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园区环保工作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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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园区环保工作计划

化工园区环保工作计划范文1

贯彻落实“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是推动全市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贯彻落实“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集中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饮水安全、垃圾处理、环境美化、植被恢复、村屯绿化等问题,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呼吸新鲜空气、吃上放心食品、住进美好家园,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主要任务

1、保障城乡群众饮水安全。积极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由市、县(市、区)二级政府进行配套,建设饮水工程436处,解决40499户、1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划定主要河流禁排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饮水用水源地污染综合整治。在全市实施“河长”制和出区域断面考核。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监测、监管体系和机制,解决全市34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2、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问题。推进村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村镇改厕工作、村镇畜禽养殖、“一池三改”、粪污处理和综合利用,加强村镇环境综合治理。到2009年2月底,建成17个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粪污)处理示范村。

3、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活动。争取在2009年2月底,建成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和15个省级环境优美村。

4、推进辽西北地区植被恢复。加快辽西北边界防护林体系建设,推进辽西北地区荒山绿化工作。到2009年造林结束,完成辽西北边界林带造林绿化65.8万亩,完成辽西北地区春季荒山造林作业面积27万亩。

5、实施村屯绿化工程。实施乡镇、村屯、校园、园区等绿化建设,采取花草结合、林果结合,增加农民收入。到2009年春季结束,完成绿化乡镇、村屯、园区80个,绿化中小学校6所。

三、组织实施

1、明确工作责任。“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环保局牵头、市林业局协助,市政府督察室负责检查督察。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开展此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于每周四下午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汇总全市工作情况上报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2、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环保攻坚惠民,解决基层实际问题,事关每个农民利益,各地要通过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农村环境,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农民为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而努力。要广泛宣传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观,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投入到“环保攻坚惠民”活动中来。

化工园区环保工作计划范文2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培育一批示范企业、集聚一批小散企业、消减一批危重企业”的思路,深化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强化重点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全面开展特色行业污染整治,切实提升环境监管能力,确保重点行业排污强度(废水排放量/生产总值)在2015年基础上再下降3%以上,废水纳管率、集中供热率、入园率进一步提升,完成医化、合成革行业深化整治任务,完成非电镀金属表面处理(包括涉及酸洗工序的工艺品、洁具等行业)、农副食品加工(包括水产冷冻行业)等特色行业整治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重点行业整治提升

积极培育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培育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等医化示范企业,启动化学原料药产业园区椒江区块领跑园区建设。深化重点行业整治提升,重点推进医化、合成革行业深化整治,进一步提升工艺水平、装备水平和末端治理水平,确保完成年度深化整治任务。完成临海污染整治危重企业消减工程建设。建立重点行业长效监管机制,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各地建立六大行业环境管理信息公开和定期评估制度,建立末尾淘汰或督办整改机制,切实巩固重点行业整治提升成果。

(二)加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

加强重点区域、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省级重点县市区和重点园区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7月前临海、温岭编制省级重点市专项整治方案,三门工业园区、化学原料药基地黄岩区块编制省级重点园区专项治理方案,并报市环保局备案;专项治理方案应明确治理目标、整治内容、主要措施、主要工程项目等,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工作推进机制和评价制度。加强主要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年底前工业园(集聚)区应按规定全面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集聚)区资格;所有工业园(集聚)区排查劣V类水体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

(三)开展特色行业污染整治

全面开展特色行业污染整治,明确特色行业整治清单、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强化特色行业整治督查和执法监管,确保完成特色行业整治任务。4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非电镀金属表面处理(包括涉及酸洗工序的工艺品、洁具等行业)、农副食品加工(包括水产冷冻行业)等行业的企业排查工作,整治清单报市环保局备案,年底前基本完成原地整治企业整治任务;对于搬迁企业要求落实土地,原厂过渡性生产达到达标排放标准。8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砂洗、废塑料等行业的企业排查工作,确定整治基数和整治工作计划,完成年度整治任务。年底前完成椒江、临海眼镜行业等行业整治任务。

