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泄漏演练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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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泄漏演练总结

化学品泄漏演练总结范文1

关键词:高温高压;安全隐患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一、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建立健全跟本单位实际情况相符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不断的对所建立的制度进行审核和改进。

目前,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是制度的建立问题,而是制度执行落实问题。比如主要负责人没有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未定期开展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在发生事故以后没有进行再教育程序、特种设备没有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等等。

我们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多年来安全生产的经验和教训总结,是员工必须应该遵守的,我们只有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去执行,才可以确保安全生产。

二、强化企业安全标准化的管理

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 ―2008 的要求,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依据本规范的要求,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

危化品生产企业大多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各种特种设备,生产环节的危害因素存在多样化,所以对此类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则应更加严格。

除了正常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根据各自的生产特点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知识培训。比如,空气呼吸器使用、防毒面具使用培训、为防止有毒气体泄漏而开展的应急救援和疏散知识培训、易燃易爆气体泄漏进行防火防爆知识讲解、冻伤事故的预防和前期治疗知识等等。

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不应一味只追求内容全面而采取“灌输”的方法,应该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尽量增加互动环节,多提问,多举事例,引发员工思考问题,确保培训效果。

四、开展安全文化基础建设

一个企业想要在商场上长期处于领先地位,“安全形象”是至关重要的,而“安全形象”则主要体现在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上。

五、建立隐患排查体制

危化企业应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建立长效的隐患排查体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

六、加强工艺安全的管理

工艺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预防危险化学品(或能量)的意外泄漏,完善的工艺安全管理系统不但能帮助减少人员伤害,也能避免重大的财产损失

七、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危化企业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因素,危险无处不在,事故发生的频率较高,做好事故预防是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重点是做好事前的预防工作。

八、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危化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自己的应急救援体系,保证事故发生时最大程度的减少各方面损失。应急救援体系的完整性包括救援知识的培训、管理网络的建立、定期的演练、内容的更新、救援设施的保障等。

九、企业要保证有效投入。

安全投入包括人才、资金、物资、科技、信息等各种资源。有效的安全投入不仅是提高本质安全的必要物质基础,而且是改善安全生产管理绩效的必要保障,还是赢得安全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不仅要把安全投入列入安全生产监管规划预算,确保其稳定、有效地配置使用,而且要使安全投入水平与安全发展战略、安全绩效目标、经济规模与安全风险、现有安全生产条件等相匹配,充分满足安全生产与发展的实际需要。

十、要让每位员工树立危机意识。

化学品泄漏演练总结范文2

一、工作目标

在20****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要求,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狠抓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对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整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实现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和组织实施部门

整治范围包括涉及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各个环节的企业和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赋予各监管部门的职责,由主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监管部门积极配合。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涉氯、合成氨、电石、剧毒、涉及有毒气体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的企业;使用危险工艺的企业;小化工(100人以下)企业;近3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和20****年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其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使用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专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单位。(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承运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毒性物质和强腐蚀性化学品等运输企业和单位。(由省交通厅负责组织实施)

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由省公安厅负责组织实施)

(五)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交通运输工具用加油(气)站。(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六)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处置易燃易爆、有毒废弃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由省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整治工作主要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

1.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公用工程(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要机组、反应器、分馏塔、专用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检修、维修作业时,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特别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和防中毒、窒息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5.防雷电、防汛、防构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储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或与当地大型企业、与地方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7.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8.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化工和医药生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情况;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试车方案备案、安全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试车和投料过程是否严格按照设备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化工投料试生产的程序进行;新建项目使用的工艺是否安全,自动化控制水平是否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9.废旧化工装置拆除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拆除施工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二)其他使用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

1.使用液氯、液氨、剧毒化学品的自来水厂、造纸企业、大型冷冻库房、电镀和电子企业、游泳场馆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建立和执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2.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的情况。

3.危险化学品气瓶定期检查、检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气瓶连接软管定期检查、试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4.使用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定期演练情况;应急器材的准备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和单位

危险化学品、尤其是剧毒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了储罐罐体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储罐是否装备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

1.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的情况。

2.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安装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载现象。

3.承运的剧毒化学品是否通过随车携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包装物加贴安全标签等方法载明化学品的品名、种类、施救方法等内容;是否随车携带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是否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

(五)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加油(气)站的设计、设施和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是否编制了科学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

4.销售氯酸钾的企业和单位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流向登记制度。

5.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执行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6.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压力试验情况以及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的情况;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7.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禁止充装危险化学品规定的落实情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内容,是否向押运员提供所押运的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六)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1.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装置、作业场所和储存设施安全生产状况。

2.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3.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废弃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转移和处置等情况的台帐是否记录齐全;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四、整治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08年5月开始,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和排查阶段(5月)

明确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督促企业按照本次整治工作要求开展自查,对20****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查出的重大隐患,经整改并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加大路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力度,消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违规行为,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第二阶段:实施和督查阶段(6月—9月)

