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服务发展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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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服务发展报告

节能服务发展报告范文1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程序

中图分类号:F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0-01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根据企业现有状况, 推动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绿色照明、工业节水等工作,对燃煤工业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瓦斯利用、电机系统改造、工广电网动(静)态补偿系统、信息集成控制系统、老旧高耗能设备淘汰更换、绿色照明、新能源开发利用等工程项目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通过与EMC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利用EMC提供技术改造资金、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审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培训、运行维护、节能量监测等一条龙综合,集团公司通过与节能服务公司的合作,达到引进先进的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节能工作水平,积极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大型集团企业,并分享项目投产后的节能效益来实现自身的滚动发展

一、项目如何确定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方可申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1.技术上需要。一是,自己没有技术能力来实施,需要合同能源公司来实施;二是,该技术为合同能源公司的专有技术,技术不转让,或转让费高、不如直接由合同能源公司实施。

2.管理上需要。一是自己管理水平或工人操作水平不够,造成能源浪费不够,需要通过合同能源公司实施过程中学习提高;二是,自己实施不如委托合同能源公司实施更经济,或造价更低。

3.资金需求。一是项目投资收益不确定,或有风险,需要合同能源公司承担投资风险;二是企业无力出资建设,需要合同能源公司投资。

二、项目如何立项

合同能源项目比照重大项目立项程序,与重大项目一起下达立项计划,每季度研究下达一次,一般在上季度末(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下旬)集团公司办公会研究下季度项目,下季度初(10号之前)与重大项目立项计划一起下达合同能源项目立项计划。立项程序:

首先,项目单位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委托编制费用由委托单位管理费支出);其次,《报告》上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或技术负责部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后,项目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修改形成《项目立项申请报告》(免标的需办理免标手续,并在申请报告中说明);第三,建设发展部根据《项目立项申请报告》编制“立项建议”上报集团公司办公会研究,同意后下达立项计划。

三、如何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必要性:通过简要阐述现状,说明项目地点,目前的能耗情况(具体指标,能耗评估详细报告可作《可研报告》附件),管理情况,存在问题,节能空间;通过对可用于项目建设的节能技术、管理水平和节能效果的描述(或调研结论,详细《调研报告》可作《可研报告》附件),说明项目实施的技术途径、预期节能效果或经济效益;综合结论(或立项建议)。

2.实施方案

(1)技术方案选择。有多种技术或方案可选的要进行方案比对,比选出推荐使用方案;没有多种技术或方案可选的,直接描述方案和工艺。

(2)详细描述所采用方案需的工程内容、工程量,需购置的设备规格、数量,需发生费用的设计、咨询、办证等其它事项。

3.投资概算

对项目所需投资做出概算或估算。两种情况:

(1)采用免标实施的,说明已办理免标手续,描述与实施单位洽谈(按合同签订程序,最终确定的合同价格)的合同总价和价格构成,以及合同价格的调整因素(如:说明哪些主材和设备为暂定价,需以后招标确定的等)。

(2)采用招标实施的,描述概算总价和价格构成,以及说明对概算有较大影响的因素(如,基础可能遇流砂层需增加施工措施等增加造价)。

4.实施效果

描述项目实施将带来的经济效果,社会效果,安全效果,生产效果等,重点是效益计算、投资回收期、合同期满后的延续效益;有可能带来风险(如对投资风险,将来需恢复的描述恢复成本)的描述可能的风险及影响程度。

5.合同方式

两种情况:

(1)采用免标实施的,描述所选择的合同单位的主要理由(技术、信誉、业绩、合作历史等),以及洽谈的主要合同条款(效益分成方式、工期、付款方式、合同期满后技术服务约定等)。

(2)需招标的,描述招标方案,如主要技术规格,招标方式(公开、邀请),拟采用效益分成方式和理由,主要约定条款(如工期、付款方式、后期技术服务约定)等。

6.实施计划建议

建议实施时间和理由。

四、项目组织实施

1.项目立项计划下达后,即可组织实施。免标的直接组织签订合同,招标的组织编制招标书,执行集团公司招标规定。

2.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的实施工期计划进行的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安全、质量监督,计量检测,安排专人负责跟踪项目进度,布置计量器具,统计能耗数据,做好能耗评价,保证项目按期按质完成。

