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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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

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范文1

随着网络技术的蓬勃发展,如同其他金融领域一样,证券市场微观结构设计的理念自然不会无视网络技术对其自身的挑战与蕴藏着的深刻的变革与发展机遇。创始于1971年的美国证券协会电子交易系统(NASDAQ)开创了用电子交易系统将全美场外交易市场连接起来的市场组织形式,这可以称为网络技术对证券市场微观结构设计理念的首次真正意义上的冲击。而在更广阔的平台——Internet上进行的证券交易无疑正在证券市场上掀起一场革命,也同样会导致证券市场微观结构设计理念的深刻变革。本文正是着力探讨这一变革背后的深刻内涵。

一、网络技术对证券市场有效性的正面影响

有序高效的证券市场其特征或准确地讲界定指标,包括证券交易成本、流动性、波动性及透明度四个指标。合理的微观结构的设计正是力图在减少资本市场资金配置的交易成本前提下,实现其更优的配置效率。

而人类行为的不确定性、机会主义行为以及信息不对称是造成交易成本或引致“交易费用”的根本原因。网络技术在证券市场的应用,恰恰成为减少交易过程的障碍和信息壁垒的技术因素。计算机处理能力的增强提高了证券交易的撮合效率,网络传输能力的提高加快了信息的交换效率。因此,全球信息共享成为现实,传统上的机构与个人投资者信息、交易工具上的优劣对比将大为改变。证券市场的透明度基于网络技术的平台将更趋加强,从而证券市场对信息反应的灵敏度将有很大提高。

同时,证券发行与交易方式大大改进。发行领域网络技术的运用,减少了证券市场的中间环节,传统的券商中介将由无形市场代替,证券交易速度大大提高,这些都极大地降低了成本。

更为显著的是,信息获取成本的降低及交易费用的大幅缩减,使得创造与运用更为复杂、更为精细化的组合交易工具成为可能。而网络的实时性、同步性、跨市场组合性同样成为交易工具创新的技术支撑。

进一步分析,机构投资者与中小投资者的力量对比的拉近,以及深入到社会生活更广泛领域的网络技术对投资理念的传播,也将极大地动员社会的闲置资金。如前所述,交易费用的减少对这部分闲置资金进入资本市场也将起到和促进作用。

综上所述,信息壁垒的打破,发行交易成本的极大降低,机构与个人投资者力量对比的拉近,交易工具极大丰富后投资者中介机构选择集的扩展,凡此种种,正体现了构建于网络技术上的证券市场微观结构在突破了信息成本和交易费用的制约后,在市场的深度、广度、速度及透明度上具有了传统证券市场无可比拟的优势,也使资本市场规模的扩展和资金的高效配置成为可能。

二、网络技术对证券市场微观结构有效性的挑战

网络技术在给证券市场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的同时,也将对其微观结构设计理念构成严峻的挑战。

正是基于网络技术的跨时空“握手”的特质,证券市场在深度、广度扩展的同时,也为短线、超短线资金的跨地区、跨市场集中与高速流动客观上创造了条件。而在Internet环境下,数万亿美元的短线资金的无规则流动,对任何局部地区的证券市场都会带来灾难性的市场冲击,震荡乃至崩溃。

加剧市场波动的另一个原因在于网络技术突出体现的点对点的中介服务改变了整个证券市场的人格化特征,即由传统的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主体特征改变为个性化色彩浓厚的市场。个性化色彩一方面表明了个人选择集的扩展与个体意识在证券市场的体现,而另一方面,作为市场稳定力量的机构投资者的地位下降,势必引致证券市场的频繁波动。与前述的冲击相互作用,证券市场的波动性显著放大,金融风险累积并高启,而这最终将危及证券市场的稳定,损害证券市场的效率。

如果说上述的挑战是针对整个证券市场的共有冲击的话,那么网络技术平台上的经济规律,姑且称作网络经济的特征,同样将各个局部市场的生存发展置于更为严峻的环境中。

网络经济具有如下特征:规模越大,用户越多;机遇优先,首发效应显著;路径依赖,锁定效应。而所有这些特征的结果就是网络经济的“赢者通吃”现象。

基于网络经济平台上的各个局部证券市场,由于网络环境下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趋同性,其竞争也具有这种“你死我活”的特征,因而网络环境下,各证券市场间的过度竞争难以避免,而过度竞争的直接后果无疑是效率的损失,社会福利的减少。

