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财务监督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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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财务监督管理制度

社区财务监督管理制度范文1

一、严格财政预算管理,依法推进财政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的规定,各街镇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地组织各项收入并按规定纳入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依法编制财政预算,将所有预算内、外财政性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确保收支平衡,并消除任何形式的隐性赤字。

(一)合理编制预算。要严格按照《预算法》编制年度预算,细化到各个收入、支出项目。预算(草案)要提交街镇人大机构审核通过,方可组织实施,并报区财政局备案。

(二)强化预算执行。按照“先人员经费、再公用经费、后项目经费”的支出顺序安排预算支出,通过预算控制指标、指标控制计划、计划控制支出,实施严格的指标控制、核算管理和事后监管。

(三)严格预算约束。收入要完整、准确,支出要量入为出,确保重点。预算一经批准,一般不予调整,如需调整,需报街、镇人大机构审核批准。并报区财政局备案。

(四)实行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要接受区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与审计。

二、建立和完善各项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政财务规范有序运转

(一)建立和完善财政管理例会制度。各街镇要建立财政管理例会制度,通过财政管理例会,研究和解决财政预算安排、执行及财政收支管理等相关事宜。财政管理例会的参加对象原则上为:街镇主要领导、人大领导、纪委领导、分管领导、财政所长等。例会由主任、镇长主持,定期召开,并作专门记录备案。

财政管理例会的职责:

1、讨论决定财政预算收支计划的安排,预算调整计划,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报批。

2、讨论分析财政形势,包括财政收入与支出情况、收支平衡情况、存在问题等。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开源节流的对策措施,确保政府机构正常运转,确保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的需要。

3、根据国家、省、市和区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讨论制定有关财政经济政策和建立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4、讨论决定重大建设项目财政资金的安排和大额资金支出,并实行登记制度,由财政所负责统计。

5、研究制定其他有关的财政工作、财务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建立健全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加强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支持有条件的街镇试行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所要在街镇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街、镇下属单位财务核算及监督管理。各部门单位的所有收支都要按规定纳入财务集中核算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财务集中核算管理部门要督促下属各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切实履行审核监督职责,对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或不合法的凭证,拒绝支付和拨款。

(三)完善财政财务支出审批制度。要完善财政财务支出审批制度,严格控制财政支出,规范财政支出的审批程序。

1、所有支出票据必须有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注明支出原因。

2、实行街道(镇)主任(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加强监督。

3、对预算内、外资金的追加与安排,重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安排和重大经费开支,必须经“财政管理例会”研究通过,再由街道(镇)主任(镇长)签批列支。

(四)严格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各街镇要根据《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使用财政票据。凡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各类收入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票据,应税收入不得使用财政票据,按税收规定使用税务票据。票据使用人在开具票据时,应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大小写金额相符。作废票据要保管完整。财政票据实行凭证购领,限量供应,核旧换新制度。要加强财政票据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的领购、使用、缴销和保管制度,实行专人、专账、专管。财政票据管理人员要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票据使用情况,财政票据管理人员调离岗位时,必须认真办理移接交手续。

(五)规范财政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财政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实行审批备案制度。需开设银行账户的,由街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区财政局和人民银行批准后在规定银行开设账户。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设银行账户,内设机构一律不得开设银行账户,严禁公款走私人账户。银行账户印鉴实行专人管理,同一账户印鉴必须分开保管,严禁一人保管。如银行印鉴保管人因公因私外出,须将印鉴按不相容原则交由第三人保管,并办理好交接登记手续,外出归来后,也同样应办理好交接登记手续。

(六)健全财政现金管理制度。财政所、财务集中核算部门管理的现金收入必须当日送存开户银行的收入账户,因特殊情况当日不能缴存的,次日必须缴存。任何人不得坐支,不准公款私存,不准保留账外公款。经费户及财务集中核算部门对外发生的经济往来,除《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可使用现金范围外,必须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要严格执行现金限额管理制度,主要用于按规定需现金支付的日常开支。必须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款相符。本单位人员因公暂借资金,事后须及时结账,归还借款,超过期限不还的,除追回借款外,按规定处理。

(七)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要加强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管理,建立专人、专账、专管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的采购、验收、领发、保管、盘点、清查等制度,并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财产物资安全。

2、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添置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的财产物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先审批再购买。

3、所有财产物资必须建账登记,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和账卡相符。

4、所有财产物资处置必须按《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按规定程序审批后,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拍卖等形式处置。财政所及财务集中核算部门按照批复文件和相关资料进行账务处理。处置收入,要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上缴区财政或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八)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要规范工程建设财务核算,严格按合同约定控制工程预付款支付进度,工程结算前要留有足够的支付余地。所有建设项目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市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审计,工程造价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对违反规定未建立工程财务管理制度,挪用、出借建设专项资金的,将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严格专项资金、涉农补贴发放管理

