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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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

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范文1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储藏问题;安全储藏;问题探究

中图分类号:TQ077文献标识码: A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基本上都属于危险货物。如此一来,危化品的安全储存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相关人员应该加强危化品储存方面的知识。

一、危化品的分类

1.爆炸品

易爆的一类化合物在受热、受压、摩擦、撞击等外部条件的作用下,会发生剧烈的、不可阻断的化学反应,在反应发生的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以及热量,使周围压强在一瞬间大幅度增大,发生爆炸。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3.易燃液体

本类物质是指在常温的情况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可以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一类物质。

4.易燃固体

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这类物质具有很强的氧化性,容易引起燃烧以及爆炸等问题。

6.毒害品

毒害品是一类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它进入机体组织后,在人体内不断积累,最终达到一定量,与体液以及身体各部分组织发生作用,破坏人体的正常功能,使人体发生病变,严重的会丧失生命。

7.放射性物品

当物品的放射性活度大于7.4×104Bq/kg时,该物品被称为放射性物品。

8.腐蚀品

腐蚀品是指能够灼伤人体组织并且对金属造成一定损伤的液体或固体。

二、危化品的储藏中要注意的问题

1.储藏的基本要求

相关单位在储藏危险品化学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要清楚的认识到违反规定的操作会为单位的日常工作和正常收入带来巨大的影响。因此,为了单位的发展以及单位员工的正常生活,在危险化学品储藏过程中,相关单位一定要将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作为开展工作的基本准则。

只有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才可以储藏化学危险品,同时相关单位所储藏的化学危险品种类及其数量也要通过公安部门的批准。

化学危险品在露天堆放的情况下,应该达到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值得注意的是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否则会造成无法想象的恶果。

储藏化学危险品的仓库的管理人员中必须有具备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同时危化品的储藏库房及场所应该有固定的管理人员,除此之外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危化品要根据各自的特性分开储存,切忌将化学危险品混合储藏。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对库房的要求

仓库管理人员要做到将储藏物品根据其危险性进行分类和品名编号,并根据其特性分别贮存在相应的库房内,库房的耐火等级应符合标准要求。

危险化学品应采用分类、分区、分库贮存;严禁将自身具有爆炸性的物质、相互接触能引起爆炸或燃烧的物质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质同库储藏。

3.消防设施以及通道的要求

工作人员要保证消防器材防火警示和指示标志漆色醒目、完好。

防火间距一定要按照要求,与此同时耐火等级也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除此之外,相邻的库房也应该用防火墙隔开。

危化品储藏仓库在修建时应做到消防设施布局合理,同时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对于仓库中所使用的工具来说,它们都应该满足防火防爆的要求。

4.储藏工作对库内隔热、降温、通风措施的要求

在对库房进行通风时应该以自然风为主,机械通风仅仅起到辅助作用,一定要保证使危险化学品储藏仓库保持良好的通风。

危险化学品储藏库房一定要做到防止阳光直射这一点,同时还要有良好的散热、隔热措施。

有毒物品应储藏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5.电气设施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储藏单位一定要根据所储藏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分级以及分区安装相应等级的防火防爆电气设施,同时该电气设施各个部件一定要匹配合理,防止因电气设备出现故障而发生意外,造成严重的损失。

6.危化品储藏仓库周边要求

危险化学品储藏单位应该保证化学危险品储藏仓库周边没有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消除一切有可能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

当包装容器沾有泄漏或渗漏的危险化学品时,危险化学品储藏单位应该将包装容器迅速转移到安全区域并进行相应的处理,防止发生意外。

按照危险化学品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废弃物,污染环境。

7.化学危险品储藏方式

隔离储藏。所谓隔离储藏,是指在同一储藏仓库或者同一储藏区域内,不同的化学危险品之间要分开一定的距离,对于不会因混合储藏而造成事故的危险化学品,工作人员可以利用通道来保持储藏距离的储藏方式。在储藏工作中,如果相互禁忌的危险化学品储藏在同一区域而无法保证他们之间相隔的距离,一旦发生意外情况时,这些危险化学品将很可能混合在一起,从而导致严重的事故。

隔开贮存。所谓隔开储藏,是指在同一储藏仓库或同一储藏区域内,工作人员利用隔板或墙,将危险化学品和它的禁忌物料进行分开储藏,防止因意外情况发生事故。

分离储藏。所谓分离储藏,是指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对危险化合物进行储藏的一种储藏方式。

8.危险化学品的及时养护

危险化学品在入库储藏之前,相关工作人员应该按照要求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严格的检查,明确入库危险化学品的质量、数量、包装情况以及是否出现泄漏。只有这样,才可以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藏加上一把保护锁。

危险化学品在入库之后相关的工作人员要定期对这些物品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藏期间内,一定要做到定期检查,一旦发现所储藏的化学危险品出现变质、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情况,应该做到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9.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危险化学品储藏单位应该对危险化学品储藏仓库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在确保他们掌握了相关的知识后对他们进行考核,使工作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在对危险化学品进行装卸工作之前,相关单位务必要对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督促他们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防止在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或是为日后的储藏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危险化学品储藏仓库的消防工作人员除了要具有最基本的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危险化学品储藏工作的专门培训,使其熟悉各区域贮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贮存地点、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方法。

总结:

危险化学品作为现今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一类物料,相关工作单位应该做好其安全储藏措施,要有效的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与此同时,相关工作单位还要重视危险化学品储藏仓库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定期对他们进行培训。除此之外,相关单位还要吸纳相关的专业人才,保证危险化学品储藏工作的安全进行。只有做到了这些,才可以确保危险化学品不会因为一些储藏管理漏洞而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参考文献:

[1]张广华;我国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及政策[J];化工标准.计量.质量;2005年06期.

