创业工作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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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工作方案

创业工作方案范文1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创业环境入手,以政府促进、改善民生为主线,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强化创业服务培训,改善创业环境,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鼓励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创建创业型城市。

二、工作目标

2010年年底前,达到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标准。健全政府职能部门共同组织、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的创业工作管理服务体系,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打造宽松、和谐、充满生机活力的有利于创业的环境,形成全社会崇尚创业、支持创业、竞相创业的良好氛围。2009年到2010年,全县创业活动指数达到20%;带动就业比例达到1:6;年均新增创业企业150户;新增个体工商户450户;新增企业存续1年以上的比例达到7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创业培训达到103人以上、培训后创业成功率达到60%以上;小额担保贷款发放180万元以上;创业培训其他创建工作指标达到国家创建创业型城市标准。

三、工作任务

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健全创业培训体系,构建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四、工作措施

(一)放宽市场准入

1.放宽准入领域。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领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在组织形式、经营范围及经营方式等方面,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外,允许创业者自主选择。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制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按照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各类创业主体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

2.放宽注册登记前置条件。除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明文规定外,不得随意增加注册登记前置许可项目。对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残疾人申请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注册登记的,前置审批条件可适当放宽。对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文规定必须取得前置审批、且需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后方能取得许可证或资质证的,允许办理筹建登记,待完成筹建并取得相关许可证、资质证或审批文件后,再按实际情况核准具体经营范围。

3.放宽登记条件。允许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创业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前置审批许可等材料直接申办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创业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的,可持总部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对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和技工院校毕业生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除从事需前置审批许可的经营项目外,可申请试营业,具备基本经营条件的由工商部门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临时营业执照。对法律、法规未规定必须办理工商登记的城市自由业者、农村及城镇流动经营业户、在校大中专学生和正在择业的毕业生从事中小学生学习辅导服务、翻译服务等的,除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外,均可免予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4.放宽注册资本(金)限额。注册资本(金)达到3万元,即可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且货币出资可降至注册资本(金)的30%;单位和个人投资10万元以上的,可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允许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金)在2年内分期缴付,其中投资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年内分期缴付;分期出资设立的公司制企业,全体股东首期出资合计达到20%即可,且不需要每个股东出资均达到20%。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和技工院校毕业生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不受出资数额限制,其中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的允许注册资本(金)零首付。允许创业者以知识产权、专利技术、专有技术、高新技术成果等非货币财产出资,且不受出资比例限制;对农民兴办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土地、林地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允许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评估作价出资。

5.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创业者依据法定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将家庭住所、租借房屋、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对将住宅改作经营性用房的,只要申请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证明文件,即可申请登记。对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因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提交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即可申请登记。

(二)改善行政管理

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严格禁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和乱培训等行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创业绿色通道。依法保护创业者的合法私有财产,对严重侵犯创业者或其所创办实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对创业者在申请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有关部门要及时受理、限时答复。对创业者因非主观故意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规行为,实行首次不处罚预警制度。

(三)完善扶持政策

1.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士兵、残疾人及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和技工院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前置审批的各项费用。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就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环保节能减排、废物综合利用科技项目和国家重点扶持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加强创业政策扶持。对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对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实现自主创业的,可将其按规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对享受城镇居民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自主创业的,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后,其低保家庭可继续享受3个月低保待遇。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2年内免收劳动人事费,并可比照灵活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免费享受创业项目、创业培训、信息咨询等联动服务。

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愿开展创业活动或到企业工作,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已满20年的,经批准可提前退休;离岗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同意后,允许在一定时间内保留原职务级别、编制、人事关系及工资福利待遇,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超过3年的须办理辞职手续,达到退休年龄的可办理退休手续;辞去公职的,辞职前工作年限视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所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助资金部分由同级财政按规定予以安排。

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进入我县城镇创业的农村劳动力和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可比照城镇失业人员享受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并优先享受工商登记、创业培训、信息咨询、创业指导服务。

对创业者下乡创办、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或从事特色种养业的,享受各项支农惠农政策。

对创业者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

(四)加大财政投入

根据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多渠道筹集促进创业专项资金,支持整合资源、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和孵化基地建设,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奖励优秀创业项目和先进创业人员;多渠道筹集担保资金,扩大融资贷款规模。

