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的风险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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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的风险

家政服务的风险范文1

【关键词】社区;服务;联合体;需求;可行性

一、项目介绍

家庭服务是指以家庭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家庭保洁、衣物洗涤、烹饪、家庭护理、婴幼儿看护等家庭日常生活事务为主要服务内容,由家庭服务经营者提供的营利活动,包括居家服务(保姆)、钟点工、计件工等。

社区服务是指以社区为基本单元,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

以社区全体居民、驻社区单位为对象,以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为主要内容,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的服务网络及运行机制。

本项目提出成立的家政服务联合体是指由社区牵头,在原有社区服务的基础上,整合社会零散的家政、维修、养老等服务企业,成立一个多元化组织,提供陪护(老人陪护、病人陪护)、搬家服务、维修服务(水电、管道、家电、门窗)、汽车服务(故障救援、维修支援、汽车美容、汽车租赁、代驾、陪练)、宠物服务(宠物托管、宠物美容、宠物医疗)、家庭教育(托儿所服务、早教、家教)、美容美发、洗染服务、洗浴、保健等老百姓需要的全方位服务。

二、项目实施背景

我们团队在2016年1月20日至3月20日期间,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访查及深入访问的形式,同时借用网络搜索以及大量的相关信息,对蚌埠市的居民家庭服务需求情况、社区服务和已有的家政、维修、搬家等家庭服务企业进行调研,分析本项目实施的市场情况:

蚌埠市2015年人口出生率为32.64‰,比上年提高14.61个千分点;死亡率5.25‰,降低2.60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27.39‰,提高17.21个千分点。2015年末户籍人口371.10万人,比上年增加4.50万人;常住人口325.80万人,比上年增加3.80万人。城镇化率50.91%,比上年提高1.24个百分点。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47元,比上年增长9.3%。全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511元,比上年增长11.8%。

蚌埠市人口发展进入低增长的稳定阶段,人口和计划生育取得了明显成效;蚌埠市人口发展呈现老龄化走势,为社会养老和社会保障建设提出挑战。蚌埠市现阶段城镇化、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生活现代化的发展,人们在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对社会服务的需求不断加大。然而,多数家庭服务企业处于“小、散、乱、疲”状态,普遍规模较小,无龙头企业;受宣传途径、宣传成本限制地域化服务特性明显,无法发挥企业具有的内在优势;信息化程度低,造成业务受理、服务提供等方面的效率低下;家庭服务行业供需对接不畅、从业人员缺口巨大、服务企业急需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发展,行业诚信体系尚未建立,成为行业发展的主要瓶颈。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优势

从劳动力供给情况看,蚌埠市家政服务人员的供方市场是源源不断的。目前,全年城镇新增就业8.17万人,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3.19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3.26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21%,大批劳动者急需创造新的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

从产业结构调整进程看,城市服务业是具有巨大潜力的就业新领域。农业的调整带来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制造业的升级换代促使一部分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初步核算,蚌埠市全年生产总值1108.4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82.05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增加值572.25亿元,增长12.0%;第三产业增加值354.14亿元,增长9.4%。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7.1∶51.2∶31.7调整为16.4∶51.6∶32。这说明蚌埠市第三产业具有吸收就业的潜力,也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从其他方面来看,在蚌埠市城区,可以说是一个亟待开发的就业大市场。中国社会正在步入家庭的小型化,人口的老龄化,生活的现代化和劳动的社会化,这些都可以直接促使人们产生家政服务的需求。据对两个城市家政服务的调查数据显示,合肥市对家政服务员的需求量为10万人,目前还有7万个空缺;蚌埠市需求量9.5万人,尚有5万个空缺。这些数据均反映了城市居民对家政服务的实际需求。家政服务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城市开发就业岗位的主要增长点。

2.项目的创新性概述

本项目提出成立的家政服务联合体的创新之处在于由社区牵头,在原有社区服务的基础上,整合社会零散的家政、维修、养老等服务企业,成立一个多元化组织,充分利用社区这个载体发展家政服务业,给就近社区的老百姓提供的全方位服务。这样既可以解决部分就业问题,也可以满足社会服务需求,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本项目与家政服务公司相比,开始经营成本低,并且服务质量也比较有保证。与零散的家政服务业相比,社区可以进行统一培训,在提高服务水平的同时,还可以掌握市场的资源,从而消费者的需求。

四、项目运营整体思路

1.社区定位:推行行业规范化管理;统筹行业人力资源培训和管理;合理发挥政策的作用。

2.项目定位:本项目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社区全体居民、驻社区单位为对象,以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为主要内容,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

3.场地人员:本项目管理的场地主要是社区的居委会,各类的家政服务业的经营场地主要实在本社区内。工作人员主要还是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这可以充分发挥社区的管理职能。

4.赢利模式:家政服务业的收入主要是来自社区居民的服务消费,社区可以免费提供服务。目前蚌埠市的社区工作人员平均在20个左右,管理人员缺乏,本项目会增加社区的工作量。所以,如果本项目具有可行性,社区的的服务业可以为社区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政府也可以利用财政支持社区的建设。

5.运营方式:本项目指由社区牵头,在原有社区服务的基础上,整合社会零散的家政、维修、养老等服务企业,成立一个多元化组织,提供家政、维修、搬家等社区需要的服务。

6.服务内容:陪护(老人陪护、病人陪护)、搬家服务、维修服务(水电、管道、家电、门窗)、汽车服务(故障救援、维修支援、汽车美容、汽车租赁、代驾、陪练)、宠物服务(宠物托管、宠物美容、宠物医疗)、家庭教育(托儿所服务、早教、家教)、美容美发、洗染服务、洗浴、保健等。

7.宣传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宣传,线上可以借助互联网平台进行宣传,比如网络推广;线下可以采取发宣传单、制作广告牌、在社区举办宣传活动等。

