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改革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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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改革

住房公积金改革范文1

同期,新华社引述央行的最新报告称,住房公积金存在两大问题:一是支持中低收入者效果不明显,二是收益归属需要明确。

公积金监管缺位

“案件频发关键在于监管缺失,而后者又源于对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错误定位。可以考虑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改造成金融机构。”社科院经济研究所专家汪利娜说。

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公积金管理中心被定位为“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地方政府部门。但实践当中,许多地方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正扮演着一个“金融机构”的角色。

汪利娜介绍,尽管《条例》规定“资金管理中心只负责公积金的归集、保值和增值,具体金融业务(贷款、结算、开立账户、交存和归还)委托银行办理”,但在许多地方,住房公积金的汇交和贷款发放,实际上均由“中心”负责办理。这样一来,“中心”就成了一个准金融机构,而受托银行则变成了“中心”的出纳。

问题的关键在于,如果是金融机构,就应该有自有资金,并按照金融机构的标准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以及规范的会计审计、信息披露制度和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但事实上,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定位使其无法按照现代金融机构的监管规则进行控制,只能进行自我约束。

“从这个意义上讲,公积金被挪用并非偶然,而是现行制度缺漏使然。”汪利娜说。

改革的可能路径

央行在《2004年房地产金融报告》中建议,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对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监管。

汪利娜认为,要改变目前这种状况,最好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变成金融机构,同时改革现在的公积金配贷机制。路径之一是将其变成政策性金融机构,即由政府发起设立专门的经营机构,由政府承担经营风险,为政府政策目标服务。二是改造成合作性金融机构,按照会员自愿入股、民主管理、互助互利的方式进行运作,为会员提供特定的金融服务。

事实上,有关住房储蓄合作的实践在中国已经开始。2004年,中德储蓄银行落户天津。甫一落地,便受到消费者的欢迎。截至今年5月,该行已经销售了4.2万多份住房储蓄合同,合同金额超过37亿元。

住房公积金改革范文2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改革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变迁,住房公积金制度也在不断更新与优化,以此更好地满足人们的住房需求。尤其,在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房价不断上涨,人们的购房难度也逐步增加。只有不断进行住房公积金改革,方可以给各个企业职工提供更好得住房服务,并推动我国房地产事业获得良性发展。

一、住房公积金改革必要性与实质

(一)改革必要性

首先,职工收入差距大。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企业职工间的收入差距也逐步拉大,这也预示着公积金制度的背景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从起初实施背景来看,企业职工间的收入差距较小,且职工的房屋购买能力相差不大。在企业中,享受住房公积金权益的职工在福利待遇上具有着共同性。然而,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以及我国经济水平的提升,职工间的收入差距逐步被拉大,甚至不同阶层的职工其自身的房屋购买能力皆有不同。对于一些低收入的职工而言,其自身的正常住房需求都无法得到保障。

其次,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有待提升。在现实中,有些员工的购房款存在欠缺,为了顺利购房,往往会寻找各种方法来运用公积金。从现有功能来看,住房公积金的购房贷款功能是其一项重要的职能。一些收入水平较高的职工,可以承担购房负担,且公积金利息明显要低于贷款利息。然而,对于一些收入水平较低的职工,其自身所担负的负担则较大。因此,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可以相对程度上提升此项制度的公平性。

(二)改革实质

对住房公积金职能进行全面优化。在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工作中,重要的职责是对其自身的职能进行充分审查与定位。过往传统的普惠制度已无法更好地满足时展需要,通过将特惠与普惠特性相融合,不仅满足了人们个性化的购房需求,也可以推动我国房产事业的良性发展。

此项制度与人们的住房需求息息相关,其自身的保障性功能显著。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随着企业职工收入水平间的差距不断被拉大,各个阶层职工的购房支付能力具有着较为明显的差异性。只有加大住房公积金改革力度,方可以为职工提供更加周到的住房服务,满足职工的住房需求,并推动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的实现。

从权利归属来看,新时期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加强调的是职工对住房的所有权。且只有从根本上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方可以从根本上提升广大职工的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

二、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未严格遵循约定缴费时间

从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运用来看,在现实中,企业中有部分员工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时,未严格遵循约定缴费时间缴费,拖延缴费等违规行为影响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效运行。此外,即使同一企业的员工,会出现按照不同比例缴费或者不缴费等问题。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遵循相关的制度规范。在现实中,有些员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存在诸多不合规行为,甚至有些员工利用虚假材料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也正是由于国家监管不完善,影响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高效贯彻与实施。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诸多制度缺陷

