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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伦理学范文1
在工程伦理学的学术传统中,较为重要的一个是将工程理解为一项职业活动。这种工程的职业化理解的核心,更倾向于在具体的职业场景中运用工程伦理学的相关理论,并且关注工程师怎样对自己在商业组织和职业化群体中的责任负责。但是容易忽略现代科学技术等相关内在因素和社会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
一、社会技术系统论浅析
在有关技术与社会关系的研究上,技术社会构建论和技术决定论二者的强纲领均受到广泛的批判,在批判过程中也诞生了不少可以替代的理论方案。其中社会技术系统理论的影响相对较大。
社会技术系统理论主要是描述社会复杂关系的理论,该理论认为,技术不仅是由电子设备和机械设施所构成的集合体,而且还是物体、人、实践和意义所汇聚成的一个复杂系统。其观点主要可归纳为以下三点:(1)否定技术决定论,认为社会和技术是影响的;(2)反对把技术看作是完全的“物质现象”,认为技术是人和物体所汇聚成的社会技术系统,尤其是人或物能够通过社会技术系统对人的行为与认识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3)反对技术中性论,认为技术具有负载价值。
二、工程伦理学浅析
所谓伦理,就是人与人相处的各种道德规则、行为准则。而伦理学就是关于道德起源、发展、人的行为准则和人与人之间义务的学说。而在工程建设之中所产生与运用的伦理学,可以统称为工程伦理学。
现代的工程伦理学是建立在科学技术基础之上的,因而其能揭示工程中的研究规律,且对于整个工程体系做了阐明。其较为关注工程师们如何在实际工程中对自己的责任负责,如何在实际工程建设中遵守道德规范以及其他相关伦理准则。
三、从社会技术系统论视角对传统工程伦理学的反思
工程伦理的研究与社会技术系统的研究在20世纪下半叶中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但在这两个领域之间仍然缺乏足够的交流与借鉴。现在,从社会技术系统论的视角对传统工程学进行反思。
(一)传统工程伦理学采用“自上而下”的解释模式,坚持简化的叙事方法,而忽略了技术社会背景的复杂性。这种“自上而下”的解释模式,是在进行工程伦理分析之前选取固定的伦理资源及相关的伦理规则,然后结合具体伦理案例对伦理资源和规范加以解释。这种解释模式在断定之前就预先设置了伦理解释框架,使得原有的伦理道德无法很好地解释案例本身,甚至会将工程师当作是“英雄式的人物”。
(二)传统工程伦理学坚持“外在主义进路”,对工程活动中工程设计和其社会价值间的相互影响关注不够。传统的工程伦理学主要关注工程技术活动以外的商业与社会语境,主要讲述工程师们对伦理规范的遵守,并且坚信对伦理规范的严格遵守能更好地社会和公众服务。然而却忽略了工程活动的最主要内容――工程设计。
从社会技术系统论的视角来看,工程技术产品不完全是“物质性的客体”,其主要由社会安排、社会实践、人工物等所组成的复杂的体系。工程师们往往在设计活动中会对工程技术产品加入一定的价值,然后其他的社会实践、社会的关系、制度等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传统的工程伦理学把工程师看作成“独立”而不是“客观”的设计者,对其他社会群体对工程师工程伦理实践的塑造作用的重视程度不够。在传统工程伦理学中,工程师责任伦理的实践主要来自企业管理层或者行政结构的影响,而忽略了组织以外的社会群体对工程师伦理责任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四、社会技术系统论视角下工程伦理学
――“解释 操作 对话”模型
从上面对于传统工程伦理学的反思可以看出,传统工程伦理学对工程的社会实践活动的社会技术背景复杂性的重视程度不够。因而从社会技术系统理论视角来看,技术与社会之间复杂的相互影响能够对社会伦理价值、工程设计以及工程师伦理的实践产生一定的影响。下面将对“解释 操作 对话”模型进行讲解,进一步对社会技术系统论视角下的工程伦理学进行分析。
(一)工程伦理解释。从解释学的角度来看,工程伦理解释发生具体的情景之中,对于当前的工程案例而言社会技术系统理论可能是一个全新的语境,因而在对伦理问题的解释上就不能按照原有的模式进行。
对此,为了使工程伦理问题能够得到合理解释,就有必要全面掌握和工程案例、问题及事件有关联的神会技术背景信息,这些信息不仅要包含和工程设计相关的内在因素,也要包括与工程实践相关联的社会、政治、经济等外在因素信息。
(二)工程伦理操作。就实践的有效性来看,评价一种伦理解释是否起作用还得具体落实到操作上来。从工程技术的发展来看,工程技术产品的社会化过程主要是由研发政策制定和项目评估、研发技术以及使用和接受工程产品三个阶段所组成。对于有关工程伦理的分析要综合考虑这三方面的复杂关系。
就社会技术系统里论的角度来看,工程设计与社会价值之间存在着相互塑造的关系;另一方面,工程设计活动也受到某些相关社会群体及其所代表的社会伦理观的塑造作用。同样,在社会技术系统中,工程师的责任伦理的实践也会受到社会因素的作用。
(三)工程伦理对话。在工程伦理学中,伦理解释不能只凭伦理学家们来完成,工程师有必要进行详细的技术叙事;工程伦理的具体实践操作也不宜被认为是工程师们的独自的任务,他们需要和伦理学家们在一起进行商讨,以致在产品设计中能够塑造出迎到责任创新的价值体系。同时社会伦理价值的阐释也需要伦理学家们参与完成。因而在进行工程实践活动时,要进行有效的具有对话特征的行动。