(四)提升重点行业和特色行业环境监管能力

加强水污染行业环境监管,进一步筛选重点污染源,电镀、印染、造纸、化工、制革等重点行业实现重点污染源刷卡排污全覆盖,其他主要水污染行业推广刷卡排污工作。加大重点行业和特色行业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开展违反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制度的问题及废水直排企业调查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黄岩区、三门县等重点园区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临海市、温岭市等地主要污染因子预警体系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各地根据市里出台的《十三五工业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相应的工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制定2016年度工业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明确项目清单、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强化工业污染防治项目推进,确保完成年度工业污染防治各项任务。

化工园区环保工作计划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控制增量,削减存量,落实责任,综合推进,搭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平台,确保完成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4.5。

(二)辖区内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0以上,辖区内排入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较上年减少9.6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9以上。

(三)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00天以上。

(四)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淘汰煤炭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按时关闭相关企业或生产线。

(五)认真落实《*“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落实减排项目,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在9月底前完成超标排污的企业治理工作。

(六)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依据产业政策和排放标准,于年底前关闭辖区内应关闭的小水泥生产企业;加强对科研攻关的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管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或未达标排放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经营性生产,违者依法关闭;加强对已关闭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和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建设或恢复生产;严格环境监管工作。

(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保证出水水质达一级排放标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达到相应标准。

(八)依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餐饮和养殖等污染企业,切实控制面源污染,严禁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

三、工作职责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既是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刚性任务的客观需要,也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抢抓国家产业转移机遇、增强后发优势的必然选择。节能减排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县发改局牵头,县环保局、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园区办、招商局、安监局配合,负责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负责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指导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县建设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物价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做好新型墙材的推广工作,并依据上级政府有关规定,按程序逐步关闭县内粘土砖厂;负责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保证工程质量,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确保尽快投入使用并保持正常运营;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方案,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县环保局牵头,县科技局、园区办配合,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管理,督促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和省市监测平网。负责创艺皂素公司“为您提供大量免费范文!年产300吨皂素联产2000吨乙醇”科研攻关项目的指导,督办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负责黄姜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防止黄姜加工废水超标排放。

县安监局牵头,县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安监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非煤矿山整治和开发工作,保障全县煤矿和非煤矿山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安全生产,提高资源开采综合利用率。

县发改局牵头,县工商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龙坝乡、中峰镇配合,负责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其中县发改局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划,协调、督办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作职责;龙坝乡政府负责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项目建设的实施、督办和协调工作;中峰镇政府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围栏内耕地的停耕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在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设立围栏、界桩和警示牌,负责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日常监管,防止水源污染;县卫生局负责加强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医疗经营单位医疗废水、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依法取缔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直接污染水源的餐饮业;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制定、修订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县工商局负责对已取缔或关闭的企业做好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或吊销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督办龙坝学校建设埋地式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县林业局要对竹溪河水库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计划;龙坝乡政府、中峰镇政府、县农业局负责禁止水源区范围的农户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切实控制面源污染。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龙坝乡、中峰镇、发改、经济、环保、建设、科技、安监、工商、水务、林业、国土资源、农业、园区办、教育、卫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竹溪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全县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等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明确专人,组建专班,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节能减排的各项目标任务。

化工园区环保工作计划范文4

一、齐心合力,2013年工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回顾一年来全县工业发展工作,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围绕“4+1”产业集群,通过推进项目投产达产、加快园区建设和加强要素保障等系列措施,取得了多个“第一”的良好成绩,实现了全县工业经济提速健康发展。工业总产值达到203.36亿元、增长73.3%;工业增加值51.58亿元、增长21.3%,增幅考核组第一,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提高4.3个百分点;规上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到234%,较20__年提高个16.2个百分点;工业投资71.1亿元、增长53.8%,增幅全市第二、考核组第一;新增规上企业89家、总量达到153家,增幅全市第一,得到奇帆市长的亲笔批示肯定。

(一)产业集群发展迅速。以电子联合会为代表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正在起步发展,以民丰化工为代表的精细化工产业集群不断壮大,以西南国际灯具城为代表的消费品工业已初具规模,“4+1”产业成为支撑和带动全县工业经济增长的骨干力量,全年完成总产值100.74亿元,占全县规上工业总产值的86%。

