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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的类别范文1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包装;安全问题;策略
1 危险化学品的简介
1.1 定义
危险化学品的定义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按照《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GB/T 15098-2008),危险货物按其危险程度划分为三个包装类别。Ⅰ类包装:货物具有大的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高。Ⅱ类包装:货物具有中等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较高。Ⅲ类包装:货物具有小的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一般。包装类别的划分,按《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中危险货物的不同类项及有关的定量值,确定其包装类别。但各类中性质特殊的货物其包装类可另行规定。
1.2 安全问题
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化学产品使用上,危险是无处不在的。例如产品功能的操作和使用环境都可能具有风险。无论我们身处家中还是在工作地点,或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旅途中,都涉及到危险的发生。警告信息的目的是帮助减少或消除这些危险。虽然国际标准化组织(th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提供了工作场所与公共场所的安全标示应用通则(ISO 3864,2003),但现有的警告标识,对于人们生活上各种范畴的应用需求,仍然有所欠缺。许多研究更指出,人们对目前使用的警告标识理解程度不高。因此,需清楚了解其分类、包装要求及识别。目前各国化学危险品管理机关,除了有国内的相关规定外,许多国家也依赖于国际流行制度作为运送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依据。
2 危险化学品分类与包装
2.1 分类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方式是由在这些物品运送方面的专家学者,针对运输的特性与潜在风险的等级,将其作分类。危险化学品通常可由专用运送名称(Proper Shipping Name)和辨认号码(Nnumber)码来辨认。这些名称与号码是依据相应制度规章的分类系统来归类。有关物品的安全运输,需了解危险化学品的项目与分类准则,才能确实辨认其是否为危险化学品,进而以安全程序来完成运送。
2.2 包装
危险化学品包装的品质必须良好,包装必须紧密而可避免从包装内外漏。并且要经得起在运输中的震动、温度、湿度和压力的变化。针对包装的目的,现有权威运输管理规则根据物质或物品的危险程度,将危险化学品划分为三个包装等级,称为包装群(Packing Group)。第一级包装群(PackingGroupI):危险程度最大。第二级包装群(Packing GroupII):危险程度中等。第三级包装群(Packing GroupIII):危险程度最小。这些运输规则的一般包装要求,对于放射性材料并不适用。放射性材料在包装时,托运人必须遵守相关规则的包装说明,以及有关包装规格和性能试验的规定。有关内部包装的部分,其包装的方法、固定或衬垫等,必须保证在正常运输条件下可免于破裂、泄漏或在外部包装内移动。衬垫材料不得与内部包装中的危险化学品发生危险反应。内装物品的任何泄漏,都不得降低衬垫材料的保护性能。在打包时必须使用有吸收液体能力的吸附材料。吸附材料也不得与被吸收的液体发生危险反应。在正常运输的条件下,如果内部包装保护得宜而不会破裂,并且能防止内装物品?出至外部包装时,可以不要求使用吸附材料。如果要求使用吸附材料且外部包装对液体无防漏效果,就必须在外部包装内加上衬里或给予包装加上塑胶袋,也可以采用其他效果相同的方法。如果需要使用吸附材料时,每一个外部包装内的用?和填放都必须符合要求。
3 为包装添加警告标识
对于危险化学品包装上的标签与外部包装的标记,运送人有责任将其标示清楚。警告标识可分为二种类型:允许型(permissive)警告标识,是警告相关人员一定要去做模式;禁止型(prohibitive)警告标识,则是提供否定的信息以告知使用者不要去做某事。警告标识上的表达方式可细分为叙述、规范、禁止三种特征,能够代表不同性质的警告信息。标示的形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可辨认特殊包装上的标示,并进行特殊运送,例如:物品容量、全名、货主和受货人。另一种则是可辨认的外包装说明和标贴图示。
警告标识的信息的义务在于提供消费者对商品信息传达的正确理解,其主要目的是建议人们如何去避免因忽视危险所造成的危害。消费者看到警告标识后,意识并警觉商品的危险性及可能造成的危险,然后产生警戒的心理,进而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得以有效地避免损害的发生。人因工程学中提出任何系统的信息处理,包含着三阶段的串联模式。外界的刺激必须经过“知觉”(perception)阶段才可进入系统之中,由“知觉”阶段传遁的信息,经“认知”(cognition)阶段的分析、比较、判断、处理后,作出适当的决策,再将决策传至“行动”(action)阶段,执行反应的动作。对警告标识的处理而言,警告的程序,是“刺激”的阶段,按着将得到的信息转换成“可理解的信息”(encode),即为知觉阶段,然后“理解警告的含意”(comprehend),进入认知阶段,最后行为将遵从警告指示的内容,真正达到警告的目的。
4 结束语
由于包装伴随危险品运输全过程,情况复杂,直接关系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因此各国都重视对危险化学品包装进行立法。我国自1985年以后相继颁布了有关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标准:《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和《公路水路危险货物包装基本要求和性能试验》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也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的生产和使用做出了明确规定。总体而言,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在运输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有必要建立危险化学品的运送资料库,包括运送的危险化学品名称、类别、说量、次数、起始点与相关事件,以改善包装的异常状况和增加包装实务经验。除此之外,增加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培训和教育也十分必要。另外,危险货物包装产品出厂前必须通过性能试验,各项指标符合相应标准后,才能打上包装标记投入使用。如果包装设计、规格、材料、结构、工艺和盛装方式等有变化,都应分别重复作试验。试验合格标准由相应包装产品标准规定。
参考文献
[1]秦志强.《REACH法规》对我国化工及相关行业的影响与对策[J].江苏纺织,2007.
