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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范文1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归集覆盖面;资金运营管理
中图分类号:F293.30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1-0060-02
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已经步入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新时期,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在促进住房建设、扩大住房需求、解决中低收入职工住房难题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改革、发展、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对我国住房制度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城镇居民买房、建房资金问题。所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是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益的根本保证,只有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资金安全,搞好资金运用及其风险防范,才能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管理原则,同时,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所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监管部门,设区的市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其所属县(区)可以设立公积金中心管理处或分中心,设区城市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目前,全国在343个设区城市设立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绝大多数都实现了分部、分中心与本部之间的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
二、住房公积金运营管理现状
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主要运营方式包括: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个人贷款和购买国债。资金运用状况是考察公积金制度是否充分发挥住房融资功效的重要指标。截至2008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为20 699.78亿元,同比增长27.54%;缴存余额为12 116.24亿元,新增余额2 511.13亿元,增幅为26.14%;实际缴存职工人数为7 745.09万人,同比增加557.18万人,增幅为7.75%;累计提取总额为8 583.54亿元,占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的41.47%;年末提供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总额为191.93亿元。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势日益显现。
住房公积金银行专户存款余额为5 616.27 亿元,扣除必要的备付资金后的沉淀资金为3 193.02 亿元,沉淀资金占缴存余额的比例为26.35 %,同比上升3.59%,大量的住房公积金资金沉淀,使住房公积金难以保值、增值,甚至造成住房公积金资金的贬值,严重制约了住房公积金的发展。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覆盖面不广
2008年末,全国应缴职工人数11 184.05万人,实际缴存职工人数为7 745.09万人,仅占在岗职工人数的69 %左右,全国有近3 500万城镇在岗职工还未参缴。大部分非公企业人员、私营企业人员、下岗职工、个体劳动者和自由职业者以及进城务工人员,还没有覆盖。大部分有强烈改善住房需求的城镇居民因为没有建立公积金,而无法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而已经建立公积金制度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因住房条件相对较好而缺乏贷款购房的内在需求。覆盖面狭窄,全国各地总体覆盖率不高,是造成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低的直接原因。
(二)制度施惠欠缺公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消费难以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积极支持
住房公积金在贷款环节非常注重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具有一定支付能力的高收入阶层,他们获取公积金贷款的几率较高,而低收入者无力购房,自然无从享受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优惠。全国七千多万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却只有九百多万职工能够享受公积金低息贷款政策,惠及率仅为12.41%,且贷款职工也以中高收入职工为主。因此,缴存额的两极分化进一步拉大收入差距,造成公积金制度施惠面欠缺公平,形成了大多数中低收入者用低息存款向高收入阶层提供补贴的扭曲局面。
(三)资金运用效率低且地区差异明显
从全国范围看,由于受就业人口分布、地区经济发展和职工收入等因素的影响,住房公积金的资金运用效率和使用效率较低,融资渠道狭窄,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和贷款方面还存着地区性差异。
通过对200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统计调查发现,广东省、北京市、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和辽宁省这六省市缴存额占当年全国缴存总额的一半之多;全国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为72.81 %,住房公积金运用率为53.54 %;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资金运用率更低,仅20%~30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率为50.30%,其中,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和浙江省的个贷率超过了70%。由此可见,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效率在总体上呈现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东部及沿海地区发展迅速,内地及西部地区发展缓慢”的特征。
(四)管理体制不健全,外部监管薄弱
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尚不健全,管理制度缺乏系统化、具体化。条例所规定的管委会民主决策及财政等多方监督无法真正落实到实际管理活动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自有资产,既非金融机构,又非政府机构,而是完全依赖公积金增值收益维持其运行费用的事业单位,但其存贷业务性质实质与银行类似,对照巴塞尔协议资本充足率4%~8%的基本要求,管理中心根本无法承担住房公积金运营风险。全国上万亿的住房公积金资金,实际上是由各地管理中心作为商业银行的超级储户方式调度运作,而这部份巨额资金却不在直接金融监管体系范围内。目前,全国各省市的监管力量比较薄弱,外部监督与管理仅仅限于管理中心书面情况报告和一些数据报表,缺少有效的监管手段。
