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作总结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作总结范文1
一、扶贫项目后续管护制度的建立情况
成立了以红岩寺农民用水者协会,负责统筹全镇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事宜,出台了红岩寺用水协会章程,表决通过了用水协会财务管理、工程管理等制度。指导各村通过用水户群众大会表决通过成立了村用水协会,并结合各村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用水章程,财务管理制度,确定专人管水,按时收取水费,以达到以水养水,长受益的目的。
二、扶贫项目后续管护制度的落实情况
各村在红岩寺用水协会指导下,结合本村实际建立了本村用水协会,以协会章程及规章制度为指导,组建了一支专职管水队伍,建立了专项资金账户,确保收支两条线。创新管护运行机制,制定并认真落实奖惩制度。对项目设施有损坏的要自觉及时维修,经检查后仍不整改,必进行相应处罚。在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对扶贫资金项目后续管理实施监管下,把扶贫项目管理好、运行正常、让农户得到真正实惠;对管理效果差、运行不正常、群众反映强烈的,一经查实,则责令整改;对管理失职,导致扶贫项目受到严重损害,造成财产损失等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扶贫项目后续管护工作的开展情况
1、确定管护人员
在项目建成后,按照民主议事制度规定的管护负责人员是各村支部委员或思想积极且具有履行管护能力的人。
2、落实管护责任
(1)对明确的管护人员,在项目建设完工后,在规定的管护地点进行管护。如有群众反映无人员到位管护,镇、村必须调查处理,要求管护人员迅速落实,对拒绝落实的,立即更换管护人员。定期检查管护情况,不定期向镇水管站汇报管护的情况,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位。
(2)村用水协会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本协会资金项管理及资产维护,使项目效益最大化等后续管理工作。
3、明确管护标准
(1)工程项目竣工后,坚持“集体所有、专人管护”的原则,明确项目建成设施的所有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
(2)负责对所有的工程进行全方位的管护、维护,保证工程正常、长久使用。
4、搞好项目建后管护的宣传工作
各用水协会要利用广播、墙报、微信、QQ群等形式,对项目管护的重要性进行宣传,提用水户的认识和管护自觉性,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形成人人爱工程、管工程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提高项目设施的利用率。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作总结范文2
1、组织年度工作总结及各项工作考评;
2、迎接工作考核。
水政科:
进行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进一步落实南通市水利局行政权限委托事宜。
水建所:
1、启动2010年度农村河道疏浚工程;
2、做好省政府在南通市召开的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现场准备;
3、继续做好2009年兴东镇、石港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力争完成主体工程;
4、完成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勘测设计工作;
5、出台2010年全区水利建设意见;
6、编制全区农田水利规划;
7、组织一次水利技术负责人培训;
8、组织河道工程监理招标和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监理招标。
工管所:
1、团结新闸工程:完成水下验收;
2、海洋滩涂围垦(北区)工程:龙口合拢;
3、岁修工程:完成新江海河闸大门工程施工及其余小型岁修项目扫尾工作;
4、新江海河闸创建国家一级水管单位:指导和督促闸管所制订创建;
5、新农村区办农桥工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6、金余大桥工程:完成老桥拆除工程并通过验收,人行天桥开工,并完成下步结构工程。
一、防汛办:
1、做好2009年度防汛防旱工作的资料归档。
2、继续加强中央水利建设基金项目(*区长江通西段堤防应急加固工程)项目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同时准备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3、督促新捕河闸闸下护岸工程尽快完工,并组织验收。
4、继续加强二号横河西闸站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做好中心竖河整治工程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供排水所:
1、及时做好季报及年报的编制工作;
2、根据水费管理细则,做好相关部门手续费的结报工作;
3、对本年度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拟定下一年度的工作思路和年度目标任务。
11月份工作落实情况
办公室:整理了文书档案资料,档案工作顺利通过区档案局检查;整理了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台帐,并通过考核;完成工资调整工作;完成了机关目标管理考核的资料上传;完成报刊杂志的征订工作。
水政科:
进行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
水建所:高标准一次性通过了省农村河道疏浚工程总体验收;完成了2010年度河道疏浚现状测量工作;兴东镇、石港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有序推进,完成了60%左右工程量;着手开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完成了2010年水利建设意见编制初稿;全区农田水利规划开始招标。
工管所:团结新闸工程完成下游三级翼墙、回填土、上下游护坦等土建部分施工,完成钢结构及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水下验收工程的档案资料整编,管理用房、启闭机房、自动化工程招标结束并组织中标单位进场施工;海洋滩涂围垦(北区)工程完成沙被土方吹填,全线外棱体土方达到4.0高程,完成龙口软体排铺设,审查通过龙口合拢方案,完成中隔堤港槽封堵;岁修工程已完成江海河闸管理用房工程、通西防汛通道等施工;完成新江河闸部分创建工程、双桥闸围墙及道路工程完工验收;新农村区办农桥工程区办部分已完成施工招标的桥梁全面开工;镇办部分除张芝山镇2座桥梁外,其余桥梁均已开工建设;完成金余大桥老桥拆除工程及人行天桥工程施工招标工作。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作总结范文3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供水现状
农村供水的运营管理模式主要分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统一管理和村镇自管两种模式,担负农村6乡3镇1场的农村饮水,供水人口达17.65万人。目前农村日供水量最高3.4万立方米,最低0.64万立方米,年供水总量达834万立方米,共建成集中供水农村水厂有9座,机井28眼,蓄水池6座,水塔1座,铺设管道1768.37公里,其中农村供水管网管道1710.12公里,并入城市供水管网管道58.25公里。
水源情况:匹里青净水厂水源为从科克塔斯水库水源,其余水厂水源为机电井抽取深层地下水。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发生的突发性事故导致供水系统发生重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1、农村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生活垃圾、人畜粪便等污染;
2、地震、洪灾等灾害导致取水受阻,泵房塌陷、机电设备等生产设施毁损;
3、消毒、供配电等设施设备发生火灾,爆炸、严重泄漏事故;
4、农村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等供水设施发生管道损坏,大面积爆管,或因其他灾害导致大面积停水或供水严重不足;
5、传染性疾病爆发、流行,影响供水安全;
6、投毒、破坏或恐怖活动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大面积减压等;
7、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8、其他不确定因素导致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等。
