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特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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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特点

国际贸易特点范文1

一、我国国际贸易摩擦的新特点

(一)反补贴成为我国国际贸易摩擦最大的新特点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近几年全球反补贴案件数量总体在减少,而我国与这种趋势相反,我国在极短时间里骤然成为世界头号反补贴调查目标国。至今,我国共遭遇反补贴调查22起,其中加拿大7起,美国13起,澳大利亚和南非各1起。从2007年起,国外对我国发起的反补贴调查频率创世贸组织的贸易救济史先例,反补贴成为我国贸易摩擦的新领域和热点。2008年一季度,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相继对我国产品提出反补贴调查或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澳大利亚是首次对我国产品发起反补贴、反倾销合并调查。早在2004年,加拿大就首开先河,对我国的烧烤架和钢制紧固件发起了反补贴调查。2006年11月,美国也改变了其20年不对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适用反补贴法的惯例,对我国铜版纸开始了首起反补贴调查。在我国被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之前,反补贴调查是不可能发生的,但现在却频频出现。

(二)与我国发生国际贸易摩擦案件的贸易伙伴相对集中

我国与美、欧发生的贸易摩擦较突出,我国已连续6年成为欧洲反倾销调查的第一大国;2008年上半年我国对美出口1167.9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9%,这是近7年来我国对美出口增速首次降至个位数,增幅远低于同期我国总体外贸出口21.8%的增速,较2007年同期对美出口增速回落9个百分点。我国对美出口呈全面萎缩状态,预计全年增长幅度很可能还要低于上半年的8.9%。

(三)我国遭遇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使相关产业受到影响

从2000年至今,我国生产的柠檬酸先后遭遇了美国、泰国、乌克兰、南非等诸多国家的反倾销调查。我国柠檬酸遭遇美国的“双反”调查,是继2007年遭遇欧盟的反倾销之后,对整个行业影响最大的一次。美国是我国柠檬酸的第一大国际市场,约占总市场份额的10%,美国市场对我国柠檬酸产业的发展来说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我国的柠檬酸企业面临着欧盟征收的高达49%的反倾销税,同时又面临美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双重调查,从长远来看,这必将给我国的柠檬酸产业带来一定的冲击。

(四)国际贸易摩擦的产品、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

2007年我国成为世贸组织争端案件中作为被诉方次数最多的国家。从产品看,纺织品成为贸易摩擦的热点,但已从个别产品的倾销与摩擦阶段,开始逐步向多产业贸易摩擦和结构性贸易摩擦方向发展;从领域看,从货物贸易向与贸易相关的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环境保护、劳工标准等方向发展;从国别看,已从欧美贸易摩擦,向美日贸易摩擦到今天的全球范围内,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以及发展中国家之间贸易摩擦的发展。如阿根廷、韩国、日本、菲律宾等贸易伙伴对我国玩具、轮胎、食品等设置技术性的贸易壁垒,限制甚至禁止我国出口相关产品;2007年6月1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制度正式生效,对产品的环保要求进一步提高了我国产品的技术准入门槛;巴西、阿根廷对我国产品设置最低进口限价和违反周边规则的进口许可措施;美国利用“337知识产权调查”,遏制我国高附加值和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的出口。

二、我国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措施

(一)正确制定和运用补贴政策,避免不符合WTO规则的补贴

加入WTO并不意味着取消补贴,补贴是国家鼓励外贸和产业发展的政策手段。根据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规定,只有政府实施的财政资助或任何形式收入或价格支持行为,或政府支配下的私人机构行为才构成补贴。《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规定的禁止性补贴主要以出口补贴和进口替代为主。不可诉补贴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具有专向性的补贴;二是有专向性但符合规定条件的补贴,包括研发补贴、落后地区补贴和环保补贴,这是我们要充分利用的。可诉补贴具有双重性质,没有绝对禁止,但在给其他成员产生不利影响时则可能导致反补贴措施,我们应慎用。政府要加强对反补贴的认识,尽快熟悉游戏规则。要积极调整政策,规范促进贸易的政府行为。政府应该设法通过提高政府效率等手段,降低企业的隐性成本来鼓励出口,不要直接进行各种税费减免和补贴。反补贴调查涉及各级政府和多个部门,工作量大,协调困难。因此,政府部门协作应诉是取得胜诉的关键。

我国各级政府的各种补贴名目繁多,补贴政策既多又杂,难免有些补贴政策与世界贸易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相冲突。各级政府在已有的或将要制定的政府规章和具体政策措施中,应考虑与WTO规则《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的一致性,对现有各种补贴措施应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已颁布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应集中清理。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法规规章审查工作,确保新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WTO原则规则以及我国加入世贸承诺相符合,充分体现法制的统一性原则、非歧视原则和透明度原则。

(二)调整经济发展的战略、体制和政策,消除引发国际贸易摩擦的自身因素

1、建立和完善政府的权威信息与交换机制,并且建立预警机制。对进出口产品的市场份额、生产量、利润与亏损等进行通报,进行信息交换。贸易主管部门、国内相关产业主管部门之间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及时相互通报产品国内生产、销售与进出口情况。一方面,对进口产品数量猛增,对可能对本国产业造成损害或有造成损害的威胁进行预警。另一方面,对那些大批量单一产品的大量出口,可能引起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适用进行预警,并对出口产品多元化、出口国多元化提出建议;政府部门还要建立相应的快速反应机制,建立相应的机构,对相关的事务做出快速的反应,避免经过繁琐的程序,耽误时机。以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框架下的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为基础,修改并完善现有产业损害相关规则,把保障措施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综合起来运用,使之适应全面开展产业损害调查的需要。