三、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对策
(一)扩大住房公积金归集覆盖面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认知度
可以采取报纸、电视、宣传资料、会议、上门讲解等多种形式,对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让更多的在职职工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重点是提高企业领导的认识,宣传的重点是填补政策盲区,解决企业领导缴存责任意识不强问题,形成有利于扩面工作的舆论氛围。
2.借助政府部门配合支持,督促未建制单位依法维护职工权益
由于住房公积金制度及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和机构有一定局限性,因而在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时,仅凭自身力量是不够的。要借助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把属财政供养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补贴如同工资一起列入预算,保证他们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享有同等待遇,为非公经济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起表率作用。
(二)根据不同收入的群体,制定差别化的贷款政策,取消贷款限制条件
住房公积金积贷款是中低人群体改善住房条件的主要途径之一,但是,由于申请资格要求过于严格以及贷款限制条件苛刻等原因,把许多有住房需求的人群挡在贷款大门之外,这也是造成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低的主要因素。目前住房公积金良好的贷款回收数据表明,应当通过修改相关规定,取消不合理的限制条件,特别是对中低收入群体贷款申请资格的要求要适当降低,还可以通过贷款品种的变化,对低收入职工家庭给予实质支持;对于高收入家庭应实行相应的限制措施,如果已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贷款政策,要对同一缴存人贷款次数进行限制或者限制贷款总额度。总之,应该体现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公平性。
(三)拓展住房公积金增值投资渠道,提高运营效益
在我国,住房公积金较少参与资金市场,大量闲置资金沉淀于银行,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不明显,为此,将资金的投资结构进行变革,开辟新的投资渠道,突破传统国债范围,参与到金融机构特别是资本市场,将对提高我国住房公积金的运营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要拓展债券投资品种,投资信用等级高的政策性金融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以及利率较高的国家中央企业债券,在我国资本市场足够成熟时还可以考虑投资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在具体的投资操作中要注意规避债券的利率风险,可通过研究人民币汇率调整、利率变化及通货膨胀等因素,做长、短期配合组合投资,分散债券的利率风险和再投资风险。
其次,要探索证券投资基金模式,为保证资金投资安全,应选择以债券投资为主,股票投资为辅的基金投资模式,并根据情况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通过基金的有效组合与管理,实现最大收益。 与此同时,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专业性的基金管理人,其主要职责是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负责资产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
(四)完善立法,实现管理法制化
新加坡住房公积金制度成功之处在于立法明确、法制健全。《中央公积金法》是新加坡归集、管理、使用公积金的法律保证,并不断完善执法和监督职能。此项重要经验启示我们,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稳步有序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入开展的基础。我国虽然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但属于行政法规,法律层次较低,与之相配套的各项法律制度仍须健全,因此,住房公积金的立法工作迫在眉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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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范文2
一、目前现状
住房公积金制度1991年在上海开始建立,随着我国房改的深入和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完善,1994年国务院将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房改基本内容全面推行,1999年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住房公积金制度步入法制化阶段,20__年,国务院修订《条例》,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住房公积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业务加快发展。__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1993年成立以来,在《条例》精神正确指引下,始终执行“严肃纪律、严格监督、规范运作、强化服务、防范风险”的工作方针,严格遵循“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归集是基础,贷款是重点、核算是关键、制度是保障”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促进了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截止去年底,全市实缴存单位1197个,实缴存70855人,覆盖率分别占应缴单位和应缴职工的87%和85%,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21512万元,归集余额89658万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0612万元,贷款余额34262万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31854万元。20__年虽然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发展形势很好,但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较低,仍然是目前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力度、深度、广度还不够。在现实工作中,相当一部分职工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对《条例》不太了解、不太关心,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性质、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一些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认识水平偏低,住房公积金政策还没有真正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面推行。