(三)供水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故所造成影响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供农村供水事件分为四个级别: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
Ⅰ级是指:
⑴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水厂的生产或供水能力严重下降,造成1个水厂80%以上的供水范围停水,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⑵农村供水水源地或出厂饮用水遭受重大污染,造成农村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病毒、细菌等部分指标严重超标,必须立即停供的。
⑶大量高浓度污水、有毒有害等物质进入水源地,水厂必须停止配水的,并且在24小时内不能恢复水源水质要求的。
⑷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破坏等情况导致水厂取水水源严重不足,或水厂消毒,输配电等设施设备发生故障,使2座水厂无法正常生产时间达3天以上。
⑸因一个水厂供水主干管道爆裂,导致供水片区2万人无水的,并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Ⅱ级是指:
⑴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农村供水水厂的生产或供水能力大副度下降,造成一个水厂供水片区50%~80%的供水范围停水,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⑵农村供水水源或出厂水遭受严重污染,造成农村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一般化学、细菌等部分指标超标,影响到居民用水安全的。
⑶大量高浓度污水、有毒有害等物质进入水源地,水厂必须停止取水的,并且在12小时内不能恢复水源水质要求的。
⑷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破坏等情况导致水厂取水源严重不足,或水厂水消毒、输配电等设施设备发生故障,使一个水厂供水片区30%以上,无法正常生产时间达3天以上。
⑸因一个水厂供水主干管道爆裂,导致供水片区大范围断水且影响人口达1万人以上的,并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Ⅲ级是指:
⑴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农村供水水厂的生产或供水能力下降,造成农村一个水厂30%~50%供水范围停水,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⑵农村供水水源或出厂遭受污染,造成农村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感观性状和一般化学等部分指标超标,影响到居民不能正常使用的;
⑶因供水主干管道爆裂,导致一个供水厂供水范围断水且人口在5000以上的,并且在12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Ⅳ级是指:
⑴水厂或加压池的生产设施设备,供水主管等发生故障,使制水或供水能力下降,造成一个水厂局部片区无质、无水,影响人口达2000人以上,且48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⑵水厂生产工艺发生故障或受相关因素影响,使农村供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3项常规检测指标超标,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
(四)预案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工作小组及各乡镇(场)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指挥部设办公室,成立指挥部领导小组。
总指挥:叶尔江·库依西拜(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周力军(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党委书记)
成员单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各乡镇场、市应急管理局、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卫健委、疾控中心、交通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综合协调组织机构、日常工作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现场处置机构和专家组组成。
三、供水事故应急体系运行机制
(一)预警与报警机制
基层供水站所、乡镇(场)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供水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可能导致发生供水事故的早期信息有:
①农村水源地、水域发生重大有毒有害物泄漏、污染的;
②水源水位过低或枯竭,取水困难的;
③地震、洪水、农村供电系统
发生事故等,影响到水厂取水和生产安全的。
根据早期信息、监测信息,对应可能引发供水事故进行预警。预警和报警信息应该及时、准确地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各级供水事故应急处置日常工作机构。
预警和报警信息应包括:供水事件预警的级别(即: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警示事项以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程序和时限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有及时上报突发供水事件的权利和义务,发生突发供水事件的单位,无论事件级别大小,基层供水站所都应在1小时内向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报告,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接报后,调查取证,收集情况,初步判定事件级别和类别,在2小时内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
(2)报告方式与报告内容
突发供水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时,基层供水站所要立即如实向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报告。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如情况紧急,可先采用应急专线电话报告,书面报告后补的方式。
报告应涵盖下列内容:
①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简要经过,初步判断事故原因;
②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用户(减压、无水)范围,影响人数,事件发展趋势;
③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④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他需上报的事项。
⑤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报告时间。
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先期处置
突发供水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有关预案,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件发生。同时,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应急响应
农村供水系统事故发生后,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应急、抢险、排险、抢修等方面的工作。
(1)应急响应程序
突发供水事件发生时或即将发生,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由领导根据突发事件的状况,初步确定事件响应的级别,宣布启动应急预案,或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向上一级领导报告。成立应急指挥部,召集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状况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处置的最新进展情况。