8.营销方式:在科技时代的背景下,网络营销是一种很新型的营销手段,现在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喜欢从网上消费。我们可以采取线上线下的营销方式,线上家政服务业联合体在网上接收订单,进行上门服务;线下由社区提供联系方式,消费者可以选择上门服务,也可以选择去去营业点寻求服务。

五、风险与对策

1.市场风险及对策

(1)风险:家政联合体刚刚进入试点运行阶段,对各个家政服务公司的市场价格不太了解,更加剧了行业的竞争程度;同时,新模式刚刚提出和发展,人们对它的一些具体的服务缺乏了解。

(2)对策:在努力开拓市场的同时,建立一套完善的市场信息反馈体系,对市场能够起到及时的反馈作用,灵活制定一条龙服务的价格,增强联合体的盈利水平。同时,将采用努力传播联合体的品牌战略,尽快将高品质的家政服务业理念传播于市场。

2.经营风险按及对策

(1)风险:社区人员提供信息不及时;家政服务不够全面和完善等。

(2)对策:提高社区人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加强对家政服务人员的技能培训。

3.财务风险及对策

(1)风险: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在我们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资金需求的不确定性、筹资能力和条件的不确定性、资金成本的不确定性、业务收入的不确定性导致我们对营销风险的识别和衡量不能达到绝对准确,疏漏或偏差在所难免。

(2)对策:我们将加强对营销风险的预测,预料风险产生的可能性程度,判断导致其实现的条件和因素,并在实际中尽可能避免它。我们将采取各种措施,实施风险对抗,在维持原有决策的基础上,降低风险出现的概率及经济损失的程度。我们将积极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好准备工作,努力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六、总结

伴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进程,我国经济的三次产业结构比例逐步合理,特别是以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发展势头迅猛,表明我国经济社会正沿着科学健康的轨道向发达国家的水准快速前行。家政服务业,做为新兴的第三产业,就是适应发展需求、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崭新行业。它顺应了家庭服务消费需求上升的现实状况,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我国家政服务业正在趋于成熟,也被人们认可,希望由繁琐家务中解放自己的人群越来越多。因此,家政公司服务在市场的占有率也相应有了一定规模,它的潜在市场会有一定发展。家政服务联合体的运作,将为家政服务业搭建桥梁和社会服务平台,使家政服务具有良好的空间,其市场潜在容量与市场发展趋势将会是越来越好。

该项目实施后后,在提供就业岗位、建设和谐社区的同时,相应的也促进了家政服务业的发展。随着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人们对生活质量和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而家政服务中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满足人们的要求。本项目重点围绕蚌埠城区用户群,为广大家庭提供保姆、护理、保洁、家教、物流配送、家庭管理等方面全方位的服务。同时面向社会其它群体,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参考文献:

[1]纪宁、孙宁:《法国发展养老服务业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的启示与借鉴》,载《中国经贸导刊》2010年第23期.

[2]羊海燕:家政服务业发展困境及其突破路径[J].理论与改革2013(05).

[3]方义桂:家政服务业经营管理模式转型研究[J].产业经济2013(03).

[4]王晓红:小城市发展社区家政服务企业之管见[J].滨州职业学院学报2005(03).

家政服务的风险范文2

关键词:家政服务;人才培养;现状;路径

中图分类号:G718.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37-0049-02

一、硖石街道家政服务人才培养的现实需求

(一)宏观政策引领家政服务人才培养

省政府办公厅2011年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1〕132号)要求实施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病患陪护员等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定向培训工程。落实培训补贴政策,统一培训补贴基本标准。2013年市人社局、民政局、教育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海宁市养老服务人员教育培训实施计划(2013-2015年)》(海民〔2013〕126号),要求街道做好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分解到我街道三年的培训任务896人。市教育局下发《2014年海宁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工作意见》(海教〔2014〕29号)要求成校要围绕“幸福养老”这一主题,整合各类资源,开展养老护理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养老机构管理及从业人员的护理水平。省市各类政策的出台,促进了家政服务业的发展。

(二)社区转型呼唤家政服务人才培养

2007年起市政府下发文件明确对城市社区居家养老进行补助。2013年我市又推出“幸福养老”十大工程,拓展服务内容,深化养老内涵,努力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同年,我街道有14个村、社区建立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为老人提供休闲聊天和精神慰藉等各类服务。我街道城市社区大多处于老城区,老龄人口多,居家养老任务重,这就需要培养、培训一批有专业特长的养护人员,提高居家养护力。此外城市东扩,又使我街道5个行政村改制成社区,其他各村也不同程度的有大量的失土居民产生。城市社区这边是家政服务的需求在扩大,农村这边是劳动力人口不断在向城市转移,因此通过家政服务的培训来促进就业,转型社区成为了当务之急。

(三)家庭需求助推家政服务人才培养

硖石街道现有户籍人口69483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比例已达26%,人口老龄化明显,养老护理人才紧缺。2013年省政府开放“单独二胎”政策,据街道计生办2014年1-6月份的统计,计划内二胎的家庭有近300户,孕婴护理人才也十分紧俏。再加之居民家庭清卫等服务需求的加大,我市家政市场迎来一个发展期。据96345服务热线提供的数据。2011年电话求助为81060人次,2012年电话求助为86358人次,2013年增长至94453人次,其中属于家政服务需要的求助电话约占15%。通过初步估算,仅计算96345民情通道2013年的家政服务需要约为14200人次,开展家政服务人才培养,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显得尤为迫切。

(四)失土农民内驱家政服务人才培养

失去土地的农民成为城市居民后,主要以从事城市二、三产业为多。他们面临的风险是一种与现代市场经济和工业化相对应的风险结构,包括年老或生病后面临丧失生活来源的风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面临失业的风险等等。因此,其原有的以土地保障和村集体经济基础上的社区保障为主的农村社会保障方式已完全不适应其“市民化”的需要。我街道承担全市城区东扩的重大任务,大量失土农民需要有质有量的技能培训,而家政服务进入门槛较低,能使大多数学习者满足需求,获得一技之长。失土农民能自谋职业了,定会促进社会稳定。