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由相关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计划地进行整改。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反“三违”活动。围绕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和汛期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对重点企业、重要装置、重大危险源等进行安全督查检查。由省级相关监管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主要检查各州、市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和整治效果等,并抽查部分重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专项整治情况。

第三阶段:“回头看”和总结阶段(10月—12月)

组织整治工作“回头看”活动,对隐患排查治理再检查、再督查,进一步巩固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成果。以防冻、防凝、防静电、防粉尘爆炸、防年底抢进度、抢产量为重点,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管理,防止四季度出现“三超”和“三违”抬头、事故“翘尾”现象。同时,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州、市要建立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信息,研究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规定,认真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本地区、本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形成分工明确、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要在按要求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工作的重点。要加大对超装超载车辆的治理力度,坚决打击和取缔“大吨小标”、“大罐小车”现象;严格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资质管理;严格审批剧毒危险化学品准购、准运;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时间、路线和速度的管控;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防止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全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确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要按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

化学品泄漏演练总结范文3

(一)南京长江危险化学品锚地概况。南京长江水域设有锚地9处,锚地水域总面积671公顷。专供危险化学品船舶停泊的锚地有南京宝塔水道,南京栖霞危险品锚地和仪征油锚地3个,日均在专用锚地锚泊的危险化学品船舶近200艘,其中栖霞危险品锚地同时设有油船水上过驳作业专用水域一处。

(二)南京长江水上加油站、加气站和污油水回收船舶概况。南京长江水域设有水上加油站22座,趸船48个,趸船最大的储油量为8000t,最小储油量为200t,年柴油销售约70万t。有加油船8艘,年柴油销售约10万t。在南京长江宝塔水道内,设有水上LNG液化天然气加注站1座,储存量为2×250m3。在南京长江水域活跃着各种收受船舶机舱污油污水的船舶10余艘,总载重量近万吨。22个水上加油站分别属于18家油料销售单位,其中国有企业7个、合资合作经营企业11个。随着我国80年代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长江水上运输事业得到空前发展,运输需求的增加导致运输船舶的增加,同时带动了水上加油站的发展和建设,属于新兴产业。但由于国内尚无水上加油站建造的规范和标准,适用的是船舶建造规范和陆地加油站建造标准建设,造成水上逃生设备、冷却降温系统、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等硬件消防设施的配置与在水上实际安全需要存在一些差异。而在消防安全管理上,也没有相应针对性强的法规。

(三)南京长江沿江化学危险品储罐概况。南京沿江两岸石化企业众多,为方便水上装运,在南京新生圩、栖霞、大厂和仪征港区周围,与危险化学品码头管道直接相连的储罐达900余座,最大容量15万m3,最小容量150m3。

(四)南京水域危险化学品港口、船舶企业及运力概况。截至目前,在南京市交通局登记注册的港口经营企业143家,其中长江水域的企业111家;共有94处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有水路运输企业191家,其中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38家(长江34家、内河4家)。南京籍运输船舶1737艘,其中内河1201艘、沿海422艘、远洋114艘,运力净载重量为1399万t,据统计,有油船240艘、化学品船33艘。据统计,2012年到达南京港口的货船总数达到11042艘,液体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船舶2953艘,其中油船1369艘(万吨级以下的1003艘、1至5万吨级的366艘);散装化学船1357艘(万吨级以下的1233艘、1至5万吨级的124艘);万吨级以下液化气船227艘。

(五)南京过江输气管道和输油管道概况。1.南京过江天然气输气管道主要有川气东送管道和西气东输管道。天然气川气东送管道南京支线管道起点位于江苏省与安徽省交界的溧阳市社渚镇大田村,终点位于扬子石化输气站。南京支线长江南岸入土点位于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滨江社区,北岸出土点位于仪征市青山镇砖井村,定向钻水平穿越长度约4.25km(含乌鱼洲内362.51m开挖敷设段),管线与入土点的高差最大埋深52.9m。天然气西气东输管道干线西起新疆塔里木轮南,东至上海白鹤镇,西气东输长江盾构北岸盾构起点位于江苏省仪征市青山镇大王庄村,南岸位于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滨江村。2.南京过江输油管道有仪金线、金扬线、金陵石化至扬子石化线。金仪线即仪征输油站—石埠桥输油站原油输送管道,管径为406mm,管道全长26.545km,管道在南京市境内埋设17.706km。金扬线即石埠桥输油站-扬子输油站原油输油管道,管径为508mm,管道全长43.699km,途经南京市栖霞区及六合区。金陵石化至扬子石化有2条过江输油管道,均从金陵石化1号码头上游600m处入江,直径为150mm,管长2000m,其中一条为柴油运输管道,一条为石脑油运输管道。由于建筑市场对砂石旺盛的需求量,河道砂石供需矛盾突出,暴利丰厚,部分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在长江河道大肆盗采江砂,不仅严重影响了通航安全,时常造成水上交通事故和险情,而且盲目采砂对过江输油管道和输气管道必然造成一定的安全威胁。

