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特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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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特征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特征范文1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表现,原因,防范

 

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践表明,农业产业化的经营风险不仅客观存在,而且会造成一定的危害,因此研究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及其防范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的表现特征

农业产业化发展到现在,已出现多种形式,而且大多数是跨行业的,但农业产业化的起点是农业,基础是农户,因而农业产业化经营主要有四种风险: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和信用风险。

1.自然风险。主要是指自然灾害风险。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农业生产是农业产业化的基础。而在农业生产受天然地理环境、大气、气候、光照、温度影响较大。农业生产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波动幅度较大。由于农业对自然条件的依赖,因此,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自然灾害风险对农业产业化的影响也是不小的。其突出表现特征是:(1)客观存在性。由于自然灾害的发生不是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它是客观存在的。几乎每年都有自然灾害的发生,只是地区不同、程度不同、时间不同而己。(2)波及范围大。如果由于自然灾害导致农业产业化生产原料的供给不足,农业产业化的其他产业链会因原料的供给不足而失去运转的可能,它造成的危害波及整个产业链。(3)难以控制性。人们只能通过事先预测,在灾害发生前采取一系列防灾措施,减轻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而对自然灾害的发生是不能完全控制的。(4)影响程度越来越深。近年来,由于人类活动对自然条件的影响,使自然环境变得越来越恶劣,自然灾害更是频频发生,发生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对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2.市场风险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是不存在市场风险的,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农业产业化经营都必须按市场经济规律运行。这样,市场风险则是经济转型时期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必然产物。市场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表现为价格风险。波动的价格尤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只要价格有足够的弹性,价格就能平衡供求,实现资源的配置效率并增进社会及个人的福利。但另一方面,价格的波动必然引起市场经济的波动,使市场各主体时刻面临着因价格变动而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除了农业生产的农产品要受价格风险除外,农业产业化经营链中其他加工业、深加工业的产品也要遭受市场风险。

3.信用风险 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为较好地维系龙头企业与农户或基地的关系,巩固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一些地方探索出了合同、契约农业产业化之路。也即人们常说的“订单农业”。但是,在当前我国各级监督管理体制不是很健全的情况下,合同订单的执行情况比较差,存在着较大的信用风险。履行合同时农户由于缺乏较好的信用意识,往往是根据市场情况来决定自己产品的归属,而不能较好地履行合同规定。龙头企业有时也会因为市场行情突变,在农业生产前对某一产品的较好的预期被现在较差的现实代替之后,龙头企业也会因为产品效益差的缘故而不生产或减少生产,从而不收购或减少对农户或原料的收购量。即使收购也不按合同价。信用风险的存在,使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约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某个生产过程中采用某项技术所带来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背离的可能性。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农业生产要用到农业技术,农业产业化中的其它产业,如加工业、深加工业同样也要运用不同的技术。但是,技术的运用带来的不仅仅是收益和效率,其背后一样隐含着风险。农业技术与其他技术要求运用者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和技能,而农业产业化经营在我国大多数以农民为主而其文化水平太低而难以掌握技术要求带来的风险。另外,每一项技术的运用特别是农业技术的应用有一个适应的特点。论文大全。农业产业化的经营以农业生产为主。所以,技术优势的体现要更多地依靠自然环境,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一项先进技术的运用不一定能带来相应的收益,而且在中国加入WTO后,各种贸易壁垒客观存在,使中国农产品本来技术含量低、竞争力不强的局面更加被动。论文大全。因此,经济转型时期,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技术风险将更突出和加强。技术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产品的产量减少,达不到预期的产量,二是产品滞销。这样,实际上,技术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就可能转化为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缘由分析

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的客观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

1.农业生产周期长,季节性强,受自然环境影响大。农业生产到目前为止还不能改变其生产是以土地为基础,光照、肥、水为必要条件的生产模式。从种子播种到成熟收割,一种农作物的生长一般为三到五个月,其生产周期过长。其中如果某一环节出问题,则农业生产的收益效果就会打折扣,达不到预期效果。另外,农业生产也不是一年四季都能随心所欲种植想种的作物,它必须按作物生长的规律办事。季节不符合作物生长所需,则农业生产难以成功。最后农业生产受自然环境影响大,如风调雨顺,则农业丰收;但事情往往不会尽人意。每年水灾、雹灾、虫害的威胁不断,农业生产往往会因自然环境影响而达不到理想的效益。所以,农业生产理想效益的不可能性将给农业产业化带来经营生产的风险。论文大全。

2.市场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市场风险的存在。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由于各经营主体在市场经济这一大体制下进行产业化生产,其要受市场因素的影响。(1)市场的飞速变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需求日趋个性化,多样化,随之产生的企业与行业间竞争日趋激烈,导致市场的变化速度加快,且更加出人意料,(2)市场难以正确预测。市场变化引起的不确定性对农业产业化形成客观上的影响,使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方向更难以确定。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农业“龙头”企业对市场的预测能力有限,只能对市场的变化做出大致的判断,或者说市场预测总会存在不同程度的误差。这就产生了风险。(3)市场的扩大化。加入WTO后,意味着我国市场竞争将会更直接面临激烈的国际市场的竞争。在农业方面,农产品市场将进一步开放,国外质优价廉的农产品的进口量会大大增加,会使原本就己十分落后的农业面临更严峻的挑战。

3.农民素质偏低。作为农业生产的主体的农民,其素质偏低,给农业产业化经营带来了一定的风险。(1)缺乏风险意识。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对风险的反应还不敏感,风险管理的意识还不强。(2)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农业生产是人类有目的的社会经济在生产过程。近些年来,由于人类活动过度向自然的索取,导致自然生态环境破坏,引发各种危害人类经济生产的破坏性现象,严重影响了农业的正常生产秩序。(3)信用意识淡薄。我国农民文化科技素质不高的事实决定了在当前我国农民信用普遍低下的现实,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他们很容易改变自己的行为。因此,农民信用意识的淡薄决定了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信用风险的客观存在。(4)农民素质不高的局面严重阻碍了新技术在农业产业化中的应用。现代科技的发展要求有一批高素质的人掌握新技术,运用新技术,而目前我国农民文化水平低,农民素质不高的局面严重阻碍了新技术在农业产业化中的应用。

4.合同不规范。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龙头企业与农业签订的合同由于合同主体不合格,合同内容不详细,不具体和不完整,合同条款表述含糊,缺少违约处罚条款等使合同变得不规范,不合格,使其失去法律效力。农户和龙头企业在违约后,由于合同是无效合同或合同内容表述不当,不易追查具体责任人,使合同的履约方权益得不到保护,合同的违约方得不到惩罚。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违约行为的发生。不利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实体重合同,守信用意识的建立。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的防范

