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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建议范文1
村庄是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最小单元,但是由于城乡资源配置存在一定差异,再加上政府扶持政策的倾斜,长期以来,我国乡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和城市的差距越来越大,呈现出了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乡村振兴是缩小城乡发展的关键举措,也是实现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环节,而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对于优化乡村空间资源结构、协调城乡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从乡村振兴的角度来看,村庄的国土空间规划对于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价值。
1国土空间规划在村庄层面的现状
1.1资源配置缺乏一定的合理性
就目前我国的国土规划部门的组成来说,我国的国土资源规划大致被分为了国土资源管理和城乡规划管理两大板块,而存在一定关联的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之间由于被完全划分到不同的部门,因此三者之间的关联性被进一步弱化。从某种程度上说,不同的规划部门因为工作标准不同、谋划方向不同,其规划方案的思路也就不同,再加上不同规划部门的有效沟通不到位,因此不同部门对资源的配置和规划缺乏一致性,衔接也就出现了“断层”,从而使规划方案编制的周期有所延长,土地资源申请的办理时限有所增加,造成群众经常往返于各部门之间,浪费了人力、物力和财力,国土空间资源管理缺乏一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另外,村庄国土资源规划的基础数据、编制标准、国土空间用途及规划侧重点都有所不同,而不同的国土管理部门由于规划方案的编制要点、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的不同,在村庄层面的国土空间规划不能够形成完整的流程和体系,这也导致了配置不到位的现象[1]。
1.2农村基础设施少,功能不完善
虽然近些年我国乡村发展得非常快,但是和城市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我国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向来是以提高经济实力为主要目的,因此比较重视工业规划。由于目前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很多工业企业开始纷纷在乡村建厂,这在一定程度上,活跃了乡村经济,为农民带来了很多就业的机会,提高了他们的收入,但是因为很多乡村长期以农耕为主,在基础配置上缺乏一定的空白,这就造成了农村功能严重不足,无法在短期内扭转这种局面,因此也就出现了乡村污水横流、环境差等负面影响。虽然政府及相关部门已经在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但是由于受到观念意识、保障制度和资金投入的多重影响,乡村的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仍然面临着很多挑战。
1.3村庄特色逐渐弱化
不难发现,现在很多乡村的国土空间规划逐渐趋同于城市规划,虽然表面上看,充满城市化气息的乡村的环境更整洁、现代化气息更浓厚,但是很多乡村特色已经被弱化甚至破坏[2]。例如,村庄传统房屋被二层小楼代替,草原放牧改成了养殖场、传统青石小巷改为水泥路面等。虽然看上去这样的村庄更加符合现代社会发展,但是无形中丧失了特点,忽视了乡村特色及自然资源的优势,呈现出的是“千村一面”的景象,乡村国土规划不能够结合自然条件进行针对性的编制,导致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缺乏个性化和科学化。
1.4乡村规划创新能力不足
为了落实落地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很多县市区逐渐重视乡村村庄国土规划工作,纷纷对管辖区域内的村庄制定规划任务和规划目标,同时也出台了很多的鼓励政策和优惠政策,但是由于限定了规划方向,脱离了村庄实际,不同的村庄规划出现了相似性甚至一致性,不能够结合乡村群体的需要、乡村的自然地理条件等内容进行适当的创新,造成乡村规划创新能力不足,缺乏一定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2乡村振兴视角下村庄层面的国土空间规划思路
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力实施下,村庄层面的国土空间规划应该具有更加丰富的内涵和更完善的功能。在乡村振兴视角下,村庄的国土空间规划包含提升物质水平、优化产业结构、凸显乡村文化等内容,体现在乡村的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和商业价值中,因此在缩小城乡差距的同时,也应该结合乡村的实际进行谋划,突出乡村的特色及价值,使乡村的内涵和功能更加多元。一是盘活乡村土地资源,为乡村发展提供动力。充分利用当地土地格局,盘活村庄中的古建筑、山水风景等资源,结合人口结构及国土空间格局,在保留特色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实现人口、土地和产业的有机统一[3]。二是结合村庄文化元素,形成文化特色。以村庄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结合当地风俗习惯、及传统手工艺等文化元素,完善历史建筑、文化场地等,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完善服务结构,凸显社会功能和文化价值,保持乡村特有的魅力。三是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以村庄国土空间规划为基准点,通过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摸索出乡村联合、成立自治经济组织等治理模式,加强对村庄的空间规划和地域开发使用的管制,使乡村治理体系和空间规划联系更为紧密。
3乡村振兴视角下村庄层面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具体策略
3.1优化乡村生态,改善生态质量
工业企业的不断发展打破了很多乡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农村生态环境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在乡村振兴视角下,村庄层面的国土空间规划应充分考虑到乡村的生态环境要素,通过对生态环境要素进行优化和保护,实现乡村空间及功能的优化升级[4]。当然,还要充分结合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在实现城乡一体的同时优化乡村生态空间,保留原有的生态特色,实现经济、人文和生态的高度结合和统一。对河渠污染等环境问题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通过清运河道垃圾、河流沿坡绿化等修复工作,逐渐恢复河渠的基本功能,实现正常的生态功能。对于自然林山的开发,在保留自然林山面积的基础上,逐渐优化其空间布局,对林山中土地的部分和杂草丛生的区域进行彻底清理,通过栽种树木、养殖畜禽的方式优化其生态结构,实现内部循环,同时还要加大对生态环境的管控力度,降低人为因素对生态环境空间的干扰,保证生态环境系统实现闭环功能。
3.2调整产业经济结构
乡村和城市之间的明显差距就是经济落后,乡村单一的经济结构无法在短期内快速带动乡村经济发展。因此乡村层面的国土空间规划要从调整产业经济结构上下功夫。通过激发乡村内部经济活力,畅通城乡交流渠道,逐步调整乡村产业经济结构。在互联网背景下,“互联网+农业”成为新型的产业结构模式,村庄层面的国土空间规划要利用好互联网这个新媒体,通过调整乡村产业经济结构,不断刺激农村地区传统产业,发展新型乡村产业。要依托互联网这个窗口传播农村集市、采摘园、民宿等乡村特有的资源,如通过互联网宣传乡村集市,吸引城市居民感受乡村热情热闹的气氛,尤其是在传统节日,可以通过“节日一条街”增强节日气氛,村民可以在集市上展示富有乡村特色的手工艺品,使城市居民感受浓浓的乡村氛围,从而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提高百姓的收入。另外,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要完善交通设施的建设,减少城乡流动的障碍,增强城乡之间的经济往来,为产业发展开通土地、经济方面的政策扶持通道,吸引更多人参与乡村振兴,逐步提高乡村吸引力。
3.3改善乡村外在形象
在乡村村庄层面的国土空间规划需要优化社会治理体系、乡村文化功能以及自然资源配置,通过对乡村生态、文化、人文等方面存在的差异进行分析,逐渐改善乡村外在形象。如整治乡村卫生环境、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文化娱乐场地,通过重塑乡村布局和村风村貌,改善乡村外在形象,此外还要充分结合村民意见建议进行相应的完善,不断提升乡村服务效率和水平,打造宜居生活空间。
3.4保留原有特色
不同地区的村庄有着不同的历史背景和人文情怀。在乡村振兴下,村庄层面的国土空间规划应保留地方色彩,如村庄的名人纪念馆、历史文物建筑、特色农产品等。在进行国土空间规划时要充分保留这些特色,通过完善这些特色的附属基础设施或产业链条,逐渐扩大原有特色的影响力,逐渐激发传统特色的内生动力,实现乡村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播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目标,不断满足现代人群对乡村原始特色的追求和热爱。
4结束语
乡村的国土空间规划关系到我国城乡发展,是社会规划中的重要环节,从乡村振兴的角度出发,我国村庄层面的国土空间规划还存在配置不合理等很多问题,只有采取调整产业经济结构、保留乡村特色等策略才能优化我国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实现我国乡村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宋畅.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村庄规划研究[D].开封:河南大学,2020.
