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作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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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作总结

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作总结范文1

关键词:广播电视信号 传输系统 维护管理

中图分类号:TN9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4(a)-0025-02

要想播电视行业的发展水平,影响着人民的生活质量。电视信号传输效果对广播电视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衡量电视受众的重要指标之一。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不仅成本高,而且费时多,要想让观众收看到高质量的电视节目,就要提供优质的传输信号,如果传输信号较弱、线路质量不高会严重影响电视节目效果。该文就无线移动传输系统、微波传输设备等进行厂系统阐述,从广播电视信号传输系统的维护进行研究,希望对广播电视工作人员有一定的参考作用。播电视是传统意义上的媒体,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各种媒体形式的出现,人们对它的存在和发展给予更大的期望。

1 广播电视信号传输质量能够影响哪些方面

1.1 广播电视信号传输质量影响节目的图像

一个电视台都有几套节目进行播出。和声音的统一性和一致性现在的广播电视系统都是多频道设置,频道多的设置是为了丰富电视节目的种类,每个频道都要由频道调制器进行信号分类,给信号传输带来负担。将频道信号发送到混合器,在混合过程中,如果频道之间的信号如果有差异,就会造成信号幅度不一致,由于混合器将混合后的频道集群传输给广播或者电视用户来收听收视。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就会发现在换频道的时候有明显的声音和图像差别,用户在观看电视节目中会出现屏幕的颜色、亮度、对比度的模糊,或者音量的高低差异。有的频道声音很小,但是,更换频道的时候声音非常大。

1.2 传输信号的干扰是传输信号质量的重要影响因素

会造成传输设备故障广播电视信号在传输过程中会收到多方面的干扰,集成设备的优点是可以进行大功率操作,传输需要的设备多为集成系统。多数设备都在一个电源上接电,集成系统的一个设备出现问题就会一个大系统的整体运行故障。如电阻方面和接地方面都要进行实时的检查。所以,电源分路给各方的电力供给带来不同的效果。混乱的信号传输会对高频通讯设备带来严重伤害。高频通讯要求信号的强度要统一,信号质量差是造成通讯设备故障的重要原因。

2 广播电视传输信号质量的决定因素

在决定广播电视播放效果的因素中,信号传输是非常关键的,当前的广播电视行业采取的是数字化模式。广播电视行业一个始终无法解决的问题就是信号传输问题。尽管数字化信息技术开拓了一个崭新的传媒领域。信号对于广播电视是一个核心问题,没有强烈的信号广播电视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没有信号覆盖相当于广播电视设备根木不存在,因此,可以说信号传输是决定广播电视播放效果的中心环节。

2.1 广播电视信号传输的流程

广播电视信号传输通俗的讲就是信号通过的主要途径,信号传输需要必要的基础保证,即地球站、卫星、地面接收站。首先需要广播电视台的无线局将节目信号传送到地球站,这种发射信号会经过空间传输到达卫星,简单的说,信号到达地球站后,由地球站的相关系统进行发射任务,对节目信号进行必要处理,广播电视节目才能进行播出,空间传输需要将数据进行分类和整理。值得一提的是,广播电视信号在整个传输过程中,会受到多方面的干扰。此干扰严重影响到广播电视信号的传输质量。空间传输的过程是相对漫长的。信号通过空间传输到达卫星后,卫星把信号传输到地面接收站。尤其在空间段进行信号传输时这种干扰更为明显。

2.2 决定广播电视信号传输质量的关键

和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广播电视行业发展较为落后,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广播电视行业的发展却非常迅速,在短短30多年的时间里,广播电视技术日新月异,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2.2.1 无线移动传输系统

(1)该文主要以无线传播设备为例进行分析,COFDM数字无线移动视音频传输设备信号传输设备有着众多品类,该设备通常应用于现场采访转播或者其它场合下的视音频信号传输。选取厂较为普遍的COFDM数字无线移动视音频传输设备研究。COFDM数字无线移动视音频传输设备是高性能的音频和图像传输设备,具有非视距、运动中传输等特征。工作频率、数据传输功能、发射机传输功率等都可选,应用较为普遍。融合厂Ml’L,G-2图像压缩技术和COFDM调制技术。

(2)无线移动传输设备的特点。发射机的主要特征:COFDM无线传输设备在背架和发射机间要采用通风隔热式设计,下面结合COFDM无线传输设备进行分析,合理进行走线的设计,功放模块的品质要有保证,内置电源也要达到规定的配置要求。保证发射机的散热性能。在电量不足时依据提示进行及时切换。以保证电池的充足供电时间,保证信号线和电源线的整体牢固。适当调整倾斜度,合理确定大线和背负者的距离,对于音频和视频的信号传输兼容RCA莲花座输入和标准BNC接口输入。