[2]师立晨;高建明;吴斌;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标准制订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0年06期.

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范文2

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办发[20**]184号)精神,为切实解决一些化工企业存在的安全和环保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市化工

行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水平,决定从20**年12月起,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开展以治理环境污染和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化工生产企业专

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和安全发展,按照**省和**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大监

管执法力度,积极推进化工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污染整治和结构调整工作,进一步遏制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全面提高化工行业环

保、安全水平和发展水平。

二、基本要求

依法全面落实环保优先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切实开展好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科学严谨、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

上严肃认真,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整治范围

全市化工行业所有生产企业,重点是技术含量低、环境污染重、安全保障差的小型化工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化工生产企业

相对集中的地区。

四、工作目标

按照“逐个排查、集中整治、入园进区、改造提升”的总体要求,通过提高生产经营标准、行业准入门槛和从业资质要求,集中整治、淘

汰各类违法违规化工生产企业,引导分散的化工生产企业向化工集中区集中。通过三年的整治,有效控制和治理污染,全面达到环保标准;认

真落实安全措施,全面消除事故隐患;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全面提升化工企业环保、安全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推进化工行业科学健康有序

发展。

五、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查清化工生产企业违法违规问题

要对全市化工生产企业现状进行全面摸底,逐个排查,重点从产业准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技术质量、人员资质以及土地、能耗、项

目审核程序和工商登记等方面,查清全市化工生产企业的现状和问题。在自查自纠阶段,市相关部门暂停为任何企业补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土地、工商登记等手续。

1.产业准入方面:重点查清是否违反产业政策或发展规划;是否仍在使用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与装备;是否违反其他市

场准入标准等。

2.安全生产方面:重点查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布点在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专门区域;化工生产

企业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定期进行安全评价;20**年以来新、改、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是否通过安全审查,建

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通过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经**市政府批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对存在的重

大安全隐患是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是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等。

3.环境保护方面:重点查清化工生产企业是否通过环评审批;环保设施是否配套,使用运行是否正常;项目是否通过环保验收;是否编制

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否配置比较完备的应急处置设施;是否能够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是否做到废水集中处理;废水是否排入达到地表

水功能区划要求的水域等。

4.质量技术监督方面:重点查清实施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的化工产品,是否领取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注册登记并

经定期检验合格;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制度是否落实;气体充装单位是否依法经过行政许可等。

5.土地审批方面:重点查清是否越权审批用地预审;是否越权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特别是越权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是否越

权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是否“以租代征”用地,用地是否依法办理供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证书等。

6.能耗方面:重点查清单位产品能耗是否符合限额规定。

7.项目审核程序和工商登记方面:重点查清项目是否未经审批、核准或备案;是否越权审批或核准;是否以备案代替核准;是否未经用地

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即已审批或核准;是否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是否未经相关前置许可办理工商登记等。

8.人员资质方面:重点查清化工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否经过考核并持证上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经

过法定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过法定培训并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二)依法淘汰违法化工生产企业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由市安监部门提请市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1)逾期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内拒不整改、无法完成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4)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内拒不整改、无法完成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5)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或因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已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

内拒不整改、无法完成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化工生产企业,由市环保部门报请市政府依法实施关停。

(1)《**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中明确规定应当关停的;

(2)超过我省《化工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或环保设施不配套、运转不正常,在限期治理期限内未完成治理任务的;

(3)本意见实施之日前,我市已下达限期治理决定的化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治理任务的;

(4)在居民集中区附近排放恶臭污染物或刺激性气体,群众长期、集访,短期内无法解决的;

(5)发生重大环境事件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社会影响的;

(6)危险废弃物不能自行安全处置,又未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造成环境重大污染事故的;

(7)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

(8)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

(9)其他依法应当停产或关闭的。

3.凡未取得工商登记注册的化工生产企业,由市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取缔;凡实施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却未在规定期限内领证的化工生产企

业,由市相关职能部门提请市政府依法取缔。

4.对于应关闭的化工生产企业,经有权部门批准后,依法取缔、注销或吊销企业相关证照,拆除相关生产设施,并向社会公告。其中属于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对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企业,吊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对从事多种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或注销有关危险化

学品生产活动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对提出转产或解散的企业,变更或注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对依法关闭的企业所占用的土地,鼓励企业利

用土地重新转产,但原则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企业确实不能重新利用的,可由市政府收回。

5.对被责令关闭但又擅自恢复生产的化工生产企业,一律按非法生产论处,由市政府组织公安、监察、环保、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

依法强制取缔。同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推动化工生产企业向化工集中区集中

1.全面清理和重新确认现有化工集中区。尽快完成化工集中区的规划定点,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尽快完成化工集中区的区域环评与环

保规划,报省环保厅审批。

2.加快化工生产企业集中进区步伐。鼓励分散的化工生产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集中到化工集中区。所有新建化工项目必须

