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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范文1
1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含义
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是指为实施生物安全及质量管理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职责、过程和资源[8]。实验室应将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作业指导书制定成文件传达到全体人员,并被其理解、活动和执行。并保证对管理方针和目标的适应性和有效性。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具有关联性、协调性、适应性等特点。管理体系应有明确的目的、规范的管理、有效的制约、高效的机制、能自我发展和有机的整体等特点。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贯穿与实验室活动的整个过程,从取样开始到所有潜在危险材料被处理。
2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
2.1建立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法律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233-2002),《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0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临床实验室安全准则(WS/T251-2005),GB19781-2005/ISO15190:2003《医学实验室-安全要求》,GB/T22576-2008/ISO15189:2007《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专用要求》,GB/T27025-2008《检测和校正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等。
2.2编写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主要有生物安全手册、程序文件、操作规程(SOP)、安全手册及记录等。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编制应密切联系本单位实际情况,以安全为主题,涵盖生物安全的一切要素。编制的文件要相互呼应、统一协调便于管理和使用。
2.2.1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手册是实验室从事实验活动应遵循的文件,是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的纲领。可参照“质量手册”的组织方式,但要包括以下内容:风险评估、设施和环境、仪器设备、个人防护和应急措施、菌(毒)种管理等进行原则性规定。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成立生物安全委员会、实验室负责人、生物安全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各个部门都应赋予其相应的职责,要明确实现和达到的生物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质量方针的制订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质量目标要相对具体,规定一些明确的数据,如对事故的处置率、人员培训、设备装备等,具有可考核性。批准页由设立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发,表明无论内、外条件发生何种变化,该负责人都会确保并维持管理体系的完整性。金华市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目录见表1。
2.2.2程序文件程序文件是生物安全手册的执行文件,程序文件一定要与生物安全手册相呼应,注意生物安全管理体系中《程序文件》的特殊性。特殊的内容有:确保每个生物医学检测和相关人员熟知生物安全知识,熟练掌握操作技能了解实验室和所操作材料存在的潜在风险;确保防护设备和防护用品的供应;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受实验对象的侵染;确保周围环境不受致病微生物的污染;确保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样品和菌(毒)种不会遗失或被偷窃。保存良好内务行为的程序;员工健康监护程序;实施危害评估,记录结果及采取措施的安排程序;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品的确认、安全处置与存放及监控程序;操作有害材料的安全行为程序;工作人员培训、考核程序;设备安全去污染程序;紧急程序;事件记录、报告及调查程序;废弃物处理及处置程序;安全计划的审核和检查程序。金华市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程序文件目录见表2。
2.2.3安全手册安全手册编写的原则要有针对性、实用、便于使用人员查阅。内容包括:实验室操作和使用的仪器设备、材料存在的潜在生物危险和预防措施注意事项及出现意外情况的处理措施;化学品安全;电器安全;消防;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应急事件处理方法;紧急撤离等内容。金华市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安全
2.2.4SOP编制SOP编制的原则为编制的SOP要包括实验的整个过程各个环节,从取样开始到所有潜在的危险材料被处理的各个过程以及实验室清洁、消毒、废弃物处理和实验质量控制,并确保SOP的严格执行,同时生物安全贯穿于SOP的整个过程。编写的内容包括:实验标准操作规程、仪器设备标准操作规程、个人防护装备标准操作规程。
2.2.5记录的编制记录是实验室活动过程和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证明;记录不要缺项,要做到实验室的每一项活动都有相应的记录。必不可少的记录包括职业性疾病、伤害、不利事件的记录;危险废弃物处理和处置记录;危险标识;事件、伤害、事故和职业性疾病的报告(含纠正、预防措施);工作人员培训、考核记录;工作人员健康监护记录;实验活动记录;人员、物品出入记录;试剂、耗材购置、配制、使用记录;监控(含人员监督记录);空调系统运行记录;重要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和工作状况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实验室清场消毒记录;其他记录(如管理体系文件的发放、回收记录、人员档案等)。
3讨论
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范文2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工作人员所处理的实验对象含有致病的微生物及其毒素时,通过在实验室设计建造、使用个体防护装置、严格遵从标准化的工作及操作程序和规程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受实验对象侵染,确保周围环境不受实验对象污染。
关键字: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
.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问题
生物安全不仅是实验室工作的需要,也是防止医院感染、人畜共患病,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需要,更是防止外来生物危险因子侵入和反生物恐怖的需要。同时,实验室生物安全还涉及公共安全。
