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社会保障基金的特征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社会保障基金的特征范文1
中图分类号:F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2)05-0046-04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2.05.10
2000年8月,我国设立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这是由中央政府筹集的全国社会保障储备基金,主要用于弥补我国人口老龄化时期养老金收支不足。成立之初,中央财政拨付200亿元,之后社会保障基金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0年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规模达到8566亿元。但是另一方面,我国已经步入了“老龄化”阶段①。因此,控制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风险,如何实现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使基金追随经济发展,并且保持较强的流动性和一定的收益性,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难题。
一、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风险相关研究述评
国内学者对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风险的研究是随着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范围扩大而逐步开展的。孙天法、张良华(2004)认为,生产自动化水平达到一定的条件下,人工劳动成为大机器的操作异常的代替品,失业率将成为工业时代普遍的社会现象[1]。与此同时,随着自动化生产发展,社会生产对劳动力的需求下降。人类生命周期的延长使人类依赖社会保障生存时间更长。社会和经济条件的变化,使传统的社会保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刘子兰、严明(2006)采用均值―方差模型、VAR模型等分析工具,对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风险进行了度量,构建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组合模型并进行了实证分析,对社会保障基金可量化风险的管理提供了解决思路[2]。
毛燕玲等(2007)提出实业投资是社会保障基金拓展的新业务,未来的社会保障基金将更多地投资国内实业。其还研究了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现状,以及社会保障基金国内实业投资面临的主要风险,最后提出防范和管理社会保障基金国内实业投资风险的具体对策和思路[3]。黄莉(2007)从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风险的产生出发,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在投资途径和投资模式、投资运营水平、投资运营法规等几方面存在的风险,最后从拓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方式、加大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规模、加强投资监管等几方面提出了防范风险的建议[4]。
杨轶华、关向红(2009)从内部与外部两方面对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中面临的风险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建议进行组合投资,分散投资风险,建立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加强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5]。廉桂萍(2009)对社会保险基金境外投资风险及其防范展开研究,指出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汇率风险、信息披露和交易成本风险、税收法规风险、投资限制风险和国家风险[6]。许海英、魏建翔(2011)运用克鲁格曼三角形理论对基金投资进行风险分析,在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优化投资结构、强化投资监管、完善风险补偿机制等对策化解风险[7]。
通过上述文献可看出,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风险的分析框架还没有完全确立,而且投资风险的定性分析较多,定量分析较少,在实证研究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风险方面,还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因此,本文试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风险进行测度,并且提出在后危机时代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风险防范路径。
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现状
目前,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金融市场,投资产品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国债和股票等。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社会保障基金选择银行存款和国债作为主要的投资产品。近年来,社会保障基金一系列多元化投资的探索和创新,2003年开始扩大试点范围,投资谨慎稳健;2004年开始向实业股权投资;2006年开始对外国投资;2008年开始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以分散风险增加盈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不断优化组合, 2009年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产业投资比例是20.54%,固定收益产品的投资比例是40.67%,国内和海外股票投资比例是32.45%。
从收益水平看,过去10余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累计收益率为9.17%(见表1),比同期累计通货膨胀率2.14%高出7.03%,这表明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益率水平还是较为满意的。
从表1显示的收益率水平看,仅在2004年和2008年投资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其余年份均完成了保值增值功能。2004年,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缩水”,主要原因是股票的投资回报率并不好。2008年,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收益率稍差。近年来,股市行情较好,社保基金投资收益上升。
三、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中股票投资风险的测度
2009年,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收益的22.7%来自股票收入,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4131.74亿元,占资产总额的53%。由于股权投资、境外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缺乏相关数据,因此本文只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股票投资展开分析。对于社会保障基金而言,股票是收益率较高、风险性最大的投资渠道,股票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受到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资本市场的完善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虽然股票投资只是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部分,但分析社会保障基金股票投资的风险测度对于防范社会保障基金的风险而言具有重要意义。1952年,马可维兹(Markowitz)明确提出,使用收益率波动离散程度的统计测度――方差和标准差这两个指标作为风险的测量工具,并在使用这两个变量的数据结构中进一步丰富了其投资组合理论[8]。
(一)样本选择
本文从社会保障基金2011年第二季度新进与增仓两大股票池中,筛选出持股比例最为靠前的10只股票(见表2)作为样本,依次用x1,x2,…,x10表示,本文中只考虑由这十只股票组成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组合。