[2]张桂兰.REACH预注册进入倒计时玩企进军欧盟须早应对[J].中外玩具制造,2008.
危险化学品的类别范文2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管理与处置问题,已经成为目前我国各大中城市所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所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通常是指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和传染性,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危害的废弃物[1]。由于这类废弃物具有潜在性与长期性的特点,若不加以严格控制和处置,就会对地下水、空气、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甚至可直接危害周边人群健康和生命安全[2-4]。本文以上海市金山区为研究实例,结合本地政协“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调研课题,从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数量和处置现状等两方面着手,在探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管理与处置存在问题的同时,围绕处置的主要环节及控制来研究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危险化学品废弃物调查
(一)区域经济发展与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上海市金山区地处杭州湾畔,位于沪、杭、甬及舟山群岛经济区域中心,是上海市的西南门户。目前该区已有化工、轻工机械、纺织服装、电子、医药、汽车配件、暖通设备、建材、食品等行业的各类工业企业1300余家,并且形成了12个颇具经济实力和发展前景的企业集团,以及15家年产值超亿元或利润超千万元的规模企业。其中,中国著名的特大型企业——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石化)和上海化学工业区一部分坐落于境内。按照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一是上海化学工业区最终向西与上海石化连线成片,从而形成近60km2的化工产业带;二是以精细化工园区为标志的金山第二工业区,其规划面积10.78km2,这也是上海市“十二五”重点支持发展的化工园区之一;三是国家火炬计划之一的上海新材料深加工产业基地也落户于该区域。因此依托石油化工产业发展石化下游产品是金山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方面,区域内及其周边地区,发展石化下游及化学化工产业潜力巨大,可以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化工行业大都为高污染产业,也给该区域的环境保护带来很大的压力,如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倘若妥善处置不到位都将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因此,结合“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政协调研课题,在重点调查区域内化工、医药等行业危险废弃物的基础上,为安全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提供若干决策参考。
(二)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产出及处置现状
(1)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产出。根据有关资料数据统计(见表1),2011年区域内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产出量:794/481kt,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产出量:35.8/34kt,分别比2006年增加了65%和5.3%。具体到生产企业上海石化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产出量增加了22.8%,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产出量下降了57%;其他生产企业两种类别的废本文由收集整理弃物均明显增加,分别达到5.2倍和6.5倍。尽管区域内无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还是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主要都出自上海化工区和上海石化两大石化生产实体,但其他生产企业的产出量和增加幅度都不容忽视。“十二五”期间,随着上海化工区、金山第二工业区及其上海新材料深加工产业基地新装置不断建成投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出量还将急剧增加。
表1 区域内废弃物类别及其产出量 kt
单位 废弃物类别 2006年 2011年
上海石化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产出量 430 528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产出量 14 6
上海化工区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产出量 10~20
其他生产企业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产出量 51 266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产生量 1.5 9.8
(2)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现状。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回收或综合利用,通常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如前述两大石化生产实体产出的一般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率为100%。对于石油化工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在处置技术要求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处置的基础上,不要强调定点处置。2011年区域内拥有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资质的企业,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总量、处置方式等见表2。
表2 2011年区域内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统计 t
单位 处置能力/
(t·d-1) 处置量 其中:
综合利用 其中:焚烧残渣
处置量 综合利用 填埋量
a公司 160 18767 584 18183 18043 140
b公司 50 5500 3412 2088 2075 13
c公司 12 260 235 25 20 5
d公司 30 9684 9684 -- -- --
e厂 60 5403 5403 -- -- --
f公司 14 2551 1176 1375 1279 96
合计 326 42165 20494 21671 21417 254
由表1可知,2011年区域内6家企业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总量为42.2kt,处置方式有焚烧、综合利用、填埋等多种形式。这些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置能力97.8kt/a(以300d计),大大超过区环保局所统计的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产出量,这就为“十二五”期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预留了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理容量及其环境保护设施。
(3)在环保设施和处置技术方面。上海化学工业区太古升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拥有目前亚洲规模最大、排放标准最高的工业危险废弃物焚烧装置,处理规模60kt/a,两座回转窑24小时连续操作,可提供350d/a的“一站式”废料处理服务。该装置依托法国苏伊士集团先进技术,按照欧盟危险废弃物焚烧处理标准实施车间内部的整体设计,对国家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名录中的绝大部分危废品能够“统吃”,且不受固体、液体和气体等形态的约束。
转贴于
在最棘手的焚烧尾气处理上,通过1200℃高温炉窑、烟气急冷技术、袋滤式除尘技术、活性炭吸附技术、预热锅炉内喷洒氨水、水洗碱洗的两级洗涤技术等处理方法联用,有效去除焚烧烟气中令人谈虎色变的“二噁英”等有毒有害物质,确保最终的尾气排放达到先进的欧洲ⅱ标准。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区域内石油化工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初步调研,认为还存在以下潜在的问题:
(1)区域内既有大型石油化工企业,也有许多中小规模化工企业,每年产生的工业废弃物和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不仅总量大,而且涉及种类也多,这对全方位有效监管及其安全处置这些废弃物带来很大的难度。
(2)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置费用较高,而其综合利用率又较低,部分企业为了谋取经济利益有违法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迹象,如将工业废弃物和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进入填埋场等,将会造成新的环境污染事件。
(3)现有焚烧处理危险化学品废弃物设施中,多数焚烧炉尾气处理设备简陋,缺少在线监测装置、污水处理装置及齐备的烟气净化系统,这对废弃物焚烧处置将会造成二次污染。
(4)环保系统对区域内在沪央企和国家级工业园的环保管理和行政执法,还存在一定薄弱环节,包括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量,尚未列入本区域环保系统的统计档案,这与实际环境效果产生所在地域不符。
三、对策和建议
(1)根据金山区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产生量大类杂的现状,环保系统应当增加必要的投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安全处置的监管力度;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探索有效管理措施,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环境保护工作。