...实验室生物安全影响因素
.....气溶胶产生包括离心、旋转、匀浆、接种等环节。
....2潜在伤害注射器等锐器、酒精灯、玻璃器皿等引发的伤害。
....3标本的浓缩来自临床、现场、培养、浓缩等环节。
....4毒株和细胞野毒、减毒、疫苗株、毒素产生等。
....5标准操作程序(SOP)
..2实验室职业暴露感染的途径
实验室职业暴露可发生于实验室工作或逗留的任何时间。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血液等方式传播。
..3实验室学生生物安全潜在风险影响因素
目前,临床实验室安全防护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实验人员对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认识是能否搞好安全防护工作的基础。只有认识到位,才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生物安全防护规章制度并付诸实施。临床实验室实验人员必须从思想上对实验室安全防护有深刻的认识,以科学的态度制定切实符合临床实验室实际情况的安全防护措施[3]。
2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现状
建立生物安全管理体系首先要领导高度重视。领导在思想上认识到该体系的建立有利于本单位的管理和发展,确保不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让职工充分理解一套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是规范实验操作,避免自己和他人受到危害的一种有效保护。其次建立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既要满足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法规的要求,又要满足实验室认证、认可机构、法定管理机构的要求,还要考虑与单位的其他体系兼容性,应是一个多方位相互相容的管理体系。
2..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概念
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是指为实施生物安全及质量管理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职责、过程和资源。组织结构是实验室为实施生物安全相关工作按一定的格局设置的部门,并明确隶属关系和相互联系及协调方式,是实现生物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的组织保证;程序是为实施某项生物安全活动所规定的途径,为完成某项具体工作所遵循的规定;职责是规定各个部门和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承担的任务和责任,以及在工作中失误应负有的责任;过程是将输入转换成输出的一组彼此相关的资源和活动,输入是实施过程的基础,输出是完成过程的结果,该过程应是增值的,其价值的来源就是过程投入的资源和活动所应产生的结果;资源是指人力资源、财务资源、物资资源、时间资源、信息资源,它是管理体系的硬件,是其运行的物质基础。
2.2生物安全相关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的学习
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要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的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的要求。因此,首先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与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建立的管理体系相比,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涉及的法规、标准更多。实验室资质认定满足《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实验室认可满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IEC.7025:2005)[.0]和《实验室认可准则在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L/AC05:2003)[..]。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既要满足实验室认证认可的要求,又要满足实验室生物安全涉及的相关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涉及的相关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9489-2004),《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233-2002),《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0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等。
3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运行与改进
管理体系建立并运行后,日常的监督是不可缺少的,并做好监督记录。监督记录不仅要记录日常工作中的符合性结果,还要记录工作中出现的差错现象,同时提出纠正措施,并加以改进。内、外部审核是管理体系实施与维持的重要环节,通过对体系的符合性、实施性和效果性的内、外审核,找出问题并针对这一类问题进行整改。管理评审在管理体系的实施、维持与改进上起着重要作用,质量方针与目标必须由设立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并对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与适宜性做出评价,同时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决定。能力验证在管理体系运行中占有重要地位。实验室间的技术比对、能力验证是衡量单位技术水平的有效方法,是履行科学、准确、公正、客观的质量方针、追求技术进步为目标的实践工作。开展质量控制是维持管理体系良好运转的一个关键因素。进行质量控制的方式有很多,除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质量考核外,同级之间可以进行实验室之间的比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在标本的收集、运送、分离培养、鉴定过程中所选用的染色液、培养基、试剂、诊断用品、细胞、鸡胚、动物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控制试剂质量,按照实验技术规范要求选用相应等级的检验试剂,与检验结果密切相关的试剂在使用前应用符合性检验等方面进行质量控制,要对培养箱、低温冰箱等实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校正,对标准菌毒种进行检查、定期传代等。质量记录是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完成的活动的证据。对所做的事情都应进行详细记录,没有记录就等于没有做,环环相扣。如从最后的报告结果可溯源到仪器设备的使用、培养基的配制记录等。在管理体系的运行中客户的抱怨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客户是我们关注的焦点,是上帝,只有树立服务意识,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对客户做到安全、热情、周到、廉洁的服务,才能提高客户的满意率,提升单位的信誉度。