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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方案范文1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预防为主,打防并重,”的方针,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制止一切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确保我镇青山绿水。
二、工作步骤和方法。
(1)重点摸查。年元月至4月20日以前的林业违法人员,特别是从事非法移植、经营活立木人员进行摸底调查,重点掌握非法采挖野生樟树的人员的基本情况,报县森林公安局备案查办。
(2)设关堵卡。从4月22开始,在岗镇范围的重点部位、重点地段安排专人日夜巡逻、值班,堵死采挖砍伐源头和出境源尾。
(3)严厉打击。对于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办人情案,金钱案。对非法采挖野生樟树的行为,发现一起没收一起,达到立案标准的一律交由司法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4)有奖举报。积极鼓励全镇广大干群对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线索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并郑重承诺替举报人严格保密。举报电话:县森林公安局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岗镇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先创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林业站工作人员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邹纯福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要把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做为一件大事要事抓,安排专人配合此次行动。
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方案范文2
一、整治目的
通过全面疏理检查全市范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集中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和运输木材、无证加工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遏制危害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势头,保障林区冶安稳定,巩固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成果,确保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重点及区域
(一)整治重点
1、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或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非法占用生态公益林违法犯罪行为。
2、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盗伐滥伐国有林、“一大四小”工程绿化林、生态公益林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群众反映强烈和上级领导机关批转的案件。
3、打击非法收购、加工木材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是无证从事木材加工、非法收购无合法来源木材的犯法犯罪行为。
4、打击非法运输木材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打击无运输证、使用假证或持证超期超数量等非法运输木材和故意伤害、阻挠妨碍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的违法犯罪行为。
5、打击非法采伐、毁坏、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6、打击野外用火、故意纵火或失火烧毁森林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整治区域
1、采石场、采矿区、砖厂取土点、毁林占林地建园办厂区。
2、重点林区以及伐区。
3、重点生态公益林区。
4、“一大四小”工程造林绿化区。
5、各类木材加工企业、木材交易市场、集散地等木材加工场所。
6、高速、国道、省道、县乡道敏感林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摸底排查阶段(11月10日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宣传造势,形成专项整治活动氛围,要组织人员,根据整治的重点,深入辖区内对森林资源破坏较为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排查,全面掌握辖区破坏森林资源的情况。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11月11日—12月15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打击和整治,从严、从快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久拖未结的大案要案要重点突破,快办重办,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切实遏制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加工、非法运输木材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6日—12月20日)。全面总结专项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效,认真查找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的监督,落实森林资源管理责任,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具体措施以及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林政资源管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由刘九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董晓勇、明晓毅、张爱军、陈伟、张兆文、邓理水、张时积、李干兰组成。
五、整治纪律和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市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和措施,要充分认识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破坏森林资源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开展林政资源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特别是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配合全市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本次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方案范文3
