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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内部控制的概念范文1
一般的事业单位属于财政预算报账单位,基本上没有成本核算和税金交纳的业务,相比其他行业的会计核算较为简单,内部控制制度尚未制定或订出来也没执行。但是,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既关系到会计系统对单位经济活动反映的正确可靠性,又涉及到单位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性。建立一整套适合领导如何管理和控制本单位内部经济活动的制度,对于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及时和准确,改善事业单位的经济现状,在实际经济工作中有效地施行显得尤为重要。
一、内部控制制度的含义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单位为贯彻执行所制定的各项管理政策,增进会计数据的真实性,保护资产,提高教学服务效益,促进单位良好地运转,而在单位内部所采取的组织规则和一系列的调节方法及措施,是管理与控制财务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目标定位在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果和效率、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及遵循在适当的法规上。其职能不仅包括管理层用来授权与指挥办公、教学、服务等活动的各种方式、方法,也包括核算、审核、分析各种信息资料及报告的程序与步骤,还包括为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计划、控制和评价而制定或设置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一)合法合规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保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能在本单位有效施行。
(二)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涵盖单位内部各个部门及各个岗位的每项经济业务、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将内部控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三)岗位责任制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保证单位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科室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随内外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制度不是僵死的教条,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已修订,单位的工作范围发生变化等情况,都会引起制度的改变,单位应根据这些变化,与时俱进地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使之更好地发挥监督和控制作用。
三、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措施
新《会计法》明确规定各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也针对会计控制的目标、原则、监督、检查作出明确的规定,内控这一管理手段正逐渐成为单位管理的核心与重点工作。
(一)完善单位的控制环境。控制环境是指对建立、加强或削弱特定政策、程序及其效率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任何单位的内部都存在于一定的控制环境中,它是一种氛围,塑造学校文化,影响会计的意识控制和实施控制的自觉性。它是实行内部控制的基础和前提,是内部控制体系框架的一个重要因素。
1.完善单位的治理结构。内控环境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事业单位的法人治理结构,管理层通过实施内控,使内控制度成为“单位之法”,它对每个成员都有效,都必须无条件遵循,任何人都不得游离于它之外,凌驾于它之上,从而实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否则,会出现漏洞。例如,2005年某省的审计机关在1-9月份共完成审计项目71个,查处各类违规行为资金7.97亿元,其中收缴财政资金6131万元,促进挤占挪用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7.28亿元,减少财政拨款和补贴885亿元。可见,事业单位如果没有内部控制制度,或执行不好,就给国家和单位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说明内控制度的建设,更需要完善的治理结构。
2.提高管理者及职工的素质。管理者的素质在单位的管理中起着绝对的作用,素质不同,对单位发展所产生的影响也完全不同,直接影响到单位的业绩,进而影响到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管理者的素质不仅指知识和技能,还包括操守、道德观、价值观、世界观等多个方面,更主要的是着眼于全体员工,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建立良好的环境氛围,激发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竞争和激励机制、绩效评价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等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手段,为内部控制培育良好的环境基础。
(二)设立良好的控制活动
单位必须制定控制的政策和程序,并予以执行,以帮助管理层为达到其控制目标的实现,用以辨认处理风险所必须采取的行动能有效落实。控制活动存在整个单位的各个职能部门,包括核准、授权、验证、调节、复核绩效、保障资产安全等多种程序。
(三)进行信息流动与沟通
事业单位应设立一个良好的信息与沟通系统,包括财务信息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财务信息系统以会计为主,提供有关财务方面的信息,而管理系统还提供非财务的信息。可确保组织中每个人均清楚地知道其所承担的特定职务,每位职工了解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方面,这些方面如何生效以及在控制制度中所扮演的角色、所担负的责任以及所负责的活动怎样与他人的工作发生关联等,职工需知道单位期望他们做出那种行为、那种行为被接受、那种行为不被接受,职工还需知道在其执行职责时,一旦有非预期的事项发生,除了要注意该事项本身之外,尚应注意导致该事项发生的原因。
