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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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

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范文1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体制的出现,我国城镇外来务工人员的数量和结构产生了大幅度的变化。随父母一起迁入父母所在务工地区的子女数量在不断增加。2013年,全国妇联《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报告指出,全国流动儿童规模达到3581万人,江苏省流动儿童数量为70.68万人。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海新区是一片刚开发的土地,需要广大的劳动者来建设,这就出现了一大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多,新海新区内的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父母务工、子女随迁造成了流动儿童的各种问题(心理问题、学习问题、安全问题、生活问题等),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青少年越轨等)。从实际情况着手,深入、全面地关心流动儿童的各种问题迫在眉睫。

流动儿童具有以下基本特征:①家庭层面:一方面,家庭结构完整,家庭有所关爱;另一方面,家庭教育有所缺失,集中表现在缺乏家庭教育意识和家庭示范功能,学习环境不佳,出现在工地或者小吃摊边做功课的情况。②自身层面:由于难以融入城市,流动儿童会出现自我评价、自尊水平低、自卑心理严重,沟通能力、亲子关系、学习方面存在障碍,对城市生活缺乏认同感,孤独感强烈的现象。

一、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

未成年阶段是人的品德、个性形成的重要时期,是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家长对孩子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最佳时期。所以,早期家庭教育对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人生目标的树立,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的养成及人格的发展都是有决定意义的。亲子关系不良,会影响到孩子正常的社交活动,同时也会影响到孩子人格的形成,对现阶段的成长和将来的发展都是极为不利的,对家长本身也会有较大的影响。

经过实地走访,发现普遍情况为:父母受教育程度低,缺乏家庭教育观念。亲子间缺乏良好的沟通机制,关系生疏。

(一)家长方面存在的问题

家长在教育子女时,由于其教育程度不高,缺乏家庭教育意识,往往保留着自己父辈时的经验,对孩子的评价标准仅限于学习成绩的优劣,忽略孩子的心理成长,通过所谓的“批评式教育”打击孩子的自信心,阻碍了孩子身心的成长。

由于工作繁忙,家长基本没有时间管理和教育孩子,与孩子的相处时间很少。缺乏亲子沟通,家长无法理解孩子的想法,孩子的心理得不到家长的关心,产生行为问题,影响亲子关系和家庭和谐。

在外务工的家长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接受家庭教育方面的知识,缺少接触到家庭教育方面的知识的机会,容易进入家庭教育误区,在家庭教育方面产生的困惑得不到及时解决,对于孩子阶段性的成长问题无法迅速反应。当与子女发生冲突时,有近半数的家长会选择指责与打骂。

(二)孩子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不理解父母。孩子认为,家长忙于工作,对于自己的生活和学习并不关心,最多只是关心自己的学习成绩,当自己犯错误时反而更能引起家长的关注。另外,孩子与父母共同相处时间较少,认为父母只爱工作不爱自己。

2.缺乏归属感。孩子跟随父母来到陌生的城市,离开了熟悉的生活环境,脱离了熟悉的社会网络,对新城市的认同度不高,对所处的环境也缺乏归属感。

二、问题解决:社工介入策略

可发展“学校主导、社区倡导、社会关注”的模式,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动员学校周边社区街镇单位、各高校团委等相关社会力量参与。整合流动儿童身边的资源,促进资源共建,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使得更多的社会力量关注、参与到流动儿童的教育,让流动儿童能体验到社会对他们的关心,以积极的心态接纳连云港的城市发展与建设。

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范文2

论文摘要: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人员的增多,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在学龄教育问题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文章从流动儿童在接受教育过程中的特殊表现入手,分析了导致流动儿童在接受教育方面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通过政府、社会、学校及家长各方面配合,解决好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改革开放和国家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城乡二元格局趋势愈加明显,随着农民外出务

工进入城市生活的人员逐渐增多,出现了大量的流动儿童。流动儿童是指跟随在父母身边一同到城市务工地生活的18岁以下儿童。这些儿童在接受学校教育和对待社会态度等方面表现出与其他儿童较大的差异,已成为我国在教育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流动儿童在接受教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农民工是伴随着中国城乡二元格局的产生而出现的新名词,他们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地带,沦落为城市里的“二等公民”。流动儿童也是近些年在大中城市中不断涌现的一个特殊群体,是伴随中国社会迈向工业化和现代化的产物,他们大多是因为跟随父母打工进入城市,同时也是游离于城市的主流生活之外,边缘化现象十分严重。他们的生活状况和接受教育水平不仅关系到农民工家庭的完整和幸福,更关系到中国未来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一)心理问题易发生

由于农民工的工作不稳定,收入不高,一直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虽然同城市居民生活在同样的社会环境里,却由于文化水平、生活习惯、经济能力等方面的差异,使得进城务工人员与城市居民几乎处在隔绝的状态。流动儿童,大多是农民工的子女,他们在城市中的生活遭遇跟其父母基本相似。流动儿童虽身处城市,却完全享受不了城市的生活待遇。城市生活的富足、现代与农村生活的贫乏、落后在流动儿童的眼前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再加上城市儿童对流动儿童的歧视、不理睬,极易使流动儿童在早期就埋下不平衡的反社会心理。

(二)家庭学习环境差

由于流动儿童的父母大多是来自农村进入城市的务工人员,他们的工资普遍不高,也没有经济能力去购买稳定的居所,大多居住在简陋的租金较低的偏远或房屋比较简陋的地方。因而,流动儿童的家庭学习环境很差,很少有专门的学习房间及专门的学习课桌。

