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研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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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研究

新闻传播研究范文1

关键词:地方新闻传播特点;地域特色文化

对于地方新闻传播过程来说,其首要研究内容为新闻的传播范围,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针对性的分析。地方新闻不仅指的是地市州盟一级的机关报刊和新闻媒体所传播的心理,还包括省级城市中心报纸和中央报纸中的地方新闻办。

1 地方新闻传播的基本原则

第一,地方性原则。地方新闻传播中的地方性指的是生活习俗特色、语言特色、文化特色、经济特色、环境特色和地域特色等方面与其他新闻类型存在的差异,所以,地方新闻传播过程应符合地方性的基本原则,这就要求新闻采编人员要保证其所制作的新闻更加符合地方观众的需要,更具有亲切感,充分利用地方资源和地方特色。

第二,新鲜性原则。对于地方新闻的传播过程来说,因其距离新闻发生的现场更近,因而地方新闻具有得天独厚的新鲜性优势,然而,也有一定的缺陷,主要表现为下述几个方面:第一是责任感和使命感不足,若新闻采编过程遇到较大的困难,则采编人员会畏首畏尾,导致新闻信息的流失;第二是缺乏求新意识,缺乏提炼和挖掘新闻的能力,不愿抢新闻;第三是新闻的传播条件受到限制;第四是新闻传播版面有限,导致新鲜性流失。因此,地方新闻采编人员应主动提高其提炼和挖掘新闻的能力,抓住新闻的新鲜性,提高地方新闻的传播质量。

第三,客观性原则。新闻的客观性是一种十分先进的现代新闻传播理念,其与新闻信息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依赖的,脱离了客观性的新闻就失去了真实性。地方新闻传播过程的客观性原则,需要从下述两个方面加以把握:一方面是在客观性报道中融入指导性新闻,尤其是地市级报纸通常为机关把,因而其基本功能为新闻的指导性,而要避免盲目强调新闻的客观性;另一方面,对客观性原则的基本应用方法进行准确把握,也就是应保证地方新闻传播过程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具体性。

第四,真实性原则。真实性是所有新闻都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这也是新闻传播权威性提高的基础,因而真实性原则对于新闻工作具有无法替代的重要意义。地方新闻传播也应遵循真实性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原因在于,地方新闻的传播影响力较小,且传播范围有限,因而读者的层次较低,新闻批评能力较差,所以,地方新闻传播中的真实性观众也通常不会进行认真思考。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这也是地方新闻传播过程中的常见误区。地方新闻的传播范围越小,其与观众之间的距离也就越小,接近性也是观众对新闻价值进行客观衡量的基本标准。不论新闻传播媒体是怎样的级别,都应符合真实性原则,否则就会失去观众的信任。

2 地方新闻传播的基本特征

第一,批评更加困难。由理论方面来看,舆论监督、批评和正面宣传三者之间并非相互对立的,然而,在实际进行批评报道时通常会面临较大的阻力与障碍,与省级和中央新闻媒体相比,地方新闻的传播存在更大的困难,因而所需的勇气也更大。由于地方新闻的传播范围有限,并需要与新闻当事人直接联系。部分批评新闻稿件刚刚出现,便会招致相关当事人的反对,有些当事人甚至会直接动用相关的社会力量对报纸、电视台和电台施加压力。一般情况下,与基层越接近的媒体,其传播批评稿件的难度也会越大,这也是地方媒体较少出现批评性报道的主要原因[1]。

第二,参与性更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改革开放步伐的逐渐深入,群众参与新闻传播的观念也在逐渐加强,且很多的观众都希望通过屏幕或是报纸看到与自己相关的新闻。大量地方报纸、电视台和电台的出现,都为群众参与新闻传播过程提供了可能。乡镇企业目前也逐渐成为了地方新闻的主要关注对象。群众也有了越来越多的机会参与广播电视所发起的各类活动,主要包括卡拉OK、体育比赛和知识竞赛等[2]。

第三,服务更直接。地方新闻传播的一个主要目标就是为日常生活和生产提供服务,由地方新闻传播媒体的角度来看,其会对当地人民的生活和生产产生直接的影响,主要涉及商品供应、文化教育、科技知识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在县级以下的广播台站中,气象报道是一项基础性且十分重要的服务项目。天气预报也成为了大部分农民收听收看新闻节目的首要关注点。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水旱灾害信息、病虫害防治及发展情况、技术指导等也都是农民的主要关注点[3]。

第四,宣传更有力。在舆论导向和思想宣传方面,地方新闻与观众距离更加接近,因此,只要其符合新闻事实、观点积极争取,则会产生更大的影响力,树立更强的权威性。由电视广播的角度来看,由于其可以通过声音和图像向受众传播新闻信息,因而更加易于被人所接受、相信和关注,所产生的教育和引导作用更加明显。在报道人均收入、交通治安、市场物价、经济形势等新闻时,相关的数据和事例越贴近当地实际,其说服力和影响力也就越大[4]。

第五,要求更严格。在地方新闻传播过程中,新闻信息对于真实性的要求越高,所受到的检验也更加严格。由于地方性新闻更加接近受众,甚至是很多受众亲眼目睹或是亲身经历的,因而也要求新闻具有更加严谨的真实性,一旦出现新闻信息失实的现象,则会立即被受众所发现甚至批评[5]。

第六,受众最关心。因为地方新闻更加贴近受众的真实生活,甚至是受众所亲身经历的,因而其新闻内容更加受到受众的关注。全省性或是全国性的普通性新闻对于受众的影响力,远低于本县或是本地区社会法制或治安、违法违纪查处案件、伪劣商品曝光、市场供应以及市政建设等方面的新闻;人们对于本地区劳模的关注程度明显高于其他省市的劳模;当地受众对于文化和经济建设以及改革开放方面新闻的关注也明显优于其他地区的相同事件。

3 总结

综上所述,地方新闻传播过程应符合地方性原则、新鲜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真实性原则等基本的传播原则,且具有批评更困难、参与性更强、服务更直接、宣传更有力、要求更严格、受众最关心等基本特征,受到这些原则和特征的影响,地方新闻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并会对其传播效果、质量、方法和方式产生直接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周红.地方新闻门户网站可持续发展的调研思考[J].益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3(9):3334.