(四)加强事业单位的监督
单位的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通过纳入管理过程的大量制度及活动实施的。因此,要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被切实地执行且执行的效果良好,内部控制能够随时适应新情况等,内部控制就必须被监督。监督是一种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评估制度执行质量的过程,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1.内部审计和控制自我评估。内部审计帮助组织进行“软控制”环境的营造,成为内部过程的设计顾问,使成员能自觉地把办事准确和职业道德放在首位,形成监督内部控制其它环节的主要力量。而控制自我评估指的是各单位不定期或定期地对自己的内控系统进行评估,基本特征是关注经济活动的过程和控制的成效,由管理部门和职工共同进行,用结构化的方法开展评估活动。
简述内部控制的概念范文2
关键词:国有企业;内部控制手册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2)04-77 -02
我国于2008年6月28日由财政部、审计署等五部委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下称《基本规范》),该规范于2009年7月1日起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之后财政部等五部委于2010年4月15日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下称《配套指引》)。该指引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实行,2012年1月1日起扩大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实行。《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正式颁布,为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的两大制度层面,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外部审计评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和行为准则。
在《基本规范》第十四条提出了“内部控制手册”这一概念,即“企业应当通过编制《内部控制手册》(以下简称“内控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根据以上要求,不难发现,内控手册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及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应为每个作业流程的描述,包含流程描述、流程图、岗位职责、权责分配等,其所使用的对象为公司的全体员工,因此其必须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在本文中,笔者根据实践经验,通过简述国有企业背景下内控手册的建立过程和要点,讨论在内控手册建设过程中应关注的几个重点事项,促使企业实现内部控制的有效实现。
一、关注内控手册与企业管理制度体系的关联
对绝大多数国有企业来说,在其自身以往的经营活动中往往已经制订了大量的规章制度,并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了制度上的防范,同时,出于自身管理规范的需求和外部市场要求,申请了以ISO体系为代表的质量体系认证,并在此基础上制订了与之配套的制度规范。这种制度的制订常常是由各主管部门分别制订,且制订时间不一,缺乏公司整体框架和业务流程的逻辑架构,因而难以全面应对各类风险。
内控手册是从企业内部控制的角度出发,借助COSO框架下的风险管理理念,对企业经营的整体风险进行关注和防范,通过对业务流程的梳理,涵盖公司各部门的业务流动,最终以确保“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尤其强调表单和书面证据的重要性,以突出企业内部控制实施的可复核性,因而不但是各业务实际操作的指导,也可以为内审部门提供一套有效的工作指南。
虽然内控手册与企业以往的管理制度体系的理念出发点不同,但其本质上还是存在极为密切的内在联系,内控手册并不是凭空制订出一套新的制度,而是对现有的制度体系进行整合和提升,是从风险管理角度对企业原有的制度体系和业务流程进行梳理与补充。
二、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内控手册内容构成
结合内控基本规范要求,内控手册应能体现公司各项业务流程,找出业务循环的主要风险点和控制目标,并明确相对应的关键控制活动和基本的不相容职务分离要求,同时通过对业务流程与循环分析,将关键的控制活动与已形成的部门职责、岗位职责、管理制度与基本授权相对应。
基于以上认识,内控手册应由企业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及所涉及业务的具体特点,将自身的运营活动划分为若干个主要业务循环,根据业务循环编制内控手册,每一业务循环在内控手册中主要体现以下5部分内容:业务流程图、主要风险、控制矩阵、审批权限表、职责分离指引表。
以下以日常费用报销流程为例。
(一)业务流程图
一般可描述为费用使用部门费用报销与审批,提交财务部复核及入账,出纳支付款项并在单据上加盖付讫章。
(二)主要风险描述
主要包括有费用支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费用支出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费用相关会计处理不真实、不及时、不完整,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漏报或资产损失。
(三)控制矩阵
主要包括控制内容、控制频率、控制部门、控制证据及相关制度等几部分,其中控制内容是对各个控制点的描述与要求;控制频率是指控制发生的频次,例如每年、每季、每月、每周、每天、每天多次、按需等;控制证据是指能够证明内部控制有效执行的文档或系统记录和表单等;相关制度是指目前企业已建立的制度中相关描述与要求。例如:
(四)审批权限表
主要包括审批环节、审批顺序、审批人、审批点、审批权限、生效方式、相关制度或文件等几方面,例如:
(五)职责分离指引表
