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的特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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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的特点

金融创新的特点范文1

关键词:外部冲击;金融创新;金融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2(11)-0039-04

一、金融创新与创新风险

金融创新在过去几个世纪经济领域一直是一个关键、持续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20世纪60年代之后,随着市场一体化的发展和技术的成熟,金融创新层出不穷,许多新形式的金融衍生品、另类风险转移产品、交易所买卖基金、变种免税股票融资等金融产品得以出现,金融创新带来的不仅是金融领域产品规模和种类的变化,而且包含金融监管与金融制度相互博弈,这在动态改变了金融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对经济增长产生重要的影响。然而,金融创新并没有像所期望的那样一直能够促进经济的持续增长,反而,金融创新产品在促进经济金融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不断积累了新的风险,一定程度上可能成为诱发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隐患。

特别是在美国次债危机爆发之后,引起了众多学者对金融创新的激烈讨论,甚至有些学者认为,金融创新是引发全球经济危机的根源。这种观点拥有众多的支持者,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许多创新性金融产品和创新性金融机构一度扩大了金融的杠杆效应,放大了经济的需求和供给的错位,导致经济危机的爆发。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曾被视为是新经济增长源泉的创新(熊彼特,1939),应用到了金融领域,怎么没有发挥创新应有的作用,反而抑制了阻碍了经济的增长,导致全球经济风险的增加。这需要重新认识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之间的关系。

对于金融创新内涵的理解,学者们的意见并不一致。沿着创新大师熊彼特的思路,金融创新是指金融当局或金融机构为更好地实现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的目标,利用新的观念、新的技术、新的管理方法或新的组织形式,来改变金融体系中基本要素的搭配和组合,推出新的工具、新的机构、新的市场、新的制度,创造和组合一个新的高效率的资金运营方式或营运体系的过程。金融创新不仅包含了金融工具的创新,而且包含金融制度的创新。一些学者把金融创新看成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他们认为金融创新是指政府或金融组织为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经济环境和融资过程中的内部矛盾运动,防止或转移经营风险和降低成本,为更好地实现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目标而逐步改变金融中介功能,创新或组合一个新的高效率的资金营运体系的创造性过程。

至于风险,一直被视为金融的基本特征。在经典理论看来,金融行业就是经营风险的行业,他们通过各种方式,把投资人的钱集聚起来,通过特定的风险收益策略,投向众多资金的需求者,整个过程就是对风险和收益管理过程。对于金融创新而言,既然是金融,不仅带有基本的金融风险特征,而且带有创新的特点。但是往往人们只是关注到了金融的创新特征,忽视了金融创新的风险内涵。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金融创新带来的不仅是创新的产品,而且还有产品的风险,只有当对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管的时候,金融创新才能发挥经济创新的作用,改善金融环境,提高金融效率,提高金融对资源配置的作用,促进经济增长。如果不能对金融创新所带来的风险进行很好的控制和监管,那么金融创新所带来的风险将突破原有的监管框架,通过杠杆效应不断扩大,将成为经济增长的隐患。

这对金融创新带来的负面作用进行了较好的解释,比较而言,人们更关心金融创新的风险来源如何,在不同的情况下应该如何进行金融创新和风险管理,这既要使得金融创新能够为金融抑制环境下的经济提供金融支持,又能较好地控制金融风险,防止金融危机的出现。特别是在目前全球经济收缩、资本回流、外部冲击不断的情况下,中国如何在金融创新和金融风险之间进行权衡,成为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因素。

二、外部冲击与金融创新

与经典的熊彼特式创新相比,金融创新除了具备一般创新的特点外,还具有许多不同的特征。这主要是反映在金融创新的动因上面,Peter Tufano(2003)对金融创新的产生原因进行了归纳和分纳,他把金融创新的动力来源归因为六类,分别是:内在的市场不完全竞争机制,固有的人与信息不对称状况,交易、搜索、市场成本,全球化风险与技术冲击。辛基(Sinkey,1992)提出了一个TRICK的金融创新模型,在他看来,金融创新等于TRICK加上理性的自利,而TRICK则是指技术(Technology)、监管调整(Reregulation)、利率风险(Interest-rate risk)、消费者(Customers)和资本充足状况(Capital adequacy)。并且,辛基认为,不能孤立TRICK的各组成部分,因为它他是互相影响的。

这两种经典的金融创新原因论从不同的角度解释了金融创新的动因,尽管他们的出发点不同,但是他们的分析中实际上包含了两种典型的动力,即作为私利企业的固有的创新动力和作为金融企业的外部调整创新动力。如表1所示,作为第一种创新动力,和一般的非金融企业没有什区别,是一个企业实现盈利、满足股东财富最大化的原始冲动,它通过熊彼特所描述的五种创新途径实现企业规模的扩张和盈利能力的提升。更重要的是第二种创新动力,它区别于一般的非金融企业的创新,是金融企业特有的创新来源,这种来源是基于金融环境变化之后,企业对外部环境进行的适应性调整,环境变化包括金融规制的变化、金融市场和金融政策的变化,这才是金融创新的特有动力来源。

除了金融机构存在金融创新的动力外,环境变化带来的外部冲击是影响金融创新的重要因素。所谓的外部冲击是指影响当前金融市场均衡的外部因素,包括经济冲击和技术冲击。经济冲击较为复杂,包括外部市场的变化、货币政策的变化和全球一体化下贸易制度和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技术冲击相对来讲较为明确,主要是指技术变化对企业创新行业的影响。不论是经济冲击,还是技术冲击,都将改变金融市场的均衡状态,从而激发金融机构创新的动力。

值得关注的是,与金融企业内部的创新冲动相比,外部冲击更能刺激金融企业进行创新。西尔伯(Silber,1975)对1850~1974年间金融产业推出的25种创新进行研究,发现有80%左右的金融创新行业是因为金融管制带来的外部冲击引起的。随后西尔伯对1970~1982年间的金融创新进行了分析,得出了几乎一致的结果。八十年代后期,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全球各国之间的金融联系和经济联系更加紧密,金融市场价格变动更具有传染性,这进一步使得金融行业和金融市场的外部冲击增强,加大了金融创新行业的产生。

许多金融创新工具的说明了外部冲击对金融创新的促进作用。例如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短期国库券的利率一直低于5%,但是在70至80年代上升到7%至15%。短期利率的上升造成了长期证券和不动产投资的收益率下降,而剧烈的利率波动又会导致巨额投资的溢价或资本损失,为避免通胀和利率变动对投资收益和债务负担的影响,金融机构进行创新,开发出新的债务工具,如可变利率存单、远期交易和套期保值等等,这对金融市场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被视为金融领域非常重要的创新行业。

三、金融创新的风险监管

风险是金融的基本特征,金融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是与风险相伴而行。对于金融企业而言,控制金融风险是保证企业获利的前提,在保证收益的同时,使风险最小化。在经典的微观金融理论中,无论是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还是资产组合理论,已经假设系统性风险无法避免,企业所要战胜的只是非系统风险,在这种情况下,金融企业本身很难会捕捉系统性风向的变动,而且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下,金融市场的风险就会逐步放大,政府主管部门有必要对金融进行风险监管。

