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安全工作应急预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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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防火安全工作应急预案范文1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领导要积极行动起来,要以对党、对人民、对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防止管理松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市消防条例》、公安部“73号令”,认真履行职责。要动员各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9•22”会议精神,制定本单位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案,采取有效的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检查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干部群众齐抓共管的声势,杜绝各种违章、违法行为,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二、突出重点,狠抓检查

各村(居)委、镇直属公司及有关部门要在巩固前一阶段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和“两会”期间的消防保卫工作。要针对冬季防火工作特点,广泛发动群众,采取自查、互查、夜查等多种形式,迅速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检点是:1、农村私房出租用房、居民住宅小区、“城中村”以及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等;2、租赁企业(包括三资企业、民用、私营企业等);3、公共场所(娱乐场所、大型商场、集贸市场、超市)和人防工程地下空间等;4、人防工程寄宿制学校、民工子弟学校以及仓库、人员密集型生产单位等。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各类消防设施是否完好能用;应急预案、值班巡逻、防火制度是否落实;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以及烟花爆竹销售、运输、储存单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清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不留后患。

三、强化措施,严格管理

各村、居委、镇直属公司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要求,把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作为强化社会消防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社区防火工作,组织力量对社区各单位和居民区的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在加强对居民家庭用电、用气、用火等方面的防火检查指导的同时,要落实对孤老、独居老人、残疾人和精神病患者,特困家庭的防火安全监护,明确专人定期上门检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同时要加强摩托车、助动车、残疾车用户的汽油存放管理;对老式居民住宅,要坚决清除楼梯、通道和公用部位的可燃杂物,确保疏散通道。

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管理。要加强企业内部夜间消防值班、巡逻检查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要完善各种消防设施,做好各种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临警能正常发挥作用;要开展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用人防、技防相结合办法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用防范除隐患,确保单位内部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四、依法治火,严格监督

七宝派出所、新镇派出所要在日常防火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消防法》和《市消防条例》,严格依法治火,要认真贯彻市公安局《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对辖区内的单位、村(居)民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填发法律文书,限期督促整改,并督促企事业单位在问题整改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预防火灾的发生。对严重违反消防法规、久拖不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隐患,要依法采取果断措施。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业的要停业,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查清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同时,派出所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管理,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对违法分子要依法严惩。安全办要重点要加强对本镇85家区重点防火单位的监督检查和面上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重点单位不发生火灾事故以及消防三级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抓好教育,搞好宣传

防火安全工作应急预案范文2

为了保障全园师生健康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促进幼儿园保教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各类事故发生,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从我园实际出发,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幼儿安全工作,提高幼儿园应急速度,保证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确保意外事件发生后,能够统一指挥,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特本应急预案。

一、防火预案

(一)、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人员职责。

1、成立由园长、分管副园长、消防安全员、保健员、各班班主任组成的防火领导小组。

2、园领导组成灭火行动组,积极协助专业灭火人员的工作。

3、各班教师、保育员负责疏散引导幼儿。

4、保健员(配班教师)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防火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绿色通道标志明显。

2、幼儿在园活动时,活动室门必须处于打开状态,各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3、食堂操作间、加工间保持通风。排油烟机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强对幼儿和工作人员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工作人员做到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三)、报警和火灾应急处理

1、发现火灾后,必须立即拨打119报警。在报警电话中,要说明以下情况:起火单位、位置、着火物、火势大小、着火部位、报警人姓名、单位及所用电话等,并派人员在醒目处等候接车。

2、在消防人员到达前,

由灭火行动组尽力控制火势蔓延。

3、若火场内有人员,则应用灭火器具减弱火势对人员的威胁,全力疏散、抢救人员脱险逃生。

4、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发生爆炸事故、烧毁重要物资、形成大面积燃烧等影响全局的情况,应列为主要方面予以处理。

5、灭火行动组应分秒必争,迅速行动,找准着火点,果断扑救,抓住时机,不等不靠,为继续开展全面深入的扑救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6、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保持道路畅通,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7、扑救固体物品火灾,使用灭火器;扑救液体物品火灾,使用灭火器、沙土、湿的棉被等,不可用水。

