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公积金政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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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公积金政策

农村户口公积金政策范文1

【关键词】经济学视角 新生代农民工 消费行为 供需平衡

一、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困境

(一)金钱物质储备不足

农民工要想实现城市化之路,就必须要实现自己金钱物质资料充足,所以只有当农民工赚取一定数量的金钱后才能真正地实现由农村户口到城市户口的转变。所以金钱储备就显得相当重要,在这方面老一代农民工比新生代农民工做的相对好,老一代农民工是从最底层走出来的,所以具有中国底层百姓的优良传统,他们有着良好的节约品格,尽量做到了不浪费一点一滴。而新生代农民工没有经历70、80年代的艰难苦楚,所以他们没有老一代农民工的淳朴节约品质,他们已经接近了城市居民的“月光族”。 他们收入大都像城市居民一样都用于了衣服和首饰,或者用于了娱乐消遣。而老一代农民工则把大部分钱寄存回家或者是存在银行,只留一些维持自己生活开销。所以就存储积蓄来说新生代农民工还不具备实现城市化的基础。如果能成功引导他们存储节约的话,那么城市化步伐又会加快了。

(二)消费观、消费行为的格格不入

在消费观、消费行为关键问题的探讨上,由于新生代农民工具备一定知识能力,收到城市居民生活的熏陶,一定程度上消费观、生活观跟城市居民已经有了较大相似。比如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新生代农民工还有“月光族”,经常把自己每月工资全部消费在生活、娱乐上,这一点跟城市人相比,是一个较大的相似点;老一代农民工呢?由于不懂现代科技,不熟悉现代城市生活过程,他们的开销只能是日常饮食开销,这一点相对于城市人来说格格不入,或许这也是他们很难融入城市人圈子的原因。

二、经济视角下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化进程的看法

在新老农民工上,新生代农民工具有一定的知识文化水平,消费观、物质观、城市观都有着科学客观的认识,根据自己的所见所感,对城市化充满了期待和向往,他们希望能够尽快融入城市,所以他们的生活基本是城市人生活,每月工资收入基本是消费在服装、娱乐、股票等理财行为;而老一代农民工大部分对所谓的城市化报以怀疑和否定的态度,他们当初进城务工的原因就仅是维持家用,让家里能够过得富裕,所以他们认为要想实现城市化只有挣钱买房,这一点也决定了老一代农民工消费观和消费行为的由来。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和态度,因为城市化包括社会福利、交际圈、权利保障等众多问题,并不仅是完成农村户口向城市户口的转化。

另一些农民工认为工资问题、医保制度、权利保障也至关重要。多数人认为在融入城市的过程中只有具备强大的知识储备,才能在这条道路上处于不败之地。如果没有良好的知识水平,仅仅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获得很少的经济来源,这样很难在城市立足。而老一代农民工就是因为自己的知识文化水平较差,并且年龄较大,所以他们只能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维持在城市中的自我和在农村的家人生计。而新生代农民工的情况则不同,他们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和知识储备,所以他们能够胜任很多对知识储备要求不高的工作,这些工作有别于老一代农民工的工作类型,所以在学历水平上,众多老一代农民工都达成了一致的意见。

通过这几年来国家相关法律条规的出现,农民工的幸福指数也在不断提高,我们调研了老一代农民工对幸福指数的看法。幸福指数既是对生活的客观条件和所处状态的一种事实判断,又是对于生活的主观意义和满足程度的一种价值判断。它表现为在生活满意度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积极心理体验。而幸福感指数,就是衡量这种感受具体程度的主观指标数值。所以幸福指数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国家对农民工的关注程度。老一代农民工对10年来的变化做了仔细比较,都认为由于国家法律条规的出现,所以导致他们待遇的变化。他们对国家的相关政策都表示出了巨大的感谢,只是有些法律条规还没有完全实现。但新生代农民工出来务工时间较短,没有比较的对象,所以他们认为国家的政策没有什么根本性的变化,但比起其他国家我们国家的政策算是比较完善,毕竟我们国家农民工的权利得到了保障。

三、农民工对城市化进程的建议

(一)国家尽快解决住房问题,缓解经济压力

之所以老一代农民工消费行为和消费观的不同,很大原因是收入不足,低工资收入决定了他们的消费行为和消费观,因此他们希望政府能够解决住房问题,帮助他们缓解经济压力,从而尽快适应城市。据了解,现在农民工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并且城市在出台这个政策的时候就已经出台了相关法律条规,如《关于做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条规的出现,目的就是为了保障这个政策能够公平合理的实行。

(二)工资福利水平要上涨,让农民工有较大经济盈余

工资和福利是农民工的收入来源,这个直接关系到农民工的收入和消费水平。各大城市在今年都在增长最低工资,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也在不断的增长着,深圳2011年4月1日实施了工资增长——从以前的最低工资1100元涨到了现在1320元,武汉市2010年前最低工资是700元,但2010年6月21日武汉市已经将最低工资上调到900元了,与此同时福利水平也在变化着,公司会经常给农民工适当的补助和购买相应的人生保险。只有工资有较大增长下,农民工的消费观、消费行为才能得到改变,他们才能更好地融入到这个城市。

