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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的管理制度范文1
关键词:分析化验室 安全管理
化学企业是国家的支柱产业,任何一个大型的化工企业都离不开分析化验这项工作[1],在化工企业中,分析化验是化工企业总体设计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分析化验室作为化工企业分析检验的重要机构,对其生产过程控制、入厂原料、出厂产品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分析化验室的安全是分析化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
化工企业根据其生产产品及生产工艺的特点,分析化验室作为检验工厂产品质量的一道重要关口,也是技术改革的重点。随着资金的投入逐年增多,实验设备不断更新,仪器和药品也不断增多,化验室变得更加复杂,随之安全隐患也越来越多[2]。在工作中如果马马虎虎,不遵守操作规则,不但分析化验会失败,还可能造成事故,不但国家财产受到损失,还会损害人的健康,所以必须十分重视安全问题。安全是贯穿整个分析化验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任务,决不能麻痹大意。
1 引起分析化验室安全事故的原因
分析化验室存在专业职能单位具有的所有危险源:剧毒化学品、有毒有害废弃物、易燃易爆化学品、精密仪器和贵重物品、众多电器高温设备以及日常用水用电用燃气等等,根据美国海因里希(heinnich wh) 灾害理论模型[3],引起分析化验室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分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两个方面。
1.1 直接原因 引起分析化验室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两大因素[4]。
1.1.1 人的不安全行为 人的不安全行为指的是在分析化验中分析人员的精神状况、知识水平、综合素质、安全意识以及操作能力等。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是影响分析化验室安全的主观因素,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
1.1.2 物的不安全状态 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根据情况划分为不安全化学环境和不安全物理环境两大类。
①不安全化学环境因素,近年来常有下列情形:a危险化学试剂使用不当、违反操作规范,极易引起火灾和爆炸。b化验室中存放或有些生产中间产品是剧毒的,这些剧毒药品(产品) 若保管不当、使用不当或处理不当,会引起环境污染及导致人身伤亡。c有毒、有害化学废液、废物处理不当就会污染环境,如化学废液不经处理直接排出,导致环境及地下水污染,随意乱倒化学废物、废液导致伤及无辜,甚至必须付出很高的代价来治理环境。d有放射源的分析仪器因储存、使用不当,工作人员经射线照射而出现不同程度的各种病变反应。②不安全物理环境因素,近年来常有下列情形:a仪器设备因缺乏保护装置和设备老化、超负荷、超载使用造成的仪器伤人和设备损坏事故;b因供电设备设施陈旧、线路老化,常发生短路、防火能力低,操作人员用电不慎,极易引起电气火灾和触电、灼伤或电休克等事故;c分析化验室中常要用到煤气、氢气、氧气、液氨、液氮、液氦等压缩气体,盛装这些气体的容器是移动式的,搬运时的碰撞、安置时的位置不当( 烈日爆晒、靠近高温热源等)、使用时不慎泄漏等极易引起火灾、爆炸、中毒及环境污染的事件;d因分析化验室分布不合理或上下水管道老化,上层化验室有忘关水龙头或管道破裂而造成渗漏,损坏下层分析化验室精密仪器或化学试剂的现象发生。
1.2 间接原因 引起分析化验室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就是安全管理制度的缺失[5]。分析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缺失,会导致分析化验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业务技能欠缺,责任心不强,存在侥幸心理,互相不配合、交接不当等,都会给平日的工作造成一系列的问题,甚至会引起事故的发生。
2 分析化验室安全措施
分析化验工作是化工企业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分析化验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以科学的方法管理化验室[6]。面对实验室安全事故的方方面面,如何避免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处理解决好实验室安全的问题,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
2.1 建立分析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范围 制度是做好分析化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保证[7],化工企业的首要目标是制定出规范的安全
产管理体制细则,科学且极具保障性的安全生产制度、各类规范的岗位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范围、内容,要具有一定强制性和约束力,形成文件下发。这些制度包括:①仪器的管理;②化学药品及危险品的存放与管理;③三废处理与某些试剂的回收;④化验室工作要求;⑤化验室常用工具等。
2.2 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 加强安全责任,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同时向每个实验室派发化验室交接班记录本、岗位安全联检记录本等,记录内容要求检查房屋、水、电、设备状况,危险品存放状态,灭火器、门窗状态,要求分析化验室检查人员、安全负责人签字。
2.3 紧抓基础理论,进行业务技能的培训 在新的分析化验人员进入化验室之前,进行必要的业务技能培训,加强分析化验人员对各种仪器及器皿的基本操作技能的学习,全面提高化验人员从事分析化验的操作技能和理论水平,使之树立“安全操作,人人遵守”的思想[8],从而减少因人为不安行为而发生的事故。
2.4 加强分析化验室安全教育,进行安全培训 安全教育是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性工作。分析化验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安全技术知识,强化安全意识,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活动,组织安全教育讲座,进行灭火、自救的演示,不断提高有关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熟练掌握事故应急处理方法,使每一个在分析化验室工作和学习的人都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3 注重细节,健全分析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切事故皆可避免,事故总在薄弱环节出现。化验室每天都有危化品的使用操作,一个不注意的动作,一个淡化的意识,都会潜伏可能的危害发生[9]。主动从细节入手,降低“金字塔”最底层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预防重大事故的出现,实现全员安全。
3.1 制定危险化学品精细化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 分析化验室应制定危险化学品精细化管理制度,实现入库检查验收、分类存放、加强储存养护管理、出库登记、专人负责、领导联检等细节管理,将事故苗头封杀于萌芽之中[10]。实施按岗位配置相应的应急物资职防装备;对设施设备更新,实现自动化操作;将危化品安全知识考试、危化品相关作业安全生产禁令学习、安全作业五分钟检查经常化常态化等,从根本上降低因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不当而造成危害事故。
3.2 制定分析化验室安全事故救治措施及应急处理 分析化验室要根据工作环境,配备适当的安全设施,建立安全报警系统,安装室外事故电话,配备急救箱。为了更好的控制分析化验室事故事态的发展,做到及时处理,及时救治,要事先制定分析化验室安全事故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根据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的一些不安全因素编写,切合实际,安全有效。
4 结束语
化工企业中的分析化验室涉及到许多精密仪器和化学试剂,要尽最大努力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保证人员安全、设备完好,不污染环境[11],只有在实际工作中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分析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将分析化验的危险系数降到最低,为化工企业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保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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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唐满生.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探究.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8,29(4).