2、在经济体制和制度方面,应该按照规范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彻底转变政府职能。必须尽快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价格和市场改革,以消除可能诱发国际经济摩擦的体制和制度因素,并结合多边和双边谈判,尽快获得更多的国家对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可,摆脱在反倾销等国际贸易摩擦中的被动局面。遵守WTO的贸易自由化原则,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3、慎用贸易救济措施。作为国际规则允许的保护措施,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可以使用,但必须是在万不得以的情况下使用,更不能因国内利益集团的压力而滥用。在动用贸易救济措施时,不仅要衡量受保护产业的收益,更要计算相关产业受到的损害。只有在得出对大于失的情况下才能动用保障措施。否则,不仅对国内经济得不偿失,而且很可能引起国际贸易摩擦。

4、采用国际规则和标准。应该树立国际化观念,尽可能采用国际经济规则和国际技术标准。如果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标准存在严重缺陷,我国可以制定自己的规则和标准。但是国内规则和标准一定要比国际规则和标准更科学合理。同时,新的国内规则和标准要尽量与国际规则和标准保持一致或“兼容”,使得国际标准向新国家标准的转换简单便捷,并且不必付出太大的成本。

(三)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与完善,促进他国的贸易自由化

1、完善WTO的中性规则。即无论发达成员还是发展中成员都容易滥用、并且对所有WTO成员都不利的规则,特别是争端解决规则和反倾销规则,以尽量减少这些规则存在的漏洞,避免其他国家利用规则漏洞来限制我国产品出口和挑起中外贸易摩擦。

2、完善约束发达国家的规则。首先,约束发达国家切实履行以往开放市场的承诺,特别是纺织品和服装市场开放以及削减农产品补贴方面的承诺;其次,要求发达国家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特别是扩大发展我国优势产品的市场准入;最后,在贸易与环境保护标准等新议题的谈判中,尽量明确发展我国国际贸易中应该得到的正当利益。

3、完善约束发展中成员的规则。贸易保护主义不仅仅是发达国家的专利,目前,发展我国的贸易保护行为日益凸现,严重阻碍了发展我国之间的相互贸易,特别是使我国深受其害。我们应该转变观念,通过完善有关规则,促进发展我国国内市场的开放。

4、完善有关我国加入WTO的法律规则。在我国加入WTO的法律文件中,有些规则存在很大漏洞,导致其他WTO成员对我国滥用反倾销、特别保障等贸易限制措施。应该完善有关我国加入WTO的法律规则,应该学会讨价还价,通过多边和双边贸易谈判来弥补这些漏洞,避免由此引起的中外贸易摩擦。

(四)积极提升企业自身发展和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

企业发展不能完全靠政府补贴,要靠科技、品牌、效率和质量参与国际竞争。及时制定适当的营销策略,最大限度地获取出口利益的同时避免被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等措施。企业应通过调整和完善出口战略,实现市场多元化,分散被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等措施的风险。企业一旦涉案,要积极应诉,因为只有企业积极应诉,政府和企业才可以相互配合,共同维护其合法权利。

国际贸易特点范文2

国际贸易发展趋势

第一、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步伐加快。经济全球化源于分工理论的深化。信息时代的来临,技术的不断创新,促使国际间联系紧密。随着社会发展与科技进步,分工越来越细,而分工的细化意味着合作与协作的深化。企业间的垂直分工,把不同区域、不同生产性质、不同生产规模的企业紧密联系在一起,促成产品及生产要素在国际间、地区间的流动;跨国公司的大发展,更促进了经济全球化的形成。据联合国有关部门统计,目前,五万多家跨国公司及其遍布全球的数十万子公司和附属企业,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全球生产和销售体系。如今世界上任何一件现代化产品,已很难判断它是哪个国家或地区生产,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不同程度地波及整个世界经济,使整个地球日益成为一个“地球村”。不仅传统经济活动走向全球化,而且生产、服务和技术创新也明显全球化。与此相对应,社会文化、生活方式等各方面,也已跨出原来的地理界限,日益显现出全球化的色彩。

第二、跨国公司发展迅速。进入90年代后,跨国公司发展尤为迅速,并正在不断改变着世界商品生产和流通的格局。目前,全球跨国公司约有1.3万家,控制着世界出口贸易总额的2/3,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已占国际贸易的40%。随着生产国际化的新发展,跨国公司将在更大程度上控制着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和技术转让等经济活动。制成品贸易,特别是高技术贸易和资本货物贸易在跨国公司内占的比重也将越来越大,在发达国家的制成品贸易中,由于规模经济的作用,使同一行业内部的双向性国际商品流动发展很快,并成为贸易效益的主要来源。

第三、科学技术在经济进步和贸易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增强。微电子、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新材料等领域为中心的高新技术、继续加速发展、而且日趋走向实用化、产业化的时代,随着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国际化分工的深化,产品质量性能的不断提高,产品种类、规格的不断变化,产品的生产同期将大为缩短。由于产品的不断升级换代,必将促使各国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向更高层次发展,使国际间的相互依赖和渗透进一步加深,从而推动国际商品范围和贸易量的不断扩大,使商品生产的内容、形式以及组织等方面都将发生变革。国际贸易的发展也越来越多地和新技术联在一起,使国际商品生产和贸易的原材料密度和粗放程度大为减少,而技术、知识密集度却大大提高。

第四、国际贸易方式处在不断变革中。无纸贸易(简称EDI),是利用电子数据交换代替传统的纸面单据进行贸易活动,将标准的经济信息通过通讯网络,在商业伙伴的计算机之间进行传输和处理,以实现买卖双方交易的目的。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利用EDI,可以大量减少甚至消除在传统贸易过程中的各种纸面文件和单据,避免数据的重复输入,简化工作程序,这不仅能加快信息的反馈速度,可及时得到大量的商业信息,减少差错,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便于管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还可提供更有利于企业的贸易机会和条件。

