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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处置措施范文1
一、工作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迅速响应,全力抢险”的方针,根据防汛防台分级响应机制和程序,及时有效组织实施我局防汛防台工作,确保组织有力、责任落实、保障到位、处置及时、信息通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为副组长,各科室、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执法管理科科长兼任,具体负责防风防汛的日常工作。实行领导带班责任制,按照班子成员日督查安排,切实加强领导督查,并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通讯联络组。由办公室负责,科学安排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传下达,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二)组织协调组。由办公室负责,做好任务布置、车辆调配和宣传报道等,及时向上级报告开展情况,对外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工作等。
(三)隐患排查组。由执法管理科牵头,组织各执法大队在强降雨、台风来临前,组织排查管理职能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做好情况搜集和隐患处置工作,督促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以及对受损情况的统计评估。
(四)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财务装备科负责,及时采购、调配值班、值勤所需雨具和其他所需应急用品。
四、工作重点
各执法大队按照工作要求,对辖区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的检查加固。对辖区内所有的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的设置情况进行排查,特别是要密切关注车站、码头、学校周边、交通要道等大型户外广告的安全情况,做好实时监控。发现险情,要及时通知业主予以拆除或加固,同时做好周边的隔离防范工作;不能及时拆除或加固的,应设置警示告知牌,提醒过往车辆、行人注意防范。
2.条幅、拱门等软体广告的清理。通知各条幅广告、气球拱门广告、制作单位在预报灾害到来前12小时自行清理、拆除;对预报灾害到来前6小时仍未自行清除的,依法进行强制清理、拆除。
3.办公楼的安全检查。对局办公大楼、各大队办公楼的门窗、用电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
4.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对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要坚决服从安排调度,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解决。
5.灾后工作。灾害过后,督促受灾单位、个人对受损设施进行维护、清理,及时检查、评估受灾情况,并书面上报局防台防汛办。
五、工作制度
(一)24小时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要制定详细的值班表,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落实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和应急力量24小时值班。全局人员电话要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保持联络畅通。要加强城管执法平台受理工作,确保及时受理、处置交办事项。
(二)应急准备制度。要提前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并督促及时采取相关预防措施。要落实专人负责防汛防台信息的报送,在第一时间收集、汇总、上报防汛防台工作信息。要随时保持与市城区防汛防台指挥部的联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三)工作保障制度。防汛防台期间,各科室、各大队根据工作安排,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及时组织人员、物资、设备、车辆等,做到保障到位。对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要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隐患处置措施范文2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维护、运行安全主体责任和排查安全隐患为重点,以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排大基础设施设计审查、建设施工、维护保养、检查评估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基础设施安全监管机制和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使我区重大基础设施顺利建设、安全运行。
二、重点排查对象和职责分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突出重点、密切配合的原则,坚持重大基础设施隐患专业排查与群防群治相结合、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全面普查与分类抽查相结合、政府督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排查工作:
(一)公路交通设施。以桥梁为重点的所有在建和投入使用的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包括:(1)隧道、跨河桥梁以及其他中型以上桥梁;(2)新建和在建砌体桥梁;(3)地质、地形条件复杂的桥梁和隧道;(4)交通繁忙特别是超限超载车辆较为集中的桥梁;(5)高路堤、深路堑、地质复杂路段的公路和桥梁。排查工作由区交通局牵头,会同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二)水运交通设施。以河等有客货运输码头为重点,排查工作由区交通局牵头,会同区地方海事处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中小型水利设施。(1)中型以上水库、水电站(装机为300KV以上),由区水利局会同区发改局组织实施;(2)小型水库(含小(一)型和小(二)型水库),重要的河坝、塘堰及装机155KW-300KW的泵站、水电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村组织实施。
(四)重要电力设施。包括:(1)火力发电厂;(2)工矿企业自备电厂;(3)变电站;(4)输电线路大跨越塔;(5)不得中断的电力系统通信设施。排查工作由区经济商务局牵头,会同区发改局、区国资局、东宝供电公司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五)石油天然气设施。重点是乡镇液化气站,排查工作由区建管局牵头组织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配合。
(六)工商贸企业在建设施。重点是子陵葛洲坝新型干法水泥、众和纺织、荆门新合作东方超市连锁配送中心、聚合锂电池等投资过千万元的在建重点项目,由区经济商务局牵头,会同区建管局、东宝公安消防大队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三、排查主要内容
(一)使用中的重大基础设施的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是否履行了职责,设施状况记录是否健全。
(二)在建重大基础设施的立项审批程序是否完备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是否履行了职责,工程质量是否存在问题,质量和安全监管是否到位。重大基础设施是否按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否按要求进行了“三同时”验收,是否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重大基础设施产权单位是否建立制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对涉及安全的重要参数是否长期坚持监测跟踪和定期分析;对结构、材料、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进行过全面、系统的分析并做出结论;对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能够及时发现,是否采取了有效防范、补救措施。
(四)重大基础设施设计、施工、维护依据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与当前实际运行状况是否存在明显的差异,强制性标准、规范是否严格执行。
(五)重大基础设施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是否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需要。
四、实施步骤
此次排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30日—11月3日)。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学习宣传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层层宣传发动,安排部署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安全隐患处置措施范文3
