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教学的概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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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教学的概念

精准教学的概念范文1

关键词:法律教育;司法考试;精准教学法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1)05-0096-06

关于法学本科教育的发展方向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中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是素质教育(或称通识教育、学术性教育),强调培养具有一定学术背景的法律人,同时为法律高级人才的培养打下良好的基础;另一种观点认为,中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是职业教育(或称应用性教育、精英教育),强调应当让学生获得从事法律职业所必须具备的能力,这种能力对于法官、律师、法学研究工作者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两种观点的取舍在法学教育界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各有一批法学家和法教育机构支持,从而形成了中国法学本科教育的不同模式。法学本科教育培养目标之一是有职业倾向的基础型法律人才,这种职业倾向应当是多元化的。从社会需求来看,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是多元的,大体上有三类:一是应用类法律人才,即实践型法律人才和复合型法律人才;二是学术类法律人才,主要指法律教师和法学研究人员;三是辅助类法律人才,主要是辅助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工作。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种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而非任职考试。通过司法考试,是法学毕业生迈向法律职业的第一道门槛。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特别是在考试的形式、科目、内容以及考试的通过率等方面,都会对法学教育产生影响并提出挑战。本文结合笔者个人的教学经验,谈谈民事诉讼法本科教学如何适应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方面的教学改革。

一、法学本科教学与司法考试

国家司法资格考试主要测试考生所应具备的法学专业知识、法律案例分析、法律文书撰写、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它向法学教育界传达这样的信息,即法学教育是应用教育,必须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对此,有学者提出法学教育不是职业教育、法学教育不同于法律教育。其依据是:其一,法学教育是理性教育,法律教育是感性教育;其二,法学教育是理论教育,而法律教育是实践教育;其三,法学教育是关于法学领域中的“为什么”的教育,法律教育是关于法律领域中的“是什么”的教育;其四,法学教育要培养的是法学研究工作者,而法律教育要培养的则是法律工匠。其言外之意是我国的法学教育是一种素质教育、人文教育,而以司法考试为导向的法学教育则是一种低层次的职业培训教育、法律工匠教育。从教师“愿意把最好、最有用的知识传授给学生”的职业角度,从个人潜心学习法律多年并形成的一些粗浅理解来看,笔者同意这种观点。但是,换个角度,学生如何看待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关系呢?

按照现行制度,法学院本科生在三、四年级就有资格参加司法考试。假如司法考试合格率像日本曾经坚持的那样压得很低,只有2%-3%,那么只有极少数非常自信的学生才在本科阶段参加司法考试,不会对教育产生太大的影响。但目前中国司法考试合格率已经达到20%以上,跃跃欲试的本科生会不在少数,其影响就不能忽视了。在我国多年来就存在着法学本科生“招生热、就业难”的问题,而通过司法考试,必然能增强法学毕业生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目前社会上司法考试辅导班的质量参差不齐、良莠不分,并且价格高昂。为了“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许多学生会选择参加“全封闭班”、“保过班”,其动辄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学费成为家长一笔不小的“就业准备经济支出”,而辅导班的学习环境、居住安全等也存在着一些隐患。因此,法学本科教育中应该增加以司法考试为参照的学习内容。

二、民事诉讼法本科教学课程计划的修改

民事诉讼法本科教学,以理论性和程序性的知识点讲授为重点,着重研究民事诉讼理论和民事诉讼程序,培养学生运用诉讼手段保护合法权利的能力。从教学内容来看,民事诉讼法的教学内容和司法考试的考察内容基本一致,分为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当事人理论、管辖理论、证据理论、程序理论、执行理论、涉外民事诉讼理论等几部分内容,这体现了民事诉讼法的教学和司法考试对民事诉讼法的考察具有一致性的特点。

但是由于司法考试侧重案例考核,民事诉讼法的教学中需要加大案例教学的比重。目前,以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为例,民事诉讼法课程的授课时间为48课时。在短短的48课时里讲解22章的内容(涉及上百个知识点),而且要做到内容讲解全面,知识点讲解透彻,每堂课的内容安排都非常紧凑。为了满足加大案例教学的需求,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一是增加现有课程的课时量(例如,海南大学的民事诉讼法课程,其本科教学学时为72学时),将课堂讲授课程分为民事诉讼法理论课和案例讨论课两部分,两部分的课时比例可以在2:1到1:1之间,其中,民事诉讼法理论课的比重较大。案例讨论课上可进行学生讨论、案例竞赛、课堂辩论、习题讲解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活动的探索。二是开设专业课和选修课来分散课程内容。在某一门课程内容太多的情况下,可以将该门课程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课程来加以讲解和学习。目前,在法学本科教育中,民法、商法、经济法等课程已开设专业课和选修课。民事诉讼法课程可以开设证据法、ADR、仲裁法等课程。但是,在进行课程划分的时候,有两个问题需要考虑:(1)民事诉讼法的各部分内容之间联系性较强,如果强行分割会破坏学习的连续性;(2)民事诉讼法的各部分内容没有与之相对应的独立的国家立法。这两个问题无疑是制约民事诉讼法课程划分的重要因素。

三、民事诉讼法本科教学应突出“精准教学”的特点

本科法学教育,多年来承继重理论轻实务的传统,所开设的课程侧重于法学理论,而司法考试比较注重考察考生对法律知识或司法解释的理解力,从考试方式看,则比较多地反映出是在考察考生对有关法条和司法解释条款的记忆力。这些知识的掌握和能力的培养,显然不是目前大学法学教育所强调的。另外,选择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要求答案的唯一性,“准确性”是出题者对考生的基本要求和答案的评判标准。为了能够准确地回答问题,学生必须做到准确地记忆法条、准确地辨析概念、准确地判断程序。因此,民事诉讼法理论教学方式中应突出“精准教学”的特点。

(一)概念的精准辨析

进行概念的精准辨析,可以分成以下几个过程:

1.概念层级分类。即区分上位概念和下位概念,采用层级的方法,将概念进行归类和比较。以管辖制

度为例,如果将管辖作为上位概念,其下面可以有三层下位概念:第一层下位概念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法定管辖的下位概念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裁定管辖的下位概念为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级别管辖的下位概念又可以分为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一审管辖的案件,地域管辖的下位概念又可以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共同管辖、协议管辖。

将概念进行层级分类,其目的是帮助学生在头脑中形成诸多概念的结构梳理,并不能直接回答司法考试中的试题。为了准确答题,下一步需要做的是概念的细节比较。

2.概念细节比较。即将同一层级的概念之间进行区分比较。例如,级别管辖的下位概念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高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四级法院的管辖范围属于同一层级的多个概念,为对其进行准确区分,可进行“三步比较法”:第一步比较,依据级别管辖的一般准则和特殊准则,得出基层法院管辖与另外三级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差异――审案件通常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审理一审案件。第二步比较,依据法院的主要工作职能,得出中级人民法院与另外两级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差异――中级人民法院仍以审案为主,在某些情况下会审理一审案件,但是,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主要工作职能是指导监督下级法院的案件审理。第三步比较,依据是否重大案件以及是否对自己认为应该审理的案件具有管辖权,得出高级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差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但对自己认为应该审理的案件没有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自己认为应当审理的案件均具有管辖权。经过“三步比较法”,可以清晰得出四级法院管辖范围的区别(见图1),也可以直接解答司法考试的试题。

这里以司法考试中的一道单项选择题为例来进行1分析:

(2009年卷三第35题)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

B.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

C.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D.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将题目的选项与上图进行比较,发现A选项正确,符合级别管辖的一般准则和特殊准则;B选项错误,不符合中级人民法院的主要工作职能;C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才有权管辖自己认为应当审理的案件,高级法院无此职权;D选项错误,最高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自己认为应当审理的案件。

需要注意的是,概念精准辨析的方法在应对辨析型试题时发挥的作用较大,在应对案例式试题时发挥的作用较小。

(二)案例分析教学法中的精准法条记忆

1.案例分析教学法。案例分析教学法是对“满堂灌”的教学方式的一种改进。“满堂灌”式的教学方法在目前的法学教育中非常普遍,基本采用老师讲解、学生听课做笔记的授课方式。这种教学方法不利于促进学生对法律问题的独立思考和判断,与社会对法学教育的要求极不相符。而案例分析教学法能使教师和学生在课堂内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案例分析教学法始于哈佛法学院,即教师根据教学内容选取真实判例或虚拟案例,让学生从分析个案中了解法律的基本理念、诉讼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引导学生自主探究性学习,以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在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方面确实有独到之处,并被誉为掌握法律思维方法和法律技术的新型的最佳教学方法,目前已成为美国法学教育中使用最广泛的教学方法,称为哈佛模式。

回答案例分析题,首先要求学生要有能力分析案件涉及到哪些法律关系;其次要求学生知道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内有哪些相应法律规定。笔者举一个合同案件的管辖的经典案例来分析:

A县与C,D、E、F四县相邻。A县某加工厂与B县某食品厂于1996年10月8日在C县签订一真空食品袋购销合同。其中约定:“运输方式:加工厂代办托运;履行地点:加工厂在D县的仓库。”“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在E县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向C县和E县的人民法院。”合同签订后,加工厂即在其设在E县的分厂进行加工,并在F县车站发货。食品厂收货后即投入使用。因真空食品袋质量不合格,致使食品厂已封装和销售出去的袋装食品大量腐败变质,损失6万多元。两厂之间协商多次未果,食品厂的法定代表人即找到律师陈某咨询。最后提出:“怎么都可以,但必须在我们B县法院打官司。”现问:

(1)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此纠纷应通过仲裁解决还是应通过诉讼解决?请说明理由。

(2)E县法院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

(3)C县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请说明理由。

(4)D县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请说明理由。

(5)F县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请说明理由。

(6)A县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请说明理由。

(7)如果你是陈律师,能否满足食品厂提出来的要求?为什么?

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包括:仲裁与诉讼的关系、合同案件的协议管辖、合同案件的特殊地域管辖、侵权案件的管辖。其中,关于仲裁与诉讼的关系和侵权案件的管辖,法律条文中规定的非常明确,学生在精准记忆法条的前提下即可准确答题。确定A县法院、C县法院、D县法院、E县法院、F县法院是否有管辖权,是本案的难点。

2.引入“记忆口诀”辅助精准法条记忆。对任何知识的考察,都必须以知道该知识为前提,因此对知识的记忆是掌握知识的一个必备前提。虽然法学教学的内容应注重学习方法的传授、法学思维的培养,但是结合法条的讲授更有针对性。精准法条记忆并非意味着就是死记硬背,而是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的记忆,是能够灵活运用的记忆。精准法条记忆本身包含灵活的应用能力。为了进行精准的法条记忆,可以引入“记忆口诀”(例如,民事诉讼之地域管辖歌)等辅助手段来减轻学生的“背书”负担。需要注意的是,“记忆口诀”只能辅助教学,不能替代法律条文的讲授。“记忆口诀”文字简练,具有方便学生记忆的优点,同时,其文意晦涩、不易明白,教师在讲解“记忆口诀”时应多下功夫,可考虑以结合法律条文的方式(类似于语文老师讲授文言文时,逐句将文言文翻译为现代文的方法)进行讲授。

3.法条深度学习。通过精准法条记忆法,学生对于中等难度的案例分析题应该可以做到轻松面对,但是遇到综合性较强、难度较大的案例分析题尚有困难。为了帮助学生顺利解答司法考试第四卷的案例分析题,有必要对重点法条进行深度学习。以上文提到的案件为例,合同案件可以适用协议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两种管辖制度,涉及法律条文多,法律关系复杂,回

答困难,具体分析思路如下:

合同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需要从时间、条件、形式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1)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管辖的法院,那么在该协议管辖生效的前提下,可以排除特殊地域管辖在该案中的适用。(2)协议管辖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以书面的形式选择唯一的法院作为案件的管辖法院。(3)在协议管辖中,双方当事人可以从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这五个地区的法院中选择一个法院进行管辖。(4)协议管辖不能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5)当协议管辖无效时,合同案件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即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6)如果合同已经履行,需要区分合同的实际履行地和约定履行地。在两者不一致的情况下,应由实际履行地的法院进行管辖。(7)如果合同没有履行,则在约定履行地的法院进行管辖。(8)如果合同没有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见表1)。

将案例中的多个法院进行分类整理,A县是案件的被告所在地,A县法院具有管辖权;C县是合同的签订地,同时,C县法院也是协议管辖中双方当事人选择的管辖法院。但是由于双方当事人选择了两个法院进行案件管辖,违背了协议管辖的条件,故协议管辖无效,C县法院不具有管辖权,同理,E县法院也不具有管辖权;D县是合同的约定履行地,但合同的实际履行地为F县,当约定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的情况下,实际履行地的法院具有管辖权,因此,D县法院不具有管辖权,F县法院具有管辖权。至此,该案例分析题回答完毕。

(三)精准程序判断

如果将法律进行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划分,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之列。民事诉讼法的英文表达为civilprocedure law,直译即为民事程序法。以民事一审普通程序为例,该诉讼程序具有合议审判、审限较长、纠纷复杂、程序严格等特点。时间的先后性、诉讼环节的衔接性形成诉讼程序“独一无二”的魅力,证据、诉权、审判权等内容在诉讼程序中的穿插丰富了诉讼程序的内涵。为了对诉讼程序进行精准判断,可以分三步骤进行教学:(1)程序图,即先以程序图的形式向学生展示一审普通程序的诉讼脉络,帮助学生形成诉讼环节存在“时间先后性”的认识,强调诉讼程序的“一维”属性,即时间的不可逆转性。(2)三阶段集中讲解,即对一审普通程序分成审理前、审理中、审理后三个阶段集中讲解,强调诉讼程序中的重点和难点,可结合司法实务来讲解诉讼程序。(3)诉讼理论的对号入座,即将程序公正、诉讼效率、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等诉讼理论穿插到一审普通程序的讲解中,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通过以上“三步骤”的教学,让学生在准确把握诉讼程序的基础上,还能对司法改革、诉讼公正等问题进行思考,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

参考文献:

[1]霍宪丹,王红,建立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与法律教育的改革[J],法学,2001,(10).

精准教学的概念范文2

1.精准分析学情

为了解学生在线学习的真实状况,各备课组根据本年级的实际情况开展单元性的、基础性的诊断检测。以“章为单元”设计单元检测试卷,试题要体现基础性、全面性,试卷难度适中。检测的目的是精准分析学情,找准教学起点,即找准线下教学的“零起点”。利用一周左右的时间梳理居家在线学习阶段的基础知识,通过多种方式(如思维导图等)对已学知识点进行梳理,弄清知识的来龙去脉,弄清数学知识点之间的内在联系。

2.调整教学策略

各备课组根据单元诊断检测结果,科学分析统计数据,梳理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查缺补漏;分析这些内容没有掌握好的原因,重点解决,补做一些相关的练习题,及时巩固。根据诊断结果,调整教学的重点、难点,做好线上与线下教学的有效衔接,回归教材,要稳扎稳打,确保基本概念、公式等牢固掌握,不要增加难度。弥补学生线上学习的不足,做到有的放矢。

3.加强集体备课

依据单元检测的结果,在掌握学情的基础上,根据课程标准、学业质量标准的要求,开展高效的课堂教学。各教研组、各年级备课组要加强集体备课,群策群力,使得每节课的教学设计最优化、教学效果最大化,确保教学质量不下滑。

4.关注个性学习

受疫情影响,较长时间的居家学习,拉大了学生之间的学习差距。复课后教师可以采取分层教学、小组合作的方式开展教学,针对学生的疑问精讲、精练。配置的练习不宜过难,要分层练习、个别辅导、精准帮扶,逐渐缩小生生之间的差距。

5.合理利用资源

居家学习期间,国家、省、市、区、校等都加强了资源的建设,为教学提供了丰富的教学资源,在线下教学的同时,合理选择、利用已有的线上资源(如大连数字教育等)辅助教学,提高教学效率。对于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可以继续利用教学平台开展精准辅导,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

精准教学的概念范文3

关键词:内分泌代谢病;医学教育;临床实践能力;循证医学;精准医学

中图分类号:R587.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12-0267-02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及人口老龄化,2型糖尿病、骨质疏松症的患病率逐年增高,目前国内有近1亿的糖尿病患者和7000多万骨质疏松患者,已成为严重的公共健康及社会经济问题,慢性病管理已是当前医学面临的重大课题。医学生临床实践能力是评价高等医学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医学教育必须把培养学生临床实践能力放在重要位置[1]。本文结合我科近几年在专业学位研究生、规培医师及七年制本硕医学生所采取的教学方法以及取得的效果做一个简要综述。

一、整体诊治思维能力的培养

内分泌代谢疾病病种多,临床表现不一,和相关学科交叉联系广,同时其进展快,新知识、新技术层出不穷,学生理解、应用较难,如果医学生没有一个系统的整体概念,易造成漏诊、误诊,因此在医学生的临床实践能力培养上需要有一个整体、系统的临床思维培养[2]。例如,一个低血钾、高血压的患者,临床考虑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第一步是初步筛查试验,包括尿钾排泄率、血肾素、醛固酮水平检测及醛固酮/肾素比值的计算,如果是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患者往往有低血钾、高尿钾、血醛固酮水平增高并醛固酮/肾素比值大于40。第二步为确诊试验,主要是卡托普利试验、盐水负荷试验、氟氢可的松试验等,如果患者的血醛固酮水平仍然是高的,说明醛固酮的分泌为自主性,不受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反馈调节,提示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第三步为定位及分型,完善肾上腺增强CT及肾上腺静脉取血,若为醛固酮瘤,需手术治疗;若为增生,考虑特发性醛固酮增多症,予口服安体舒通治疗,不需手术。在临床上,如果严格按照此流程诊治原醛症,其思路非常清晰,避免误诊、漏诊及过度医疗。

