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的基本原因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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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的基本原因

电气火灾的基本原因范文1

关键词: 电气火灾监控器,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RCD)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electrical fire monitoring system, the necessity of graded protection monitoring device, rated surplus action at all levels, the action of the current time value, and cut off the residual current power lines, are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Keywords: electrical fire monitor, electrical fire control system, residual current protection device (RCD)

中图分类号:F407.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现行国家标准《防火漏电电流动作报警器》GB 14287—93定义: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当被保护线路中的被探测参数超过设定值时,能够发出报警信号、控制信号并能指示报警部位的系统,它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组成。

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有何必要

近几年来,全国电气火灾事故数量呈上升趋势。据统计,2006年全国共发生火灾235941起,死2497人,伤2506人,直接经济损失13.6亿元。其中电气火灾31380起,占火灾总数的21.9%,居各类火灾原因的首位。引发电气火灾的原因有很多,如短路、过载、接地故障、接触电阻过大、泄漏电流等。其中,接地故障引起的火灾更具危险性。配电系统一般的短路、过负荷容易被熔断器、低压断路器等迅速切断而不致引起火灾。接地故障电流一般比较小,不足以使一般的过电流保护及时切断故障。故障点多数以电弧短路的形式出现,由于电弧阻抗较大,它进一步限制了故障电流,使过电流保护更难以动作,但其局部温度却很高,2 A的电弧温度可超过2 000℃ ,0.5 A的电弧能量已足以引燃可燃物质。所以防范电气短路火灾的重点是防范接地电弧短路。为了遏制电气火灾的上升势头,政府有关部门相继制订或修改了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在建筑中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漏电”在国际上的通用术语是“剩余电流”,其它有关国家标准也称“剩余电流”,因此新标准统一称“漏电”为“剩余电流”。

设置场所的相关规定及理解

一,GB50045-95(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9.5章。

条文9.5.1里规定:高层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等场所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本条是按照建筑物使用性质和火灾危险性来确定是否设置该系统。笔者认为,高层建筑,不仅仅是在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设置,凡是能发生接地故障的场所均应设置,因为这些场所都可能会出现接地电弧而引发电弧性短路火灾。高层建筑楼层高,发生火灾后,灭火和救援工作困难,我们应该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患于未燃。

另外,关于“宜”字的把握,规范用词说明指出: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可见,“宜”原则上是首先要考虑设置的,没有特殊情况,没有经消防主管部门同意,是不能随便选择取消设置的。

二,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11.2.7规定,下列场所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1)按一级负荷供电且建筑高度>50 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

(2)按二级负荷供电且室外消防用水量>30 L/S的厂房(仓库)。

(3)按二级负荷供电的剧院、电影院、商店、展览馆、广播电视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室外消防用水量>25 L/S的其他公用建筑。

(4)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5)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

该条文从供电负荷分级和消防用水量的角度来规定哪些场所宜设置该系统。其中,该条文中的第五条规定,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宜设置该系统。笔者认为,消防设备要分两种,一种是平时也用的,如消防电梯,应该设置该系统;一种是平时不使用的,比如消防水泵,就不需要了。因为这类消防设备只有发生火灾的时候才会使用,而且使用的时候消防负荷一般不会超负荷,输电电缆采用的耐火电缆,也不容易被破坏而漏电。

三,国家标准GB 50096-1999(2003年版)《住宅设计规范》第6.5.2条第7款规定,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具有漏电保护功能。

四,国家建筑标准设计标准图《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2003年版)第4.3.6条第7款规定,下列场所的供电干线或电源线路宜设置漏电保护或绝缘监视措施。

(1)商业大厦(包括地下商业街)。

(2)博物馆、展览馆建筑。

(3)影院、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建筑。

(4)餐饮、酒店建筑。

(5)医院、福利院、幼儿园等。

(6)易燃、易爆场所。

(7)公寓、高层居住建筑。

五,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1200—53、1994—10中593.3条明确要求采用两级或三级剩余电流保护装置,防止由于漏电引起的电气火灾和人身触电事故。

系统的基本组成及工作原理

1.基本组成 根据国家标准GB14287-200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以及相关规范《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方法》(暂行规定),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基本组成应包括: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以及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等三个最基本产品种类。笔者在实际的设计过程中,参考了上海零线电气的EF-ACS系统。该系统完全满足相关国家规范和标准。基本结构如下:

2.其基本原理是,当电气设备中的电流、温度等参数发生异常或突变时,终端探测头(如剩余电流互感器、温度传感器等)利用电磁场感应原理、温度效应的变化对该信息进行采集,并输送到监控探测器里,经放大、A/D转换、CPU对变化的幅值进行分析、判断,并与报警设定值进行比较,一旦超出设定值则发出报警信号,同时也输送到监控设备中,再经监控设备进一步识别、判定,当确认可能会发生火灾时,监控主机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点亮报警指示灯,发出报警音响,同时在液晶显示屏上显示火灾报警等信息。值班人员则根据以上显示的信息,迅速到事故现场进行检查处理,并将报警信息发送到集中控制台。电气火灾监控主机,应设在消防控制室或有人24小时值班的场所。主机电源应取自控制中心的消防供电(AC220V)。

