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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安全保障方案范文1
为提升肉类蔬菜流通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增强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解决肉类蔬菜流通来源追溯难、去向查证难等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快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我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肉类蔬菜质量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有利于提高流通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强化防范措施,形成溯源追责机制,创造放心肉菜渠道品牌;有利于消费者查询和维权,改善消费预期,提高消费质量;有利于增强政府部门对问题食品的发现和处理能力,提高食品安全和公共服务水平;有利于促进现代流通体系的发展完善,提高市场运行调控水平;有利于促使生产者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加工,从源头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加快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为基础,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的电子化,实现肉类蔬菜流通追踪溯源的基本功能,增强经营者、市场开办者的社会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提高肉类蔬菜流通的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二)建设目标。用3年左右的时间,到201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机械化定点屠宰厂、农贸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部分餐饮食堂等团体采购单位、肉品专卖店、外埠肉品检验点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并与省屠宰监管技术系统相贯通,形成以国家、省、市三级平台为主体,全国互连互通、协调运作的追溯管理网络,实现肉类蔬菜流通信息的正向跟踪、逆向溯源。
(三)建设步骤。从年初开始启动,分三期进行,每期建设时间1年左右。第一期在中心城区的2—3个肉类批发市场、2个定点屠宰厂、6个大型超市、6个团体消费单位建立追溯体系,到2013年初完成;第二期从中心城区试点扩大到其他区县城区,到年初完成;第三期从肉类流通追溯体系扩大到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到2015年初完成。
三、扎实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系统建设
(一)建设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制定肉类蔬菜流通追溯技术方案,按照追溯体系建设信息采集指标、编码规则、传输格式、接口规范和追溯规程的“五统一”要求,在市商务局建立追溯管理平台,负责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工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市追溯管理平台开设区县工作窗口,负责辖区内相关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工作。
(二)建设追溯管理子系统。按照“统一规划、政企共建、企业维护”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信息化改造,在机械化定点屠宰厂、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团体采购单位、肉品专卖店、外埠肉品检验点等6个流通节点,采取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方式,建设和运行追溯管理子系统,作为肉类蔬菜流通的信息采集终端,与市追溯管理平接。第一期试点选择6个条件比较好的单位(企业)建立子系统。
1.定点屠宰企业追溯管理子系统。根据我市定点屠宰企业设置规划和屠宰行业调整情况,在我市轩睿、润源香两家机械化屠宰企业安装运行追溯管理子系统。利用条码、IC卡技术,实现肉品出场身份信息的电子化管理。
2.农贸市场追溯管理子系统。结合标准化社区菜市场升级改造,在盛乡源综合农贸市场、张店区城中农贸市场、鲁中蔬菜批发市场等3处肉类蔬菜批发零售市场,安装和运行追溯管理子系统。支持批发市场以专用机具为录入设备,以集成电路卡(IC卡)为载体,以局域网为支撑,开展进货信息采集、质量检测、批发分销、结算等关键环节的电子化流程再造工程。
3.大中型超市追溯管理子系统。结合市区商业网点规划和“农超对接”等工作安排,在商厦、银座、利群、大润发等大型连锁超市,对商品管理系统进行对接改造,使其具备信息标准化采集、销售价签附加追溯码、信息上报等功能。
4.团体采购单位追溯管理子系统。在饭店、齐盛国际宾馆、理工大学、职业学院、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团体采购单位,安装和运行追溯管理子系统,使其具备供应商管理、进货商品登记、耗用管理、信息上传等功能。支持团体采购单位开展进货登记、索证索票和质量检测等关键环节的电子化流程再造工程。
5.专卖店追溯子系统。在屠宰企业肉品专卖店安装追溯子系统,通过采集猪肉经营商户IC卡和电子秤的记录,完成肉品追溯信息查询。
6.外埠肉品检验点追溯子系统。在外埠肉品检验点建立追溯管理子系统,对外埠肉品进行查验、登记、追溯码生成,建立电子台帐,并核发生猪产品销售凭证。
(三)建设公共信息查询平台。设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门户网站,在试点单位设立查询机,开通手机短信查询,为市民提供追溯码查询肉品流通信息服务,在网站及时行政通知、产品召回信息、企业等级和信用信息;公示辖区内多发疫病的重点警示和对各种疫病的预防和处理措施等。
四、完善保障措施,确保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参加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建设中的相关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作为强化流通行业管理、加快转变流通发展方式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健全机制,强化措施,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大政策支持。市政府对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升级、日常维护及对屠宰企业、批发市场等肉类蔬菜流通节点的建设扶持资金,从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商贸流通发展资金”中列支。各区县也要建立专门的保障机制,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支持。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流通追溯体系运行维护人员、商务执法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打造一支责任心强、业务过硬的工作队伍。要充分利用商务领域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加强对市场秩序的日常监管,为推进、维护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保驾护航。
农贸市场安全保障方案范文2
一、完成了“两豆”市场准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20*年,市政府把实行豆制品、豆芽菜(下称“两豆”)市场准入制度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切实落实市政府的实事项目,确保人民群众的“两豆”食品消费安全,在深入调查、摸清生产和流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我局制订了《关于豆制品、豆芽菜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两豆”市场准入的操作程序和规范,确定了环环紧扣的工作步骤,从市场主体到经营户层层落实了“两豆”市场准入的责任制。根据城区农贸市场和县(市)中心农贸市场的不同条件和特点,市、区商贸主管部门会同市工商、质监等部门切合实际,采取对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确保了“两豆”市场准入实事项目实施到位。到去年年底,城区153家农贸市场,*、*等县(市)8家中心农贸市场“两豆”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到位;基础条件相对较差的建德、富阳、淳安等县(市)12家中心农贸市场豆制品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到位,豆芽菜市场准入基本实施到位。年终实事项目通过了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督查和考核。
二、启动了流通领域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5号)文件精神,为建立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大宗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我市流通领域全面实施以猪肉、蔬菜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在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的情况下,我局会同市工商局深入基层调查,制订了《*市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杭政办〔20*〕421号文件转发。《方案》确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操作机制和工作目标,提出了猪肉、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总体要求,规范了流通领域批发环节、零售环节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操作流程,并提出实行猪肉、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企业组织管理、实施步骤和监督管理要求。12月17日,我局会同市工商局召开了*市区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会议,对零售环节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进行了全面的工作部署,12月20日市区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如期启动。
三、巩固深化“放心肉”工程
20*年度,全市定点屠宰生猪2270*7头,其中市区定点屠宰生猪757672头。*市区及县城以上城市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9%以上,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全年未发生与我市有关的群发性猪肉质量安全事件。
(一)有效开展屠宰厂(场)整合工作。
20*年4月20日,*五丰联合肉类集团有限公司(原*肉厂)屠宰分厂、彭埠定点屠宰场先后移址西兴定点屠宰场,11月底,五和丰盛(德清)定点屠宰场正式运营,*余杭区小洋坝定点屠宰场按时关停,至此*市区基本形成一个公司、南北二个定点屠宰场、二个鲜肉批发交易市场的格局。各区、县(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整合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其中余杭区压减屠宰场4家,*市压减2家;*县压减1家。截至目前*市共计压缩生猪定点屠宰场10家,现有屠宰场95家。