五、结束语
由以上分析可知,社会技术系统论视角下的工程伦理学有助于克服传统工程伦理学在社会技术背景复杂性方面关注度不高的缺点,有助于将工程实践看成是一个由上游、中游和下游组成的完整的社会过程。
参考文献
[1]陈刚.工程伦理学与可持续发展.[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7,23(10)
技术伦理学范文2
[关键词]经济伦理学 数理方法 博弈论
最近几年,西方学界流行这样的观点,即博弈论能被用来研究社会和政治哲学。虽然有众多的政治哲学教授们利用博弈论来研究这些问题,但是专业的博弈论专家们一直都保持着沉默,直到宾默尔将他的研究兴趣转移到公正理论领域来。之后。该方法不断得到重视和发展。
一、经济伦理学里的“数理学派”诞生
西方经济学家、哲学家和政治理论家们对世界顶尖级的博弈论专家宾默尔的《博弈论与社会契约》寄予了厚望。当宾默尔论著的第一卷《公平博弈》和第二卷《正义博弈》分别于1994年和1998年问世时,在学界引起了轰动。在这部两卷本的著作中,宾默尔对一个庞大的问题做了全景疏理,并且在其中大量的采用了数理方法尤其是博弈论的方法,因为他很清楚他的读者有一部分就是专门研究博弈论和实验经济学的经济学家。宾默尔试图“告诉人们博弈论是研究政治哲学必不可少的工具”。宾默尔写作这本书的理由在于,他“相信从博弈论的角度对伦理问题进行研究可以使人得到很多领悟”。
另一位著名博弈论学者萨金对宾默尔在这部著作里表达的思想提出了异议,由此导致了“两个博弈论学家之间的战争”,这场“战争”将道德伦理学争论引向了一个新的。同时。伴随着数理经济学的蓬勃发展以及行为经济学和实验经济学的诞生,以博弈论为主要标志的数理方法在经济伦理学中广泛运用,形成了经济伦理学里的“数理学派”。在这一领域,著名的代表人物有前面介绍过的宾默尔、萨金、高德、萨利、阿克斯罗德、Christina Bicchier、帕菲特、黄有光、赫伯特・金迪斯和萨缪・鲍尔斯等人,也出现了大量用数理方法进行经济伦理思想解释的著作和论文,其中《博弈论与社会契约》、《协定道德》、《权利、合作与福利的经济学》、《Cardinal Welfare,IndividualisticEthics,and Interpersonal Comparisons of Utility》以及《强互惠的演化:人类非亲缘族群中的合作》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二、二十一世纪经济伦理思想数理解释的发展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经济伦理思想数理解释的趋势有增无减,国外出现了大量用数理方法尤其是博弈论方法来研究经济伦理问题的文献,其中,宾默尔2005年出版的新著《Natural Justice》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在这本书中,宾默尔用博弈论的方法系统阐述了其自然主义的正义观。同时,涌现了一大批著名经济学和道德哲学家利用主流经济学的数理方法来研究经济伦理问题,在这种背景下,伦理学和经济学出现了恢复结合的趋势,经济学研究“伦理不涉”的特征有所改善。同时,经济学、伦理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甚至脑科学等跨学科的交流也日益频繁,出现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融全的趋势,其中神经元经济学的诞生就是经济学与脑神经科学相结合的产物,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成立的桑塔菲研究中心的主要宗旨就是从事跨学科研究,并且已经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近年来,关于经济伦理的数理解释的研究文献不仅发表在《经济文献杂志》(JEL)、《美国经济评论》(AER)、《博弈论与经济行为》(GEB)等国际性经济学权威期刊上,而且对经济伦理背后的科学基础进行研究的论文还频繁见诸于《神经科学》(Journal of Neuroscience)和《神经成像》(Neuro Image)等自然科学权威期刊甚至《自然》(Nature)和《科学》(Science)这种国际顶级的综合科学期刊上。
三、国内对于经济伦理数理解释的研究
数理方法在经济伦理学中的广泛运用,对中国也逐渐产生了影响。目前,我国许多伦理学著作和论文中也较多应用博弈理论,但是国内对经济伦理数理解释的研究,包括本文中引用和参考的国内学者的大量著作和文献,主要还停留在介绍、评价和借鉴的阶段。到目前为止,国内尚没有学者能够利用数理工具系统阐述其经济伦理思想。
用数理方法来研究经济伦理思想。从理论研究层面上讲,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值得我们借鉴。
