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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风险应急预案范文1
[关键词]石油化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中图分类号:X9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5-0269-01
当前,我国石油化工生产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基于石油化工生产运行中的危机特点,很难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并不可怕,通过构建有效的事故应急机制,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危害。因此,有必要对石油化工事故应急机制构建和应用进行探究。
1 石油化工事故危机特点
1.1 不可预测性
石油化工生产运行中涉及众多设施设备、人为操作和自然环境因素,如设备老化泄漏、人为操作失误、自然环境恶劣等,都可能诱发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而很多事故的发生时间、危害程度等,都不可预测的,加大了事故应急处置难度。
1.2 社会影响性
在当今网络时代,移动通讯技术发展,使信息传输速度加快、渠道增多,化工企业一旦发生事故,极易在短时间内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个别化工企业生产介质有毒有害的特点,极易引发周围和一定区域内恐慌,不利于社会稳定。
1.3 危害巨大性
危害性与事故不可预测性是相辅相成的,因为很难做出相应准备,加之化工企业各类工作介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特性,很容易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1.4 处置紧迫性
安全事故的危害性,使事故延续时间越长,则引发的危害也就越大,因此,一旦发生就需要即使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尽量降低事故危害,将事故危害和影响降到最低。
2 石油化工事故应急机制的构建
石油化工生产运行特点和事故危机特点,使事故无处不在、无时不可能发生,因此,要强化危机意识,按照最新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风险评估与应急资源调查指南》等行业规范和标准,构建事故应急机制。
2.1 实现事故危机管理制度化
要在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企业管理机制基础上,健全完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对生产运行的计划、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化、制度化管理,构建涵盖危险源识别、风险点确定、危险分级管控、危险预警监控和事故应急处置等全流程的事故应急机制,形成“事前防范、发生控制、事后弥补”的事故处理体系。特别是要强化应急机制的组织领导、资金保障等,确保主要领导和基层作业班组、部门相关负责人参与,从组织层面加强对事故应急机制的重视,在职工中营造重视事故应急的浓厚氛围;应急机制构建涵盖了预案编制、物资储备、演练培训等众多活动,需要应急资金支持,要从企业发展战略层面建立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应急机制构建有充足资金。
2.2 有效识别事故风险
风险精准识别是事故应急机制构建的基础,不仅能通过识别危险源实现针对性的事前控制,而且能通过风险确定,针对不同区域、设施和类别风险,采取相应措施。事故风险识别评价基本流程如图1所示。在准备阶段中,要根据生产运行流程和岗位职责分工,建立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覆盖化工企业生产运行全流程和各环节的风险评估小组,通过制定风险识别工作方案,对照各环节国家行业标准、其他企业事故信息、生产运行状况等信息,按照事故发生概率、危害等,根据不同作业环节事故潜在危险源,采取安全检查表、工作危害分析、风险矩阵等适用的风险评估方法,为确定具体风险等级奠定基础。在风险评估实施阶段,要根据前期工作和风险评价方法,对照GB6441-86、GB18218-2009、DB37/T 2882-2016等家、行业标准划分危险源级别。要在资料分析基础上,结合事故发生特点和趋势,由高到低划分四个不同等级,具体可由“红橙黄蓝”分别标识。在划定风险级别基础上,通过有针对性的采取监控预警措施,对事故进行动态把握,特别是对危险级别高的两个等级,要落实公司级管控单位和责任人等,落实责任,完善管控措施,将风险维持在可控范围内。上述工作结束后,要编制企业内部风险评估报告,为应急机制构建提供参考。
2.3 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要在风险分级管控和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编制应急预案,并加强预案演练和应用,这是事故应急机制构建的主体。一是应急预案的编制。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实效、符合规范、切合实际原则,立足于行业安全规范、生产运行特点进行预案编制,通过预案明确不同岗位应急处置职责,对应急处置基本流程予以确定,并落实好应急措施实施的各项保障。具体可参照风险评估小组人员,组建预案编制小组,适当补充处置事故经验丰富的一线人员参与,在把握企业风险评估、应急储备物资储备情况等基础上编制。对风险级别最高、属于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环节或区域,可编制重大危险源专项预案,特别要突出特定工作区域、岗位的简明应急操作措施,必要时可编制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作为附件在预案中予以明确,并在岗位培训中予以宣传和落实,确保事故发生后,相关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能够及时采取正确措施。预案编制中,还要明确重要负责人和联络人的联络方式,确保应急预案可以及时落实到具体人员。二是应急预案的评审。化工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之后,都要进行书面评审,对预案进行全方位论证分析,重点对预案基本内容是否完整、组织领导是否有力、措施针对性是否较强、是否切合实际、与生产运行衔接性是否较强等进行综合评价,最终形成预案文本和涉及相关风险评估及应急资源情况调查等资料的评审、论证分析审查意见,对预案予以备案。三是应急预案的实施。企业要结合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定期组织职工开展应急演练和专项培训,确保职工熟练掌握预案实施措施和流程,对实际演练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预案指挥体系是否有力、应急措施是否得当、救援队伍是否训练有效、物资储备是否足量有用等情况进行评价,对不当之处要进行适当修正,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3 结论