进入化工集中区,否则不予环保、安全审批。化工集中区外的化工生产企业,不再批准任何形式的改建、扩建项目,努力创造条件,加快搬迁

进入化工集中区。

3.加快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进度。位于城市中心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原则上20**年底前要迁出主城区;与周边安全距离

不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制订搬迁计划并报市政府批准,逐步实施搬迁。企业搬迁异地重建的,必须按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的标准、要求和程序等办理所有审批手续。

(四)严格化工生产企业市场准入

1.严格执行产业准入门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制造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属于淘汰类、限制类的项目,禁止投资;对属

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改造。严格项目审核程序,我市范围内的化工项目均须经市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

小组讨论通过后,上报**市审批、核准或备案。对已备案的项目必须通过环评、安评、征地、能耗评价等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严格项目准

入门槛,禁止新建单个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以下的所有化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

的投资项目,须由**市节能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对其合理用能作出评价,达不到行业节能标准和单位产品能耗定额要求的,将不予

核准。

2.严格执行安全准入门槛。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经市安监部门组织安全审查。其中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

产企业,必须设立在市化工集中区内,其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得低于3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并按审批权限,由**市以上政府批准后,方

可凭批准文件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搬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设立在市化工集中区内,经市政府同意,按新办企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其投资额按**市政府

《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政发[20**]23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市化工集中区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得擅自进行改、扩建。但为了整改安全隐患、安全环保升级的,在原企业范围内,在周边环境符

合环保、安全要求和不增加生产规模、品种的前提下,经市政府同意,按新建项目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后,可对企业内部总体布局进行

调整,对生产、储存作业场所建筑物结构进行改建或拆除重建,对生产装置、设备、设施进行更新和改造。

化工生产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其中安全设施初步设计要通过市安监

部门组织的审查,并严格按初步设计进行施工,正式投产前安全设施要通过市安监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对20**年以来新、改、扩建的危险化

学品建设项目,凡未经设立批准、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的,如已建设并竣工投产的,由市安监部门提请市政府提出处理意见,

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在建或已建成尚未投产的,如果不符合安全、环保、土地规划等要求,由市政府依法关闭或取消项目。符合安全、

环保、土地规划等要求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后限期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3.严格执行环保准入门槛。禁止建设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的项目;禁止建设废水排入现状水质达不到水功能区划要求

水域的所有污染项目。

4.严格规范从业人员资质要求。化工生产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经法定培

训并持证上岗,操作人员要进行强制性的岗位培训后方能上岗操作。

5.化工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省化工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6.提高化工生产企业的产品档次和技术含量。严格执行省经贸委组织制定的化工行业技术规范,明确各阶段必须淘汰的落后工艺、产品和

设备名录。

7.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市环保部门会同经贸部门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对污染物排放

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

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六、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第一年为集中整治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12月1日—12月10日)。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镇(开发区、临港新城)负责组织辖区内

化工生产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各镇(开发区、临港新城)要按照本意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实施,并将实施方案于20**年12月10日

前报市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20**年12月11日-12月31日)。各镇(开发区、临港新城)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查清辖区内

化工生产企业的现状,确定本辖区整治工作的重点范围和重点单位,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各镇(开发区、临港新城)于20**

年12月15日前向市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化工生产企业自查现状情况,并对违法违规生产企业提出依法关闭的意见和限期

整改处理的意见。

(三)限期整改阶段(20**年1月-6月)。各镇(开发区、临港新城)要严格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

,一律依法关闭。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镇(开发区、临港新城)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分阶段组织督查。

(四)检查验收阶段(20**年7月-12月)。各镇(开发区、临港新城)要按照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目标任务,认真进

行验收和总结,并将验收总结报告于20**年7月20日前上报市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镇

(开发区、临港新城)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市政府,并通报全市。

20**、2009年要在继续深化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化工生产企业的入园进区和改造提升工作,从根本上消除安全和污染事故隐

患,全面提高化工行业生产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七、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市政府成立市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市的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并邀请市人大、市政协的同志

和有关专家参与指导、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

各镇(开发区、临港新城)要成立以镇长(经发局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责任和化工生产企业的安全、环保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全覆盖,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严格执法

市发改、经贸、工商、安监、质监、国土、环保、税务等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市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整治工作落

实情况的监察检查,对隐瞒不报、不查、不整改的,要严肃处理;对纵容、包庇非法从事化工生产活动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要依法依

纪从严追究责任;对违法违规建设化工项目的要从重处罚。对在整治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严肃处

理。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深入宣传此次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全市上下的思想认识。要大力宣传普及安全和环保知识,使有关单位

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熟悉并掌握《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要发动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并监督专项

整治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设立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监督举报电话:

(四)综合治理,夯实基础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把集中整治与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与调整产

业结构、推进技术进步结合起来,通过各种措施和途径,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和环保投入,采用安全、环保性能高的技术装备和生产

工艺,依靠科技进步,解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促进企业的安全和环保技术升级。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针对化工

行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个环节,进一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制订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尽快消除污染源和安全

隐患,把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五)加强考核,落实责任

市政府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开发区、临港新城)以及相关的职能部门,签订专项整治责任状,并采取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的方