电气火灾的基本原因范文2

【关键词】建筑电气;电气安全性;安全性;改进对策;

1 建筑电气工程安全的主要危险因素

1.1 触电危险

触电危险是指由于工程人员在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上的疏忽,以及在系统运行过程中疏于维护或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或线路等出现的过热、绝缘失效以及PE线断线等故障,从而对用户或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的威胁。

1.2 电气火灾或爆炸

电气火灾危险指的是由于设计过程或运行中存在的不合理、不规范的操作,造成供电系统中出现的运行短路、过载、铁芯短路、发热等故障,从而导致局部系统过热,带来严重的火灾,甚至爆炸的隐患。

1.3 静电危害

静电维护则是由于系统缺乏必要的检修与维护,或是接地、跨接装置不完善,以及工作人员的静电防护不合格等问题造成的静电或静电火花危害。

1.4 雷电危害

雷电危害指的是由于电气系统中缺乏必要的防雷措施,或者是在防雷装置的设计施工中存在缺陷等因素,导致建筑在雷电环境下存在安全隐患。

1.5 电磁维护

电磁维护是指由于高频设备参数调整不当,屏蔽设备缺陷,或外界环境因素导致人体长期处于电磁场照射下,给工作人员的健康造成的危害。

2 常见的建筑电气安全事故

电气事故按发生灾害的形式,可以分为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电气火灾和爆炸事故等;按发生事故时的电路状况,可以分为短路事故、断线事故、接地事故、漏电事故等;按事故的严重性,可以分为特大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等;按伤害的程度,可以分为死亡、重伤、轻伤三种。如果按事故的基本原因,电气事故可分为以下几类:

2.1 触电事故。人身触及带电体(或过分接近高压带电体)时,由于电流流过人体而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触电事故是由于电流能量施于人体而造成的。触电又可分为单相触电、两相触电和跨步电压触电三种。

2.2 雷电和静电事故。局部范围内暂时失去平衡的正、负电荷,在一定条件下将电荷的能量释放出来,对人体造成的伤害或引发的其他事故。雷击常可摧毁建筑物,伤及人、畜,还可能引起火灾;静电放电的最大威胁是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也可能造成对人体的伤害。

2.3 射频伤害。电磁场的能量对人体造成的伤害,亦即电磁场伤害。在高频电磁场的作用下,人体因吸收辐射能量,各器官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从而引起各种疾病。除高频电磁场外,超高压的高强度工频电磁场也会对人体造成一定的伤害。

2.4 电路故障。电能在传递、分配、转换过程中,由于失去控制而造成的事故。线路和设备故障不但威胁人身安全,而且也会严重损坏电气设备。

以上四种电气事故,以触电事故最为常见。但无论哪种事故,都是由于各种类型的电流、电荷、电磁场的能量不适当释放或转移而造成的。

此外,还应注意消防配电线路的安全隐患。在火灾发生时,一般的电气线路往往是被切断或被烧断。为了将火灾损失减少到最少,确保消防设备得以发挥作用,一些特殊的电气线路需要经过防火设计。明确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接地线及火灾报警信号传输线地敷设方式。消防设备电气配线的可靠性用以确保向消防设备正常供电和有效实施人员疏散与火灾扑救。消防设备电气配线的耐火性用以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且消防设备配电线路可能处于火场之中时能持续供电。在消防工程中,通常是结合建筑电气设计与施工,对消防配电线路采用耐火耐热配线措施来达到其可靠性、耐火性要求。

3 改进措施

电气安全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主要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研究各种电气事故,研究电气事故的机理、原因、构成、特点、规律和防护措施;另一方面是研究用电气的方法解决各种安全问题,即研究运用电气监测、电气检查和电气控制的方法来评价系统的安全性或获得必要的安全条件。

3.1 增加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又称剩余电流报警系统,通过探测线路中的漏电流的大小来判断火灾发生的可能性,漏电是通过探测电气线路三相电流瞬时值的矢量和(用有效值表示)。探测器的传感器为零序电流互感器,零序电流互感器探测剩余电流的基本原理是基于基尔霍夫电流定律即流入电路中任意一节点的复电流的代数和等于零,即ΣI=0。在测量时,三相线A、B、C与中性线N一起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通过检测三相的电流矢量和,即零序电流Io,Io=IA+IB+IC。在线路与电气设备正常的情况下(对零序电流保护假定不考虑不平衡电流,无接地故障,且不考虑线路、电器设备正常工作的泄漏电流),理论上各相电流的矢量和等于零,零序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绕组无电压信号输出。当发生绝缘下降或接地故障时的各相电流的矢量和不为零,故障电流使零序电流互感器的环形铁芯中产生磁通,二次侧绕组感应电压并输出电压信号,从而测出剩余电流。考虑电气线路的不平衡电流、线路和电气设备正常的泄漏电流,实际的电气线路都存在正常的剩余电流,只有检测到剩余电流达到报警值时才报警。