(五)加强创业融资服务

1.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对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军人家属、大中专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及返乡农民工,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和创业项目的,经审核认定后均可获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符合贴息政策的由财政予以贴息。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人均不超过5万元、总额不超过70万元的标准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以展期2年,展期不贴息。

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超过50人的企业,给予50万元担保贷款;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超过100人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担保贷款。

对已经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支持且诚信经营、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偿还、贷款使用效果好的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人员,可准予再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适当提高贷款额度,视同首次贷款给予贴息。

2.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推动金融体制、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探索创新应收账款、仓单、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股权质押、林权抵押、渔权抵押等新型担保贷款方式,鼓励金融机构为创业项目和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创新农村贷款担保模式,积极做好返乡农民工创业的金融服务。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鼓励利用外资和国内社会资本投资创业企业,设立各种形式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和促进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

五、工作安排

创建工作从2009年1月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分为3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09年1月至5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完善政策措施,进行工作部署,做好组织、政策上的准备。

(二)实施阶段(2009年6月至2010年9月)。实施创建工作,落实政策措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0年10月至12月)。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按照《哈尔滨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任务目标》进行自查,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迎接检查评估的准备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建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创建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责任。要按照全县总体部署,结合本单位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县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导,实行月统计、季分析、半年考核评估,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创建工作有序、平稳、顺利进行。

(二)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和协作意识,建立协调、互动的工作机制,在认真履职尽责的同时,加强联系沟通,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集成政策,整合资源。以创建工作为平台,在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基础上,将劳动保障、财政、工商、税务、经贸、农业、科技等部门涉及的创业政策措施进行综合、梳理,侧重不同的创业主体,整合各类资源,构建初次创业、稳定创业、二次创业依次递进、相互衔接的政策扶持体系,充分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应和资源整合效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创业工作方案范文2

培训、贷款、服务三位一体,帮你实现创业梦想

二、活动时间

年5月10日到6月15日

三、服务对象

科技大学、理工学院、师范学院等在校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

四、活动内容

(一)送创业培训。由市人社局协调高级技工学校和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选派优秀教师,对三所高校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培训应届毕业生800名。在三所高校各培育认定一处创业实践训练基地,组织有创业愿望的应届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实训)或演练,帮助创业者积累创业实践经验。

(二)送小额贷款。由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负责,认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积极探索大学生小额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办法。对创业培训后成功开业的优秀学员(培训人数5%以内),按每人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并免除反担保。

(三)送扶持政策。由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办公室负责,将大学生创业纳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总体规划,实行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小额担保贷款等一体化运作和服务。协调有关单位,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协调工商部门,对毕业年度大学生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允许高校毕业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四)送创业服务。由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市人才中心、市高级技工学校、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三所高校,共同加强项目信息服务,筛选适合大学生创业的项目,举办创业项目展示和推介引导活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共同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将创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实训)紧密结合,指导大学生制定创业计划书和创业路线图。建立完善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度,利用现有创业专家志愿团等组织,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咨询、信息、个性化辅导等服务。开展创业帮扶活动,组织创业成功人士与创业者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专业市场等资源,建设完善创业实习基地以及孵化基地,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孵化服务。

(五)送创业文化。由市高级技工学校和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创业培训师及大学生创业典型进校园举办创业大讲堂活动,让创业文化根植校园,惠及学生。树立鼓励奋斗、自强不息、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倡导追求贡献、崇尚创造、宽容失败的文化理念,营造善待他人、和衷共济、发展共赢的和谐环境,把先进的创业文化转化为创业富民的持久动力,努力培育崇尚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创业文化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指派专人负责,主动与高校合作,共同组织实施好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

创业工作方案范文3

一、调研目的

围绕民生主题,构建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民政工作职责体系、民政机构组织体系这“五大体系”,为民兴办七件实事的工作思路,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查找基层民政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务实的对策措施,推进全市民政系统“创业创新”,为建立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调研内容

根据今年民政工作的重点及当前民政工作存在的问题,着重做好以下六方面的调研工作:一是关于*市困难群众扶持政策方面的调研;二是关于*市烈属现状及今后工作重点的调研;三是关于*市殡仪馆提高服务质量方面的调研;四是关于*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调研;五是关于*市老年人优待政策的落实情况的调研;六是关于*市社会团体和民非企业回报社会方面的调研。

三、调研方法

主要领导以蹲点为主进行,其他班子领导以蹲点调研与专题调研相结合。具体调研采取以下方法:

1、实地调研。通过深入到各乡镇、村和农户,下属单位进行实地察看,掌握基本情况,了解群众所忧、所思、所盼。

2、召开座谈会。通过召开乡镇干部、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倾听民声、掌握民情、了解民意,尤其倾听群众对民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3、开展问卷调查。通过选择不同层面、不同对象发放民政工作有关方面的调查问卷、征求意见表,了解真实情况。

4、开展走访慰问。开展走访慰问烈属、伤残军人、低保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送上党和政府关怀和温暖,并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服务工作。

5、召开意见汇总会。通过一段时间的蹲点调研,召开调研人员汇总会,听取各方意见,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措施,制定实施办法或意见,形成调研报告,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做好参谋助手工作。

四、调研人员

为加强“创新创业”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市民政局“创新创业”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各党组成员担任成员。根据局党组分开,组成6个调研组,由分管领导牵头,有关科室抽调两至三人为组员。

五、时间地点

调研时间安排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为期一个月。调研地点为以各乡镇、村为主;其中关于殡仪服务主要以在市殡仪馆为主,可适当到附近县市调研。

六、调研要求

1、深入调研,树民政干部良好形象。调研组人员必须深入到一线开展调研活动,尽量不给当地政府和群众增加麻烦;在与群众交流时,必须要态度端正、文明礼貌,树立民政干部良好形象。

创业工作方案范文4

为强化电网建设现场全过程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现场标准化作业和风险管控,实现对作业过程危险点、关键环节以及关键流程的有效控制,根据省公司要求,公司决定开展创建麻城白果220kV输变电工程标准化安全作业现场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创建“标准化安全作业现场”为抓手,固化工作流程,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安全意识,有效推进作业现场作风建设和安全管控。通过强作风、立标准、正行为、促规范,让一线员工养成良好作业习惯,全方位提升现场人员的安全意识、技能水平和工作作风,实现作业流程标准化、人员行为规范化,确保电网建设专业安全局面长治久安。

(二)工作原则

1、以培育员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理念为工作方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员工认知标准化安全作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帮助员工养成标准化安全作业习惯。

2、标准化安全作业现场涵盖基建作业每个环节和作业流程。重点突出输变电工程总体策划、标准化开工、作业事前准备计划、现场文明布置、班前(后)会的风险交底、工器具查验、现场措施管控、完工文明清理等,实现全过程规范管控。

3、标准化安全作业现场坚持安全与质量统筹兼顾,不得因侧重于创建标准化安全作业现场降低工程质量工艺标准。要增强成品保护意识,推进标准工艺应用和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落实公司“提升基建质量·三年登高计划”工作要求,提升电网建设质量水平。

4、临建设施按照省公司标准化项目部配置方案执行,可结合工程实际适当增加配置。标准化安全作业现场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分项策划,可增加信息化、智能化、QC成果等相关应用,落实绿色环保施工理念。

5、及时收集材料报验、设计变更、设备开箱检验等证明性资料,重点加强隐蔽工程、原材料记录、施工专项方案、数码照片等建设过程资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资料与实际进度同步,在严把现场质量关的同时,工程资料做到齐全完备、有据可查。

二、工作领导小组

为顺利推进标准化安全作业现场工作,公司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友怀

副组长:陈浩钢、曾友松、陈军(常务)

成员:秦斌、宋浩、李红波、陈长安、陈昊恩

李杭州、叶火军、王占林、曹炎桥

领导小组负责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领导、组织、指导、协调、评价和考核。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专班工作组和会务工作组,具体如下:

1、专班工作组

组长:陈军

成员:陈昊恩、徐木春、程华、刘爱辉

职责:采取集中办公模式,负责策划、推进、监督创建工作的具体开展,可根据实际情况抽调各单位专业人员参与专班工作。制定责任分解表,按照责任分解表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应策划工作,并督促现场坚决按照策划方案严格执行。

2、会务工作组

组长:陈军

成员:陈昊恩、张洁、易秋霞、易伟、程爽

胡超、陈章、王小英、蔡平、刘爱辉

职责:负责现场迎检、解说等文字和后勤相关工作。会务组在省公司召开现场会一个月前启动。专班工作组与会务工作组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三、工作计划

工作方案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2日前)