2、住房公积金归集面窄、覆盖率低,发展不平衡。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做得比较好,缴存率达到100%,缴存比例由7%提高到10%,同时扩大了缴存基数,为全市公积金扩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国有大中型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率为65%,非公有制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率仅为6%,而且缴存比例偏低,大部分是5%—7%左右,只有个别企业达到10%以上,有的个别企业按5元、10元、20元不等的标准进行缴存,有的甚至只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缴存的现象,还有相当一部分单位没有参加到制度中来,造成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还比较困难,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明显制约着公积金缴存覆盖面的扩大,严重存在缴存难、不愿缴存的现象。青铜峡市乡镇卫生院到目前为至还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不仅直接影响到乡镇卫生院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且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拓面造成了一定影响。另外,一部分垄断行业为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较高,有些企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较低,又在找理由停缴、缓缴,形成了明显的落差,造成了缴存不公平的问题,使不少非公有制企业的中低收入职工,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低收入职工购房能力差,缴存额低,很少享受低息贷款优惠政策,存在利益受损问题。同时,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个别单位欠缴、停缴或不按规定比例和基数缴存等现象也比较普遍。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制度就不能为多数职工服务,其制度的功能就无法广泛、持久地实现。
3、行政执法力度不强,使一些工作抓而不实。住房公积金制度已实行多年,但仍有部分单位有条件建缴而不建缴,部分企业消极观望,特别是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强硬抵制缴存住房公积金。虽然《条例》中规定了罚则,但实际工作中行政执法难以组织实施,形同虚设,处出瘫痪状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缺乏专门性、系统性的程序和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手段和必要的检查审核权、调查取证权。管理部门仍然依靠政策、行政命令与指示办事,处于“软法”阶段,执行的权威性不高。无形之中为有的人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找到了十足的理由。当企业以效益差、不具备条件为由打“球”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没有权力去企业查帐核实,罚款更是乏力。正是由于还没有建立健全完整的行政执法体系,缺少强有力的法律支撑,行政执法强制性不足、力度不大,执行起来比较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很难通过法律救济途径得到保障,对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三、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党和国家关注民生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国家为解决住房问题而建立的一项公共住房政策,事关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只有在制度扩面上做文章、下功夫,才能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更好发展,才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更大作用。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建立引导机制。围绕提高广大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思想认识,全面实施《条例》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工程,全方位、大范围、多形 式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大意义,全面介绍有关政策和法规,让住房公积金制度真正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是向缴存或未缴存的职工宣传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在住房贷款上的优惠政策,宣传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给自己带来的益处;二是提请人大代表宣传,让他们关注监督执行这一制度,代言群众呼声;三是向财政、纪检、审计、工会、社保、经委等重要职能部门宣传,形成职能联动机制;四是通过电视、网络、报刊、横幅标语、宣传菜单等方式,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宣传,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权利和义务,强化单位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责任意识和职工的维权意识,让更多的职工了解公积金政策、享受公积金带来的实惠,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真正植根于民、惠及千家万户。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项民生保障制度,它的使命是让更多普通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或改善居住条件,实现“住有所居”。要实现这一目标,扩大制度覆盖面是基础,也是重中之重。《条例》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社会管理。因此,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维护城镇职工的合法权益,还需要各级政府的全力支持。
