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应急预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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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应急预案

建筑安全应急预案范文1

1.1目的

为了保护市区(以下简称本区)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在发生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施工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健全机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依法规范,职责明确。反应及时,措施可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工程建筑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辖区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施工生产过程中各类突发建筑工地安全事故。

1.5分类分级

根据建筑工地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将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事故等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Ⅰ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Ⅱ级)事故:是指造成10人~30人死亡,或者50人~100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Ⅲ级)事故:是指造成3人~10人死亡。或者10~50人重伤,或者1000万元~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Ⅳ级)事故:是指造成1人~3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全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由区建设局副局长主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总指挥: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建设局局长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区建设局、区委外宣办、区安监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电信局、区气象局、公安分局、技监分局、质监分局、环保分局、药监分局、供电分局等

2.2应急职责

2.2.1应急指挥部

制定本区应对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挥协调与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的应急联动行动;向应急领导小组、区政府和市应急办报告应急救援情况。

2.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收集分析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相关信息,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监控和预防工作;负责与上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工作,及时上报现场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协调和调动相关成员单位应对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开展相应应急工作。

2.2.2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建设局

负责收集分析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相关信息,参与组织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实施应急处置及应急救援行动。

区外宣办

负责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新闻和新闻报道工作。

区安监局

指导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组织建筑工地的定期检查;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施工宣传教育。

区交通局

负责保障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现场区域交通道路畅通,必要时可实行临时通管制措施;协调有关部门作好抢险救援车辆有序通行并协助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组织配合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抢险物资、器材的运输。

区卫生局

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治、救护,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人员抢救情况。

区财政局

负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资金保障及管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区人事局

做好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处置有关工作。负责处置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中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奖惩工作。

区发改委

负责重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项目计划的协调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资金。

区监察局

监督检查处置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各单位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及工作效能等情况,依法追究对事故的防范、发生、处置有失职、渎职等情形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责任。

区民政局

协调有关部门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中受灾施工人员及周围群众开展临时性生活救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组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中受伤人员保险理赔相关工作。

区电信局

负责协调相关通信部门保障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畅通;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快速修复损坏的通讯设施,及时恢复通信畅通。

区气象局

提供雨情、水情等灾情预报;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的安排提供决策保障。

公安分局

负责组织本区建筑工地突发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查处工作;参与本区建筑工地突发事故的救援抢险行动。

技监分局

负责协调处置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突发事件。

质监分局

负责组织协调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工作;定期检查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环保分局

负责建筑施工工地及周边环境污染的监测和实时报告;组织污染源的排查,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废物等有害物质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供电分局

负责协调相关电力部门保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电力供应;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设施,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药监分局

组织协调建筑工地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负责收集、处理建筑工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预警信息包括建筑工地施工突发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主要途径有电视台、广播、各类公共显示屏、短信息、互联网、内部有线和无线通信手段等。

3.2预警级别

根据建筑工地施工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将事故预警信息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来表示。

3.3预警和解除

预警信息由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1.1Ⅳ级响应行动

一般(Ⅳ级)事故应急响应:本区范围内发生一般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首先报告建设局,并按照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建设局接到报告后,应迅速指派相关管理人员前往事发现场调查,并报告区应急办。建设局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分析研判,认为必要时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建议启动本预案。领导小组依据建设局报告的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决定启动本预案时,由建设局牵头,成立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全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4.1.2Ⅲ响应行动

较大(Ⅲ级)事故应急响应:本区或邻近区域发生较大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首先报告建设局,并按照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建设局立即报告区应急办,由区应急办上报市应急办,由市应急办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与此同时区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由建设局牵头,成立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在市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参与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4.1.3Ⅱ级响应行动

重大(Ⅱ级)事故应急响应:本区或邻近区域发生重大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首先报告建设局,并按照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建设局立即报告区应急办,由区应急办上报市应急办和省应急办,请求启动省级相关应急预案。与此同时区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由建设局牵头,成立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在上级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参与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4.1.4Ⅰ级响应行动

特别重大(Ⅰ级)事故应急响应:本区或邻近区域发生特别重大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首先报告建设局,并按照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建设局立即报告区应急办,由区应急办上报市应急办、省应急办及国务院应急办,请求启动国家级相关应急预案。与此同时区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由建设局牵头,成立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在上级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参与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4.2.3事发单位

(1)事发单位要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抢救受伤或被困的人员。

(2)事发单位要随时将事故处置情况报告区应急办和建设局。

4.3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组织成立以下应急工作小组:

4.3.1抢险救援组

由事发单位和建设局有关人员组成。依照专家组制定的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抢险力量实施抢险救援。

4.3.2安全警戒组

由公安分局和区交通局等部门组成。组织人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3.3专家咨询组

由建设局邀请有关专家根据建筑工地事故现场情况对事故应急救援和防范次生灾害提出技术措施,制定抢险救援方案,为建筑工地事故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3.4信息组

由区委外宣办负责组织收集相关信息,按照指挥部指令,实事求是、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的原则以新闻会和听证会的形式对外信息。

4.3.5医疗救护组

由区卫生局和120急救中心有关人员组成。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送入就近医院进行治疗。

4.3.6事故调查组

由区安监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同时积极配合国家、省市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4.3.7善后处理组

由财政局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确定伤亡人员的赔偿标准,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赔付。协调事故单位通知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等项善后处置工作。

4.4安全防护

(1)抢救方案可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迅速调集汽车吊、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抢险及抢救伤员行动,并及时调查现场情况,如有施工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围观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及时与市120急救中心和附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行动中,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在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5扩大应急

根据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事态发展,若事故严重程度超出本区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区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处置时,区应急办应立即向市应急办或邻近区县应急主管部门报告请求紧急支援。

4.6新闻

区委外宣办负责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新闻和新闻报道工作。

4.7应急结束

当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业已完成,伤员已得到妥善救治,事故现场发生次生灾害的可能已经消除,由应急指挥部应急结束的指令。

5后期处置

5.1应急恢复

现场应急救援行动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单位人员进行建筑工地事故现场清理工作,撤除警戒装置和人员,为恢复生产和施工做好准备。

5.2善后处置

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物价局等单位会同事故单位开展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等事项。应尽快消除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伤人员及其亲属,维护本区社会秩序稳定,尽快恢复正常施工。

5.3保险

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结束后,区财政局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相关保险机构及时受理受灾企业和人员的保险理赔工作。

5.4调查总结

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行动结束后,由区安监局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顾问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将调查评估报告报送区应急办。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结果;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责任认定等结论性意见;事故处理结果或初步处理意见;事故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改进工作的建议和应对措施等内容。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本区应急通信网,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确保通信畅通。确保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应急队伍成员通讯畅通,确保与省、市应急办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通讯联络。

6.2资金保障

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要求按期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户存储;必须按照要求提取安全专项措施费用;必须依法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并支付保险费,保证救援资金和对伤亡人员的经济补偿。

6.3医疗保障

由区卫生局牵头,本区各主要医院配合,对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提供医疗救护的相关医疗人员、医疗设备、药品和医疗设备等。

6.4交通运输保障

由公安分局和区交通局负责救援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到位。

6.5宣传、培训和演习

区建设局、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应组织加强对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和培训,不断提高本区建筑施工人员的应急自救、互救能力。

区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制度。建设局应组织各成员单位通过桌面(模拟)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等形式,及时发现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建设局负责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修订或更新。

7.2奖励与责任

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建筑安全应急预案范文2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措施;对策

Abstract: as China's economy continues to grow and advance, as one of the important pillars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in China has also achieved an unprecedented development in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But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is expanding at the same time for us the construction of a lot higher requirements, such as safety issues is important. In recent years, our country's ongoing efforts to explore, already has established safety keep pace with the times,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The author of this article set out in construction safety accident emergency plan for construction and considerations on the basis of the issues, on China's construction work in the practical application of security incident response plan for easy to summarize existing and emerging issues, and also pointed to the existence of the appropriate response to the issues raised in order to reduce casualties and losse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safety; emergency; measures; and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一、关于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

(一)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安全问题现状

随着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我国各地的工程建设突飞猛进的发展,建筑规模也在逐年扩大,民用、工业、交通、城市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遍布城乡。遍布全国的“大工地”、专业知识缺乏的农民工、多层分包工程的存在使建筑施工的风险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给我国的建筑业的生产安全带来了严峻的挑战。而且,由于大部分的建筑工程都是在人口密集的市中心或者是主要的交通要道旁边,所以一旦这些建筑出了问题,有了险情,不单是建筑工程本身会受到影响,还会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周围的企事业单位。

多少来,我国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一直致力于安全事故应急远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并且在这些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各类安全事故仍然在不断地发生,社会物质财富还在遭受着巨大损失。怎样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在事故发生后最大限度地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也成了人们关注的重点。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告诉我们,事故发生之后的应急处理可以有效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是一项有效途径,这也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产生提供奠定了基础。