[2]刘宏鹏.国土空间规划导向下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策略研究[D].青岛:青岛理工大学,2020.
[3]邢勋.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城乡融合发展研究[D].郑州: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
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建议范文2
在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与顺德市、中山市、东莞市并称为“四小虎”。
1993年,南海区启动了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尝试通过成立股份合作社,将土地折价入股,村民则凭股权证定期分红。南海区各村由此走上了只提供土地不参与企业经营的道路。
“当时每个村都在发展集体经济,六个轮子(县、镇、管理区、经济社、联合体、户)一起转,村村点火,村村冒烟。”南海区国土局副局长薛佩华告诉《t望东方周刊》,这为南海区的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奠定了基础。
但后来,这却成为阻碍南海区进一步发展的障碍。
长期以来,自下而上的发展导致了严重的土地碎片化,难以发挥土地的最大效益。1988年,南海区建设用地比例为11%。到了2014年,这一比例为51%,其中,集体建设用地比重占建设用地总面积71%。这导致南海区地均GDP仅为每平方公里4.3亿元,在珠三角地区仅为中等水平。
不仅如此,寄生于集体用地的“租赁经济”还阻碍了城市建设与环境品质的提升。由于规划矛盾导致生态空间管控不明确,生态用地不断遭到蚕食,部分河涌水质较差,中心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偏低。
“南海区就好比一个运动员,虽然强壮,但身体也有病患,而集体建设用地问题就是病中之病。因此必须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率。”薛佩华说。
而2014年年底,随着南海区成为国家“多规合一”的28个试点之一,这一旨在推动建立“统一衔接、功能互补、互相协调的规划体系”的改革,正在一步步解决其用地难题。
规划“打架”
南海区用地散、乱不仅有历史因素,也有着复杂的体制性因素。
“一方面,是因为利益主体太多,导致了用地的碎片化。但从深层看,也是因为作为‘龙头’的规划政出多门,各部门之间按照各自的行业标准和不同的要求进行管理及审批,缺乏紧密的沟通和协调,导致了土地难以得到集约有效的规划。”薛佩华说。
数据显示:在南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之间的建设用地差异图斑达12.2万个,总面积166平方公里,占全区建设用地的30%;环保规划、林班规划以及交通、水利等部门的专项规划与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的空间差异也十分明显。
造成这些规划差异的,是南海区60多种空间规划。
南海区的问题并非孤例。事实上,在全国各地,这一困惑普遍存在。
“在全国范围内,这一问题都很突出,这显示出空间规划亟需统筹。”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一所副所长朱江说。
数据显示:在国家层面,与空间有关的规划研究有八十多种,如国家电网、电力、水利、交通、公路、道路、教育、旅游、文化、遗址保护等规划。
不同规划之间存在不同程度的“打架”现象,这直接影响到各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由于各层级、各部门之间的规划存在某种程度的不一致,前些年,在某个城市,曾经发生过城区下面被划为大型采矿区,当时新建的机场因此面临地下被掏空的风险。
标准不一与利益矛盾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土地资源的日益紧张,空间规划的协调统一显得日益迫切。
2013年12月,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限定城市发展边界、划定城市生态红线”,“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合理结构 ”,“在县市通过探索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规划的‘三规合一’或‘多规合一’,形成一个县市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持之以恒加以落实”。
2014年年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全国28个试点地区,开始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探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的具体思路。
然而,要把数十项规划合而为一,并不容易。
多规合一的难题之一,是各个规划标准不一。
“即便不同部门想达成一致的目标,但因为标准不同,执行起来就不一样。”朱江告诉本刊记者。
比如,在对水库的认定上,城乡规划和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就不同。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中,水库是建设用地,但是在城乡规划中,水库是非建设用地。
在28个试点地区中,国土部指导的试点地区榆林市是面积最大的一个。在当地推进试点工作的过程中,首先碰到的问题,就是标准不统一。
“标准的统一是应该先行的事情。标准一致了,其他才可以做到一致。”陕西榆林市发改委总工程师杨扬告诉《t望东方周刊》,“我们光是做标准转换,就花了两个月时间。”
林业规划和土地规划的矛盾,是榆林空间规划的主要矛盾之一。
例如,在榆林林业局的统计中,全市共有3800亩林地,而在当地国土局的统计中,只有1800亩林地。林业局的统计数据依据的是林业部门的标准,而国土部门的统计则是依据国家标准。
“有些我们认为是耕地、草地的,林业部门认为是林地。”榆林市国土资源局总规划师李东堂告诉《t望东方周刊》,“我们算了下,3800亩的统计数据基本上是把农田草地都算进去了。”
之所以存在土地利用类型之争,不仅是因为统计标准因素。
此前,为了鼓励植树造林,国家对林地有相应的补贴,因此,各地的林地申报自然越来越多。
“国家有林业规划的目标,但是,也有耕地保护的目标,落实在基层,就会造成宜林地和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李东堂说。
榆林地处环境脆弱地区。长城横穿榆林城而过,在长城以北,是毛乌素沙漠南缘风沙草滩区,面积约15813平方公里,占榆林市面积的36.7%;在长城以南,则是典型的黄土高原地貌,纵横交错的沟壑,极易流失水土。正是因此,宜林地在当地土地中占据相当大比重。
但是,被誉为“中国科威特”的榆林,也是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当地不仅有世界七大煤田之一的神府煤田,还有中国陆上探明的最大整装气田陕甘宁气田。
建设用地就是生产力。煤炭开采、煤化工项目,都得用地。因此,有人认为“有些林地划到城市规划的区域,影响了榆林的发展”。
“对榆林人来讲,资源开发重要还是生态保护重要?没有资源开发哪有榆林今天的经济发展?但是,没有65年的治沙也没有今天的榆林城。”榆林市委副书记高中印对《t望东方周刊》说,“‘多规合一’的难度在哪儿?各个规划都有法律依据,从自己的角度出发看都是对的,放在一起看就有差异冲突。”
争论越充分,规划越科学
要实现“多规合一”,不仅要把各个部门的标准统一到一张规划图上,还要在所有利益相关方之间进行协调、平衡,进而在一张规划图上统合各方主张。
在本刊记者走访的数个国土部指导的试点地区中,整合“多规”技术衔接,统一各类数据基础,协调“多规”差异之难,让参与者印象深刻。
“为了绘就这一张规划图,我们要考虑生态保护的需求,要考虑工业园区的用地需求,要考虑地下矿产开采的需求,要考虑地上城市建设的需求,要考虑园区和油气管线走廊的安全距离,甚至还要考虑作为文物大市的文物保护的需求。”高中印说。
“所以我们的第一个体会就是,必须形成强有力的协调机制。”高中印说。
