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相关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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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相关管理制度

实验室相关管理制度范文1

关键词:基坑,钢管支撑,轴力,温度,应变计

Abstract:The temperature has obvious influence on the axial load of steel pile strut. Combined with one foundation excavation project in eastern coast of Zhejiang province, one solution was established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the axial force of steel pipe strut influenced by the temperature. Based on the statistical analysis of the tracking test data of temperature, as well as axial load, the change rule of axial load effected by temperature was got. Then empirical formulas, which were established on the basis of the monitoring data, could be used to analyze the stress condition in different parts of steel pipe, to predict the axial load of steel pipe in the future, to be indexed by similar project. When to design and construct the retaining structure of foundation excavation, the influence of temperature on the steel pile should be considered.

Keywords:foundation excavation; steel pipe strut; axial load; temperature; strain gauge

中图分类号:TV551.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前言

长条型深基坑常采用钢管支撑进行支护,支撑稳定性及可靠性非常重要,常采用支撑轴力监测手段对钢管支撑作用是否发挥进行监控。影响钢管支撑轴力的因素较多[1],温度是影响钢管轴力的重要因素之一,温度的变化使支护体系产生热胀冷缩,使支护体系产生变形,导致支撑产生附加轴力。众多学者研究及探讨了温度对基坑对支撑体系的影响。

张启运等[2]从理论上和实测中对支撑轴力温度应力进行研究,认为温度变化引起的最大应力相当于支撑轴力的1/5。吴长胜等[3]将温度应力分布函数用于基坑围护结构内力分析中,发现温度变化对基坑围护结构内力的影响相当明显,温度升度20℃支撑轴力增加21~23%;温度升高30℃,支撑轴力增加达33%。田敬学[4]通过特大桥锚碇工程深基坑实测发现在开挖深度40m以内,基坑深度对支撑温度的影响可以忽略。艾智勇等[5]建立了能够考虑连续墙刚度影响的多层水平支撑温度应力简化计算方法,探讨了墙体刚度对支撑温度应力的影响,墙体厚度越大,约束作用越强,支撑温度次生力越大。陆培毅等[6]采用有限元方法将温度场耦合到应力场中来分析基坑支撑温度效应,认为支撑长度较长的基坑因温度变化所产生的附加轴力更加明显。

在浙江东部沿海某基坑工程现场,温度变化剧烈,出现多处钢管支撑轴力超出警戒值现象。由于基坑轴力监测处采用端部设置仪器的方法,并不知道支撑中间部位的应力状态。中间部位的受力情况如何获取,如何分析温度对中间部位支撑轴力的影响。本文结合工程实例,建立了一种解决温度对钢管支撑轴力影响问题的试验及分析方法,通过温度与轴力的跟踪现场试验资料统计分析,得到了钢管支撑轴力温度影响规律,建立了经验公式,可用于分析钢管支撑不同部位的受力情况,可用于预测温度变化带来的钢管支撑轴力的影响,可为类似工程作为参考。

2 现场试验方法

用于现场支护的钢管支撑,在外界环境,特别是强光照射的情况下,热胀冷缩,钢管发生轴向的变形,由于受到周边支护结构的约束。在温度的影响下,钢管支撑产生的应力。这种力因温度影响才发生,可视为温度次生应力。对于钢管支撑,发生温度次生力需要两大条件,一是钢管温度发生变化,另一条件是钢管轴向变形受到约束。

为研究温度对钢管支撑轴力的影响,需实时观测钢管支撑的轴力与温度,可在钢管支撑上布设温度计及振弦式表面应变计。当被测结构物发生变形时,将带动表面应变计产生变形,变形通过前、后端座传递给振弦转变成振弦应力的变化,从而改变振弦的振动频率。电磁线圈激振振弦并测量其振动频率,频率信号经电缆传输至读数装置,即可测出引起被测结构物变形的应变量。

由于现场钢管支撑在立柱中间采用了横向连杆,横向连杆与主撑采用了四通,考虑到钢管支撑端部与中间部位支撑轴力的不一致性,在钢管支撑端部与中间各布设一组应变计。应变计布设于钢管两侧并处于轴线水平面上。在钢管端部与中间布设温度计,以测量温度,取平均值作为温度成果值。

众所周知,土方开挖是引起支撑轴力变化的主要原因,为研究温度对支撑的影响,需避开土方开挖导致支撑轴力重新分配的影响,这里选择已挖至坑底1月以上的91#φ609钢管(壁厚16mm)支撑作为研究对象。

图2-1 仪器安装示意图

εm= KF + b′T = K(fi2 f02) + (b-a)(T-T0)(2-1)

式中:εm,被测结构物的应变量,1.0×10-6 ;K,应变计测量应变量的最小读数,1.0×10-6/Hz2;F,应变计实时测量值相对于基准值的变化量,F;T,温度实时测量值相对于基准值的变化量,℃;fi,应变计的实时测量值,Hz;f0,应变计的基准值,Hz;b,应变计的温度修正系数,12.0×10-6/℃;a,被测结构物钢支撑的线膨胀系数,12.0×10-6/℃;T,温度的实测值,℃;T0,温度的基准值,℃。