(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概念和制定

所谓的“应急预案”指的是针对建筑工程中的一些具体设施、设备、环境和场所,以安全评价为基础,为进一步降低事故所带来的人身、财产和环境等方面的损失,就安全事故发生之后的救援机构,应急救援人员,救援所用的设备、条件以及环境、救援实施的步骤、纲领,还有事故发展的控制方法与程序等提前做出的合理科学而且可行性很强的计划和安排。但是由于部分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视不足,他们都只是按照一般的要求进行编制,内容过于简单,针对性缺乏,仅仅流于形式。一旦发生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根本无法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制定时必须结合该工程自身的特点、施工现场所具备的具体条件以及施工单位自身的能力来制定。

在我们审核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时往往会发现一些问题:由于事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理解不够、认识程度不深,导致很多企业对预案的理解只是停留在方案层面上,这样预案对事故的预防和抢险根本就起不到应有的指导作用。科学有效的安全应急预案不仅是方案,它还应该是一种机制,涉及到施工管理过程中的各个层面。尤其在社会发展多元化的当今社会,应急预案也更加多样化。再加上现场情况的复杂多变,制定合理有效的应急预案对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救援,提高救援的成功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预案制定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援预案得制定必须保证准确细致的质量。事故应急预案必须严格遵守预案的六项基本原则进行制定,同时还要结合工程好事故实际情况设置科学合理、预见性强、有针对性的事故大小。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要简洁扼要,便于使用。在预案制定过程中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和工程的实际,把参与救援力量的各项任务分工和协同作战都讲解明白。单位级的预案还应该在上级制定的预案的基础之上,重点去抓自己的救援行动,有的放矢。只有这样紧张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才能够发挥出其应有的指导意义。

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探究

应急预案是事故发生之后采取的紧急行动和救援措施的理论依据,是安全生产方面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如果制定的好,应急救援机构准备充分,又能确保及时救援,就能够降低人员的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进而能减少公民的痛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增砖添瓦,做出贡献。

建筑安全应急预案范文3

[关键词] 建筑安全 Safety case 元素 结构模型

0.引言

随着社会的科学技术水平、社会生产力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建筑产品的质量提高和特殊要求与日俱增。为此,国家每年投入巨资生产建筑产品,以逐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部分工程项目由于施工中注意安全不够,重大伤亡、倒塌等事故屡屡发生,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应在建筑行业内生产建筑产品的全过程中注重安全,树立以安全生产促进质量提高,以安全生产促进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以安全生产促进国民经济收入增加的思想观念,实现安全、经济效益的良性循环。

虽然有关业内专家学者提出过许多管理建筑安全的方法和技术,但是都不能完全的、系统的解决建筑安全问题。本文提出利用Safety case对建筑安全进行系统全面研究。

1.Safety case

1.1 Safety case概念

Safety case (安全案例)是一种基于证物的文书框架,能够为一个系统在特定环境下以可以接受的安全水平或者可容忍的风险水平来实现特定功能提供可信和有效的证据。为了实施Safety case,需要给出关于对象系统的显性要求集、提出支撑证物、构造论据链(包括明确的论据假设和论据判断)、斟酌不同的观点和详尽程度。

Safety Case 是管理系统安全的一种有效的管理方法,中国在 Safety Case 方面的研究甚少,国外部分国家已将Safety case 应用到核工业、航空、石油天然气等危险行业的安全管理,效果十分显著。

1.2 Safety case结构

一个正常的Safety Case结构是由需求(Claim也就是安全目标)、论据(Arguments)及证据(Evidence)三个主元素和组成。

(1)要求(Claim):关于一个系统或子系统的性质或目标的说明或主张;

(2)论 据(Arguments):证据到要求的链接,可以是定数的、概率的或定性的;

(3)推理(Inference):为Safety Case提供结构, 而证据(Evidence)为论据提供事实依据,Evidence则是支持Arguments。

(4)证据(Evidence):作为安全论点的基础,可以是事实、假设或字要求。

Safety Case结构模型见图1。

1.3 Safety case作用

Safety Case的作用主要包括:

(1)研究并识别系统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建立结构合理的系统结构框架,整合与系统相关的技术信息。

(2)Safety Case给出系统能够保证安全运做的理由,也就是承诺保证系统从建立、试运行、运行到最终结束,整个生命周期内的安全。一个高质量的Safety Case,应该让所有与本系统有关的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系统有良好的安全性。