1、经济伦理学研究的视角,要坚持多学科的紧密结合。通过上述对经济伦理思想研究中的数理方法进行归纳整理,我们可以发现西方经济伦理学界在研究经济伦理议题时,以下几个学科是紧密相联的:第一是伦理学与经济学的结合,这是经济伦理学产生的基础;第二是经济伦理学与政治学的交叉,这一路径继承的其实是最古老的经济学传统,罗尔斯的《正义论》是其中最好的体现;第三是经济伦理学与社会学及人类学的结合,贝克尔、默菲等人对社会问题的研究极大影响了现行的社会学理论,而田野调查与人类学结合的代表人物是金迪斯和鲍尔斯等桑塔菲学派的学者,不过桑塔菲目前主要处理的是博弈实验的验证;第四是经济伦理学与心理学结合,以弗农・史密斯和卡尼曼等人的工作为基础。建立在普通心理学实验的基础上,行为经济学是这一分支的统称。这一路径的研究就包括Christina Bicchier基于心理学中多元的无知的理论为基础的非社会主流规范的论证,而实验的代表人物则是阿克斯罗德;第五则是经济伦理学与生物学及生理学的结合,以理查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为代表,紧跟一系列研究演化的经济学者。有不少做计算机模拟的学者,桑塔菲学派也是其中的杰出代表。而以鲁慈齐(Rustichini)和葛礼谦(Glimcher)等为代表的神经经济学则更进一步,研究脑部神经元在决策时的表现,主要目的在于找寻理性的生理基础,或者说,理性决策的脑神经元表现,主要利用功能性磁共振成像(fMRI)等技术手段来进行,这与自然科学的结合已经相当紧密。
然而在我国,在交叉学科和跨领域方面,伦理学与经济学、心理学、生物学等其他学科的结合还不够。一方面,这些年来转向经济伦理学的研究者主要来自哲学伦理学领域,他们的经济理论和实践知识有限,而有兴趣于经济伦理问题的经济学者又发现自己并不善于运用伦理学理论。另一方面,一些经济学界或企业界人士或者以为经济伦理问题是低层次问题,不在经济学研究范围之内,或者认为企业在能够思考和关心经济伦理问题之前。必须先解决它们的生存问题。由于存在这些知识结构和认识上的问题,经济伦理学研究难以为学术界真正重视,也影响经济伦理问题研究的深入和实践作用的发挥。
2、西方在进行经济伦理思想的现代数理解释中所采用的多元的数理方法值得我们借鉴。西方学者对经济伦理思想进行数理解释的过程中,大量采用了现代主流经济学的研究手段,包括大量的数理逻辑推导、数学建模、数据的实证检验以及计算机的模拟仿真,如果说简单的数理逻辑推导在我国的经济伦理
学研究中尚有部分学者采用的话,数学建模、数据的实证检验以及计算机的模拟仿真的方法的采用,几乎还是一片空白,这当然和我国目前大量从事经济伦理学研究的学者的学科背景有关,其根源在于中国教育中的过早的文理分科制度。因此,在我国的经济伦理学或者伦理学教育中,改变课程结构,适当加入一些理工科的课程,不仅有利于将来从事研究的学者开拓视眼,更有利于方法论上的创新。
当然,我们的理论研究中借鉴西方研究中广泛采用的数理方法。仍然需要避免机械套用,形成数理方法的泛滥。数理方法在西方经济学中是应用最为广泛、最具有说服力的方法,因为数学准则的应用将经济学带入了一个比文字叙述方法更为严谨的标准之下,而其逻辑推导的作用则更明确,一般化抽象化演绎分析能够使得经济学的命题能够具有普遍适用的性质,虽然数理方法一开始就受到了诸如德国历史学派等的批判,但仍不影响其成为经济分析的主流。正是因为这样,才导致数理方法在经济伦理学中的广泛应用。但是数理方法作为一种分析的“语言”,有其优势也有其缺陷。诚如方钦和韦森所描述的那样,当数学推演过程变得复杂时,几乎所有人都必然地无法再驾驭这匹理性的野马。因此,我们在借鉴其包括计算机模拟方法等方法在内的数理方法时,切不可机械模仿其数学建模,而要认真思考其背后的伦理含义。
3、我国的伦理学的研究,应更多地加强理性思维。从字面上理解,“伦理”中的“伦”是指人际关系、秩序、规则,“理”是指理论、理性的解释、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因此,伦理学是对于人际关系的规则给出充分理由的学问。从这种解释出发,赵南元认为我们可以看出东西方伦理学的区别:中国的伦理学是有“伦”无“理”,西方的伦理学是有“理”无“伦”。中国的传统道德对人际关系作了很多规定,但是对于这些规定背后的理由却很少述及,所以是有“伦”无“理”。西方的伦理学有不少理论,但是理论的出发点往往是形而上学的,未必以人际关系为基础,更重视人与上帝(或某种抽象理念)的关系,例如康德的“绝对命令”,所以是有“理”无“伦”。作为实践指导的科学之――伦理学应该具有解释能力,能够解释历史上或现存于社会的各种道德的存在理由。即使是错误的、过时的、应该取消的道德准则,也有其曾经存在的理由。不能假定从前的人是愚蠢的。一种伦理学理论如果得出结论,认为常识性道德准则全部或大部分都是错的,那么这种理论必然是可疑的。因为只要社会得以存在和运行,就证明社会中的常识性道德具有起码的合理性。因此,伦理学应该是理性的,不仅给出答案而且给出令人心服口服的理由。不仅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所依据的理论应该是合乎逻辑的,而且是可验证的。虽然完全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在西方经济伦理学的研究中显示出了种种缺陷,但这往往是我国经济伦理学研究中缺乏的思维。因此,在后的经济伦理学研究中,理性思维应有所加强。
[参考文献]
[1]肯・宾默尔:博弈论与社会契约-公平博弈[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2]梁捷:两个博弈论学家之间的战争[N].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2007-05-21.