五、竣工验收

节能服务发展报告范文2

一、强化节能目标责任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办法》和《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意见》,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统计体系、监察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定期公布我区各街道、能耗情况;加强对各街道和列入我区的重点用能企业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对各街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标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街道办事处应于每年月日前向区政府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同时抄送区政府节能办。区直有关部门和列入我区重点用能企业应于每年月日前向区政府节能办提交上年度推进节能工作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其他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目标考核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街道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企业应于每年月日前,向所在地节能主管部门提交上年度推进节能工作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各街道节能主管部门于每年月底前将考核结果连同企业自查报告报区政府节能办备案。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体系,并纳入各街道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确保全区年万元GDP能耗比年下降12%。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要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要求,合理规划产业布局,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工业带动和数量扩张带动,向三次产业协同带动和优化升级带动转变,立足节约能源推动发展。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服务业能耗低、污染少的优势,积极推进服务业集团化、网络化和品牌化经营,引进先进服务技术和服务标准创新服务产品,促进规模经营,提高竞争能力,努力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重点要以专业化分工和提高社会效益为重点,积极发展国际贸易、金融、会展等生产型服务业;以满足人民需求和方便群众生活为中心,加快提升商贸、餐饮、社区服务、旅游、娱乐、生活消费型服务业;大力发展信息、科教、文化等知识型服务业,进一步加快以服务经济为主的服务业的发展;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组织实施一批高技术专项和科技重大专项,推动科技项目成果转化,壮大高技术产业总体规模。同时,充分利用国务院支持建设海西经济区的优势,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电子信息产业,进一步优化我区产业结构。严格控制新建、扩建、改建高耗能项目,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遏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为从源头上遏制高耗能行业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对新上的冶金、建材、化工等高耗能项目实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对实施生产许可管理以及生产过程中高耗能和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严格生产条件审查,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

三、加强六大领域节能

切实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商业和民用、政府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以冶金、化工、建材、纺织、食品等重点耗能行业为重点,加强节能管理,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推广应用节能潜力大、应用面广的节能“五新产品”,降低单位产品的综合能耗。积极推进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节能监察(监测)及能源审计工作。建立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重点用能企业应在每年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节能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辖区内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审查、汇总、分析,并于每年2月前上报区经贸部门进行复核。组织开展能效水平对标和节能诊断活动,查找与标杆企业之间的差距,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能耗监管。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电源点,改善电网结构,减少输电损耗,加强电力生产环节的节能控制和管理,提高电力生产运行可靠性及经济性,降低能耗和线损率。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建筑节能设计、施工、监理、验收标准和规范,开展项目建设;推广应用节能建筑技术、节能建筑材料和产品,加大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力度,发挥节能示范项目带动的作用,推进建筑节能。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装饰性景观照明的能耗。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车辆淘汰制度,加快淘汰高能耗、污染重的老旧车辆,鼓励使用能耗低、性能好、排放少的节能环保型车辆和新能源汽车,加强运输市场节能管理,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强农产品加工生产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商贸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开展零售、餐饮、宾馆饭店节能试点。加强政府机构等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按照节能标准改造公共机构空调、照明、电梯等系统,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用品;带头采购低油耗汽车,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推进公共机构节电、节油工作,加大LED、太阳能等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区6家重点耗能企业“十一五”完成节能量1622吨标准煤。

四、推进节能技术进步

进一步加大对节能改造、节能技术研发支持,抓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余热余压利用、电机改造、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节能、先进适用节能技术应用等十大节能工程,加强节能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应用研究,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锅炉、电机系统、空调、绿色照明技术、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等方面应用与开发。支持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外先进的节能技术,推进节能技术成果转化和节能“五新”产品应用;加强台技术交流与合作,借助“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海峡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博览会”等各种项目推介平台,加大节能产业招商力度,大规模寻找、选择、推介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鼓励企业加强节能自主创新,通过政策引导、市场驱动、服务支撑,全面提升企业节能自主创新能力。每年组织实施重点节能项目3项。要加强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咨询、设计、评估、诊断、培训等节能专业服务机构和节能服务市场,发挥社会节能专业服务机构的技术、人才、信息、融资等优势,开展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主要形式的节能服务,推进企业节能技术进步。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认真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创建国家级、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为载体,以国家级、省级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为示范,以实施循环经济示范项目为抓手,有效降低废弃物排放量,逐步实现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当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责任制,采取相关有效措施,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推进化工、印染、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对纺织、钢铁等高耗水行业的节水管理基础工作,强化单位产品耗水量定额管理,完善考核体系;大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加强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促进水循环利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加强对化工、纺织、鞋服、建材、机械、冶金、建筑等重点行业的原材料消耗管理,推行设计规范、生产规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提高材料利用率和产出率;积极调整原料结构,逐步降低木材在建筑装饰材料、家具、包装材料等领域的应用比重,积极推广竹材并寻找其他代用材料;加大对旧木材的回收和循环利用,综合利用林业三剩物和次小薪材,减少对新木材的需求;大力压缩无实用性材料消耗,减少过度包装,推广易回收利用、易降解、易处置的包装,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禁止过度包装。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进一步推广利废墙材产品、加气混凝土砌块、轻质墙板等新型墙体材料;加强废旧物质的回收管理,鼓励企业使用再生资源,开发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物资,加大对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电子产品的再生利用。积极推动风能、太阳能、沼气、生物柴油、垃圾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基地化、规模化、集约化建设,大力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每年组织实施省、市循环经济示范项目2项。