1.利用期货市场规避经营风险。自芝加哥贸易所于1848年成立以来,美国已有多家农产品期货交易市场。自中国开放郑州谷物交易市场以来,中国虽然有了自己的期货市场,但农民并不能用作为防范风险的工具。一是因为农民经营规模太小,而期货合同规定量大;二是期货市场目前运营还不规范。今后,我们一方面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已有的农产品期货市场,另一方面在条件的地区建立一批农产品期货市场,同时以龙头企业作为主体参与期货市场,以满足期货市场交易量。

2.建立风险基金制度。这是世界各国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在政策上普遍的做法。这种方法就是在经营利润较多的时期,企业应从经营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风险保障基金,这样在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时,龙头企业才有可能按保护价收购,农户与企业订立的合同才能落到实处。此外,风险基金制度还可以用做农户防御自然灾害的保险,以此来为农户分担风险和保护农民利益,进而保证企业自己加工和销售的货源。

3.引导经营主体参与商业投保和合作保险。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由于高风险、高赔付率,赢利低,商业保险在农业领域不活跃,保险的范围、灾种都十分有限。所以,今后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积极组建各种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此外,还要发展合作保险方式。行业性、地区性的合作保险组织以互助共济为目的,不追求赢利,又可以降低成本,是解决一般保险公司不愿经营农业保险问题的有效方法。通过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来推动和保障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4.建立合同约束机制。合同(契约)约束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普遍采用的运行方式,“龙头”企业与基地和农户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产销合同,资金扶持合同和科技成果引进开发合同等,明确规定各方的责权利,以合同关系为纽带,进入市场,参与竞争,谋求发展。合同一经签订,应当保持其连续性和稳定性,基地,农户接受龙头企业指导,搞好农产品的生产,按合同规定向龙头企业交售产品;龙头企业为基地,农户提供服务,按照让利原则保护性地收购农户签约产品。签约双方必须履约,违约必究。一方面要防止龙头企业利用自己强势地位对农户进行强买强卖,与农户争利,甚至侵害农民权益;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农户违约,搞签约产品谁出价高,就卖给谁的违约活动。争取让合同(契约)机制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5。加强对农民的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加强对农民的教育,不仅包括文化科学知识和农业生产技术方面的教育,还包括思想素质方面的教育。加强文化和技术的教育,可以使他们掌握更多的生产方面的知识,有利于降低技术应用方面的风险,加强对他们的思想素质方面的教育,可以使他们增强信用观念,提高合同(契约)的兑现率,减少违约风险。

参考文献:

1.杨明洪.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经济风险及其防范.农业经济问题,2001.8

2。牛若峰,张集文等.农业产业化的市场与技术.湖北科技出版社,1999.8

3.谢家智.入世对我国农业的影响及其对策.农民日报,2002.4.10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特征范文2

关键词: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对策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经营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经营的新方式,是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的有效途径。

一、现状分析

贫困地区在实施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经历了接触、认识、尝试等几个孕育积累的过程。就目前的现状而言,贫困地区的农业产业化工程尚处在起步发展的阶段,主要表现为:

(一)结合本地实际,以现有的经济技术条件为基础,创建一些具有本地特色的龙头企业

以靖西县(国家贫困县)为例,在发展农业产业化过程中,把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发展形成的山楂、桑蚕、烤烟厂等作为优势产业项目来加大开发,先后建成了茶叶加工、糖厂、大果山楂厂、生姜加工厂、烤烟厂等企业,如今大果山楂系列产品成为靖西乃至广西有名的土特产品,烤烟形成了广西具有较大影响的烟草科技园区,成为国家烟叶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和国内重要的原料烤烟生产基地之一。这些项目的开发和加工企业的建成,为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打下了基础。

(二)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化初具规模

按照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指导方针,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借鉴了发达地区的经验后,开发形成了具有本地特色的经营模式,从靖西县的情况来看,当前主要的经营模式有:

1、企业+基地+农户型。这种模式主要是龙头企业派出生多家子企业,形成基地生产,再通过利益纽带把农户联系起来,形成专业化生产规模。如该县的茶叶生产、甘蔗生产、水果生产均以加工企业消化吸收原始产品,保证了产品销路,农民直接参与第一生产环节的分配,生产积极性有所提高。

2、公司+农户型。这种模式主要是龙头企业通过利益纽带直接把农户、生产、市场等要素联系起来组织生产。如烤烟生产,即由烟草公司负责收购-调运-销售,农民负责生产、烘烤,烟草公司负责产前、产中、产后及收购服务。

3、市场带农户型。这种模式主要是当地农户根据某种产品在上一个生产周期的市场供求关系,自订计划和生产、销售。这种模式对农户和市场特别是区域市场的影响产生的效果是明显的,而且能够由市场带动农户形成一定的商品生产和投放规模。

以上3种模式只是某一贫困山区县在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探索性模式的静态描述,难以涵盖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同时,瞬息万变的市场导向也将使农业生产要素的聚集和扩张、优化组合,不断改变其运动方向和形式,从而必然出现和形成具有不同内容结构的动态模式。

二、贫困地区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出现某些偏离实质方向的误差

农业产业化,从其构成的要件和实际操作所涉及的问题来看,它具备农业经济和社会系统工作的特征,体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贫困地区在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往往不能很好地把握农业产业化的基本特征,常常简单化地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企业化管理”、“一体化经营”硬性推行产业化,结果出现违背农民意愿,最终导致项目开发在一定程度上失败的教训。

(二)农业产业化基础体系亟待完善和健全

1、经营主体结构松散,缺乏系统的组织和约束。靖西县的农业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还存在着相互脱节的情况,农户这一主要的经营主体权限于农副产品的生产,要进入产品加工增值阶段还需具备相当的条件。企业、基础、农户等产业链所呈现联结方式比较简单,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和内在相互依存的紧密需求。