认真传达贯彻肖黎春董事长、胡卫东总经理2019年安全工作会议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标准化安全作业现场创建工作,并于3月22日前完成工作方案。

(二)准备策划阶段(4月20日前)

成立工作小组,采用集中办公模式,分专业、定专人、明责任。按照输变电工程总体策划、标准化开工、作业事前准备计划、现场文明布置、班前(后)会的风险交底、工器具查验、现场措施管控、完工文明清理、成品保护等分部分项策划。固化作业事前准备计划与风险管控的衔接应用,固化班前(后)会交底文本,固化施工作业流程,固化作业现场措施管控,固化过程资料管理制度等,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输变电工程标准化管理模式。

(三)落实监督阶段(8月20日前)

建设部及项目管理中心不定期对麻城白果220kV输变电工程标准化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对执行策划过程中存在的偏差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和纠偏,对不按照策划执行的施工单位,责令其停止作业,严重情况下更换项目经理。切实做到通过创建标准化安全作业现场工作,狠抓班组执行力,改进安全工作作风,强化人员行为管控。

(四)现场迎检阶段(9月份)

专班工作组及会务工作组根据工程实际进度,熟练掌握麻城白果220kV输变电工程基本情况,准备迎检汇报材料和汇报PPT工作,规划迎检路线与停留时间。根据参观内容准备对应解说词,全程组织摄像和照相相关工作,准备好迎检相关的车辆、设备和会务接待等工作。

(五)总结提炼阶段(10月20日前)

工作专班根据前期策划阶段与过程实施监督,总结本次标准化安全作业现场的亮点,形成黄冈公司在电业建设专业标准化安全作业现场的管理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以创建标准化安全作业现场工作为契机,把公司电网建设工作统一到省公司的要求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开展“标准化安全作业现场”的重要意义,着力培育“求真务实、严谨细致、从严管理、雷厉风行、甘于奉献”的安全工作作风,把“认真”的态度和“精力极端专注、工作极端负责、业务极端熟练”的要求,贯穿于电网建设全过程。

创业工作方案范文5

一、选准切入点,为文明规范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首先,强化硬件建设,优化服务环境。支行配置了客户饮水、休息等便民设施,同时继续实行“一二三四五六服务法”,并严格付诸于实际工作中,公开向社会承诺,推出限时服务,另外明确规定行为规范、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制定了文明用语、服务忌语,并设立意见簿、监督电话来监督服务质量,要求每名员工自觉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其次,全面做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进一步完善结算服务功能。一是严格按照省分行的统一部署和当地人民银行的有关要求,全面组织好业务操作及相关制度办法的学习培训工作,使业务人员能够切实领会、熟练掌握业务处理和系统操作要领。二是认真贯彻人民银行关于小额支付系统的制度规定,执行相关操作规程,确保小额支付系统在我行的顺利推广应用。三是按照省分行的统一部署,抓好与工商银行的业务合作,加快牡丹金山卡和网银业务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为企业提供优质的结算服务。截止12月末,我行共办理个人卡40张,开办企业网银账户3个,安装商务POS机一台。

二、把准支撑点,搞好服务的合规性建设,为文明规范服务提供内在动力。

一方面,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系统运行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规范对涉及系统内外汇划资金往来的操作,加强对系统业务处理和运行情况的检查,加大对IC卡使用保管的管理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了2008年客户信用评级工作,共对11户企业进行了集中评级;切实加大风险科技防控力度,做好CM2006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新增粮食财务挂帐贷款问题,通过多方的努力,我行于2008年12月29日全额收回了安宁的新增粮食财务挂帐贷款余额223万元。

另一方面,最后积极响应银行业协会号召,认真开展文明规范服务系列活动。20**年6月,在以“文明服务月”活动为主的文明规范服务系列活动中,支行积极组织员工参加了“送金融知识下乡”、“普及金融知识”、“反假币宣传”等活动。2008年3月—10月,在“云南省银行业迎奥运文明规范服务系列活动”中,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金融知识普及推广、服务践行活动,全行文明规范服务水平得到更大提升。我支行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并结合自身实际,形成了“新”、“严”、“实”的服务特色。先后开展“五好家庭”、“文明处室”、“文明窗口”等活动,积极引导、激励员工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巩固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