一、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并按时报送有关信息情况,按照基层基础深化年的目标和任务,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局专门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坚持每月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形势,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定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学习会,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积极构建实施八项制度:
一是矿产资源开发季度报告制度。各矿山企业严格遵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的采掘计划组织生产,在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书面报送矿产资源季度开发利用情况汇报,并报送图纸、井下测量技术资料。
二是预先报告制度。地下开采矿山在靠近采掘边界100米范围内有采掘活动时,预先向国土资源局报告,报送作业地点相关技术资料(含主管部门批复作业计划、图纸、导线点资料等),经市局验收后组织生产。
三是采矿权标识制度。各矿山企业在醒目位置设立采矿权标识牌,露天矿山埋设矿界界桩,并注意保护;各所(分局)不定期对界桩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对私挪界桩或故意破坏界桩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四是开采情况公示制度。每月初,各矿山企业在政务公开栏等显要处,将上月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予以公示,张贴采掘工程现状图,标明实际作业地点、资源动用情况和下月作业地点、预计采出量等要素,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
五是违法开采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为及时预防和查处超层越界等违法行为,建立了群众举报机制,公布了矿产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各矿山企业在政务公开栏中公布违法采矿行为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举报信箱设在国土资源局门口。国土资源局对举报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六是相邻矿山互查制度。相邻矿山企业双方均签订依法办矿协议,地下开采矿山坚持落实相互间月下井检查和季度交换采掘工程图纸,图纸标注双方靠近边界100米范围的采掘活动情况。互查材料由相关人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国土资源局季度督察材料。超层越界等违法行为能到得到及时发现和制止。
七是动态巡查制度。按照《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工作规范》(国土资发[2009]127号)的要求,对矿山企业实施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汛期增加巡查次数并做好值班工作。各(分局)对辖区内各类露天采矿活动实行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重要安全隐患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及时处理到位。
八是矿产督察制度。建立健全了矿山督察员监督管理体系。新设立了矿产督察员办公室,成立了省、市、县四级矿产督察员队伍,落实了督察经费,制定了督察员工作制度,认真落实矿产督察员包矿责任制和督查备案制,矿产督察员对地下开采矿山每月进行一次督查,对露天开采矿山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矿产督察员和国土资源局矿管科。
在坚持八项制度的同时我们还按照安全执法检查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经费,保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足额到位,专项使用。严格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全天24小时安排人员值班,确保信息畅通,问题处理及时。
二、细化工作措施,严格安全事故控制与查处
按照市政府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年初我局对各.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和市直矿山企业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确定了目标,并督促所有矿山严格落实《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投入,狠抓现场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强化矿业权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对出现事故的xx矿业集团公司协同安监、主管部门严格执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到位。
今年我们狠抓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和年检制度。严格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报送、办证制度。坚持依法管矿,严格“三率”指标考核,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强化回采率的管理,全市煤炭企业矿井采区回采率均达到80%以上,既节约了矿产资源,也避免了矿山企业不按开发利用方案施工带来的安全隐患。
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多措并举保障安全生产
根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活动的紧急通知》,市安委会印发了《深入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活动实施方案》,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了“打非、治违”活动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统一规划,明确了各阶段的工作重点,特别是在汛期,加强对易受大雨和洪水影响的地下开采矿山和露天矿山的重点监督,严防因采矿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对无证开采、超层越界、乱采滥挖、私挖盗采等违法开采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查出的问题坚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认真执行动态巡查、有奖举报、案情险情报告制度,今年前三季度,局组织了3次对辖区内所有矿山进行的拉网式安全执法大检查,查出安全隐患103条,提出整改意见62条,下达执法文书58份。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安全责任。通过开展“打非”工作,积极推进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开采行为活动,规范了矿业开发秩序。在打非检查工作中发现xxxx矿业有限公司违反开发利用方案,违规开采I号矿体学校保安矿柱,未按要求及时回填,对学校部分建筑及人员安全造成了很大隐患。为确保学校师生安全,责令xxxx矿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学校下部铁矿的开采活动并限期回填,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罚。目前,塌陷区影响范围内教职工宿舍、学生宿舍、餐厅、操场的搬迁工作正在进行。
四、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体系
在对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的基础上,针对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的侧重点,我们组织编制了《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我市主要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和威胁对象进行了详细划分,查明了全市地质灾害的发育类型和数量,明确了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提出了我市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同时,局相关业务科室带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矿山企业编制了地质灾害处置预案,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处置预案,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健全了群测群防机制。同时,建立了气象与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平台,配置了监测应急救援装置。实行汛期定期不定期巡查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有力、处置科学、抢救高效,进一步提高了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针对xx集团xx煤矿与周边4个地方煤矿因历史划界造成边界重叠,在雨季期间,市国土资源局专门组织5个煤矿召开隐患排查现场会,排查隐患,制定措施,责任到矿到人,现场督促落实安全开采措施。