为推进试点工作,榆林市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从其组员构成可见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和市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办公室主任,市人大、政协相关领导参与,市级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委书记为成员。
此外,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还专门设立了综合协调、业务专责两个工作组,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个工作组分别设在市委改革办和市发改委,而非国土、住建或环保部门,“正是因为这些部门不具备协调能力”。
作为专家组副组长,杨扬说,2015年的8个月时间里,他大概开了200次会,“有些会,吵架吵得都开不下去了。”
“协调矛盾不开会不行。为什么以前的规划是软性的?以前的规划,各个部门都没有意见,这导致规划本身的科学性就不足。‘多规合一’经过多次争论以后,肯定是个科学协调的共识。越是争得厉害,将来肯定越好用。”高中印说。
神木县有两个工业园区,在规划中有一部分最终划进了生态线内。“虽然从经济上来说可能有损失,但大家到现场一看,反对者自己就觉得没有道理了,因为那里是重要的水源涵养区。”李东堂说。
“规划的变化,必然牵涉到一些市场主体的利益,各方都需要妥协。由于规划变化,导致有些企业的利益受损,这是下一步要解决的问题。”高中印说。
而当一张规划图确定之后,矛盾将会被一劳永逸地解决。
“事实上,越到基层,越认同‘多规合一’的重要性。尤其是企业,因为他们得到实惠了。否则,按照以前的规划,可能出现发改委批了,国土局批了,花了几年时间建设,最后却因为涉及水源地保护而被否定掉,白白遭受损失。”杨扬说。
在南海区,会场同样成为推进试点绕不过去的“战场”。
在寸土寸金的珠三角腹地,土地牵涉到的利益更巨大。
“区政府层面召集了不下100次会,哪个部门也不可能协调这项工作。”薛佩华说。
佛山下辖7个镇1个街道,所有镇都位居全国百强镇榜单的前50名,其中两个镇还是全国前十。
试点工作开始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控制开发用地。具体流程是,把总的用地量划给各镇,再由各镇分别协调,分别确定需要“保”哪些项目“弃”哪些项目。
“‘多规合一’先把用地规模分配给镇里,由镇里面统筹。其中,开发哪里不开发哪里,如何平衡很重要。”南海区九江镇国土所所长刘冠勋告诉《t望东方周刊》。
但是,在协调的过程中,发现要“保”的太多了,只能多次再统筹。最后,总共协调了4轮,区长为每个镇开一天会,整整一周的会之后,才完全统筹好。
反向规划定底线
“多规合一”的过程,并非相关利益方的自由博弈。
“关键是要科学妥协,有原则地妥协。”高中印对本刊记者表示。
如何妥协才算科学?
榆林的做法是“先瘦身后强身”。
“以前,工业园区的规划,一划就是近百平方公里。现在我们说,不怕要地,但是你得告诉我这块地要干什么。没那么多事做,占地面积自然而然就下来了。以前就是盲目求大,所以容易膨胀。而当园区面积及城市开发边界被压缩之后,耕地、水资源保护面积自然就大了。”高中印说。
这是规划思路的变革。
“我们大的思路是,首先以反向规划的理念,对国土空间开发进行科学评价,确定哪些适宜开发哪些不适宜。这个调子定好以后再继续。”高中印表示。
国土开发适宜性分析后的结论是,榆林市适宜开发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8.6%,而目前已开发的只有不到4%。
不仅是榆林,本刊走访的几个国土部指导的试点地区,在做好“多规”技术衔接、协调“多规”差异的同时,都开展了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在此基础上,这些地区基本完成了强化空间规划底盘管控,统筹各类规划要求,构建空间规划指标体系的探索。
摸底基础上的反向规划理念,带来的是规划的引导作用强化。
榆林市国土局局长姚宏告诉《t望东方周刊》:“过去是规划跟项目走。因为某块地离城市近,方便,就把项目建设在那里。现在是项目跟着规划走,要服从统一的空间规划安排。”
朱江告诉本刊记者,“多规合一”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解决合什么的问题,另一个,就是划定底线。“简单讲,‘多规合一’就是在底线控制下的博弈。”
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强调“有些农用地是不能动的、硬性的,在这个前提下再来考虑城镇化规划,要避开这些农业用地”,“切实保护耕地、园地、菜地等农业空间,划定生态红线”,“尽快把每个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开发边界划定”,这也成为南海区开展“多规合一”工作的坐标原点。
在试点过程中,南海区先划定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保护、城市开发边界三条红线,在底线控制的基础上,再进行用途管控。
从这个角度看,在未来的空间规划体系中,“管底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意义重大。
有专家建议,应严守资源保护底线,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连续变更的最新土地利用现状为“底图”。
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建议范文3
关键词:多规合一;路径探析
中图分类号:TU98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2-000-02
一、引言
目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乡发展和建设中积累的一些问题日益凸现,有些已经严重制约经济社会的发展[1]。突出的表现是:空间规划相互冲突、缺乏统一的空间规划管理体系、审批效率低下、规划信息不公开导致社会矛盾。
规划间相互矛盾问题的越演越烈,导致城市发展空间分割严重,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失衡,城市空间利用效率低下,无法实现空间优化开发和耕地保护的作用。实施“多规合一”是新形势下规划工作的新任务。探索从“多规分立”走向“多规合一”的有效途径是新形势下规划工作的新任务[2]。市县“多规合一”是解决市县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协调等突出问题,强化政府空间管控能力和改革政府规划体制的必经之路,是对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和实施等现行制度的规划体制改革创新,是提高规划公信力和完善地方政府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3]。
二、研究背景及研究区域情况
1.研究背景
党的十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府高度重视推进“多规合一”工作,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指出:要推动有条件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多规合一”[4]。2016年12月召开的中央城市会议强调:以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各类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四川省积极推进以“县”为单位的多规合一工作,其中南充市西充县纳入四川第二批县域全域规划试点之一。这些足以见证南充市在全市推进“多规合一”工作迫在眉睫。
2.研究区域概况
(1)发展概况
南充位于四川东北部,成渝经济区北部,嘉陵江中游。幅员面积12494平方公里,现辖3区5县,截止2014年末常住人口达常住人口633.38万人,城镇化率42.4%,形成油气化工、汽车汽配、丝纺服装、农产品加工4大优势产业,夺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规划定位的成渝经济区北部中心城市和川东北地区中心城市等桂冠,是四川第三大城市。
(2)规划编制情况