2、形成龙头企业的基础薄弱,带动能力差。龙头企业还比较少,缺乏能够带动本地区某一产业发展的大型龙头企业。目前,贫困地区的龙头企业大多为生产设备落后、老化的、简单的农产品加工型,而科技含量较高的市场型、科技型企业还不多见。龙头企业缺少必要的经营资本,一些企业的产品由于缺少足够的经营资本,产品无法向高、精、新方面开发,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贫困地区大多数龙头企业未能真正实现集信息、科研、加工、运销等功能于一体的服务调控阶段,缺乏有力的带动作用。由于这些制约因素的存在,贫困地区现有的丰富的农业资源还难以实现深度开发和多次转化增值,资源优势未能实现向经济优势的转化,企业缺乏优质有竞争力的产品,无法实现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3、缺乏真正的主导产业。目前,贫困地区的不少地方所谓的主导产业,并不具有主导产业应有的特征,某些贫困山区县,还存在着县里有几个所谓的主导产业,乡里、村里又各有自己的主导产业的混乱局面。这些地方由于重点不突出,技术指导不能全面到位,出现了县与乡、乡与村项目争地争人争钱以及盲目重建的矛盾,反而使一些真正具有优势的项目开发无法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影响了产业的规模经营。

(三)社会化服务体系功能不够健全,不配套

抓单个环节服务和零星服务的多,抓产、供、加、销一条龙全程服务的少。就整个农业生产包括流通环节来说,提供收购、加工、运输、机耕、灌溉、信息服务等仍是薄弱环节,不能真正实现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

此外,还存在一些相当突出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运行机制尚需不断完善,特别是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内部利益调节等方面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主要是产业化的体系和相应的组织机构还没有真正得到健全;经营主体条件在法律意识,科技素质、经济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对策探讨

农业产业化是发展农村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是扭转农业长期低效弱质局面的根本出路,是引导农民进入市场的有效组织形式。对于贫困地区来说,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这一紧迫问题,关键是要提高当地农业的经济素质,加速发展农业产业化步伐。

(一)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

贫困地区在实施农业产业化过程中,要针对存在问题,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本质和内涵的正确理解,要克服那种把农业产业化经营只简单地理解为“产供销一条龙服务”或“公司+农户”的片面认识。所谓农业产业化,按照当前经济理论界的提法,就是农业产业系列化,它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为中心,以本地资源为基础,按照市场带“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形式,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区域性主导产业实行专业化生产,系列化加工,企业化管理,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逐步形成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内外贸、经科教一体化的生产经营体系。用这一理论作为参照系来衡量当前贫困地区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不难发现,贫困地区的农业产业化,多数还处于发展雏形,处于起步的阶段,发展形态还不具备应有的特点,组织和机制还未具备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条件。当前,贫困地区要在正确把握它的本质的基础上,明确指导思想,真正把农业产业化当作是实现农业“两个根本性转变”,整体推进农村经济的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抓出实效来。

(二)集中精力,加大投入,切实抓好基础体系建设工作

1、要做好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发展工作。生活在贫困山区的广大农民群众,由于种种原因,综合素质比较差,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大量的实践证明,单靠农户独家闯市场比较困难。为了避免投资的盲目性及减少风险,目前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由龙头企业带着农民闯市场,龙头企业一头连着国内外市场,一头连着千家万户,能够凭借其优势实现信息、销售、生产、运输诸关键环节的紧密联系,较好地解决带农民按经济规律进行生产和投资组织的问题,更好地实现与大市场的对接。

2、因地制宜,精心培育主导产业。主导产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内容,贫困地区要发展和培育主导产业,应特别注意在保证有效的粮食种植面积的前提下,立足本地资源,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名特优产品为开发重点,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避免小而全,大而全的趋同结构,抓住特殊产业和优势产业大做文章,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1997年靖西县在地州乡实施优质烤烟生产产业化经营,当年全乡连片种植春烟2550亩,总产值213,70万元,到2007年平均亩产值已达3500元。

3、加大扶持和投入力度,抓好区域性商品基地的建设。农产品的商品基地,是龙头企业的依托,也是产业化经营的基础。贫困地区由于经济基础薄弱,群众的生活水平还比较低,这就决定了这些地区的农业产业化,要实行优惠的产业政策,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方面给予大力扶持,要坚持“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确保农民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应得的实惠。同时,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农户与公司之间的供求关系,建立一种新的体制和机制。

4、努力加快区域性市场体系的建设步伐。一是抓市场主体的培育;二是抓市场体系的建设,要不断完善各类要素市场;三是要抓市场的配套设施建设,保证市场渠道畅通和正常运行;四是要抓好市场的管理,维持市场的稳定,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平等竞争的条件。

(三)努力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社会化服务体系发育程度的制约,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就是要把农村社会化服务延展到产前、产中、产后,对整个农村经济活动提供全方位的系列化服务。应从信息、科技、经营、销售、信贷等服务方面着手,充分发挥现有的服务组织的功能,利用龙头企业及其他产业组织,抓好科技培训、信息服务、物资流通、金融信贷等工作。

(四)采取措施,全面提高贫困地区广大农民的整体素质

农业产业化,客观上要求参与产业化的广大农民群众,具备较高的文化科技素质。贫困地区劳动者的科学文化水平比较低,生产技能比较差,这是制约当地农业产业化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主要因子。为此,应抓住实施农业产业化这一契机,积极培训农民技术人员,全面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必要的科技文化基础。

(五)不断提高经营主体的法律意识

当前,我国正处在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特殊时期,经济运行方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作为市场经济产物之一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也不可避免地带有这个特殊时期的烙印,因此,要保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序进行和健康发展,就必须不断地提高经营主体的法律意识,明确各自的责、权、利,自觉的规范经济活动行为,保证农业产业化顺利进行。

(六)切实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一种较大范围内的生产要素的积聚扩张和优化组合的产业体系,这必然对区域的市场供求关系和消费结构产生很大的影响。为了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政府要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宏观调控。要通过制定合理的区域经济布局原则和投资原则,使农业产业化合理地利用经济区域内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等有利条件,促进经济潜力和特长的充分发挥,保证农业产业化健康稳步发展。

(七)要正确把握发展农业产业化的速度和效益关系

实施农业产业化需要有个渐进的过程。因此,要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原则,从区域内的经济整体出发,在充分考虑区域经济技术条件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产业化发展诸多因素的情况下,确定合理的产业发展速度和相应的生产规模。

(八)要进一步推进农村的改革发展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特征范文3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新模式;乡村文化产业化;乡村旅游

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主导产业、产品为重点,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建设、系列化加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形成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农工商、农科教一体化经营体系,使农业走上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约束、自我调节的良性发展轨道的现代化经营方式和产业组织形式。它的实质是对传统农业进行技术改造,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过程。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新模式研究的意义

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根本大计。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在新的发展阶段,必须以广阔的视野促进农民增收、破解“三农”问题,既立足“三农”抓增收,又跳出“三农”抓增收;既把“三农”内部增收的文章做好,又在“三农”外部寻求新的增收点。根据本地具体情况,采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模式,以新理念经营农业,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千方百计搞好农村经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努力实现农民致富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根据农业产业化的内涵,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产业化经营产生了如“乡村文化产业化”、“乡村旅游”、“销售店+中介机构+农户”、“老板租地+农民打工”等新模式。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模式探讨