对于市场证券组合,本文选择上证综合指数。计算使用日度数据,数据区间定为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同时,本文上证综合指数的日对数收益率由每日的收盘指数计算所得,以每只股票收盘价的每日对数收益率为基本数据。
(二)确定置信水平
为了满足不同的风险规避需求,可以选择不同的置信水平进行比较分析。本文选择95%与99%两种置信度,便于进行比较分析。
(三)计算相关指标
1.计算收益率。根据Rt=ln(Pt)―ln(Pt-1)公式计算股票收益率,其中Pt和Pt-1分别表示股票在第t日和t-1日的股票价格。
本文没有考虑样本数据的排列顺序、所谓的“周一效应”等现象,当股票价格指数不是很大的波动,其种类约等于股票价格指数变化的速度,对应于股票市场整体收入水平。因此,即使出现假期也不影响数据序列。
2.计算协方差矩阵。通过SPSS软件,计算出社会保障基金前10支重仓股票的每日对数收益率的协方差矩阵(见表3)。
3.计算股票权重。以2011年6月30日的收盘价为基准,根据社会保障基金的持股数和收盘价来计算其市值,从而得出股票投资权重。
(四)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组合与上证指数风险度量值的计算
笔者假设投资组合的总价值为1,计算VaR可以转化为在给定的置信水平1-c下,计算出Δt日(本文采用1日和10日)内的投资损失不超过投资总额的百分比。
同时针对不同的风险度量指标,计算出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组合和上证综合指数的三种风险度量值即方差、β系数和VaR,具体结果见表4。
四、简要结论与后危机时代防范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风险的路径
(一)实证分析结论
从表4中可看出,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组合的β系数为0.88,这意味着组合类型是一个保守的投资组合,风险低于上海综合指数,该组合的波动性相对较小。
在95%的置信水平上,利用方差―协方差法计算得出的VaR:在99%置信水平下,上证指数的VaR1值为2.976%,而社保基金投资组合的VaR1为2.811%。即在2011年6月30日的下一个24小时内,99%的可能性认为损失值的最大限度为投资总额的2.811%。同理,在未来10天的持有期内,有95%的可能性认为损失值不会超过投资总额的7.269%,有99%的可能性认为损失值不会超过投资总额的9.412%。上证综指的VaR1为1.996%,这说明指数每日有95%的可能性损失不会超过1.996%。也就是说,每日损失大于1.996%的可能性不会超过5%,而相同置信水平下社保基金投资组合的VaR1却为1.968%。
通过实证分析表明,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组合的三个风险度量均低于上海综合指数的风险度量值,这表明在一定程度上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程度比相应市场平均风险水平要低。因此,在这一时期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组合具有一定的风险控制能力特征。
(二)防范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风险的路径
1.要坚持审慎投资方针。一是正确选择投资目标与风险政策。现阶段的中长期投资最低目标是战胜通货膨胀,5年预期年化收益率不低于3.5%。二是树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责任投资的投资理念[9]。三是进行组合投资,分散投资风险。多元化投资是确保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合理最有力的武器,同时可以扩大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渠道,适当的海外投资将有助于分散投资风险。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社保基金投资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国债和其他具有流动性良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信用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有价证券、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风险不平衡,低风险投资主要有银行存款、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其他投资产品。
2.对投资风险进行再保险或采取资产证券化的形式。对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风险进行再保险,保险机构可以承担部分风险,并且随着保险公司的干预,可以逐步形成一个有效信用增进的机制。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再保险,可使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放心地把资金交由管理公司进行运营。若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房地产和实业,以资产证券化方式能够提高流动性,建立应对流动性的风险补偿机制。
3.完善投资方式。目前,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是由社保理事会直接向未上市公司和对股权投资基金进行投资。二是通过市场公开、公平竞争,选择若干家境内外基金管理公司,委托投资股票债券类资产。
4.加强投资监管。对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进行监管是克服市场失灵做出的必然选择。一方面,要加强信息披露,增强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透明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内部控制,建立职权分离和相互制约的管理制度,加强各个工作环节的自我监控,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稽核制度,加强基金规章制度建设,以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安全有效地运行。
参考文献:
[1]孙天法,张良华.贫困的终结:社会保障无风险投资[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51-56.
[2]刘子兰,严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风险管理研究[J].当代经济研究,2006(8):64-68.
[3]毛燕玲等.社会保障基金国内实业投资的风险研究[J].金融与经济,2007(2):50-52.
[4]黄莉.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风险探讨[J].商业时代,2007(13):62-63.
[5]杨轶华,关向红.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风险管理与控制[J].经济纵横,2009(11):93-95.
[6]廉桂萍.社会保险基金境外投资风险及其防范[J].财政研究,2009(8):33-35.
[7]许海英,魏建翔.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风险管理前瞻――基于克鲁格曼三角理论分析[J].财务与金融,2011(1):21-27.
[8]Burnside Craig,Eichenbaum Martin,Rebelo Sergio.
社会保障基金的特征范文2
关键词:公众参与 社会保障基金 民意调查制度 听证制度
当前我国社会快速转型的过程中,作为专用于社会保障管理的资金,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应用效果,与社会和谐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问题解决的效果正相关。公众参与是当代我国社会公民的重要责任,同样也是社会保障基金运作中现代民主政治指标的重要落实表现。而在社会保障基金的实际运作及对应管理的工作中,依据自身的权利公众可以按照国家所规定的合法形式,来对社会保障基金相关政策的制定、完善、落实及执行进程等方面行使参与权和监督权。
1.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与公众参与的关联性
1.1公众参与是社会保障基金确保公众利益的依据
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程度与公众自身的利益能否得到基本保障息息相关,任何公共政策一旦脱离公众的参与,就难免会出现各类民众利益被忽视、被损害、无法精准把握等的问题。
社会保障基金的科学决策需要预先调查并获取到极为可靠、详实的民众信息,由于社会保障基金的政策制定人员和管理人员日常工作中对整体、宏观的信息了解相对广泛,但是对基层民众实际情况、民众心理诉求等方面的了解程度并不高,了解信息和信息汇总的渠道相对缺乏。
