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安全应急预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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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安全应急预案

装修工程安全应急预案范文1

【关键词】装修工程;监理;质量;控制

1 前言

在现代化、市场化的高速运作下,装修行业如雨后春笋高速发展。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行业的壮大发展,装修工程日益增加。伴随着日益增加的建筑装修工程而来的是各种不同程度的过程质量问题。不仅存在装修工程招标投资流程的不规范等问题,还存在装修工程安全施工理念匮乏等现象,装修工程监理为获得施工方的高度重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市场上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假冒伪劣装修工程材料,为图一己私利,许多装修工程负责人违规使用不合格装修材料,给项目工程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装修行业逐渐表现出人民日益增长的对装修工程质量的需求与装修工程安全监理缺乏实效之间的矛盾。因此,必须严格根据当前装修工程监理的实质出发,不断探讨寻求提高装修工程监理质量的有效手段,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保障装修工程监理的有效贯彻实施。全方位解决装修工程实施工程中操作不规范、设计偏位、工艺流程不畅等问题,保障装修工程监理体系建设的可持续推进。

2 全程贯彻监理理念,严控装修前各环节质量关

2.1 严控装修图纸专业审核

在装修工程监理工作开展前期,必须宏观上从专业的角度对装修图纸进行严格的会审,以达到装修工程与给排水等衔接工程的有机协调。专业监理工作人员需要严控装修图纸的专业审核关,以避免因缺乏专业审核而造成装修图纸出现设计上的缺陷或专业上的不妥。通过装修图纸审核概括归纳,即时反馈给图纸设计方,以便能够快速按照专业要求完善装修图纸,不延误工期。此外,应深入与主设计方沟通交流装修所选择的材料的具体概况,与施工方共同商讨确定施工样板。只有严控装修图纸审核关,才能明确装修的要求及选材等概况,避免出现设计与现实施工出现对接疏漏。有利于监理部门明确装修设计总体方向,为装修工程的下一步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诸多便利。

2.2 召开监理会议,全称协调各有关部门贯彻监理理念

随着现代化装修工程的进步,在装修工程开展的同时伴随着许多相应工程的施工,因此,必须召开监理会议,全程协调各有关施工部门贯彻监理理念,认真执行安全施工,以期达到各工程项目的协调并进。只有全程协调好各部门的施工进度及严控各环节的施工质量,才能保障整个装修工程的总体质量。通过召开监理会议,深化管着监理理念,并按照项目管理的高要求不断树立监理威信。用专业化、现代化的监理程序逐步营建监理公信力。通过监理会议的召开,拟定专业的监理方法及科学的监理工作程序,并协调装修工程有关参和业主要求之间的有机统一,构建施工单位、监理人员、业主沟通交流的平台,使装修工程各相关主体实时把握装修工程动态,增强各方对监理要求的深入理解,保障装修工程质量。

2.3 完善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性技术评估工作

目前由于装修工程几乎都是采用外包的形式,然而在市场上装修队伍众多,良莠不齐,专业水平不一。因此,必须完善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性技术评估,确保施工人员能达到装修工程的专业化要求。避免因装修人员专业不足给装修工程的开展带来阻碍。做好施工前工作人员的专业性技术评估工作,有利于统一管理施工人员,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相关会议,引导提高班组人员的安全施工意识和提高质量意识。避免阻碍工程的顺利开展。全面对施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工作,构建监理、装修项目部、施工小组之间的交流平台,从而全方位为提高装修工程质量控制提供必备的前期保障。

3 提高装修工程监理的有效策略

3.1 科学统筹装修工程项目进程,优化动态监理程序

装修工程的监理有两大主要目的,一是保障工程质量,而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因此,为了有效提高装修工程监理的质量,应科学统筹装修工程项目进度,优化动态监理程序。按照相关装修施工要求,对装修工程计划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分层实施。拟定科学的计划安排表,合理配置人力物力,以达到科学经济施工的效果。严控装修工程的施工进度监理,增强装修工程计划的柔性,以避免出现突况而造成的工期滞后的现象。成了监理应急调研小组,拟定应急预案以及常见故障处理手册,全面统筹协调工程进度监理,全局把握装修工程施工进度。编制装修工程项目进度细则,优化工程运作方案,提前植入监理理念。在装修工程监理过程中,优化动态监理程序,及时掌控装修工程的实时情况,确保每一道工序井然有序地进行。

3.2 加强对装修工程材料的质量把关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建材市场上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假冒伪劣建材产品,因此,在装修工程材料采购及应用前应成立专项装修工程材料监理小组,加强对装修工程材料的质量把关。采取抽样检验,以专业的检验技术,对装修工程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测评,以保证建材在品牌、规格及质量上符合装修要求。在检验金属制品时,应充分对材料的尺寸、厚度、水平度以及其他相关规格进行严格检验,保障装修材料质量,避免假冒伪劣材料渗透破坏整个装修工程的总体质量。

