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安全建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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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建议

防火安全建议范文1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省消防条例》,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夯实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四个基础”工作,推进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和“清剿火患”战役的开展,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水南街道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区政府下达的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标准,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2012年度水南街道防火安全工作意见。

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

继续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居、场、相关单位,企业要将防火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在原有的基础上,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及时调整充实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明确“谁主管,谁负责”目标管理制。街道防火办负责防火安全工作的检查与指导,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群防群治,形成辖区内强大防火安全网络。各村(居)、相关单位、企业要根据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的要求,认真制定2012年度本辖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和考核指标要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到岗,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深入开展“全民消防教育计划”,以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化“五进工作”。防火安全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各村、居和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栏、黑板报、广播、有线电视等宣传工具向群众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防火意识。同时要向村民、居民和职工广泛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和火场自救互救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促进防火安全意识的提高。每月抓好“四个一”,即:一次防火宣传和组织学习防火常识会;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报一次检查隐患内容,整改情况;出一期防火宣传栏或黑板报。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各类宣传媒介的作用,采取不同形式,把防火安全意识宣传到每位群众头脑之中,使之转变为安全防范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深化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促隐患整改

紧紧围绕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继续开展为期一年的“清剿火患”战役,深化各项志项整治工作。认真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各村、居、场、相关单位和企业要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工作的自查,对公共聚集场所、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场所,竹、木制品的生产厂家、有锅炉的厂家要列入重点检查。在每次检查中要有记录、有内容、有反馈,促隐患的整改,对重大隐患和一时无法整改的应及时书面上报,并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辖区平安。要抓好消防设备建设,加大投入,不断提高抵御风险能力,配足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按要求现已出租的木质房每3户配一台灭火机,个体户、出租户每户有一台灭火机,做到按时换药,常备不懈。街道办事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各村、居、场、相关单位、企业防火安全检查,年终进行考评。

防火安全建议范文2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坚持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农村资源,坚持巿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搭建统一规范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形成组织架构清晰、管理制度规范、交易模式先进、信息技术支撑、交易风险可控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体系,推进农村资产资本化、农村资源市场化、农民增收多元化,实现农村经济加快发展。

三、服务体系

(一)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新组建的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挂牌,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主要负责平台建设和管理、信息、组织交易、产权鉴证、政策咨询等工作,由县委编办迅速在“三定”规定中明确农村产权交易工作职责、专职领导、承办机构、编制人员。

(二)乡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组建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合署办公,设置农村产权交易窗口,工作人员在现有便民服务中心调剂使用。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主要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审核和报送,提供政策宣传咨询,办理小规模农村产权交易业务,协调处理交易纠纷。2015年3月前完成全县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挂牌、窗口设置和人员确定及业务培训等工作。

(三)村级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员。村(社区)设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员,由村(社区)主任或文书担任,负责收集、整理、初步核实并上报农村产权交易信息,负责宣传动员及其他工作。2015年6月前完成信息员的人员确定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四)县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平台。由县交易中心在2014年12月前建好县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网。严格执行信息收集、审核、制度,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优化网页设计、布局,对交易项目精深包装,不断提升信息平台的影响力和实效性。

四、运行模式

县、乡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行“六统一”的运行模式。

(一)统一平台建设。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与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按照“统一规范、功能配套、管理科学、服务一流”的要求,由县规划局迅速在金宝新区已竣工工程中确定平台地址和所需面积,县交易中心迅速进行设计装修,2015年6月前投入使用,为全县产权交易提供标准化、优质化、“一站式”服务。

(二)统一交易规则。由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交易规则。

(三)统一信息。交易信息由各乡镇收集,县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统一,同时推送到市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网或其他市州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网。

(四)统一交易鉴证。交易鉴证书由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统一监制,统一出具。完成交割结算后,各行政主管部门凭产权交易鉴证书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或备案。

防火安全建议范文3

一是开展消费维权社会宣传活动。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广告法》等与广大消费者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及配套法规、规章为重点,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采取政务访谈、专版专栏等形式,与新闻媒体合作开展宣传活动,展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体快速高效、信息量大、覆盖面宽的特点和巨大的影响力,传递市场监管正能量,引导舆论导向,引导和支持广大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是开展网络交易平台教育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等法律规定,适时2016年《天津市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分析报告》,强化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倡导企业重诺守信、诚实经营,督导第三方交易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

三是开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宣传活动。在新闻媒体公开解读国家工商总局《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对相关企业负责人集中进行宣传培训,扩大新规章的社会知晓度。