1.农业产业化经营新模式之一:乡村文化产业化

乡村文化产业化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种新模式,乡村文化产业化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乡村文化产业化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这里以商丘市民权县北关镇王公庄村为例。王公庄是一个1048人的村子,该村70%以上的村民以绘画、卖画为生。目前,王公庄绘画产业已经形成规模,其绘画作品每幅售价几十元至上万元不等,绘画作品远销上海、北京、广州及韩国、日本、美国等地。村民中绘画收入高的达近百万元,低的也有几千元。王公庄绘画产业带动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助推器,被誉为“中国画虎第一村”,文化品牌逐步叫响。为推进王公庄的快速发展,市委宣传部注重市场运作带动,积极开拓营销市场。一是筹建王公庄绘画专业市场,将全村画家工作室集中经营,积极吸引外地客商入住,将绘画精品集中展示。二是组建了市场化公司。从外地引进熟悉绘画市场,营销经验丰富的经纪人,对本地经纪人再培训,从而形成了画家专心绘画、公司负责中介、业务员出外跑路子的一条龙运营模式。三是积极举办画展。先后组织王公庄绘画作品在木兰文化节、庄子文化节等节会上展览,还到上海、北京、香港和台湾及东南亚办展览,以此提高王公庄绘画作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国内国外同时叫响王公庄“中国画虎第一村”这一文化品牌。

2.农业产业化经营新模式之二:乡村旅游

商丘市旅游资源丰富,整合旅游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种新模式。近年来,商丘共接待旅游者1320.95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7.11亿元。近六年来,商丘市旅游人数和总收入平均年增长幅度分别为22.2%和23.2%,超出全省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以上。

乡村旅游业是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减少从事传统农业的农民数量,增加剩余劳动力就业的有效途径。乡村旅游每增加1个直接从业人员,可间接增加5个就业岗位;发展乡村旅游,要解决旅游者的“食、住、行、游、购、娱”六大问题,兴建旅游设施、商业设施、文化娱乐设施,这有利于改善农村基础服务设施;发展乡村旅游,要兴建农副产品基地、农业观光基地,这有利于促进结构调整,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和观光农业转型,并有利于拓展农业发展的内涵和外延,增加农业产出,扩大农副产品的销售渠道;发展乡村旅游,要开发各种旅游食品、饮料、纪念品等,对当地土特产进行深加工、精加工,力求上规模、上档次,这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使传统的农村种植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变,促进农村文化市场繁荣,加速非农化进程,带动农村城镇化。乡村旅游是以旅游业为中心的产业链,乡村旅游延伸开的产业链包括:旅店经营、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运输业,甚至包括装修业、建筑业和文化产业等。乡村旅游业是把农业与旅游业结合在一起,利用乡村景观和农村空间吸引游客前来观赏、游览、品尝、休闲、体验、购物的一种新型农业经营形态,即以农、林、牧、副、渔等广泛的农业资源为基础开发的旅游产品。

3.农业产业化经营新模式之三:销售店+中介机构+农户

这种模式首先有固定的和一定规模的销售场所,并且该场所能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保护,信誉度高;其次,有牵线搭桥提供信息的中介机构,该机构可以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也可以是农产品加工企业;再者,就是提供价廉质优的质量安全的农产品的农民。

现实生活中,已经有很多销售店同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农产品加工企业带动分散的小规模农户来生产质量安全的农产品,或通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给生产价廉质优的农产品的农民。为了加快完善我国质量安全农产品供应体系,充分强化农业产业化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应把超市等销售店纳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范围,鼓励发展“销售店+中介机构+农户”的新型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打破部门之间的行政分割,建立跨越商务部门和农业部门的农业产业化管理机构,支持和管理新型的“销售店+中介机构+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同时,有关政府部门也需要制定相关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把产品送入超市等销售店,为农产品进销售店创造条件。

4.农业产业化经营新模式之四:老板租地+农民打工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进城务工农民的增多,一些地方的农民出现了流转土地的愿望,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使一部分劳动力从土地上脱离出来,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形成多元化的农民就业和增收渠道。土地的集中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采取租赁、转包、入股等多种方式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让农民获得最大限度地方便和实惠的同时,将原来分散经营的土地集中到少数种田能手或龙头企业的手里,依靠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和机械设备,实现土地的集约化经营。它主要是通过土地整合,增加对土地的资本、技术投入,以达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节约用地的目的,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潜能。

把土地集中到龙头企业或农村能人手中,带动周围农民致富,土地的流转和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的提高给农民的生活带来了新变化。“老板租地+农民打工”改革了农业的传统运作方式,以前,农民地里种什么、种多少,心里没谱,盲目的跟着市场转,却总是落在市场后面。租地老板能根据需求行情和销售信息,发展规模种养殖。“老板租地+农民打工”模式,让租地者能赚钱,出租地的农户得到实惠,打工农民增加收入,而且,成功地调整了产业结构。

租地老板根据需求行情和销售信息,根据当地的资源优势和地理优势,可种植蔬菜、瓜果、药材和优质的粮食作物等农作物。这样,可及时普及新技术和推广新品种,提高农产品商品率。

土地市场的建立,将促使土地向资金与人才相对集中的方向流转,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率;有利于农业科学技术的普及应用,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改善农产品品质;有利于增强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各地可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宜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增加农民的收入,促进农村生产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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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孙雪.论新农村建设中的文化建设[J].经济研究导刊,2008,(1).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特征范文4

在这种利益分配机制下,我们一般有着这么几种分配模式,即以补偿贸易为特征的分配模式,以股份合作制为特征的分配模式以及以内部价格加二次分配为特征的分配模式。其中,第一种分配模式就是龙头企业与生产基地或农户之间形成的一种联合协议,对资金的依赖性较大,往往适用于大型涉农集团公司等产业化经营主体。第二种分配模式是把资本、技术、劳动等要素按照不同的比例进行分配,这种模式多用于开发性农业产业化经营或双边、多边联合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第三种分配模式主要是先以内部价格进行第一次结算,然后再扣除第一次结算利润的基础上进行剩余利润的分成,主要是通过二次分配使得各个利益主体之间实现利益均衡,尤其是解决农民利益偏低的问题。