1、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列入本街镇的专项资金,要建立健全项目库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论证、立项、申报、实施等各环节的监督。严格实行专项资金专户管理、专户核算,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弥补经费缺口和发放福利奖金。财政所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切实加强财务核算,防止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对于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实施效果等信息要及时上报区财政局。

2、强化涉农补贴发放管理:

一是及时宣传政策。公示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监督电话等相关信息,在确保群众知情权的基础上,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是严格资金审核。对各类补贴发放清册,要安排专人逐条、逐项审核把关,增加或减少的户数和金额,必须问清情况并加以核实,确保准确无误。

三是及时发放资金。要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财政所必须加强与区财政局及商业银行的联系,确保做到一户一卡,安全快捷、内容准确、金额无误,同时强化督查,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农民存折,更不允许与商业银行协商代扣其它款项。

(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加强对本街、镇财政财务的日常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要对本街、镇各部门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并向本街镇主要负责人报告工作。

三、加强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水平

要坚持“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清理旧债,切实采取措施,多渠道多途径清理债务,严格控制债务水平。

(一)建立债权债务监管系统,将本街、镇所清理的债权债务数据全面录入该系统,实施动态监控。

(二)针对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化解债务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建立化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要积极采取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及时化解旧债务。严禁形成新的负债。

(三)不得向农户、居民乱摊派,不得向村(社区)和企业摊派支出,不得为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对违反规定举债或提供担保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责任。

四、区、街、镇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确保街、镇财政财务工作健康运行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和日常管理,建立和健全财政财务制度和内控机制,确保财政职能履行的全面到位,管理规范、有序。同时应当接受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和同级人大的监督管理,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加强监督管理,形成监督合力,严肃财经纪律,促其经济健康发展。

(一)各街镇要按照本级人大决议组织预算的执行,自觉接受人大依法对财政的预算编制、调整、执行情况以及财政决算审查监督。

(二)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街镇财政财务的管理监督。区财政局除加强对街镇财政的日常业务指导监督外,要建立财务管理定期检查制度,定期检查街镇会计基础工作和财经纪律、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督促健全财政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财政管理和财务运作。各街镇对财政部门提出的改进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和落实,进行完善和整改。

社区财务监督管理制度范文2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史学习,筑牢思想底线。积极参加国资委和企业各项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参与了党支部社区义务劳动、“读书日”活动、公司快闪录制、庆七一合唱等;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通过专题教育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认真完成国资委有关工作安排。一是及时报送国资总监专报,上半年报送15篇;二是每月认真梳理并按时报送企业主要财务指标、重大投资情况、借款、担保及产权变动等情况,对联签事项进行逐项登记;三是按要求完成了2020年度企业综合评价报告,对财务状况和存在问题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并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参与了国资委组织的市属企业非上市公司中长期激励论证等工作。

(三)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监督检查。通过参加定期巡检、重点工作调度会、工程资金支付审签等方式,及时跟踪重点项目投资进度、形象进展和存在问题等情况。按照国资委对重点项目审计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对工程项目招投标方案的审核和实施过程的监督。

(四)加强对企业资金安全监控。一是建立资金周报制度和大额资金月度收支计划填报制度,及时掌握资金收支情况;二是对联签范围资金支出事项,本着谨慎和高效的原则认真审核,确保资金支出安全、合规;三是时刻关注企业营收、筹融资、对外借款和担保等情况,积极帮助企业提高“造血”和“输血”能力。

(五)不断健全完善财务基础工作。一是认真履行大额资金支付联签和重要财务事项阅签制度,规范账务处理,对巡察、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切实把好资金支出关,1-6月联签事项500余笔,涉及金额150亿元;二是牵头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等8项财务制度,并印发实施,组织财务和业务人员学习;三是加强企业财务数字化平台建设,积极推动财务软件系统上线运行工作。

(六)通过服务企业发展提高监管水平。一是积极参加企业董事会、党委会、经理办公会等重要会议,从维护出资人权益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角度提出意见建议,将监督贯穿于重要事项全过程。上半年共参加企业各类重要会议50余次;二是定期对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形成财务报告;三是参与企业年度预算、重点工作编制、年度审计等工作;四是参加基金工作专班,推动有关基金投资项目退出工作;五是针对国有资本优化整合专项审计提出的问题,牵头对有关下属企业资产核销事项进行处理。六是带领财务、内审、纪检等部门有关人员对财务独立核算下属企业进行了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掌握了有关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