2、强化归集工作,扩大覆盖面。归集是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前进的基石,是整个住房公积金体系的核心。所以要想扩大归集工作,必须在归集工作上功夫、求突破、寻发展,才能不断扩大归集面和覆盖率,寻求新的增长点。一是积极研究,努力挖掘归集增长点,要在维持并提高原有住房公积金归集面的基础上,认真排查,查找漏洞,梳理归集的空白点和薄弱环节,选准突破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归集覆盖面,努力实现归集工作新的增长点。二是要抓住《劳动合同法》施行的契机,积极协同劳动、人事、工商、税务等部门,及时掌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的设立、登记、分立、重组等情况,督促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尽可能将应建未建的单位纳入缴存轨道。三是考虑大多数单位经济困难,采取降低门槛的方式,不论缴存比例和额度,只要缴交可以进入,试行先进入,后规范的管理模式。四是许多单位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时,由于经济发展问题,缴存比例较低,经过几年努力,经济状况有了好转,有了规范缴交的愿望和可能。在要求其提高缴存比例,并允许将以前少缴部分补足,试行先低存、后补缴政策,逐步实现覆盖缴存。
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范文3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制度;英国住房保障制度;启示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8003102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所有在职职工每月必须按一定的比例扣除部分工资,作为单位的私人企业或政府部门也必须按职工每月工资的同样比例逐月划出相应款项,分别记于职工名下,两者统一存到银行,作为雇员或受薪者的公积金。作为一种特殊的政策性住房资金,自建立以来对中国改革传统住房分配体制、创新住房保障制度、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业繁荣发展等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并有效地解决了部分城镇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成为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新型增资融资渠道。但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已存在并突显出诸多诟病,原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逐渐显现“角色僵化”、运营模式单一的弊端。由于相关法理关系的模糊性,现急需建构更高层立法支撑,并从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出发来规范资金的运作,依此路向对当前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营模式进行变革。
1 我国目前公积金管理运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覆盖面不广、缴存率偏低,制度欠缺公平性
我国住房公积金目前并没有覆盖非公企业人员、私营企业人员、下岗职工、个体劳动者和自由职业者以及进城务工人员,全国有近3500万在岗职工还未参缴。同时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优惠政策倾向于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中高收入阶层,低收入家庭无从享受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优惠,造成制度的不公平。
1.2 公积金的闲置金额高,使用效率低下
长期以来,我国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较低下,闲置金额总量较大。如2008年度我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总额度为4469.48亿元,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仅为1958.34亿元,仅2008年的闲置公积金达2511.14亿元,2008年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仅为43.82%。同年累积的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高达20699.78亿元。2010年,我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2.2万亿元,而闲置的公积金高达6000亿元,照此发展趋势,专家预计到“十二五”期末,全国年结余的住房公积金额度将达到1万亿元左右。全国如此高额度的闲置住房公积金与我国目前中低收入阶层住房紧张的情况是不相符合的,因此,我国如何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从而有效缓解公民,尤其是大中型城市公民的住房紧张问题,是政府各个部门都应该十分重视的问题。
1.3 公积金投资效率低下,保值增值困难
按照国务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实现增值收益:利用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住房贷款、国债投资以及银行存款。然而,目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资金的运作效率低,国债投资品种过于单一,通过银行储蓄的利率又过低,使得我国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困难。公积金采取现有的这种封闭、单一的运作方式,不仅限制了与金融资本市场的联系也无法实现资金的流动性和营利性。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困难,已成为影响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推行和持续发展的一大瓶颈。
1.4 管理不太规范,法制不太健全
目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不规范,管理制度缺乏系统化和具体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法承担住房公积金运营风险。全国上万亿的住房公积金资金实际上是由各地管理中心作为商业银行的超级储户方式调度运作,但是这部分巨额资金却不在直接金融监管体系范围内。同时,针对公积金管理和运营的法制建设并不完善,没有制定出一个公积金有效管理和运营以及风险承担的责任机制和补偿机制。
2 英国公共住房政策发展历程和特点
英国经济发展得较早,住宅问题也最早出现。随着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深入,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大批人及退伍士兵进入城市,住房供需矛盾日趋严重,大部分城市居民没有住房,加上由于恶劣的住房条件导致瘟疫流行等社会危机,社会公众强烈要求政府干预住房市场。1919年英国政府出台《住宅法》,确立了以社会住房为核心的住房政策,国家通过投资建造公共住房,并以低租金给居民的方式,对住宅市场进行干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战争破坏,英国住房出现严重短缺的情况。政府以集中建设公房为重点,大力促进住宅建设,以此来增加住房供应。20世纪60年代,为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政府更是鼓励住房协会参与到住房建设和管理,并设立了专项财政基金,以提供低廉租金住房。1979年撒切尔夫人为首的保守党执政后,为了解决政府公共部门低效率和机构臃肿等诸多问题,大力推行“私有化”政策,政府把提高住宅私有化率作为主要的住房政策目标。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布莱尔为首的工党在原有住房政策的基础上,继续调整和完善公共住房政策,首先是提高公共住房的质量标准,并合理确定公共住房的租金价格;其次是继续鼓励地方政府将公共住房向住房协会转移。
