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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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1

【关键词】事故成因 重大危险源 应急预案

近年来,各类建设项目的大量兴建,特别是高层建筑、大跨度建筑的大量涌现,建筑施工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事故总量大幅上升,较大事故多发。按照安全系统理论分析其原因为:

1、人的因素

建筑施工人员流动性大,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差;施工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对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建设方、监理方安全监督力度不够,对检查出的问题未作到有效封闭等。

2、机械的因素

对各类施工机械的进场、维修、保养未作到有效监管,机械带病作业;施工用电未达到规范要求。

3、材料的因素

各类不合格材料使用未作到有效控制等。

4、施工方法的因素

多工种立体交差作业多;普遍存在手工劳动及强体力劳动等。

5、环境的因素

高空作业、露天作业多,施工环境恶劣;恶性竞争,竞相压低标价导致中标单位安全投入不足等。

1 建筑施工应急预案的特点

1.1 建筑行业应急预案与社会事件应急预案差别

建筑施工中的应急预案与社会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不同,后者是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中的制定,按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四个级别,应急预案启动时动员全社会力量按相应的级别进行处置。建筑施工应急预案一般是一级预案,由建筑施工方制定、实施,建设方、监理方参与管理,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有效监督,应急预案的涉及范围为建筑工程各方,如需涉及外部时需按社会性突发事件的程序上报政府部门,由政府部门组织实施。

1.2 建筑施工应急预案制定目的

建筑施工应急预案是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判定基础上,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对假定发生的事故所做的一种紧急处置,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的损失。

1.3 建筑施工应急预案的组成

事故应急预案在应急系统中起着关键作用,它明确了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谁负责做什么、何时做,以及相应的策略和资源准备等。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其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为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各个方面所预先做出的详细安排,是开展及时、有序和有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行动指南。建筑施工应急预案由一个综合性预案和若干个子预案组成。

2 建筑施工应急预案的编制

2.1 编制准备

企业要编制预案,首先应了解本企业有哪些风险,会发生什么样的紧急情况。首先应进行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在此基础之上确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制定应急预案的紧急情况应具有以下特点: 突然发生的事故; 具有破坏性后果;需多部门协作配合。

2.2 全面考虑

由于有些复杂的因素,事故的发生有时很难预料。在对风险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应做好应急准备,包括建立应急行动的的权威部门和各响应部门;明确规定相应的职责;做好响应应具备的应急资源;对于应急响应人员进行充分的培训和演练,以便在紧急事件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救援的力量,做到救援快速、高效。

2.3编制准则

2.3.1 用常规操作方法处理非常情况

事故预案的对象是发生的特、重大事故,是一般情况下不易遇到的。事故预案虽具有特殊性,但所拟的应急操作方法必须是常规的,即"以常规操作方法应对非常情况",这是编制事故预案应坚持的第一条原则。要防止以非常手段作为应急处理措施,保证运行规程与事故预案很好地衔接,减少事故预案的神秘感,减少运行人员因误操作而扩大事故的可能性,减少由于操作不熟悉而延误处理时间的可能性。

2.3.2保人身、保设备

事故预案的宗旨是降低事故的损失,必须把人身安全放在首位,整个预案的编制需保证这一基本点。其次是设备安全,包括处理的应急措施。

2.3.3事故预案完整

事故预案必须完整,应包括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各种异常情况。即事故预案中要设置多条防线,在一项措施失效后还应有后备措施。这是编制事故预案的第三条原则。如在高层建筑施工时,当施工用电系统发生故障,电源中断后,施工用电梯如何安全停运,事故预案中必须有详细完整的处理措施,如果在事故预案中不加以明确,处理事故时临时发挥,或听之任之,则都可能造成危险因此事故预案应完整。一

2.4 编制依据

施工企业应先对事故作业进行危险源判定,确定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其计算公式为 : D = LEC 式中:D---风险值;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0.1

2.5 编制程序

首先,应建立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首的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预案编制人员。其人员构成需满足下列要求:一、具有相关的专业技术水平 ;二、熟悉施工现场实际状况;三、熟悉国家有关规范、政策、规定;四、具有强烈的安全责任感。其次,进行相关资料的收集,包括原有旧预案的收集。还应对现有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当编制完成后,需报监理方、建设方进行评审和批准后方可,重大事故预案还需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 应急预案的管理