而公众在社会保障基金中的参与恰好能弥补这一缺憾。公众按照自己的切实需要,基于自身利益保障的目标,在参与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过程中,可以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来提供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所需的丰富的信息和建议,并对社会保障基金科学化的决策的制定起到良好的辅助作用。
此外,公众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的参与必然需要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过程、策略、制度等方面进行详尽的了解和认知,这必然导致被民众参与的社会保障基金政策和管理措施更容易获得公众的承认和支持,这将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方案的优化、管理制度的完善及落实等提供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监督保障,从而降低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及应用普宣、推广等的成本消耗。
1.2公众参与是社会保险基金执行防腐的必要保障
政府行政过程必须在民众监督下才能保障权利不被滥用。公共选择理论表示政府并非是公正无私的组织,在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中,他们有可能因为提升和维护自身的利益而出现各类具有自私性特征的态度和行为,这也就意味着政府并不能完全的对公众利益提供应有的保障,那么必须要有一个独立的系统或组织来对政府行为和权利的实施进行有效监督。公众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应用中的参与可最大化提升民主互动,在提升权力制约、强化对防腐监督、防止权利滥用和“暗箱操作”的同时,可以降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所有可能出现的私欲行为、流弊等,并为社会保险基金的稳定、合理执行提供辅助。
在当前计划经济发展的时代,我国以单位和国家为基点为受保对象进行单向施保。此种模式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及社保方案和政策措施等的制定均由政府所把控。随着社会的发展,公众对行政管理机制的关注度日渐强烈,传统政府独断式管理方式已经不适合公众逐渐提升的参与需要,在此种背景下,只有将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优化与公众参与良好的融合起来,让公众在社会保险基金的每个环节均可以通过妥协让步、协商沟通等方式来充分满足自身的利益诉求,并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政策对各方面利益的平衡性调和,进而在严格打击各类私欲行为和腐败作风问题的前提下,促进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日趋科学有效。
1.3公众参与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作问题的应对辅助
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类问题,比如社会保险基金被挪用来进行对外投资、职工宿舍的构建、办公用房的构建等;社会保险基金被运用到企业经商中或者委托给金融机构用作贷款却不能及时收回,被违规操作用于担保等。社会保险基金在日常管理中无法如同银行存款一般进行增值和保值,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不透明和不公开等,也容易导致社会保险基金不能完全的、真实的以公众基本利益为运作和满足的出发点。
在面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所出现和有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公众的参与行为作为社会监督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在道德自律无法得到基本保障的前提下,可打破并应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岌岌可危”局面。
公众参与、监督和政府机构的单方面努力的重要组合,则可以满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科学化运作中所需的群策群力、集思广益等的需要。进而最大化的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有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隐患、存在的失误、引发问题的各类因素在萌芽阶段进行遏制或解决。同样,公众参与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的融入可以准确、全面、真实的反映出相关机构运作中的问题、问题的严重程度,并针对问题和民众的建议,提炼出对应的解决策略,进而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供应对各类风险的保障。
2.公众参与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运用路径的完善
2.1制定社会保险公众参与的选拔制度,构建咨询辅助机构
打破目前社保基金管理中政府及相关组织垄断管理和监督的局面,借鉴德国将雇员、雇主和政府三方在权利和数量对等的前提下,来组建从地方到中央的社保基金决策机构,保障社保基金管理决策时雇员、雇主、企业、参保人的要求权及建议权,政府方面由政府提供人员代表政府信息、提供政策辅助,雇员和雇主则由企业和参保人方面分别提供人员代表,直接参与到社保基金管理工作中进行监督。
在社保基金管理公众参与分选拔机制构建时,由全国总工会、全国企业协会提供利益代表人,在社保基金管理决策和咨询机构进行公开选举时,每人一票来选出公众代表,并对其资格和能力等方面进行定期的考核和培训,公众代表中按照雇员和雇主的代表选取需要,再次选拔出各自两名的利益代表者作为首席代表,来参与到社保基金日常管理工作中来,行使民主监督权、建议权等。而地方性的社保基金管理决策机构也同样需要沿袭此种选拔机制来满足社保基金管理中民众参与的基本需要。
为确保社保基金管理机构的决策独立性和可调取信息的丰富性,除增大公众参与时信息和建议的提供力度,还可以模仿美国社保顾问理事会建立和运作的形式来构建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决策咨询辅助机构。此机构的建立必须是独立的、具有非盈利性,并需要邀请参保人代表、保险精算师、企业方代表、投资理财专家、社会学家、风险投资专家、经济学家等来参与到社保基金管理工作中来,并从其专业角度为社保基金管理和改革提出更具有借鉴性的建议。比如支付渠道的选择、支付比重、保费征收方式、比例、法定程度的执行需要、公众利益保障的方法等。此部门的建立主要以最大化降低公民自行搜集各个方面信息时所需要投入的成本,而专家组织所给出的建议和进行的相关知识普及,又可以变相的提升公民对社保基金及管理的认知和参与度。
2.2建立健全民意调查制度,完善公众参与听证制度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当前主要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尽管在公众选拔制度的构建和完善的过程中,专家、雇主和雇员等作为公众代表强化了公众的参与度,但是毕竟公众代表并不能与时俱进的跟进大众实际社保基金的运用需要,为了进一步加大基金政策的大众性、民意性,在与民众关系密切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及社保基金政策的制定时,必须建立并健全民意调查制度及法定程序,来提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相关政策的出台与民意实际需要的吻合性。
按照斯坦福大学目前所出台的民意调查审慎机制来看,可以从四个层次来进行逐层的执行,如设定某一特定的社会保障基金相关议题,随机选择不同区域的公民来进行调查,在结果汇总后,由咨询机构的专家为第一次被调查的民众科普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相关知识,再次对其进行民意调查并统计结果,使用电视、广播等媒体现场转播本次民意调查过程及民众之间的理性讨论,以引发其他民众对本课题的关注度,进而培养公众参与听证的意识和习惯。在前两次调查的基础上,仍以原有的议题为调查核心,进行话题延伸式深入调查,对比三次的调查结果,查看价值偏好和提炼公众意见和建议的集中方面,并以其作为民众共同利益和价值的代表,作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信息辅助。
公众参与听证制度的完善则需要我国首先要建立公众参与听证制度,使得公众在行政机构、政府机关及公众代表进行社保基金相关主题质证和辩论中,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要求和意愿,促进民众与行政机构、政府机关及公众代表、咨询专家机构之间的相互了解、相互协作、相互信任,进而促使社保基金实际管理机构最大限度的听取并吸纳来自民众的真实信息。社会保障对象的政策公平性、全民性,社保领域不同利益主体之间错综复杂的交织关系,民众对社保基金的强烈需要和关注等,都可以作为公众听证会参与方式的制定的依据。按照我国实际发展需要,可以使用座谈法、调查法、访谈法与听证会相容的形式来达成中国式的、具有人文性的公众参与听证制度和体系。该体系同样可以依靠基金管理机构牵头来定期举办,公众参与时可就社保管理中的任何操作不合法、不合理行为进行举报。
参考文献:
[1]王锡锌.公众参与:参与式民主的理论想象及制度实践[J].政治与法律, 2008(6).