无纸贸易始于60年代,但到80年代才逐步扩展到国际贸易领域。知识经济作为21世纪世界经济的根本动力,将进一步促进世界经济发展。21世纪,传统的贸易方式将逐步被网络贸易和电子商务所代替。国际贸易的整个过程,都可以通过全球电信网络进行。国际经贸活动进一步向信息化、网络化、无纸化发展。预计今后5至10年,电子商务将以每年翻番的爆炸式速度增长。

第五、国际贸易争端即将增加。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各国之间、区域之间的贸易摩擦、贸易争端只会增加,不会减少。目前世界各国围绕农产品贸易、反倾销规则、环境保护、劳工标准等问题的争论仍十分激烈。国际贸易摩擦的增加使国际协调组织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世界贸易在全球范围内的活跃,使各国的差异也凸显出来,各国仍需要互相磨合。

第六、国际贸易创新步伐不断前进。创新是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最显著的特征。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就是对90年代以来国际贸易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全面的立体式的创新现象的集中概括。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标明国际贸易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代。如果把当代国际贸易创新作一简单的概括,我们就会发现,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包含了国际贸易发展的各个方面。例如观念创新,包括把贸易开放看成是对外开放的起点和基本方面;客观地估价对外贸易在一国经济发展中的实际作用,把经济发展与贸易发展的平衡、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的协调看成是发展对外贸易的基本原则;把对外贸易看成是处理国家关系的越来越重要的外交手段。

推动我国国际贸易和企业跨国经营的思考

第一、中国经济更大程度地溶入世界贸易一体化的产业链和国际经济的发展体系,中国经济贸易才会有真正起飞。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建立在当代国际经济相互依赖关系日益加强的基础之上。没有这种依赖关系,国际贸易创新就难以形成。事实上,如果一国经济脱离这种相互依赖的国际经济关系,那么它也就不可能从这种相互依赖中获得利益。尽管溶入相互依赖关系体系需要付出代价和作出牺牲,但对于长期实行封闭经济的中国来说更应如此。从长远利益看,这乃是一个民族立于世界强国之林的基本出路。

第二、实行全球性的信息战略。建立健全全球性的行销网络。在世界各地寻求市场机遇,推动外贸活动的开展。根据国际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特别要对无污染、附加值高、轻型化、多功能等市场发展潜力大的产品加以扶植,并作为经济发展的策略工业对待。

第三、积极开展跨国经营。我国企业应跳出传统行业的单一产品生产框架,踊跃涉足其他新的领域,开展多种经营,积极参加跨行业的竞争。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时,为了绕过对方的贸易壁垒,可以输出劳务,承包工程,以资本输出代替商品输出,开展跨国、跨地区经营,采取在东道国(地区)投资建厂、合资办厂、收买股份、兼并等手段,就地生产,就地销售。要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发展跨国战略联盟。加速中国跨国公司的建设,授予大公司、大企业集团资金、资产、资源的经营自,包括外贸经营权、对外投资权、外事审批权、海外融资权等等;发挥其活力,增强其竞争力;通过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经营自的下放,积极推动和扶持具有比较优势的、符合国家产业和整体利益的跨国经营;在大企业内部,围绕跨国经营活动的展开,逐步建立信息、技术、产业、资源开发中心及对外服务中心,以大产业经济集团或大企业集团或综合商社等形式进入国际市场。

第四、加强宏观管理,完善经济政策。应加快制订和完善立法,进一步完善海外投资的各项宏观管理政策,如审批制度、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等等;应成立跨国经营的专门管理机构,以便协调管理,有效地支持跨国经济的发展;再有,可设立全国性的对外投资信息咨询机构,为国内企业的跨国经营管理提供有效的信息咨询服务;在税收方面,在避免双重征税的前提下,通过提供必要的税收优惠,鼓励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并用所得利润进行再投资。

国际贸易特点范文3

[关键词]贸易保护主义;新特点;影响;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F7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2095-3283(2012)03-000-02

一、当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呈现的新特点

(一)贸易保护主义的方式具有多样性

当前各式各样的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已成为目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一个新特征。世界各国出台的种类繁杂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如安全标准、卫生标准、包装标识、信息技术标准、环境标准、劳工安全标准和福利标准等,对我国产品的出口造成极大不利影响。此外,发达国家借由全球气候气候变暖,在全球范围内推行低碳经济,意欲对碳排放量高的国家产品征收碳关税。“碳关税”的征收又将会提高我国一部分行业产品的出口成本,从而削弱相关产品的出口竞争力。

(二)从单纯的贸易领域渗透到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

目前经济前景依然不明朗,经济状况时有反复,欧洲债务危机不断升级,且主要发达国家的失业率仍然高企。美国和欧元区失业率虽较2010年的10%有所下降,但仍然处在高位,这已经成为目前美欧政府焦虑不已的一大问题。就业状况的暗淡,将直接打击普通民众的消费信心,发达国家缺少了国内消费的拉动,经济恢复的基础也很不稳定。在这种形势下,普通民众和国会的贸易保护主义情绪会明显抬头。在发达国家民主政治体制下,其贸易保护的政治意义、社会意义一般要远超出它的经济意义。

二、当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外贸发展的影响

(一)频繁受到国际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且数量不断增加,严重影响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