参考文献

农村户口公积金政策范文2

关键词:进城农民工;住房保障;流动人口

农民工为我国经济建设、城市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他们自身的基本生存需求----住房却未能得到有效地保障而日渐成为一个凸显的社会问题。本文利用在沈阳市农民工聚居社区和劳动力市场对农民工及其家属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获得的资料,探寻农民工住房保障问题的可行思路与策略。

一、农民工住房现状

1、住房条件

人均居住面积:样本中人均居住面积小于5平方米的占样本总数的37.1%;人均居住面积在5―10平方米的占49.6%;人均居住面积在10―15平方米的占7.3%;人均居住面积在15―20平方米的占4.3%;人均居住面积大于20平方米的仅占样本量的1.7%。

2、住房来源

本次调查样本中,住在出租的房屋里占44.83%;住在雇主提供的住所占34.91%;住在沈阳市内的亲友家中占12.07%,有4.74%的人住在自己农村家中,每天往返于城乡之间。总体来看,以租赁及用人单位提供住房为主。农民工自行租房和用人单位提供住房的比例高达80%。

3、住房支出

根据对住房租金的调查显示,租金收取方式主要以按月收取为主,每月租金主要集中在元101-150之间的占样本总量的31.73%,平均租房的月租为138元/月。而沈阳市农民工的平均工资为1013元/月,住房支出占总收入的13.6%。沈阳市农民工的日常消费中住房支出排在饮食支出之后,是排名第二位的主要支出项目。

4、住房形式

农民工在城市的居住方式可以多样。在本次调查样本中,住房形式是自己一人居住的占24.14%,与配偶和孩子一起居住的占44.39%;与其他人一起居住在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的有,占25.43%;其它的居住形式占6.03%。本次调查显示,最常见的居住形式便是与配偶及子女居住。可见,目前农民工夫妻及子女一起居住的形式越来越多,农民工进城务工逐渐由个体向家庭、暂住向定居转变。

5、住房满意度

本次调查中,对目前的居住条件非常不满意者占样本总数的46.55%。对目前的居住条件不满意,占样本总数的37.93%。觉得自己的居住条件一般,对自己的居住条件较满意,觉得无所谓的,分别占总样本量的6.90%,5.17%和3.45%。排在不满意因素的前三位依次是租金,屋内设施条件和治安问题。

二、农民工住房存在的问题

1、住房面积小、设施差

调查发现,大部分出租房都是以“间”为单位,同出租房所住的人数没有关系。农民工出于节约的目的,多人共同居住在一间出租屋内。以和平区前愈村为例,每间出租屋的面积在10-15平方米之间,往往居住着来沈农民工一家几口。给建筑工人搭建的临时住所往往十分的简陋狭小,一间四十平方米的房屋里面住二十个人。同沈阳市民相比,农民工人均住房面积低得多。

城中村基础设施薄弱,卫生状况堪忧。首先是排水设施缺乏,如本次调查的前愈村、三联村就没有建立排水工程,污水直接排入村中池塘。其次是村中照明设施不足,鲜见路灯。消防设施也几乎为零。另外还存在着生活垃圾处理不及时导致堆积等环境问题。

除了城中村和城乡结合处的农民工的居住环境差外,居住在集体宿舍和工地临时宿舍的农民工,同样面临着“噪声大、卫生、安全指数低”等诸多环境问题,其中噪音问题尤为严重。

2、缺乏住房保障

目前沈阳市的住房保障体系尚未将多数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的范围中,沈阳市政府所提供的住房保障范围仅限于户籍人口中的中低收入家庭。例如2008年4月和5月,沈阳市公布了《沈阳市经济适用法预购登记办法》和《沈阳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这两个文件中分别规定了购买经济房的家庭必须具有沈阳市常住户口且满3年以上(含3年)的城镇非农业户口,享受廉价租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其家庭成员必须具有沈阳市常住户口并在沈阳市工作和居住。虽然农民工绝大多数属于低收入或者最低收入群体,但是由于户籍制度的原因,农民工被排斥在住房保障体系外。

3、缺乏改善住房的能力

国际上一般凭借计算房价收入比来评估公民对房价的承受力。按照国际管理,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为合理区间,如考虑住房贷款因素,住房消费占居民收入的比重应低于30%。据2008年《沈阳市房地产形势分析报告》数据,假设农民工家庭人数为3人,购买6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沈阳农民工房价收入比为3449*60/4741*3=14.55,远远高于国际房价收入比合理空间。假如农民工购买沈阳60平方米的存量房,房价收入比为10.87,仍然远远高于国际房价收入合理空间。因此,按照农民工现在收入水平来看,来沈农民工无力承受高昂的房价,通过自身的努力无法改变自己的住房状况。