综上所述,化工企业事故危险因素多、危害大,要高度重视化工企业事故危害性,正视事故的不可预测性,积极构建涵盖制度建设、风险识别和分级管控、应急预案编制和实施等内容的应急机制,确保生产运行安全稳定。
参考文献:
企业安全风险应急预案范文2
提升预案编制质量
提出预案编制总要求
新《办法》对应急预案的编制提出了总要求,即: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该要求虽然简短,但是内涵丰富,对于提高预案编制质量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应特别注意把握“符合实际”“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等要求,保障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与可操作性。
规范预案编制程序
在旧《办法》有关预案编制程序要求的基础上,新《办法》作出两点新要求:
一是明确要求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二是特别强调在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事故风险评估是编制应急预案的前提和重要基础,只有通过风险评估,明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后果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预案编制才会有的放矢,具有针对性、全面性。如不进行事故风险评估,仅凭主观想象和经验判断,诸多应急情形就会考虑不全,应急处置措施就会通用性有余、针对性不足,自然无法满足实战需要。
应急资源调查同样是预案编制的重要基础,只有进行充分的应急资源调查,摸清本地区、本单位的应急资源底数与协调机制,才会对应急资源进行统筹考量,对内实现应急资源合理配置,对外实现应急资源共享。
突出先期处置
突出先期处置,是新《办法》对于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的一个新要求,具体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明确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要求
新《办法》在旧《办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新增“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的要求。
变更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的场所范围
旧《办法》只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制定现场处置方案。而新《办法》则对需要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的场所范围规定得更具体:要求对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都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在生产实际中,特别是随着自动化程度的提高,一个岗位可能要负责诸多场所、装置或设施的管理。如果以岗位为基本单位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岗位处置方案就会有失处置措施的具体化与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置的高效性。这一变化,会促进先期处置效率的提高。
强调编制应急处置卡
新《办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这是保障先期处置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
因地制宜 简化“瘦身”
旧《办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种类,按照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三个层级进行要求,即对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编制综合应急预案,在此基础上,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延伸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编制现场处置方案。总体而言,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都要包含这三个层级。从实践来看,由于诸多生产经营单位规模小,风险种类少,若严格按照这三个层级来编制,会出现内容重复、形式重过内容的现象。
对此,新《办法》从实际出发,作出了因地制宜、灵活设置层级的新要求。一是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也可以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对于专项预案内容比较简单的情形很适用。二是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这两项要求,如果运用得当,可以大大简化预案文本,取得大幅“瘦身”、形式内容有机统一的效果。
简政放权 务实高效
新《办法》对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备案作出了诸多重大调整,总体体现了国家简政放权、务实高效的执行理念。
应急预案不能悬空,要“落地”
旧《办法》在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未再作进一步落实要求,造成诸多预案文本只发放至有关领导、部门的“悬空”现象。新《办法》要求,必须将预案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同时,对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这两点要求,将有力改变当前应急预案悬在空中不落地的现象。
精简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报备部门
旧《办法》要求,中央企业总部的应急预案要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等多个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新《办法》对此作出重大调整,备案部门大大减少,即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培训注重全员、科学
新《办法》对应急预案的培训从诸多方面进行了强化。
扩大宣传教育对象范围
旧《办法》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新《办法》不仅要求对从业人员,而且要求对社会公众也要进行相应的宣传教育,同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应急预案关联知识纳入培训范围
旧《办法》只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新《办法》则在应急预案之外,另将应急相关知识纳入培训范围,提出了新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应急培训内容的扩容,对于活学活用预案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从“看墙学”到“随身学”