持续改进使生物安全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是提高管理体系有效性和效率的重要手段。持续改进,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是建立和运行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宗旨,是单位的一个永恒的目标。我们既要重视日常的改进活动,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找到问题的根源,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减少错误的发生,使改进活动得以持续,也要重视重大的改进活动,如对管理体系文件中不合理的要素进行修改,对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评价等,使管理体系不断地得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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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科研实验室;实验员;安全管理;设备管理;实验室文化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家对教育科研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高校的科研实验室迅猛发展,科研条件明显改善,科研质量大幅提高。科研实验室是高校科技创新和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重要场所。科研实验室代表一个学校的科研学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1]。科研实验室管理工作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高校教育科研工作密切相关,做好实验室管理工作是培养学生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2]。同时,科研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是一项繁杂而艰巨的工作,具有丰富的内涵,需要不断地探索、总结和改进,进而提高管理效率,提升教学科研服务水平。天津医科大学医学神经工程实验室属于生物医学工程与技术学院,依托天津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科和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神经外科、神经病学学科,形成了一支具有生物医学工程学和神经科学交叉背景的科研团队。研究团队包括科研人员10人和实验技术人员1人,以中青年为主,均具有博士学位。本实验搭建了多通道神经信息采集和处理平台、脑片和单细胞膜片钳平台,以认知功能与认知障碍的脑网络机制为切入点研究认知和认知障碍相关的神经信息检测与处理,探索脑网络与神经调控机制。本实验室大型仪器面向校内外开放,因此需要更科学合理的管理。现结合本实验室的管理工作经验,从实验室安全管理、设备管理、实验用品管理和实验室文化建设等方面探讨科研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1安全是科研实验室管理的重中之重
科研实验室通常具有人员密集、仪器设备长时间运行,生物试剂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频繁等特点[3],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严重威胁科研人员的生命,给国有资产带来巨大损失。因此,实验室安全必须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针对实验过程中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生物安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等问题,根据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参考其他实验室的成熟管理经验,制定了一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和符合本实验实际情况的管理制度。1.1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健全的实验室管理制度是管理工作的依据,是保障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基础,是实验室科研工作稳定顺利进行的关键[4]。首先,实验室管理人员对新进入实验室的教师、实验员、研究生及本科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过培训后,新进实验人员必须参加“天津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研究。其次,对新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规章制度和科研技术的集中培训,使其掌握科研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了解实验室的空间分布和功能、实验室研究方向、仪器设备的功能和使用方法。落实安全责任到人,并组织人员定期对实验室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创造良好的实验环境。再次,建立科研人员的完整档案,包括安全教育、实验室培训、研究课题和科研成果等信息。新进入科研实验室进行实验的人员,需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学号、联系方式、参与和承担课题名称等信息,由实验管室理人员登记备案。实验室还为每一名实验人员建立一个数据库,包括其实验的原始数据,编写的程序、发表的论文及其他实验相关的文字、样本资料,为科研成果统计打下基础,也为进一步研究提供依据。1.2严格生物安全管理。近年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科研人员的重视。科研中,实验动物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588号,2011),统一规划统一采购,采购动物必须具有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实验人员须注重动物福利,从事动物实验时,穿戴白大衣、无菌手套、口罩等;当天实验结束后,动物尸体用塑料袋包装好并密封后,放入学校动物实验科学部指定冰柜储存。塑料袋上应标记动物数量、实验时间、操作人以及动物处死方式,以便学校动物实验科学部统一处理。手术器械使用后一般用次氯酸钠消毒和高温高压灭菌消毒的方式处理。另外,针对科研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分类,如使用过的废弃针头、刀片、膜片钳实验所需的玻璃电极用完后应放置于利器盒中,由学校专门处理;针对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不得随意排到实验室的下水道,应该分类存放在专用废液桶内,桶外须粘贴明显标签标示桶内废液种类和主要成分等信息,以便学校定期统一回收。1.3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气瓶的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总量控制、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按照《天津医科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针对本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保证实验室师生的人身安全及科研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实验工作环境,防止实验事故发生。本实验室建立了从申购、领用、使用、回收、处置的全过程记录和监控的管理制度;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台账、双把锁”。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遵循“用多少、买多少、先进先用”原则,建立危险化学品的档案,包含危化品的品种、CAS号、数量、用途、安全技术说明书、台账等信息。实验室管理人员每周进行巡检,做好检查监督工作。另外,加强实验室承压气瓶的安全管理。本实验气瓶有氮气、混合氧(95%氧气+5%空气),高纯氧(99.999%),在气瓶表面均有明确标识(惰性/助燃等),采用气瓶架竖直放置气瓶,防止倾倒;在气瓶开关位置均加有安全阀。每次换气前检查气瓶的使用期限,对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气瓶及时退回送检,建立气瓶的使用、更换等档案。