4、住房需求得不到满足

在商品房供给方面,农民工如凭农村户口和本人身份证购买,通常购买价格较高。如果配搭可以获得城市户口的条件,实行高价买城市户口、高价获得城市居民待遇这种方式购房,则超过了大多数农民工的能力,所以城中村因为房屋租金便宜,而成为农民工选择住房的首选地。随着沈阳市农民工的大量涌入,适合农民工居住的城中村房源越来越紧张,更糟糕的是随着沈阳市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大量城中村处于被拆迁的境况。沈阳有些大型企业虽然为农民工提供了一定数量的单位宿舍,但多数只能满足单性职工的需求,以集体宿舍为主。调查走访中发现在沈阳务工的农民工中有很大部分需要夫妻共同居住的住房,但绝大多数单位无法满足农民工这方面的要求。

三、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的对策

1、将农民工家庭纳入到城市住房保障范围

首先,将农民工家庭纳入到廉租房范围。目前,沈阳市的廉租房的适用对象是城市的双困难家庭,覆盖面较小。只要将农民工纳入到廉租房保障体系中去,农民工就会享受到政府的财政补贴,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在沈阳市农民工廉价租房保障政策时可以参考当前城镇廉价租房的相关规定,根据农民工的特点,进行相关细则的调整与修改,建立起一套符合沈阳市实际情况的审查、进入、轮后及退出机制。

其次,扩大经济适用房范围。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一个重要途径是准予其购买或租赁经济适用房,但考虑到这部分群体的流动性、低收入性以及现有保障程度的有限性,对其的经济适用房还是以租赁为主。同时建立购买或租赁资格、建设标准、售价、租金等。

最后,实施货币化租金补贴。由于沈阳市政府不能在短时间内提供大量的廉租屋,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部分农民工仍然要靠租房解决住房问题。为农民工提供租房补贴在一定时期内是可取之举。为了防止住房补贴被挪用它处,目前货币化补贴应以租金券的形式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现阶段沈阳农民工住房问题中最严重的问题是低廉的房源严重短缺,导致农民工只好聚居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出租屋内。政府应该通过集中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的农民工公寓,为农民工提供较好的住房条件。

2、提高农民工的住房消费能力

沈阳市农民工住房问题的产生,最根本的在于农民工住房消费能力难以适应目前的城市房地产市场价格,而解决沈阳市农民工住房问题,最根本的途径在于提高农民工的消费能力,提高其收入水平来推动他们的购房置业,让其享有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为此,必须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实施并改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农民工提供信贷支持,实行税费的减免来提高农民工买房的能力。

3、建立健全农民工居住标准

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劳动监察部门和卫生部门应该加强建筑行业对该规定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的劳动条件和居住条件,保证农民工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另外,对于用工量比较大、以进城农民工为主要用工对象的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也应该制定和实施本行业农民工宿舍和工棚的标准,并督促企业严格执行。

四、结语

农民工住房存在着严重短缺,缺乏住房保障,有失社会公平。尽快建立农民工住房保障制度,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城乡协调发展。由于农民工规模庞大,群体构成比较复杂,相应的住房情况各不相同,消费需求也差别很大。解决城市农民工住房保障问题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必须坚持分步实施、循序渐进、持续推进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采取多种途径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实现居者有其屋。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M].中国言实出版社,2006.

[2] 吴维平、王汉生:寄居大都市:京沪两地流动人口住房现状分析[J].社会学研究,2002(3).

[3] 许庆明:城乡统筹发展条件下的城市农民工居住问题[J].城市,2007(6).

[4] 刘纯彬:农民工需要解决的10个突出问题[J].人口研究,2005(29).

[5] 党国英:鼓励农民进城购房需要配套政策[J].中国经贸导刊,2008(6).

农村户口公积金政策范文3

一、农民工及农民工市民化的内涵

“农民工”是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概念,是指户籍身份还是农民、有承包土地,但主要从事非农产业、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员。[1]

农民工市民化则是指离农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克服各种障碍最终逐渐转变为市民的过程和现象。具体而言.农民工市民化包括农民工从农村退出、城市进入以及城市融合三个环节。农民工市民化既是一种过程,又是一种结果。[2]农民工市民化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生存职业的变化,即职业由非正规就业的农民工转变成正规就业的非农产业工人:二是社会身份的变化,身份的转变主要是户籍的转变,即由农村户口变为城市户口;三是自身素质的变化,自身素质不断提高;四是意识行为的变化。即意识形态、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城市化。

二、北京农民工市民化现状分析

(一)北京市农民工定居城市倾向指数[3]

按照“经济人”假设,农民工在做出留城还是返乡的决定时会对两种决定所带来的收益进行比较。农民工在做出进城务工的决定时实际上已经对进城务工的收入和留在农村的收入进行了比较,即当Iu×P>Ir(Iu为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月平均工资,P为农民工进城务工找到工作的机率,Ir为留在农村的月平均收入)时,农村剩余劳动力会选择进城务工;而当农民工在做出永久居留城市还是返乡的决定时,他们还需要考虑生活在城市与农村的成本。也就是说,当Iu×P-Cu>Ir-Cr(Cu为农民工定居城市的生活成本;Cr为返乡的生活成本)时农民工会选择定居城市。值得注意的是,当农民工定居城市后,他们年收入中的P不再是进城找到工作的预期机率,而是一年当中能够获得工作的月数(以12个月计算)即P′。因此,农民工定居城市倾向指数PSD II可通过式(1)计算:

PSD II=(I′u×P′-C′u)/(I′r×12-C′r)(1)

式中:I′u为农民工定居城市后的预期月平均工资;C′u为农民工定居城市后的预期生活成本;I′r为农民工返回农村的月平均收入;C′r为农民工返乡生活的预期生活成本。

目前并没有农民工年均工作月份的数据,而农民工定居城市后,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将逐渐趋同于城市居民,因此使用了北京城市居民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替代农民工定居城市后的预期年人均收入。而农民工定居城市后的预期生活成本也可以用当前北京城市居民的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来替代。农民工返乡后的收入和生活成本可以分别用全国农村居民的年人均收入和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来替代。因此,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9)》和《北京统计年鉴(2009)》相关统计数据计算,2000~2008年的PSD II(图1)除了在2001年与2002年之间下跌之后从2003年开始PSD II持续上升,截至2008年PSD II已经达到了10.53,这表明北京这座城市对农民工定居的吸引力在逐年增强。

(二)北京市PSD II的变动趋势预测

农民工进城务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城市工作的收入高于农村收入。中国农村由于人多地少的现实,农村劳动力剩余及隐性失业比较严重。在现有的农村人均耕地规模下,农村劳动力的边际劳动收入随着在农村劳动天数的增加趋近于零,即在既有的技术条件下,由于耕作土地规模的限制,农村劳动力从农业生产中所获得的收入的日增加值随着劳动力在农村劳动天数的增加达到一个峰值之后会逐渐趋近于0。通过进城务工,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边际劳动收入即成为他们的日工资水平。一旦农民工在城里找到一份工作,那么他们的日工资水平就是固定的,直到他们更换工作。在城市化初期,城市工作的平均日工资水平大幅度高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村的边际劳动收入。这时作为“经济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会选择进城务工。随着城市化的逐步推进,更多的农民工进城,使得城市劳动力的供给逐渐满足需求,城市对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逐渐减弱。

图1 2000~2008年北京市农民工定居城市倾向指数PSD II

随着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移居城市,城市资源对人口的承载力将逐渐被消耗。在这个过程中,城市生活成本,尤其是居住成本会逐渐升高。逐步升高的城市生活成本会进一步减缓农民工定居城市预期收益的增长速度,从而使农民工定居城市倾向指数的峰值提早出现,并使得城市收益与农村收益提前平衡,进而使得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提前完成。

农民工定居城市倾向指数的拐点与刘易斯拐点有些类似,但是笔者认为北京市农民工定居城市倾向指数拐点将会经历一个长期的过程,到目前,北京市对农民工的吸引力是不断增强的。

(三)北京农民工市民化现状的测度分析

农民工市民化既是一种过程,又是一种结果。在多数情况下,农民工从农村的退出以及城市进入、融合是交织在一起的。对农民工市民化的现状。笔者采用意愿和能力相结合的概念,对其进行测度。农民工市民化,是由市民化进程的主体(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和市民化能力共同作用的一种结果。即那些既具有市民化意愿又具有市民化能力的农民工在城市定居融合的过程。[4]即:农民工市民化测度=〔农民工群体市民化意愿比例×(农民工在城市年均收入/城市居民年均收入)〕0.5[5]

表2 农民工分类表

注:按照市民化意愿和市民化能力我们可以把农民工划分为四类。即第1类是既有市民化意愿又有市民化能力的农民工。第Ⅱ类是具有市民化意愿但没有市民化能力的农民工,第Ⅲ类是虽有市民化能力但没有市民化意愿的农民工。第1V类是既没有市民化意愿也没有市民化能力的农民工。

农民工市民化,首先须具备的条件是市民化的主体(农民工)具有明确的市民化意愿。即表2中第1类和第Ⅱ类具有明确市民化意愿的农民工,才可能采取积极的行动,实现其市民化的目标。随着市民化进程的推进,农民工的心理状态会发生变化。根据不同时段的经济情况等因素。不同意愿的农民工都有可能调整自己的人生目标。[6]但从总体发展趋势看,后两种类型(Ⅲ、Ⅳ)会积极向前两种类型转变。笔者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对北京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进行调查,得知8.41%的农民工打算将来在务工地所在的城关镇定居,15.27%的农民工打算在务工地所在城市定居,12.17%的农民工打算回家乡的城市定居,4.87%的农民工打算回离家近的小城镇定居,31.86%的农民工打算回农村定居,27.43%的农民工还没想好是留在务工城市还是回家乡。综上可知:约24%的农民工打算将来在务工地定居,约49%的农民工打算将来回家乡定居。