(3)增加信号的接受可靠度。便于进行发射接收的调整和功率切换,采用双大线的智能分集接收信号,能够大线的设置可以增加馈线长度而不影响效果。避开其他信号的影响和干扰。设置接收电平监测功能可以掌握电平强度,频率设置可以进行自行设置。

2.2.2 微波传输设备

广播电视信号传输中较旱采用的是无线传输,通信容量的伸缩性很强。而微波则属于无线传播。在光纤网铺设较为困难的地区通常选用微波进行信号传输。与有线网络等传输方式相比,利用微波进行信号传输线路建设的时间短,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且微波传输的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要更为强大。

3 广播电视信号传输设备维护的特征

做好信号传输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就要明确设备的维护特征。有别于其他机械设备,广播电视信号的传输设备属于专业的设备和系统,有自身的特殊性。

(1)与电视银幕展现的光鲜形象相比,技术工作属于无名无利的幕后工作,这要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2)依据不同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技术指标要求,传输系统要进行技术的改进和提高,完善的设备维护工作是安全传输和高质量技术指标的保障,对传输系统要做好维护,做好维护计划。此外,因为电视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设备更新换代加快,技术指标也越来越高。

(3)广技术人员做好积极的配合,播电视信号传输系统涉及到众多部门的参与和协调配合,做好系统设备的维护工作。群策群力,在进行设备维护过程中,各部门要协调配合,切实保证电视传输设备的良好运转。

(4)因为传输设备都是在线设备,没有进行定期的检修就可能出现系统性的问题,加强信号传输设备的安全性。随着电视节目的滚动播出,使维护和检修的时间有限,这就要求制定周密的维修计划,保证传输的安全性,及时对在线设备进行维修是十分有必要的,增加维修难度。

4 广播电视信号传输系统的日常维护

在电视信号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对传输系统的维护保证系统的良好运行,保证最佳的系统运行状态就要加强电视信号传输系统维护,对于存在的传输状况进行总结和点评,每周召开部门的安全传输例会制定改进应急方案。制定技术维护检修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就相关问题的故障处理进行探讨和研究。

(1)遇到传输设备调整和修改线路的情况,要做好详细的被查记录,有紧急问题能够敏捷应对,做好日巡检、周检、月检、季检和年检等,维护系统的良好运信号传输系统的技术维护人员对信号传输流程和系统框图能够熟练掌握,快速找出故障原因,并有相关的管理人员进行确认并提出解决方案。

(2)设备维护检修等工作不能疏忽和遗漏,要便于进行核查,以免出现差错。进行传输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总结,确保传输设备的运行状态,实施日常巡检和定期专业检修相结合的方式,重大播出时间或者节假日要提前对传输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

5 结语

只有加强对电视传输系统的维护和管理,才能保证最终呈现出优质的、满足大众需求的电视节目。广播电视信号关系到众多方面的复杂的、系统性的工作。

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作总结范文2

1.1 编制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确保我市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指挥协调、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全力维护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市、乡镇两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市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乡镇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1.4.2 遵循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的原则。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根据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尽职尽责,确保处置森林火灾时职责明确,协调统一。

1.4.3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在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把保护火灾发生地区居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财产及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切实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4.4 坚持常备不懈,准备充分原则。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工作准备,深入落实各项火灾预防措施,建立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有效机制,确保反应迅速,处置得当。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主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人武部政委、林业局局长、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

成员单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团市委、市妇联、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交通局、林业局、广播电视台、旅游局、气象局、水务局、供电局、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报社、消防大队等

2.2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林业局,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2.3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人武部:参与森林防火重大决策的研究与制定,组织、动员、调度各乡镇人武部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森林火灾案件,严厉惩处火灾案犯。

人民检察院: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

团市委、市妇联:组织动员青年扑火工作,负责灾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禁止孕妇、儿童参加扑火。

市报社:负责森林火灾新闻、信息管理和。

公安局:及时组织公安民警和消防官兵参加火灾扑救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火场治安秩序,搞好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理和火案侦破工作。

财政局:负责将本级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检查监督各乡镇森林防火经费的预算和执行情况。

发改局:负责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把森林防火建设规划纳入地方总体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和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

民政局:加强对市内公墓的管理,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科学祭祀,防止上坟烧纸发生森林火灾。负责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协调处理因扑救森林火灾死伤人员的救济和抚恤。

教育局:负责安排、督导全市中、小学校和教育单位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未成年人森林防火意识。