3.3 健全装修工程质量控制体系

成立装修工程监理项目部,健全装修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充分发挥监理项目部的监管督促作用,确保装修工程各环节按施工要求严格运行,保障装修工程质量。首先,应制定相关的工程质量指标要求细则,严控施工工序验收把关,按照有关装修工程验收规范规定加强监理力度,保证每一个项目环节工序验收质量。其次严控装修施工操作质量。按照不同等级的质量要求,对每一项工序的相应质量要求进行严格的监理,加强各个阶段的施工计划审核,强化相应负责人的质量意识。保证每一道施工工艺按照装修工程的要求执行。最后需要重点监理的是严控装修工程的施工安全。由于装修工程工序繁多,工艺技术要求较高,交互作业频繁,容易导致相关施工人员属于安全施工,而间接导致装修工程出现安全隐患。因此,要严格以实际装修工作环境出发,深入贯彻施工安全意识,不断加强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及时矫正违规施工现象、排查安全隐患。在实际装修工程的监理过程中,还应加大力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配备相应的安全施工设施,大力宣传安全施工标准,全面提高施工人员的责任素养,保障装修工程安全开展。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加强装修工程的监理力度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必要要求。无论是装修前、装修中还是装修后各个环节都必须成全贯彻装修工程监理理念,确保安全施工,严控装修工程质量符合预期设计。从装修设计图纸的监理开始,全称植入严格的监理管理机制,严把装修工程材料质量检测关,优化各环节施工流程,完善动态监理程序,保障工程进度顺畅。不断规范监理体制,充分按照专业要求对装修工程项目进行验收,以保证全称装修工程监理效果得以加总,发挥工程监理的实效。

参考文献

[1]王剑云,徐尉竣.浅谈装修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的质量控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25)

[2]李玉辉,胡金强.如何做好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理工作[J].科技信息,2009,(10)

装修工程安全应急预案范文2

一、背景意义

东胜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是国内陆上石油行业第一家以股份制形式、油地结合开发难动用储量的油公司。油区横跨东营、滨州、德州、济南、潍坊、淄博等7个地市14个县区,分属24个油田,97个开发单元。由于公司管理机构精简,地域分散,工作战线长,人员分散,造成消防工作管理难度较大,主要表现在:一是点多线长面广,基层单位相对分散,管理难度大;二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偏远,易出现纰漏。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全面落实“四全”工作法,有效的改变了存在的问题,提升了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主要做法

1、核心内容

“四全”工作法的核心内容是“强化四项意识,达到四全效果”。即通过强化全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素质意识、防范意识,完善全方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打造全过程的消防安全防范机制,营造全员参与的消防安全管理氛围,筑牢全面控制的消防安全管理基础。

2、主要做法

(1)坚持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制度落实,完善全方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①完善自上而下的管理责任体系。公司成立了由主要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各基层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防火安全委员会,各基层单位相应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并按照规定配齐了专(兼)职消防保卫干事和安全工程师,各分公司成立了志愿者消防队,建立了适合油公司管理模式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网络。

②完善周密细致的整改责任体系。公司针对点多、线长、面广的生产实际,建立了班组日查、队(站)周查、各基层单位月查、公司机关专项检查等4个层次的监督检查机制。抓好消防隐患项目治理方案、资金、责任人、整改期限的“四落实”。认真查找设备、设施、工艺上、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③完善严细认真的责任考核体系。公司防火委在明确各单位、各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基础上,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把消防安全工作与生产运行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制订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细则》,明确了9大项37条工作要求和达标标准。实行了风险抵押金制度,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逐级定目标、明措施,层层分解安全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一票否决权制和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制度,对因措施不落实、限期整改不力而造成火灾事故,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单位,不护短、不迁就,实施量化考评,做到严考核、硬兑现,真正建立起高效的消防安全防范机制。

(2)坚持强化风险意识,狠抓关键环节,打造全过程的消防安全防范机制

①严把三项体系认证关。公司通过开展质量、环境、安全与健康(QHSE)三项国际体系认证和安全评价,对井下作业、工程安装、钻井监督、油气井、联合站等目标进行风险因素评价、火灾因素和危险源辨识。事前提出了安全技术措施和建议,对事故隐患进行分析和预测,确定控制目标,实施有效的控制手段,组织每月开展基层自查和公司监督站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形成了综治、安全、物资装备、QHSE管理站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共同组织实施的消防安全管理格局,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效保证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

②严把重点要害部位关。根据抓主要矛盾的原理,公司严格抓好联合站的管理,修订完善了《重点要害部位门禁管理制度》,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检查、监控、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延伸至四级的火灾预警机制。每年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制作消防设施网络图,全面检查维护消防设施,邀请消防支队专业人员,加强联合站消防设施、电器线路、疏散通道等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消防重点要害部位明晰、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好用。

③严把工业动火审批关。由于公司油区分散,早期投产建设的工艺流程、设备设施老化腐蚀严重,检修、维修工作量逐年增多,工业用火频繁,存在大量消防安全风险。为此,公司制定了《工业用火作业管理规程》,重点加强了动火报告的审核和现场施工监督。做到“事先落实安全措施,逐级办理审批手续,作业现场专人监护”,强化责任追究,严惩违章动火,确保万无一失。