从金融发展的历史来看,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的发展一直伴随着金融监管的发展,金融市场与金融监管一直在交替“斗争”中前行。一般而言,金融市场的发展促进了金融产品的增加,金融产品的增加引发了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而监管又将改变金融企业的外部环境,引发新的金融创新,在新的金融创新情况下会带来更加严厉的监管,这形成了一个“创新-监管-再创新-再监管”的怪圈。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金融创新的风险得到控制,那么将不会产生较大的危机,如果不能觉察和捕捉到金融创新的风险,那么这样的风险将会累计和放大,在当前杠杆和更度复杂的金融工具迅速发展的情况下,有可能成为泡沫,一旦泡沫破裂将会发生严重的金融危机。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学者们对以往的金融监管理论研究内容进行反思,他们认为在以往的监管理论中,存在着监管漏洞、监管不力、监管方法技术缺陷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如Baily等(2008)、Goldstein和Morris(2008)等研究认为金融监管体系不健全是引发当前美国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Hoenig,Thomas(2008)也意识到混业经营机制隐藏了金融创新的风险。

这些观点在指明监管失败原因的同时,并没意识到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或者即使意识到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但是缺乏针对创新实施专门的监管措施。对于这个问题,可能存在着如下几个原因。一是金融创新的绩效特征。一般认为创新是正向的,创新会给企业带来正的收益,但是往往忽略了创新存在着成本和风险。在现代管理理论中,学者们创新的成本是阻碍创新的重要因素,而对企业创新风险的防范是对创新管理的重要途径。这些问题在金融创新的过程中,会因为金融风险的因素更加突出。二是创新风险的时间特征。既然是创新产品,就意味着产品的形式的结构与传统产品有较大的不同,对于金融创新产品而言,因为金融产品的形式、结构、收益率发生了变化,其风险特征难以被监管者所观察,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的暴露,需要创新产品推向市场之后才会显现,这就意味着金融风险监管存在着滞后。三是金融创新风险的应对措施。八十年代后期,金融创新有了新的变化,金融创新产品更加复杂,其风险更加隐蔽,因此当风险爆发时,监管部门缺乏有效的政策工具应对金融风险的爆发。四是金融创新风险监管的成本。随着金融创新及金融监管发展,监管成本的内容也在不断变化发展,而监管收益也在监管目标实现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发展。但是监管成本的范围存在较大争议,监管成本的计量在实践操作上也存在一定难度,而监管收益的范围和计量在实践中就更是一个难题。

实践上来看,对金融创新风险的监管也成为金融危机之后金融改革的重中之中。2008年后,美国在监管改革中建立了多部门参加的联合监管委员会,并赋予了美联储监管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的职责,推进金融创新产品的监管从局部性风险转向监管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与局部性风险并重的转变,尤其是关注系统性风险的监管。这时的监管既没有采取简单地禁止金融产品创新的禁止创新状态或严格管制状态,更没有简单地回归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的放任监管状态,而是针对金融创新产品的市场发展规律与金融经济的发展实际需求,从机制设计与完善角度推进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的监管深化,目标仍然是促进金融产品的创新与发展。

四、外部冲击下中国的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

我国目前仍是实行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的分业监管模式与机制,在金融创新快速发展的趋势下,不仅要完善建立健全金融产品创新的微观监管机制,更要加强应对系统性风险的宏观审慎监管。由于系统性金融风险不仅涉及到金融机构而且涉及到经济社会的其他部门,因而需要加强对现有金融监管组织架构的改革。近年来,中国金融的改革步伐加快进行,随着金融机构的壮大,金融市场也逐渐了发展起来,一些新的金融产品开始兴起。

但是,中国在改革的过程中,对于金融的监管也存着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内容来分析,行政管制的内容较多,对金融产品创新约束较多。二是我国分业监管模式与机制造成了银行、证券、保险业监管规则的不一致,不利于统一的金融产品创新市场的形成,也不利于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控制。三是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法律效力较高的基本法律初步形成,但一套完善的监管法规及监管规则体系尚未形成,金融产品的创新甚至造成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的漏洞。

目前来看,全球经济仍处于复苏当中,外部形势还不明朗,美国与欧洲的货币政策对中国造成了较大的冲击,中国在外部面临着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在内部面临着通货膨胀的风险,近两年来的信贷收缩抑制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业务发展冲动。在此情况下,一些新的金融创新逐渐兴起,比如像银行的资产业务、信托行业的房地产信托产品等等。这些业务的出现,一方面反映了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规避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而进行的创新,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抑制投资背后的需求。

在政府进行宏观调控、货币信贷收缩的背景下,有必要加强对金融产品创新的监管。对金融创新进行监管,反映了对货币政策执行情况的落实,也是经济政策有效性的保证。此外,更重要的是,对金融创新进行监管,反映了主管部门对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正如前文的论述,金融创新一旦出现问题,将会放大风险的作用,对经济产生负向作用,因此加强金融创新监管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

由此,加强金融创新的尽管,必须注重以下几点:一是监管策略从事前向事后转换。长期以来,我们监管比较注重金融创新的事前监管,即每次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都需经过重重审批,才能推出新的金融产品,当金融产品推向金融市场后,则放松了对金融产品的监管,容易产生风险。二是监管要从分离转向合作。我们的金融监管具有条条和框框的特点,几大监管部门分别对相应的金融行业进行监管,同时由于地域之间的差别,容易形成地域分割和监管真空,因此必须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合作和联系,共同监管金融产品的风险。三是监管要从被动转向主动。美国的次债危机已经说明了被动的监管不能处理金融创新中存在的风险,等到风险释放时,再进行监管已经为此过晚,因此对我们对金融创新的监管必须从被动转向主动,当一种金融创新产品存在较大的风险时,不仅主动进行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而且要根据创新产品的风险特点,建立相应的预警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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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owing More Severe?[J].Economic Policy,2001,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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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stemic crises

[4]Silber, W.(1975) Towards a theory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In W. Silber (ed), financial Innovation, D.C. Health , Lexington,

MA.pp.53~85.

金融创新的特点范文2

关键词:金融危机;金融创新;风险监管

一、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的逻辑关系

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两者之间是一种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的关系。近代金融创新的目的之一就是规避金融风险。金融创新,特别是以金融工程形式出现的金融创新,为管理和控制金融风险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金融创新本身在规避了某些风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特别是金融工程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将一种金融风险转化为另一种金融风险,有些金融创新在初期能够有效地规避金融风险,当其成熟以后反而会带来更多的风险。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的逻辑关系为:

1.金融风险促进了金融创新的发展。

从金融创新的起源来讲,最初的金融创新就是为了规避金融风险。金融创新的发展过程证明,金融创新发展最迅速的时期也就是金融风险表现最为激烈的时期。金融创新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它与金融风险的加剧有着直接的关系。

2.金融创新增强了各主体规避金融风险的能力。

在规避直接风险方面,承担金融风险的主体可以适当地使用金融创新来减少损失。在规避间接风险方面,由于直接风险的规避,所引起的间接金融风险必然会减少,所以金融创新也能帮助规避间接金融风险。例如,在上世纪50年代诞生于美国的资产证券化,就是为规避银行贷款风险而产生的一种金融创新工具。

3.金融创新并不能规避所有的金融风险。

不是所有的金融风险都可以用金融创新来规避,有些金融风险可以依靠金融创新来管理,有些金融风险则只能依靠其他的手段来规避。例如,银行等金融机构内部工作人员自己作案或内外勾结共同作案的违法犯罪活动,也会给金融机构带来很大的金融风险。然而这类金融风险是没有办法依靠金融创新来解决的,只有依靠制度创新以及其他的法律手段来加以解决。