一、行动目标
清查十以来各类未发现或未及时查办的毁林案件和梳理纠正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集中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林,进一步完善保护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森林生态安全。
二、重点目标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是打击2013年以来涉林违法违规行为和清理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的政策文件。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纠正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的政策文件。全面梳理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涉林政策,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内容,确保林业法规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
(二)查处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含挂画地、小片荒等)问题。
(三)查处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采集国家保护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四)全面清查在环保督察、森林督查等行动中未发现的、发现了未整改的、整改了不彻底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
(五)全面排查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地、集体林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项目施工区等重点地区和场所破坏森林资源问题。
(六)全面梳理林业行政许可审批管理环节中的违规拆分审批、临时用地逾期使用等违法违纪问题。
(七)纠正违规调整和破坏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等问题。
(八)其他涉案林地林木数量大、持续时间长、影响恶劣的案件。
三、工作步骤和阶段任务
此次专项行动从本方案之日开始,到2021年12月30日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清理排查阶段(4月13日—4月30日)
根据省林草局印发的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县林业局设立县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群众举报电话为、举报邮箱为,并向社会公布。认真梳理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不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地方政策文件并及时纠正,通过卫星影像判读变化、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各类疑似问题线索,组织力量全面清查辖区内各类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充分利用历年森林督查成果,建立2013年1月1日以来全部案件数据库(矢量数据库)。
(二)打击整治阶段(2021年5月1日—9月10日)
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全力推进问题查处整改,整改工作纳入2021年各级林长重点工作内容。同时,要在清理排查的基础上,对各类疑似问题线索逐一开展现地核实,突出大案要案的排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发现的问题集中开展打击整治,依法严肃查处。对案情严重、破坏面积大、社会关注度高、查处难度大的案件,要作为重点案件逐级上报,同时积极协调各方力量,按标准和时限完成查处。
(三)督导督办阶段(2021年5月1日-12月30日)。
成立督导组,定期对各林场、各乡镇的专项行动打击整治情况开展督导,必要时对重点案件进行现场督办,定期报送督导情况,对问题突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破坏森林违法问题进行联合督办。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9月11日—12月30日)
各相关科室要在清理排查和打击整治结束后,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归类,分析原因,查找森林资源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特别是加强公益林管理规范化建设方面,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林业局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长、局长、场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林政稽查大队,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多种形式,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特别是针对有代表性的重大典型案件的宣传,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要适时关注舆情,及时发现热点敏感信息,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
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方案范文4
关键词:森林资源保护;现状;发展方向;解决措施
森林资源是林地及其所生长的森林有机体的总称,以林木资源为主,还包括林中和林下植物、野生动物、土壤微生物及其他自然环境因子等资源。森林作为地球上可再生自然资源及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在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历史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国际环境的变化和城市进程的推进,不断增长的经济和人口对森林造成的压力越来越大。我国的森林类型多样,物种繁多,在世界植物宝库中占有重要的位置。面对当前森林乱砍乱伐、滥用森林资源等问题,我国对生态环境建设的关注度也日益提升,但是在实际的森林保护工作中还是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我们一一探讨。
1 现阶段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现状
1.1 森林面积持续增长