二、硖石街道家政服务人才培养的发展瓶颈

(一)发展观念陈旧――理想与现实脱节

家政服务业是城市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市家政服务员人数与实际需求差距甚远,缺口很大,就业前景广阔。家政服务员之所以缺乏,主要是人们缺少对家政服务业的正确认识。当前人们对家政服务普遍存在两大误区。一是认为家政服务就是伺候人,感觉低人一等;二是只有年龄大的、文化低的、找不到其他门路的人,才去做家政。这些认识上的误区,使理想与现实脱节,阻挡了很多本地失土农民、待业青年就业的脚步。因此我们必须要转变观念,否则将失去一个大好的就业机会。家政服务凭劳动挣钱,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正当的劳动都会得到了社会的尊重。

(二)发展速度缓慢――需求与课程脱节

国家为鼓励家政服务业的规范发展,制定了《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对初级家政服务员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职业道德,择业与就业、相关法律法规常识,掌握社交礼仪、制作家庭餐、家居清洁、洗涤摆放衣物、照料孕、产妇、婴幼儿、老年人以及病人或护理病人的相关知识与技能。而现实生活中,家庭对该职业的需求已开始细分,有的家庭需要专门照顾老人的养老护理人才,有的家庭只需要清洁保洁的清卫人员,因此导致现实需求与培训课程出现了“不对版”的现象。

(三)发展规模过小――近期与长远脱节

至2010年底,全市工商注册经营范围中有家政服务项目的企业有56家,多数建在我街道区域内。其中属中介性质的16家,物业管理公司15家,家政服务部9家,保洁服务机构6家。但是一般中介机构只负责信息介绍,对于从业人员的实际技能状况不了解也不负责。有的公司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保洁服务,自行招聘员工并简单地就卫生保洁、安全等要求作些培训,培训短则半天,很多作为家政人员的必要的素质培训都没有开展起来。无论是家政服务机构还是家政服务员,都觉得这是一个低门槛的职业,没有意识到需要掌握专门的职业技能。导致很多有家政服务需求的家庭都认为令人满意的家政服务员难请。

(四)发展后劲乏力――品牌与专业脱节

近年来,社会发展的精细化分工要求与经济发展的良好成果对家庭服务业提出了刚性需求。海宁目前范围内无一家规范经营的面向全体市民的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的品牌和家政服务的专业特长更是无从谈起。正是这种“一穷二白”的窘境,也从一方面折射出了海宁家政服务人才培养的缺乏。前几年市妇联设法扶持了一家育婴师的家政服务公司,并联合市人社局开设了一期的家政服务员培训,支持本市户籍的居民在家政服务领域工作,到最后也是“不了了之”。扶持的家政服务公司也变相成了“早教机构”和职业中介。至此海宁的“家政服务业”显得发展后劲乏力,似乎毫无行业曙光,究其主要原因是当时我们的培训将家政服务人才作为“全能手”来培养,导致了学员未获得真正的家政服务技能,学员无“一技之长”又怎能会有“品牌家政”。

三、硖石街道家政服务人才培养的发展路径

(一)标准化建设――高标准建设家政服务实操室

实践已经证明,任何技能的获得,仅凭口口相传的讲课教学是远远不够的,技能的习得主要靠大量的实践操作和练习,“卖油翁滴油不沾瓶口”的事例是最好的例证。年前我校考察了宁波江东区和海曙区的养老护理员、育婴师、清卫等家政服务培育项目的实操室,较完备的实操室硬件投入,有力提高了家政服务培训的质量。其中海曙区社区学院与宁波81890合作的清卫和保姆培训项目,引领行业家政服务星级标准,促进了当地服务业的良性发展。在项目开始培训前,我校又邀请硖石街道中心卫生院、海宁卫校资深教师、医生进行项目教学前的设备采购与实操室建设研讨,最后总投资13.8万元,采购养老护理实训器材6套,育婴师实训器材23套,装修家政服务操作室1个,养老服务操作室1个。标准化的硬件条件投入,保障了家政人才的高标准培养。

(二)规范化管理――高规格设置家政服务课程体系

成校培养的家政服务专业人才要想不被市场大浪所淹没,首先应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要以市场为导向,加大实操实训教学比重,通过整合,交叉渗透等方式对专业进行提升和改造,不断更新教学内容,优化课程体系。根据我市对养老和育婴岗位的需求。我校采用国家人社部编写的专业课程教材进行教学,此外还针对学员的具体情况,删除了部分常识类的理论知识,增加了家政服务过程中,出现意外而必须具备的医学急求和救人技能的学习,做到简单实用,科学易学。此外,我校又将实操部分作为学习重点,突出专业技能的岗位实践。

(三)“项目化”教学――高层次建构家政实践教学体系

人才培养过程是教与学的双边活动,优秀的培训师资力量是培养高素质高水平专业学生的前提。因此,教师素质和教学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我校可以采取引进来的方式,特聘海宁卫校一线的专家、一线教师授课。课前做到“教材、学生、实践器材”备三头。在理论课程的教学上,应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理论教学注重“讲故事式”,实践操作注重“亲身体验式”,将一项或几项技能精心安排成一个“项目”,进行“打包”学习,增强学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独立完成家政服务体验操作的能力,培养学员的敬业精神和实践能力。