4.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并不具有完全相关性。

金融创新的重要功能是转移和分散金融风险,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的金融创新,其主旋律便是风险转移型创新。但并不是所有的金融创新都与金融风险有直接的关系,或直接针对金融风险而产生。有的金融创新是为了提高效率,有的是为了逃避金融监管,有的是为了增加资产的流动性,当然也有相当一部分是用来规避金融风险的。因此,不是所有的金融创新都肩负着规避或消除金融风险的职责。

5.金融创新理念在规避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

尽管金融创新的转移和分散风险的功能是有目共睹的,但我们也不能忽视金融创新在规避风险方面所产生的新的金融风险。金融创新动因之一是规避风险,但运行结果却产生了新风险,这是金融创新本身无法逃避的结果。但如果因为金融创新创造了风险就因噎废食,关闭金融创新之路,或是回避金融创新,那就是彻头彻尾的错误之举。因此,后金融危机时期我国不能停止金融创新的步伐,关键是如何利用金融创新为我们的经济发展服务。

二、后金融危机时期金融创新的策略

虽然我国银行业近几年在金融创新方面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但就我国银行业目前的金融创新状况与国际金融业相比,无论是金融创新的数量还是质量都存在较大的差距。比如在实践中缺乏明确的金融创新策略和目标,银行业的一些金融创新体现出为创新而创新的现象。

当前,中国经济与金融运行都呈现出非均衡特征。一方面金融体系中的流动性过剩,另一方面农村、中小企业等经济领域仍难以获得足够的金融支持。而在金融脱媒使银行体系作用降低的情况下,必须通过直接金融工具的创新来解决这些问题。因此,促进金融创新,应该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战略之一。但在发展金融创新的同时应注意处理好以下几方面的关系。

1.金融创新应处理好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

危机重申了金融业的“万有引力”定律:金融创新不能脱离实体经济天马行空。危机后我国的金融创新应把重心重新转移到为实体经济服务,尤其是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企业及“三农”服务。具体地说:(1)贴近生产需求创新金融产品,构建中小企业融资与金融机构双赢的有效渠道。随着直接融资体制的逐步健全和环境好转,大型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将逐渐成为常规手段。中小企业融资是银行业务的弱项,未来的形势要求金融机构必须通过创新加强此项业务,以适应金融脱媒的形势变化。(2)针对农村多层次金融需求的特点,要推进“三农”金融服务体系的创新与完善。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大宗农产品期货等金融服务,体现多方共赢,从而构建一个多种农村金融组织功能互补、产权明晰、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此外,中国通过科技创新超越“世界工厂”角色的过程中,金融创新落后可能成为制约科技创新的瓶颈。而解决这一瓶颈问题,对于我国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2.金融创新应处理好市场导向与加强监管的关系

危机呼唤“加强监管”。但是,加强监管并不意味着金融创新应该放弃市场化导向的基本逻辑,这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在市场化道路上走过了头的美国人,现在开始高举“加强监管”的旗帜;对我国来说,“市场化导向”仍然是一个没有实现的改革目标,还得继续推进。在理论上,存在一个监管与市场的最优边界。但是,在实践中划定“最优边界”并不容易,有证据表明双方都有将边界前移的理性动机或非理性冲动。因此,我们需要实现的一个目标就是监管与市场的“最优边界”。

3.金融创新应处理好交易所市场与场外市场的关系

过去10余年,国外场外市场发展迅速,交易所传统地位受到挑战。海外有激进者甚至预言,交易所会发展成传媒产业。危机后,交易所的价值将被重新认识。人们已经发现,在金融工具创新和交易环节,危机的重灾区是场外市场。与场外市场的混乱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交易所上市的产品在信息披露、流动性、标准化、成本以及监管上都具有优势,而这些优势对保障市场安全十分重要。由于场外市场在我国没有形成气候,而交易所市场的产品线又过于狭窄,在这样的背景下,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场外市场发展路径,仍然是我国金融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此同时,在积极拓宽交易所产品线的基础上,把交易所打造成一个安全高效的金融超市,应该成为金融创新最具现实意义的重头戏。

三、加强监管并防范市场的宏观风险

金融创新产生的风险有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因此对风险的管控也需要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着手。微观风险主要产生于金融创新使用主体的内部,需要通过建立完善而有效的内部风险管控体系,有效地防范微观风险。但是像衍生产品这样的金融创新工具因其本身所带有的虚拟性和契约型以及证券化技术和对冲基金的高杠杆性的相互作用,使得微观风险迅速向宏观风险扩散。因此仅仅依靠市场制度是不能解决市场的宏观风险的,这就需要政府和相应的监管层发挥应有的经济功能,通过实施有效的监管安排来防范和化解市场的宏观风险。

1.政府有义务通过宏观调控和改善监管来防范风险

在现代经济与金融体系中,政府作为监管者和宏观调控者,需要界定自身在宏观经济、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重点在于推动市场制度建设,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金融稳健运行。由于市场运行存在天然缺陷和系统性风险,因此政府有义务和责任通过法律手段等宏观调控来完善风险提示机制,市场运行也需要“看得见的手”来补充,系统性风险也需要政府通过调控来防控和治理。

首先,包括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所具有的道德风险需要政府通过调控和监管来进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研究表明,评级机构产生利益冲突的原因主要是以下两点:一是发行方付费的业务模式,这使得评级机构有动力为大型证券发行机构提供评级咨询或给予更高的评级。二是业务多元化发展,评级机构除评级之外还从事咨询、风险管理等其他金融服务,这些评级机构对购买咨询及其他服务的客户评级可能会受到相关利益的影响。

其次,过度乐观的预期所支撑的资产价格快速上涨是引诱人们负债购置房产和其他金融资产的重要因素,而这也正是系统性风险最大的隐患。一旦外部条件发生变化,一系列违约所造成的价格下跌就不可避免,而这种系统性风险是单个金融机构很难防控的。因此金融管理当局有义务和责任防止负债率上升和金融资产泡沫扩张的自我循环。

2.审慎推动金融创新,改善信息披露,防范金融衍生工具风险

从根本上讲,金融创新并未消除风险,而只是将风险在不同风险偏好者的投资者之间进行分散和转移,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并没有因金融创新而降低或增加。此外,由于现代金融创新往往与衍生工具极为密切,并且体现为透明度不足、信息不对称的负面性,所以很容易将风险转嫁给广大投资者。

因此,政府在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时应更加注重防范基础资产本身蕴涵的风险,严格把握基础资产的标准,稳步推进金融创新。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对金融创新的监管重点应为改善金融机构和金融创新产品的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一是必须对衍生产品等金融工具可能给市场带来的风险和收益有更清晰的认识,对金融衍生产品及其交易进行全方位的监管。二是对金融创新产品,特别是结构型信贷工具和混合型资本工具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等机构建立严格的透明度监管标准。三是需要加强对市场中介机构的独立性监管。维护市场健康运行是市场中介机构的社会责任,但是作为商业机构,追逐利益最大化也是市场中介机构的重要目标。如何在两者之间实现平衡,不仅是中介机构内部行业自律的问题,更是政府监管的内容。

3.加强金融监管的全球协调,建立促进全球金融稳定的协调机制

金融自由化、一体化趋势使各国金融体系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密,它们的连锁效应也使加强金融监管国际协作的要求越来越迫切。由于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特别是证券市场的一体化,使各国体系的联动性日益增加。一旦某国的金融体系出现问题,就可能通过多米诺骨牌效应扩散到全世界。金融创新与金融衍生工具的增加一并产生了许多问题,金融创新也大大增强了国际游资的冲击力与破坏力。跨国银行、对冲基金等机构在金融市场的全球化活动,以及向全球蔓延的特点再次将监管的重要性提升了无法估量的高度。全球各经济体必须加强金融监管的全球协调,建立促进全球金融稳定的协调机制,才能避免区域性动荡转化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