④严把火灾隐患整改关。公司建立了以治理重大隐患为目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每年组织火灾隐患专项普查整治活动,每月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结合火灾隐患普查整改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对生产生活中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存在的缺陷,按照隐患治理定时间、定资金、定措施、定方案的“四定”原则,实施“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治理”,对可能存在的隐患实施“ABC”分类分级(A公司级,B职能部门级,C基层级),研究治理方案,及时整改存在隐患,对于在检查中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出具《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对于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罚。

(3)坚持强化素质意识,狠抓队伍建设,营造全员参与的消防安全管理氛围

①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强化员工安全防范意识是落实消防工作的重要基础。公司坚持利用网络办公系统、新晨报消防周刊、板报、宣传栏等载体,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培训讲座”、“送法律下基层”等活动。以“比学赶帮超暨精细管理年”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先进集体”和“消防安全先进个人”评选宣传活动;利用“119”消防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灭火报警常识和自救逃生知识,全面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去,使广大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②深入搞好技术培训,提升专业技术素质。搞好基层兼职消防工作人员和防火安全重点要害部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每年通过举办培训班或聘请辖区消防部门的专业消防人员,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生产企业的安全和管理人员、重点生产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以实物讲解、现场演练和多媒体演示等方式,为职工讲解消防安全知识。加强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积极参加油田级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取证培训。

③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按照油田《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公司制定了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总案,把《火灾爆炸应急预案》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分级、应急报告、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形成了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成为指导公司处置防火安全应急工作的指导性应急预案,提高了公司消防抢险救灾的应急能力。公司制定了年度消防应急训练计划,各基层单位根据工作性质不同,有针对性的组织油气着火和疏散自救应急演练,拉油车着火和静电起火应急演练,井控作业突发火灾事故演练、联合站储油罐灭火演练和高层建筑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了员工队伍抵御火灾突发事故的能力。

(4)坚持强化防范意识,狠抓设施效能,筑牢全面控制的消防安全管理基础

①严把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关。按照新消防法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或建筑装修工程,严格按照消防安全“三同时”进行,加强了新建建筑工程设施的防火设计审核、施工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公司新建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达标。对建筑消防设施服务机构加强管理,规范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保证安装、维护保养、检测质量,确保新增建筑物消防安全工作达标,从源头上杜绝隐患发生。

②严把消防设施配备和维修保养关。公司规范了消防器材采购维护流程,对供应商、消防专项资金、器材配备维护实行统一集中管理,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对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防雷防静电接地点设施进行定期检测维护,加大基层单位灭火器管理和维修力度,确保所有消防设施维护到位,安全有效。

3、配套保障措施

(1)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采取直线职能管理方式,各级机构人员责任和权力明确,职能部门在业务上实行垂直管理,决定公司消防工作的主要管理、考核和重要问题方案,消防安全资金专款专用,机构、职责、方案因“事”设,确保了公司消防工作的工作中心,提高了消防组织机构运行的整体效能。

(2)监督检查机制。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站和护卫大队坚持定期组织月度安全检查、要害场所检查、节日前消防检查、隐患整改后跟踪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每月以HSE检查公报的形式,督促抓好消防隐患项目治理方案、资金、责任人、整改期限的“四落实”。杜绝管理、设施设备、关键环节中存在的漏洞,确保生产安全平稳运行。

(3)考核激励机制。公司按照新消防法要求,重新修订完善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18项工作规范,逐级定目标、明措施,量化考评,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考核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年度消防评先资格,并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三、实施效果

1、形成了健全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克服了地域分散,工作站线长,人员分散的难题,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逐级消防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管理目标,建立了从经理到班组长的逐级负责的管理网络,形成了公司横到边纵到底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2、抓好了消防安全关键环节。针对联合站地域分散,早期投产设施老化,工业用火频繁的问题,公司严把安全评价、重点部位管理、工业动火和隐患整改四项工作,有效控了消防安全工作关键环节,确保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不出问题。

3、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四全”工作法实施以来,广大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法制观念和集体观念得到增强,自觉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形成了人人关心消防安全、人人重视消防安全、人人能够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装修工程安全应急预案范文3

1.1目的

为了保护市区(以下简称本区)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在发生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施工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健全机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依法规范,职责明确。反应及时,措施可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工程建筑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辖区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施工生产过程中各类突发建筑工地安全事故。

1.5分类分级

根据建筑工地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将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事故等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Ⅰ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Ⅱ级)事故:是指造成10人~30人死亡,或者50人~100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Ⅲ级)事故:是指造成3人~10人死亡。或者10~50人重伤,或者1000万元~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Ⅳ级)事故:是指造成1人~3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全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由区建设局副局长主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总指挥: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建设局局长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区建设局、区委外宣办、区安监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电信局、区气象局、公安分局、技监分局、质监分局、环保分局、药监分局、供电分局等

2.2应急职责

2.2.1应急指挥部

制定本区应对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挥协调与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的应急联动行动;向应急领导小组、区政府和市应急办报告应急救援情况。

