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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行政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第六条行政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室内(公司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公司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公司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行政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禁止在公司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九条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公司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必须按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公司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要安排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二十三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六条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行政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行政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三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符合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化验室卫生管理制度范文2
Abstract: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health quality of bottled drinking water, this paper analyzed factors of affecting its health quality and control measures, pointed out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the enterprise itself, strengthen the quality of food hygiene awareness, develop a comprehensive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 improve production technology, scientifically standardize the building of factory is protect the most critical link of guaranteeing health quality of bottled drinking water.
关键词: 纯净水;微生物;质量意识;无菌
Key words: pure water;microorganism;quality consciousness;aseptic
中图分类号:R15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32-0300-03
0 引言
现在,我国的瓶装饮用水主要包括纯净水、矿泉水、泉水和天然水、矿物质水等。其中,矿泉水是指在地底下天然存在并涌出的,然后经过工人的挖掘出来的未受污染的地下矿水。它的构成成分中包括一些矿物盐、微量元素或二氧化碳气体;一般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在天然波动范围内是相对稳定的。泉水是地下天然出露至地表的水。天然水是小分子团水,是弱碱性水,是有生命活力、符合人体营养生理功能需求的“健康水”,目前这种小分子团水主要分布在广西巴马。巴马独特的喀斯特岩溶地形,使这里的水属于碱性离子水PH值7.38~7.95,氧化还原电位低(ORP)35~150MV,含有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矿物质水一般以城市自来水为原水,再经过纯浄化加工,添加矿物质,杀菌处理后灌装而成。但我国矿物质水的添加种类比较混乱,没有统一的质量类国家标准,主要由行业依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的规定与限量添加,卫生上则按照《瓶(桶)装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确保其饮用安全性。而纯净水是利用自来水经过一定的生产流程进行生产,由于矿泉水、泉水、天然水、和矿物质水受资源限制,因此市场上老百姓饮用最多的还是纯净水,目前各种瓶装纯净水已进入千家万户。
纯净水指的是不含杂质的H2O,是指化学纯度非常高的水,这种纯净水主要是在生物、宇航、电力等领域使用,但它要求非常高的水质纯度,所以通常情况下在电子工业中应用的比较多。生产纯水时,根据电子(微电子)元器件(或材料)的生产工艺,制定水质标准的各项指标,但是因为微电子技术不是一种简单的技术,影响产品质量的方面有很多,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份由工艺试验得到的适用于某种电路生产的完整的水质标准。
瓶装饮用纯净水的制作原料是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采用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蒸馏法等加工方法,把水中的矿物质、有机和无机成分、有害物质及微生物等都除掉,从而制作出可以让消费者直接饮用的纯净水。像矿泉水一样,纯净水是不能添加任何防腐剂和抑菌剂的,纯净水被污染后会迅速产生许多的微生物,有的甚至可以用肉眼看到沉淀物,给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威胁的同时,给企业也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据悉,阻碍产品质量提高的种种因素中,微生物超标的影响越来越大,怎样才能有效的控制微生物污染已成为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卫生监督部门迫切要解决的一个课题。
1 造成微生物污染纯净水的主要原因
1.1 企业忽视了食品卫生工作
虽然企业对于食品卫生方面也有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制度,但是却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在生产时,出现了违背相关规程和制度进行操作的情况,通过调查,我们得知:有的厂虽然有现代化的厂房、先进的国外生产机器和完善的空气净化以及消毒设备,但生产的纯净水有时检验到是没有细菌的,有时检验到的结果却是有细菌的,经过调查后发现检出细菌的是停产两天后再进行生产时没有严格消毒的缘故。这种情况的出现会导致产品质量的变化。最容易造成瓶装矿泉水产生微生物的就是水处理终端过滤器和灌装工人的手。在进行纯净水的制造时,任何一个环节如果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操作,都有可能产生微生物,进而使纯净水被污染,但是需要强调的是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要有意识的做好食品卫生工作,认真履行各项操作规程。
1.2 生产工艺不合理、设施不完善,也是造成微生物超标的主要因素之一