四、总结

在当今经济金融全球化时代,金融创新能满足客户多元化金融服务的需求,并有效提高了金融服务质量,增强金融企业竞争能力。但是,事实证明一味追求金融创新,而忽视金融创新工具与产品所隐含的风险,将引发全球性的金融危机。那么,在后金融危机时期我国是否就不需要进行金融创新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我们认为,只要金融创新处理好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处理好市场导向与加强监管的关系、处理好交易所市场与场外市场的关系,就能更好地为我国金融经济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服务。此外,针对现代金融创新风险的特点,我们认为从微观和宏观两方面进行防控从而降低金融创新的风险是可行的。一方面需要通过建立完善而有效的内部风险管控体系,以防范微观风险;另一方面应通过政府和相应的监管层发挥应有的调控功能,通过实施有效的监管安排来防范和化解市场的宏观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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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的特点范文3

摘 要 2008年的金融危机过后,带给全世界人们不同程度的思考,是什么引发了这次的金融海啸,它的根源归于何处,是在这次危机下留给人们的问题。本文基于美国次贷危机,从金融创新的角度出发,探讨了金融创新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因而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经济情况和环境,进一步深刻的研究了西方发达国家与我国相比,金融创新的差异。鉴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可以从产品类型、技术水平等角度进行金融创新,进而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繁荣发展,带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 金融创新 次贷危机 金融衍生品

2008年,美国的次贷问题引发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这次华尔街的金融危机,不仅重创了美国的经济,而且也给世界许多国家带来危害,引起股市严重震荡,带来一轮经济的萧条。现在时局好转,但影响一直都存在,这不禁引起人们的疑问,危机的实质是什么,为什么影响如此巨大?各国在进行救市的情形下,对研究这次危机暴露的问题也是刻不容缓。因而,我们从金融创新的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

一、美国金融危机与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是创新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它是指为了适应实体经济的发展,满足宏观效益和微观效益的最优化,采用新观念,新方法和新技术等,对金融领域内的各种要素进行重新组合配置,在金融工具上进行的一种创新活动。根本目的是满足社会主体利益的最优化,进而实现多赢多得。

美国自从遭受9.11事件后,经济增长逐渐放缓,美联储当时为了促进经济复苏,将联邦基金利率逐渐调低,让那些原来买不起房子的人在这时纷纷买房,相关机构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和抵押担保证券投放市场,从而进行利益的获取。

正是在对基础资产的衍生过程中,将流动性不足的资产进行剥离和重组,形成了一级,二级等不同的衍生品。美国在利率下调的基础上,引发人们对房地产的投资热情,发放次级贷款给买不起房子的人们。而当美联储不断加息,放贷机构为了进行融资,机构发行资产抵押债券给投资银行来获得资金流;而投资银行将资产抵押债券进行产品的创新,衍生出债务抵押债券,将其出售给保险公司来获得资金支持,进而对冲证券带来的风险。但是由于房子的贷款人信用等级不高,无力按时支付贷款,使资金流不能按时回流,逐渐形成严重的现金流空缺,放贷机构陷入危机,由于基础资产衍生的资产抵押债券和债务抵押债券的高杠杆性,引发了投资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亏损,一步步扩大了亏损的程度,进而引起股市波动,将危机蔓延到金融体系的各个角落。主要的危机传导图如下所示:

注:图中ABS代表(出售)资产抵押债券;CDO代表(出售)债务抵押债券。

可见,在美国金融危机中,以一级级的金融衍生产品将基础资产所带来的风险逐级的扩大,如果不存在金融创新,那么仅仅是次级贷款危机;但是,金融创新产品的应用,由于高杠杆性,使得产品的风险在无形中扩大了,最终影响了美国脆弱的经济,而且还波及了世界的其它国家。因而,美国的金融创新在一定程度来看是过度的,多极衍生使得收益增加的同时,也带来了高风险性,最终产生不良的影响。

二、我国金融创新与西方创新的差异

在《货币战争》一书中,曾有过这样的话:“金融衍生品的本质是债务。它们是债务的打包、债务的集合、债务的集装箱……这些债务被作为资产充斥着对冲基金的投资组合,被保险公司和退休基金当作资产放在账户上。” 可见它是多样复杂的,同时带有一定的链式反应性,正是由于这些特点,使金融衍生品具有不同的特点,而针对我国金融创新与国际金融创新相比,存在着明显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 创新动机不同

西方的金融创新是80年代出现的,它进行创新的动机是追求相应的利润和规避一定的管制,进而争夺市场的份额、提高本国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因而,西方发达国家在每次推出一项新的金融衍生品时,都会经过系统的研究与策划,充分考虑其所带来的成本,收益和市场需求等因素,来进行产品的推广。

我国的金融创新对于西方的创新有一定的偏差,政府金融创新常常注重于社会的稳定和安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创新的市场特征。而对参与创新主体的角度,则是注重在市场中占有份额,忽视了成本进而可能带来负效益的金融创新。

(二)创新技术不同

技术的因素是进行金融创新的主要动因,自从60年代以来,西方的科学技术快速发展,严重的促进了金融创新形成,进而产生了许多新的工具和技术,技术革命的来临使得通讯技术广泛应用于金融行业中,引起了金融创新的形成。技术的支撑使的交易成本大幅度的下降,进而扩张了业务的领域范围,形成了以技术为基础的技术性创新。而我国技术水平相对西方国家偏低,进行技术性的金融创新力量比较薄弱。

正是由于我国与西方国家技术创新存在着差异,就决定了我国在金融创新上不能走与西方国家相同的道路,鉴于我国特有的情况,应从实际出发,发展我国的金融创新,充分了解我国的经济情况,才能更好的进行金融创新,提高我国金融市场的竞争力。

三、我国的经济与金融创新

30多年的对外开放使中国融于全球经济中,中国与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相比,金融市场还是处于初级阶段,规模小,缺少内在动力。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的金融创新起到了借鉴作用,不会因为危机所造成的阴影就停止前进的步伐,应该吸收过度创新带来的经验,来推动我国金融市场的创新,给整个社会的进步带来不懈动力。

从银行的角度来看,改革30年来,“中央银行从纯粹的计划金融管制转变为金融宏观调控,调控手段上逐步启用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等货币政策工具。对金融机构业务管制有所放松,各专业银行可以开办城乡人民币、外汇等多种业务,公平竞争,从负债业务上,出现了三、六、九个月的定期存款、保值储蓄存款、住房储蓄存款、委托存款、信托存款等新品种;从资产业务看,出现了抵押贷款、质押贷款、按揭贷款等品种;在中间业务上出现了多功能的信用卡”。 这些业务使银行业在我国逐步发展,但随证券市场的兴起与繁荣,直接融资成为个人获取资金的主要来源,资本市场的利率也不断增加,使银行在存贷款方面都不占优势,盈利能力也不断减弱。因而,银行必须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这就需要衍生工具来帮助中间业务的开展。