[2] 信险峰.论网络新闻传播特点[J].新闻传播,2012,1(4):146147.

[3] 冯宇飞.试论报纸的“易读性”及误区规避[J].新闻战线,2003,1(9):123124.

新闻传播研究范文2

新闻传播有着传递社会文化和信息的作用。它不仅能让人们对社会事件有着清晰的认知,还能满足人们自身的各种期待。本文首先描述了文化秩序的含义,其次讲述了带有倾向性的新闻传播行为,最后提出了要在新闻传播中把握现实的文化秩序这一思想。

关键词:

文化秩序;新闻传播;社会事件

新闻传播不仅是社会信息在人群之间的传递,还是对该社会的社会文化的传播。新闻传播中要牢牢把握现实的文化秩序,因为文化秩序是社会和谐稳定必不可少的因素。这样才能表现出新闻传播最根本的价值,满足人们各方面的渴望。文化秩序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所必须遵守的,是提高民族文化、思想、素质必要的行为。

一、文化秩序的含义[1]

社会文化秩序是维持该社会和谐稳定必不可少的东西。它是由社会很长时间累积的文化价值所表现出来的人们行为上的规范。文化秩序作为维持社会和谐稳定必不可少的因素,所具有的约束力也凌驾于该社会人们的自我思想之上。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文化秩序要比法律更具有规范人文思想、行为的作用。它是社会特有的文化产物,是衡量地区不同人思想行为的一个准则。一个良好的文化秩序能够带动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也是提高该地区社会文化价值不可缺少的因素。

二、倾向性的新闻传播行为

倾向性的新闻传播行为是指新闻传播方在进行新闻传播时把传播内容按照自我的文化价值和思想意识进行报道。这种传播行为某种程度上会扭曲事件本身的现实情况,而且会诱导人们对新闻事件不同方向的认识。一个倾向性的新闻传播行为不仅会扭曲新闻传播的意义,而且会为社会文化的发展带来不良影响。

(一)对人物的倾向性传播对人物的倾向性

传播是指新闻媒体主观意识塑造出的新闻人物。新闻媒体根据自我的意识给予人物的不同评判,更有甚者为了让自我意识在人物上体现得更形象具体,而刻意隐藏或夸大新闻事实。虽然人物行为没有受到最根本的改变,但阅读人群在阅读这些新闻时会带着新闻媒体赋予的主观意识,从而会导致阅读人群忽略人物的行为本质等。夸大和减小人物行为,加大或减轻人物罪恶,是常见的倾向性新闻传播之一。例如,在传播某一人物的不良行为时,并不对人物行为做出公正的概述,而是不断强调罪恶感以及人物行为带来的恶劣影响。这容易导致阅读者也受到这种思想的侵蚀,不能正确地对人物行为本身进行评定。

(二)对社会事件的倾向性传播对社会事件的倾向性

传播也是倾向性新闻传播行为的一种。对社会事件的倾向性传播主要是指在进行社会事件报道时,附带传播方自我的感彩,对社会事件进行主观意识上的评价,从不同方面上来扭曲社会事件的本质,给社会文化秩序带来破坏。在对社会事件进行倾向性传播时,真正报道社会事件本身真实情况的少之又少。传播方通常为了利益以及自身思想,夸大事实。就阅读者而言,他们期待的社会事件的报道是有现实意义的,是真实还原社会事件本身的,而不是附带强烈感彩的报道。

三、在对新闻的期待中把握现实的文化秩序

(一)对社会重大问题的未决所形成的期待[2]

对社会重大问题的未决所形成的期待是指人们期待那些关乎自身的社会重大问题的发展,但这些重大社会问题的解决需要很长的周期。新闻媒体报道时要把握现实的文化秩序,不能凭借自身的主观意识来对这些社会重大问题加以评判。这种期待从某种角度来说加强了人们对自身的思考、对社会现象的总结和对未来的憧憬。

(二)因人的感知和想象所形成的对艺术信息的期待

人的感知和想象随着人类漫长的发展已经提升到一个很高的层次。它是人类日常生活中所不可缺少的精神慰藉。对艺术信息的期待是因人的感知和想象的发展所形成的行为。通常来说,人渴望得到精神层次的交流,并且通过感受不同的艺术信息来达到自身的精神需求。新闻传播要把握现实的文化秩序,为人们提供不断创新的艺术表达形式。要结合该社会的精神文化,给人带来精神层次的享受。

(三)渴望对他民族社会的理解所构成的期待[3]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不仅渴望了解自身的社会文化,还渴望了解他社会的文化,这样也形成了一种期待行为。人渴望得到精神的交往,不局限于自我社会人员的交流,更渴望和世界其他社会进行交流,了解其他社会的文化和社会事件。在进行新闻传播时,需要还原他社会事件的本质,描述他社会的文化秩序。只有客观地分析其他社会的社会秩序,才能给自身和其他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以及合作带来帮助。

四、结语

新闻传播是为了满足人对外界事物的认知渴望。在新闻传播中,一些不正当的带有倾向性的传播行为会影响到人对社会事件和人物行为的直观看法,阻碍阅读者了解事物本质,影响人对事物的判断等。新闻传播要把握社会的文化秩序,在满足社会文化秩序的前提下进行传播。这样不仅可以还原社会事件的真实情况,还会对社会发展带来积极的作用。而且把握现实的文化秩序进行新闻传播还可以满足人们对社会重大事件、艺术信息的期待,为社会的人文发展以及思想程度的提高带来重大帮助。

参考文献:

[1]马克斯•H.布瓦索.信息空间——认识组织、制度和文化的一种框架[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12-14.

[2]周晓明.人类交流与传播[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50-51.