当前我国的森林的林龄结构和林相结构都日趋合理,森林的综合质量也有所提高,突破了前段时间数量下降的现象,而呈现上涨的态势。同时,我国的林业执法体系和森林保护机构和制度已逐步健全,现已建立了森林公安局,并形成完善的管理、公安、稽查的执法体系,对与森林有关的工业进行了严格了审查和监督,取消了部分森林木材的生产和经营,形成了森林管理和保护的新格局。在森林中,也建立了一定规模的防火隔离带、瞭望台等基础保护设施,使天然森林资源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也使濒临灭绝的野生动植物得到了较好的保护。
1.2 管理权力方面不够清晰
我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森林资源占整体区域的比例较大,为了保证森林资源能够得到广泛的应用,我国提出了森林产权的管理方案,并且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实施。但是,由于监督和管理工作的落实不代维,使得森林产权管理效率低下,迟迟得不到落实,使得森林资源的产权混乱。森林资源的私有产权能够提升个个人的收益,起到激励的作用,也有利于林业资源管理效率的提升,但是与此同时会带来森林资源浪费问题,使国家制定的方针难以执行。一部分林业部门之间工作不够协调,出现了权力干涉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森林资源产权管理工作的落实。
1.3 监管力度不够
虽然国民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各行各业的进步,同时也使自然资源得到了相应的消耗。为了使森林资源达到最大的利用效率、防止资源浪费现象,我国林业局派驻了 很多森林资源管理机构,在全国各地发挥了管理和监督的作用,确保森林资源能够发挥其最大的价值。但是,一些监管部门的监督力度依然不够,对当地的森林使用管理条例和占用林地的审核制度的监督和执行力度不够,也没有妥善的处理破坏森林资源的有关案件,未能及时、完全的发挥监管的力度。
1.4 林业技术力量不足
现阶段,我国从事林业专业的技术人员数量有限,知识也较少经过及时的更新,森林资源保护团队中新鲜血液较少,无法吸收先进的林业专业技术知识和森林保护知识,影响了林业建设科技水平的提高,也无法满足我国林业发展和森林保护的需求。同时,由于资金的不足,导致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面临着很大的难度,管理人员的资深专业素质不过关,生活得不到保障,工作积极性得不到调动,管理难度较大。
2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措施
2.1 增强对森林资源的监督工作
要想使森林资源的保护能够落到实处,使森林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就要在管理的过程中对相应的规则和制度进行透彻的了解,并对当地的森林资源配置、树木种类进行详细的了解,根据各项资源的特点进行合理的分配,降低林业资源的损耗。首先,当地的林业部门也应积极的制定森林资源保护方案,对森林中的各项资源进行实地的详细调查,收集有关的数据和资料,为之后的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信息基础。其次,要对森林资源的开发、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人员进行严格的考核,防止管理人员在监管方面出现问题。最后,管理人员要对森林资源的流失和破坏问题进行严格的控制,对于森林产权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登记,按照法律有关的规定来对森林资源进行管理,使各项政策都能切实的落实到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中。
2.2 加强审核和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对于森林中的各项资源要做好审核工作,对于开发使用的土地资源要采取严格的审核制度,用来规划好森林资源的正确使用功能。对于要占用森林土地资源的工业项目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办理有关的手续,并经过管理部门的首肯后才能进行正常的使用,并按照规定进行费用的收取和使用的授权,确保森林资源在使用的期间不会受到破坏,保持整个森林的生态平衡。
对于危害森林资源的应该采取严厉的打击态度,凡是非法占用森林土地资源的或者破坏森林资源的要严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破坏者恢复森林资源,并对相关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并且,要加大对违法占用和破坏森林资源等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一旦发现必须进行严格的处理。最后,对于有过犯罪记录的森林资源破坏者要进行跟踪监督,对违法现象进行严格的追查,树立林业部门的执法权威,对所有违法分子产生震慑作用。
2.3 积极开展森林资源保护观念的宣传
将与森林资源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的宣传和教育,将关注的重点放在森林资源保护事业上,将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宣传落实上,从源头做起,积极的对森林资源保护观念进行传播和推广,使每个公民都意识到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使其认识到森林资源对国家和个人的重要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使人们发自内心的认同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摒弃自私自利的糟粕思想,从自身做起,为保护森林资源作出努力。
2.4 加强对森林资源工作和后续产业的投入
对于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的基础设施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增加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管理设备,与新时代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接轨。只有加大森林中的护林站点、道路、交通、检测设备、信息化设备等的基础设备的投入,才能改变一直以来较为落后、条件艰苦、交通不便捷的问题,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提升到一个科学、创新的新高度,确保森林保护工作更加高效、快速。
对于与森林资源保护有关的后续产业,要积极地进行推动,促进其发展,才能确保森林资源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要以森林资源为基础,大力推动林业产业的建设和发展,重视森林资源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合理的对森林中的土地资源和树木资源进行发掘,积极的壮大林业产业。
3 结语
森林资源是地球上最重要资源之一,是生物多样化的基础,对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作为森林资源保护的工作人员,应全力以赴的探寻保护森林资源的方法和措施,为提升我国森林覆盖率、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作出不懈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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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张志平.浅析我国森林资源保护的刑法规制[J].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1:11-14.