流动儿童的父母做生意的较多,工作比较忙碌,留在家中做家务的时间较少,因此,很多流动儿童很小就承担起了家中的事务。并且出现很多前店后屋的情况,流动儿童总是被喊来店里打杂,与城市儿童相比,极大地耽误了学习的时间,也容易使孩子缺失玩耍的天性。

(三)接受学校教育情况不平等

流动儿童都是未满18周岁的学龄儿童,在进入学校学习的各个环节上都存在着与城市儿童不同的待遇。首先,入学机会不均等,由于城市中学校班级的人数限制,由农村转入城市的儿童大多出现没有班级接收的现象或可能留级学习。因此,就会出现大量的超龄学童,即流动儿童的年龄大于同班同学的普遍年龄。其次,虽然目前大多城市中已建立农民工子弟学校,但许多城市家长认为农民工的孩子顽劣、差等生等偏见,不愿将自己的孩子送入农民工子弟学校,并且由于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办学条件较差,使流动儿童并不能享受到跟城市儿童一样的学习待遇。再次,现在的教育面向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在接受正规学校教育之余,城市的家长还把孩子送去上学科辅导班和艺术特长班,这相对于家庭条件较差的流动儿童家庭却大多负担不起。最后,学校对流动儿童的收费项目纷繁众多,乱收费现象严重。根据调查资料,流动儿童平均每年比所在城市当地学生多交856.4元(最多的多交27020元),其中,借读费平均多交603.3元(最多的为1000元)、赞助费平均多交213.9元(最多的为20000元)、管理费平均多交39.2元(最多的为1300元)。

二、流动儿童教育问题产生的原因

jenkins和astington的研究发现,家庭规模可以预测儿童对错误信念的理解水平。流动儿童在城市中的亲戚关系较少,因此与其他人交往的机会不多,而父母又都忙于工作无暇照顾孩子,因此影响儿童心理理论发展水平。除此之外,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一)社会对这些儿童关注的缺失

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已成为全国的普遍现象,但流动儿童的增加却未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流动儿童转入城市后,生活问题、教育问题、心理问题等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研究表明,农民工的子女生活在城市由于与当地孩子的生活习惯、地域文化等的差异,也会像他们的父母一样受到当地人民的歧视。因此,使得流动儿童进入学校后,很难和同学相处,并可能由此产生一些异常行为。

政府虽然出台了一些关于农村儿童义务教育的优惠政策,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流动儿童进入城市学校学习的问题。“两为主”政策强调以流入地为主,而当地学校的变相收费使流动儿童父母微薄的工资难以承受。

(二)家长缺乏对孩子及时、正确的教育

流动儿童的父母在城市中一般从事的是技术含量小,并且收入比较低又比较累的工作。因此,没有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关心子女的学习,并且由于他们自身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几乎没有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的能力。调查研究发现,流动儿童的父母中,只有26%的父母经常检查子女的作业,57.2%的父母有时检查子女的作业,16.8%的父母从不检查子女的作业。

(三)同辈群体中的负面影响

同辈群体又称同龄群体,是由一些年龄、兴趣、爱好、态度、价值观、社会地位等方面较为接近的人所组成的一种非正式初级群体。流动儿童进入城市这个陌生的环境,与城市儿童在生活习惯、思想观念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导致他们同同辈群体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隔阂。同辈群体是流动儿童交往的重要群体,与同学间的良好关系有助于儿童社会认知能力的发展,还可以获得各种知识技能。slaughter等人的研究发现,受欢迎的儿童比受拒绝的儿童能更好地理解他人的心理状况。流动儿童大多性格内向,不太受同学的欢迎,相对与其他同学的交流较少。特别是流动儿童与其同辈群体交往中的负面影响值得我们重点关注。

三、改善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政府政策层面保护

我国政府需要建构一个全面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政策来保证流动儿童能够接受到良好的学校教育。例如,制定流动儿童教育法,明令禁止学校的乱收费项目,并推出一些有利于该群体入学的优惠政策,给予接收流动儿童的学校一些特殊优待,评选培养流动儿童优秀单位等。还应该向条件较差的家庭和接收流动儿童相对较多的学校提供经济支持和社会支持。

(二)倡导社会关注、关怀流动儿童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学校及教育工作者应给予流动儿童更多的关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使流动儿童有更好地展示自己才华的平台,这样可以帮助他们结交朋友、提升自信心、促进精神健康,并组织流动儿童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活动,使其获得更多的社会认知。“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种爱应该传递到每个孩子的身上。因此,教师应该更加关注这些流动儿童,对流动儿童易出现的心理问题进行及时、正确的指导,并培养儿童积极向上的心态,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理想。教师还要用更多的爱来关怀他们在家庭中缺失的爱。教师可以通过开家长会、家访、并建立家长联系薄等形式了解流动儿童的生活情况,并给予他们的父母正确的培养孩子的方法,使孩子在适龄阶段得到最好的成长教育。

(三)改善农民工自身教育问题

加大对农民工的教育,使其给予子女正确的教育。城市流动人口大多属于知识较少的阶层,没有意识到教育的重要性,普遍缺乏对孩子正确的教育。因此,应当成立专门针对城市流动人口的育儿教育,使他们意识到培养孩子的重要性。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希望。作为儿童的父母应该多关心孩子经常交往的对象,意识到儿童的同辈群体在他们成长过程中的作用,并多与儿童交流,给予他们正确的思想指导,使他们在情感上更加信任父母,让他们感受到更多的关心和照顾。为了把孩子教育好,还应该多与老师和其他家长联系,共同商讨对孩子的教育策略,使孩子从小生活在温暖的家庭中,愉快地度过童年时光。

对流动儿童的教育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社会工程,他们需要政府、学校、家庭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学校的正确培养、家庭浓浓的亲情、以及全社会都来关注流动儿童的浓厚氛围,定能筑成流动儿童未来的希望。

参考文献:

1、朱拥军,严俊俊.我国流动儿童义务教育问题探讨——全纳教育的视角[j].煤炭高等教育,2009(5).