(2)环保系统应当对持证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测,包括检测处理技术、污染控制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对于达不到相应标准的应督促整改甚至吊销许可证。
(3)对于落户在区域内的招商引资项目,要严格做好具体项目的环境评价工作,必要时可增加清洁生产审核,使落地区域内的企业及其产生的废弃物,尽可能在相关工业园区内得到生态循环和有效地综合利用[5]。
危险化学品的类别范文3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危险源;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V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0-0013-01
1 导言
经统计发现,我国关于危险化学品的相关企业有37万余家,从事危险化学品行业的人有517.5万人之多。这些危险化学品包括了易燃、易爆、有毒、有辐射危害等种类,这些危险化学品都对人体健康和社会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威胁。所以,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安全进行标准化管理是危险化学品行业中的一个重大课题。
2 化工企业中危化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危化品包括化学药物、化学制剂、化学原料等,它会给企业、环境和人体等带来一定的损失和伤害,很多危化品都具有腐蚀性、毒性特点,有些危化品也具备易燃易爆的特点,在化工企业中危化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这样会给环境和人体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所以化工企业进行危化品生产时一定要制定全面的管理制度,要在细节上重视危化品的生产,加大管理力度,有效保障危化品实质的安全。
3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析
3.1 土地使用未列入城市规划中
据调查显示,我国对于危险化学品的土地使用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在重大危险源的实施上也是错误不断,在少数的相关法律中更加没有明确提出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因此在重大危险源的土地实施中,一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尽管化学危险品在重大危险源的土地规划中、安全生产的管理单位以及城市规划的相关单位都担负起自身应承担的责任,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两者并无实质性的联系,导致化学危险品在重大危险源的土地规划中只起到表面的作用。而那些人口聚集的居民区,由于设备的不完善,相关人员的不认真以及专业技术的不过关,使得这片区域的管理犹如一张白纸。
3.2 危险品类别
危险化学品分为不同的危险类别,会导致中毒、窒息、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发生,而我国又是该类危险品的使用和生产大国,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中,泄露、火灾和爆炸事故比重占得最多,例如2012年和2013年河北省石家庄赵县克尔化工厂、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发生泄露导致爆炸这两起特别重大事故,分别造成25人死亡、46人受伤和62人死亡、136人受伤的恶劣结果。据悉,2011年至2013年我国就发生了569起类似事故,死亡人数共超过六百人,受伤达两千人以上,这些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危害,损失了巨大的经济财产,也对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3.3 安全标准化脱离企业的生产实践
有一些企业将其他企业制定的管理标准以及安全细则直接全部搬到本企业中,而完全无视自身的实际状况,进而导致安全标准化和企业本身的技术以及管理体系完全脱节,在实际进行生产工作中可操作性弱,进而使企业的领导者出现安全标准化工作无实际价值的错误感觉。
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
4.1 完善法律法规
为了更好的管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我国关于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应该与时俱进,及时健全完善。还应该参照国外先进的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经验,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这些法律法规和体系都应该贴近生产实际,以便对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能够及时的起到作用。在对危险化学品实施监督管理时,监督管理的设备水平和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也要相应提高。因为每年的化学品都会出现许多新品种,因此在监管时,监管人员要及时的补充自身知识,以便让监督管理顺利进行。
4.2 完善使用土地的规划
完善土地使用规划包括两方面举措。首先,对成为重大危险源的土地制定完善的土地使用规划,专门设立一些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在当前已经存在的此类法律法规中,将成为重大危险源的土地更好地立法规划利用起来,使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其次,对具有高度化学品危害性的建设项目加大安全控制举措,保证其选址安全。欲使此目标得以达成,城乡规划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就需要进行密切合作,城乡规划部门在进行土地规划和批准土地使用前,应首先参考安全监管部门针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在土地规划以及选择位置方面的审批意见。
4.3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法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地区涉及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涉及剧毒气体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两套以上(含本数)气密型化学防护服;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
4.4 加强安全监管网络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相协调才能进行,明确所有部门的具体措施和能力,加强合作监督管理网络,使各部门之间顺利进行的协调机制一直保持下去。危险化W品相关行业、环节和部门数量均有不少,这是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的一大考验。需要建立合格的网络化信息接口以及统一的管理和监督,安全监管部门要通过网络实现信息的共享性,来严格管理危险化学品。
4.5 危险源的监测
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4.5.1 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4.5.2 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4.5.3 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4.5.4 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4.5.5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内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我国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大举措。针对危险源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完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以及应急救援制度,从而使我国相关企业在安全监督管理方面提高自身的水平。
参考文献
危险化学品的类别范文4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努力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无证运输、不按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的情况明显减少,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力争不发生由交通运输事故导致的危险化学品泄露、燃烧、爆炸和群死群伤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速行驶、低速占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和无证运输、不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等违法行为。各地还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其他重点整治的突出违法行为。
(二)重点路段。国、省、县道主干线路和主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线路。
三、工作措施
(一)迅速组织排查摸底。6月8日前,以大队为单位,对本县(市、区)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车辆、驾驶人等基本情况重新登记,完善“交警队信息平台”中“重点单位和车辆”信息。准确掌握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化学品的运输路线、目的地等情况,要对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的进货和销货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核实并建立档案资料,以达到百分百的办证率。认真分析今年以来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情况,对已达报废标准或逾期未检验的运输车辆及时核发整改通知,发现和掌握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