要生产那种类型的纯净水,选择哪种纯净水的工艺流程,取决于水源,通常情况下是要求首先保证达到纯化,在满足这一条件的情况下尽可能的简化流程,使流程达到最简单,流程的多少对于控制产品卫生质量是有很大影响的,流程越小越好控制。现在,纯净水的工艺流程基本为水源过滤纯化处理臭氧混合消毒灌装检验入库。采用这一工艺流程的好处就是灌装纯净水中会留下一些臭氧,如果意外的微生物随着空气进入瓶中,可以将这些微生物杀灭,确保生产出无菌产品。经过以往的调查研究发现,有些厂家的设备不是很完善,纯净水已经过臭氧混合消毒,但是却没有及时灌装,然后在检验时发现了细菌。水灌装入瓶前停留半个小时到2个小时,臭氧大约过了2~8个衰期,水中臭氧浓度小了很多,尽管处理水是没有菌的,但在灌装入瓶的时候,随着空气进入瓶中的细菌不能被臭氧杀死。
1.3 技术水平低、对各种设备的性能似懂非懂,也是导致微生物污染的又一因素
依据现场调查,发现某些技术人员并没有清楚的认识臭氧发生器是如何运行的,也没有很好地掌握控制微生物的设施,这样就不能达到有效杀灭微生物的目的,即使使用的是现在纯净水消毒效果最好的臭氧发生器和空气净化设备,但是却没有充分的运用他们的有效性能,没能更好的让他们在生产中起到作用,产品出现微生物的情况时有发生。在进行实际生产时,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设备的实际工作能力,设备在使用久了之后,性能就会发生变化,不能达到最初的效果,因此要做适当的调节,并且进行相关的测定。
还要正确使用空气净化设备,一些厂家违背了使用设备的相关规定,当设备出现故障时没能正确维修,这样就使得净化设备的作用失效了。这些厂家会认为只要有空气净化设备,净化的空气就是无菌的,产品就不会不合格,这种情况说明了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与产品的卫生质量有着直接的关联。
2 纯净水微生物污染的控制措施
纯净水不是一般的产品,即使是有少量的微生物污染,就可能超标,甚至出现絮状沉淀等后果。因此,生产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对微生物污染的控制。根据以上的分析,要综合采用各种措施控制纯净水微生物污染,不能只注重某个要素,而忽视了其他要素,因为在进行生产时不管是哪里出问题了都可能造成污染,进而不能生产出合格的产品,为此要采取以下措施:
2.1 改进工艺流程及生产条件。据悉,大多数企业都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生产工艺,尤其是没能很好的对设备进行清洗和消毒,没能保障良好的生产环境,而且需要强调的是,要生产出高质量的纯净水,很关键的一点就是生产车间尤其是灌装车间的空气净化消毒,企业并没有严格的控制空气污染;因为大部分的企业不能保证高度的自动化生产,设备的布局与工艺流程衔接不好,需要手工进行清洗、灌装、封盖,非常容易造成二次污染;以深井水作为水源的企业,大部分都没有重视取水井环境的卫生,很可能产生多种污染;抽查检验结果分析显示三种不同的灌装工艺对产品合格率的影响表现出明显的不同。因此,生产纯净水的企业,要有一定的规模,完善的设施以及合理的布局,相对独立的生产车间,安装空气净化装置和空气消毒设施;加强取水井环境的卫生防护。
2.2 不仅要使卫生行政部门更好地承担起监督管理的责任,还要不断的强化企业的自身管理,制定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据悉,各企业并没有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并且也没能严格的在实际工作中遵守这些制度。要想创造高质量的产品,首先要做好的就是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重点掌握消毒方法和明确微生物容易污染关键环节。
因此,各企业一定要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机构,制定并执行相关的卫生制度,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全方位的管理。
2.3 定期清理和消毒生产全程的管道,容器和过滤器等设施,严格对瓶、盖和灌装进行消毒。当前大部分厂家的管道和包装物的消毒采用的都是二氧化氯,它的氧化和消毒作用都比较好,但要加强对消毒药物的质量监控,保证其消毒效果。
2.4 关于纯净水的建厂,在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还要得到相关方面的专家的认可,再到地矿部门进行鉴定,一定要谨慎的进行签定和建厂。
2.4.1 建厂依据。建厂地址要距离水源地近,最好使厂房与水源地的距离最短。根据矿泉水可开采储量大小、设备生产能力等来确定建立多大规模的厂子。
2.4.2 厂外环境选择。选择饮用天然矿泉水厂址时,要注意三点,一是看形成矿泉水的地质条件和矿泉水出露所在地的地理、地貌环境,二是看厂址旁边是不是有污染源,空气是不是好,距离产生微生物污染的场所是不是远。三是看厂外是不是能够很好地排水,避免蚊虫孳生,造成环境污染。
2.4.3 空气净化技术。在生产瓶装矿泉水时,为保持其天然特性,不可以运用防腐剂、调酸度等,因此杀菌工作只能在灌装前做好,灌装后如果再污染,就不能生产出合格的产品,而二次污染空气是主要传媒,面对这种情况,只有一种解决途径就是进行空气净化,这充分体现出了净化空气的重要性。空气净化任务是控制室内空气浮游微粒子对生产的污染,保持室内的空气达到要求的洁净度,满足生产卫生要求,要完成好空气净化的任务,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如空气过滤气流排污、提高室内空气静压等。空气过滤有:金属网格过滤器、静电过滤器等,过滤器的组合通常有三级,三级可配合使用。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保证洁净区的空气高于邻区的静压值,这样做的目的是不让屋外的污染物从门窗或一些缝隙进入到洁净室,或者是空气从不太洁净的地方流入非常洁净的地方。空气中的微生物是有污染的,这些微生物通常情况下会是附着在尘埃上,很有可能随尘埃进入到矿泉水中,所以必须要进行空气净化,这样才能生产出更多高质量的矿泉水产品。
2.4.4 化验室。从企业的角度来讲,对产品进行定期的质量检查,对于提高产品的信任度是非常有帮助的,这样还会使企业获得良好的社会信誉。在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查时主要是看:微生物指标是不是符合要求,有没有出现超标的情况,以细菌总数为具体指标,包括大肠杆菌和亚硝酸盐等。对一些典型的水源地的水质进行检查,还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对成品进行定期检查。
2.4.5 工作人员要求。①在医院进行体检后,确认其身体健康;②一定要将工作服消毒之后才能穿上去工作;③不允许化了妆之后去工作室工作;④禁止吸烟、吃零食;⑤禁止在工作车间换衣服。
综上所述,只要饮用水生产厂家做好了以上这四个方面的工作,其饮用纯净水的质量必能得到保证。
参考文献:
[1]于广,王宇.浅谈低温热水系统的设计及选择[J].价值工程, 2011(06).
化验室卫生管理制度范文3
二0一九年上半年,我所坚持在县卫计局和市卫生监督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医疗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积极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我所2019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卫生行政许可情况
1、受理情况:本年度上半年共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25家,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许可7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4家,放射诊疗许可1家。2、发放情况:本年度上半年共计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4家。住宿场所8家,其中招待所1家、旅店7家;美容美发场所14家,其中理发店10家、美容院4家;浴池1家;候车室1家。本年度上半年全县共计变更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家(书店)。本年度上半年共计新发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6家,复核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1家。共计新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家。共计新发放射诊疗许可1家。