金融危机之后,各国为了本国的经济利益,走出经济低谷,除了出台一系列的经济刺激方案以外,还纷纷采取各种各样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由于中国2009年成为世界第一大货物进出口国,世界各国便把矛头纷纷对准中国,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统计,中国已经连续18年成为遭受贸易救济调查最多的国家,已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国。2009年,国外对华共启动108起贸易救济案件。其中,反倾销80起;反补贴11起;涉华保障措施14起;特别保障措施3起;2010年,国外对华共启动119起贸易救济案件,其中,反倾销76起,反补贴13起,涉华保障措施23起,特别保障措施7起,涉案金额达126亿美元。国外对华的贸易救济措施几乎涉及所有的出口行业,严重影响了我国出口产品的声誉和出口数量,是我国生存日益艰难的外向型中小企业雪上加霜。

(二)削弱我国传统出口商品的竞争优势,使出口企业生存日益困难。

由于受科技发展水平、劳动力素质低等因素的制约,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质量水平较低,并且难以在较短的时间内使之得到迅速改善。欧美发达国家及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在国际贸易中往往制定较高的技术质量标准和指标来限制我国商品的出口,以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生产者的目的。我国出口企业为达到发达国家和地区制定的技术环境质量等标准,在生产以及运输过程中,必须增加有关环境标准的检验、测试、认证和鉴定等手续及其相关费用。此外,产品的外部包装、出口检验检疫等也将有大幅度的变化。这样一来,我国出口产品的各种费用支出将大幅增加,从而削弱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同时,我国出口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将大幅下降。据统计,因为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我国每年受影响的直接贸易损失就超过400亿美元。

三、我国目前应对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策略思考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地位,维护国内企业正当利益。

当我国与其他国家发生贸易摩擦时,政府应充分发挥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利用WTO的双边及多边贸易纠纷的协商机制,帮助国内企业维护正当权益。我国政府要不断加强对国外贸易保护政策、法规及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及政策的研究,并及时向相关企业通报有关贸易摩擦信息,积极有效引导企业避开各种贸易壁垒。同时要认真总结国内外企业突破贸易保护的经验和教训,建立相应的国内外贸易保护信息数据库,并及时向相关企业通报并预警信息,帮助和指导国内企业突破国外贸易保护主义的障碍。我国政府应还应利用其大国的形象和地位,积极联合世界各国,同他们进行有效地沟通,并利用各种对话机制,坚决反对各种不合理的贸易壁垒,。以维护国内企业的正当利益。

(二)提高我国出口产品质量,促进出口产品的升级换代。

我国企业要注重新技术新方法的引进和新产品的开发,不断应用发达国家的产品质量认证标准和先进的管理方法,按照国际标准组织安排生产,达到发达国家的质量水平,从而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同时企业还应全力提高“自身修养”,即不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营销能力,强化竞争意识,加强对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其产品的附加值。我国出口企业应建立自己的品牌,提高品牌意识,跳出仅仅依靠价格进行竞争的恶性循环,并依靠新技术增强企业的出口竞争力。

(三)同行企业应协同作战,积极应诉。

同行业出口厂商在国际贸易中,应相互团结,充分发挥各种行业协会的协调组织作用,避免同行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进行价格厮杀,当面对不公平的贸易救济措施时勇于应积极应诉,争取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前我国出口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仍然是单独作战,“相互厮杀”的情况时常发生。在遭受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时,只有很少一部分企业勇于应诉,虽然应诉率逐年递增,但相比其他国家和地区仍存在很大差距。在应诉时,只要准备充分,团结一致,即使败诉,处罚也会有所减轻。而这些,需要行业协会、企业以及政府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的积极配合。2010年2月6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华窄幅织带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倾销部分的初裁结果,两家强制应诉企业中,厦门姚明织带饰品有限公司倾销幅度为0,另一家由于未应诉,被裁定为231.40%的惩罚性税率。13家获得平均税率资格的企业被裁定为115.70%的税率,其他未应诉企业的全国统一税率为231.40%。所以,我国同行企业在面对国际贸易救济调查时应积极应对,团结一致才能打赢贸易战,切实维护我国企业的利益。

(四)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建立,同时努力建立和谐的国际经贸关系。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的今天,单打独斗已很难适应全球经济的发展,我国应充分利用作为亚太经合组织的重要成员国和东盟的主要对话国的身份以及在全球经济发展中不断增强的话语权,积极发展同成员国之间的经贸关系,以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和在国际谈判中的地位。于此同时,我国应最大限度的团结广大发展中国家,利用有效的方式和途径,积极开展维护自身利益的活动。由于当前国际经贸环境非常复杂,各种贸易摩擦不断涌现,近几年各发展中国家为了维护本国利益频频对我国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已经成为中外贸易摩擦的主体。因此,我国政府应努力与各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建立良好的双边经贸关系以及多变经贸关系,以避免与其贸易保护团体产生不必要的摩擦或冲突,给我过外贸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出口环境。

[参考文献]

[1]李伟,阮炜峰.我国应以何种措施应对新贸易保护主义[J].商场现代化,2011(4):66-70.

[2]史利敏,董玉雷.经济危机对我国化纤行业的影响[J].科技信息,2011(6):55-57.