社会保障基金的特征范文3
构建具有
(一)筹资渠道单一、资金缺口大
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应实现多样化,而目前我国的筹资渠道相对较为单一,当前只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实行较低比例的收缴制度,医疗保险只在个别城市实行试点个人收缴制度,生育保险尚在酝酿之中。各项保障费用基本来源于职工就职的单位,而个人对于基金的支出很少,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保障基金来源受阻,资金缺口日益增大。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已经出现支付危机,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04年底,全国范围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帐规模累计已达7400亿元,而且每年还会以1000多亿元的速度增加。
(二)刚性不足、缺乏立法保护
社会保障基金收缴办法由地方政府自行制定,靠行政手段推向社会,缺乏严格有效的 法律 依据和强制有力的硬性约束,对于未能按照规定上缴的 企业 或者个人缺乏法律惩治措施,这导致了社会保障基金缺口的进一步增大。此外以“费”的形式征缴资金不像以“税”的形式那样具有强制性、固定性等特性。
(三)参保面窄、社会化程度低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覆盖面仅限于城镇、工矿区的企事业单位,即使在这些已参保的企业中,实际缴费人数与应缴费人数也存有巨大的差距。而我国 农村 的社会保障基金才刚刚展开,农民还未能充分享受到城市居民的社会福利,加上农民负担过重,造成城乡差距的进一步加大,这严重阻碍了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宗旨。因此,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改变势在必行。
(四)部门职能不清、管理机制混乱
我国目前参与到社会保障基金征缴的部门众多,这些部门囊括了地税、人事、劳动、民政、保险、卫生等单位,它们都在经办和社会保障基金。然而这些部门之间缺乏明确的分工,各自为政,各行其道,这造成了管理成本高,而效率低下的恶劣状况,严重阻碍了社保基金的征缴和统筹。
二、各国社保基金筹资模式比较分析
(一)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
目前,全世界已有172个国家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方式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征收社会保障税,即政府通过税收形式筹集社会保障金,直接构成政府的财政收入,并通过专门的社会保障预算进行管理。第二,征缴社会保险费,即通过雇主和雇员缴费形式筹集社会保障基金,不直接构成政府的财政收入,但由政府专门部门进行管理和运营。第三,强制储蓄制,即将雇主为雇员缴纳的保障基金及雇员按规定缴纳的保障基金,都统一存入个人专门的社会保障账户,其本金及相应利息收入均归个人所有,政府通常只保留少部门的税收调节权。
(二)各种筹资模式比较分析对我国的启示
三种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模式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和地区都曾起到良好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征收社会保障税这一形式越来越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社会保障税的实施使得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和管理有了严密的法律依据,并且,“以纳税筹集社会保障基金无疑更有利于体现社会保险的强制性,提高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力度和统筹层级,有利于不同地区间企业的公平竞争,也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对于社会保障统筹缴款方式而言,它所依据的是部门性、地方性的法规,法律层次低,缺乏约束力,管理分散,不便于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和管理;而采取储蓄制形式,虽然考虑了收入与支出的对应关系,但是这种社保基金筹资模式对于账户管理要求较高,只适用于人口少,且地区发展水平差距不大的国家,特别是在 经济 发展不景气或企业经营亏损时难以保证社保基金的筹措时期。
通过以上三种筹资模式比较分析,结合我国目前社保基金筹资模式的现状,建议我国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充分利用税收三性的特征,依法征收社保基金,利用人们不断增强的纳税意识,提高我国社保基金征缴的到位率。
三、我国社保基金筹资模式必然选择——费改税
(一)社保费改税的优越性
1. 广开税源,保障基金充沛。开征社会保障税可以广开税源,彻底改变现存由于自愿参保或者动员参保带来的导致社保基金征收不足的弊端。依据税法强制全部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个人等依法上缴社保税,保证社保基金筹集渠道的畅通,保障社保基金的充足率、到位率,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
2. 加强社保基金征收管理,保障基金安全。社保税的实施,显示了税收的“刚性”原则,能够减少征管过程中的不缴、少缴、欠缴现象的发生,充分实现社会保险的强制性。社会保险费改税后,形成了“税务机关征收,财政部门管理,社保部门发放,审计部门监督”的管理新模式。将社保基金的征收、管理、发放分别由相应部门负责,协调了部门的职能分工,社保基金实现“收支两条线”的运作,有效遏制了现存社保基金筹资和发放过程中腐败行为的发生,保障了社保基金的安全。
3. 利于社会统筹安排与调度。社会保障税是国家为筹集社会保障基金,以工资薪金所得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特定的税目,其既有一般税收的强制性,但又缺乏税收的无偿性。在全社会范围为以“税”的形式征收社保基金,克服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间不公平现象的发生,避免因缴费率不同造成的 企业 负担不均,有利于社保基金在整个社会范围为统筹安排。社保税的开展在宏观和微观上保证了基金的征缴,推进了社会的公平进程;社会保障税的开征解决了原来劳动力因流动造成社保基金不能进行相应转移的问题,社保基金不会因为人员工作地变更而中断。 (二) 社保费改税的可行性
我国目前基本已经具备了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基本条件,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切实可行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当前对于社会保障费改税的征收模式已基本达成了社会共识,近些年社会各界对于要求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呼声不断高涨,学术界对于开征社会保障税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甚至提出了具体方案,这些研究和探索为开征社会保障税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和理论基础。
2. 从国际比较结果看,缴税制理应成为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 下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的首要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的选择,开征社会保障税是我国市场经济下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的最佳选择。
3. 我国已经具备了开征社会保障税的组织基础与经济基础。从组织基础看:税务机关经过多年的税收征管实践,拥有一只强大且素质较高的征收队伍、积累了大量和丰富的税收征管经验,作风过硬、业务精熟;具备功能齐全的征收设施和健全的报税 网络 ,可以为缴费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有较严密的税源监控制度,熟悉和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工资水平、人员变化、财务收支等情况。从经济基础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力以及城乡居民收入大幅提高,我国已经具备开征社会保障税的经济基础,我国的企业单位与职工个人也具有相应的承受能力。