卫生局:负责协调因扑救森林火灾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

交通局:配合森林防火部门搞好公路沿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森林火灾扑救人员和物资运输保障。

林业局:归口组织、管理、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策。负责指导乡镇落实森林火灾预防各项措施,直接指导森林火灾的扑救,督促做好森林火灾扑救的相关保障工作。

广播电视台:负责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宣传和报道。在防火期开办森林防火专题节目,适时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报。

环保局:查禁林区燎地边、烧秸秆等野外违法用火行为。

农业局:对林区农民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做好林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供电局:负责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或与林木挂碰等原因引起森林火灾。

水务局:做好河流渠道两岸及水库周围树木的森林防火工作。

畜牧局:负责对林区放牧者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并与其签订责任状。

旅游局:负责加强对旅游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检查风景名胜区、度假区、森林公园等旅游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预报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提供重大森林火灾现场有关风速、风向等气象服务。

消防大队:负责参与火灾扑灭工作。

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负责做好扑火中的通讯服务工作,确保火场与指挥中心的信息畅通。

3 森林火灾的预防、预警、监测和报告

3.1 火灾预防

森林防火指挥部和乡镇办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坚决贯彻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落实乡镇、村、组森林防火责任,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森林防火责任制;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防火意识;积极配合火案查处;积极开展林区可燃物的计划烧除,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加强痴呆、聋哑、精神病患者、老人和小孩等特殊人群的监护;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强化防火后勤保障;全面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基础工作。

3.2 火灾预警

根据我市防火期森林植被和气候特点以及火灾发生规律,按森林火险等级标准,当气象部门连续四、五级高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时,市、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立即进入应急准备状态,保持高度戒备,加强值班调度,充分做好人员和物资准备。

3.3 火灾监测

进入森林防火期,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启动林火监测系统,各乡镇办也要发动巡山护林员和林区群众加强林区火情监测,保证林火监测范围全覆盖,实现森林火灾的早发现、早处置。

3.4 火情报告

森林火灾信息实行归口管理、逐级上报制度。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受理森林火情火灾报告,进行火灾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并按规定要求和程序逐级上报。

1、森林火灾报告的主要内容:发生时间、地点、范围、林火气象条件、伤亡人数、损失情况、危害程度、发展趋势以及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或“8927119”,防火办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火灾地乡镇迅速组织扑救,同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区别不同情况,逐级上报。

3、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当地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迅速组织扑救,并将简要情况上报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重点林区、风景名胜区发生森林火灾,发生危及重点林区、重要设施、居民点安全的森林火灾,发生境外烧入或境内烧出的森林火灾,火灾面积较大且有继续扩大危险的森林火灾,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森林火灾,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必须按火灾报告内容的详细要求立即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情况及时调配专业扑火力量支援。

4 森林火灾扑救

4.1 扑火指导思想和扑火原则

4.1.1 指导思想

扑救森林火灾属抢险救灾工作,应按照先人后物,重急轻缓的顺序,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

4.1.2 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坚持发现早、行动快、组织有序,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3)在扑火战略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

(4)在扑火力量上,坚持以专业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队伍扑救森林火灾的,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实行扑火和清理、看守火场责任制。

4.2 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自然灾害应对规定,结合我市森林火灾发生特点及规律,实行分级响应的原则,依据火灾发生地点,危害程度的不同,我市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四级,分别用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Ⅳ级(蓝色)标示。其中,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4.2.1 Ⅳ级响应

当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一般森林火灾,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所动员组织本乡镇(街道)扑火力量,能在6小时以内有效控制,12小时内完全扑灭,不会造成人身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启动本级森林防火预案,乡镇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并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原因、范围、火场形势报告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指导乡镇组织扑救。

4.2.2 Ⅲ级响应

当森林火灾出现以下情形: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发生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威胁乡镇、村、居民区以及重要设施安全,可能造成人民生命财产和林区设施受损;县际交界线外县一方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威胁我方林区安全;延烧12小时以上,火场无法得到控制,随时有蔓延扩大危险。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由指挥长授权一名副指挥长组织指挥扑救,召集相关部门制定方案,分解任务,落实措施,紧急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4.2.3 Ⅱ级响应

当森林火灾出现以下情形: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重大森林火灾;发生1人以上三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直接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风景名胜区,极有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在县际交界线外县一方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我方林区安全;延烧24小时以上,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由市政府市长主持召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专题会议,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救任务,调动扑火力量。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扑火总指挥,统一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根据火情发展态势,请求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