[3]崔政斌,邱成.企业安全管理新篇[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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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朱丽娟,高琳.浅析化学实验室如何加强安全管理[j].实验室科学,2007.
[6]赵文武.高校实验室安全现状分析与管理对策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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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张春英.邓亚娟.化验室的化学试剂管理[j].黑龙江粮食,2004.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范文2
[论文关键词]实验助理 实践能力 开放式管理
实验教学对于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地方高等院校工科专业,不仅是实现知识与能力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过程,更是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主要途径。目前很多毕业生对实际工作了解少,知识掌握不牢靠,无法适应用人单位需要,提高大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迫在眉睫。
一、问题原因分析及解决途径
1 学校的场地、师资、设备情况的原因。目前许多地方院校都面临严峻的挑战,主要体现在由于工科办学成本较高,重大设备价格昂贵,导致购买数量普遍较少的情况普遍存在。
2 实验训练相对不足。传统的实验教学的重心主要放在加深有关理论课的理解和掌握上,许多实验只能停留在认识阶段,通过验证性、演示性实验完成教学环节,学生在实验过程中不能直接有效参与进去,导致实验过程走过场,甚至出现代替签到、应付了事的现象,非常不利于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
3 课程内容与实验内容之间缺乏相互联系与协调,教学内容不够系统。学生按要求操作,很少进行思考及创新,不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抑制了学生主动参与实验的积极性。
4 设备的利用率、实验室利用时间不够充分。传统实验教学强调设备台套数、实验规模、实验室有效面积、容纳学生数等问题,而在设备昂贵、投入有限的条件下,实验室只在规定的时间段接纳学生完成规定的实验项目,学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完成实验,其他时间往往都是关闭的。
实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开放式教学是对教学方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条件的重新优化组合,能够很好地解决所存在的资金短缺、设备数量少、师资力量不足、场地面积有限等一系列问题。同时,开放性实验保护了学生的原创精神,体现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能使学生在宽松的实验环境中实现从被动学习到主动学习的转变,有利于发挥学生做实验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动脑与动手能力的培养是封闭式教学所无法替代的,是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培养模式的。可以说开放实验是通过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必由之路,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必备条件,也是解决实验室现有困难的最佳方法。而实现实验室的全方位开放,“实验助理”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实验助理”制度的实施
机械工程学院经过多年的探索实施,已经总结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通过招收、培养“实验助理”的办法,并在实践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实验助理”就是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招收感兴趣的学生进入实验室,帮助教师完成实验室建设和开发新实验内容,参与实验室的日常维护管理、实验指导等工作。选拔“实验助理”的过程中坚持重点培养、择优录用的原则。通过学生提出申请、资格审查、教师推荐等各个环节把关,面试合格后进行培训,熟悉工作环境及任务,在培训后选拔优秀的学生担任助理员,试用后正式上岗协助教师承担教学指导工作。在培训过程中,能够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而培养他们的思考能力、创新能力,最后达到独立进行实验教学指导。在他们的参与下,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和开放都面向学生,创造了开放式实践教学环境。为保证这一制度的可持续性,在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加入了创新学分环节,并制定详细的获取细则,鼓励学生通过参加各种有意义的活动获取。
目前学院已经在数控技术、液压传动等6个分室实现了开放教学管理,有超过24%的实验项目可以完全由学生单独指导,50%左右的由学生参与指导或辅助教师进行指导,解决了实验室教师数量少、指导不到位的实际困难,所有的“实验助理”都认真负责,能够胜任实验指导工作,实现了实验室全开放。
三、“实验助理”的工作任务
1 实现全天候开放性实验室管理。真正做到实验室从时间到空间的开放,使学生在课余时间可以随时进入实验室,独立动手完成实验,提高设备利用率,增加了学生实验操作的机会,使学生真正成为实验教学的主体。
2 更新实验教学内容。现行传统实验教材的实验项目层次单一,不能满足因材施教和学生个性特点的发展;对学生束缚比较大,缺少个人发挥空间,一些实验方法和技术滞后于现代科技发展。为了满足教学的需要,我们围绕如何逐步培养学生基本实验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来展开,组织编写了《创新实验教学指导书》,书中不仅提供了实验教学方法、重点难点,还通过介绍实验教学指导要点提醒学生对常见错误的防范,同时把各种仪器常见故障的使用、分析与排除进行了介绍。这不仅是本实验指导书,也是实验室教师们多年实验教学经验与学生助理的创新活动心得体会的集成,受到同学的一致好评。
3 设备技术更新。随着技术更新,现有的实验设备越来越不能适应新的教学模式,从而使得一些新知识、新技术能及时引入实验,严重影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实际存在的问题是许多设备价格昂贵,短期内不断更新的可能性较小。学院利用自身条件,用少量的投入完成了多台实验设备的升级改造,由指导教师带领并指导学生参与完成。这样可节约大量资金投入,且主要功能基本相同,可以满足创新性实验的要求,使学生获得了充足的自主学习机会、丰富的研究资源和广泛的交流机会,培养了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独立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并注重随时吸收新技术促进教学设备动态更新,可以完成教学技术储备,同时实现创新实践综合训练。经常接触实验设备,学生能顺利开发出多项具有应用性、设计性、综合性强的、体现现代先进实验技术的教学实验项目,可以达到创新教育的目的。