2.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收集分析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相关信息,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监控和预防工作;负责与上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工作,及时上报现场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协调和调动相关成员单位应对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开展相应应急工作。

2.2.2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建设局

负责收集分析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相关信息,参与组织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实施应急处置及应急救援行动。

区外宣办

负责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新闻和新闻报道工作。

区安监局

指导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组织建筑工地的定期检查;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施工宣传教育。

区交通局

负责保障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现场区域交通道路畅通,必要时可实行临时通管制措施;协调有关部门作好抢险救援车辆有序通行并协助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组织配合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抢险物资、器材的运输。

区卫生局

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治、救护,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人员抢救情况。

区财政局

负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资金保障及管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区人事局

做好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处置有关工作。负责处置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中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奖惩工作。

区发改委

负责重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项目计划的协调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资金。

区监察局

监督检查处置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各单位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及工作效能等情况,依法追究对事故的防范、发生、处置有失职、渎职等情形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责任。

区民政局

协调有关部门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中受灾施工人员及周围群众开展临时性生活救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组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中受伤人员保险理赔相关工作。

区电信局

负责协调相关通信部门保障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畅通;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快速修复损坏的通讯设施,及时恢复通信畅通。

区气象局

提供雨情、水情等灾情预报;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的安排提供决策保障。

公安分局

负责组织本区建筑工地突发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查处工作;参与本区建筑工地突发事故的救援抢险行动。

技监分局

负责协调处置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突发事件。

质监分局

负责组织协调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工作;定期检查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环保分局

负责建筑施工工地及周边环境污染的监测和实时报告;组织污染源的排查,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废物等有害物质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供电分局

负责协调相关电力部门保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电力供应;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设施,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药监分局

组织协调建筑工地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负责收集、处理建筑工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预警信息包括建筑工地施工突发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主要途径有电视台、广播、各类公共显示屏、短信息、互联网、内部有线和无线通信手段等。

3.2预警级别

根据建筑工地施工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将事故预警信息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来表示。

3.3预警和解除

预警信息由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1.1Ⅳ级响应行动

一般(Ⅳ级)事故应急响应:本区范围内发生一般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首先报告建设局,并按照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建设局接到报告后,应迅速指派相关管理人员前往事发现场调查,并报告区应急办。建设局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分析研判,认为必要时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建议启动本预案。领导小组依据建设局报告的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决定启动本预案时,由建设局牵头,成立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全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4.1.2Ⅲ响应行动

较大(Ⅲ级)事故应急响应:本区或邻近区域发生较大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首先报告建设局,并按照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建设局立即报告区应急办,由区应急办上报市应急办,由市应急办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与此同时区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由建设局牵头,成立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在市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参与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4.1.3Ⅱ级响应行动

重大(Ⅱ级)事故应急响应:本区或邻近区域发生重大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首先报告建设局,并按照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建设局立即报告区应急办,由区应急办上报市应急办和省应急办,请求启动省级相关应急预案。与此同时区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由建设局牵头,成立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在上级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参与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4.1.4Ⅰ级响应行动

特别重大(Ⅰ级)事故应急响应:本区或邻近区域发生特别重大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首先报告建设局,并按照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建设局立即报告区应急办,由区应急办上报市应急办、省应急办及国务院应急办,请求启动国家级相关应急预案。与此同时区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由建设局牵头,成立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在上级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参与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4.2.3事发单位

(1)事发单位要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抢救受伤或被困的人员。

(2)事发单位要随时将事故处置情况报告区应急办和建设局。

4.3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组织成立以下应急工作小组:

4.3.1抢险救援组

由事发单位和建设局有关人员组成。依照专家组制定的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抢险力量实施抢险救援。

4.3.2安全警戒组

由公安分局和区交通局等部门组成。组织人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3.3专家咨询组

由建设局邀请有关专家根据建筑工地事故现场情况对事故应急救援和防范次生灾害提出技术措施,制定抢险救援方案,为建筑工地事故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3.4信息组

由区委外宣办负责组织收集相关信息,按照指挥部指令,实事求是、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的原则以新闻会和听证会的形式对外信息。

4.3.5医疗救护组

由区卫生局和120急救中心有关人员组成。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送入就近医院进行治疗。

4.3.6事故调查组

由区安监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同时积极配合国家、省市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4.3.7善后处理组

由财政局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确定伤亡人员的赔偿标准,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赔付。协调事故单位通知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等项善后处置工作。

4.4安全防护

(1)抢救方案可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迅速调集汽车吊、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抢险及抢救伤员行动,并及时调查现场情况,如有施工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围观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及时与市120急救中心和附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行动中,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在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5扩大应急

根据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事态发展,若事故严重程度超出本区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区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处置时,区应急办应立即向市应急办或邻近区县应急主管部门报告请求紧急支援。

4.6新闻

区委外宣办负责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新闻和新闻报道工作。

4.7应急结束

当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业已完成,伤员已得到妥善救治,事故现场发生次生灾害的可能已经消除,由应急指挥部应急结束的指令。

