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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眼睛保护的建议范文1
[关键词]城市道路 竣工验收 环保验收调查 问题
中图分类号:X322;X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0-0361-01
1 前言
近年来,青岛市城市建设发展迅速,城市道路建设项目较多,因此,竣工后需要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以下简称验收调查)的此类项目比较集中。笔者根据近年来从事验收调查工作的经验,针对城市道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需关注方面,提出自己的一些意见与建议,以期对今后城市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与竣工环保验收工作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本文主要从工程变更情况调查、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调查、环境影响调查等三大方面进行分析。
2 工程变更情况调查
2.1 主要问题
由于环境影响评价一般是在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阶段开展的工作,因此,工程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与环评阶段相比有所变更,竣工环保验收调查中需对这些变更情况进行调查。因为一些项目建设时间较长,到了验收阶段,时过境迁,建设单位人员更换对变更原因及其环境影响说不清楚,项目也没有开展施工期的环境监理等工作,导致验收调查单位对工程变更情况很难掌握。遇到的变更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线路发生偏移;
(2)线路节点发生变化;
(3)工程量发生变化;
(3)敏感目标发生变化。
2.2 建议
(1)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期间,遇到工程发生重大变更,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根据要求进行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或分析、说明;
(2)验收调查单位应加强与环评单位的交流、沟通,使验收调查工作能快速的有清晰的思路、能更准确的抓住工作重点;
(3)针对重大变更或其他难以确定的工程变更情况,验收调查单位需要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多个相关单位进行一一核实;
(4)验收调查工作尽早介入,以便较多的了解工程实际情况。
3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3.1 主要问题
竣工环保验收调查要求对环评批复及环评报告书中的环保措施一一对照说明落实情况。可调查中发现,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随着环境恢复措施的落实,一般都已经消失。由于现阶段验收的项目在环评阶段均未要求实施环境监理,但工程建设过程中大多未开展环境监理,对环境的影响及对附近居民的影响程度只能通过施工期监测计划及走访当地群众来了解。在具体调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两类问题:
(1)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制定的施工期监测计划执行率不高
环境影响评价阶段通常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期监测计划,但从目前验收的情况来看,执行率并不高,从而导致验收调查单位及环境管理部门不能及时了解工程施工阶段的实际环境影响、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和设施的实施效果,大大降低了施工期环境保护部门监管的效果。
(2)走访调查效果难以保证
由于城市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期一般较长,城市道路通车至少两年后才开始进行竣工验收工作,时间跨度较长,调查对象基本对施工期的印象已经模糊,再加上调查对象素质不一,调查结果的可靠性难以保证,对环境的影响不易发现。
3.2 建议
(1)建设单位应自觉执行环境保护要求,及时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和监测工作;
(2)环境监理单位应严格、规范地进行监理,及时做好记录并存档;