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情况
1、公共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我县目前有各类公共场所164家,(持合格有效健康证392人),其中住宿场所59家,美容美发场所92家,沐浴场所5家,歌舞厅4家,书店1家,游泳馆1家,影剧院1家,候车室1家。积极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我县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109家,卫生信誉度等级均为c级。其中住宿场所59家,应量化分级管理47家,已量化分级管理47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美容美发92家,应量化分级管理53家,已量化分级管理53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沐浴场所5家,应量化分级管理5家,已量化分级管理5家,量化分管理率达100%,歌厅4家,应量化分级管理4家,已量化分级管理4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全年共监督管理各类公共场所164家,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170人次,监督管理覆盖率达72.5%,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档案161家,建档率达100%。 开展市政集中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单位监督监测、建档、量化管理工作 目前,辖区市政集中供水单位1家,该净水厂建档并进行量化评级,其信誉等级为c级,量化分级管理率为100%,净水厂14名直接管供水人员都持合格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从业,持证率达100%,净水厂配备水质检测化验室,每月按时对出厂水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卫生监督所存档备案,其所使用的涉水产品有卫生许可批件。二次供水单位43家,建立档案43份,建档率达100%,由于43家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规范,不具备办证条件,目前均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积极开展农村小型集中供水设施的监督检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单位34自然村,下达整改意见书34份。其中百吨以上千吨一下集中供水单位3个自然村。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已纳入卫生监督协管范畴。
2、医政卫生监督 我县正常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有80家,县级医疗机构4家、乡级医疗机构11家(卫生院)、村卫生所(卫生室)44家、个体诊所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企事业诊所13家。监督检查情况:一是贯彻落实省市县《蓝盾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整顿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上半年共立案查处无证行医案件2件、现结案一件罚没款人民币贰仟三佰元整;另一件转交给卫键局给予处罚。二是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上半年监督检查县级医疗机构4家、乡级医疗机构11家(卫生院)、村卫生所(卫生室)27家、个体诊所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企事业诊所 13家,共计63家,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超诊疗的违法行为,根据局精神对违法医疗机构13家给予了警告处罚。三是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违法行为,监督检查中未发现有非法采供血事件。四是开展“保健”百日行动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出动卫生监督员82人次,按照工作要求监督员共排查了各类会馆、社区、广场、公园等密集场所共计40个(家),未发现有开展中医、中药诊疗活动的行为。
3、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 上半年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63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消毒隔离制度落实
建立有消毒隔离组织、制度,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了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工作,消毒和灭菌效果均达到要求,消毒效果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并对医护人员进行消毒隔离知识培训,严格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医疗器械均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医疗废物监督情况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能够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实行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内容登记完整,设置有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及专兼职人员,建立有管理责任制,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都使用专用有标识的黄色包装袋和利器盒,建立有医疗废物暂存设施并符合要求。无在院内丢弃或在非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的情况。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设有医疗废物暂存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城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兴乡卫生院、孙吴镇卫生院、四家个体诊所和十三家企事业卫生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分别转运至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暂存,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将收集的医疗废物集中转运至黑河市净城医疗废物处理厂进行处理,并严格执行转运三联单制度,其余各医疗机构均自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并能及时焚烧处理。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一家企事业卫生所对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口腔器械未放入专用利器盒内,对其进行警告、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我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建有医源性污水消毒处理设施。县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建立有污水处理管理制度和污水处理意外事故应急方案,配备污水处理工作人员,并经过相关培训,但因无相关设备未开展污水消毒效果监测。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建立有污水处理管理制度和污水处理意外事故应急方案,配备污水处理工作人员,并经过相关培训,但因无相关设备未开展污水消毒效果监测,传染病门诊、留观室和病房无污水局部消毒处理设备设施。