农民工市民化,第二个须具备的条件是市民化的主体(农民工)具有市民化的能力。农民工的市民化能力涉及多方面的因素。如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等外部制度设计,也包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的自身积累和培育等。农民工即便具有强烈的市民化意愿。但缺少市民化能力,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中屡屡受挫。很有可能使其丧失在城市生活的信心,失去市民化意愿;从而中途退出市民化进程。即只有既有市民化意愿又有市民化能力的农民工(第1类农民工),才可能实现其市民化。农民工在城市中生活,无论是衣食住行.还是参加培训、参加社会保障等都需要农民工有足够的资金。农民工的经济收入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了农民工在城市中适应能力。对此。用农民工与城镇居民收入之比来衡量农民工市民化的能力。根据测算,北京农民工的月均收人仅是城市居民月均收入的42.6%。表明了当前农民工生活困窘的现状,没有经济能力真正融入城市的生活,其市民化能力较弱。

注:农民工月收入为调研数据,北京职工月收入是通过北京统计局的数据计算而得。按照统计制度规定,年平均工资是由全部单位的工资总额除以同口径的年平均人数求得。职工包括单位的在岗职工和不在岗职工,不包括单位的离退休反聘人员和外籍人员等。

北京农民工市民化现状的测度值为37.7%(见表3),其测度值较低。显示出大多数农民工处于半市民化的状态。他们虽然能够进入城市,以打工为生,但是无法在城市中真正定居、融合下来。由于外部制度因素的制约,再加上农民工自身素质的欠缺,有一部分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随时处于变动和调整的“摇摆”状态。有27.4%的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不明确,处于回乡和市民化的矛盾状态之中。

三、农民工市民化面临的困境

至今,每逢春节或农忙季节来临之际仍可看到大量农民工返乡引起交通拥挤的现象。这表明农民工仍以农村为“基地”,进行一种“候鸟”式的流动,其市民化程度较低,面临诸多困境。[7]

(一)城乡分割的社会管理制度,制约农民工市民化

在我国特殊户籍制度下,完全实现就业和户籍同时转移的农民工比例还不高,一大批进城农民工虽然在城市里有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却并未在城市落户,非体制内单位就业的进城农民工在技能认定、职称评聘等方面也存在很多障碍。

(二)社会保障及服务缺位,延缓农民工市民化

调查中发现,93.29%的农民工没有参加养老保险,89.63%没有参加医疗保险,89.63%没有参加工伤保险,95.73%没有参加失业保险,96.95%没有住房公积金。政府规定的农民工应该享受的相关待遇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其中既有用工企业的原因,也有农民工自身及务工流动性特点等原因。以社会保障为例,虽然我国中央政府和一些地方政府都制定了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但实际进入城镇社会保险体系的人员数量非常有限,包括农民工在内的灵活就业群体大多数人并未参加养老保险,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就更少。这与政策层面的不完善,以及政府对用工企业的监管和引导不够有一定关系。一些城市的公共服务部门也尚未把农民工纳入进来。使他们不能像本地的市民那样以相对低廉的价格获得必要的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公共服务。对于尚未在城市定居的农民工,本身对于城市的生活方式还并不习惯.而又在很多方面不能享受到城市市民同等的待遇。因此很容易被边缘化。对市民化产生后顾之忧,并把返流农村作为在城市无法立足时的最后保障来看待,进而延缓了其市民化的进程。

(三)城市社会文化存在差异,影响农民工市民化

调查发现农民工在外出就业期间,有36.02%的农民工曾经受过委屈或被人欺负过。曾经受过委屈或被人欺负过的农民工中,有1.27%的农民工受到的委屈或欺负是来自老乡,有40.76%的农民工受到的委屈或欺负是来自其他外地人,有57.96%的委屈或欺负是来自北京本地人。受城乡户籍长期分割的影响,城市的社会文化中客观形成了对农村乃至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歧视,在城市就业机制和城市居民的包容性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表现出城市社会文化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排斥。

(四)自身技能与流动性过强,阻碍农民工市民化

调查分析中发现,25.63%农民工不到1年就换一次工作;21.34%的农民工可在每份工作上工作1-3年,15.53%的农民工3-5年换一次工作,10.48%的农民工5-7年换一次工作,11.87%的农民工7-10年换一次工作,10.73%的农民工10-15年换一次工作,3.54%的农民工15-20年换一次工作,0.88%的农民工能够在一份工作上工作20年。由于技能偏低、工作不稳定引起的强流动性,也客观制约了城市社会对进城务工人员各种保障与服务的落实。即使参加了城镇的社会养老保险,往往也难以持续。每年沿海城市都出现大量的农民工在春节前后办理退保手续。这种由流动性带来的障碍仍将长期继续存在。从经济因素的角度来看,较低的劳动报酬、并不稳定的就业状态,使相当部分的进城务工人员难以举家迁移到生活成本远高于农村的城市来定居。

注释:

①本次调研数据来源于纪韶教授与国务院研究中心农村部合作的《举家外出农民工融入城市与政策需求》的项目,2010.