以上是基于证券市场的角度,而网络环境下的证券市场其技术层面的网络安全也决不可忽略,用于网络安全的投入可能将成为证券市场微观结构设计中继技术因素后构成交易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见,网络技术在改善证券市场微观结构、提升资金配置效率的同时,也引致证券市场的波动性的加大与可控性的恶化,各市场过度竞争和网络安全的问题也势必成为证券市场微观结构设计理论必须面对和急需扩展的方向。

三、网络环境下证券市场微观结构设计的新视角

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范文2

    尽管各国国情不同,证券市场可由不同部门或机构来管理,在管理方式上既可以以集中型管理为主(如美国),也可以以自律型管理为主(如英国),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管理必须统一、一致。这是因为:证券市场具有统一性和整体性,不能人为地子以分割,分割的证券市场不能实现资金优化配置和提高资金效率;政府机构多头管理容易导致政出多门,管理制度与政策互不协调,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国究意该如何确定证券管理体制,设置证券主管机关,一直是《证券法》制定过程中争论最为激烈的间题之一。有的主张人民银行应成为证券市场管理机关,有的主张财政部应成证券管理待解决的问题证券管理待解决的问题为证券管理机关,还有的主张计委或体改委应成为证券主管机关,并且提出了各自的理由和依据。

    笔者认为,关于证券主管机关,应根据我国的经济体制和具体国情,同时借鉴外国特别是英美等证券市场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从有利于建立统一、高效和“三公”的证券市场出发,着眼于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来设立我国的证券主管机关。因此,笔者主张,由国务院设立国家证券管理委员会作为一个部委机构,行使统一管理证券市场的职权;同时,规定国家证券管理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职能部门和派出机构,据此将现在地方政府设立的证券管理机构改组为国家证券管理委员会的派出机构,以协调中央与地方在证券市场管理中的关系,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国家证券管理委员会可以由证券方面的专家、各有关部门(如中央银行、财政部、计委、体改委等)的重要官员和社会知名人士组成,其基本职能就是统一监管全国的证券市场。这种设计的理由和依据是:①有利于对证券市场进行专业化管理,提高市场运行效率。既避免多头管理可能出现的扯皮现象,也可避免部门之间的职能冲突;②作为一个独立的纯粹的管理机构,不受某一部门的操纵,公平地维护证券业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③由于吸收了政府部门的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因此这种设计有利于国家证券管理委员会协调各方面的利害关系,加强各方面的配合,从而实现对证券市场的全面综合管理;④有利于打破地区和部门分割,建立一个真正统一全面的证券市场。至于具体的管理模式,我们仍应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证券管理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子以确定。美国的注重立法型管理严格而有效,有利于协调全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英国传统的自律型管理则更贴近于证券市场的实际,因此各有所长。从现在的趋势来看,美国也越来越注重发挥自律机构(证券交易所、全国证券商协会、清算机构、市政证券规章制度委员会)的自律作用,尽量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英国则开始注意加强政府(国务大臣通过授权SIB)对证券市场的管理与干预,从立法上保障自律管理的有效性。可见,世界上这二种具有代表性的管理模式正日益靠拢,相互借鉴。我们应看到这一最新发展趋势,在确定我国证券管理的具体模式时,既要注重政府立法管理的宏观调控作用,又要充分发挥证券交易所、证券商协会、证券登记清算中心等自律性组织的自我管理作用,使二者相互补充,互为完善,保证我国证券市场协调、健康、稳步地发展。

    二、建立健全较为完备的证券法律体系

    管理证券市场,在确定了管理体制之后,就必须明确管理机构管理证券市场的工具与手段。纵观世界各国的证券管理,我们可以发现,证券法规(包括证券交易所、证券商协会、证券清算机构、证券同业自我管理组织、专业中介机构等制定的自律性规则)是一个国家证券管理(广义上的证券管理)的基础。而世界各国有关证券市场的正式立法,主要有二种类型:一是通过几部主要的证券法规来管理证券市场,最具代表性的是美国。其作为管理证券市场的基础法规有: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194。年投资公司法和194。年投资顾问法;一是制定一部综合性的证券交易法规作为管理证券市场的基石。如日本的《证券交易法》,韩国的《证券交易法》,1986年后的英国《金融服务法》。但是,无论是哪一种类型,其采用的国家除了基础法规外,都还有一整套配合性的法律规范及自律规则同时发挥作用。我国的证券法律体系应该是一个多层次的、功能较为完备的体系。在该体系中,起基础和核心作用的应是一部综合性的证券管理法,这是证券法律体系的第一个层次。第二个层次应是直接规范证券市场的不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公司法体系中有关股票、债券的部分,有关证券发行的法律规范,有关证券交易的法律规范,有关证券中介机构的法律规范,有关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商、证券业自律组织、证券管理机关的规范,有关证券投资者保护的规范,有关证券投资管理的规范以及有关证券纠纷的司法解释等。第三个层次应是适用干证券管理或对证券管理产生直接影响的其他部门法的有关规范,包括公司体系中有关股票、债券之外的部分,金融法体系中与证券管理相关的部分,市场竞争法、刑法体系中有关证券犯罪的部分,税法体系中有关证券纳税的部分等等。第四个层次即证券市场中各有关自律性组织制定的各项自律规则,它对国家正式证券法律规范起着不可缺少的补充作用。上述四个层次的规范组成一个规定严密、内容全面的法律系统,必将为证券市场的高效、有序和“三公”运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规范上市公司的运行