5后期处置

5.1应急恢复

现场应急救援行动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单位人员进行建筑工地事故现场清理工作,撤除警戒装置和人员,为恢复生产和施工做好准备。

5.2善后处置

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物价局等单位会同事故单位开展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等事项。应尽快消除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伤人员及其亲属,维护本区社会秩序稳定,尽快恢复正常施工。

5.3保险

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结束后,区财政局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相关保险机构及时受理受灾企业和人员的保险理赔工作。

5.4调查总结

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行动结束后,由区安监局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顾问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将调查评估报告报送区应急办。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结果;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责任认定等结论性意见;事故处理结果或初步处理意见;事故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改进工作的建议和应对措施等内容。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本区应急通信网,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确保通信畅通。确保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应急队伍成员通讯畅通,确保与省、市应急办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通讯联络。

6.2资金保障

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要求按期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户存储;必须按照要求提取安全专项措施费用;必须依法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并支付保险费,保证救援资金和对伤亡人员的经济补偿。

6.3医疗保障

由区卫生局牵头,本区各主要医院配合,对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提供医疗救护的相关医疗人员、医疗设备、药品和医疗设备等。

6.4交通运输保障

由公安分局和区交通局负责救援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到位。

6.5宣传、培训和演习

区建设局、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应组织加强对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和培训,不断提高本区建筑施工人员的应急自救、互救能力。

区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制度。建设局应组织各成员单位通过桌面(模拟)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等形式,及时发现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建设局负责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修订或更新。

7.2奖励与责任

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装修工程安全应急预案范文4

[关键词]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室内装饰装修安全隐患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经过多年来在行业内的所见所闻,室内装饰装修安全隐患所引发事故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绝大部分这些隐患都是因为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及对安全隐患所带来的危害不够重视,施工过程中在室内装饰装修高空作业、材料安全、用电安全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这几个方面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并且还存在有些工程无监理的现象。上述情况不引起施工管理人员的足够重视势必将大大提高事故发生的概率,从而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然而现实中往往是等到事情发生后再调查、补救,但损失已经无法挽回。因此,对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中产生的安全隐患进行防范应该在施工及业主各方高度重视的前提下重心前移,预判安全隐患的存在并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许多事例说明,事先做好预防准备工作,是任何工作成功的先决条件。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施工要求进行,并在工程竣工后,认真做好验收各项检测工作。只要在思想上足够重视,行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施工要求监管落实到位,室内装饰工程安全隐患所造成的伤害是可以避免的。

二、室内装饰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腾飞,高档的写字楼、大厦、会议场所、剧院越来越多,为了建筑物的美观、实用以及档次的体现,建筑物往往都存在较高的大厅或内部空间。在对这些内部较高的空间进行装修时,高空坠落是不可忽视的危险因素。做好高空坠物的防治工作安全防护的意识和管理是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关键。如何做好室内装饰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我个人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防范:

1、高空作业安全直接涉及到施工人员生命安全,所以必须进行高度重视并进行严谨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程的规定并按规定向有关方面申报,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申报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在施工时要严格依照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安装、施工,同时要加强对高空作业施工作业的管理,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加强对施工现场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的检查管理。首先配备的安全措施用具必须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检测报告和合格证书,同时要注意检查已有的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该送检的要送检。其次,要注意安全网的安装和使用中维护问题,要安排专人巡查,做到有破损随时修复,充分发挥安全网的安全防护作用。最后要设置进入施工现场检查站,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方准进入。按照我国高空作业相关规定施工作业超过3米的就必须佩戴安全绳或安全带,同时必要时设置高空防落护网等防落设施。特别是在内部诸如大厅装饰干挂石作业等高空作业时,相关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的安全带。

2)从事高空作业的相关人员必须要定期体检,一旦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病症,应立即禁止从事高空作业。内部装卸施工模板、脚手架及支架均使用缆风绳加固;严禁有高血压、心脑血管病人从事高空作业;酒后严禁登高作业;

3)高空作业时严禁穿拖鞋或硬底鞋,所需的工具和材料要事先准备齐全;高空作业使用的梯子需完好无损,同一梯子不得一人以上同时上下,在高空交叉作业通道处(或平台)必须设置围栏;

4)高空作业时施工人员与地面人员联系应由配有专用通讯装备并安排专人负责。在光线不佳的环境下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按照规定为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高空作业等。

5)加强对施工现场三洞四口五邻边的检查管理。首先在楼梯口、电梯口、预留的开放口,必须设置栏杆或盖板、架设安全网,正在施工中的建筑物出入口,必须搭设牢固的防护棚。尚未安装栏杆的高台周边、内部架防护面周边、建筑内部框架工程周边、内部楼梯两侧边以及卸料台的外侧边等,必须设置的两道防护栏杆、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等安全措施。其次高空作业必须对门窗洞口施工安全加强防范,尤其是玻璃门窗开始施工期间,因为有的已安装完毕,有的尚未安装,容易造成洞口附近工作人员误会,把没装玻璃的门窗当作已安装完毕的。要要求玻璃安装人员及时做好醒目标志,切实做好门窗洞口的防护工作。