(二)集中进行安全教育。6月15日前,对取得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格的驾驶人集中进行一次以危险化学品运输装载、行驶速度和发生事故后处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通报全国各地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案例,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三)全面开展安全检验。7月1日前,会同交通、安监、质检部门,对辖区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全面展开安全检验,重点检查车辆安全技术情况,以及罐体后部、两侧是否喷涂和悬挂符合国家标准的危险化学品警告标志,罐体安装是否牢固。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一律停业整顿,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四)深入排查禁运线路。对辖区内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线路重新进行一次认真排查,不符合运输条件的线路,不得审批运输剧毒化学品。对辖区内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道路及区域,要向社会公告,及时设置明显标志。
(五)严管剧运输车辆。按照公安部《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定,认真审核原有的档案资料中运输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严格落实“见人见车”制度,重点要检查驾驶人在上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是否满12分,车辆年检、安装行驶记录仪、喷涂文字、粘贴反光带、配置防护设备、悬挂标志牌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一律不予核发通行证。运用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信息管理系统,对通行辖区路段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民警,及时掌握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所属单位、驾驶人、押运人、车况以及通行时间、路线等信息,加强对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日常管理。
(六)强化路面管控力度。通过对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情况的分析研究,抓住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单位和重点车辆,科学调配警力,加强对禁行区域、临水路段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销售和仓储企业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依托公路卡口、交通安全服务站、公路收费站、以及固定和流动测速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奥运会期间,要加大对到北京和往来有奥运赛事城市的长途运输车辆的重点检查,严防非法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进入奥运赛事举办城市。
(七)加强重点车辆抽查。强化对悬挂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抽查,重点检查车辆标志是否齐全、车身反光标识是否规范有效,有无押运人员、车辆年检合格证有效期、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以及车辆行驶的时间、路线和速度等事项。同时还要加大对未悬挂警示标志的罐式货车、载运钢瓶或桶装物品的货车、用油布或其他物品遮盖车厢的货车的抽查力度,重点检查载运的货物和货单。
(八)及时通报违法信息。将安全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专业单位,多次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的驾驶人等情况,及时通报给安监、交通等部门,建议采取暂时取消其从业资格、暂停上路运输等措施,提醒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支队将定期公布全市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详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是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尽可能联合安监、交通、质监、治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整治期间,每月10日、20日为集中统一行动日,各地要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最大限度地调用警力和装备,确保统一行动取得实效。
(二)注重部门协作。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整治情况,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同安监、交通、质监、医疗、环保、治安、消防等部门的协作,及时通报整治信息、违法车辆信息,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救援机制,确保一旦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实施道路交通管制,落实现场处置措施,及时、有效地组织施救,减少事故危害。各县(市、区)的应急处理预案和救援机制修订好后,应于6月1日报支队秩序科。
(三)加大执法力度。发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格处罚;发现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无资质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要及时通报并移交交通部门依法处理。
(四)广泛开展宣传。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专项整治成效。对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和短信平台号码,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和有关企业,对举报查实的要给予相应的奖励。
危险化学品的类别范文5
为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严防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政办发〔20*〕68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政发〔20*〕1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目前,全市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198家;经营单位2339家,其中加油站745家,剧经营单位2家;储存单位5家;使用单位3*余家;运输单位17家,危化品运输车辆794台;采用氧化、氯化、加氢、硝化、高温、高压、深冷等高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50余套;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的大型联合化工装置*余套。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于稳定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促进化工产业安全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从我市危险化学品行业的整体情况看,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高、从业人员素质差、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技术装备水平低等问题比较突出,尤其是一些建厂时间较早、发展速度较慢的化工企业,仍然沿用传统的生产工艺,采取粗放型的管理方式,存在严重的安全生产隐患。各级各部门、各化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一)落实政府的监管责任。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发展规划、监管机构、安全投入、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问题。(二)安监部门要依法履行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各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立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关口。做好全市危险化学品登记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工作。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对培训及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三)发改部门要把安监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评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重要依据。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监督危险化学品建设单位将安全设施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四)经贸部门要把保障和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作为加强企业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企业技术进步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专业特长和行业组织优势,按照政府授权,积极开展和参与本行业安全管理、检查、督查和教育培训等工作。