(二)进一步加强肉品安全保障措施。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未检猪肉销售等违法行为。针对个别区域未检肉销售情况有所抬头的现象,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整治活动;做好传统节日和奥运、西博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执法检查工作,全面加强日常检查,定期、不定期地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农贸市场、超市开展突击检查。1-12月全市组织屠宰执法检查1588次,出动人员11456人次,检查经营户(含屠宰场)55312家次,收缴违法产品7376.81公斤,销毁6636.81公斤;市商贸综合监察中心出动检查2623人次,其中晚上出动796人次,检查屠宰场167家次、各类市场640家次、用肉单位243家次,取缔未检肉销售点62个,查扣未检肉1140.35公斤、销毁917.35公斤。办案2件,行政处罚2000元。处理举报、投诉22次,满意率100%。净化了肉品市场,确保了消费安全。
(二)全面开展肉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屠宰场瘦肉精自检工作。20*年1-12月,全市共抽检44612批次,检验样品103958个,合格103946个,合格率99.99%。其中市区共抽检12002批次,检验样品59179个,抽检比例从去年的5.80%提高到8.16%,检验结果全部合格。
二是继续开展外地进杭冷鲜肉及牛肉抽检工作。20*年以来,我局会同市畜牧兽医总站、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对外地进杭冷鲜肉及富阳受降屠宰场出场的牛肉进行了4次全面抽检,共抽检肉牛屠宰户37户次,外地进杭冷鲜肉经营企业44家次,抽取样品总计81个批次。抽检结果全部合格。
(三)深入贯彻国务院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为更好地促进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肉品质量,以新修订的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新颁布为契机,组织举办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学习培训班,全市商贸主管部门负责人、屠宰管理执法人员、定点屠宰厂(场)的负责人等共计80余人参加了培训。为提高《条例》宣传效果,我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以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务院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据统计,一个月来全市共制作悬挂横幅258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760份,各类报纸网站电视媒体报道33篇次,宣传效果良好。同时,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进行重新审核的通知》(杭政办函〔20*〕352号)的有关要求,开展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重新审核工作,并成立*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审核专家组,具体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资格审核工作。
(四)强化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根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以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据审核工作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工作。举办了两期《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培训班,详细解读管理办法中职责要求、工作程序及罚则的等具体内容,把工作要求落实到各屠宰厂(场)。为加强对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实时监控,我局积极筹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在线监控系统,该项目已完成招标。
(五)认真做好屠宰信息采集统计工作。
20*年,根据商务部有关生猪屠宰信息采集的要求,确定专人对各区县(市)24家规模企业每月进行信息数据的统计、填写、上报工作,做到及时、准确、真实。为切实做好畜禽屠宰信息统计工作,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完善生猪屠宰量和猪肉等畜禽产品市场销售额的调查统计”这一要求,及时掌握全市生猪等畜禽屠宰加工环节和肉品市场销售环节的相关信息,为稳定畜禽产品市场供应决策提供依据。
(六)进一步规范定点屠宰厂(场)管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完善屠宰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登记台帐,促进其规范内部管理,我局集中精力,汇编了《*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管理制度及台帐》样本,并统一制作,下发至全市各个屠宰厂(场)作为范本。
四、扎实推进酒类流通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在继续开展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积极推行酒类流通随附单的基础上,加强散装酒的经营管理,依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酒类流通秩序,同时积极筹建酒类流通行业协会。
一是继续开展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市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进展情况良好,截至*年12月底,全市酒类经营者共备案登记21394家,备案登记率达87.30%,占全省备案登记的41.68%,继续居全省前列。
二是积极推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为加快《酒类流通随附单》的推行使用步伐,保证酒类商品从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深入企业了解《随附单》的使用情况,指导企业准确填写、规范台帐记录,督促批发企业主动开具、零售企业主动索取。截至12月底,全市推行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酒类批发企业已达259家,发售酒类流通随附单4885本,244250份。
三是加强对散装酒的流通管理。为规范散装酒的经营行为,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完成对市区各超市、农贸市场销售散装酒的抽检,共抽检20家生产厂家,41个批次样品,抽检结果全部合格。另外,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有关散装酒销售和散装食品卫生管理的法规规定,对超市、商场销售散装酒的标识标签进行了统一规范。
四是加大酒类流通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了对酒类流通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加强了对随附单的推行使用,共组织检查了酒类批发、超市、农贸市场、餐饮、酒吧等各类经营企业243家,对《随附单》执行不到位、索票、索证不全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5家企业均如期整改。另外还处理投诉举报件2起。
五是积极筹建行业协会,做好了行业协会筹建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全面加强流通领域的蔬菜农残检测工作
20*年,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的蔬菜农残检测工作。2月份与市农业局共同组织对农贸市场、蔬菜批发市场和部分超市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季节的蔬菜安全状况,拟定了“蔬菜农残每月重点检测品种”指导目录,下发了《关于加强重点品种蔬菜农残检测工作的通知》,指导企业加强对重点品种的检测。为确保流通领域的蔬菜农残检测,落实了50万元的蔬菜农残检测测试卡补贴,我们还加强了日常检测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管。20*年1—12月份,全市140家流通企业蔬菜定性检测并网上共公示检测结果54.68万批次,其中合格54.55万批次,检测合格率达到99.76%,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蔬菜消费安全。
六、继续评审认定*市绿色市场
绿色市场的创建对加强企业基础建设,建立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提升企业形象具有积极的作用。20*年,我市继续开展绿色市场的评审认定工作。全市有5家单位申报并通过了认证机构国家绿色市场的认定。10家申报创建*市绿色市场的单位中有9家被评审认定为*市绿色市场。此外,国家绿色市场认证机构还对进入3年审验期的2家国家级绿色市场进行了复评,市三绿办委托市商贸综合监察中心对进入3年审验期的25家*市绿色市场进行了复评,均顺利通过复评验收。至此,我市国家级绿色市场已达13家,*市绿色市场已达125家,为加强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七、组织开展了三绿工程广场宣传活动
为积极做好食品安全消费的宣传推广,大力推进“三绿工程”工作,11月1日,在吴山广场组织举办了以“安全消费在身边,绿色消费进万家”为主题的20*年“三绿工程”大型宣传活动。为使本次宣传推广活动富有实效,活动前期周密策划,认真组织实施。精心设计制作了20块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展板,印制了图文并茂的食品安全宣传三折页,制作了精美卡通小宣传品,精选了20家在*具有影响的生产企业和生产基地生产的优质食用农产品进行现场优惠展卖。市三工程的主要成员单位市贸易、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等政府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及相关行业协会的专家现场接受市民咨询。活动期间,工作人员共为市民发放印有食品安全知识的三折页8000余份,精美卡通小宣传品5000余只,现场优惠展卖的蔬菜、猪肉、豆制品、禽蛋、卤味、腌腊制品、放心粮油、速冻食品等农产品达300余个品种,市工商部门提供的食品检测车还免费为市民进行了蔬菜农残检测。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09年,我市的“三绿工程”工作要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主线,以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办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抓手,以全面实行蔬菜、猪肉等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为重点,深入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构建我市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一、全面实施以猪肉、蔬菜为重点的流通领域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深入贯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5号)、《*市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施方案》(杭政办函〔20*〕421号)和《*市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细化操作方案》,加强和完善*市区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