六、完善节能政策措施

一要继续完善促进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发展的经济政策。支持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商贸、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和循环经济重点工程、示范工程、公共平台、服务体系建设,综合运用财政、金融、价格等手段,形成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驱动、公众自觉参与、法制有效保证的机制,推进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的发展。二要继续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政策。对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改造和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后年节能量达5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按照节能量给予适当的奖励。鼓励合同能源管理,对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节能服务机构,其项目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经项目验收合格,按照投资总额给予适当的补贴。循环经济项目按技术先进性、投资强度、示范带动性和效果给予适当的奖励。三要认真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优惠政策宣传力度,配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落实好符合条件的与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环保有关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四要鼓励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节能产品认证。加大力度,做好我区企业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工作,推动我区备案的节能材料和产品在我区推广应用。鼓励企业申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积极参与政府节能采购活动;完善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继续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扩大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推进政府绿色采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列入国家节能产品、设备清单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鼓励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节能产品认证,提高节能产品科技含量和质量水平。五要加强政银企合作,强化金融机构与节能、循环经济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沟通,及时、有效地对接节能、循环经济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建立金融支持节能与循环经济信贷投资分类管理制度,重点支持节能技术改造、重点行业节能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园区、企业、示范项目建设、节能与循环经济公共平台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对鼓励类项目,按照信贷投放原则,简化贷款手续,实行利率优惠,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六要实施节能、优化水电、提高高效洁净机组负荷率,提高水能利用率。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上网,优先安排高效、污染排放低的机组发电,保证热电联产、余热、余压等资源综合利用的发电机组并网运行。

七、加大节能基础建设

一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和今年实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加强节能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节能监察(监测)执法力度,强化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二要组织重点耗能企业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建立能源测量管理体系,积极开展企业内部节能计量核算工作。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用能单位要按照标准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定期对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加强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积极推进和指导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三要认真组织开展单位GDP能耗统计与监测工作,建立和完善全社会能源统计调查体系,落实能源统计公报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单位)能源管理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健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和库存统计制度和重点耗能企业的月报制度,积极推进企业联网直报制度。进一步明确能源统计职能,加强能源统计队伍建设,配强能源统计人员。四要建立和完善节能服务体系建设,区政府成立节能中心,配备专职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配备完善节能检测设备,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配备人员,拨出专项经费,配备完善节能检测设备,提高节能服务能力。组织开展节能监测,实施节能诊断,发现节能潜力,为企业提供能效管理和优化改进方案的咨询服务。四是建设、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要明确承担节能管理职能的机构,充实管理人员,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做好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八、开展节能宣传培训

节能服务发展报告范文3

一、年度主要目标任务

(一)精心编制“十三五规划纲要”。结合我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和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加强对我县经济形势的分析,安排部署了“十三五”规划工作,制定了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根据县委建议,高便准编制了《县“十三五”规划纲要》。

(二)建立了高新技术项目库。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组织筛选符合条件的省高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认真总结我县2014年节能削煤工作,将考核材料装订成册并撰写自查报告按时上报市发改委,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考核任务;上报2015年实施节能削煤项目及循环经济项目。

(三)抓结构调整,促进节能降耗。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认真总结我县2014年节能削煤工作,将考核材料装订成册并撰写自查报告按时上报市发改委,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考核任务;上报2015年实施节能削煤项目及循环经济项目;通过积极争跑我县御捷车业、中航上大集团和亿利橡塑集团的五个项目被确认为省节能、环保产业项目;扎实推进型煤配送中心建设,县鑫胜冶金材料有限公司承建的型煤厂已全部建设完毕,正在进行生产设备调试。并提出高耗能企业节能措施,进行了节能宣传,督促企业上报节能数据。