由于(b-a)≈0.0,所以对应变计测得的应变受温度影响微小,对应变测量精度影响不大,可采用εm=K×(fi2fo2)进行计算。

3 钢管支撑特征温度

钢管支撑轴力受温度影响,轴力因温度而变化。对钢管支撑轴力进行分析,需选定个特征温度进行研究。

图3-1 温度变化过程统计图

为了解钢管支撑上的温度一天变化规律及找到钢管支撑的特征温度,设计了一个温度连续观测试验。对91#钢管支撑,温度观测时间自5:00至22:00,连续观测两天,得到温度变化过程线,并经统计分析,发现7:00点开始,钢管支撑温度呈上升趋势,至13:00达到峰值,后呈下降趋势,到20:00点,温度变化逐渐平缓;一天当中9:00温度与上午5点到晚上10点温度波动范围的平均值接近;9:00时的温度可作为一天测得的特征温度。

4 钢管支撑轴力与温度相关

对5月1日至5月20日温度及轴力观测数据进行相关性回归分析,轴力与温度呈较好的线性关系,相关性系数R2=0.908,表明端部钢支撑受温度的影响而产生变形,受到支护结构的约束产生温度次生应力。得到拟合公式:N1=a1×T+b1=45.1×T+3201.5 (kN)。端部轴力每摄氏度增加约45.1kN。

图4-1 钢管支撑端部轴力与温度线性关系图

对于钢管支撑中间的轴力测试值进行相关性拟合分析,相关性系数R2=0.997,表明轴力与温度呈较好的线性关系。钢支撑中间轴力受温度影响的拟合公式,N2=a2×T+b2=31.1×T-838.1 (kN)。支撑中间部位轴力每摄氏度增加约31.1kN。

图4-2钢管支撑中间轴力与温度线性关系图

钢管支撑端部与中间部位受温度影响,轴力的变化水平是不同的,这说明钢管支撑温度次生应力与钢管支撑所处在的周边约束条件有关。通过材料力学分析发现,在相同的温度变化情况下,周边给予的约束越强,产生的温度次生应力就越大,即周边约束刚度越高,由温度变化产生支撑轴力增量越大。因此,围护桩墙刚度高的基坑,钢管支撑若受到阳光暴晒,将受温度影响,出现轴力峰值。

3 钢管支撑端部与中间位置轴力比例关系

钢管支撑受到横向连杆的作用,导致端部与中间位置的轴力分布不均匀。根据钢管支撑端部与中间位置轴力增量关系,可推导出端部与中间位置的应变增量的关系,进而推导出端部与中间位置间轴力的关系。

C=ΔN1/ΔN2=Δε1/Δε2=1.45

式中,C,应变比;ΔN1,端部轴力增量;ΔN2,中间轴力增量;Δε1,端部应变增量;Δε2,中间应变增量。

钢管支撑中间位置N2为埋设仪器时测得的初值,此时应变已经发生,轴力值较大,应变也较大,此时测得的轴力值实际为从埋设到目前的应变增量换算得到的轴力增量,不能代表全部轴力。实际的轴力增量根据中间位置支撑应变关系和端部的支撑应变增量关系换算得到,采用回归分析得到的经验公式进行计算,可得到随温度变化的钢管支撑轴力值。

公式为:N2′=Δε2′×E×A=Δε1′×E×A/C =N1′/1.45= N1/1.45

式中,N1′,钢支撑端部0应变开始到实际轴力值单位为kN;N2′,钢支撑中间0应变开始到实际轴力值单位为kN;Δε2′,钢支撑中间应变量;Δε1′,钢支撑端部应变量;E,钢管材料的弹性模量,单位为N/mm2;A,钢支撑横截面积,单位为mm2;T,钢支撑温度,单位为℃。

4 温度梯度效应

如同孔隙水压力的消散对土体产生渗透力,温度的传递及消散对钢管支撑产生温度次生力。温度存在梯度是温度产生传递及消散的内在原因,温度梯度对轴力产生了一定影响。采用钢管支撑表面测得的温度影响经验公式计算得到的钢管支撑轴力与实测的钢支撑轴力存在差异。轴力的最大值并不一定发生钢管支撑表面温度达到最高的时候,而是发生在钢管支撑整体平均温度最高的时候。

图4-1钢管支撑轴力变化过程线

从图4-1可以看出,根据温度拟合的轴力值与实测轴力值曲线变化规律是一致的,曲线相近,但在温度值较大的13点左右2个小时存在一定出入,这说明根据实测温度拟合所得的轴力值要比实测的轴力值要大,表明钢支撑在13点左右的时间范围内温度变化时存在较大的温度梯度效应,导致实测轴力值与拟合轴力值不一致,温度梯度对支撑轴力存在一定的影响。

6 结论

通过浙江东部沿海某基坑钢管支撑轴力受温度影响现场试验,发现了温度对钢管支撑轴力影响的规律,并得到一些有益结论,可供参考。

(1)温度对钢管支撑轴力的影响较大,建议监测钢管支撑轴力监测时,进行温度同步观测。

(2)9:00时的温度可作为钢管支撑轴力经验公式拟合的特征温度,使用时应注间温度梯度的影响。

(3)根据实测数据,端部支撑轴力要大于中间位置支撑轴力,端部部位轴力约为中间部位轴力的1.45倍;温度对钢管支撑中间部位产生的温度次生应力为3.1t/℃。

(4)在基坑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应考虑温度对支撑轴力的影响。气温上升会钢管支撑轴力增长,建议底部开挖选择气温较底的时候,可降低工程风险。

参考文献

[1]徐至钧,赵锡宏.逆作法设计与施工[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2]张启运,朱荭,赵锡宏.考虑收缩与温度应力的钢筋混凝土支撑轴力研究[J].岩土工程技术,2000,1:51-54.