(2)应急响应的主要工作内容
①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②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③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关系、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④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⑤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⑥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四)信息
(1)农村突发性供水事件的有关信息必须经市政府认定后,由专门机构对外进行,满足市民知情权,得到社会的支持和理解。
(2)信息应及时、准确,供水站及其他部门不得随意或恶意传播与供水事故有关的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的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3)信息可通过广播、电视、张贴告示等方式进行。
(五)应急监测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卫健委按照职能分工分别成立供水质量应急监测组和供水水源质量或环境污染情况监测组,到突发供水事件现场实施不间断的跟踪采样、分析,及时报告监测结果,并对事态危害的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作出分析、预测,提出处理建议。
(六)应急安全与防护
根据供水事件的性质(如水源污染、水质事故),指挥部通过媒介等宣传渠道,立即向群众宣传,主要内容如下:
①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②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对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及时通知停水,若发生不符合饮用要求的自来水已进入供水管道内,要通知到户放空管内污水。
③如发生长时间停水,应在停水区设置临时供水设施,保障日常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七)突发事件时期的应急供应与社会稳定
(1)突发事件时期的应急供应
在指挥部命令,宣布农村供水进入应急警戒状态后,各应急小组立即开展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待命。在农村供水水量和供水水压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应优先保障居民的生活用水。
应急供应期必要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①通过农村广播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应急,各单位和家庭利用自备的水池、水缸等设备储水。
②启动农业设施自备水源开足设备,保证供水,并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水质进行化验,确保达到饮用水标准。
③根据供水管网布局,合理调配供水管网压力,或分时段分片供水。
④局部片区持续缺水,调配运水车辆送水。
⑤对的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统一调配,并考虑从周边县调运等,必要时无偿发放给农户饮用。
⑥在事件影响区内,尽可能多的设置饮用水发放点,方便居民取水。同时启用配备送水车,送水到户。
(2)突发事件时期的社会稳定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发生后,为防止因“水慌”产生社会不稳定以及乘机哄抬涉水商品物价,抢水或破坏农村供水设施取水的事件发生。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物价、工商和所在地的乡镇(场)紧密配合,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物价稳定,维护公共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八)应急终止
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立即恢复正常供水。经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审核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根据市领导指示或者实际需要提出,报市政府或者市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应实施应急状态终止。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有关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
1.应急终止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原因已经消除。
(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3)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提出终止请求,由总指挥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应继续对事故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估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3.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1)指挥部指导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及供水站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2)市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编制事件处置工作总结,于应急终止后15天内上报指挥部。
(九)善后处置
突发供水事件终止后,市政府应会同市有关部门,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供水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市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四、应急保障
市供水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供水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供水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医疗卫生、交通、供电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供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指挥保障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地点设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办公室应指定专门场所的设施,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基本职能包括:
①接受、显示和传递农村供水系统事故信息,为专家咨询和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②接受、省级传递、市级供水系统应急组织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
③为应急处置指挥部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
(二)信息与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市突发供水事故的环境信息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建立农村突发供水事故应急通信和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跨部门、多手段、多路径、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