旧《办法》要求,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这本是便于员工日常学习的一种方式。但是,在实践过程中,这种张贴式做法,容易出现字体小、日久字迹褪色看不清,修订更换费事、费钱等不足。
新《办法》取消了这一条,要求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便于从业人员携带。这种从“看墙学”到“随身学”的转变,是源于实践的行之有效的好做法,会更有实效。
规范应急培训档案管理
新《办法》对应急培训档案管理进行了规范,要求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规范档案管理,对于循序渐进,持续提高应急培训的质量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预案修订需定期评估
改革修订双轨制,建立定期评估制
旧《办法》对于预案修订采用的是定性、定量双轨制。其中对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修订实行定性制,即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而对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修订则实行定量制,即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
新《办法》对预案修订进行了重大制度改革,明确要求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通过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由于评估周期未作统一规定,为重点保证高风险行业预案的适用性,对其预案评估周期作出了明确要求,即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对需修订情形作出重大修正
旧《办法》对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的情形进行了列举,但是有一些情形存在内容不适用、不完整、不准确的现象,新《办法》对此作出了重大修改,如明确“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等重要情形,此次调整更切合实际,更准确。
改革有修必备制度,调整重新备案要求
旧《办法》是按照有修必备的原则要求应急预案重新备案,即生产经营单位只要预案有修订,就不仅要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要按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新《办法》对此作出重大改革,只要求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重要内容变更的,才需重新备案。
建立实战评估制度
2014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该办法要求,应急处置评估组对事故单位的评估,应当包括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培训、演练、执行情况。据此规定,新《办法》要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强化监督管理
旧《办法》对于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只规定了一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新《办法》在旧《办法》单一监管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了更为有力的监管措施。一是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二是要求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加大处罚力度 严格责任追究
对于责任追究,新《办法》从追责情形、追责对象、处罚力度方面进行了大幅强化。
扩大法律责任追究情形
新《办法》的追责情形由旧《办法》的3种增加到9种,具体包括:
(1)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2)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3)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4)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5)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6)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7)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8)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9)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扩大追责对象
旧《办法》只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有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新《办法》对此作出重大调整,即不仅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进行追责,而且还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加大处罚力度
旧《办法》只对违法单位进行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行政处罚4种类型的处罚。新《办法》对此作出重大变化,一是取消警告,直接进行经济处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同时增加罚款额度。二是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罚款额度较之旧《办法》大大提高。如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而旧《办法》最高罚款上限仅为3万元。
企业安全风险应急预案范文3
2014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我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将以“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为主要目标,围绕“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大气重污染应对、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化工园区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队伍能力标准化建设”等五方面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快提升应急队伍能力,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切实保障我市环境安全态势持续平稳。