一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责任体系,实行问责制度。各有关城区商贸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有效组织,指导辖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建立和完善以总经理负总责,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承担日常监管责任,具体职责分解落实到管理人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把蔬菜、猪肉等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追溯贯穿到农产品流通的全过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任何一个环节发生问题要明确对责任人的问责。
二是实施鲜活农产品市场准入和经营过程出票与索票的规范化、程序化操作。农产品的市场准入总体按照《*市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施方案》的规范操作程序执行。在猪肉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基本到位的情况下,要着重加强蔬菜流通的追溯管理。各有关城区商贸易主管部门要指导辖区的蔬菜批发市场及其经营者与*市区农贸市场、超市经营者交易蔬菜要严格执行“供货出票,货票随行”的农产品追溯管理操作规范。蔬菜批发市场在前期运行的基础上,要稳定操作模式,切实把住“经营者主动出票和出门查票”的关键环节;农贸市场、超市等零售单位要切实把住“进场查票、验票”的关口,并做好台帐记录,确保批发与零售的榫接。农贸市场经营者、超市对猪肉、蔬菜分销餐饮企业和团体伙食单位也要按照规定出具规范的分销凭据,并做好相应台帐,确保流通环节的鲜活农产品能实现质量安全快捷、有效的追溯管理。
三是建立考评和考核机制。根据市政府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对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的考核要求,市区对流通环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超市的蔬菜、猪肉等重点农产品市场准入和索证索票管理将提出考核要求,各有关城区商贸主管部门要相应建立考核机制,对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随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做得好的企业要进行表扬,执行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
四是启动追溯,依法处罚。对政府执法抽检和专业检测机构定量检测不合格的蔬菜、猪肉进行销毁并实施追溯。蔬菜农残检测超标,对规范提供票据和索取票据的可依法追溯源头;对零售没有索取票据的依法处罚和曝光;因市场主办方原因导致追溯线索中断的,追究市场主办方责任。
五是加强部门之间工作的协调配合,合力一致,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各城区商贸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加大对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的力度。要建立列会制度,掌握情况,把握进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稳步推进农产品的追溯管理工作。对确定的城区示范单位要重点加强工作的直接指导,以带动面上工作的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问题突出的企业要落实重点监管和督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如期推进并全面实施到位。
二、深入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进一步深化放心肉工程
2009年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进一步强化我市放心肉工程。
一是做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重新审核工作。我市已对各区、县(市)上报的9家定点屠宰场在会审的基础上进行重新审核,今年要继续做好对乡镇定点屠宰场的重新审核工作。对既符合《条例》规定条件又符合省政府设置规划的,报市政府授牌发证。对虽符合省政府设置规划但不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督促指导工作,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既不符合《条例》规定条件又不符合省政府设置规划的屠宰场,提出整合或限期关停意见并做好督促实施。
二是加快定点屠宰场的布局调整和提升改造工作。根据《条例》规定和省政府下发的《浙江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要求,结合各区、县(市)的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出台《*市生猪定点屠宰场规划布局实施意见》,以加快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布局规划调整步伐,促进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整合、改造、提升工作。通过规整屠宰企业,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提高肉品品质,保障城市的供应。
三是制定《*市小型屠宰场点布局规划》。我市小型屠宰场点设置实行“合理布局、满足消费、总量控制”的原则。根据《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小型屠宰场点的设置由市级人民政府进行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的精神,各区、县(市)要抓紧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提出辖区小型屠宰场点的设置数量及具体布局,经市有关部门综合评定后制定出台《*市小型屠宰场点设置规划》,确保边远地区居民吃上放心肉。
四是加快屠宰场等级评定工作。根据商务部《关于全面开展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大对屠宰企业基础设施设备的提升改造指导工作,加快屠宰场等级评定工作的开展。
五是完成屠宰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在线监控系统的搭建。通过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在线监控,有效提高屠宰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六是加强外地进杭冷鲜肉的市场准入管理。按照《条例》规定对原已设立的定点屠宰厂(场)进行重新审核授牌发证的要求,对目前在杭销售或有意向进杭销售外地企业的屠宰资质开展重新认定,对在《条例》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授牌及屠宰许可证件的屠宰生产企业,其屠宰生产的猪肉不得进杭销售。对进杭销售的外地猪肉经营企业实行市场准入管理,签订《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求出具完整证照票据,建立规范台帐记录,能实现有效追根溯源。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定期例行抽检,确保进杭销售猪肉的质量安全。
七是开展“屠宰质量管理年”活动。一要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的规范化管理,编制《定点屠宰场管理手册》,引导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进行屠宰,严把屠宰质量、禁用药物检测、肉品品质检验及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关;二要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对定点屠宰场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定点屠宰场因管理不善、不按有关规定进行屠宰、禁用药物检测、肉品品质检验以及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以致严重影响肉品质量、危害消费者正当权益和身体健康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三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排点地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未检肉交易等违法行为,杜绝“注水肉,病害肉”上市,确保消费者猪肉食用安全。
三、继续抓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市民饮酒安全
最近,商务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市要深入贯彻《通知》要求,加强酒类流通基础工作,继续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加快《酒类流通随附单》的推行使用,规范散装酒的销售管理,加大酒类流通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市民喝上放心酒。
一是加强酒类流通基础工作。随着旧城改造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酒类流通经营企业的关停和新开业现象比较普遍,造成前期掌握的数据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各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酒类流通行业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准确掌握酒类流通行业的企业数量、规模及经营状况,指导企业规范经营。
二是加快《酒类流通随附单》的推行使用。我市《酒类流通随附单》已在全市推开使用,但进展不平衡。各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企业,加强工作指导,加快推行《随附单》使用的步伐,以保证酒类商品从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同时,要按照《随附单》的申领发放程序,做好《随附单》的发售管理工作,并每月统计上报《随附单》的发售情况。
三是规范散装酒的销售管理。对散装酒经营者一定要及时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并在固定的地点贴标销售,严禁流动销售散装酒。散装酒开启后分装的容器要标注出原散装酒标识标签包装上的所有信息,并标明开启后的有效销售期。散装酒的盛装容器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要求。
四是加大酒类流通的执法检查力度。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酒类流通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没有履行备案登记手续、未执行随附单溯源制度、未定点贴标销售散装酒等行为将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并进行处罚。
五是组建酒类流通行业协会。今年要完成*酒类流通行业协会的组建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四、巩固、深化“两豆”市场准入管理,实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操作