2、内部装饰高空作业项目施工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悬空高处作业的法定定义是:“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因此,首先悬空作业在无施工人员站立处的情况下,必须在合适的地方建立牢靠的固定点或立足点。例如搭设合格操作平台、脚手架等支撑设施后再进行施工。由于大型装饰工程往往有不同专业公司同时进场施工,容易造成这些操作平台、脚手架等支撑设施受到破坏,损毁,所以必须引起项目管理人员足够重视,定期定时定人检查与专人随机抽检相结合,随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到无安全隐患方可上人操作。

三、室内装饰材料安全管理

项目部门施工时施工材料的选择也关系到施工中和使用中安全的方方面面。按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对材料的强制性条款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的材料必须符合我国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同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等处理。然而现状是目前我国建筑装饰材料市场鱼龙混杂、鱼目混珠的事件比比皆是。由于用户缺乏专业的装饰材料知识,在选购材料上常常只重视外观和价格却忽视材料在防腐、防火、以及是否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如甲醛、苯等对人体的慢性伤害。当前社会各界对室内环境与健康的关系已越来越关注,室内装潢材料不达标有可能造成室内环境严重污染等各种隐患。不环保的建筑材料不仅会影响到房屋的使用者,同时也会使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身体受到侵害。近年来,因装饰材料的质量问题导致人身体伤害的事情时有发生。因此,在材料选购上切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现在建筑市场上的装饰材料种类多,品牌繁多,有些材料以次充好,并不环保,错误使用会给人体造成危害。此外经过笔者调查,当今社会上很多场所,特别是公共场所,仍然有部分工程采用可燃、或防火材料级别不够的室内装饰面材料,如在吊顶使用阻燃级别与使用功能不符顶板、易燃泡沫塑料板做顶棚装修等,内部墙面更是大量使用非防火墙纸、墙布以及木墙裙、各种软包做墙面装修等。同时由于在建筑内部装修中还广泛存在使用合成化学材料、高分子化合物等现象,这些材料一旦燃烧会产生大量黑色烟雾并产生剧毒气体,给身处在火灾现场的人员带来极大危害。对于加强室内装饰材料的安全管理主要可以做到以下几点:

1、确保材料采购人员必须熟知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装饰材料新要求新规范。要求购买的装饰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和相关检测报告,以确保装饰材料的安全性、环保性。

2、项目管理部要强化装饰材料采购及管理人员的配置,装饰材料采购及管理人员要及时监控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装饰材料,对于有毒有害、达不到安全指标的装饰材料要做到早发现、早清除。

3、要及时与业主沟通,宣传建筑材料的使用安全常识和知识,让消费者知晓有害、危险的建筑材料的危害性等,使业主意识到建筑装饰材料安全性的重要性。

四、室内装饰用电安全管理

由于当前建筑结构复杂,电路、上下水管、煤气管道纵横交错,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出现施工人员被电击伤,甚至致死的情况。所以必须重视用电安全,加强在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等管理措施。对于加强室内装饰用电安全管理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

1、经有资质的技术人员现场勘察、计算负荷后确定临时用电施工的设计以及技术措施方案,有必要的话需经上一级技术部门的审核、批准后再施工,施工前应作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必要的演练。

2、施工人员必须有合格的专业资格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3、在室内装修施工过程中应选用有3C认证的合格涉电材料。

4、配电系统必要时应有室内总配电屏,实行分级配电。必要时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并在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同时开关箱、配电箱应装设在常温环境通风、干燥的场所,并避开煤烟气、水汽及所有有害介质,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

5、实行定期用电检测制度。主要对电器的地线和绝缘情况进行检查等并做好检测记录。管理人员一定要安排好用电的日常巡检、维护和维修制度,做到隐患的及时发现和消除,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

6、现场施工用电动工具必须做到专职电工定检与巡检相结合,发现有电线破损及时更换,不能简单一包了事,绝不容许电动工具带“病”上岗。

7、工程施工部组织实行安全用电责任制并及时对施工用电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制度。室内装修工程结束后,由专人负责对临时用电设施实行统一拆除。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要加强建筑内部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必须从严格控制室内装饰工程安全隐患的源头抓起,在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标准的同时实行施工前设计审查、施工中严格监督、工程竣工后细致验收的手段,只有这样才能把室内装饰装修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从而将因室内装饰装修施工所造成的安全隐患或危害损失降到最小。

参考文献

[1] 王火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M].中国水利电力出版社, 2005.

[2] 张宽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M].四川大学出版社,2006.

[3] 陈永良.试论如何加强建筑企业文明施工管理[J].大众科技,2007,(03).