(三)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队伍及装备保障
各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各自的实际工作内容提供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基本信息,建立装备储存库随时调用。主要有:公安、消防、医疗救护、专家咨询和工程技术力量、工程设施抢险专业队伍及应急管理力量等。
(四)医疗卫生保障
突发供水事故后,必须快速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在市卫健委指导下,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转运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同时要根据突发供水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离和卫生防疫准备,并严密组织实施。
(五)治安保障
突发供水事件发生后,市公安局负责应急工作中的治安保障,武警支队予以协助和配合,并负责相关保卫工作。事故所在乡镇(场)协助做好治安保障工作,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迅速组织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六)物资保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保障抢险救援队伍的相应装备投入;市卫健委负责组织药品的储存、供应;应急工作中应急物资的调用,由市农业农村(水利)局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建立突发性供水事件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救灾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建立与其他县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便需要时可迅速调入应急物资;必要时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七)经费保障
对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救援物资储备资金,从政府预备费中列支。各有关单位根据突发供水事故应急需要,可先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特殊紧急状态下,经报指挥部领导同意,可先开支后补办审批手续。
(八)技术储备与保障
成立突发供水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委员会。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与有关专家的日常联系,并针对突发供水事件的类型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置专家信息系统。同时组织有关专家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供水事故开展监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法的研究。
五、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协同市应急管理局或市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乡镇(场)、市农业农村(水利)局要结合当地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二)宣传和培训
市农业农村(水利)局会同宣传、教育、文化、广电等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市民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用水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的节水意识,提高公众对突发供水事件的防范能力。
供水站和相关保障部门应加强突发供水事件相关专业人员的日常培训和管理。按照供水应急预案及相关的单项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供水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供水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乡镇(场)、市农业农村(水利)局要针对本地区特点开展突发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三)责任与奖惩
突发供水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供水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供水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作总结范文4
(一)县财政局(县民生办)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实施民生工程的牵头抓总工作。
1、制定全县民生工程实施意见、工作计划、筹资方案,并配合各成员单位制定各单项工程实施办法。
2、协调各成员单位分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
3、负责全县民生工程资金的测算、筹集、拨付、管理。
4、制定全县民生工程各项工作制度和年度考核办法。
5、组织开展全县每月民生工程考核和年度考核。
6、负责全县民生工程实施工作会议和协调小组会议的筹备工作。
7、负责组织召开全县民生工程联络员会议。
8、负责全县民生工程报表汇总和信息报送及简报编发工作。
9、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民生工程政策和实施成果等宣传报道工作,并为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搞好协调服务。
10、认真完成省、市民生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协调小组各工程牵头单位是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所牵头的民生工程项目负总责。
1、负责所牵头工程项目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工作。
2、制定牵头工程项目的实施办法和工作指导意见。
3、指导、督查、协调各乡镇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4、开展所牵头工程项目的政策宣传工作。
5、负责所牵头工程项目每月情况和信息报送工作。
6、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络,并配合做好省、市对我县开展的工程督查、考核工作。
7、制定所牵头工程项目考核办法和对乡镇工程实施情况的考核工作。
8、负责所牵头项目的日常调度和督查工作。
9、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民生工程进行执法监察和审计监督。
10、认真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并配合好县民生办开展的各项工作。
二、县直单位民生工程联络员工作职责
1、负责本部门牵头工程的情况汇总和进展情况、工作信息报送工作。
2、参加县民生办召开的工作座谈会,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3、参与全县民生工程综合督查和考核工作。
4、加强与县民生办沟通联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各项工作部署。
三、建立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协调推进制度
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对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有序、务实高效地推进实施民生工程。
1、政策宣传制度
县民生办牵头组织开展全县性民生工程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社会了解、支持和参与民生工程,加大民生工程建设成效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民生工程向纵深推进,使民生工程深入人心,温暖民心。
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主动开展所牵头工程项目的全县性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统一口径,协作互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把政策交给群众,接受群众的监督。