(3)环保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应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评及批复要求。
4 环境影响调查
4.1 生态环境调查
(1)对环评阶段提出的生态措施进行定量化核实问题
生态措施无法定量化是普遍的问题,尤其体现在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中。例如,环评文件中对施工迹地的生态保护措施基本都是要进行生态恢复,而没有定量的细化的要求。这就导致验收调查时无法判别是否真正符合环评要求。在作者的验收调查实践中,经常会遇到以下三种情况:
①植草皮面积小或太小太分散;
②植树太稀疏;
③绿化植物管护不善,成活率低。
建议:在环评阶段提出具体要求,如植物盖度、乔灌草结合、乔木比例等。
(2)对生态影响的调查仅停留在微观阶段
目前,线型工程的生态影响的关注仅停留在保护区、保护物种、水土流失、植被恢复等层面,还没有从更大的地区和整个生态系统角度研究,更没有相关法规和保护性政策的制约。
建议:国家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展开宏观层次的生态影响调查研究,并采取可行的对策,为生态影响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3)水土流失调查缺少水保验收支撑
有些地区水土保持方案不是项目前期手续的制约因素,环评阶段没有水土保持方案的支撑,水土保持章节论述不够专业、具体。到了验收调查阶段,项目根本没做过水土保持方案,或者做过水土保持方案,但未进行水保验收,作为环保验收调查人员,根本不具备水保专业知识,无法对水土流失、水保措施建设情况进行专业的判断,从而使得水土流失调查无据可依,只能泛泛而谈。
建议:当地发改部门应重视水土保持方案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严加要求,也将水土保持方案作为立项条件之一;当地环保部门重视水土保持验收工作,项目未开展水土保持验收工作,不受理环保验收调查文件。
4.2 噪声环境影响调查
(1)噪声执行标准平等性问题
在城市道路项目环保验收调查工作中发现,经常出现在城市道路两侧一定范围内执行4a类标准,相邻的区域执行1类标准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执行标准时经常会出现矛盾,即距离城市道路近、受到噪声影响大的敏感目标不超标,无需采取措施;而距离城市道路远、受到噪声影响小的敏感目标超标,从而必须采取措施。
建议:在实际调查工作中,应对这种情况充分重视,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并充分考虑相邻性及平等性原则来确定合理的噪声防护距离和可行的降噪措施。
(2)噪声监测避让问题
噪声验收监测时,噪声应包括工程引起的贡献量与环境背景值两部分。这里的背景值往往不容易判断,会受到其它噪声源的干扰,不能正确判断城市道路噪声的实际贡献值。
建议:撇清真正的背景值与周边噪声污染源,需要避开的因素主要有:自然界的虫鸣狗叫要避开;学校、幼儿园等敏感点的上课声要避开;敏感点周边其它噪声污染源要避开。
4.3 社会环境调查
社会环境调点在于调查拆迁安置问题。拆迁安置工作通常涉及建设单位、当地政府和搬迁户,是较为复杂的问题。
经调查研究,群众反映的拆迁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①拆迁款不到位或对补偿不满意;②只拆迁一定范围内的房屋,保留同一家庭的其他房屋给家庭生活带来不便;③回迁房屋因多种原因,迟迟不建设。
针对以上问题,在竣工环保验收调查中,仅能如实反映事实,无有效的解决方法,有待于国家修订工程赔偿方法以及相应的监督机制。
对眼睛保护的建议范文2
作为肌肤护理的第一步,正确清洁是作为后续护理的开头,一个好的开头是关键所在,为了能够让肌肤更快更深层的吸收护肤品的养分,肌肤表层的角质污垢,深层的脏物和细菌都应该被彻底的洗净和祛除,但是肌肤的清洁又很容易存在不少误区,导致肌肤的肤质被越洗越糟糕,到底正确的肌肤清洁,你已经把握了多少呢?
肌肤保养的第一步就是清洁
根据调查显示:80%的女性都没有掌握正确的洗脸方式,而肌肤保养的第一步,获得好肌肤的关键,就是正确的清洁肌肤。清洁不彻底的肌肤不但容易产生角质肥厚、痤疮等问题,还会影响保养品的吸收,使其变成污垢残留在你的肌肤上。肌肤有很多自我调节的功能,但是只有清洁工作,是它本身所做不到的。所以如果我们认为肌肤的清洁工作只是一件小事而不加以重视的话,那你可就大错特措了。做好基础保养第一步,之后的工作往往事半功倍。洁面产品中的泡沫通常含有表面活性剂,且碱性成分较多,清洁能力较强,适用于偏油性肌肤,或者为混合性肌肤的“三角区”部位进行特殊的局部清洁。爽肤水的作用是二次清洁,刚洗完脸的肌肤由于受到洁面产品的影响,一般呈偏碱性,爽肤水的作用就在于恢复肌肤表面的酸碱值,并调理角质层,为肌肤更好地吸收保养品做准备。
正确的清洁,2大重点要抓住!