(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按照“突出重点、适度超前”原则,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强化功能配套,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实施了南区污水处理厂、北区H5骨干道路、110千伏哨楼变电站等28个基础设施项目,已竣工17个,为企业落户创造了必要的基础条件。加大园区拆迁力度,应拆迁住户199户、已拆迁195户,拆迁企业4户,搬迁电力廊道回路12条。紧抓城市发展新区机遇,重新修订完善了工业园区空间规划,为园区进一步拓展做好了准备。

(三)园区招商有新突破。引入产业运营商,采取项目招商、高层直接商洽等方式,大力推动工业招商引资工作,招商引资成效明显。全年共签约工业项目35个,计划投资60亿元、到位资金20.4亿元。其中,签约化工类企业7家、清洁能源类企业1家、装备制造类企业4家、电子信息类企业21家、消费品产业类2家。

(四)能源供应保障形势良好。通过积极与市经信委、市电力公司、西油公司、川中油气矿等单位沟通协调,最大限度保障了企业电力、天然气需求。全县工业用电量3.12亿千瓦时、增长13.1%,其中万利来化工、维尔美纸业等前16户重点企业用电量2.25亿千瓦时,占工业用电总量的72.1%、增长13.2%。全县工业用气量1.47亿立方米、增长27.6%,增幅高于全市29.5个百分点,基本保障了企业满负荷生产。

(五)服务企业质量不断提升。通过现场办公、重点协调、专人负责等方式,着力帮助企业解决落户建设、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多渠道帮助中小微企业融资,落实新增担保贷款项目40个、金额7646万元。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帮助企业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市级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5323万元。先后为25家企业开展3次现场招聘会,帮助招工1100余人,基本满足了企业用工需求。同时,按照协议约定,督促企业严格按约定进度推进项目建设,全年新开工企业21家、续建9家,建成投产13家、总量达到46家,企业数量和规模正逐步增加。

(六)闲置土地清理成效明显。通过艰苦谈判和博弈,共收回12户企业闲置工业土地共1263.8亩,去年已利用894.8亩落户新招商企业14家;清理工业园区范围内综合用地2宗、118.8亩,已全部重新依法出让,既有效规范了园区企业囤地不建行为,又实现了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保障了15个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各位领导,同志们,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级各部门通力协作、扎实工作的结果。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我县工业经济发展才刚起步,还存在经济体量小、产业链条缺失、发展环境不优、要素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措施,用发展的方法来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抢抓机遇,努力实现2014年工业发展新突破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县工业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并存,总体上讲,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已经到来。从机遇来看,县委、县政府以前所未有的重视程度发展工业经济,产业项目从招商到建设再到投产有一套完备的支持鼓励政策;“4+1”五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基本成型,正处在快速上升期;企业项目建设进度不断加快,园区基础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将持续拉动产能增长。从挑战来看,经济下行和生产经营成本上升构成双重压力,全国产业转型升级正在调整期,宏观经济环境不确定因素较多;园区资金压力大、土地供给难度增加、要素保障能力与企业需求存在差距,企业落户建设、生产经营环境和空间都受到不同程度挤压。从任务和要求来看,按“科学发展、富民兴潼”的总任务和____建设城市发展新区要求,工业是实现全县加快发展和一盘棋发展的第一推动力,要实现2016年工业总产值600亿元、2020年1500亿元目标,任务十分艰巨,责任重大。

今年的工业经济主要目标是:工业总产值完成260亿元、增长28%,力争达到280亿元;工业增加值完成65亿元、增长20%,力争达到70亿元;工业投资完成75亿元,力争达到80亿元;新增规上企业20 家,规上企业总产值完成150亿元、增长30%,力争达到160亿元。