装修工程安全应急预案范文5

近年来,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各种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层出不穷,有的是建筑工地上施工升降机发生坠落,有的是建筑工地上的塔机与脚手架发生垮塌,也有的建筑施工中建筑物与地基出现垮塌等,这些问题的出现与存在都不仅严重的影响了工程的施工进度和经济效益,而也造成了严重的施工安全事故。因此在目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分析脚手架垮塌的力学原因十分必要,对于提高工程施工安全与施工效益有着不可替代的意义。

1.我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展趋势分析

就当前的建本文由收集整理筑部门的数据总结得出,在近年来的建筑工程施工中,由脚手架垮塌造成的建筑安全事故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这表明在目前的工程项目中,人们对于施工安全意识逐步的加强,由事故造成的经济财产与人员伤亡也逐年减少。从目前的整体情况分析而言,我国的建筑施工总体趋势是一种总体稳定和趋于好转发展态势与形势依然严峻的社会现状并存的模式,同时也是一种机遇与挑战同在的过程。这种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趋势的分析一方面表现在全社会对建筑安全施工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这就促使了在工程项目中,施工人员对安全工作逐步加强;另一方面,我国建筑业发展仍然较快,建筑规模的集聚扩大以及基础条件依然比较薄弱等相关因素的影响,也增加了建筑事故的发生几率,加大的建筑安全工作的压力。

2.建筑工程施工中脚手架垮塌的重大事故案例

当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中,由于施工工作人员现场组织管理混乱和工作操作不当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同时由于脚手架垮塌的施工事故更为严重。以下主要针对脚手架垮塌事故进行列举,望广大工作人员引以为戒。

(1)2004年5月12日上午9时20分,位于河南安阳信益电子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刚刚竣工的68m高烟囱施工工程,在准备拆除烟囱四周脚手架时,脚手架突然从63m高处垮塌,30名正在施工的民工全部翻下坠落,造成21人死亡,9人受伤的严重事故。

(2)2005年9月5日晚10时10分,位于北京西单的西西工程4号地综合楼工地发生脚手架垮塌,造成3人死亡,21人受伤的严重事故。

(3)2007年7月1日上午8点30分左右,杭州市桐庐县经济开发区一建筑工地发生脚手架垮塌事故,正在脚手架上作业的4名建筑工人坠落后,1人死亡,3人受伤。

(4)2008年5月9日14时45分许,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太平路时代广场附近,一墙体装修工程的脚手架突然垮塌,当场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的重大事故。

(5)2008年7月11日上午11时许,施工中的重庆轨道交通两路口换乘车站工程高约20m的脚手架突然发生垮塌,20余名工人被埋,由此造成1人死亡、15人受伤,数人轻伤的严重事故。

(6)2009年1月3日上午,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公园南路街景整治工程按原计划拆除建筑立面脚手架,5层楼高的脚手架突然坍塌,造成5名施工人员受伤,其中一人危殆。

3.脚手架垮塌的力学原因分析

如此之多的建筑施工脚手架垮塌事故不时发生,必须究明深层次的力学原因,采取相应的对策,防止事故的频繁发生。

3.1建筑脚手架的几何组成不合理

建筑工程上常用的脚手架,在!结构力学中可视为杆系结构。杆系结构是由若干个杆件互相联结所组成的体系,并与地基联结成一整体,用来承受荷载的作用。杆系结构必须保持自己原有的几何形状和位置,才能确保承受荷载和体系稳定。水利水电与土建工程中使用的脚手架,如果几何形状和位置可以改变,当工人在脚手架上施工时,脚手架就可能失去稳定而垮塌,造成工伤事故。在上述列举的数例脚手架垮塌事故中,有的就是因为工人在搭建脚手架时,没有按照几何不变体系的组成规律来搭建,从而致使脚手架垮塌。当然,脚手架也可能是按照几何不变体系的组成规律搭建

的,但是,脚手架是由若干个连接件拼接起来的,在脚手架承载荷载时,也可能由于一个或者几个连接件的损坏,使脚手架体系由原来的几何不变体系而改变成几何可变体系招致脚手架垮塌的。

3.2由于组成脚手架杆件材料的强度不足致使脚手架垮塌

强度就是材料抵抗破坏的能力。如果一个构件的强度是足够的,构件就不会破坏,反之,强度不够,构件就会发生破坏。在前述的脚手架垮塌造成的重大事故中,有的就是由于承担脚手架荷重的一个杆件或者几个杆件的强度不足而造成的。

3.3由于作用在脚手架体系上的力系不平衡原因致使脚手架垮塌

在上述数起脚手架垮塌造成的重大事故中,除了组成脚手架系统不符合几何组成不变规则、组成脚手架体系中的某个构件可能由于强度不足造成脚手架垮塌外、还有可能就是脚手架受力不当失去平衡造成脚手架垮塌,现把脚手架受力不当失去平衡造成脚手架垮塌的力学原理主要是由于受力失衡。

3.4由于脚手架的受压直杆失稳会造成脚手架的突然垮塌

脚手架的突然垮塌,有可能就是由于组成脚手架的某个受压直杆突然失稳造成脚手架垮塌的。历史上由于对受压直杆突然失稳造成破坏认识不清,造成许多大桥坍塌的事故。

4.脚手架垮塌的应急方式

4.1合理出动和调集救援力量

根据接处警情况,调集相应的人员、车辆、器材赶赴现场,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公安、武警、安监、医疗、交通、环保、建设、供电、施工等社会相关联动救援力量共同参与救援行动。视情况迅速出动多功能抢险救援车、常规消防车、搜救犬、机器人、照明车和生命探测仪、漏电检测仪、救护、防护、通信、起重、破拆、起吊、牵引、支撑架等器材装备,以及大型铲车、吊车、推土机、挖掘机、拆除机等工程机械车辆。到达现场后的多个部门救援力量,应立即成立指挥部,并按照统一指挥的原则进行现场救援。