技术伦理学范文3
关键词:科学;伦理;关系
新世纪,知识经济的朝阳正冉冉升起,人们对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注可谓前所未有。互联网、克隆羊、人类基因图谱等,都提出了科技与伦理相互关系的一些尖锐的新问题,需要我们进行认真深入的思考。
1 目前科学技术发展与伦理冲突表现
(1)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冲突具有深层次的影响。
例如克隆技术,克隆技术的诞生将使人类能够操纵基因,打破种属的界限,人类可以改变物种的基因构成和机能,但是从伦理道德角度来看,克隆人将干预人类自然发展,改变人类亲缘关系,打破人类生育概念和传统生育模式。这些冲突比曾经生命技术带来的冲突更加严重和深刻。
(2)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道德冲突涉及领域更加广泛。
例如,安乐死、人工受精等研究带来的生命伦理问题;网络技术带来的网络伦理问题,利用网络的虚拟、无序、开放等特征导致的网络犯罪,网络侵犯等;核能、核武器的和平利用引发的伦理问题等等。
(3)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冲突更加直接,更加尖锐。
例如,高科技应用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克隆技术引发的人类身份确定问题,核能的开发引发的安全以及世界和平问题,这都是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问题。
2 科技与伦理的关系
(1)科学技术对伦理道德的影响。
在人类文明史上,科学技术的进步都直接或间接地推动着人类伦理道德的进步。科学技术是推动包括道德进步在内的文明发展的伟大动力,必须以科学的“真”,促进道德的“善”,以实现真、善、美的统一。科学技术的发展扩大了伦理道德领域。在任何时代,科技的发展和科技成果的应用必然导致人类实践领域的拓展。科技进步对伦理道德领域的扩展,其具体方式和途径是多种多样的,从中世纪欧洲的宗教统治科学到文艺复兴,正是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才使得中世纪的宗教道德受到严重冲击,从而促进了人类道德的不断发展,促进了新的伦理观念的形成。另外,科学技术活动对个人优秀道德品质的形成,也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正如科学家萨顿所说“:科学是人类精神的最佳清洁剂,它摒弃一切宗教,唯取最高的信仰。”
古希腊哲学家认为智慧和知识是构成道德行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提出知识就是道德。德国现代物理学家包生尔认为,科学知识是构成人类道德的重要方面。他认为一个时代对知识的评价可以用作衡量时代精神的标准。由此可见,科学与道德有着较深层次的内在联系。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不断走向文明、走向道德,从原始人到现代人,在伦理道德上不知进步了多少,难怪近代伦理学家们对那种知识使人类退化的观点提出了强烈反对。他们认为,科学技术知识有利于陶冶人的品性,创造丰富的物质财富,使人生活幸福。
科技发展和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动了伦理道德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为道德主体的全面发展和道德进步创造了有利条件,其对道德建设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促使道德主体提高科学文化素质,道德主体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是道德建设的基础和前提。现代科技的发展,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从客观上对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科技现代化的条件下,劳动者不再以体力和经验为基础,而是以智力和知识为基础,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得到普遍提高,对社会的伦理道德建设具有促进作用。②科技的现代化有助于提高道德主体的民主意识。民主意识是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道德素质高低的标志之一。有关研究表明,政治生活的民主化与科学文化水平存在函数关系,人的科学文化水平越高,民主意识越强。用科学知识武装起来的劳动者通常具有强烈的民主意识。此外,随着系统科学等新兴科学的兴起,系统思维等现代思维方式逐渐取代了传统的思维方式,人们的智力水平得到提高,自然也增强了其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③促进道德主体个性全面发展。一方面,科技的现代化对劳动者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科技成果的应用也提高了道德主体的认识水平和思维能力,促进了其科学世界观的形成,并为其个性的全面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2)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影响。
科技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也是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社会行为,承担着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科技一旦不被正确地使用,必将产生恶劣的影响。科技发展必须重视伦理规范,以弘扬科技的正面效益,扼制其负面影响,更好地为人类造福。从这一点来说,科技发展必须遵守一定的伦理规范,一切不符合伦理道德的科技活动必将遭到人们的异议、反对,被送上道德法庭甚至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些科技活动特别是现代高新技术活动,存在着可能的或潜在的风险,也需要伦理规范,以预防不良后果或灾难的发生。如克隆人问题、基因工程、基因组遗传信息的应用和隐私权问题、基因歧视问题、基因诊断与基因治疗问题、转基因食品与转基因农作物问题、遗传资源和多样性保护问题,以及基因武器问题等等,不一而足。它们涉及到人类个体安全和国家安全、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等重大问题,不可小视。试想,如果克隆人的科技活动允许自由进行的话,许多意想不到的社会问题可能会接踵而至:人伦关系混乱,性别比例失调,希特勒优生理论沉渣泛起,所以应该禁止。又如基因工程技术可以打破种属之间的遗传屏障,很容易在试管中进行各种遗传重组,制造出可能的“怪物”,直接威胁人类生命安全或破坏生态平衡,所以此类工作不仅需要伦理规范,还要制订一些专门的规章制度,以规范其行为,使其负面影响减小至最低程度。基因武器是近来报刊上经常谈论的话题。根据不同种族基因组多样性特点,采用基因工程技术手段,有可能设计、研制出针对某一种族的基因武器,从而对某一种族和国家的安全造成潜在的和巨大的威胁。对此,应达成国际性的伦理宣言和协议,反对和禁止此类科技活动。
3 正确处理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系
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人与科技手段的关系,两者的关系中,人是目的,科学技术是手段,科学技术是为人服务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就是人的发展,人有能力支配科技手段从自然中不断获得自由,与此同时,他也需要尊重工具系统的规律和性能,服从工具操作要求。任何时候都没有绝对的自由,人从自然中获得自由是基于对必然性的认识和遵循。那么人对科技工具的服从,也是对自然规律的遵循,工具系统是以人工装置的方式体现了自然规律。工具技术对人具有一定程度的控制和压抑,这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单方面地发展科学技术,并不能使人一定得到幸福和满足。要缓解和减轻科技手段对人的控制和压抑程度,必须需要伦理道德的关怀。伦理道德表征的是人的主体精神世界。作为人的一种自我意识,人文精神力求发现那些使人成为人或规定人之为人的东西,要穷根究底地追溯人何以作为人存在、人何以会具有那些属人的东西。作为一种主体尺度,伦理道德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历史积淀和集中表现,它是人作为主体的一切活动的内在根据。它内蕴的是一种以人为本位、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维护人的地位和权利、实现人的目的和理想的人本意识,体征了人类对人生价值和意义的追求,是人的精神的核心和灵魂。科学技术是中性的,所以科学技术是否运用得当,是否合理,这是科学技术本身所无法解决的,因为这不是一个技术上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它是一个伦理道德和价值观问题。所以,为保证科学技术的合理、正当运用,应该用伦理道德来协调其发展,使其发挥对科技的导向与规范作用,让科技发展真正服务于人类。
参考文献
[1]王文娟,李宏英.正确认识和处理科技发展与伦理道德的关系[J].山西科技,2009,(3).
[2]岳磊,蒋富强.略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J].科学之友,2008,(12).
[3]曹惠芳.科技行为的伦理思考[J].沧桑,2010,(1).