2、赵俊峰,史冰洁.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错误信念理解能力的比较[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6).

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范文3

一、儿童福利视角下的非正规学前教育

日本儿童福利研究专家中田照子介绍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社会保障体制下的儿童福利制度与学前儿童保教制度。据介绍,日本的《儿童福利法》非常重视对儿童的生活保障,尤其是对贫困、残疾等弱势群体儿童的生活保障。日本政府对儿童权利的保障并不只是中央政府从上而下推进的政治行为。它与民间力量自下而上的推动有很大关系。为此,中田照子希望中国的民间力量要充满信心,坚持为保障儿童权利作贡献。学前教育具有福利性、公益性、补偿性、社会服务性等属性。中国政府已经签署《儿童权利公约》,但是缺少具体的实施措施,例如,没有《儿童福利法》,儿童的福利保障仍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日本《儿童福利法》对儿童尤其是弱势群体儿童的保障,对当前中国解决流动儿童学前教育问题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全国妇女联合会新近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显示,当下,我国城乡流动儿童已达3581万人,与2005年比,增加超过四成。报告指出,学前流动儿童普遍面临入园难问题。原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朱慕菊认为,当前我国仍处在高速发展时期,教育不能被动等待,而应积极回应时代变革的要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朱慕菊特别指出,目前很多人对非正规学前教育的认识还不到位。她认为,非正规学前教育不仅能够有效促进社会稳定,而且是学前教育多元化发展的内在要求。因此,她对四环游戏小组坚持9年努力探索出的非正规学前教育理论与实践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

非正规学前教育具有社区化特点,即依托社区,因地制宜。四环游戏小组的实践证明,非正规学前教育不仅能满足流动儿童接受教育的需要,还有助于外来务工人员更好地融入社区。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张燕提出,发展社区非正规学前教育不仅有利于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需求,而且可以使更多城市人关注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状态并施以援手,帮助外来务工人员走出封闭隔离的状态,提高其文明素质,促进外来务工人员与当地城市居民和社区的融合。当然,要从根本上实现外来务工人员群体与城市居民的融合仍然任重而道远,需要加大户籍制度的改革力度,推进劳动就业、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相关制度的改革。从而形成外来务工人员与当地城市居民身份统一、权利一致、地位平等的制度体系。

此外,还有学者指出,非正规学前教育不仅适合流动儿童,也适合农村留守儿童。咸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院吉执来的研究表明,非正规学前教育所具有的针对性、灵活性、开放性、高效性、社区性等特点与农村的地理结构、教育现状和环境条件契合,在农村地区有极大的推广价值。

二、面向流动儿童的学前教育道路探索

本次论坛会聚了致力于解决流动儿童学前教育问题的专家学者、民间组织等,他们积极分享了各自基于中国国情以及不同地区实际情况进行探索的经验。

什么是好的学前教育,什么是适合流动儿童的学前教育?要想为流动儿童提供适宜的学前教育,需要深入了解这些流动儿童,深入了解他们的发展需要。民族学院讲师、原四环游戏小组志愿者张怡,结合自己在四环游戏小组做志愿者的经验,对学前流动儿童的特点进行了深入分析,发现这些儿童既有高度流动性,又在流动中保持相对稳定,他们受到城市与乡村双重文化的影响,往往活动能力和自理能力比较强,而语言发展比较缓慢。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教授吕苹认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应该由政府、社会和市场三方共同构成。其中,市场的作用很大,而目前最需要加强的则是来自社会、民间的力量。她认为,可以适当普及以适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为服务对象,以保育为主兼顾教育的学前教育看护点。

面对数量庞大的学前流动儿童,深圳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马芹娣介绍了深圳市政府为解决流动儿童学前教育问题进行的探索,即淡化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界限。淡化户籍幼儿和非户籍幼儿的界限,既大力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又积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为解决学前流动儿童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深圳市政府把扩充幼儿园学位作为市政府的重点民生工程来抓,并发放学前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相关费用由市、区政府筹措发放。

社会公益组织“千千树”针对流动儿童学前教育问题,在课程研发、家长学校开办、网络产品制作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致力于为城乡妇女和学前流动儿童提供服务的成都“爱达讯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则针对学前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问题,尝试依托社区,以非正规学前教育方式开展行动研究,既关注儿童的社会性发展,又关注家长家庭教育知识和技能的提升。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则分享了他们在昆明开办社区公益幼儿园项目的经验。北京师范大学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研究中心则以四环游戏小组为依托,历时9年探索出了非正规学前教育的本土经验。

三、“种子计划”培训项目经验交流

北京师范大学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研究中心受北京市教委委托,承担了“种子计划”培训项目的工作,为北京市城乡结合部打工子弟幼儿园(以下简称“自办园”)提供教师培训服务,借此提高流动儿童学前教育质量。