3.1应急预案的审批

施工单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后,报建设项目监理方进行审批。监理部对报送方案的科学性、符合性进行检查,提出修改意见,确认合格的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复,并报项目建设单位。

3.2应急预案的演练

应急预案评审后,在实施前应进行预案的演练工作。目前演练方式分实地演练和桌面演练两种。在演练过程中,虚拟事故发生场景,各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布置各司其责,同时做好相关记录,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通过演练,使涉及的各部门人员明确职责和任务,应急预案启动迅速、行之有效

3.3应急预案的修订

应急预案需符合建筑项目实际,当外界条件发生变化,应急预案不适用时应及时进行预案的修订工作,及时各种更正、完善、补充应急预案。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按原有程序上报建设项目建设方、监理方进行审批、。

3.4应急预案的实施

当事故发生符合预案启动条件时,按《预案》要求领导小组成员进入指定位置,进行现场组织指挥,领导灭火救灾工作。总指挥灭火救灾、人员物资疏散、暂时停工停产、应急终止、恢复生产等命令及对外信息;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各小组人员紧密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确保应急预案的准确实施。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2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危险急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范围和条件

本《预案》所称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在本乡区域内发生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范围

1、爆炸事故。发生爆炸事故后,如不采取措施,可能

导致严重后果的;

2、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火灾事故的;

3、一次造成10人以上急性中毒事故的;

4、公路和交通运输发生一次死亡6人以上事故的;

5、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电力事故或因电力设施严重损坏引起事故的;

6、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

7、化学危险品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中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

8、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

9、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企业安全事故的;

10、其它各类重大恶性事故的。

(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

1、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2、虽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

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3、总指挥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

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一的,均由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三)本《预案》重点适用于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建筑安全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力事故,化学危险品重大事故等。其它事故有相关部门按照相应的规定及预案组织实施。

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实行乡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和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二)乡政府成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总指挥部。总指挥由乡长担任,如乡长不在本乡境内时,总指挥由分管副书记代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的领导干部担任;成员由乡安委、安监站、企业办、综治办、派出所、武装部、交通、小城镇建设、卫生、供电、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乡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站站长兼任,副主任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总指挥、副总指挥未到现场前,根据事故类别,由各实施方案的指挥者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三)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总指挥部下设警戒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物资供应、善后处理五个指挥组,其主要职责是:

1、警戒保卫指挥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它人员。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调协警戒区,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具体实施工作由岳村派出所负责、乡武装部协助。

2、抢险救灾指挥组:抢险救灾指挥组办公室分别在以下部门:民用爆炸物品、道路交通、火灾事故由派出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由企业办负责,工程建设事故由小城镇建设办公室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其它特种设备事故由安监站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由乡防保所、岳村乡卫生院负责;电力事故由供电所负责;其它事故分别由乡有关站所或乡政府指定部门负责。

3、医疗救护指挥组:负责组织抢救队伍,紧急调动救护所需药品,利用各种医疗设施,具体实施工作由乡卫生院负责。

4、环境监测指挥组: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别,利用各种环境监控措施,对有毒有害物质对空气、水源、人体、动植物、土壤造成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其它危害,及时采取与区环保局联系等相应措施,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具体实施工作由安监站负责。

5、物资供应指挥组:根据事故类别,协调有关部门及村、企提供各类应急器材和救灾物资,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膳食,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实施工作由民政所负责。

6、善后处理指挥组: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派出所、民政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保险公司及其它相关部门、村、企,组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督促、指导事故单位及所在村、部门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的动态。具体实施工作由乡综治办负责。

三、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总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职责

(一)总指挥部职责

1、启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指挥重大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3、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二)办公室职责

1、协调各指挥组的工作形成有效指挥体系;

2、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

3、根据事故发生的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

4、紧急调用各种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

5、根据事故动态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及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及安抚工作;

8、适时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9、组织对《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

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

10、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通讯联络

乡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

乡安监站办公室值班电话:

(二)事故报告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1、立即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况,向110或119紧急报警,同时报告归口管理部门、乡政府办公室和乡安监站办公室。

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报告人;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和初步估计;

③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抢救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⑤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3、重大安全事故的对外报告和公布,由乡政府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总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扎口管理,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事故报告由总指挥部办公室填写报告单位。