(五)公安部门要依法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制定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区域和设置、完善危险化学品禁止通行标志,监督检查运输企业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或罐体是否安装和喷涂安全警示标志,并对相应持证单位及个人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及其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六)交通部门要依法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营业性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及港口危险化学品现场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审核转报危险化学品水运企业办理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申请,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七)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生产、使用、检测检验的安全监察。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单位资质审查以及检验单位从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打击、取缔特种设备的非法生产点,查处使用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负责有关设备、仪器、仪表涉及安全指标的计量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八)环保部门要做好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以及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管、监测工作。
(九)工商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的经营活动,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
(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负责。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奖惩措施。从业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将教育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上报市、县区安监部门备案。要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物质保障,加强对职工的劳动保护,最大限度地减少职业危害对职工身体健康的损害。依法做好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三、强化工作措施,建设本质安全性的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项目
(一)合理规划,严把入园关,做好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
1.园区布局要科学、合理。将装置、工艺、产品及危险特性相似的企业集中布置,例如:催化裂化、催化裂解、常减压蒸馏、加氢、芳构化等集中建设;含硫化学品、含磷化学品的生产集中布置;胺类、硝基化合物及各类含氮化学品,焦油、粗苯、酚及各类芳烃物质的生产及加工应相对集中布置。非园区内企业的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转移到园区内进行建设,并为企业下一步搬迁预留空间。2.乡镇招商引资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在规划的园区内选址。从2009年1月1日起,乡镇不得建设危险化学品项目。3.对园区内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的要求,把好设立关口,切实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园区内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4.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以企业为主体,园区各企业间实行相互联动,实现气体防护站、消防站及应急救援队伍等资源的共享。及时有效地处置园区内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患和突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低成本高效运行。
(二)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1.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评纳入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安全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投资主管部门一律不予批准建设,未经安全审查,对擅自开工建设的,要依法予以查处。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单位承担;建设项目使用的设备、材料,必须确保质量合格;建设项目和设备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必须加强施工质量监理;建设项目在试生产前,必须制定严密的试生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控制试生产现场人数,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安监部门备案;所有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必须经检测检验合格;组织和参与试生产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熟悉生产工艺、操作方法和紧急处置措施。3.从严审批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合成氨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涉及氯气、光气等高危产品的建设项目。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对使用危险工艺和大中型生产装置的试生产方案进行审查;在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安全设施投入使用情况、装置自动控制系统和安全联锁、紧急停车系统的安装投入使用情况。5.炼油、氯碱、氮肥等危险程度较高的化工建设项目,必须聘请省、市政府安委会公布的安全生产专家参与安全审查。
(三)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建设单位要严格进行项目安全设立、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三个阶段的安全审查;在建设项目试生产前,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开展“三查四定”(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工作。
(四)从严控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证的发放。
1.审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证,必须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审点:一是关键装置部位是否安装自动控制系统;二是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工艺及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周边防护距离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三是安全评价报告是否与企业安全生产现状一致等。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安全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否则不予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
四、健全安全监管制度,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行为
(一)合理提取安全费用,确保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投入。