企业的角度来看,实体经济的发展依赖于金融市场的活跃程度,在市场中,中国企业在筹资上常常具有一定的困难,中小企业今后在发展中将会成为中国经济的增长点和主力军,金融市场上的金融创新将会给企业融资带来一定的便利,增加企业融资的渠道,进而降低融资成本,使企业资金流可以更快的流动,资金流周转更快。同时,企业在进行交易时,常常面临着汇率与利率等方面的风险,利用衍生产品可以帮助企业规避一定的风险,最终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从参与市场交易的投资者个人来看,种类繁多的衍生工具,提供了一个多种选择的平台给投资者,他们可以依据自己的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衍生品来进行套期保值。中国的人均GDP相对较低,导致人们消费水平也比较低。利用衍生品增加居民的消费水平,带动我国经济发展。因而,真正的经济增长是要依赖投资和消费带动的,金融市场的创新为不同的投资者带来了不同的选择,促进了人们消费,进而影响本国的经济。

四、中国金融创新的发展策略

在金融危机后时代里,我国金融创新系统应该从被动创新为主,向独立创新迈进。基于我国金融创新从基础产品发展的模式角度,主要的发展策略从以下几个方面:

(一)金融产品的创新

为了推进业务创新高层化,应该将基础的产品的业务立体组合、复合推进,充分重视基础性业务的改革和创新,将组合和衍生的业务作为利润来源和防范风险的增长点,将基础产品进行剥离和重新组合,产生创新品,来规避风险和获得收益。我国已在去年成功推出了股指期货,之后在金融市场日趋发展中,不断积累经验,应适时的在期货基础上,推出股权类的金融衍生品,使金融衍生品逐步深化。

由于我国股权改革已经基本的完成,股权改革的稳步推进使得制约股指的障碍逐渐消除,并且在股指期货的基础上,指数本身的抗操纵性和流动性很强,推出股指期权衍生品的可能性应是最大。

(二)金融业务创新的层次化

金融业务按照技术层面的创新分为仿创型业务创新、改创型业务创新和首创型业务创新三种类型。当前我国金融市场的规模比较小,创新发展还不成熟,因而现阶段我们最先需进行仿创型的业务创新,充分吸收发达国家的经验,之后在进行改创型业务,最后是首创型业务创新,低层次的业务创新在交易过程中所承担的风险较小,仿创的创新有利于吸收精华,推动市场业务扩散,进而为后续的创新打下坚实基础。

(三)金融技术的创新

国际创新发展是在20世纪80年代计算机技术在金融业运用中建立起来的,计算机技术的应用,使金融市场实现了高科技化,极大促进了各种金融业务的创新,发展了衍生品的市场,让交易更加的便捷,进而形成了全球交易时代。

我国的金融业务创新中,技术水平相对较低,使金融产品的技术含量比较低,运用效果也不是很理想。在现代经济下,应当实行金融创新策略,广泛的应用科学技术,提高技术质量,带动我国技术在金融创新中的发展。通过利用先进的技术,使金融机构的运作效率更高,将各个方面有机的联系起来,形成全国的金融交易的网络,同时将金融工程赋予更高的技术水平,创新出新的金融衍生品,带动金融市场水平的发展。

五、结论

美国的金融危机是衍生品过度创新引起的,它给我们的启示既有经验也有教训,我们可以从中学到许多东西。金融创新是随着经济的变化引起的,代表了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段的特征。在对金融市场中金融创新的了解中,明白了金融创新在经济中的影响,通过分析我国金融创新与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创新的差异,进一步探索了我国金融创新的发展策略和方向。在经济的逐渐发展中,我国金融创新应该从更新的角度研究和探索,更加重视金融创新,使我国成为金融衍生品的种类多样化,业务层次不断创新,技术水平的提高以及金融机构的创新合作。

适度的金融创新带动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在金融市场中提高我国综合经济竞争力,因而,我国要抓住机遇,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加强金融监管,创新金融产品,形成金融机构之间的紧密合作,最终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繁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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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春红.浅议我国金融创新的现状分析.中国商界.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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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桂荣.对我国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的思考.华北科技学院学报.2002(4).

金融创新的特点范文4

关键词:金融危机:金融创新:金融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0)02-0044-04

本文基于国内外相关金融创新问题的前沿研究成果,主要探讨后金融危机时期我国金融创新的策略和金融创新风险的监管。

一、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的逻辑关系

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两者之间是一种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的关系。近代金融创新的目的之一就是规避金融风险。金融创新,特别是以金融工程形式出现的金融创新,为管理和控制金融风险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金融创新本身在规避了某些风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特别是金融工程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将一种金融风险转化为另一种金融风险,有些金融创新在初期能够有效地规避金融风险,当其成熟以后反而会带来更多的风险。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的逻辑关系为:

(一)金融风险促进了金融创新的发展

从金融创新的起源来讲,最初的金融创新就是为了规避金融风险。金融创新的发展过程证明,金融创新发展最迅速的时期也就是金融风险表现最为激烈的时期。金融创新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它与金融风险的加剧有着直接的关系。

(二)金融创新增强了各主体规避金融风险的各种能力

在规避直接风险方面,承担金融风险的主体可以适当地使用金融创新来减少损失。在规避间接风险方面,由于直接风险的规避,所引起的间接金融风险必然会减少,所以金融创新也能帮助规避间接金融风险。例如,在上世纪50年代诞生于美国的资产证券化,就是为规避银行贷款风险而产生的一种金融创新工具。

(三)金融创新并不能规避所有的金融风险

不是所有的金融风险都可以用金融创新来规避,有些金融风险可以依靠金融创新来管理,有些金融风险则只能依靠其他的手段来规避。例如,银行等金融机构内部工作人员自己作案或内外勾结共同作案的违法犯罪活动,也会给金融机构带来很大的金融风险。然而这类金融风险是没有办法依靠金融创新来解决的,只有依靠制度创新以及其他的法律手段来加以解决。

(四)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并不具有完全相关性

金融创新的重要功能是转移和分散金融风险,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的金融创新,其主旋律便是风险转移型创新。但并不是所有的金融创新都与金融风险有直接的关系,或直接针对金融风险而产生。有的金融创新是为了提高效率,有的是为了逃避金融监管,有的是为了增加资产的流动性,当然也有相当一部分是用来规避金融风险的。因此,不是所有的金融创新都肩负着规避或消除金融风险的职责。

(五)在规避金融风险的同时,金融创新也带来了新的风险

尽管金融创新的转移和分散风险的功能是有目共睹的,但我们也不能不看到金融创新在规避风险的同时,也产生了新的金融风险,主要表现为:

1、金融创新使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增加。

金融创新使金融机构同质化,使竞争更加激烈。为了获得底限利润,金融机构转而从事高风险、高收益业务,从而使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增加,信用等级下降。

2、金融创新使表外风险增加。

金融创新业务大多反映在表外,这种表外业务既可以维持虚假的资本资产比率,回避金融当局的监管,又可以增加金融机构的利润,但同时也造成金融企业的潜在风险增加。一旦表外业务的或有负债转变为真实负债,金融企业的潜在风险也就转变成为真实风险。

3、金融创新增加了体系风险。

金融创新推动了金融业的同质化、自由化、现代化和国际化,国内金融机构之间、国内金融机构与国外金融机构之间、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增加。这样一来,金融体系中某个环节的差错都能波及到整个金融体系。

4、金融创新增加了投机风险。

对创新市场而言,投机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是维持创新市场流动性不可缺少的剂,同时也是套期保值转嫁风险赖以存在的承接体;另一方面非稳定性投机又可能加剧金融市场的波动,并且由于创新交易的高杠杆性,其投机性对金融市场的影响比传统交易大得多。

总之,金融创新动因之一是规避风险,但运行结果却产生了新风险,这是金融创新本身无法逃避的结果。但如果因为金融创新创造了风险就因噎废食,关闭金融创新之路,或是回避金融创新,这是完全的错误之举。因此,后金融危机时期我国不能停止金融创新的步伐,关键是如何利用金融创新为我们的经济发展服务。