从覆盖面积来看,覆盖面积小是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大缺陷。住房公积金面对的是全国职工,其自身具有普惠性。然而,在实际运用过程中,此项制度并未覆盖到全民。比如,一些城镇职工根本享受不到公积金制度。尤其,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水平的提升,迫切地要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性有所提升,进而满足城镇居民的购房需求。此外,在城镇职工中,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适用对象多是一些高收入职工或者高收入家庭,这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并进一步拉大了城镇居民收入水平。

三、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策略

(一)提升制度规范的合理性,明确服务对象

住房公积金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惠民政策。为了更好的服务人民,我国相关部门需要从人民的实际情况出发,适度更改制度条例,并明确服务对象。具体措施如下:首先,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应用范围,提升住房公积金应用率。其次,将居住保障作为此项制度的服务中心,并保证企业中低收入职工享受基础性保障。最后,适度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通过降低住房公积金提取门槛,帮助企业职工更好地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服务。

(二)适度扩大使用范围

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各个地区所制定以及采用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职能仍然是贷款发放。然而,随着我国房价的不断飙升,一些无法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职工,在无法使用公积金购房时,在一定程度上预示着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有所降低。为了提升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可以适度增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进而更好地满足人们的住房需求与消费需要。比如,对于收入水平较低的职工,国家可以适度放宽住房公积金应用条件,降低住房公积金应用门槛等。亦或者,对于刚进入城市工作或者刚步入社会的职工而言,可以凭借住房公积金满足其基本的消费。对于生活困难的职工,则可以运用住房公积金来缴纳房租或者缴纳物业费等。

(三)建立完善的隔离规范

隔离规范是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效完善。在明确住房公积金服务人群后,相关部门需要结合公积金实际运行情况或者广大职工的实际情况等,制定并实施具备识别功能的隔离制度。在隔离制度中需要包括公积金使用方式识别制度、主体有效制度等。一些政策性制度主要用来明确住房公积金服务对象,然而,对于一些非保障性的对象则有着相应的限制。另外,在制定隔离制度时,需要结合职工的收入水平、消费需求等,设置出相应的公积金使用制度。比如,职工的基础性消费需求在得到满足后,需要适度地改善职工的居住需求,并防止投资性消费的存在。亦或者结合职工的房屋类别、购房次数等实际情况,适度加大对中低收入职工的服务力度。对于一些高收入职工,则可以适度提升存款率,并给予高收入群体适宜的补偿,进而保证我国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充足性。

(三)提升强制性储蓄制度的先进性与科学性

强制性储蓄功能是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另一项作用。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以及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完善,帮助人民解决住房问题成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职能。通过强制性储蓄,可以增加人民的资金,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人民的购房压力。此外,强制性储蓄制度可以帮助人民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并推动务工房地产市场获得良性、健康发展。在公积金制度改革过程中,我国需要结合国家实际发展情况,循序渐进地改革,防止冒进,或者制度改革与人民的切身需要或者国家发展相违背。在改革过程中,可以积极推行试点,并结合所遇到的问题,不断更新与优化住房公积金制度。

四、结束语

总之,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越来越多的选择购房来满足自身的居住需求。而住房公积金则与人们的购房利益息息相关。随着时代背景的变化,职工间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有不断改革与创新,方可以更好地实现其自身的公平性、福利性等诸多特点,并为职工提供更加周到的住房服务。以上内容分析了住房公积金改革必要性与实质、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改革策略。以供相关工作者参考。

参考文献

住房公积金改革范文3

1.住房公积金制度变迁与国家基本住房政策变化密切相关

计划体制下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职工获取住房依靠实物福利分配,由于国家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生产领域,住房资金来源不足,住房供需矛盾突出,住房紧缺问题日益严重。为拓宽住房资金来源,促进住房建设和消费,我国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用于发放住房建设贷款,支持住房开发。199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市场化。为适应变化,住房公积金改为发放个人购房贷款,以资金积累和个人贷款提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培育和发展。2004年以来,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房价持续高企,城镇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购房难度越来越大。为缓解社会矛盾,党的十七大提出“住有所居”目标,要求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住房保障体系。为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面临资金不足的局面,国务院启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试点,再次将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建设方面。由此可见,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历次变革主要取决于国家基本住房政策的变化,支持和保障国家基本住房政策的调整。