巩固去年“两豆”市场准入实事项目成果,继续实行“两豆”市场准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操作,确保流通领域的“两豆”商品,来源渠道正宗,能追根溯源。在此基础上,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延伸对城区新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县(市)中心以下农贸市场“两豆”市场准入的具体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不断深入“两豆”市场准入管理,巩固阵地,扩大成果。
五、加强超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根据政协委员的多个提案和社会有关方面集中反映超市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及建议,各区、县(市)要从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职权和职责;加强制度和流程建设,实施食品安全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操作;建立管理规范,加强对加盟、联营、招商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实企业自检制度,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检测;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引导消费,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加强对超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强化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真正赢得消费者心目中安全放心的消费场所。
六、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的高效作用
我市食品安全管理依托信息网络技术得到了较快发展。今年要继续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大力推动食品安全管理手段的不断创新。
一要充分发挥商贸网(三绿工程网)信息平台作用,认真做好三绿工程及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管理、监控等方面的工作。各商贸主管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做好本地三绿工程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及时反映三绿工程管理工作动态,加强三绿工程工作交流,推动三绿工程工作的不断创新和发展。
农贸市场安全保障方案范文3
一、切实加强综合监督,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
一是完善措施,强化责任考核。年初,我们认真筹备如期召开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会议全面部署了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任务;通报了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情况;区政府继续与各乡镇(街道)、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签订了2009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一年来,我们还先后制订出台了《##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2009年##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落实方案》、《##区2009年夏秋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有效保障了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序推进。
二是形成合力,强化工作协调。我们充分利用区食安委办工作平台,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协调联席会议,共同商讨工作、通报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协调工作机制。今年来,我们已组织召开各类协调、联席会议13次,重点协调查处了沈家门剧院内和舟渔公司文化宫影剧院内涉嫌夸大宣传保健食品讲座及市二建居民房内自制烤鸭等事件,并经常以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整改,全区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二)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建设,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基础工程。
我们坚持食品安全示范创建重在基层的工作原则,在去年顺利通过省食安办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的验收后,相继组织开展了对朱家尖街道等8个乡镇(街道)创建区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的考核验收。今年来,不断总结推广示范创建经验,切实加强对尚未通过验收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紧紧将示范创建与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相结合、与“平安##”建设工作相结合,做到多级、多点、多式联动。同时,我们还从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管上着手,大力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的创建活动。目前,各项创建工作都在稳步推进中,我们计划在年底前对各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农贸市场安全保障方案范文4
2010年中国豆腐文化节、国庆节、中秋节即将来临,这一期间是人口流动和食品消费的高峰期,同时也是食品安全事故的多发期,为确保这一重要时段的食品质量安全,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强“三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三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凤台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确保“三节”期间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将“三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前安排,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保证这一重要时段食品市场供应充足、质量安全。
二、突出重点,加强协同配合
各乡镇要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巡查和联合检查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整合部门资源,形成合力,加大节日期间联合执法力度和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
食品源头环节:开展农资、种植业产品、生鲜乳、水产品、饲料、兽药及兽药残留等重点品种和环节的专项治理工作,要严密监控和打击水果、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滥用和水产品中药物残留超标等行为,加强对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快速检验,杜绝流入市场,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要加强对粮油制品、肉制品、乳制品、豆类制品、中秋月饼、纯净水、糕点等节日食品的监管。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规范产品标签标注行为。重点查处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的食品、劣质大米或用变质粮食加工的粮食制品、病死畜禽、过期的食品,使用甲醛、工业碱、吊白块等有毒有害物质浸泡的水产品及水发制品等违法行为。突出对儿童食品的监管。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的管理。
食品流通环节:加强对节日重点食品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快速检验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索证索票和建立进货台帐制度。加强乳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安全的监管。严厉查处以非食品添加剂充当食品添加剂、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特别是有毒有害添加物等违法行为。强化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在市场抽查和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三无”产品,要坚决清除出市场。
食品消费环节:要加强对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饮食大排挡的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物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严肃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和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及时曝光重大典型案例,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豆腐文化节、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三、快速反应,强化应急管理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值班制度,对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要及时查处,不得推诿和拖延。对节日期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遇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按《凤台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四、加大宣传,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利用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采取有效形式向群众开展食品安全、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健康安全的饮食方式。同时,大力宣传质量好、信誉高的食品企业和产品,对质量差、信誉低的予以公开曝光。
五、强化督查和信息反馈