二、后金融危机时期金融创新的策略

近年来。虽然我国银行业在金融创新方面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但就我国银行业目前的金融创新状况与国际金融业相比,无论是金融创新的数量还是质量都存在较大的差距。比如在实践中缺乏明确的金融创新策略和目标,银行业的一些金融创新体现出“赶时髦”、“拍脑袋”、为创新而创新的现象。又如我国银行业的创新水平还徘徊在较低层次,具体表现为:原发性创新少,舶来品较多;创新产品技术含量低,产品简单化;产品趋于大众化,专业化、个性化产品不多。等等。

特别在当前,中国经济与金融运行都呈现出非均衡特征,一方面金融体系中的流动性过剩,另一方面农村、中小企业等经济领域仍难以获得足够的金融支持。而在金融脱媒使银行体系作用降低的情况下,必须通过直接金融工具的创新来解决这些问题。因此,促进金融创新,应该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战略之一。但在发展金融创新的同时应注意处理好以下几方面的关系。

(一)金融创新应处理好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危机重申了金融业的“万有引力”定律:金融创新不能脱离实体经济天马行空。危机后我国的金融创新应把重心重新转移到为实体经济服务,尤其是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企业及“二三农”服务。具体地说:(1)贴近生产需求创新金融产品,构建中小企业融资与金融机构双赢的有效渠道。随着直接融资体制的逐步健全和环境好转,大型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将逐渐成为常规手段。中小企业融资是银行业务的弱项,未来的形势要求金融机构必须通过创新加强此项业务,以适应金融脱媒的形势变化。(2)针对农村多层次金融需求的特点,要推进“三农”金融服务体系的创新与完善。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大宗农产品期货等金融服务,体现多方共赢,从而构建一个多种农村金融组织功能互补、产权明晰、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此外,中同通过科技创新超越“世界工厂”角色的过程中,金融创新落后可能成为制约科技创新的瓶颈。而解决这一

瓶颈问题,对于我国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二)金融创新应处理好市场导向与加强监管的关系,坚持“市场化导向”,寻求监管与市场的“最优边界”

危机呼唤“加强监管”。但是,加强监管并不意味着金融创新应该放弃市场化导向的基本逻辑,这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在市场化道路上走过了头的美国人,现在开始高举“加强监管”的旗帜;对我国来说,“市场化导向”仍然是一个没有实现的改革目标,还得继续推进。在理论上,存在一个监管与市场的最优边界。但是,在实践中划定“最优边界”并不容易,有证据表明双方都有将边界前移的理性动机或非理性冲动。因此,我们应尽量实现这样一个目标:监管与市场的“最优边界”。

(三)金融创新应处理好交易所市场与场外市场的关系,重点将交易所打造成安全高效的“金融超市”

过去10余年,国外场外市场发展迅速,交易所传统地位受到挑战。海外有激进者甚至预言,交易所会发展成传媒产业。危机后,交易所的价值将被重新认识。人们已经发现,在金融工具创新和交易环节,危机的重灾区是场外市场。与场外市场的混乱形成鲜明对比的足,交易所上市的产品在信息披露、流动性、标准化、成本以及监管上都具有优势,而这些优势对保障市场安全十分重要。由于场外市场在我国没有形成气候,而交易所市场的产品线又过于狭窄,在这样的背景下,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场外市场发展路径,仍然是我国金融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此同时,在积极拓宽交易所产品线的基础上,把交易所打造成一个安全高效的“金融超市”,应该成为金融创新最有现实意义的重头戏。

三、加强监管,防范和化解市场的宏观风险

金融创新产生的风险有宏观和微观两方而,因此对风险的管控也需要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着手。微观风险主要产生于金融创新使用主体的内部,需要通过建立完善而有效的内部风险管控体系,有效地防范微观风险。但是像衍生产品这样的金融创新工具因其本身所带有的虚拟性和契约型以及证券化技术和对冲基金的高杠杆性的相互作用,使得微观风险迅速向宏观风险扩散。因此仅仅依靠市场制度是不能解决市场的宏观风险的,这就需要政府和相应的监管层发挥应有的经济功能,通过实施有效的监管安排来防范和化解市场的宏观风险。

(一)政府有义务通过宏观调控和改善监管来防范风险

在现代经济与金融体系中,政府作为监管者和宏观调控者,需要界定自身在宏观经济、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重点在于推动市场制度建设,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熨平”经济周期,促进经济金融稳健运行。由于市场运行存在天然缺陷和系统性风险,因此政府有义务和责任通过法律手段等宏观调控来完善风险提示机制,市场运行也需要“看得见的手”来补充,系统性风险也需要政府通过调控来防控和治理。

首先,包括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所具有的道德风险需要政府通过调控和监管来进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研究表明,评级机构产生利益冲突的原因主要是以下两点:一是发行方付费的业务模式,这使得评级机构有动力为大型证券发行机构提供评级咨询或给予更高的评级。二是业务多元化发展,评级机构除评级之外还从事咨询、风险管理等其他金融服务,这些评级机构对购买咨询及其他服务的客户评级可能会受到相关利益的影响。

其次,过度乐观的预期所支撑的资产价格快速上涨是引诱人们负债购置房产和其他金融资产的重要因素,而这也正是系统性风险最大的隐患。一旦外部条件发生变化,一系列违约所造成的价格下跌就不可避免,而这种系统性风险是单个金融机构很难防控的。因此金融管理当局有义务和责任防止负债率上升和金融资产泡沫扩张的自我循环。

(二)审慎推动金融创新,改善信息披露,防范金融衍生工具风险

从根本上讲,金融创新并未消除风险,而只是将风险在不同风险偏好者的投资者之间进行分散和转移,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并没有因金融创新而降低或增加。此外,由于现代金融创新往往与衍生工具极为密切,并且体现为透明度不足、信息不对称的负面性,所以很容易将风险转嫁给广大投资者。

因此,政府在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时应更加注重防范基础资产本身蕴涵的风险,严格把握基础资产的标准,有序、稳步地推进金融创新。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对金融创新的监管重点应为改善金融机构和金融创新产品的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一是必须对衍生产品等金融工具可能给市场带来的风险和收益有更清晰的认识,对金融衍生产品及其交易进行全方位的监管。二是对金融创新产品,特别是结构型信贷工具和混合型资本工具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等机构建立严格的透明度监管标准。三是需要加强对市场中介机构的独立性监管。维护市场健康运行是市场中介机构的社会责任,但是作为商业机构,追逐利益最大化也是市场中介机构的重要目标。如何在两者之间实现平衡,不仅是中介机构内部行业自律的问题,更是政府监管的内容。

(三)加强金融监管的全球协调,建立促进全球金融稳定的协调机制

金融自由化、一体化趋势使各国金融体系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密,它们的连锁效应也使加强金融监管国际协作的要求越来越迫切。由于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特别是证券市场的一体化,使各国体系的联动性日益增加。一旦一国的金融体系出现问题,就可能通过多米诺骨牌效应扩散到世界范围。金融创新和金融衍生工具的增加产生了许多诸如投机过度、诱发金融危机等问题,金融创新也大大增强了国际游资的冲击力与破坏力。跨国银行、对冲基金等机构在金融市场的全球化活动,以及风波向全球蔓延的特点再次将监管的全球协调提到了重要位置。全球各经济体必须加强金融监管的全球协调,建立促进全球金融稳定的协调机制,才能避免区域性动荡转化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

从建立金融监管全球协调机制的措施具体来看,本文认为一是要加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金融机构在金融监管协调方面的作用。例如,应加强对发达经济体的监管,增加发展中经济体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投票权,在评估金融系统脆弱性的问题方面给予发达经济体更多的重视。二是要通过信息披露和及时沟通,防止重复监管,并加强国际问监管标准的统一性。如果监管标准不同,会导致市场中出现监管套利的行为。三是应该加强各经济体宏观调控政策的协调。

金融创新的特点范文5

关键词:农村金融; 小额贷款; 金融创新

Abstract: analysis of China's rural financial innovation of background and significance role, then respectively from the government position gradually open microfinance market was proposed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small credit proposal. Including the microfinance organization mechanism itself to the improvement of operation mechanism and capital opinion, the structure is suitable for small credit environment for.