2.住房公积金制度变迁与房地产市场、金融市场变化密切相关

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各类市场主体还不健全,房地产开发市场、个人消费信贷市场处于起步阶段。当时,住房建设资金、住房消费资金尚无法通过市场渠道解决,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政策性、强制性、互的长期住房储金,是当时住房金融领域的有效创新,它适应当时的经济条件,为住房建设、住房消费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类金融机构的出现和发展,房地产开发及其融资已经逐步通过市场渠道加以解决,而住房消费环节由于个人贷款制度、社会信用体系的滞后,城镇居民购买住房主要依靠自身积累,无法尽快满足住房需求。为提高职工住房即期支付能力,住房公积金向缴存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同时拉动了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使通过贷款方式解决住房问题成为了广大中低收入城镇居民的一个重要选择。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面临的困境

1.金融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住房公积金业务功能具有可替代性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领域的市场化改革也在稳步推进,尤其是近年来国家不断放松金融管制,推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发展,使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住房建设和住房消费融资领域不再具有支配地位,市场份额不断缩小。一是金融准入管制不断放松,银行、信托、证券等机构不断增加,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广泛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服务,同时由于个人住房贷款资产属优质资产,各家银行一直将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作为业务重点;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于金融产品单一、服务水平有限等原因,与商业银行相比市场占有率有所下降。二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差不断收窄,使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势日益减小;同时由于个人投资渠道的增加,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强制性低息存款认同度降低,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成为社会焦点之一。三是金融领域业务创新不断涌现,金融机构在个人住房贷款方面提供多种还款方式,在开发项目贷款方面提供信托融资、债券融资、保险资金融资等多种渠道,在二级市场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以提高资产流动性和分散风险;而住房公积金游离于金融市场之外,以“低存低贷”的形式封闭运作资金,资金运作模式显然无法适应现代经济的多样化需求。

2.经济、社会形势发生变化,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有所弱化

与20世纪90年代初绝大多数职工就业于国有单位、居民收入差距不大的情况相比,目前住房公积金制度所面临的经济、社会形势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使原有的公平性、互助有所降低。一是住房公积金对中低收入者支持作用有限。住房公积金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存,目前社会收入差距较大,房价高企,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突出,难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的政策优惠,而中高收入群体则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一套甚至多套房屋,产生了被社会广为诟病的“穷帮富”逆向补贴问题。二是就业渠道、就业方式逐步多样化,住房公积金对非公企业政策优势不明显。目前,个体、私营、外资企业就业职工占社会职工总量的绝大部分,这些企业市场竞争压力大,对用工成本较为关注,企业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愿不大。从职工角度来看,部分私营企业职工收入低、流动性强,其更加注重现金收入,加之难以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解决住房问题,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积极性亦不高。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的弱化,导致目前住房公积金在个体、私营等非国有单位难以扩大覆盖范围。

3.业务改革与发展受到制约,现有监管、管理体制凸显不足

由于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功能均以城市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住房公积金制度也以城市为单位按照“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进行管理。但目前暴露出以下问题:一是缺乏统一管理机构,制约业务发展空间。由于在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缺乏行业主管部门,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各自为政,其机构设置、业务流程、操作规范、信息系统均自行确定,缺乏统一性,给跨地区业务办理、全国统一政策带来不便。另外,由于缺乏主管部门引领,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上以规范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为主,业务少有创新,无法融入地方住房保障体系内,日渐边缘化。二是资金封闭分散管理,制约资金运作效率。由于各地房地产市场发展水平、职工住房消费习惯、住房公积金业务水平等因素的差异,目前东部部分地区住房公积金个贷需求旺盛,部分城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已达上限;而中西部地区资金大量沉淀,以存储银行为主,贬值问题严重。以设区城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已严重制约了资金使用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影响了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三、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思路