[3]吴长胜,田敬学.基坑围护结构度应力分析[J].西部探矿工程,2004,25:17-18.

[4]田敬学.深基坑围护结构温度应力监测与分析[J].施工技术,2006,35(7):21-22.

[5]艾智勇,苏辉.深基坑多层水平支撑温度应力的简化计算方法[J].同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39(2): 199-203.

[6]陆培毅,韩丽君.于勇.基坑支护支撑温度应力的有限元分析[J].岩土力学, 29(5):1290-1294.

作者简介:

杨震伟,男(1972-),汉,浙江杭州人,杭州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骆介华,男(1965-),汉,浙江诸暨人,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崔连忠,男(1983-),汉,浙江德清人,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助理工程师

姚三德,男(1984-),汉,湖北黄冈人,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助理工程师

实验室相关管理制度范文2

方法:选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进入到我院进行治疗的病毒性肝炎患者150例,对这150例病毒性肝炎患者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患者的护理知识需求的情况。

结果:对发病原因有80例患者了解,占总人数的53.3%,有30例患者部分了解,占总人数的20%,10例患者不了解,占总人数的6.7%,对发病原因了解的程度为93.3%。对用药知识有40例患者了解,占总人数的26.7%,有70例患者部分了解,占总人数的46.7%,40例患者不了解,占总人数的26.7%,对用药知识了解的程度为73.3%。对饮食知识有70例患者了解,占总人数的46.7%,有50例患者部分了解,占总人数的33.3%,20例患者不了解,占总人数的13.3%,对饮食知识了解的程度为86.7%。对预防知识有50例患者了解,占总人数的33.3%,有70例患者部分了解,占总人数的46.7%,30例患者不了解,占总人数的20%,对饮食知识了解的程度为80%。对自我护理方法有40例患者了解,占总人数的26.7%,有60例患者部分了解,占总人数的40%,50例患者不了解,占总人数的33.3%,对饮食知识了解的程度为66.7%。150例病毒性肝炎患者,140例患者希望护理人员进行指导获得护理知识,占总人数的93.3%,60例患者希望健康教育处方获得护理知识,占总人数的60%,50例患者希望组织专题讲座获得护理知识,占总人数的33.3%,60例患者希望开设电话咨询服务获得护理知识,占总人数的40%。

结论:病毒性肝炎严重危害患者身心健康,应加强护理知识的教育,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关键词:病毒性肝炎住院患者护理相关知识需求

【中图分类号】R4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3)09-0288-01

病毒性肝炎是较为常见的疾病,并且也是一种普遍性的疾病,由于病毒性肝炎具有很大的传染性,因此,严重的危害着人类的身心健康[1]。目前,在临床医学上,想要彻底的治愈病毒性肝炎非常的困难,并且预后差,尤其患者对健康知识了解的不全面,导致患者不注意平时的生活习惯,造成很大的感染性。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病毒性肝炎患者对于护理相关知识的需求,本文主要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调查,现将具体的研究过程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进入到我院进行治疗的病毒性肝炎患者150例。这150例病毒性肝炎患者有男性患者80例,女性患者70例,年龄在12岁到70岁之间,平均年龄为23岁。这150例患者有本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有20例患者,高中学历有80例患者,初中学历有35例,小学学历有15例。150例患者病程在2个月到15年不等,平均病程为3年。

1.2方法。对这150例病毒性肝炎患者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问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对病毒性肝炎护理知识的掌握情况,护理知识的获得途径,以及护理知识方式的需求等等[2]。并且将问卷调查的结果反馈给患者,由护理人员进行各项内容的讲解。

1.3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22.0软件进行统计,对计量资料采用卡方检验,P

2结果

具体结果如表1,表2所示。

由表1可知,150例病毒性肝炎患者对于护理知识的了解情况如下,对发病原因有80例患者了解,占总人数的53.3%,有30例患者部分了解,占总人数的20%,10例患者不了解,占总人数的6.7%,对发病原因了解的程度为93.3%。对用药知识有40例患者了解,占总人数的26.7%,有70例患者部分了解,占总人数的46.7%,40例患者不了解,占总人数的26.7%,对用药知识了解的程度为73.3%[3]。对饮食知识有70例患者了解,占总人数的46.7%,有50例患者部分了解,占总人数的33.3%,20例患者不了解,占总人数的13.3%,对饮食知识了解的程度为86.7%。对预防知识有50例患者了解,占总人数的33.3%,有70例患者部分了解,占总人数的46.7%,30例患者不了解,占总人数的20%,对饮食知识了解的程度为80%。对自我护理方法有40例患者了解,占总人数的26.7%,有60例患者部分了解,占总人数的40%,50例患者不了解,占总人数的33.3%,对饮食知识了解的程度为66.7%[4]。