①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由发改部门组织编制的,对市域一定时期内(通常为5年)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各项内容做出具体安排的规划,是指导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纲领。内容涵盖南充市生产力分布、重大建设项目和区域经济重要比例关系等方面,为南充市的社会、经济、文化建设工作指明方向。目前,南充市已经完成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纲要。
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由南充市国土资源局主导的,在满足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前提下,充分考虑本地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从空间和时间2个维度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工作给予详细的规定和布署。
③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作为我国规划体系中一种重要的法定规划,一旦通过审批将成为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引导和调控城乡建设、保护和管理城乡空间资源的法律依据[5]。对于南充市而言,政府部门合理安排城乡建设发展空间布局的重要抓手,是改善生态环境的关键指南,是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要依据。
三、规划间存在的问题
1.空间规划冲突
由于不同的规划由不同的部门负责编制,从而出发点不同、战略目标不同、依据不同,技术手段与方法不同,最终导致城市经济发展与实际社会发展空间布局不吻合,大量的资源被浪费,没有得到合理利用。比如对比南充市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发现,有的土地在土地利用规划里属于非建设用地,而在城乡规划里属于建设用地,由此而引发的土地利用矛盾,延迟城市的建设工期,影响城市的正常运行。
2.规划审批效率低下
第一,信息流通不畅。规划主管部门各自为政,审批手续混乱,空间管理权限重叠,信息共享不足。项目落地慢,各部门间项目协调成本高。第二,审批时间长。跨部门的行政审批制度,行政审批中互为前置,来回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间拉长,导致项目不能及时实施,难以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第三,重视行政审批,项目实施后的监督工作无人问津。呈现“严进、松管、轻罚”局面,项目实施的质量难以保证。同一条道路、同一区域地下管道一年修来修去的现象很普遍。
3.各规划水平不高
多次指出,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就南充市而言,目前需要一个多专业合作的规划编制团队,统筹各规划的编制。缺乏一个统一的规划体系,造成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重复建设,脱离发展需求。规划种类繁多、规划水平稂莠不齐、各部门的规划体现部门利益、很难保证规划宗旨的实现。
4.法律依据和保障不同
在我国目前的行政体制框架内,多规合一首先是谁主导的问题,目前多规间的法律关系没有理顺,缺乏健全的相关法律体系作为编制实施的有力保障[6]。土地规划法由《土地管理法》作为法律依据,法律地位相对较高。城乡规划由《城乡规划法》作为支撑,法律地位也较高。而发展规划是政府宏观政策的集中体现,只有中央政府的政策作为支撑,没有法律上的支持。可见,法律基础的不健全,多规合一没有强有力的法律保障,难以形成目标对象明晰的完整体系,影响规划实施的效能。
四、推进“多规合一”的途径
1.建立多规合一的问题解决机制
高度重视规划间存在的规划内容交叉、管制重叠、标准不一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来源,确定推进多规合一的工作重心。在现有规划的基础上,重新编制一个综合发展规划,统一规划目标、期限、规划技术标准等,内容包括宏观边界规模及功能、定性、指标管控等方面,将其作为各规划的“领头羊”,统筹制定土地利用、城市建设、综合交通、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等分项规划,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各部门规划工作的有序展开,科学推进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成立高规格领导小组实施“三线”管控
成立人大下属的区域规划委员会或规划领导小组和机构,统筹管理多规合一空间管控规划的实施,重大项目审批及指导各专项规划的衔接和统筹。改革多规合一规划体制,提高其级别和规格,强化其权威性。利用行政手段,促进多规合一的统一和有效实施。以政府为主导,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专门的“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以空间布局、生态红线划定、产业发展和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为重点,有效推进多规间的有效衔接。根据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拟定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以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三线”为底线,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的空间布局。同时,制定并完善经济社会、资源环境政策和空间管控措施,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确保多规合一工作的有序展开。
3.探索市县空间规划衔接协调机制
结合市县所处的宏观环境,综合考虑现有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目标,明确“多规合一”的核心目标,判定相应的指标体系。探索整合各类规划以及衔接协调各类规划的工作机制,提出完善市县空间规划的对策与建议,加快市县空间规划的高效实施。在遵循各类规划发展目标、法律法规的要求的前提下,合理确定规划间统一协调的规划中期年限和目标年限,促使各类规划的目标有效实施。
4.构建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
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拟构建“1+3+x”市县规划体系。“1”指南充市“十三五”规划纲要,“3”指城乡、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空间规划,“X”指各类专项规划或行动方案。结合全市实际发展,完善城乡、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规划等三大空间规划。以一个重点领域或行业编制一个专项规划为原则,合理确定专项规划数量,精简各规划内容,促进专项规划向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转变,增强专项规划的可行性。
5.建立高效的审批程序
在构建“多规合一”协作平台的基础上,搭建业务协同办理“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建立一套全市统一的建设项目审批与用地管理的办事规则,构建发改、规划、国土、环保等多部门联动会审工作机制。开展项目生成和审批的业务协同作业,实现业务协同管理,优化审批程序,推进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建立“多规合一”保障监督体系和反馈机制,确保项目高效推进。
参考文献:
[1]王蒙徽.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实现城乡区域资源环境统筹发展――厦门市开展“多规合一”改革的思考与实践[J].城市规划,2015,06:9-13+42.
[2].从多规分立走向多规合一[J].环境保护,2015,Z1:16.
[3]刘志平.“多规合一”第三方评估及“十三五”展望[J].探索与争鸣,2015,06:34-35.
[4]顾朝林.论中国“多规”分立及其演化与融合问题[J].地理研究,2015,04:601-613.