解决城市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一直是英国政府住房保障政策的根本目标,但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住房保障政策的具体目标并不完全相同。从整体上看,英国的住房保障政策的改革可以简单地归纳为:从由政府直接投资建造住房发展到通过市场机制,解决住房问题,其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2.1 用立法推进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
英国的住房保障制度基本上是以法律形式存在的,反映在不同时期的住房法中。早在1851年英国就颁布了《劳动阶级租住公寓法》,成为最早的住房立法,随着经济时代的不断发展,住房保障制度的不断变革,英国政府陆续颁布了《住房法》、《住宅与建筑法》和《住宅与规划法》等各种法规,这些法案法规为英国公共住房政策的执行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有效保障,从而确保了住房政策的有效实施。
2.2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协同调控执行
在英国的住房保障制度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仍是中央政府,但中央政府只进行适度调控;地方政府作为住房保障政策的执行者,起着直接和关键作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协同调控执行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住房政策的实施进行宏观调控,地方政府负责住房分配、管理和租金制定政策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和执行。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之间通过调控执行相互配合,构成英国住房保障制度的主体,发挥很大的作用。
2.3 采用多种政策进行调控
英国的住房保障制度包括公共住房的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并结合引导和管制政策,直接供应和间接补贴双管齐下。英国的金融机构比较发达,各金融机构之间有明确的分工,资金来源及用途受到严格限制。其中,参与住房抵押贷款的机构较多,如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建筑社、住房协会以及外国金融机构。政府通过立法引导住房协会、私营公司等的住房建设和投资方向,通过行政手段赋予住房协会更多支配和管理社会分房的权利职能,另一方面又要求企业在房地产开发时须配建固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除此之外,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质量标准和租金也有着苛刻的要求,从而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质量。
英国公共住房财政政策的基本内容为对房租进行管制、地方政府直接投资建造住房、对住房的房租和地方政府进行补贴以及针对无家可归者采取的新措施等。
3 对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完善的借鉴启示
3.1 加强和完善立法建设,为住房保障制度提供法律支撑
住房保障及公积金制度的完善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需要有效的法律支撑和保障,完善的法律体系保证是英国住房政策实施效果显著的基本原因之一。英国政府制定了《住房法》、《住宅与建筑法》和《住宅与规划法》等法规,法律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居住权,要求保障公民的基本居住条件。我国至今尚未制定住房保障的专门法律,由于缺乏法律的规定与约束,地方政府常常漠视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也相当不完善,无论是管理上还是经营上均缺乏有效法律法规的引导和保障。国家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根据我国国情,制定专门的住房保障法律法规,从立法层面来规定住房保障的对象、保障标准、保障水平、保障资金的来源以及专门管理机构的建立,有效引导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的合理使用,有效指导地方政府在公民住房政策上的具体实施。在统一的住房保障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地方政府也要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地方性的住房保障法规,保障基本居住条件和质量。
3.2 加快政府职能转型,发挥政策导向作用
住房保障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政府应当成为构建住房保障制度的主体。在我国目前的住房保障制度中,政府过分地强调市场因素,使得住房的货币化现象严重,相关部门的住房保障职能也没有完全确定起来。政府应当积极转变职能,使得住房保障制度的构建建立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之上,实行住房政策的市场化,但同时政府也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公共政策引导和公共产品的供应,引导开发商投资保障性住房,来解决居民尤其是低收入者住房问题。政府应更好的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保证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不断建设完善。
3.3 财政和金融相结合促进住房保障的实施和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英国在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中采取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相结合的方式,尤其是金融机构的发展对于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和质量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我国目前的住房保障制度主要采取财政政策,住房金融政策十分不完善。发展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金融机构可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同时,在公积金的投资运营中也要发展多种金融工具来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而不只是限于存入银行、购买国债等。
3.4 建立多层次、覆盖面广的住房保障体系
我国居民由于收入的差异导致各自承担住房费用的能力也各不相同。我国目前针对不同层次的收入群体实行不同的住房政策。针对中低收入者政府提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等多种形式,但是这些政策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发生了扭曲,导致目标群体的模糊化和不公平。制定多层次的住房保障制度并能有效实施对于解决我国不同群体的住房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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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兆宇.英国住房保障政策的历史、体系与借鉴[J].城市发展研究,2012,(12):134139.