社区财务监督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解决措施

当下部分企业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没有正确的认识,加之会计从业人员专业基础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会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影响了会计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不仅不利于企业自身的经营与发展,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当务之急是推进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

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内涵及意义

1.会计基础规范化的内涵

所谓的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服务的统称,主要包括由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档案、会计电算化、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以及会计工作内部监督控制等方面的设计和管理。在如今世界经济一体化的社会背景现状下,企业的会计基础工作需要在已有的科学化管理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与时俱进。将会计基础工作与经营管理相结合,促进会计基础工作走上规范化的道路,进而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更好的服务企业,实现提高企业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双重目标。

2.会计基础规范化的意义

(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是保证财经纪律的基本要求

在会计机构的设置以及会计人员职位的设置上需要更加的细化、明确。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人员及出纳等在日常工作中应合理分工并相互制约,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做到责任制。这样一来,充分的发挥了会计的职能作用,确保了各种监督的执行效力,对违纪和违法的行为进行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因此,良好的财经纪律离不开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是加强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

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可以使原始凭证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编制更加规范、细致,同时使审批的流程、手续及其他会计业务处理更加的简化、高效。所以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是加强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

(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是保证会计质量的基本要求

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对各个部门会计基础工作的严格要求,如会计凭证的填写、档案的整理、归档以及会计账簿的登记等工作,要求做到会计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如此以来会计信息的质量得到了有效保证,会计工作的整体效率自然也得到了提高。因此,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是保证会计质量的基本要求。

二、现代会计基础工作的现状及问题

1.现代会计基础工作环境的改变

(1)会计经济环境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规模总量已经跃居前茅,在现有的经济局势下,原有的会计模式已经不能很好的适应时代的新需求。加之企业的经济业务越发多元化、复杂化,因此会计基础工作就需要更加的全面、细致,以满足企业的日常经营。

(2)会计法律环境的变化

由于我国法律环境的不断改变,我国于1996年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也在不断的修改与完善的修改和完善。1985年1月21日通过的《会计法》先后于1993年、1999年进行了两次修改,这为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操作规范在法律上进行了指引和保障。

(3)会计信息化环境的变化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企业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会计电算化的实施让原有的会计手工记账变成了计算机软件操作,大大的提高了会计工作的效率,也为整个企业的信息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2.现代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

会计基础工作的薄弱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在影响企业日常会计核算工作的同时也给整个国家的经济运行带来了不良的影响,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

(1)对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视度不高

就目前而言,我国存在部分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对会计基础工作重视度不高的现象,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是由于部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由于自身专业知识的欠缺,在制定企业发展战略上,把过多的重点放在经济效益以及抢占市场竞争优势、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方面。尽管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是无可厚非的,但会计基础工作在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经济发展方面也尤为重要。会计基础工作的忽略容易影响会计人员的积极性,进而直接影响企业各项经济指标的执行。

(2)会计设岗设置不规范,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部分企业未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会计岗位,出现了一人兼多职的现象,使各岗位之间缺乏了必要的牵制和制约。会计从业人员无证上岗、企业不按照相关规定设置总会计师、会计岗位设置不明确等现象,导致了企业会计业务处理不规范、不一致,会计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发生,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可用性。

(3)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会计失真现象

企业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的设置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部分企业存在会计账簿设置不合理、原始凭证审核不合格、会计核算不准确、会计档案保管制度不健全等现象,严重违背了我国会计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效果薄弱

由于企业内部缺乏强有力的会计控制制度和监管机制,因此企业内部容易产生管理松懈的现象,加之会计的监督机制不健全,不能很好的发挥对企业内部会计工作的监督作用。除此之外,由于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多流于形式,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力,如此下去,势必导致形成恶性循环,对企业本身乃至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都会产生不良的影响。

三、会计基础规范化的解决措施

1.思想教育, 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重视度

良好的会计基础工作是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要做好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就必须从思想上做出改变,这就要求企业在思想上提高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认识,只有相关认识到位,才能正确的对待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问题。因此,作为企业的领导者、管理人员以及会计从业人员要在思想上统一,不断加强思想教育学习,及时纠正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的错误认识,重视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建设健康、绿色的企业会计环境。

2.合理设岗、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由于外部经济条件、市场状况的变化,会计人员应不断扩展知识面,及时更新知识,时刻关注会计专业的新动向,更好的执行会计工作。另外,会计人员还应培养创新意识,善于思考,不断的改进会计工作,使会计工作与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