(六)南京长江取水口概况。南京长江共有取水口41处,其中生活用水取水口16处。主要涉及南京浦口、大厂、六合、江宁、夹江、上元门燕子矶、龙潭等水域。因为南京长江危险化学品船舶流量较大,一旦在生活用水取水口处发生泄漏和火灾爆炸事故,因泄漏到长江的危险化学品的不可控性,势必对该区域乃至其下游水域造成一定的污染,从而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用水。

(七)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线概况。目前,列入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管辖的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线主要是江苏金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专用线,总长约1048m,6股车道,有1座石油化工散装液体物料的装卸栈桥、2座石油化工散装液体物料的装卸栈桥,年装卸货物80万t左右。

(八)南京长江危险化学品种类及分布。南京是我国五大石油化工基地之一,危险货物运输主要有原油、汽油、柴油、重油等成品油和烷、酮、醇、苯类等液体化工中间体等196种,涉及到国内危规中的8种类别,据统计,目前年危险化学品吞吐量4336万t。南京长江危险化学品主要分布在3大危险化学品集散区域,共涉及各类危险化学品8类140种,其中大厂和新生圩港区87种,栖霞港区39种、仪征和龙潭港区77种。

二、南京长江危险化学品泄漏及火灾危险性

目前,南京水域危险化学品状况呈现危险化学品码头数量多、危险化学品船舶密度高、吞吐量大,危险货物种类多、成分复杂,火灾荷重高、危险性大,火灾危害性大,社会影响力强等特点。历年来,南京长江段水域年均发生危险化学品火灾、泄漏事故2~3起。

(一)危险源多、密度高,火灾危害性大。据统计,近年在南京水域进行装卸作业的危险化学品船舶每年达3000余艘,每天在港作业和锚泊的危险化学品船舶约300艘。特别是在南京大厂、栖霞和仪征3个危险化学品集散的水域内,两岸沿线密布危险化学品码头75个,占该水域码头总数的42.85%,水上加油站13个。平均每千米水域有1.56个危险源,密度最大的岸线内,每千米设有危险品码头达7座,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将会造成连片成灾。

(二)危险化学品种类多、成分复杂,燃烧爆炸诱因多。南京水域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多,其理化性复杂,危险货物的状态主要为液体、气体和少量固态,绝大多数采用液(气)货船运输,少量使用集装箱和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多样性,决定了其危险隐患的增多,诱发燃烧爆炸的因素增大。

(三)单位面积火灾荷重大、成灾损失大。南京水域邻江危险化学品储罐和到港船舶数量多、容量大,储存的危险货物一旦发生火灾和爆炸,单位面积的火灾荷重很高、燃烧热质强,破坏性大。

(四)装卸工艺复杂、安全管理不到位,易发泄漏和火灾事故。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工艺涉及到管线安装、压力、流速、扫线、加温、防静电等措施,操作程序要求高,作业种类多、工艺复杂,一旦出现差错极易产生不良后果。

三、南京长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南京水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要行政单位有南京市交通局、南京海事局、南京市公安局和水上公安分局、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等行政执法单位。具有水上救助力量的部门主要有南京海事局搜救中心、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水上消防支队、南京港轮驳公司、扬子石化等。

(一)南京长江危险化学品靠港船舶安全现状。据统计,目前年进出南京水域港口作业的液体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船舶达2900余艘。通过历年来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液体危险化学品专用运输船舶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占比例较重的有五类:一是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二是擅自停用、撤除消防设备、器材;三是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符合标准;四是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五是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究其原因,主要有四方面问题:一是消防管理不到位。许多5000t级以下船舶挂靠在某个航运公司进行营运,而航运公司只管收取挂靠费而实际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出现了责任主体不落实的真空;二是危险化学品船舶建造、审核、验收技术监管不到位。在小于3000t级的危险化学品船舶中,部分存在厨房等舱室内壁大量使用可燃材料装修、固定消防设施和设备配备标准不统一、不齐全等消防硬件设施不达标现象,这是船舶在建造和审验中遗留下的硬伤;三是码头、锚地停泊船舶数量没有标准,危险源和火灾荷重增加,隐患重重;四是对从事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船员的准入条件过低。千吨级以下的船舶主要是私人家庭式或个体性质,许多船员只有小学和初中文化水平,造成对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认知度不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能不了解,极难应对技术含量高、危险风险大的危险化学品水上运输的要求。

(二)南京长江危险化学品安全行政管理现状。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南京海事局、南京市交通局、南京市公安局及其水上分局和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对南京水域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都行使行政管理事权,形成管理交错态势和职责不十分清楚的状况。其主要原因有:一是地方政府协调不到位,造成职能部门难以落实具体管控措施;二是个别地方职能部门不愿放弃原有管辖,造成管理与现实的差距;三是相关法规不健全、个别法规相冲突,造成行政单位在管理上的实际交错;四是行政管理单位之间合作协调性不强,没有形成有效的合力,可能还出现漏管和失控点;五是其他相关行政管理单位与消防机构协同作战的意识不强。这些必然导致一些港口危险化学品单位和船舶单位对行政管理单位存在某些不满和看法,同时也不利于实施有效的监管。