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建议范文4
目前,深圳面临土地、能源、水资源、生态环境“四个难以为继”的局面,提升城市景观,城市转型,维持并增进国际竞争力都需要充足的空间保障。在外延型拓展无望的情况下,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就成为了一个新的选择。深圳在地下空间的规划利用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仍处于摸索起步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迫切需要制定完善符合城市发展需求的地下空间利用规划,为有计划有步骤推动地下空间利用作好准备。
一、深圳地下空间规划的现状和成就
1、地下空间规划体系
深圳已基本建立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规划体系。《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在国内首次将地下空间相关内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将地下空间视为城市空间的组成部分,进行地上地下整体统筹。在此基础上,深圳编制了《深圳市地下空间利用发展规划》及《深圳市地下空间资源利用策略研究》,并在全市划定了8个地下空间重点开发地区,编制了福田中心区、华强北、宝安中心区等地区的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此外,深圳还编制了《深圳市人防发展总体规划》、《深圳市轨道交通发展规划》、地铁一、二、三期专项规划等。
《深圳市地下空间利用发展规划》以地铁网络为骨干线路,以城市公共活动中心和轨道交通站点为发展源,以人行连通道为纽带,以城市重点功能区的综合开发或改造为重点,对地下空间进行平面布局,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组团中心与轨道沿线集合发展的布局结构。竖向布局分为三个层次:浅层空间位于地面至地下10m以上,是人员活动最频繁的地下空间;次浅层空间位于地下10m―30m之间,主要安排停车、交通集散、人防等设施;次深层位于地下30m―50m之间,深层空间位于地下50m~100m之间,这两个层次的地下空间侧重于远景统筹部署,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
2、规划管理制度
深圳市现行地下空间规划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政策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其中,在政策法规方面,2008年深圳市颁布实施了《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暂行办法》,是国内第一部全面规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地方政府规章,比较全面地规定了地下空间规划的制定、地下空间规划实施和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和使用、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作了原则性和程序性规定。在规划编制的技术规范方面,深圳市规划主管部门主持编制了《深圳市地下空间设计指引》,并通过修订《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增加了“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章节,明确了地下空间利用“人物分离,公共优先”等基本原则以及各类设施的基本设计要求,确保地下空间资源不被破坏或由于不适当的使用而浪费。此外,《深圳市建筑与城市设计标准与准则》还进一步深化完善了地下空间规划设计的技术规范,指导项目的规划建设。
3、规划实施
深圳地下空间规划实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依托轨道交通进行地下空间建设。深圳地铁一、二期工程共形成了178.8公里的轨道交通骨架网络。依托地铁交通网络的建设,深圳对站点地下空间进行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和同步经营,建成包括地铁、大型的交通枢纽、人行过街道等交通系统,并带动了沿线物业开发,形成了诸多以地铁站点为依托的商圈和生活圈。二是重点地区综合开发地下空间。深圳确定福田中心区、华强北商业区、罗湖商业中心区、宝安中心区、前海枢纽地区、龙华客运枢纽区、光明新城、南山商业文化中心8个地区为深圳市地下空间重点开发地区。目前已在福田中心、华强北商业区、罗湖商业中心区建成商业中心、商务办公型综合体、地下街等;在会展中心、世界之窗、深圳北等建立了大型交通枢纽。三是市政设施建设。由于土地资源紧缺及环境保护压力,中心城区“厌恶性”市政设施选址落地难问题日益凸显。目前,深圳已尝试进行地下市政场站的入地试点,如地下污水处理厂、地下变电站、电缆隧道等,其中,深圳布吉污水处理厂为全国首例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占地5.95公顷,污水处理规模20万立方米/日,投资5.9亿元,地面为城市休闲公园,有效解决了周边公园配套不足的问题。
二、深圳地下空间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1、规划缺少系统性
完整的地下空间规划体系应包括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其中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从宏观层面来看,深圳缺乏整体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发展战略和全面规划,缺乏地上与地下的协调和深层地下空间开发的长远安排。从中观层面来看,主要有以下问题:一是已有的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都是依托于轨道建设被动发展起来的,而轨道交通网络规划也是近年才开始编制,未能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缺乏从地下空间资源角度统筹考虑;二是专项规划对下层次规划有效的指引内容少,操作性不足;三是地下空间的规划未能与地面规划编制体系一致,存在地上地下“两层皮”的现象,与城市建设的各个分系统如交通、市政专项规划之间缺乏有机结合。从微观层面来看,控制性详细规划只针对重点地区编制,且缺乏修建性详细规划,面向实施的层面存在许多空白,缺乏满足管理需求的、清晰的决策依据,涉及到地下空间的单体建筑、轨道站点交通规划、重要节点城市设计等目前都处于个案处理阶段,规划边界不一致,给规划管理和实施带来了一定难度。
2、规划滞后于城市发展需求
深圳作为高度城市化地区,城市的快速发展使地上空间得到了充分的开发利用。但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却还处于初级阶段,从城市发展的角度讲,地下空间规划的滞后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地下开发未能与地面开发相协调,虽然深圳近年已开始系统考虑地下空间的利用,并着手编制规划,但相对于地面建设的完善程度来说,地下空间的规划明显滞后,地下空间项目建设未能统筹安排或与地面规划的需求不相匹配,造成开发活动零散,地下空间不能有机组织,呈现出短期效益、低效益。二是设计、建设及管理水平不足,地下空间内部导向标识,通风采光及景观等环境条件较差,影响地下空间的品质。三是各行业、各部门按照自己的需求自行建设地下建筑,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连通性差,地下未形成网络,造成地下空间使用效率低,如一些高层建筑物的桩基由于未考虑将来开发,往往占用地下十几米的空间,造成了该部分空间不能在以后的开发中得到利用,而许多零星开发项目、开发深度和接口未与周边开发统一,也阻碍了对周边地下空间的开发。规划滞后造成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混乱,不但不能充分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而且也给今后城市发展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
3、规划功能单一、布局不合理
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起步晚,从规划内容来看,由于深圳地下空间未经历以人防为主的阶段,公共地下空间的主要使用功能是地下交通、少部分商业经营及新建高层建筑地下设备用房和停车场。目前地下空间开发功能单一,与城市建设的关系不紧密,经济和社会效益未得到充分发挥,尤其对于公共服务、市政基础设施布局研究不够,建设严重不足,如综合管沟建设只有在新城区局部地段实施;地下大型供水系统,地下大型能源供应系统,地下大型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地下生活垃圾的清除、处理和回收系统则更有待于进一步开发。