根据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对流程中相关控制点进行职责分离,简单的说就是在各业务活动中,批准人、执行人、记录人与控制人不得由同一人从事其中任何两项及以上工作。例如,负责费用报销审批人不能兼任费用预算审核、费用报销人、费用入账及费用支付人等。
三、内控手册编制各环节需关注的主要问题
(一)启动阶段需取得公司最高负责人支持
简述内部控制的概念范文3
[关键词]商业银行 信贷风险 对策
一、信贷风险
1、信贷风险的概念及特点
信贷风险从狭义上讲,是指借款人到期不能或不愿履行借款协议致使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从广义上讲,是指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对银行信用的影响,使银行经营实际与预期目标发生背离,从而导致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信贷风险是风险在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上的特殊表现,它既有一般风险的特征,又有其自身的特征。它具有一般风险的共同特征,如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具有发生损失的不确定性。除此之外,信贷风险也具有自身特征,主要是指:直接造成货币资金损失;涉及面广、金额巨大;管理要求高。
2、信贷风险的原因
一般来说,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商业银行的授信业务会给银行带来信贷风险。
其次,金融业务的不确定性使商业银行产生信贷风险。
最后,金融市场中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是造成信贷风险的直接因素。
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
1、内部信贷体制不健全
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推动和各商业银行的自觉行动下,各商业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规定,结合本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前,各商业银行初步建立对分支机构的信贷授权制度、对客户实行统一授信制度、实行审贷分离制度、对贷款进行新的分类、建立了商业银行信贷内部监督制度和实行贷款终身追索制度等等。这一系列针对信贷风险状况开展的内部控制活动,无疑对防范和降低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起到了无疑对防范和降低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起到了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清楚地看到,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系统建设还存在相当的问题,许多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并不理想,主要表现在:对信贷管理内部控制的认识和理解存在偏差、内部组织结构不科学、部门之间相互牵制不够、内部控制缺乏有效性和独立性、信贷风险的环节监控不连续、不一致。
2、外部信贷环境的缺陷
目前,我国己初步建立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监管当局,以现场与非现场稽核为主要监管手段,以市场准入、业务运营、市场退出为重点监管环节的商业银行监管体系。尽管如此我国商业银行监管仍存在较大不足,主要体现在: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尚未建立审慎基础的会计制度、缺乏现代化的监管信息系统、问题银行处置方式非市场化。
三、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的对策
1、进一步加强内控建设
(1)“人性管理”强化风险意识
在信贷风险防范与管理中,要抛弃以血缘为纽带、以关系的亲疏为标准的文化意识,使信贷管理目标具有义利并重的特点,在追求信贷资产高效率、低风险的同时,履行道德义务的责任;在对信贷员实行内部规章约束的同时,强调道德教化的作用,实行道德激励与物质激励并举的方针。只有努力建立一支责任心强、高度灵活、知识水平高、反应敏捷的信贷风险管理队伍,才能为防范信贷风险提供有力的人力保障。
(2)以权力制衡为原则健全信贷管理组织结构
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信贷组织机构的设置可遵循以下三大原则:一是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程序定位原则,即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系统协调原则,即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
(3)健全完善内控管理制度
健全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了:进一步完善逐级的授信授权制度;进一步完善对客户的统一授信制度;进一步完善授信风险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授信信进一步完善授信信息电子化管理系统;建立高度独立性的稽核检查系统。
2、构建完善的外部监管体系
(1)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监管的法律法规
为了使监管法律能全面支持监管的需要,真正做到商业银行监管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在当前乃至将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必须大力加强商业银行监管法律框架建设,强化对监管的执法监督,提高依法监管的水平和效率。我国应根据各国商业银行监管的实践和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的未来发展方向,系统规划未来的监管法律框架,并按照规划逐步实现监管法律框架的系统化目标。
(2)实施审慎会计原则和审慎监管标准
实施审慎会计原则和审慎监管标准是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体系安全、稳健运行的重要基础,也是从亚洲金融危机中所应吸取的重要教训。只有严格实行审慎会计原则和审慎监管标准,才可能及时、准确、全面地识别和判断金融风险,才能对金融风险进行及时预警和控制。
(3)建立现代化的监管信息系统