首先是水的温度,洁面的水温以30℃左右为宜,不可用太热的水,因为那会使肌肤更加干燥,破坏了原有的弹性和光泽,而且更容易长出皱纹。当然也不可用太冷的水,因为冷水无法打开并清洁毛孔里的尘垢和过多油脂。使用温水洗脸可以让毛孔张开,让清洁更彻底同时又不伤害皮肤。清洁的顺序通常是从浓妆部位开始,比如眼影和唇部彩妆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这两个部位放到最后才清洁,会使其他已经清洁的部位又沾染到化妆品。其次是清洁的时候使用的力度。清洁不要过于用力,以免对肌肤造成伤害。特别是眼睛下方的部位,由于该部位老化得较快,最好沿着肌肤轻轻地按压下去。此外在清洁时,不要用指尖,而是要充分运用指腹的力量柔和地按摩。清洁后的皮肤感觉特别滑爽,但如果洗完后感觉很干涩,这说明皮脂膜已受到伤害,皮肤本身的水分与滋润成分在肌肤的清洁中已悄然流失。
卸除彩妆的正确做法
彩妆往往会延伸到颈部,而美发用品也会粘到肌肤上,所以,在卸妆的同时一定不要遗漏脖子,发际线等部位。气候,环境乃至肌肤自身状况的转变都会对卸妆和清洁效果产生影响。应该根据这些变化选用具有针对性的卸妆产品。某些卸妆产品只是局限局部使用,比如微量硫磺,水杨酸控油是专门针对治疗粉刺的产品。最好只在患处使用。否则就要引起皮肤干燥了。对于一般人而言早晚两次习惯性的清水配合洁面产品就已经足够,过度清洁反而引起肌肤干燥,如果确实需要为肌肤做一次彻底的清洁工作,那么洁面之后请及时补涂面霜。如果化妆品是水溶性的,使用清水和温和的卸妆水或者乳液,配合清洁产品就可以完成清洁工作。肌肤承受的摩擦力也是最小的。建议使用水溶性洗面奶,是和眼唇卸妆液一样不会对眼睛造成刺激的。若是使用的防水的化妆品。防水的睫毛膏,浓稠的粉底,或被脱妆的粉底。就必须使用卸妆油和化妆棉卸妆来卸除。卸除时请对自己的肌肤温柔一点,千万不可以用力摩擦和涂抹。
1. 使用打泡网将洁面产品,打出细腻的泡沫放置两颊打圈按摩。
2. 额头T区容易出油部分建议使用大量泡沫来打圈按摩彻底清洁。
3. 鼻翼嘴角部分,建议使用去黑头产品,打圈按摩将黑头溶出。
4. 下巴以及脸颊到脖颈的边缘,建议使用温和的洁面产品清洁。
产品
1.Avene保湿润肤水¥228/300ml
2. Shu Uemura绿茶舒润洁颜油 ¥740/450ml
3. Fancl速净卸妆液¥228/120ml
4. Clarins磨砂洁面泡¥260/125ml
5. Elizabeth Arden保湿超微洁面乳¥200/150ml
化不化妆,都必需为肌肤做清洁
没化妆不需要用清洁产品这个观念是不对的,皮脂膜正常分泌出的油脂,会吸附灰尘,同时皮肤本身的新陈代谢产物、老化的角质细胞也会在肌肤表面堆积,另外,大街上汽车的尾气卷尘带土、施工现场的粉尘铺天盖地,而你的脸上又不断地“冒油腻”,尤其是油垢和污垢沾染在一起,更不易被洗净。若不及时清洗掉,这些物质会堵塞毛孔、形成问题皮肤,所以清洁皮肤是护理皮肤最关键最重要的一步。而化了妆则一定要卸妆,有些人化妆后不卸妆,想通过多洗几次脸而代替卸妆,这其实是绝对不可以的。因为洗脸次数过多,虽然可以洗掉脸上的油垢,但也会同时洗掉保护皮肤的油脂和水分,致使面部干涩或变得非常敏感。如果使用了油性彩妆品或是防水睫毛膏,那么洁面产品就更起不了作用。因为洗面乳只能清洁水溶性彩妆品,而无法防水彩妆成分,所以化了妆就一定要用专用卸妆产品来清洁。
每周都可以进行一次深层清洁
一般来说,深层清洁产品一到两周用一次是比较科学的频率。在这里特别要提醒一些偏油或者是容易长痘痘的肌肤,深层清洁产品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收敛肌肤,减少油光和痘痘生成,甚至是能够消炎的作用,但这并不代表深层清洁产品可以每天使用或者隔天使用。除了一些特别研发的产品,绝大多数深层清洁产品都最好是一到两周使用一次,磨砂类产品甚至可以4周才使用一次。肌肤自己也有新陈代谢的周期:28天。在这段时间内,肌肤自身就有一个自我更新的过程,而过多的做深层清洁,会很容易在肌肤自身更新过程中,让原本正常的肌肤屏障受到破坏,转而成为敏感肌肤或者耐受性差的肌肤,那就得不偿失了。对于深层清洁产品来说,有效和温和并不是相悖的两个要求。通常来说,一款好的深层清洁产品往往能够非常明显的清洁肌肤,让黑头和杂质在短时间内排出,却几乎对肌肤没有什么刺激。所以,并不是敷上脸越刺痛就等于清洁力越好,相反,刺痛恰好说明你的肌肤已经收到刺激和伤害。
产品:
1. Clinique水溶性七日按摩霜¥260/100ml
2. Origins清爽净透眼唇卸妆液¥190/150ml
3. Pureness深层清洁洗面皂¥190/100ml
4. Sampar纯美泡沫洁面乳霜 ¥268元/125ml
5. Innisfree青苹果透彻洁面泡沫 ¥45/150ml
肌肤清洁的4大误区
误区一:无论卸妆还是清洁频繁使用卸妆油。卸妆油的主要成分是油和乳化剂。使用了粉底之类的东西后,使用卸妆油卸妆变得轻松而彻底。卸妆油虽有深层清洁肌肤的作用,但仍有人会出现痘痘、发炎等不适应表现,这主要和卸妆油的油性成分较复杂有关,卸妆油的油性成分通常有三种:矿物油、合成酯和植物油。每次卸妆必定使用卸妆油,看上去是一个为肌肤清洁彻底的好习惯,其实却不然。为了减少对皮肤的不必要刺激,卸妆油还是应该只在妆较浓的时候才用为妙。如果是每天都必须用,那么就一定要选择适合自己肤质的卸妆乳或者卸妆水来保护娇嫩的健康肌肤,之后最好再用洁面产品再次的清洁一次。