新闻传播研究范文3

假新闻自新闻产生以来就存在,历来对假新闻的研究不胜枚举。但是在新媒体环境下,假新闻的传播发生了新的变化,新闻的生产、传播和受众的接收等各个环节都发生了变化。因此,本文从拉斯韦尔的5W视角对假新闻在新媒体环境的特点、原因进行分析,以及新媒体环境下如何对假新闻进行规避。

【关键词】

假新闻;5W;媒介素养

今年春节前夕,笔者的朋友圈、微信公众号、自媒体、门户网站乃至传统媒体等都被贴吧一条名为“上海女网友陪江西男友回农村过年,看到了第一顿饭后悔了”的消息刷屏,引发了一场“国民大讨论”。直到2月20日,中国网络部门证实这个消息从头到尾均为虚假内容,十余日内关注热度久久不息。消息中的“上海女孩”不是上海人,是某省一位已为人妇的母亲,她没有去过江西,因与丈夫吵架,不愿去丈夫老家过年而独自留守家中,于是发帖宣泄情绪。而之后在网上自称“江西男友”回应的网友“风的世界伊不懂”,与发帖者素不相识,只是话题的碰瓷者。①这次假新闻的传播,无论在传播的范围上还是在引起的关注度上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那么在新媒体环境下的假新闻有什么特点,原因有哪些,该如何规避呢?

一、新媒体环境下假新闻的特点

1.传播者转变,媒介素养不一随着新媒体的发展与普及,越来越多的用户接触和使用新媒体,新闻的制造和不再是记者的特权,普通的公民也拥有发声的麦克风。②这次假新闻的传播就是普通公民在互联网上发帖引起关注,引发了各个媒体的报道跟进。但是普通公民媒介素养不一,并不是每个公民都会像专业记者那样,对信息的有一套完整的流程和专业主义精神的约束。普通公民能否坚持新闻的原则,保证真实、客观还值得商榷。

2.内容贴近生活,直击受众心理痛点这次假新闻的内容主要涉及“婚恋、城乡贫富差距、春节团聚”,并且这些内容在春节期间关注度极高。这条假新闻巧妙的将这三个问题融入一体,编造了上海女陪农村男友回江西农村老家过年,年夜饭简陋不堪,不能忍受如此穷苦,提出分手,第二天回上海,并配以图片,非常真实的样子,处处戳中普通大众的心理痛点。谁的家庭不涉及婚恋问题,谁的家庭在春节不盼望着团聚,谁的家庭或亲人不和农村、城市沾点边。在引起关注的人群上,这次假新闻的传播发起于互联网,后扩大至传统媒体。迅速取得超高的关注度是因为20-35岁的年轻用户是互联网的主体用户,他们非常关注婚姻、贫富等问题。此假新闻一经发出就把住了大多数人的心理痛点,加之与其相关人员在春节期间一经交流,就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度。

3.传统媒体跟进报道,把关能力降低新媒体环境下假新闻传播通常是在新媒体上,取得较高的关注度和传播价值后,传统媒体跟进报道。假新闻的传播不再是由传统的纸媒、电视等报道出来,在网络上热议的模式,而是“新媒体(微博、微信、贴吧……)——网民普遍关注——传统媒体跟进报道”的模式。在此次事件中,《人民日报》于2月13日发表评论文章《农村,说声爱你太沉重》,呼吁社会应更多一份友善;《法制晚报》发文表示,不可以个案来推导结论,而更应该看到积极的因素,个人冲破壁垒,爱情就充满希望……不少的传统媒体都进行跟进报道,但是都没有考虑到信息的来源是否真实,把关人作用减弱。

4.春节期间,信息受众群体庞大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5年7月23日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6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8.8%,手机网民规模达5.94亿,社会民生各个方面深受网络影响。在数量庞大的用户中,年轻的用户占据的比例大,此次假新闻的传播是在新媒体上进行的,短时间内就引起了众多网络用户的关注。在春节期间,人们普遍停下工作,忙于回家过年的事情,新闻的接收群体比平时要多,加之是热点问题,所以关注程度会比平时的更多一些。

5.引发全民大讨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这次假新闻的传播,引发了一场全民大讨论:婚恋的、春节的、贫富差距的、道德的、理智的、上海人、江西人、城里人、农村人、春运交通……涉及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但是在讨论的过程中,我们给大众贴上农村人、城里人等标签,是我们在消费这种人群的一种表现,无形无心中对他们造成了一种伤害,割裂了社会,扰乱了社会秩序,不利于社会的安定与团结。

二、新媒体环境下假新闻产生的原因

纵观此次假新闻的传播过程,可以将假新闻产生和传播的原因归纳于以下几点:1.新媒体的发展不成熟,亟待规范和整治近几年来,新媒体的发展速度异常加快,网民数量达到6.68亿,手机网民达到5.94亿,③微信用户量突破6.5亿,百度贴吧拥有6亿用户注册,社交网络越来越活跃。但是新媒体的监管并没有跟上,虽然在2014年8月7日,网信办《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简称“微信十条”,但是主要是针对微信公共号服务采取的管理规定,对于微信其他的服务以及微博、贴吧等等社交网站,却没有过多约束。2.传统媒体追求时效性,把关人角色缺失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对传统媒体产生的冲击也越来越大,传统媒体纷纷进行媒体融合,对时效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新闻内容的把关。传统媒体经过多年的发展,对于报道的内容有一套明确的标准和流程,一直被称作为信息传播过程中的“把关人”。但是在这次假新闻的传播过程中,传统媒体对其传播产生了重要推动作用,不得不说是传统媒体的一个缺失。3.网民的媒介素养不一,有待提升公民拥有话语权固然是好事,但是拥有话语权不等于所有的公民拥有正确使用话语权的能力。这次假新闻的发起者就是为了宣泄自己不满的情绪而随意编造的内容,或者有些假新闻、谣言是为了发泄社会压力。这是他们媒介素养缺失的表现,有待日后的学习提升。