加强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今年,我们重点加强了对矿山开采破坏影响的治理工作,对京沪高铁附近20多个露天采石矿和xx市xx煤矿实施闭坑关井。在x矿集团、xx矿业集团公司煤矿推广应用似膏体充填开采新工艺,有效解决了灰岩水承压水上开采难题,消除了隐患,保证了矿井安全开采。积极争取利用国家以奖代补、示范工程资金扶持6个煤炭企业实施建筑物下矸石充填绿色开采工程,即消灭了地面矸石山尾矿危险源,最大限度的回收了煤炭资源,又减少了地表建筑物、民房破坏,保证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减灾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三赢的局面。
五、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今年,市局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及“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时机通过发传单、设立咨询台等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500多份。让矿业权人充分认识到矿产开发管理安全责任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通过宣传,让上级文件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我市的安全生产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针对本系统安全管理形势,国土资源局多次组织辖区内矿业权人参加国土系统安全培训班,学习地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增强企业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
六、存在问题
1、小型地下开采矿山,尤其是铁矿的监督管理还不规范;岩盐矿山开发规模迅速膨胀,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还没跟上。
2、矿山地质灾害及地质环境问题不容忽视。我市煤炭、建材等矿业开发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煤炭、石膏、等开采引发的采空塌陷、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如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防治不力,会引发一些危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
七、近期安全工作打算
元旦春节将至,抓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认真贯彻11月20日xxx市长在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刻汲取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19”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重点在全市非煤矿山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全市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安全隐患处置措施范文4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物业】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科学有效应对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可能出现的安全突发事件,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切实消除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3编制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编制工作原则
1.4.1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安全事件发生后,在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实行区(市)管理制,建立灵活快速、功能全面的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
1.4.2以人为本,依法规范。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应急预案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要与相关政策相衔接,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1.4.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落实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件发生的思想、预案、机制和工作等方面的准备。建立安全应急处置专业小组,加强管理人员安全方面工作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企业员工、小区居民进行安全应急演练。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
按照安全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物业办主任担任组长,组员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2.2工作机构
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业办,主任张宣文,常务副主任王西涛。办公室职责:统一协调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督查工作,对重点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召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及时部署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的传达;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相关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其它内部工作事项的通知、协调等工作。
2.3成员单位及职责
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立专门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督促、落实安全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2.4督察长效机制
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抽调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1-2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督导组,定期对各区(市)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督察,并提出指导意见。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相应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督察,并将检查情况整理汇总及时上报。
2.5信息报送和处理
2.5.1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事件信息快速报送制度。制定应急值守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及时准确的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2.5.2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或完成情况。
2.5.3在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中,相关单位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通报情况,及时、准确反馈信息。
2.5.4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类安全信息,经过分析研究后,及时通报相关单位。
2.6指挥和协调
2.6.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令畅通。属于跨区域的协调工作,由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
2.6.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协调本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安全工作。
3.重点区域和部位的安全工作
3.1物业管理区域的高层建筑、商场、写字楼的各种设备设施,如配电室、泵房、中央空调机房、发电机房、电梯机房等存在的设施缺损和因不能使用所造成的安全隐患。