3.2 加强对防雷接地与防静电接地保护的重视

为了使雷电流安全地向大地泄放,以保护被击建筑物或电力设备而采取的接地,称为防雷接地。 静电是由于磨擦等原因而产生的积蓄电荷,要防止静电放电产生事故或影响电子设备的工作,就需要有使静电荷迅速向大地泄放的接地,称为防静电接地。

接地装置是接地体和接地线的统称。接地体的作用是使雷电流迅速流散到大地中去,因此,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要小,其长度、截面、埋设深度等都有一定的要求。接地体分人工接地体和自然接地体,无论是哪种,都要满足技术规范要求。防雷接地作用不言而喻,不接地就无法对地泄放雷电流。设计对防雷接地阻值都给出了参数,接地体和引下线完成后要测试,接闪器完成后整个系统才能测试。人工接地引线要顺直,不存在死角,引下线金属保护管要与引下线做电气连通。避雷带形成等电位可防静电危害。人工接地装置接地体问距小于5 m是为了降低接地体蔽作用,这样就可以预防电气雷电和静电事故。

3.3 过负荷保护

保护是指用电设备的负荷电流 超过额定电流的情况。长时间的过负荷,将使设备的载流部分和绝缘材料过度发热,从而使绝缘加速老化或遭受破坏。设备具有过负荷能力即具有一定的过载而又不危及安全的能力。对连续运转的电力机都要有过负荷保护。电气设备装设自动切断电流或限止电流增长的装置,例如自动空气开关和有延时的电流继电器等作为过负荷保护。

参考文献

电气火灾的基本原因范文3

关键词: 建筑防火问题解决措施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带动下,我国城市建筑事业也取得巨大的进度,城市人口越发密集,我国城市居民用电量以及用火量也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变发生的巨大的变化,这种发展趋势导致了我国建筑火灾问题屡有发生,火灾的频繁发生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近年来我国火灾事故频发发生,而在多起火灾事故中建筑火灾问题所占的比例非常大,约占全部火灾的一半以上,因此若想有效控制我国火灾问题,就必须解决好建筑火灾问题,下面文本就建筑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以及具体的解决措施进行分析论述。

1导致建筑火灾发生的具体原因

通过对建筑火灾的实际案例进行调查与分析,笔者认为导致建筑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1.1房屋建筑中电线设别铺设设计存在问题,不利于建筑防火

房屋电线铺设方面存在的先天不足,为建筑火灾的发生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房屋电线铺设所采用线径较小的电线进行铺设,铺设设计当中没能够对防火保护措施进行严格的控制。在线路铺设施工过程中,缺乏对铺设施工的有效监督,在线路的交接位置没有采取有效地接头处理技术,导致线路在进行超负荷使用时,在接头处容易出现漏电状况,引发建筑火灾。另外线路老化同样是诱发建筑火灾的重要原因,在线路使用过程中,缺乏对线路的有效维护与管理,导致线路老化问题非常严重,危险线路对建筑火灾的发生所隐藏的潜在威胁,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

1.2建筑装修材料不具备防火性能,材料质量良莠不齐,成为引起建筑火灾发生的又一重要的隐患

在进行建筑装修时,用户采用了大量的化学材料以及木制品材料,这些装修材料具有很强的易燃性,而目前我国建筑装修领域所具有的防火材料相对较少,部分质次价高、不具备防火性能的材料在我国装修建材市场上大量存在,用户对防火材料真伪的辨别能力不足,容易上当受骗。此外部分用户为了节省装修费用,往往采用一些价格与品质都相对低廉的装修材料,这些材料不具备防火性能,由此增加了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火灾问题严重性。

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安装不符合要求,连接方式不规范

管道材质和管径不符合要求,未按国家规范要求采用热镀锌钢管,钢管壁厚薄不均匀;镀锌钢管法兰焊接处不进行二次镀锌,或只是采取简单的防腐措施;喷头的保护面积严重超越规范标准。

1.4防排烟系统有漏洞,设计施工不合理

很多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以及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没有设置加压送风防烟设施;有的建筑虽然设置了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防火门未安装或密闭不严,无法达到防烟楼梯间的压力要求;有的虽然考虑了机械排烟而未设计补风系统,造成室内负压,不能有效地排出火场烟雾。

2对建筑火灾进行有效防控的具体措施

通过对建筑火灾原因的分析,我国可以对导致我国建筑火灾发生的基本原因形成一定的认识。通过对导致过载的具体原因进行分析,我们还可以了解到,导致建筑火灾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来自用电线路设计及铺设方面的问题,也有来自装修材料以及消防产品和消防系统方面的问题。因此有效控制建筑火灾,所采取的具体措施也主要围绕这几个方面加以开展。