二、我国农业产业化利益分配机制现状及改进措施

(一)分配现状

基于以上利益分配的理论基础和分配模式选择,我们当前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的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实行的利益分配机制主要有这么几种形式,即买断型、保护型、服务型、返利型以及合作型等。在这几种分配形式当中,我国现有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使得大部分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采取的是买断型,只有一小部分实行的是保护型或者服务型,极少数的使用返利型或者合作型。这种利益分配机制现状充分说明了我国当前很多地方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目标并没有真正实现,农民的利益并没有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往往具有一种随意性和非规范性特点,农民无法真正从中获得自己想要的合法利益,进而导致了我国目前的农业产业化进展缓慢,质量不高,企农关系不顺等突出问题。

(二)改进措施

1、重新定位农民在利益分配机制中的地位。我国现有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分配机制发展较为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农民在其中的地位与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与正确的对待。很多人对于农民在这种利益分配机制中的定位存在认识误区。因此,我们应该从学理和法理上建立和不断完善这种利益分配机制,让农民身份与地位得到认可与提高。这就是说,我们应该在生产经营上使得农民拥有与龙头企业平等的经营权,不仅让龙头企业拥有诸多垄断权,还应该让农民进入到农产品的加工流通环节中去,让农民也能够分享一部分利润。我们也应该在利益分配上对农民实施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原则,这是因为农民在为龙头企业提供生产原料的时候,有时候会受到龙头企业的技术与质量要求的限制,农民必须加大资金投入等,所有种种凝结在农业劳动中的劳动都会为龙头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那么,龙头企业拿出其中一部分作为利润回馈农民也是对他们多付出劳动的一种合理回报。此外,农民在利益分配机制中应该得到一些除了提供农产品原料以外的利润,还由于龙头企业与农户具有资源共享的特征,其进行利润共享也是情理之中的。农民只有转变自己的身份与地位,才能够在利益分配机制中获得更多合理的利润,才能够保障农业产业化的进一步发展。

2、建立并落实利益分配机制的目标与原则。我国农业进行产业化经营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让我国农业走出传统发展模式的禁锢,以新的经营制度来推动农业的现代化发展,不断增加农民收入,让农民更好的生活与劳作。那么,针对当前我国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利益分配机制的现状不容乐观,很多地区采用的利益分配机制并没有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根本目标相一致,大大损害了农民的正常利益。因此,我们必须建立并落实利益分配机制的目标与原则,把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各个参与主体的利益捆绑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这就需要我们遵循并实现这么几个方面的原则,即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农民与龙头企业利益权利平等,农民合理得利、反哺农业,增加积累、壮大龙头企业,最大化农民与龙头企业的双重利益。我们应该基于上述目标,依据几个既定原则进行利益分配机制的重新建立与落实,让这几个基本原则做到相互依存,从而切实调动龙头企业、农民双方面的参与积极性,让龙头企业重视自身的发展与利润共享,让农民以获取更大合法权益而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进而让农业产业化经营在赢利原则、公平原则、自愿原则、因地制宜原则以及政府引导原则下促进农业与加工业、流通业的积极、健康发展,保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3、培育利益分配机制运行的组织载体。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利益分配机制的正常运行,还需要一定的组织载体进行操作。这是因为这种利益分配机制本身就是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协调的过程。当前我国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往往为“企业+农户”或者“公司+农户”。如果龙头企业发展初期,其与农民之间可以直接进行相关利益协调。但是,随着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其经营规模日益扩大,涉及的农民人数增加。这个时候,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协调就会变得日益复杂化,其迫切需要一个有着强大协调功能的中介组织来进行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协调与管理工作。这种组织载体不仅可以帮助农民更好的预测经济形势,给他们提供更多的信息资源,还可以让他们更好的了解和把握龙头企业的发展状况,引导他们做出合适的判断与准确的决策。在某些情况下,这些中介性质的组织载体甚至可以代表农民与龙头企业进行利益对话与协调。因而,我们应该把现有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由“企业+农户”或者“公司+农户”转变为“企业+中介组织+农户”或“公司+中介组织+农户”。这也需要我们大力培育相关的中介组织载体,其性质应该是合作性质的,由农民选举组成或者农民自愿组织相关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从而引导各利益主体不断更新利益取向观念,不仅维护了农民利益,也督促龙头企业尽快制定并实施相关优惠政策,依法强化合同管理,确立合理的价格杠杆体系,建立和完善监督约束机制等,有利于农业产业化深度的不断加深。

三、结束语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特征范文5

关键词:农产品;流通;农业产业化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是基础。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我国农业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以来,通化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取得长足的发展,但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仍比较大,特别是在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差距更大。尽管我们的主导产业早已确定,并具有一定的规模,但始终还未能完全脱离传统的自给半自给的农业和农村经济,使之更好地和市场接轨。根本原因在于政府和生产经营者没有把农产品流通放在重要位置,重生产轻流通,因而造成主产业发展缓慢,不能及时迈上产业经营的轨道。

一、搞活农产品流通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要作用

㈠农产品流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环节。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各类龙头企业和经济组织的带动,将生产、加工、销售紧密结合起来,实行一体化经营。按农业产业化经营这一含义,发展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环节。而扶持一批加工流通和外销型的龙头企业,增强其竞争、辐射、带动能力,则可大大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因此,加快发展农产品流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农产品最终价值的关键,也是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措施。

㈡农产品流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必然要求。农业产业化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的基础上,确立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农业经营形式。这一形式的首要特征就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与流通各个环节都要根据市场机制来进行,要求改变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部门分割的管理与运行机制。农业生产经营要求适应“以销定产”、“大规模生产、批量化与网络化销售”的特点,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按市场需求进行。农业生产的产品最终是以农产品流通的形式进入市场,农产品在市场中实现价值的高低是农业产业化形成、巩固与发展的关键。因此,农产品流通是农业产业化和农业集约化经营的客观要求。

㈢农产品流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内在联系。农产品流通和农业产业化具有高度的“亲和力”。一是二者具有相同共性。都是市场经济产物,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二是农产品流通对农业产业化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农产品流通的龙头功能、优化功能可以促进龙头企业的发展,农产品流通的规模经济功能可以促进农业主导产品和支柱产业的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基地化建设。三是农业产业化为农产品流通拓宽空间。农业产业化有利于农产品流通对产品质量、生产规模和科技含量的要求,有利于推动市场体系的发展,从而为农产品流通提供广阔的舞台。

㈣搞活农产品流通是农业产业化的根本途径

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为支撑,围绕主导产业,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形成以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集种养加、产供销于一体的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这是农业产业化的基本涵义。"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这是经济规律的基本要求,也是农业产业化的核心。我们知道,市场靠生产来支撑,特别要依靠规模生产来支撑;而生产要靠经济效益来驱动,特别是规模生产更需经济效益来驱动;效益则需要通过市场流通来实现。由此可见,市场流通是实现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也是农业产业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抓流通是促生产、增效益、出名牌的根本途径。