误区二:有人认为,在挑选泡沫洁面产品时泡沫越丰富使用效果就会越好,其实也是不一定的。泡沫洁面产品中通常含有表面活性剂,且碱性成分较多,清洁能力较强,适用于偏油性肌肤,或者为混合性肌肤的“三角区”部位进行特殊的局部清洁。干性或中性肌肤、天气干燥时过多使用泡沫洁面产品,往往会使皮肤变得更加干燥、紧绷,有时还会伴有轻痒、脱皮等现象。粗糙松动的泡沫往往是产品中皂基较多,营养成分减少,洗净度和保湿效果都不太好,所以不能单凭泡沫的多少来判断护肤品的品质优劣,关键是看泡沫品质。高品质的泡沫产品应该是细腻又有质感的,泡沫不会在短时间内破裂,才可以同时具有滋养肌肤、保持水分的功效。
对眼睛保护的建议范文3
关键词:职业卫生评价;个人防护用品;量化分析
引言:随着2011年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安监和卫生等部门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的不同职责分工以来,我国的职业卫生工作局面有了较大的变化,从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角度来说,主要表现在有更多的企业自觉或不自觉的去寻求职业卫生服务,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与检测,以及职业健康体检等。
1、概述
职业卫生管理主要是通过健全各种法律与管理规范来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避免劳动环境等有害因素对职工的健康产生危害。职业卫生的监管从2010年11月开始由卫生转为安监部门,但其中职业病的和管理仍由卫生部门负责。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发展,劳动者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他们的职业健康问题受到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与重视,因而我们的社会对职业卫生管理的要求也逐渐增高。尽管随着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实施,职业卫生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但管理体系中仍存在许多弊端,阻碍着政策的实施。然而只有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并付诸实施,才能切实有效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对象与方法
2.1对象某机械加工企业,生产工艺主要包括预处理、切割、机械加工、部件焊接、打砂、涂装、总装等;涉及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苯、甲苯、二甲苯、粉尘、噪声等。
2.2方法对该企业开展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依据相关规范和标准对涂装生产线和噪声作业的超标场所工人预计暴露浓度(强度)进行计算,分析与评价工人在正确使用合格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后,其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的接触水平是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2.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护听器的选择指南》(GB/T23466-2009)等法律法规和标准。
3、结果
3.1涂装线超标场所毒物预计暴露浓度计算对该企业涂装生产线5个作业场所中的苯、甲苯、二甲苯等毒物进行采样和检测,其中标箱面漆调漆房、特箱面漆房工作场所空气中二甲苯浓度测定值超出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
3.1.1标箱面漆调漆房预计暴露浓度计算
3.1.1.1有害环境识别:标箱面漆调漆房的西侧墙体设有门窗与外界相通,作业场所不缺氧;二甲苯现场检测浓度(取较高值CSTEL)为315mg/m3,未超过二甲苯IDLH浓度,属于非IDLH环境。
3.1.1.2危害因素:非IDLH环境应选择APF(指定防护因素)大于危害因数的呼吸防护用品,即选择APF>3.15的呼吸防护用品,公式如下:危害因素=作业场所二甲苯浓度(CSTEL)/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规定浓度(PC-STEL)=315/100=3.15
3.1.1.3防护用品符合情况:标箱面漆调漆房作业工人现场使用的防毒面罩为自吸过滤式的半面罩,其APF值为10,大于危害因素(3.15),符合APF值选用要求。由于二甲苯对眼睛有刺激性,考虑对眼睛的防护,工人同时佩戴防护眼镜。
3.1.1.4预计暴露浓度:如果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了合格有效的上述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其可能接触浓度预计为31.5mg/m3,低于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甲苯PC-STEL:100mg/m3)。公式如下:预计暴露浓度=作业场所二甲苯浓度(CSTEL)/所选呼吸防护用品的APF=315/10=31.5mg/m3