2.1认真贯彻落实建筑电气设计基本规范,提高建筑电气设计的合理性

依照建筑电气设计基本规范,对建筑电气进行设计时提高建筑电气安全运行的可靠保障,同时也是减少建筑火灾问题的有效措施之一。提高电气设计质量水平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展开:第一,选择适合的电气截面导线,在满足居民基本用电负荷的基础上,应尽量选择截面较大的导线,为居民用电量增加留有一定的使用空间。另外在进行建筑电气设计时,还需要对高温灯具的引线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保护,主要原因在于高温灯具在使用的过程中,由于温度过高,会对引线造成一定的破坏,导线长时间在高温作用下,同时发生质变,出现漏电,因此成为诱发火灾的重要原因,彼此必须对高温灯具的引线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在进行住宅电气设计时,还应选用具有阻燃性能的电缆和电线,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因漏电所引发的火灾问题。

在施工过程中,还须认真贯彻落实建筑电气设计方案。针对施工实际环境还须对电气设计方案进行有效的调整。在落实建筑电气设计时还需要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注意:几根导线连接时, 各接头不得在同一横截面;铜铝导线接头应采用接线柱或铜铝过渡接头;铜铝导线接头应采用管压接法、气焊法或钎焊法等方法连接, 不得随便绕接;穿管到位并刷防火漆。

电气线路的敷设并非是一劳永逸的,在配电系统和电气设备应用一段时间后, 由于绝缘老化、损坏或其他原因,经常发生短路故障及因线路的长期过载而引发火情。所以,定期检查维修、更换、保养是预防电气线路火灾的一个重要环节。

2.2纠正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错误施工方式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中明确规定: 管网安装,管径不大于100 mm 的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管径大于100 mm 的镀锌钢管应采用法兰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镀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二次镀锌。而在实际工程施工中,许多工程为了施工方便和减少成本,对镀锌钢管没有采用螺纹、法兰等连接方式,而是大量焊接。采用焊接法兰必须送往镀锌厂进行二次镀锌,再运回来重新组装。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镀锌钢管焊接主要有以下危害: 一是焊接会使焊缝和焊缝区域镀锌层烧损,破坏了镀锌层,造成抗腐蚀能力大大降低,影响钢管使用寿命;二是焊接直接破坏了镀锌层,形成电化学腐蚀,加速管道锈蚀,严重时甚至会出现锈渣堵塞管道或喷头的现象。

2.3完善建筑防排烟系统工程

火灾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一般都是由于人吸入了空气中的有毒烟气窒息而死。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未安装或安装了不规范的防排烟设施的建筑必然烟雾迷漫,致使人员不能迅速疏散,导致人员的大量伤亡。目前,国内一些大型建筑均采取自然排烟、机械排烟、机械加压送风等几种处理方式。自然排烟是利用热压、风压使室内外空气对流,并通过外窗、阳台等建筑设施排烟。但其效果受许多不稳定因素影响,如风压随风速、风向、作用位置的不同而变化。

2.4对建筑装修市场进行有效规范,在装修时尽量采用阻燃材料

针对我国建筑市场内部各种建筑材料在防火性能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我国必须对建筑装修建材市场进行有效地规范,通过有效地监督与控制确保建筑装修材料的质量。两外针对用户所使用的建筑材料,消防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对建筑装修过程中的“三无”材料必须进行严格的控制与检查,一旦发现此类产品必须予以坚决的取代,同时还必须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的处理。

3结束语

建筑火灾问题给我国人民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同时对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也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有效预防和控制建筑火灾问题是促进我国建筑事业全面、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建筑施工实践中,必须对导致建筑火灾发生的具体原因进行全面的分析,同时有效结合火灾预防控制经验,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对建筑火灾问题进行有效的防控,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各种消防隐患无处藏身, 在建筑防火领域发挥更大的效益。

参考文献:

[1] 吴海婴,周贺东,鲁萌.浅议现代高层建筑防火难题及对策[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08)

电气火灾的基本原因范文4

【关键字】大型公共建筑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联动控制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中图分类号:F40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高层办公楼、城市综合体项目等大型公共建筑日益增多。大型公共建筑一般指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用房等,其功能要求高,内部装修豪华,人员流动大,可燃物品多,并设置了大量的空调设备,用电量猛增,火灾危险性较大,对建筑防火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因此,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已成为大型公共建筑设计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合理有效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够在早期发现和通报火灾,及时通知人们采取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是人们同火灾作斗争的有力工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第11.4.1条第4款规定:“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6000㎡的商店、展览建筑、财贸金融建筑、客运和货运建筑等”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以下简称“高规”)第9.4.1条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OOm的高层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卫生间外,均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第9.4.2.3条:“除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池、溜冰场外,建筑高度不超过1OOm的一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商业楼、商住楼的营业厅,展览楼的展览厅。”,第9.4.3.4条:“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面积大于500㎡的营业厅”。因此,大型公共建筑都应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GB 50116-98)的规定以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及组成,大致可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为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和消防控制设备三个部分,其设计的主要内容有:

表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的内容

名称 内容

探测报警设备 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紧急报警设备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通讯设备 应急通讯设备,对讲电话,应急电话

广播设备 火灾事故广播设备

灭火设备 自动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

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控制装置;

气体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

消防联动设备 防烟、排烟系统及空调通风系统的控制装置;

防火门、防火卷帘的控制装置;

电梯回降控制装置;

火灾警报装置的控制装置;

非消防电源的控制装置。

避难设备 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控制装置;

消防控制设备 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器、图形显示装置、消防联网通信系统、区域显示器

2.1 火灾探测报警

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和设置应考虑保护对象的等级以及保护场所内的可燃物性质、房间的高度及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等因素。

通常情况下,大型公共场所内的办公室、营业厅、弱电机房、书库、档案室等火灾初期可能产生大量烟的场所以及走道、前室、楼梯间等发生火灾时的烟气更容易聚集或流过的场所,应采用点型感烟探测器;厨房、锅炉房、地下汽车库、吸烟室、烘干间、发电机房、茶炉房等正常情况下有烟气停留且火灾初期可产生大量热的场所,应采用点型感温探测器;厨房等使用可燃气体的场所还应设置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另外,展览厅、商场等大型公共建筑内通常设计有高度超12米的中庭等高大空间场所。由于受到空间高度的影响,常规点型火灾探测器不能实现早期探测报警的要求。因此,大空间场所内通常采用多波段红外火灾探测器、线型光束图像感烟探测器以及空气采样烟雾探测器等探测设备,与消防炮灭火系统联动,实现高大空间的火情探测和消防炮的定位灭火功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同时设置自动和手动两套触发装置,即系统中设置火灾探测器的同时,还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处以及主要通道上应设置至少一个手动报警按钮,并保证每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近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m。同时,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及主要通道上应设置至少一个火灾警报装置,设置了火灾应急广播系统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不设置。火灾警报装置可与手动报警按钮联动。

2.2 消防联动控制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由消防联动控制主机、控制监视模块、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电动装置等设备组成,完成消防联动控制功能。

根据大型公共建筑内的设备情况,火灾时,需要由消防控制设备联动控制的系统或设备通常有:(1)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气体灭火系统;(4)防烟、排烟系统及空调送风系统;(5)常开防火门、防火卷帘、电梯;(6)火灾应急广播系统;(7)火灾警报装置;(8)相关区域的非消防电源;(9)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10)消防炮灭火系统等。其联动关系如下图所示:

图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示意图

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应发出下列控制信号,并接收反馈信号:(1)启动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打开电动排烟阀、电动正压送风阀(口),打开报警信号所在防烟分区内的电动排烟口,关闭其他排烟口;(2)专用探测器动作后,防火卷帘下降到底,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下降到至距地1.8m,自动关闭常开防火门;(3)电动挡烟垂壁下降至指定位置;(4)停止空调送风,关闭电动或自动防火阀;(5)开启电动排烟窗。

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确认火灾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应发出下列控制信号,并接收反馈信号:(1)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系统充水,放水,形成水幕;(2)切断非消防电源,投入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电源;(3)非消防电梯迫降至首层;(4)启动消火栓泵,喷淋泵,清水-泡沫泵等,打开管路电动排气阀;(5)报警装置,如警铃、声光报警器等动作;(6)消防广播投入运行,背景音乐强切至消防广播状态;(7)启动其他相关部位灭火系统,反馈启动信号(8)喷头开启后,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9)带闭式喷头的传动管传递火灾信号,启动泡沫喷淋系统;(10)气体灭火系统处于自动状态时,两个独立的信号启动气体灭火系统,系统30秒报警延时,关闭防火门窗,停空调通风,发出报警声光信号。

消防控制设备应能显示上述系统或设备的工作状态并接收其动作后的反馈信号。各类联动动作及反馈信号由设置在相应设备处的控制模块、输入输出模块等通过总线或多线控制线实现。值得指出的是为避免因误报、误动作而引起混乱,通常将一只火灾探测器或按钮动作视为火灾报警,将两只及以上火灾探测器动作,任一只探测器+按钮或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动作,各类喷头动作以及人工确认 (如:手动开启排烟阀、正压送风阀或固定灭火系统)等视为确认火灾。针对具体的工程和报警联动设备的联动关系,可由建设单位在符合规范以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要求的前提下,作适当的调整。

2.3 消防控制设备

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以及《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GB 50116-98)的分级,大型公共建筑通常属于一级或特级保护对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常采用集中报警系统,大型建筑群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每个防火分区或楼层可设置区域显示器。

消防控制设备可以通过硬线手动控制消防水泵、排烟风机、气体灭火系统等设备的启停,并显示联动系统或设备的工作状态,同时,还应显示建筑物内各层平面或各防火区域的平面中各有关消防设备的位置及编号。当火灾报警时,还应能显示报警部位或区域。