由表2可知,150例病毒性肝炎患者,140例患者希望护理人员进行指导获得护理知识,占总人数的93.3%,60例患者希望健康教育处方获得护理知识,占总人数的60%,50例患者希望组织专题讲座获得护理知识,占总人数的33.3%,60例患者希望开设电话咨询服务获得护理知识,占总人数的40%。

3讨论

医院应该让患者了解病毒性肝炎疾病知识的特点,医院通过有计划对护理知识的宣传,进而能够提高患者对于疾病的了解,在生活中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5]。患者在护理知识需求方面,健康教育处方、开设电话咨询服务、医护人员上门指导等方式是患者所需求的。说明患者对健康教育方式的需求具有多样性。患者最多选择的是医务人员专门指导,其次是健康教育处方[6]。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临床结论,病毒性肝炎严重危害患者身心健康,应加强护理知识的教育,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贾春颖,孙海庆,初春梅.病毒性肝炎患者的健康教育[J].中国实用医药.2011,12(10):122-123

[2]于振艳.健康教育对病毒性肝炎实施的护理体会[J].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2012,11(09):189-190

[3]谭玉波,施爱辉,王慧.重症病毒性肝炎25例的健康教育[J].中国伤残医学.2011,11(02):112-113

[4]王瑞芳,王忠娥,雷静冶.病毒性肝炎患者的心理护理模式探讨[J].时珍国医国药.2012,11(09):199-200

实验室相关管理制度范文3

【摘要】本文选取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且在2001年――2004年间公布了年报的所有A股上市公司和在此期间因发生财务报告舞弊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从五个方面对独立董事制度特征与财务报告舞弊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

一、问题的提出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是对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一大制度创新。制度建立初期,有关学者和业界人士对这一制度寄予了厚望,希望它能参与制定公司重要决策、以专家身份诊断解决公司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对关联交易发表专门意见、对公司重大信息的披露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核,等等。随着近年来国内外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案件的日益增多,独立董事制度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相关性成为人们所关注的焦点。

由于我国目前企业融资渠道狭窄,上市融资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的严格管制,上市公司出于争取上市发行股票,或者为了获得配股资格,或者为了避免股票被特别处理等等动机,利用盈余管理的手段,人为操控会计利润,粉饰财务报表,严重歪曲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国内外大量的相关文献对财务报告舞弊的动机、方法等作了大量研究。也有的文献对独立董事制度的某一项特征与财务报告舞弊的相关性作了实证分析。Beasley(1996)运用logist回归方法对董事会成员构成与财务报告舞弊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表明,舞弊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外部董事的比例显著地低于未舞弊公司,外部董事的比例与财务报告舞弊的可能性显著负相关。董事会中外部董事的任期增加、持股比例增加、在其它公司任职减少,使财务报告舞弊发生的可能性下降,但是公司有无审计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并不显著地影响虚假财务报告的发生率。Dechow、Sloan和Sweeney(1996)研究得出独立董事比例大的公司因违反公认会计原则而受到SEC处罚的可能性较小。刘立国,杜莹(2003)以因财务报告舞弊而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发现,执行董事占董事会的比例越大,公司越可能发生财务报告舞弊。

本文拟全方位、多角度地研究独立董事制度特征与财务报告舞弊的相关性,通过实证分析,检验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哪些特征对减少财务报告舞弊的发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显著作用;哪些特征则不具有显著作用,甚至是无效的。

二、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

(一)样本选择

本文的样本选择范围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且在2001年――2004年间公布了年报的所有A股上市公司和在此期间因发生财务报告舞弊行为――指上市公司在上市申报材料、招股说明书或上市公告书的财务报告以及上市后披露的年报、中报中存在着严重的虚增(虚减)资产或利润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本文这样选择样本是因为:2001年8月21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指导意见》,在境内上市公司全面引进独立董事制度。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沪市共有837家上市公司,发生财务报告舞弊行为的共有57家(以上市公司发生舞弊的时间为准)。为了控制外部环境和行业因素的影响,我们为每家舞弊公司选取了一个控制样本公司,并根据行业的划分,将舞弊公司与同行业数据进行划分,它们都是本文的研究对象。

(二)数据来源

本文的财务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独立董事数据来自“巨灵信息网(省略)”公布的年报资料,财务报告舞弊数据来自中国证监会网站(csrc.省略)。

三、研究假设及模型变量的选择

(一)研究假设

本研究参考国内外的研究状况,以及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考察,提出以下有待检验的假设。

假设1:独立董事比例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存在负相关

关系。

假设2: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审计委员会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存在负相关关系。