2仪器设备管理
仪器设备管理是实验室管理的重要内容。本实验室设备累计总值达500多万元,其中10万元以上大型贵重仪器设备14台,均加入学校贵重仪器共享平台,面向校内外开放,每台贵重仪器每年累计机时超过850h。按照《天津医科大学实验室贵重仪器设备管理》规定,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大型仪器,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包括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合同、装箱单等)、操作规程、操作使用和维护等的记录。同时负责对仪器使用者进行培训、疑难解答和考核等,只有参加培训并且考核通过的老师和学生才有权限预约后独立操作相关仪器,为他们以后的实验研究打下坚实的实验操作基础。对没有通过考核,或者违规错误操作的人员,超过2次取消其使用权限。对于人为破坏仪器的人员按照《天津医科大学实验室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规定,追究其责任并要求赔偿。对于实验室常用的小型仪器设备,本实验室采用研究生参与、以老带新(高年资学生带低年资学生,即博士带硕士,硕士带本科)的管理办法,实验室管理人员和研究生一起负责日常维护和保养等事宜,保障实验工作的顺利开展。实验室管理人员对实验室的大型仪器和常用仪器分别建立档案,包含仪器的配件与专用耗材及其说明书、操作规程与使用记录等信息,存放在指定位置,方便调用和借阅,避免由于实验室人员流动造成缺失。另外,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更新专业知识,积累工作经验,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发挥科研实验室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平台作用。
3建立高效、节约的实验用品购买和领用管理办法
实验用品包括生化类试剂和实验耗材,由实验室管理人员统一从学校对应网上平台订购。实验室的办公类设备和耗材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采购。生化试剂和耗材通过天津医科大学实验用品管理平台订购,该平台规范了实验用品采购途径,同时便于实验室管理人员对实验用品进行网络信息化管理。实验室管理人员可选择信誉良好、质量可靠、送货及时、售后达标的供货公司购买。对于常用且易于保存的试剂耗材,如口罩手套、微电极接口和电极丝等可以一次多订购一些,实行领用登记制,这样不但可以节约实验支出,又能避免实验用品缺失,耽误实验进展。实验试剂耗材等实验用品种类和数量的不断增多,给实验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带来巨大的威胁[5]。因此,实验室管理人员需要依据本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严格的试剂耗材领取、使用和回收的制度并监督实验人员切实执行。领用后的试剂耗材必须分类存放,并标记领用人、名称和开启时间等信息,特别是需要冰箱冷藏或冷冻的试剂,根据说明书安全存放和使用。
4建立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实验室文化
实验室文化是一个实验室精神风貌的集中反映,是实验室发展的灵魂,是对实验室进行有效管理,以保证其高效运作的必然要求[6]。本实验室项目负责人田心教授是人事部审批回国定居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和中华医学科技奖评审专家。田心教授具有高度敬业和无私奉献的精神,用榜样的力量感染和带动全体实验人员,紧跟学校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医科大学的办学思路,把实验室的文化建设与学校培养目标结合起来,培育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实验室文化。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实验人员为出发点,激发和调动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学术方面,学生可自由发表自己的观点,选择自身感兴趣的课题研究方向,鼓励自主发展;在生活方面,关心学生,了解每个学生的思想动向,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给予经济上的资助。同时实验室设立激励机制,定期奖励参与实验室管理的学生,奖励发表科研论文和申请专利的学生。经过多年发展,实验室内部形成了积极、乐观、奋发、向上的实验室文化。这种文化是实验室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实验室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它提高了实验人员对实验室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忠诚度,使实验室成员形成一个有机整体,朝实验室制定的目标一致努力。
5结语
科研实验室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着科研和学科发展,进而影响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工作热情,并且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制度,强化安全培训,培养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实验室管理人员还要不断提高科研素养和专业知识,掌握仪器设备维护方法和更新换代动向,并妥善管理实验用品,辅助实验室建立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实验室文化。总之,高校科研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任务极其复杂和艰巨,意义重大,需要不断地改进和完善,给科研人员提供有效的服务,以保障科研工作顺利展开。
作者:刘迢迢 单位:天津医科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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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范文4
1.1实验室设施、设备不完善
实验室在设计和建设上没有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致使实验室本身在建设方面就没有达到相应标准,如室内流通环节不合理、密闭性差、通风系统过滤器装置不合理等,存在实验室生物安全隐患;缺乏与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相适应的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和设备,在影响正常实验活动开展的同时,也存在着实验室生物安全隐患。
