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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视力的做法范文1
现将护理工作中如何加强法制观念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总结如下。
1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1.1患者或家属方面的因素:(1)患者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很好地配合治疗与护理工作,如有的患者不遵守医院规定擅自离院,使治疗及护理不能正常进行[1];还有的患者擅自回家后病情发生变化而不能及时发现和救治,引起不良后果而造成纠纷。现在很多医院的条件有限,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要求家属陪护,而家属不能配合,发生患者在病区或病区外活动时不慎跌伤等。(2)来自社会的因素:当前社会对医疗服务和医疗费用存在很多意见,以及新闻媒体对卫生行业不良现象的报道,使人们对医院的不满情绪很大,患者在就医时对医疗护理服务稍有不满就会引起投诉和纠纷,患者对医护人员的理解和信任度降低。
1.2护理人员的因素
1.2.1护理过失:如没有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导致发错药、打错针、抽错血、手术室接错患者等;由于责任心不强、交接班不认真、巡视病情不及时导致患者病情变化未及时发现,使患者因心脏骤停而死亡或因呕吐造成窒息死亡等;输血时未严格查对而输错血,引起严重的溶血反应,给患者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由于粗心大意,导致医嘱未执行,延误治疗及检查。
1.2.2护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护理工作是需要多人协作来完成,在护士单独值班或上班人手少的情况下,一旦患者发生病情变化,工作量明显增大,使很多护理工作不到位而出现疏漏,或者是忙于重症患者的护理却疏忽了对普通患者的观察。还有个别新护士刚开始单独值班临床经验和技能尚欠缺,对患者病情变化不清楚,延误患者病情的观察,在发生意外时由于紧张对各种抢救技能及抢救仪器不够熟练,引起患者及家属不满,产生护患矛盾,引发护理纠纷。
1.2.3对护理专业技术解释不到位:护理人员对患者实施的护理行为往往不作解释,导致患者可能不愿意或者不能够接受,不配合护士的护理,可能导致患者身体损害,影响疾病的预后。
1.2.4护理风险告知不够: 护理工作的部分功能是具体执行医嘱,是医疗行为的一部分,因此护理工作本身也存在很大的风险,护理人员在执行风险比较大的护理行为时,要充分执行告知义务,保障患者享有知情同意权,配合治疗,从而避免出现不良后果。
1.2.5护理文件的法律作用:护理文件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护理记录单的书写,各种护理监测单的填写,各种治疗单的执行签字等。这些护理文件在患者出院后作为原始资料随病历保存,一旦发生差错事故或纠纷时,这些护理文件将作为医方举证的重要证据。按规定,患者有权复印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相关护理文件,如果护理文件有涂改、编造、缺失等,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6护理记录中存在的问题:护理记录的书写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加上护理人员素质和层次的不同,观察病情和记录水平都有很大差别。其次护理记录很多时候不是由一个护士独立完成,尤其是危重及特护的患者,要求班班记录,护理记录由多人书写完成。因此,护理记录中存在的问题很多,如观察和记录缺乏连续性,记录的不真实、不及时,与医疗病历不吻合,病情描述不清楚、不完整,做的多写的少或做的少写的多,有随意涂改现象或字迹不清,写错后重抄他人记录、代签字现象等。另外护理记录中无患者或家属签字,一旦出现纠纷,患方会对护理记录的真实有效性提出质疑。由于护理记录中的失误,在发生纠纷或差错时给医方举证造成不利。
1.2.7护理人员法律观念淡薄:现在的护理学院未系统开展有关护理与法律的课程,举证倒置目前还在初始阶段,很多护理人员对此还未形成清楚和深刻的认识。现在很多医院为了举证的要求和防止发生纠纷时出现被动局面,要求护士在执行许多操作治疗时都要护患双方签字,如发口服药、各种注射、吸氧、灌肠、导尿、雾化吸入、监护、口腔护理、宣教等均须护患双方签字,给患者增加了许多麻烦,也给护士加大了工作量。在患者多、护士超负荷工作时,很容易出现签字潦草或漏签现象,有时造成签字单缺失不完整,甚至有的护士对此有一定的消极抵触情绪,有很多护士感到由于护理工作的不断细化,给自己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
2护士工作中如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2.1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护理工作是一项特殊的服务工作,面对人这一特殊的服务对象,任何疏忽和过失都会给患者带来无法挽回甚至不可弥补的损失。作为一名护士一定要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具有高度的认识和责任感,不断加强自身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学习,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服务好每一位患者。既要保护好自身的利益,更要保护和尊重患者的权利。