三、新媒体环境的假新闻该如何规避

在新媒体环境下,假新闻的广泛传播是社交网站、报纸、电视台、广播、自媒体等多种因素共同促成的。所以,假新闻的规避也需要多个方面共同的努力。

首先,立法机构要加强新媒体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新媒体这几年的发展迅速,而相关层面的监管机制并没有跟上,为假新闻传播提供了可乘之机。新媒体不是法外之地,不可任由网民随意的发表谣言,扰乱社会秩序,要让任何人为这种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其次,新媒体要加强对假新闻、谣言预警机制的建构。新媒体要对谣言、假新闻发生时的特点进行分析,归纳出容易产生谣言的条件,然后对此类内容进行重点的监控。此外,还应该充分发挥新媒体时效性强的优势,及时对虚假内容进行辟谣,避免谣言长时间宣传下去,让信息的透明止住假新闻的传播。

第三,传统媒体要加强新闻专业主义的培养,提高传媒素养,做好“把关人”。传统媒体要在坚持原有的新闻专业主义的制高点上追求新闻的时效性,切不可一味的追求新闻的时效性,而忽视了对新闻来源的审查和把关。在新媒体的强烈冲击下,传统媒体的优势在于信息的权威性和真实性,这是新环境下传统媒体的生存之本,应好好发挥而不是减弱或丢失。

最后,对于千千万万的新媒体用户而言,我们应该逐步提高自己的辨别谣言、假新闻的能力,对于那些扰乱社会秩序内容审慎处理,做到不轻信、不转发,让谣言止步于无人关注。

新闻传播研究范文4

关键词传播主体价值客体价值关系

在新闻价值理论研究中,有专家提出“统一主体说”和“共同客体说”,认为传播者(传播主体)与受众(接受主体或受众主体)构成新闻价值关系中的“统一主体”,而新闻事实、新闻文本、传播效果等构成新闻价值关系中“共同客体”。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混淆了两个主体所处的不同的价值关系,导致了两个不同价值关系中价值主体及其价值客体的混乱。本文根据价值哲学的有关理论,专门探讨传播者作为价值主体所涉及的价值客体,并通过对这些价值客体的梳理分析,揭示传播者作为价值主体所形成的价值关系,并说明这种价值关系与新闻价值关系的区别与联系。

一、传播主体的价值客体及其分类

所谓价值客体,就是人类作为主体的实践活动、认识活动所涉及的客观对象。广义上讲,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价值活动,活动所涉及的一切客体都是价值客体。在特定的价值活动中,主体所涉及的价值客体往往是多元的,对于主体来说,不同的价值客体具有不同的性质,处于不同的地位。有些属于手段性质的价值客体,有些属于目的性质的价值客体,有些则是手段性质与目的性质兼具的价值客体。手段性的价值客体服从、服务于目的性的价值客体,受目的性的价值客体的支配和制约。在新闻传播活动中,传播者作为主体所涉及到的价值客体相当多,我们根据价值客体的不同性质、地位和特征,大体上可以把它们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传播者作为价值主体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所使用的劳动资料。它包括摄影、摄像、录音、印刷、播放等设备,包括交通、通讯等工具,还应该包括新闻事实这一基本的物质条件。摄影摄像等设备以及交通通讯等工具,作为传播主体实现价值目标、价值追求的工具性、手段性的价值客体,应该毫无争议。但对新闻事实这一价值客体的认识,笔者与一些专家不同。笔者认为,新闻事实属于传播主体手段性、工具性的价值客体,而不是新闻价值客体,其基本理由是:

众所周知,早在1943年就对新闻与事实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极为明确的阐述。他指出,事实是第一性的,新闻是第二性的,新闻源于事实,是对事实的反映。这一论断得到了新闻界的普遍认可。与此同时,“新闻是信息”,也已是业界的普遍共识。由此可见,新闻信息尽管是对新闻事实的反映,但“事实本身与对事实的认识是有实质区别的”。事实与信息所指的客体不同,二者的区分是新闻传播活动的逻辑起点,新闻价值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把二者混为一谈,必然导致价值理论的混乱。

首先,新闻事实是社会主体价值活动的产物,对传播主体来说,是先在的、既定的、自然的、不可控制的、不可改变的。这就决定了传播主体只能把它作为价值创造活动的物质条件、前提、基础和起点。其次,新闻事实本身不能储存、不能压缩、不能复制、不能共享、不能传播,传播主体既没有权力改变事实本身,也没有权力处置事实本身。但新闻信息不同,新闻信息可以加工、可以储存、可以压缩、可以复制、可以共享、可以传播。传播主体的采访权、报道权等权利,是采集、加工、处置、传播新闻信息的权利,而不是处置新闻事实的权力。所以,以报道、版面、节目等各种新闻文本形式出现的新闻信息,才是传播主体价值创造活动的产物,才是传播主体创造的价值客体,即新闻价值客体。如果新闻事实是新闻价值客体,而不是新闻信息是新闻价值客体,传播主体就丧失了存在的必要。最后一点理由是,新闻事实本身既不能直接满足传播者的需要,也不能直接满足受众的需要。以矿难为例,作为事实本身,无论是传播者还是受众,都没有遭遇这种事实的需要。但是,有关矿难的信息,无论是传播者还是受众都会产生强烈的需要,传播者需要有关信息(注意不是需要事实本身)进行传播,受众需要有关信息作为调整自己的行为、决策和认识的依据。因为矿难信息不仅有助于人们及时进行有效救援,而且能给人们提供前车之鉴,因而具有极高的价值。而矿难事实本身不仅没有价值,而且毁坏价值。这个例子也告诉我们,报道灾难性事件的重要意义,不在于事实本身有价值,而在于其信息有价值。由此可见,新闻事实的价值不等于新闻信息的价值(即新闻价值),传播者和受众需要新闻信息,可以获得新闻信息,但不一定需要新闻事实本身,传播者和受众不是当事人,即使需要事实本身,也不可能实现。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新闻事实只能是传播主体进行价值创造活动的物质前提、物质基础、物质资料,作为传播主体手段性、工具性的价值客体,而不是新闻价值客体。