8、不得组织幼儿灭火。

9、及时报告主管单位领导。

二、防食物中毒预案

(一)、成立防食物中毒领导小组,落实各人员职责。

1、成立由园长、分管副园长、保健员、食品采购员、各班班主任、组成的领导小组。

2、各班教师、保健员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3、食堂班长负责保存好食物留样。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誉好的正规厂家或商家购买,要填写好购买人员和供货单位、供货人签字的供货单。除调料外,所有食品全部由食堂加工制作,不购买现成的食品。

2、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库存量及存放时间,妥善管理,不得出现发霉变质现象。仓库内要做好灭鼠工作。

3、原材料的贮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发要生熟分开。

4、食堂不得给幼儿加工凉拌菜和进半成品熟菜。

5、已加工完的饭菜盛桶后要及时加盖、离地,做好防蝇防尘工作。

6、饭菜按量制作与分发,不得存放剩饭菜。

7、饭菜实行24小时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

8、非食堂人员严禁进入食堂。

9、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三)、事故应急处理

1、就餐后,当幼儿出现呕吐、腹泻等现象时,带班教师要立即向园长汇报,并将幼儿送往就近医院。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副园长、保健员、班主任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区教体局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落实各人员职责

1、成立由园长、分管副园长、保健员、各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保卫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按照各自的分工进行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2、幼儿入园、离园时,保卫人员要在大门口迎送,幼儿入园、离园后及时关闭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

3、幼儿园大门保持上锁关闭状态,有外人进入时,必须查明身份,做好记录后方可入内。

(三)、事件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当事人立刻通过电话报告园长。

2、园长、班主任、保健员等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按照职责进行工作;外来因素造成的突发事件要报告主办单位领导。

3、如发生意外事故,保健员、教师简单处理后速送医院;如是外来人员造成的事故,当班人员迅速拨打110报警。4、紧急疏散幼儿和工作人员到安全地带,确保幼儿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5、在等待救援的同时,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幼儿园,避免出现混乱状态。

四、传染病突发应急预案

(一)、发现病例或凝视病例应立即送医院检查治病,第一时间内做好逐级上报工作。

(二)、做好传染病幼儿所在班的隔离工作。

1、隔离班幼儿的生活应单独进行。

2、隔离班幼儿的用品按规定比例分开消毒。

3、隔离班幼儿的餐具消毒时间翻倍。

(三)、加强全园的消毒工作。

1、每天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幼儿的玩具每周用三氯消毒水消毒,不能用水的在阳光下暴晒。

防火安全工作应急预案范文3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领导要积极行动起来,要以对党、对人民、对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防止管理松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市消防条例》、公安部“73号令”和“61号令”、国务院15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行职责,担负起自己的责任。要动员各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通报》精神,制定本单位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案,采取有效的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检查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干部群众齐抓共管的声势,杜绝各种违章、违法行为,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二、突出重点,狠抓检查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巩固前一阶段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元旦、春节等节日和“两会”期间的消防保卫工作,针对冬季防火工作特点,广泛发动群众,采取自查、互查、夜查等多种形式,迅速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特别是立即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回头看、再整治”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督促整治,要督促“三合一”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检点是:1、农村私房出租用房、居民住宅小区、“城中村”以及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构筑群等;2、租赁企业(包括三资企业、民用、私营企业等);3、公共场所(娱乐场所、大型商场、集贸市场、超市);4、寄宿制学校、民工子弟学校以及仓库、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型生产单位;5、危险化学品单位、加油加气站、液化气供应站;6、建筑工地、拆房工地、废品回收站等。

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各类消防设施是否完好能用,应急预案、值班巡逻、防火制度是否落实,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销售、使用、运输、储存单位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清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不留后患。

三、强化措施,严格管理

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镇有关部门及公安派出所要按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要求,把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作为强化社会消防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社区防火工作,组织力量对辖区各单位和居民区的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在加强对居民家庭用电、用气、用火等方面的防火检查指导的同时,要落实对孤老、独居老人、残疾人和精神病患者的防火安全监护,明确专人定期上门检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同时要加强摩托车、助动车、残疾车用户的汽油存放管理;地下空间不得出租给无证无照、无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的单位和个人,已经出租的立即收回;对老式居民住宅,要坚决清除楼梯、通道和公用部位的可燃杂物,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管理。要加强企业内部夜间消防值班、巡逻检查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要完善各种消防设施,做好各种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临警能正常发挥作用;要开展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用人防、技防相结合办法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用防范除隐患,确保单位内部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四、依法治火,严格监督