家政服务的风险范文3

    提起小保姆与雇主的纠纷,人们多半会想起柔弱女子被人欺负,但另一类现象也值得注意:保姆给雇主家庭造成损失,却又无力赔偿。

    保姆小玲给北京西城区一位雇主家打扫卫生,一不留神打碎了一座价值300元的石膏像。主人万分恼怒,要求她按价赔偿。小保姆可怜巴巴地哭诉:“俺刚从乡下来,哪有那么多钱。”无奈之下,雇主只得在扣除其当月工资后将她辞退。来自河南的保姆李红更是倒霉。为雇主照料一位卧病在床的老太太,有一个晚上打了会儿瞌睡,老太太自己翻身时不慎摔下了床,胳膊骨折,住进医院后不久旧病复发,离开了人世。老人的儿女不依不饶,逼着李红赔偿,可人命关天,一个独在京城的女孩又如何赔得起?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教授李显冬认为,家政服务人员的法律身份比较特殊,从法理的角度看属劳动雇佣关系,但现有法律法规却将这种关系排除在劳动协议纠纷的范畴之外,不受《劳动法》的调整。由于家政服务人员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雇主承担的风险相对偏大。对于无力赔偿问题,李显冬教授认为,虽然家政服务人员可以到保险公司投保责任险,将“赔不起”的风险转由社会共同承担,但实际上,保险公司对于这一类基本上无利可图的业务兴趣不大。从这个角度说,即便是责任分明,家政服务纠纷中的“理赔”依然是道难题。

家政服务的风险范文4

谁来维护保姆的合法权益?

最近,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广州市大部分家政服务中介机构没有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这些生活在城市边缘的保姆、钟点工们,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很少有人与家政公司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在其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如出现工伤事故时,他们便处于一种尴尬境地,没有人愿意站出来为他们负责,而他们也难以通过正常渠道获得赔偿。保姆的权益究竟该如何进行维护,为此笔者进行了深入调查。【事件】屡见不鲜的“周岱兰”有关媒体披露,去年12月24日,安徽保姆周岱兰从上海雇主家的4楼摔下,经抢救虽然周岱兰的生命无忧,但需再做手术方可摆脱终身瘫痪的危险。可是,高额医药费使贫穷的周岱兰无能为力;已经为其支付2万元医药费的东家也表示难以为继。2月3日,周的儿子在向律师咨询时被告知:不签约的保姆和钟点工,不在《劳动法》和上海有关地方法规的保护范围之内。