(3)为许可证发放机构以及授权部门提供辅助决策。

2.Safety case在建筑安全中的应用

针对要解决的建筑安全问题,可将建筑安全问题分为四个子系统。我们把建筑工程的安全总体目标作为safety case的顶层,将建筑工程的设计环节、施工环节作为safety case的两个子系统。

把整个建筑工程在整个过程中的安全运行作为总体目标。建筑工程的子系统的目标为建筑的设计能够保障建筑整个过程中的安全,避免由于设计原因出现安全事故。建筑的施工保证质量,确保建筑的安全管理到位,减少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整个建筑工程过程中的管理及监督,避免由于人员管理疏忽引起的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safety case的结构要求,把子系统的目标作为整个系统目标的论据。具体的建筑安全设计的safety case结构及元素如图2所示。

提供安全可靠的建筑工程设计,除了具备以上设计的前提条件外,建筑施工过程中也需要安全可靠的策略。把建筑工程交给具备一定合格资质的施工单位来施工,作为该阶段的第一安全管理目标。指定一定的监督机构进行安全监察。人员要有资格证书,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保证施工质量,实施施工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施工质量包保责任制度。施工系统safety case的结构模型如图3所示。

3.结论

通过对建筑安全的safety case结构及其构成元素的分析,给出了建筑工程安全规制的safety case结构及要素,对包括建筑及周边环境、建筑隐患识别及风险评估、建筑管理体系的构建及实施safety case的程序和方法有很大作用。为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 马继忠.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与效益关系探讨[J].山西建筑,2004(02).

[2] 贾新建 . 浅谈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辩证关系 [ J ] . 大陆桥视野,2009(01).

[3] 万俊军.建筑工程施工环节的安全问题控制研究[J].现代企业教育,2010(04).

建筑安全应急预案范文4

(1)加强体系建设。充分认识到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必须是在保障安全的大前提下才能称为科学的发展、健康的发展,建立全市建筑行业应急管理体系,成立应急指挥部,落实人员和岗位职责,确定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思想、目标和各项基本措施,不断完善日常管理机制,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前做到提前部署、重点防范,督促行业企业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主动与各级部门沟通联络,确保重点部位24小时值守,信息渠道随时畅通。(2)建立预警机制。一方面是针对建筑施工特点和特殊季节,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并部署检查,利用短信群发系统向行业企业和有关部门做出预警,提醒尽早制定防范措施;另一方面,及时分析全国范围各类典型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成因,对自身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通过汲取经验教训,达到举一反三的效果,降低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几率。(3)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预案是事故应急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结合西安建筑行业实际状况,编制完善《西安市房屋建筑施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西安市建筑工地防汛应急预案》,《西安市建筑工地地震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西安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急救援预案》等一批可操作性强和真正具备实用性的预案。(4)开展救援演练。以“一专多能,一队多用”为目标,调动企业力量,壮大和健全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将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应急救援演练作为重点工作任务,通过演练提高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自救互救能力,提升行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速度,增强各相关部门在应急事件处置中的协同作战能力。(5)发挥专家作用。从建筑工程专家库中选取15名长期从事行业相关工作的资深专家,聘请成立专家顾问组和应急检测队,参与制定突发事故后抢险救援方案、灾害损害评估和修复方案等,在多起事故处理中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是应急管理中必不可少的宝贵资源。(6)应急处置迅速。在建筑安全事故或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配各类应急资源,对事故区域进行有效控制和处置,及时疏散受波及群众,采取措施应对可能发生的二次灾害,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如在“5.12”汶川地震事件造成多部塔吊受损的应急事件中,采取先论证后拆除的方式,避免了二次灾害发生;在“11.14”嘉天国际公寓爆炸事故和“5.6”轨道交通工程坍塌事故处理中,采取专家组评估论证方式,为事故处理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在“9.10”玄武大厦脚手架坍塌事故发生后,将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在全行业进行警示通报,提醒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建筑施工领域应急管理存在问题

应急管理即要做到“急”,即应对及时,也要做到“预”,即提前预想,对比两方面要求,当前建筑施工领域应急管理虽基本达到快速响应,第一时间及时处置的要求,但在体系机制、预案编制、队伍建设、资源调配等事前准备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