二、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防控和应急保障工作。配合水务等部门做好备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配合)
二是做好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制订出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应对重污染天气。(污染控制科牵头)
三是提高企业环境安全保障能力。根据省厅相关要求,逐步推进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试点工作,年底前力争有1家重点环境风险企业通过环境安全达标验收工作。(环境监察大队牵头)
四是提高重点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预警防范能力。协调配合经济开发区开展一次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牵头、环境监察大队配合)
五是开展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根据省厅要求,加快制订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报请市政府批准设立独立的应急机构,落实编制和人员,力争年底前完成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验收工作,全面提升环境应急队伍能力。(人秘科牵头、环境应急管理中心配合)
三、其他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上报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认真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零报告、饮用水源地巡查报告及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季度报告工作。积极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严格落实“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应急监测,第一时间信息,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的总体要求。
二是继续加强环境应急预案全过程管理。根据省厅出台的《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版)和《省饮用水源地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版),完成本级环保部门预案的修编和备案工作。推进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2014年底前,完成3-4家重点风险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
企业安全风险应急预案范文4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强企业应急预案工作,扎实提高企业应急准备能力,2015年11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集团”)首次部署开展了集团应急预案现场专项检查与应急准备能力评估工作。
评估采取资料查阅、员工访谈、现场抽查、实操检验等方法,借鉴“四不两直”的方式,共抽查机关处室19个、二级单位9个、基层单位18个,组织开展现场演练7次,桌面演练3次,顺利完成了量化评估任务,取得了积极成效。
评估背景
理念认识的深化
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长期以来侧重应急响应,忽视应急准备。习惯于以预防事故代替应急管理,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发生事故后的应急救援上。因此,加强企业应急准备能力建设,探索开展应急准备能力评估,已成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重中之重。
法律法规的要求
新《安全生产法》以及《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都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及应急能力评估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中石油集团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开展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总结评估工作。已上报国务院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送审稿)》专门规定了“应急准备”“应急评估”等章节,明确对企业及有关部门落实应急准备,开展应急准备评估、应急处置与救援评估的工作要求。
工作推进的需要
中石油集团自2009年起开展应急预案审核工作,实施应急预案备案管理,但是主要侧重于应急预案文本的合规性与实效性。在从“全”到“优”新的历史阶段,有必要通过应急准备能力评估,推动预案编制、宣教、培训、演练等实施工作落实,最终实现管理持续改进和应急能力的不断提升。
评估做法
全面覆盖 突出重点
在以往应急预案审核工作基础上,此次评估明确了以下原则:
一是评估范围突出复查抽查,从已开展审核的52家企业中选择12家企业,覆盖炼化、管道、勘探、销售、工程技术等重点业务板块。
二是评估对象突出“一普三重”,即主要企业普遍性备案审核,重点生产企业、重点事故企业、重点项目现场审核,涵盖机关、二级单位及基层单位。
三是评估内容突出关键问题,以既往审核发现的风险评估、培训演练、物资储备等环节为重点,全面评估应急准备工作情况。
对表检查 专家参与
中石油集团安全环保与节能部专门立项,委托中石油集团安全环保与技术研究院开展“应急能力评估”课题研究,借鉴总结国内外研究成果,结合实际,制定了《企业应急准备能力评估细则》《现场应急检查对照表》及《企业应急预案现场审核问题清单》(2009-2014),为评估提供依据和工具方法,提高了检查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同时,中石油集团安全环保与技术研究院作为课题承担单位,其分管领导及安全与应急所人员分别担任组长或各组联络员,通过实践检验课题成果,不仅有利于课题研究,还提高了评估的科学性、专业性。
事故导向 创新形式
此次评估以事故为导向,以问题为核心,以实战为目标,针对应急预案“一定了之、一发了之”造成的“哑巴应急”问题,将“笔试”改为“口试”,将“查台账”改为“考能力”,将“检查作业”改为“随堂测验”。
改变以往仅在会议室里查文本记录、现场检查设备器材的做法,在现场设定事故情景,要求企业按照预案演练,检查企业应急准备情况。特别是利用首次会或末次会领导到齐的时机,组织一次针对本单位主要风险的桌面推演,评估组现场考核评估,既增强了公司领导的应急意识,又考查了企业实际处置能力。