参考文献:

[1]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M].中国言实出版社,2006.

[2][4][5]刘传江,徐建玲.中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研究[M].人民出版社,2008.

[3]省略

[6]黄祖辉,钱文荣,毛迎春.进程农民工在城市的稳定性及市民化意愿[J].中国人口科学,2004,2:68-73.

农村户口公积金政策范文4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 消费习惯 建议

1.引言和文献回顾

2011年3月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新生代农民工的数量、结构和特点》报告,调查结果表明新生代农民工总人数为8487万,占全部外出农民工总数的58.4%,已经成为外出农民工的主体。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有了较大的消费行为差别:他们衣着入时,出行考虑快捷方便,尽管储蓄较少,月光族较多,但消费时不再受自己的经济收入制约,出现了超前消费行为。他们开始追求时尚品牌,并重视自身的感受和心理体验,已经逐步和城市青年相差无几。新生代农民工尽管身份上是农民,也从事辛苦的劳动,但在外表、言行以及行为上正向城市青年接近。研究新生代农民工的消费习惯有利于更好地了解这一消费群体的消费习惯特征,为政府制定针对此群体的政策和企业制定营销策略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持和理论保障。

1.1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念研究

田圣炳和陈森(2011)、刘玉连和周芳苓(2011)、王晓贞(2010)等学者都认为新生代农民工是指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年龄在16岁以上、在异地以非农就业为主的农业户籍人口。唐有财(2009)认为人们通常所说的新生代农民工,一般是指30岁以下16岁以上、拥有农村户籍的进城务工青年。张兆伟(2008年)认为新生代农民工为:1980年以后出生,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进入城市连续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农村户口的务工者。刘胜(2010)认为新生代农民工是农村户籍、从事非农业生产、收入主要是工资收入、1980年以后出生、学历大学本科以下。宛恬伊(2010)将出生于1980年(包括)后拥有农村户籍的进城务工青年视为新生代农民工 。

1.2新生代农民工的现状和特征研究

周静华和赵阳(2009)认为:(1)“80后”农民工受教育程度较第一代农民工高,基本没有务农经历;重视继续教育,注重提升自我。(2)更加认同城市,渴望融入城市。(3)更加关注自我,追求享乐,业务生活比第一代农民工要丰富多彩,文化广场的卡拉OK、图书馆、娱乐室都是他们业务时间的去处。刘钰(2010)认为新生代农民工呈现出的新特征(一)外出就业动机的转变(二)对劳动权益的诉求转变(三)对职业角色的认同和定位的转变(四)消费观的转变。新生代农民工强烈要求和城市人享有等同的社会资源,享受物质生活欲望强,追求时尚,攀比心重。(五)维权意识逐渐增强。(六)外出生活的追求的转变。新生代农民工平均年龄为23岁左右,新生代农民工对外出的期望值高,希望能融入城市,独立性强,功利性也较强,羡慕城市和认同城市生活度高。段成荣,马学阳(2011)认为新生代农民土的“新”特征:(1)规模不断增加,已占农民工整体的半壁河山。(2)受教育年限明显提高,2010年新生代农民土的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8年。(3)面临婚育的双重压力。近半新生代农民面临着结婚这一重大的生命事件。(4)就业期望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首先,新生代农民工向制造业集中,从批发零售、建筑和农林牧渔这三个行业退出。其次,新生代农民工大量选择产业工人和商业服务业员工为职业,他们从事个体工商户、农业劳动者或无固定职业的比例却在大幅减少。再次,新生代农民工选择的工作环境相对较好。

1.3消费习惯研究

李文同(2010)认为消费习惯指人们在消费过程中,长期、稳定地保持重复性的行为。消费习惯是消费者心理行为的重要特征,也是人们日常行为的重要反映。它是人们在长期的生活中慢慢积累而形成的,反过来又对人们的日常生活构成重大的影响。申菊梅,李欣(2007) 通过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构建一定的因素对太原的牛奶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影响因素进行主成分分析,然后根据主成分分析的结果对厂家提出建议。张凤云(2008)利用统计分析方法,通过对市场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对网上旅游消费者消费习惯进行研究,寻找消费者旅游消费的消费偏好,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何振峰,张红萍,房华,陆昌华(2009)以南京市为例分析了居民的保鲜猪肉消费行为,结果显示消费习惯是决定消费量的关键因素之一。居民对于不同保鲜猪肉产品的中长期消费行为变化不一致,多数产品的短期销量变化模式相似,表现为周末消费量增大。定义了社区间消费行为的相似度,并应用于社区的聚类,结果显示南京市城区有显著不同的猪肉消费类型小区。

2.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2.1文献综述法。广泛、全面搜集与本研究相关的文献资料,以便为本课题的研究提供坚实的文献基础。文献资料的搜集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一是广泛搜集已经出版的相关图书;二是广泛查阅各种相关的报刊资料;三是在互联网、中国学术期刊网上搜集相关的文献资料。