像周岱兰这样悲惨遭遇的例子并不少见。今年3月12日凌晨4时,从事住家保姆工作的广州退休女工陈伟英还在为雇主打扇子,无意中将一支“不求人”掉落在地上,由于过度疲倦,她弯腰去捡时,控制不住身体向地上倒去,结果不幸导致手腕骨折。事后,为了看病养伤,她向雇主索要1700元医药费及误工费遭拒。经过一番奔波讨公道,她才发觉自己上了家政中介公司的当:和家政公司、和雇主,她都没有签下劳动合同。【调查】保姆多不签劳动合同最近,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部分家政服务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而笔者经过进一步的深入调查了解,结合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查,发现目前部分家政服务中介机构的确存在不少问题。保姆法律地位不明确。目前,广州的家政公司相当多是以中介的形式进行经营,而这些家政公司并没有与保姆签订劳动合同,雇主也没有与保姆签订劳动合同。家政公司、雇主和保姆三者之间往往只有一纸协议。这样一来,保姆的合法权益包括社会保险、最低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都难以得到合法保护。广州家政行业缺乏统一收费标准,此类投诉比较多。据介绍,有些家政服务公司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向保姆每月征收40-100元不等的管理费,有的公司还向保姆非法加收每月30元的保证金。同时,中介公司向雇主收取一次性中介公司服务费(最高者达690元)和押金(多者达900元),更有甚者又以体检的名义向保姆和雇主两方收取65元的体检费。【问题】事故发生谁来负责由于家政公司、保姆、雇主三方之间关系的不明晰,造成了发生责任事故时难以找到相关责任人。例如,在发生保姆偷窃等违法案件时,家政公司往往逃避责任,不补偿雇主的损失,而此前广州还曾发生过有保姆用安眠药喂儿童的事件发生。另一方面,在三者关系中保姆的地位也颇为尴尬。由于不签订劳动合同,保姆在发生工伤时,雇主与家政公司经常互相推诿责任,因而保姆往往很难获得医疗赔偿。同时,多数家政服务公司没有为保姆购买意外保险,因此在发生意外时,保姆无法获得保险赔偿。据了解,家政服务公司在发生纠纷和事故时,最多起调节的中间角色,基本上不负担任何责任。【警钟】保姆要弃雇主而去?每年的春节过后,各地的媒体几乎都要爆炒“保姆荒”的新闻。据介绍,目前广州约有200万个家庭,大约需要40万名保姆,但目前实际在岗的保姆只有约10万名。一方面是庞大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做保姆没面子”的传统观念依旧,再加上各种制度的不健全、低劣的工作环境,则“保姆”势必成为极端稀缺的资源。笔者曾经致电许多家政公司欲聘家政人员,都获得“我们这边暂时没有保姆,请您耐心等待”的回复,更有甚者,好不容易马上可以见到保姆,还要受到“她有很多选择的,您说话要谨慎些”的提醒。现在,“民工荒”已给珠三角城市的发展敲响了警钟,而“保姆荒”的现象对于众多的家政公司、雇主们乃至相关部门而言更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而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显然不是一朝一夕、一个部门所能解决的。组稿二■探究家政公司:上司还是中介?我们只是中介“我们这里的工作就是将保姆介绍给雇主认识,如果他们双方确定意向,就交服务费给我。雇主需交纳服务费150元,包括雇主如果对家政工人不满意,一年内可以免费帮忙调换人选的劳务费;家政工人需交纳服务费50元,包括如果家政工人对雇主不满意或被辞退,一年内可以帮忙调换4次工作。”广州市赤岗街社区某家政中心的段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事先一般都和保姆讲好,如果工作中受伤,我们是不负责任的,如果她损害了雇主的财物,我们有可能赔偿损失。”不是正式员工不签劳动合同“严格意义上说,本公司的保姆不算是正式员工,因为我们没有与她们签订劳动合同,相应的,她们也没有享受最低工资保障和社保等待遇。”正祥和家政事业(广州)公司的总经理田欣接受采访时表示。他说,由于家政服务公司这种劳动派遣的模式是近几年才形成的,因而并不包括在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范围内。直到今天,有关保姆的劳动合同问题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至 于社保,公司与保姆双方需要每个月缴纳140余元的费用,而以目前保姆平均400-500元的月收入,还有他们那种培训跟踪式的家政公司每个月收取100元管理费的运作成本来看,根本不具备足够的能力给保姆上社保,而在没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基本上也没有雇主愿意为保姆上社保。雇主与保姆:“婆媳关系”?“雇主与保姆之间的关系近似于一种‘婆媳关系,保姆的工作需要融入雇主的家庭,而雇主也需要以接受家庭中的一员的心态来对待保姆,而不是百般挑剔责难。”赤岗街社区某家政中心的段女士说。而正祥和家政事业(广州)公司的总经理田欣则称:“我一直把保姆、家政公司以及雇主的关系看作一个链条,表面上看,乃至目前许多媒体的报道都比较关注保姆的素质低下问题,但我看来,‘金窝、银窝不如自己家的狗窝,保姆们一般都背井离乡,其工作从劳动强度上讲需要付出巨大的心力体力,从劳动时间上说是要随时候命,而在精神上还要忍受社会对家政劳动工作的歧视。我倒觉得,这三者之间的关系的关键在于雇主的身上。”组稿三■现象逾半保姆权益受过侵犯据正祥和家政事业(广州)公司的总经理田欣介绍,该公司的几千名员工中,曾有半数以上的保姆受到过雇主的侵权。田欣说,在雇主相对封闭的家庭环境中,雇主一般享有绝对的权力,这就造成了保姆经常受到侵犯。据介绍,保姆受到雇主的侵权包括,带有人身攻击性质的辱骂、殴打、性骚扰、不允许保姆出家门等,有的雇主还强迫保姆称呼自己的子女为“少爷”、“小姐”。他说,如果有1例保姆对雇主财产进行蓄意破坏的行为,那么就有10例雇主漠视保姆权利的侵权行为。这几年来,仅仅性骚扰事件正祥和公司就遭遇了上百起。田欣表示,他相信还存在更多性骚扰事件保姆没有和公司说过,这种纠纷绝大部分的结果只能不了了之。他说:“我们不排除有个别保姆怀有恶意的可能,但我们同样相信有一部分保姆会因为忍受不了压力而做出消极的逃避乃至报复行为。”据介紹,曾经有一个四川籍的保姆,被一位60岁左右、资产上千万的雇主雇佣,合同期间被雇主。雇主当时就给了保姆1万元息事宁人,那名保姆将钱一直用报纸包着不动,10多天以后才敢向公司说。田欣当时跟那位保姆说:“你给我一个解决的方案或者我们立刻去公安局。”没想到那位保姆却说:“我和公司签了合同,我只希望公司不要让我赔钱,让我回家就可以了。”对上述问题的发生,田欣表示政府部门应当积极行动起来,制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护保姆的权益。他说,当人格得不到尊重的情况下,许多保姆选择退出家政市场,而一个保姆的退出往往会带动一个村子或者一个厂子的潜在保姆止步不前。如此下去,别说家政公司没有选择保姆的权力,就是雇主,也会面临保姆供不应求的尴尬。组稿四■解决之道与保险公司合作为保姆买保险为了保障雇主和保姆的权益,据正祥和家政事业(广州)公司总经理田欣介绍,目前该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合作,为所有保姆上了包括雇主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附加险、保姆本身的人身意外险以及客户家庭盗窃险。据介绍,从1999年正祥和公司创办初期他们就开始筹划与保险公司的合作。20xx年下半年,该公司曾经与平安保险以及中国人寿保险共同合作,开创了当时热门一时的“家政服务综合险”,后因属于扩大承保范围并且正祥和公司没有兼业证,不具备代雇主交纳保险费的资格,从而被保监委取缔了。目前正祥和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合作,每年需要为每个保姆缴纳的保险金额为300多元。其中,雇主责任险和保姆本身的人身意外险旨在保障保姆的安全,第三者责任附加险旨在保护因保姆的责任而造成的雇主损失,而客户家庭盗窃险则意味着如果雇主家里丢失东西,怀疑为保姆所为,而且报案后三个月之后仍然没有破案的话,则由保险公司预付损失的费用,如果日后破案,这部分的款项再追回。具体补偿金额中,如果因保姆的责任造成雇主家中人身伤亡,最高赔偿金额可达40万元;因保姆责任造成雇主家财产损失,最高赔偿金额可达6万元,而如果保姆在工作的时候自身受伤或者死亡,最高赔偿金额为5万元。田欣还表示,因为他们的承诺最多、最有保障,所以正祥和对请保姆客户(雇主)一般收取900元的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690元的服务费(包括300余元的保险费),当保姆去雇主家工作后,前两个月内要分期还我们320元的培训费,而且在合同期内每个月要上交100元的管理费。组稿五■建议保姆应实行特殊社保政策正祥和家政公司总经理田欣认为,首先应规定保姆的最低工资标准,采取特殊的劳保政策。目前家政业总体工资400元以下,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水平,这是很不合理的。考虑到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时间长及对“寄人篱下”的工作环境做出心理补偿,家政服务人员的最低工资标准应该按照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1.5倍计算。