1.2日常管理不规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和科研的工作场所,操作者在进行标本涂片、染色镜检、分离培养、生化鉴定、药敏试验、血清分型等不同实验操作时,都要接触各种病原微生物及生物危险因子。日常管理不规范的表现有:个别实验室存在不使用微生物专用培养箱而采用大房间开放式培养微生物的现象;在实验教学过程中产生废弃物所需要的收集、包装和灭活等用品与设备不能完全满足实验室的生物安全要求;有些实验室采用没有标志的普通垃圾袋包装生物垃圾;学生将实验室工作服带出实验室个人保管,不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日常管理不规范暴露出许多安全隐患,因此,加强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1.3学生自我安全意识薄弱、操作不当
由于专业的特殊性,许多实验课所用的标本来自病人,如临床检验基础、免疫学检验、生化检验、微生物检验等采用人体的各种分泌物、排泄物、体液等标本。即使是学生提供的标本,也可能存在诸如乙肝病毒、流感病毒、痢疾志贺氏菌、沙门氏菌等病原菌。另外,在微生物学检验中,经常接触的有三类、四类病原微生物以及少数二类高致病性微生物和有害生物因子,这些都出现在医学检验实验教学中,学生常常接触已知和潜在的生物危险因素。目前,由于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未能到位,部分学生对于生物安全知识了解甚少,没有意识到实验室生物安全的重要性,未能认识到实验过程中可能存在很多安全隐患。例如有的学生进实验室不穿工作服,接触阳性标本不戴手套,微生物接种时不戴帽子、口罩,有的甚至在实验室吃零食、喝饮料,将干净的书或物品随手放在实验台上,将实验废液随意倒在下水道里,实验用过的阳性标本不经处理就扔在垃圾桶里,下课不洗手或不认真洗手。
1.险评估工作不到位
在使用传染性或有潜在传染性标本进行实验前,必须对微生物的危害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实验应在哪一级的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中进行,并根据评估结果制订相应的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紧急事故处理办法,形成书面文件并严格遵守执行。然而一些高校对这一重要环节重视不够,风险评估工作不到位,还有一些高校完全没有对在实验室中进行的病原微生物实验进行风险评估,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文件。
1.5管理监督措施缺乏
目前,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实验室一般都建立了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制订了标准操作程序,但往往忽略了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内容,不但缺乏实验室生物安全的行政管理规范,而且缺乏具体的实验室技术操作管理规范。部分实验室尚缺乏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及监督措施,多数条款没有具体分工,未能责任到人,监管不力。
2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的措施
2.1做好生物安全的培训工作
应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学生进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组织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233-2002)》等法规文件,把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做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在日常实验教学中,教师应将生物安全知识灌输给学生,使学生尽早树立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严防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2.2完善并严格执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实验室规章制度,制订并严格执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程。同时,把责任分级落实到在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所有人员,做到“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绝不姑息任何违反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建立严格的实验室准入制度,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穿清洁的工作服,除必要的书籍、笔记本和文具外,其他个人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里大声说话、打闹、乱走动,严禁学生在实验室里吃东西、喝饮料、吸烟、嚼口香糖,不可把任何东西放入口中。如果受到病原菌污染,应立即消毒,不可轻视和怠慢。微生物实验材料的数量和种类繁多,如化学试剂、剧毒药品、玻璃器材、生物制品、菌种、实验仪器、培养基等,若不加以科学管理,实验室就杂乱无章,直接影响实验室的整洁和工作效率,因此应严格执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2.3加强实验室的硬件建设工作
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硬件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要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科学合理地设计和建设。对已开展病原微生物研究活动的实验室进行定期检查,确定不同生物安全级别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是否运行、保养良好,是否配备了有效的生物安全防护设备。
2.4加强实验室日常工作中的生物安全管理
严格管理菌种、危险品、剧毒药品。目前实验室所涉及的病原菌有炭疽杆菌、伤寒杆菌、变形杆菌、大肠杆菌、枯草杆菌、产气杆菌、痢疾杆菌、葡萄球菌、黄色微球菌、链球菌、水弧菌、脑膜炎双球菌等。为了合理有效地保藏管理菌种,根据《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和实验室实际状况,制订实验室菌种的保藏管理办法:(1)购买菌种时必须是卫生部规定的正规单位,为了避免菌种的死亡或变异,应采取妥善、可靠的方法,设置专用冷柜保存菌种。(2)建立菌种使用记录,指定专人负责,对一、二类菌种设专柜,单独保存。(3)使用菌种时采取严格防护措施,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4)加强菌种安全管理,防止菌种丢失。(5)危险品、剧毒药品管理应符合国家和公安部门及学校统一规定,落实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由专人、专柜保管且上锁,防止危险品及剧毒药品被盗、泄漏或误用。
2.5加强对实验废弃物和实验动物的管理