2.2问卷调查法。自编调查问卷,用于测评江苏省新生代农民工的消费习惯现状。

2.3面对面访谈法。本文通过20个个案的深度访谈,该方法主要是为制定正确、合理的调查问卷做好准备,是为了更好地了解江苏省新生代农民工的消费习惯。

2.4数据统计法。主要使用EXCEL和SPSS 17.0软件进行频数分析、描述性统计等进行数据统计分析。

3.新生代农民工基本情况研究

3.1样本选择

江苏省是外来务工人员输入大省,为了更好地体现样本的覆盖面和代表性,本文采用配额抽样的方法进行抽样调查,在苏南、苏中、苏北三个区域分别选择南京、扬州和淮安共500个样本进行调研,根据常住人口统计变量计算得出南京210人、扬州 100人、淮安190人。本次研究回收有效调查问卷450份,有效回收率为90%。

3.2受访新生代农民工个人基本特征

本次调研统计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以女性为主,比例达到52.3%,未婚者占多数,达到68.5%,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一个未婚群体,这意味着,这一群体要在外出务工期间要解决从恋爱、结婚、生育到子女上学等一系列人生问题。工龄在一年以上的达到68.1%,年龄在20-27岁的比例最高,达到75.4%,受教育程度高中以上的占70.8%,月收入水平在2000元以上的新生代农民工占样本总量的72%。按所在行业进行细分,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主要从事制造业,所占比重达到51%,表明新生代农民工逐渐向制造业集中,就业期望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4.新生代农民工消费习惯分析

4.1消费分配与消费构成情况

平均每月所有消费超过当月收入的新生代农民工占总调研人数的比例为3.8%,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出现了超前消费习惯。新生代农民工每月消费主要以吃住为主,占总调研人数的24.3%;其次是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占总调研人数的17.9%;服装消费排第三,占总调研人数的13.3%;通信支出排第四,占总调研人数的10.9%;娱乐支出排第五,占总调研人数的9.2%;寄钱回家排在第六位,占总调研人数的9%;人情支出排第七,占总调研人数的7.7%;储蓄投资排在第八位,占总调研人数的5.3%,其他有20人,占总调研人数的2.3%。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生理上的需求是第一需求,该理论在本次调研中得到了验证,目前新生代农民工每月消费仍然是以吃住、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和服装消费等生理性需求为主。

4.2服装消费习惯

新生代农民工在购买服装时最倾向于去小型服饰店购买服装,占总调研人数的33%;其次是去百货商场购买服装,占样本比例为20.6%;网上购买服装排在第三位,比例达到17.9%;去专卖店购买服装排在第四位,占比达到17.3%;去服饰类的批发市场排在第五位。由此可见,新生代农民工在购买服装时更多的重视服装的价格,其次是品牌和质量。已经有17.3%的新生代农民工开始和城里人一样倾向于去百货商场购买高质量和著名品牌的服装产品。由于新生代农民工文化水平较高,已经有42.3%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已经有了在网上购物的消费习惯。由于新生代农民工收入水平不高,小型服饰店和服装类的批发市场依然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了重要的购物场所。

服装价格是新生代农民工在购买服装时考虑的首要因素,占比达到28.9%;服装质量成为新生代农民工在购买服装时考虑的次要因素,总共有25.4%的人选择了这一因素;服装的款式排在第三位,所占比例为25.4%;服装的品牌排在第四位,所占比例为10.5%;服装的流行因素排在第五位。可见新生代农民工在购买服装时更多的考虑服装的价格、质量和款式和因素,对品牌和流行元素也有较多的注重。

4.3餐饮消费习惯

有39.6%的新生代农民工选择在自己做饭,有37.3%的新生代农民工选择在单位就餐,有21.5%的新生代农民工习惯于在小吃店就餐。由此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以自己做饭为主,在单位就餐排在第二位,在小吃店就餐由于价格贵,卫生没法保证排在第三位。

有36.2%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就餐时首要考虑食物的口味,因此食物的口味是新生代农民工就餐时考虑的首选因素,其次是食物的价格,价格因素依然是影响新生代农民工选择餐饮服务的重要因素;食物的方便性排在第三位,食物的营养价值排在第四位。民以食为天,饮食是维持人们生存的必要条件,新生代农民工受到城市生活方式和文化观念的影响,他们的餐饮消费方式具有城市型消费的特征,比较重视食物的营养价值,同时就餐的方式灵活多样,注重饮食的方便性。

4.4住房消费习惯

61.9%的新生代农民工选择自己租房子住,23.8%的新生代农民工选择住在职工宿舍,还有10.4%的新生代农民工自己已经买房子了,2.3%的新生代农民工住在亲戚家。新生代农民工的住房消费是所有消费方式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消费,由于目前房价过高,按照目前新生代农民工的收入水平,大多数人难以在其所在城市买房,因此他们基本上是以租房居住和住在单位的集体宿舍为主。