同时,按现行社保制度,如由家政公司为保姆购买社会保险,家政公司无力承担;如由雇主购买,在不禁止“简单中介”(即中介公司只起一次性中介作用)的情况下,雇主将绝对选择不予购买,这将使广大家政工作者无法享受社保的保障。针对家政行业的特殊性,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特殊的社会保障政策也是解决之道。雇主的侵权行为要受到有效监督在雇主的相对封闭的家庭生活中,保姆是处于弱势地位的,雇主的行为应该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协调,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保姆的权益。有关部门应该规定家政服务的雇主方,有接受家政经营方监督、协调的义务。同时,由于许多雇主的侵权行为,包括性骚扰、罚站、罚跪等行为都是很难取证的,而根据保护从业者人权有利于促进就业竞争,鉴于家政服务从业环境的私隐性和从业人员的弱势特征,建议对雇主侵权、歧视、虐待行为等设定由雇主方负举证倒置责任。应制定统一的保姆权益卡为加强家政服务从业者的权益保护,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制定统一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权益卡,设置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维权专线。每个保姆都应该手持一张权益卡,以及各家政公司都应该强制性地在醒目处张贴家政服务人员权益公告:上面清楚地说明她们的权利和义务,并醒目地标示出政府相关部门的举报电话。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培养起保姆的维权意识,有效保护她们的权益。组稿六■专家意见非无法可依而是法律意识淡薄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家政服务人员权益的保护,在我国并不是无法可依的。根据家政服务人员和家政公司及雇主三方之间建立起的类型不同法律关系,《劳动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民事法律法规,都为家政服务人员构筑了一道法律保护的屏障。针对于目前市场上存在的两种不同经营方式的家政服务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也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单纯的中介公司,这种家政公司只负责介绍家政服务人员与雇主见面洽谈,由雇主和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直接确定雇佣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雇主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直接建立了事实上的雇佣民事关系,日后如果家政服务人员在向雇主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只要不是家政服务人员自身的故意自我伤害,应该由雇主负责赔偿。如果伤害是由第三方造成的,雇主在赔偿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偿。中介公司在中介活动结束后,无须为此承担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雇主的确面临较大的赔偿风险,但如雇主能事先为家政服务人员购买保险,则可以以很小的代价来规避这种法律上的风险。另外一种“培训跟踪管理式”家政服务公司。家政公司是以公司的名义与雇主签订合同并提供家政服务。鉴于家政服务人员是受家政公司的培训、管理和委派,所以其与家政公司之间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形成了一种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而家政服务人员与雇主之间并非直接建立雇佣关系。因此,家政服务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只要符合劳动法所规定的工伤条件,应该由家政公司按工伤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也应该由家政公司来为家政服务人员提供相应的社保。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和家政服务公司之间属于民事合同关系,如果由于家政服务人员的责任而给雇主家庭人身或财产带来任何损失,均应由家政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即家政公司与雇主之间如果发生纠纷,应该依照合同法等有关民事法律来处理。而家政服务人员与家政公司之间由于存在的是劳动关系,如果二者之间发生纠纷,则应该按照劳动法律法规来处理。至于最低工资保障问题,只要提供劳动的劳动者,均应当受到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平等对待。国家也应当对广大家政服务人员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随着家政服务业的发展,市场会根据供求情况调整家政服务人员的具体薪酬水平,但无论家政公司还是雇主都不应突破政府规定的家政服务人员工资底线,否则即为违法行为。总之,国家的法律并没有把对家政服务人员的保护排斥在外,之所以会产生目前这种家政市场很不规范,家政服务人员频频出现遭到人身侮辱和损害,家政公司或中介公司、雇主、家政服务人员三方之间责、权、利不明确的状况,主要是因为各方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保姆是外来民工缺乏保障的典型广东省科学院社会学和人口学专家郑梓桢保姆是一个难以管理的行业,流动性很强,不同于企业和工人之间有明显的雇佣关系。周岱兰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典型,反映了保姆市场的不规范。而在周岱兰的背后,还有一个巨大的流动群体,即外地民工,他们也处在社会保障的边缘地带。现在许多工厂在招收外地民工时以各种名目和借口逃避签订劳动合同,逃避交纳社会保险。而且有些民工本身也没有社会保障的观念。要切实保护保姆以及民工的合法权益,确实应该循着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向去探索。签订劳动合同至少能保障保姆每小时的最低工资标准。现在尤为迫切的工伤和保险问题,鉴于保姆和家政公司之间又没有明确的劳动关系,发生事故时加大了获赔的难度。现在社会保障制度难以将保姆这些人群纳入保护范围,另一种思路就是通过制定行业规范,来保护一些运作相对规范,能保护保姆部分利益的家政公司。跟哪一方签劳动合同可酌情考虑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廖翔达现在保姆和雇主以及家政公司的关系在法律意义上并不明确,存在着较大争议。保姆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要同雇主,或同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家政公司招募保姆,加以培训并收取管理费,给保姆介绍工作,那么保姆应该选择与家政公司签订合同。如果保姆是通过简单介绍,和雇主有长期的雇佣关系,保姆应该选择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跟哪一方签订合同可以酌情考虑,但是存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保障保姆利益的基本途径。现在家政行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三方面的努力。其一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依法监管力度,依法解决纠纷,打击一些以家政公司为名非法牟利的中介;其二家政行业应该加强自律,行业内部制定规范,保护管理规范的家政公司,淘汰一些提供虚假信息等的不良企业;其三,通过政府加强保姆的教育宣传,加强他们的法律法规意识,并且学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链接上海20xx年7月1日出台《家政服务综合保险》规定:只要是按照雇主的要求,以自身体力或脑力,完成家庭生活服务,获取报酬的家政服务人员都可以参保,包括:钟点工、半天工、全天工和全天寄宿工在内。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是在政府积极推动下,由保险公司承保的,具有社会公益意义的商业保险。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的年保费为30元,最高赔付额为10万元。劳动部门同时表示,《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是由雇主购买,家政服务人员受益的险种。根据我国在20xx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这个条例所称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根据事实劳动关系这一点,家政公司有义务为保姆购买工伤保险,工伤险是强制险,与属于商业险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并不抵触,家政企业可以在两者之间选择。)