公安派出所要认真贯彻市公安局《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对辖区内的单位、居民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填发法律文书,限期督促整改,并督促企事业单位在问题整改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预防火灾的发生。对严重违反消防法规、久拖不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隐患,要依法采取果断措施。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业的要停业,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查清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管理,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对违法分子要依法严惩。镇有关部门重点要加强对各自条线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和面上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重点单位不发生火灾事故,推进消防三级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抓好教育,广泛宣传

各村(居)委、学校、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画廊、摇铃喊话和班前课前教育、上门宣传以及社区活动消防演练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以消防法规、消防常识和冬季火灾案例等为主要内容的防火宣传,做到宣传到户、教育到人,使广大村(居)民、学生、员工普遍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防火安全工作应急预案范文4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县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大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安政办发〔2010〕53号)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县域内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消防安全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实施。

第五条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第六条社会公民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七条乡镇(街道)应当建立消防工作会议制度和消防安全考核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消防工作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第八条乡镇(街道)应当设立防火安全领导机构或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其职责是:

(一)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本地区消防工作和火灾情况,制定消防工作计划,督促火险隐患整改;

(二)根据不同季节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

(三)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四)负责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五)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公约。

(六)负责制定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第九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应当规范消防工作站的工作,设立专(兼)职防火安全员。消防工作站在乡镇政府(街道办)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并结合辖区内实际与各级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工作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指导村(社区)开展消防工作,组织开展村(社区)的消防安全检查或业务指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

2.检查村(社区)和本辖区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工作,每月检查单位不得少于总数的20%,每季度对辖区内的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分析,并向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办)做好书面汇报;

3.负责消防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和抗御火灾的能力,重大节日、重点季节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大规模宣传,深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每季度至少1次;

4.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工作,全年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集中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1期;

5.积极当好乡镇(街道)参谋,指导村(社区)抓好消防规划,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6.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做好防火墙工程“四个能力”建设。

7.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三合一”、“二合一”、出租房等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8.积极配合协助火灾事故调查,认真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9.抓好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档案建设;

10.做好其他有关消防工作。

第十条行政村(社区)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设立消防安全员,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火灾扑救,建立消防工作档案。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乡镇(街道)的统一部署,维护本辖区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村民(社区)防火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三)协助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报告火灾隐患;

(四)协助有关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火灾扑救、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处理等工作;

(五)对村民(居民)住宅及村民(居民)用火、用电、用气等进行消防安全提示,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村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七)制定村(社区)消防专项规划,并抓好落实;

(八)村(社区)应当建立消防工作档案;

(九)做好其他有关消防工作。

第三章消防检查

第十一条全县各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本辖区内公民和各级组织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和有关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有关组织和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消防工作站要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消防工作落实

1.乡镇(街道)消防专项规划制定和落实情况;

2.消防工作站职责落实情况;

3.辖区内消防基础设施落实情况;

4.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工作开展情况;

5.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部署的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6.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部署的消防工作工作落实情况,

7.村(社区)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二、企事业单位检查

1.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是否符合标准;

2.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3.是否损坏或挪用消防设施、器材;

4.是否擅自停用或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5.是否占用、堵塞或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6.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

7.是否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8.是否占用防火间距情况;

9.违章搭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情况;

10.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情况;

11.消防规章制度建立和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12.检查“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情况和辖区内是否存在“三合一”和经营、住宿合一的“二合一”场所;

12.其他火灾隐患。

第十三条村(社区)和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小组每日应对村民住宅区进行防火巡查,包括以下内容:

1.室外消火栓、灭火器(每家每户配备)等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有无损坏、失效、遮挡、埋压、圈占情况;消防水池取水口是否被遮挡,水位是否正常;

2.消防安全标志、消防宣传标语和标牌是否完好;