4、职业放射卫生监督 职业卫生 我县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家,双随机抽查中未抽检,但进行了正常的日常监督,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在检查见到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有专人、专柜保管,职业健康检查设备正常运转;取得黑龙江省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合格证11人。2019年4月25日以健康中国 职业健康同行为主题在人民广场进行了宣传活动并发放宣传册。放射卫生 2019年上半年对我县放射诊疗单位2家,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办证率100%,(由于各乡设备的落后和其他原因今年未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均开具证明)。放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剂达到100%,个人健康档案建档率100%。各医疗机构对放射诊疗场所配置了工作人员防护用品(铅围裙等)及受检者的防护用品。
5、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上半年对十二个卫生协管站检查中,孙吴县各卫生监督站挂牌齐全,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组织制度,均设有办公用房,其房屋有的卫生监督站小于20平方米,站长、副站长均达到职位要求,协管员达到2名.均未配置电脑等协管专用设备。十二个卫生监督协管站工作职责基本落实,都建立健全完善年初计划、季度计划及小结、能够按时限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及时上报巡查违法信息。卫生监督协管巡查信息报告率百分百。个别卫生监督协管站未按照建档情况,各行业监督频次开展巡查工作。
6、学校、母婴卫生监督工作全县共有学校17所,其中城镇8所,农村9所;托幼机构21所。为提高教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确保儿童身心健康,5月20日,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教体局等10个单位对县内21家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联合检查,结合春季传染病高发期的工作实际,特别是今年春季气候异常,布置工作,认真细致逐项检查,避免工作有漏项、有缺项、有死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检查中发现,各个托幼机构重视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安全。卫生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规范上墙。制定了清洗消毒制度、都建立了传染病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制度和病愈复课诊断、晨检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和公共突发事件报告人,做好相关记录。备有有效消毒剂,能够按照消毒配比对教室、楼梯、玩具、门把手进行消毒。传染病卫生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对托幼机构的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和健康教育,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督促他们养成“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的良好的卫生习惯。在每日的晨检的时候,重点注意观察学生是否有发热、咳嗽、手足口腔是否有疱疹等现象,一经发现立即隔离,通知家长将学生带离学校治疗。并做好登记,上报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计生监督局。此次检查工作,使各个托幼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更加规范化,对规章制度执行更加自觉和积极,广大教师和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更加安全、舒适和美好,尽量减少春季传染病的发生。
7、计划生育卫生监督
按照市卫健委《2019年黑河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抽检计划》的要求,针对全县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孙吴县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获得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取得母婴保健考核合格证的人员数分别是14人和7人。符合国家要求,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及业务范围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在醒目位置张贴“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标语,到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检查,没有发现有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等行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等法律证件的管理和使用。
8、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强化卫生监督执法
上半年,我局组织监督执法人员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系统学习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监督执法范围和职能职责,熟练掌握监督执法程序、医疗服务监督管理、监督执法调查取证等方面知识。开展全体监督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学习4次。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及其它宣传活动向社会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宣传手册5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上半年,按一般程序的处罚案件2件,罚款人民币4300.00元。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按照上级部署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2、强化非法行医与非法采供血的打击力度,继续严肃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全面推进。