以上目标是一个突破局限、打破惯性的目标,也是我县从未有过的发展速度。要实现上述目标任务,我们必须突出规划引领、龙头带动和科技创新三大导向,积极作为、敢于担当,自加压力、接续奋进。具体来说,重点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培育壮大“4+1”产业集群。坚持集群发展思路,强化支柱产业支撑能力。机械制造产业,投产全鑫农机等项目,加快推进谛远机械、华祥特钢二期等项目建设。电子信息产业,开工建设天远微动力、潼翔电子等项目,加大产业垂直整合力度,以引进品牌手机为引领,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推动产业价值链向中高端发展。精细化工产业,启动伟泰化工、合才化工等项目建设,加快民丰化工技改项目实施,启动新华化工、万利来化工技改环保搬迁前期工作,推动无机化工产业基地建设。清洁能源产业,挖掘和利用整装天然气藏资源优势,加强与西油公司和川中气矿对接,按计划推进大唐国际冷热电三联产项目前期工作。消费品工业,助推维尔美二期尽快达产达效,建成健能食品、灯饰灯具市场三期等项目;建成西南国际灯具城一期5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并投产;推进简氏纸业60万吨再生纸项目前期工作。通过努力,力争“4+1”产业集群实现工业总产值130亿元,占全县规上工业总产值的87%以上。同时,要按照“推进前期一批、开工建设一批、投产达效一批”的要求,加强协调,挂图作战,督促企业严格按协议约定信守承诺,推进企业项目按计划实施建设、按承诺进度推进、按设计保障质量。

(二)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工业园区“一园三区”基本构架已经形成,但血肉还有待进一步丰满,要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建设一批强基础、利长远的基础设施项目。道路管网方面,完善园区道路标识标牌,完成南区污水截留干管BC线管网铺设、北区H5道路建设;尽快启动南区H6、北区X3道路建设,力争南区路网格局基本形成,北区实现骨架道路串联。土地整治方面,尽快启动实施朝阳湖、洗菜区片区综合整治,完成北区无机化工园和东区约1000亩起步区场平工程。要素保障方面,建成标准厂房15万平方米,尽快启动东区电镀污水厂建设,完成110千伏哨楼变电站建设和风潼东线迁建工程,启动东区田塘线建设和北区H1道路高压电力线路搬迁,力争水电气讯等工程随道路建设同步推进。加快生活文化服务配套,南区力争建成公厕2个,启动3万平方米员工宿舍建设,进一步优化公交线路和发车时间,扩大公共交通服务范围,适当发展餐饮娱乐服务,促进生活服务设施建设与产业发展配套,大力推进产城融合。

(三)加大工业招商引资力度。招商引资是加快工业发展的主渠道,是扩大增量、膨胀总量的主要抓手,要将工业招商引资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一是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瞄准产业龙头和骨干企业,实施产业招商;借助社会力量,对接西南国际灯具城、电子联合会等产业营运组织,实施招商;鼓励支持民丰化工等在潼骨干企业进行上下游产业链条项目延伸,实施自主招商;充分发挥____自身资源优势,化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实施资源招商。二是强化招商队伍。整合县级部门、镇街、园区及企业力量,按照懂产业、懂成本、懂谈判、有责任心的要求,选择精兵强将,建立和打造工业招商精干团队。三是严格选商选资。牢牢把握投入、产出和税收强度这把标尺,坚守环保底线,对企业效益、资金链、项目预期等进行严格论证,约定好退园条款,做到择优而入。力争新引进企业20家,到位资金 18 亿元。

三、创新工作,增强保障,促进____工业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要素保障。水电气运,是企业的生命线。要健全水电气运保障体系,及时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生产要素的有效供给,保证企业正常生产运行。重点解决工业企业用工临时短缺、铁路货运和南区缺水、缺电问题,研究解决北区原供气管道输送能力不足问题。

(二)加强资金融通保障。坚持政府推动、银企合作,努力解决企业融资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好政银企对接活动,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项目和企业,为项目找资金,为资金找项目。充分用好民营经济专项补助资金,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工业领域。

(三)加强工业用地保障。紧抓城市发展新区机遇,严格执行产业发展规划和工业园区空间规划;强力推进征地拆迁、园区闲置土地清理和土地整治相关工程,保障企业落地建设和技改扩能对工业用地的需求。