3.2物业管理区域内违章建筑、违章搭盖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安全隐患,物业管理区域内出租房屋、沿街店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建筑周围空中和地面设置影响应急车辆通行的安全隐患。
3.3物业管理区域内应急设施的整治,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或因被偷盗等原因缺损造成的安全隐患。
3.4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因车辆集中停放造成的安全隐患,以及停车场内因缺损或不能使用的应急设施造成的安全隐患。
3.5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这些“九小场所”,以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仓库、劳动密集生产车间、员工集体宿舍集生产、销售、居住为一体的建筑物的安全隐患。
3.6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4.安全工作完善事项
4.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或场所要设置统一规范、文明礼貌且醒目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止行为。
4.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业主的自我检查防范予以告示,提醒业主对雨蓬、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和阳台扶手等部位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行为,强化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4.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加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及公共设施设备定期巡查并做好巡查纪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涉及到房屋安全、筑漏修缮的,必须进行回访,增强安全系数。
4.4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预案,要对安全防范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检查、调整完善,明确安全防范应急处理程序。
4.5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已制定的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加强执行力度,强化值班制度,凡遇恶劣天气,要立即行动,按照责任分工和要求全面做好安全工作。
4.6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出入口实行定时值班和巡查,推行24小时安全防范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区要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客人、车辆出入登记制度,并确保小区内车辆停放有序。
4.7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大对小区安全防范的投入,提高技术防范水平。对已实施楼宇对讲、电控防盗、家庭防盗报警、小区重点部位监控等技防工程的应加强维护。
5.紧急处置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安全工作,把做好安全工作提高到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来认识。加强检查、监督、落实小区的安全工作。
物业企业负责人作为管理小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工作提到当前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如有安全问题发生,应在第一时间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赶到现场解决处理。
6.后果评估
6.1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查明导致引发安全事件的原因。属责任事故的,要查明责任人及各自责任的大小,并拟写调查报告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6.2通过总结,找出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构,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管理水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
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应组织一至两次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演练前要明确演练的内容和目标,制定周密的演练计划。对参与演练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安全措施。演练范围内要设置明显的标识并事先通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演练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作好总结。
7.2宣传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和社区刊物等宣传途径在小区内积极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7.3奖励和责任
7.3.1对在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给予表彰。
7.3.2对不服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调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延误时机造成损失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监督检查
7.4.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每月指派专人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责令整改。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定期组织全市范围的安全隐患巡查工作。
对于整改不利,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7.4.2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对本预案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8.预案更新
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对本预案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9.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校】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公安河东分局内保科的工作要求,为有效防止各种突发事件和维护我校安全稳定,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顺利进行,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提高应对恐怖和暴力能力,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
1、组长: 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总务主任、德育主任
组员:全校教职员工
财产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出纳 组员:班主任老师
综合治理安全小组
组长:会计 组员:男教师
教学安全小组
组长:教导主任 组员:全校教师
2、工作职责
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要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汇报和请求援助,同时向河东区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及时报告。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一)校园内犯罪分子持刀行凶事件应急预案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干部和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
2、值班干部或任何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迅速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3、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尽快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救护受伤学生和其他伤员。