    在我国,依法规范上市公司的运作,其实质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上市公司运作不规范而直接影响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间题显得尤为突出。规范上市公司的运作,要从规范上市公司的选择标准入手,对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及其运作机制、有关股票的运作机制、风险与收益机制、外部监督机制等进行全方位规范。首先要规范上市公司的选择标准。目前我国股份制仍处于试点阶段,根据1992年5月15日的《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股份制企业试点的范围为: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尖端技术的企业,具有战略意义的稀有金属的开采项目,以及必须由国家专卖的企业和行业,不进行股份制试点;国家产业政策重点发展的能源、交通、通信等垄断性较强的行业可以进行股份制试点,但公有资产股在这些企业中必须达到控股程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竞争性较强的行业,尤其是资金技术密集型和规模经济要求高的行业,鼓励进行股份制企业试点。这一规定存在着明显的缺陷:试点范围过于宽泛,没有突出重点产业和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得上市公司范围过于宽广,不能代表国家产业政策的倾斜方向;不利干加速国有企业彻底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果导致各行各业不分主次优劣一哄而上,资金得不到合理配置,同时又埋下了因上市公司本身存在的问题而产生不规范行为的伏笔。因此,为了从根本上杜绝上市公司的不规范运行,在选择上市公司时应有一个规范性标准,从国家产业政策和转换国营大中型企业经营机制为出发点,选择经营有方,业绩优秀的企业,将其改造成标准的股份公司和上市公司。其次,应规范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及其运行机制。严格依照《公司法》及其配套法规,健全公司内部的各级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相互之间划清职责范围,互不越权,分工协作,造就一个良性循环的内部运行机制,从而在企业内在制度方面,确保上市公司行为的规范化。再次,在股票运作方面,包括股票发行、上市交易、回购、缩股、送股、配股、分红、转赠、继承等诸多环节,应该有章可循,有章必循。最后,规范公司内部的风险与收益机制,强化公司的外部监督机制。这是规范公司运作的核心环节。不解决风险与收益的间题,不实行外部监督,公司的规范化运作便无从谈起。所有者、管理者、雇员各自的身份应十分明确,风险与收益成正比。同时,来自公司外部监管机关、证券中介机构、证券交易机构以及整个社会的监督,也迫使公司运作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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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证券市场 对外开放 现状 未来发展

一、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现状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虽已取得显著成绩,但在即将加入世贸组织的形势下,要看到中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目前还存在以下四大不利因素:证券市场是在资本项目下不可自由兑换条件下运行的;相关法律、会计准则还没有完全与国际惯例接轨;缺乏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一流投资银行和其他中介机构;监管水平还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中国证券市必须加快对外开放,近期首先要做的是:第一,加入世贸组织后,将允许外国证券机构通过证券交易所设立特别席位直接交易b股,允许设立中外合资的证券管理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第二,一如既往地鼓励更多的中国优质企业到境外发行上市;第三,随着各方面条件的成熟,逐步允许符合标准的外资企业来中国发行股票并上市;第四,积极创造条件,允许符合境内和境外两地法定条件的内地证券公司到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第五,在适当时机,允许外资有控制、有步骤地进入中国证券市场。

二、证券市场开放对企业融资结构调整有积极的作用

第一,推动外资企业进一步融入中国市场

开放证券市场后,外资企业将通过资产重组、参股甚至控股上市公司的方式来华投资,达到间接上市的目的。外资企业在国内上市表明外资企业的发展已融入中国经济的大熔炉。外资企业国内上市首先是融资方式的变化,这种融资方式的变化将使外资企业股权结构发生质的改变。按照外经贸部的通知要求,申请上市的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应为按规定和程序设立或改制的企业。这就决定了一些外资企业在上市之前其股本结构就要发生变化,上市之后其股本结构将进一步改变。其中国内投资者股份将在其股权结构中呈上升趋势。