假设3:独立董事年薪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存在负相关

关系。

假设4: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存在负相关关系。

假设5:独立董事知识结构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存在负相关关系。

(二)模型变量的选择

本文所研究的变量主要包括被解释变量(财务报告舞弊)、解释变量(独立董事制度特征变量)和控制变量三部分。

1.被解释变量(财务报告舞弊)

FRAUD上市公司如果发生舞弊行为取1,否则取0。

2.解释变量(独立董事制度特征变量)

本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研究独立董事制度特征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行为的相关性,因此,作者选取了独立董事比例、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年薪、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独立董事知识结构等能对独立董事作数量描述的变量,其具体定义见表1。

3.控制变量

本文选取的控制变量有公司规模、公司业绩、财务杠杆和股权结构。其具体定义见表2。

四、模型的设计

针对所要研究问题的目的,根据上述的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的选择,本文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方法来对独立董事制度特征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同时使用P检验来加以验证,分析软件采用专业统计分析软件Eviews5.0。

根据假设1,具体的模型形式如下:

各模型中,i为横截面单元,指我们所选取的公司的横截面样本;t时间序列单元,在本部分中为2001年――2004年;Fraud代表公司是否发生财务报告舞弊现象。

五、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独立董事比例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相关性验证

根据假设1,全部样本的被解释变量(财务报告舞弊变量)与解释变量(独立董事比例)、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见表3。

从表3可知,独立董事比例的系数为-4.6808,z统计量为

-2.6135,P值为0.0090,说明独立董事的比例越大,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舞弊发生的可能性越小,支持假设1。此结果与Beasley(1996)运用logist回归方法对董事会成员构成与财务报告舞弊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结果相符。

(二)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审计委员会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相关性验证

根据假设2,全部样本的被解释变量(财务报告舞弊变量)与解释变量(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审计委员会)、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见表4。

从表4可知,独立董事担任的审计委员会的系数为0.3462,z统计量为0.5086,P值为0.6110,不支持假设2。此结果进一步证明了Linsell(1992)的研究“审计委员会没有恢复公众对财务报告的信心。”也与Beasley (1996)提出的“公司有无审计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并不显著地影响虚假财务报告的发生率。”观点相一致。但与Sweeney和Sloan(1996)、Defond、McMullen,Dorothy,Raghunandan and Rama(1996)等人的“没有审计委员会的公司更可能财务造假”、“高估利润在设有审计委员会的公司中更少发生”、“舞弊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的比例低于未舞弊公司”的研究结论不一致。

(三)独立董事年薪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相关性验证

根据假设3,全样本的被解释变量(财务报告舞弊变量)与解释变量(独立董事年薪)、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见下页表5。

从表5可知,独立董事年薪的系数为-2.93E-06,z统计量为-1.1266,P值为0.2599,不支持假设3。此结果表明了独立董事年薪越高,越有可能与上市公司“合谋”,不利于控制财务报告舞弊的发生。

(四)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相关性验证

根据假设4,全样本的被解释变量(财务报告舞弊变量)与解释变量(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见表6。

从表6可知,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的系数为-0.1829,z统计量为-2.8436,P值为0.0045,说明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越多,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舞弊发生的可能性越小,支持假设4。此结果表明,当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越多,越有助于独立董事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情况的了解和掌握,这样,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就能够得到真正地发挥。当然,这要求独立董事必须对董事会会议所提供的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做出正确地判断。因为,“公司管理阶层显然是其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而来自被监督对象的信息是否真实和完整存在疑问。”

(五)独立董事知识结构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相关性验证

根据假设5,全样本的被解释变量(财务报告舞弊变量)与解释变量(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见表7。

从表7可知,会计专业人士占独立董事的比例的系数为-1.1125,z统计量为-1.6529,P值为0.0984,说明会计专业人士占独立董事的比例越大,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舞弊发生的可能性越小,支持假设5。此结果表明,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成员构成中,应当提高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的独立董事比例,这样将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六、研究结论和建议

(一)研究结论

本研究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且在2001年――2004年间公布了年报的,所有A股上市公司和在此期间因发生财务报告舞弊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为基本样本,对独立董事制度特征与财务报告舞弊的相关性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结果发现:独立董事比例、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以及独立董事知识结构与财务报告舞弊均呈负相关关系,说明上述独立董事制度特征对控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发生是有效的;而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年薪则对控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发生是无效的。

(二)建议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我们认为应当积极地吸收和借鉴西方国家长期以来积累的独立董事制度建设经验,结合我国国情,从实际需要出发,通过多种途径去加强当前在我国公司治理中的独立董事制度这一薄弱环节,真正发挥出独立董事制度在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中的作用。为此,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提高独立董事比例,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尽管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所占的比例已达了“三分之一”的要求,但是,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对于聘请独立董事仅仅当作是在完成监管部门的一项任务,属于被动执行型。因此,建议有关政策制定部门还应当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适当提高独立董事的比例。

2.提高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质量。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在逐渐减弱,究其原因,也许是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职业技能、专业经验及道德素质都尚未达到一个较高的标准。为此,需要有关政策制定部门制定相应的措施大力提高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质量,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财务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3.切实解决好对独立董事的激励问题。我们认为,在目前状况下,对独立董事的激励措施采取混合方式应当是比较好的。即,在支付独立董事适度年薪的同时,结合传统的声誉机制(Reputation Effect)的激励机制。同时,建议中国证监会应当在每年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中评选出若干名年度最佳独立董事予以表彰,对于的独立董事给予公开谴责。