(三)南京长江危险化学品水上灭火救援现状。南京长江危险化学品主要分布在中游至下游的大厂、新生圩、栖霞、龙潭港区和仪征水域,水域总长度约50km,危险源多、火灾荷重大,但水上灭火救援力量却相对薄弱。目前,只有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在仪征水域设有一个公安专职水上消防中队,配备380t级消防艇一艘,距南京大厂港区最远的危险化学品码头约40km,航行需要2个多小时,不能满足所面临的危险化学品水上灭火救援的需要。拖消两用船是港口企业重要的消防硬件设施和自救必要手段,也是水上专职消防灭火力量的主要助手。目前南京水域内只有南京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配备3艘,扬子石化1艘,日常分别在栖霞、龙潭、大厂和仪征港区进行港作作业。由于拖消两用船的装备管理、药剂配备、活动区域、人员配置、业务训练等与消防战备执勤有关,以及接警出动、现场救援、损耗补偿等与灭火救援有关的事项尚无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明确,造成消防机构监管依据不足。企业在重生产的前提下,4艘拖消两用船不同程度上存在设备老化、功效弱化、药剂配备不足、人员配备不齐、职责不清等问题,从而再次削弱了现有不充足的水上灭火救援力量,也与社会化消防的精神相背离。

四、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消防安全监管状况

南京分局现有消防执法资格民警89人,其中83人在消防执法岗位。分局水上消防支队有民警44人、辅警10人、消防战斗员24人。有消防高级工程师3人、工程师4人。有消防指挥艇1艘、380t消防船1艘、9.6m玻璃钢消防船1艘、26.13m交通船改造后的消防船1艘、依维柯抢险救援车1台,以及企业委托管理的斯太尔泡沫消防车4辆、斯太尔消防水车1辆、东风泡沫消防车1辆、斯太尔泡沫高喷消防车1辆。配有11万余元的现场勘查工具箱类、现场气体检测类、海洋王现场照明类、现场勘查数据采集储存类以及个人防护类等器材,40余万元的破拆、堵漏、照明、水上救生、救护等20套抢险救援器材。

针对南京长江危险化学品种类多、成分复杂、危险源多、密度高,燃烧爆炸诱因多、火灾危害性大、成灾损失大,而实际监管却存在管理交错,加之水上救援力量相对薄弱等实际,南京分局不等、不靠,坚持科学建警、服务发展的理念,精心谋划,创新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一是建立预警机制。每年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部位进行重新确定,划片落实责任,开展年度火灾隐患分析,建立重点跟踪关注区域,设立举报箱,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做到预警在先。针对水上长江首家LNG天燃气加气站投入运营,以及宝塔水道周边的消防安全环境,南京分局还积极沟通上级有关部门,在该水道增设警务室,申请警务使用岸线、建设警务工作囤船,投入消防力量来积极应对。二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研发了消防信息化平台投入日常消防监管工作,实现了消防监督检查的现场记录、拍照、录音、录像以及适时传输,实现了对火灾隐患及火灾事故证据的适时固定和跟踪。三是建立隐患排查整治机制。适时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定时对消防信息化平台终端固定的火灾隐患进行汇总分析研判。对能当场整改的依法指导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依法制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实行专人负责制,跟踪督促隐患整改到底,对履督不改的实行单位法人约谈制度。四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结合危化品码头、船舶、加油站、铁路运输线特点,以及不同种类的危险化学品特性,分别制定灭火预案。加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购置消防应急救援车,成立抢险救援突击队,改造消防船提高灭火性能,购买船舶改造成消防船投入使用,近日,为应对南京青奥会水上消防安保,南京分局又积极与南京港(集团)协商购入1艘消防艇,使长江南京段水域能有4艘消防船艇投入战备执勤,力争在青奥会前,长江南京水域灭火船舶从接警到达水域时间控制在30min左右。此外,分局还正在建设消防应急指挥分中心,有效提高应急处突的能力和水平。五是建立综合治理机制。建立贯穿全年的“消防平安杯”活动载体,包括动员部署、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培训、消防板报巡展、消防安全知识竞赛和演讲、消防安全互查、职工消防运动会、总结表彰等,让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抓手、有内容,形成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综合治理环境。同时,积极整合水域人力和装备资源,动员社会力量重视参与消防工作,全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五、南京长江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管理探索

长江水上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涉及到行政管理、技术研究、防控结合、工艺研发等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于一体,是一项技术性、科学性、综合性、管控性很强的工作。面对复杂又危险的水上危险化学品,我们认为必须要有法律法规的支撑,有科学的态度和细致精准的工作,才能保证万无一失。综合南京长江水域危险化学品调研状况,我们建议:

(一)加强长江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管理的法规建设。重点是修改、制定有关水上危险化学品码头建设、油锚地管理、船舶靠泊危险化学品码头、危险化学品船舶建造规范、危险化学品船舶等级管理、水上加油站(加气站)建设和管理、收受污油污水船消防管理、水上消防站建设标准、水上消防站人员配备标准、拖消两用船管理等一批消防法规。