2.2增强法律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护理人员应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特别是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举证列举若干问题的规定等与护理人员关系较密切的法律知识要有所了解。
2.3加强护患间的沟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尊重患者的权利,各项检查、处置、治疗方案的施行事先应征得患者同意,这种做法应贯穿于整个医疗工作过程中,必要时履行签字手续。另外,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思想,加强护患沟通,提高患者的满意度,提高患者对医院的信任度。
2.4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充分认识护理文书的法律作用,规范护理文书,遵照科学性、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的原则认真书写;准确无误、科学地执行各项医嘱,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注重专业知识和理论的学习,不断充实和更新知识,熟练掌握各种操作治疗和仪器设备的使用,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2.5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护理人员要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不越权和感情用事,遇到疑难问题及时请教汇报,不擅自盲目处理。在工作中一旦发生失误,都不得有任何隐瞒,要及时报告科室上级领导,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把问题和后果降低到最低限度,科室对出现的缺陷差错和纠纷要做好登记和上报工作,以便不断总结和改进护理工作。
参考文献:
[1]赵粉变,李拽枝.分析护理不安全因素重新认识护理与法的关系[J]. 中国护理杂志,2004,20(2):72.
保护视力的做法范文2
《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
一、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和《北京皇城保护规划》(以下统称《保护规划》),保护古都风貌,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市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迁入保护区人口数量控制、居民住房条件改善等相关工作,执行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保护区是指市政府批准公布的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
本规定所称房屋包括不可移动文物、房屋、院落等地上物。
本规定所称保护区居民是指在保护区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和正式住房,并且长期居住的居民。
第三条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体现历史风貌为宗旨,坚持科学规划,有效保护,有机更新,合理利用,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量力而行,循序渐进,逐步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保护规划》要求,拆除违法建筑,降低人口密度,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对符合历史风貌的房屋进行保护和修缮,对不符合历史风貌的房屋按照与保护区历史风貌相协调的原则逐步进行改建。
第四条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原则是:
(一)保护和恢复保护区的整体传统风貌,保护历史真实性,保存历史遗存和原貌。
(二)落实《保护规划》与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相结合,坚持统一规划、市政先行、有机更新、循序渐进。
(三)保护区保护与旧城外开发相结合,修缮保护与综合整治、加强城市管理相结合,降低人口密度。
(四)政府投入和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合理负担相结合,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发挥市场作用,调动多方面积极性。
(五)由区政府结合各保护区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方式推进实施。