4.增强独立董事参与公司管理的主人翁责任感。事实表明,只要独立董事具有责任心,积极主动地去参与公司决策,肩负起监督的职能,并且充分意识到,如果公司一旦发生财务报告舞弊行为,自身也将负有连带责任,那么,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行为就会有所收敛。有鉴于此,我们建议证券监管部门应当制定独立董事例会的约束性制度,对于经常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给予公开谴责。

5.合理调整好独立董事的知识结构。目前我国独立董事成员的构成中,会计专业人士所占的比例还比较低,学者型独立董事(指来自高等院校、研究设计院(所)、有关学会等的专家、教授)仍然是我国独立董事的主流,缺少具备财经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士。因此,我们建议公司应当积极地聘请那些具备一定的决策公司经营方针、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的能力,熟悉会计准则,熟悉法律制度,同时又了解公司所在行业的基本面和发展动态的实务界人士担任独立董事。

实验室相关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密集烘烤;湿度控制;物理特性;化学成分

中图分类号:S572 文献标识码:A DOI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12.05.025

Effect of Different Wet Bulb Temperature of Key Temperatures on Physical Characteristics and Major Chemical Components of Flue—curing Tobacco Leaf in Bulk—curing

XIE Peng—fei1, DENG Xiao—hua2,3, ZENG Zhong3, PEI Xiao—dong1, LONG Da—bin1, LIU Tao2, MAO Wei—ran2

实验室相关管理制度范文5

一、基建项目财务管理与核算的基本要求

基建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对各基建项目进行单独管理与核算。应设置单独的账套,使用“在建工程”科目,分设“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及“其他投资”一级科目归集建设成本与费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两个二级科目归集土建及安装支出,设备投资设“仪器设备”和“安装费”两个二级科目归集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待摊投资归集与基建项目相关的费用,如勘察费、设计费、监理费和管理费等。其他投资归集项目管理部门的资产性支出,如购买办公电脑、打印机和传真机等。年末时,根据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将基建项目年累计发生额计入事业单位事业账套中。以基建账套中设备投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付工程款、基建拨款、应付工程款科目有发生额为例,说明年末并账过程。将设备投资按累计发生额借记“在建工程――基建工程――设备投资”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基建工程――设备投资”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项目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或“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借方发生额并入事业账套同名科目借方,贷记“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收入”或“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

为便于基建项目的核算与管理,财务账套还应建立辅助核算项,包括项目、合同单位等。

二、基建项目财务管理与核算存在的问题

事业单位主要进行事业支出核算,对建设成本与投资效益的控制不同于企业,往往会忽视基建项目的核算,造成资金损失和浪费。在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项目管理人员根据建设内容提交项目预算,为财务人员核算提供依据。单位成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项目建设的日常管理与协调。业务部门人员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财务、审计监督和档案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合作,提供服务与保障。

财务管理与核算内容琐碎,工程持续时间长,工作量大,竣工决算程序与报表复杂,造成财务管理与核算出现许多问题:

(一)工程预算难以执行。由于基建项目预算编制工作量大,估计的成份较大,对管理人员的要求较高。加上管理人员经验不足,数据收集的不全面,项目立项周期长,待到执行时有些工程造价和设备价格发生变动,使得批复的预算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难处,价格有偏差,工程内容及设备采购偏离预算。比如说某基建项目需要打一个深井,计划深度是达到地下200米处,预算60万元,从项目立项到实际开展业务,间隔了1年,实际施工时发现有建设资质并投标的单位基本上认为打井是项高风险低回报的工程,发生打到一定深度后才发现复杂的地下层结构已经不允许再继续往深处打,而重新选择井口的情况较常见。报价均超出预算。再比如设备的采购,由于电子工业技术更新速度快,原计划的型号可能已经升级换代,价格高于或低于预算是比较普遍的。

(二)一些支出频率和总额都较少的基建项目没有建账。由于基建项目是单独建立一套账来核算,有些单位觉得支出较少,又没有专门的基建财务工作人员,没有建立电子账套,长期手工完成相关数据统计工作,在财务交接与财务数据上报及查询方面面临困难。

(三)建立了基建账套的单位在支出及费用的归集上不符合规定。由于基建项目支出种类多,对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每一笔支出进行定性,需要与技术人员沟通配合,准确确定费用归属,并由管理人员确认是否是预算内建设内容,最终记入相应的科目。从理论上讲这本来不是特别难的事,但是基建项目在实际执行中很容易发生变动,加上受预算控制的需要,财务人员有时没有按财务规定记账,使费用的归集没有完全体现财务会计的真实性要求。比如,计划建设一座房屋,项目批准预算10万元,工程完工报送12万元,并通过了审计部门的审查,财务人员记账时应以实际发生的成本12万元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但这样会导致该项子项目超出预算,为了与预算相符,财务人员就以10万元的计划成本借记了“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将多出的2万元房屋建设成本当成管理费用借记了“待摊投资”科目,或者当成设备的安装费用记入了“设备投资”科目,显然,相关科目归集的投资总额虽然与预算金额很相近,但是却偏离了实际的投资支出情况。