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范文3

切实强化村(包括改制村)、居委的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各村(居)委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生产与发展的关系,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健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村(居)委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督,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危险性、危害性较大及易发生事故的企业、场所、设施等进行重点检查。要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加大安全投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以便及时发现、及时排查、整改各类隐患。切实强化安委会(办)的综合监管责任。依法履行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宣传、贯彻国家及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措施,督促引导企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推进本地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建立和落实“一岗双责制”,建立各类安全监管机构,配强安全监管力量,完善安全监管手段,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权威。逐级落实本地区、本系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本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层级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签约,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签约要做到进一家签约一家,防止失控漏管;指导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深入查找、剖析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各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等手段,确保专项整治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提升城市防范风险、抵御风险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抓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按照《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完善本地区、本系统事故隐患“四级责任”和“三级督办”的工作机制,实施二级以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挂牌督办、通报、跟踪和公告。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区安委会(办)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有效控制和减少本地区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强化职能部门的专项监管和行业主管责任。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设施设备管理、职业危害防治、危险作业防护、事故报告处理等制度。编制安全生产重点监督管理目录,凡存在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三年内曾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列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督目录,载明生产经营单位的名称、主要负责人姓名、监督管理部门以及监督管理的重点要求。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动,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改正或限期治理,逾期未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依法依规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对事故单位及责任人员要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同时建立对事故企业约谈警示、“黑名单”制度,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事故单位做好整改工作,防范事故再度发生。

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度提高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掌握全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做到无失控漏管;二是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制度建设,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管理;三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险肇事故的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四是要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液化气、烟花爆竹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打击力度;五是要推进硫化氢中毒事故的防范工作,强化硫化氢中毒事故安全防范宣传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有毒有害危险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管理服务单位加强作业过程监控。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认真按照市政府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拆房施工、建筑装修施工的申报备案和监管工作,及时掌握本区域内已开工的施工工程动态,实施全程监控;深入整顿和规范本镇建设市场,重点整治招投标、违法分包和转包、资质管理等,加大对工程建设中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建设、施工、监理等建设各方的安全生产行为;要全面实行现场施工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逐步实现安全监督人员、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和建筑务工人员通过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和考核;要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认真排查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堵住质量、安全管理漏洞。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要紧紧围绕深化“防火墙”工程建设,对镇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居民住宅小区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要将施工期间人员居住、经营或办公的建筑改、扩建工程,特别是规模较大、易发生人员群死群伤的建筑工程,纳入消防重点监管的范围;推动社会面网格化管理和单位户籍化管理,全面开展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落实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重点开展对“城中村”、“村中厂”、“群租房”、“小物流”、“四违”生产经营场所等消防基础设施先天不足区域、场所的检查治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保障措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强化道路交通事故综合防范,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对车辆单位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及车辆安全性能的检查整治,督促各单位职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树立大交通形象,倡导“文明行车,文明走路”和“珍惜生命、安全出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开展创建“交通文明路口”和“交通文明志愿者”活动,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特种设备安全整治。要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全面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及各类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领域非法生产、违法使用、无证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做好电梯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加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地下空间安全整治。充分利用现有地下空间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地下空间安全使用档案,对地下空间的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加大对本镇地下空间使用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跟踪督促整改,并要加快调整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地下空间使用业态,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

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促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推进“四违”集中整治。查清全镇现有“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生产经营、违法施工”的基本情况,并将排查采集的信息数据按“一户一档”的要求制表成册,为治理和长效监管积累基础资料。对房屋结构严重损坏、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立即予以限期拆除;对违法建筑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公共娱乐、教育培训、人员住宿等非法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取缔;对目前用于生产经营、暂不宜拆除的违法建筑内存在的消防和生产安全隐患予以限期治理。同时,集中排查治理活动结束后,各村、各部门要按照排查治理的工作流程和要求,依托“大联动”平台的发现、查处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新增“四违”现象及安全隐患的日常排查治理,要认真负起责任,如工作不实不力,一旦造成重大损失、群死群伤等安全事故,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依法开展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地下空间、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处置、督办、移送、通报机制。强化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定期督查隐患整改情况,督促相关部门、企业、单位做到隐患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和防范预案“五落实”,确保重点监管单位检查覆盖率达100%,查处非法违法行为整改率达100%,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对没有认真开展排查、积极整改隐患而导致发生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事故单位实行责任倒查。推进村级组织安全责任落实。根据《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村级组织安全管理责任。每个村级组织要建立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配好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宣传教育、检查监督、隐患排查、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五项制度,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记录三本台账。各村要切实承担起属地管理责任,有效控制和减少本区域安全事故的发生。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个人防护用品采购及发放使用、职业危害因素告知、申报、培训等工作,切实强化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按照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指导意见以及“属地监管、分级负责、避免交叉”的原则,依据常规检查、专项检查以及企业行业类别和危险性质,科学编制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做到“年度计划部署全面、季度计划突出重点、月度计划强化操作”。根据执法检查领域分类、行业区域布局划分、重点监管部门(岗位)特点,组织开展常规安全行政执法检查,加强对重点企业、突出问题、重点时段的专项执法检查,形成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同时,健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强化动态监管,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继续抓好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使用。按照区安委会的部署,完善镇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基础管理信息,做到及时更新单位信息与检查内容,实现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安全管理的实时监控,加大重大危险源的管控力度,落实事故隐患的跟踪治理,进一步提升监管工作效率和效力。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区安监局关于在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推进本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行动方案,在宾(旅)馆、大卖场、娱乐场所、地下空间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化、建筑施工企业开展消防标准化达标工作,督导企业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实现企业本质安全。继续抓好社区公共安全建设。继续推进区政府实事工程---在居民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工程建设,排摸出小区内存在消火栓缺损、消防车通道被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被堵塞,以及乱拉电线、私接燃气管道等火灾隐患突出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满足小区消防应急救援的需要。大力营造安全社区宣传氛围,利用报刊、宣传栏、电子屏、社区科普等资源普及安全知识,健全和提高社区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培训机制,加强社区民众疏散逃生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提升社区民众自救互救能力,促进和保障社区安全。继续抓好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工作。一是进一步改善应急救援装备。高层建筑、生产作业场所以及大型超市、商场、酒店、娱乐场所、校园、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应配备应急逃生装置、安全防护器具;二是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企业要开展危化品、建筑施工、高层建筑、大型商场、地下空间等领域突发事件的实战演练,各村(居)委要定期组织开展居民群众逃生疏散演练,学校每学期开展逃生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范文4