4 参与成绩考核。实验助理在指导实验过程中担任指导教师的角色,因此也就需要赋予他们参与考核的权力,这样既可以树立他们的威信,使来参加实验的同学对他们有足够的重视和尊重,鼓励更多的同学争当实验教学助理,也可以使考核的成绩更趋近真实,保证考核的结果更公正、客观。同时通过相应的评价机制,如创新性实验可申请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优秀成果可替代相近实践环节学分等方法,鼓励学生走进实验室,提高实际应用能力。
5 实验室开放的成效。首先,良好的实践教学环境和丰富的教学内容,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这一过程使学生更加重视实验课程,珍惜动手实践的每次机会,许多学生在实验中激发了兴趣,找到了目标,特别是完成自己设计的实验项目后,树立了自信心。其次,通过实验室开放使实验室利用率得到显著提高。2005年起学校对实验室进行绩效考核,年度实验室的平均利用率为53%,到2008年度实现开放后利用率已高达91%,利用率明显提高。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化工企业;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立
1化工企业化验室安全问题的产生原因
1.1直接原因
(1)人员操作不当。工作人员是进行化验工作的主体,如果工作人员的工作出现了问题,那么就极有可能导致化验工作出现问题,甚至引发安全隐患。通常来说,如果工作人员的精神状态、专业素养、知识水平以及安全意识等任何一个方面出现了问题,那么都会导致化验室出现安全问题,因此要重视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确保工作开展的安全性。总体来说,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导致化验室出现安全问题最主要的因素,因此必须要严格控制和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操作水平[1]。(2)化学试剂的保存、应用不当。化学试剂的问题也是化验室出现安全隐患的一个重要因素,具体来说,化学试剂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首先是化验室的环境问题,一是化验室化学试剂的使用不当,如果不能够按照要求合理操作化学试剂,很容易导致化学试剂出现危险,引发中毒、火灾或者爆炸等情况;二是化验室的危险化学药品的储存不当,化验室当中的一部分化学药品本身就含有剧毒,如果这类化学药品保存不当,就很容易造成周边环境的污染以及人员伤亡的事件。第三就是化验室在化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的化学废液等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引发一系列的环境污染问题,不仅会对周边的水源、土地等造成严重的污染,还会引发周边居民的不良反应,同时长期的污染还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财力进行治理,影响化工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后就是一部分有放射源的仪器设备需要特殊的储存环境,如果储存和维护的方式不当,很容易导致工作人员被射线照射,产生病变反应[2]。化工企业化验室出现安全问题的另一个重要的物品原因在设备仪器因素,具体来说,包含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仪器设备的老化问题,一部分化验室由于仪器设备的老化、超负荷运转等,会出现损坏的情况,很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其次很多化验室存在供电系统的线路老化问题,由于设施陈旧、线路老化,因此一部分化验室很容易出现短路的情况,甚至引发火灾,同时由于化验室本身的特征影响,防火能力较低,因此如果工作人员的操作出现问题,就会导致电气火灾以及触电等情况的发生,导致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第三方面是在化验室进行化验的过程中,煤气、氢气、氧气、液氮、液氨等压缩气体都是日常工作中十分常用的,这些气体通常会储存在一个比较高压的环境,如果在设备移动、储存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或者是储罐安装位置不当,就会导致气体泄漏甚至爆炸,引发火灾等一系列不良事件;最后就在于化验室的给排水系统问题,很多化验室存在上下水管道老化的情况,常常导致管道泄漏等问题,导致化验室中部分精密仪器或者化学药品受到影响,造成损坏。
1.2间接因素
通常来说,造成化验室出现安全事故的间接因素只有一个,这就是安全管理制度方面的缺失。由于相关制度不健全,导致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业务能力等存在欠缺,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导致化验室出现安全事故的几率大大上升。
2提高化验室安全性的措施
2.1建立健全化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
健全的制度是开展化验工作的重要基础,化工企业要想提高化验室的安全性,就必须要制定出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保障生产的安全性。具体来说,化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针对仪器、药品的管理,确保各种设备和药品都能够保存在合适的环境下;其次是要明确各种化学废品的排放问题,对于有毒的化学废品进行净化后排放;第三是针对化验室的操作进行规范,提高化验室操作的规范性,确保化验工作的安全[3]。
2.2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企业要加强化验室的安全建设,明确每个员工的安全责任,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明确交接班制度,对化验室内的水、电、药品等情况进行明确,保障化验室环境的安全性。同时企业还要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通过培训、考核等多种方式,让他们建立起安全第一的理念,重视日常工作中的安全问题,提高操作的规范性。
2.3加强对于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化工企业要确保进入到化验室的工作人员都经过专业化的技能培训,加强工作人员对于各种仪器设备和化学药品的了解,提高工作人员操作的安全性和规范性,确保化验室的安全。
3结语
对于化工企业来说,化验室是必不可少的,化工企业要重视化验室的作用,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化验室的安全性,促进化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松哲.化验室职业危险因素和安全防护措施[J].化工管理,2019(02):55-56.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 财务管理模式 研究