4.2.4 Ⅰ级响应

当森林火灾出现以下情形: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发生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风景名胜区和原始森林的森林火灾;延烧36小时以上,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市政府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宣布启动《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市政府市长立即主持召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联席会议,制定扑救实施方案,分解下达工作任务,集全市之力迅速开展火灾扑救工作,市政府市长担任扑火总指挥。如形势需要,应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统筹安排全市扑火力量投入扑救,并给予技术支持和指导。

4.3 扑救指挥体系

当启动上述Ⅰ、Ⅱ、Ⅲ级响应时,由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扑火前线指挥部,下设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火场工作组、火案侦破组五个专门工作小组,各司其职,建立起完备的火场指挥体系。

4.3.1 扑救指挥组

牵头单位:政府办

成员:政府办、人武部、公安局、林业局、消防大队

职责任务:全面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前线指挥部扑火方案,统筹安排部署兵力;起草有关森林火灾的各类情况报告,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场情况;汇总各工作组情况报告,及时下达各项扑火指令;根据扑火需要和火场工作组请求,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兵力。

4.3.2 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财政局

成员:团市委、市妇联、发改局、民政局、交通局、林业局、卫生局、旅游局、气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供电局、水务局

职责任务:充分保证扑火经费需要,联系供应扑火机具、后勤保障物资;组织应急交通运输,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负责受火灾威胁地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加强火场气象监测,为火场提供气象参考资料;建立火场有线或无线通信系统,确保信息畅通;做好火场医疗卫生服务和灾后救援及善后工作。

4.3.3 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广播电视台

成员:林业局、广播电视台、农业局、联通和移动公司、畜牧局、市报社

职责任务:对森林火灾扑救情况进行跟踪采访,撰写新闻稿件,适时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扑火先进典型事迹。协调上级新闻单位采访、报道事宜。

4.3.4 火场工作组

牵头单位:林业局

成员:人武部、公安局、林业局、教育局、环保局

职责任务:根据火情发展形势,对火场进行动态监测,因地制宜,科学施救;向扑火前线指挥部汇报火场有关情况,及时提出火灾扑救的详细方案,为指挥部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全面落实扑火前线指挥部的指示精神和工作措施;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授权下,处理解决扑火救灾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4.3.5 火案侦破组

牵头单位:公安局

成员: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森林公安局

职责任务:森林公安局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火场,调查了解起火原因,收集证据,对火灾肇事者及时进行控制,加强火案的侦破和查处;人民检察院负责火灾案件的,人民法院负责火灾案件的审理宣判。

4.4 扑救力量和物资装备

4.4.1 扑救力量

当启动Ⅳ级响应时,驻乡镇专业扑火队、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以及村组组建的义务扑火队作为火灾扑救的基本力量;当启动Ⅱ级、Ⅲ级响应时,市专业扑火队、预备役部队、市、乡镇应急民兵作为扑火的主要力量;当启动Ⅰ级响应时,市专业扑火队、驻沙部队、武警、预备役部队、市、乡镇应急民兵以及其他县区支援的专业扑火队为主要力量。在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火灾发生地乡镇必须组织足够的青壮年参与余火处理和火场看守,防止死灰复燃。

4.4.2 物资装备

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各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大森林防火保障经费投入,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保证应急抢险工作需要。在防火期各级政府必须配备森林防火专用车辆,落实值班制度。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要按照扑火队伍建设要求,配置风力灭火机、灭火水枪、对讲机等灭火机具和通信设备。扑火队员要按照安全规范要求着装,加强劳动保护。

4.5 扑火安全措施

当应急响应启动后,扑火前线指挥部要划定火场警戒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组织动员受火灾威胁的群众撤离危险区;组织群众队伍参与森林火灾扑救的,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火场指挥员要全面观察火情,客观分析火势,科学部署兵力,重点强调扑火安全和紧急避险要求。

4.6应急结束

火场工作组在火灾明火扑灭后,及时上报扑火前线指挥部,经总指挥长审核批准,由市政府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宣布森林火灾扑灭,解除应急状态。

5 灾后处理

5.1 火灾调查

1、森林火灾扑灭后10个工作日内,林业局要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乡镇对火灾面积、造成的损失进行调查和评估,提出灾后恢复的意见和措施,并出具《森林火灾调查报告》,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建立森林火灾档案,同时上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公安部门要迅速查清起火原因和肇事者,确定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依法处理。

5.2 工作总结

火灾扑灭后,各级指挥机构、参战队伍要认真总结扑火经验,查找问题,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的扑救水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深刻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吸取经验教训,完善森林防火各项措施。

5.3 奖励和责任追究

对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为挽救人民生命、保护国家财产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以及个人,市人民政府将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在扑救火灾中受伤或死亡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救护和抚恤。对森林火灾的发生和导致的后果负有主要责任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