二、结合循证医学(Evidence-based medicine,EBM)证据,提高医学生的自学能力

循证医学是20世纪90年展起来的一门新型交叉学科,其核心是应用当前所能获取的最好的随机对照临床研究,指导临床实践,再结合患者个人的具体情况及医生的经验,制定患者最佳的诊治措施。将循证医学思维应用到内分泌代谢病的临床教学中,教师首先需追踪当前国内外最新的临床研究证据,结合患者具体病情,提出临床问题;再指导学生查阅相关文献,收集、评估证据;最后指导患者的诊治。这样既解决了患者的临床问题,又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了学生的循证医学思维能力。我们以“1例2型糖尿病”为例应用循证医学思维来进行临床教学。

1.收集临床资料,提出临床问题。患者,62岁,2型糖尿病13年,长期以基础胰岛素甘精胰岛素和二甲双胍、瑞格列奈等口服降糖药治疗,血糖控制理想,糖化血红蛋白7.1%,合并高血压8年,现在口服氨氯地平降压,血压150/82mmHg。本次入院发现尿白蛋白增高,为285.0mg/g.Cr。目前患者2型糖尿病、原发性高血压、糖尿病肾脏病(G2A2期)诊断明确,其临床问题是:为降低尿蛋白、延缓肾功能进展,患者除严格控制血糖外,是否需要严格降压?目标值为多少?首选哪一类降压药,既除降压之外还可降低尿蛋白、延缓肾功能下降?

2.查阅相关文献,收集循证证据。临床研究证据是循证医学的核心,获得有效的高级别临床研究是实施循证医学教学的关键。临床证据来源多种多样,可以是临床研究、专家共识、指南及荟萃分析等,证据级别分为A、B、C、D级,前瞻性临床研究优于回顾性研究,大样本、多中心研究优于小样本研究,随机、对照双盲的临床研究证据级别为A级。收集证据的方法包括PubMedline检索、期刊、指南汇集等,如本例患者,采用“糖尿病”、“高血压”、“尿白蛋白”组合检索,可获取UKPDS、PRIME等临床研究[3],其多为多中心、随机、前瞻性的长时间随访研究,证据级别高,具有很好的临床价值。UKPDS已证实,2型糖尿病患者,严格控制血糖、血压可明显降低微血管并发症的发生风险29%~48%;亚组分析提示降压目标值在140/80mmHg,大血管并发症风险下降16%,肾病风险下降34%。而PRIME研究是专门观察ARB类降压药对糖尿病患者尿白蛋白及eGFR的影响,发现厄贝沙坦150mg~300mg明显降低患者尿白蛋白排泄26%~34%,延缓eGFR的下降,其有降压作用外的肾脏保护效应,因此对于糖尿病肾病合并高血压患者,首选的降压药是ARB类,其不仅降压,还可降低尿蛋白、延缓肾功能下降。

3.临床研究科学性、实用性的评估。对检索到的文献的科学性、临床实用性等要进行质量评估,以更好指导临床实践,其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①入选人群是否有代表性;②研究方法是随机对照的;③统计方法正确与否;④研究结果可信度。然后再参阅目前国内外相关指南的诊治要求,最后结合患者的临床实际情况制订一个好的诊疗方案。例如,上例2型糖尿病合并慢性肾脏病患者,《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2013版》、美国糖尿病学会(ADA)及欧洲糖尿病研究会(EASD)2015年《2型糖尿病高血糖管理》已经明确指出[4]:2型糖尿病的积极降糖、降压治疗,可显著降低糖尿病肾病的发生发展,降压药物首选ARB类,因此本例患者我们结合目前的循证证据,以厄贝沙坦300mg/日降压,血压目标值为130/80mmHg。通过这样的学习,学生的临床思维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同时其阅读文献、探索新技术的能力也得到了加强。

三、引入以“器官为中心的新型教学模式”

以器官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是近年来医学高等教育改革的方向之一,它是以学生为主体,以器官为核心,再辅以多学科相关专业教师的指导,进行研究性学习的一种创新教学方法[5]。与传统教学模式相比。它可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综合应用解剖、病理、病理生理、药理等知识,密切结合临床,从而让学生充分掌握疾病的重点知识,分析评估预后。例如我们在讲解糖尿病时,先讲解机体内调节糖代谢的各种内分泌激素,以及其对蛋白质、脂肪的调节;胰岛A细胞、B细胞等的生理功能;胰岛素合成分泌及代谢途径;胰岛素受体、受体后信号转导异常所引起的胰岛素抵抗;最后再讲解糖尿病的临床表现及诊断治疗。通过这样的教学,学生能充分理解疾病本质,理论基础与临床实践的紧密结合有助于培养学生的临床思维、科研能力。

四、引入“精准医学(Precisim medicine)”概念

精准医学是近年兴起的新型诊疗模式,它是根据每个患者的个体特征“量身定制”治疗方案,有别于传统的“个体化”诊治原则,精准医学是基于患者对某种特异性疾病易感性的差异、某种特异性治疗的反应性差异而进行的亚群分类,因此预防或治疗的干预将被集中应用于可能获益的患者,而对于那些不能获益的患者将免于医疗花费和不良反应之风险。作为一种新的医疗模式,精准医学依靠的是先进的检测技术,例如基因测序的综合应用,以达到对疾病的精确诊断、精确分类和精确治疗。从内分泌代谢性疾病的临床实践看,我们所进行的许多临床工作都体现了精准医学的概念,如在痛风的诊治中,别嘌醇是常用的降尿酸药物,但中国人群存在HLA-B5801基因多态性,应用该药发生超敏反应综合症的风险高,因此临床上在使用别嘌醇前需检测HLA-B5801基因,若为阳性,应避免使用此药。许多内分泌代谢性疾病与遗传相关,为单基因遗传性疾病,同一种内分泌疾病临床表现各异,需寻找分型标记物,不同表型的治疗、预后不一样。所以在内分泌教学中,我们引入精准医学概念,对此医学生应有一个正确认识,适应当今医学的新模式、新要求,收集患者临床资料,健全生物标本库,建立大数据,更好的为患者服务。