1.在制度功能方面进行改革,与政策性、保障性定位相符

住房关系着国计民生,但住房作为一种商品具有特殊性,完全依靠市场难以解决住房问题,因此各国政府都对住房市场施加一定的干预措施,以促进社会公平、提高人民福利。而政府干预住房市场的主要措施就包括利用财政、金融手段提高公共住房建设能力和居民住房消费能力,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我国住房领域的核心政策性金融工具,应当坚持下来,在政府干预住房市场的工作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一是立足于住房保障,帮助中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问题。根据目前我国住房制度的基本思路(即高收入职工靠市场、低收入职工靠保障、中等收入群体多方支持),住房公积金应当结合不同群体采取不同支持方式:对高收入者发放个人住房消费贷款支持购买商品住房;对低收入者住房公积金投资建设(或发放贷款)公共住房,优先向缴存职工出租;对中等收入职工依靠收入不同提供不同利率贷款及贴息支持,有针对性地提高职工住房支付能力,降低职工购房负担;同时对职工购、建、租、养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给予便利等。二是加大政策优惠幅度,提高职工参与制度的积极性。目前,国家主要的扶持政策是缴存住房公积金免交个人所得税,鉴于个税起征点较高,优惠政策不明显,可加大的优惠政策有:财政对低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群体给予一定补贴;对未提取或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适当提高存款利率;对流动性较强的农民工、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等特殊群体提取住房公积金给予便利等。

2.在资金运作方面进行改革,与金融市场化趋势相融合

住房公积金制度功能的充分发挥,取决于住房公积金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个人住房消费融资方面的支持力度。目前,由于资金规模和资金运用方面的限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房地产金融领域的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有必要通过介入资本市场运作资金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市场影响力,逐步达到其在保障房建设融资、居民住房消费融资领域的主导地位。一是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解决资金瓶颈问题。住房公积金主要来源于职工缴存资金,目前在房价高企的情况下,部分城市(尤其是东部城市,如天津、上海、南京、大连、常州等)住房公积金个贷率普遍达到了80%,出现了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研究和借鉴金融机构开展的资产证券化、债券融资、贷款出售等多种融资方式,从资本市场募集资金,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场占有率,满足保障房建设、个人住房消费的资金需求。同时,逐步研究和拓展住房公积金资金用途,使其发展成为我国政策性住房金融的主要形式。二是优化资金运用方式,确保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目前住房公积金采取“低存低贷”利率规则,且仅能投资国债和银行存款,住房公积金收益低于其他投资渠道,损害了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研究确定可靠、安全的沉淀资金投资运作方式可以提高住房公积金收益,初期可主要投资固定收益产品,远期可参考全国社保基金投资机制,委托专业投资机构运作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投资于资本市场。大额公共资金的运作、保值增值脱离了资本市场,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长远发展、对我国经济金融体制的成熟都是损失。

3.在管理体制方面进行改革,构建高效、科学的管理体系

住房公积金是一项长期的公众资金,住房公积金管理具有一定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构建一个适宜、高效的组织架构,对各级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运作机构的权责关系、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和重新设计有助于住房公积金保障功能的发挥。目前,虽然各方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究竟应纳入行政体制还是金融体制有不同看法,但笔者认为无论何种改革形式,至少应当实现以下两个目标:一是在全国范围内真正实现“四统一”(即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管理体制,国家层面应当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全国范围内的业务政策、操作流程、信息系统、客户服务进行统一规范和管理,全面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实现住房公积金服务均等化,为跨地区转移、贷款、提取提供便利。二是打破现有资金的封闭运作系统,实现不同地区间住房公积金的调剂,解决房地产市场化程度较高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流动性问题,最大限度发挥保障作用。同时,提高房地产市场化程度较低地区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促进沉淀资金保值增值。三是建立适合于住房公积金业务特点的内部控制、外部监管机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推动住房公积金系统管理、运营分离,健全财务、审计稽核制度,外部协调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审计等部门,构建适宜的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职责分工和监管方式。

参考文献:

住房公积金改革范文4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供给侧改革贷款比例公积金提取

一、制定公积金开放化缴存方略

对于城镇化建设与社会发展需求,必须认真对待住房市场供给情况,并且协调住房公积金方面的不平衡情况。作为住房金融核心,住房公积金的运行绩效在一些方面存在不足。当然其中主要原因在于运行机制不科学。在公积金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缴存比例、贷款等方面的差异,导致居民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差距拉大。对此必须制定公积金开放化缴存方略,在制度改革创新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特别是当前住房问题日益加剧,必须增加住房保障重视。改善住房攻击过程中发放住房建设或者相关项目的贷款,选择试点进行住房建设保障。定期对保障对象进行调整,根据住房公积金缴纳规定,在实现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的全面性覆盖管理。但是因为经济发展差异大,部分地区事业单位,受到各种原因的限制,选择性规避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此需要调整制度适用范围,真正做到全部就业群体覆盖,并且执行补充住房公积金策略。深化住房公积金改革,拓展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尤其是地方经济落后的地区,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基础,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绩效。住房公积金作为会计核算与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当前住房公积金发展现象,积极对其采取弹性化缴存的方式,贯彻落实国家在住房公积金方面的调整政策。公积金开放化政策的提出,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公积金绩效管理的比例审核,同时为高收入与低收入群体在公积金方面的限制提供了帮助,科学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减轻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压力的同时,为住房公积金绩效治理创造更好的条件。尤其是低收入群体,通过职工缴存、单位缴存比例的调整,更好的满足职工住房需求。

二、调整贷款差异化发放政策

面对住房公积金绩效管理问题,必须从规划性、预测性、长远性角度出发,增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力度。从贷款政策方面进行贴息处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利率,为住房公积金买房创造更多政策有待条件,当然这也是鼓励职工买房优先选择住房贷款的重要优势。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商贷和公贷在利率方面差异很明显,公贷3.25年利率,商贷实际上已经达到了5.3-5.5年利率,因此虽然进行了政策调整,实际优势并不明显。尤其是对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公积金贷款压力依然很大。从绩效管理角度出发,必须对贷款差异化调整力度进行协调,从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具体时间以及资金,进行增值收益分配,提供更多贴息资金,以此来降低低收入人群在住房贷款方面的压力。通过反抵押贷款的调整手段,即便房产的所有人没能及时偿还低压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抵押的房产进行反抵押,从而获得房款资金,偿还借款的同时,减轻贷款偿还压力。当然反抵押贷款的方式,并不适合所有住房公积金职工。结合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及时将抵押资金进行偿还。针对住房公积金绩效管理需求以及供给侧改革的支持,及时制定贷款应变机制。增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与住房公积金的关联性,由此开放贷款申请条件,尽量将公积金贷款的门槛降低,以此来满足职工住房需求。

三、制定多元化公积金提取政策

住房公积金绩效管理模式的实施,对公积金提取方面积极制定对多元化管理政策,更好的应对住房公积金管理问题。增加住房公积金民生改善功能,从贷款、提取两方面进行调整,发挥出住房公积金对低收入职工群体的住房保障功能。还要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住房公积金消费提取的相关途径。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公积金目前的网络化比较落后,暂时还未实现简单的网上提取,针对此情况,可以采取退休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方式。推进网络化提取模式,积极向科技技术靠拢,满足新时展要求。

住房公积金改革范文5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住房保障功能 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指由职工所在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蓄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职工住房费用的一种社会性、政策性、互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于1991年在上海率先建立,199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肯定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城镇住房改革中的重要价值,并作出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决定。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自建立至今二十余年,发展迅速,日臻完善,对于提高职工购房住房能力、增加住房保障资金、推动房地产业发展进步等意义重大。根据住建部的200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通报,截至2008年末,我国实际缴存职工人数为7745.09万人,同比增长7.75%;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20699.78亿元,同比增长27.54%。①随着住房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深化,我国住房公积金住房金融作用逐渐浮现出一些问题并日趋严峻,严重制约其住房保障功能的发挥。新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是建设并完善中国特色住房保障体系必须面对的一项课题。

住房公积金在发挥住房保障功能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旨在提高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支付能力,助其解决住房问题。为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缓解日趋严峻的供需结构矛盾,国家在住房公积金保值、利率、税收等方面给予诸多优惠政策。尽管如此,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发挥住房保障功能方面仍不尽人意,住房问题日趋严峻,甚至引发出诸多社会问题,严重制约着社会的和谐发展。总结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偏低。一方面,我国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以国家机关、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经济效益较好的外资企业为主,这些单位的职工多属于具有稳定收入的高收入群体;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合同工、自由职业者和大量的进城务工人员基本不在国家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内。住房公积金有限的覆盖范围决定了受益人群多为高收入者,资金的使用难以惠及广大中低收入人群。作为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公积金制度建立的初衷即为中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然而,就当前实际情况而言,公积金制度的初衷显然没有被遵守和实现。