(四)积极推进央企工作进展。完成并上报了省2012年-2013年“央企进冀”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编写了项目主管部门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上报市央企办。关注项目进度,遵循周报制度将我县央企项目基本情况、当前进度,存在问题进行了梳理。

二、重点难点服务基层项目

组织开展项目审批提速提效活动。实施一站式全程服务和全程告知制度,完善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协调推进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提高重大项目审批效率。这些项目全部在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结,办结率100%。

节能服务发展报告范文4

为深入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根据《工信部关于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和《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政策

请各县(区)经信部门按照《工信部关于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和《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政策。相关材料按照以上文件要求准备。

二、明确节能评估和审查权限范围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必须要编制独立节能篇,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节能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出具的节能评估报告,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权限,由市(县、区)政府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对其组织专题评估和审查。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至3000吨标准煤(含1000吨,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必须包括节能分析篇(章),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节能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节能评估报告表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权限,由市(县、区)政府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对其组织专题评估和审查。

(三)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建设单位将节能登记表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一同报送。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权限,由市(县、区)政府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对其登记备案。

三、提升节能评估和审查质量效率

节能评估机构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节能技术标准规范开展工作,确保节能评估的质量和效率。各级经信部门在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工信部关于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和《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节能服务发展报告范文5

关键词:新疆;节能评估;项目评审;能力建设;设想建议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4-0-01

经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新疆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节能评估中心)于2010年8月31日成立(设在新疆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院)。在一年的工作时间里,节能评估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在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发改委和发改委研究院的正确领导下,加强与自治区相关厅局、发改委相关处室的紧密合作,在人手缺、资金少、任务重的情况下,积极做好了自治区节能能力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的评审等工作。

一、节能评审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完成节能文件汇编及制度建设工作

为使节能评审工作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有序开展、有章可循、规范运作,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节能评估中心不断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内部管理。

1.编制了《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评审工作规范与流程》和《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中心内部工作流程》。2.编制了《自治区节能减排资料汇编(一)》、《节能减排技术政策指导目录》、《节能减排政策分类汇编》和《(1998-2009)节能减排政策汇编》。3.制定了“自治区节能评估中心文明服务公约”。4.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中心公章管理办法”,并刻制了公章。5.制定了《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评审工作奖惩制度》。

(二)节能能力建设工作初见成效

根据新发改环资[2010]1522号文件精神要求,积极做好自治区节能减排、节能评估审查工作。

1.编制并上报了“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2010年开展自治区节能评估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2.编制并上报了“自治区监查、监测、节能三项能力建设实施方案”;3.编制并上报了“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2011年新疆节能评估能力建设—节能减排及循环经济数据库建设实施方案。2012年完成数据库系统平台研建和基础数据信息的汇总和录入等工作;4.汇集了钢铁、煤炭、铜冶炼、多金硅、水泥、建材等27项行业准入条件、标准,以及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等相关行业资料的收集汇总;5.启动了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专家库建设。专家库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煤炭、焦炭、电力、化工、建材、多晶硅等行业300余名专家。

(三)节能评审工作有序开展

自成立以来,自治区节能评估中心积极开展了节能评估评审工作。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表)(节能文件)评审工作于2011年6月开始,节能评估中心全体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文件要求和工作流程对上报的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表)进行了组织评审。截止2012年4月,共接受发改委环资处节能评估评审委托书89份(89个项目),召开评审会项目80个,通过评审并出据评审文件68个,主要包括水泥、煤炭、钢铁、建材、石油天然汽、化工、汽车、铝合金、棚户区改造和资源循环利用等行业项目。

(四)注重对自治区节能评估评审工作的能力培训

在委节能减排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节能评估中心业务人员共8人次分别参加了2010-2012年度由国家和自治区组织在兰州、新疆、牡丹江、上海等省市举办的有关节能评估、节能审查业务、能源审计报告编写及案例分析、节能评估师等培训学习。

二、节能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由于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工作刚刚起步,目前还尚未有一家专门从事节能评估报告书(表)的编制机构;中介机构对节能评估报告书(表)内容缺乏深度,节能措施空泛,操作性不强。一些编制单位对可研报告、评估报告的界定把握不准,离国家发改委第6号令、新发改法规〔2010〕2807号和新发改办〔2011〕658号文件要求有一定距离。

2.部分节能评估报告书(表)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指标、内容无法衔接,呈现两张皮现象。