(二)疏理行政单位事权管理职权,提升管理能力。应当理顺行政单位的管理事权,明确责任。重点要解决长江南京中央管理水域公安事权管理归口问题,建立水上危险化学品联合执法机制,加速建立信息化共享管理模式,不断提升行政单位管理能力。

(三)加强南京长江水上消防站建设。按照南京长江危险化学品分布状况,急需在新生圩港区和栖霞港区增设至少一个水上消防站,分别配备能够扑救5万t级油轮火灾的500t级消防艇一艘,同时配备90m消防警备码头,以及相应的救生、破拆、堵漏、侦测、照明和防护等特勤抢险救援专业器材。

(四)加速长江社会化消防进程,科学整合社会消防资源。目前,南京长江许多危险化学品码头单位靠自己的力量和能力,很难做到打造一艘消防艇、管养一支水上消防队,为解决这一难题和实际需求,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方式,在地方政府支持下由长江航运公安局消防部门牵头,建立政府水上专职消防队伍。同时,要强化与港口拖消船单位、码头单位和南京市公安消防等陆地消防队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形成多种消防力量协同作战机制,最大限度的发挥社会化消防的资源优势。

(五)加强专业人才引进,提高专业应对能力。长江危险化学品管理需要具有化学专业强的专业人才,水上灭火和抢险救援更需要既懂危险化学品理论又懂灭火作战指挥的专业人才。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自2004年体制改制以来,消防队伍未招入过新人,原有3名消防高级工程师也临近退休,出现了断层现象和消防专业人才缺乏的状况,因此,急需招入或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特长的人才。

六、南京长江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监管对策。

南京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事业将会随着长江经济的发展得到进一步拓展,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将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如何更好地应对,结合历年来的经验做法,我们建议:

(一)建立危险化学品基础信息资料库。在消防信息平台中建立南京长江危险化学品种类、理化性、分布等信息资料库,并将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纳入日常消防管理工作中,保证信息资料库的资料最新准确,为日常消防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提供查找依据。

(二)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要切实落实公安消防监管责任。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片管理,切实将责任落实到消防民警,保证消防安全监管不留盲区和盲点。二要切实落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要督促指导企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到部门、船舶、车间、岗位。

(三)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预案。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别的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火灾事故,逐项制定应急救援方案,明确人员、船艇、车辆、装备、手段、处置程序等,并强化演练。遇有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火灾爆炸事故时,通过分局消防指挥室实行统一指挥调度,按照预案实施处置。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装备建设。根据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指南的要求,结合南京长江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目前应加强个人防护、气体监测、堵漏洗消、远程监护等处置不同性质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装备建设,达到靠的近、控的住、清的净的处置要求。

化学品泄漏演练总结范文4

关键词:氨站;设计方案;选择

一、 火电厂液氨站的设计

1、 液氨储存及制备的设计选型导则

还原剂储存及氨气制备系统宜为全厂公用,当机组台数较多或考虑扩建需要时,应根据总平面布置格局采取分组布置。

液氨储罐:液氨储运宜采用槽车运入、常温压力储存的方式。液氨储罐的容量应满足BMCR工况下液氨消耗量所要求的储存天数要求。

液氨蒸发器:总出力宜满足全部机组BMCR工况下的氨气需要量,至少留有5%的设计裕量,另设1台备用;液氨的加热宜采用水浴管式间接加热方式。

液氨输送泵:我国南部地区不需要设,只有当厂址地区极端最低温度达到-20℃及以下时,液氨储罐与液氨蒸发器间应设液氨输送泵。

氨气缓冲罐:蒸发器后应配置与蒸发器单元运行的氨气缓冲罐。

2、工艺设备的布置

液氨储罐应布置在敞开式带顶棚的半露天构筑物中,不宜布置在室内。全压力式液氨储罐应布置在防火堤内,堤内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最大的一个储罐的容积,与液氨储罐相关的其它设备应布置在防火堤外。

设备布置应顺工艺流程合理布置,并满足其设备间的净空大于1.5m。液氨系统设备布置的防火间距宜符合下表的规定。

3、安全措施

液氨卸料、储存和制备系统应配置设备及管道内置换残留空气的氮气吹扫系统。液氨储存系统内的含氨气体宜由氨气稀释罐吸收;

储罐应设置检修平台,储罐的附件应布置在平台附近,平台应设置不少于两个方向通往地面的梯子;

液氨储罐应设置喷淋冷却水系统,并应设有氨气泄漏检测器;

氨区应根据现行行业标准《人身防护应急系统的设置》HG/T 20570.14的规定,设置安全淋浴器和洗眼器;