3.1.2特箱面漆房预计暴露浓度计算:特箱面漆房设有送排风系统,作业场所不缺氧;二甲苯现场检测浓度(取较高值CSTEL)为205mg/m3,未超过二甲苯IDLH浓度,属于非IDLH环境;为作业人员配备的是供气式送风过滤式头罩,APF值为1000。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了送风式头罩的情况下,其可能接触浓度预计为0.205mg/m3,低于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公式如下:预计暴露浓度=作业场所二甲苯浓度(CSTEL)/所选呼吸防护用品的APF=205/200=1.025mg/m3
3.2噪声超标场所预计接触水平计算对该企业生产厂房及公用工程48个作业点采用定点方式测量噪声值,结果显示,房箱生产部家具工段等6个检测点噪声测量结果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目前该企业为机械加工等作业岗位员工配备的护耳器为3M预成型耳塞,其SNR标称值为25dB(A),折算实际降噪值为15dB(A)。开式固定台压力机等4个超标点的噪声测量结果为86.5~93.4dB(A),工人正确佩戴护耳器后,其噪声可能的接触水平的等效声级可以控制在85dB(A)以下。
标箱打砂房、特箱打砂房接触噪声水平较高,8小时等效声级分别为102.7dB(A)、98.7dB(A),而现场测得等效声级值中最高数据为105dB(A),所使用的耳罩的SNR标称值为30dB(A),通过佩戴耳塞和耳罩组合护耳器,其标箱打砂房、特箱打砂房作业工人噪声可以控制在85dB(A)以下。噪声超标场所检测强度及计算结果见表2。
4、讨论
企业在经济和技术可行的情况下,应鼓励优先考虑采取工程措施,改变不良的生产环境,有效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但是当企业现行的工程控制技术措施无效,或者虽然采取控制措施后仍不能有效控制工作场所中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的场所,计算工人预计暴露水平则在一定程度上为分析和评价工人的实际接触水平提供了一些依据,而且较单项指数和综合指数评价法更能够客观真实反映出工作场所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影响程度。当然预计暴露水平的计算结果在实际工作中还会受到个人防护用品是否合格有效,是否正确佩戴、过滤元件是否有针对性、是否定期更换、工作时间是否延长等因素的影响。
个人防护用品的屏蔽和吸收过滤作用能消除或减轻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特别是在当生产环境职业危害因素不能根本改善或者发生中毒事故时,这是劳动者最主要也是最后一道防护措施,能否有效地进行个人卫生防护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因此,应根据有害环境性质和危害程度、空气污染物种类、作业状况和使用者特点等,有针对性地为工人配备符合要求的呼吸防护用品。特别是过滤元件的使用周期,应咨询该产品制造商或查阅有关资料,查出标准浓度和标准防毒时间,计算得出实际浓度下的防毒时间,确立过滤元件更换时间表,定期更换。选择护听器要充分考虑使用环境和佩戴个体的条件,应在提供有效听力保护的同时不影响生产作业的进行,考虑到佩戴人群个体的差异性,宜提供多种不同形式、特点和规格的护听器供劳动者选用,以提高使用的依从性。护听器的选择并非降噪越高越好,如果过度降噪,使用者会产生“孤立”感,屏蔽掉过多有用的声音,如说话声和报警声,因此,建议在佩戴护听器后实际接触噪声在75~80dB(A)的范围最好。
如果在工程控制和个人防护都不能奏效时,可以采取管理控制措施,通过缩短噪声接触时间使工人实际噪声接触水平达到规定要求。
结语:本文所描述的预计暴露水平的计算值可为有关方面在评价或监督工作中提供一些量化数值方面的参考,在实际应用中关键还在于建立健全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培训、日常维护保养、监督检查以及是否正确使用与奖惩制度挂钩等。个体防护措施的有效性不仅体现在选用是否合理科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日常管理水平。因此,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加强个人防护用品各个环节的管理,并做到专人负责,经常检查落实情况,使劳动者能够做到自觉使用、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从而切实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与健康。
参考文献:
[1]朱美芬,陈晓玲,周志俊,张路妹,林一,何永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基本职业卫生培训效果评价[J].中国职业医学,2011,03:246-247.