总之,在科技、经济飞速发展的当今中国,新的医学理念和技术目不暇接。作为内分泌专业教师,在广泛汲取国内外先进教学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充分应用多种教学方法,合理利用各种互联网资源,积极探索提高医学生的临床思维、临床实践能力培养的新方法,从而充分调动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让他们系统深入地了解内分泌代谢性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及诊治,培养医学生正确的、系统的临床思维模式,提高其临床实践能力,使之成为创新型、知识型的21世纪复合医学人才。

参考文献:

[1]马志敏,黄韵,胡吉.关于内分泌教学方法的探索[J].继续医学教育,2015,29(2):15-16.

[2]马丽,马静,李凯利.多种方式结合的内分泌教学方法探讨[J].新疆中医药,2013,31(5):75-77.

[3]王珊,刘玲娇,吴静.循证医学在内分泌学临床教学的应用[J].基础医学教育,2011,13(3):276-278.

精准教学的概念范文4

关键词:动作要素;高职体育教育;体育专业;高职学生

面对丰富多样的高职体育教学方法,其中最为有效、最为直接、最为广泛的方法之一就是动作示范法。科学的、合理的动作要素,不但有助于高职学生观察与捕捉体育动作的各项要素,而且能够提升高职学生的动作水平,更是高职体育教师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因此,文章针对动作要素在高职体育教学中的运用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教学意义与体育价值。

一、运动要素的基本概念

针对动作要素的概念有多个版本,但应用比较广泛的则是《运动训练学》田麦久先生对动作要素作出的具体定义,即:身体姿势是指体育训练过程中,身体各部分与整体所处的各种姿势与状态;动作轨迹是指训练过程中身体不同部位的实际移动路线;动作时间指的是不同运动所需的具体时间;动作速度是开展一切运动的重要基础条件,主要包括各种各样的速度类型;动作速率指的是单位时间内动作的重复次数,通常被称为频率;动作力量指的是完成诸多动作所应用到的不同力量,以及抑制阻力的力量大小;动作节奏指的是在实际运动过程中,各个动作、各个环节的完成时长、动作幅度以及用力大小等诸多方面的关系。

二、高职体育教学中动作要素应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动作要素要求不够规范

目前我国多数高职体育教学老师,都能根据动作要素的实际构成引导学生的动作技能学习与锻炼。然而,大部分教师在利用动作要素引导学生的运动练习时,并未对一些技战术动作作出精准的示范,如一些高职篮球教师,在为学生示范投篮动作时,往往不够重视手部握球的动作姿势,对投球姿势的标准性缺乏重视。[1]这就极容易造成学生模仿动作的失误,进而导致学生的投球动作缺乏标准性。

(二)动作要素理解不够深入

动作要素示范是高职体育教学的必备教学方式,更是最为直观的现代化教学方法。然而,在当前高职体育教学中,一系列动作示范的质量与成效并不是很明显,导致学生对诸多动作概念并未形成精准的认识,理解也不够深入。诸如,在高职乒乓球教学中,教师要强调半蹲状态,促使学生对教师动作进行模仿,深入理解半蹲动作的深层内涵。因此,在学习有关动作时,必须做到动作的优美、轻快、熟练与准确,激发学生学习动作要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三)体育教学设施不够完善

当前我相当一部分高职院校的体育教学设施都不够完备,阻碍了高职体育教学的正常开展。比如,经济水平较差地区的高职院校,因为缺乏资金支持,故而很多体育教学设备不能到位,特别是室内训练场地缺乏或者难以满足教学需要等。体育器材、体育场地等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直接制约了我国高职体育教学中动作要素的示范,以及学生的动作要素练习等。

三、动作要素在高职体育教学中的应用策略

(一)姿势要素的科学应用

从宏观视角去看,身体姿势在高职体育教学中是否能够正确应用,对体育技战术动作的学习与掌握具有直接影响。从一定程度上讲,身体姿势在高职体育教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学习体育技战术动作的一个重要基础。尤其是对于跳跃式的体育项目,姿势要素更是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作用。譬如,在高职跳高运动教学中,一般都会涉及到落地、过杆、起跳、助跑这四个过程 ,表现在姿势要素方面主要包括动作力量、身体姿势以及动作节奏,其中又以身体姿势最为关键;当学生精准掌握身体姿势之后,其动作力量与节奏都会得到更好发挥;在助跑过程中还需要学生突破原本的静止状态,通过掌控合适速度把握正确的运动节奏;[2]在过杆时,也会对学生的身体姿势提出要求,这是由于过杆一般分为过杆与攻杆两个阶段,且不管是哪一阶段都需要教师重视正确的身体姿势的重要性,腿部的配合度以及收腿的合理程度等,以避免碰杆或压杆。另外,高职体育教师还应重视自己的语言阐述,即不仅要表达清晰,而且要让学生明确身体姿势的重难点,以便学生更好地掌控身体姿势的动作要素。