为了更好的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我国在2007年颁布了新会计制度。新会计制度的实施为推动财务工作的发展和引领国内的会计准则走上国际两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新会计制度的实施虽然有助于推动财务管理工作往标准化与规范化方向发展,也有助于提高财务核算工作的质量与准确度,但财务管理模式本身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应积极进行创新,努力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与质量,从而推动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一、新会计制度给财务管理带来的影响
(一)对财务管理的目标产生影响
以往的会计理论表示,利润最大化与价值最大化是财务管理工作最主要的目标。但如今,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新会计制度提出财务管理工作应将价值最大化作为主要目标,并提出应实行研发费用资本化等等,由此可以看出,新会计制度会对财务管理目标产生影响。
(二)对财务管理的理念产生影响
新会计制度将价值最大化规定为财务管理最主要的目标,这必然会对财务管理的相关理念产生影响。新会计制度不仅明确规定了财务报表、分部报告以及财务报告的内容与形式,还对职工的工资待遇、福利与补贴做出了协调,以便对价值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另外,新会计制度还对各单位自身的财务状况提高了重视,在引导各单位努力提升自身价值的同时还要多多关注实际的经济增长情况,使得以往的财务管理相关理念发生了转变。
(三)对财务的风险管理产生影响
新会计制度通过确定财务资产为减值所准备的计提、转回以及股价中可转换债券的损失来对各个单位的财务风险进行了有效的预防和管理。另外,在新会计制度的影响下,房地产投资、债务重组等项目将公允价值运用到了会计制度当中,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的会计制度往国际化趋势发展。将公允价值运用到财务管理当中会使得账面利润不断增加,从而出现超分配现象,增加财务管理工作的风险。
二、新会计制度下财务管理模式发展的对策
(一)对现有财务管理部门进行完善
大部分单位内都有一个单独的部门来负责财务管理,这个部门一般不会具备太多职能。但面对如今不断发展的社会经济趋势,要提高管理效率,就需要对自身的财务资产实行分层管理,将财务管理的工作分担到所有部门。因此,每一个部门都需要对新会计制度有所掌握,并在此基础上实施财务管理,确保财务管理的每个环节都井然有序。在实施财务管理的过程中,应对资金的流向提高重视,确保资金是在新会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理的流通,以便将财务管理模式的最大价值充分发挥出来。通过对财务管理的部门加以完善有助于将生产与投资引向更为规范的方向,充分发挥出优势,推动财务管理工作进入良性循环,为社会带来更客观的利益。
(二)提升财务管理人员专业能力
新会计制度对单位内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它要求相关人员不断学习和借鉴国内外优秀的的管理理念与管理技术,积极创新财务管理的方法。应对管理人员加强培养,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增强其工作能力,确保每一个部门都能认真贯彻和落实新会计制度,还应全面分析内部的情况与可能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合理的培训课程,并鼓励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到培训当中,促进管理人员及时更新自身观念,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正确认识财务管理,建立预算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工作应由单位内各个部门相互合作,共同完成,但大部分单位内的员工没有对财务管理形成正确的认识,因此,领导应引导员工转变自身的陈旧观念,让单位员工正确掌握新会计制度,并意识到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从而在单位内开展系统化的财务管理工作。
除此之外,各单位还应全面了解自身的实际发展需求,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的预算管理制度,为全面管理内部资金提供保障。建立健全的预算管理制度有助于减少不合理投资与支出,对资源和流动资金进行合理控制,提高资金的使用率,从而推动财务管理工作更好发展。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对于财务管理来说,新会计制度的实施能够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有助于推动财务管理模式的创新进程。在新会计制度的影响下,财务管理模式不断明确了自身的管理目标,并提高了管理效率与管理质量,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但各个单位不应满足于现状,还应积极追求技术上的创新,推动新会计制度下的财务管理模式获得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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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焦卫锋.新常态下应如何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建设简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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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的管理制度范文5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创新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20.015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20-00-01
0 引 言
当下,我国各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市场环境逐渐完善,人们逐渐认识到会计制度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所以,各企业为了跟上时展的步伐,必然要改变原有的会计体制,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入新内容。但在看到新会计体制好处的同时,还要注意到它对财务管理模式运行造成的不良影响。
1 新会计制度对财务管理的影响