二、落实《保护规划》的重点和原则第五条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规划要遵循《保护规划》,其他规划如与《保护规划》存在矛盾的,以《保护规划》为准。
第六条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持与保护区的空间格局、建筑体量、尺度、形式、色彩等传统特征相协调。
(二)保存胡同肌理、传统四合院的原有格局。
(三)保存不可移动文物和其他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及建筑构件等历史遗存。
第七条保护区的各类建筑应按照《保护规划》分类,采用不同方式进行保护和整治。
(一)文物类建筑应依据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和法规对其进行严格保护。
(二)保护类建筑只可按原有建筑格局和建筑形式进行修缮,不得拆除、改建和扩建。如确需对其内部进行现代化改造的,应保留原有格局和外貌。
旧城内被确定为保护院落的,按照保护类建筑进行管理。
(三)改善类建筑应以修缮为主。属国土房屋行政主管部门鉴定的危房,可按历史格局和外貌翻建。
(四)保留类建筑原则上应该保留,需要改建时应恢复传统建筑形式。
(五)更新类建筑应严格按重点保护区的空间格局、建筑体量、尺度、形式、色彩等传统特征拆除改建。
(六)整饰类建筑应按照保护区传统特征进行整饰或改建。
第八条保护区应保持原有的胡同格局,原则上不得对胡同进行拓宽,确需贯通或拓宽的,应按《保护规划》实施。
第九条保护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胡同内布置市政管线时,应保持该保护区的传统风貌,原则上不得改变原有胡同的尺度和走向。
(二)在原有胡同基础上布置市政管线时,原则上应按规范要求实施,胡同宽度不够、难以达到规范要求的,经技术规范制定或管理部门确认后,可以采用相关技术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条保护区园林绿化的规划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须保护历史名园及其遗存。
(二)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注册挂牌的古树名木和《保护规划》确定的“准保护类树木”,须按《保护规划》落实保护责任。
(三)应采取传统的绿化形式进行绿化。
第十一条在保护区内,不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及宣传品,不得擅自架设各种管线。
三、组织实施第十二条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计划;依据《保护规划》编制保护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以下简称《规划方案》)和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组织拆除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积极争取和运用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专项资金,组织建设或筹集保护区定向安置用房,落实居民外迁等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第十三条保护区周边及区内主次干道、胡同等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保护规划》和保护区风貌保护要求一次完成,由市、区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其中,保护区外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电信等管线,分别由各专业单位负责落实。保护区内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电信等管线及非主次干道整修、绿化等附属工程建设费用及所涉及房屋的拆迁补偿费用(以下通称附属工程费),由区政府负责落实。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实施方案》中参照以下原则和标准确定附属工程费的分担办法:
留住的产权人现住房面积部分,可减半分担附属工程费;在规划允许的前提下,留住的产权人修缮后增加的不超过10平方米的厨房和卫生间部分,减半分担附属工程费;除上述之外的其他住房面积,全额分担附属工程费。
第十四条各区政府组织编制的《规划方案》应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各区政府组织编制的《实施方案》应包括:房屋及人口现状,逐幢、院、片的规划设计及房屋保护和修缮措施,外迁人口数量及相应定向安置用房的位置和规模,留住和外迁政策等内容。在《实施方案》审定前,应邀请有关方面专家论证,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居民代表意见。
《规划方案》和《实施方案》经批准和审定后,应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原则上应统一组织实施。在实施之前,应先进行非主次道路整修、市政基础设施和绿化等附属工程建设,为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创造条件。在组织实施时,可结合各保护区实际情况,以院落或者若干院落为单位进行,也可以采取土地置换或整合的方式。