(二)时间要素的合理应用

动作时间要素指的是完成各种体育技战术动作所需的具体时间,一般情况下动作完成时间越短,则技术质量越好。尤其是对于高职体育的跳、跑项目教学,更需要大力缩短动作的完成时间,通过增强爆发速度提高运动质量与效果。比如,在短跑项目教学中,跑动速度就是由最短时间决定的,多种动作要素会直接影响到跑动时间,而速度要素作为基础条件之一,时间也是衡量速度的重要标准,因而要想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终点,则需要掌控好运动节奏,这也是取得良好成绩的前提与基础。[3]由此可见,节奏与速度的有机结合后,可以确保用最短的时间完成任务。因此,压缩时间要素是提升田径运动成绩的主要方式。不过,对于投掷类体育项目,则需要通过加大体育器械的工作距离来压缩时间,进而强化器械的运动速度,进而提高运动成绩。所以,高职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培养学生优良的还是件观念,对待任何体育运动项目都要安排好时间,高质量、高效率的在规定时间内实现训练目标,尽可能的缩短动作所需时间。

(三)动作速度的正确应用

可以说动作速度决定着将近一切运动项目的重点与核心,然而不同动作项目的动作速度的练习任务、练习内容、练习专项等也不尽相同。因此,在高职体育项目训练过程中,必须将动作技术与动作速度进行紧密结合,促使两者科学、完善、有效地融合在一起。[4]同时,动作力量、动作节奏等一系列动作要素也会对动作速度产生影响,这就促使高职体育教师在培养学生的动作速度时,必须重视学生身体素质的训练与发展,之后再结合具体的教学任务,根据学生的动作速度,开展强针对的教学与练习。值得注意的是,学生的技术水平得到提升与巩固之后,还要加强其他动作要素和动作速度之间的相互联系,进而从整体上提升学生的动作速度。

总而言之,在我国教育体制深入改革的带动下,高职体育教学的标准与要求也越来越高。动作要素作为体育运动的重要基础,促使高职体育教学中必须高度重视体育动作要素的教学。因此,高职体育教师需要从多方面着手,秉承素质教育的基本原则对高职体育教学进行审视,建立健全高职体育教学手段,强化大学生学习体育的兴趣,对学生的一系列训练动作进行规范,持续提升教学质量与成效,为社会培养综合素养高的现代化体育人才。

参考文献:

[1]周茜,.论体育教学中艺术体操的动作、时间、空间的三大要素[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7(09).

[2]徐朝洲.动作要素在大专院校体育教学中的应用性研究[J].科技创新导刊,2014(16).

精准教学的概念范文5

关键词: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化学”概念;定义表述;研读心得

中图分类号:G63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0X(2013)02-0015-03

《义务教育 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正文首句为:“化学是在原子、分子水平上研究的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及其应用的一门基础自然科学,其特征是研究物质和创造物质。”这是“化学”概念定义的一种新表述。它与2001年版《全日制义务教育 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原课标)的表述――“化学是自然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侧重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和性能的关系,以及物质转化的规律和调控手段”相比较,已有了较多的变化与差异;然而,它与2003年版《普通高中 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的表述――“化学是在原子、分子水平上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及其应用的一门基础自然科学,其特征是研究分子和创造分子”相比较,则基本一致。围绕新课标定义“化学”概念的新表述,有许多值得我们深入探究、认知的问题。这是完整解读、深刻领悟新课标的应有之义。

一、“化学”概念定义的教育价值与教育实际

纵观我国中学化学课程历来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及教材、教科书,都有重视“化学”概念定义教育的传统。新课标也反映了化学课程的这种历史惯性。这是因为通过定义“化学”概念,不仅可以揭示化学的研究对象、研究基础、研究价值及学科地位等本质特征,以阐明化学课程的基本方向和基本任务;还可以揭示化学与物理学、生物学等其他基础的自然科学的本质区别,以探求适合化学特点的思维模式和学习方法。

然而,在初中化学课程实施中,“化学”概念定义无论在教材还是在教学中都处于课程学习的起始阶段,学生此时对于化学的感性和理性认识还近乎于空白,教师很难给学生解说清楚“化学”的概念,学生很难真正明白“什么是化学”或“化学是什么”。这是“化学”概念定义的教育价值预期与教学实际长久纠结、矛盾且至今尚无法解决的问题。久而久之,很多教师对于“化学”概念定义的教学大多是浮光掠影,行色匆匆,故而对“化学”概念定义及其教学问题皆缺乏深入探讨、研究的兴趣和动力,对其中的许多问题都不甚了了。因此,当发现新课标的“化学”概念定义采用新表述时,顿感困惑与不解:“化学”概念定义难道能变来变去吗?新课标为何要采用“化学”概念定义的新表述?它比原课标的表述好在哪里?其实,这些问题也是我们在解读新课标中应该解决的。

二、“化学”概念定义表述的多样性

概念是人们在感性认知的基础上形成的意识,是反映事物本质特征的一种思维形式,是构成判断和推理的要素。因此,概念既是人们认知事物的总结,又是认知事物的工具。为了使人们能够正确地运用概念,必须对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加以规约,即运用简明的词语对概念的本质特征进行表述,从而形成概念定义。显然,概念所反映事物的本质特征是固有的、客观存在的,但是,概念定义表述所选用的词语及其所表达的、倾向的思维、意识却无法超越人们主观因素的影响。因此对于同一概念往往据其运用的环境条件、预期目标、价值取向等的差异,而采用不尽相同的词语进行表述。由此,产生了概念定义表述多样性的现象。

概念定义表述多样性现象在基础教育各门课程中都普遍地存在着。对于学生来说,许多概念的学习认识与理解运用不是毕其功于一役,而要随着课程的进展不断发展、不断深化,在更高水平、更复杂情景中理解、运用概念。此谓概念学习的发展性与阶段性,是基础教育课程中概念教学的重要特征之一。像初中化学课程中的酸、碱、氧化、还原等一些基本概念,在课程进展的不同阶段会有不尽相同的概念定义,且一般是从感性定义(发生定义)向理性定义逐步发展、不断深化的。其目的是使认知概念的学习更加符合学生认知的发展规律,以促进学生更加有效地学习概念、理解概念和运用概念。否则,拔苗助长,欲速而不达。