新会计机制对于当前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促进管理模式的创新。新会计机制要求企业加快财务管理改革进程,让企业运行的资金逐渐透明化、公开化,接受企业管理者的实时监督,同时,还要确定财务管理的主要目标,避免工作信息出现错误,科学管理资金,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第二,新会计制度的实行可以有效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完善市场经济,让我国经济向国际化发展,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第三,企业创新财务管理制度可以实现科学化管理,巩固企业经济基础,形成企业独有的优势。
2 新会计制度下财务管理模式的创新
2.1 明确财务管理的工作目标
财务管理目标的确立会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从而促进社会整体经济的发展。我国市场经济在进步的同时,也在逐渐完善财务管理模式。当下,知识经济渐渐形成,在总资产中占据的比重越来越大,对不同形式的经营活动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而新会计制度的实行,也提升了企业财务管理的层次,其工作重点从利益转向知识。随着这一观念的不断深化,改进了企业的经济链,缓解债权人、管理者与职工的经济关系,促进企业全面发展,树立企业形象。
2.2 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
不管是实行哪种政策,都要以人为本,培养高素质人才,巩固企业的人才基础,让企业确定接下来的发展方向,使企业长足发展。因此,企业要善于抓住机会,调整管理方式与方法。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要根据新会计制度的要求,对现行的会计准则进行适当的增减,删去老旧的条款,增加新内容,改变工作观念,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在工作中充分体现自己的价值。所以,企业要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培训,提高专业知识的水平,把每位员工安放到适合的工作岗位上,在分派工作任务时,让每名员工都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完成工作。同时,要求加强员工的管理意识,充分认识到改革的重要性。
2.3 促使企业管理人员改变观念
我国大部分企业在实行某项具体措施时,首先要求企业管理者改变传统的观念,对新措施与原有的工作模式作对比,发现原有工作模式的不足,逐渐脱离时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全面推行制度改革,避免受传统观念影响。所以,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客观分析新会计制度的利弊,科学管理企业的资金,在确定企业资金的主要流向后,有效控制开支,防止资金过度使用,让企业向节约型转变。
在处理企业财务问题上,要建立系统化的管理方法,注重细节,不要出现管理上的漏洞,提高资金的利用率,简化工作程序。同时,企业财务的管理机制不要太过死板,避免花费不必要的资金,确定企业正常的收支情况。
2.4 完善企业财务管理系统
在新会计制度实行后,企业原有的财务管理系统虽然仍在运行,但已经出现一些细微的变化,企业要注意到这些变化,完善财务管理系统。因为会计账户设立时,财务报表中的变化,会直接影响企业财务管理的部分工作职能。另外,如果企业需要预算公允价值等数值,为了保证计算数值的准确度,要及时更新软件。如果正在使用的设备和软件已经无法满足企业的需求,就需要及时更换,避免财务信息出现误差,提高其可靠性,并为财务人员的工作提供参考。
除以上四点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以及促进多元化管理实现创新。企业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可以有效促进企业资金流向透明化,随着监督机制的设立,让企业员工与管理者共同监督,实现企业管理民主化。而企业多元化的管理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更多的份额,体现出硬实力。它还有利于实现企业的科学化管理,让管理模式与财务部门相结合,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让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受障碍的影响,提高综合实力,真正做到管理上的创新。
3 结 语
企业在新会计背景下,要尽快实现财务管理模式的创新,改变管理人员的思想观念,加快创新的进程,客观分析带来的影响,从不同的角度和方面理解新会计制度,通过明确财务管理模式的工作内容,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完善企业财务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的机制,实现科学化、多元化管理,让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企业长足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苑小花,杜唱.试论基于新会计制度下的财务管理模式[J].现代营销,2014(11).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范文6
论文摘要:地震灾害的治理是一项科学性、技术性和社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随着地震灾害治理步入人本化、科学化、法治化和制度化的轨道,在我国地震灾害治理的制度建设中初步确立了知识共享制度。会商制度有机地实现了多种监测成果和科技人员群体智慧的结合;资源共享制度有机地实现了地震灾害治理中物质技术资源与人力资源的有机结合;信息公开制度有机地实现了地震灾害治理信息的共享和满足公众知情权的结合;地震灾害治理知识的普及与传播制度有机地实现了地震灾害治理中知识共享与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提高的结合。
所谓知识共享是指通过单向的、双向的或多向的知识传递,实现个体、群体、组织等不同的知识需求主体之间各种形式的知识交流与互动,以此促进知识所有人、拥有人、占有人与其他主体分享知识以及知识被共知、共用乃至整合使用的过程。这一过程在社会知识化发展中由于客观存在的知识不对称和知识鸿沟仍在深化。具体到地震灾害的治理,由于防震救灾中受难群众的巨大的多方面知识需求和政府决策的巨大的多学科、多领域的知识需求,加之,防震救灾是一项科学性、技术性和社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尤其是在社会发展知识化、社会建设科学化、知识受益大众化的今天,防震救灾无疑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知识工程,而实施和完成这项高度知识化的工程必然有赖于有效的知识共享制度与机制。知识共享因此成了各国地震灾害治理必然选择的重要制度。
5.12发生在四川汶川等地的特大地震灾害,破坏之严重、人员伤亡之多、救灾难度之大为历史罕见,抗震救灾工作也由此面临着诸多困难。有效克服和战胜这些困难必然要求实现各方智慧的有机结合,实现知识共享。事实上,在四川汶川等地的特大地震灾害的防治中,各类知识共享的平台和机制已经开始发挥作用。如,中央电视台现场直播中地震专家现场解说防震救灾的知识使人们从中学到了有效防震救灾常识,一定程度增强了人们科学防震救灾的能力;又如,一些专业性的网站第一时间了“地震灾害救灾防病知识”,既普及了地震灾害中科学的防病知识,增强了人们的在地震灾害面前自救能力,又实现了灾害防病知识的社会共享;中国心理学会于5月15日发出致全国心理学工作者和心理咨询、治疗专业人员的倡议书,承诺中国心理学会将重点支援四川的心理专业人员在灾区成立心理救援站,并对有关工作人员做专业培训,内容包括了解灾民心理、PTSD、干预策略和方法(包括各种可能的治疗)、对救援人员,如军人、医护人员、社会救援人士和大众进行心理教育,预防可能产生的替代性创伤。