Abstract: Accidents happened during storage by chemical logistics enterprises, will affect the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s, the ecological balance of the environment, and the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of mankind. Warehousing of chemical industry is always coupled with terms like flammable, explosive and toxic for its strong specialty and high risk. Thus, chemical logistics enterprises must strengthen the safety management. In this paper, from the“8.12”accident in the port of Tianjin, we analyze the status quo and problems of dangerous cargo warehousing safety management of chemical logistics enterprises in China based on the discussion of the importance of them. To reduce odds of this kind of accident, here we propose some optimization and improvement measures from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responsibilities and emergency drills and other aspects.

Key words: “8.12”accident; warehouse safety; crisis awareness; emergency response

2015年8月12日22时15分46秒,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吉运二道95号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最先起火,23时34分37秒发生第二次更剧烈的爆炸,这就是震惊中外的天津港“8.12”事故。该事故共造成165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上百亿元,残留的化学品与产生的二次污染物超百种,对局部区域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造成320.6吨氰化钠未得到回收。这件事暴露中国许多化工物流企业在仓储安全管理方面的缺失和疏忽,以及化工产品储存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因此对物流企业仓储安全的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变得越发重要。

1 天津港“8.12”事故发生的原因解析

天津港“8.12”事故发生原因无外乎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瑞海公司盲目地扩大仓库,违规超量储存危化品,在无证经营状态下超负荷运营半年多时间,并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经营危险货物批复。

第二,瑞海公司危化品危机防范意识比较薄弱,部分人员无证上岗,一线操作人员以及管理人员违规拆箱、搬运、装卸、混存和超高堆码危险品。

第三,瑞海公司缺乏有效的应急预案,未按照危化品类别建造仓库,没有安装必要的监测和信息化系统。

2 化工物流企业仓储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强化企业安全管理是化工物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和根本保障。化工物流企业必须充分汲取这次危化品事故的教训,找到化工物流企业仓储管理的薄弱环节,完善流程和制度,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

第一,化工物流企业仓储安全管理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危化品仓储安全管理是现代物流企业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物质生活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越来越严重,这些事故后果都在很大程度上违背了全球可持续发展战略原则,更是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因此必须把可持续发展作为企业发展首要目标。

第二,化工物流企业仓储安全管理是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能够减少不必要的各类损失。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危化品安全事故频繁发生,通常会造成较为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不完全统计,2013~2016年国内总共发生22起危化品相关的重大安全事故。危化品仓储的负面影响危害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安全,也限制了整个物流行业的发展,还影响到物流行业的稳定性,并给社会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化工物流企业仓储安全管理极其重要,加强化工物流企业仓储安全管理势在必行。

第三,加强化工物流企业仓储安全管理也是顺应现代化安全生产运输的基本要求。从生产到运输,从运输到消费,运输在中间起了重要的桥梁作用,整个社会领域都在关注安全这一话题,消费的最终对象为人民,务必要实现以人为本,而化工行业也不例外。化工物流企业作为从生产到消费的中间环节重中之重,危化品仓储更是核心环节,是现代化物流企业安全生产与发展的基本要求。

第四,化工物流企业仓储安全管理也是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化工物流企业是一个高危行业,其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导致化工物流企业的形象受损。保证化工物流企业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下运行是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重要保障。

3 中国化工物流企业仓储安全现状及问题分析

第一,危化品仓库选址、储位安排不尽合理。危化品的仓储环节的选址尤为重要,化工物流企业在选址时仅考虑的是短期自身的经济利益,以节约成本为重点,往往容易忽视最重要的因素――安全,最后造成“选址不合理”的结果。另外,危险品如果没有按照单位面积内的储存量存储,比如其中一种危化品发生意外,很可能导致周围其他危化品发生一系列爆炸,天津“8.12”事故就是一个很典型的选址、储位安排不合理的化工物流企业仓储安全管理案例。

第二,危化品专业人员比重少,危机意识还不够强。危化品的专业人士在整个社会中所占的比例严重不足,不管是理论方面还是实践方面,都呈现出断层现象,尤其是化工物流企业中的操作人员,大多都属于从社会招聘的非危化品专业人员,理论知识严重缺乏,而相关管理人员虽然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但缺乏安全实操经验,危机意识也不够强,这些都是化工物流企业仓储安全管理的重要隐患。