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范文4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过去的一年,在全体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岗位及其部门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在中心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归集这个基础工作,想方设法,克服各种困难,使各项业务能有条不紊地正常开展,圆满完成中心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这和大家的努力是分不开的,正因为有了我们这个优秀的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团队,大家相互帮助,通过扎扎实实的努力,才能给今年的归集科工作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回顾过去一年的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也找到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为了总结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经验,吸取教训,更好地前行,现将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总结如下:
过去一年,我们始终坚持以广大缴存职工需求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立足全市住房保障的大局,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归集、提取工作取得了的显著成效。至XX年12月,市区归集住房公积金xxx万元,比全年度计划的xxxx万元增加xxxx万元,同比增长xx %,市区住房公积金余额xxxx万元; 公积金支取xxx万元,比计划的xxxx万元增加xxx万元。2018年,在市管理中心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政策优化,继续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住房保障大局;通过进一步深化对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应用,持续引领住房公积金行业智慧服务方向;通过银行合作模式的优化,全面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更多便捷、高效的住房公积金服务。今年,在中心领导组织的学习中,我们认真学习了政策法规和市管理中心下发的文件,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做好政策解释、指导和来文来函答(批)复等工作,以服务促归集。科室全体人员常一起认真学习和讨论,领会上级的政策文件精神,熟悉各自岗位工作、业务流程,做好有关政策的解释、指导工作。同时,积极落实领导对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每人的岗位职责,严格按首问责任制、承诺制等工作制度的要求办事。通过学习政策法规、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来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办事单位、群众,能当场解决的,绝不拖延,以良好的服务促进公积金缴存等各项业务健康发展。
总之,一年来,在市中心的正确领导下,自己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中心领导和新形势下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今后我将以中心领导的工作计划为指引,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扎实的管理服务,为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实现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范文5
[关键词]公积金;制度
中图分类号:F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4)01-040-01
一、地区之间发展不够平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3月24日的((200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通报》,截至2008年末,全国应缴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11184.05万人,实际缴存职工人数为7745.09万人;截至2008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20699.78亿元,缴存余额为12116.24亿元;累计为961.17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601.83亿元,个人贷款余额为6094.16亿元;全国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为8583.54亿元,占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的41.47%。
从住建部公布的各项数据中,可以看出我国大部分城镇地区和企事业单位基本上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但是从住房公积金归集覆盖率和资金使用率上反映出这项制度在全国各地发展还很不平衡,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已达到职工人数的90%以上,单位和职工的缴交率占工资收入的15%,个别达到20%,甚至更高。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不但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低,公积金缴交率也较低,有的还不足5%这一规定比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大多没有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中西部地区甚至连部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都没有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这样就势必使得这些地区和单位的职工难以享受到国家这一惠民政策。