3.目前部分评审专家对文件政策领会不透,提出的意见缺乏深度,结论缺少依据支撑。

4.会议组织评审中出现的问题。(1)专业知识掌握甚少;(2)对能评工作重视不够;(3)组织机构与项目方沟通不到位。

三、推进节能评审工作的几点建议

1.为了节能评估中心工作顺利开展,使各项工作都逐步规范化并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恳请自治区财政和发改委应尽快考虑和安排专项资金的拨付。

2.建议对节能中心业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考察,学习节能评估工作成效突出省区的经验。并引进在节能相关领域技术水平较高的专业人员充实到节能评估中心的工作中去。

3.加强“新疆节能评估能力建设—节能减排及循环经济数据库建设”,建立自治区节能评估中心网站。

4.建议发改委相关培训机构对节能评估文件(报告书、报告表)的编制部门和个人适时开展培训。

节能服务发展报告范文6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林木生物质;融资;节能

作者简介:张彩虹,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统计系学科负责人,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图分类号:F326.2;DF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2.10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02-23-03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定义

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外简称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在国内广泛地被称为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是20世纪70年代,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的一种全新节能模式。

它是指能源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能源服务公司提供节能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能源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润。其基本框架是用能单位将本单位的节能工作外包给能源服务公司,不需要事先支付改造和服务费用,并通过减少的能源费用支出偿付能源服务公司,并在项目结束后获得节能资产的所有权;能源服务公司依靠自己的专业优势,有效降低客户能源消耗,分享节能收益并获得利润收益。合同能源管理实现了能源服务公司、用能单位和社会三方共赢,并逐步发展形成了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商务模式的新兴节能服务产业(贾晓燕 2012)。

它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用能单位和能耗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节能服务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专门的盈利性能源管理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开展。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服务模式

目前,合同能源管理的服务模式主要有:节能效益分享模式、节能量担保模式、能源管理外包模式、设备租赁模式、创新工程施工模式、BOOT 模式等。

王一(2011)对各种模式做了研究,指出节能效益分享模式,是在合同约定的年限内,节能服务公司负责融资并为用户提供技术服务,根据服务后的节能效益预算或根据实际运行的效益分析,与用户按照约定的比例分享项目实施后节省的费用。

节能量担保模式,是指在节能服务公司向客户承诺最低节能指标,保证其项目在改造后的节能收益。

能源管理外包模式,是指节能服务公司将用能单位所有的能源费用进行托管,由节能公司支付项目改造所需要的费用,并独自享受通过节约所得的能源效益。

设备租赁模式是指节能服务公司在采用租赁方式购买设备租赁期内,设备所有权归节能服务公司所有,当其收回投资及利息后,设备归用户所有。

创新工程施工模式,是指客户会委托节能服务公司做能源审计、节能方案设计、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并提前支付工程的预付款、在工程结束后支付竣工款。

BOOT模式源于自然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属于BOT(建设―经营―移交)结构。新能源等分散能源供应建设项目和热点联产项目,类似于自然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拥有―经营―移交)模式应用较多。

赵静蕊(2011)则研究了各种模式在目前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里面所占的比例,分别是节能分享模式占约32%,节能量担保模式处于主导地位,达到约57%,能源管理外包模式占约8%,设备租赁模式占约3%。

卢志坚、孙元欣等(2012)分析了在各种模式下,节能服务公司需要承担的工作以及对于双方的风险和收益等。

在以上这些模式中,节能效益分享和节能担保模式应用最广,它们分别注重了能源节约达到的水平和节约的相关费用。

三、合同能源管理的融资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起步较早的国家包括美国、德国、法国、日本和巴西等,目前,这些国家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融资模式。比较有代表性的模式有:保证节能量结构融资模式、共享节能量结构融资模式,又以前者的应用较多。巴西则建立了独特的保证基金融资模式, 即Super ESCO 模式以及SPE融资模式(丁友卫 2012)。

孙碧(2011)指出,合同能源管理的融资模式主要有:债券融资、股权融资、证券化融资、设立专项能源基金融资等,结合债权和股权融资,可推得可转换债券融资,而债券融资的主要债务形式又包括商业银行信贷、债券融资、租赁融资等。