2、分类指导制度
县民生办加强民生工程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健全资金筹措、管理、拨付、使用制度,督促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到位、拨付到位,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好的做法。
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制定牵头项目实施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下移工作重心,创新工作方法,搞好协调服务,确保政策落实,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之间推进不平衡问题,确保协调推进。
3、工程类项目调度制度
各工程类项目牵头部门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及早下达建设计划,及早拨付工程资金,及早开工项目建设,加强对乡镇的分类指导,确保工程按时完成。推行工程类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六制”管理。落实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饮水安全工程的税费、用电等优惠政策,完善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公路“村村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民生工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持久发挥民生工程项目效益。
4、发放或补助类项目公示制度
各发放或补助类项目牵头部门要科学整合基层管理机构和人力资源,推广完善惠民资金管理“一体化”、平台“一网联”、审核“一线实”、发放“一卡通”、服务“一站办”的“五个一”试点,把基础数据核实,把发放对象搞准,抓好调查摸底、审核评议、公开公布三个重点环节,切实做到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支付到人、打卡发放。注重用民主的方法推进政策落实,严格审批和公示程序,审查核实补助条件和补助范围,防止虚报冒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改进工作方式,简化工作程序,减少中间环节,使人民群众及时方便地享受到惠民政策。
5、督查考核制度
县民生办进一步改进综合督查方式,完善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每月组织1次全县综合性民生工程综合督查和1次年度考核,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派员参加。
各项目牵头主管部门要制定专项督查和工程考核办法,采取随机抽样和暗访、排查等形式,提高督查考核效果,全年开展专项督查不少于四次,及时向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报告存在困难和问题。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年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反映各地工作情况。监察、审计和统计部门加大对民生工程监督力度,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实。
6、情况通报制度
县民生办定期召开联络员例会,传达县委、县政府和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工作部署,通报各项民生工程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相关问题,分析提出建议,编发《民生工程简报》、督查通报等。
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政策宣传、情况报送、督查考核等制度,报县民生办备案。按月报送各项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工作动态、每月行事历、相关问题和意见建议,半年报送一次工作总结,每月28日前报送至县民生办汇总。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作总结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农民为主体,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投入力度,整合社会资源,制定并落实优惠扶持政策,从年起,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农村泥草房改造任务,切实改善农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以“关注民生,为民解困”为宗旨,坚持以政府为引导。
(二)主要目标
年,计划改造泥草房20116户,其中:一般户16632户,困难户3484户(包括农村低保户、重点优抚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基本解决农村泥草房问题。
(三)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节约高效。要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科学制订农村泥草房改造规划,实行整村推进。采取就地翻建、政策减免、社会帮扶、群众互助等行之有效的方式,节约集约用地,降低建房成本。
2.示范引导,循序渐进。首先在经济基础好、砖瓦率较高和群众积极性高的省级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村搞好试点,进而引导带动和重点解决那些收入水平低、泥草房多和改造难度大的村屯。既体现对生活条件刚刚改善而又并不宽裕农户的扶持,又兼顾对收入低、生活困难农户的特殊照顾。
3.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开展农村泥草房的改造,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实施农村泥草房改造计划中,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实行民建公助,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搞强迫命令。
4.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改造农村困难户的泥草房,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村因户而异,可采取修的以修复为主,可拆除的以砖瓦结构为主,条件好的农户可建大面积独门独房,困难户可建小面积连体房。
5.整合资源,合力推进。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泥草房改造工程,实施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要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社会救助等项工作紧密结合,要对扶持农村发展的各项资金和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形成合力,推进农村泥草房的改造。
6.公开透明,公正合理。农村困难户的界定和补助标准确定,必须严格履行个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示、领导审批的程序,坚持标准和条件,防止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泥草房改造工程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切实维护泥草房改造户的利益,真正做到取信于民、让利于民、服务于民。
二、实施进度及标准
(一)实施进度
按照全区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的总体目标,改造工作采取统一规划、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方式进行。
1.试点启动阶段为体现示范性和带动性,拟优先选择省级新农村建设试点镇鹿乡镇启动试点工作。
2.全面建设阶段试点阶段的基础上,对全区所有泥草房改造进行逐步推进。
3.收尾验收阶段全部完成所有泥草房改造工作,区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进行全面总结、验收。
(二)建设标准
1.改造条件
本着“就房建房”原则,泥草房改造户必须有住房;
必须是年年底前户籍统计的本村户,而且能长期居住的农户;