节日期间,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督查。对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农贸市场安全保障方案范文5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班子成员职责进行明确分工,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2011年度畜牧业系统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求各成员切实担负起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管理、督查、检查责任,为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在去年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考核内容和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了充实和完善,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科室、站所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工作网络格局,强化安全保障责任,营造和谐通行环境,防止责任性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措施保障。
二、积极响应、群策群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今年,区畜牧局主要从畜产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七个方面认真开展安全自查活动,积极补措施、堵漏洞,将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一)畜产品安全
1、规范屠宰检疫,切实把好屠宰检疫的“四关”。 一是把好动物进场检查关。对进场的动物,检疫人员严格查验检疫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核准证物,并实施必要的临床检查;二是把好待宰准宰关。检疫人员对待宰的动物认真实施宰前检疫并出具准宰单;三是把好宰后检疫关。检疫人员与屠宰过程同步实施检疫,严格按照检疫技术规程进行操作,对屠宰过程检出的动物疫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是把好无害化处理关。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人员严格按规定出具无害化处理通知单,监督场方进行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出证率达100%。
2、加强流通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共出动车辆260余台(次)、人员1300余人(次),对全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进行了日常的监督检查。经检查,农贸市场动物产品经营户所销售动物产品检疫率达100%,《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持有率98%以上;超市所经营动物产品均持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并按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率在98.7%以上,分割品和包装品加贴有检疫标识;动物产品冷藏单位依法凭票藏储动物产品,并将检疫证明按要求进行了登记。
3、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组织 “两节、两会”、“五一”、“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车辆120余台(次),人员800余人(次),对全区屠宰场、农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各超市、商场经营的动物产品均持有检疫合格证明;各储藏加工单位按规定凭检疫证明储藏加工动物产品;上市的生猪肉、牛羊肉均来自定点屠宰场,经营者都持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胴体加盖有检疫合格验讫印章,检疫率达100%,在整治
过程中未发现违法加工、经营行为。三是开展了取缔露天烧烤和大排档专项整治活动。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7-9月份,区畜牧局参与了区政府组织的取缔露天烧烤和大排档专项整治活动,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单位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台次,发放肉品销售信誉卡3000余张,检查烧烤业户180余家次,责令整改15家,教育违法行为人5人,保障了消费者食用烧烤的肉品安全。
四是开发生鲜乳专项整顿行动。对全区6家奶牛养殖场使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没有发现使用“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饲料和使用“三聚氰胺、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违禁添加物的行为。对奶牛养殖场养殖用药记录情况及动物养殖档案建档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奶站严格执行了《动物防疫合格证审查办法》的有关要求,养殖档案完备、健全。 (二)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月” 活动
区畜牧局按照区安委会文件要求,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活动主题,认真开展了春季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对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制定了《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在街道醒目处悬挂标语横幅,张贴安全宣传画,组织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在全系统上下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完善生产事故及险情应急救援预案,补充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做到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
(三)防洪安全
在7——8月份的抗洪抢险工作中,区畜牧局坚持了“四个加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成立了局抗洪抢险领导小组,及时启动了抗洪抢险《预案》确保全区畜牧系统抗洪抢险工作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进行。二是加强隐患排查。加大了对重点部位防洪度汛安全工作的巡查和隐患排查,局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排查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坚决整改,确保汛期安全。三是加强汛期值班。在洪灾期间,进一步强调值班制度,坚持了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要求职工通讯工具24小时开启,保持信息和联络畅通,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能迅速反应,沉着应对。四是加强安全转移。抗洪抢险领导小组两次深入奢岭街道马场村帮助群众及时转移。做好抗洪抢险中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了洪灾期间各个单位、每位职工无事故、无损失。
(四)交通安全
一是抓好了对驾驶人员的安全行车教育,实行专人专车保管制,明确驾驶人员的具体安全责任,强化驾驶员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杜绝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带病出车。二是抓好了车辆的维护保养、运行和管理,坚持每天检查车况,做到勤洗车、勤保养,随时保持车辆整洁和完好状态,并做好行车记录,确保了行车安全。
(五)消防安全
一是开展了对职工的消防教育培训,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火灾预防、灭火器使用方法等知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单位、职工抗御火灾的能力。二是加强了对办公场所的电源、电器设备、天然气管道等火灾隐患重点部位的进行了排查,将火灾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三是完善消防设施,配备了灭火器、灭火器箱等消防器材,加强了对消防设施的管理,确保火灾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扑灭火源,遏制火势蔓延。
(六)防盗安全
一是加强机关值班制度,落实了办公室人员的防盗安全责任,做到离开办公室时关门闭窗。二是定期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做到隐患随检随除,确保办公设备正常运转,办公环境安全无虞。
(七)人身安全
一是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强化职工的人身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在外出旅游、执法检查时的安全防范意识。二是教育职工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饮食安全,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避免执法检查中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和外出旅游中的交通事故及食物中毒事故。
三、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一)积极部署,广泛动员。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细、抓实。始终坚持安全例会制度,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了解各科室、站所安全生产情况,查摆问题,将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强化培训,增强意识。为提高全系统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全局上下积极开展了安全基础知识、技术技能和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工作,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条例》、《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市安全生产条例》,并对学习情况进行了答卷测试,提高了全站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有效的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制定各项预案,防范未然。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应急办的要求,针对冬季安全隐患,我们及时制定了《2011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及《区畜牧养殖业应对雪灾和强降温天气应急预案》,并迅速下发各站所。
四、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增强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从每个人做起,从每件事做起。
2、加强安全生产硬件设施的建设,做到防患于未然。
农贸市场安全保障方案范文6