3、开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工作。
4、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一是加强公共场所日常性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卫生监测;三是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5、加强对医用放射诊疗机构监管。
化验室卫生管理制度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为指导,以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为基础,以深化乡(镇)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价廉、方便、安全、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创建目标
创建活动从20*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到2008年全省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化水平:实现基本设施齐全、人员配置合理、服务功能完善、监督管理规范。重点加强预防保健、急救、产科和中医科建设。
三、创建内容
(一)建设规模
乡(镇)卫生院根据乡(镇)行政区划和当地卫生服务需求设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建设和基本装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保证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1、建设标准
乡(镇)卫生院按其功能划分为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按照床位规模,可划分为0-10床、11-29床和30床以上三种类型,乡(镇)卫生院床位规模一般不宜超过50床。建设标准按照《国债项目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执行。乡(镇)卫生院功能分区合理,环境整洁、安静、绿化、美化、净化;对医疗污水、污物、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达到卫生学标准;住院、手术、功能检查等用房环境安静;业务用房符合国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的相关要求。
2、设备配置标准
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器械装备,应根据其不同功能定位及业务技术项目,合理配置。医疗设备器械装备水平,应与其医疗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开展的业务项目及工作量相适应。设备配置标准按照《国债项目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科室设置
乡(镇)卫生院的科室设置应与其承担的功能、任务和工作需要相适应。
1、一般卫生院的科室设置
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抢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设有独立的防保科;有条件的可设置五官/口腔科;
②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放射科、功能检查室、观察治疗室、注射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信息统计室;有条件的可设置手术室、产房、理疗室、中药炮制室、煎药室;
③其他科室可根据需要设置。
2、中心卫生院的科室设置
在一般卫生院科室设置的基础上,增加设置五官/口腔科、手术室、产房、理疗室。
(三)人员配备
乡(镇)卫生院的人员(含预防、保健、医疗、护理、医技及管理、工勤等所有在编人员)配备合理,与其承担的功能、任务、服务人口和工作需要相适应,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法定执业资格,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
1、卫生技术人员总数不低于全院职工总数的85%;
2、临床医疗服务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要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配备专职防保人员3-4名;
4、护士配备应符合临床和社区护理需要;
5、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和中医执业医师占提供临床医疗服务人员的8%—12%;
(四)体制与运行机制
乡(镇)卫生院由政府举办,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择优选聘作风好、懂业务、善管理,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乡(镇)卫生院实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制,建立起多劳多得、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
(五)功能与任务
乡(镇)卫生院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综合服务功能完善;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责,实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
1、预防保健服务:
①承担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传染病疫情、疾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报告任务,严格执行法定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认真做好传染病监测、登记、报告工作。
②负责辖区内预防接种工作。儿童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计划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接种卡、表、证齐全,填写真实完整。
③有针对性地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筛查和行为干预,以及对高危人群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④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开展妇幼保健、老年保健、精神卫生、康复医疗等工作的健康指导。
⑤做好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80%,孕产妇、儿童保健手册和登记表填写完整。建立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报告制度,上报及时。
2、基本医疗服务
①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