家政服务的风险范文5

【关键词】家政服务业;发展;员工制

一、问题的由来与背景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家政服务业的发展开始慢慢落后于城市化进程的步伐。大部分家庭家政服务的企业规模小,服务内容单一,员工的培训和技能达不到需求者的要求和标准。另外由于管理问题,还存在着消费不放心,服务人员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乱象丛生的现实,倒逼市场规范的探索。幸运的是,越来越多的家政从业人员,家政公司,主管家政服务的部门,已经开始就规范家政服务行业进行积极的探索。在这样的背景下,“员工制”似乎成了三者之间比较容易接受的规章制度。

二、研究的意义

家政服务行业的出现是物质生活或精神生活水平提高,从而产生的一种便民性有偿服务活动。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人们对家庭服务的需求种类越来越多,服务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原来城镇中的一些中小家政公司和中介公司已经不能够完全满足用户的需要。从而,健全完善的家政服务体系,对社会上的零散失业人员、农民工、和下岗人员进行招收―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安排工作―后期管理。实施家政人员“员工制”管理模式。这样不仅规范了家政业的杂乱现象,使客户得到更好,更优质的家政服务,同时也解决了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

从理论方面来看,本次研究探索,可以在家政服务业目前发展状况的基础上,总结出其现在存在的优点和缺陷,借鉴西方成功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经济发展脚步和现在的国情,制定出具有可行性的管理模式,即我国刚刚推行的“员工制”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由于刚刚推行。还处在摸索期,所以还存在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需要改善。从现实方面来看,目前家庭服务业发展与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家庭服务需求还不相适应,面临诸多问题。本文针对家庭服务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分析存在的原因,找到妥善解决问题的途径,从而促进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和良性运行。

三、家政服务业现状及存在问题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全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家政服务作为新兴行业迅速发展。但在其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出现各种制约因素。这些因素致使当前的家政服务业提供的服务与城镇居民日益提高的生活需求不相适应。

从产业结构调整进程看,城市家政服务业是具有很大发展空间的就业新领域。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带来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制造业的升级换代促使一部分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而目前,我国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只占全部从业人员的26%,与发展中国家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40%、发达国家60%以上的比例尚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从另一方面来看,就是吸收就业的潜力。

从城市对家政服务的需求来看,目前家庭服务员的数量不足以满足城市的需求。城市家庭4-2-1的结构、中国老龄化的严重、现代化的生活及劳动的社会化,都促使人们产生对家政服务的需求。因此,家政服务行业在城市原有就业岗位之外,又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同时,家政行业的发展,还能带动内需,增加国民经济总值。因此,家政服务行业在未来一个时期内,将为我国城市开发就业岗位做出贡献。

从提供的服务和雇主得到的服务来看,现今城镇中人们对家政服务的种类和质量大大提高了。而目前家政业服务人员众多,但层次分类不明确,优质家政人员稀缺。这就造成了家政人员找不到工作,雇主得不到优质的服务等现象。严重阻碍了家政业的良性发展。

为促进家政服务领域就业的健康发展,提出现存问题。

1.传统观念的影响

家庭服务员作为从传统“佣人、保姆”发展起来的新兴职业,在观念上尚未得到全社会的认同,家庭服务员从农村进入城市后,遭受城市人的污名化过程,带着“侍候人”、“低人一等”的头衔,被社会上一些人瞧不起,得不到用人家庭及城里人应有的尊重。

2.家政服务员法律意识低下,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大部分家政服务员出身农村,没有经过系统的文化教育,对于相应的劳动法、民法更是了解甚少。他们在劳动的过程中不清楚自己的劳动权利与义务,当遇到劳动纠纷时,更不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人在职业道德上居然出现问题,无法保证工作的稳定。

3.缺少专业培训,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参差不齐

家政服务市场没有专业的培训机构,企业对员工的培训开展不足。由于职业技能的缺失,致使家庭服务员的服务质量低下,用户对家政服务员提出的素质要求难以实现。影响家政服务健康发展。

4.社会排斥问题影响城市化进程

在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下,广大农村妇女进城务工,从事家政服务行业。户籍制度的限制,以及城乡文化的巨大差异,导致城市和城市人对家庭服务员的排斥,从而使家庭服务员产生自卑感、失落感。无法真正融入城市,阻碍城市化进程。

四、家政服务公司未来的选择

中国经济现在正在迅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也在逐步加快,未来的家政服务行业很有可能成为城市中的支柱产业。带动了城市经济的增长的同时也解决了城市闲置人员的就业问题。而目前家政行业的发展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不能够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简单的中介制和会员制已经不能够满足城市家政服务业的发展需要。现在国家正在推出家政公司“员工制”管理模式,以北京为试点,正在逐渐向城市扩张。以点带面逐渐开始实行这一机制。

目前“员工制”管理制度还处发展的初级阶段,虽然它解决了很多问题,如: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用户得到优质、安全的服务等。但还存在许多现实问题,如:企业承担风险过大,员工不愿承担相应的保险费用,管理系统还不够完善等。面对这样的现实,我个人觉得应该制定标准和规范,运用现念、网络技术、新型营销方式和新的管理制度来发展服务业。按照要求对员工进行统一招生、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统一持证、统一安排工作、统一后期处理。不断完善家政服务业,使其得到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黄进.家政服务业的“非正规性”与发展策略[J].社会科学研究,2004(5).

[2]王瑞.论家政服务业的潜在社会价值[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4(3).