氨区应配备防毒面罩、橡胶手套、橡胶靴等劳防用品。

二、新旧规范对氨泄漏监测的主要差异

1、规定氨气为有毒气体

旧规范中的有毒气体系指硫化氢、氰化氢、氯气、一氧化碳、丙烯腈、环氧乙烷、氯乙烯。为了体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和“预防为主”的宗旨,国家又在旧规范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颁布了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范。新规范第2.0.2条提出“有毒气体指卫生部卫法监发[2003]142号《高毒物品目录》中所列的有毒蒸汽或有毒气体”。卫生部卫法监发[2003]142号《高毒物品目录》确定了31种气体和蒸气,其中有毒蒸汽或有毒气体有: 二氧化氮、硫化氢、苯、氰化氢、氨、氯气、一氧化碳、丙烯腈、氯乙烯, 光气(碳酰氯)等。对比可知,新规范明确地把氨列入了有毒气体之中。

2、提高氨泄漏检测系统的要求

新规范中第3.0.2条强制规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检测系统应采用两级报警”。在旧规范中并没有强制要求两级报警。一级报警为常规的气体泄漏警示报警,提示操作人员及时到现场巡检。当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浓度达到二级报警值时,提示操作人员应采用紧急处理措施。无论新旧规范,都强调当区域环境内“有毒气体和可燃气体同时报警时,有毒气体的报警级别应优先”。在新规范中第309条建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宜独立设置”,以最大发挥报警系统应有的作用。

三、火电企业脱硝液氨站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1、液氨站安全配套设施完善。目前火电企业液氨站设计防晒顶棚、围堰、符合标准的防火实体围墙;安装避雷针、静电球、风向标、洗眼器、卸氨机械臂、防撞柱、安全阀、管道连接跨接线、摄像及门禁系统等安全设施;配置急救箱、灭火器、防爆工具、防冻服、防毒面具、正压空气呼吸器等应急工器具;液氨站配套设计放空稀释系统及氮气吹扫系统;液氨储罐区和液氨蒸发区设计液氨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配套设计降温消防喷淋装置。

2、液氨站安全管理措施到位。①设备管理:执行点检定修,建立健全设备、设施历史台帐(含安全阀、仪表校验记录、设备消缺、检修技改记录等),加强精密点检与劣化分析,保证设备性能精度及自动化程度,确保生产设备及安全设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同时定期进行沉降观测记录,防止硬力原因造成系统变形或损伤而发生泄漏事故。②运行管理: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与门禁准入制度;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报政府监管部门评审备案后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活动;强化运行操作技能与安全意识培训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利用“春检、秋检、安全大检查”等活动实施对标自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闭环整改,确保液氨站设备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

3、现状分析:尽管火电企业液氨站严格按照国标设计,配套安全设施齐全,安全管理与监督执行了标准和规程,可上述所有措施都集中在“事前防范”方面,而对于液氨泄漏后污染扩散没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液氨泄漏不光要强调“事前防范”,同时还应该采取切实有效的“事后控制”措施。“水幕吸氨防护工艺”就是针对这一问题而提出的。

四、氨站的安全设计

1、工艺设计:

(一)液氨卸料:液氨在卸料过程中必须做到密闭,在可能发生泄漏的地方要有安全防范措施,并严禁超压。

⑴液氨装卸车,采用密闭式液下装卸车鹤管,禁止使用软管。

⑵在距卸车鹤位10m以外的装卸液氨管道上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⑶液氨卸车处设置水喷淋装置,一旦装卸过程出现脱扣、充装臂断裂、连接法兰呲开等情况大量泄漏时,可关闭紧急切断阀,启动水喷淋装置,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二)液氨储存:液氨储存采用常温压力卧式储罐,液氨储罐安全充装量不得超过储罐容积的85%,液氨储罐设置温度计、压力表、液位计、液位高限报警仪、压力高限报警仪、温度高限报警仪,并设置超流阀、逆止阀、紧急切关断阀和安全阀。储槽四周安装有工业水喷淋管线及喷嘴,当储槽温度过高时自动淋水装置启动,对槽体自动喷淋减温;当有微量氨气泄露时也可启动自动淋水装置,对氨气进行吸收,控制氨气污染。

(三)氨缓冲罐:氨气缓冲罐操作压力0.2MPa(G),属于压力容器,设置安全阀、压力表。

2、氨管道的设计

(一)氨对铜、铜合金、铝等有腐蚀性,相关的管道、阀门以及仪器上不能使用这些材料。

(二)氨管道除需要采用法兰、垫片、螺栓连接外,均采用焊接连接;法兰选用凹凸面带颈对焊法兰,垫片金属缠绕垫片。

3、仪表和监控

氨站采用PLC控制系统,所有控制及检测在PLC系统上进行显示、控制及报警。氨既是可燃介质,又是有毒介质,在报警设置上只考虑有毒气体报警设施,有毒气体探测器选用电化学型,氨报警器报警设定值为30mg/m3(100%的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五、结束语

根据我国对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整体的要求,火电厂进行脱硝项目的液氨存储制备区域,已经构成了对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头,因此,氨站的整体设计务必要求设计人员,在其氨站的设计过程中,严格落实相关的规定与各项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参考文献:

[1] 崔洪波. 氨站设计方案的选择[J]. 辽宁化工.2012(06):40-42+31.