在初中化学课程中,“化学”概念定义的表述问题不至于对学生学习课程产生直接影响,也没有发展性的设计。但是,这并不排除根据课程的基本理念、认知视野、价值追求的新变化和化学科学的新进展,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而对“化学”概念定义给予新表述。其实“化学”概念定义表述的多样性早已是不争的事实,只是有些教师对此缺乏了解,未曾思索,故而对“化学”概念定义的新表述颇感突兀、困惑。为了更加确证“化学”概念定义表述的多样性,现将我国中学化学课程指导性文件、教材和大学无机化学教材中若干有代表性的“化学”定义列于表1,作为佐证。

比较表1所列“化学”概念定义的不同表述,至少可以获得以下的重要信息:(1)在反映化学本质特征的前提下,“化学”概念定义可根据主观的价值追求与判断(甚至包括政治情势的影响)进行不尽相同的表述;(2)“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这里使用“性质”比“性能”似更准确,因“性能”的释义为“性质和功能”,而“功能”更准确地应归于“应用”范畴),是“化学”本质特征的核心,是“化学”概念定义各种表述中都不可或缺的、几乎恒定的词语;(3)新课标采用与2003年版高中课标“化学”概念定义趋于基本一致的表述,有助于消除二者过大的差异,为初、高中化学课程的顺畅衔接提供便利,更重要的是新课标的表述更有助于揭示化学科学的本质,更有助于学生理解“化学”概念。

三、“化学”概念定义新表述的解读

新课标对“化学”概念定义采用了有别于原课标的新表述(详见表1)。在学习、研究新课标中,我们很有必要探求“化学”概念定义舍弃原表述而采用新表述的缘由,解读新表述所蕴涵的新意。

(一) 新表述对化学的学科归属定位更加精准

新表述将化学归属于“基础自然科学”,有别于原表述的归属于“自然科学”。尽管二者的概念内涵相同,但概念外延有异。基础自然科学(简称基础科学)是“研究自然现象和物质运动基本规律的科学”[11],它只包含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理学和天文学等六大一级学科;而自然科学则是“研究自然界各种物质和现象的科学”[12],它包括基础科学的一级学科及其二级、三级学科等(如,化学――物理化学――化学热力学,化学――有机化学――有机高分子化学,就是化学的一、二、三级学科)其概念外延更加宽泛。因此,将化学归属于“基础自然科学”而非“自然科学”不仅是用词上更加精准,更为重要的是突出了化学在自然科学中的基础性地位。

(二) 新表述对化学研究物质的层次更加明确

新表述中“化学是在原子、分子水平上研究物质的……”明确地表明了化学所研究物质的层次,而原课标的表述并未涉及化学研究物质的层次问题。在“化学”概念定义中明确化学研究物质的层次,能更清晰地体现化学的本质特征、反映化学问题发展现状与趋势。研读表1资料还不难发现:从本世纪初开始,“化学”概念定义尽管仍有不尽相同的表述,但都不约而同地明确了化学研究物质的层次。这反映了化学科学自20世纪后期开始从宏观向微观研究发展的重要趋势(同时还有从定性向定量研究、从静态向动态研究的发展趋势)。当今,化学现象的解析、化学理论的创立、化学问题的解决、化学物质的创造等大都是在原子、分子水平上进行的。这是现代化学区别于传统化学的重要标志。

(三) 新表述对化学研究对象、目标的描述更加简明

新表述对化学研究对象、目标的描述为“化学是……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及其应用,其特征是研究物质和创造物质”,而原课标的表述则为“它(指化学)侧重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和性能的关系,以及物质转化的规律和调控手段”。显而易见,新表述的科学性、概括性和逻辑性都更胜一筹。其中,新表述中隐蔽了“规律”一词,这是因为化学作为一门科学,其研究“规律”已不言而喻地含蕴其中,毋庸赘言;新表述中使用“应用”一词的含义非常丰富,既包含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之间的相互关系,执果索因、依因导果都是“应用”,更包含从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去研究物质转化的规律和调控手段;新表述中强调“其(指化学)特征是研究物质和创造物质”,是对化学科学、化学研究本质特征的鲜明突显,是对化学课程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科学素养的明确引导,是对化学课程核心价值观的精辟概括。

新课标的“其特征是研究物质和创造物质”与高中课标的“其特征是研究分子和创造分子”都是对化学本质特征及研究目标极为精炼的表述。二者虽有视角上的宏观、微观之别,但无实质性差异。因为,由原子组成的“分子”(应作广义理解)是组成化学物质并能保持该物质全部化学性质的微观基本单元(或称微粒)。因此,研究和创造“物质”的实质就是研究和创造“分子”。值得注意的是,“物质”是一个内涵非常宽泛的概念,其在“化学”概念定义中是指化学物质(不含场物质),包括自然界存在的和人工合成的天然物质(分子),还包括通过人工合成而创造的自然界不存在的物质(分子)。依据学生的知识基础和认知水平,新课标表述化学特征采用“物质”要比“分子”更易被初中生所接受。这是新课标对“化学”概念定义表述的创新。

结语

新课标采用“化学”概念定义的新表述,反映了对化学(现代化学)的新认识,对化学课程教育的新要求,体现了初中化学课程标准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新追求。对于“化学”概念定义的教学应切实从学生实际出发,将其贯穿、渗透于初中化学教学的全过程之中,充分发挥其提升教师教育水平、促进学生学好化学与提高科学素养的作用。新课标中还有许多新表述、新提法、新措施、新思想,需要我们深入地研究、领会并创造性地实践,以更加高效地实现化学课程目标与价值。

参考文献:

[1]戴安邦,尹敬执,严志弦,张青莲.无机化学教程[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58.

[2]中小学通用教材化学编写组.全日制十年制学校初中课本・化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78.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全日制中学 化学教学大纲[S].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6.

[4]人民教育出版社化学室.初级中学课本・化学(全一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7.