第二,为国内企业引进外资创造新的条件

我国证券市场开放遵循渐进的原则,比较重视其融资的职能,采取逐步由向融资者开放到向投资者开放的次序,上市公司投资范围拓展和投资渠道改善将带来更多的融资便利。国内的上市公司吸引外资也获得了更多的政策支持,证券市场的开放能够带动b股市场的活跃,直接提高了企业筹集外资的能力;a股上市公司也能够通过增资扩股同外资企业开展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和行业内的领先者,增强自身的核心能力,另外,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在境外实现上市。

第三,利用外资的重点向鼓励并购型投资转变国际上

一般将fdi一分为二:新投资和并购型投资,据联合国2000年的投资报告分析,目前全球有近一半的fdi是采取m&a型的,而部分发展中国家几乎整个外来投资都是购并型投资。过去我国吸引外资的优势主要在于廉价的劳动力、自然资源和政府的优惠政策,在这种情况下,“绿地投资”方式成为外资的主要选择,但这些原有的优势因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竞争已不断弱化。近几年,我国在通过跨国并购吸引外资方面已经做出了一些尝试,跨国并购逐渐成为我国利用外资的重要形式。中国的外资战略已经到了某个转折点,直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企业购并尚属于偶发事件,跨国企业购并更是罕见现象,而目前跨国公司在中国大规模的企业购并已经变得常见了。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极好的股权投资渠道,今后外商投资应该更多地考虑运用资本经营的方式,将股权投资作为利用外资的重点,通过购并加快投资的速度,不必兴建厂房、添置设备等都一切自己从头做起,。股权投资更多的是追求一种控制权,这种控制权具体体现在要求对公司的决策有一定的影响力上。这点从我国资本市场发生的并购交易中就可以看得出来,绝大部分并购行为都属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应成为我国下阶段利用外资的重点,我们应从政策法规角度多予引导。近来国内发生了不少外资企业增资的现象,同样也属于股权投资的范围。

三、我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立法取向

本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纷纷放弃“金融抑制”战略,对证券经营、证券投资、证券发行交易、证券市场结构等方面放松了法律管制和行政干预,从而推动了各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增强了各国证券业的国际竞争力。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受危机直接冲击的日韩和东南亚各国不仅没有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管制,反而更大限度地对证券市场放松了法律管制。因此,当前我国应顺应国际证券市场自由化、国际化的潮流,适当放松对证券市场的法律管制,逐步从金融抑制走向金融深化,以推动整个国民经济更稳健地融入到世界经济体系中去。

1.放松外汇管制,积极促进资本项目的开放。各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第一个重

要步骤就是放松甚至取消外汇管制,提高本币的自由兑换程度。我国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实行严格的管制。而资本项目自由化是今后国际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因此,我国应在完善资本项目管理和监控的同时,通过放松外汇法律管制,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本项目的自由化。

2.放宽外国投资者投资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律限制,逐步实现a、b股市场的并轨。我国严格实行a、b股分离制度,但从长远和国际惯例来看,a、b股的长期分割不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因此,我们应通过放宽法律限制,逐步实现a、b股的统一。

3.放宽对银行、证券公司业务经营的法律限制,逐步实现银行业与证券业的融合。目前我国实行的是银行业与证券业的分业管理。而世界处于证券业与银行业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重要时期,原来严格实行分业经营管理的美日两国也分别在1997年和1998年通过立法或颁布行政命令实行了银证合业经营。我国证券市场必须适应历史潮流,逐步实现银证合一。

世界经济已经跨越了国际化时代,进入了全球化时代,全球化时代经济的特征在于经济运行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整合和一体化,各国利用外资的政策法规日益趋同。调整经营策略,抓住开放证券市场所带来的机遇,抵御住开放带来的压力和风险,这是中国市场上的投资银行都需要认真面对的。

参考文献:

[1]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分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吴晓求.证券投资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范文4

证券市场、创业投资、自主创新三者之间是相互联系和影响的。现阶段的证券市场存在一定的诚信问题,这导致了证券市场诚信公信力比较低。在这方面的建设工作上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建立蓝带委员会,强化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监管;第二,提高股东警觉性,加强股东治理;第三,严格执法;第四,为投资者的权益建立保护措施;第五,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关键词】

证券市场;诚信;治理

1 设立蓝带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

上世纪末期,美国对于公司管理,将主要重点放在了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上,通过对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强化,来加强监管工作力度。之所以如此,正是因为当时的上市公司自身会因为压力而对报表进行虚假信息的,某些数字会在分析人员的预测和设定目标之外,假借这些虚假信息来将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掩藏,让人们看到假象。所以美国成立了蓝带委员会,他是一种民间机构,是对审计文员会在进行监管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工作进行监督的组织,能够对其提供意见。设立蓝带委员会是希望可以将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披露。