及时、准确、充分的信息来源,是银监会对被监管商业银行机构持续监管、保证监管质量和监管效率的基础。由于中国人民银行在信息收集的电子化建设方面比较落后,银监会在成立之初就启动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程―“1104工程”,确定了“周密论证、统一规划、急用先行、分段实施,,的指导思想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准、资源共享”,的系统建设原则,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银监会非现场监管信息科技平台。
参考文献:
简述内部控制的概念范文4
【关键词】社保基金;会计核算;问题;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险基金在各领域的发展中起到了尤为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凸显出对社会劳动者的社会保障,通过对劳动者的年老、疾病、就业等多方面的保险保障,更好的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步伐。因此,从财务控制、行政管理等方面,细化管理渠道,从内部控制管理和规范社会保险管理的服务工作,形成良好的监控程序,加强监管力度,将具有深厚的现实意义。
一、简述社保基金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整体概念的分析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从国家的法律法规出发,通过缴费单位和个人,并分别缴纳一定技术、一定比例的保险经费,并采取合法的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因此,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举办社会保险事业的一个方面,主要用于支付劳动者由于暂时或者永久失去劳动力或者劳动机会时所享受的保险金和津贴的资金,其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一定的社会保险费用。
2、存在问题的概括
(1)主体设计的不够完善
在现代信息社会化管理的形势下,尤其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大背景下,设立基金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的同步管理,有些管理单位,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的账户设计不够明晰,没有形成个人账户基金单独设计成为会计主体,在实际的会计核算中也没有设置具体的一级科目,没有将个人账户基金的信息在会计报表中体现出来,往往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责任主体的缺失,造成积极流转相对混乱,对个人账户基金的保护力度不足,为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管理留下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2)会计核算基础不够严实
在当前社会保险基金采用收付实现制的情况下,往往会受到管理范围狭窄、基金属性不相同等的影响,尤其是在收付实现制的运行背景下,按照实际收付先进作为会计核算的一种方法,不能够及时的反应应收未付的整体情况,也不能将保险基金的监督与管理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等展示出来,不能全面准确记录社会保险基金的真实情况,不利于社会保险基金的决策管理。
(3)安全管理不到位
在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管理上,存在诸多的现象,譬如,直接收取现金不入账,将基金私存私分;通过私开现金支票,盗用银行预留印鉴,制作假银行对账单等手段贪污基金;通过制作假拨付单、假记账凭证等手段套取医保基金等。此外,制度管理执行力不强。在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上,还是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一些地方基础管理薄弱、制度规定落实不到位、内控机制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力等问题,都需要改善。
(4)内部控制管理不健全
随着社会保险体制不断的发展,也暴露处挪用社保基金、套取医疗保险基金、冒领养老保险基金等一系列违规违纪现象。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存在造成账目混乱,手续不清;个别会计人员编制虚假帐、表,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究其原因,主要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没有在岗位分的基础上实现相互制约,对业务的处理没有采取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并加以规范化、系统化而形成的一整套严密的控制机制。
二、探讨构建社保基金会计核算的有效管理方式
1、依据主体调整会计基础
在社会保险基金的主体适应基础上,适合的调整会计核算的基础,充分显出会计核算的分析、预测以及控制职能,从客观、真实、公正的角度进行资金筹集,掌握好使用与增值情况,构建权责利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并强化措施,完善收付实现制,通过财务报表的编制管理,现金流量处理技术来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结果。通过全面、系统化的管理手段,准确的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债权、债务情况,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监督,从多方面优化主体管理的有效性。
2、围绕效益提升细化措施
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的管理上,主要是突出效益的整体提升,应该从多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一是完善社保经办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全面实现基金征缴、支付、运行过程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二是行政管理、经办机构、监督部门检查相结合,对基金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劳动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行政监管、专业监管、内部监管和社会监管四位一体的监管机制,对基金的运行实现全过程的监管,提高基金管理的透明度,做到公开、透明、安全、高效,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严格执行业务审核制度