3.调整会计工作流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有些企业虽然制定了一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但是对于该制度的执行并没有进行很好的监督,并没有发挥财务管理制度对于企业会计工作的作用。不仅如此,由于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就容易导致会计凭证、账簿管理的不科学,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企业应不断完善自身的财务管理制度,使之与企业的会计工作相适应。另外,企业应本着对企业和社会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报表做出及时、准确的披露,不包庇、袒护。

4.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并严格执行监督

首先,企业要加强自身的内部监督的力度,使会计部门与监督部门相互独立,杜绝一切舞弊、做假账行为。同时企业人事部门应坚决采用任人唯能的制度,从源头保障员工的质量与素质。最后,企业自身应做到细致化、科学化、有效化,监督人员分工明确。不仅如此,政府机构也应加大对企业的监督,在内、外监督的共同努力下一起使企业的内部控制与监督更加的可靠与高效。

总之,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是提升当下会计工作质量的关键所在,在会计业务处理实践中,如何推动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的开展,保证会计基础工作的科学性、完整性与系统性将会成为企业会计工作发展的走向与关注点。因此,企业主要负责人、会计从业人员必须时刻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与时俱进,培养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意识,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并依照我国会计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会计操作,将会计工作提升到全新的高度。

参考文献:

[1]孙春红.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表现形式及对策[J].工业审计与会计,2010(2).

[2]姜玉成,朱同明.制定信息化条件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思考[J].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12(05).

社区财务监督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加强;企业;专项扶持资金;审计;制度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09)017(c)-0074-01

企业专项扶持资金是党和政府为推动国民经济和各类企业发展的财政专项支出,具有政策性强、实效性高的特点,它的有效使用关系到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能否贯彻落实,关系到国民经济和各类企业能否得到良性发展的问题,因此,强化对这部分资金的监督管理是审计机关的职责所在,也是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能够充分发挥审计在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中的“免疫系统”功能。

一、企业专项扶持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我国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种类繁多,目前除额度较大的中央专项扶持资金有专项审计调查或专项资金审计项目外,很多专项资金一般只在下级决算审计时会波及其皮毛,没有形成严密的审计监督制度,甚至游离于监督之外。目前在审计中发现企业专项扶持资金存在以下问题:(一)立项缺乏科学性。受不当政绩观的影响,一些地方政府的部门领导为了争取中央及省的专项扶持资金,在项目立项上,不能科学、客观地分析企业自身条件、市场实际和项目的效益情况,一味地争取资金,盲目申报项目。(二)配套资金缺位。国家在下达项目计划时,均要求地方财政予以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为了得到项目,就承诺配套,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配套资金大部分不足,导致项目概算不足、资金规模留有缺口、项目建设工期拖长,形成“胡子工程”。(三)使用管理不规范。1、挤占挪用资金现象时有发生。资金主管部门利用其管理资金调度、拨付的便利条件,以“前期工作费”、“业务费”、“培训费”或将一些与资金相关的检查、接待等变相在该项资金中列支。2、企业存在虚报工程支出、转移专项资金现象。资金使用单位为完成概算投资,应付上级检查,或虚假列支并未实施的建设内容,或多报工程建设量及投资额,以达到其转移资金、用于其他支出的目的。3、企业随意调整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工程概算。审计发现部分资金拨到企业后,就和其他资金混在一起,未能按原计划使用,而是用在其他某些项目上,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虚报项目、骗取资金的问题。

二、企业专项扶持资金审计存在的难点:(一)审计深度、广度不易把握。企业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繁多,除大中型企业外,还涉及小型企业、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必须深入到项目企业进行审计,才能发挥“免疫功能”。而审计部门则受人力、时间、责任心等多种因素的限制,只能采取抽查方式,抽查项目时一般根据资金量大小而定,不一定能代表整个项目情况,审计的深度、广度不易把握。(二)审计目标不易实现。虽然对专项资金要求必须专户存储,但通过近几年对企业专项扶持资金的审计发现,这种管理办法不能有效解决贴息资金的管理监督,加上有些私营企业财务核算不健全,很难核实到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情况,审计目标不易实现。(三)审计处理难。企业专项资金审计处理难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违纪问题处理难。审计查出的问题,既涉及主管部门利益,又涉及企业内部职工的群体利益,既有管理部门,又有分管领导的行政干预,造成责任追究难。二是审计结果落实难。近几年查出的企业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等问题,除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之外,往往与决策部门有直接关系,造成审计决定落实难。三是审计信息反馈难。在实际工作中,审计结果须先征求当地政府的同意,才能上报,审计的真实情况往往不能及时向上级反映。