Keywords: rural finance; Small loans; Financial innovation

中图分类号: [F830.3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经济的滞后性问题日益突出,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因此要解决农村金融中的种种问题,迫切需要金融改革与创新。

1.我国农村金融创新的背景

(一)农村金融供给总量有限,且资金外流现象有增无减

我国虽经历了多年的农村金融改革,已具备了较完备的农村金融组织体,即形成了商业金融、政策金融和合作金融三位一体、分工合作的组织框架。但由于以下原因的存在,农村金融供给仍然严重不足。

首先是国有化商业银行开始实施市场化改革以来,中国农业银行大量撤并其在农村地区的分支机构。其次,成立于1994年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制度设计的初衷在于实现政策性金融功能、弥补市场“失灵”。然而,在实际的运行中,从1998年以来在专营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蜕变为“粮食银行”,根本不直接对农户和农村微型企业发放贷款,所以在改善农户和农村微型企业的资金供给方面意义不大。最后,在大部分中西部地区,农村信用社实际上已经成为农户和微型企业的唯一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但依靠农村信用社的力量很难支撑农村经济发展的巨大资金需求。

(二)农村金融的供给方式不能适应农村金融需求特点

农村金融的供给方式不能适应农村金融需求,深层次的原因是现有的农村金融供给方式难以适应农村金融需求的发展。长期以来,受既有的制度安排的制约,向农户提供资金的经济主体是以国有为主的正规金融机构,民间金融的发展长期受到挤压,这种以国有正规金融为主的制度安排很难适应农户经济的小规模融资需求。数量巨大,同时单个农户金融需求具有额度小多层次多元化的特征,正式的金融制度安排很难适应这些需求的特点。

鉴于农村金融理论的发展与中国农村金融实践中面临的困境,决定了农村金融改革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小额信贷这一金融成果就是在这一背景下被引入我国农村金融领域的。

1.小额信贷在我国农村金融创新中的意义和作用

目前,关于农村金融改革与创新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村金融体系的建立、正规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组织问题等方面。在农村金融体系的建立这一问题上,理论界一致主张建立一个包括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金融和民间金融在内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深化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我国农村金融创新的重点是:大力培育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主体,建立包括正规金融机构、民间金融组织、私人借贷在内的多元化金融市场竞争主体,促成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对农村经济的强力支撑作用。这些方面,小额信贷对我国农村金融创新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一方面,对于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金融机构单一,农信社处于垄断地位,市场运营效率低下。在农村金融组织多样化这一点上,理论界一致认为对民间金融组织采取引导而非简单地取缔。小额信贷首先由非政府组织引入我国,尽管这些非政府组织被注册为社团法人,并未取得金融组织的合法地位,但实际上却是从事放贷业务的准金融组织。小额信贷机构虽数目比较少,规模比较小,但对我国农村金融组织的多样性和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性所起的作用在实践中已显现出来。

另一方面,小额信贷机制被引入政府扶贫贴息项目以后,贷款直接发放到户,尽管回收率并不高,但该小额信贷业务对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贫困人口所起的作用是很明显的。而农信社由于长期以来体制与政策问题而长期经营不力,许多信用社或无力放贷或“惜贷”。自人民银行政策指导下引入小额信贷机制以来,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业务,不仅贷款的偿还率有所提高,而且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

2.金融创新的基本理论

金融创新就是在一定的背景和影响因素的作用下发生的。根据金融创新的影响因素对其发生作用的方向不同,我们把金融创新分为规避型创新,拉动型创新,推动型创新三种类型。

规避风险是金融创新的重要动因。农村金融机构向农民贷款积极性不高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使得交易成本过高。加上目前通过利率的市场化调整来甄别农户的风险至今难以有效实现,所以金融机构向贫困者贷款的风险很高。而联保小组对农户的个人资信状况进行组织化供给,这种制度安排实际上也就是把朴素的、不太规范的民间信用规范化、制度化。在这种制度框架下,通过长期交易对象的相互监督,农户和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结构得以优化,使金融机构成本外部化,有效地防范了金融风险。其次,金融竞争将是未来小额信贷金融创新的关键。竞争包括价格(利率)竞争和非价格竞争(服务等)。小额信贷机构可持续性的前提之一就是突破利率管制的限制,同时社会服务及培训等也会为其开拓市场份额增加竞争筹码。最后,技术进步也会在金融创新中日益突出它的作用。尤其计算机技术的应用,不仅成为金融创新的手段,而且会成为推动金融创新的巨大动力。

总之,微观层次的金融创新实际上是金融机构为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在金融需求拉动和技术供给推动两种力量的共同作用下,在规避政府管制、满足消费需求和应付不利环境(如激烈的行业竞争、不利的宏观经济环境等)过程中创造和引入的新的金融工具、金融业务和金融管理方法。

我国的小额信贷是面向穷人的小规模金融服务,其出现有深层次的制度原因,它是同国家扶贫战略转变相伴而生的金融制度安排非均衡的结果,是使被排斥在正规金融安排之外的弱势群体获得信贷的金融创新。

3.小额信贷的政策建议

针对上述分析,为促进小额信贷在我国的发展,充分发挥小额信贷对我国农村金融创新的促进作用,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金融创新的特点范文6

关键词:金融创新;必要性;新思路

伴随知识经济时代的飞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下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获得竞争优势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创新,它已成为引领这个时代的主题。金融创新具有研发过程较短、投入资金少、不确定性大、迅速扩散的特点,在银行创新中形成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创新是银行提高服务质量的强大动力、是满足客户需求度的积极措施,它可以有效的提升利润增值空间,从而形成一个重要的竞争优势。金融创新是以提高银行竞争力、提供高质量和低成本个性化的服务作为目标。开展金融创新必须遵循人性化措施、差异化方式、信息化技术、整体化规划方案等原则。与西方发达国家对比在服务经济发展上我国还有很大差距,金融创新明显呈现效仿西方发达国家的特点,我国商业银行需要不断适应深化改革金融体制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作为金融体系中的一员,通过对金融创新在商业银行中的必要性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把自身工作的小环境与金融大环境进行结合,探讨出一些金融创新的新思路,希望对提高个人能力有所帮助。

1 金融创新在商业银行发展中的必要性

金融创新在商业银行发展中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下几个方面:

1.1 经济全球化提出的发展要求

伴随不断深入发展的全球化经济,全球经济在贸易自由化与社会大生产的刺激下快速发展,不断膨胀的国际资本在市场上的流动规模越来越大和流动速度越来越快,商业银行落后的服务水平和固有的金融业务模式难以满足全球经济发展对资金链的依赖,无法提供给全球经济发展所需要的金融服务。为了迎接经济全球化给我们带来的挑战和机遇,使资本流动的规模和速度满足全球资本市场的需要,改革和创新金融业务在我国商业银行势在必行;与此同时,从当前商业银行已有的业务传输路径来看,为了满足全球金融市场快速发展的要求,在银行内部不断推动创新与发展金融衍生工具是一个必要途径。