(三)乡政府办公室、值班室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及相关分管领导,同时通知派出所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乡安监站接报后,也应立即前往事故发生地,了解事故情况,组织救援和调查处理等事宜。

五、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本《预案》分设八类事故处理方案。

1、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公共聚集场所的火灾、爆炸事故按派出所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先预实施;

2、民房火灾事故、意外引起的其他重大事故按所在村委会等部门的应急救援预案先预实施;

3、工程建设事故按小城镇建设办公室的应急救援预案先预实施;

4、锅炉、压力容器和其它特种设备事故,按企业办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先预实施;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乡防保所、卫生院的

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6、电力事故按照供电所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7、化学危险品重大事故及其它事故按乡安委会制定的预案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六、事故应急措施

(一)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动作,总指挥部及各指挥组有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

(二)交通、通信、供电、供水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尽快恢复损坏的相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派出所及时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四)由卫生部门及时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

(五)党政综合办公室在总指挥和乡分管常务工作的领导指挥下,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七、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镇政府对镇区域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实施抢救处理的一种应急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遇不同情况应随机进行其它方法的处理。

(二)各站所及村、企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四)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应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出相应而有切实可行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报乡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五)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有关部门接到总指挥部下达的任务后,因玩忽职守而延误时机,使物资、人员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3

【关键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问题思考

1. 随着高层、超高层建筑不断增加,施工质量、安全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态势整体平稳;但是,在建筑施工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特别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1.1对此,我认为要做好四点:

(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落实责任,从根本上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尤为重要,要做“诸葛亮式”安全员,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经常开展三级安全教育,下大力气办好民工学校,通过教育,提高工程建设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

(4)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1.2国家《建筑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理》等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发实施,从法律的层面上规范和约束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和经济建设持续和谐发展,建筑业也有了长足发展,各地建设速度日新月异,高层、超高层建筑不断增加,施工质量、安全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态势整体平稳,但是,在建筑工程施工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特别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如2009年12月1日下午西安市某工地发生塔吊断臂事故,造成一死八伤;同月4日下午广东东莞某工地又一次发生塔吊整体坠落事故,造成三死五伤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

1.3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安全生产方面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观念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法津、法规贯彻执行力度不够,人责到位未真正落实,措施未到位;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管理粗放,一线操作人员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较差。结合我们质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结果大体相同。

2. 下面就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所涉及到的几个问题,粗浅地谈一下个人的看法

2.1按《建筑法》的有关规定,项目经理受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当前部分项目经理,在建工程点多、面广、战线长,不能完全亲临现场主持工作,就出现了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主持施工现场工作的实际局面。这些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具有丰富的工程施工实战经验和管理技能,但大部分都不具有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三类人员安全生产B证),未进行专业、系统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学习和考核。在工作中,往往只强调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对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观念淡薄、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力度不够、管理粗放、安全责任不落实、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支持力度不足,认为“安全工作”那是安全员的事情。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应加以改善,争取做到项目经理人到场,亲临主政,尽职尽责,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全力抓好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若不能完全实现时,在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选聘时,应对其在安全生产、施工管理、质量、进度及成本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量化考核,择优录用,从根本上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

2.2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2.2.1大致上可分为四大类:

(1)安全组织管理,包含机构、制度、资料。(2)施工现场和设施管理。(3)行为控制。(4)安全技术管理;其中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或环境系统的不安全状态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也是预防或避免由于自身行为失误或受到危险状态的威胁和伤害,而进行的具体管理与控制。

2.2.2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是企业“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基础。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尤为重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要接受专业培训考核,获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三类人员安全生产C证)。

(2)要爱岗敬业,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技术素质。

(3)工作过程中要做“诸葛亮式”(事前型)安全员,对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安全隐患,危险源及危险因素,了如指掌,重点防控,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项目部应按建设部2008-91号通知要求,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建筑面积)10000m2以下不少于1人,10000m2~50000m2不少于2人,50000m2以上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4

【关键词】施工关键;危险因素;控制措施

1.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原则

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整个建设施工过程。在控制过程中,要求对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突出重点,针对重大危险因素和具有重要影响的关键因素,进行重点控制。