国际贸易特点范文4

【关键词】贸易堡垒;农产品;影响

一、技术性贸易堡垒的概述

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是指进口国为了限制进口而规定的复杂苛刻的技术标准、公证检验标准、卫生检疫规定以及有关商品包装、标签和唛头等的规定。这些标准和规定虽然本身可能不是有意设置的贸易壁垒,有利于现代化大生产,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和维护消费者利益,然而在实践中,却往往起着贸易壁垒的作用。“技术性贸易壁垒”又称“技术壁垒”,是以国家或地区的技术法规、协议、标准和认证体系等形式出现,涉及的内容广泛,含盖科学技术、卫生、检疫、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和认证等诸多技术性指标体系,运用于国际贸易当中,呈现出灵活多变、名目繁多的规定。由于这类壁垒大量的以技术面目出现,因此常常会披上合法外衣,成为当前国际贸易中最为隐蔽、最难对付的非关税壁垒。

二、贸易堡垒的特点

广泛性。从产品角度看,不但包括初级产品,而且涉及所有的中间产品和工业制成品,产品的加工程度和技术水平越高,所受的制约和影响也越显著。从过程角度看,则涵盖了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从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到消费;从领域角度看,已从有形商品扩展到金融信息等服务贸易及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从表现形式看, 涉及法律、法令、规定、要求、程序等各个方面。

隐蔽性。技术性贸易壁垒在实行贸易保护方面有很强的隐蔽性。一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在理论上对所有国家一视同仁,没有限定在某一国家,从而避免了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额度在分配中存在的明显的不合理和歧视性问题;二是技术性贸易壁垒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形式灵活多变,使出口国、出口商难以适应,其限制进口的目的是通过间接途径达到的。

合理性。设立技术法规、标准及检验程序,主要是为了保护国家安全及消费者利益,因而有其合理的一面。WTO有关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协议并不否认各国技术性贸易壁垒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只是要求技术性贸易壁垒不应妨碍正常的国际贸易, 不得具有歧视性。

复杂性。技术性贸易壁垒因其涉及的技术和适用范围的广泛性, 使其比配额、许可证等其他非关税壁垒更为复杂, 而 WTO 允许各国根据自身特点如地理及消费习惯等制定与别人不同的技术标准,因此, 要证明技术标准是否妨碍正常的国际贸易并不容易。

三、技术性贸易堡垒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我国农产品遭受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范围很广,几乎包括了所有我国具备竞争力的农产品,给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减少了相当农民的收入水平,降低了出口企业的营业利润等。

首先,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这是技术性贸易堡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最直观的影响。随着发达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标准要求越来越高,使得我国一些不符合国际标准或者进口国国内标准的特色传统产品难以出口,我国农产品出口额受影响大为降低。因为我国劳动力成本较低,所以我国农产品的出口价格较低,在国际市场上是非常具有竞争力的。

其次,增加了我国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难度。一些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利用不断提高的技术准入标准,更加严格的农药残留标准、卫生检验等规定,大大增加了我国进入这些市场的难度,限制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国际化发展,也让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遭遇瓶颈,限制了我国食品对外贸易的规模,另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具有显著扩散性效应。一般一国对我国实行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后,会引起其他国家的效仿,针对我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就不仅仅是来自一国的,而是来自多国的压力,这给我国农产品出口扩张带来了更大的难度和限制。

最后,影响我国农产品品牌的建立,品牌的建立对商品价格的提高,对商品销量的扩大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尤其是具有国别品牌的创立更会使得该国的商品成为某种商品的代表。目前我国的食品虽然一直获得物美价廉的好评,但在品牌的创立上仍然困难重重,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归其原因,都是因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存在。严格而又苛刻的技术标准繁琐复杂的评定程序都极大的增加了我国食品出口的成本,增加了其入关的时间,而一旦查出与进口国的技术标准不符合时,使拥有中国这一品牌的产品都会受到影响。

参考文献:

国际贸易特点范文5

关键词:后金融危机时代 对华贸易救济 产业同构 中拉贸易

发展中国家发动的对华贸易救济特征

据海关总署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一季度,我国出口3161.7亿美元,同比增长28.7%。我国贸易呈现良好的恢复性增长势头。但是与贸易伙伴的贸易摩擦也在不断增多。尤其引人注目的是,除了传统的美欧反倾销调查,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保护措施也陆续登场,如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鞋类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印度对中国产农药用化学品二乙基硫代磷酰氯做出反倾销仲裁,墨西哥继续对原产于我国的高碳锰铁征收21%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哥伦比亚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打汁机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等等。发展中国家发动的对华贸易救济调查案件逐渐增加,特点如下:

(一)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是对华贸易救济主要形式

贸易救济措施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而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是国外对华贸易救济调查的主要形式。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统计,2010年一季度,共有10个国家和地区对华启动22起贸易救济调查。其中,反倾销10起,占比45.4%;涉华保障措施10起,占比45.4%,,特别保障措施1起,占比4.5%。在对华启动的10起反倾销调查中,发展中国家就占8个,启动的贸易救济调查数占国外对华贸易救济调查总数的比重为81.8%。在对华启动的10起反倾销调查中,印度启动3起,位居首位;其次是阿根廷和欧盟,均为2起;位居第三位的是巴西、美国和土耳其,均为1起。在10起涉华保障措施调查中,印尼启动4起,位居首位,占比18.2%;其次是印度和俄罗斯,为3起,占比13.6%;位居第三位的是乌克兰,为2起。

(二)拉美国家位居启动对华贸易救济调查首位

近年来,拉美国家对华贸易救济调查升势明显。据联合国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统计,2008-2009年,拉美国家发起的反倾销调查中的60%都是针对中国的。以阿根廷、巴西和墨西哥为例,2009年,阿根廷对华启动19起反倾销调查,占同期阿根廷全球反倾销案件总数的65.6%,比2008年增长了111.1%,巴西对华启动4起反倾销调查,占其全球反倾销调查案件总数的44.4%,墨西哥2009年启动3起反倾销调查,全部都是针对中国产品(裘红萍,2010)。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统计,2009年,拉美国家对华启动36起贸易救济调查,比2008年同期增加8起,是2007年的3.6倍。其中,反倾销29起,同比增长16%;保障措施6起,是2008年的6倍;特别保障措施1起,同比下降50%。截止目前,34个拉美国家中已有13个对我国出口产品启动了贸易救济调查。拉美国家对我国的出口产品运用了反倾销、保障措施和特别保障措施3种贸易救济措施。