二、缴存比例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上限的具体标准是多少没有规定,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普遍执行5%到20%不等的标准。条件差的行业和单位执行5%的比例,而条件好的就可以执行15%甚至20%的比例。由于是职工个人和单位分别按这一比例缴纳,随着职工工资的不断增加,看似不大的比例差距会使实际缴存额差距很大,且由于单位配套缴存的这部分资金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势必导致了实际意义上的分配不公。通过检索某地级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该市职工缴存额前1007名的平均年缴存额为89388元,后100名的平均年缴存额仅为262元,前100名是后100名的341倍。而且前100名通过公积金贷款改善住房的为33%,后100名的公积金贷款情况为零。过大的缴存差距不但造成分配的不公平,同时也影响了这项制度的惠民效应。
三、政策法规不配套、不全面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1999年4月颁布,2002年3月修订的。该《条例》虽然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机构、监督等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没有相应的实施办法和具体的操作规程。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政策又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的执行难度。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立法工作明显落后住房公积金的发展,造成相关方面无法可依,仅仅通过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就对整个庞大的住房公积金运作进行解释和相关工作的规范是远远不够的。如:增值收益的分配比例,特别是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有关的廉租住房补充资金提取规定等都没有细化,还有低收入人群如何通过公积金来改善居住环境等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当前重中之重就是加快法规的建设,既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又充分发挥公积金的效能。
四、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不高、业务范围有待拓展
从住房公积金存贷比率上看住房公积金使用还没有最大限度地投入到住房消费市场。如何一方面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另一方面在继续加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投放的同时,进行多元化投资和运作,确保资金的保值增值,使住房公积金受惠于民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范文6
(一)公积金的内涵
公积金从定义上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公司公积金,一种是住房公积金,对现在来讲,住房公积金最为普遍。1999年国务院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这样定义的: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而在2002年做了一次修订,将住房公积金修改为: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从以上公积金的内涵可以看出,公积金是一种长期的有效性的储金制度,做了一定修改是为了更加完善,然而公积金作为一种长期的储金制度的内涵依然不改初衷。
(二)公积金的特征
1.义务性
义务性也称作是强制性。公积金是强制缴存的,它不同于一般居民储蓄存款,是由国家法律规定保障实施的。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都要按时缴存,不得少缴、多缴、或者逾期缴存。公积金的强制性有利于资金规模的扩大,保证职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2.保障性
保障性就是职工在法定条件下,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的保障性给职工提供了一定的方便。
3.互
公积金的互简单的来说,就是把个人闲置的资金集合起来,汇聚成一个大的融资基地,给需要资金的职工提供融资使用,从而解决了部分职工亟待解决的实际困难。
二、山西住房公积金法治建设存在的缺陷
(一)山西住房公积金法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1.立法不完整
法律应该与制度并存,有了制度的推行一定要有健全的法律体系的支持。从各国的经验来看,都有相应的法律制度。而山西省也是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有关公积金的《通知》的情况下,做出了相应的回应,从国家本身来说更高效率的等级法律较少,导致地方法律在执行过程中出现诸多不便,并且行政法规的制定也较为落后。1991年上海了《上海是公积金暂行办法》等规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比例审批业务操作规范》做了通知(京房公积金法规字{2006}144号),只是做了部分的试点,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较为滞后。总的来说,山西立法层次也较低,不利于公积金发挥其保障的作用。
2.公积金缴纳的法律途径受阻
由于缺少相应的公积金法律法规,部分单位不缴、欠缴公积金的状况此起彼伏,没有一定的法律依据,职工也没有办法得到应属自己的公积金。目前,山西省因为公积金纠纷也较为普遍,山西省劳动仲裁对公积金的争议也不予受理,山西省地方法院也对公积金纠纷定性不同,做法也不一致。因此,职工很难得到有利的法律保障。
3.公积金制度与政策的实际覆盖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矛盾日益明显。公积金的覆盖面还有待扩大,目前山西有大量的务工人员,下岗职工,低收入者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建立或者是建立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等现象的频繁出现,使资金的互助大大减弱,进而对公积金建设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一些单位因为身份不同待遇不也不同,即使是在一个单位,待遇也有所区别,更会消减部分职工的福利待遇,也是公积金制度覆盖率低的一个明显的表现。