1.加大安全投入。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要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财企〔20*〕12号)文件的要求,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足额依据。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0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4%提取;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00万元至*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000万元至*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对提取的安全费用,实行税前列支,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其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也要根据实际需要,确保足够的资金用于安全投入。2.全面实施工伤保险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伤保险制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把安全生产内容纳入劳动合同,依法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3.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按规定提取安全风险抵押金,作为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二)强化危化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年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更新知识的复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教育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记录卡,并由考核人员和从业人员本人签名。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不得上岗作业。2.从业人员的培训要选用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要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选择和使用针对性较强的培训教材,确保培训质量。3.危化品生产企业,要逐步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三)加强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操作性、实效性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对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进行综合评估和分类,按类别分成A(好)、B(较好)、C(一般)、D(较差)四类。对不同类别的企业,除开展正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外,还要分别实施不同频次的监督检查。对A类企业每年至少检查1次,B类企业每半年检查1次,C类企业每季度检查1次,D类企业每月检查1次。2.企业的隐患排查工作要做到全员参与、全过程检查、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不漏隐患。查出的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切实做到“五落实”,即:落实责任、措施、经费、期限、应急预案。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建立档案,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整改及时。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对没有建立和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企业,未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罚。3.危化品从业单位应当制定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每年至少要进行2次实战演练。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后,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安监、公安、环保、质监等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应当依法报市安监局备案。
(四)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要按照《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安监发〔20*〕117号),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有效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纳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范围,通过实施安全标准化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20*年年底前,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要实现安全标准化全面达标。其中,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危险工艺的企业和剧毒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要全部达到二级以上安全标准化企业的要求。
(五)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要按照《关于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通知》(*安监发〔20*〕71号)要求,做好危险化学品普查工作,及时向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提交登记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2009年年底前,完成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登记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必须向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六)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和异常活动情况报告制度。
每年第一季度,重点企业要向属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情况,有关中央企业要向所在地的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情况,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现场核查。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生产储存装置的开停车、关键装置的检维修作业、废弃物料处理和废旧装置拆除等异常活动,企业在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进行试生产方案备案的基础上,在活动实施前还要将实施日期、活动范围、内容及采取的安全措施等事项,书面报告当地安监部门。
(七)加强事故调查及其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
1.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严格责任追究,开展警示教育。各县区安监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处理意见落实情况。2.受县级人民政府委托组织对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的企业,调查工作结束后,要向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
五、建立科技支撑体系,提高自动化管理水平
提高危险工艺的自动化控制水平。各县区安监部门要结合实际,指导督促企业开展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要选用安全可靠的自动化控制仪表、联锁保护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具有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要通过实施安全技术改造,安装安全自动控制或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工艺复杂的大型联合装置,除安装安全自动控制系统外,还应安装联锁和紧急停车系统。
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力度。危化品生产企业要完善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设施。剧毒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储罐必须安装液位、湿度、压力超限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仪表,并定期检验,确保仪表准确、可靠。危险化学品储罐进出物料和进行切水操作时必须安排专人监控,防止跑料、串料。制定和完善储罐区安全监控责任制,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定期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其他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要完善监测、监控和报警系统,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监控责任。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周边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
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
危险化学品的类别范文6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一)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应急救援工作的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要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
2.单位自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规范(预案)积极组织抢险,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3.分级负责原则。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实行分级负责、各尽其能、各司其职,做到协调有序、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积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安全抢险原则。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抢险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险过程中发生二次事故。