农村贫困户要以民政部门认定的住户为准;
两户或多户住一栋的要以房屋产权人为准,只允许建一栋,其余户及非农户不在改造范畴之内。
2.建设标准
根据现阶段我区农村户均住房面积和结构,此次泥草房改造按户均40--60平方米安排,单位成本原则上不超过550元/平方米。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户原则上不超过40平方米个别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和2人以下的家庭,应通过连建的方式适当控制建设标准。农户有特殊需要、个人有能力筹措部分建设资金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建设标准。
三、试点安排
(一)时间安排
年启动试点工作。具体安排,月中旬完成组织动员和思想发动工作,组织编制泥草房改造规划;月下旬试点乡镇摸清底数;月协调资金,筹备物资。年月组织建设,月做好试点工作总结
(二)试点范围
根据省、市要求,区拟在省级新农村试点镇鹿乡镇启动试点,户数300户左右。
(三)补助标准
试点阶段,省政府按户均2000元的标准对困难户的泥草房改造给予试点资金补助,区参照省补助标准安排地方配套(包括资金、物资及政策减免)同时,积极争取市配套补助资金。对于省民政厅认定的农村分散五保户,重点优扶对象和低保户等困难户,每户按标准给予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保证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有序推进,成立市区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主管副区长为常务副组长,计经局、民政局局长为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计经局、民政局、财政局、监察局、国土分局、建设局、规划分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审计局、地税局、科技局、信用联社、残联、区慈善会、各乡镇(街)等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计经局。切实加强对这项工程的组织领导,为全区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乡村两级都要按照区里的做法,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以村为单位,以户为区域,同步推进。
(二)广辟渠道,筹措资金。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和积极因素,全力支持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一是积极争取国家、省、市专项资金补助;二是坚持以农民个人投入为主,区、乡政府以适当方式进行补贴;三是积极协调银行贷款,主要解决农民自有资金不足;四是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捐资助建;五是采取包保办法,形成结对子帮扶体系;六是健全群众互助机制,组织开展带动互助与义务帮工活动,促进农村泥草房改造工程工作的快速推进。
(三)履行程序,严格管理。要严格履行农村泥草房改造的审批程序。区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改委)制定的全省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全区农村泥草房改造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各乡镇(街)补助户数、补助标准。为防止出现补助资金到位不建房、个别困难户变卖建房物资等现象发生,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政府补助要由困难户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困难户泥草房补助资金申请表》经入户调查核实和村民主评议,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区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报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要切实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吉林省农村泥草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保证专户专款专用,实行封闭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和抵扣。区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困难户领取建房资金(物资)后镇村要再次上榜公示。泥草房改造农户以划线、打基础作为项目启动的标志,完成后给予拨付补助资金。同时,改造农户必须明确完成时限及改造标准。
(四)制定政策,全力扶持。要紧密结合部门职能,制定扶持泥草房改造的优惠政策,形成举全区之力共同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的氛围。对列入泥草房改造规划的农户,原则上在农户原有宅基地上推倒重建,如确需重新选址建设,必须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等存量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经依法批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耕地的占一补一”可免缴耕地开垦费。对实行拆旧建新、集中建房,进行废弃地和宅基地复垦整理能够增加耕地的可通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给予必要扶持。列入此次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的项目,免收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提倡并鼓励建材企业,对实施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的农户,建筑材料价格上给予优惠。各部门要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实行集中一条龙办公,提供绿色审批通道,提倡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代办制。区各部门的扶贫包保对象和资金,要重点向泥草房改造困难户倾斜。
(五)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按照省、市要求,泥草房改造工程住房、资金、权利、责任都落实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乡镇(街)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对已列入改造计划的农户,根据收入水平,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扶持和补助办法。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改造推进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泥草房改造任务。
计经部门负责做好全区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的综合平衡和组织协调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抓好各项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监察部门负责做好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实施的监察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农村困难户泥草房的调查核实和组织建设工作。
建设、规划部门要加强对泥草房改造的审批和规划以及建设指导,负责建筑设计、标准制定以及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尤其要做好对抗震设防区泥草房改造房屋的抗震技术指导工作,引导农民建设抗震安全的农居。
农业部门要结合新农村建设,负责落实好试点镇和试点村的泥草房改造任务。新农村建设资金,重点扶持泥草房改造。
林业部门对因改造泥草房需使用已到期更新的农户自有林和集体所有林,优先审批采伐指标,用于泥草房改造,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免收费用。