1.1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一般原则

①立足消除和降低危险,构建系统安全,落实个人防护;②预防为主,防控结合,预案与应急措施联动机制;③动态跟踪,重点控制,应变策略。对极不可承受的危险要禁止作业,对重大危险要立即整改,对中度危险要限期整改,对轻度危险要加强监控和保护,对尚可忽略的危险,按照常规进行管理。

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一般原则告诉我们,危险因素控制措施依次包括消除危险因素、降低和限制危险、使用个体防护装置等。在选择危险控制措施时,优先选用图中底层的措施,只有下一层的措施不能使用,或受到技术、经济和管理等实际因素制约时,才选用上一层措施。

1.2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事故预防原则

事故预防可以分为事故发生前的预防及事故发生时的防止和减少事故损失的预防。这是一种发现、识别各种危险因素及其危险性并对其进行消除、控制的手段和措施。其基本目标是采取措施约束、限制危险因素的产生、发展和作用。一般按照以下优先次序进行选择:根除危险因素;限制和减少危险因素;隔离、屏蔽防止危险因素产生连锁作用;采用故障安全措施;减少故障及失误;安全规程;矫正行动。

1.3建筑施工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的一般方法

制定安全目标、指标、组建机构、落实人员职责;制定管理方案,包括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等;制定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作业规范、管理制度等;加强监督、检查、测量及测试;对危险作业、危险设备、危险场所,加强运行控制。

1.4应急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

当事故发生时,必须及时采取应急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选择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的原则一般按照以下优先次序进行选择:隔离危险因素;薄弱环节防控;个体防护措施;避难和救生行为;救援行动。

2.危险因素控制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管理对象是整个施工过程的具体危险因素,施工过程的危险因素包括技术工艺因素、材料因素、机械设备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五大类因素,每种因素都包含一定数量的具体危险因素。根据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危险因素预防控制工作可分为: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方案制定和初始评审及相关准备工作;工程实体施工全过程(基础施工阶段、主体施工阶段、装饰安装阶段)的危险因素识别分析、预报和定期评价分析、根据评价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发生事故后的应急管理和紧急救援等不同阶段的内容。

3.技术工艺因素控制措施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进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设计、采用成熟的施工工艺标准和安全技术标准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包括内容有:临时用电安全方案、基坑护坡支护安全方案、脚手架搭拆安全方案、模板支撑体系安全设计方案、高处作业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方案、建筑构配件吊装安全方案。

使岗位安全化、操作标准化,根据各个工种所涉及的危险因素和技术工艺特征,编制科学合理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通过专门的培训教育或岗前的技术交底,使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真正落到实处。施工企业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要根据施工进度和实际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修正。

3.1材料因素控制措施

①建立安全物质材料和建筑实体材料招投标制度;②建立安全物质材料和建筑实体材料进场复检制度,确保使用的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

3.2机械设备因素控制措施

①选用安全性能较高的机械设备;②指定专人操作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特殊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③定期检修保养机械设备、及时更换零部件,确保机械设备安全正常运转。

3.3环境因素控制措施

①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质、地形、气象条件、周围环境,科学合理地布置施工现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整洁、有序;②指定专人接收天气预报,及时掌握天气变化趋势,以便采取对策;③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设计的平面布置要求,指定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性管理。

4.管理因素控制措施

建立健全各项危险因素管理的规章制度。在对危险因素进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危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其中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危险因素控制实施细则、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制度、交替班制度、检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异常情况紧急措施和安全考核奖惩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各级领导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涉及危险因素管理的相关领导和人员进行定期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因素管理的目标和意义;施工项目危险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危险因素触发条件及控制措施;危险因素管理的日常操作要求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明确安全责任,定期安全检查。对施工中的各个系统层面的危险因素管理确定各级负责人,并明确他们各自应负的具体责任,特别要明确各级单位对归属区域的危险因素定期检查的责任。包括作业人员的每天自查、职能部门定期检查、企业领导的不定期督察等。

应急管理措施 虽然我们对施工过程各阶段的危险因素进行了有效的控制,但是,具体到每个工程的实际情况,危险因素的状态和产生的作用是有很大不同的,这就决定了施工危险因素的复杂性。由于种种原因,不可能完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当事故发生时,应急救援是必不可少的。编制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是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前提。建筑施工的应急管理工作一般应按如下步骤展开进行:①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常见的六类安全事故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②落实应急人员,建立应急组织;③储备应急物质,布置应急设备;④组织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 [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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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雷.浅议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J].经营管理者.2011(21).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5