4.2细致了解现场情况

救援队伍到达灾害现场后,首先要细致的了解灾害现场的情况。脚手架坍塌事故情况复杂,涉及应急救援任务的部门多,应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到场的公安消防部队指挥员要迅速准确收集现场情况,要及时查明有无人员被埋压或受伤,了解被埋人员最后所处位置和活动情况,要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和“先易后难,先救人后救物,先伤员后尸体,先重伤后轻伤”的原则进行救援。

装修工程安全应急预案范文6

一、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

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牢牢把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三个一”的总体要求(即:咬住一个指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确保不突破省下达指标;明确一个方向,通过保证安全投入和提高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成本,促进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关注一个重点,关心农民工的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改善农民工的作业和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重大事故,标本兼治,全面降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总量。

二、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一)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土木工程的监管。

1.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市区(含崇川区、*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由市建设局负责安全监督,各区建设局配合;各县(市)范围内的工程,由当地建设局(建管局)按照本级政府职责分工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市建设局负责业务指导。

2.新建临时建筑工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乡镇政府(街办)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设、安监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规划部门应在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出后5日内,把许可情况抄送当地乡镇政府(街办)。

3.造价小于30万元或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村镇基础建设工程,实行属地管理,由当地乡镇政府(街办)负责监管,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能分工负责业务指导。

4.农民自建住宅的安全生产监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当地乡镇政府(街办)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二)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含二次装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的建筑装饰装修(含二次装修)工程,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由房产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住宅竣工交付使用后的装饰装修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市区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分工负责、互通信息、协调配合”的管理模式。拆除工程应发包给持有相应资质的拆除企业。市拆迁主管部门应根据拆迁许可项目负责监督。市拆迁主管部门应负责监督拆除企业到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拆除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

2.县(市)范围内的拆除工程,由县(市)建设局、建管局或拆迁主管部门按照本级政府职责分工,负责拆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农民自建房屋的拆除,由当地乡镇政府(街办)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四)其他专业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特种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其中,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

2.水利、港口、交通等专业建设工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协调把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关口

(一)加强行政许可管理。

1.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各项审批手续。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和其他法定审批手续的工程,建设单位不主动申办审批手续,故意违法或规避政府监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依法严格审查,凡是不具备开工条件、施工企业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以及没有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的,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2.新设立建筑业企业或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时,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全面进行审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推荐上报。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业企业不再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或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当立即提请发证机关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安全报监制度。安全报监工作要抓住重点,切实抓好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数量和资格审查。加强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程序和编审人员资格的审查,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使用前的验收。把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技术方案的编制和专家论证工作作为重点进行监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起重设备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定期组织演练。

(二)严把市场准入关。

1.建设单位在发包工程时,应当合理编制标底,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不得压减克扣。工程必须发包给持有相应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企业。提倡建设工程总承包,严禁建设单位违法肢解发包或指定分包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优先选用近两年来安全生产业绩好、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施工业绩优良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各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加强监督指导。

2.规范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强化二次发包的监管。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在进行专业发(分)包、劳务分包时,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发包给有相应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企业,把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送项目总监审查后,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严禁把工程发包给无资质企业或“包工头”。严禁建筑企业转让、出借企业资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挂靠承接工程。

3.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没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项目负责人一律不得承接建设工程。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建筑企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由事故发生地建设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责任的建筑企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不少于3个月的整改期。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工程。整改期满,由企业申请,经事故发生地建设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评估合格后,恢复参加招投标活动。

(三)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1.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理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中标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除辞职或者被单位除名的、确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职责的、工作不力被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被依法吊销资格等级证书、降低资格等级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因涉嫌违法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情况外,不得更换。确因上述原因需更换的,由施工企业申请,建设单位认可,报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登记后,到招标办备案。

2.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权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同时,必须参加专业培训,熟练掌握建筑行业相关专业强制性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施工现场危险源和应急救援的处置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监察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加强进城务工农民施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的培养工作。做好务工农民的教育培训工作,是每个用工企业的责任。各级建设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教材编写和企业的师资培养工作。各用工企业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务使广大建筑业从业人员了解建筑施工高危险行业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提高安全生产素质和规避事故的能力,形成人人关心和重视施工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各地要深入做好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执法监督,加大检查整治力度。要坚持组织开展对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并及时复查跟踪,确保整改到位。安监、建设和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分析,找出易诱发事故的类型、原因和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制订相应措施,并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安监、建设和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并结合重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重点监督检查地区,落实相应的监管措施。各地要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制度,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特殊季节、恶劣天气到来和施工高峰期之前,认真分析和查找本行政区域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深刻吸取以往事故的教训,有针对性地提前进行安全生产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