第三,危化品仓储仓库构建结构及防火等级不达标。危化品仓储业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产业,在向现代化、专业化标准发展的过程中,它的专业性、安全性越发重要。然而,目前中国危化品仓储业中仓库的建设往往注重的是仓库空间的要求,忽略了防火要求,例如钢结构仓库一旦失火,钢结构强度会降低50%,会导致库房整体倒塌。另外,库房的出入口也相对偏少,一般只有两个出入口,并且比较小,距离远,库房内部的大型钢结构货架比较密集,失火后出口难找,排烟困难,容易使库房内部陷入一种烟雾浓、温度高、能见度低的状况。而且,大多危化品仓库都建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其耐火等级大多都为三四级,各种自动喷淋装置和报警系统难以达标,多数是人工灭火方式,无法满足现代危化品仓储业的快速发展,一旦发生危险,后果不敢想象。

第四,危化品事故的应急机制还不完善。危化品发生安全事故通常都是毁灭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巨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是没有预演、?]有征兆,为了能够使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务必要有完善的应急机制,形成一个规范性的文件和日常工作内容,但目前国内化工物流企业的应急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在事故应急预演时紧急处理情况、人员疏散、现场的封锁等,都只是流于形式,没有实际落实到位。直接导致真正事故发生后,所有人员不知如何自保,所谓的救援人员更是毫无专业能力,心有余而力不足。

4 中国化工物流企业安全管理的改进措施

第一,正确进行仓库选址,按类别合理划分危化品的分区与储位。一方面,仓库选址是对公司本身负责,更是对于周围人民的安全生活负责。危化品选址是化工物流企业的重要一环,直接决定了仓储安全的诸多内容。仓库建设前应当进行环境评估,充分考虑仓库建设和运营对所在地的环境影响。因此,危化品仓库一定还要与已有的周围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尤其是人口密集区(如住宅、学校)、危险区(如加油站、化工企业)等距离至少保持1 000M以上。同时,仓库位置也应该与主要业务对象保持合理距离,尤其是危化品的运输,配送距离越大,危险系数越高。另一方面,危化品仓库的物流作业对象大多是易燃、易爆或者有毒的危险品,在装卸、搬运、储存等物流活动中存在较高的危险性。因此,化工物流企业储位的布局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设施进行安全布局,要根据以后存放的各类危化品的化学性质设计储位,不能仅考虑仓库空间的利用率,而要把容易发生化学反应的危化品分区、分储位设计,同时还要防止某一危化品发生意外时,其他种类的危化品发生连锁反应。

第二,加强危化品从业人员的培养,提高安全意识,严格考核制度。中国的化工物流企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物流企业要想在发展中取得好的成绩,在安全的状态下发展,培养专业的物流仓储管理人员是企业重要工作内容,同时要加大危化品物流人才的引进,可以通过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之间以合作的方式多沟通,进一步优化本公司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进行定期安全管理技术交流。对于从事不同岗位的员工,要按照各自岗位不同的安全管理资料,全面培训员工的各方面安全管理知识,以确保化工物流企业各个环节都在安全模式下运行,同时还要加大对危化品从业人员的考核制度,经考核合格者发证上岗就业,不合格者下岗,从严治理,使所有员工掌握危险品货物基本参数、危险性质,安全防范措施、医疗急救措施等,从高层管理者到一线操作人员务必一视同仁。比如,化工物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应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的安全生产职责,不可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接收化学品安全管理等知识教育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企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要了解各项设备的基本参数及操作性能,并接收考核合格后持证人员上岗操作,像氰化钠这样的特殊危化品应有专门培训,全面交接各项危化品的危险指数。

第三,增加智能报警和安保仓库硬件设施。目前,中国危化品仓库主要有7种类型,即平仓、楼仓、立体仓、储罐、货棚、货场、和半地下仓库。由于平仓的造价低廉,平仓高达50%以上的比例,化工物流企业应合理优化,不应仅仅看到眼前的经济利益,根据公司经营危化品危险等级合理建设危化品仓库类型才是企业发展之道。因此,化工物流企业在建仓库时应偏向于立体仓为好,减少占地面积,根据不同危化品特性安装不同的自动喷淋装置和报警系统,烟雾报警、热敏报警、光敏报警、气体浓度报警、气味报警、压力报警,等等。可以通过信息系统了解危化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参数标准,一旦仓库环境不符合安全存放标准时,系统自动报警,消除安全隐患;要安装实时监控系统,逐步做到整个仓库无死角监控;还需要装人员进入刷卡和指纹识别系统,减少外来人员和车辆的出入;仓库中所用的叉车、码垛机等机械车辆全部更换为充电式,照明系统中的灯具更换为LED灯具。

第四,加强化工物流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从化工行业的安全管理发展趋势现状来看,安全管理在于日常的细致管理,采用合理的生产方式及合理的管理模式是至关重要的。企业应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日常工作,制定出各种危化品经营安全管理办法,建立起HSE管理方案,建立和完善本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对于特种危化品应特殊对待,加大安全生产的监督,认真检查每一项潜在安全隐患,建立危化品风险管理专家库,危化品风险管理专家库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在危化品供应链各个环节上,都需要相关领域专业人士予以支持,定期对危化品企业安全设防标准和措施进行独立而专业的评估,在出现事故隐患及发生事故时,对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理提供专业指导,对危化品事故损失评估出具专业意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于发生的每一起大小安全事故,都要严查,整改落实,责任到人。把安全生产纳入到每个部门、每个班组的考核中,各司其职,分头把关,让每一位职员都认识到只有抓好日常安全管理才能搞好经济利益。