另一方面,截止2008年底,我国住房公积金应缴职工人数11184.05万人,而实际缴存人数只有7745.09万人,覆盖率仅为69.25%,也就是说,在全国“在职工”中有30.75%的职工未按照国家规定如期缴存住房公积金。②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情况并不乐观,这种现状也是造成我国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偏低、住房保障功能难以切实发挥作用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国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整体不高。截至2011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余额总计2.1万亿元,这个看似巨大的数额让人们再次感受到中国房地产市场规模的巨大。然而,中国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整体不高,2008年末,住房公积金使用率72.81%,同比下降1.78%;住房公积金运用率53.54%,同比下降3.51%。③究其原因,住房公积金使用方式的单一是造成我国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偏低的重要原因。当前,我国住房公积金大部分用于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由此又衍生出公积金使用公平问题,高收入群体具备购房能力,自然也成为公积金贷款主要受益者,而中低收入群体缺乏购房能力,不仅难以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利率,还要承受低利率强制储蓄利息损失。

区域与行业发展不平衡,住房公积金实施效果差异较大。一方面,我国住房公积金发展水平呈现明显的“区域性”特征,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保障发展水平等息息相关。我国区域经济差异悬殊,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造成住房公积金的发展差距。东部地区经济发达,财政收入增长迅猛,公积金制度配套资金充足,为公积金制度的切实履行和全面推行提供了经济和政治基础,因此东部地区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广、资金使用率高。而中西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尚未摆脱计划经济思想的影响,经济发展较慢,财政配套资金紧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以及资金使用率普遍较低。

另一方面,不同行业间经济效益不同,职工的工资收入自然也不同。通信、金融、烟草、电力等国家垄断性行业职工工资收入较高,属于高收入群体,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偏高;而其他一些普通行业职工工资收入较低,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相对较低,进一步拉大了不同行业间住房公积金的差距。

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的对策

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宣传和监管力度。一方面,很多企业和职工对于住房公积金的价值、意义以及相关规定缺乏认知,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推广和实施效果。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宣传力度,提高大众认知水平,以获得广泛的理解和支持,这也是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的基础和前提。另一方面,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虽然已经立法,但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诸多问题,大量“在职工”被排除在住房公积金制度之外,难以享受住房制度带来的利益。因此,国家应加强执法的严格性,明确界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范围,严格监督范围内的单位公积金缴纳情况,要求单位构建并完善公积金制度,切实保障职工权益;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鼓励员工积极争取并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职工举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违背公积金制度的单位给予惩处,对迟缴单位要求交付滞纳金,拒缴单位通过司法部门强制执行。

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政策向中低收入者倾斜。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合同工、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等基本不在国家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内,自然也难以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带来的实惠。国家应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逐步将他们纳入到住房公积金体制中。对于已经被覆盖的群体,应增强住房公积金缴存强制性,确保应缴尽缴,真正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

当前,我国住房公积金覆盖对象多为高收入群体,严重违背了住房公积金为提高中低收入人群住房支付能力而设立的初衷。为使政策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在相关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应本着普遍受益的逆相关原则:提高过低的缴存比例,划定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出台限制政策应对高收入者多次低息购房贷款的情况;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中低收入人群的政策性住房保障功能,对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给予政策倾斜。

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结构,拓展其使用方式。为真正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应根据保障群体的实际要求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结构,拓展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方式。例如,低收入者在买不起房子的情况下,可以动用住房公积金交付房租,确保低收入者具有容身之所,使住房保障功能得到多角度的呈现。2011年10月,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住建部正积极联合各个相关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条例,放宽个人提供住房公积金作为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旨在拓展住房公积金使用方式,进一步发挥住房保障功能。

协调住房保障措施,抑制房价不合理上涨。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提高人们的住房消费支付能力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如果房价远远高于购买力的话,对大多数人而言买房仍然是一个难以实现的梦。因此,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日趋严峻的住房问题,当务之急是抑制房价的不合理上涨。房价调控是一项庞大、复杂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不能急功近利,应注重调控的长期性和宏观性,采用经济手段而非行政手段进行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另外,为解决低收入人群难以承担高昂的市场化房价费用的现状,政府应大力给予土地补贴、税费和土地出让金减免等政策倾斜鼓励经济适用房、廉价房的开发建设,确保稳定的廉价房源。