四是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活动。会同市教委组织召开学校食品安全业务培训会,学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食堂人员素质和意识。

五是开展特种设备宣传活动。发放电梯安全宣传材料,加强特检人员服务意识教育,做好特检技术支持保障工作。

六是开展妇女儿童消费安全宣传活动。以关注妇女儿童消费安全为主题,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进超市、进商场宣传活动,提升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关注度。

七是开展计量知识宣传活动。开放天津计量博物馆,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让计量走进你我身边”公众开放日活动;依托天津计量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计量院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滚动播放紧扣3·15主题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维权小常识、标语等内容,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八是开展纺织纤维制品宣传活动。对销售絮用纤维产品商户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单并发放企业,对纺织品、纸制品等开展产品质量简易辨别、法律法规讲解等宣传活动,开放纺织纤维所实验室,让报检客户更加了解产品检验的流程。

九是开展走进“食检院”主题宣传活动。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解食检院、认识检验室”讲解宣传、“开放实验室,走进食检院”参观活动;聚焦食品消费维权热点问题,开展研讨、座谈活动,推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格局。

十是开展质检免费咨询服务活动。拟在和平区和平路百信珠宝城、国家金银饰品质检中心(天津)分场点开展质检免费咨询服务活动。

十一是开展农资示范店授牌及相关宣传活动。召开现场会,开展天津市农资经营管理示范店授牌暨红盾护农行动宣传咨询活动。

十二是开展消防产品监管执法活动。落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

十三是开展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活动。组织对金银饰品店和眼镜店电子天平和电子验光仪、焦度计进行检定抽查,对部分区域种子、化肥、饲料等农资产品组织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十四是开展药品质量提升活动。组织区市场监管局针对2016年量化分级管理评级B级以下企业、高风险企业和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抽验,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事件。

十五是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导活动。公布我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信息,召开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工作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推动企业带头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发挥行业引领示范作用。

十六是开展餐饮服务“名厨亮灶”示范建设现场观摩活动。拟在北辰区组织现场观摩小餐饮示范一条街名厨亮灶建设情况,邀请记者和消费者代表参加。

十七是召开消费维权联席会。召开消费维权联席会议,通报2016年度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加强内部横向沟通,形成维权合力。

十八是召开推动企业完善自律制度座谈会。座谈交流企业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暨无障碍退换货、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的落实情况,研讨工作难题,增强企业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促进消费和谐。

十九是召开对接街镇便民服务中心维权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掌握区市场监管局推进街镇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流程、运行情况、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工作规范,统一对接实施标准,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水平。

二十是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食品安全培训活动。以食品安全为重点,针对投诉举报的热点,对大型商场、超市等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规范食品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二十一是开展“局长接线日”活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工作安排,适时在市政府便民服务热线开展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

二十二是开展投诉举报平台开放日活动。邀请本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等现场观摩投诉举报中心,主动征求意见建议,提升投诉举报平台服务水平。

二十三是开展全国首个消协团体标准活动。落实《天津市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标准和质量提升实施方案》,联合检测机构、行业组织、相关企业共同速干衣团体标准,设置售后服务条款,展现消协团体标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积极引导企业产品升级和消费者品质消费。

二十四是开展电动自行车比较试验活动。引入“公证”环节对20件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样,试验比较淋水性能、耐燃等检测指标,将比较试验结果向社会,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电动自行车。

二十五是开展诚信服务单位授牌活动。在前期开展第二批诚信服务单位推荐活动的基础上,向获得推荐的保险、服装、绿色食品、老字号等行业企业授牌,并结合全运会相关要求,联动区消协开展走进企业消费体察活动,引导监督企业诚信经营。

二十六是组建新一届3·15志愿者团队。通过媒体公开招募3·15志愿者公告,通过资料审核、现场交流、名单公示等环节,组建2017届消费维权社会监督员志愿者团队,并召开成立暨培训大会。

防火安全建议范文4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历史遗留项目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吸取“葛宇路”道路名牌事件经验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17年10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调查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京建发﹝2017﹞430号),组织开展了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排查工作,现将有关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项目排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调查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市20个市、区有关部门(包括市住建委综合服务中心、市监督总站、市公用站、17个区住建委)对2016年12月底前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的工程项目进行了认真排查。根据各部门排查报送的数据,经统计,全市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但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的工程项目共约5630项。

(二)具体情况

根据各单位排查报送的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清单,进行分类汇总,大致原因可归为以下6类:

1.因停工烂尾、停建灭失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164项,占总数的3%。

2.因未通过规划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550项,占总数的10%。

3.因未通过消防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200项,占总数的4%。

4.因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工程项目已通过规划验收、消防验收,但由于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导致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具体包括:监督机构责令整改尚未完成、已组织竣工验收未通知监督机构、建设单位不组织竣工验收等。此类工程项目数约3051项,占总数的54%。

5.已出具监督报告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监督机构已经出具了监督报告,但由于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此类工程项目数约703项,占总数的12%。

6.因其他原因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由于上述原因之外其他问题,导致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具体包括:未开工建设、工程款存在结算纠纷、建设单位联系不上、建设项目部分单体未完工等。此类工程项目数约962项,占总数的17%。

二、处理意见

(一)处理原则

针对排查出的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分类处理的原则,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是对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停工烂尾工程项目,具备复工条件的,由施工许可管理部门牵头协调推进复工手续的办理。

二是对因未通过规划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按职责分工,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将相关项目清单移送规划验收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三是对因未通过消防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按职责分工,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将相关项目清单移送消防验收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是对因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处理。

五是对已出具监督报告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由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六是对因其他原因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由相关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工程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特别是对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严格依法处理。

(二)处理职责

市住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此次处理工作;制定处理指导意见;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案;向市城管委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向市监督总站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研究建立健全竣工验收备案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市住建委法制处负责就处理工作中有关问题给予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的业务指导和合法性审查。

市监督总站负责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相关竣工验收或备案违法违规行为;向规划、消防等部门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

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相关竣工验收或备案违法违规行为;向规划、消防等部门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

三、处理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排查出的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历史遗留项目多、处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部门要提高对处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处理工作顺利展开。

二是切实履责,依法处理。各部门在处理工作中要切实履职尽责,依据处理意见,结合相关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处理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计划,依法依规、扎实细致开展处理工作,确保处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部门在处理工作中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处理中难度大的事项要积极加强沟通协调,集中力量研究解决办法,切实履职尽责。

四是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部门要结合处理工作,系统总结分析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原因,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请各部门于2018年11月底前将处理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住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处理工作将列为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工作考核内容。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是工程建设法定程序,把好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关口,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市住建委将对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健全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贯力度,增强竣工验收及备案意识。在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时,主动向建设单位宣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竣工验收及备案的规定,使其了解掌握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相关制度要求,增强主动进行竣工验收及备案的意识。

二是加强对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的提示督办,建立健全联动机制,优化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管理模式。在监督竣工验收时,督促建设单位在工程验收后15日内及时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同时督促各参建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完善相应的手续。进一步建立健全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市区联动机制,加强同规划、消防、档案等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加强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管理。

三是进一步完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统计和通报制度,实现竣工验收备案动态管理。市区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统计和通报工作,通过对所有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了解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加强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情况的动态管理。

四是研究建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定期排查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每年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备案专项排查活动。一是属地排查,各级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按照所辖范围开展自查,建立自查台账,对未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进行督促整改,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形成排查报告报市住建委;二是督查抽查,在属地排查的基础上,市住建委组织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制度、办理程序、档案资料管理、专项排查资料和信息通报管理等情况。市住建委将对排查及竣工验收备案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五是推进竣工验收备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系统,加强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数据委内委外共享互通,实现竣工验收备案网上统一申报、数据自动流转、信息高效审核、结果实时打印的管理目标。

六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各级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及时办理验收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惩处,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对拒不整改、情节恶劣的,要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通过加强执法检查和社会舆论监督,督促相关单位切实落实竣工验收及备案法定责任。

防火安全建议范文5

关键词 商场;火灾危险性;防火;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X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110-0119-02

商场火灾是严重的火灾之一,特别是因违章操作、用火管理不慎、以及人员吸烟等引发的火灾,给人民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而城市化进程的推动,商场作为繁荣经济,方便购物的大型场所,在近年来屡次发生的恶性火灾事故中,暴露出更多的商场消防安全管理的不足,再加上商场内种类繁多的商品、经营范围的广泛,人员较为集中,可燃物管理缺陷等,都增大了商场火灾危险性。为此,研究和探讨商场防火管理中的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