第十六条加强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拆除保护区内违法建筑,落实产权人的保护和修缮责任。由区政府根据保护区居民外迁情况、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实际需要,负责具体组织落实。
第十七条自本规定之日起,保护区应实行迁入人口数量控制性管理,由市公安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具体办法。
自本规定之日起,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保护区房屋出租出售市场管理。对出租出售的房屋,应依法征缴相关税费。原土地属于划拨的,须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
第十八条市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区政府开展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结合各区的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计划,按年度向各专业单位下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保护区居民及其所在工作单位和房屋产权单位,要积极配合和支持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
保护区居民属于廉租住房对象的,可不参加摇号排队,给予优先配租。
四、降低保护区人口密度的措施第十九条建立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专项资金。在2008年前,根据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年度工作安排,市、区分别按年度安排相应资金,主要用于降低保护区人口密度。其中,市对区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办法由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保护区下列单位或住户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迁:
(一)需要腾退后对社会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内的单位或住户。
(二)为引入市政基础设施或道路整修需要拆除房屋的单位或住户。
(三)恢复建筑物原用途需迁出的单位或住户。
(四)按照《保护规划》需要拆除、改建房屋的单位或住户。
第二十一条根据保护区外迁居民人数、家庭结构情况,各区可申请提供定向安置用房或专项建设用地,涉及有关税费缴纳和房屋销售管理等按照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各区政府可以结合本区或者各保护区实际情况,根据以下规定确定每片保护区降低人口密度的具体政策:
(一)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在购买保护区四合院后,落实对所购四合院的保护和修缮责任。具体政策按照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历史文化保护区四合院若干规定执行。
鼓励公有住房的产权单位按照《保护规划》和经审定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迁出现住居民,修缮后自用或出租出售。
(二)由区政府组织实施降低保护区人口密度,落实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异地外迁的居民可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19号)第八条规定购买安置住房。具体优惠办法由各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实施方案》中明确。
保护区居民人均原住房建筑面积不足5平方米,并且在保护区外无正式住房的,外迁购买定向安置用房时可按照人均5平方米认定原住房面积。
外迁居民放弃购买定向安置用房的,区政府可参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第87号令,以下简称87号令)规定给予货币补偿。
(三)在有利于保护文物,恢复和保持历史风貌,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住房条件的前提下,各区政府要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可采取政府组织、由投资人参照87号令外迁保护区居民等方式。
区政府在审定各保护区《实施方案》时,不得重复使用优惠政策或扶持措施。
五、保护和修缮责任第二十三条保护区内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修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不属于不可移动文物的非住宅房屋,由产权人承担保护和修缮责任,承租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