过去的一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一年。纵观全年的食品安全工作,我市各地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监管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全面推进食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三网”建设强势推进,群众消费环境继续改善;信用体系、应急体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呈现出“机制创新、亮点纷呈、监管到位、保障有力、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一)机制创新,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在监管机制上创新。分环节的监管体制对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但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交叉、真空。为此,各县(区)正视问题,不断探索完善的监管机制。定海区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普陀区建立了工商、海事联络机制,岱山县制订了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实施办法。这些制度的实施,使各项工作的沟通协作与指导力度得到了加强。
在监管措施上创新。“三网”建设是去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区)、各部门动足脑筋,创新管理办法。普陀区利用上海“家得利”连锁超市品牌好、商品全、食品质量优的独特优势,搭建超市与渔船食品交易的桥梁,使超市食品直接配送到船头,打造海上渔民食品安全网。岱山县实行了放心店监管一周一通报、一店一警示、一月一巡查、一季一监测、半年一督查、一年一回访、一年一考评的“一字工作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监管方式上创新。质量技监部门多措并举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经营行为,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品种实行不同的整治方式。对豆制品作坊实行“一岛一策、合理布局、龙头带动、传统提升”的策略,加强整合力度,全市豆制品作坊从2006年底的168家整合为现在的48家。普陀区加强了对展茅鱿鱼市场进行集中加工整治工作,有50家鱿渔加工户通过改造,取得了QS证书。岱山县采用“专业合作社”形式,对蓬莱仙芝茶叶、两头洞海蜇、衢山紫菜三大特色食品加工业实行整合发展,建立了3家专业合作社,改变了过去分散加工、质量水平低的局面。嵊泗县运用股份合作的形式,将嵊山镇36家虾米加工户和黄龙乡12家虾皮加工户,分别整合为3家和1家合伙制企业。
(二)亮点纷呈,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抓得实。全市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作为开展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的有效载体,加大了推广力度。定海区确定了小沙、马岙两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也各确定了一个乡镇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目前,全市已建成食品安全示范乡镇6个,初步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重视、监管责任明确、部门监管到位、生产经营者自律、公众饮食安全有保障的渔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食品安全信用管理体系抓得实。在2006年开展畜牧养殖、大米加工、儿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的基础上,去年我市又推行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市海洋与渔业局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选择了马目水产养殖基地等5家单位为我市初级水产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工作,建立了一套符合我市实际的可操作的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保证制度。市质量技监局选择普陀区勾山镇、嵊泗县嵊山镇开展试点工作,建立了信用征集、信用等级、信用披露等八项制度,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是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抓得实。全市以“关注食品安全,共创和谐社会”为主题,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通过新闻媒体、展出画板、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积极向群众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知识。一是结合相关节日开展宣传活动。如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三下乡”、科普宣传周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二是创新载体开展宣传活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活动,深入社区和军营,为群众和驻岛官兵免费提供各种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资料。市农林局举办“千里行”农业综合执法十周年庆典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市质量技监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以“四送五帮助”为主要内容的食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定海区在乡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画报巡回展览时间长达三个月,并积极推行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活动。三是加强了与媒体的配合与沟通,充分利用媒体的监管作用,强化知识宣传,适时曝光批评,达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监管到位,食品安全整体状况持续好转。
针对我市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方面,市属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分口把守,依法履行职能,确保监管到位;另一方面,紧紧围绕同一目标,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使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促进了全市食品安全整体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狠抓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在海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环节,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海洋捕捞产品的源头质量控制管理。推行了渔船注册登记制度,加强了保鲜剂使用管理,推广无毒无害保鲜技术,开展了海捕虾质量检查;一手抓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实施高效生态养殖新模式,推进无公害水产品双认证工作。目前,全市累计有省级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30家,全国无公害养殖品种31个,“省初级水产品质量信得过”单位405家。建立健全了各类养殖管理制度,加强渔业生产环境、养殖病害、药残的监控和测报。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环节,加强了对农业投入品监管,抓好放心农资店评选工作,积极开展农产品无公害基地建设。全市累计有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46个,全国无公害农产品22个,绿色、有机食品21个。落实农产品例行检测、生猪瘦肉精检测和生猪定点屠宰等工作,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7.08%,比上年增加1.79个百分点。在食品生产加工监管环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年活动,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制订了豆制品、水产加工品、糕点等添加剂使用的有关规定,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强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目前,全市205家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104家建立了质量档案。在流通领域监管环节,实施了流通领域商品准入工程,积极推进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承诺以及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销毁制度,并向渔农村拓展。完善食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建立了“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网,不定期地对农贸市场、农批市场、超市、商店经销的食品质量进行抽查检测。在消费领域监管环节,加快了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的推进工作,全市量化分级率达95.4%。加强对渔农村大型聚餐活动的卫生监督指导,建立健全食品卫生检测制度,提升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与处置能力。
二是狠抓薄弱环节的专项整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了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和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工商部门开展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酒类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质量技监部门开展了饮用水、豆制品、糕点、水产加工品等专项整治;卫生部门开展了“十万餐饮、百日整治”行动,对小型餐馆、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渔农家乐的餐饮等开展专项整治;农林部门组织开展了对规模畜禽养殖场、农贸市场和屠宰场等重点场所的畜禽产品安全专项整治;海洋与渔业部门开展了养殖水产品苗种、渔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经贸部门开展肉品质量安全整治。去年,全市共计查处各类食品案件1**4起,涉案总货值790.2万元,罚款金额96.4万元,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非法窝点450家。通过专项整治,重点解决了一批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净化了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环境,有效遏制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杜绝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四)保障有力,食品安全工作强势推进。