二、农产品流通中存在的问题

总的来说,当前东明县农产品流通形势是好的,主要的大宗农产品都能及时销售完毕,没有形成积压,但仍有部分农产品“卖难”和价格下跌,影响农民的收入。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㈠农产品流通信息不畅,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大。农产品价格是由市场来进行调节的,而市场调节的关键是全面、准确、快捷的现代化农产品流通信息网络系统。多年来,由于信息闭塞原因,东明县农产品的销售是被动的,主要由外地商贩收购,价格也由外地商贩确定,对外地市场销售行情和价格不了解不清楚,造成了丰年农民增产不增收。

㈡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农产品流通,已经形成了以批发市场为枢纽的流通体制。东明县90多家农贸市场,其中大部分是在农产品供求追求数量扩张阶段建立的,而且分布不尽合理,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现在供求质量提高新阶段的需要。

㈢流通的农产品质量偏低,经济效益难于提高。东明县农产品品种多、繁、杂,管理粗放,产品质量差,大路货偏多,名特优产品比例低,不能形成具有影响的龙头产品。农产品的供求格局,已经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所以加快发展东明县农产品流通现代化进程,要用优化的体制来保证优质农产品的流通。

㈣“加工订单”兑现率不高。目前东明县农产品加工能力差,上规模、上档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较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产品的进一步流通。

三、加快发展农产品流通的对策

东明县加快发展农产品流通,应当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

㈠制定农产品流通发展规划。农产品流通对农业生产的引导带动作用越来越明显,特别是近年来,市场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农产品由卖方市场转为买(下转第14页)(上接第10页)方市场,农产品流通对生产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东明县必须从经济发展的全局高度,密切结合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内一些成功经验,制定出东明县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发展规划并形成方案,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㈡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一要编制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发展规划和整顿规范方案。二要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管,加快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当前,东明县首要任务是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设施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配备检验检测设备,加快综合市场建设步伐。

㈢加强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一是整合东明县已有的农产品流通相关的信息网络资源,尽快的构建市、县(区)、镇(乡)、村四级统一的农产品流通网络平台。二是健全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体系。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技能培训,提高信息员对信息技术的维护、收集、处理、分析、能力。

(四)大力培育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按照农产品流通产业化的发展方向,推动商户企业化,在税费、资金和经营上予以支持。重点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运销企业,进出口企业的扶持力度。目前,东明县应重点发展培育加工流通和出口外销型的龙头企业,带领农民进入市场,帮助农民解决农产品的出路。

㈤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品牌是质量的标志,品牌价值一旦凸现,就会被越来越多人认识、接受。东明县应进一步加强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为农产品流通品牌化打下良好基础。

㈥重点扶持产销大户发展。规模生产是效益的基础,是市场形成的重要因素,抓好产销大户的发展,对搞好农产品流通,促进生产发展起到十分重要作用。当前东明县应通过抓示范、树典型的方式,扶持发展一批种养销售专业大户,形成一批专业规模产销队伍。如市银海区平阳村西瓜大王冯辉友是一个很好的典型,他不但每年种植几百亩西瓜,而且帮助瓜农销售西瓜数百吨,在他的带动下,已形成一批种销西瓜的能人和专业户。

㈦加强流通队伍的建设。流通队伍建设的好坏会影响到东明县农产品流通。因此,东明县要加强流通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流通队伍,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扶持壮大一批流通组织,全面开展对流通经纪人的培训。目前东明县约有50%—71%农产品通过专兼职经纪人和销售组织销往全国各地。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特征范文6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分包,投包,农业政策。

农业产业化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农业体制的创新和生产经营方式的变革,是在巩固的基础上,把小生产变为大生产,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企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也是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力措施;扶持、引导扩大农民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走农业产化之路,是当前农村工作重中之重。

一、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主导产品,按照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农、科、教一体化经营的原则,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各个环节结成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在实现形式上表现为生产的专业化,布局的区域化,服务的社会化,管理的企业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本质特征是:以市场机制组织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使三者之间由原来的单纯买卖关系变为以利益为纽带,以契约的方式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促进农业发展的新机制,实现利益一体化。

从制订战略性政策的角度来认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推进农业运行的全过程,其中除农业产品市场化外,特别重要的是作为农业生产资料的土地和技术的市场化;二是推进农业运行的高度化。一方面是将传统的低级产业一一粮食种植业降低比重,通过发展其它种植业,用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式,促进农业高度化发展;另一方面是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使农业向第二产业延伸提高其附加值,再则是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含量和水平,使大工业技术和"实验室"技术能普遍而有效地运用于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三是实现农业运行的有序化,不但使农业生产各部门要有组织性地进行局部的分工与协作,而且还要实现全社会范围内农业资源的有序和有效配置。

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农业从传统的产品生产演进到商品生产,农业商品化、市场化经营明显区别于计划经济时期的产品农业。基于这一认识上的转变,将为政府制定和实施农业政策注入新的内容。如何实现农业增产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实现农民增收才是我们工作的中心。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产品市场已经实现了"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农产品短缺的历史将一去不复返。过去一提到农业往往意味着农业生产以产出为首要目标,现在所说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首先必须认识"经营"农业的真实含义,即搞农业生产要与赚钱挂钩;农业不再是过去的"从田头到地头"只求产出不求收益的统购统销的模式,而是要使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一直延伸到"餐桌",让农业经营者利用市场机制获得和投资其它产业-样的平均利润。农业不仅包括传统的种植业,也涵盖畜牧和水产养殖业的向产前和产后的延伸。在产业化经营农业的观念下,过去单个的某一种农产品都形成了一个产业链或产业体系,整个农业将呈现为众多的各具特色的"链条型经济"格局。积极探索种、养、加相结合,农、工、商综合经营,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方式,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从根本上提升农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竟争力,实现农业的深度和广度发展,是制订和实施农业产业政策基本点。