(三)实施社会保障税的政策建议
1. 加快《社会保障税》立法进程。原有的社会保障费主要是以行政政策为主要管理手段,给社保基金的筹集带来了大量问题,随着社保费改税的实施,配套的 法律 必需加快制定,为社会保障税提供法律上的依据。依据法律条款明确社会保障各个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保证社会保障体系合法、有序运行。
2. 加强 农村 社保筹集渠道建设。目前我国社保基金筹集中面临较为严重的问题之一便是社保基金覆盖面窄,特别是广大农民还主要依靠自我保障,这严重阻碍了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农村劳动人民的安居乐业,必须借助于社会保障税的特性,开拓农村社保基金的筹资渠道,扩大农村参保面。
社会保障基金的特征范文4
关键词:社会保障保障税保障基金
1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分析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愈来愈强烈。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伴生的职工下岗、再就业及人才流动、人口老龄化等问题都要求尽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尤其是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现状已不能适应上述需要,亟待改进。
1.1现行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制度有必要改进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始建于建国初期,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较为齐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1986年开始实行的养老、失业项目的社会统筹,使城镇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迅速。但从目前社会保障筹资制度看,其对经济发展的不适应性正日益暴露出来。
其一:现行社会保障筹资制度具有不规范性。目前,社会保障基金的征集管理政出多门,财政、劳动人事、民政、城建等部门都参与社会保障业务。国务院还允许铁路、邮电等部门自行实施社会保障。这种资金筹集制度由于没有统一的综合协调部门,往往会出现部门之间的相互推诿。尤其是在对待下岗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上,经常出现无法及时归口解决的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保障功能的发挥。
其二:现行社会保障筹资制度具有不均衡性。由于社会统筹政策不统一,造成了负担不均的现状。目前,行政分工方式的社会统筹机制造成了不同部门、地区之间各行其是,彼此之间缺少横向联系。这种条块分割的收缴方式,造成了不同所有制企业、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身份的职工之间在缴纳社会保障基金方面的差别。有资料显示,上海市规定的养老保险统筹比例是25.5%,北京市、天津市规定的比例是18%,河北省的比例是16%;铁路邮电行业养老保险的统筹比例是17%。而北京市对不同经济性质的企业规定的统筹比例也不同,对三资企业按16%统筹,对集体企业则按27%统筹。这种缺乏公平性的社会保障统筹制度不利于社会劳动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理流动,对经济的发展有阻碍作用。
其三:现行社会保障筹资制度缺乏刚性,征收乏力。由于社会统筹基金的收缴办法是由各地政府制订,并依靠行政手段进行征收,因此缺乏严格的法律依据和强制手段,对企业也就缺乏相应的约束力。社会统筹基金往往不能保证按时征集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拖欠养老保险金的现象。
1.2以征收社会保障税取代现行社会统筹制度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方式
社会保障基金采用行政收费方式常常会遭到交费对象的抵制,这是由行政收费的“软性”决定的。并且现行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一体化管理体制容易引起资金挪用,使职工交费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如果开征社会保障税,则可以彻底改变上述状况。
其一:税法的刚性使税收形式具有强制性特征,这有利于增强社会保障基金征收的刚性。在社会生产发展水平比较低,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都不富裕的情况下,依靠自愿方式筹集社会保障基金是无法保证的。开征社会保障税,依靠法律的强制手段征收社会保障基金,易于为社会成员所承认和接受,与一般的商业保险、行政性收缴有明显区别。
其二:采用税收形式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可以使全国范围内的征收率统一起来,以改变目前地区之间、部门之间、企业之间、职工之间负担不均、待遇有别的政出多门现象。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可由此得到统一,以便为劳动力资源在全社会范围内合理流动创造社会保障条件,打破地区及单位对人力资源的封锁,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其三:税收的形式标志着社会保障的法制化: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部门依法使用社会保障基金;纳税人依法交纳社会保障税,并有享受相应社会保障的权利。这不仅有利于稳定社会保障金的来源,使社会保障保持相对的稳定性、连续性,而且有利于克服社会保障金支出管理的混乱,降低社会保障基金运作的成本,有助于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科学的社会保障体制。
1.3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
现行社会保障体制下,企业是社会保障事业的具体实施者,依然执行计划体制下的运作方式。如社会统筹退休保障金的拨付,仍然是由劳动部门返还给企业,再以企业为单位,由企业支付给享受社会保障的职工,离退休职工仍由企业包管。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就成了规模不同的社会保障机构,或者说本应由社会统一实施的社会保障被企业化了。这种企业办社会的社会保障模式必然造成资源的浪费。同时,这种体制还易造成国有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新老企业之间负担的不均衡,不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影响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
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用工制度必然有较大变动,职工下岗逐渐成为困扰改革的一个重要问题。解决下岗职工的临时生活保障问题、安置职工再就业必须依靠一套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国有企业的职工在其他所有制的企业实现再就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下述资料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这一问题。
上述资料显示,国有企业职工再就业的渠道已经向非公有制企业倾斜。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将促进这一进程,开征社会保障税正是加速这一进程的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目前,国有企业职工的医疗费基本由企业负担,这是典型的企业办社会模式。国有企业对此常常显得力不从心,尤其是离退休职工较多的国有企业,由于这一压力而经常处于市场竞争的不利地位。国外没有一个政府敢于把职工医疗风险完全交给企业。因此,开征社会保障税是解决国有企业目前困境的必由之路。
1.4开征社会保障税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秩序的需要
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已由1990年的5.56%上升至1995年的6.68%。根据国际通用标准,当65岁以上人口占一国人口总数的7%以上时,该国即属于老年型国家。人口的老龄化对养老保险提出了新要求。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是稳定社会秩序、加速市场经济发展的必要手段。