这不仅是中国心理学会的在地震灾害治理中的专业承诺,更是中国心理学会作为专业学会以其特有的专业集体智慧向社会在地震灾害治理中所作的知识共享承诺。四川汶川等地的特大地震灾害治理中类似的知识共享的例子可谓不胜枚举,本文拟从历史的知识共享实例和现实公共政策制度的梳理中,着力探讨我国地震灾害治理中知识共享的制度,以期能对我国地震灾害的治理的制度化建设有所助益。
1 历史经验表明:规范化、制度化的知识共享有助于防治地震灾害
在我国防震减灾的历史上,“群防群测”式的知识共享创造了大地震防震减灾的奇迹。1975年2月4日19点36分发生在辽宁海城的大地震被准确预报,这使得辽宁省南部的100多万人及时撤离了他们的住宅和工作地点——仅仅在撤离两个半小时之后,海城就被7. 3级的强烈地震击中。在6市10县的震区范围内,城镇房屋毁坏508万平方米,农村民房毁坏86. 7万间,却仅有1328死亡,占全地区人口0. 16‰,有效的地震预报大大降低了这次地震的灾害损失。在世界历史上,成功地预报7级以上的大震,这还是第一次。震后,美国、新西兰、日本、罗马尼亚、西德等十多个国家的地震科学专家和国际学术组织的成员纷纷到海城考察。他们最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中国的成功是由于能够及时地收集大量地震前兆的异常情况,并且及时归纳、分析、总结的结果[1]。这其实就是震前的知识共享的威力,更确切地说是“群防群测”式的知识共享机制的威力。
海城地震能够被成功预报,专业的地震工作者功不可没,但当时实行“群防群测”的方针,也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就海城的这次预报来说,正是密布在辽南的群测群防网点收集到了大量的地震前兆现象,如蛇、鼠、鸡、青蛙等动物异常,以及水异常等,并且及时汇总到了地震专家面前,地震专家在汇集各方信息与知识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专业做出了果断的判断,才使得当时的辽宁省地震办公室和国家地震局能够作出大地震就在眼前的判断,敢于发出临震预报,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正是群众的智慧和地震专家团队的防震减灾集体智慧的共享实现了这次地震灾害的有效治理。
2 我国防震减灾公共政策中知识共享的制度
所谓公共政策是指以政府为主的社会公共机构根据一定时期特定的社会发展目标,以政策成本和政策效果的比较为依据,对一定的公、私行为采取约束和指引,所制定的法律、法规、计划、规则、项目等[2]。美国政策科学的著名学者厄尔逊有一个经典的表述,他说:所谓的公共政策也就是政治家及立法者所制定的,由行政管理机关所执行的法律和法现行的防震救灾的法律、法规、规章、决定、规划等,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1995)、《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国家地震应急预案》(2006)、《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 -2020年)》(2007)等。可见,我国防震救灾的公共政策体系初步形成。根据这些法律、法规、规章、规划等规定,下面着力对我国防震救灾公共政策中知识共享的制度作简要分析。
2.1 会商制度
会商制度在我国是伴随地震预报的出现而产生的,早在1966年邢台地震后,提出:“地震是有前兆的,地震是可以预报的”[4]。当时地震预报的专门机构尚未组成,由中国科学院、地质部、石油部有关机构兼管地震工作,发生震情,由几个部门的有关地震监测人员,一起商讨地震趋势,便产生震情会商会的形式。70年代初,国家地震局建立,地震预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了组织保证,在当时的《地震预报条例》上即明确规定地震监测部门“一般每周会商一次,特殊情况下,要紧急会商,会商要贯彻百家争鸣的方针”[5]。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震情会商也由此成为我国执行地震预报任务的根本制度。
经过30多年的探索实践,我国各级地震部门已经形成完整的震情会商体系。实践表明,建立地震灾害治理的会商制度,可以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与知识、经验丰富的各类专业人员的智慧,在执行某一灾害治理方案前,对该方案所能达到的目标与实施手段进行多方位、多视角研究、探讨,并经过充分会商后抉择,达到用最小的代价,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的目的。可见,会商制度是运用多种监测成果和发挥科技人员群体智慧的好形式,由会商制度形成知识共享成果——会商提供的预报意见是政府地震减灾决策的科学依据。定期和不定期震情、灾情会商会、自下而上,层层上报会商意见,已经成为我国地震监测预报法定制度。1998年国务院的《地震预报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应当组织召开地震震情会商会,对各种地震预测意见和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形成地震预报意见。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可以组织召开地震震情会商会,形成地震预报意见,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第1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第40条对会商制度也有明确的规定。
2.2 资源共享制度
一般说来,资源共享是指在一定的范围(如一个国家、若干区域或相关组织)的所有或部分资源在整合的基础上,提供给特定的组织成员、特定的服务机构、用户或社会公众来分享利用。资源共享的目的在于使相关的范围内的组织、机构和个人都能够在一定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利用有效整合的资源,其实质在于资源在一定空间和地域内的有效整合与合理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特定主体的资源使用需求,进而使得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用。