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成立**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工作。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市政府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市安监局局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卫生局局长、市环保局局长、市建设局局长、市质监局局长
市人劳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市广电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电力公司经理
市交通局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二)指挥部职责
1.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本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按照本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做好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组织协调等工作。
3.在本行政区域内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及事故后的归还和补偿。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工作,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核发事故通报。
6.做好社会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适时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事故报道稿件经总指挥及市委宣传部审定后方可向公众公布,确保报道的真实性、及时性、避免引起公众恐慌等不良后果。
8.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市安监局
(1)起草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指挥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情况;落实上级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乡镇、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应急救援模拟演习;
(3)负责提供事故单位危险化学品主要生产、贮存区域及重大危险源目标;
(4)负责牵头组建危险化学品专家咨询组,对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5)参加事故救援和综合协调工作;
(6)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工作。
2.市公安局
(1)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
(2)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
(3)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和收集有关证据工作;
(4)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等;
(5)负责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控及逃逸人员的追捕;
(6)配合事故的调查。
3.市公安消防大队
(1)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灭火扑救预案;
(2)负责各类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现场扑救,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控制及事故得到控制后的洗消等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伤员的搜救。
4.市公安交警大队
(1)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
(2)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5.市卫生局
(1)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医疗救护预案;
(2)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中受伤、中毒人员抢救治疗工作,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疗救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
(3)负责事故现场调用药品、医疗器材,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
(4)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工作;
(5)配合相关事故的调查。
6.市环保局
(1)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
(2)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监测工作,及时通报危险、危害的范围;
(3)负责污染物质的处置工作;
(4)协助上级部门对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的调查工作。
7.市质监局
(1)负责制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出事故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2)配合相关事故调查工作。
8.市交通局
(1)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指定抢险运输单位及时把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现场;
(2)配合相关事故调查工作。
9.市建设局
(1)负责提供危险化学品事故中建(构)筑物的相关技术支持;
(2)负责对事故中受损建(构)筑物的评估、鉴定工作;
(3)配合相关事故调查工作。
10.市财政局
(1)负责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所需资金的财政预算;
(2)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所需资金的保障。
11.市民政局、市人劳局
配合事故单位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安置、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
12.市气象局
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气象保障。
13.市广电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报道工作,确保报道的客观性、真实性。
14.市电力公司
(1)负责事故现场供电用电应急处置;
(2)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三、现场救援组织及职责
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一)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市公安消防大队、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专家组成。该组由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
(二)医疗救护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市急救中心和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该组由市卫生局负责。
(三)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市公安消防大队、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该组由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
(四)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由市公安局、市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由公安局负责。
(五)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市公安局负责。
(六)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由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由市财政局负责。
(七)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进行及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该组由市环保局负责。
(八)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市安监督局、市质监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和有关企业组成,由市安监局负责。
四、应急救援程序
(一)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同时,以最快捷的方式,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归口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消防大队。报告内容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应急救援值班电话:市政府:6612212,市安监局:6677311,市消防大队:119,医疗救护电话:120。各部门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二)市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本预案,做好救援的指挥领导工作。应急救援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任何单位不得拖延和推诿,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三)当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由市应急救援指挥部请求沧州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