2.1应急管理基础工作亟待加强

从建设主管部门方面看,主要体现在个别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还不够健全完善,职责分工不够明确细致,熟悉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稀缺,导致应急管理力量薄弱;有些受限于条件,还没有建立成体系化的应急信息平台,缺乏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技术储备不够,手段相对落后;有的尚未对应急资源进行有效管控和储备,应急培训、预案制定和救援演练开展力度达不到要求等。从施工企业方面看,很多把事故救援等同于应急管理,出了事故才想起抓救援,平时对应急管理基础工作不够重视,使得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应急资源储备不足,应急管理职责模糊不清,应对事故难以做到科学有效,甚至出现盲目施救导致事故负面影响扩大的情况。

2.2应急预案不完善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特点、范围,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但目前存在着几方面问题:一是预案覆盖面不全。有相当一部分施工企业虽制定了应急预案,但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没有延伸到关键岗位,没有覆盖所有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二是应急预案质量不高,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的情况还普遍存在;三是企业内部上下级预案不相衔接,企业预案与建设主管部门预案不相衔接;四是一些应急预案编制后便被束之高阁,没有进行宣传、培训,更没有通过演练验证预案是否真正可行。

2.3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进展缓慢

反映在各企业应急救援装备水平参差不齐,缺少大型、特种救援装备,很多企业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投入力度不大,应急救援队伍力量薄弱,人员战斗力不强的问题仍很突出,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决策、指挥手段落后的现象也还普遍存在。同时,政府也应更加重视对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激励措施和鼓励性政策支持。

3.建筑施工领域应急管理对策

3.1加强应急资源储备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通过多种渠道,努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的社会化程度。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纳入应急救援队伍。针对建设领域施工特点,依托行业企业力量,以定期集训等形式切实提高救援队伍应急能力和战斗力,政府部门应全面系统的掌握各类救援物资储备情况,发生突发事件后,统一对行业应急救援资源进行调配。

3.2重视应急预案编制

随着工程建设发展,施工过程中面对的各类新情况也不断出现,应按照预案的功能与目标有针对性地不断充实和完善预案内涵,提高预案编制质量,将所有可能发生的新情况考虑周全、及时补充,使应急预案更具应变性和实际操作性,政府部门应加强对行业企业的统筹协调,确定预案编制标准,明确各级预案之间的相关性和一致性,逐步实现政府预案与企业预案的相互衔接。

3.3建立应急经费补偿机制

各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有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专家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工作经费通过政府补助、组建单位自筹、社会捐助相结合等多种来源形式加以保障。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可对实施跨区域、跨行业、跨单位抢险救灾时所造成的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损坏、损耗以及所付出的人力资源进行必要补偿补贴,以各项鼓励性措施提高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事件处置的积极性。

3.4加强应急管理相关培训

建筑安全应急预案范文5

一、城市大型建筑的运营现状

我国建筑业长期存在重建设、轻运营维护的弊端,城市建筑物在长期运营过程中累积了诸多安全隐患,致使其安全运营事故频发,引起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其中尤以受地下工程施工影响、围护结构高空坠落最为常见,已严重危害到广大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从“九五”期间,我国开始重视建设工程安全问题,以城乡居民住宅工程、特种工程、城乡建设为重点,解决建筑设计、产品开发、工程施工和管理中的关键技术难题,研究超高、大跨度建筑、城市地下空间和水下工程、隧洞工程等特种工程的设计方法、结构和施工技术。随着各类城市公共安全事故的升级,国务院以及上海市政府都将城市公共安全作为重点发展领域予以关注,对城市预防公共安全事件及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不断加大对公共安全领域的支持力度,重点开展重大工程活动与自然环境相互作用及诱变灾害的机理、预测和防治研究。“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中就公共安全领域确定“国家公共安全应急技术保障工程”为重点项目,提出研究城市灾害和工程事故类别及其应急救援措施和快速反应的指挥与装备,提高城市生命线工程和地下空间的抗灾能力。“十二五”期间制订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围绕社会安全等多个领域的重大科技需求,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技术攻关,力争实现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关键技术的持续创新,形成公共安全核心技术与装备的自主研发与工程技术能力,大幅度提升公共安全科技支撑突发事件的预防、准备和应对的能力。此外,《城乡建设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提出了防灾减灾工作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制定防灾减灾政策、安排防灾减灾工作的依据,指导公共安全领域基础研究、技术研发、集成示范、成果转化和产业培育,重点解决公共安全领域的共性关键科学技术问题,形成公共安全综合保障与应急处置关键环节的核心技术,构建多学科交叉的公共安全信息共享平台。