地震灾害治理,尤其是特大地震发生后的灾害治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复杂的社会性系统工程,其调动社会资源之广泛、配置社会资源之迅速、利用社会资源之迫切、资源使用惠及对象在一定区域之普遍、资源使用对民生和灾区社会稳定影响之深刻远非社会常态运行时所能比,更为重要的是这时的资源利用带有很强应急性、集成性和公共性,因而对资源共享的深度和广度要求更高也是必然的。也只有这种更高层次和水平的资源共享,才能实现地震灾害治理中的知识共享更高层次和更高水平。试想想如果没有高水平的物质技术资源共享高水平的知识共享何以有物质技术支撑;如果没有高水平的各类专业人才资源的共享高水平的知识共享何以产生;如果没有高水平的组织管理资源共享高水平的知识共享何以运行和实施。正是基于此,在总结我国以往地震灾害治理资源配置与利用经验的基础上,我国的地震灾害治理建立了相应的资源共享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第33条明确规定,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地震灾区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非地震灾区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震情和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地震灾区提供救助。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国务院应当对地震灾区提供救助,责成经济综合主管部门综合协调救灾工作并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统筹安排救灾资金和物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2006)更为明确的规定了资源共享制度,根据该预案,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省级人民政府是处置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视省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的需求,国家地震应急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由国务院实施国家地震应急,发生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由中国地震局实施国家地震应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2.3
信息公开制度
在社会信息化、知识化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当代,实现知识共享的一个重要前提和基础是信息公开。由此,当代政府治理变革中公开、透明的理念十分强调政府信息的公开及相应的公民知情权的实现。其深刻的意蕴在于:通过公开透明的信息传播构筑政府与公众的信任与良性互动,使公众的政治参与和社会参与获得持续信息支持和知识支撑,进而对政府治理过程实施有效监督。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信息公开、透明正逐渐成为现代政府的行为准则和目标。公开、透明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权力运作的主体、依据、程序是公开的;行政权力运作的过程是开放的,公众可以依法参与。如果政府权力的运作规则、方式乃至程序不为公众所知,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各种政策都是在神秘的氛围中出台的,那么政府与公众之间必将产生距离和隔膜,同时这种“暗箱操作”还将带来腐败问题。因而,在现代政府行政改革的过程中一个重要的中心主题就是建立阳光政府。随着社会信息化、知识化,信息、知识传播的大众化,越来越多的社会关系是依靠个人和个人、个人与传媒、个人与组织、个人与政府、个人与社会的自觉表达和信息获知来维系与建构的,离开了对信息自由的选择和知悉,离开了畅通的信息交流和传播,人、组织、政府就丧失了自身同社会互动、联结的纽带,就会失去自立于现代文明社会的起码资源基础。依法知悉、获取、交流、传播信息是人作为社会关系中的纽结本质上应享有并不容侵犯的一项基本权利[5]。为此,国家在宪法上或在法律上确定公民的该项权利,并以法律保证实现该权利。人们将此权利称为“知的权利”、“了解权”、或“知情权”等。在当代社会信息化、知识化的发展中,知情权深刻意义就在于从法的角度体现了文明社会对人与信息关系的一种深刻的认同,表达了现代社会成员对信息资源的一种普遍的利益诉求和权利意识,从而为当代国家的公民权利建设展示了一个重要的、不容回避的认识主题。
回应上述时代要求,国务院颁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于今年5月1日生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的安排实际上是提供了“双引擎”的动力装置:一是规定政府应依法主动公开信息。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二是公民、法人和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机关披露特定信息。从这种制度安排看,公民、法人和组织的申请本身就可以构成直接推进信息公开的社会性力量。从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安排看,政府向公众开放信息,不是恩赐,不是“自我革命”,而是一项法定义务,是对公民知情权的回应。
具体到地震灾害的治理来说,及时、准确的地震预报信息可以提高政府和全社会防震减灾工作和活动的效率,安定人心,减少地震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巨大损失。但是,由于地震灾害信息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重大信息,对社会秩序和民众生活也会产生重大影响。加之,实践中出现的虚假信息和多渠道信息给社会生活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和不良后果。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确立了地震预报统一制度,并对地震预报的程序进一步予以明确,对不符合地震预报程序要求的地震预测意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16条、第31条的规定,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制度。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任何单位或者从事地震工作的专业人员关于短期地震预测或者临震预测的意见,应当报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不得擅自向社会扩散。地震灾区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震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地震灾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告震情和灾情。
2006年颁布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更进一步明确了地震灾害治理中的信息公开制度,细化了地震灾害治理中信息及时公开的具体要求。根据该预案,中国地震局负责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收到特别重大、重大地震信息后,应在4小时内报送国务院办公厅并及时续报;同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中国地震局和有关省(区、市)地震局依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公布震情和灾情信息。在地震灾害发生1小时内,组织关于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的公告;在地震灾害发生24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组织灾情和震情趋势判断的公告;适时组织后续公告。