同时,还要根据现代化工物流企业发展需要,化工物流企业应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心,化工物流企业安全部门起监管作用,其余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参加应急救援指挥部协同事故应急处置。另外,还要建立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还需建立应急预案,定期做应急预演,救援演练、应急联动,当仓库危险品遇到紧急情况时,要有处置预案,首选是汇报情况、人员快速疏散、紧急情况处理、人?T分工、封锁现场,尽快形成上下指挥统一,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迅速。应急处理指挥人员要有本单位最高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专业人员。而且,化工物流企业还要有明确的危化品组织机构和职责标识牌,标识牌中要有明确的分工职责,经常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及消防、环保中心进行沟通,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范文5

一、上半年安全生产主要工作情况

(一)各类安全事故指标情况

今年1—5月,全县共发生安全事故54起,比去年同期32起上升33.3%;受伤36人,比去年同期41人下降12%;死亡11人,与去年同期13人下降15%;直接经济损失141.6万元,比去年同期150.8万元下降5.8%。

(二)上半年安全生产主要工作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职责,协助县政府和县安委会组织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与各镇乡、相关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继续将各级部门领导抓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纳入政绩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协助县安委会分解细化2013年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重点任务,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狠抓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了节假日和重点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在元旦、春节、清明和“五一”期间,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县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重点行业进行安全大检查。特别是春节期间,我局会同公安、城管、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整顿了全县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确保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

3、认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我县从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3月31日,按照省、市政府统一布署,用100天时间,在全县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此次活动目标明确,主题突出。活动紧紧围绕建立健全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突出“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格执法、确保平安”这一主题。为切实搞好我县“百安活动”,确保我县元旦、春节及年初的良好安全形势,县政府安委会成立了“百安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了县安委会成员(扩大)会议,安排部署“百安活动”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分别成立了领导组,下发相关文件,召开会议并具体布置了“百安活动”的相关工作。

活动期间,以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以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为总体要求。集中力量加强道路及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民爆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一是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在“百安活动”中,交警投入警力1620余人次,出动警车469台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170余起。在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中,交通、海事部门共出动海事艇159艘次,出动检查人员1700余人次,检查车船2500余艘台次,检查码头、车站206个次,巡查公路1680余公里。二是煤矿及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安监会同经信等部门检查煤矿7户共计16次,出动车辆32台次,参加检查人员98人次,共查出各类隐患124处,均以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以督促整改到位。检查非煤矿山35户共计76次,共查出各类隐患68处,均以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以督促整改到位。整治的重点是:技改煤矿不按设计施工、安全设施投入不足;生产煤矿瓦斯治理措施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非煤矿山企业“三证一照”不齐,违法开采等。三是危化品及烟花爆竹企业专项整治。检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9户累计检查35次,批发企业2户累计检查12次,烟花爆竹零售网点400余户,危化品生产企业48户,检查的内容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经营、储存、废弃处置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液氨、液氯、燃油、液化气等存在的跑、冒、滴、漏;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以及非法生产、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非法销售等,实施隐患处罚8.2万元。四是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县安监会同规建、监察、公安等部门,对全县政府性投资200万元以上、非政府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认真排查。对于开工手续不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三级教育”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持证上岗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五是开展消防及公共安全专项整治。配合县消防大队、县文体广电局等相关部门,开展了文体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商店、集贸市场、景区景点、加油加气站、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炸场所的专项整治。消防部门从重点检查单位95个增加到116个,扩大了检查面并提高了检查质量。同时,县内加油加气站等全部纳入重大危险源管。

4、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统计调查工作。企业安全生产统计调查工作是我省、市、县分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数据库管理平台系统的基础,安全生产统计调查是安全生产监管的一项基础工作,最终达到企业底数更清、安全生产台帐更明、隐患排查更细、事故预防能力更强;部门安全监管方式更灵、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的效果更佳的目的。通过对统计调查基础数据的分析和应用,将使企业进一步懂得“做什么”、“怎么做”,有利于企业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将清楚自己“管什么”、“怎么管”,有利于政府和部门进一步落实好监管责任。到目前为止全县有1092户已经登陆省安监局网站安全生产统计调查专栏进行基础数据的录入工作,有966户已通过审核。

5、积极开展震后安全生产工作。我局根据省市县抗震救灾有关文件精神,积极行动,认真开展抗震救灾的各项工作。一是成立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为切实做好地震抗震救灾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局党组会研究,成立以县安监局局长为组长的抗震救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综合安全监督股,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二是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震后我局立即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化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立即要求各煤矿撤出井下全部作业人员,并对全县7户煤矿生产企业进行逐矿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求每个煤矿必须限期整改。非煤矿山企业以自查与督查相结合,共排查25户,查出隐患一般隐患21条,均要求立即整改。对全县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隐患排查。三是加强应急值守。地震之后我局立即进入应急守状态,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四是及时核实本部门灾情以及组织本单位向灾区捐款。实事求是的核实上报本单位受灾情况,并积极组织全局职工给灾区捐款。