(四)工程竣工验收后迟迟未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普遍存在基建项目工程已经完工甚至交付使用多时或大部分已经完工等待收尾,交付使用的资产已发生维修及更换,而不进行竣工决算的现象。本来基建项目的施工期就长,完工后财务核算很长时间依然停留在在建工程上,使财务信息失真。竣工财务决算工作量大,需要将基建项目所有的支出按预算进行分类统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与待摊投资需要一一填报施工单位与账面数,设备投资还需要填写规格型号、购置时间与数量,所有的合同需要分类统计单位名称、施工内容、合同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并将相应的招投标资料备齐以供审查。很多单位没有重视或不愿进行烦琐的决算报表编制工作,年底并账后财务信息会不真实不完整。基建项目的“在建工程”科目在年底并账时并入事业账套“在建工程”科目,与实际的固定资产不相符。等到财务决算工作完成时,实际的资产可能早损耗,账上的金额无法反映实际的情况,造成财务数据失真。

(五)竣工决算后账务处理工作滞后。竣工决算后,需要进行财务结转工作,将“在建工程”科目转入交付使用资产及固定资产,是基建项目的财务核算的最后一步,需要与资产等相关部门合作完成,由于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实践中开展工作常会发生滞后。

三、对基建项目财务管理与核算的建议

基建项目财务管理与核算任务重,工作复杂,要求较高,针对实务中出现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财务管理人员与业务人员的沟通。业务人员是基建项目的执行人员,在基建项目建设方面具备经验,财务管理人员无论是编制预算,还是核算费用,均离不开业务人员的支持与协同。深入了解业务特点,编制尽可能符合实际需要的预算,为基建项目的核算与管理打下良好基础。业务人员在使用项目资金之前也应与财务人员沟通,了解财务核算所需要的材料与相关要求,在项目采购过程中稍加注意,以免事后给报销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及时建立单独的财务账套核算基建项目。应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建立单独的账套,使用专门的基建科目核算支出,正确地归集投资支出,以为财务管理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财务管理工作应划清项目支出的范围,在核算时应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记入相应的会计科目中。

实验室相关管理制度范文6

关键词: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 FIDIC体系; 实施

中图分类号:TU712+.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08)05-0144-02

1前言

2000年1月30日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主要方式是政府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强制监督;主要内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主要手段是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考核认定的独立法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的委托,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并对委托部门负责。建设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工程的适用性和建设项目的投资效果,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家历来对建设工程质量,实现政府对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督管理,促进建设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必须提高监管部门的工作效能。

2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现状

20世纪末,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的主要模式是三部到位核验,即在基础、主体结构阶段必须由质量监督机

构到位核验,签发核验报告才能继续施工;竣工阶段必须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质量等级,签发“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证明书”;未经质量监督机构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准交付使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原有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模式的诸多矛盾逐渐显现,这些矛盾集中反映在工程质量监督的运作方式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客观要求的不相适应。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社会过于依赖质量核验,造成质量的责任错位,市场经济体制下,用户在市场上购买任何一件产品,“合格证”都是由产品的制造者签发,但是,作为建设工程,按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它的“合格证”却由政府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签发,建设工程施工完毕,质量监督机构进行质量核验,签发的“工程等级证明书”已成为社会有效力的法律文本,“谁核定,谁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变相成为工程质量的责任者,工程交付使用后出现了质量问题,用户矛头直指“政府机构”,政府不得不被动给予解决,而直接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反而“袖手旁观”,这就违背了市场经济中产品的制造者对产品直接负责的规律。

2.2 “三部到位”监督方法与政府管理机制改革走向的不和谐,质量监督机构是政府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的行为是政府管理行为的延伸,工程质量监督等级核验,把政府管理推向了陷于事务的误区,政府体制改革后,政府管理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如果政府质量监督运行方法不改革,客观上就造成了与政府体制改革发展相矛盾的状况。

2.3单一的实物监督无法实现对市场质量行为的全面监控,建设工程相对于工业流水线产品的区别在于工期长、质量缺陷的隐蔽性及事故后果的危险性,单纯依赖质量监督机构的几次检查、检验,无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地正确评定,实践证明,政府的监督必须舍末就本,抓住建设工程参与各方质量行为的龙头[3]。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法的改进

我国建筑业正面临世界市场的挑战,应按照国际惯例,建立健全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是通过一系列的过程来实施的,产品实现(施工)只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个过程,其它还有勘察设计、过程控制等不同的子过程,为了支持产品实现过程还需要检测、提供资源(人力、物资、设备、资金、技术、方法)等过程,这些过程之间有联系,也有相互制约,形成了一个过程网络。GB/T19000族标准从四个方面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网络,即管理职责,资源管理,产品实现和测量,分析和改进。提高工程质量应该重视过程网络的每一个环节。质量监督也应该以系统的方法、过程的方法来实施,才能收到应有的成效[1]。