三、加强企业专项扶持资金审计的对策:(一)把好事前决策关。重点监督“专项”的立项是否科学,是否存在为争资金、争投入而脱离实际,不讲效益的主观立项和假立项,认真审查项目投资决策环节。1、检查程序的履行情况及相关文件,审查项目的论证是否充分,可行性研究是否确实可行,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是否规范、有效。2、对招投标文件、评标办法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进行审核。3、对项目的现场进行勘查,检查项目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年度计划组织建设。(二)做好事中执行关。重点监督财政专项资金是否得到专项使用,有无巧立名目挪作他用,专项资金是否得到节约使用。1、审查中央和省级、地级下达的专项资金的指标情况。摸清专项资金的性质、主管部门、来源渠道、构成及具体用途等情况。2、审查资金实际拨付和到位情况,有无截留、挪用、滞拨等问题。3、审查专项资金是否做到专账专户管理,资金有无改变或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4、审查地方配套资金是否与专项资金同步到位。5、审查与专项资金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措施的健全性及其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和财务监督检查的有效性审查内控制度健全性、有效性,核查专项资金在使用等环节内控制度发挥的作用。(三)看好事后结束关。通过对项目开展绩效审计,检查项目资金及项目本身所预计的经济目标和社会效益是否得到实现。1、审计经济效果,对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完成后的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评判。评测是否增加了财政收入。2、审计环境影响,对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完成后的环境影响进行综合评判。主要审计该项目节约能源,改善环境,增加公共福利的数量和质量,增加社区公共设施的数量和质量,对引导产业结构升级换代的作用以及对提高本地区竞争能力和经济发展速度的影响。3、审计社会影响,对专项资金使用、项目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影响进行综合评判。主要是审计提供就业情况。

作为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审计机关,只有把维护国家利益作为首要任务,才能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实现审计系统的服务效应。所以我们要通过创新审计理念和审计模式,关注各类企业专项扶持资金,敏锐地发现风险和隐患,更好地为政府科学决策、科学管理和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审计支持。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审计局

参考文献:

[1]《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审计的内容与方法》于文国《当代审计》2008年第2期45-46页

[2]《完善企业财政补贴审计制度》申香华《中国财政》2008年14期77-78页

社区财务监督管理制度范文5

年工作回顾

年是极具挑战、极为艰辛、极富成就的一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财政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负重加压,真抓实干,成绩斐然。

一、业务工作情况

(一)大力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年度,预计我区可完成财政总收入6亿元,较上年度增长30%,其中: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可完成34360万元,较上年度增长28.43%,一般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57.3%。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达80.92%,财政总收入可按目标要求实现全年均衡入库。

截至到11月30日,我区财政总收入完成52378万元,为年计划的99.3%,同比增长34.22%,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0481万元,为年计划的100.38%,同比增长38.28%。截至到11月底,我区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6991万元,为年初计划的86.3%。针对资金供需矛盾突出的现实,在预算执行中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进一步优化我区财政支出结构。

(二)积极促进民生财政建设。一是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今年已及时足额将14752万元各项经费拨付到位,其中:公共医疗、医改1051万元、就业救助650万元、民政事业1709万元、新农合630万元、新农保335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2700万元、机关和劳动养老7677万元,全年未出现因财政补助资金未及时到位引发群体恶性事件发生;二是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编制上报社保基金预决算,强化执行力度,严格基金管理,规避基金风险,保证基金安全、封闭、高效运行;三是不断加大对教育事业的资金投入,深入贯彻教育投入“两个比例”、“三个增长”的精神,切实推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努力提高教师工资福利,按政策要求落实农村转移支付和贫困学生“两免一补”政策,竭尽全力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年为全面完成合格学校建设,确定了为12所学校的合格学校建设项目投入3080万元;四是把计划生育的投入提到落实基本国策的高度来认识,充分保障经费投入。年计育经费标准按11.5元/人拨付,比规定增加1.5元/人,全年共拨付347万元,较上年增加47万元。

(三)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通过多种途径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努力打造一个“公正、公开、公平”的公共财政体系:一是严格执行年初人大通过的财政预算方案,控制公用经费支出;二是以保人员经费、基本运转为核心,重点保障教育、医疗、社保和重点项目等民生支出;三是加强财政评审和政府采购管理,节约财政资金。目前,我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项目95个,送审金额11389.4万元,审定金额9327.8万元,审减金额2061.6万元,核减率达18.1%;年,我局预计执行政府采购预算4654万元,预计完成政府采购4158万元,资金综合节约率约为10%。