“种子计划”培训项目自2012年3月启动以来,以四环游戏小组数年来形成的非正规学前教育基本理念为指导,与“自办园”教师就幼儿教育实践中的各种问题展开研讨,以引导教师树立科学的儿童观和教育观。培训采用集中培训、培训员现场指导、观摩培训基地(即四环游戏小组)等方式,努力解决“自办园”教师教育方法简单、小学化倾向严重、保教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范文4

【关键词】和谐社会;流动人口;流动儿童;基础教育

目前,建设和谐社会最主要和最紧迫的任务之一是加强关爱城市农民工,他们约占目前中国流动人口的70%,地位也最为尴尬和特殊。对城市而言,他们是农村来的,是农民;而对于农村而言,他们已经脱离了农村,不再单纯地属于农民,就是这种尴尬的角色造成了多数流动儿童没有受教育的机会,即使有幸进入学校,仍然没有机会享有优质的教育资源,这些问题如鲠在喉,刺痛着我们关于美好和谐社会的憧憬。笔者限于学养,无法纵论,谨就所涉猎的哲学、社会学、教育学等知识提出若干浅见,敬请学界同仁批评指正。

一、流动儿童教育过程中出现的“不和谐”问题

流动儿童主要指6~15周岁,随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从农村来到城市并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的有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据估计,全国现有流动人口约1.3亿,约有300万流动儿童面临受教育的困境。

1.辍学现象严重。相当一部分流动儿童得不到相应的教育机会,被迫或主动放弃了受教育的机会。2005年由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儿童中心共同立项,财政部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资助了目前全国范围内针对流动儿童生活状况进行的规模最大的一次调查。这项调查历时一年,在北京、深圳、武汉、成都等9个大城市,访问了12000多名流动儿童的监护人和7800多名儿童。在调查中,3~6周岁流动儿童入托比例为60.7%,低于城市户籍儿童入托率;6周岁儿童中有46.19%没有接受入学教育;超龄现象也比较严重,有近20%的9周岁的孩子还只上小学一、二年级,13周岁和14周岁还在小学就读的占相应年龄流动少年的31%和10%。另外,在学儿童的童工问题也比较突出,在失学的12~14周岁的流动儿童中,有60%的人已经开始工作。

2.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流动儿童的心理问题日益严重。流动儿童往往存在很强的自卑心理,性格大多内向,不容易与同学和老师沟通。由于流动儿童介入城市和农村这两个群体之间,他们无法短时间内适应城里的生活,也不愿意再回农村;孩子因为父母的流动性大频繁转学,使一些流动儿童错过了最佳受教育的时期。所以,他们最后形成的价值观念即人格核心,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

3.流动儿童的家庭经济条件和学习环境较差。大部分农民工居住在房价便宜的城市郊区或者城乡结合部,环境杂乱,住房拥挤,不可能为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空间。同时,父母忙于生计,起早贪黑,家长有心无力,很难有时间过问孩子的学习,即使有时间宁可用于自身的娱乐也不愿过问孩子的学习,甚至有的家长对于老师家访都不闻不问。此外,家庭收入剩余有限,用于教育的投资也严重不足。

4.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差,师资弱,流动性大,办学合法化问题很难解决。

5.优质教育需求矛盾问题。

6.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缺位。流入地政府和公立学校没有将流入儿童少年平等地视为当地的教育对象,不认为是一种必须承担起来的责任。[1]具体表现为,政府有关部门,如公安、劳动、教育行政部门尚未建立统一的监管机制,对流动儿童的总体情况了解不够透彻和全面。特别是存在为数不少的非法流动人员,他们结构复杂,居住分散,自由,有关部门难以把握他们的行踪。即使进人政府监管的合法流动人员,有关部门也没有建立相应的信息资源库和信息传递渠道。也就是说,到目前为止,流动儿童教育没有明确的管理主体和责任人,没有专门为其服务的社会体系,于是外来工子女的求学变成了完全的自发行为,由于人地两生,一些学生四处奔波却入学无门。而在城市的一些公立学校,由于生源不足,校门大开却来者寥寥。这种状况既给农民工带来诸多不便,也造成了现有教育资源的空置浪费。由于政府的这种态度,导致到目前为止全国虽然出台了一些有关促进流动儿童接受教育的制度,但执行的力度和实施性并不强,流动儿童的上学之路依然艰辛。

二、建构和谐社会,改善流动儿童教育

造成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出现“不和谐”问题或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已经有不少学者对此进行了较为深入详细的分析,在此,笔者仅就如何改善这些问题提出若干浅见。

(一)旧观念的扭转

“和”作为哲学范畴,是指不同东西的统一,即“以它并它谓之和。”(《国语·郑语》)用现代哲学语言说,“和”就是一与多的统一、多样性的统一。传统哲学认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阴阳相生异味相和”;“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国语·郑语》)。世界上只有两种或几种不同东西统一在一起才能产生新事物,发生质变。如此理解,“所谓和谐,如果用哲学语言来表述,,是指矛盾双方的辩证统一性、同一性、一致性、协调性、共处性、平衡性、适应性。矛盾双方的统一性,不是相互吃掉对方,也不是相互分裂、对抗,而是相互依存、渗透,相互促进、转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为存在的条件。”[2]当我们用这样的和谐观念去重新审视流动儿童教育问题时,想必是另一种心态:流动儿童学校作为与公办学校处于对等的地位,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矛盾,而是相互协调、依存、制约、公平竞争、促进发展;流动儿童并不必然的与城市儿童争夺优势的教育资源;流入地政府敢于承担流动儿童的教育并不必然对其城市造成巨大的经济和人口压力,为农民工解决孩子受教育问题使它们无后顾之忧,更安心贡献于城市的发展;通过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对正在执行的义务教育管理制度等提出了挑战的同时,也促进了其进行改革和发展,进而促进整个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的完善;流动儿童教育问题到目前为止对于建构和谐社会的康庄大道来说是大煞风景的,但它同时也暴露了我们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促进我们不断的改善、发展。综上,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应该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胸襟来接纳流动儿童,剔除一些不合理的屏障,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学习和生存环境,使整个社会的发展更加和谐一致。