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方案范文5
林业是广义农业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森林保护、造林、育林、采伐。林业不仅是工矿、交通、建筑用材的重要来源,而且是一些轻工业与化学工业的重要原料,更重要的是它属于可更新的自然资源,具有改造大自然的多种功能。如果一个地区森林覆盖率能达到30%以上,且分布均匀,可以显著改变农牧业生产条件,减少或避免风、沙、早、涝和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促进农业稳产高产,反之,就要受到大自然的惩罚。
一、我国林业概况
我国幅源辽阔,气候多样,森林资源丰富。我国林业贯彻“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的战略思想,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指导方针,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与第五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比较表明:森林面积持续增长:森林面积增加1596.83万hm2,森林覆盖率由16.55%增加到18.21%,增长了1.66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净增8.89亿m3,年均净增1.78亿m3,全国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森林质量有所改善,林种结构渐趋合理,林业所有制形式和投资结构趋向多元化,局部地区生态状况明显好转。
二、我国林业管理
由于我国各地的情况不尽相同,在开展林用地保护时,必须在科学性、实用性、长期性、稳定性原则的前提下有所侧重和区别。在西北干早地区要以保护生态环境、治理水土流失为目标;在华北、中原等土地利用率高的平原地区,不但应该保护现有的林地,绿化荒山和退耕还林,还应该重点抓道路两旁、河渠两旁及城镇和村庄周围及内部的绿化;在南方丘陵地区,则通过加强保护林地和绿化荒山、退耕还林等措施,在保护和提高森林覆盖率的前提下,更多考虑如何合理开展林业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目前我国林业建设存在不少具体困难和矛盾,首先没有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在我国北方地区,由于缺乏水资源,自然条件恶劣,人们连吃饱和生存问题都未解决。在华北和南方地区,由于人们对植树造林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制定有效的措施来解决绿化荒山和退耕还林工作与短期经济利益的矛盾。特别是在山区还需要妥善解决移民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必须从以下多个方面同时采取措施才能有利于林业的发展。
(一)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林地保护和绿化祖国不能只靠几个部门、靠少数人来实现。必须进行全民动员,对群众的宣传应该广泛利用电视、电影、广播和报纸等信息传播的主渠道,宣传绿化的意义和我国的林地保护政策用群众理解和容易接受的方式进行,如采用实例报道、编制宣传片等方式。特别是在每年3月12日植树节前后,进行一周集中宣传,让人人都能受到教育。
(二)加强法制管理,加大经济处罚力度
毁林事件基本都是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发生的,在很多毁林事件中都可看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上世纪90年代我国实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林业保护和绿化的规划可参考这种方法,也可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步进行。为了保证规划的切实可行并能顺利实施,规划可采用先由下至上汇总规划指标和方案,然后再由中央制定规划指标,并逐级调整规划,最终将指标落实到村或责任人。
(三)国家应制定一系列的配套政策
林业生产具有生产周期长、收益迟、经济利益低等特点,因此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才能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如:建立绿化补偿基金,对已承包荒山者,实行退耕还林者,要在经济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关照。鼓励不同所有制的投资者进行开发,可采用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四荒”使用权拍卖和独资、合资等各种形式进行多元化的投人与开发。林地使用权至少保持50-70年不变,承包者在经营期有继承权,允许转让。本文由收集整理
(四)森林保护和绿化工作要有科学的方法指导
开展全民绿化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因此在实施森林保护的过程中必须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如自然保护区内严格禁止采伐;其它公益林采取以保护为主,有计划的进行少量的间伐并更新;经济林坚持植树与采伐相结合,采用轮伐、间伐的方式,严格控制短期内的采伐数量,避免采伐破坏生态平衡,实现以林养林的目的。总之,我国林业工作应该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管理”的政策,真正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提高。
三、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包括林地生产力和森林再生产能力的可持续发展,持久地保持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的价值,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物种和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不断提高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的可持续发展等。
(一)建立林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体系
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关注林业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注重生态效益,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政府调控和政策的支持。要完善产权制度,保障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调动社会各界造林的积极性。同时,政府应采取多种方式对林业产业的投资者给予合理补偿,保障投资者利益,如: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继续对林业实行长期限、低利息的信贷扶持政策;有关金融机构对个人造林育林要适当放宽贷款条件等。
(二)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
在政策的基础上,只有法律的强制实施作为保障,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才能顺利进行下去。尽管我国颁布了《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但是人们的林业法律观念不强,违法经营管理森林资源的现象比较严重。在具体工作中存在执法不严、有法不依、以权压法的现象,使党和国家有关保护森林资源的政策难于落到实处。因此,为使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顺利实施,就必须在立法上坚持生态效益优先的原则,在生态利益与经济利益发生冲突时,优先考虑生态利益。在执法方面,加强管理,坚持依法治林,实现森林资源保护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转变经营管理模式,实行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