家政服务的风险范文6

家政服务业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迅速崛起的新兴行业。它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生活质量、促进就业、扩大内需具有积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快*市家政服务业向产业化目标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我市发展家政服务业的现实意义

(一)发展家政服务业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从国际和国内经济发展的规律看,当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后,服务业就会迅速发展,人们的消费结构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劳务消费在全部消费中所占的比重将不断增加,其重要标志就是家务劳动社会化。去年我市人均GDP已达3400美元,城市服务业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期。据推算,*市区约有20余万户城镇居民需要社会提供家政服务。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观念的转变,对家政服务的需求面将进一步扩大,服务层次将进一步提升。同时,发展家政产业使家务劳动转化为现实的GDP,也将对我市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发展家政服务业对扩大就业意义重大。党的十六大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家政服务业是就业容量非常大的行业,是解决创业和就业的一个有利平台。城市居民对家政服务员的实际需求量,正以每年两位数的速度增长。家政服务业就业门槛低,特别适合年龄偏大、就业技能单一的“4050”人员。今年我市要创造13万个就业岗位,任务十分艰巨。市各有关部门要把支持发展家政服务业作为扩大劳动就业的重要渠道,充分认识发展家政服务产业对扩大就业工作的重要性。

(三)发展家政服务业对改变我市家政服务业的现状具有现实意义。我市家政服务业在经历十几年的发展后已经有了良好的基础,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市场秩序混乱。无证经营、价格恶性竞争现象比较普遍。二是职业化程度低。主要表现为: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缺乏系统培训,尚未按要求做到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与家政企业关系松散,缺乏归属感和责任感;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落实。三是目前我市的家政服务业还停留在初级服务阶段,技术含量普遍不高。四是家政服务企业品牌建设滞后,产业化程度较低,服务的衡量评价标准和风险担保机制尚未建立。这些问题,只有通过加快发展家政服务业,制订相关政策法规,加强规范化管理,才能得到有效解决。

二、加快我市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

(一)税收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市委〔*〕28号)及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关于*市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杭财发〔*〕1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实行税收政策扶持。

1、新办的家政服务企业安置赂谑б等嗽?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新办家政服务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鉴证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自审核的年度起至*年12月31日,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的30%,但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鉴证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自审核的年度起至*年12月31日,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总数×100%)×2。

2、现有的家政服务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现有的家政服务企业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鉴证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自审核的年度起至*年12月31日,对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减征30%。

3、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家政服务,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下岗失业人员在*年9月30日(含30日)之后从事个体经营家政服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自领取税务登记之日起,在*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财政政策。为支持我市家政服务业的发展,鼓励家政服务业吸纳和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进一步解决我市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自*年1月1日起三年内凡市区范围内的家政服务业(主要是指从事清洁、搬家、护理、家庭保健、家教、社区园艺、旧货收购、保姆、接送等家庭服务)符合以下基本养老保险费奖励条件的,由政府给予奖励: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2、企业安置市区下岗失业人员(经劳动保障部门审定,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比例达到全部职工30%以上(含30%)。

符合以上两条标准的企业,由市政府按企业当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际缴费额给予全额奖励(奖励资金用于企业发展和个人奖励),市财政局在年终予以兑现。

3、为促进服务领域的发展,将对*市家政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家政服务行业标准制订工作以及政府家政服务业信息网络建设给予资金补助。

4、在*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限内,对年营业额达到100万元以上,且实际纳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家政企业,政府在年终按企业当年对地方财政的贡献额给予奖励,以支持企业发展,鼓励其做强、做大、滚动发展。奖励资金分别由各级财政按照财政体制予以兑现。

5、家政协会、家政企业具备培训资格和办学条件的,经劳动保障部门审定认可,可为社会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并按《*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暂行办法》(杭财社〔*〕174号)的规定,经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认定后,给予再就业培训补助。

三、加快我市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措施

(一)大力拓展家政服务消费市场。一是要推动家务劳动社会化。积极引导人们转变消费观念,扩大家政服务消费领域和消费群体。各新闻单位要发挥好舆论的导向作用,宣传现代消费理念,推荐健康休闲的消费方式,鼓励市民进行家政服务消费,努力营造有利于家政服务消费的社会氛围。二是要推动单位后勤社会化。机关、学校、医院、商场、宾馆、饭店和其他各类企业、事业单位都要加快后勤服务的社会化改革。新组建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控股公司,原则上不再设立后勤服务机构,所需服务由社会提供。三是要推动社区服务市场化、网络化、社会化。推广将社区家政服务委托家政公司承担的做法,逐步实现社区保安、保洁、绿化、公共设施养护等服务的社会化。要鼓励民间投资兴办面向单位、社区的后勤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制订促进后勤服务、社区服务社会化的具体规定。

(二)建立*家政网。家政服务业要充分利用我市网络资源优势,通过创建*家政网,建立起沟通家政服务与市民的桥梁,提供供求信息,开展网上服务。要通过家政网连接社区和劳动力市场,进一步促进社区建设的深入发展,并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帮助。

(三)发挥行业协会在促进我市家政服务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行业协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具有协调市场主体利益、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功能。*市家政服务业协会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制定行规行约,监督会员单位遵章守约,依法经营;

2、制定本行业服务规范,倡导诚信服务;

3、组织行业培训,推行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并建立评价体系,对家政服务员的职业技能实行分等定级;

4、参与与本行业有关的政府决策论证,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建议;

5、行业信息,引导市民消费,培育服务品牌,接受群众监督。

(四)建立服务标准,加强职业培训。市各有关部门要制订相关的标准,加强对家政服务业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职业素质,并确定不同等级家政服务的收费标准,实现优质优价。

(五)加强产业化研究,打造服务品牌,提高*家政服务业的整体水平。借助高等院校及社会科研力量,对促进*家政服务产业化课题进行专门研究。要培育龙头企业,打造品牌企业,引导家政企业向专业化、规范化、产业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