技术伦理学范文4
[关键词]生物医学高新技术 医学伦理学 教育
[作者简介]李义军(1955- ),男,河南淮阳人,河南科技大学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医学伦理学教学与研究工作。(河南 洛阳 471003)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20-0186-02
生命科学和生物医学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使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手段和方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给人类带来了极大的福祉,但随着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基因技术、人类胚胎干细胞技术等广泛研究与应用,也引发了一系列的伦理道德难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已远远超出了生物技术本身,需要相关人员合理运用伦理学的方法作出理性的思考和道德的判断,促进生物医学技术的健康发展。这对我国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和教育工作来说,既是挑战又是发展机遇。适应现代生物医学高新技术发展,优化医学伦理学教育模式是医药院校教育改革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生物医学新技术发展背景下加强医学伦理教育的意义
1.当代医学伦理理念指导着生物医学技术发展方向和路径选择。医学伦理能以一种理论体系、一定文化氛围作用于生物医学技术应用,在实践上对整个生命科学发展和社会卫生事业进步以伦理指导和道德控制,进而影响医疗卫生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医务人员职业行为及涉及个体的生命、死亡、器官、性别等许多方面的医学选择。通过生物医学科学技术进行伦理指引和把握,可让以呵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主要目标的生物医学科学和技术领域印映人文和哲学之光,能站在道德哲学的高度以一种无形的专业理念强有力地制约关乎人类健康的整个生命科学领域的方向和路径选择。
2.当代医学伦理原则可规范生物医学技术的正确运用。科学上某些发展应用不当而导致对人类伤害的事例不胜枚举。最显著的是原子能的开发,它为人类提供了新的能源,但也被应用于军事,成为屠杀的威慑武器。生物医学高新技术临床应用,一方面给人类带来了极大福祉,另一方面应用不当会带来极大伤害(如基因技术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临床应用)。只有遵循医学伦理原则,才能保证现代生物医学高新技术正确运用。
3.当代医学伦理学对培养医学人才成长有着重要作用。医为仁学,是直接服务于人的生命科学。高尚的医德医风是成为一个合格医生的前提,是医生职业精神的灵魂。在现代生物医学技术广泛应用临床的工作环境中,对医务工作者伦理道德素质要求提高,只有认真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尤其是生命伦理学,才会给医学人才提供解决医学高新技术道德难题的正确方向和思路,只有把技术与伦理统一起来,才能更好地进行医学决策,充分发挥医学技术的作用和设备的潜力,不断提高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医学伦理教育只有适应了当代生物医学技术的发展,才能培养出适应21世纪医学发展需求的医学人才。
二、当前医学伦理学教育存在的问题
1.我国医学伦理学教育理念落后当前医疗实践。教育理念则是人们追求的教育理想,是建立在教育规律的基础之上的。科学的教育理念能正确地反映教育的本质和时代的特征,科学地指明前进方向。受种种因素影响,我国医药院校在相当长的时期课程设置仍停留在生物医学的模式上,虽20世纪80年代初期在医学院校开设了医学伦理学课程,但在具体的实施中,教育理念相对落后于目前的医疗实践,没有给予医学伦理学课程应有的重视。
一是课程定位模糊。早在1993年英国总医学委员会发表的《明日医生》就提出,医学伦理学应列为英国医学课程的核心内容之一。目前,在西方发达国家,医学伦理学是大多数医学院校的主干专业课程。而在我国,许多医学高校将医学伦理学课程划归为思想政治理论课体系,医学伦理学教育在医学教育中的专业性、特殊性、重要性认识远没确立;我国医药院校医学伦理授课学时普遍偏少,总课时一般在18~36学时之间,不及美国、日本等国家同类课程学时总数的1/5。在如此有限的时间内不大可能为学生在医德范畴、医德规范等领域作较为系统的讲解,更谈不上为他们提供将理论付诸实践的机会。二是教育目标空泛。欧美国家医学院校医学伦理学均有着具体而明确的目标,如“掌握医学伦理学基本原则、训练解决伦理问题的技能、内化职业价值、促进沟通技能等”。而我国医学伦理学教育多以提高医学生医德修养、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为目标,教育目标较为空泛,没能体现出医学伦理学应有的课程性质及作用。三是课程设置不尽合理。我国医学伦理学教学多在基础课教学阶段单独开设,未能融入医学专业课程教学中。临床课程的教材和教学中,极少涉及伦理学内容,未涉及器官移植、基因技术、辅助生殖技术等生物医学高新技术应用中的伦理问题。学生学完课程后,最多只能了解一些医学伦学的基本理论,很难培养医学生的正确临床伦理思维理念及解决临床一系列伦理问题的能力。
2.教学内容较为抽象。西方医学伦理学教学内容广泛而针对性强,涵盖了医务人员职业道德、从业法规、生命科学、沟通技能、与卫生保健相关的社会问题以及对弱势群体的特别关注等诸多方面。课程教学内容则显得抽象和空洞,偏重医德理论说教,不能与医学很好交融,未能重点围绕医疗实践中产生的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医学伦理学困境和难题展开,不能启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使医学伦理学教学未能取得实质性的效果。
3.教学方法与手段落后。欧美国家医学伦理学教学多采取主动参与学习方式,教学方法和手段较为灵活多样,非常重视结合医疗实践进行医学伦理学教育,如进行医学伦理临床查房、临床病房教学等。而我国此课程教学方法相对单一,教学手段上较单调,几乎都是大教室、大班级传统灌输知识的理论教学方法,不能紧密联系医疗实际,学生学习兴趣不高,没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学效果不理想。