"经营"农业还体现人们对农业的需求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在对农业产品的质量和多样化提出新要求的同时,也要求农业功能的多元化,出现了"生态环保农业","旅游观光和休闲农业"等新的内容,这就要求农业生产者要实现质的飞跃,不仅要懂得农业生产的"田间管理"而且还要懂得农业的经营管理,要树立竞争意识和品牌经营意识,讲究市场营销策略,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要借用工商企业管理的理念,用工商企业的经营之道去经营农业生产,推进农业的企业化建设。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另一种含义是对农业再生产过程的整合,它包括相关各经济利益主体的明确分工和利益的合理分享,这是"利益共同体"的内在要求,最终能使各相关的利益主体都得到保障的同时实现降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市场成本。目前,农业产业经营实现形式是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实行基地化,集约化生产,这种模式是由具体的农产品生产引发和拓展而成的。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基本上属于这个层次,虽然已取得了初步的成绩,但仍属于起步阶段。"公司十农户","订单农业"多受制于市场开发不力,流通渠道不畅及信用关系脆弱等因素的影响,农民时有增产不增收的现象,靠"田头摆卖",小商小贩式地"惨淡经营"。因此,寻找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社会化大市场对接的有效途径,通过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和配置及在产业链上的分工与合作,将各经济主体的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转化市场风险,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应成为我国政府农业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农业产业化经营呼唤政府职能的转变,因而对政府指导和管理农业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在农业产业化经营条件下主要是通过相关政府和法律为各参与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从制订政策的角度来把握,一是要发挥农民主体精神和首创精神,遵重农民意志,不搞硬性搭配,不搞一刀切,实行自愿、自觉的原则,以典型示范引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农民调整生产要素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农业效益。二是要加大各级政府农业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定位的改革力度,从创造"产业化"农业和"经营"农业的良好环境出发,切实转变工作思路,为农业产业化发展保驾护航。三是要重视农业产业化经营人才培养。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农业生产产品化的观念使农业商业化经营未能获得全社会认同,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奇缺。因此,要十分注重发现、培养农业经营人才,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引导具有市场开拓能力人才投身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关于农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没有土地规模经营,就没有高效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这是国内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朴素而宝贵的经验。农业产业化作为我国农业市场取向改革的继续和延伸,必然要求引入新的市场关系。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土地市场建设尤其为首,因此,必须加快培育农村土地市场,实现农地流转的市场化。目前我国土地经营大都停留在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分包"这一层次上,土地经营规模狭小,地块零散,调整频繁,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没有形成,极大地阻滞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另外,个体农民无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进行农业技术改造,集体组织的弱化难于将分散的劳动集中起来,削弱了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后劲。这种分散经营的结果还会引致土地低效率利用,同时也无法满足"大农业"所要求实行机械化,规模化生产的条件。笔者认为:制订相关并实施有关政策,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通过土地入股的方式实现分散的土地使用权再次集中,把土地资源的配置问题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问题结合起来,促进农业土地资源向优势产业和优势龙头企业转移是当务之急,是我国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所面临问题的关键性工作。

前提下,平均分包形成的土地使用格局已不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大市场的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的稀缺性进一步提高,土地经营格局的相对凝固化使想多耕地的人不能多耕,不想耕地的人又不能不耕;耕地的人不愿增加对土地的投入,不想耕地的人又不愿放弃所承包的土地。这样就不利于土地向农业龙头企业集中,不利于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也不利于农业劳动力进一步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平均分包土地只能解决农民基本生活条件问题,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来说存在明显缺陷:(一)、农业粗放经营,规模过小。(二)、出现农户兼业或弃耕现象,土地丢荒,降低土地效率。(三)、国家集体因发展和建设需要征用农村土地十分困难,不利于农村城市化规划与发展,妨碍农村小城镇建设。(四)、土地开发和流转过程中经济利益分配不公。(五)、因征地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的生活难以保障。为此,把解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问题作为突破口,改"均田制"为"投包制",实现土地经营从"公平"到"效率"的飞跃,是新时期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结点"。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基本设想是:在不改变原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将土地折价入股,农户土地经营权转换为土地收益权,土地经营从实物形态转换为价值形态,使土地收益和分配股份化,从而保证了农民承包土地的收益。,通过股份合作社(村、镇集体经济实体、农业公司)土地所有权的入股,把所有权同处分权分离开来,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不变,土地处分权在股份合作社里,收益权在农户手中,实现土地"三权"分离,这样使土地可以在股份合作社或更大的范围内集中、流动和合理规划使用,实现更大规模,更高起点上配置土地资源。农业也就能够由粗放经营走向集约经营,由小生产转向大市场。

目前,我国正积极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三高"农业,逐步形成开发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农业商品基地,对增加土地效益,实现农业专业化生产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农业基地化、专业化生产并非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终结,它仅仅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端,是初级阶段。从土地使用权结构上来看,"基地化"生产,是以农户分散生产为特征的,是在有限的土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农户进行同一品种、类型的农业产品生产。这种以分散农户做主体的生产模式,必然不能适应灵活地变换农产品种的生产。由于分散经营的模式自身存在不能适应市场变化的缺陷,农户的利益只能命系于目前单一市场功能的"龙头企业",而这种带有明显"中介"性质的组织和农户之间并未能达成"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共识,脆弱的信用关系常常因为市场价格变化的不利影响而相互毁约,使处于相对弱势的农户利益得不到保障。

和我国中西部地区相比,广东顺德、南海、东莞等农业产业化发展程度要高一个层次。这里"农田基础设施的建设较好"、"农业科技投入较大"、"农村信息网建设较快"等。但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他们敢于大胆革除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旧的土地管理体制,建立了加速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的机制,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顺德、南海在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建设中走在全国的最前头,早在1993年便开始了以土地使用权为中心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这项改革在保证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的前提下,改变土地分散经营的格局,从整体上对土地资源进行综合规划和利用,促进土地的合理流转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并通过向村民配置股权,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换为土地收益权,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地位,明确了产权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保障了村民承包经营土地的收益权。目前他们在进行"固化资产"改革,就是将村里集体资产、土地量化成为若干股,其中20%为集体股,80%为个人股。集体股所得红利用于村里公益事业各项集体福利,个人股按联产承包责任制或现在可以入股的人数平均分配,股份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流通、转让。土地管理权归村、镇股份合作社,股份持有人有投包土地使用权的优先权……。他们改革的成功之处在于:(一)、实现了土地资源的重组。由于农户土地经营权由分散承包向投标集中招包方式转变,承包期内农田基本建设投入有了保障,大规模利用土地成为可能,建设农田"园林化、布局区域化、作业机械化、农艺规范化、经营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管理科学化"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便有了条件。(二)、由土地资源的重组引发劳动力资源重组。因为推行股份合作制后,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收益权,使土地的承包权与经营权从原来不可分割关系转变为可分离关系,为部分有资金有门路的农民放弃对土地的"依恋"提供了条件。他们从被"束缚"的状态中解放出来,一心一意从事第二、三产业,加快了农村过剩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实现了劳动力资源的优化组合。(三)、一部分有技术专长的农民(当地农民、外地农民和外商等)通过投标获得了发展规模农业和"三高"农业所需的"大土地",使"龙头企业"的成长、发育有了根基。因为建立在土地规模经营基础上的龙头企业(即拥有自有土地使用权、拥有自有生产基地的大型农业经营者)才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力军,一句话,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最终需要"大农场"的建设来奠基。(四)、实行土地"三权分离",改变了原来因人均分包土地,使土地难于集中规划和合理利用的状况,为土地集中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创造了条件,加快了农村城市化进程。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基本上没有形成,从全国范围来看,土地在农户之间的调整大都采用行政方式为主。土地作为农业生产中不可替代的生产要素,如果不能实现流转的市场化,那么农业产业化经营必定是残缺不全的。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土地市场化问题的研究,发挥政府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在充分照顾我国农民各方面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农业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用市场化的理念实现土地资源向大型龙头企业、农业公司集中,进而实现农业土地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三、关于龙头企业培育与建设