把新闻事实归入传播主体手段性、工具性的价值客体,并没有降低新闻事实作为价值客体的重要地位。打个比方说,传播主体营造的是信息大厦,事实就是信息大厦的地基。因此,包括新闻事实在内的手段性价值客体不仅不是可有可无的,相反,它是传播者进行价值创造的强大杠杆和物质基础,它的发展和变化标志着传播水平和发展状况,同时也标志着传播发展的不同阶段。但需要我们明白的是,工具和资料只是价值创造活动的前提和手段,而不是价值活动的目的。所以,劳动资料在传播主体的价值客体构成中通常处于较低的位置。

第二类是传播主体的劳动所施加、改变、创造的对象,即劳动对象。如新闻稿件、版面或节目等。而这些都是新闻信息具体存在形式或系统存在形式。所以,在本质上,劳动对象是新闻信息,是对新闻信息的搜集、整理、加工、储存和传播。劳动对象通常表现为直接的劳动成果,在社会分工的条件下,直接劳动成果往往不能直接满足主体的需要,它必须与其他主体的劳动成果相交换,才能完成一轮价值创造活动,才能获得最终的目的性的价值客体。因此,直接劳动成果体现的是主体的付出而不是收益,是价值创造而不是价值实现。所以,新闻信息作为传播主体的直接劳动成果,是传播主体获得目的性价值客体的中介性价值客体,是既具有手段性又具有一定目的性的价值客体。

事实上,新闻信息作为双重性质的价值客体具有更复杂的因素。相对于传播者的经济目的,或者说在经济意义上,新闻信息具有突出的手段性;但相对于政治理想,或者说在政治意义上,它又具有鲜明的目的性。因为新闻信息传播涉及到传播主体自身和公众言论自由权利的实现。在这个意义上,新闻信息的传播本身,要比传播效果更具有重要性和优先地位。富有职业理想、民主意识、公众意识、受众意识的传播主体会自觉地把公众、把服务对象的价值目标,内化为自身的价值目标,把受众最高的目的性价值客体,转化为自身的目的性价值客体。此外,对传播主体来说,新闻信息作为手段性质的价值客体具有惟一性,它是获得传播效果等最终的目的性价值客体的惟一手段。所以在新闻实践中,很多传播者对新闻稿件的采写加工,表现出高度的关注,甚至经常把它摆在与传播效果等同的地位。因为好的稿件就意味着好的传播效果,手段的惟一性和关键性反过来又强化了目的性质。

但从总体上讲,新闻信息的手段性质仍然占主要方面,具体表现是:首先,新闻信息主要体现为传播主体的劳动付出,而不是收益,它不能直接满足传播主体生存和发展等基本需要。其次,传播者搜集、制作、加工、传播新闻信息,如果获得不了传播效果及经济效益,就像厨师烧制的佳肴美味、企业生产的产品销售不出去一样,形同废品,目标追求难以实现,自身的需求无法满足,价值活动也难以为继。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对商业媒体,新闻信息作为传播主体的价值客体,其手段性质远远强于目的性质。这些都决定了新闻信息的手段性质强于目的性质。

第三类是传播主体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所要追求、所要达到的最终的目的性成果,即传播效果。传播效果包括新闻报道在传播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效益,我们通常称为“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和前两种价值客体相比,传播效果才是相对单纯的、能直接满足传播主体需要的、具有最终目的性的价值客体,它意味着传播者达到了目的,获得了收益,付出得到了补偿,需要得到了满足。传播主体采用先进设备,对新闻稿件进行精耕细作,生产高质量的新闻信息,努力赢得受众,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传播效果,这也是所有媒体的最高追求。所以,对传播主体来说,在一轮完整的价值活动中,最终的目的性价值客体就是传播效果,正是这一价值客体在决定着其他价值客体的选择和创造。

有专家把传播效果也作为新闻价值客体,笔者认为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传播效果是不是新闻价值客体,牵涉到两个问题,一是对新闻价值概念的理解,二是传播效果作为价值客体是否具备新闻价值,如果不具备新闻价值,就不可能是新闻价值客体。

关于新闻价值,大体上有两种理解。一种把新闻价值理解为传播效果,等同于传播效果。按照这种理解,如果再把传播效果作为新闻价值客体,就会出现一个荒谬的结论:新闻价值就是新闻价值客体。另一种是笔者认可的理解,新闻价值是新闻信息所具有的影响特定受众的属性或功能,传播效果是这种属性或功能的发挥,即新闻价值的实现,也即是说,传播效果是新闻价值客体——新闻信息实现其价值的结果。即使传播效果具有轰动效应,也只能是新的新闻事实,而不是新闻价值客体——新闻信息。新闻事实不能作为新闻价值客体,前文已有论述。

传播效果作为其他价值客体,第一它不是受众的价值客体,更不是受众的新闻价值客体。因为传播效果本来就是受众的信息需要得到满足,如果受众把这种满足,再作为价值客体,再满足自身,甚至再再作为价值客体,再再满足自身。且不说如此循环下去有无可能,是不是必要,问题的关键在于,受众这种把新闻对自身的满足再当作价值客体的活动,是不是还属于新闻传播活动,是不是还在新闻传播活动的链条之中?笔者认为,传播效果对受众而言,已经转化为下一轮价值活动即信息选择的背景和动因,为主体创造出新的价值需要,而不是成为其价值客体,甚至反复地成为价值客体。因此,把传播效果作为受众的新闻价值客体更无从谈起。第二,传播效果作为传播主体的价值客体,也不是新闻价值客体,因为它满足的是传播主体对经济、声誉、影响力的价值追求和价值需要,对传播主体来说,具备的是经济价值和影响力价值,而不是新闻信息价值。所以说,把传播效果作为新闻价值客体,与把新闻事实作为新闻价值客体一样,都是十分荒谬的。产生这种荒谬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些专家企图为新闻价值理论构建宏大、系统、无所不包而又整齐划一的理论体系,把简单问题复杂化,微观问题宏观化,单一问题体系化而导致的错误结论。