1商场的特点及火灾危险性分析

现代商场多设置在经济繁华地段,建筑面积大,人员密集度高,特别是随着大型仓储式超级商场的出现,更是从空间上增大了商场消防管理的难度和危险性。主要表现有:一是从商场货架商品的多样性来看,有服装、家电、鞋帽、家具等用品,可燃物较大,使得火灾荷载密度过大;二是从商场货物的布置方式来看,既有豪华装修带来了易燃物数量的增多,又有各类商品展示而形成的通风状况不佳,再加上商场空间的开阔性,自动扶梯在中庭空间的跨越,往往给消防分区隔离带来矛盾,一旦形成火灾,其烟囱效应下的火势蔓延将十分迅猛;三是商场内电气设备较多,各类电器、灯具、插座及线路繁多且分布面较广,因用电不当而造成的火灾隐患更趋严重;四是商场内人员流动性大,对于吸烟等人为因素形成的火灾隐患难以得到有效遏制,再加上商场自身设计时对消防楼梯的位置选择不当,给火灾安全疏散工作带来混乱。

2商场防火安全管理问题分析

2.1 从防火安全上存在统一管理漏洞

对于商场的经营与防火安全,在统一管理上存在不足,为了提升商场的经营独立性,对于整个商场进行分层或分区经营,由于各经营方对商场整体功能的重新组合,势必对防火安全工作的统一带来障碍,如对楼梯间的分割封锁、对疏散出口的占用,破坏了防火系统的整体性,给消防管理带来了人为上的盲区。

2.2 对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漏洞

商场消防管理工作是安全责任落实的具体体现,对于部分商场在安全制度上的缺失,或有章不循,对安全防火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防火意识不强,对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认识不够,思想上麻痹大意,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特别是对于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力度不够,致使商场的某些消防设施疏于有效管理和必要的维护保养。

3强化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3.1 从商场建筑设计上做好预防措施

作为公共区域工程建设项目,做好商场在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切实贯彻好“新建、扩建、改建,改变使用性质以及进行内部装修的建筑,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竣工后应经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从建筑设计源头上把好关。例如对于建筑材料的选择上要提高耐火等级;对于梁、柱、屋面等承重构件要参照规范规定来施工,对于建筑装饰材料应满足《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对局部使用可燃材料的用量和范围进行相应控制;对于货架和柜台多采用金属和玻璃组合,切实减少商场火灾荷载;特别是在商场安全疏散通道的设计上,更应该考虑从商场的人员荷载量的预算分析上,优化门的设计、楼梯的设计、通道的设计等,并从指示角度上与安全疏散通道相一致,例如在通道上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和应急照明;同时在对商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设置上,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相关消防安全建设规范要求来设置相应安全等级系统,例如对于每层超过3000m2的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对于面积超过3000m2,或总面积超过9000m2的商场应设置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配置专门的消防水池和泵房,以满足应急消防时对水压、水量的要求。

3.2 加强对商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管理措施

3.2.1 做好商场消防安全统一管理工作

对于商场消防管理统一工作,必须严格依照商场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对于分层、分区经营租赁问题,必须确保统一的防火规范,如对疏散出口的数量和宽度的有效管理;对建筑消防中的自动报警、喷淋系统、消防栓及灭火器等实施统一管理,定期巡检,及时更换过期失效产品;对商场用电用火进行统一管理,安排专人来强化商场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管理;对于商场货架的布置和物品的摆放上,要从分类、位置、密度、进行有效控制。

3.2.2 健全商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防火安全必须建立在有效的防火制度基础上,结合商场实际,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针对消防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岗位上,并层层分级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制度网;加大对防火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及时防范火灾隐患,由防火负责人统一组织值班检查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备案,限期整改后销案;加大对消防器材、设备的检修与保养工作,在落实日常管理责任的同时,定期开展消防隐患大检测、大维修活动,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以防范火情处理的有效性。

3.2.3 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消防安全是生命线,加大对商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的落实,以广播、宣传单、出入口消防疏散示意图及常见消防火灾防范手册等形式,来增强商场工作人员及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的防火意识。同时,加大对消防控制工作的疏散演练,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活动,从防火知识、灭火知识,以及逃生知识演练中来提高商场工作人员的灭火技能,以做到火灾发生时,有组织的灭火。

3.3 强化商场消防投入管理措施

消防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既要从当前的消防安全上来不断提高防范力度,还要从消防投入中来推进消防社会化进程的不断深入,避免在商场新建时加大设施投入,而疏于日后的维护、更新、管理,特别是对于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而形成的设施不全、设备老化等问题,更应该从经济投入上来确保消防系统的有效运行,尤其是商场管理者更要从长远的眼光来正确看待消防安全投入工作,切实从大局上来落实“消防安全第一”。

4结论

商场防火工作是严肃的,对于商场管理者来说更是生命线。因此,从研究商场火灾危险性因素出发,来探讨商场防火工作在认识上、制度上、措施上的有效对策,分析防火隐患,做到积极防范,切实遏制火情。

参考文献

[1]廖发明.论大型购物中心存在的防火问题及应对对策[J].科协论坛(下半月),2013(5).