(四)加强劳动力保障。充分挖掘现有职教资源,优先向园区重点企业输送专业人才;加大宣传力度,每季度举行一次人才招聘会,努力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和周边劳动力在潼就业;抓好劳动力培训和就业配套服务,提高劳动人员整体素质;搭建企业与市内外劳务中介机构合作平台,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人力资源优势;创新体制机制,探索组建劳务公司,为企业提供代为招聘、劳动力引进等服务。

(五)加强工业运行监测。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4+1”重点企业的运行调度,及时掌握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落实以主要产品、原材料价格变化为主要内容的旬调度、月报表制度。密切关注宏观政策走向,切实加强重大问题的预测判断和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调研,搞好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分析。

(六)提高审批服务质量。按照中央和市里相关规定,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探索建立“工业项目联审机制”;通过现场办公、集体会商、督查督办等措施,着力研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建设中的问题,提高服务企业的精准度。

(七)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等机构开展合作,加强基础研究;鼓励支持企业组建研发团队,建立技术中心;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严格兑现《____县科学术奖励办法》相关资助及奖励;鼓励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加大提质、降耗和产品研发力度;探索企业组织再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培育和壮大优势产业。

化工园区环保工作计划范文5

在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称号之后,我市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原则,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动力,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以巩固和深化“创模”成果为契机,实施“创模”巩固提高计划,强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2012年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巩固提高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各项考核指标较有所提高,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完成“创模”持续改进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编制大纲》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示范带头作用的通知》要求,修订完善《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组织相关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提请环保部进行最终评审。争取6月底前通过环保部评审,报请市政府印发实施并挂网公示。

(二)成立“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要求,成立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的领导和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统一高效的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督办考核。按照规划和指标要求,制定“创模”目标责任书和各项工作计划。

(三)分解“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要求,根据《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制定《市“创模”持续改进规划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度要求和落实措施,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各部门的指标具体化,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四)组织实施

按照“创模”第六阶段指标全面开展巩固提高工作。(各单位具体任务分工详见本文第四部分)

(五)档案整理和总结阶段

各有关部门对照“创模”第六阶段指标和2012年工作计划进行全面总结,完成2012年工作总结报告及年度档案、资料和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报“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模办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三、机构设置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要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模”)周期为5年,为做好我市创模复审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模”工作成果,巩固提高我市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环保模范城市示范作用,特成立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市环保局:

1、编制《市“十二五”减排规划》。制定并公布2012年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计划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将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完成启元药业、泰瑞制药、伊品生物自备电厂炉外脱硫改造;实施电投西夏热电有限公司脱硝改造和烟气旁路取消;完成美洁纸业废水处理工程提标改造项目;完成赛马水泥2500吨/日熟料生产线低氮燃烧改造及赛马水泥、瀛海天琛水泥4000吨/日以上熟料生产线脱硝改造前期准备工作;完成2012年自治区下达的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任务。

2、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检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重点风险源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按照《市环保局应急装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制定市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演练;做好辐射源的排查和管理。

3、完成2012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继续保持全区第一的水平。

4、实施大气联防联控行动计划,深化工业颗粒物污染控制。全面排查火电、水泥、化工企业粉尘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对不达标企业实施限期治理;与市建设局联合开展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与城管局联合开展道路扬尘治理;拆除禁煤区范围内燃煤小锅炉;严格执行《市高污染燃料控制办法》,清理违建煤场,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强化贺兰山沿线采石场、采沙场的治理,降低区域扬尘污染。

5、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巩固永宁县水环境治理成果,加大贺兰县水环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沟水质进一步改善。

6、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农村污水设施7座,增加农村污水处理能力1000吨/日;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体系,加大监察力度。

7、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立完备的水质安全监测体系,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全监测、全分析;完成黄河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每半年开展1次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做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升级改造工作,具备监测PM2.5、臭氧及一氧化碳的监测能力。

8、做好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和餐饮业油烟噪声监管。针对市民投诉热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打造餐饮环保达标街区,重复投诉率下降5%以上。