二、传播主体所形成的价值关系

根据上述分析,不难发现,传播主体的价值客体是多层次的,多元的。不同的价值客体,体现出不同的价值,在价值客体构成中处于不同的地位,与传播主体形成不同的价值关系。如果以客体或其价值来命名价值关系,传播主体与其价值客体形成的价值关系就有三种:

第一是与采写、交通、通讯工具以及新闻事实等劳动资料形成的价值关系。因为这些都是手段性质的价值客体,在这些客体中,工具又具有标志性,所以劳动资料体现的主要是工具价值、手段价值,与传播主体形成的价值关系,可以称为手段价值关系或工具价值关系。

第二是传播主体与新闻信息形成的价值关系。传播者采制新闻信息的主要目的是用来满足受众的信息需要,而不是自己的信息需要,但在满足受众的同时,换来受众的时间、精力、金钱等关键因素形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新闻信息对受众来说,体现的主要新闻信息价值即新闻价值,与受众形成新闻价值关系。但对传播主体来说,新闻信息体现的主要不是信息价值,而是一种交换价值、传播价值。所以它与传播主体形成的价值关系,不是新闻价值关系,而是一种新的价值关系,我们可以称之为传播价值关系。正如交换价值要以价值为基础,但交换价值并不等于价值一样,传播价值要以新闻价值为基础,但传播价值并不等于新闻价值。传播价值关系也不等同于新闻价值关系。原因在于,新闻对受众主要是新闻信息价值,但对传播者来说主要是交换价值或传播价值。新闻价值是新闻信息所具有的直接影响受众的属性或功能,传播价值则是新闻信息的传播所具有的影响传播者的属性或功能。新闻价值以受众的需要为价值尺度,传播价值则以传播者的需要为价值尺度。新闻信息能直接满足受众的需要,但不能直接满足传播者的需要,它只是传播者交换最终的目的性价值客体的等价物。因此,我们可以说,传播者与新闻信息之间形成的价值关系,是一种新的价值关系,是传播价值关系。

第三是传播主体与传播效果等收益性成果之间的价值关系。传播效果是传播主体最终的目的性价值客体,它体现着传播主体的理想、信念与追求,体现着传播主体价值目标的实现,对传播主体既具有精神价值又具有经济价值,它从精神与经济两个方面满足传播主体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按照习惯,人们通常以最终的目的性价值客体,或其价值,或者获得这一价值客体的方式,来表示整个一轮价值活动中的价值关系,那么,传播者与传播效果之间的价值关系,就可以称为传播效果价值关系。因为传播效果是传播这一活动方式带来的,因此我们也可以把它简称为传播价值关系,并把这一价值关系,作为传播主体在整个新闻传播活动中形成的所有价值关系的简称,或统称。因为这一价值关系是整个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价值关系的主线,在各种价值关系中占有主导和支配地位。

三、传播主体与受众主体的关系

新闻传播活动中有两个主体是正确的,但他们并非是共同主体。作为主体,他们处于不同的价值关系中。传播者作为主体,出现在传播者与其最终的目的性价值客体——传播效果之间形成的传播价值关系中;受众作为主体,出现在受众与其最终的目的性价值客体——新闻信息之间形成的新闻价值关系中。传播者与受众,当一方处于主体地位时,另一方总是处于客体地位,而不可能同时作为主体出现在同一价值关系中。具体地说,在新闻价值关系中,受众是价值主体,新闻信息是价值客体,而新闻信息是传播者劳动的产物,这就意味着传播者在用自己的劳动成果满足受众的需要,在以客体的身份或地位服务主体。而在传播价值关系中,传播者是价值主体,传播效果是价值客体,而传播效果是受众付出的时间、精力、金钱等因素形成的,这就意味着受众在获得信息满足的同时,也通过自己的付出满足传播者,并因此在这一价值关系中处于客体地位。所以,最后的结论是,传播者与受众是互为主客体,而不是共同主体。“共同主体说”,尽管基本用意在于提高受众的地位,但在理论上混淆了新闻传播活动中不同的价值关系,导致了价值主体及其客体的混乱。

四、传播主体与价值客体之间价值关系的复杂性

在现实生活中,传播主体与其价值客体的关系是比较复杂的,造成这种价值关系复杂性的主要因素大体上有四个:

第一,传播主体具有复杂性。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媒体存在,不同的媒体有不同的追求,不同的追求会造成传播主体的目的性价值客体的差异。在西方政党报刊时期,政党报刊追求的最高目的、甚至是惟一目的就是宣传效果,很少考虑赢利问题。新闻报道的手段性质极为明确,为了达到某种宣传目的,制造假新闻也是政党报刊惯用的手段之一。所以这个时期作为政党报刊的传播主体,其目的性的价值客体是宣传效果,而不是经济收益,更不是新闻信息。商业媒体比较复杂,但赢利始终是媒体的重要或主要目标,甚至有极少数商业媒体把赢利视为惟一目标。现在,无论是政党报刊还是商业媒体的目的性价值客体往往兼顾传播效果和经济效益,极少把其中一个作为惟一目的性价值客体的。就媒体内部而言,传播主体包括媒体内部的编辑记者、管理者和经营者,管理者与编辑记者之间,记者与编辑之间,采编人员与经营人员之间,都存在诸多的内部矛盾,也会导致对价值客体定位的偏离和游移。超级秘书网

第二,价值客体本身具有复杂性。传播主体面对的不是单一的价值客体,而是一系列的价值客体,不同价值客体之间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关系错综复杂,因此会导致传播主体对价值客体的性质和地位定位变化。