综上所述,“九五”期间国家将建设工程提到重点发展领域,“十五”以来逐步开展了工程安全的机理、预测、防治、应急等各个方面的研究,工程安全首次作为战略任务被列入发展规划;“十一五”将公共安全提升到新的高度,建设行业针对城市生命线、地下空间等重点工程的安全防灾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十二五”更是聚焦公共安全等多个领域的关键问题,强调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关键技术的持续创新,提升公共安全科技支撑突发事件的预防、准备和应对的能力。

虽然城市建筑运营阶段的安全风险已逐渐成为关注的焦点,但重大安全运营事故仍频繁发生,折射出我国城市建筑的安全运营保障技术落后、安全运营控制与预警响应方法和手段欠缺,不利于现代化城市健康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城市大型建筑运营安全风险评价与控制研究是十分困难和复杂的课题,与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直接相关,我国近几年来的高速发展对城市大型建筑安全运营公共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如何提升城市建筑安全运营风险的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及安全保障水平显得越来越重要,只有通过高效的信息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风险管理体系,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大型建筑安全运营风险,减少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切实降低社会负面影响。

二、城市大型建筑安全运营问题原因分析

城市大型建筑运营安全问题与人民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它以大型公共建筑为载体,涉及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牵涉因素之多、突发能力之大,任何其它社会经济问题均无法与之相比。

(一)城市大型建筑运营安全问题的特点

第一、大型建筑安全运营事故往往损失巨大、修复难度高、恢复期长,可能带来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与经济次序的破坏以及生产系统紊乱等后果。大型建筑空间的集中性、人口密度的集中性和经济的密集性决定了运营突发事件损失巨大的特点。一般城市建筑发生突发事件时,影响范围小,其功能的基本恢复需要一个月以上,而对于大型公共建筑,一次突发灾害可能影响整座城市的正常运行,恢复难度高,代价巨大。

第二、大型建筑安全运营风险种类多样,原因复杂,包括建筑自身因素、外界环境干扰、人为因素等等。其中,由于城市灾害的多样性,使得城市大型建筑所受灾害复杂,包括受地震、风灾、海啸、洪灾、地质灾害的威胁等。多种原因共同作用导致的运营风险往往难以控制。 第三、大型建筑安全运营风险连锁性强,影响面广。一方面,由于大型建筑依托城市功能网才能正常运行,城市功能网的整体性强,当一种功能失效时,常波及建筑中其他系统的功能;另一方面,大型建筑的灾害链发生明显,一种灾害常诱发一连串的灾害,如1995年神户地震,由大型建筑的电力系统短路发生的火花引爆煤气管网,导致煤气泄漏,最终造成巨大的火灾。

第四、大型建筑风险防范难度大。由于城市大型建筑不仅基础设施等物理功能网复杂,而且组织结构也复杂,在防灾减灾措施或法律法规执行的程度很难保证达到统一标准,其中有些灾害是由于操作不当、人为造成的,无法实现风险的前期预测和主动控制。

(二)城市大型建筑安全运营风险的原因

1.建筑

自身素质 所谓的建筑素质是指构成建筑的结构、设施设备、系统等等组成建筑实体的软硬件条件。建筑自身素质是影响城市公共安全的因素之一,而且某种程度上代表城市建筑抵御公共安全问题的一种能力。影响建筑素质的主要因素包括建筑的设计合理性(空间设计、结构设计、防火设计、抗震设计等等)、施工质量、工程结构耐久性、设施设备条件(建筑内部给水系统、燃气及热水供应工程、建筑消防给水、建筑通风及高层建筑防排烟工程、供热工程、空气调节工程、电气照明及设备安装、检测与控制仪表)、系统(管理体系、预警应急防范措施等软件配备)等。

由于建设期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建筑在运营期发生公共安全事件的案例数不胜数。1995年6月29日韩国首都首尔市三丰百货大楼突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501人死亡,910人受伤。事故原因调查表明,三丰事件的根本原因在于偷工减料:混凝土质量差;浇注立柱的沙子是从海滩运回的,因含有盐份致使钢筋腐蚀;楼顶混凝土预制板的厚度比当初设计的厚度大25厘米,造成大厦楼顶不堪重负。