9、对涉重金属企业强化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力度。每两年进行1次强制清洁生产审核;10月底前完成华夏电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扩建工程、灵武市制革废水集中处理工程等4项重金属综合治理项目;建立涉重金属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完善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充分发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作用。配齐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及造纸企业氨氮在线监测设备。

11、协调工信局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1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并进行公示,督点企业中高费方案的落实情况。

12、协调公安交管部门深入实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区域限行制度,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推进高排放机动车限期治理工作;完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建设,建立公安、交通与环保部门的机动车共享数据库;规范机动车检测机构管理,并监督执行,对委托检测机构的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

13、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继续完善固废信息管理与交易平台,培育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与利用企业,提高工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率,按时年度固体废物信息公报;做好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

14、落实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各类应的环境信息。

15、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产业准入、空间准入与容量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持工业入园、居住入区,促进分散型中小企业集聚;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对已超总量、超负荷的工业区,予以区域限批;建立新建项目与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相衔接的审批机制,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制度。

16、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开展市本级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能力建设及两县一市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

17、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博等载体的作用开展“创模”宣传。

市发改委:

制定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市财政局:

积极支持“创模”巩固提高工作,保证“创模”巩固提高工作正常经费和各项重点工程经费开支。

市统计局:

1、做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用水量、清洁能源使用率统计工作。

2、完成年度能源平衡表和定量效果图。

市工信局:

1、制定2012年节能计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社会能耗分析预警及调控预案管理系统,对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实时能耗监测;对超过行业、企业标准的企业强制实施节能改造;实施重大节能技改项目20个;定期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加大对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的监督监察力度。

2、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1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督点企业中高费方案的落实情况。

3、继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完成5户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评审。

4、开展水煤浆替代燃煤技术试点工作。

市水务局:

1、督促落实2012年节水指标;完成6家节水型企业建设;封填自备井15眼。

2、全力打造塞上江南、西北水乡景观,深入研究城市水系延伸、加快连通城市水系。

市公安局:

1、扩大和完善市区内交通禁鸣区域和路段。加强禁鸣区的管理,做好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2、深入实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区域限行制度。

3、配合环保局完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建设。

市园林局:

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档次和水平,高标准建设城市生态景观林带(绿地),新建及改造绿化面积500公顷。

市建设局:

1、加强第一、二、三、四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启动第一、二、三、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初设和可研。

2、完成第五污水处理厂的验收,并投入正常运行。加快第六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

3、制定中水利用规划。完善城市中水管网建设,启动第五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在园林绿化、湖泊湿地及工业、热电厂冷却用水方面积极推广中水使用,拓宽中水使用范围,提高中水使用率。

4、强化新建建筑的节能监管。城镇新建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达到100%;实施太阳能采暖建筑示范工程,新建12层以下居住建筑及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年内推广应用面积240万平方米,有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市城管局:

1、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管理,完成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建设。

2、加快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

3、做好医疗垃圾的转运和安全处置。

4、加强全国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做好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管理(市爱卫办)。

市卫生局:

1、加强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院内收集、分类暂贮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到医疗废物零排放。

2、督促做好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工作,负责对各级医疗机构内医疗废弃物的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3、加强对全市各医疗机构医疗废水的治理和监督管理,做到达标排放,并督促不能达标排放的医院积极整改。对长期不能达标排放的医疗机构取消经营资质。

市教育局:

1、将环境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课程,采用统一的环境教育专题教材,保证每学年12课时以上,确保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以上。

2、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作用,加大“创模”的宣传力度。

市房管局:

1、进一步推进集中供热,实施煤改气工程,联合环保局拆除小锅炉。

2、完成30万平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3、完成70万平米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

市农牧局:

落实《关于印发“十二五”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农业减排工作,完成10家养殖企业(园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

市商务局:

加快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平台,完成西夏区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项目,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回收。

市工商局:

1、制定“限塑”政策、措施,开展“限塑”宣传活动。

2、配合环保局做好餐饮业油烟噪声治理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

全年开展2次督查,督办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各责任单位“创模”巩固提高工作进展。对工作不力的县区和部门下达督查整改要求。