结语

住房公积金制度对深化住房改革、提高职工住房消费支付能力、推动房地产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住房市场化和商品化的发展使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浮现出诸多问题,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低、资金使用效率低、实施效果差异大等,这些问题的出现严重影响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保障功能的发挥。面对这种形势,国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结构,拓展住房公积金使用方式,协调住房保障措施,采用经济手段抑制房价不合理上涨等,切实发挥其住房保障功能。

(作者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徐州))

【注释】

①胡秀芬:“当前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中国行政管理》,2009年第4期。

②王帮敏:“论住房社会保障性制度的现实性选择”,《现代商贸工业》,2007年第10期。

住房公积金改革范文6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福利效应 改进 缴交比率 利率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制度,其设立初衷是解决城镇职工的住房问题,为广大中低收入阶层提供购房融资渠道。虽然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提高居民住房消费能力、推动住房市场货币化改革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仍不完善。首先,在缴存制度方面,存在覆盖面窄、缴交比率不合理等问题。其次,住房公积金的利率基本与商业银行存贷利率挂钩,低存低贷导致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者没有投资吸引力。另外,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不高,表现为使用途径少,沉淀资金多。这些不足之处导致效率不足并且公平缺失,进一步影响了其社会保障功能,未能有效地解决中低收入阶层的购房融资问题。

现有对住房公积金的评价多仅限于简单地判断是否给缴存者带来了福利,而对于如何测度福利效应的正负与大小、福利效应的影响因素以及福利效应的改进路径等方面仍鲜有研究。本文基于福利效应视角,对已有文献进行梳理和总结,在此基础上全面深入地评析我国住房公积金运行现状,并提出有待解决的问题和新的研究思路。

住房公积金的福利效应测算

福利经济学广泛应用于各领域以衡量福利损失及改进,如税收福利效应方面(汪昊,2009;欧阳华生等,2010;向洪金,赖明勇,2010;严成樑,龚六堂,2010;常晓素,何辉,2012);近年来房地产领域的研究逐渐引入福利经济学的分析方法(Case, K. E. Shiller, Quigler,2001;Bajari, Benkard, Krainer,2005);而测算技术进步的福利效应方法则运用于农业生产效率的研究(Akino M, Hayami.Y.,1975)。虽然诸多研究表明福利经济学是衡量政策效果的有效工具,但住房政策性金融尤其是住房公积金的福利效应研究较少。一些学者做出了前瞻性的研究。

运用福利模型研究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文献较为少见。丛诚(2008)认为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福利效应未得到充分发挥,其主要原因在于效率与公平的缺失,并据此提出住房公积金权益转让模型。李晓红(2010)基于福利经济学原理从住房公积金的缴交率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率的角度构建福利函数,将住房公积金参与者分为已解决住房问题的高收入人群(第一组)和急需解决住房问题的人群(第二组)两类,社会总福利函数等于两组人群的福利加总。每组人群的福利都包括两部分,分别是工作期间和退休后消费水平的效用,并且都是住房公积金缴交率、收入、自愿储蓄额、住房公积金强制储蓄的利率和居民自愿储蓄的利率的函数。通过边际分析法得出公积金缴交率和住房公积金支持率的趋势。

此外,一些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构建模型来分析我国住房公积金的公平与效率。郭晓霞(2010)基于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构建了住房公积金模型来分析制度运作不合理对储户造成的公平性损失。徐峰等(2007)通过构建住房公积金的住房消费贡献度模型,使用贷款贡献度、还款贡献度、家庭月收入还贷率等指标对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进行测度;陈瑾(2008)通过分析公积金归集额、贷款额、提取金额、沉淀资金等指标,基于对小户型住宅的政策倾向构建了公积金运行效率模型;董红亮(2010)使用住房公积金供给和需求两方面的影响因素构建了基于公平视角下的住房公积金供需关系监测模型,认为应通过调整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供需求实现机制以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

以上研究都可为住房公积金福利效应的研究提供思路,如影响福利效应的变量及模型构建的方法等等。但不足之处是,对福利效应及其相关因素的研究尚未锚定住房公积金缴交率及利率的设定区间。另外,将住房公积金福利模型应用于具体案例的分析较少。

住房公积金福利损失

造成住房公积金福利损失的原因主要是职工缴存额的机会成本(存款利息、投资收益等);缴存职工非贷款者相比于缴存职工贷款者所未享受到的好处;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之外的职工无法得到的单位代缴额等。福利增进则包括住房公积金的利息收入;缴存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而获得的利差节省额;通过住房公积金进行其他融资带来的便利等。