(二)具体措施的实施

1.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首先要打破城乡二元分布的格局,具体表现为打破户籍制度的障碍;改变过去传统的以“公办学校”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追加对民校的教育投入;等等。给予流动儿童以相同的受教育权和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实现儿童真正的教育权利和教育机会的平等,这对于改善学生的心理状况等都有着积极意义,这也是“和谐社会”与“和谐教育”[3]的最基本要义之一。

2.要实现真正的教育权和教育机会的平等,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包括教育、财政、税务、公安、司法、劳动保障、民政、计划生育、工商、物价等部门积极配合。所以要发挥政府的领导职能,进一步明确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是流入地政府的责任,这样做到权责明确,不会出现由于权责的真空而导致流动儿童无人接受,无人管理,各级政府或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同时,政府还要转变对打工子弟学校的态度,将对民校的管理纳入到公办学校的体系之内,使公、民办学校享有同样的政府待遇,而不是像没娘的孩子一样无人看管。

3.在办学形式上要坚持以公办为主、民办为辅的原则,探索多样化的办学模式。具体的执行模式要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慢慢摸索出适合自己的发展模式,但是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必要的教育资金的投入是底线。

4.在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管理方面,应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符合民工子女教育特点的管理制度。[4]

在这方面,最为突出的是学籍管理问题。由于流动儿童的流动性很大,导致学籍管理混乱,不利于主管部门对学校的考核,也不便于学生接受系统的教育。这就要求对它们的学籍实行动态管理,允许学生“来去自由”,既可以控制辍学又可以提高办学效益。另一个焦点是民校的财务管理。可实行收支两条线做法: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工子弟学校的财务采取委派转专人负责,纳入统一管理;收费方面,各学校允许学生按分期付款,暂时拖欠部分款项,对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应减免部分或全部费用,对中途转学的可按实际就学时间返还部分学费。[5]

5.在今天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要想解决流动儿童教育问题,还要有法律法规的支持。目前政府虽然已经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但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使得这些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不够彻底,一些地方政府自身对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管理也是“顶风作浪”,更不用说那些打工子弟学校。

6.笔者以为,对一些想返回原籍读书的学生要鼓励和支持。这就要求两地政府做好协调和接受工作,为返回的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氛围,做到一视同仁,做到“不歧视、不怠慢、不恶语中伤”,保障返还的学生没有心理负担和经济负担。

流动儿童教育出现上述“不和谐”问题是伴随着社会发展而必然出现的问题,但并不是说只能被动去接受。流动儿童作为未来社会发展的推动者之一,理应受到社会的关注,理应享有与普通公民一样的教育权。把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解决好,适应日益增强的社会流动性需求,推动其教育走向和谐,也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候靖方.杭州市民工子弟学校调查报告[J].教育研究,2002,(1).

[2]赵学勤.城市流动儿童基础教育问题研究[J].教育科学研究,2001,(2).

[3]张斌贤.流动人口教育研究的现状与趋势[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1,(4).

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范文5

关键词:经济发展;社会就业;留守儿童教育

留守儿童,作为社会发展的特殊群体,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回避的难题.在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演变和改革的今天,留守儿童成为政府关注,媒体聚焦,百姓关心的一大热点话题.关注留守儿童改革与教育,不仅仅要着眼于教育内部系统,同时需密切关注教育外部改革的配套建设,站在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高度上,充分发挥社会、学校和家庭的教育功能,形成上下联动系统,在多方合力的影响下,改善留守儿童教育的学习生态环境,促使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得到一步一步的解决.

1留守儿童教育现状

“留守儿童”最初是指因出国潮导致被留在国内由祖辈抚养的孩子,现阶段则主要指因父母外出务工被留守在农村的孩子.在有些书中,“留守儿童”又被称为空巢儿童和留守少年.还有很多学者认为留守儿童是由于父母双方离开故土外出打工,由亲朋好友和祖辈父母作为儿童的监护人,帮助照顾子女.少数研究者认为留守儿童是父母双方均外出打工的儿童.随着留守儿童队伍的逐渐壮大,留守儿童的教育成为了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难题.对于大多数留守儿童而言,教育问题是一个不被重视的话题.2014年,我国教育部对全国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了调研,并召开了全国留守儿童交流会.当前,全国义务教育发展极为不均衡,农村留守儿童有2271名,其中女孩的比例是男孩比例的一倍之多,重男轻女的现象极为严重.留守儿童这一群体,不仅仅需要体验生活的辛酸,还存在着父母亲情的缺失,家庭教育的遗失,被监护意识不足等,上述问题的存在,使得留守儿童在生活、安全、心理上都带来了一系列后遗症.具体说来,留守儿童教育面临着以下问题:

1.1学习乏力,厌学情绪严重

留守儿童的监护人通常是祖辈和亲戚,受教育程度不高,60%的人只接受过初中教育,农村留守儿童正处于学习成长期,“三观”尚未树立,学习意识和叛逆意识较为严重.本应该在良好的家庭社会背景下的孩子,在学业上得不到有效的监管,临时监护人往往不能真正起到良好的监护作用.大部分留守儿童难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经常发生拖欠家庭作业、逃学、缀学等现象.因学习上产生的困惑得不到根治,或是由于跟不上班级的平均成绩,从而得不到最起码的尊重,这使得留守儿童在一定的挫败感后,成为辍学群体,过早进入社会.