对眼睛保护的建议范文4
关键词:光污染;危害;防治对策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光污染的概念
光污染问题最早由国际天文界于20世纪30年代提出。他们认为光污染是城市外照明使天空发亮造成对天文观测的负面影响,后来英美等国称之为“干扰光”,在日本则称之为“光害”。光污染是指过量的光辐射对人类的生活和生产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现象,主要指可见光污染,又叫噪光。光污染可分为:
(1) 白亮污染:当强烈的太阳光线照射到城市里的反射系数高的饰面形成的污染。
(2) 彩光污染:公共场所和娱乐场等所安装的彩色光源所形成的污染。
(3)人工白昼:又称为“不夜城”,即夜晚强烈的室外灯光令人眼花缭乱,有些强光甚至直冲云霄,使得夜晚如同白天一样。
2. 光污染的危害
2.1 对人生理心理的危害
据科学测定:一般白粉墙的光反射系数为69%一80%,镜面玻璃的光反射系数为82%一88%,特别光滑的粉墙和洁白的书簿纸张的光反射系数高达90%,比草地、森林或毛面装饰物面高1O倍左右,这个数值大大超过了人体所能承受的生理适应范围。研究表明,光污染可对人眼的角膜和虹膜造成伤害,抑制视网膜感光细胞功能的发挥,引起视疲劳和视力下降。彩光污染所产生的紫外线强度大大高于太阳光中的紫外线,对人体的有害影响持续时间长,人体如果长期接受这种灯的照射,可诱发鼻血、脱牙和白内障甚至癌变。彩色光源让人眼花缭乱,不仅对眼睛不利,而且干扰大脑中枢神经,使人感到头晕目眩,出现恶心呕吐、失眠等症状。同样,长时间在白色光亮污染环境下工作和生活的人,视网膜和虹膜都会受到程度不同的损害,视力急剧下降。最近的研究发现,夜间有开灯睡觉习惯的婴幼儿比在全黑环境下睡觉的,成人后近视眼的发病率要高出很多。强烈的光照灯光,长时间的电视、电脑显示屏光可能导致儿童性早熟。
人在缤纷多彩的环境中待一段时间,就会感觉到心理和情绪受影响.如果城市“人工白昼”使居住环境夜晚过亮,人们会难以人眠.扰乱人体的正常生物钟,使人白天头晕心烦,食欲下降,情绪低落,从而导致工作效率低下,造成心理压力。科学研究也表明,彩光污染会影响人的心理健康。如过多杂乱的霓虹灯所提供的光照纷乱朦胧,人的视觉会不清晰,长期接触会使人心理环境不平衡,心理健康受损。在智利,曾有一位老人由于窗外工地上的“小太阳”整夜的直射卧室,弄得晚上不得安眠而导致精神失常,跳楼身亡。
2.2 对生态环境的危害
光污染在危害人类的同时,还会影响到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很多动植物的生长同光照有直接的关系。强烈的光照会影响到动植物的生长繁殖,强烈的光照,可能破坏昆虫在夜间的正常繁殖过程,使城市的行道树落叶期推迟,破坏生态平衡。不少动植物虽然远离光源,而由于人工光照的长距离传输特点形成的人工白昼却破坏了它们的生物周期和生活习惯,影响其新陈代谢。如习惯在黑暗中的螗蜍某些品种已经濒临灭绝:由于地面上的光超过月亮和星星,新孵出的小海龟误把陆地当成海洋,因缺水而丧命;鸟类在迁徙的时候迷失方向。光污染对动植物的影响势必会使整个生态系统产生变化。进而影响人类本身。
高反射率材料会将强光经多次反射和聚合反射,更容易被周围环境吸收,升高局部温度,加剧城市热岛效应。温度越高,越容易形成粉尘,形成烟雾污染。同时粉尘的增加进而使得吸收反射光的能力更强。如此循环形成连锁反应。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
另外光污染对交通、天文观测、能源利用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危害。
3.光污染的防治对策
3.1 提高防治光污染的意识