三区两县一市政府:

1、完成市下达的2012年总量控制任务;组织实施重点企业污染减排项目,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2、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演练。检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重点环境风险源定期进行检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按照《市环保局应急装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网络体系。

3、制定2012年节能计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节能任务。

4、加大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力度,提高环保投资指数。

5、加大辖区水环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沟水质进一步改善。

6、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察力度。

7、严格产业准入、空间准入与容量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持工业入园、居住入区,促进分散型中小企业集聚。

8、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期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9、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开展环境监察、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

10、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博等载体的作用开展创模宣传。

11、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审批和全额收费制度。

12、启动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初设和可研。

化工园区环保工作计划范文6

市委督查室:

收到市委常委会决定事项通知(第八届﹝2021﹞9号)后,市经信局对我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战役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改搬转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2018—2020年三年年度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2018年任务清单企业1家,江汉油田伟明化工潜江有限公司(转产);2019年任务清单企业2家,潜江海为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关闭)、潜江正和化学有限公司(关闭);2020年任务清单企业7家,潜江远达化工有限公司(改造),潜桥化工有限公司(改造)、湖北富来地金润肥业有限公司(改造)、潜江市皓瑞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改造)、潜江新亿宏有机化工有限公司(改造)、潜江市富阳化工有限公司(改造)、潜江市广兴气体有限公司(关闭),均已按照省关改搬转办公室下达的任务清单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18-2020年三年年度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截止目前,超额完成2021-2025年任务清单企业3家,湖北沃夫特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改造)、邱氏(湖北)涂料有限公司(关闭)、湖北飞菱光纤材料有限公司(改造)的关改搬转任务。2021—2025年任务清单企业还余7家未完成,潜江方圆钛白有限公司(改造)、武汉泾河化工(潜江)有限公司(改造)、潜江市海滨化工有限公司(改造)、武汉市中润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改造)、潜江市华斯瓦德聚氨酯有限公司(改造)、潜江市天祥化工有限公司(改造)、湖北中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搬迁)。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全力抓好日常工作督办协调。根据全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方案,全力抓好相关工作日常督办协调,对工作进度滞后的相关单位予以督办、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有效落实。

二是全力抓好专项资金规范使用。根据省、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我市出台的《潜江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全力抓好关改搬转企业验收及资金拨付工作,严格审核、规范手续,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目前正在完善2020年验收的5家企业的资金拨付手续。

三是全力抓好工作台账管理。严格对照“精准交办、细化责任、属地负责、限期交账”要求,建立本地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和危化品搬迁改造工作台账,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及时掌握并建立每家企业任务推进进度、建设内容和验收销号情况台账。建立月报制度,每月2日前,要求各相关区、镇、街道办事处将推进进度台账报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战役指挥部办公室。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及工作程序要求,对完成任务清单的企业,完成一家验收一家,销号一家,并将销号资料及时送至省专项战役指挥部办公室。

四是积极主动做好我市“关改搬转”办公室与省“关改搬转”办公室汇报工作,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继而确保了我市各项“关改搬转”任务的按时、按质完成。

五是积极做好我市迎接国家、省“关改搬转”任务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完善各种迎检资料,进一步督办相关任务落实,确保顺利完成国家和省里的检查验收工作。

六是扎实开展“回头看”调研督查工作,由市经信局牵头,会同环保、安监部门,深入工业园区,对已完成关改搬转任务的化工企业扎实开展“回头看”调研督查。实地走访与巡查企业生产现场,听取企业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确保已完成任务企业无假整改、假落实情况,不存在反弹现象。

三、“关改搬转”资金拨付情况

2018-2020年间,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每年支持我市231万元,目前省里已拨付2018年、2019年、2020年三年共计693万专项补助资金至我市,按照《潜江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我们现已拨付相关企业2018—2020年“关改搬转”专项资金243.34万元,还有449.66万元的专项资金拨付正在按照程序申报中。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快推进专项资金拨付工作。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紧盯我市“关改搬转”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督办,争取提前完成2021—2025年我市“关改搬转”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