运营期的建筑改造也会影响建筑结构的安全。住宅拆改是一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如原设计无地下室改出来一个地下室,原来基础变成了挡土墙,原来埋在地下的给排水管道暴露于外;原来符合抗震的建筑,由于增加了地下室,拆改了墙,可能不符合抗震设计要求。原来墙被拆掉、被凿洞、被位移,楼下拆墙,楼上有的墙就等于作用在板上,有的开大门窗洞口,横墙嵌入暖气片,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缩小嵌入横墙内造成横墙断开。这就给建筑物的耐久性和特殊荷载带来潜在的危害,家庭装修往往其荷载都比原设计超载,这种不利情况的组合加剧了安全问题的几率。例如,衡阳大厦“11·3”火灾事故中,大楼在救火过程中倒塌,致使20名消防官兵牺牲,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开发商擅自改变设计,并采用不合格材料。

2.外界环境影响

影响城市建筑公共安全的另一个因素就是外界干扰,包括各种自然灾害、人为灾害、生命线工程灾害,如火灾、风灾,水灾(包括城市型水灾、洪灾等)、地震等,人为灾害如恐怖袭击,以及供水、供气、供电、通信系统不作为的生命线工程灾害等。

3.时间效应

对于城市建筑而言,建筑运营期远远长于建设期,长达数十年、上百年。随着时间效应的增加,建筑结构自身素质渐渐下降,在经历过数次外界干扰后,发生公共安全问题的概率会越来越高。例如,国家规范明确要求各省地市按抗震区划图进行抗震设防,同时提出未抗震设防之前的建筑加固问题,有关地市1994年开始抗震设防,但由于认识和财政资金方面存在问题,抗震加固几乎没有进行。在2008年发生“汶川地震”之后,暴露了我国抗震规范相关规定已不满足建筑实际抗震要求,尤其是1990年代以前建造的建筑抵御外界灾害的能力弱,是城市建筑中最脆弱的一环。

建筑耐久性下降导致安全问题也是运营期常见的案例。例如由于材料开裂、木结构腐朽等原因,建筑承载能力会不断减弱,特别是在环境污染严重的城市里,这一趋势更快更严重。建筑结构老化容易在一些不利荷载作用下发生突然破坏并造成灾害。

三、城市大型建筑保障安全运营对策

根据我国的政策需求和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安全运营的特点,安全运营风险问题一方面需要站在战略的高度进行宏观的研究和判断,以确定管理机制、政策、力量配置、资源储备等多方面的宏观决策;另一方面,公共建筑安全问题又是具体的,是由大量琐碎的日常管理缺位、硬件老化、矛盾冲突等“隐患”与“缺陷”导致的具体事件表现。建筑运营安全的宏观分析力求对城市公共安全的整体形势、中长期发展走向、重大城市公共安全事件的显现特点与规律、国家有关城市公共安全的法规与政策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层面的应对策略与力量配置等重大问题做出科学和客观的判断与建议。微观分析则是针对具体的建筑运营安全隐患排查、风险分析、异常判断、预防与预警、应急处置、善后处理等展开有深度的研究,力求分门别类地提出对具体风险事件管理的行动建议。大型公共建筑安全运营问题的宏观与微观研究相互间有着极强的关联与支撑作用,缺一不可。

对于城市大型建筑运营安全风险管理而言,风险控制策略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于日常管理架构、法规制度、日常管理实践,以及对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应对预案之中。因此,在对建筑物安全运营风险做出评估之后,如何抓住各类风险事件的防控关键因素做出合理的统筹部署,成为了城市大型建筑公共安全风险控制的关键问题。针对城市大型建筑运营安全问题给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风险评估技术创新和集成应用,系统评估运营安全风险

高效的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技术是城市大型建筑安全运营风险管理的基础和保障。建筑物安全运营风险评估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为了有效防范、化解和处置社会稳定风险,在建筑物运营过程中,需要根据建筑物运营的实际情况,对建筑物进行动态监测,更新识别的主要风险因素,评判风险等级,为优化完善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措施提供基础。建筑物安全运营风险控制需要从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开始,根据建筑物功能特性、外界环境变迁、突发事件等动态变化,形成具有持续性、动态性的预控、预警、应急救援为一体的动态风险控制机制。准确识别风险是成功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风险识别是一个系统、持续的过程,应尽可能详尽地占有和分析项目信息,包括项目方案、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资料、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和教训、已有的风险管理数据和模板等。通过对上述信息的整理和分析,可以有效识别出影响建筑安全运营的潜在风险。只有通过运行数据的实时监测,建立基于信息共享、协调控制、技术集成等于一体的城市建筑安全运营风险评估体系,对大型建筑各类运营安全关键技术和管理技术进行梳理和分类,集成应用大型建筑安全运营风险性状跟踪、监控、预警、应急等专项技术,才能提高建筑安全运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技术水平,实现安全运营风险的系统评估,从而提升风险跟踪监测与预警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缩短预警和应急联动控制反应时间。 (二)完善城市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体制,明确风险主动控制措施