第二十五条不属于不可移动文物的住宅房屋,由产权人按下述规定承担保护和修缮责任,承租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
(一)保护区的私有住房,由产权人按照《实施方案》承担并履行房屋保护和修缮责任。产权人可以出售其住房,出售时同院其他住户有优先购买权。购买房屋后居住或使用的居民和单位应按照规定对房屋进行保护和修缮。
(二)保护区的直管公有住房,可由留住的承租人按本市房改成本价及有关优惠政策购买后,作为产权人承担保护和修缮责任。产权单位可以收购承租人的公有住房使用权。经申请产权单位同意,承租人也可以出售公有住房使用权,出售时同院其他住户有优先购买权。
(三)属于单位自管公有住房的,可以参照直管公有住房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由产权单位按照《保护规划》统一对房屋进行保护和修缮。
第二十六条保护区留住居民应当按照《规划方案》和《实施方案》对房屋进行保护和修缮。
第二十七条保护区留住居民按本规定购买住房涉及的有关税费,按照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规定执行,颁发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颁发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
第二十八条 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应做到改善生态环境,优化能源结构。保护区房屋修缮后,必须使用清洁能源。有关工程项目可享受本市改用清洁能源的优惠政策。
六、拆除房屋的处理第二十九条为落实《保护规划》需要拆除房屋的,被拆迁单位和居民应在规定期限内搬出。拆除住宅房屋内的居民可以按照本规定购买定向安置用房,或申请货币补偿。拆除非住宅房屋的,按照87号令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条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中拆除交通、公交、绿化、供电、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电信、邮政、环卫、消防等设施用房,以及当地房屋维修管理用房,应按照有关法规、规章及规划设计方案安排迁移、还建或者给予适当补偿。其中,拆除热源时,组织实施单位应按照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将热用户并网或新建其他热源。在还建的用房交付使用前,应先建临时用房,确保修缮、改建区毗邻单位和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第三十一条在拆除保护区房屋时,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有价值的建筑构件,应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有关单位收存保护。
七、保障和监督第三十二条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支持区政府组织实施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三十三条建立保护区可持续发展的保护机制。市、区规划、文物和国土房屋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保护区房屋保护、修缮、转让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对未履行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追究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保护视力的做法范文3
女主角――王怡,26岁,护士
材料:苹果1个,橙子1片,枸杞子少许,果糖1匙
做法:
将苹果削皮,切成小丁,橙子沿横切面切成薄片。
将苹果丁放入锅中,加两碗水煮开,加入枸杞子,转为小火煮10分钟。搅拌均匀,加橙片即可。
功效:健胃整肠,防止油脂堆积,并有很好的养颜美容功效。
专家点评:苹果的纤维素含量比一般水果高,而且苹果中还含有一些果胶,会使大便变软,对排便有帮助。
清肠绝招:绿豆汤
女主角――魏芳芳,27岁,律师
材料:海带15克、绿豆15克、甜杏仁9克、玫瑰花6克(布包),红糖1匙
做法:
将绿豆洗净、海带切丝。
将海带、绿豆、甜杏仁一同放入锅中,加水煮,并加入布包玫瑰花。
将海带、绿豆煮熟后,将玫瑰花取出,加入红糖即可。
功效:清热解毒、利尿,常喝可凉血清肺、疗疮除痘。
专家点评:绿豆能帮助排泄体内的毒物,有益于体内新陈代谢。但体质虚弱、畏寒者不适。
清肠绝招:胡萝卜粥
女主角――陈曦,28岁,翻译
材料:大米200克,胡萝卜半根,小葱适量,盐1小匙
做法:
大米洗净,浸水30分钟,胡萝卜去皮切薄片,葱切末待用。
大米放入锅中煮开,转小火熬至7成熟。
加入胡萝卜片,续煮至熟透变软。加入葱末及盐,搅拌均匀,即可出锅。
功效:清补肠胃,消除胀气,维持肠道净空,并能保护视力。
专家点评:此粥含有丰富的胡萝卜素,食后能增加人体的维生素A,能保护视力、美化肌肤、健脾养胃,同时可以消除胀气,调整胃肠功效。如果想让其含有的胡萝卜素被完全释放,则需要用油炒熟。