从地下空间布局形态来看,表现出点状、零散、浅层的特征:地下空间地域分布呈现区域聚集特征,主要分布在特区内高层建筑以及地铁一期沿线周边区域,其中,福田区地下空间开发量占全市地下空间总开发量的54%,而宝安、龙岗、盐田三区的总量还不足全市的10%;地下空间开发深度以浅层为主,利用深度以地下一层为主,大部分在地下-15米以上,局部地铁线路达到次浅层深度(-30米),且相邻地块在地下空间的开发中缺乏联系,开发深度相差大。这些现象造成了地下空间资源的极大浪费,也提高了今后大规模开发的成本。
4、规划管理制度不健全
(1)法律体系不健全。首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相关民事立法、配套立法不全,地下空间的物权范围、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的审批,以及地下空间的房地产登记、地价核算、产权分割、工程建设管理等诸多问题尚未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其次,在地下空间规划和利用的专项立法方面,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规定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遵循的原则以及地下空间开发与人民防空和城市规划的关系,但缺乏地下空间规划的操作细则,如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办法和编制规则;深圳出台了《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暂行办法》,但办法内容基本上属于原则性规定,难以指导地下空间规划和利用的具体工作。
(2)地下空间管理体制不健全。深圳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涉及到城市建设、规划国土、人防、消防、环保等多个部门。但是,由于没有专门立法对各部门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存在部门间职责不清、审批困难、沟通协调难等问题,大大制约了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各个职能部门在进行项目建设的时候,往往自成体系,给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利用带来一系列后遗症。
(3)信息系统建设落后。地面的信息管理系统在深圳已经比较成熟,如“一张图”系统在城市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信息支撑作用。相比而言,地下空间的信息建设和管理则显得比较薄弱,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深圳目前的地下空间规划对地下空间资源的系统评估和空间及质量的分类相对不足,由于地质环境的隐蔽性与复杂多变性,地下空间规划缺乏可靠的基础;二是对于已有的地下空间工程包括市政管线、共同沟、地下轨道交通、地下建筑物等的信息管理一直相对落后;三是传统的二维规划技术难以描述地下复杂的地质环境等三维空间信息,导致其难规划、难开发、难恢复。薄弱的信息管理技术对地下空间的规划编制、开发资源预测、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形成了制约。
三、加强地下空间规划的建议
1、完善地下空间规划体系,与相关专项规划综合协调
完善地下空间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同时将地下空间规划纳入法定规划的实施路径,实现与现有城市规划制度的衔接。地下空间规划要实现与现有城市规划的衔接,地下空间建设专项规划要与其他专项规划如交通、市政、防灾、生态环境保护、历史遗产保护、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专项规划相协调,尤其注重加强地下空间规划与城市更新规划的协调,促进城市地上地下空间的有机结合,在实现城市更新目标的基础上拓展更新后项目或区域的空间,逐步实现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2、完善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地上地下协同发展、综合利用
城市地下空间是城市上部空间的补充和延续,是城市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应当结合城市发展实践的具体要求,加快完善和审批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将地下空间建设纳入城市统一规划管理的轨道。
(1)协调地面规划和现状进行规划。积极探索“地上问题、地下解决”的发展思路,将原先的“平面规划”转变为“立体规划”,指导城市的立体化开发,促进地面、地下空间协调发展,形成地面上下相贯通、有机联系的空间体系,把地下空间建设作为缩小原特区内外差距,实现特区一体化的重要杠杆。
(2)整合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进行规划。把地下空间作为城市内部不同区域城市功能健全完善的承载力量,将城市中一些功能交通运输、公用服务、市政、防灾、能源、生产储藏等适当引导进入地下空间,带动深圳土地利用结构及布局的转变。根据目前的规划,深圳规划有16条轨道交通线路,总长约587公里,设站356座,换乘站62座。未来10至20年是深圳轨道交通集中大规模建设期,深圳地下空间规划结合现有地下设施重点项目建设,将有序开发高质量的地下空间。
(3)统筹规划“地下城市”。国外一些经济发达城市如巴黎、东京、蒙特利尔等的地下空间开发正在逐步向“地下城市”发展,延续地面城市的大部分功能,有效缓解城市土地资源紧张、交通拥挤、环境恶化等一系列城市问题。深圳可充分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从两个方面统筹推进。一是大面积、高密度规划。应进一步拓展现行点、线结合的地下空间规划模式,全面考虑整个深圳在社会经济、自然资源、地质环境、城市功能等各方面的情况,实施点、线、面结合的地下空间综合规划。二是大深度、分层次统筹规划。应根据城市不同发展时期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需求,坚持“该深则深、能浅则浅;人货分离,区别功能”的原则,运用立体规划设计技术将开发的重点控制在地下不同的竖向层次,以解决城市发展各个不同阶段的需求,保证地下空间利用的充分性和完整性。
(4)规划“留白”,杜绝“短视规划”。目前,我国城市发展规划中已有了“发展备用地”的概念,这也同样适用于地下空间规划。但由于地下空间存在复杂性和特殊性,在规划中要遵循“分期、分区、分层”的建设思路,充分考虑后续利用的可操作性。在评估地下空间资源的基础上,协调地下空间与土地利用、城市功能、城市发展时序的步调,预留地下空间深层发展的余地。
3、完善规划管理制度
一是完善地下空间规划的法律法规。明确地下空间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地位与作用,要做到民事立法具备、专项立法齐全、配套立法完善。民事立法方面,应从民事基本法律制度上确定地下空间权法律制度,应在《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中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给予更加明确的规定;专项立法方面,应完善国家、地方层面关于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的专项法律和地下空间规划编制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尽快制定《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办法》、《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标准》等;配套立法方面,应从财政、金融等方面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建设费用融资制度、贷款制度等予以规范。此外,明确地下空间规划和利用涉及到的各个部门和各个行业的管理责任,并设立综合协调机构,实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统一管理。
4、充分利用先进规划管理技术
运用3DGIS等科学有效的方法建立地下工程数字化信息系统并对其进行动态管理,将多源异构数据进行GIS数据标准化,建立地形、地层地质、地表建筑物、地下构筑物三维模系统,实现地上、地下空间信息的二维编辑、三维表达分析,提供丰富的空间分析功能,集成结构计算和设计模块,为地下工程设计提供参考依据和决策支持,可辅助于地下空间规划管理,并衍生出更有价值的信息。
【参考文献】
[1] 小泉淳:城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
[2] 孙卫无: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综述[J].建材与装饰,2007(9)下.
[3] 贾建伟、彭芳乐:日本大深度地下空间利用状况及对我国的启示[J].地下空间与工程学报,2012(7).
[4] 崔曙平:国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现状和趋势[J].城乡建设,2007(6).
[5] 李传斌、潘丽珍、马培娟: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方法的探索―以青岛为例[J].现代城市研究,2008(3).