7、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8、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即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二)校园内发现可疑人物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园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值班干部和校领导报告。
2、学校保安人员和领导指派人员要立即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校园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安人员应当将其带入办公室进行进一步盘问。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立即打110报警由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单位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校园作案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学校应把事件情况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校园内发现可疑物品的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事故
1、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要在第一时间向值班干部和领导报告。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单位的物品,也从无看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学校某处。
2、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要禁止在周围呗烟或使用手机,对讲机或发动机动车辆等。
3、学校应当指定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险物品,应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学校应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5、学校应当配合警方组织人员在校园其它区域搜寻检查,确定在校园内是否还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学校配合警方开展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饮用水污染事件处理办法
发现学校饮用水污染,要紧急对水源进行有效隔离,并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毒者进行救治。
(五)校园爆炸事件处理办法。
学校发生爆炸事件后,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立即向公安等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迅速疏散师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要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物证搜寻、排除险情工作,防止再次发生爆炸事故。
(六)火灾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发生火灾事故,第一时间全力组织师生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立即向119指挥中心和领导小组报告,安排人员配合消防部门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同时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受伤人员。
(七)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将中毒者送至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企业】
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搞好厂区安全工作,认真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党支部书记xx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生产经理xx、技术经理xx同志担任,成员由部门、车间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指挥组,抢险组和后勤保障组。
1.指挥组由xx、xx组成。在第一时间突发事件的相关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员工疏散,第一时间组织员工自救,保证员工人身安全,第一时间保证公司财产和员工财产安全,第一时间组织协调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抢险组:由20名员工组程:由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组员由xx、xx、xx、xx、xx、xx承担危难工作,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完成任务。
3.后勤保障组:由6名同志组成,xx任组长,xx为副组长,组员由xx、xx担物资装备供应,切实保证突发事件工作所需。
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1.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车间、部门和公司领导,逐级上报。火警火灾拨打119请求救援。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或拨打120请求救援,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2.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公司汇报,公司逐级向上反映。岗位人员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爆炸伤人,待消防专业人员赶到后,在专业人员指挥下配合灭火。
3.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班组长、车间主任、部门、公司逐级上报后,还要通知医院工伤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若伤部位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为出血严重,要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从事静卧。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4.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救援人员在救援时要了解中毒原因,迅速把中毒人员抬至通风良好处进行一般性抢救,并立刻送往医院抢救。
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业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6.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关闭爆炸源,若有人员伤亡,按人员伤亡预案救援。
7.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三.注意事项
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保证24小时开机,认真做好各项预防工作,随时准备应付各类突发事件发生。
安全隐患处置措施范文5
今年春节前,我市宝安、龙岗两区分别发生重特大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从目前掌握的情况分析,在政府监管层面,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确、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隐患未能及时消除,是事故的主要原因,教训惨痛。根据李鸿忠书记、市长的指示精神,市安委办专题下发了《关于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作出了整体部署,提出了严格要求。为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切实加强我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区政府决定全面加强和规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单位范围,在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全面实施“问题管理”工作模式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提出“各区、各部门要将安全隐患工作日常化、制度化,将隐患排查工作作为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常抓不懈”的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决定》、区政府关于试行“问题管理”模式工作方案和《盐田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责任单位在区安委会原来确定的21家责任单位的基础上扩大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区安委会成员中的市属驻盐单位。同时,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含市属驻盐单位)要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全面实施“问题管理”工作模式,使排查责任落实到每个责任单位、每个责任人、每个排查周期和每个查出的隐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到位。此项制度主要落实排查责任主体,即“谁排查”的问题。