[5]人民教育出版社化学室.九年义务教育三年制初级中学教科书・化学(全一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

[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 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7]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无机化学教研室.无机化学(上册,第四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8]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中 化学课程标准(实验)[S].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9]宋天佑,程 鹏,王杏乔,徐家宁.无机化学(第二版)上册[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 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精准教学的概念范文6

[关键词] 化学 学生 表述能力

化学表述能力包含语言表达能力与文字表述能力等,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初中学生由于年龄特征等原因,表达能力天生不强,再加上学生刚接触化学,所以表达能力需要加强培养。

一、表达能力的作用

化学学习中的表达,主要体现在口头或文字上,表达能力好,就能有效的向老师、同学阐明自己的观点,它是对化学思维过程的概括,有以下几种方式体现:

1.对化学事实、事理的解释与说明

在化学上有很物质的状态、性质、结构、用途等事实需要说明,这就要求学生用简洁的语言进行表达;还有很多化学原理以及实验的设计、实验的步骤也需要学生进行表达,要求学生的用语必须清晰、完整、准确。

2.讨论与交流

新课程重视学生的课堂主体地位,倡导学生自主学习、合作探究学习,在合作学习时,学生之间要开展讨论、交流活动,如果学生没有很强的表达能力,那么就无法表达自己的观点,或许学生的想法是正确的,但表述的不准确,就不能被他人接受。因此,学生在表达自己观点的时候,要做论点、论据、结论的准备工作,所表达的语言要能紧扣主题、符合逻辑。讨论的时候,要善于辩论,坚持真理,用语要文明。讨论后,要及时的做好笔记,这些都需要学生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3.书写化学实验报告

书写的实验报告要求客观、真实,要以实际的实验为基础,认真进行思维加工和整理;如果学生没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就不能完整、规范的对实验进行描述,这样就无法实行与他人的交流了。

4.书写各种作业

当学生学习一节化学内容后,需要完成一定的作业,作业是学生用文字的形式表达对化学问题的解决。它要求学生书写工整、用语(包括各种符号)准确、明了。这需要很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由上可知,语言表达能力不仅反应了学生的学习状况,也是素质高低的体现。

二、学生表达能力的现状

在日常教学发现,很多学生对化学学习是很认真的,对其知识、原理能记的住,但运用化学知识、原理来解释问题的时候,语无伦次,前言不搭后语,部分优秀的学生虽然能解释问题,但也不精准,不到位。学生表达能力差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阅读能力不强

学生的阅读能力是自主学习的基础,可现实是很多学生不会阅读,不要说课外资料了,就连最基本的化学教材都很难会读。大多学生只会通读教材,找不到重点;有的学生只读读重要段落,很少有学生能读图表的,其实,化学教学上的图表是很重要的,对化学知识的获得,化学原理的来龙去脉起着很重要的理解作用。假如,让学生阅读长一点的科技文章,很多学生读了几遍也没找到重点,无法从科技文章中获取有用的知识信息。而在近来的各种化学检测中,包括中考里,对学生语言能力、获取信息能力加大了考查力度。

2.不能简明扼要地表达化学概念、实验操作、化学现象等问题。比如,倾倒液体时,试剂瓶上的标签应该朝向手心,而很多学生写成手抓住标签;物质与氧发生的反应叫氧化反应,但部分学生总写成:物质与氧气发生的反应;检验氧气有没有收集满,应该将带火星的木条放在集气瓶口,但学生总是习惯是说伸入集气瓶口。

事实上,学生表达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化学学习,因此,加强对学生化学表达能力的培养有着重要意义。那么,在初中化学新课程的教学中,如何有效地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呢?本人结合多年的教学实践,谈一些体会,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语言是课堂上最主要的师生交流的工具,很多教学信息都是由老师的语言向学生传递的,因此,老师的语言规范与精准,对学生的影响是巨大的。为了能培养学生较强的语言能力,老师首先要发挥示范作用。

三、老师做好示范作用

老师的教学用语,对学生的影响是极大的。假如,老师在课堂教学中,所用的语言不规范,不精准,那么,学生的表达能力就会受到严重的影响,不仅如此,学生也很难理解、掌握有关的化学知识与原理。因为学生在老师的语言中,可能得到的是模糊的概念,学生也无法去解释实际的化学问题。在教学中,老师对概念的表述要规范,避免使用不科学的语言。比如,氢气的密度比空气小,因此,应用向下排空气法收集氢气,即集气瓶口要向下。不能笼统的说成,氢气比空气轻。事实上,语言不仅仅是传递教学信息的工具,还反应了思维活动的过程。如果老师在教学上的用语比较规范、准确、清晰,那么学生对化学问题的思考就会通畅;假如老师在课堂上的教学用语富有启发性、艺术性,就有利于学生积极的思考化学问题,也有利于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因此,在初中化学新课程的课堂教学中,老师的用语不能随便,它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学生素质的培养,要把学生表达能力的培养工作做到实处。

四、让学生跟着老师说

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可以从跟老师说开始。也许有人说,那是小学低年级的教学方式。其实,初中化学就是化学学科的最基础的部分,学生也没有任何化学基础,这就相当于小学低年级了。当然,学生的思维能力、基础水平是和小学生不一样的,因此,让学生跟老师说,不是跟老师通读课本,而是对那些化学概念、原理、方程式的意义表述进行跟说。

五、训练学生填空式的表述

在教学中发现,很多学生遇到问题的时候,心里有点数,但就是表述不起来,即便表述了也不准确。比如,学生对铁生锈的原因很难解释到位,就可以使用语言填空:因为潮湿的空气里含有_____,还含有_____,铁与_____、_____这些物质接触后,产生_____。

六、创造让学生说的机会

老师在备课的时候,就要考虑在教学的什么环节上培养学生多说,比如,课前对旧知识的复述;叙述某些实验的器材使用注意点或实验现象等等。每节课结束,或每章节结束,让学生先叙述、总结。在探究实验中,要鼓励学生交流、讨论,尤其在向全班师生汇报探究结果的时候,要轮换,不能总是让某个学生汇报,这样不利于每个学生表达能力的普遍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