防火安全建议范文6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xxxx酒店安全管理二级责任人与其所属部门领班(含)以下的管理人员签订《xxxx酒店20xx年度安全管理三级责任书》。安全管理三级责任人对其工作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社会治安安全及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面责任,其具体将履行以下职责:

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1、 协助本部门安全管理二级责任人做好防火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2、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法规,将防火工作纳入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之中。

3、 安全管理三级责任人对工作分管范围内的防火工作负直接责任。

4、 安全管理三级责任人应督促所属员工每天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尤其在下班前,要组织员工对所属区域进行仔细而全面的防火安全检查并保留相关书面记录,确认无任何火灾隐患(异常声响、异常气味以及未完全熄灭的烟蒂等火种;大、小煤气阀阀门及炉灶开关是否全部处于关闭状态等)后方可熄灯、关窗、锁门。

5、 严格管理,认真督促,指导所属员工遵守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自己管辖的工作区域内不发生因失职而导致火灾发生的情况出现。

6、 对任何新进员工,必须进行岗前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工作。不得使用未经消防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上岗操作。

7、 确保工作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不被遮挡或挪作它用。

8、 自觉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消防监督和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根据情况当场进行整改,不得无故拖延。

9、 若自己管辖的工作范围内发生火灾,应及时组织当班员工进行扑救。如火灾失去控制时,应听从酒店防火安全委员会的指示,依据酒店《消防疏散预案》之相关程序,组织客人、员工进行疏散。火灾事故后,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公安消防机关/酒店火灾事故调查委员会进行火灾事故起因分析、损失统计、责任界定等工作。

10、 以部门例会/班前会等形式,组织所属员工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定期/不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培训,使全体员工达到“四懂、四会”,进一步增强所属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提高其自防、自救能力。

11、 协助酒店防火委员会开展工作,支持酒店义务消防队的学习、训练,并且在人员、器材、场地、时间上给予必要的支持。

12、 严格按照消防法规要求,定期组织所属员工参加酒店灭火疏散演习。

13、 负责组织、监督所属员工积极参加酒店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14、 严格执行酒店《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所管辖仓库的消防安全负主责。

15、 所属员工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应及时建议酒店防火安全委员会予以奖励。

16、 所属员工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违反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应及时建议酒店防火安全委员会予以处罚。

17、 积极完成酒店防火安全委员会或部门安全管理二级责任人所下达的其它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和任务。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责任

1、 负责组织所属员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酒店关于社会治安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协助部门安全管理二级责任人,建立、健全部门内部治安管理工作制度并配备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设备。

3、 对所属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维稳思想教育,使员工充分认识、反斗争的紧迫性、长期性和复杂性。

4、 教育所属员工,在酒店区域内发现涉黄、涉赌、涉毒现象时,必须第一时间向酒店保安部和部门负责人报告,必要时,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5、 教育所属员工文明上网,不信谣、不传谣。

6、 教育所属员工禁止参加任何非官方组织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7、 教育所属员工禁止以任何理由非法拘禁他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8、 教育所属员工严禁传播物品和相关音像资料,禁止参与介绍、引诱、容留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

9、 教育所属员工在酒店区域内,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形迹可疑人员或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时,应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10、 积极完成酒店安全委员会或部门安全管理二级责任人所下达的其它有关治安管理的工作和任务。

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分管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2、 严格执行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酒店及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防工伤事故发生。

3、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各安全事故隐患。

4、 积极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防止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员工劳动工作条件,认真落实“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之相关规定,确保员工工作安全和人身安全。

5、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确保教育覆盖面达到100%。加强对所属员工的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增强所属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其安全生产技能。

6、 确保工作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100%。

7、 保证工作范围内的相关生产设备和劳动用具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各危险场所设置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8、 对所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场所以及危险源点进行重点监控。一旦发生重大事故,立即上报酒店安全委员会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助,以防止事态扩大,使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9、 认真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10、 教育员工在当班期间,做好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防护工作;同时保持高度警惕,对可疑的人和事,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酒店保安部报告。

11、 积极完成酒店安全委员会或部门安全管理二级责任人所下达的其它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和任务。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保安部备案

一份。

五、各责任人在职期间,本责任书有效;责任人如有变动,酒店应及时 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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