自1979-2010年4月,国外对华共启动了1375起贸易救济调查,其中拉美国家启动318起,占比23.1%。在318起贸易救济调查中,反倾销256起,涉华保障措施50起,特别保障措施12起。反倾销仍是拉美国家对华贸易救济调查的主要形式。在256起的反倾销调查中,阿根廷启动81起,居首位,占比31.6%;其次是墨西哥,65起,占比25.4%;巴西位居第三,占比19.1%;第四是秘鲁,24起,占比9.4%;轻工、机械和纺织品是拉美国家反倾销调查的重点,涉华保障措施调查中约1/3涉及轻工产品,涉及轻工产品的案件数为75起,据首位,占比29.3%。哥伦比亚、厄瓜多尔是涉华保障措施调查和特别保障措施调查的主要发起者。在50起涉华保障措施调查措施中,由哥伦比亚发起的据首位,10起,占比20%;其次是厄瓜多尔,8起,占比16%;第三位是阿根廷,7起,占比14%;第四是智利和委内瑞拉,各6起,占比12%;在拉美国家启动的12起特别保障措施调查中,纺织产品是调查的重点。

(三)冶金产品是国外对华贸易救济调查的重点产品

2010年度,22起涉华贸易救济调查共涉及纺织、化工、建材、轻工、金属制品、冶金和造纸7个行业。其中冶金的案件位居首位,为7起,占比31.8%。在涉及冶金产品的7起贸易救济调查中,保障措施4起,反倾销2起,反补贴1起(罗蓉,2010)。

发展中国家启动对华贸易救济的原因

(一)中国与发展中国家产业同构

中国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主要是由比较优势决定的产业间贸易。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发展水平低、经济底子薄、发展资金不足、技术含量不高、经济结构相近或雷同等问题。由于世界经济复苏缓慢而曲折,各国保护国内市场和争夺国际市场的竞争仍将日趋激烈,同时由于我国与主要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相同或者相似,在国际市场上不可避免地相互竞争。并且随着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融入经济全球化、参与国际分工,中国部分产业与发展中国家产业同质性趋强,竞争面扩大,必然产生贸易摩擦现象。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比较优势主要是由资源禀赋决定的,这也限制了双方的分工水平和分工档次。而且,随着发展中国家对中国出口产品的贸易保护不断加强,由发展中国家发起的针对中国的贸易救济调查案件呈逐步增多的趋势。

(二)中拉贸易存在结构和流向的不平衡

从2002年开始,我国一直处于对拉贸易的整体逆差地位,但逆差主要源自初级产品,而在工业制造品上我方却保持着顺差,尤其是在以纺织品为代表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上顺差明显,对同样具有劳动力国际竞争优势的拉美国家形成了竞争。与此同时,我国出口主要集中在墨、巴西、智、阿、哥伦比亚和委等少数国家,我国出口产品对拉美同类产品的冲击也主要集中在这些国家。金融危机后,一方面,各国内需疲软,国际市场萎缩,企业面临争夺国际、国内市场的双重压力;另一方面,为扶持和保护国内产业,这些国家对我出口产品采取反倾销等贸易救济措施,导致贸易保护主义急剧升温。中拉贸易摩擦主要集中于双方外贸产品竞争的领域,被拉美施以贸易救济措施的产品主要为劳动密集型产品,如纺织品、服装、玩具、餐具等。在这一领域,中拉国际竞争优势都较为突出,竞争力的同似性造成产品的相互排斥,产生摩擦的焦点产品与其竞争性之间明显相关。

(三)与中国企业经营行为的不规范有关

我国一些企业主要依赖低价竞争的方式开拓国际市场,而拉美国家对进口的监管又没有完全到位,从而诱发我国某些出口企业低价报关等行为,因而刺激了拉美国家反倾销的发起。在反倾销调查开始后,由于拉美反倾销金额普遍较小,又存在文化、语言、法律等方面的障碍,我企业应诉率相对较低。其结果是,审理机构采信“最佳可获得信息”,依据反倾销申请方提供的资料,对我产品施加过高的反倾销税。

应对策略

中国正在面临更加复杂的贸易救济和维护产业安全形势,国外企业为了转嫁金融危机的影响,对华启动贸易救济调查的案件还会增加,中国产业受损现象还将进一步凸显。 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面对不断升起的贸易摩擦,一方面需要在政府层面应该给予重视,另一方面企业也要充分警惕,我国政府与企业如何积极谋求应对之良策,增强防御能力,避免处于被动境地十分重要。分析目前的形势与困境,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警惕贸易保护且积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

在经济衰退和复苏的过程中,贸易保护主义和贸易摩擦将会持续。在全球贸易摩擦剧增的背景下,我国应坚决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抓住世界产业大重组大洗牌的机遇,优化出口结构,以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为重点,引导企业增强综合竞争力。支持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和高附加值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促使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创造大国”转型;促使我国经济由粗放型经济向节能、低碳和绿色环保方向调整,从技术上突破贸易壁垒,以维护国内产业安全。同时应将现有救济手段和政策手段形成合力,从源头上减少贸易摩擦;形成产业政策、贸易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外交政策以及法律手段的协调机制,面对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带来的诸多挑战,中国加大了贸易救济和维护产业安全工作的力度,充分利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国内受损产业的合法权益。未来中国将深入研究丰富和完善对外贸易调查与救济的措施和方法,以有效应对贸易摩擦。