1.2法制观念淡薄,是非观模糊

农村留守儿童长期与父母分离,感受不到父母在情感上的呵护与关爱.农村儿童的成长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教育缺位等现象,很多儿童在道德和价值观培育过程中,得不到相应的指导.隔代教育又使得很多问题进一步被放大,农村留守儿童在行为习惯和道德评价上很容易受负面榜样所影响.儿童在成长的过程中,往往缺乏基本的礼仪常识,生活自理能力较差,不服管教,违反校纪校规.越来越多的农村留守儿童沉溺于网络游戏之中,经常与社会上的一些不良人员接触,在不良人员的诱导下,留守儿童不合法行为经常发生,学生常常于不知不觉中触犯了法律条文,不惜踏上犯罪道路.

1.3监护主体责任错位,忽视教育

农村留守儿童的家长双方都外出打工,他们对于留守儿童的教育意识淡薄,在教育问题上,父母对于孩子学习上存在的困难,不能及时给与帮助和指导.当孩子学习效果不理想时,部分父母在电话中对留守儿童是一顿臭骂,不能帮助学生分析失败原因.更有部分临时监护人,只是负责孩子的温饱问题,忽略孩子的其他需求,在教育问题上不闻不问.监护主体将监护责任理解错位,对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导致部分留守儿童心理逐步错位,产生了憎恨、仇视等心态,随着时间推移,学生不合理行为愈演愈烈.留守儿童教育出现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归根到底是经济发展的问题.说到底,留守儿童归根到底是由于我国长期的城市化发展优先和我国经济发展战略所导致的.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得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差距愈演愈烈.

2经济发展与社会就业对留守儿童教育的启迪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经济发展与社会就业是当前国家发展的重要组成.留守儿童的问题,归根到底是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二元体制长期发展的结果,造成了城乡之间教育资源配置的巨大反差,因此,解决留守儿童的根本出路在于大力发展经济,全方位促进社会就业与发展.

2.1打破城乡二元体制

随着全面改革的深入与推进,户籍制度得到了很大的改革,随迁流动子女的教育条件得到了一定的改观,留守儿童在城区的就学条件有了一定的好转.当前,留守儿童在二元体制下,集中在农村,要从根源上治理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需要创造更多的教育机会,提供更多的教育资源.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在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大力促进“三农”建设,增加农村收入,缩小城乡之间差距.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才导致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中国一直有安土重迁的习俗,大部分人并不愿意离开故土.只有当二元经济变成一元经济,“三农”问题和农民工问题,这才能从根源上进行根治.留守儿童的减少,将导致这一特殊群体逐步得到缓解.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也将迎刃而解.第二个方向是退而求其次,统筹规划,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难的问题.政府在进行顶层设计的时候,需要在城区进行规划,对于留守儿童的教学进行规划,一步一个脚印的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2.2建立农民工就业保障体系

从经济发展与社会就业的角度看,要解决留守儿童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需要根据农民工的特点及其社会保障需求,尽快建立一套适合农民工特点的保障体系,才能使得农民工的低级需求得到满足.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安全需要是最为基本的低层次需要,只有让个体在安全需要上得到满足,才能使的农民工的就业保障体系更加完整.具体说来,首先要建立适合农民工的医疗保障体系,根据农民工的特点,解决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问题,降低农民工的风险和对疾病的担忧.其次,建立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没有失业保险,农民工的生活就得不到保障.第三,逐步理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乡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并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做到流动就业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及时转移,使农民工在流动就业中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损害.只有农民工的权益得到保障,个体的安全需求得到了满足,也将成为农民工留守儿童的坚强后盾.事实上,对于绝大部分农民工来说,一旦自身身体安全出现问题和差错,必然会使得家庭的经济支柱崩塌,连基本的生活都维持不下去,更谈不上自身子女的教育问题.因此,建立农民工就业保障体系,这是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后盾与支撑.

2.3改革僵硬的户籍制度

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不仅关系到儿童本身,还给家庭、学校、社区和安全带来了重大的负面影响.从小处着眼,留守儿童教育给隔代监护人、留守老人、单亲监护人等带来严重的心理负担.面对留守儿童在教育上出现的种种陋习,临时监护人往往感到有心无力,不能够正确的对其引导和帮助.从大处着手,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必然会成为阻碍我国城镇化的进程、影响农村基础教育质量、降低未来人口素质的一股消极力量.因此,从现实的角度考察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需要从户籍制度着手,加快对户籍制度的改革与创新.首先,政府要及时的转变观念,对现有的户籍制度进行顶层设计,弱化甚至取消相关城乡分离制度,拆除城乡二元差距,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序流动.其次,城市户籍与农村户籍,两者之间存在鸿沟,需要进行不断整改与优化.政府应该制定优惠政策,采取配套措施,在城市和农村之间构建平等的权益,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是中国长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衍生问题,是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下的产物,也是农民工问题的重要部分.从经济发展与社会就业的角度看,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与城乡二元体制产物,也是二元户籍制度的后果.从历史角度看,特定的时期,必然是社会转型的成本代价.然而,这个代价和后果不应该由留守儿童来承担,更不应该由处于弱势的农民工群体来承担,这个代价需要社会和政府共同承担.在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上,从经济发展与社会就业的角度出发,应该对问题的本质予以深层次思考,而不仅仅是浮于表面,治标不治本.政府应当提前发现问题并制定前瞻性的政策,促使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能够真正得到解决.无论是经济问题还是教育难题,其产生的后果都不应该由农民自己来扛,更不应该让无辜的农村留守儿童深受其害.“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儿童是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希望,对于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我们应该刻不容缓的进行整改,期待着有未来有好的前景.