树立环境道德,建设环境文化,把人性化、生态化、环境化的理念融人到城市建设中。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大力宣传和教育有关玻璃幕墙、夜景照明以及室内彩光产生的光污染的危害性,提高人们防治光污染的意识。在人口密集的地区散发传单,在学校以及与照明业有关的企业和单位,可以适当的组织宣传和学习,使人们能了解光污染及其危害,增强对光污染的防范和控制。
3.2 建立和健全法律和规范
1998年宁波市某小区的19户居民因不堪忍受其附近的宁波电业大厦西立面的玻璃幕墙的光污染提讼,结果完败。法院认为,环境污染行为的认定须以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为前提,原告方提出电业大厦西立面的玻璃幕墙反射阳光至其居室系事实,但由于我国目前尚无鉴定光污染的手段和标准及有关防治光污染的法律、法规,所以难以认定原告方提出的侵害事实,也难以认定光污染对人身健康的侵害事实。
诸如此类的案例还有很多。究其原因,则是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关于光污染的规定非常空缺。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适合我国国情的关于解决光污染方面的技术性研究成果还比较缺乏,更没有该方面的权威性法律法规。今后应加强该方面的研究和立法。
3.3 加强建筑和规划管理
各城市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城市照明发展总体规划,使整个城市夜间照明重点突出,特色明显,较好的体现出城市的功能、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可以在遵循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分平时、节假日,不同天气、不同城市功能区、不同地表情况等,研究当地环境亮度和天空亮度;合理地对城市光环境进行合理分类。同时在技术和管理措施上应进一步加强。
(1)加强城市玻璃幕墙的建设管理。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要从宏观上对使用玻璃幕墙进行控制,对所在城市、窗口地段和主干道上的建筑是否采用玻璃幕墙应作充分论证,从环境、气候、功能和规划要求出发,对安装地区、安装位置、安装面积等实施规划控制和管理。对已经产生光污染的玻璃幕墙,可采取其他补救方法,如用新型的亚光外墙建筑材料置换或对受光污染影响的地方增加隔光措施等。同时优化幕墙构造技术、开发新型玻璃材料。
(2)加强夜景照明生态设计。夜景照明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因素,在保证城市照明在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和减少交通事故等方面功能的前提下,对照明灯具配光、安装位置、透光角度应进行优化设计。提倡环保照明和绿色照明,既为人们的工作和生产提供足够的人工光亮,同时为动植物及生态环境留下足够的黑暗空间,使照明与自然夜空相和谐;既要照明充分,又不能照亮过度,注意节约能源,重视照明效果。
(3)加强室内光污染的防范。室内设计中尽量采用光效高、寿命长的截光型灯具,避免能源浪费,同时尽量采用“生态颜色”,注意材料和颜色的搭配等。在工业生产中,应改善工厂照明条件。在有红外线及紫外线产生的工作场所,应尽量采取安全的办法。如采用可移动屏障将操作区围住,以防止非操作者受到有害光源的直接照射等。个人防护最有效的措施是保护眼部和皮肤勿受光辐射的影响。
4.结论
合理的光照能够为生产生活带来便利,但如果使用不当便会带来危害。我们只有采取有效的措施,才能创造“人—自然—社会”和谐共存的城市空间,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立红.绿色住宅概论,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