(二)适时调整我国对拉出口战略以发展中拉和谐贸易

在出口市场上,政府有关部门应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开拓拉美各国市场,改变市场过于集中的状况;在出口产品方面,要根据不同市场的竞争情况,实施市场细分,如对墨这样与我国竞争冲突较强的国家,应加大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对阿、巴、委等与我国互补性大于竞争性的国家,应强化互补合作,在竞争性产品上适当让利;对中美洲和安第斯地区工业技术相对落后,又以纺织业为潜力产业的国家,我国应发展机电产品出口,减少与它们在纺织品上的正面冲突;在出口方式方面进行必要的调整,可通过在拉美投资设厂,变产品输出为资本、设备、管理和服务的出口。

(三)调整我国对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商品结构

要注重提高自己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品牌的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努力摒弃低价竞争策略,打造自己的名牌,促进产品结构优化,实现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变并实现差异化的市场策略,增加我国与发展中国家贸易结构的互补性。同时加强区域经济合作,积极参加多边贸易谈判。我国政府应该继续扩大自己的国际影响力,加快与发展中国家建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步伐,增强集体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通过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南南合作,在多边、区域和双边合作层面加强政策协调,进一步加深彼此之间的贸易和投资联系,对保持中国对外贸易的持续、健康发展在关于贸易摩擦问题的立法和修改问题上,我国更是应该积极参与谈判,使反倾销的规则向更公平的方向发展。

(四)企业自身的应对策略

中国企业应该进一步规范经营,完善管理,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一旦遭遇国外贸易救济调查,可借助法律人士、相关中介机构和政府部门,积极加以应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体有:一是规范我国企业自身的管理。我国企业应熟练运用国际市场游戏规则,从财务制度、资金分配、人事制度等方面做起规范管理,向国际规则靠拢。二是积极应诉。面对国外的反倾销调查,特别是法律制度不健全的发展中国家的反倾销诉讼,很多企业往往是消极的,我们应该充分利用WTO解决争端的机制来保护自身的利益。只有进行应诉才会有机会争取有利的结果,否则就只能遭受损失。三是开展国际化经营。在过去的几年,我国的外贸企业遭受着原材料涨价、人民币升值、出口退税减少等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将目光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进行海外投资。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力成本、资源、能源及市场容量方面都是具有比较大的优势的,但是在资金、技术、管理经验方面则落后于我国,我国企业应利用这些有利条件,开展国际化营销。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EB/OL].cacs.省略/DefaultWebApp/index.htm.

国际贸易特点范文6

关键词: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

Abstract: China's foreign trade development, international trade finance business has provided a broad space. International trade finance business products richness handling efficiency and the quality of work, commercial banks have an important impact on business development. However, commercial banks, international trade financing business, there are still some rather more obscure places, and compared the development of import and export business, international trade financing business development is not very satisfactory.

Key words: commercial banks; international trade; financing business

目前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新产品开发力度不够,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目前银行办理国际贸易融资的业务形式仍相对比较简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挖掘仍嫌不够深入充分,银行虽然都在不同程度上倡导创新,但是业务人员通常忙于具体工作,对业务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高。各行办理的业务主要集中于进口开证、打包贷款、进出口押汇、商票融资等基本形式,对比较复杂的进出口保理、福费廷、买(卖)方信贷等业务,因其涉及环节较多,风险难以控制则数量有限。

近年来,根据市场的需要,各家银行也在不断推出新的融资产品,但因对业务理解的差异,在业务操作上各有不同,如对出口商提供的商业发票为背景的融资,就有出口商业发票融资、出口商业发票押汇、商票贴现、汇款押汇等多种不同的称谓,各家银行的制度规定也各不相同,缺乏对各种融资形式严格统一的标准,更缺少对各项业务相对比较规范、明细的统计资料。

2.对国际贸易融资的认识影响业务操作效率和质量。在业务初期,部分对国际贸易融资缺乏足够了解的业务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加之市场竞争、业务营销的需要,在没有深入了解贸易背景和客户资信的情况下,降低条件为客户提供了打包贷款、授信开证等国际贸易融资,导致部分银行出现了较大额度的不良贷款及信用证被动垫款。基于这一情况,部分银行业务人员认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更加难以控制,操作难度更大,再加上贸易合同、信用证、保函等均涉及英语资料,更觉陌生与深奥,因此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敬而远之,为其设置了较高的条件和环节要求,导致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比普通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更难申请,审批环节更多、时间更久,致使客户错失商机,进而影响了银行相关业务。

3.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授信规模核定随意性强,标准不一。在实际业务中,银行和客户更习惯于选择传统的贷款品种,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总体发展规模与市场提供的空间和需求相比很不相称。

各家银行在核定国际贸易融资授信规模标准上有较大区别,有的银行将国际贸易融资视同流动资金贷款处理,有的银行则根据融资品种的不同放大一定的倍数,融资政策的制订多是根据自身对国际贸易融资的理解,缺乏深入、科学的研究。在对国际贸易融资的认识和风险控制上,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有明显区别,如对打包贷款这一传统业务,外资银行在操作流程和手续上要简化得多,他们更注重通过控制贸易全程来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而不是过分关注企业本身的规模和实力。相对而言,国内银行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流程设计相对不够科学,手续烦琐,可操作性不强。

4.企业申请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存在担保难问题。一方面企业在找第三方担保时,会顾虑对方将来会要求自己提供担保,进而产生其难以控制的风险;另一方面部分申请国际贸易融资的企业为贸易公司,缺乏银行认可的固定资产,如厂房、土地等,生产型出口企业的机器设备虽能用于抵押,但抵押率低,而且费用高、手续烦琐、时效性差,不符合国际贸易融资方便快捷的特点;第三,企业对国际贸易融资产品不熟悉,对各种金融工具不能合理运用。在银行产品不断更新、新的国际贸易融资名词不断涌现的情况下,大多数企业不能很好地结合自身实际,选择适合本企业业务特点的业务产品,对各类融资产品无法灵活运用。