2.4 火灾应急广播

大型公共建筑内的前室、走道、大厅、车库等部位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扬声器的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超过25 m,且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m。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小于3 W。

当火灾应急广播与公共广播合设时,消防控制中心应能按疏散要求将需要广播的楼层的扬声器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消防控制中心应能显示火灾应急广播扩音机的工作状态,并能用话筒播音。合用系统的线路必须按火灾事故广播系统分层或分区分路控制。

2.5 消防专用电话

大型公共建筑的各值班室、水泵房、变配电机房、排烟机房、主要通风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电梯轿厢、柴油发电机房、气体灭火系统应急操作装置处应单独设置消防对讲电话系统。建筑内手动报警按钮或消火栓按钮处宜设置对讲电话插孔,或直接采用带电话插孔的手动报警按钮。此外,消防控制中心、消防值班室还应设置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2.6 系统布线

为了防止火灾发生时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中断,抑制强电系统的电磁干扰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产生的影响,大型公共建筑内的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应采用耐火类线缆,特级保护对象的消防设备供电干线及支线,建议采用矿物绝缘电缆。耐火类线缆应穿金属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保护,当线槽明敷时,应在线槽上涂防火涂料做好防火保护措施,矿物绝缘型耐火类电缆可直接明敷设。

3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据统计资料显示,因过载、短路等电气原因引起的火灾一直是我国建筑火灾的主要原因。虽然,我国尚未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相关的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GB 50116-98)也未提及,但是,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即其发现电气火灾隐患的能力已经在实践中得到肯定。《建规》第11.2.7条第3款规定:“按二级负荷供电的剧院、电影院、商店、展览馆、广播电视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和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宜设置剩余电流动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高规》第9.5.1条规定:“高层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等场所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综合考虑大型公共建筑用电量较大以及火灾造成损失的不可估量等特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大型公共建筑内配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作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补充,是非常有必要的。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以把配电系统中的电气火灾隐患,事先有效地通过对剩余电流、温度的异常变化以及它们可能引起的火灾进行预报、监控,大大地降低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避免更大的损失。

大型公共建筑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主机、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组成。电气火灾监控主机能接收来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指示报警部位,记录并保存报警信息,可设置在消防控制室或有人值班的场所。当系统报警信号和故障信号传输给消防控制室时,监控主机也可以设置在保护区域附近。电气火灾监控主机通过总线方式或网络传输方式与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相联,并集中显示各个探测器传来的检测数据,智能分析故障数据,发出相应的报警与控制信号,但不宜自动切断保护对象的供电电源。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由信号处理单元和传感器组成,主要有剩余电流式和测温式两种。信号处理单元接收设置在配电箱内的剩余电流互感器或测温传感器采集的监控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后将数据输送给监控主机。剩余电流互感器主要针对配电回路的剩余电流,测温传感器主要针对电缆接头处的温度,进行实时有效地监控并记录,并且将实时数据上传至信号处理单元。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地布置应按建筑物防火分区进行,确定适当的保护范围,满足分级保护的动作特性要求,缩小故障切断电源时引起的停电范围。通常,一个电气火灾报警探测区域不应超过一个防火分区。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应以低压配电系统末端探测为基本原则,设置在配电柜进线或出线端,监控该级至终端用户的线路和设备,如配电室重要的低压出线回路,电力总配电箱进线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所配电箱进线处,照明总配电箱进线处等。

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应以探测电气系统异常发热为基本原则,应设置在电缆接头、树干式供电线路接驳处等发热部位,如设置变电所的建筑中二级配电箱出线处和未设置变电所的建筑中一级配电箱出线处等。

4 结束语

随着建筑电气、智能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大型公共建筑内的系统、设备越来越综合化、复杂化。一方面,门禁、视频监控等系统的应用,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的范围不断扩展;另一方面,电气火灾监控、智能消防疏散指示等系统的应用也大大提高了建筑火灾时的安全系数。因此,构建一个合理、有效、全面的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控制体系,成为预防火灾、争取火灾前期主动权的有效手段。设计人员需要不断进行经验总结,提高设计质量,做好各专业间的密切配合及统筹安排,使设计更具针对性、合理性、先进性。本文对大型公共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进行了粗略的介绍,以供大家讨论和指正。

参考文献:

[1]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S].

电气火灾的基本原因范文5

关键词:爆炸、安全,防爆电气设备,选型。

中图分类号:F40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问题的引入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国内地的工业可谓是处在急速发展的时期。一方面非常值得令国民欣喜,另方面亦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在工业生产中石油化工领域一直是安全防范中备受关注的领域,同时由于民用建筑功能的多样性,同样存在着出现爆炸危险环境的可能。对于存储、生产具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而言,安全往往是首先要考虑的关键,在这些场所电气设备防火防爆就顺理成章被列于电气设计的首个要素。

有关防爆电气设备的选择,《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中有详细的规定与划分,在近些年的生产生活中依然存在着安全隐患甚至事故,归其原因固然多种多样,有调查表明在电气设备选型上面倍加注意可大大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对此必须弄清楚以下问题。