4.缺乏具有临床经验、医学科研实践背景的师资。医学伦理学是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交叉学科,师资背景应为接受过医学与哲学社会科学的综合训练培养。我国医学伦理学教师专业背景主要为医学专业或是哲学类专业,还有少数是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共同不足是欠缺将医学伦理的理论与医疗实践相结合教学能力。一部分医学院校至今仍无专门的教研机构,更无专职教师,医学伦理学的教学任务主要由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甚至是行政管理人员承担,虽然现在教师中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越来越高,师资整体学历水平有了提高,但具有医学实践经历和伦理学知识背景的复合型教师依然匮乏。
三、改进医学伦理教育的对策
1.确立科学教育理念。医为精光之道,一个合格的医学人才,具有良好医德素质是非常重要的。医生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医学伦理学应是医学专业的不可缺少的重要课程,特别在当今生物高新医学技术广泛应用背景下,医学伦理学教育更为重要。医学教育主管部门、医学院校行政领导、教务部门、广大医学教育工作者、医务人员、医学生应对医学伦理学教育的重要性达成共识。借鉴欧美国家做法,将该课程作为医学教育主干课程开设,加大课时、师资及其他教学条件的投入力度。根据现代生物医学技术发展,结合医学职业的内在要求,确定注重素质和能力提高的课程教学目标,即通过教育,提供正确的职业价值观、人文关爱精神;培养学生的医学伦理意识,锻炼其伦理分析、决策、评价和对临床行为的指导能力。
2.创新医学伦理学课程设置。医学伦理学是一门应用伦理学学科,研究医疗临床和医学科学研究活动乃至公共卫生活动中人们之间的道德关系及道德规范,其本身和医疗科研实践紧密相连。我国医学院校应创新医学伦理学课程设置,逐步实现医学基础教育和临床医学教育课程的有机整合,实现伦理教学的“理论-实践-理论”的良性循环。医学专业课教学中应增加相应的医学伦理学教育内容,加强医学伦理学教育中隐蔽课程的应用研究。伦理学课程设置可以灵活多样,低年级医学伦理学教学主要是对医学伦理学基础理论的学习及围绕医患关系主题安排“医学伦理学基础”“卫生法学”“医学心理学”课程,掌握医学伦理基础知识及与病人沟通的技巧。高年级可以安排“生物医学技术伦理”“医学与社会”“医疗卫生管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伦理学辅导”等医学伦理学相关课程,实习阶段结合医疗临床伦理难题进行相关“医学伦理讨论会”等。
3.调整教学内容。首先,应结合医学发展需要,及时更新调整教学内容。在保证课程体系结构完整前提下,充实对基因技术应用、现代生殖技术及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中的伦理问题以及卫生保健、公民医疗保障等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医学伦理问题内容,使课程教学内容贴近时代需要和学生思想实际。其次,要针对不同专业(临床、护理、检验等)、年级、学习阶段的学生调整授课内容的重点,使课程内容和专业紧密联系。
4.推进医学伦理学教学模式变革。学习发达国家,建立新型的医学伦理学教学模式,努力改变大班级、大课堂满堂灌输的单一课堂讲授教学形式,在保证一定理论教学前提下,探索案例教学法、医学伦理难题讨论、医患角色扮演、医界楷模讲座等在课程教学中的研究和应用。增加医学伦理学临床实践教学环节,如医患冲突原因及调适专题调研、临床医疗医学伦理查房等,将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教学结合起来,增强学生对医德理论的理解、内化和践行,锻炼其实际的伦理决策能力,提高其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教学效果。
5.建立优秀的师资队伍。医学伦理学是研究将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应用于医疗实践规律的学科,是对医学领域进行道德审视的科学。应用伦理学的特点要求讲授医学伦理学课程的教师应将医学伦理学理论和临床科研实践密切结合,既具有医学知识和医疗实践训练经历,又具有较高伦理学知识背景。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医学伦理学师资队伍中复合型教师极少,建立一支优秀学科师资队伍是保证我国医学伦理学教育发展的关键环节。首先,各医药院校应建立、完善专门教学科研机构,配备具有相应专业背景的专门从事医学伦理学教育的人员,重视选拔有培养前途的博士生、硕士生,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专兼职比例适当的师资队伍;其次,发挥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教育委员会及各省医学伦理学会的作用,制度化举办全国性或本省的医学伦理学师资培训班、专题研讨班和医学伦理研讨会,进行医学伦理学临床问题研讨及教学研讨,提高师资教学科研能力;再次,鼓励医学伦理学教师兼职医疗机构成立的生物医学新技术伦理委员会,经常参与临床器官移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运用等伦理问题讨论及处理,提高其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最后,医药高校应制度化选派有培养前途的年轻教师进行国内或国外(访问学者)进修学习,从而达到提高医学伦理学师资队伍素质的目的。
[参考文献]
技术伦理学范文5
新亚里士多德主义所针对的问题及其解决思路
人的实践目的必须由人主观设定,而不能归结于某种本性或自然的完善。另一方面,由于否定了客观的目的和价值,出现了多样化且不可通约的主观目的,因此,实践哲学就或者只讨论如何实现主观目的,或者只讨论如何约束它们使之具有相互承认的合理性。如果按照上述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的几个层面来说,在元实践层面,现代性的实践及实践哲学抛弃了客观善和目的的优先性和规范性,将实践的目标定位在主体的欲望或主体所设定的一般目的上,这就是麦金泰尔所批判的“情感主义”大行其道的原因;而在实践层面,则曲解了目的的实现过程,即由于不承认客观目的之实现(即完善),现代性实践就只考虑手段问题,由此催生工具理性的过度发达,这就是伽达默尔等人所批判的技术理性的问题。可以说,现代性在元实践层上的失序,导致了其在实践层上的失范。启蒙以来的实践哲学面对这些问题,试图重建规范性,最典型的建构就是功利主义和康德主义。它们共同的特征是将规范性建立在主观价值上。事实证明,在主观性上重建规范性是极其困难的。因为无法平息价值的多元论,所以只能寻求在主体层面的可普遍性、交往、对话、重叠共识等来缓解矛盾。而在实践层面,由于主观价值的不可通约性,价值的实现活动即实践本身也同样失去公共性,而变成个人目的、偏好的实现,所以只能用抽象的规则对其进行约束。第二个层面就变成了规则主义。因此,新亚里士多德主义在两个层面反对现代实践哲学:一是在实践的规范性问题上反对目的(价值)的主观主义;二是在如何实践的问题上反对行动(实践)的规则主义。