水利部门负责研究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衔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区内,优先做好泥草房改造困难户的自来水入户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落实好泥草房改造宅基地审批和土地整理复垦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做好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资金的审计工作。
地税部门负责做好农村泥草房改造安民工程有关优惠政策。
科技部门负责结合泥草房改造,做好农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农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工作。
信用联社负责融通资金,对农村泥草房改造中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优先提供贷款,研究泥草房改造中小额信贷政策。
残联要结合中央彩票公益金危房改造项目,与民政部门配合做好农村残疾人泥草房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
慈善会负责做好慈善救助的发动和组织工作,广泛募集社会资金,支持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作总结范文6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迅速掀起“学创”活动热潮。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学创活动电视电话动员会议精神,局党委中心组举行“学习十,服务‘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主题学习8次,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5次,举办市直水利系统十专题讲座17次,市水利局代表队作为唯一的市直部门荣获全市党风廉政法规知识竞赛第一名。半年来,通过个人自学、夜校学习、周末学习、网上学习、座谈交流、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催发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比学习、强素质,比创新、看实绩,比工作、看贡献,比团结、看和谐”的新风尚,全系统树立了“全员建设者”理念,凝聚了精神力量,形成了强大气场。
(二)强化措施推进精细落实。2月1日召开市直水利系统“工作落实年”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市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动员大会和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学创活动为动力,精细落实为主线,绩效管理为手段,全面争优为目标,推行台账式管理,狠抓落实,硬账硬结。
一是全面实行路线图管理。根据既定的目标任务和职能职责,对23项重点工作和126项日常工作逐项量化细化具体化,制定了路线图和时间表,采取“挂图作战,列表推进”方式,以目标倒逼责任、时间倒逼进度、实绩倒逼作风,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在全市“学创”活动、“三查一促”等工作中,精细落实作出了表率,提质提效树立了榜样
二是全面实行台账式管理。按照“年初建账、季度对账、半年查账、年底交账”的要求,对各科室和每名机关干部实行台账式管理,每月对照路线图督查各科室、各岗位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推进落实的,下发“督办通知单”抓紧落实,年底按照台账结果对各科室和机关干部进行考评。
三是全面实行绩效管理。出台了《市水利局__年工作落实年绩效考核实施办法》,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动态管理与量化测评相结合的方法,推行“红绿牌”警示制度和双百分制量化考核制度,每月一测评、每季一小结、半年一评比、年终结硬账,把绩效测评结果作为各科室和机关干部实绩考核、即时记功和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实行刚性化绩效管理。
(三)深入开展“三查一促”工作。4月中旬以来,成立了领导小组和*个工作专班,积极推进市直水利系统“三查一促”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一是紧密结合防汛备汛工作,以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水利行业生产领域、单位楼堂馆所为重点,开展全域化、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是以劳资纠纷、改革改制、工资报酬、工程建设等矛盾纠纷和进京进省上访、重复上访等对象为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现不稳定因素13处,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对存在问题及时稳控和化解。三是认真排查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禁令”、省委“六条规定”和市委“二十一条意见”,自觉维护自身和单位形象,完成了“三公”经费下减30%的既定目标任务。
(四)全力做好防汛备汛工作。5月进入汛期,全市上下扎实做好各项防汛抗旱准备工作。5月17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后,继市委常委带队检查防汛抗旱工作之后,全面实行“四大家”领导包保督导防汛抗旱工作制,进一步强化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力保证各级各类责任和措施落实。各地紧紧围绕“四保四无”的防汛抗旱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了大中小型水库防汛六大责任人、重要江河堤防和重点水电站防汛五大责任人。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密切监视天气趋势和雨情、水情、汛情、旱情、灾情。编制完成了全市大中型水库水电站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及在建工程应急度汛预案。市水利局、市防办派出9个工作组,督促各地加快各类水利工程和涉水工程建设进度,要求抢晴天、战雨天,倒排工期,确保主汛期到来之前完成主体工程。成功举行了城区抗洪抢险军地联合实兵演练,宜城、谷城、枣阳等地陆续开展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培训和演练。市防办专门下达清障令,责令各地限期清除阻水物及违章建筑。备足备齐各类防汛物资,组建了69支防汛抗旱专业队伍。同时,采取一切尽可能的措施,全力做好蓄水保水及抗旱保春耕工作。
(五)全面加快水利建设步伐。全市水利建设项目287处,总投资17亿元,已开工*处,开工率91.7%,累计完成投资11.86亿元,占总投资的66.5%。其中:水库加固工程196座(22座中型和174座小2型),到位资金__万元,已完成投资__8万元,完成到位资金比例90%;13处在建的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已完成投资18407万元;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已完成投资5500万元,建成集中供水工程18处、分散供水工程17处,解决了11万农村群众饮水不安全问题,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的54.5%。
(六)推进重点水利工程进程。总投资超过5亿元的东津新区堤防及水系整治,唐白河堤防整治工程已于今年1月开工建设,现已完成堤基清理及防渗槽开挖4300米和新建堤防3300米,完成土方49.5万立方米,完成投资2300万元,工程形象进度完成80%,已完成大部分主体工程;浩然河工程4月28日动工,已完成横七路以下5.4公里的200米宽生态廊道 规划红线测量放线任务并加紧推进征迁工作,累计开挖土方5万立方米。