1.5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完善税制体系的内容之一
目前我国税制结构的特点是间接税偏重,直接税畸轻,1996年间接税占税收总额的67.1%,直接税仅占税收总额的16.8%。完善现行直接税体系,充分发挥所得税在经济运行中的“内在稳定器”作用,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是我国税制改革的方向,符合税收体系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2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可行性分析
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我们尽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而现有的社会保险统筹制度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要求,所以应当加快建立社会保障税制的步伐,从我国实际出发,借鉴国外经验,不失时机地开征社会保障税。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可行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成熟的社会基础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行,企业破产、倒闭现象不断出现,企业用人自不断加强,加之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使职工的生活风险增加。对未来社会老龄化高峰严峻形势的预期,使职工的风险意识普遍有所增强,迫切需要国家通过社会保障制度为其生存提供起码的物质保障。社会保障税的专项返还性特征是纳税人受益的保证,使其易于为广大群众所接受。因此,开征社会保障税具有成熟的社会基础。
2.2完备的税收征管体系
目前,国家税务机关遍布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机构广泛分布于各地,从街道到乡镇均有税务分支机构,更有数十万业务熟练、素质高的税务干部,在长期的税收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中,由于采用源泉扣缴办法,各单位的财务人员作为扣缴义务人也有着相当丰富的经验,对社会保障税的开征也是极有帮助的。这就为社会保障税的开征提供了征管体系的保证。
2.3可靠的税源保证
社会保障税属于所得税类,其征税额的多少与居民的收入水平有直接关系。以来,我国人民收入水平有大幅度增长。有资料显示:1978~1993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33元上升到921元,增长了近6倍。城镇居民家庭的人均收入由1981年的500元上升到1993年的2583元,增长了4倍多。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从1979年的不足300亿元上升到1998年9月底的50000亿元(金融时报1998年11月29日周日特刊)。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为开征社会保障税提供了稳定可靠的税源基础。
2.4可供借鉴的国内及国外经验
我国有十几年的社会统筹经验可供借鉴,国外已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社会保障税,有较完备的社会保障税体系及其经验可资借鉴。从现实情况看,市场经济越发达的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就越成熟与完善,也越重视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与收入调节。其社会保障税通常以工薪收入为计税依据,税款由雇员及雇主共同承担,税款专用于养老金、失业救济和国家津贴。这些都为我国社会保障税的开征提供了宝贵经验。
3关于社会保障税制的设想
根据我国的社会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并借鉴国外开征社会保障税方面的经验,对我国开征该税种的设想如下:3.1纳税人
以各类企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和职工个人为纳税人,具体应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户、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根据国外社会保障税由雇主和雇员分别负担的惯例,我国的社会保障税亦应分别以企业、单位(雇主)和职工个人(雇员)为纳税人。
3.2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
社会保障税应以纳税人支付或取得的工资总额收入为征税对象。根据惯例,征税对象扣除规定的减免项目后的余额,构成社会保障税的计税依据。
鉴于社会保障税是一种特定的目的税,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原则上不允许减免税。但由于自然条件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减免税优惠。
3.3税目和税率
社会保障税的税率形式,世界各国不尽一致,有的采用比例税率,有的采用全额累进税率等。就我国的具体情况而言,本着易于操作、简便适用、降低征收费用的原则,我国应采用以比例税率为主、定额税率为辅的税率结构。定额税率适用于那些收入不稳定、不易计算的纳税人,其他纳税人适用比例税率。税目的范围包括老年退休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三个税目,其它税目待条件具备后再开征。
3.4征收管理
社会保障税应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列入地方税体系。由当地税务部门按月计征,年终清缴,以满足经常性支出需要。采取支付单位源泉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相结合的征纳方法,即职工个人应纳税金在本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由单位代扣代缴;自营人员自行申报纳税;企业的税金自行申报缴纳,与所得税的缴纳同步进行;行政事业单位的税金由财政部门负责划转。
「参考文献
1陶继侃,张志超,当代西方国家税收,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1997
2陈庆海,关于开征社会保障税问题的探讨,现代财经,1994(12):56~59
3刘植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与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思考,现代财经,1994(3):26~29
社会保障基金的特征范文5
国际上通常将监管方式分为两类:
(一)审慎型监管—
即根据审慎原则对基金进行监管。监督机构不对基金资产的具体安排做任何数量化的规定,但要求投资管理人的任何一个投资行为都要像一个“谨慎人”对待自己资产一样考虑各种风险因素。有如下四个主要特点:一是强调基金管理者对基金持有人的诚信义务以及基金管理的透明度,打击欺诈行为,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二是要求对基金资产进行多样化的组合,避免风险过于集中;三是限制基金管理者进行自营业务;四是鼓励竞争。在这种监督模式下监督机构较少干预基金的日常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审计师、精算师等市场中介组织对基金运营进行监管,只是在当事人提出要求或基金运营出现问题时才介入;这种监督模式给基金管理者依靠专业背景进行投资以很大的发挥空间。
(二)严格限量监管
即预先配置好各种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例,然后按照既定的比例投入资金。其主要特点:监督机构独立性强,权力较大,除了要求基金达到最低的审慎性监管要求外,还对基金的结构,运作和绩效等具体方面进行限制性的规定。监督机构根据这些规定,通过现场的和非现场的监管方式密切监控基金的日常运营。
其风险较小,但保值风险一般高于审慎性监管模式。
(三)两种模式的比较与分析
两种模式各有特点;对待不同的风险抵御能力不同。从资金投资权力上来讲,审慎性监管是较宽松的,因为管理人享有充分的资产配置权。但从另外一方面看,它又是非常苛刻的,因为在发生投资失败时,资金管理人必须能够举证自己当时的决策是符合谨慎性原则的。与审慎性监管相比较,严格限量对投资管理人在承担投资失败责任时比较有利;只要不违反预先规定的资产数量比例规定就可以免除承担投资损失的责任。