第三,传播活动的社会环境具有复杂性。不同的环境和条件会造成价值客体性质和地位的变化。在某些环境下,工具具有决定性意义,拥有工具就必然意味着拥有结果,工具就会被视为目的性的价值客体,成为至高无上的追求。在某些时候,劳动对象具有决定性意义,拥有劳动对象就必然意味着结果,对象就会被视为目的性价值客体,成为至高无上的追求。社会环境变化,尤其是政府新闻宣传部门管理政策的变化,也会很快体现为媒体内部的冲突和压力,导致价值客体性质和地位的变化。

第四,传播活动具有复杂性。传播活动不是一个简单的直线过程,而是一个往复循环的螺旋上升结构,先进的采编传输工具是为了生产好的新闻稿件,好的新闻稿件是为了获得好的传播效果及经济效益,获得好的传播效果及经济效益,是为了采用更先进的技术设备,更先进的技术设备是为了采写更好的新闻稿件,更好的新闻稿件是为了获得更好的传播效果及经济效益,往复循环,永无止境。哪是手段性质的价值客体,哪是目的性质的价值客体,在循环中有时会变得模糊不清。所以,哪怕是最单纯的手段性质的价值客体,也不会总是体现为手段性质;最单纯的目的性质的价值客体,也不会总是体现为目的性质。不同的时空环境下,在具体的实践活动中,任何价值客体都会体现出多姿多彩的性质。

注释

杨保军:《新闻价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7页,第74页。

李良荣:《新闻学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5页。

新闻传播研究范文5

关键词:新媒体语境;报社;新闻传播;功能

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应促进报社新闻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并在新媒体语境的影响下,赋予报社新闻传播功能的创新,推进媒体融合的发展进程,强化新闻传播的影响性和引导性,为受众提供丰富的活动内容,发挥报社新闻传播的功能和作用,进而促进报社新闻的发展。对此,为了达到发展目的,要着重分析新媒体语境下报社新闻传播功能,明确新闻传播目的,优化新闻传播方式,优化报社新闻传播结构体系,进而实现报社新闻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在这样的环境下,探究新媒体语境下报社新闻传播功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新媒体语境下报社新闻传播功能

(一)传播渠道优化功能

新媒体的到来使媒体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强化了行业竞争,并为媒体行业拓展出新的发展途径。传统纸质媒体要想不被市场淘汰,就必须结合时代特性融入数字化技术,从自身发展现状出发,整合信息传播途径,组建多传播平台,扩大受众范围,提升报社新闻在新闻市场中的影响力,并与新媒体融合,发挥传统报社的实体优势,形成多媒体联合形式,实现受众覆盖率的最大化。同时,扩张终端载体以实现新闻信息的分流,扩大受众选择范围,提高新闻资源的利用率,在满足受众新闻需求的同时,降低报社新闻传播成本。

(二)创新新闻策划功能

新闻内容是报社新闻传播的核心内容。在新媒体语境下,新媒体的开放性使得独家新闻逐渐消失,因此要将竞争重心落在新闻策划方面,强化新闻策划的创新,使得报社在众多竞争中脱颖而出,扩大目标市场的比重,实现报社新闻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这一层面上,在尊重和发展新闻本体的前提下,从多个角度进行新闻的策划、采集、制作,加强对新闻的分析和评论,增强报社新闻传播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达到最佳的传播效果。

(三)强化新闻互动功能

在新媒体语境下,为了遵循新闻行业专业性发展规律,报社新闻要利用新媒体语境带来的优势,提高新闻传播的专业性,加强和受众之间的互动和交流,促进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的融合,形成联合机制,拓展报社新闻的互动功能。同时,在互动功能的基础上,新闻从业者可以及时了解受众的新闻信息需求,鼓励受众参与到报社新闻传播的各个环节中,减轻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丰富新闻传播内容,进而实现报社新闻资源利用率的最大化。同时,鼓励受众积极参与到新闻采制中,借助新闻线索与新闻内容,提出自己的看法,进而提高报社新闻的传播效率。

二、新媒体语境下报社新闻传播的发展途径

(一)促进媒介融合

新媒体的发展拓展了信息传播渠道,构建了现代化舆论平台,使得门户网站、社区、自媒体得到迅速发展,并呈现出超过传统媒体的市场发展势头。而媒介融合是传媒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在新媒体语境下,报社作为传统主流媒体的一员,要引导主流舆论,结合受众对新闻信息的需求进行传播模式和运行体系的创新,强占目标市场份额,进而实现报社新闻媒体的转型。例如,《人民日报》面对新媒体的冲击,设置中国人大新闻、政府新闻以及政协新闻等专题网站,开设主题论坛和微博,同时设置电子版子报刊,并与人民网报网合作,借助网络技术和网络应用,形成多媒体的新闻信息全面覆盖。随着近些年移动网络的兴起,传统报社应将发展方向延伸到终端新闻软件开发中,发挥传统媒体的权威性与独家资源,构建一个特色性和专业性的内容平台,拓展报社新闻传播的深度和宽度,进而提升报社新闻价值。

(二)强化行业监督

新媒体是一把双刃剑,拥有众多优势的同时,又具有开放性和匿名性,增加了监管难度,很容易滋生不良信息,带来巨大的影响,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因此,为了推进媒体融合,保证报社新闻媒体的健康稳定发展,要加大内容监管力度,加强相关立法,并制定地方性法规,为新媒体语境下报社新闻媒体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同时,要进一步强化行政与技术机制,规范网站运营行为,从网民网上言论出发,建立以政府监督为核心、法律法规为依据的管理体系,在技术上要实行实名制和关键词屏蔽等措施,加大行业监督力度,进而在新媒体语境下拓展报社新闻传播功能,实现报社新闻媒体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引导社会舆论