②提供急救服务,做到24小时应诊,对急、危、重症病人能进行维持生命体征的抢救,对无条件诊治的应及时转诊,对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③医护人员熟练掌握医疗器械的正确操作、徒手心肺复苏等抢救技术;
④设产科的乡(镇)卫生院能提供正常产服务;
⑤提供出诊、转诊和巡回医疗服务,出诊随叫随到;
⑥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进行社区卫生调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3、健康教育工作
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家庭、学校,开展健康指导,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农村广大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4、计划生育技术及康复服务
①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宣传并提供适宜技术服务;
②提供康复服务。
5、其他工作
①积极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
②负责对村级卫生机构的管理、技术指导及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③负责辖区内卫生工作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填写规范、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④负责对本辖区环境卫生治理、除四害、改水改厕等爱国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⑤根据农村居民卫生服务需求,提供其他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
(六)乡(镇)卫生院管理
1、乡(镇)卫生院命名规范;
2、认真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3、严格执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
4、管理体系健全,各项工作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
5、加强门、急诊管理,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6、医疗服务规范,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7、门诊登记、手册,处方,住院病历、护理记录等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符合要求;
8、急救器械完好、药品齐全,无假劣药品,毒、麻、精神类药品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9、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严防院内感染发生;
10、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管理规范;
11、加强人员培训、考核,建立卫生技术人员技术档案;
12、建立公示制度,设立公开栏,公开各种收费及常用药品价格;
1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医疗收费价格,监督审计制度健全;
14、防保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落实;
15、健全医疗事故防范措施,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16、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认真执行。如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度,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诊疗护理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卫生工作登记、统计、报告制度,医疗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等;
17、乡(镇)卫生院无经营性亏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七)医德医风
乡(镇)卫生院实行医德规范、职业纪律、收费项目、药品价格公开,就医秩序良好,有便民、利民措施。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形式征求患者意见。医务人员佩戴胸卡上岗,着装整齐、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服务热情、廉洁行医,门诊、住院病人满意度达到97%以上。建立医德医风教育考评和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实施办法与步骤
(一)创建活动以市为单位开展,按照省卫生厅下达的《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规划》,分年度实施。20*年全省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达到30%,2007年达到60%,2008年达到80%。
(二)20*年3月底以前,省卫生厅制定下发《河北省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考核评估标准》。各市卫生局根据省卫生厅制定下发的《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方案》和《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规划并报省卫生厅备案。
(三)20*年4月1日开始,各市正式启动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活动。
(四)标准化乡(镇)卫生院的考核评估,采取逐级申报的方法进行。每年10月底以前,各市卫生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申报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按照《河北省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考核评估标准》,逐一进行考核评估。于11月10日前上报评估结果,并向省厅提出复核评估的书面申请,由省厅组织抽查复核评估。省厅复核后由各市卫生局进行命名表彰。省厅每年将在命名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中择优评定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并进行命名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活动,对于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为确保创建工作的开展,省卫生厅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创建活动。
(二)制定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各市卫生局要根据《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方案》和《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创建实施规划、工作计划、保证措施和检查考核制度。要扎实工作,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