3.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4.每家每户的电气线路是否配套到位,对用火用电的地方进行重点检查;

5.对鳏、寡、孤、独人员是否登记造册,援助措施是否落实;

6.对配备的装备器材每日进行检查是否随时能投入执勤战备,每周进行一次试车试泵,对检查和试车试泵情况登记造册;

7.检查“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情况和辖区内是否存在“三合一”和经营、住宿合一的“二合一”场所;

8.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四章档案建设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全面规范消防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乡镇政府(街道办)消防工作档案,由消防工作站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成立消防领导组织的文件,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消防工作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等;

2.消防专项规划;

3.辖区内消防管理网络体系名册、“保消合一”专职消防队、村(社区)义务(志愿)消防队人员名册;

4.消防应急预案;

5.辖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三合一”和“二合”场所名册;

6.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7.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材料;

8.消防宣传、培训和灭火和疏散演练记录;

9.消防检查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复查意见书和相关火灾隐患排查统计表等;

10.其他有关消防工作材料。

第十六条村(居委会)有关消防工作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驻本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名册;

(二)消防安全检查人员基本情况表;

(三)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包括检查记录表、整改通知书、复查意见书);

(四)村民(社区)防火公约;

(五)消防宣传、培训、演练活动记录;

(六)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计划及总结;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村(社区)义务消防队员名册;

(九)村(社区)消防工作管理网络体系人员名册;

(十)村(社区)消防规划及其他有关消防工作的材料。

第五章火灾预防

第十七条全面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抗御火灾的能力。

第十八条建立乡镇(街道)“保消合一”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装备,保障“保消合一”消防队工作经费。

第十九条村(社区)要建立义务(志愿)消防队,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定期开展演练,落实消防器材和装备的维护保养。

第二十条编制乡镇(街道)、村(社区)消防专项规划,并抓好规划的落实。

第二十一条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新建、改建自来水管网和道路建设时,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已有自来水管网但未配置消火栓的,对管网进行改造,并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加强对天然水源的保护,充分利用天然水源设置取水设施。

第二十二条每个村(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齐配足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纳入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对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提高耐火等级,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消除火灾隐患。

第二十三条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与辖区各村(社区)、规模企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各村(社区)与驻村企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适时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每年对各村(社区)落实消防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十四条全面加强对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出租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出租房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逃生绳(三层以上配备)、逃生面罩。

建立出租房屋台帐,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督促出租人(单位)和承租人(单位)签订房屋出租消防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

第二十五条开展“三合一”企业的排查整治,严禁各企业在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合用。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确需合用的,应进行物理分割,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二十六条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设置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第二十七条乡镇(街道)、村(社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规划和设计,并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资料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备案),经审核(备案)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更改,未经审核(备案)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八条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未经验收(备案)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九条乡镇(街道)、村(社区)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庆祝会、联欢会、文艺晚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治安大队申报,经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三十一条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必须事先在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通道。

第三十二条民宅及企业的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乡镇(街道)总体规划和村庄(社区)建设规划之中。

第三十三条中小学校有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的责任,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到教学大纲之中。

第六章灭火救援

第三十四条单位和个人在发现火灾时,有义务立即向公安消防队报警,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方便。

第三十五条各村(社区)要建立义务(志愿)消防队,乡镇(街道)建立“保消合一”专职消防队。划分工作职责,制定培训、训练计划,确定联络指挥方式。

发生火灾后,村(社区)必须立即组织义务(志愿)消防队迅速赶赴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第三十六条火灾扑灭后,乡镇政府(街道办)应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查明火灾事故原因、责任,核实火灾损失。广大村民(居民)应如实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接受事故调查。

第三十七条对参加扑救火灾有功者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因参加扑救火灾受伤、致残或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七章奖惩

第三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受公安消防机构的委托,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有权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或《省消防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制度,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外,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视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各级防火人员有权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应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和派出所报告。对、的,追究责任给予处分;对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乡镇政府(街道办)对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各乡镇(街道)可按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消防工作制度,有关规范性检查意见书由消防部门统一。