4.5娱乐消费习惯

有23.7%的新生代农民工选择上网作为其首要的业余娱乐方式,可见上网成为新生代农民工业余娱乐的首选;看电视排在第二位,选择看电视的比例达到16.7%,逛街排在第三位,比例达到12.6%;看电影排在第四位,占比为11.2%;聊天排在第五位,选择聊天的比例达到10.4%;看书或者报纸排在六位,KTV排在第七位;打牌排在第八位;去附近景点玩排在第九位,听收音机排在第十位。

不同群体的休闲及娱乐消费方式都有着不同特征,休闲娱乐方式可以满足个体的精神需求,从调查数据中我们发现,新生代农民工由于年龄较小,乐于接受新事物,他们的休闲娱乐方面呈现出多样性的特征,除了打牌、看电视传统的娱乐休闲方式外,也出现趋向城市化的消费倾向,比如,上网、就近旅游、看电影、看书看报纸、逛街等。

4.6出行习惯

调研结果显示有52.3%的新生代农民工选择乘公交车出行,可见公交车依然是新生代农民工出行的主要方式;选择骑电动车出行排在第二位,比例达到22.7%;由于出租车出行更加方便快捷,有8.5%的新生代农民工选择了坐出租车出行;有2.7%的新生代农民工有了自己的汽车,选择自驾车出行,表明新生代农民工中有一小部分已经融入了城市生活。

5.结论与建议

5.1结论

新生代农民工以女性为主,未婚者占多数,工龄在一年以上的达到六成多,年龄在20-27岁的比例最高,受教育程度高中以上的占到70.8%,月收入水平在2000元以上的新生代农民工占样本总量的72%,新生代农民工主要从事制造业。

新生代农民工出现了超前消费习惯,表明新生代农民工的消费水平和家庭的收入水平紧密相关,新生代农民工每月消费主要以吃住为主,其次是购买日常生活用品。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生理上的需求是第一需求,该理论在本次调研中得到了验证,目前新生代农民工每月消费仍然是以吃住、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和服装消费等生理性需求为主。

在服装方面新生代农民工在购买服装时最倾向于去小型服饰店购买服装,其次是去百货商场购买服装,并喜欢到网上购买服装,网络购物越来越受到新生代农民工的喜爱。服装价格是新生代农民工在购买服装时考虑的首要因素,服装质量成为新生代农民工在购买服装时考虑的次要因素,同时新生代农民工开始注重服装的品牌和款式,也开始追求名牌服装。

在餐饮方面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以自己做饭为主,在单位就餐排在第二位,在小吃店就餐由于价格贵,卫生没法保证排在第三位。食物的口味是新生代农民工就餐时考虑的首选因素,其次是食物的价格。新生代农民工在就餐方面已经不同于老一代农民工,他们开始更加注重饮食的口味。

在住房方面新生代农民工主要选择自己租房子住,其次是住在单位的职工宿舍,还有10.4%的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拥有了自己的住房。在城市中拥有一套住房是新生代农民工梦寐以求的愿景,住房因素是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成功的关键。

在娱乐消费方面新生代农民工选择上网娱乐作为其首要的业余娱乐方式,看电视排在第二位,逛街排在第三位。新生代农民工的休闲娱乐方面呈现出多样性的特征,除了打牌、看电视传统的娱乐休闲方式外,也出现趋向城市化的消费倾向,比如,上网、就近旅游、看电影、看书看报纸、逛街等。

在出行消费方面新生代农民工主要选取乘公交车出行,选择骑电动车出行排在第二位,由于出租车出行更加方便快捷,有8.5%的新生代农民工选择了坐出租车出行;有2.7%的新生代农民工有了自己的汽车,选择自驾车出行,表明新生代农民工中有一小部分已经融入了城市生活,有了较高的消费能力。

5.2建议

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网络消费习惯,企业在制定营销策略时应采用网络营销模式来进行推广和销售,重视网店的网站建设、网页设计和安全防护,重视客户的口碑和评价,着力打造星级店铺,加强培养客户安全感和信任感,建立快速周到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

解决新生代农民工住房问题,应该为这一群体“量身打造”住房政策,缓解其安居难题。要把新生代农民工的住房为题纳入住房建设发展规划中,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在新生代农民工聚集的地方建设农民工公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置夫妻房,探索建立新生代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新生代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改善新生代农民工居住条件。

针对目前新生代农民工的休闲娱乐活动主要以上网、看电视、逛街等为主,应让新生代农民工享有休闲文化。首先要落实待遇,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休闲文化消费能力。其次相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要合理引导,激发新生代农民工消费休闲文化产品的热情。再次,要搭建平台,让新生代农民工主动传承城乡休闲文化。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培训、讲座、讨论、演出、联谊活动等形式,让他们在熟悉的乡邻和同事中充当文化使者,把新颖、时尚的城市休闲文化传递给农村,同时将古朴、典雅的农村休闲文化带到城市。

注:本文为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新生代农民工的消费习惯和消费心理研究(编号:2011SJD63005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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