前面提到,新亚里士多德主义对现代性实践的批判,实际上是从对现代性实践哲学的批判开始的。首先,新亚里士多德主义者不约而同地批判韦伯式的标榜价值中立的社会科学范式,认为要把对目的和善的探寻置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核心。因为关于人及其实践行为的研究,需要关注整全的人及其行为。而价值或目的,正是人及其实践的内在要素。其次,他们批评规则主义或工具主义对于实践的复杂性及其对情境的依赖性视而不见,将人自身的完善和人与人的交往化约为人对物的操作。安斯康姆在《现代道德哲学》一文中,揭示了现代伦理学的法治主义(即规则主义)的错误及其根源。麦金泰尔甚至全面地批判整个启蒙运动以来的实践哲学,认为它发展到尼采主义的阶段就走到了穷途末路,因此必须回到亚里士多德。那么,为什么回到亚里士多德就能解决这些问题?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中的哪些资源可以利用呢?首先,新亚里士多德主义者通过强调“实践”的优先性,区分目的内在于自身的实践活动与追求外在目的的活动。麦金泰尔、伽达默尔、阿伦特等人都把“实践”概念作为实践哲学的核心,这个概念正是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元实践层的重要元素。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实践是实现活动的具体化,而实现活动就是完善自身、达到终极完满状态(即目的)的过程。因此,新亚里士多德主义者十分看重实践与制作的区分。另外,他们通过强调实践是人的交往活动而非制造活动,来批判工具技术理性对生活世界的统治。这就在元实践层面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和实践的内在价值标准,其中也涉及亚里士多德的功能论证(《尼各马可伦理学》,1097b25-1098a20)。其次,关于如何实现内在目的,新亚里士多德主义者强调作为实践者的人的整全性和实践境域的特殊性。实践者的整全性包括实践者人格品质的同一性、生活过程的统一性和对实践境域的依赖性。现代性规则主义试图将实践的过程建立在一系列普遍规则的确立和执行之上,这使得实践者愈加异化和片面化。但事实上,实践中的事务千差万别,涉及到的实践者形形,并不服从统一的规则。新亚里士多德主义者从亚里士多德那里拿来了德性和实践智慧两个概念,以实践者的道德和理智品格为核心,建立了一种整全性的实践模式。同时,他们反对现代性中个人与社会的分离,而强调个人品质与共同体习俗的内在联系。这两点都是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中的重要内容。主要针对目的(或价值)主观主义和行动规则主义这两方面的问题,新亚里士多德主义者发现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中具有对此进行批判和重建的理论资源。但他们并不能简单地恢复亚里士多德的论证,而是必须在当前的理论和实践语境下重新构造这些论证。
新亚里士多德主义实践哲学的理论表达
在这种可观察、可推导的动力性因果链条中,可以通过把握其中的因果规律来解释事物,而无须预设一种作为运动终点的目标因素。这样,亚里士多德哲学中最为重要的目的因就被抛弃了。受此影响,实践哲学的客观目的因素也就丧失了理论依据。而对于新亚里士多德主义者来说,他们既要恢复实践哲学之外的目的因,又要使之能相容于现代科学。他们所采取的一条主要路线是,通过论证生物物种生存的合目的性,将人的特殊活动归之为某种物种特性的实现,从而认为人的实践活动本质上是目的论的,符合该特性的实践目的就是善。(cf.Casebeer;Foot;Hursthouse;Salkever;Thompson)另一条路线则抛弃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生物学作为目的论的基础,采取了社会目的论或内在目的论的论证方式。麦金泰尔将目的归结为不同实践活动的内在要求,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话就是“做得好”;这些目的不是由人的生物特性而是由社会历史条件所形成和规定的。(参见麦金泰尔,2003年,第15章)纳斯鲍姆沿用了人性论的思路,从人是理性的和社会性的动物出发,推论理性的人必然会依据本性的要求内在地认同某种生活方式而排斥其他生活方式。(cf.Nussabaum,1992,1995)尽管自然目的论和社会目的论这两条路线论证的基础和策略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均为了说明实践的善或目的是客观的和普遍的,它独立于个体实践者的主观偏好,并决定和规范着主观目的的设定。其次,在如何以合理的方式实现这些目的的议题上,新亚里士多德主义者着重论证和发挥了德性和实践智慧这两个概念,同时涉及共同体、习俗、传统等作为实践境域的概念。一方面,德性和实践智慧是一个整全的实践者的综合素质;另一方面,实践并非如现代性实践哲学理解的那样是超时空的,而是需要对实践境域的考虑。这也是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的一个特质。在这部分,伽达默尔和麦金泰尔的哲学非常典型。伽达默尔认为,作为实践哲学的解释学处理的是沟通一般知识和具体行为的应用问题。这种一般知识并非抽象理论,而是源于传统所限定的信念。不能以理论的方式论证善的来源,而要把解释学视为具有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功能,即一方面探究和理解实践之善的意义所在,另一方面将这些探究结果运用到实践当中。(参见伽达默尔,第100-122页)麦金泰尔则从两个方面体现了这一点:一是着重讨论了实践合理性的问题,论证了亚里士多德式实践合理性作为一种传统的优势所在;二是以实践的内在善为核心,把实践者的人生叙事统一性和共同体传统串联到一起,使我们看到善如何体现在一个具体的境域中。(参见麦金泰尔,1996年,2003年)另外一些德性伦理学家也基本上坚持这个路径,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阐发关于德性的理论,比如德性的来源、作用,德性的统一性、具体的德目,等等。(参见刘玮,2008年)同时他们也强调实践智慧的作用,并认为它作为一种实践理性要优越于康德式和休谟式的实践理性:一方面它不像康德式实践理性那样过于形式化,排除了实践的丰富内容;另一方面也不像休谟式实践理性那样只考虑手段,而把目的交给激情。并且,实践智慧与德性的合作才是好的实践者的综合品质。在这个层面,与上述不同但值得一提的路径是纳斯鲍姆的理论。学界一般称她的理论为“能力路径”(CapacitiesApproach),这是她的内在目的论的落实和完成。按照她的说法,内在目的论通过对人性的探讨,确立了人应该实现的那些内在善,接下来的关键是如何实现这些善。实现的过程就是活动(function,功能),需要实践者具备一定能力(capacities),所以,最终落脚于如何确保实践者具备这些能力上。