关键词: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影响安全因素;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我国大城市的建筑工程的开挖的深度在不断地增加,其需要的土方开挖的面积也变得越来越大,因此,建筑工程的基坑支护部分的施工难度也就在逐渐地增大。随之而来的安全管控风险越越来越大。因此需要加强对基坑开挖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基坑坍塌易造成后果及对相邻建筑物的影响

深基坑建筑施工的质量不仅对本建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关系到到作业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同时也影响着相邻建筑的稳定性。基坑施工过程中出现坍塌事故,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其周边的建筑必然受到影响,严重的可能导致其他建筑整体坍塌,所以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应该加大对于支护施工的重视。

二、深基坑施工中的质量通病及坍塌常见原因

(一)坑壁形式选用不合理

坑壁形式主要分为坡率法和支护法。多数单位施工时,为节省支护结构的投资多采用坡率法施工,如果施工地点地下水富集,土质稳定性差,坚持使用坡率法将造成安全隐患,引起坍塌事故。因此,在采取开挖形式上,要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实地考察周边环境和水文条件,谨慎选择开挖形式,切不能为节省资金和经验用事舍弃支护形式,最后酿成安全事故。

(二)基坑边坡土体承载力不足,地表水渗透

基坑边坡土体承载力不足;基坑底土因卸载而隆起,造成基坑或边坡

土体滑动;地表水及地下水渗透作用,造成涌砂、涌泥、涌水导致边坡失稳、基坑坍塌。

(三)深基坑底部基土松动,承载力不足

部分施工单位为了赶进度或者现场监控不到位导致基坑盲目开挖,加之施工现场情况复杂多变,经常会出现挖掘过深等现象,此时需要进行回填。采取不合格料回填或者回填未分层夯实,承载力达不到要求,导致基坑坍塌。

(四)其他导致基坑坍塌原因

基坑的边坡施工可以根据土质的种类、物理学性能和边坡稳定性等计算出设计的基础边坡,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边坡开挖放坡。但是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地面弃土堆载、基坑的开挖没有按照预定的顺序进行、基坑的挖掘深度不一致、基坑的挖掘没有综合外界的环境进行等问题的存在,都会造成深基坑局部坍塌的现象出现,这也是深基坑施工过程中的通病。设计方案不合理、无施工组织方案、不按施工组织方案施工、基坑降水措施不到位、土方开挖程序不合理、边坡顶部堆载超过设计要求,边坡锚杆深度不足或预应力张拉过早且不到位,孔内水泥灌注不饱满、边坡监测不到位等现象都会造成基坑边坡塌陷。

三、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的措施

由以上几点开始研究建筑基坑中施工中频发的安全问题,提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的措施。

(一)选择合理的坑壁形式

基坑施工前,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根据所施工地段基坑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确定基坑安全等级,然后结合现场勘查、水文资料、工程地质、机械设备、人力投入和施工进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确定基坑开挖形式。当现场满足坡率法施工时,优先采取放坡开挖,坡型整修一次到位。当不满足放坡法施工时,要按照施工规范要求, 当不具备采用坡率法的条件时,应对基坑采用支护措施。常用的支护结构有:土钉墙支护、喷锚支护、混凝土灌注支护等。施工前,应根据工程所处周边环境、地质水文条件以及工程施工工艺要求对支护形式进行合理选择、设计。

(二)加强对地表水的控制

地表水对基坑稳定性影响很大。施工前要对地下水处理给予足够重视,从设计、施工组织、设备配备等方面给于保证。基坑开挖前,要详细做好现场勘查,排清地下管线情况,防止基坑周边官网渗漏、爆管等情况产生地表水。对于富水地段,要根据水量大小采取排、降、截、止水方法等有效的控水措施,同时现场备足足够扬程的抽水设备,及时应对突发排水需求。

(三)加强对土方开挖监控管理

确定开挖方式和支护方式后,施工单位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且对开挖作业机械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开挖时,现场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全程旁站盯控,对开挖深度、坑壁坡度、边坡坡型进行监控和纠偏。遇到软土基底时开挖深度要严格控制,防止开挖速度过快、超挖,应控制开挖层高不大于1m。对于需要采取支护开挖的基坑,开挖循环要严格控制,上一层支护未施作完毕前,严禁下挖。整个开挖过程中,测量部门要严格记录,各临近建筑物标高及位移情况,并做好跟踪监测。