6、严肃执法,严厉打击违规违章行为,依法查处各类事故。上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和违规违章行为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依法责令企业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上半年,共查处7起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共实施处罚10余万元。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受县政府委托,组织事故调查组对2起分别死亡1人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上半年,我县各类安全事故的件数比去年同期上升33.3%,但是,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与去年同期下降15%和12%,直接经济损失比去年下降5.8%,但安全事故总量上升较快,一般事故时有发生,形势仍然严竣。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重点行业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压力、难度较大。

2、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仍然较多,交通安全监管面宽,安全监管压力较大,形势十分严峻。

除了以上指标分析的原因外,还存在以下因素:

1、我县正处在工业强县的建设过程中,“发展与安全”在现实中存在一定的冲突,要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问题,有一个过程。由于我县自身底子薄,安全生产条件差,基础薄弱,而部份企业又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对安全投入重视不够,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及时整改,导致安全生产事故不断发生。

2、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应知应会安全知识欠缺,加之企业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导致企业职工安全生产知识低下,安全生产意识不够,自救互救的能力较差。

3、监管力度还须进一步加大。除了安监局还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外,其它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还须加大监管的力度,决不能存在监管失之过软,失之过宽的现象。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几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从严监管,确保安全。我局的工作目标是: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年全县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下达的控制指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集中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为深刻吸取我省市煤矿“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保利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5·20”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等多起重特大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从2013年6月至9月底集中开展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一是煤矿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和煤矿安全七项治本攻坚举措,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和边建设边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情况;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核定区域组织生产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煤矿停产整顿的情况。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加大安全投入,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各种安全生产行为,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加强对技改矿井的安全监管,严禁非法生产,充分发挥驻矿安监员的作用,加强对井下安全监控。二是烟花爆竹方面: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督促烟花爆竹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整改安全隐患,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夏季停产工作。继续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打击治理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逐步规范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进一步指导推进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三是危险化学品方面: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爆炸、燃烧,强化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油库等重点区域,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严格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四是交通安全方面:继续督促交通、交警部门狠抓源头管理,切实从源头上杜绝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营运车辆及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输。严格《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严处酒后驾车、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控制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继续配合海事部门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2013年度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2013〕16号)的要求,下半年我局将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以及高危产业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重大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地区、重点矿区和重点企业等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打击。重点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带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

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应用能力。继续做好煤矿、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安全生产法》,搞好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切实落实“三级教育”制度,狠抓新工人安全教育、工人再上岗安全教育、工人转岗安全生产教育以及新工艺、新装置、新设备投产前的安全教育。

(四)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严格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认真执行新、改、扩建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制度,安全生产评价制度,事故应急处理制度,搞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和监控。

(五)加强责任追究,严肃处理违章和事故责任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务院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严肃处理违规违章和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处罚力度,从严追究违章单位的责任。同时,要督促镇乡、部门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六)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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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各县(区)政府要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二、依法严格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

各县(区)要根据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环办[]30号)和《关于印发全国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27号)及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甘环发[]120号)等文件要求,在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对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问题做一次清理,并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的规定,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与调整工作,合理确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县(区)政府提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编制保护区划定技术报告,上报市政府审核后申请省环保厅组织专家论证审查,最后上报省政府批准。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调整工作要在年3月底前完成,其余各县县城所在地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调整工作要在年6月底前完成。未按期完成的县(区),停止与水源有关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

三、严肃查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法行为

各县(区)要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实施规范管理,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制定饮用水水源应急预案,实现“一县(区)一案”,完善饮用水水源预警和应急机制,定期开展预警应急演练,切实落实有关保护措施,有效防范饮用水安全风险。严厉打击水源保护区内一切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曝光查处结果。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网箱养殖、旅游、餐饮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源水体的活动;坚决取缔二级保护区内所有违法建设项目,采取严格措施,防止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污染饮用水源水体。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后督察工作,严肃查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法行为,保证饮用水水源地监管规范化、经常化和制度化。

四、加强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在饮用水水源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基础上,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及周边区域的污染源,加强对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制药、化工、造纸、冶炼等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建立风险源名录,从源头控制隐患。一旦发生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要迅速查清并切断污染来源,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污染防控工作,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同时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的污染防治工作,配合交通海事部门,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油类和危险化学品运载、装卸和储存设施的监管,督促其完善防溢流、防渗漏、防污染措施。

五、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工作

针对存在风险隐患的水源,要加密跨界断面水质及污染特征因子监测频次,及时了解水质变化状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要迅速准确监测分析出污染物种类、数量、来源的潜在危害,及时提出应急处理处置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环境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基础环境信息。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饮用水水源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报告制度,各县(区)环保部门每年向当地政府报告辖区内水源水质和环境管理状况,同时抄报上级环保部门。

完善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报告制度,辖区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饮用水水源污染事件,一经核实要及时上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行为。对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污染事故要按程序报告相关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并及时向当地建设、卫生、水利等部门和自来水厂通报有关信息,加大自来水厂处置能力,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七、分类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

综合考虑河流型、湖库型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特征,因地制宜的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做好“一源一策”。统筹协调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优化流域供水排水格局,优先保证河流型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加强湖库型水源生态保护和修复,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污染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