从我国的情况来看,还没有类似于蓝带委员会这样的机构,因此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引进来,效仿美国的做法,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再根据自身的国情进行调整,建立类似蓝带委员会的机构,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真实性管理,强化审计工作,让证券市场能够更加良好的发展。

2 促使股东觉醒,加强股东治理

2.1 完善股东质询权

对投资者的保护是美国证券的核心内容,而非是对于企业的保护,所有的投资者、债权人其都是在同一高度上。这到了我国却恰恰相反,证券的保护核心是企业,而非投资者。因此我们要强化我们的股东质询权,在股东大会中,能够对一些质询进行解答,在不破坏法律规范以及企业机密的情况下,必须要去解答。

2.2 赋予股东对审计人员的选任权

要想让股东权益获得保障,就需要通过审计来实现,现实中的大股东会以董事会来对审计人员进行选任,而为了保护中小股东,应该要保证他们的这方面合法权益,让他们也具备审计人员选任权。

2.3 特别调查请求权

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持有该公司一定股份的股东对于该公司的设立、经营、财务利润等情况可以要求股东大会或法院进行专门调查,但对于可以提起特别调查请求权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总股份的比例要适当,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在这一方面,德国的经验可以借鉴,该国法律规定,股东大会可以任命特别调查员对公司的设立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调查。

3 落实诚信责任,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

3.1 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

中介机构作为证券市场的交汇点,加强其诚信建设,有助于整个证券市场的社会信用关系建立。将目前的恶性竞争和无序竞争从市场中剔除,需要借助完善的信用体系、有效的淘汰制度以及严格的惩罚措施。加强中介机构的执业水平,强化其道德建设,加强风险管理和自律管理,采用优胜劣汰的机制,让违规成本高于其获益。

3.2 加强监管协作

加强监管协作,防范和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同时将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监管责任制,完善上市公司风险预警机制,改进监管方式,加强现场监管,及时排查风险,对上市公司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通报、早制止、早查处,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将与人民银行、银监会共享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信用信息和监管信息。

3.3 加强证券监管机构事后查处的意识、权利和手段

我国的法律体系处于完善阶段,因此会有一些漏洞存在,对上市公司的违法行为达不到治理效果,时候查处也无法具有警示性。这方面我们就可以通过对美国的成功经验进行借鉴,除了要平衡公司内部,还需要完善外部监督制度,通过社会对公司的内部运行进行监督,建立严格的事后处罚和监管制度,让违规成为高于获利成本。

3.4 减少行政审核和许可,促进市场机制的建立

证券监管要促进证券市场建立有效的市场和企业激励机制。实行严格的审核,对企业的发展可能会有约束作用,可能也会扼杀市场机制,导致市场发展比较被动。我们有必要协调好审核与市场机制建立的协调关系,使之能更好地为证券市场的诚信发展提供依据。

3.5 实行控制下的监管

根据对我国的目前证券市场情况来看,如果突然的加强监管执法力度,股市必然会有较大的动荡,这样就会给社会带来很大的不稳定因素,所以需要采取控制监管,让证券违规行为进行控制,不让其对市场规则产生破坏,在初期不能够完全的将其扼杀,这样也是能够让我国的证券市场稳定的发展。

4 加强投资者的权益保护,规范证券市场的发展

4.1 设立投资者权益保护局和投资者协会制度

证券投资者的权益目前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各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都存在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所以消费者可以通过这些部门来对自己的权益进行维护。但是我国在这方面的工作非常的不足,对于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和国外比存在较大的差距。应该要设立相应的投资者保护部门,建立保护制度,让投资者的权益可以通过寻求这些部门保护来得以保障。

4.2 投资者保护基金

投资者保护基金是一种和存款、保险相似的东西,在资本市场中普遍存在,是对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一种机制。投资者保证金制度可以杜绝股民的非诚信行为,这对于我国来说是很好的符合当前的情况,能够对投资者进行保护,当证券公司破产后,投资者能够优先取回他的交易保证金,便于建立诚信的市场。

4.3 加强投资者教育

加强投资教育,增强投资者自身的保护意识,让投资者具备投资风险意识、社会责任以及长期投资理念。这需要通过投资教育来实现,积极开展投资教育活动,增强投资者思想认知,一些企业的中小股东要学习什么是自身合法权益,如何的去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对企业高层以及外部市场操纵者进行抵触,确保证券市场的诚信度提升。