(四)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全面实施“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管理模式,杜绝单位截留收入,保证非税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1-11月,我区完成非税收入10350万元,同比增长26%,占年计划的104%,提前超额完成年初预算任务;二是根据省、市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我们在乡镇财政预算编制、乡镇财政日常监管、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惠农补贴发放、乡村债权债务管理、村帐乡、财政所标准化建设等七个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推动乡镇财政精细化管理工作;三是狠抓了全区重点工程建设的财务工作,会计局增设了基建核算专柜,安排专人负责基建工程的财务核算,既保证了重点工程项目的财务工作质量,又及时掌握财务信息,确保重点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运转;四是加大业务人员培训,全面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年度,我局组织举办了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村级财务人员培训班、非税管理人员培训班等教育培训,通过集中时间授课和考试等方式,及时贯彻了新的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全面提高财务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严格执行内部监督制度。今年来,我局通过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内部工作流程和监督机制,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检各股室台账来提高内部监督管理水平,通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把机关文明建设、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作为财政部门重点工作来抓。在今年的各级审计及财务监督检查中,我局未出现一例违纪违规问题,全体机关干部也均未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廉洁、高效、精确的服务也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六)扎实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我局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切实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一是通过创建标准化财政所、推行精细化管理和强农惠农资金实行网络信息化发放等乡镇财政改革办法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全年通过“一卡通”向全区2.3万户农户发放强农惠农资金补贴11项近800万元;二是通过向攸县国库集中支付局实地学习、实施公务卡试点扩面等手段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三是通过建立财政支出评价体系,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大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创新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方法,在实地调研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大力扶植企业做大做强,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强劲的动力。

(七)不断加强财政宣传力度。我局一贯重视财政宣传工作,坚决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努力营造更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财政改革与发展。通过采取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与合作、重视和发挥网络等新兴媒体的作用、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等宣传措施,在省厅及市局网站、《市财经天地》杂志和区政府门户网共计发表信息46篇,调研报告4篇,新闻稿3件,让广大城乡居民及时了解财政政策和方针。

二、自身建设情况

(一)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年,我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行力,不断规范权力运行方案。按照“爱岗敬业、依法理财、廉洁高效、开拓创新”的质量方针,结合新“三定”方案,以加强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对照财政工作目标考核文件要求,制定的有关服务规范、程序文件等,对权力事项进行梳理,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风险点的控制,明晰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明确岗位职责和强化责任意识,认真编写完成各股室(单位)职能、工作规则、权力运行流程表和绘制流程图等制度文件,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显著提高。

(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今年以来,我局狠抓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从加强教育入手,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公开承诺制、办事限时制、公文督办制、一次性告知制、效能告诫制、责任追究制和绩效考核制九项制度,增强大家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不断完善作风建设责任机制、评价机制和监督机制,以作风促服务,靠作风助优化,推动财政事业持续、稳定、高速发展。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局始终按照围绕中心、强化教育、落实责任、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做法有:一是抓建立健全制度,制定并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书》、《内部资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二是抓责任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财政目标考核内容,做到奖惩分明;三是加大了落实责任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时进行局机关和各乡办财政所的内部监督检查,全系统未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四)创新机关文化建设。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建设积极向上的财政文化,这是局班子推进机关文明建设的重要决策。为此,局机关成立了登山、排球、羽毛球等兴趣小组,定期开展活动。如在在美丽的仙庾岭,留下了我局全体机关干部矫健的身影;在各室内羽毛球馆中,洒下了我局羽毛球爱好者奋勇拼搏的汗水……丰富的机关文化生活,将干部职工彻底从牌桌、酒桌上“解放”出来,局机关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日趋浓厚。

(五)推进财政信息化进程。根据省财政厅在邵阳召开的全省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会议精神,我局在工作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安排预算近200万元建设了视频会议室,同时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平台、乡财信息化网络和机房进行了升级改造,推行了公文电子传输和办公自动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信息安全,为下一步推行国库管理改革、公务卡试点扩面以及财政精细化管理奠定的坚实的基础。

(六)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与百姓贴心,为百姓解难”大走访活动的精神,我局分步骤、有计划的落实“大走访”活动各项工作要求,全体机关干部分三个小组采取“公开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入户走访”等方式方法,先后多次走访宋办芙蓉社区、仙庾镇樟桥村、戴家岭小学、八达小学、东流村和千金药业等责任点,共计走访基层干部和群众180多人,就摸排上来的问题做了大量的调研分析,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和问题64个,受到了基层群众的一致好评。

(七)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我局在今年的工作中,在全力开展财政本职工作外,在创交模、创环模、创文明单位、创建学习型机关等活动中,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执行长效管理机制,以实际行动向创建标准看齐,以创建活动促进本职工作开展,实现了中心工作和机关自身建设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机关效能、服务水平、队伍建设和机关干部综合素质均有显著提高。