(七)超额完成冬春农建任务。去年10月以来,以“兴水惠农、以水促粮”为主题,掀起了以“田间渠系通畅、水毁工程修复、灌区节水改造、小农水捆绑推进、塘堰清淤扩挖”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建设。截至4月底,全市累计完成投资12.6亿元,完成渠道清淤硬化1163条、长__公里,整治堰塘1628口,新建、整修机井泵站235处,完成土石方1195万立方米、混凝土164万立方米,资金投入、农民投工、机械投放和土石方完成量,分别比上年增长12.5%、8%、*%和*%,超额完成了冬春农田水利建设任务。新增蓄、引、提水能力263万立方米,新增灌溉面积8.1万亩,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33.5万亩,为全市夏粮实现“十连增”提供了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八)加大争资立项和招商引资力度。一是把争资立项作为水利工作的重头戏,高频率加大项目跟踪和衔接汇报工作,累计赴京赴省80多次。向水利部、国务院南调办、长江委、省水利厅、省南调局汇报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水库除险加固、汉江干堤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截至目前,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规划已于4月中旬通过水利部审查,共计争取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615万元,其中杨叉河治理工程2568万元、大李沟整治工程2524万元、孟桥川河治理工程2523万元。二是重点出击招商引资。先后在江苏、浙江等地拜访了上海景域国际旅游运营集团、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葛洲坝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中交三航局、__市北方永发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目前与__景域国际旅游运营集团达成初步意向,计划投资20亿元在鱼梁洲建设综合旅游景区。
(九)小农水规划通过市政府审查。3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查通过了《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20__—2020年)》。《规划》概算总投资730亿元,重点实施水源工程、灌排工程、节水灌溉及示范工程、农村河道整治工程、土地整(治)理及烟水配套工程、小型水利设施管护工程等6大工程。各县(市)区对具体实施的项目,按照工作路线图分年度推进,避免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随意性、盲目性,做到了与农业规划、区域规划相匹配,与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农田整体开发等相结合,充分体现出现实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持续发展要求。
(十)小农水改革试点进展顺利。今年元月,__区程河镇作为全市改革试点先行启动小型农田水利管护体制改革工作。经过大量调研,大胆探索,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和管理养护运行机制改革目前已初见成效,摸索了一些管护和运行维护方面成功的经验。在此基础上,今年3月份起全面铺开9个县(市)区的15个试点改革工作。各地依靠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集中水利、财政、农业、国土、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的联合力量,共同制定了各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考核办法和承包、转让、租定等合同、制度,发动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试点村委会先后与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合同,管护人获“小农水”管护权证。计划近期召开全市现场会,全面推广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改革,确保所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有人管、管得好、管长远,长期发挥防汛抗旱效益。
(十一)全面推进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4月份以来,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的总体部署和行动计划,市水利局深入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全面开展以“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行业质量意识”为主题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印发了实施方案文件,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范围对象和具体内容,确定了6个方面20项主题活动内容,采取分阶段、分层次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市县联动,分级负责”的方式,全面推进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截至目前,按照方案计划,积极开展局网站质量管理年专栏建设、全市在建中型水库质量大检查、全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质量大检查、在建水利项目施工企业考核等工作,继续推动质量管理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
(十二)多种形式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3月22日,市水利局联合市水政监察支队、__区水利局、__区水利局、市环保志愿者协会,在人民广场设立宣传站,通过悬挂标语、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点、LED滚动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待咨询人员500余人,呼吁市民从点滴做起,节约保护水资源。各地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纪念宣传活动,唤起全社会对节约保护水资源、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关注。
(十三)汉江__段全面禁渔三个月。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汉江襄阳段及其通江水域(南河、北河、唐白河、小清河、蛮河等)全面禁渔 。禁渔期间,市水产局会同公安、工商、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采取“江中查,岸边堵、市场禁”等办法全面加强禁渔期各项管理,努力实现“江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市场无江鱼”的工作目标。自进入禁渔期以来,市水产局渔政执法人员兵分两队值守一线,先后接到举报电话42起、网上举报7起,共抓获14名违法捕捞者,没收违法捕捞船只6艘及捕捞工具6(台)套,严厉打击“电打鱼”等非法捕捞行为。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以“勇于实践,做科学发展的表率;敢于突破,做改革创新的表率”为抓手,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全市水利系统始终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全市水利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党的十精神实质,深化对党的十关于水利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的认识,以快落实、实干事、严奖惩的竞进状态和担当精神,大力推进“精细落实”,以目标倒逼责任、时间倒逼进度、实绩倒逼作风,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是坚持生命至上,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以严防死守的临战状态,扎实做好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各项准备工作,突出抓好水库、堤防、山洪灾害等为重点的防洪保安,强化预测预警,突出科学调度,夺取防汛抗旱全面胜利。
三是抢抓黄金先机,奋力推进项目工作再谱新篇。咬定“两个10亿”目标,把争资立项和招商引资作为第一抓手、第一责任,以“全员建设者”姿态推动争资立项和招商引资再上新台阶。
四是确保速质效统一,着力实施民生水利工程。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落实好“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提高1%”的政策,确保今年再解决20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加快市区*沟整治、浩然河开挖等21项水利重点工程。按时间节点完成196座水库、11条中小河流、5个大型灌区等年度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