5.贸易融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使银行在操作业务时可能面临法律风险。我国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是借鉴了国外及港台银行做法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由于法律基础的不同,如果不根据我国的法律规范银行、客户及国外银行间的法律关系,就可能产生业务风险。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涉及金融和商业票据、货权、货物、担保、信托等,要求法律上对上述各种行为的责权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但相关的立法对上述方面缺乏非常明确的规范。

对商业银行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对策建议

1.更新观念,积极创新国际贸易融资产品。在产品创新和扩展中,首先,国际贸易融资的产品设计要与贸易链有机结合,从贸易环节出发设计产品,才能有效地解决企业在采购和销售中的融资需求。银行可通过对企业上下游贸易链所产生的资金流、物流的跟踪,设计符合客户需求的融资产品。银行可通过与物流公司的合作,设计物流融资产品,由专业的物流公司负责进出口商品的报关、报检、运输、监管、以实现银行对物权的有效控制。而如果有物权为保障,银行就可以不仅着眼于企业的规模等方面,可适当放宽授信条件,为企业进行资金融通。

其次,要根据客户的需求量身定做国际贸易融资产品,将传统方式与新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结合起来,使国际贸易融资服务“增值”。例如,根据部分大客户的出口项目需要,银行为企业提供集预付款保函、信用证保兑、打包贷款、出口押汇、福费廷于一体的综合。亦可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包括定单融资,动产质押开证、进出口保理、全球互联网托收、网上开证等不同类型的创新产品,解决客户在不同的贸易环节中的个性化需求,利用科技平台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增值服务。

2.优化资源配置,理顺对国际贸易融资的管理。国际贸易融资专业性较强,风险因素涉及层面相对较多,其风险管理是整个银行风险管理的有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但具有自身的不同特性,必须在风险管理的内容、管理方式、管理机制以及管理技术等方面进行转变,树立理性和符合市场需求的风险管理理念,健全和完善科学有效的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管理体系。

国际贸易融资需要从业人员具有相应的信贷业务知识,以分析评价客户的信用,具备国际结算知识,能够分析辨别国际结算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中的风险,并掌握国际贸易知识以了解国际市场的变化特点,银行众多的分支机构难以配备足够的具备各种专业知识的人员,因此必须集中银行内部的精通国际结算业务及信贷业务的人才资源以评估客户的国际贸易融资信用风险,根据国际贸易融资的特点,建立专业科学化的国际贸易融资信用评估体系,可成立与信用审批中心为并列或隶属关系的押汇中心以专业处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根据国际贸易融资的特点和要求,有区别、有针对性地评估客户信用,控制风险。在对国际贸易融资产品进行梳理和整合的基础上,对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整合和优化,提高产品的操作效率。

3.实行适应国际贸易融资特点的授信规模控制方法。与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需关注企业的资产规模、财务状况和担保方式不同,国际贸易融资更应关注进出口项目本身贸易背景是否真实可靠,是否能够有效控制资金流或物流。选择从业时间长、信用良好、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客户提供融资,是防范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的最佳途径。由于客户正常贸易产生的现金流为还款的第一来源,而公司的利润积累只是第二还款来源,客户在银行国际结算和国际贸易融资的记录可为银行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因此,国际贸易融资的客户评价标准应有别于对流动资金贷款客户的评价标准。评价时更多地根据客户以前在海关、银行、外汇局、工商、税务等办理业务的记录,在此基础上,再参考客户的财务报表反映的经营业绩和整体实力。银行应着手开发建立国际贸易融资客户信息管理系统,为客户建立详尽的业务档案,通过业务了解客户及客户的交易对手,分析其实际履约能力,为国际贸易融资授信提供依据。

根据不同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建立不同的判别标准。不同种类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所涉及的风险,及该业务所能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要求都有区别,银行所承担的业务风险也因此有很大不同,银行应根据不同国际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制订相应的产品标准及对客户的授信标准。

4.采取适应国际贸易融资特点的担保方式,丰富业务内涵。首先,针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创新思维,制订操作性强的担保方案。可由企业联保或提供个人担保,或开展与社会信用担保机构的合作,对有条件提供抵质押的企业,可采取动产等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等融资担保方式。

其次,充分引入第三方金融机构的信用,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进口国的国家风险。如根据企业改善财务报表和加快核销退税的需求,推荐使用无须担保的福费廷、应收账款买断、无追索权的国际保理业务等。

第三,积极鼓励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险。短期出口信用险项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集保险与融资于一身,投保企业既可得到付款的保证,又可得到融资的便利,出口商在向银行申请办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之前投保短期出口信用险,无疑给融资银行多了一层保障,有利于申请企业取得银行的融资支持。

第四,加强对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使其了解银行的贸易融资产品,理解各类产品的特点和实质,适时向企业推介合适的业务品种,发挥理财顾问的作用,如在进口信用证业务中,进口商可利用银行提供的假远期信用证方式实现远期付汇的目的。

5.认真研究国际贸易融资有关法律规定,防范法律风险。银行一方面要积极争取立法部门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法规,明确有关法律规定,同时应收集分析近年来我国关于贸易融资业务的法律案例和资料,分析国际惯例与我国现行的法律环境,据此不断改进完善自身的产品设计,并制订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在银行内部建立规范化的业务操作程序,以经过仔细研究的合同文本凭证格式等规避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