(四)加强对支护施工质量的监控

对不具备生产资质的施工单位绝对不允许参与招投标的活动,从准入上把关。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把分项工程责任到人,做好施工记录,使所有施工环节都具有可追溯性。根据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确定的质量验收方法来验收工程质量。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严格验收签字的程序,将责任落实到人,确定责任归属,在施工各环节都要严格的控制,对工程各分项目和工作流程中各岗位,都要管理到,防止出现疏漏,开展全过程的管理。坚决杜绝不合格项目进入到下道工序。按照施工队伍具体情况与工程特点,对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提前控制,以此确定质量控制的目标,进行施工组织的设计,再制定出具体质量控制的计划与措施,确定实施的方法和内容,而质量控制计划的实施中要做好质量的检查工作,对检查的结果进行定量的分析,进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做好质量管理预防和控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规范要求。现场检验质量的对象包括支护结构所用材料和支护结构本身。检验内容主要有:材料出厂合格证;材料现场抽检;锚杆浆体与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强度等级检验。对支护结构本身的检验要根据支护结构形式选择,例如土钉墙对土钉采用抗拉试验检测承载力,对混凝土灌孔桩应检测桩身完整性和强度等。

(五)提高施工人员素质。

施工人员的素质在建筑工程施工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要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就要提高施工人员素质。加强建筑工程安全宣传,使全民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强化。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安全事故惩治力度,对施工企业进行有效的警示。为了使建筑工程施工顺利开展,要将安全监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必要时,要采取强制实施的措施,对违规的相关企业与个人依法查处,对建筑工程及时进行停工和整顿,予以相应的罚款。只有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才能及时了解施工现场信息和具体情况,保持信息的时效性和严格性。建筑工程行业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是为了坚持以人为本。

(六)增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

施工人员处于建筑工程施工生产的前线,是施工现场中安全隐患高发区域。人为因素是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诱因,所以施工单位一定要做好施工人员的岗前培训,尤其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施工的意识,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对施工单位强制推行意外保险与风险抵押保险等制度,尽可能的保护好施工人员的安全与权益,只有明确安全施工意识与安全防范的技能,才能有效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加强对施工材料的检查与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及设施使用检查。

当前建筑工程行业很多施工企业为了贪便宜,节省成本,获得更大的利润会采购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以次充好,以此降低施工的成本,使得大量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产品应用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有的施工企业还会应用大量不合标准的劳保用品发给施工人员,导致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受到严重的威胁。所以,要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就要以预防为主,在机械设备与材料采购上,在机械设备与材料接收验收上都要严格的控制,防止以次充好或者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的发生。安全设施一定要符合国家相应的使用标准和规定,并且要定期检查。同时,还要加大对施工企业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方面落实情况的审查力度,尽量减少建筑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问题。

(八)制定应急预案和做好演练工作

基坑开挖前必须做好坍塌事故应急预案,并且对预案的可行性进行专家论证。 审批过后的应急预案要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演练,使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熟悉流程。对反映出来的各项问题,要及时修正预案,确保可行性。现场要备足各类应急救援机械和设施。

结语

综上所述,为了保证建筑工程基坑施工的安全性,应该按照规范标准要求和依靠有效的安全管理来进行施工。

参考文献:

[1]洪琪康.城市深基坑工程实施阶段风险管理研究[D].青岛理工大学,2014.

[2]阙济兴,傅晟,戴春景.深基坑工程施工主要安全隐患浅析[J].建筑安全,2014,01:56-60.

[3]王洪德,姜天宇,张立漫.带阳角深基坑变形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地下空间与工程学报,2014,01:156-162+190.