在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管理上,要严格执行业务初审以及复审的制度管理,并通过严格的运行渠道,构建安全有效的管理模式,切实做到货币、有价证券的保管与账务处理相分离,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与使用相分离,资金收支的审批与具体业务办理相分离,资金收入或待遇支付与审查相分离,信息数据处理与业务办理及会计处理相分离。严禁由一人全过程办理货币资金业务。要做到各项业务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确保各岗位工作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的各项系统运行做到连贯、具体、安全。
4、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在全面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各项措施中,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的规范化管理,进行各项配套指引,形成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在具体的实施中,要结合企业内部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会计制度,并定期的进行会计资料的整体评估,及时查找会计核算中的相关问题,对出现的问题做到有效防范。针对个体私营经济以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用工、就业的灵活性、多样性,在制定这些人员的参保政策时,可在国家政策的大框架内,对其缴费基数、缴费时间、缴费方式给予一定的选择空间;要规范运作方便参保。扩面征收人员要随时注意上述企业和人员的经营状况、发展动态,主动上门服务,并建立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核定、缴费综合服务等工作,能收到更好的实际效果。
三、结语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从各种保险的不同情况着手,通过采取采取综合性的管理手段,从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人力资源优化以及信息化技术运用等多方面着手,围绕专项资金的主体设计、管理细则、制度建立等进行深入分析,形成全面的管理模式,更好的实现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的安全管理模式,形成强有力的优势。
参考文献:
[1]孙翌华;关于社保基金管理安全性问题的分析;5知识经济;2012,12(5):14-15
[2]李娅;基于安全的社会保障基金运用研究;上海企业;2007,02(8):54-55
简述内部控制的概念范文5
中图分类号:J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5-0053-01
优秀的企业文化是企业改革发展的强大精神推动力,是凝聚企业全体员工的重要向心力,是建设现代企业的必然过程。特别在建筑施工企业这种高度分散作业和流动民工众多的劳动力密集行业,企业文化的建设尤为重要。在企业内部良好的文化结构和氛围下的上下级关系以及员工关系、精神状态、工作热情、服务意识等都是企业良性发展的基本要素。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文化是指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建筑施工企业及员工在生产经营和变革的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共同思想、作风、价值观、行为规范、道德、习惯习俗、规章制度和精神风貌等。建筑施工企业文化是一个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作为国家支柱产业之一的建筑施工企业,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得生存,保持优势,构筑建筑施工企业文化已成为现实需要和客观要求。
1 建筑施工企业文化的特殊内涵
建筑施工企业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一种,既有企业文化的共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殊内涵及其规定性。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是一个传统行业,它的主要任务不仅在于完成一项具体的工程,而且要对国家和社会负责,负有提高人类生存化境质量、保护文化发展连续性、创造新的文化形式的历史责任。其特殊性表现为投资高、劳动密集、施工现场分散、周期长、流动性强。建筑施工企业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施工企业文化必须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员工在生产经营和变革的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共同思想、作风、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准则,是一种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个性和特色的信念和行为方式,它包括价值观、行为规范、道德、习惯习俗、规章制度和精神风貌等。建筑施工企业文化是一个多元、动态、综合的概念,它贯穿于建筑施工企业内外部因素之中,贯穿于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2 如何加强和改进建筑施工企业文化建设
第一,以培育先进的企业精神为核心,不断激发干部职工振兴企业、报效祖国的激情。
第二,针对建筑企业的发展和变化,加强企业文化的应用研究。为严格对待建筑质量,更加关注品牌、售后服务、环保性等等,城市文明的不断进步对建筑施工现场的要求更为严格,对民工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建筑企业在塑造自己企业文化、确定企业经营理念时,一定要把握社会文明进步的趋势,使建筑产品、施工现场管理和社会文化、城市文明建设之间相互协调。
第三,建立先进的经营理念体系为重点,不断丰富建筑施工企业文化的内涵。现今建筑企业逐渐形成了“发展是建筑施工企业第一要务”、“文化管理是简述施工企业第一管理”、“创新是见识施工企业第一动力”、“人才资源是简述施工企业的第一资源”、“终身学习是建筑施工企业第一需要”的战略理念,“高水平、高效益、可持续性发展”的发展理念,“质量是政治、质量是生命、质量是效益”的质量理念,“客户至上、诚信服务”的营销理念等等,丰富了建筑施工企业文化的内涵。