化学品泄漏演练总结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号)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的工作原则,标本兼治,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总体目标

从*年底至*年,用两年时间,完成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任务。通过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使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得到明显加强,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工作任务

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的要求,通过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以下八个方面的建设,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承包活动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依法培训各类从业人员;

4、严格安全设施设备建设和管理;

5、严格作业现场管理;

6、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

7、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和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8、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工作职责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字[*]19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确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考核机构(以下简称“登记中心”);省安全监管局对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确定广东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所为省二级达标企业考核机构(以下简称“省安科所”),承担全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二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工作。市、县(市、区)安监局的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本辖区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组织发动工作;

2、负责检查督促、指导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

3、负责对本辖区申请达标考评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相关情况进行核实;

4、负责对本辖区已取得安全标准化证书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

五、实施对象

(一)实施范围

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活动,且符合如下条件的从业单位,都要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依法设立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或其分公司、子公司所属的独立核算成本的公司。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依法设立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自有固定的仓储设施且危险化学品储存量已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单位。

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依法设立,自有固定的仓储设施且危险化学品储存量已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从事危险化学品纯储存业务的单位。

(二)重点对象

突出重点,以下几类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作为安全标准化建设重点实施对象。

1、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2、生产火灾危险性为甲类危险化学品的;

3、生产过程伴有高温、高压、低温、真空或剧烈化学反应的;

4、使用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硝化棉、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从事生产活动的;

5、储存剧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承包单位;

6、罐储设施超过10000立方米或库房面积超过550平方米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

六、实施程序

(一)企业自评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成立自评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自评小组应由分管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会的代表组成,原则上不少于3人,且依法取得安全标准化企业自评人员资格证书。

自评小组结合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对照安全标准化规范进行自评,认真填写《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自评/考核报告》。根据自评结果,向相应的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提出考评申请。

(二)申请考评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申请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时,应认真填写《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申请表》。并登陆“”网站,进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管理系统”,如实填写相关资料,通过网络提出相应的安全标准化考评申请。

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申请一级达标考评时,先由省安科所对网上申请资料进行预审核。符合要求的,通知企业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申请表(一式三份);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自评/考核报告;

(5)企业简介、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组织机构设置文件(复印件);

(6)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清单;

(7)主要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清单;

(8)重大危险源清单;

(9)生产工艺流程简图或销售服务网络简述;

(10)厂区地理位置图及厂区颊布置图;

(11)至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泄漏事故的证明文件(必须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客部门签署核实意见);

(12)所在地市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推荐该企业申请达标考评”具体意见的公函。

省安科所对企业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预审查,符合要求的,上报省安全监管局签署意见后,连同相关纸质材料一并寄送登记中心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通知企业对有关材料进行补正。

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申请二级达标考评的,按照上述程序和要求直接向省安科所提出考评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

(三)实施考评

考评机构在受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提出的考评申请后,成立考评小组,制定考评计划,确定考评日程安排。现场考评时,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化规范的有关要求,认真实施考评。考评工作结束后,考评小组应向考评机构提交考评报告及相关附件(考评通知、考评计划、考评记录表、不符合项报告、首末次会议签到表等)。

(四)批准与发证

经考评,符合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颁发其安全标准化证书。一级安全标准化证书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发,二级安全标准化证书由省安全监管局颁发。对考评不合格的,考评机构应发出《安全标准化考评不合格通知书》,企业经整改后可重新提出二次申请。每个企业申请考评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二次。经登记中心考评未达到一级但满足二级要求的,由省安科所颁发二级安全标准化证书,可不再组织现场考评。

(五)证后管理

达标企业必须将每年的自评报告报所在县(市、区)安监局和市安监局备案后报省安科所审查。省安科所有重点地对达标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抽查。经抽查,发现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存在缺陷的,由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下达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以及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泄漏事故的,应立即逐级报请省安全监管局撤消其安全标准化企业称号。

七、进度安排

(一)宣传与准备阶段(*年12月—*年2月)

1、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组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企业自评人员参加培训,为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全面实施阶段(*年3月—*年9月)

1、*年3月—*年12月,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

2、*年1月—*年9月,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

各地根据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工作方案要突出重点,尤其是纳入本方案所列重点实施对象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优先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确保辖区内企业如期通过考评达标。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10月—*年12月)

省安监局组织专项督查组,对我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和验收。

八、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有关单位要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实施安全标准化是规范我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事故的重要措施,也是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纳入重点工作来抓,加强领导,依法行政,采取有力措施,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政策支持,大力引导。《广东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工作中明确,对安全标准化建设按期达标并持续保持标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可不再进行安全评价,直接办理延期或换证手续,并在安全生产评优、奖励、政策扶持等方面优先考虑,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对安全标准化建设未在规定时限内达标的,实行警示制度,取消参加安全生产评优、奖励等活动的资格。未取得安全标准化证书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原则上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

(三)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各地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目的、意义和政策要求,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对安全标准化的认知程度,扩大社会影响面,促使企业主动、积极地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化学品泄漏演练总结范文6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生产管理;现状;措施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 A