五、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险范围分为3个区域:
(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域即距事故现场0—500米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事故中心区的救援人员需要全身防护,并佩戴隔绝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其它危险化学品、清除渗漏液态毒物、进行局部的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等。非抢险人员撤离到中心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中心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事故现场500—1000米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该区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导防护、监测污染情况,控制交通,组织排除滞留危险化学品气体。视事故实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转移。事故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到该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波及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该区域救援工作重点放在及时指导群众进行防护,对群众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稳定群众的思想情绪,做基本应急准备。
六、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主要原因又分为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1.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处置措施
(1)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安全防护
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现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立即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2)泄漏源控制
关闭阀门、停止作业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
堵漏: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
(3)泄漏物处理
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藏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稀释与覆盖:向有害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收容(集):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车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2.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先控制,后消灭。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
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演练)。
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扑救气体火灾切忌盲目灭火,即使在扑救周围火势以及冷却过程中不小心把泄漏处的火焰扑灭了,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也必须立即用长点火棒将火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否则,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遇着火源就会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首先应扑灭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如果火势中有压力容器或有受到火焰热辐射威胁的压力容器,能疏散的应尽量在水枪的掩护下疏散到安全地带,不能疏散的应部署足够的水枪进行冷却保护。为防止容器爆裂伤人,进行冷却的人员应尽量采用低姿射水或利用现场坚实的掩蔽体防护。对卧式贮罐,冷却人员应选择贮罐四侧角作为射水阵地。
如果是输气管道泄漏着火,应首先设法找到气源阀门。阀门完好时,只要关闭气体阀门,火势就会自动熄灭。
贮罐或管道泄漏关阀无效时,应根据火势大小判断气体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如软木塞、橡皮塞、气囊塞、粘合剂、弯管工具等)。
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用水扑救火势,也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但仍需用水冷却烧烫的罐或管壁。火扑灭后,应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泄漏出来的气体。
一般情况下完成了堵漏也就完成了灭火工作,但有时一次堵漏不一定成功,如果一次堵漏失败,再次堵漏需一定时间,应立即用长点火棒将泄漏处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以防止较长时间泄漏出来的大量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从而存在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准备再次灭火堵漏。
如果确认泄漏口很大,根本无法堵漏,只需冷却着火容器及其周围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范围,一直到燃气燃尽,火势自动熄灭。
现场指挥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遇有火势熄灭后较长时间未能恢复稳定燃烧或受热辐射的容器安全阀火焰变亮耀眼、尖叫、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必须适时做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退至安全地带。
气体贮罐或管道阀门处泄漏着火时,在特殊情况下,只要判断阀门就有效,也可违反常规,先扑灭火势,再关闭阀门。一旦发现关闭已无效,一时又无法堵漏时,应迅即点燃,恢复稳定。
4.易燃液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易燃液体通常也是贮存在容器内或用管道输送的。与气体不同的是,液体容器有的密闭,有的敞开,一般都是常压,只有反应锅(炉、釜)及输送管道内的液体压力较高。液体不管是否着火,如果发生泄漏或溢出,都将顺着地面流淌或水面漂散,而且,易燃液体还有比重和水溶性等涉及能否用水和普通泡沫扑救的问题以及危险性很大的沸溢和喷溅问题。
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或用围油栏)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
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
对较大的贮罐或流淌火灾,应准确判断着火面积。
大面积(>50m2)液体火灾则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
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用直流水、雾状水灭火往往无效。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扑灭。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
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二硫化碳)起火时可用水扑救,水能覆盖在液面上灭火。用泡沫也有效。用干粉扑救,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虽然从理论上讲能用水稀释扑救,但用此法要使液体闪点消失,水必须在溶液中占很大的比例,这不仅需要大量的水,也容易使液体溢出流淌;而普通泡沫又会受到水溶性液体的破坏(如果普通泡沫强度加大,可以减弱火势)。因此,最好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也需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采取防护措施。对特殊物品的火灾,应使用专用防护服。考虑到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毒范围的局限性,在扑救毒害品火灾时应尽量使用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火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
扑救原油和重油等具有沸溢和喷溅危险的液体火灾,必须注意计算可能发生沸溢、喷溅的时间和观察是否有沸溢、喷溅的征兆。一旦现场指挥发现危险征兆时应迅即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扑救人员看到或听到统一撤退信号后,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
遇易燃液体管道或贮罐泄漏着火,在切断蔓延方向并把火势限制在上定范围内的同时,对输送管道应设法找到并关闭进、出阀门,如果管道阀门已损坏或是贮罐泄漏,应迅速准备好堵漏材料,然后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上的流淌火焰;为堵漏扫清障碍,其次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与气体堵漏不同的是,液体一次堵漏失败,可连续堵几次,只要用泡沫覆盖地面,并堵住液体流淌和控制好周围着火源,不必点燃泄漏口的易燃液体。新晨
七、附则
(一)本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单位为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