第四,要分析企业发展进程的实际状况,根据管理的重点需要,提炼和完善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以建立先进的经营理念体系为重点,不断丰富建筑施工企业文化的内涵。
第五,以创新制度文化为基础,逐步实现施工企业管理升级。许多建筑施工企业注重把企业文化建设与企业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相结合;制度刚性化与管理人性化相结合;实现制度与文化理念的对接,把企业精神、经营理念等制度化,将企业精神与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广大建筑员工工作的动力和自觉行为,渗透到管理过程的细节中,逐步建立系统规范的管理体系。
第六,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企业文化建设的途径和方式方法多种多样,包括各种媒体工具、艺术载体、培训等,除此之外,更应重视人的价值,重视员工激励机制的建立和运行。要发掘出人的内在品质动因及典型性,通过这一过程,让干部职工了解企业在鼓励什么,反对什么,把符合企业文化的价值观加以强化,得到肯定,形成员工稳定的习惯或品质。
第七,以导入企业识别系统为契机,不断优化建筑施工企业形象。导入企业识别系统是推进建筑施工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优秀建筑施工企业形象,打造建筑施工企业品牌,增强了建筑施工企业的美誉度、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
第八,要下大力气研究企业成员的构成及其对企业文化的影响。来自各地的员工和民工,他们的成长环境、教育程度、教养习惯、性格特征等诸多不同,形成了不同的个人价值观。个人的价值观和企业的核心价值观是相融、互补或排斥,形成了错综复杂的文化交融或文化冲突,直接影响到企业文化能否为每一位员工所接受。因此,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项目经理部成员要依靠自身职位影响、资源调配、利益分配、人格魅力、业务联系、思想工作等手段,从不同角度宣传和落实企业文化。
第九,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满足建筑员工的文化需求。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高员工科学文化素质,是培育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许多建筑施工企业非常注重传统文化资源的挖掘和整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立了爱国主义教育、传统教育、公司教育示范基地和文体中心等,通过营造健康向上、宽松和谐的文化气氛,努力美化和净化建筑企业环境,使员工享受到环境的优美,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自豪感,同时充分利用文化载体,为员工提供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提升员工的文化品位,陶冶员工的思想道德情操。
第十,坚持文化育人,典型引路,培育高素质的建筑员工队伍。人才是企业兴盛之基,发展之本。坚持用先进文化凝聚人、培育人、激励人是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的优良传统和有效做法。英雄模范是建制施工企业精神的人格化,也是建筑施工企业的宝贵财富。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建立人才考评指标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
3 建筑施工企业文化建设的方法
其一,要从制度上对职工个人利益予以充分保障。企业必须承认合法追求个人利益是职工的基本权利,是激励职工的必要前提,企业的职工激励机制一定要建立在充分尊重职工个人利益的基础之上,要努力使企业利益与职工利益协调一致起来,使企业成为职工心目中真正认同的利益共同体。
其二,要从管理上对职工的心理需求予以充分满足。对职工的激励过程,就是不断满足职工个人心理需求的过程。因此,做好企业职工激励工作,更要深入地研究职工的心理需求,尽力满足职工的心理需求。在设计职工激励方式时,如在确认考核指标、工作定额时应充分考虑职工的自信心、自爱心,在设计精神鼓励项目时,应充分考虑职工的期望值、荣誉感等等。
其三,要创造适宜的工作环境调动职工的创造力。创造好的工作环境和平等沟通的平台,使职工之间没有观念、资历、权力、等级、背景等方面的障碍而能实现自由交流,创造公平竞争的人际环境和企业氛围,使企业成为职工施展才能,实现自身价值、抱负和追求的广阔舞台。
4 对建设建筑施工企业文化的展望
建筑施工行业文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在个性、气质、文化修养、社会背景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的建筑企业员工个体中,创造形成一种共同信守的价值观及企业精神,是一个艰难的过程。
4.1 分阶段有步骤地进行
建筑施工企业文化建设大致应分为五个阶段:一是分析内外因素,选择价值标准,即根据企业的性质、功能、特点等,来选择适当的价值标准,并认真分析人的因素和企业经常变化的外部环境;二是进行感情投资,增强企业意识;三是领导者身体力行,信守企业价值观;四是积极强化行为,巩固企业文化;五是适应企业改制的形势与态势,不断丰富升华企业文化的内涵。
4.2 适应发展趋势
进入新世纪,建筑施工企业文化建设要适应以下六种发展趋势:一是要适应“结盟取胜、双赢模式”新战略发展的要求。二是要适应学习型社会的形成。三是要适应生态文化的形成。四是要适应企业形象的树立。五是要适应企业精神与企业价值观的人格化。六是要适应以人为本的新理念。
5 结束语
必须时刻注重学以致用、学而创新。要实施有效的学习培训计划。强化职工素质和再学习,推动企业向国内外先进企业学习经验,创造新思维,掌握竞争本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总之,人才是企业兴盛之基,发展之本。坚持用先进文化凝聚人、培育人、激励人是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的优良传统和有效做法。建筑企业文化建设有自身的特点和独有的内涵外延,作为企业文化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是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只要我们正确认清建筑企业文化形成的社会经济文化条件而加以正确应用和研究,结合形势不断发掘和完善,我们就能够面对企业经营管理的挑战和压力,对企业内部管理保持合理的整合,通过企业文化建设促进企业核心价值观和经营理念的完善,推动企业发展战略、经营战略的转变,使企业文化成为蕴藏和孕育企业创新与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参考文献