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范文5

迄今为止,正如吴敬琏教授早几年前所指出的那样,中国股市仍然是一个类似赌场的地方。因为,对中国股市的绝大多数股民来说,股票只不过是一种炒作交易的符号,它不需要与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相关联。既然股市是一个投机炒作的地方,而不是一个投资市场,那么近期中国股市的疯狂也就不难理解了。

对于中国股市的疯狂,一些人也许能够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加以解释。如中国的投资渠道少,民众手中持有资金多;还有,中国股市已经休整了几年了,而中国经济并没有由于股市的休整而停止增长,因此,目前国内股市价格暴涨只不过是对以往落后实体经济发展的股市重新估值。还有人民币的升值、中国的人口红利等都成了最近中国股市疯狂上涨的理由。

这就如同美国纳斯达克网络股泡沫破灭之前一样,以科恩为首的多头司令,总能找出当纳斯达克市场上涨的各种理由,当时甚至有芝加哥教授预测,美国道琼期斯股票2025年能够上升到12.5万点。

股市是一个投资者弱食强肉的市场。在股市刚开始启动时,强势的投资者先进入市场,以较低的价格进入股市,然后以各种方式来推高股价,制造股市的赚钱效应,由此吸引弱势者进入市场,把他们的股票以较高价格卖给后来的投资者,特别是后来进场的中小投资者。当疯狂的市场把价格推到极顶时,强势者就开始退出市场,获利落袋为安。

后来的中小投资者,由于进入市场晚,进入市场的成本高,因此他们对市场波动更容易惴惴不安,市场若有风吹草动,首先逃跑就是他们。当一个市场这样的投资者占主导时,必然是交易量极大,市场波动性极强,市场由于贪婪与恐惧交织自然也造成一个疯狂的市场。不过,这只是从行为金融学的角度来加以分析。其实,中国股市的疯狂有其深刻的制度基础。

我们还可以从金融交易的本性、股市的特征及中国证券市场的差异性来看中国股市疯狂的制度基础。

基础性制度未准备好

一般来说,金融交易是指人们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对资源的时间配置。任何一种金融交易都是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事件下的价值交换;二是金融交易的成本与收益事先是无法确定的;三是金融交易的未来性及不确定性也表明其交易必须通过合约的方式来进行,并非现货交易那样直接明了。

正因为任何金融交易都必须通过合约方式来进行。如何保证合约谈判与签订的公平公正、合约有效履行、合约纠纷后能够有独立的第三者公正裁决等问题,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来保证。如果没有相关的制度安排来保证金融合约的有效履行,那么任何金融交易都无法进行。任何证券市场,如果没有好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市场的欺诈行为就会非常多,而这些欺诈活动受害的人会更多。这也是为什么世界上没有几个国家能够真正发展好证券市场的关键所在。

目前中国证券市场流传着一种说法,也就是说,目前中国金融市场最为严重的问题是金融结构的失衡,就是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制不适应已经发展了的中国经济。中国金融市场的改革就是要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来改变这种失衡。但是,如果从金融交易的本性,从证券市场的差异性来看,必须考察证券市场的基础性制度是否准备好了,如果没有准备好,大力发展股市所面临的只能是疯狂炒作。

我们还可能从股票的特性加以分析,股票是上市公司的所有权凭证或一种金融合约,它代表公司付清债务后剩余资产中的一份。它既要分享公司利润的权利,也要承担公司损失和破产的风险。

股东愿意出资买股票必须以信用支持作为前提,公司成立与存在就是信用交易的结果。也就是说,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如果没有基本的信用文化,没有合约的执行及权益保障体系,那么这个法律体是没有意义的。如果投资者对证券交易中的权益和权利没有信心,那么信用交易也就无法进行。

但是,上市公司的所有权与控制权是分离的。这就引出现代公司理论中的“委托―”问题,引出了投资者与经营者权力、责任及其他履行合约的关系问题。

也就是说,从证券交易的特性来看,股市交易是一个高风险的市场,如果没有严格的法治支持体系,那么这个市场就容易导致操纵炒作、欺诈盛行的市场,而投资者的贪婪与恐惧为这些行为提供了动力。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上市公司是一个合约构成的法律体,它必须建立在基本的信用文化、严密的法律制度体制之上,而这些法律制度及信用文化又来自于政治改革及制度变迁,发展支持证券交易的制度体系并非一日生成,它的生成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

信用体系还未确立

从金融交易特性、证券市场的特性及上市公司的特性来看,中国的股市为什么会如此疯狂,很大程度上与支持中国股市或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础性制度缺乏有关。金融交易的核心是信用交易,金融交易所买卖的产品就是信用。对于中国的证券市场来说,无论是以儒家为主导的文化还是转轨中的准市场经济,它们短期内是无法自然生成支持中国证券发展的信用制度体系的。