防火安全工作应急预案范文5

一、正确估价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

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近几年来,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一案三制”工作进展良好,应急预案体系、应急指挥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初步形成;二是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陆续启动,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一期已经完工,南昌、抚州、萍乡等地已经安排或者谋划平台建设;三是应急宣传与应急演练有序展开,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广泛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教育,开展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应急演练;四是应急救援取得成果,去年年初应对严重的雨雪冰冻灾害和近三年几起矿山事故与地面工厂以及高速公路接警施救,都是成功案例,非常值得肯定。

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与繁重任务不相适应,尤其是应急管理基础滞后于工作需要,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应急体制、机制、法制不够完善,应急救援宣传教育与保障能力都存在差距。今年已经发生几起因施救不当而造成伤亡扩大的事故。对此,各级安监局和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把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领导的议事日程,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二、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深化对应急管理工作规律的认识,坚持“四项原则”,推进“四项建设”。

“四项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管理的首要任务。要把抢救遇险人员的生命放在第一位,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挽救每一个宝贵的生命。这就要求我们认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落实应急演练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做到心中有数,能够按照预案的要求,迅速有序的展开事故救援工作。

二是坚持预防为主,把应急救援同事故预防结合起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首先要立足于防范事故发生,做好预警预测工作,加强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加强预防性安全检查,搞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防患于未然。

三是坚持统一指挥,建立各部门协同应对的安全生产应急联动机制。在处置生产安全事故过程中,往往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单位,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做到协同配合、科学应对,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故灾难的能力。要充分发挥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形成高效快捷、协调互动、资源共享的应急救援快速通道。

四是坚持依法规范,科学应对各类突发生产安全事故。要认真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安全生产法》,用法律指导和规范应急管理工作。要运用科技的力量,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提高应急装备和技术水平,发挥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和专业救援队伍的作用,形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科技支撑体系。

“四项建设”:一是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要加强省、市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机构,设区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明年要全部完成组建,重点县(市、区)也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并做到机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五落实”。要不断拓宽信息报告渠道,提高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要强化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作用,强化各方面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故的合力。

二是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各个单位、各个环节、各个岗位都要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认真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范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三是推进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建设。要建立以各专业队伍为骨干,企事业单位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安全生产应急队伍体系;要加大应急资金投入力度,探索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鼓励引进商业保险机制,有效分散事故风险,减少损失;推进应急管理平台建设,抓紧启动省非煤矿山救援基地项目建设。

四是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要以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落实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管理有人员,投入有保障,增强第一时间处置事故的能力。

三、切实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努力为明年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开好头起好步

后天就将迎来新年元旦。明年工作如何抓,在前一段时间调研的基础上,省局局务会议作了研究,总体思路是围绕“强基固本,夯实根基”做文章,实现“两大目标”、抓好“两件大事”、做好“六项重点工作”。“两大目标”就是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的目标,实现省政府2009年《决定》和“十一五”规划目标。“两件大事”就是健全责任体系,加强安监队伍基础建议。“六项重点工作”,就是加强宣传教育、监察执法、安全标准化、安全培训、应急管理和“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据了解,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将于明年1月18日召开。省局考虑并向省政府报告,拟在全国会议后,1月底或2月初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总结今年工作、谋划明年工作的同时,采取切实措施,抓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和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抓好重点排查,推进生产领域隐患治理。要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开展工矿商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是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施工等行业领域。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责任、资金、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跟踪治理。要严密监控和严厉打击煤矿、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和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行为,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及早谋划和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节后复产验收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监管监察,严把复产关。

(三)结合季节特点,抓好交通运输与防火安全工作。元旦春节期间,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交织,交通运输处于高峰期,各种庆典与人员聚集,加上天寒地冻、天干物燥,要特别注意交通运输安全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防火安全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计划与工作方案,合理安排运力,及时疏导旅客,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要加强重点企业、重点路段、重点水域的监督检查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加强对各类运输工具安全检测检验和车站、机场、码头的检查,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防止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要加强对商场、医院、宾馆、饭店、影剧院、网吧、学校、城市广场和旅游景点的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建立和落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落实防范火灾事故的措施。要加强对各类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把审批关,坚决防止踩踏拥挤事故发生。