[4]冼辉新.分析建筑工程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J].科学之友,2010(6).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6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 安全施工原则 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整个建设施工过程。在控制过程中,要求对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突出重点,针对重大危险因素和具有重要影响的关键因素,进行重点控制。

1、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一般原则 ①立足消除和降低危险,构建系统安全,落实个人防护;②预防为主,防控结合,预案与应急措施联动机制;③动态跟踪,重点控制,应变策略。对极不可承受的危险要禁止作业,对重大危险要立即整改,对中度危险要限期整改,对轻度危险要加强监控和保护,对尚可忽略的危险,按照常规进行管理。 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一般原则告诉我们,危险因素控制措施依次包括消除危险因素、降低和限制危险、使用个体防护装置等。在选择危险控制措施时,优先选用图中底层的措施,只有下一层的措施不能使用,或受到技术、经济和管理等实际因素制约时,才选用上一层措施。

2 、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事故预防原则 。事故预防可以分为事故发生前的预防及事故发生时的防止和减少事故损失的预防。这是一种发现、识别各种危险因素及其危险性并对其进行消除、控制的手段和措施。其基本目标是采取措施约束、限制危险因素的产生、发展和作用。一般按照以下优先次序进行选择:根除危险因素;限制和减少危险因素;隔离、屏蔽防止危险因素产生连锁作用;采用故障安全措施;减少故障及失误;安全规程;矫正行动。

3 、应急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 。当事故发生时,必须及时采取应急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选择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的原则一般按照以下优先次序进行选择:隔离危险因素;薄弱环节防控;个体防护措施;避难和救生行为;救援行动。

4、建筑施工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的一般方法。 制定安全目标、指标、组建机构、落实人员职责;制定管理方案,包括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等;制定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作业规范、管理制度等;加强监督、检查、测量及测试;对危险作业、危险设备、危险场所,加强运行控制。

二、 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管理对象是整个施工过程的具体危险因素,施工过程的危险因素包括技术工艺因素、材料因素、机械设备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五大类因素,每种因素都包含一定数量的具体危险因素。根据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危险因素预防控制工作可分为: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方案制定和初始评审及相关准备工作;工程实体施工全过程(基础施工阶段、主体施工阶段、装饰安装阶段)的危险因素识别分析、预报和定期评价分析、根据评价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发生事故后的应急管理和紧急救援等不同阶段的内容。

1 、材料因素控制措施 ①建立安全物质材料和建筑实体材料招投标制度;②建立安全物质材料和建筑实体材料进场复检制度,确保使用的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

2、 机械设备因素控制措施 ①选用安全性能较高的机械设备;②指定专人操作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特殊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③定期检修保养机械设备、及时更换零部件,确保机械设备安全正常运转。

3 、技术工艺因素控制措施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进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设计、采用成熟的施工工艺标准和安全技术标准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包括内容有:临时用电安全方案、基坑护坡支护安全方案、脚手架搭拆安全方案、模板支撑体系安全设计方案、高处作业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方案、建筑构配件吊装安全方案。

2) 使岗位安全化、操作标准化,根据各个工种所涉及的危险因素和技术工艺特征,编制科学合理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通过专门的培训教育或岗前的技术交底,使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真正落到实处。施工企业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要根据施工进度和实际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修正。

4、 环境因素控制措施 ①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质、地形、气象条件、周围环境,科学合理地布置施工现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整洁、有序;②指定专人接收天气预报,及时掌握天气变化趋势,以便采取对策;③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设计的平面布置要求,指定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性管理。

5 、管理因素控制措施

1)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各级领导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涉及危险因素管理的相关领导和人员进行定期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因素管理的目标和意义;施工项目危险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危险因素触发条件及控制措施;危险因素管理的日常操作要求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2) 建立健全各项危险因素管理的规章制度。在对危险因素进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危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其中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危险因素控制实施细则、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制度、交替班制度、检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异常情况紧急措施和安全考核奖惩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3 )明确安全责任,定期安全检查。对施工中的各个系统层面的危险因素管理确定各级负责人,并明确他们各自应负的具体责任,特别要明确各级单位对归属区域的危险因素定期检查的责任。包括作业人员的每天自查、职能部门定期检查、企业领导的不定期督察等。

6 、应急管理措施 虽然我们对施工过程各阶段的危险因素进行了有效的控制,但是,具体到每个工程的实际情况,危险因素的状态和产生的作用是有很大不同的,这就决定了施工危险因素的复杂性。由于种种原因,不可能完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当事故发生时,应急救援是必不可少的。编制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是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前提。建筑施工的应急管理工作一般应按如下步骤展开进行:①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常见的六类安全事故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②落实应急人员,建立应急组织;③储备应急物质,布置应急设备;④组织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