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建议范文5
日前,安新县大王镇3个工程地质标准孔同时开工。支撑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地质调查工作全面拉开序幕。
打造世界一流的“透明城市”
按照“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总要求,根据雄安新区总体规划与建设的需求,在前期初步调查基础上,中国地质调查局确定了在雄安新区构建世界一流水平的“透明雄安”目标。
针对不同地下空间、资源利用目标层位,中国地质调查局将调查地下0~10000米范围内土壤层、工程建设层、主要含水层、地热储层、深部探测层的地质结构和地质参数,建立不同空间尺度四维地质模型,打造世界一流水平的“透明雄安”基础平台。
地下0~200米:主要开展水土质量、地下空间、工程地质、第四纪地质、生态水文地质(白洋淀与地下水关系)、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服务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地下200~600米:开展水文地质调查。查明应急供水水源地和优质矿泉水分布,为城市直饮水和应急供水提供支撑。
地下600~6000米:开展地热地质调查。600~3000米主要开展第三系地热调查评价;3000~6000米开展雾迷山、高于庄灰岩热储调查,基本查明雄安新区地热储层构造、结构、规模和成因。
地下6000~10000米:调查深部构造特征和大地热流,了解深部地热热源和输热通道。
“透明雄安”调查评价内容
工程地质标准钻孔设计孔深200米,按照每10平方千米1个孔的密度部署,2017年共部署51个。
在标准孔中开展第四纪研究、地层描述、标准贯入试验、波速测试、综合物探测井等工作,采集系列原状样品、扰动样品、易溶盐样品和第四纪样品等测试样品,进行土工试验获取土体力学参数。
通过标准孔施工,全面研究0~200米第四纪地层结构、岩性特征、岩相古地理条件以及土体力学性质,建立第四纪和工程地层分层标准,编制工程地质标准柱状图和工程地质标准剖面,为研究雄安新区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土体承载力提供标准,为建立0~200米三维地质结构提供基础资料。
中国地质调查局水环部负责人郝爱兵表示,雄安新区将成为我国“空间、资源、环境、灾害”多要素城市地质调查试点的第一个示范区。针对国土空间规划、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生态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城市文化建设等方面需求,将统筹建立深部探测国家实验室、城市地质调查国际交流与展示中心、支持服务雄安新区的地质专业中心和科普基地,为后工业化r期地质调查转型提供示范基地。
地下地上,“两个雄安”
千年大计,安全第一。地调调查显示,雄安区域地质构造稳定,地面沉降和地裂缝较轻,没有制约城市规划建设的重大地质安全问题。
雄安新区及邻近地区地质构造稳定,地下深部分布有三条隐伏基岩断裂活动微弱,基本不会对工程建设造成影响。区内近千年未发生过6级以上地震。1970年有现代地震监测记录以来,未发生过3级以上地震。
说起京津冀腹地,人们就关心地面沉降问题。调查表明,区内工程地质条件总体较好。绝大部分地区累计沉降量小于500毫米,是华北平原地面沉降发育程度较轻的地区。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多次提出,参照国际经验,在土地资源约束条件下,我国城市要向地下要空间。“地下雄安”前途无量:区内地下100米深度内以黏性土为主,仅在26至40米深度分布连续含水层。总体上土体结构较均匀、颗粒较细,砂层分布较少,工程施工条件好,十分适宜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为保护地下26至40米深度的连续含水层,中国地质调查局建议地下空间分浅层(埋深0至26米)和中深层(埋深40以下)两个层位规划开发。
浅层地下空间上部可作为仓储购物、生活娱乐、停车场和民防工程等建设空间,下部可作为综合管道、地下交通等建设空间;中深层地下空间上部可作为地下交通、物流通道等建设空间,下部可作为储水管廊、特种工程等战略基础设施建设空间。
这一方水土,得天独厚。在已完成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的216.7万亩土地中,96.7%土地无重金属污染,13.3%土地为绿色优质耕地。作为重要饮用和工农业水源,区内地下水质量优良,98%的深层地下水和72%的浅层地下水可直接作为或处理后作为饮用水源,部分地段赋存优质矿泉水,地下水污染轻微。
中国地质调查局建议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下水,将深层地下水作为城市应急供水战略储备资源,优先在白洋淀淀区适宜地段规划建设地下水应急供水水源地。目前白洋淀水每年向地下渗漏约1000万立方米。要加大流域污染防治和湿地生态恢复力度。
绿色低碳,“地热雄安”
说起京津冀,人们最关心蓝天工程。好消息是雄安新区是我国中东部地热资源最丰富、开发利用条件最好的区域,充分利用地热资源,对绿色低碳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建议范文6
完善统筹协调机制
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加强省级层面统筹协调。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但从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看,有必要在更高层面加大统筹力度。建议围绕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江苏省政府分管领导召集,每年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对规划实施和机制建设中的重大事项、重要工程进行集中研究推动。及时跟踪了解国家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政策导向和工作部署,主动向国家有关部委对接,在规划实施、项目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争取支持。把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试点等重点改革载体与加强主体功能区实施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为规划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年度推进方案,将重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地、各有关部门,确保每项工作都有明确目标、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针对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实施情况进行年度专题督查,重点督查推进方案落实情况、体制机制创新进展情况,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并作为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强化法治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法律法规间的衔接。全面清理现行地方性法规与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不相适应的内容,结合江苏实际,在多规合一、节能减排、生态补偿等领域,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加快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加大规划、环保、节能、节水、海洋、林业、国土、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影响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的违法行为。
创新公众参与机制。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主体功能区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健全举报、听证、舆论和公众监督等制度,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有序增强公众参与程度。引导主体功能区建设领域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发挥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
探索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坚持以国际视野和全球思维推进江苏主体功能区建设,加强与世界先进国家在空间规划、生态文明、城镇化等领域的对话交流和务实合作,积极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和管理经验,加强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交流,不断提升江苏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水平。
完善生态保护机制
健全资源环境保护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红线。将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发区和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纳入生态红线进行严格管理,严格监管执法和责任追究。推进重要生态功能区域整治修复,促进生态空间集中连片。建立负面清单制度,逐步将准入要求具体化、清单化,规范生态红线管理。严格保护重要水源、湿地、森林等自然生态资源,动态调整优化,适度增加生态红线区域,确保生态红线区域占陆域国土面积不低于22%。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行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强化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实行节水管理,加强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严格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节约能源的政策。重点开发区域要根据国内领先的能效利用目标,分别制定节能标准,确定节能任务,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实施重点节能减排工程。积极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合理利用农业相关物质能源,控制农业农村温室气体排放。禁止开发区域要实施强制性保护,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根据环境生态保护需要科学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区,逐步实现零排放。
构建低碳发展机制。一是形成节能低碳的产业体系。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扩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工业低碳发展,制定重点行业碳排放控制目标和行动方案,制定排放标准,有效控制重点行业排放,加强新建项目碳排放管理。推进农业低碳发展,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推进服务业低碳发展,积极发展低碳商业、低碳旅游、低碳餐饮,大力推动服务业节能降碳。二是努力增加碳汇。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将林业建设与发展碳汇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森林等各类生态系统碳汇功能的稳步提高和长期保存。三是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集中高效发电比例,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等低碳能源,发展低碳建筑和低碳交通。倡导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动全社会形成低碳消费理念,鼓励使用节能低碳产品。
强化环境准入机制。实行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环境标准,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建项目清洁生产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建产业园区应按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现有园区要逐步达到省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要求。重点开发区域根据环境容量逐步提高产业准入环境标准。按照“产业向园区集中”的原则,以园区为载体,有序承接产业转移,项目清洁生产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着力建设沿海、沿江和沿东陇海线产业带,沿海产业带加快发展港口物流、船舶及海洋工程、风电装备及应用、海洋生物、核电等产业;沿江产业带积极发展具有先发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严格限制新建中重度化工项目;沿东陇海线重点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机械装备、新医药、资源型非金属材料、优质无公害农产品加工等产业,控制发展高耗水产业。限制开发区域以县城为依托,适度发展低消耗、可循环、少排放的生态工业园区;现有产业园区因地制宜适度发展资源开发利用、农林牧渔产品生产和加工、观光休闲农业等产业,积极发展旅游等服务业,农产品主产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和发展农产品深加工。禁止开发区域按照强制保护原则,禁止一切与主体功能定位不符的产业发展,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解决多头管理问题。