[1]许忠昌.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控制的初探[J].企业导报,2009,(6).
简述内部控制的概念范文6
【关键词】集团企业 现金池 涉税问题
20世纪80年代,现金池管理业务开始作为国际银行界一项全新的金融服务在国外兴起。90年代末,作为在现金池管理业务占据市场领先地位的美国花旗银行,于1999年把企业现金池管理业务引入了中国市场。中国本土的全国性商业银行也与时俱进,利用自身得天独厚的优势,把现金池业务开展得风生水起。
一、现金池管理业务的作用
对于提供现金池管理业务的各大银行来说,给客户提供简单的资金收付管理服务显然不能满足某些客户的资金管理要求,也将会被市场所淘汰。根据客户具体的需求和特点,为客户量身打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个性化现金管理方案,提供更专业的、更具统合性的现金池管理业务,协助客户在确保资金有效流动的基础上,实现最大的资金管理收益,最大的资金价值,成为不二的选择。对于运行现金池管理业务的各大集团企业来说,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集团企业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越来越多,集团企业对于内部资金的集中化管理、流动性管理和收益性管理的需求变得日益迫切。如何强化企业的现金流管理,提升企业价值成为了越来越多企业资金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成功运行的现金池业务,可以大大降低整个集团企业的财务费用,减少资金运行成本,而且可以强化集团企业内部控制的职能,防范集团企业资金风险,同时还可以集中集团企业资金,用于集团企业主业及其延伸发展的投资,增强企业后劲和竞争力,获取更大的投资效果和企业价值。
二、我国现金池管理业务的主要运行模式
我国将cash pooling翻译成“现金池”,十分贴切、形象,也很准确(本文中的“现金”等同于“资金”理解)。集团企业总部开立一个母账户,各个参加现金池管理业务的成员企业都单独开立一个子账户,每日在特定的时点,各子账户中的富余现金都会自动被上划到母账户中;同时,经各成员企业申请,母账户在指定日期将特定的申请款下划到各成员企业的子账户中。这样,集团企业总部借助于银行的专业服务,把下属的或者控制的各个公司(独立法人和非独立法人)的现金集中起来“按需分配”管理,现金富余了就及时流入现金池,哪里现金短缺了就及时地流向那里。现金池中的现金不足时,甚至可以向银行进行资金融通,向现金池中“补水”。实际上,现金池是建立在委托贷款模式下的集团企业内部的资金融通,一般情况下,集团企业中的总部和参加现金池管理业务的成员企业都选择同一个银行来运行现金池业务。目前,我国国内有以下三种常见的现金池管理运行模式:
1.集团结算中心母账户统一上划和下拨资金(以银行为委托贷款中介)。这种模式下,现金池管理业务就是在一个集团企业内部,以集团企业总部的名义设立集团企业现金池母账户,一般由集团结算中心来管理,通过参加现金池的成员企业子账户向母账户每日在特定的时点,定时将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池子账户中的富余现金余额上划到母账户中。每日现金池资金上划以后,成员企业子账户上保持现金余额为零或者目标余额。这个现金目标余额的设定通常是由参加现金池管理业务的成员企业考虑自身资金使用的需求和库存现金额度等,和集团结算中心协商确定。实务中,这个目标余额的金额是很小的,主要是为了应急支取小额现金和一些银行代扣款项,如电话费、银行手续费等。同时,集团结算中心也可以根据本集团业务的特性和管理需要,向银行要求一日多次定时从子账户中上划款项到现金池。
为了更好地管理现金池中的现金,现金池各成员企业,一般是要提前数日向集团结算中心申请下划款的金额和日期,成员企业在接受到现金池下划款后才能进行资金支付,这对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预测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成员企业出现紧急的情形,需要使用现金池中的款项,但没有事前申请,则可以紧急申请下划款,但必须得到企业高层的审批。因为如所需资金金额较大,集团结算中心有可能需要提前支取一些定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来准备下划款,这样会让集团损失一些资金的收益。为了避免频繁地下划款项,有些集团结算中心会和提供现金池服务的银行达成一个整个集团的日间贷款额度,然后分配给各个成员企业使用。各个成员企业和银行具体签订“透支业务合同”,享受规定额度的日间透支。每日,成员企业可以先在额度内进行正常的款项支付,这些透支的款项,集团结算中心会在每日特定的时点自动下划予以补足,不需要支付银行任何利息费用。但日间透资额度有时不够,税款和社保款等不能使用日间透资扣款等,需要申请现金池下划款才能进行支付,影响工作效率。
2.集团成立财务公司运营资金(以专业财务公司为委托贷款中介)。此种模式实质上与以银行作为委托贷款中介服务提供商的现金池模式类似,只不过是由集团专门成立的财务公司(独立的法人企业)代替了结算中心在现金池管理业务中扮演的角色。财务公司的资金管理人员自己处理现金池管理的相关业务,银行不再是委托贷款中介服务的提供商,只是提供单纯的资金支付结算中介服务,提供支持现金池管理业务的先进技术系统,并提供灵活多样的解决方案。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性质的金融机构,如能解决开具正规的金融票据的问题,将使现金池管理业务在形式上更加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3.子账户间先调配,然后由母账户、财务公司账户统一差额上划和下拨资金(调配后,以银行或者财务公司为委托贷款中介)。这种模式下,现金池管理业务就是各现金池成员企业之间先进行资金的借贷,不足的或者富余的部分再由母账户或者财务公司统一差额来进行上划和下拨资金。这种模式其实是上述两种模式的基础上多了个“子账户间先自行调配资金”的动作,所起到的效果是一样的。
三、关于现金池管理业务的涉税问题
我国目前的现金池管理业务,主要涉及的税收有营业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等。
1.现金池管理业务的营业税问题。根据前述的现金池的三种模式,可以知道,成员企业在现金池存款或者贷款。现金池的存款,除了“活期存款”,还会被用来做“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理财产品等,以期取得高于活期的利息收入。现金池的贷款,需要支付相应的利息费用,一般利率会稍低于银行的同期同类利率。