一是经费投入多,计划落实快。市政府专门安排食品安全专项资金150万,各县(区)合计安排经费338万,比去年增加30%。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农林局成立了渔农产品的质量检测机构,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和市卫生局新添置了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设备。各县(区)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定海区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豆制品专项整治成效明显。普陀区进一步夯实基础,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为契机,各项长效管理措施不断完善。岱山、嵊泗两县的信用体系建设、联合执法制度等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二是“千万工程”建设抓得紧,任务完成好。全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提高了对“三网”建设的认识,按照扩量提质、强化配送、分类指导的工作思路抓好“千万工程”建设。在千镇连锁超市覆盖率已达100%的基础上,全市上下明确目标,齐心协力,狠抓“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按照“政府牵头、工商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组织力量,深入农村、海岛、企业,积极探索“放心店”创建模式,建立健全“放心店”考核验收监管机制,着力扩大覆盖范围。坚持“五个统一”,完善台帐内容,使“万村放心店”创建范围扩大到了社区、厂区、医院、学校、旅游景点等特殊区域。到去年底,全市累计创建“放心示范店”519家,有店行政村覆盖率达100%。为保证放心店进正货、售正货、树正牌,重点做好放心店货源统一配送工作,配送主体率和配送品种率分别达92.9%和60%,均超过了省政府对我们的考核指标。
三是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继续深化。各地各部门继续强化监管责任网建设,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初步建立起了相应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目前,全市共有社区(村)食品安全协管人员419名,对他们明确了职责,落实了任务,充分发挥了监督检查员、宣传员、举报员、引导员、协调员和记录员的作用。
(五)整体推进,食品安全水平全面提升。
通过各方努力,目前,“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第一责任主体,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各级监管部门根据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通过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进一步消除了监管漏洞,强化了统一、协调、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尤其是去年4个多月的全市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重点,合力攻坚,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些薄弱环节得到显著改善,有力地规范了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同时,坚持边整治、边规范,摸清了底数,积累了经验,为下一步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打下了扎实基础。在“观音文化节”、“国际沙雕节”、“海鲜美食节”、“贻贝节”等节庆活动举办期间,加强食品安全保卫工作,没有发生一例食品质量投诉案件,确保了大型节庆活动的顺利进行。
海洋渔业、农林、质量技监、工商、卫生等部门持续加大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去年,共抽检水产品样品442批次,合格率为97.5%;抽检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蔬菜样品21009批次,合格率为99.92%;抽检农贸市场蔬菜1370件,合格率为99.2%;生猪瘦肉精抽检4023个样品,合格率为100%;市场猪肉“瘦肉精”检测合格率为99.23%;抽检各类食品生产企业产品740批次,产品合格率为86%。其中,水产加工品抽查合格率为91.2%,豆制品抽查合格率为92.7%,饮用水抽查合格率为89.6%;流通和消费领域食品1704件,食品卫生总合格率87.38%;检测餐具1824件,合格率为71.82%;农贸市场、农批市场、超市、商店等定性检测69345批次,合格率为98.81%。
2005年,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要经过3年努力,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三网”及监管、信用、标准、检验检测等体系,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和质量意识明显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防范水平和监督能力显著提高,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消费需求不断得到满足。三年来,各级各部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各环节监管,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探索实施长效体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在省食安委对全省各市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中,我市获优秀等级。对照《**市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我们已经100%完成了市政府实施意见确定的任务和三年规划目标,**市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比以往前进了一大步。
二、关注民生,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
在充分肯定去年工作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取得的成绩大多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与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分析我们面临的食品安全形势,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食品安全面临的巨大压力将长期存在,食品安全状况仍不容乐观。从我市实际看,一是在监管形势上,源头食品质量还不稳定,农(水)产品偶尔还有有毒有害物检出。生产、流通、消费领域无证经营、“三无”产品仍占一定比例。食品加工小作坊还不规范,农村集贸市场卫生问题较多,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同时,境外船只的不断增加和境外食品的不断进入,增加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复杂性。二是在监管能力上,全社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各级政府部门监管力量明显不足,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比较分散,有限的监管资源还没有得到有效配置和整合,造成了有限执法资源的浪费。在省食安委对我市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各项指标中看出,管理指标和公众满意度稍低于全省平均值。我们的监管工作依然存在着重集中整治、轻日常管理,重审批认证、轻事后监督,重投诉查处、轻前期监管,重城镇、轻农村等现象,源头控制能力不强。三是在监管机制上,分段监管的模式导致监管真空或重复监管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影响了监管的效能。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没有涵盖从源头到餐桌的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全过程,而且相关法律法规被条条分割在各个部门执行,缺乏统一性。因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党的十七大把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摆上突出位置,而食品安全正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的要求和对健康的需求不断提高,切实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安全问题,让人民群众在饮食方面感到踏实放心,是我们各级政府的重要使命。从今年起,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将进入一个新阶段。2008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民生”为根本,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通过努力,放心店食品配送主体率达到95%以上。源头产品质量得到强化,本地产蔬菜农残合格率在95%以上,初级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在93%以上;通过整治,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五小行业”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改观;通过规范,所有列入市场准入的食品生产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通过宣传、查处、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明显减少。通过监管,食品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坚决防止和避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社会对食品安全基本满意。
三、服务民生,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一)抓食品安全工作要有新思路。
一是理念要新。目前,我市食品产业总体发展形势不错,但生产企业创新能力不强,食品行业经营规模总体偏小,组织化程度低,管理水平落后。要从根本上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必须提升食品产业发展水平。为此,今后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发展这个主题,积极引导企业提升技术和管理水平,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在严格履行监管职能的同时,围绕中心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多扶持几个龙头企业,多创几个名牌产品。加强食品行业的准入管理,严把食品生产经营的行政许可关,杜绝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食品行业。要发挥行业协会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功能,促进食品生产行业他律与自律相结合,增强内部约束力。
二是标尺要高。要以点带面,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乡镇建设工作。继续抓好普陀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建设。通过抓整治,建长效,促规范,提升全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力争2008年底通过省考核验收。同时,启动定海区、岱山县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面达到75%,全市50%以上乡镇达到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标准。