应急管理是指对于已经发生的灾害或突发事件,根据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应急行动,控制或者消灭正在发生的灾害或突发事件,减轻灾害危害,保障系统的运营,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一般包括灾前的减灾、防备、预报、预警和应急,灾后的应急、恢复与重建。应急预案的具体组成包括准备程序、基本应急程序和特殊应急程序等内容,具体体现在如下若干方面:(1)对灾害或突发事件、事故的辨识与评价,确定响应的应急启动机制及应急管理等级;(2)对人力、物质和工具等资源的管理、确认和准备;(3)指导建立现场内外合理、科学、高效的应急组织实施体系;(4)涉及应急行动开展的程序及战术;(5)制定训练及演习计划;(6)针对特殊灾害制定的专项应急计划;(7)制定灾后的现场评估、整理与恢复措施等。

以数据监测预警为基础的主动控制措施是改善城市大型建筑运营安全问题的关键技术之一。建立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体制需要考虑多灾种可能性及紧急事件的复杂性(风灾、水灾、火灾、地震灾害、恐怖袭击),以及报警层次多(紧急事件报警、灾害发生

报警、小中大灾报警)等原因,须对各种报警信息进行分类与分级,以便准确地启动各种联动模式(火灾联动、区段联动、灾间联动等)与各级应急预案。由于建筑通常有多个运营管理主体的客观存在,预案启动须考虑到灾害的影响面,即集中救灾力量至灾害发生面,同时兼顾可能的蔓延面或影响面。 健全的应急管理体制能够最大程度弱化突发事件带来的后果。一旦发生风险预警后,由监控信息管理机构首先接受报警信息,立即通知应急管理中心和灾害现场监测指挥机构在最短事件内确定灾情,并赶往灾害现场,应急中心根据反馈信息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指挥与调度,并保持与现场应急救援联系,对现场实施必要的管制,同时将相关信息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从支持保障机构调动应急所需的人员、技术支持和物质投入到灾害现场救援工作,信息管理机构则同步为其它各机构提供信息服务,实现统一管理,分工协作,确保应急救援的快速、高效和有序。

(三)探索BIM技术和数字化管控技术应用,构建公共安全信息平台

BIM技术应用的意义是使建筑信息在规划、设计、建造和运营、维护各阶段各参与方中充分共享和无损传递,为建筑全寿命周期的管理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借助BIM技术和数字化管控技术构建基于数字技术的公共建筑安全运营管理系统,与大数据、物联网相结合,形成公共安全信息平台,从而实现对大型公共建筑的智慧运维和管理,包括设施空间实时状态管理、实时构件健康监测信息反馈以及智能化运维预警。目前,有效的公共安全信息平台应包括以下几点功能:

1.公共安全信息平台必须实现各类灾害报警事件集中处理,历史事件管理及查询;预先设定各类事件联动接口,并记录所有枢纽运行紧急事件及处理过程。

2.通过公共安全信息平台实现对事件进行联动处理,用户可定义报警事件的级别、报警联动流程、报警事件处理流程、报警显示与提示信息等;当重要报警发生时,实现集中显示、报警定位、报警统一处理。

建筑安全应急预案范文6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和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住房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安全和质量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现就当前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前正值盛夏酷暑高温时节,也是建筑施工繁忙时期。按照国务院总理指示:要把速度与质量、效益和安全有机的结合起来,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因此,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7.23温州动车追尾事故为鉴,举一反三,结合“安全生产年”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等工作要求,再次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要强化督查力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做到认真排查、认真治理。要针对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严格检查施工现场所采取的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认真整改落实,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并限期整改,确保建筑生产安全。把速度与质量、效益和安全有机的结合起来,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二、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努力做好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积极为施工作业人员创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和生活环境。要妥善安排高温、强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期间施工作业时间,及时购置、发放各类劳动防护用品、防暑药品和饮料。要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避免食品变质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

三、建筑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强高温天气建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结合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有效性的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工作,同时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健全高温天气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讯联络畅通。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发现险情要立即作出应急反应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要加大对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依法查处建筑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照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的意见》文件要求,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的责任,该降低资质等级的降低资质等级,该吊销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该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要强化对个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应负责任的相关执业资格注册人员,停止执业或吊销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