多种方法 贴近实际
此次评估结合企业生产工艺、重大危险源等实际,探索多种演练方法,起到了良好的成效。
侧重企业基层,设定的演练情景多是小量泄漏或燃烧,着重考查企业初期应急处置能力。
侧重贴近实战,在一个装置开展演练后,随即在另一装置接着开展演练,强化企业危机意识、实战意识。
侧重结合实际,根据企业情况设定氨气(氯气、原油)泄漏、氢气燃烧等事故,逐步展开事故情景,考核企业应变能力。
侧重关键岗位,提问一线员工、班组长、调度员、负责人等关键人员,考核其对岗位应急处置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
评估结果分析
演练总结评估缺少整改落实
应急演练的目的是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教育公众,这些都建立在通过演练发现问题并整改的基础上。问题得不到整改落实,演练就失去了原有意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中均有对总结评估问题整改的跟踪验证要求。
由于以往的检查多数停留在演练时限及演练记录上,加之企业对应急演练作用认识存有偏差,以为按期演练并做记录就行,没有将总结评估整改提高作为最终目标,造成应急演练总结评估及问题整改普遍弱化。评估发现,3家下属单位的演练记录普遍缺少问题分析及整改跟踪验证,如集团某石化公司橡胶厂统一印制的总结评估表上就没有演练问题分析及整改跟踪落实项。
企业安全风险应急预案范文5
【关键词】事故成因 重大危险源 应急预案
近年来,各类建设项目的大量兴建,特别是高层建筑、大跨度建筑的大量涌现,建筑施工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事故总量大幅上升,较大事故多发。按照安全系统理论分析其原因为:
1、人的因素
建筑施工人员流动性大,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差;施工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对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建设方、监理方安全监督力度不够,对检查出的问题未作到有效封闭等。
2、机械的因素
对各类施工机械的进场、维修、保养未作到有效监管,机械带病作业;施工用电未达到规范要求。
3、材料的因素
各类不合格材料使用未作到有效控制等。
4、施工方法的因素
多工种立体交差作业多;普遍存在手工劳动及强体力劳动等。
5、环境的因素
高空作业、露天作业多,施工环境恶劣;恶性竞争,竞相压低标价导致中标单位安全投入不足等。
1 建筑施工应急预案的特点
1.1 建筑行业应急预案与社会事件应急预案差别
建筑施工中的应急预案与社会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不同,后者是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中的制定,按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四个级别,应急预案启动时动员全社会力量按相应的级别进行处置。建筑施工应急预案一般是一级预案,由建筑施工方制定、实施,建设方、监理方参与管理,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有效监督,应急预案的涉及范围为建筑工程各方,如需涉及外部时需按社会性突发事件的程序上报政府部门,由政府部门组织实施。
1.2 建筑施工应急预案制定目的
建筑施工应急预案是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判定基础上,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对假定发生的事故所做的一种紧急处置,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的损失。
1.3 建筑施工应急预案的组成
事故应急预案在应急系统中起着关键作用,它明确了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谁负责做什么、何时做,以及相应的策略和资源准备等。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其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为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各个方面所预先做出的详细安排,是开展及时、有序和有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行动指南。建筑施工应急预案由一个综合性预案和若干个子预案组成。
2 建筑施工应急预案的编制
2.1 编制准备
企业要编制预案,首先应了解本企业有哪些风险,会发生什么样的紧急情况。首先应进行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在此基础之上确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制定应急预案的紧急情况应具有以下特点: 突然发生的事故; 具有破坏性后果;需多部门协作配合。
2.2 全面考虑
由于有些复杂的因素,事故的发生有时很难预料。在对风险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应做好应急准备,包括建立应急行动的的权威部门和各响应部门;明确规定相应的职责;做好响应应具备的应急资源;对于应急响应人员进行充分的培训和演练,以便在紧急事件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救援的力量,做到救援快速、高效。
2.3编制准则
2.3.1 用常规操作方法处理非常情况
事故预案的对象是发生的特、重大事故,是一般情况下不易遇到的。事故预案虽具有特殊性,但所拟的应急操作方法必须是常规的,即"以常规操作方法应对非常情况",这是编制事故预案应坚持的第一条原则。要防止以非常手段作为应急处理措施,保证运行规程与事故预案很好地衔接,减少事故预案的神秘感,减少运行人员因误操作而扩大事故的可能性,减少由于操作不熟悉而延误处理时间的可能性。
2.3.2保人身、保设备
事故预案的宗旨是降低事故的损失,必须把人身安全放在首位,整个预案的编制需保证这一基本点。其次是设备安全,包括处理的应急措施。
2.3.3事故预案完整
事故预案必须完整,应包括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各种异常情况。即事故预案中要设置多条防线,在一项措施失效后还应有后备措施。这是编制事故预案的第三条原则。如在高层建筑施工时,当施工用电系统发生故障,电源中断后,施工用电梯如何安全停运,事故预案中必须有详细完整的处理措施,如果在事故预案中不加以明确,处理事故时临时发挥,或听之任之,则都可能造成危险因此事故预案应完整。一
2.4 编制依据
施工企业应先对事故作业进行危险源判定,确定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其计算公式为 : D = LEC 式中:D---风险值;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0.1
2.5 编制程序