年工作计划

年,我们将在总结分析今年以来工作成效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区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以保持财政收入持续高速增长为中心,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狠抓财政收入,积极挖掘财源,努力做大财政蛋糕,切实加强财政监管,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财政收入高速增长,财政支出保障有力的良好局面,为我区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增收节支、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确保重点”预算指导方针,把“保增长、保民生、保发展”作为支出重点,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培植壮大财源、切实保障改善民生、着力支持重点项目、深化财政改革,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根据市、区工作计划和市政府对区级财政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及财税部门对年经济发展情况的预测,确保完成年度财政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区级机构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二)、围绕“建设生态大东城,打造宜居新区”的工作任务,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和对财政工作提出的要求,积极主动履行好财政职能,统筹安排和执行好年度预算,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服务,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财政监管,不断完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机关效能和服务水平,打造一支团结、奋进、高效、廉洁的财政队伍。

三、工作措施

坚持提质增量,牢牢抓住收入核心,在增加可用财力上实现突破。继续强化财税部门收入征管工作协调机制,深挖税源,实行重点税源动态管理,确保应收尽收;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加大财政监督与检查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坚持民生优先,着力提高保障能力,在促进社会和谐上实现突破。继续加大投入,增强对三农、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文化等民生事业和事关发展稳定大局的支出力度。

坚持突出重点,落实优惠政策方针,在服务经济发展上实现突破。倾力支持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增强企业发展动力。加强政企、银企合作,拓展政策性担保业务,支持重点企业发展,打造新型政府融资平台。

社区财务监督管理制度范文6

关键词:失地农民 社会保障 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8-0046-02

河南是农业大省和农民人口大省,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被征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失地农民的数量越来越庞大。土地对农民来讲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它在农民生活中一直扮演着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的双重角色,农民一旦失去了土地,便失去了相应的权益,从而面临着生活、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如若处理不当,很容易引起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城市化的顺利进行。因此,妥善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将失地农民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来,不仅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理论课题,也是我们当前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河南省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现状

河南省每年产生的失地农民在20万左右,目前失地农民规模为300万左右。随着失地农民数量的增多,河南省在征地和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大多数农民失地后生活稳定,能够安居乐业,既保障了城镇化发展对土地的需要,又比较有效地保障了失地农民的生活,最大程度地减少了征地带来的问题和矛盾。

2008年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向被征地农民开放,为他们提供就业咨询、就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被征地农民如果有就业愿望尚未就业,还可以进行失业登记,并享受我省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相关扶持政策。被征地农民如果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培训,可以按照城镇失业人员培训补贴办法及标准给予补贴。

养老保障方面,城市规划区内处于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如果已在城镇企业就业和已转为城市户口自谋职业或灵活就业的,均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市规划区外的被征地农民和城市规划区内的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可以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此外,城镇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转为非农业户口并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还可以按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二、河南省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存在问题

虽然河南省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从总体上看,河南省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还是比较落后的,还没有真正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失地农民生活和就业困难。大部分农民文化程度不高,缺乏非农就业技能,在竞争激烈的劳动力市场中,在就业方面处于劣势地位,就业难度大、渠道窄。农民失去土地后,就意味着他们失去了最基本的就业岗位,往往无法融入城市生活,成为失业和半失业人员。这个群体的规模正随着经济发展的加快而不断扩大。国家统计局对全国2 942个失地农户的调查表明,这些失地农户共有7 187名劳动力,其中征地时安置就业197人,仅约占劳动力总数2.7%;外出务工1 784人,约占24.8%;经营第二、三产业1 965人,约占27.3%;从事农业1 807人,约占25.2%;赋闲在家1 434人,约占20.05%。农民失去了土地也就失去了附着在土地上的一切就业权,面临着就业危机。

2.补偿标准低,长远生计难以保障。中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河南省补偿标准较低,一般只够二至五年的生活费。在现实的征地过程中,失地农民不仅失去了土地这项重要的财产所带来的经济利益,而且难以享受土地非农化所产生的增值成果以及在出租、转让、继承等方面产生的相关经济利益,家庭收入受到严重影响,生活容易陷入贫困的窘境,一次性较少的补偿费根本无法弥补众多面的利益损失,不足以维持农民的长远生计。