健全污染治理机制。全面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增加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种类,实现增产的同时较大幅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重点开发区域要根据环境容量,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做到增产减污或增产不增污。限制开发区域要通过治理、限制或关闭污染物排放企业等手段,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禁止开发区域要依法关闭或限期迁出所有排放污染物企业,实现零排放。加强城市环境管理,优化城市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划定城市发展边界,控制城市蔓延扩张,促进形成有利于污染控制和降低居民健康风险的城市空间格局。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村镇供水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加强面源污染控制和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确保农村土壤环境质量安全,针对可能造成农产品污染的区域,开展生态修复,确保农产品质量。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综合整治、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程。
创新生态补偿机制。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明确补偿责任主体。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制度,对各类生态空间生态价值、经济价值进行量化测算。建立生态保护绩效评估制度,对各地政府实施的生态保护活动进行定期评估。针对各类生态空间生态资产和变化,明确补偿标准,大幅提高生态补偿额度,逐步平衡生态补偿收益与开发建设收益水平。建立健全排污许可证制度。优化开发区要严格限制排污许可证的发放,率先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制定较高的排污权有偿取得价格。重点开发区要合理控制排污许可证的发放,逐步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定合理的排污权有偿取得价格。限制开发区原则上不发放排污许可证,区域内的排污企业不得从其他区域购买各类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禁止开发区一律不发放排污许可证。增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逐步实现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的碳排放需求与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的碳汇能力的有机对接。推广太湖流域和通榆河环境质量区域补偿经验,按照“谁达标、谁受益,谁超标、谁补偿”的原则,严格落实上下游“双向补偿”制度。
完善动态调整机制
健全多规合一机制。首先,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将不同类型规划有效整合于空间规划下,真正实现“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绘到底。其次,以生态资源底线约束规划与发展。遵循分级施策原则,以环境质量底线作为刚性约束,守住永久基本农田与生态保护红线及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和历史文化保护线所框定的生态安全格局。最后,以治理能力提升促进精准规划。科学划定空间发展边界与生态红线界限,强化问题导向、系统规划和源头治理,建立空间规划协同管理议事机制,注重规划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探索以规划代立项,实行建设项目准入清单制度,优化管理模式,提高治理效率。
创新主体功能转换机制。着重建立健全两个机制:一是强化区域合作机制。不断加强政府与市场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各级政府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规范各类空间开发的协商程序,设立专门的协商机构或协商制度,建立专门的技术监测和协调平台,明确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积极培育发展权流动和交易市场,建立反映区域功能定位、市场供求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发展权定价体系。二是协调利益分享机制。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结构,构建与主体功能区建设相适应的区域公共服务供给网络,是解决不同功能区域社会矛盾的关键。可以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区域进行试点,通过开征特定税种、发行公债等手段,并辅以财政专项补贴和转移性支付等方式,支持限制开发区公共服务供给投入,实现区域开发共建共享。
构建主体功能区调整机制。着重强化三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快主体功能区的数据库建设。主体功能区规划应着眼于以乡镇作为基本空间单元,应从现在开始尽快完善乡镇级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要建立基础数据库,内容包括自然资源、环境生态、开发密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全省层面的功能区基础数据平台。在数据库建设过程中,要分类管理数据信息,将每个主体功能区的位置、范围、国土空间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情况纳入其中,从而实现主体功能区管理的全覆盖。二是开展主体功能区监测评估。依托技术手段,构建航天遥感、航空遥感和地理调查相结合的一体化对地观测体系,建立互联互通的国土空间监测管理基础平台。持续跟踪主体功能区发展情况,定期编制监测评估报告,重点评价各类功能区关键指标的达标情况及变化态势,阐述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修订政策措施或区划方案的建议。三是细化主体功能区调整的指标要求。主体功能区划应保持相对稳定性,不能过于频繁地调整和变动。但随着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不断变化,主体功能区划的边界、范围、单元等基本特性也要保持不断变化和动态调整。
完善要素保障机制
健全财政金融支持机制。进一步健全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调整一般性转移支付机制,结合新一轮“一市一策”政策实施,根据市县财政经济状况,对市县财政保障能力分类分档,分类分档结果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挂钩。重点结合各县(市)限制开发区域的比例等情况,合理确定转移支付系数,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比重,加强对限制开发区域的支持。加大各级财政对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财政奖补政策,重点支持粮食和主要农产品功能区、高标准农田、适度规模经营等。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的投入力度,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对禁止开发区域,加大生态保护投入,完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机制,用好省财政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支持市县开展生态红线区域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和生态补偿。各市县也要相应建立健全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根据财力状况稳步加大对生态保护修复的投入。有效发挥环境税的调节作用。征收环保税,有利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提高空间规划治理的能力,是促进主体功能区建设的有效举措。下一步,江苏应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发挥好环境税调控调节作用,更好地引导主体功能区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金融对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支持保障能力。引导商业银行按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区域信贷,鼓励向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项目提供贷款。鼓励省级金融机构为不同类型功能区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建立实施主体功能区间的横向援助机制。推动各地制定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对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的援助机制,采取多种形式,确保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能力和生活水平与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基本相当。
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分类考评指标。优化开发区域评价考核指标。优化开发区域实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先的绩效评价,强化对经济结构、质量效益、资源消耗、环境保护及公共服务覆盖面等的评价,弱化对经济增长速度、招商引资、出口规模等的评价。根据规划要求,结合指标设计原则,优化开发区域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包含:全员劳动生产率、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单位土地产出率、科技进步贡献率、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七个指标。重点开发区域评价考核指标。重点开发区域实行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优先的绩效评价,综合评价经济增长、吸纳人口、质量效益、产业结构、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等,突出承接产业和人口转移方面的考核。根据规划要求,结合指标设计原则,重点开发区域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包含: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增量土地产出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比重、城镇化率、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七个指标。限制开发区域评价考核指标。限制开发区域实行农业发展优先的绩效评价。要强化对农产品保障能力的评价,适度考虑生态保护能力的评价,弱化对工业化城镇化相关经济指标的评价。根据规划要求,结合指标设计原则,限制开发区域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包含: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高效设施农业(渔业)面积比重、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林木覆盖率、耕地保有量等八个指标。禁止开发区域评价考核指标。禁止开发区域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按照保护对象确定评价内容,强化对自然文化资源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情况的评价。根据规划要求,结合指标设计原则,禁止开发区域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包含: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比例、自然湿地保护率、生态恢复治理率、污染土壤修复率、林木覆盖率、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天数的比例、地表水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等七个指标。
考核评价方法。江苏主体功能区考核评价依据对应的指标体系,采用综合指数法,分别计算水平指数和发展指数。根据各指标的当年实际完成情况计算水平指数,主要反映各地主体功能区建设工作的现实水平;根据各指标比上年的增减情况计算发展指数,主要反映各地过去一年主体功能区建设工作的成效进展情况。计算方法:将各指标作无量纲化处理,分别计算出水平指数和发展指数。具体方法如下:一是水平指数。各指标水平指数=(实际值-最小值)/极差×40+60,上式中,极差=某指标最大值-最小值。对逆向指标,采用取相反数的方法加以处理。本类水平指数=各指标水平指数之和/本类指标个数。二是发展指数。先计算各指标发展速度,再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各指标发展指数和大类发展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