三、突出重点,狠抓“三农”服务质量精细管理,为文明规范服务提供方法保证。

首先,切实做好粮食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工作。一是积极支持发放地方储备粮贷款,保证辖内代储企业的资金需求。2008年累计发放地方储备粮贷款2241万元;二是切实做好粮食收购贷款发放和管理工作。全年累计投放粮食收购贷款3085万元,支持粮食企业按市场价自主收购小麦444万公斤、稻谷207万公斤、玉米837万公斤;三是按照“市场定价,企业自主”的原则,根据粮食购销企业风险承受能力,积极发放粮食流转调销贷款,支持购销,促进粮食流通。1—12月共发放粮食调销贷款3000万元,支持企业调入粮食1673万公斤,没有出现一笔展期和逾期。

创业工作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由人治向法治、由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由集中专项整治向长效管理机制、由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由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健康的“五项转变”。积极探索有效的治本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我县标准化示范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及时整治安全隐患,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防线,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示范引导。

二、基本目标

通过努力,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经营业绩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尤其是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和其他重点领域企业中,每个行业创建2户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使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成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监管体系、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遵守安全生产法规、整治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通过以点带面,切实解决“基层薄弱,基础脆弱”问题,实现基层和企业安全工作“有人管、有办法管,管得住、管得好”,安全生产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组织领导

成立始兴县开展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活动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

四、创建对象和条件

在始兴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经营业绩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企业。

开展创建活动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落实安全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应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并兑现奖惩。

(二)完善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其安全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落实,工作经费落实,安全生产的工作、责任、措施到位。从业人员超过1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健全工作规则。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各类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的使用和管理,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用于隐患整改和改善劳动条件;每月至少专题研究、分析一次安全工作,并有专题会议记录;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前要召开专题会议布置,落实安全监管措施,开展由主要领导带队的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四)加强整治应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应立足应急防范,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对企业内安全重点环节进行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评价,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对那些投入大,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要落实跟踪监控措施,分期完成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有具体方案和措施,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五)严格执行法规。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我县相关安全管理办法和规章。严格安全准入条件,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建立起完整详细的安全生产台账和各生产环节、各岗位安全质量责任制,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规范和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职工依法参加保险,按规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按规定实行“三同时”;加强特种设备管理,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厂内机动车辆、起重设备等所有特种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并按规定管理,定期检测率达100%;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含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必须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持证率达100%;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

(六)实施民主监督。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应保障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发挥工会和职代会在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职工对安全生产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七)安全氛围浓厚。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有方案、有计划、有总结。面向普通员工,运用广播、板报、宣传栏等形式,采用喜闻乐见、寓教育于乐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营造企业安全文化和浓厚的安全氛围,帮助文化程度较低人群提高遵章守纪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使广大员工由“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自觉抵制不安全行为。同时,企业必须设立举报电话或信箱,对不安全行为和隐患接受职工监督。

(八)安全效果明显。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内应无“三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受伤人数大幅度下降,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死亡事故。

五、实施步骤

全县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计划用一年时间,分4个阶段进行实施。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年4月30日以前,各有关部门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工作会议,积极宣传、鼓励企业加入到创建活动中来,并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照创建条件及评定标准,进行情况摸底,初步确定创建对象名单,填好始兴县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申请表,于3月30日前做好申报工作(上报县安全监管局综合股,联系人:莫伟军,联系电话6133693,自动传真:3325693)。县安全监管局根据各部门上报的企业名单,经过初审,有针对性地在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达标企业中选择一批创建对象,通过组织人员实地考评,进一步确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名单。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年5月至11月,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工程,实现标准化示范企业工程的基本目标。县安全监管局将针对企业不同实际情况,通过举办讲座、召开现场会、实地参观考察、一对一结对等多种形式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创建过程的实际困难,促进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效果明显,并探索出具有特色成功经验的标准化示范企业,应及时总结,写出示范工作情况报告报市安全监管局。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年12月,县安全监管局组织检查验收,进行专项考核评比,对工作业绩突出、示范效果好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并授予“始兴县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牌匾。

第四阶段:总结推广。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进行总结,从20**年开始,在全县范围推广安全生产示范成果,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充分动员其企业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对照标准化示范企业的标准和要求,找出不足和差距,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建立起和谐统一的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全面推进我县安全生产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作配合。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是今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解决“责任落实不下去,管理严不起来”问题的重要举措。因此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务求实效。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日常的指导服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帮助企业总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