李玉静、胡振一(2009)指出,在借鉴巴西的经验时,我国在拓展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模式时,可以选择引入多机构、多方位的融资模式。巴西的保证基金模式、Super EMCo 及特殊目的公司模式,我国都是可以尝试的。但绝不可以照搬照抄,要能够针对具体的节能市场需要,可以考虑运用Super EMCo模式;保证基金融资模式更具有借鉴意义,因为根据我国国情,引入担保可以使我国EMC突破银行惜贷的束缚;特殊目的公司模式,我国并没有应用。

叶倩、吴晶玮、钟奕等(2012)也强调,成功的融资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支持。政府可在对ESCO公司进行备案的基础上建立信用评级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针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财税政策和法律监管体系,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减免税收,明确补贴额度,明确各利益方的法律责任,推动合同能源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为培育合同能源管理市场,政府还可成立专项基金,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进行担保,提供稳健的融资保证,从而免除投融资机构的后顾之忧。

四、林木生物质能源介绍

(一)林木生物质能源

“中国林木生物质资源潜力与开发机制研究”课题组在其研究报告(2006)中指出,林木生物质能源资源是指将太阳能转化的生物量经林业的经营活动产生的可以成为能源的物质,它是林木总生物资源量的组成部分。王连茂(2009)在其研究中提出林木生物质是指以木本、草木植物为主的生物质,把来自森林的能源界定为“林业生物质能源”,指出“林业生物质能源是指林木生物质本身所固定和贮藏的化学能,这种化学能由太阳能转化而形成”。刘刚和沈镭(2007)认为林木生物质能源是指可用于能源或薪柴的森林及其他木质资源。

林木生物质能源资源一般指没有加工利用价值从而形成直接增值效益的林产品原料。可用于发展成为生物质能源的林木生物质资源主要有薪炭林生物质资源、灌木林生物质资源,以及林业生产和更新剩余物生物质资源。

(二)林木生物质能源资源潜力

吕文等(2005)根据调查研究,初步测算出我国森林生物量约180亿吨,每年可获得的资源量约9亿吨,可用于能源开发的资源量近3亿吨。洪浩等(2011)研究指出,“十二五”期间,全国共有1.04亿公顷(15.6亿亩)林地要进行清林抚育,按照每亩林地至少产生500KG清林抚育剩余物计算,全国将产生7.8亿吨林业剩余物。

另根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木材加工企业年加工能力9379.85万m3,产出剩余物约0.418亿吨;木材制品抛弃物约0.60亿吨。另外,我国薪炭林生物质总量是0.66亿吨,灌木林的生物量约为2.15亿吨。

综上可见,林木生物质能源资源潜力巨大,有待于开发和利用。

五、生物质能源在合同能源管理中的应用前景构想

张燕、马越、陈胜(2012)指出,发展生物质能源是当今世界各国改变能源消耗、控制环境污染的主要途径,传统发展模式的单一性使得各国迫切需要寻求发展生物质能源的新路径。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先进的能源管理模式和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新机制,其独特的市场主体结构、多元的融资渠道和规范的监管体制都将为解决生物质能源发展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提供契机。

蒋建林(2010)也指出,合同能源管理中利用生物质燃料替代化石能源,负责从生物质燃料生产到使用的一整套管理实施并承担所有费用,按照低于客户原运行成本5%~20%的蒸汽或热水价格跟客户结算,合作期满后将锅炉赠送给客户,免除了客户的投资风险、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该模式在客户无需投资的情况下,实实在在地降低客户的生产能耗,让客户树立依靠可再生清洁能源替代高污染的化石能源的绿色企业形象。

以东莞市为例,据《东莞日报》报道,根据东莞市2011年初定下方案,两年内全市逐步淘汰改造全市小工业锅炉1200 台,即4 蒸吨/小时以下,使用8 年以上10 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

为抓住锅炉改造中出现的商机,近来市场上出现一种全新的锅炉能源改造模式:能源生产企业以合同能源管理(EMC)的方式集中供气,企业用户只需缴纳使用费,接入管道就可以使用蒸汽。

虽然目前这样的方式还不是很成熟,尚在试验阶段,但是相信随着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推进和生物质能源的广泛应用,两者的结合会带来更多的益处。

这样的事例目前不胜枚举。然而根据生物质能源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特点,两者的结合还会产生一些新的问题。比如,具体的组织模式、运行机制等,合同能源管理应用到林木生物质能源领域带来的环境效益的评价标准等,还有需要什么样的政策性支持等,都有非常高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因此,本文提出了合同能源管理在林木生物质能源领域的应用研究,以期通过研究,可以分析合同能源管理在林木生物质能源领域应用的运作模式和相关的政策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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