参考文献:

〔1〕周小骥.成都市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现状调查与分析[D].四川大学,2007.

〔2〕张晋太.二元工业化与城市化[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2.77.

〔3〕徐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9.

〔4〕蔡澄.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及其解决策略[J].教育探索,2010(12).

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范文6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范式

【作者简介】肖庆华,贵州财经大学教育管理学院教授,贵州贵阳550004

【中图分类号】G40-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3)03—0226一04

近20年来,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已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为了推进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有必要从研究范式的视角来梳理与反思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相关研究。因为研究范式是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价值取向、目标、内容和方法的深入揭示。研究范式的揭示与反思有利于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推进,有助于改善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现状。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三种范式

研究范式作为从事某一学科的研究群体所具有的共同信念、基本理论、研究方法和行为方式。是由美国学者库恩·首次提出来的。他认为,研究范式是“研究群体所共同接受和遵循的一组假设、理论、准则和方法的总和,这些要素构成研究群体从事相关研究的共同信念,对研究共同课题使用大体相同的语言和规则,以及解决问题的标准方式”。在社会科学中,范式更替的模式与库恩所说的自然科学并不完全相同。自然科学家相信一个范式取代另一个范式代表了从错误观念到正确观念的转变。而在社会科学中,“理论范式只有是否受欢迎的变化,很少被完全抛弃。范式本身并没有对错之分;作为观察的方式,它们只有用处大小的区别”。经过社会科学家的改造,范式的内涵更为宽泛,其表征意义更强。

不同的研究范式有不同的研究框架、研究对象、研究范畴和研究方法,这是一种研究范式区别于另一种研究范式的本质特征。范式研究可以对相关研究中的各种信念、认识成果、研究方法进行整合和深化,进而获得对相关研究的全新理解,并找到相关研究的创新点和生长点。因此“范式是存在于某一科学论域内关于研究对象的基本意向。它可以用来界定什么应该被研究,什么问题应该被提出,如何对问题进行质疑,以及在解释我们获得的答案时该遵循什么样的规则”。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相关研究虽没有明确表明各自的研究范式,但研究范式却表现于其中,从价值观、方法论和研究范畴等方面规约着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目标、内容和方法。已有的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大致可分为思辩、实证和解释这三种研究范式。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大量农民从农村到城市务工,这个时期农民外出务工的特点是单独外出。对于一方或双方外出务工的农民来说,其子女留在家乡而处于留守状态。最初只是农村教育现象,后来逐渐成为农村教育问题,并且由教育实践问题逐渐演变成学界关注的问题。对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研究侧重于思辩研究范式。因为这个时期的留守儿童教育研究主要是基于个人经验的研究与判断,以及对于相关概念的辨析。在价值取向上反映留守儿童的教育现状与问题,要求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在研究目标上是要向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呈现留守儿童的教育状况。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对策与建议,为改善留守儿童教育现状提供政策支持;在研究内容上强调对于留守儿童的身体、营养、卫生、安全、品德和学习等方面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采用观察法和归纳法,即通过观察和总结的方式来呈现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现状和问题。

自21世纪初开始,农民外出务工呈现出“举家外迁”的新特点。农村流动儿童的教育成为研究的焦点。农村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主要表现在城市就学和城市适应这两个方面。随着国家“两为主”教育政策的逐步落实。流动儿童的就学问题在逐步得到解决,目前的突出问题是流动儿童在城市学习、生活、交往等方面的适应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心理问题。这些方面的研究侧重于实证研究范式,主要是由于流动儿童心理现状和问题的研究不能基于简单的经验判断。而是要基于事实的描述。事实描述只有通过实证研究才能完成。从价值取向来看,是要通过实证研究来改善流动儿童的心理状况,消除心理障碍,为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心理环境;从研究目标来看,是要揭示流动儿童心理问题的原因、表现和危害。其目的是要为改善流动儿童的心理状况提出相应的心理干预措施;从研究内容来看,流动儿童的研究集中在流动儿童受歧视所带来的心理现象与问题、学习适应困难和人际交往困难所导致的心理现象与问题、城市生活适应困难和城市文化适应困难所引起的心理现象与问题;从研究方法来看,流动儿童的研究主要是一个提出假设与验证假设的研究过程,通过问卷来收集数据与资料,使用心理统计的方法来分析数据,在验证假设的基础上提出对策与措施。