转变政府职能,把森林资源管理职能从企业中剥离出来,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同时要不断增加对林业的技术投入,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实施生态技术创新,从而提高林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当前我国林业发展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只有借鉴国外林业的先进经验,才能建立和完善林业发展的新机制,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我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语
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方案范文6
作者:代长红 单位:庆安县林业工作总站
林权改革问题对我国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林权改革对森林资源的所有权加以明确,有助于维护植树人的合法权益,极大的调动了务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促进我国林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有助于我国林业的集约化经营。同时林权改革问题同样利弊相交,对我国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林权改革在维护务林人员合法权益的同时,是否扰了林业经济发展的市场,是否会导致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工作出现混乱,都是我国林权改革过程中所必须关注的问题。我国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工作要根据林权改革所面临的新问题及时的做出调整,加强对林权改革工作的管理与控制力度,保障林权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难度有所加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地方各级政府以促进经济的发展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着眼点,为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林区地方政府积极开展森林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然而无序的开发不但导致了我国森林资源遭到破坏,同时也不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和谐可持续发展,如何解决好林业资源开发与森林资源保护之间的矛盾,成为政府必须面对的问题。林业管理部门最为政府内部的职能部门,如何在行使好自身权利的基础上,处理好地方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二者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林业管理部门所面临的两难问题。
针对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技术进行充分的分析与研究。应对森林经营对象(林种、树种)的不同,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技术的系统研究,如造林、抚育、改造、更新等。开展能源林、经济林和特种工业原料林三大商品林种主要树种的集约化定向培育技术研究;针对国家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的技术需求,围绕用材林培育,研究主要速丰林树种的定向、高效栽培技术,重点解决速丰林工程建设结构优化、集约经营等关键技术问题,提高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效益。要深刻理解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实质,建立和完善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标准体系。近自然林业是当今欧美等林业发达国家普遍接受的森林经营思想,它兼顾了环境、自然保护及其他社会效益,其任务就是促进发展与森林生态有关的“森林保健”,这一经营思想对我国林业发展具有借签意义,就我国林业目前的实际条件来说,生态公益林更适合近自然经营。因此,应开展生态公益林近自然森林经营技术研究。努力建设一支高标准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队伍。森林调查规划队伍是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制定森林经营方案的重要力量,森林资源调查队伍建设关系到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成效。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森林资源管理的实际需要,森林资源调查队伍还需知识更新和新技术、新方法使用技术培训。如国家林业局《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中的生物多样性调查、生态系统评价等内容,是根据森林可持续经营和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新增加的内容,实事求是地说,现在的调查队员对此部分内容及其调查、分析评价方法还很生疏,甚至知识短缺。因此,应加强森林资源调查队伍的继续教育,建成一支高标准的森林资源调查队伍。抓住林权改革的有利契机,促进农林产业结构调整。林权改革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国家生态安全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林权改革必须积极稳妥,为此要做好林权改革试点工作,积极宣传林权改革的必要性及其现实意义,成立由林业部门、地方政府和林农参加的林权确认小组,开展林权地界确认、面积测算、发证等工作;在林权确认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林权权益人的权利,让他们参与林权改革的全过程,只有这样林权改革才能贯彻执行,才能调动林权所有者从事林业的积极性。总结:随着我国林权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以及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内容与发展目标的改变,我国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工作必须及时作出调整,顺应林业资源现代化发展的趋势。从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工作的手段、技术措施、森林资源评估的方式方法加以发展和完善,同时还要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我保障我国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提供可靠地保障。通过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促进我国林业的发展,充分挖掘时代赋予森林资源新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