防爆电气设备选型的基本概念

2.1、爆炸的基本概念

爆炸性气体环境无论是何种爆炸介质,之所以存在爆炸的可能其原因是当易燃易爆物质释放泄露与空气(主要是氧气)形成爆炸混合物质从而使该场所成为爆炸危险场所。

爆炸性气体环境引起爆炸的基本原因,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存在爆炸混合物其浓度在爆炸极限以内;

2)存在足以点燃爆炸混合物的火花、电弧和高温。

2.1.1 爆炸气体环境分区

爆炸性气体环境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进行分区:

0区:爆炸性气体连续出现或者长时间存在混合物的环境的场所;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的场所;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除了封闭的空间,如密闭的容器、储油罐等内部气体空间,很少存在0区。虽然高于爆炸上限的混合物不会形成爆炸性环境,但是对有可能进入空气而使其达到爆炸极限的环境,仍应划分为0区,例如固定顶盖的易燃液体储罐,当液面以上空间未能充惰性气体时应划分为0区。

在生产中0区十几个别的,大多数情况属于2区。在设计时相关专业(如:建筑、工艺等)应采用合理措施尽量减少1区。

2.1.2 爆炸气体环境分级分组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按照最大实验安全间隙(MESG)或最小点燃电流(MIC)分为三级:IIA,IIB,IIC;

表2-1最大试验安全间歇(MESC)或最小点燃电流(MIC)分级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按引燃温度分组:T1~T6(共六组)。

表2-2引燃温度分组

以氢气为例,分子式H2,可通过《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附录三 气体或蒸气爆炸性混合物分级分组举例,确定其分级分组为 IIC T1。

2.2、选型前需明确的几个要素

在爆炸危险环境中安装和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其目的是防止电气设备成为点燃源。明确爆炸及其环境基本特征和分级分组后,对于处在这些特殊场所的电气设备,就须考虑不同程度相对应的防爆要求。

要在爆炸性危险场所选择不会引起周围混合物爆炸的电气设备,就需要在选择防爆电气设备时必须与爆炸性混合物的危险程度相适应。所谓爆炸性混合物的危险程度是指爆炸性混合物的引爆级别、点燃温度的组别而言。选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与爆炸性混合物的引爆级别、组别、危险区域的级别相适应,否则就不能保证安全。此外,如同一区域内存在两种以上不同危险等级的爆炸性物质时,必须选择与危险程度最高的爆炸等级及自然温度等级相适应的防爆结构。

2.3、防爆电气设备选型

2.3.1防爆电气设备

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规定,各种防爆类型标志如下:本质安全型(ia,ib);隔爆型(d);正压型(p);增安型(e);充油型(o)无火花型(n)等。

2.3.2防爆电气设备原理

防爆电气设备因其基本原理而适用于不同的爆炸危险环境。

a)隔爆型防爆电气设备是具有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爆炸的压力,并阻止内部的爆炸向外壳周围爆炸性混合物传播的电气设备。

b)增安型防爆电气设备是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电弧、火花或可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温的设备结构上,采取措施提高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认可的过载条件下出现这些现象的电气设备。

b)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气设备(多见于小型弱电设备)是全部电路为在规定的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电火花和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定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这两种防爆电气设备或是不产生火花和高温,或是产生的火花和热效应不足以点燃爆炸性混合物。

2.3.3防爆电气设备选型

设计时一定要根据工艺专业提供的爆炸分区进行电气设备选型。爆炸危险环境不准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在防爆电气选型时要注意不能把级别低的电气设备设置予级别相对其高的爆炸场所,否则将留下重大安全隐患。

a)0区通常不安装电气设备,必须安装时(如仪表信号装置),只准选用本质安全型“ia”级;

b)1区常选用隔爆型“d”和本质安全型“ia、ib”;

c)2区选用隔爆型“d”、本质安全型“ia、ib”和增安型“e”等。

2.3.4与设备选型相关的因素

设计时能够决定防爆电气设备选型的因素其实不仅仅是爆炸场所的分级分组,除此之外有一些经常被忽视的因素,譬如环境温度、湿度、大气污染、腐蚀环境甚至海拔等因素。尤其应该注意的是,有很多设计人员会误认为防爆电气设备之所以能防爆,是因为其外壳能阻止有爆炸危险的气体进入其内部,密封性能一定很好,就能阻止雨水进入,安装在户外露天使用应该没有问题。其实这是混淆了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形式和外壳防护等级两个概念。如前所述,防爆电气设备或是不产生电弧、火花和高温,或是产生的火花和热效应不足以点燃爆炸性混合物。与外部使用环境所决定的防护等级(IP等级)并非同一概念。

3、防爆电气设备装设原则及线路敷设

3.1、防爆电气设备装设原则

尽可能把电气设备安装在危险程度小的区域,远离危险源或释放源。这一举措可大大减少爆炸危险发生的可能,并且有效节省成本。因为更高级别要求的防爆设备就意味着更多的资金投入。设计人员有义务在符合国家规范的前提下降低不必要的投入。