在表1中,我们可以看到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是严格限制监督模式,而只有英国、美国、爱尔兰是采用的谨慎人投资监督模式。这些国家采用谨慎人投资监督模式,其资产组合中不动产投资均在50%以上,股票投资尤其居多。
从收益率上看,这种模式的特征是不动产和股票投资收益率大于其他的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其倾向于风险较高,灵活性强的投资模式。采用审慎型监管方式的国家的基金收益率一般高于采用严格限量监管的。但这类投资组合的风险较大,需要成熟的资本市场和有效的制衡机制作为充分条件,否则基金的安全难以保证。
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方式及其实际效果
(一)当前社保基金运营的监管模式
我国目前采用的是严格限量监管模式。2000年我国成立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并于2001年出台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基金的投资渠道和内容进行了规定。社保基金投资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理事会直接运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其他投资需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并委托社保基金托管人托管。它的优势是资产承担的风险有底线,但最大的缺陷是容易产生人风险,而人风险在公共产权资产管理框架尚没有形成合理制约或激励的投资。土壤上是最容易滋生的,也是最难根治的,这类风险常常表现为“道德风险”。
(二)基金运营现状
根据《暂行办法》,目前主要投资于国内资本市场,投资品种包括银行存款、国债和股票等。银行存款、国债等风险较小的投资,由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内部专业人员直接运作。股票等风险较大的投资,社保基金委托给专业投资机构投资运作。2003和2004年,共有10家专业投资机构人围,成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管理人。2000年我国建立起了全国保障基金理事会,对全国社保基金的积累部分进行统一投资运营。通过各种投资渠道,社保基金取得了一定成绩如表2所示。全国社保基金累计收益率为11.48%,比同期累计通货膨胀率5.04%高出6个百分点,说明理事会较好地实现了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目标。
(三)投资创新与探索
这几年,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针对社保基金的运作展开了一系列多元化投资的探索和创新。2003年,开展了债券回购业务;以战略投资者的身份,申购了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新股。2004年经国务院批准进行了股权投资,并且开通了上证50ETF直接投资渠道。从实际效果来看,这些投资工具和投资方式的创新,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外,在进入新的资本市场方面,2004年2月,国务院已经原则同意全国社保基金进行海外投资。这对社会保险基金来说又是一个全新的机遇与挑战。
三、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实行审慎型监管方式的必要性
我国当前面对的老龄化问题严峻;其一是我国的养老保险起步晚,层次低,覆盖面窄;其二是人口老龄化速度迅猛。据测算,目前我国退休人员占在职职工的比例为20%左右,2010年达到30%,2032年达到50%,2045年将达到55%。从目前的投资收益来看,我国社保基金自我保值增值能力难以应对未来20年后的老龄和购买力风险。故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监督机构有必要从制度供给方面考虑,转变现行的监管方式。
(一)资金增值是监管方式转变的内生要求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需要通过投资运营实现其保值增值,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目前社保基金来源有限,多半来自于财政拨款。如表3。假设财政支持可这样继续,对于要承担的2万多亿的转制成本,凹这无疑是杯水车薪。如果情况不能得到改善,这些历史成本很难甩掉,还会使财政陷入泥潭不能自拔。这就需要为资金创造一个合理的投资环境,让其实现自我保值增值。
(二)监管模式要与投资方式相适应
投资方式改变,要求其监管方式也应该随之改变,两者相辅相成。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成立之初,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主要将资金在银行存款、国债等风险较小的投资。在这种投资方式下,选择严格限量监管是比较适宜的,其优点在于投资风险、委托风险及成本比较小。不过,随着基金积累规模扩大,应对未来老龄化危机的要求,选择更能保值增值的投资渠道,基金入市成为大势所趋。2003和2004年,共有10家专业投资机构入围,成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管理人。这一投资方式的调整,要求监管方式也需要随之改变,使监督方式向适合于社保基金发展的方向渐进。此外,国家对投资的范围有所扩大,开展了债券回购,股权投资,并原则上同意海外投资等一系列政策变化。这也就为我们的投资管理人提供了提高收益,降低风险制度前提。但这个前提还不完全,需要适合的监管方式与之配合,才可能达到基金保值增值预期的目标。
(三)化解“资产——负债”风险
社保基金在运营过程中,会遇到经营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信用风险,在限量型的监管模式下,它们都得到了较有效的控制,但是“资产——负债”风险就成为了一种很难规避的风险。这种风险就变成了一种系统风险。也就是说,当未来的现金流量是已知的,那么就能够购买合适的债券来抵消负债的影响,然而,假如未来的现金流量是不确定的,特别是由于工资、物价变化,资产价格上涨或人口因素等,那么固定收益工具或政府债券是一种拙劣的保值工具,不能化解社保基金的资产—负债风险。风险管理学中有一句言简意赅的结论,那就是“不能把所有的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告诉人们要用分散的办法去规避风险。这种规避方式正与审慎型监管方式相匹配。因此,转变监管方式成为一种大的趋势。
(四)理清产权
社保基金属于公共产权资产,划清产权界限,良好的制度供给才能充分发挥对投资管理人进行激励的作用。依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是基金的“托管人”。银行存款、国债等风险较小的投资,由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内部专业人员直接运作。股票等风险较大的投资,我们委托给专业投资机构投资运作。从这里可以看出,基金理事会兼有基金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的双重身份。两者的目标也不尽相同,基金托管人的目标是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好、流动性高;而投资管理人的目标是社保基金投资的收益最大化。这样看来,“双重角色”必然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冲突,所以这个机构应该进一步“专业化”。审慎型监管有利于这种产权的清晰划分,使得基金理事会真正成为基金托管人,专业的投资机构成为投资管理人。从而权责匹配,使它们最大限度的发挥各自的优势,增大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能力。
(五)提高竞争层次
从制度的角度来看,没有—个适合的制度,市场经济只能是低效的,审慎型的监管方式实质是政府的一种新的制度供给。这种监管方式的转变,会引入与市场经济相一致的竞争,符合市场经济及全球化的要求。在严格限量监管条件下,基金投资管理人自由较小,没有资产—负债风险压力,也没有积极寻找基金增值的内在需求。他们只要按照比例投资就高枕无忧,盈亏对这些机构影响不大,缺乏逐利动力。而审慎型监管模式会打破这种“大锅饭”的情况,采用一种机制设计的方式将表现优秀的和低劣的基金投资者区分开来。使得它们有动力和压力尽可能的为基金保值增值。这样的话,保值增值能力强的投资管理人会有获得更多的资源;反之,可供投资的资源越来越少,甚至取消其投资管理人资格。
综述所述,社保基金所面对的风险呈多样化,不能完全靠政策法规,行政命令,更不能依仗投资人或称为内部人的那部分人的自我约束来控制和化解。需要政府从制度上来考虑,从制度上来约束,为社保基金投资营运提供制度环境。通过上述分析,审慎型监管应该是比较适合今后社保基金保值与增值的一种制度。
参考文献:
[1]林义.社会保障基金管理[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2.