目前学界主要关注农村留守与流动儿童教育的比较研究。同样是农民工子女,但他们在教育方面既有共同性,也有差异性。农村留守与流动儿童教育的比较研究侧重于解释研究范式,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与问题并不是农民工子女本身造成的,也并不完全是学校教育所造成的,主要是由于社会变迁使农民工子女处于留守或流动状态所造成的。由此需要从社会变迁的时代背景去解释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与问题。从价值取向来看,要从整个社会背景来看待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与问题,为农民工子女的成长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从研究目标来看,主要是通过社会变迁及相关理论来探究农民工子女教育现状与问题的社会原因,从而提出改善农民工子女教育状况的社会干预措施;从研究内容来看,主要包括留守与流动儿童在学习、生活、安全、品德、营养、卫生等方面的比较研究,具体的研究范畴包括留守与非留守儿童教育的比较研究、城市当地学生与流动儿童教育的比较研究、留守与流动儿童教育的比较研究;从研究方法来看,主要是采用问卷法和访谈法,深入到农民工子女中间去了解由于社会变迁而对他们所造成的教育影响,从宏观层面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现状进行社会剖析。

二、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范式转换

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包括思辩研究范式、实证研究范式和解释研究范式。研究范式的转换并不是后一种研究范式优于前一种研究范式,而是因为不同的研究范畴需要选择相应的研究范式。

留守儿童教育的思辩研究范式是从教育内在发展规律来思考与反思留守儿童教育现状与问题,要求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在学校管理、教育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教育方式上作出相应的改革以适应留守儿童身心发展的需要,通过教育改革来改善留守儿童的教育环境。思辩研究范式为留守儿童教育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直观经验、感性认识和价值规范。但思辩研究范式也有其局限性:一是思辩研究范式是建立在推测基础上的研究,通过观察所得到的留守儿童教育现象与问题,既是表面情况,也是不全面的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推测来建构改善留守儿童教育现状的体系。其科学性不足;二是思辩研究范式往往是就某个地方的留守儿童教育现状与问题来进行相应的推断,并进而寻求教育政策的支持,这种建立在个体直观经验上的推论只代表研究者个人的观点和价值判断;三是思辩研究范式局限于从教育领域来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不仅是教育领域的事情,而且也是整个社会的事情,局限于教育领域无法完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流动儿童教育的实证研究范式,是以事实为依据来描述流动儿童的心理状况与问题,对于认识流动儿童的心理问题提供有说服力的证据,对流动儿童的心理状况具有较普遍的解释力,是对流动儿童心理现状与问题的深度描述,为流动儿童心理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可供借鉴的解释模型和干预措施。但实证研究范式也存在着局限性:一是实证研究范式主要是针对流动儿童群体的心理状况描述。这容易忽视流动儿童不同个体的心理状况和心理特征;二是实证研究范式是建立在流动儿童是问题群体的基础上。但流动儿童的心理问题并不等于是流动儿童本身的问题,而是处于流动状态下所出现的心理问题。而且并不是所有的流动儿童都存在着心理问题;三是实证研究范式所提出的是干预性措施,这有助于解决流动儿童临时出现的心理问题,但并没有从预防的视角来建构流动儿童心理健康的长效机制。

农民工子女教育的解释研究范式。为理解农民工子女教育产生的原因、现象与问题提供了一个理解性的理论框架,以社会变迁理论和结构功能理论为解释路径,为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健康发展指出了有益的研究思路。但农民工子女教育的解释研究范式也存在着局限性:一是解释研究范式只为理解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与问题提供了一个宏观的社会背景。容易忽视具体的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二是只局限于从社会理论来解释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与问题。存在着学科上与方法上的局限性。不利于全面理解和深入解释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和问题。

农民工子女教育的三种研究范式是不可或缺的,对于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具有方法论的意义,但这三种研究范式也存在着两方面的不足。一方面,这三种研究范式都是干预性的研究路径,并非预防性的研究路径。干预性的研究路径是针对所出现的问题而言的,采取的是补救与矫正措施;预防性的研究路径是针对有可能出现的问题而言的,把问题的出现尽量减少到最小程度。另一方面,这三种研究范式都是围绕着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来开展相应的研究,侧重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研究。容易忽视农民工子女本身的发展。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与农民工子女本身发展是有本质区别的,我们应该把研究重点放在农民工子女本身发展上。基于这三种研究范式的局限性,有必要转换研究范式(但并不是要抛弃这三种研究范式),建立以促进农民工子女发展为本的研究范式,即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人文范式。

三、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人文范式

人文研究范式关注研究过程中的各种价值冲突和矛盾,关心常人的生活世界和意义世界,分享人生经验和展示人性本质。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人文范式是以促进农民工子女本身的发展为价值取向:以建立农民工子女关心关爱服务体系为研究目标:以满足农民工子女发展需求为研究框架;在方法上以访谈法和田野调查法为主,多方面、多层次和多维度地反映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整体情况。

第一,人文研究范式要以促进农民工子女的全面发展为本。人文研究范式要在实践层面和现实生活中促进农民工子女的全面发展。这种全面发展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农民工子女的一般发展。农民工子女作为人类成员,他们需要得到作为人类成员的一般发展,即人格的成长、人性的发展、社会性的丰富和个性特长的发展,使自己具有作为人类成员的基本素质。教育研究与实践的目的是要通过教育来促进农民工子女作为人类成员的一般发展。二是农民工子女的共同发展。农民工子女作为所有儿童的组成部分,他们具有所有儿童的共同特征。无论是农村留守儿童,还是农村非留守儿童。抑或城市当地学生,他们都需要在相应的年龄阶段上得到生理、心理、学习、品格等方面的共同发展。教育研究与实践要满足农民工子女作为儿童的共同需要。三是农民工子女的特殊发展。农民工子女在心理、学习和品格等方面的发展又不同于其他儿童,他们具有特殊的发展要求,以此来弥补他们与其他儿童之间的发展差距。教育研究与实践要在机制、内容与方法等方面为促进农民工子女的特殊发展提供有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