在新媒体语境下,为了保证报社新闻媒体的健康发展,要重视对社会舆论的引导,特别是针对网络信息而言,网民的信息交换和意见发表是新媒体语境下最有影响力的公共舆论。同时,手机媒体、自媒体与传统媒体合作,形成社会舆论的生成力量和引导力量。为了传播主流文化,掌握舆论引导权,成为网络思想舆论导向,报社新闻媒体要分析和了解网络舆论传播的规律与特点,制定系统化和科学化的控制体系,一方面要加大对网络舆情的监控力度,找出倾向性问题,针对重大事件设立专题研究,提出社会舆论引导对策,实现对社会舆论的控制和引导;另一方面要主动发声,形成联合性议题,避免传统媒体舆论与新兴舆论的切割,统一媒体讨论方向,引导群众议题,增强网民责任意识,发挥主流媒体的社会价值,进而在新媒体语境下促进报社新闻媒体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结语

本文通过对新媒体语境下报社新闻传播功能的研究得出:第一,在新媒体语境下,报社新闻传播功能包括传播渠道优化功能、创新新闻策划功能、强化新闻互动功能,整合信息传播途径,组建多传播平台,扩大受众范围,提高报社新闻媒体的核心竞争力,谋求更为稳定长久的发展。第二,在新媒体语境下,为了实现传统媒体的转型,报社新闻媒体要发挥自身的优势,并利用新技术、新思想,创新运营模式,构建现代化舆论平台,推进媒介融合发展。同时,强化行业监督,建立以政府监督为核心、法律法规为依据的管理体系,引导社会舆论,进而在新媒体语境下,促进报社新闻媒体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白伟.新媒体环境下报社新闻传播的功能分析[J].科技传播,2015(14):1-2.

[2]王知非.全媒体时代都市报盈利模式的变化[D].安徽大学,2014.

新闻传播研究范文6

关键词 体育新闻 体育传播 影响分析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因为现在人们的生活质量越来越高,人们有更多的时间进行休闲娱乐,在很多时候,人们都在观看体育新闻,因此体育新闻的真实性会对体育的传播产生很大的影响。文章就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保证体育新闻的真实性,并对新闻传播进行优化。

1我国体育新闻优化程度较低

我国体育运动起步较晚,很多思想都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体育报道才逐渐正常,到了九十年代后,我国体育得到快速发展,这也就使得人们对于体育运动有了一定的认识。新世纪之后,各种体育杂志和新闻报道逐渐增多,全民锻炼阶段正在逐步进行。

虽然我国是体育大国,但是国内体育比赛的观看量却是少的可怜,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两种,其一就是体育赛事本身存在问题,另一方面就是群众对我国体育赛事不买账,比如以前足球比赛经常会出现踢假球的现象,这样就会对体育传播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2体育传播真实度的具体形态

体育新闻在传播过程中,虚假的新闻不但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还会使人们对于体育新闻产生反感,这样不利于体育新闻的传播。现在体育新闻在对体育传播过程中,增加了互动环节,如果体育新闻传播存在不真实的现象,就会对体育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不利于体育的传播。在进行新闻报道之前,体育新闻工作者应该对体育知识进行恶补,这样才能减少体育新闻报道中的错误,进而提升体育新闻报道的真实性,才能更有利于新闻的传播。

体育传播过程中,有一些体育新闻报道者对体育认识不全面,认为体育就是娱乐,在体育新闻撰写时根据制自己的理念进行编写,不能很好地对虚假信息进行判断,这样就会产生虚假新闻,引起新闻传播的不真实性。出现这种情况的另一个原因就是新闻媒体的垄断性,因为垄断,导致媒体工作者对于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忽略,对于新闻进行传播过程中,很难积极去寻找媒体信息的真实性,新闻报道时传播单个虚假新闻的情况不多,但是总体存在较多虚假新闻传播的现象。

体育新闻报道出现虚假新闻的另一个原因就是新闻报道工作者为了一己私欲,为了提高网站的点击率或者是播放率,在进行新闻报道时故意制造悬念,新闻在报道过程中故意拖延时间,以此来吸引群众眼球,但是群众在其他途径对新闻进行了解之后,就会对网站失去兴趣,这样做就会得不偿失。还有就是新闻报道时进行虚假报道,以此来吸引群众眼球,当群众知道真实情况之后也会对网站产生厌恶,这样反而不利于体育新闻的传播。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新闻工作者可以使用不同的方法增加体育新闻的报道,保证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同时还能和观众进行沟通互动,这样体育新闻的传播才会向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

3提高体育新闻传播的方法

体育新闻在传播过程中,为了能够让群众了解真实的情况,不但要在思想认识上提升,还要加强体育新闻传播的规范性,对体育传播过程中出现的违法乱纪情况进行处理。对媒体工作者选拨时,可以使用相应的考试制度进行筛选,在进行体育新闻报道时,还要进行一定的监督,对于传播虚假新闻的媒体工作者应该进行宣传教育,严重时应该对其进行撤职处理。这样才能对体育新闻的传播起到一定的净化作用。为了保证体育新闻对体育运动良好的宣传,在培养体育工作者时就应该严格要求,在源头上对体育新闻的传播进行保证,进行人才选拔时,如果有良好的人才应该积极进行任用,以便更好地对体育运动进行传播。

体育新闻在对体育运动进行传播时,应该减少人为的控制,坚持使用法律进行管理,对于体育新闻传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该依法进行处理,这样体育新闻对体育运动的传播才不会产生更多的消极影响。 国家还应该对体育新闻报刊的发行资质进行放宽,这样能够形成良好的竞争关系,对于体育的传播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体育新闻在传播时,传播的渠道也相应的进行放宽,比如互联网直播、建立私人网站等,对体育传播都有良好的推动作用,促进体育新闻的发展。

4结语

体育新闻对于体育的传播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在体育新闻报道过程中,报道的真实性会对体育的传播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应该提升体育新闻传播的真实性,这样体育传播工作才会做的更好。提升新闻传播真实性时,首先应该提升新闻工作者的综合素质,然后保证体育新闻的权威性,还可以使用法律手段对其进行严格规范,这样体育新闻对体育传播才能有更好的促进作用,体育传播工作才会做的更好。

参考文献

[1] 牟炳楠.浅谈体育新闻对体育传播的影响与优化[J].中国报业,2012(10):181-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