这需要一个合理的政治制度。因此,纳斯鲍姆的理论从一个目的论的价值论导出一种规范性的政治哲学。在她看来,这才是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的精髓所在。(cf.Nussbaum,1990,pp.203-252;2000)总的来说,新亚里士多德主义者在探究作为目的的善以及它何以可能实现这两个方面,既充分利用了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中的内容,即自然主义、德性和实践智慧,也对其有所修正,如麦金泰尔的社会目的论、伽达默尔对传统的借重。但麦金泰尔后来放弃了自己的社会目的论,承认了实践哲学的生物学基础,以及形而上学的目的论作为实践哲学第一原理的意义。(cf.MacIntyre,1998,1999)而他们对传统的强调,也屡屡成为与其他实践哲学之间争论的焦点,尽管他们并不倡导回到传统或简单地继承传统。(cf.Habermas;Schnaedelbach)这说明,新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实践哲学在其与亚里士多德哲学相偏离的部分,尚需要作出更多的自我辩护。尽管新亚里士多德主义者在上述两个层面依据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做出了充分论证,但他们均未考虑关于人的存在的形而上学。只有海德格尔在这方面做出了独特的探索。尽管他本人不属于新亚里士多德主义者,但他的亚里士多德阐释对新亚里士多德主义实践哲学的萌发具有开源之功。(参见塞尔科沃;Knight)他重新阐释了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自然哲学和伦理学中的一些内容,揭示出人的存在方式的根本结构。一方面,他将世界表达为以“为……而在”而联接起来的指引结构,这就为实践的目的论做出了现象学的解释。另一方面,他充分阐释了亚里士多德的潜能、实现以及实践智慧的概念,将实现界定为生存活动,这也可视为实践问题的存在论化。但海德格尔既不谈人的善、实践等元实践层面的概念,更不谈实践层面的德性和实践智慧,所以他的存在论不属于实践哲学,可算作与实践哲学相关的形而上学探究。他的学生们(伽达默尔、阿伦特、施特劳斯等)也没有继承他的形而上学,而是从中阐发出丰富的实践哲学思想。总之,新亚里士多德主义者利用亚里士多德的资源建构起比较完整的实践哲学,在确认何为实践的善和如何使之实现这两个方面,均对现代性实践哲学的价值主观主义和实践规则主义提出了针锋相对的理论。那么,如何评价这种理论建构呢?它们分别有什么理论和实践上的价值?它们又面临着哪些问题和困境呢?
新亚里士多德主义实践哲学的意义与困境
技术伦理学范文6
关键词: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伦理道德;可持续发展
一、科学技术的伦理审视
(一)科学技术罪恶论
此种观点认为,人们道德水平的提高,非但不能与科学技术的发展成正比,相反会使人们的道德越来越堕落。这种思想最早的代表为老庄学派。“只有无知无识的婴儿才保持着高尚的道德品质”老聃如是说。在资产阶级的伦理思想家中,也有一部分人认为,科学技术的进步使人的道德越来越趋于沦丧的地步。卢梭认为:科学艺术和文明的发展,是社会一切恶习产生的根源和资本主义社会越来越严重的道德败坏的诱因。“科学和文艺日益进步,可是人类变得愈来愈坏了”,“一切甚至道德本身,都诞生于人类的骄傲。因此科学与艺术的诞生乃是出于我们的罪恶。”这些思想,把科学技术看成人类道德堕落的原因,以致最终走上主张人类应当回复到无文化、无科学、无法律的自然社会的道路。虽然这种观点包含着对资本主义社会片面强调科学技术而不重视道德品质的批判,但也包含着对资本主义社会道德日益堕落的控诉。
(二)科学技术自善论
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物质文化生活的提高,会使人们的道德水平自然而然的提高是这种理论的主要观点。爱尔维修和霍尔巴赫等人认为,道德和幸福的客观基础是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所谓道德是使自己和别人都有幸福生活的行为。他们一致认为,“人类行为的准则是利益和需要,这也是人类道德努力的准确尺度。人们的道德情感、道德观念的前提是社会物质生活的发展,同时人们的道德情感和道德观念也会依据社会的和个人的现实利益而变化。”同时,他们也都认为科技越发达,物质财富越丰富,就越能使个人得到幸福,越能使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达到和谐。
(三)伦理学的观点
马克思认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从最终意义上说,必将有利于人类道德水平的提高。生产关系才是决定道德这一社会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态的根本所在。”这是在一定的生产力的基础上产生的,是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并随着生产力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推动劳动者能力的提高和生产工具的改进,导致社会生产力的变化,促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引起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从而推动着人类道德进步的是科学技术的发展。
同样,科学技术在道德发展中的作用问题,必须被放在一定的历史范围内,加以辨证地考察。科学技术的发展,物质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以及随之而来的整个社会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在客观上务必将比已往任何历史条件下更有利于人们道德水平和道德觉悟的提高。科学技术的发展,即不能决定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也不能成为判断社会道德水平的直接依据和标准,虽然他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对人类的道德状况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影响。判断一个社会的实际道德水平,应该主要以居于这个社会的主导地位的道德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为依据。无论哪个社会的道德体系,都主要以它的基本原则和行为规范来为这一社会的经济结构和相应的阶级利益服务。因此,判断社会道德水平进步与否,是不能只参考科技的发展的。
二、科学技术的环境之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