对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处理是控制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关键环节,必须明确掌握生物安全废弃物的分类原则,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处理程序,避免实验室或环境污染,进而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使用的实验动物必须经过检疫合格,且不得擅自带离实验室饲养,实验结束后存活动物要送回动物室,死亡动物要做无害化处理。实验室废弃物分为感染性废弃物和非感染性废弃物,不能随意丢弃,应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隔离、消毒、包装、转运、保存和处置。废弃物应分类按不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如微生物实验室感染性材料(血液、痰液标本等)及接触感染性材料应放置于结实塑料袋中密封,高压120℃消毒30分钟才能移出实验室。用过的实验材料如试管、玻片、烧杯等放入装有消毒液的废液缸内,每天更换废液缸的消毒液,应保证消毒液的量为废液缸内总量的1/2,浸泡至少30分钟才能移出实验室。废弃物应分类丢入垃圾袋,依据废弃物的性质及数量选用适合的包装材料,确保无泄漏,处理前后都应在固定位置存放,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2.6加强实验室的消毒和清洁管理
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生物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引言
近年来,世界各国校园火灾事故接连不断,这些火灾事故不仅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而且给国家财产及家庭带来严重损失和巨大伤害[1]。实验室作为高校重点防火部位,其消防安全不仅关系到确保高校公共财产不受损失,更直接关系到实验室师生的人身安全。因此,消防安全管理是实验室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了解高校生物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其原因、明确以预防为主的核心安全思想、制定改进并加强高校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若干对策更是刻不容缓。
2、生物实验室的火灾特性
2.1火灾危险源种类多、火势蔓延迅速。生物实验室由于试验的需要,有大量的易燃易爆化学试剂,诸如工业酒精、乙醚、丙酮、苯等危险易燃品,具有易燃、燃烧发热量大等特点;实验者往往将一些常用的药品放在实验台上,而且实验台下存放试剂的现象普遍;工作台上的参考资料、试验器材、包装材料等。一旦发生火灾,火苗将迅速引燃大量的可燃物,火势迅速蔓延。
2.2火场中各种有毒有害烟气多、危害大。火灾危害主要是热量、烟气和缺氧窒息的作用。烟气造成的伤害比例往往大于热量和燃烧造成的伤害[2]。统计结果表明:火灾中85%以上的死亡者是由于烟气的影响,其中大部分是吸入了烟尘及有毒气体昏迷后而致死的。火灾产生的烟气中各种有毒、有害成份、腐蚀性成份、颗粒物等以及火灾环境的高温、缺氧,对人民生命财产以及生态环境都造成很大破坏。生物实验室火灾除一般建筑材料燃烧释放的大量烟气以外,各种可燃、助燃化学试剂因燃烧或相互之间发生化学反应而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种类多且成分复杂,其危害性远远超出一般建筑物的火灾。
2.3火灾扑救困难。现在国内建筑消防系统都按照《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设置,生物实验室区别于普通建筑,危险源不同,发生火灾的因素不完全相同,灭火剂类型不可能完全相同,扑救的方法也各有区别。实验室里的大型精密仪器、书籍资料、化学试剂的火灾采用的消防措施应不同。
2.4火灾损失大、社会影响大。随着仪器设备特别是高精尖的先进仪器设备不断更新与增加,许多实验室拥有昂贵的试验器材。一旦发生火灾,不但直接影响教学和科研的正常进行,也会造成极为严重的社会影响。
3、火灾至灾原因分析
生物实验室聚集着人员、设备、化学反应、物理变化等,条件错综复杂,存在着较大的火灾风险。火灾对实验室的威胁极其严重,忽视实验室安全制度、安全管理建设,将会直接导致人身财产和房屋设备以及重要的研究成果毁于一旦。下面就高校生物实验室中存在的火灾至灾因素作初步分析,以期有针对性地研究对策和采取防范措施。
3.1安全防火规章制度不健全、消防管理不到位。从近年来火灾事故的原因来看[3],实验室的安全防火在一定程度上没有引起学校、实验室等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安全防火管理条例、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和严密或虽有规章制度但执行不力,监督检查不够。已有的规章制度不能适应新的实验内容和新设备的要求等,相关负责人要针对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到行之有效并富有指导意义。消防设备的管理水平低下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在新技术、新设备不断更新与推广的新形势下,有些单位对消防设备管理不到位,既没有建立设备管理档案,也没有专人管理,设备档案的缺乏会给实验室的带来安全隐患,因此,要强化对消防设备的档案管理和使用管理。
3.2部分人员防火意识淡薄、安全防火重视程度不够。高校中普遍存在着“重教学、轻消防”观念。消防安全观念薄弱、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差、思想松懈、安全防火重视程度不够是实验室发生火灾事故的最危险因素。不少师生经常接触实验物品,时间长了对制订的安全防范制度就不以为然了,思想麻痹、疏于管理,由此带来大量火灾隐患。实验过程盲目加大投料量;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事故没有清醒的认识;实验用易燃易爆药品、压力容器的存放、使用不合理;在试剂存放、管理方面,普遍存在实验室与试剂室一体化或药品无分类存放和管理的现象。特别是科研实验室中,桌上地下堆满了各种试剂;药品相混,特别是相克的药品相混的现象普遍,极易诱发火灾事故。同时随着科研院所横向联系,学术交流不断加强,实验室的流动人员增多,防火意识、防火能力参差不齐,任何一个人在防火安全上的不重视、不规范的行为都有可能引发火灾。
3.3电力设备落后、老化、消防设备存在不足现象。经济迅速增长与基础建设滞后的矛盾也反映高校实验室电力设施的管理中。我国大部分高校历史悠久,电力设施是按建成年代的人民生活水平和用电状况来设计和配备的。随着科技的发展,仪器设备特别是高精尖的先进仪器设备、大型仪器数量明显增多,仪器的使用率快速上升,造成用电需求量猛增。一旦电力扩容建设跟不上,发生电气火灾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超负荷运行的电线和电力设备老化速度加快。另一方面,生物实验室不同程度地存在缺乏必备的消防设施,有些实验室即使配备了一定的消防设备,由于没有专人管理和定期的检查,失效的消防器材得不到及时更换,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无论从数量和质量上看,均达不到安全防火的要求;此外,生物实验室有各种易燃物品的存在,引起的火灾种类不一,其扑灭的方法亦不同,像这种具有独特火灾特性的实验室需要的灭火设备和器材的配备则更加不足。
4、防火安全措施
针对上述实验室中容易引发火灾的各种隐患及火灾的特点,应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指导思想,作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才能有效地减少实验室的火灾事故。