防火安全工作应急预案范文6

关键词:油田企业;消防工作;建议

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0-0159-02

引言

社会越是发展和进步,安全问题就越显得重要。没有安全做保障企业的一切效益都将无从谈起,所以说,安全是企业运营和盈利的重要前提条件。火灾是威胁企业的一个普遍安全隐患,企业要想持续发展就必须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真正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油田企业一旦忽视消防安全,带来的损失将是无法估量的,所以,油田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是至关重要的。

一、油田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与责任主体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安全工作为重点,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从维护广大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实现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出发。具体做法如下:第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层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第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专职督查组建设,逐步推行安全生产电脑化管理,利用开发的安全管理软件,建立企业安全管理数据库,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第三,抓好义务消防队员的演练;加强专(兼)职安全员队伍的建设。第四,完善各类考核制度,建立科学的考核奖惩办法,调动各级安全员工作积极性,并做好奖惩的考核验收和表彰工作。第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安全员培训计划,高标准地完成培训任务,提高各类责任人的素质和社会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的能力。

(二)责任主体

1.油田企业。油田企业是社会消防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企业的消防威胁也只有通过企业自身的消防安全建设来落实才能消除。落实消防工作坚实的社会基础一是提高油田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二是提升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有了这样的基础,消防工作才能得到最有效的控制。所以,提高油田企业自身的消防安全能力和素质对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意义重大。

2.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紧紧依靠政府的领导,把油田公司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纳入政府部门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当中,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当中,上升为政府行为,最大限度地确保组织领导,做出责任明确到位、保障措施到位、考核奖惩到位。

二、 强化油田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

(一)领导要高度重视消防体系的建设

作为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要对消防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将消防管理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消防管理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采取从上到下各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的方式,对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建立责任安全制度,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实行奖惩制度。并且在单位成立自上而下的安全防火委员会,建立相关的领导部门与参与部门,由领导部门牵头,领导各个参与部门做好相关安全消防工作。在重点防火单位要配置有相关经验的消防人员,在次要的防火单位要做好相关人员的巡查工作,从而构建完备的消防管理体系。

(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要做好消防工作,只有相关消防人员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也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通过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其认识,让全员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防火的警惕性才能营造良好的氛围,才能达到“全员重视消防、全员参与消防”的目标。油田企业在制定消防宣传形式时应该本着最大限度激发员工学习热情的目标,采取灵活、广泛、时效性强的方针,运用最新的案例丰富教育内容,创新宣传形式从而使消防知识能够真正的入脑入心,使消防知识的宣传不会落空。各单位在具体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时可采用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在人数不是很多的部门可采取集中开办学习班、讲座的方式;在人数较多的部门,举行研讨班不很现实的情况下,可以悬挂横幅、分发学习小册子的方式;为使消防宣传延伸到各个角落,企业可以在醒目的位置办板报,在企业的走廊里张贴标语等方式,从而使员工无论走到哪里都可以看见相关的知识。另外,企业的相关部门应组织消防人员根据各岗位的特点,编制警示小卡片、消防故事小案例、消防知识的顺口溜等简洁易懂的宣传资料,定期到一些消防重点部门进行分发,或者知识竞赛的方式进行有奖回答。也可以制作成消防知识幻灯片使之更生动形象,运用多媒体进行讲解。总之,油田企业应该通过各种方式来使广大职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得到增强。

(三)让所有员工理解火灾处置的一般程序

一般情况下,油田企业发生火灾后,其处置程序为:第一,报警。公司员工或值班人员看到火情后应立即拨打“119”进行报警,并派人到主要路口接车引路。第二,启动公司应急预案。保卫部门和本公司消防部门接到火情通知后应立即启动公司应急预案。第三,处置。在第一时间通知所以的消防人员专职的志愿的,使其迅速集结,进行相应的灭火救援行动。第四,善后处置工作。待火灾得到控制后,公司的保卫部门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到火灾现场查明火灾原因,调查火灾损失。发生火灾事故、损失严重的单位(部门)负贵人、直接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给予严肃处理。让员工理解火灾处理的一般程序后,可以在火灾真的发生时不会发生员工不作为的现象,从而减少火灾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