2009年1月1日生效的《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9〕29号),明确废止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贷款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3号文第二条的规定,也就是说,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现金池业务而收到的利息,银行是有义务扣缴利息相关的营业税的,公司可以不主动申报利息的营业税;但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参加现金池业务而收到的利息,各公司需要自行申报、缴纳利息相关的营业税。实务中,地方税务局还是按照“金融保险业”的税目征收5%的营业税,企业按月申报。好多人对于现金池业务中的“活期存款”、“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等存款类的利息收入要不要申报、缴纳营业税存在疑义,但为规避税务风险,建议还是考虑及时申报、缴纳营业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2.现金池管理业务的印花税问题。现金池业务中的每一笔上划款和下划款的交易,按照税法相关规定,都应该按照“借款合同”的税目申报、缴纳万分之零点五的印花税。但如果每笔划款交易都申报、缴纳印花税,将使得现金池业务无法顺利运行。实务中,一般是和银行协议约定“委托贷款业务”,采取额度管理的原则,任意时刻所有借款方使用的委托贷款的余额总数不超过总额度,此额度可循环使用,参加现金池业务的各公司第一年都按本公司在现金池中最高的单次实际发生额(存款或者贷款)来申报、缴纳印花税,如次年在现金池中最高的单次实际发生额(存款或者贷款)超过第一年的,则超过部分需要申报、缴纳印花税,没有超过第一年最高额的,则可以不申报、缴纳印花税,以后年度照此类推。但这种做法虽然合理,却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是不是能得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同还是个问题。
3.现金池管理业务的企业所得税问题。现金池管理业务中涉及到存、贷款利率是否合理合法,贷款的金额是否合法,成员企业的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列支是否合理、合法,是否有财务费用转移、利润转移等嫌疑。从税务机关的角度来说,就是资本弱化、一般纳税调整事项和特别纳税调整等涉税问题。这些都是现金池业务处理企业所得税问题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四、关于现金池管理业务的利息问题
1.现金池管理业务成员企业的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的合理性问题。不管是采用哪种具体的现金池管理业务模式,集团企业都要参照国家确定的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水平区间来商定本集团现金池业务适用的具体利率,不能使用异常高出或者异常低于正常利率的极不合理的利率。不管出于什么动机,首先要考虑利率的合法性,其次考虑利率的合理性,从而使发生的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金额合理,不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
现金池管理业务中,一个现金池成员企业的利息支出就是其他现金池成员企业的利息收入。如果考虑到成员企业间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差异(如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而人为地将利息支出从低税率的成员企业转移到高税率的成员企业,或者将利息收入从高税率的成员企业转移到低税率的成员企业,但资金的借、贷和成员企业实际的业务需求等不能很好地匹配,那么这很容易引起税务当局的关注,给整个集团带来税务风险,因为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条款,税务当局完全有依据、有可能对关联企业间不合理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作特别纳税调整。补税的同时,带来的是集团企业形象的毁灭。但实务中,有的现金池成员企业资金短缺时从现金池借款,一旦本企业现金池账户有现金,就会及时被上划到现金池母账户还借款,这样的借款就很难确定具体的借款利率,但计算出的借款利率要合理。这种关联企业间的资金借贷一定要避嫌,不能发生让税务局认为是转移定价或者资本弱化的情形,否则,就得不偿失了。
2.现金池管理业务成员企业的贷款金额和利息列支的合法性问题。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利息支出,准予扣除。有效、合理、合法的税前列支现金池相关的利息支出,必须严格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值得注意的是,现金池业务中相关的票据要合法。现金池成员企业收到利息收入和支付利息费用时,大都没有开具或者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作为凭证,而是以内部的相关表格等资料作为凭证。实际上,专门成立的财务公司经批准可以使用自制的经银监局备案的专业票据,可以合法地出具相关的利息收支票据;而作为非金融企业的现金池成员企业,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利息收支的相关票据,或者向税务机关申请自己直接开具相关的票据。企业的税务人员千万不能怕麻烦、图省事,而不去申请开具现金池业务相关的合法票据。实务中,许多未取得合法、有效利息收支票据的现金池成员企业,对利息费用都进行了税前列支;而利息收入作为财务费用的抵减,实际上是增加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建议没有取得合法、有效利息支出票据的企业,都不要税前列支这部分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因为没有合法、有效的票据,也不要作为财务费用的抵减,而应该作为“营业外收入”来进行会计核算。
综上所述,集团企业在使用现金池业务时,要综合考虑资金运营的实际需要、实务操作的便利以及涉税风险的规避等多方面的因素,选择最适合自身发展的现金池业务管理模式。同时,希望各级税务部门要密切关注现金池管理业务的发展,走访、调研运行现金池业务的相关企业,取得第一手资料,针对现金池业务中存在的借贷款利率确定、票据的开具、有关税收计算和申报等给出明确的规定,更好地规范现金池业务的管理,为集团企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作者为财务部经理、高级会计师)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