首先,应建立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首的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预案编制人员。其人员构成需满足下列要求:一、具有相关的专业技术水平 ;二、熟悉施工现场实际状况;三、熟悉国家有关规范、政策、规定;四、具有强烈的安全责任感。其次,进行相关资料的收集,包括原有旧预案的收集。还应对现有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当编制完成后,需报监理方、建设方进行评审和批准后方可,重大事故预案还需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 应急预案的管理
3.1应急预案的审批
施工单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后,报建设项目监理方进行审批。监理部对报送方案的科学性、符合性进行检查,提出修改意见,确认合格的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复,并报项目建设单位。
3.2应急预案的演练
应急预案评审后,在实施前应进行预案的演练工作。目前演练方式分实地演练和桌面演练两种。在演练过程中,虚拟事故发生场景,各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布置各司其责,同时做好相关记录,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通过演练,使涉及的各部门人员明确职责和任务,应急预案启动迅速、行之有效
3.3应急预案的修订
应急预案需符合建筑项目实际,当外界条件发生变化,应急预案不适用时应及时进行预案的修订工作,及时各种更正、完善、补充应急预案。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按原有程序上报建设项目建设方、监理方进行审批、。
3.4应急预案的实施
当事故发生符合预案启动条件时,按《预案》要求领导小组成员进入指定位置,进行现场组织指挥,领导灭火救灾工作。总指挥灭火救灾、人员物资疏散、暂时停工停产、应急终止、恢复生产等命令及对外信息;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各小组人员紧密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确保应急预案的准确实施。
企业安全风险应急预案范文6
第一,一线班组直接在具有以上特点的环境下工作,所有人员要有很强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技能,时刻保持警惕的工作心态;第二,化工生产中时而发生一些突发状况,要求一线班组具有一定的安全技能,能够应对各种紧急状况,做好应急工作。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来,化工企业一线班组安全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必须想方设法的提高一线班组的安全管理水平。
2提升化工企业一线班组安全管理水平的途径
2.1加强学习与培训,提高一线班组安全意识及知识技能
提高一线班组安全管理水平,首要工作是加强学习与培训,增强一线班组人员对安全法律法规、化工生产流程、安全操作规程、风险因素及其危害的认识,使之具备较高的安全意识和过硬的安全知识、技能,进而达到良好的安全工作状态[2]。第一,牢记“安全第一”准则,形成较高的安全意识。对风险要素引发的后果严重程度有一定了解,认识到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的工作准则,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防患于未然。第二,加强所在岗位的专业知识、技能学习。熟练掌握生产流程,对流程操作没有任何障碍;懂设备原理、懂设备操作、懂设备用途,会设备检修保养、会设备故障排除;能正确使用安全保护用具,懂安全器具维护。第三,根据工作岗位新要求开展针对性的学习活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一线班组员工必须对其有所了解,掌握所需的操作技能,适应新的工作要求。第四,具有风险要素分析、识别与预防的能力。对一些风险要素的发生几率、可能造成的后果等能够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判断,并做到超前预报防范,杜绝安全事故。
2.2立足岗位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要想提高一线班组管理管理水平,主要是立足工作岗位要求,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常言道,“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这句话放在化工企业一线班组员工身上是非常适用的。一线班组人员应当像和尚念经一样,全身心的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去,站好每一班岗。众所周知,一线班组工作单调、重复,员工心态上很容易产生疲惫感,出现侥幸、麻痹大意等心理,甚至形成不好的操作习惯,如不执行操作规程,违规操作等,没有很好的履行自身岗位责任。针对这些情况,化工企业应当加强企业文化宣传教育,提高一线班组员工的责任意识,尊重一线班组人员,体现出他们的主人翁地位,以增强他们对企业的向心力,像爱家一样热爱自己的企业和工作岗位,认真负责的完成每一项工作,成为企业大家庭不可缺少的一份子。同时,化工企业还应加强工作监督,要求一线班组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怠工、误工等问题,按照规定给予惩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2.3建设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针对一线班组工作特点、实际情况以及以往的事故情况等建设不同等级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锻炼一线班组员工的应急突发状况处理能力,增强他们的实战能力[3]。第一,应急预案要有全面性、预见性、实效性,包含各种各样的突发状况及应急处理方案,符合一线班组工作实际;第二,应急演练。在应急预案基础上,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应急方案制定后如果不演练就好比“纸上谈兵”,根本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制定应急预案后,必须定期进行演练。应急演练工作中要注重演练结果分析,总结演练中的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应急预案,使应急预案更健全,打好安全工作的“坚守战”。
3结语
综上所述,化工企业一线班组安全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安全工作影响重大。为了做好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一线班组员工岗位教育培训、要求一线班组坚守工作岗位、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模拟演练,不断提高一线班组安全管理水平,适应化工企业安全工作需求。
作者:李志恒 单位: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
参考文献:
[1]鲁昌波,王宏山,韩向阳,.探索提升化工企业一线班组安全管理水平的途径[J].河南化工,2014,(0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