(二)山西住房公积金管理层面的问题
1.监管较为薄弱
近几年,山西住房公积金的法律纠纷频发,充分说明了山西监管体系不健全。总的来说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关注:一时监管流于形式,没有实质性的效果,比如说财政,建设等部门对公积金的监管只是停留在书面上。二是公积金管理中心自身的监管没有落到实处,致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效率低下,沉淀资金较普遍。三是住房公积金信息没有完全公开,透明度严重低下,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完整,使监督难以执行。四是监管下设的部门太多,太冗杂,出现互相推卸责任,监管缺失、资金被占用与挪用的现象,使公积金缺乏安全保障。
2.信息较为滞后
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是最重要的公积金业务之一,信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对公积金的办理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山西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在信息系统的科学性,严密性,安全性方面还是不太健全,内部操作人员是否合理操作没有固定的人来监管,对公积金职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三)山西住房公积金建设在执行方面的问题
目前,公积金缴存率低已经成为住房公积金建设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因素,虽然山西省近两年缴存率有所改善,但是总体来说缴存率低还是导致了缴存总量的不足,进而总体缴存率还是不太高。进而为提高缴存率提供了一个发展的平台。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办理太过繁琐,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跨省使用等问题也需要亟待解决。其2015年第2期中旬刊(总第579期)时代金融TimesFinanceNO.2,2015(CumulativetyNO.579)次,城乡公积金制度不统一也是制约公积金建设的一个因素,山西城乡公积金制度建设存在较大差距,山西进城的农民没有较好的享受到公积金制度,尤其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农民没有与职工享受相同的待遇。就全国而言,只有40%的城镇市民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带来的便利与福利。
三、完善山西住房公积金法律建设的建议
(一)改进相关住房公积金法律条文增加立法条文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何开展工作,必须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立法,使其有法可依。首要的是落实《住房公积金条例》,制定相关的住房公积金法,增加一些必要的法律条文和规定,对住房公积金在缴存、使用、监管、管理,惩罚等方面做出详细的约束,从而使公积金规范运行。其次是认真地讨论和筛选各部门出台的通知或者是文件,进行合理的修改或废止。最后还要对各地方住房公积金法规进行统一管理,要做到在符合地方实际情况的基础下与国家的住房公积金法律体系相统一。最重要的是,要完善立法,强调城乡统一,关注民生,让进城务工人员享受同等的公积金制度的待遇,推动县,乡公积金制度宣传与实施。同时,可以建立公积金制度试点,为公积金制度发展提供良好的范例。
(二)加强内部外部的监督增加信息透明度
近期地方政府针对住房公积金更加关注,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大幅度提升,激活经济发展的步伐。但是,利用公积金进行炒房成了一个潜在威胁,所住房以公积金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增加信息的透明度,建立科学的资金运行机制,保障公积金的安全使用,严谨资金管理中心直接放贷,增加公积金的运行信息的透明度。
(三)规范山西住房公积金法制建设
1.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住房公积金法律知识培训
2014年10月24日下午,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了一次法律知识培训,达到良好宣传效果。所以山西住房公积金的法制建设也要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方针,邀请知名律师,开展讲座宣传活动,增强山西住房公积金法治意识。
2.重视信贷机制
山西政府应该根据不同人的需求制定出不同的贷款政策,可以继续采取“低存低贷”的保护性政策,或者是降低利率等措施,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公积金信贷机制,促进社会经济的平衡发展。还要做好公积金的合法评估,规避风险,完善防范机制,规范闲置的资金形成资金供给,为信贷机制的运行提供良好的基础。
四、山西公积金建设的发展方向
(一)山西近期公积金发展方向
第一,山西省要严格监督体系,进一步落实监管的职责,改进监管的机制,全程监管,适时监督,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使山西公积金建设监督的各方面平稳运行,在监督层面朝着严格化的方向发展。第二,要扩大公积金制度的覆盖,使公积金归集工作浑然天成,对相关企业进行抽样调查,同时,要积极在农民的身边建设公积金制度。使山西公积金建设朝着细致化方向发展。
(二)山西远期公积金发展方向
山西公积金建设远期的发展方向是一个全新的,公平的,高效的合理的新模式。我国借鉴新加坡与德国的公积金制度,也导致了种种的弊端,所以,我们自身要实现改革,山西省也不例外,也要实现山西省公积金制度的改革。山西省公积金远期的发展方向可以朝着“变强制为自愿”,让公积金制度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变化,建立山西省自愿储蓄银行,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先通过太原等城市试点,进行探索与发展。目前,在全国早已实行,这种公积金制度的转变,将会很好的从根本上解决山西公积金制度现存的问题。
五、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