1.2 改革金融体制提出的基本要求

毋庸置疑,在不断提高的全球化经济发展水平与我国不断发展的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在竞争上拥有绝对优势地位的外资银行迅速涌入,与国内银行直接进行全面竞争,致使在金融市场中我国商业银行所处的整个大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尽管当前在国内只有三百余家外资银行,其中在我国首批成功改制为法人银行的四家外资银行在国内只分布了一百多家网点,并且在贷款业务上这些外资银行与我国商业银行一样受到存贷比上限的限制,但是在外资银行普遍超过100%的存贷比的现实情况下,对我国金融机构在短期内虽形成不了实质的威胁,然而伴随越来越多的外资金融机构改制和入驻,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将面临着巨大挑战;同时,伴随买方市场在我国金融市场中逐渐定型,固有的垄断地位在商业银行中必然受到动摇,其他金融机构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必然会竭尽全力争夺市场份额。竞争越演越烈的我国金融市场,就要求商业银行不断通过金融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

1.3 多样化投资需求提出的必然要求

在我国当前的金融市场中银行在不断拓展多样化服务渠道,日新月异的金融产品为社会投资提供了越来越多的选择机会,在逐渐扩大的自主选择空间中,社会投资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以满足自身的投资需求。受到有限的客户资源的限制,商业银行之间为了争夺客户资源,适应不断增加的社会投资的需要,这就要求不断进行金融创新,尽可能的创造与研发出能够满足社会需求的金融新产品。

2 金融创新在我国商业银行中面临的问题

伴随快速发展的现代信息技术,金融业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商业银行原有的金融中介功能在逐渐被取而代之,商业银行传统的存贷融资业务逐渐被各种创新融资业务取代,这就使整个金融业的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对商业银行原有的借贷业务与分业经营产生挑战,这就给予商业银行重要提示,金融创新在商业银行发展中至关重要,然而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方面还面临着一些问题。

2.1 金融创新缺少整体性规划

当前各大银行已经开始注重金融创新的统一性,同时以团队营销、研发等方式将人员与部门间的分割状况打破。但在金融创新的具体工作中依然缺少必须的整体性规划,盲目随从市场的变化,逐渐形成被动的创新。与此同时,许多金融创新由市场直接转嫁而来,前期缺少对其发展前景、收益、成本及风险等进行严格论证,进而造成创新低效、重复创新等情况,有的创新产品无法创造实际效益,只是仅仅形成宣传效应。例如在银行按揭中曾经风靡一时的不指定楼盘按揭、转按、加按、减按等业务,因其手续复杂、门槛较高,造成办理业务少。这都表明银行在进行金融创新中缺少必要的有效的整体性规划,难以使自身的业务形成具有特色的竞争力,从整体来看尚处于简单、初级的效仿创新阶段。

2.2 金融创新中质量偏低

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上收效甚微,研发的新产品相对落后,创新产品数量比较少,从规模上看也很难形成竞争力。与此同时,我国商业银行因受到创新主体的局限,其创造更多的是初级创新产品,创新产品内在的科技含量偏低,而各家银行在业务创新中缺乏必要的沟通,创新产品在很大程度上存在同质性问题。如在金融创新中产生了功能雷同、种类繁多的各种银行卡,各家银行将金融创新的方向都放在了门类众多的银行卡上,然而此业务的低科技含量难以形成特色的竞争优势。我国商业银行尚难适应金融市场发展对创新力度的需求。

2.3 金融创新存在制度缺失与立法滞后

自从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建立以来,在我国银行业行政管理体制逐渐被市场化取而代之。毋庸置疑,在我国银行业初步实现市场化的过程中相关法律制度对防范金融风险与规范市场发展确实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伴随市场环境逐渐发生重大变化及市场经济高速发展,这些法律制度渐渐显示出其不足的地方,例如有的地方规范化严重缺乏,有的地方过度监管。所以我国在金融创新方面急需加强立法,在金融创新中存在的制度缺失与立法滞后,将给金融创新造成诸多不便。

3 金融创新在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的新思路

与历经百年发展史的西方发达国家外资银行相比,它们经过了完善的变革与发展过程,在竞争力上占有绝对优势,而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才几十年,其发展模式主要是依赖于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短期内难以使我国的银行业实现实质突破,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吸取先进的经验,使自身的经营管理得到优化,从借鉴中加以发挥创新,善于运用国外现有的经验使自身获得更好的发展,并非走他人的老路,进行简单的效仿。

3.1 提高金融创新意识

在商业银行中的从业人员具备创新服务意识是金融创新的重要前提。银行服务质量的高低是由员工的服务水平表现出来的,服务态度需要保证热情文明,用差异化的服务方式来满足差异化的顾客需要,就能够得到顾客相应的信任;要随时掌握顾客伴随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产生的金融需求,逐渐由主动型服务方式来代替需求推动下形成的被动型服务方式;为顾客制定出合理的理财计划,挖掘潜在的价值内容,解决资金问题,创造共赢的理念等实现银行的最优化利润;塑造服务先行的理念,使服务内容不断拓展,金融服务渠道得到及时调整,金融服务范围不断拓宽;打造金融创新理念,使金融服务的空间不断拓宽。

3.2 塑造以客户为主、市场为导向的创新理念

银行进行金融创新的源动力就是客户与市场的需求,它始终为银行业的发展指明方向。各家商业银行在展开金融创新中需要准确掌握客户与市场的需求,更要对行业变化具备高度敏感性,为创新指引方向,这样创造出的新业务与产品才能被市场认可接受。认真调查研究市场是商业银行进行更好的金融创新的前提,这样才能了解市场真正的需求状况,同时在进行调查研究时要挖掘更深层次的实质,不能仅局限于表面现象,这样就能发现市场缺口,抓住发展机遇。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要想实现金融创新的重大突破,就必须要追踪预测市场中不断浮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对经济命脉进行准确把握,熟悉经济发展动向,进行有的放矢。

3.3 金融法规的制定与不断完善

为了让金融创新具有良好的法律空间,就需要制定与不断完善相关金融法规。在英美法系中,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即为允许,在金融行业中广为运用该原则;然而大陆法系中,需要法律明文规定当事人的契约自由,因此当推出一项创新业务时,大家更多关注的是其与现行法律是否冲突。在经济转型的整体环境中,金融形势复杂多变,银行的金融创新实践各式各样,金融法规往往落后于创新实践,这就需要就在不断创新的实践基础上进行总结归纳。现有的金融法规是用以界定已有的金融业务,新生的金融业务可能难以用现有的金融法规来界定,但这并不能说明它们是市场发展所不需要的金融创新。因此必须修订现有的相关金融法规,对于那些银行不被允许经营的业务在金融法规中作出明文禁止,而金融法规中没明文禁止的应鼓励银行加大拓展创新业务。

4 结论

综上所述,我国需要不断完善和深化改革金融体制,经过深化改革后的金融业必将踏入新的阶段,与此同时挑战也是越来越大。不断进行推陈出新是任何行业保持稳定发展的基础,也是适应市场主体的需求,满足时展的需要。要想实现我国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就必须要饱受外资银行的猛烈冲击,更要不断推进金融创新,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历程中金融创新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 杨高林 《现代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创新》[M] 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