目前,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范围不宽,不能全面覆盖中低收入阶层(汪利娜,2003;韩乔娜,2008);同时缴交率也不合理(陈立新,2007;苑泽明,石敏,2007)。缴存覆盖面的限定就产生了范围内外职工的福利效应差异,而缴交率不合理又是造成缴存范围内职工福利损失的重要原因。

在住房公积金利率方面,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与商业贷款利率利差小,存在低存低贷现象(刘清华,2003;闫立本、韩彦冬,2003;薛建刚,2009;井深,2010)。因此,住房公积金的利率机制从两个方面造成了缴存者的福利损失,首先,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存款收益较低,不具备投资吸引力。其次,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略低于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者,尤其是急需购房的中低收入阶层的优惠力度不大。

住房公积金福利效应改进路径

在缴存范围方面,针对覆盖面窄的问题,学者们普遍认为应扩大覆盖面(汪利娜,2003;韩乔娜,2008),但对改进的研究方法及建议不尽相同。苑泽明、石敏(2007)建议创新我国住房公积金财务运作模式;丛诚(2007)认为应将缴存额与地方房价和平均收入水平挂钩;肖作平、尹林辉(2010)分析了影响缴存比例的因素并使用34个大中城市的数据进行实证研究。总体来说,对缴存制度的研究多限于理论分析,定量分析不多。

学者就住房公积金低存低贷的问题通过运用不同的研究方法提出了一些建议。刘清华(2003)提出采用“高存低贷”的运作模式;薛建刚(2009)建议应该从住房公积金利率定价机制着手,建立“三差联动”利率体系;闫立本、韩彦冬(2003)从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利率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两个方面探讨住房公积金利率改革的政策建议;井深(2010)通过盈亏平衡法分析了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差,得出了一个合理的利率共同区间。此外,薛建刚(2009)等建议住房公积金的利率政策要更多地体现保障性。虽然住房公积金利率制度尚不合理已成为普遍共识,但对于如何以福利经济学方法对其进行量化分析并探讨改进路径的研究并不多见。

在如何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方面,王西枘,汪梦(2010)通过德尔菲法对成都市的住房公积金进行研究,建议通过降低成本、提高收益并减少风险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绩效;汪利娜(2010)认为政府应借鉴日本住房金融公库的经验,为住房保障提供政策支持和充足的资金支持、拓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途径;韩乔娜(2008)建议通过金融工具创新来改善住房公积金资金的流动性进而提高公积金的资金使用效率;胡星(2006)提出了更为具体的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结构的方案;张昊等(2010)通过构建基于久期的多目标规划模型来分析最优住房公积金投资组合;黄修民(2010)对比分析了中韩住房金融制度,认为应通过拓宽资金使用渠道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如还贷、房租及住房管理费用等。

虽然已有的研究已探讨了住房公积金利率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政策建议,但没有形成普遍公认的住房公积金效率指标体系。一些研究通过使用和构建不同的指标对住房公积金效率进行了评估,所用指标主要有四类,一是收入类指标,如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度、缴存人数、缴存范围、职工平均工资;二是支出类指标,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规模;三是合成指标,如利息节省率、沉淀资金率;四是其他指标,如住宅市场销售价格、还款贡献度、家庭月收入还贷率等。以上指标虽较为全面地评估了住房公积金的运行效率,但没有定量地分析各指标与住房公积金效率的相关关系。

结论

综上所述,本文通过总结住房公积金相关研究可知,改进住房公积金福利效应的路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制度修正,如改进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推行更为灵活的缴交比率;改革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利率制度,实施固定利率体制;增加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途径,提高使用效率等等。二是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保证充分的政府资金支持及政策支持才能保证住房保障的可行性与可持续性。

现有研究仍有较大的改进空间。第一,建议公积金体制改革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评估现有体制的福利效应,但对公积金运行福利效应的评估及研究较少。第二,已有一些学者提出了住房公积金的一些改进措施,如改静态缴纳为动态缴纳,改浮动利率为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相结合,但鲜有更为具体的、以某一地区为例的实证研究,比如怎样确定动态缴纳比例的合理区间,浮动利率与其他利率的优劣比较等等。所以,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研究住房公积金政策效果的改进既是理论上的突破,同时也极具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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