因为,从传统的儒家文化来看,它是以血缘关系为家庭、家族为基本单位,它能够为家庭成员之间的金融交易提供坚实的信用基础,能够规避家庭成员的违约风险,但是它没有为家庭之外的市场提供发展机会,人格化的交易关系盛行,而市场经济的核心是非人格化的交易关系。当非人格化的交易关系不发达时,也就不可能发展出一套解决商业纠纷、执行保证合约有效履行的制度安排,而这些是现代金融交易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

中国的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基础不足,但政府又希望大力来发展这个市场时,政府必然会寻找另一种替代制度性安排。由于国内证券市场的制度性准备不足,从而使中国的证券市场从推出的时候开始,中国的股市不是投资者参与财富创造及规避未来风险的市场,反而成了解决国有企业财务危机的方式,中小投资者承担改革成本与风险的市场。

在这样的情况下,尽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分散国有企业改革及中国经济改革的风险与成本,但是股东权利及权益保护机构、合约履行制度、证券市场发展的信用制度却无法建立起来。

因为,一则政府与证券市场利益冲突太多,政府对证券市场的干预太多,这就使得证券市场的法治和独立性差,证券市场发展的制度前提信用体系更是无法确立,政府只能成为整个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最终信用担保人。由于政府对整个市场的信用交易最后担保,当投资者股市交易盈利时,投资者就会把其收益归己所有;当投资者股市交易亏损时,投资者必然会把亏损算到政府身上。

当整个证券市场的信用是由政府担保时,再加上上市公司及市场金融机构的最终控股权为政府所主导,这必然会促使这些上市公司主事者及市场金融机构的主事者疯狂地来操纵市场、炒高股价。因为,其疯狂行为赢了个人或单位或获大利,而输了则可由政府兜底。这些就是中国股市投机疯狂的制度根源所在。

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范文6

关键词:证券市场;体系机制;监管;优化运行策略

中图分类号:F830.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8-0150-02

1 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

(1)我国证券市场的规模相对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比重较小。西方发达工业化国家多在百分之30%以上,而我国则长期处于10%以内。按照世界交易所联盟公布的总市值数据,沪深证券交易所的排名连续下滑。虽然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市值不断增长,但我国证券市场的总市值与GDP的比例仍相对偏低。

(2)我国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没有充分发挥,融资效率低下。企业融资主要通过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手段实现。这种局面不能适应我国经济的发展需要,不利于调整经济和经济的增长方式,不利于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也不利于防范金融风暴。而与此相对应的是社会存在巨量的闲散资金,不能得到有效的利用。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中只有少数大企业获得融资,而许多中小企业由于达不到上市门槛还不能大规模地在证券市场融资。企业贷款经营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负担,这不利于我国中小企业的成长,严重阻碍了我国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和发展。

(3)我国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不健全,运作不规范。作为证券市场主力军的证券公司实力参差不齐。目前证券市场中的上市公司虽然有一些较优秀的上市公司,但所占比例不多,而且新上市公司的问题仍然严重。另外部分上市公司融资后项目突然变更的现象也比较突出,这是目前证券市场中较为敏感的执法不严的具体表现。我国证券公司与国际大证券公司的巨大差距显然构成了我国证券公司在未来竞争中的弱势地位和潜在风险,使我国证券公司不足以与国外大证券公司相抗衡,在风险抵御能力上处于明显的劣势。

(4)我国的证券市场是一个典型的“政策市”。政策市是政府干预程度较深,市场经济发展处于较低的阶段,倾向于采取政府行政干预的手段直接调控股市走向来为政府经济发展目标服务和解决“看不见的手”失效问题。我国证券市场的运行主要受到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我国的政府政策还过多地干预了证券市场的运行,导致波动频繁。政府的全面介入,深入的行政干预,给市场打上了明显的计划经济烙印,挫伤了市场的效率与活力。

2 我国证券市场的优化运行策略研究

2.1 对我国证券市场现状的原因探析

第一,脱胎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证券市场在建立的初期,由于对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片面理解而设置了上市公司中较大比重的国有股,形成了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从而造成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的不平等现象。这种情况直接导致了我国证券市场上出现的只是大批投机客而不是投资者。使得我国证券市场虽然规模不大,但其波动幅度却是世界之最。

第二,由于我国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度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不严格,造成了政府对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监管不力,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运作不规范,从而引发市场风险。种种不利于证券市场发展的行为没有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为证券市场的发展埋下了重重隐患。