FIDIC合同体系极其严密和完善,任何一方有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包括质量问题),都将面临合同赔偿,还可能引起法律诉讼。而且同一问题可能面临多方面赔偿和诉讼。因此在监督方法的改进中,FIDIC管理体系很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特别是它的管理思想――用制度进行管理,尽量消除人为因素。因此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改进我国的质量监督方法。

3.1 完善制度,确定责任人

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首先应制定质量监督工作计划(预防性监督的基础),确定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助理质量监督工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针对工程特点,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在计划中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做出实施监督的详细计划安排。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质量监督工作方案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因此,制订监督计划时,监督人员不但要熟悉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还要了解合同文件关于质量条款的内容,因为一些条款的内容是针对工程具体实际的。制定监督计划要求监督人员具有高度责任心和较高的业务素质。

3.2 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质量监督工程师和助理质量监督工程师应核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或资格;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在FIDIC条款中,对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在工程质量上的权利和义务予以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如承包商人员的到位、机械设备的配置、试验室的状况,质量行为的检查,即对这些承诺的核实。业主是建筑市场的主体,其行为的规范程度直接影响到项目管理和工程质量;工程监理是工程质量控制中的一个关键环节,监理人员素质的高低、服务质量的好坏、技术力量的水平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承包商建立完善的自身质保体系,是实现工程质量目标的基础。行为的规范,是质量保证的基本要素。

3.3 检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

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对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进行现场实地抽查,对用于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抽查。对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进行监督。工程实体质量检查除了要计划以外还要突出重点,有检测试验手段。所谓突出重点,就是要抓住问题的关键。特别是那些影响使用安全性、违反强制性条文的问题。例如:在各分部工程中,重点应放在基础、主体、燃气等分部工程。在各类建筑中又要特别注意高层建筑、公用建筑等人员密集、技术难度较高的建筑。质量检查要凭数据说话,减少人为因素,做到“阳光监督”。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看一下工程外观、查阅技术资料就做出质量上的判断,而是强调试验检测,尤其是对工程质量有关键影响的项目检测、检验[3]。

3.4建全对监督人员的制约机制

制约机制不健全,就如同汽车刹车不好。仅靠监督员的道德修养是不够的。FIDIC合同条款可以建立建设、监理、施工等建设主体间完善的相互制约机制。对监督员的制约机制可以实施“集体监督”,但“集体监督”不能简单的局限为“到场人员不少于两人”,更要体现出它是一个完整的运作集体。有些监督员大问题没有,小问题不断。建议对那些违规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分情节轻重(事先制定并公布)予以扣分,最后计入年度考核结果。扣分太多,达到一定程度,可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做到防患于未然。

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实施

质量监督机构不是工程建设的参与方,不是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单位,不承担实物质量责任。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单位是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工程实物质量是以上这些单位的共同的工作质量的最终体现,综合地反映了他们的水平、能力。质量监督的实施则是一种宏观的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机构的行为是政府授权的,质量监督是政府管理行为的延伸。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质量监督机构是否认真履行自身的质量责任,对于工程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保证作用,因此各责任主体单位的质量监督就形成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工到竣工验收的整个过程是由很多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博弈过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勘察单位、检测单位等都根据自己的效用最大化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策略,需要通过博弈分析来为质量监督机构寻找一个合适的监督力度,使建设各主体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概率趋向于0[2]。

由此,为了充分发挥有限监督的作用,需要分析建筑监督双方的利益关系,以恰当的基准点构建赢得矩阵,确定监督机构效用最大化的策略。质量监督机构可以根据各个建设主体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投入的成本来确定监督力度大小的概率,并且建设主体单位采取违规概率的大小还和罚款以及质量监督机构被发现应该监督而未监督所得的负效用有关,且随着负效用、罚款的增大而减少,增大负效用可以使质量监督机构对监督工作充分重视,对工程项目加大监督力度,而罚款的增大自然也有利于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

另外,一个质量监督机构在面临较多工程项目的同时,势必会造成对某些工程的忽视或者现场监督流于形式,因此,就必须根据分析来制定合理的监督措施和监督力度大小的概率,寻找合适的均衡点。因此众多在建工程中的建设主体单位中,有比例的建设主体单位会选择违规行动,而质量监督机构则随机的重点监督一定比例的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主体单位。这样一方面提高了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效率,另一方面建设主体单位的违规行为得到有效的查处,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得到了保证[4]。

5结束语

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的执行已有近20年的历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始终处于一个探索、发展过程之中。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质量监督体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这就要求在每一个生产环节中,每一个参与制造的人员要切实提高质量意识,监管人员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各尽所能,各负其责,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将建筑产品制造成合格的产品。同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只有与时俱进,及时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不断完善和改进自己的监督管理模式,朝着依法监督、科学管理、保证质量的方向不断努力,才能不辜负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

参考文献:

[1] 陈新孝,张婷.建筑工程质量的专家系统评价[J].武警工程学院学报.2000,16(6):46~48.

[2] 程夷.博弈论在建筑工程质量检查中的应用[J].重庆大学学报.2002,21(6):77~79.

[3] 郭汉丁.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