2.4 地震灾害治理知识的普及与传播制度
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指出:科学素质是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一般指了解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并具有一定的应用他们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这是对科学素质内涵作出的定性表述。将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概括为“四科,一能力”,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2条关于“国家和社会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的要求。在界定公民科学素质基础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主要方式、途径是科学技术知识教育、传播与普及。学校科学教育对提高全民科学素质起着根本性的基础作用。大众传媒开展的科学技术传播,已成为公众获取科技信息、知识的重要渠道,对提高全民科学素质起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广大科技工作者面向公众开展的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活动,对提高全民特别是没有系统接受基础教育的劳动者的科学素质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可见,公众科学素质的提高离不开科学技术知识教育、普及与传播。
对地震灾害的治理来说,由于地震知识、防震救灾的知识常常是人们生活中难以接触到的更为专业的科学知识,因而更需要相应的普及、教育培训及传播制度。实际上,这种普及、教育培训及传播的过程,也就是地震灾害治理公共知识的共享过程,也是地震灾害治理中公民科学素质的提高过程,更是地震灾害治理中知识共享水平提升的过程。基于地震灾害治理中公众对科学知识的迫切需求和国家在地震灾害治理中对公众科学素质提高的迫切要求,我国的地震灾害治理的各类公共政策均对地震灾害治理知识的普及、教育培训和传播做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第5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科学研究成果,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水平。这就从激励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的研究成果推广的角度为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普及和传播提供了制度保障;第23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民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加强对有关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抢险救灾能力。依据该规定,防震减灾知识的教育、培训和传播是各级政府的法定义务,这就使防震减灾知识的教育、培训和传播有了政府责任机制的保障。
2007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更是对突发事件(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中的科学知识普及、教育培训与传播做了具体的制度安排:
(1)政府工作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根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2)专业和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合培训与演练制度。根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合作,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3)军队、武警和民兵的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制度。根据规定,中国、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的专门训练。(4)公众的应急知识普及、传播和必要的演练制度。根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5)学生应急知识的教育制度。根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国家地震应急预案》(2006)从宣传、培训和演习三个方面重申上述制度。
《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更是着眼于未来,提出通过以下四个方面的努力全面提升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其一,强化各级政府的防震减灾责任意识,建立地震、宣传和教育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团体的协作机制,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网络;其二,建设国家防灾科普教育支撑网络平台,通过远程教育网络系统,实现交互式远程防震减灾专业技术教育;其三,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知识受教育程度;其四,建设以虚拟现实技术等高新技术为主体的科普教育基地。
3 结 语
地震灾害的发生,尤其是破坏性的地震灾害的发生,对政府的应急管理、社会动员与灾害治理能力是个综合的、严峻的考验。由于地震灾害的治理关乎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关乎灾区的经济重建、社会和谐与安定,更关乎民众对政府的信心、政府与公众良性互动与良好信任关系的建立,因而地震灾害的治理应当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应急管理体系之中。中外地震灾害治理的历史经验表明,随着社会发展的信息化、知识化,社会建设的人本化、科学化,治国之道的民生化、法治化,地震灾害的治理也在步入人本化、科学化、法治化和制度化的轨道。在我国地震灾害治理的制度建设中,知识共享制度的建设已经初步在地震灾害治理的公共政策体系得以确立,其中会商制度有机地实现了多种监测成果和科技人员群体智慧的结合;资源共享制度有机地实现了地震灾害治理中物质技术资源与人力资源的有机结合;信息公开制度有机地实现了地震灾害治理信息的共享和满足公众知情权的结合;地震灾害治理知识的普及与传播制度有机地实现了地震灾害治理中知识共享与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的提高的结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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