第三,在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之初以行政性分配为特点的上市额度造就了一批先天不足的上市公司,再加上后续监管不力、市场体制不健全等原因,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整体水平不高。当前我国上市公司的整体水平和证券市场改革开放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证券市场的改革开放对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经营运作的规范和核心竞争的提升提出了新的挑战。而我国上市公司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挑战。

这诸多原因的结合,造就了我国证券市场的不健康性。而在不健康的市场中锻炼出来的投资者的不成熟性表现得也就尤为明显,从而使得我国的证券市场变幻无常,增大了市场的不确定性、降低了可预期性。

2.2 我国证券市场运行的优化调整模式

(1)由着眼于融资和倚重粗放型的数量扩张的基本策略,转向着眼于投资回报、倚重质量提升、效率提高、结构完善和制度发展的基本策略,改变结构改革和制度发展长期滞后于市场扩张的局面。一是政府的政策必须由过去的基于资金驱动的需求管理转向供给管理;推进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和资产管理机构的企业制度改革,重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整个市场的质量,刺激效率,促进与保障资本和经济资源的有效利用,保证证券的有效供给。二是建立合理的证券市场定价机制,使价值投资和价值发现成为市场交易的主要驱动因素,保证市场健全、有效地运行。

(2)市场的运作与发展,由政府导向转向市场导向,由主要依赖行政手段转向主要依赖市场机制和法治机制。政府的功能集中于提供并保证实施有利于市场有效运作和健康发展的制度规则,集中于培育和创造良好的市场运作与发展的制度环境;依靠市场调节、微观机制完善和法治秩序保证市场的规范运行。

(3)保持短期行动与战略目标之间一致性和协调性,保持恰当的行动次序、时机、方向、路径和配套性。在制定短期政策和采取短期行动时,注意既避免与长期战略目标相冲突,也避免为以后的行动制造障碍,即在解决旧的发展障碍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避免制造新的发展障碍和历史遗留问题。

(4)在证券市场宏观稳定政策工具的选择方面,注重发展证券市场的内在稳定机制。通过市场质量提升、结构改善和微观机制的合理化来控制、降低和化解市场风险,避免高度依赖政府的直接控制和行政稳定措施;注重短期稳定与长期稳定相一致,避免短期稳定措施加大长期风险,损害长期稳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3 我国证券市场优化策略分析

(1)加强证券市场机构体系建设。证券市场主体质量的高低,对我国证券市场能否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推进资本市场主体发展的关键。①取消额度管理代之以核准制。股票和债券市场的额度管理是一种典型的计划经济手段,由于对证券发行标准制定较低,这给行政部门行使权力提供了较大空间。严格行政审批,提高上市标准,取消或减少行政干预,将证券市场的额度管理换之以核准制,这样既增强了市场参与的公平性,又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国家可以对不同行业制定不同的上市标准,以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经济快速协调发展。② 强化上市公司淘汰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股份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不但要转轨,更要转制。对于那些业绩长期不佳的上市公司,证券管理部门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只有保证了上市公司的质量,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和扩容才会有保障。

(2)加快金融产品创新与业务发展。加快产品创新和拓展市场的深度与广度。建立基于市场的金融创新机制,发展多层次、多品种、多渠道的完整市场,实现上市公司股份的全流通。引入股份回购方式,加快国有股减持。完善债券品种结构,积极发展企业债券,探索资产证券化的创新模式。大力发展开放式基金和中外合作投资基金,促进股市债市以及基金市场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完善二板市场,大力发展场外交易市场,加快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

(3)加强政策配套,规范证券市场。证券市场是高度信用化的市场,只有建立起严密的法律体系,各交易环节严格按法规操作,才能保证交易活动的安全和可靠,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降低证券交易风险,使证券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机构法律地位不明确,存在监管主体多元化的问题,而且法律制度也缺乏配套性和时效性。因此加强政策配套,完善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成为当务之急。政府采取的各项监管应该以法律和制度为出发点,不断完善我国证券市场健康运行所需要的法律政策以及制度,同时也要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证券市场中的各种违规行为。

3 结语

通过对我国证券市场整体运行状况的研究分析,我们充分认识到了我国证券市场在经济和金融全球化的进程中所存在的缺陷与不足,让我们能从证券市场的发展历史中总结经验并汲取教训,以提出更多更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我们坚信,通过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改革,我国证券市场一定能够摆脱困境、逐渐成熟,走上健康、稳定的发展轨道,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发挥证券市场的真正的、本质的功能,更好地调节资本分配、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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