3.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由于对失地农民通常采取一次性货币安置方式,试图在短期内彻底解失地农民问题,事实表明,无法使失地农民从根本上解决长远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一定的经济补偿只能解决失地农民的眼前利益。失地农民日常生活开支大大增加,其中绝大多数难以承受高昂的住房、教育、医疗等费用。日后的各种保障问题就成为了他们最大的后顾之忧,尤其是对于一些年龄大、劳动技能差、处于既失地又失业的状态的农民来说,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失业保障等问题成为他们最担心问题。目前从总体上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大多数失地农民被排除在城镇社会保障之外,无法享有城市居民在最低生活、就业、养老、医疗和教育等多方面的福利和待遇。

三、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的政策建议

建立与完善河南省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统筹兼顾,总体考虑,坚持以保证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为出发点,彻底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1.推进征地的规范化、法制化。旧村改造、征地建设,推进农村的城市化进程,涉及占地补偿、转工转非、生活补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应形成规范的管理办法,建立监督主体及监督职权等制度规范,为实际运作提供依据,农村基层政府有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村集体分配行为,保护失地农民这一弱势群体的利益。在具体的征地过程中要加强监督管理,要制定土地补偿基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村财务监督管理机制,尤其是针对征地款项的监管,应成为确保农民利益的基石。另外,失地农民作为被征地方,理应对土地的征收目的和征收程序有一个详细的了解过程,但是在实际征地过程中,农民往往对所征用的土地的使用,征用目的,征地补偿款的补偿标准如何等信息缺乏了解,有些农民甚至连土地被征用了还不知情,政府没有准确及时公布这些征地信息,导致农民被排除在征地过程之外,利益受损。因此,政府征地过程必须公开公正、透明规范,让失地农民充分参与征地过程,充分尊重失地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处置权,有效保障失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建立和完善多形式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就业保障。首先,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失地农民贫有所济。取消政策限制,对人均耕地少于一定数量的失地农民,可自愿申请转为非农业户口。转为非农户口后,失地农民享有城镇居民的同等待遇,同时享有现有生产资料经营权(如少量耕地、林地等)及农民的有关优惠政策。其次,建立基本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确保失地农民老有所养。建立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机制,采用政府、村集体、个人三者共同承担的方式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多渠道解决失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的资金问题。最后,建立医疗保障制度,确保失地农民病有所医。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百姓关注的话题,对于失地农民的保障体系中,医疗保险成为一块重要内容。可以从土地补偿金中列支部分资金,通过合作医疗、统筹医疗等形式,建立医疗保障、救助制度,帮助失地农民解决看病难、住院难的问题。

3.提高土地补偿标准,调整土地收益分配。一次性给付的方式没有任何后续保障,且有些地区标准悬殊过大,有些严重偏低,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为了切实保护失地农民的利益,征地补偿必须以土地的市场价值为依据,对农民给予公平的补偿。可以借鉴当今国际上通行的市场价格标准,调整现行法律中的征地补偿标准,切实改变现行征地制度对农民的补偿标准严重偏低的现象,使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的基本规律。政府对于公益性事业建设用地项目和为吸引投资的优惠用地项目,不可通过降低土地征用价格的办法,应当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或者其他的优惠措施给予支持。对于房地产开发等开放性项目用地,允许集体土地逐步进入一级市场或一级半市场,可以允许失地农民以市场主体的身份参与谈判,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作为代表进行谈判,引入谈判机制,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此外,对于经政府批准的非农用地或者可专用的农地可以直接进行市场交易。

4.开展就业培训,提高失地农民参与社会就业的竞争能力。就业保障对失地农民是一项最长期有效的保障。按照目前的城市化速度,全市每年都有为数不少的失地农民需要安排再就业。推进城市化的核心任务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第一,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就业培训体系。针对不同年龄段和文化层次的失地农民,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可与企业联合开办培训班,为失地农民免费组织开展多层次性的就业培训,使失地农民掌握一技之长,培训内容主要针对符合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从而增强其劳动力的市场竞争能力。第二,建立多种安置方式。政府要积极的探索多种形式的就业安置办法,比如与本地区的征地单位签订至少三年以上的合同,内容是征地单位必需提供一定数额或者一定比例的就业岗位给失地农民,区政府对吸纳失地农民的企业提供社保补贴,工商管理费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用地企业就地招工,优先录用本地失地农民。政府还可考虑投资入股安置、住房安置、划地安置和失地农民自主创业等安置形式,为自主创业的失地农民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第三,广开就业渠道大力开发和拓展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就业资源,为其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将失地农民安置在城市环保、卫生、交通、门卫等各项服务事业上,既有利于解决一部分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又有利于城市建设,从而实现失地农民再就业与城市建设的良性循环。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妇联等相关部门,要定期与辖区内企业和用人单位联系,不断争取适合失地农民的岗位,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

参考文献: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贝弗里奇.贝弗里奇报告――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