清肠绝招:黑木耳粥
女主角――雅丽,24岁,教师
材料:大米200克,黑木耳75克,枸杞子20克,香菜适量,盐1小匙
做法:
大米洗净,浸水30分钟,黑木耳洗净摘好,切成小片,香菜切碎待用。
大米放入锅中,加入5碗水煮开,转小火熬至米粒熟透。
加入黑木耳,枸杞子,续煮10分钟;加入香菜及盐,2分钟后即可出锅。
保护视力的做法范文4
1、菠菜的做法:锅中水烧开后放入菠菜焯水10秒捞出,锅中倒油,倒入鸡蛋炒至凝固盛出。另起一锅倒油,油热后放入葱段炒香,放入菠菜翻炒。加入炒好的鸡蛋继续翻炒,加入适量盐,翻炒均匀出锅即可。
2、菠菜是常见的绿色蔬菜,含有丰富的胡萝卜素,钙,钾等微量元素,还有辅酶q10,膳食纤维素等。其富含的胡萝卜素可以保护视力,预防强光引起的视网膜损伤,同时含有的大量抗氧化剂,能够抗衰老,并刺激大脑功能和活力,有助于减缓记忆衰退。
(来源:文章屋网 )
保护视力的做法范文5
文/李迪
随着急救意识日渐增强,人们遇到紧急情况时再也不会“坐以待毙”。然而,一些错误的急救法不仅延误救援时机,甚至还会造成二次伤害。
错误一:流鼻血时仰头
正确做法:坐下来,身体稍微前倾,张开嘴巴,用嘴呼吸;用大拇指和食指捏住鼻翼两侧,朝后脑勺方向挤压10分钟,以稍有痛感为宜。如果还出血,可稍微移动一下捏的位置,直到血止住。如血流不止,应立即就医。
错误二:喉咙卡刺硬吞食物
正确做法:能看见的刺就直接用手或镊子取出。若看不见或当事人已不能说话,应及时就医。
错误三:止血时用力捆扎
正确做法:让伤者坐下或躺下,抬高受伤部位;用清水清洁污染的伤口,出血速度快时应先止血;用消毒纱布或干净透气、无黏性、吸水性好的敷料覆盖伤口,用手按压5-10分钟(紧急情况下,可直接用手按压伤口止血),若血液浸湿纱布,最好也不要取掉,应往上再加敷料;止住血后,用绷带、布条包扎伤口。还可以用手指将伤口近心端的动脉血管压在骨头上,阻断血流。此法适用于四肢,但由于影响血液供应,时间不宜超过10分钟。
错误四:随意搬运患者
正确做法:情况不明时,切忌轻举妄动。搬运伤员有五大注意事项。1.先急救,后搬动;2.尽可能不摇动伤员身体;3.随时观察呼吸、体温、出血、面色变化等情况,注意给患者保暖;4.人员、器材未准备完善时,切忌随意搬动;5.运送伤者最好乘坐救护车,途中必须保持平稳,不能颠簸。
错误五:溺水后倒过来控水
正确做法:将溺水者平放,迅速撬开其口腔,清除咽内、鼻内异物。溺水后舌头会后坠,堵住气道,因此要抬高其下巴。
如溺水者停止呼吸,应尽快施行人工呼吸,捏住其鼻孔,深吸一口气后,往其嘴里缓缓吹气,待其胸廓稍有抬起时,放松其鼻孔,以每分钟16-20次为宜,直至恢复呼吸。一旦溺水者心跳停止,应立刻进行心肺复苏。右手掌平放在其胸骨下段,左手交叉放在右手背上,缓缓用力将胸骨压下4厘米左右,然后松手腕,手不离开胸骨,以每分钟60-80次为宜,直到心跳恢复为止。
五步法治“电视眼”
文/满松
长时间看电视会发生视力疲劳,俗称“电视眼”,表现为眼睛发胀,视力模糊,眼睛干涩等症状。下面教你一个小方法,五步以缓解紧张的眼部肌肉,从而保护视力。
1.快速眨眼缓慢地进行深呼吸 当吐气时,快速地睁眼和闭眼,而且慢慢地把气吐干净。
2.瞅鼻尖缓慢地深呼吸 当你吸气时,将眼球向下,看鼻尖,当你吐气时,眼睛放松恢复正常,看看远方的物体,并慢慢把气吐净。
3.按压穴位 闭上眼睛,把拇指放在太阳穴上。用食指第一和第二节关节间的指腹,平稳地触压眼窝上缘和眼窝下缘,方向是从鼻子往太阳穴进行。
保护视力的做法范文6
环境污染除了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污染这四大类污染外,还有另一种污染,绝大多数人都曾受过它的危害,而且危害正日趋严重,却往往被忽视。这就是危害人类的第五大污染:光污染。有关专家指出,这一污染源有可能成为21世纪直接影响人类身体健康的又一环境杀手。
华灯溢彩,霓虹闪烁。我国越来越多的城市夜景绚丽多姿。然而夜景灯光在使城市变美的同时也给都市人的生活带来一些不利影响。城市上空不见了星辰,刺目的灯光让人紧张,人工白昼使人难以入睡。城市建设和环境专家提醒说,城市亮起来的同时就伴随着光污染,而“只追求亮、越亮越好”的做法更是会带来难以预计的危害。
在缤纷多彩的灯光环境呆久了,人们或多或少会在心理和情绪上受到影响。人体在光污染中最先受害的是直接接触光源的眼睛,光污染会导致视疲劳和视力下降。不适当的灯光设置对交通的危害更大,事故发生率会随之增加。人工白昼还会伤害鸟类和昆虫,强光可能破坏昆虫在夜间的正常繁殖过程。许多依靠昆虫授粉的植物也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现在有些豪华的歌舞厅装有激光装置。据有关卫生部门对数十个歌舞厅激光设备所做的调查和测定表明,绝大多数歌舞厅的激光辐射压已超过极限值。这种高密集的热性光束通过眼睛晶状体再集中于视网膜时,其聚光点的温度可达到70℃,这对眼睛和脑神经十分有害。它不但可导致人的视力受损,还会使人出现头痛头晕、出冷汗、神经衰弱、失眠等大脑中枢神经系统的病症。此外光污染还可能成为交通事故的隐患。
要避免光污染的侵袭,首先室内装修要合理布置灯光。具体来讲,一是要注意色彩的协调;二是要避免眩光,以利于消除眼睛疲劳,保护视力;三是要合理分布光源,顶棚光照要照亮;四是光线照射方向和强弱要合适,避免直射人的眼睛。其次要注意个人保健。个人如果不能避免长期处于光污染的工作环境中,应该定期去医院眼科作检查,以及时发现病情。生活中的一些细节也不要忽视,如出外郊游应戴上起保护作用的遮阳镜,青年人应尽量少去歌厅、舞厅等。总之,人们在生活中应注意防止各种光污染对健康的危害,避免过多过长时间接触光污染,尽量减少光污染的威胁。〖编辑: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