4.1设置科学管理防火安全措施。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相对完善、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措施是高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前提和保障。要明确相关制度和各级责任,建立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制度,建立用火用电安全、火灾隐患整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使用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同时,各种消防设施要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消火栓要能出达压力的水,泵房能保证5分钟内启动,灭火器要在位、不得过期或被挪用,摆放要便于使用,严禁堵塞、占用安全疏散通道,要保证安全通道畅通,配齐消防安全设施。对于实验室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等,应当分类存放于符合规范要求的相对独立房间中,并储备符合其理化特性的灭火剂,以备急用。如条件允许,还应当将这些部位并入火灾远程监控网络,一旦发生火灾可得到及时处置;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使其了解基本消防常识,掌握消防灭火基本技能,以及火灾自救和逃生等知识。要进行每天巡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一旦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向相关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另外,随着高校实验室的不断发展,仪器设备逐年增加,安全用电越来越成为安全防火的关键。首先,实验室电路应符合用电需求,禁止超负荷用电,对老化的电线和存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要及时进行更换和维修;其次实验室要制定完整的安全用电、防火、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实验室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安全用电、防火意识,必须熟知各种电器的安全使用常识、各种设备的性能和运行注意事项及特殊设备的使用要求。责任人要随时检查用电线路、检查并检修电器设备,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4.2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防火安全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逐步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和防火安全责任制是发展的必然形式,认真落实相关管理办法与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有预见性地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切实落实。如建立数据准确、内容全面、分类科学的防火档案,是拉动防火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措施。建立并实施《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保养制度》,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完整有效。建立并执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防火巡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实验室安全防火工作条例》、《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存贮管理办法》,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消防知识、开展演练,提供实践的机会,是确保实验室发生火灾时减少人员伤亡的有效措施。安全设备、重点部位更要派专人定期检查,发现不足,及时改进,对师生的不安全行为也要及时的修正。针对实验室人员多、精密仪器多等特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明确重点防火部位,明确防火责任人,岗、部位防火负责人,建立健全各项防火管理制度,严格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规范管理。加强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登记注册,加强危险品储存、使用等环节管理工作。
4.3加强消防法规、防火知识宣传。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安全意识是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前提和关键。加强对全体师生的消防宣传教育,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当代大学生已经具备了初步的消防意识,接受过一些浅显的消防教育,但对于违规使用电器、使用明火等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和侥幸心理。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宣传学习同时要注重实效,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新生入学时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不同季节进行重点教育,使消防宣传做到经常化。组织师生观看火灾纪实、消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消防宣传内容多样化。通过宣传使师生充分认识火灾对学校发展、人身安全造成的危害,并能吸取特大火灾的惨痛教训,产生极大的震慑作用。现在有些学校还将消防安全与其它安全工作作为学生的一门必修课,重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大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4.4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各种基础设施。加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各种基础设施,是提高实验室防火能力、预防火灾的基本条件。学校和实验室负责人应从思想上彻底改变那种只注重实验、研究成果和效益,忽视消防安全的思想。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大投入,尤其要加大对老楼、老设备的投入和更新改造,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要求建设实验室,彻底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并及时更新和配备适合不同特点实验室使用的消防设备。
5、结语
总之,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尽管在新形势下,消防安全管理难度增加了,但只要我们与时俱进,重视营造消防安全氛围,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加强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及时整改火险隐患,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就能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
【参考文献】
[1]杨旭.校园安全管理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辽宁师范大学,2007.