培育经济实力较强、具有健全销售渠道和较强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农业龙头企业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中,龙头企业担负着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引导和组织基地化生产与农户经营的重任,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重要力量。

"公司十农户"的经营模式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按照"一体化"农业的要求,全面重新配置资源,形成一大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水平高、经济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使其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中占有相当份额,形成农业主导产业和产业开发体系,使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在农业增加值中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带动更多的农户和生产基地,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目前,在未能形成大规模、集约化农业生产的情况下,把龙头加工、流通企业建设好不惜为明智之举。农户可根据加工企业对农副产品原料的需求状况来调整自己的种养结构,将自己的生产进程变成产业链上的一个有机环节。这样,通过龙头企业的组织与带动,使众多的分散经营的小农户逐步走向专业化生产,从而在一定的经济区域内形成了规模化经营。大力发展加工型龙头企业,使更多的农产品在深加工中成倍增值,改变我国农产品加工能力不足,包装落后,销售渠道不畅状况具有积极意义。据了解,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大都在农业产值的三倍以上,而我国还不到80%。发达国家农产品的加工程度-般都在9O%以上,我国只有2O%一3O%。因此,必须把培育龙头加工企业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工作来抓。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我国农业生产应选择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方向,构建拥有自有农业生产基地的"大农场"才是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的根本出路。目前,由于我国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带动力弱,普遍存在组织程度低,产品流通渠道不畅等问题。尤其是企业与农户各个环节的联结上没有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稳定机制,影响了农户追求产业化规模经营发展的动力。因此,政府农业工作机构如何转变职能,创造条件,加快龙头企业尤其是具备市场开拓能力的大型企业建设和规范显得特别重要。

目前,我国沿海地区外商投资经营的农业开发企业正发挥着重要的带动和龙头作用,这也是我国龙头企业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国政府应充分认识并制订实施优惠政策,大力引进国际先进农业企业管理人才和吸收先进管理技术。学习外商兴办农业企业的管理经验,积极推行农业企业化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外商资汛灵活、渠道畅通的优势,,拓宽销售渠道,拓展国内外市场,解决农民"卖难"问题。同时要突破引进外资只兴办工商实业的传统观念,大力倡导引进外商兴办农业。

培育龙头企业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真正将农业产业化模式与市场机制结合起来,我国政府农业工作重心应放在支持、引导、协调、规范和服务上。实施政策的着力点应放在为农业发展提供诸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技术服务,金融、信息服务等"公共产品"上。特别应避免培育龙头企业时政府农业机构具体介入,因为那样做将违背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要做到"四自主"的最基本原则。各级政府应清醒地认识到,市场机制的诱导才是企业真正成长、壮大之道。出台引导、扶持政策为的是鼓励农业生产的组织创新和技术创新,使之不断提高和改善农业经济效益,而不是因政策的实施或因政府的硬性捏合,象设立政府工作机关那样"人为造就"龙头企业,最终造成农业"龙头企业"的建设和培育对政府的严重依赖,削弱农业的组织创新能力,并让政府财政背上包袱。

四、关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必然涉及到土地使用结构调整和农产品结构调整。这是农产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的结果。目前,我国农业经济所面临的市场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方面,表现为农产品的供需状况已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急剧转变。从市场需求的变化来看,在解决了温饱和进入了小康阶段后,在食品需求当中,增长最快的不是作为原料的初级农产品,而是经过多次加工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农副产品,消费者的食品支出中归初级农产品生产者的份额日益下降。相反,对肉、禽、蛋、鱼和蔬菜、瓜果类副食品的需求明显增加。市场需求的变化方向已通过市场价格机制明确指示农户缩减或淘汰目前已不受欢迎的传统作物和品种,特别是质量低劣的品种,而开发和扩大具有市场潜力的新兴作物或新产品种植成为农业企业家能否在农产品市场中获利的关键。另一方面,农业生产成本发生也发生了变化,农业劳动力机会成本的上升,诱发农业工资的攀升,随着耕作方式的改变,种植业更多地依赖化肥、农药和农膜等现代物质的投入,由于这些投入品的价格不断上升,使种植业在农业产业结构中处在最不利的地位,粮食作物中的一些传统品种,尽管受到强有力的行政干预,种植面积仍然大幅度减少,农户们只好被动地应付那种"用最好的土地来生产最不值钱的东西"的政策。与此同时,新的、比较优势产生,使一大批新兴品种和优质品种的开发和引进,农产品结构正在广大农村发生深刻变化,再考虑到"入世"将带来农产品市场的整体开放,有理由认为,这种市场格局的深刻变化将导致全国性农业基本矛盾的尖锐化。调整农业产业和产品结构正好是这一市场格局变化内在要求。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归根结底是实现在新的市场格局中的农业效益和体现农业结构变化中的比较优势。所以,从制定政策的思路上考虑,为保持农业生产的持续增长,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就必须把发展效益农业作为农业生产产业化经营的一项基本政策来实施。因为效益农业的实质是农民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农业,因而必然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业,农业生产产业化的变革充分显示了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显示了效益农业与农业现代化的高度一致性,这启示着我们必须为农业的政策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作出努力。因此,各级政府要从提高我国农业整体效益的要求出发,制订切合实际的可操作性的政策,鼓励农户对农业结构作深刻的调整。我国目前调整农业结构最大的困难是在对用地结构的调整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上,系列农业政策中对区域性粮食自给或基本自给目标的追求造成我国农业产出结构调整的范围和灵活性受到限制。如何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适应当前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重大课题。

主要参考文献

1、广东南海市农村改革试验区资料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