[2]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00-2004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年度报告[EB/OL]http:///web/NewsInfo.asp?Newsld=243,2006-04-10.
[3]赵曼,刘恒庆.社会保障学[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4]项怀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的几个问题[EB/OL]http:///web/index.asp,2006-04-08.、
社会保障基金的特征范文6
[关键词] 社保基金 投资收益 投资组合
一、引言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三个层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保基金是国家重要的战略储备,主要用于弥补今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需要,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终保障层次。
近几年我国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率虽然维持在2.61%以上,但若考虑通货膨胀及工资水平上涨等因素对货币价值的影响,社保基金实际投资收益率却非常低,2004年甚至为负值(见表)。
资料来源: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2002年~2005年度报告和《世界经济年鉴2005/2006》
二、社保基金入市的动因和风险分析
1.社保基金入市的动因
在社保基金的整个运行过程中,已经积累起来的基金如果不能有效地营运,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物价水平的上升,通货膨胀严重,人口老龄化压力逐渐增大,基金缺口就会越来越大,以致直接影响投保人的利益。因此,在中国股市强劲增长的有利时机,更应逐渐加大投入比例,通过资本市场,分享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成果,摆脱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率偏低的不利局面,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与增值。
2.社保基金入市面临的风险
股票价格的波动性或不确定性是社保基金入市面临的首要风险。股票投资风险按其是否可以分散分为两大类,即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系统风险是与整个市场波动相联系的风险,系统风险和投资收益正相关,投资者承担较高的系统风险,可以获得与之相适应的较高的收益,但投资者无法通过分散投资减少系统风险。
非系统风险是与整个市场无关的风险,它由某个或某些特殊因素引起,如行业差异、企业素质差异、投资者行为差异等,它只影响股市中某些或某种股票的收益,因而也叫个别风险。非系统风险和投资收益不相关,投资者承担了较高的非系统风险,并不一定能得到较高的收益,但投资者可以通过分散投资减少非系统风险。
三、社保基金入市的风险防范原则与方法
社会保障基金是一种特殊性质的基金,作为将来被保险人的“养命钱”,最终都要返还给被保险人,因此决定了社保基金入市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
1.社保基金入市的比例要合理
社保基金入市并不是说全部的社保基金都投到股票市场,而只能是部分社保资金进入股市。虽然投资于股票可以获得较高的收益,但面临的风险同样也较大。《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国社保基金用于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高于40%。然而,在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比较活跃的时期,更是应该谨慎投资,严格控制入市的资金量,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并在每次增加数量时进行认真论证,以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性。
2.科学选择基金管理人
就中国目前社保基金投资而言,风险小的投资由社保基金理事会直接运作,风险高的投资则委托专业性的投资管理机构进行运作。社保基金管理部门通过考察经营机构注册资本、业绩、财务、以及信用评级等条件,从而选择合格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避免因中介机构资质不佳带来的非系统风险。
3.严格依据社保基金的投资原则构建投资组合
选择什么样的股票品种构建投资组合也是非常重要的,这是确保社保资金保值增值的最关键环节。中国上市公司股票良莠不齐,社保基金对其投资时更应精心挑选绩优而有成长性的公司建立投资组合,分散风险,实现稳定的预期收益。同时,为了规避利率和汇率变动的风险,在构建投资组合时既要确保投资期限和负债期限大体一致,以使投资的利率风险最小化;又要资产货币和负债的货币相匹配,以使汇率波动的风险最小化。
4.建立准备金机制,防范经营风险
证券市场的价格波动使社保基金的收益率波动较大,为了保证社保基金最低收益的实现,必须建立相应的准备金制度,以“丰年”的积累弥补“灾年”的损失,烫平社保基金收益率的剧烈波动。准备金制度包括提取盈余准备金和风险准备金。当基金实际回报率低于最低回报率时,先用盈余准备金弥补,其次用风险准备金弥补。如果准备金动用完毕,投资回报率仍低于最低投资回报率,受托人不得再提取管理费。
5.建立和健全基于风险管理的监管框架
为保证社保基金入市的安全,要尽快以法规、制度的形式明确关于社保基金入市比例和投资方向的限制、社保基金管理/运营的有关规则、市场准入/退出标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等完整的监管框架,提高社保基金运营的透明度。
参考文献:
[1]孙昀曹炜峰:中国社保基金入市的安全性及其监管.经济与管理.2006,4(20~4) ,p31~33
[2]杨文生姜晓华:国外社会保障基金运用的经验与启示.经济纵横,2007,3,p6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