3.2、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敷设方式

3.2.1线路敷设原则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敷设时,在可能范围应使电缆远离爆炸释放源或敷设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场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易燃物质比空气重时,电气线路应在较高处敷设或或直接埋地;架空敷设时宜采用电缆桥架;电缆沟敷设时沟内应充砂,并亦设置排水措施。(2)易燃气体比空气轻时,电缆宜敷设在较低处或电缆沟敷设。(3)电气线路宜在爆炸危险的建、构筑物的墙外敷设。

图2-1重于空气的爆炸性气体或蒸气的各种释

放源周围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示例:

图2-2重于空气的爆炸性气体或蒸气的各种释放源周围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示例:

3.2.2线路敷设方式

1)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主要有钢管和电缆配线。钢管配线工程必须明敷,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管。电缆配线1区应采用铜芯铠装电缆;2区也宜采用铜芯铠装电缆。当采用铝芯电缆时,与电气设备连接应有可靠的铜-铝过渡接头等措施。

2)钢管配线工程,两段钢管之间,钢管及其附件之间,钢管与电气设备引入装置之间的连接,应采用螺纹连接,其有效啮合扣数不得少于6扣;钢管与电气设备直接连接有困难处,以及管路通过建筑物的伸缩、沉降缝处应装挠性连接管。

3)在爆炸危险场所,不同用途的电缆应分开敷设,动力与照明线路必须分设,严禁合用;不应在管沟、通风沟中敷有电缆和钢管布线;埋设的铠装电缆不允许有中间接头或埋设接线盒;防爆电机、风机宜优先采用电缆进线。

4)管线穿越不同爆炸分区应在穿越处设置设置隔离密封盒以提高安全性。

5) 电缆和一次仪表都是贮能设备,在须限能的的管路安装安全栅,保证危险区仪表与安全区仪表信号连接安全限能。

4、防爆电气设备使用与维护

日常使用时尽量避免打开防爆电气设备的密封盒、接线盒、进线装置、隔离密封盒和观察窗。若需打开,应妥善保护隔爆面。现场检修中不准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的仪表、灯具、电话等设备包括工具应采用无火花型防爆工具。更换设备元件的时候须严格核对爆炸危险环境的等级分级分。

5、结束语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爆炸场所选择正确的电气设备是设计中非常重要的环节,要做好爆炸危险环境的防爆工作,电气设备选型这一环节不是件容易的事,必须谨小慎微,除了要认真研读相关规范还要不断的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手段,这样才能选择适当的电气设备供工艺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GB50058-92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低压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检验》 王厚余

电气火灾的基本原因范文6

为进一步做好秋夏季安全防控宣传工作,增强消防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消防宣传渗透力,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使消防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项目、进医院、进家庭、进农村等社会各个层面,健全预案,加强演练,提升灭火救援应急处置能力,现协助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义务宣传。特致函贵单位,请贵单位给予支持,共同做好此次培训宣传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宣传主题: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二、宣传单位:XX公司

三、活动开展方式:由我中心委派消防教员亲临贵单位现场以集中授课方式(100人以上建议分批次开展)

四、建议培训时间:2020

8月21日9:00

五、需单位提供事项

参加人员:全体干部职工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请提供会议室(准备电脑、投影)、并备好人员签到表

六、宣传内容纲要

(一)公共安全基础知识

1.剖析近期火灾案例,了解火灾发生的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牢记火灾发生的教训。

2.单位消防安全隐患如何排查(如何做好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

3.了解单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维护检查及配置常识。

4.掌握单位火情状态下如何自救互救逃生及疏散人群。

5.

防洪防汛安全知识,

6.

高层建筑火灾的预防及逃生方法。

7.办公室及各部门用电用火安全知识。

8.外出出行安全及交通安全知识(自然灾害、地质灾害)

9.建筑施工安全及生产安全应急处理办法。

(二)法规专题:

1、三级责任的划分和落实

2、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3.“四个能力”建设的具体内容和指导思想

4.单位防火巡查和检查的具体要求

(三)防火专题

1.各类火灾隐患的排查

2.如何防止人为不慎、电器使用不当引起的火灾

3.各类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

普通高层建筑的火灾隐患

A、电气火灾的预防与安全用电常识

a、电线导线的漏电原因;

b、导线过负荷运作的常见情况及起火原因;

c、电器短路的常见原因及应急处理;

建筑物起火的燃烧过程及正确处理

A、行政楼等高层建筑火灾;

B、楼道火灾逃生:

C、人员疏散方案:

(四)灭火专题

1.灭火的基本原理和灭火的基本方法以及器材的使用。

2.几种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及电器着火后的扑救方法。

3.发生火灾后,如何应急处理降低损失。

(五)防震、逃生专题

1.突发火灾单位领导如何正确指导大家脱险和火场逃生、疏散应注意事项。

2.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后怎样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