1、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

1.1、人员中毒

突发性危化品事故经常会导致多人中毒,甚至多人死亡,常被称为重大灾害性事故。如发生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死亡人数在30人以上,则形成为特大灾害性事故。比如2013年8月31日,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液氨泄漏事故,造成15人死亡、20余人受伤,其中5人重伤。

1.2、燃烧和爆炸导致人员伤亡、建筑物遭破坏

危化品事故中的燃烧和爆炸会导致人员伤亡,造成爆炸点和周围建筑物破坏。如2013年3月19日,潍坊海圣化学有限公司的火灾爆炸案。造成8人死亡,多人烧伤。对周围的建筑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2、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分析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过程中企业安全意识的欠缺是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原因。在企业的发展中,强化产品安全生产需要投入一定的资金成本,而一些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就产生了利润与安全之间的冲突。因此在安全意识方面,危险化学品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具有侥幸心理,重视经济利益追求而忽略安全生产投入;二是在欠缺安全管理意识的基础上企业使用滞后的管理办法,导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混乱;再者是对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过程中,安全投入问题集中体现为人才投入以及资金投入欠缺。

3、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探讨

3.1、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首先,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安全生产进行高度重视,并对储存、使用流程做出全面防范。做好宣传与培训工作是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使用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提高安全风险防治能力的重要途径。所以,在具体工作中,相关企业首先要对安全生产使用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让工作人员认识到安全生产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并引导工作人员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同时,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实践中,企业还需要将安全管理工作从被动向主动转变,从重视处理向强调预防转变,通过邀请相关行业专家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事故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应急处理知识做出讲解,以此来提高员工对法律法规的了解以及对相关安全事故的认知。另外,可以利用网络、电视等宣传媒介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使用的宣传活动,从而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塑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企业有必要对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以及安全生产使用制度落实情况做出严格的监督与考核,以便确保培训工作以及安全生产制度的有效性。

3.2、完善应急体系

首先,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重视应急机制的构建。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过程中。构建统一指挥、合理结构、灵敏反应、高效运转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是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也是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的重要保障。在此过程中,要充分借助地方安委会专家的作用,调动企业安全管理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来构建合理的安全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其次,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重视应急预案体系的完善。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以及现场处理方案等,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具有可行性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作为企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做出动态调整是应急预案体系完善中的重要内容,在此方面,要强调危险化学品存储以及集中生产中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在对应急处理体系进行完善的基础上提高安全事故处理能力以及完善安全事故预防体系,确保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后能够对事故进行有效且快速的控制,从而使得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安全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再者要在实际工作中重视事故演练工作,每当完成演练之后,对应急预案做评价,并建立一个应急响应系统,一旦发生事故,立马结合事故的实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将现场人员与物品迅速撤离,降低事故的损失率。进一步建立完善现有各级政府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部门联席制度,各个部门紧密配合,支持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活动。

3.3、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方法

现阶段,我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的安全管理方法依旧比较传统且混乱,以至于传统管理方法的较多弊端存在于生工作过程中,致使整个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经营活动中充满了安全隐患因素以及事故风险,从而给生产经营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造成一定的威胁。因此,在工作中需要探讨一些有效措施改变与创新传统安全管理方法,从而降低企业的危险因素。基于此,在以后的安全管理过程中,要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方法,不断的总结以往安全事故案例的经验与教训,同时,积极的吸收与借鉴西方国家的先进安全管理方法,从而有效对传统安全管理方法进行创新,进而保障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的安全。

3.4、强化人员安全培训

首先,良好的师资资源是保证安全培训效果和质量的必要条件。企业安全培训讲师应由具有丰富安全管理经验的一线安全管理、技术人员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担任,若本单位人员不能胜任时可外聘有资质的安全培训人员担任讲师。其次,在具体的培训过程中结合现有的多媒体技术,采用如情景模拟法、讲授法、点评法等多种培训方法。第三,在培训结束后,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培训记录制度,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总结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做好资料存档。

3.5、做好隐患、事故管理

安全隐患是诱发事故的根本源头,若是将隐患消除则可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隐患管理工作,首先要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定期进行隐患检查工作,将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到位,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立马采取相应措施解决。其次,严格开展排查工作,排查时全体人员都要参与,不留任何一个死角,针对重大隐患,若是不能立马进行消除,需要采取防范措施,将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然后相关人员进行备案,将其纳入到技改项目当中,定好整改的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进行事故管理工作,主要是对已经发生的事故进行原因分析,调查了解诱发事故的真正原因,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的生产人员、物品进行快速转移,查找到原因后向所有人员说明情况,避免事故再次发生,并通过现场安全教育的方式,使所有生产人员吸取教训,认识到不安全操作所造成的危害,若是外部企业发生事故,则同样吸取教训,避免本企业重演。

总而言之,现阶段,我国很多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情况依然令人担忧,这就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从问题的原因出发,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强化安全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管理,以此逐渐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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