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范文6
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管理,提高临床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是指对取自人体的各种标本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并为临床提供医学检验服务的实验室。
第三条开展临床检验工作的医疗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规范临床实验室执业行为,保证临床实验室按照安全、准确、及时、有效、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第二章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在核准医疗机构的医学检验科诊疗科目登记时,应当明确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诊疗科目设定临床检验项目,提供临床检验服务。新增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或超出已登记的专业范围开展临床检验项目,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提供的临床检验服务应当满足临床工作的需要。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保证临床检验工作客观、公正,不受任何部门、经济利益等影响。
第九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集中设置,统一管理,资源共享。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保证临床实验室具备与其临床检验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保证临床检验质量。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负责人应当经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检验质量和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卫生部规定的临床检验项目和临床检验方法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卫生部公布的停止临床应用的临床检验项目和临床检验方法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临床检验项目和停止临床应用的临床检验项目由卫生部另行公布。
卫生部定期新的临床检验项目和临床检验方法。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有分析前质量保证措施,制定患者准备、标本采集、标本储存、标本运送、标本接收等标准操作规程,并由医疗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临床检验报告发放制度,保证临床检验报告的准确、及时和信息完整,保护患者隐私。
第十七条临床检验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实验室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病历或者门诊病历号。
(二)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和单位、参考范围、异常结果提示。
(三)操作者姓名、审核者姓名、标本接收时间、报告时间。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第十八条临床检验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或者国际通用的、规范的缩写。保存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诊断性临床检验报告应当由执业医师出具。
乡、民族乡、镇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诊断性临床检验报告可以由执业助理医师出具。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提供临床检验结果的解释和咨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非临床实验室不得向临床出具临床检验报告,不得收取相应检验费用。
第三章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管理。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检验仪器的标准操作、维护规程。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保证检测系统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对需要校准的检验仪器、检验项目和对临床检验结果有影响的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校准。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对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进行室内质量控制,绘制质量控制图。出现质量失控现象时,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详细记录。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主要包括质控品的选择,质控品的数量,质控频度,质控方法,失控的判断规则,失控时原因分析及处理措施,质控数据管理要求等。
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定量测定项目的室内质量控制标准按照《临床实验室定量测定室内质量控制指南》(GB/20032302-T-361)执行。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参加经卫生部认定的室间质量评价机构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
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参加室间质量评价应当按照常规临床检验方法与临床检验标本同时进行,不得另选检测系统,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对于室间质量评价不合格的项目,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医疗机构应当对床旁临床检验项目与临床实验室相同临床检验项目常规临床检验方法进行比对。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将尚未开展室间质量评价的临床检验项目与其他临床实验室的同类项目进行比对,或者用其他方法验证其结果的可靠性。临床检验项目比对有困难时,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对方法学进行评价,包括准确性、精密度、特异性、线性范围、稳定性、抗干扰性、参考范围等,并有质量保证措施。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标准按照《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要求》(GB/20032301-T-361)执行。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质量管理记录,包括标本接收、标本储存、标本处理、仪器和试剂及耗材使用情况、校准、室内质控、室间质评、检验结果、报告发放等内容。质量管理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2年。
第四章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并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临床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并每年进行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生物危害风险,保证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达到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级别。
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建筑设计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并与其生物安全防护级别相适应。
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生物防护级别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病原微生物样本的采集、运输、储存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严格管理实验标本及实验所需的菌(毒)种,对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应当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送至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检验。
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第四十二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医疗废物。
第四十三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制定生物安全事故和危险品、危险设施等意外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临床实验室的日常管理。
第四十五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核准登记的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诊疗科目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二)未按照相关规定擅自新增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
(三)超出已登记的专业范围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管理、质量与安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医疗机构立即整改。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核查并依法处理。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二)查阅或者复制临床实验室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资料,采集、封存样品;
(三)责令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及其人员停止违法违规行为;
(四)对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四十九条卫生部可以委托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等有关组织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检验质量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与指导。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具有室间质量评价能力的省级临床检验中心或者有关其他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检验质量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与指导。
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临床检验中心或者有关其他组织,在检查和指导中发现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存在检验质量和安全管理问题时,应当及时向委托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五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临床检验中心或者其他组织开展的对临床实验室的检查和指导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五十一条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通报或公告。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上一年度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质量、安全管理通报或公告情况,于每年3月31日前报卫生部。
第五十二条室间质量评价机构应当定期将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情况,向卫生部和为该医疗机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室间质量评价利用实验室间的比对确定实验室的检测能力。
实验室间比对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或类似检测物品进行检测的组织、实施和评价。
室内质量控制实验室为了监测和评价本室工作质量,决定常规检验报告能否发出所采取的一系列检查、控制手段,旨在检测和控制本室常规工作的精密度,并检测其准确度的改变,提高本室常规工作中批间和日间标本检测的一致性。
质量控制图对过程质量加以测定、记录,从而进行评估并监查过程是否处于控制状态的一种统计方法设计的图,图上有中心线、上控制界限和下控制界限,并有按时间顺序抽取的样本统计量值的描点序列。
第五十四条特殊临床检验项目的管理由卫生部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