三是重心要准。要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乡镇质量,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创建工作,从源头上把住群众菜篮子食品安全质量关,使菜篮子食品有出处、能追溯、可放心。由市食安委牵头,工商、卫生、质监、农林、经贸、海洋渔业、市场等部门配合,制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星级管理、诚信建设”的目标,本着“成熟一个,挂牌一个”的原则,运用联合执法、暗察暗访等方式,对农贸市场实施动态管理,促使其自我完善。
四是视线要远。“三网”建设是食品安全工作的治本之策,必须不断深化和创新。要进一步规范千镇连锁超市和万村放心店建设,重点是抓提升、抓配送、抓延伸。开展“放心店”动态管理,实施退出淘汰机制,提高放心店的“放心指数”。完善配送机制,强化配送力度,力争放心店配送主体率达95%以上。努力扩展放心店覆盖面,促进放心店由陆上向海上延伸,由集中地向偏僻村辐射,由有店村向无店村发展,由一村一店向船舶修造基地、渔农家乐基地等区域拓展。使全市人民都能享受放心店带来的安全、快捷、价廉的实惠。
(二)抓食品安全工作要有新机制。
一是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要经常开展食品安全形势研讨,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重大事项,研究食品安全全局性和阶段性工作,不定期印发联席会议纪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作用,组织、协调、督促并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经贸、农林、海洋与渔业、卫生、工商、质监等各个监管部门要有大局意识和整体意识,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承担起维护食品安全的责任。在“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创建工作中,各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帮助,共同推进这项工作。
二是要建立部门联合执法制度。专项整治是当前抓食品安全的主要做法,通过专项整治和集中整治,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有力打击。今年要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重点开展对“五小行业”和城区农贸市场的专项整治。对一些需要各部门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重点、难点问题以及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等,要采取联合执法,使监管无缝隙、无交叉,提高监管效能。要继续抓好城乡结合部、渔农村、风景区、渔农家乐和大型船舶修造基地、学校、建筑工地及周边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利用“送货下乡”等名义向渔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是要完善高效的应急机制。各有关部门必须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和应急观念,克服麻痹松劲情绪和侥幸心理,把提高应对危机能力作为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任务。各县(区)都要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落实人员、物资。要加强对重大食物中毒和突发食品质量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做到有备无患,从容应对。进一步完善各监管部门应急预案配套措施,建立健全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食品质量监测和预警机制。
四是要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市政府与各县(区)和7个部门签订了责任书,市食安委办公室要从评价机制上下功夫,完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主要把评价的重点放在各地、各部门工作做得怎么样,而不是做了什么;既要看工作的过程,更要看工作的成果如何。要科学设置指标,在考核中增加量化指标和现场检查的比重;要把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合理分配权重系数。要强化督查,对推诿扯皮、拖而不办、进展不快等行为要加强督查督办。对产品质量优、信誉好、管理规范的企业要有褒奖的措施,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在服务上做得更细,在宣传上大力推介;对质量差、管理乱的企业要予以曝光。要完善监管部门的激励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和年度考核优秀的在经费保障上予以倾斜,对工作人员予以适当奖励。
(三)抓食品安全工作要有新举措。
农林和海洋与渔业部门要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推行农业标准化建设和水产品无公害双认证工作,积极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船)信得过”活动。试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水产品产地环境、渔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状况检测和赤潮监测,初级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3%以上。加大农兽渔药残留检测力度,市本级无公害蔬菜基地农残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经贸部门要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完善偏远乡镇的生猪定点屠宰或肉品配送工作,推进本岛定点屠宰场点整合工作。规范定点屠宰场的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生猪进场验收、瘦肉精检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台帐,形成积极有效的猪肉质量可追溯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保持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100%,乡镇定点屠宰率95%以上。
质量技监部门要继续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依照去年初步探索的证前证后监管的“七大制度”,重点对获证企业加强证后监管。积极探索全过程监管模式,加快构建完整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继续加强“两豆”整治,努力打造海岛豆制品行业发展新格局。将工作的重心从市场准入整治转到产业结构布局调整上来,力争今年全市县城以上实现“放心豆腐”、“放心豆芽”区域市场全覆盖。强势推进小作坊提升工作,在食品小作坊较为集中的区域开展“食品放心镇”活动,推动农村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技术改造,使其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监管,巩固、深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成果,把商品准入工作的重心从重点示范向普遍准入转移。贯彻《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依法监督,规范管理,加大快速定性检测工作的社会化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强检测中心、检测站、检测车、检测点四位一体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定性检测体系建设,扩大抽查品种、范围。建立健全商品准入、进货索证索票和食品进货台帐、放心店商品全配送、应退市食品就地集中销毁等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形成监管常态,全面清理净化食品市场秩序。
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消费环节监管,深入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和“五常法”管理,由大中型餐饮店向小餐饮店推进。强化渔农家乐旅游点、渔农村家宴及学校、企业和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领域卫生监管,全面推行渔农村厨师培训、家宴申报、现场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落实监督巡查制度、登记索证制度、量化分级制度、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等工作制度,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协调、组织”的职能,积极发挥市政府食品安全“抓手”作用,通过宏观研究和整体协调,形成“1+X”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要建立健全暗察暗访制度和监测信息定期通报制度,不定期对各环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暗访,整理、分析暗访情况,为领导决策做好参谋。通过督办、上报、通报等形式,促进市场秩序和食品质量的持续好转。
要充分发挥“多员合一”群众监督网和**食品安全网的作用。“多员合一”的做法得到了省食安委的肯定,要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完善基层协管员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要加强培训教育、考核管理,整合规范群众监督网络。要加强信息统一整理、分析和,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社会监督权。
(四)抓食品安全工作要有新力度。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落实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县(区)、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是本地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因工作失职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及时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对策,解决问题,决不允许部门各自为政或者相互推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特别是要加强与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系,支持其开展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切实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保证办公、办案和监督抽验经费,为食品监管提供财力的支持。
二是要进一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市食安办要进一步加强调研,努力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水产品是我市的主打产品,要在信用体系试点建设成功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切实抓好整治,努力提升我市水产品的声誉和档次。要结合各部门信用分类监管,强化粮食、生猪养殖等信用体系管理,扩大范围,整合提高,探索出一条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之路,促使企业自觉自律于诚信,使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