二、建立条块结合、全面覆盖的隐患排查工作格局,实现安全隐患排查职责的无缝链接
为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职责,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盐田区政府工作部门及有关单位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决定实行排查职责的无缝链接制度:
(一)职能范围项目化。
各部门、各单位依职能所承担的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如下:
1.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对辖区内除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排查范围以外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无证照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违章建筑、无特种设备登记证的设备和出租屋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2.区安监局——负责全区各辖区、部门和单位对各类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统计汇总、通报批评和跟踪落实工作;同时承担对区级重大危险源单位、重点防护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任务。
3.区建设局——负责对建筑施工、燃气经营和住宅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危险边坡和危险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
4.区城管局(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局)——负责全区市政公共设施、户外广告、环境卫生、临时摆卖、文化娱乐场所及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无证照经营活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有毒有害物品废弃处理和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5.区农林水务局——负责全区水利工程设施、防洪工程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水库、水源工程施工,地下水使用,水厂、供水管网内消防水源,农药、兽药,森林火灾,渔业船舶和农用机械,海产养殖活动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6.区经贸局——负责本区各类商业会展活动安全隐患的排查。
7.区人力局——负责对用工单位超强度劳动(超时加班)、非法使用童工、劳动合同中未注明安全事项等安全违法行为的排查。
8.区旅游局——负责对旅游行业企业(旅行社、旅游景点、旅游星级饭店、旅游度假村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9.区文化局——负责对文化娱乐经营场所、文化公共服务场所、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所属单位及所管物业和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
10.区教育局——负责对区教育局所管辖学校、幼儿园和社会办学机构(培训中心)安全隐患的排查;协助区安监部门对区内市管学校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11.区卫生局——负责对全区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卫生监督部门负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职业病防治安全隐患的排查。
12.区体育局——负责对全区公共体育场所、危险体育设施及大型体育活动安全隐患的排查。
13.区维稳及综治办——负责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的监督、协调。
14.区工务局——负责对本局实施的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在建项目安全隐患的排查。
15.区城改办(重建局)——负责对区政府旧城旧村改造和重建项目安全隐患的排查。
16.区机关事务局——负责对所管物业、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
17.区物管中心——负责对所经营管理的区政府及区直机关单位的物业及其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
18.盐田公安分局——负责对全区大型社会活动(300人以上)的安全秩序,民爆器材的专业储存、使用和爆破工程安全隐患,及剧毒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含烟花爆竹)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
19.盐田消防大队——负责依法对有关建筑工程进行消防安全审核、验收;对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酒楼、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依法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20.盐田交警大队——负责对本区范围内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事故多发点(段)安全隐患的排查。
21.盐田工商分局——负责对农贸市场、肉菜市场、小商品市场、各类专业市场、超范围经营活动安全隐患的排查。
22.市交通局沙头角办事处——负责对交通(港口)工程施工项目,驻盐运输企业,特别是拥有危化品运输车辆和人员的企业,以及盐田后方陆域仓储装卸、汽车维修和汽车零配件店等安全隐患的检查。
23.盐田质监分局——负责对全区有特种设备登记证的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的排查。
24.深圳盐田供电局——负责对区内电力设施、用户受(送)电装置中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等电气设备及违法用电行为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25.沙头角、盐田港保税区服务中心——负责对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物业和场所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26.东部华侨城、盐田国际码头有限公司——负责对所管辖封闭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物业和场所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27.市属驻区及区直属企业——负责本企业系统生产经营单位、物业和场所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28.其他区直部门——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组织大型活动安全隐患的排查。
29.将经营项目、设备、场地(含物业)出租或发包的单位——负责对承租或承包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
(二)排查对象清单化。
各部门、各单位须对所负责排查安全隐患单位名册逐一列出清单,并报区安委办。清单共分三类:一是依职能承担的行业管理或重点监管单位名单。排查对象在50家以下的要逐一罗列;超过50家不便于逐一罗列的,各责任单位须规定本单位排查的内容及范围;二是负有人、财、物管理权的下属单位名单;三是承租或承包本单位项目、设备、场地(含物业)单位的名单。对所涉及种类的清单,各部门、各单位须于5月31日前报送区安委办。所须填报清单表格见附件1、2。
(三)辖区排查网格化。
按照条块结合的办法,区各职能部门列出各自所监管排查对象后,各街道办及社区工作站按管辖范围层层划分责任,实行辖区网格化监管,确保辖区隐患排查责任到组、到人。同时,各街道办除组织社区工作站实施网格化管理,承担属地监管责任外,还需参照区职能部门的做法,列出自身日常排查隐患单位名单,承担直接监管责任。
各部门、街道上报的排查单位清单,由区安委会发文确定后施行,今后根据实施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调整。此项制度将把我区绘制成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责任立体网格图,实现责任的无缝链接,明确排查责任和对象,即“谁查谁”的问题。
三、编制安全隐患分类排查表格,实现隐患排查内容规范化
为克服目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数字、无内容”的不足,根据市里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实行分类排查的办法,对各类隐患排查的内容以表格形式表现,简单明了,方便使用。各责任部门须承担各自隐患排查规范表格的编制任务,非专业职能部门可主动会同区安监、消防、建设等专业部门共同编制。各编制责任单位如下:
消防火灾(含“六小”场所和出租屋)——盐田消防大队
道路交通——盐田交警大队
工业企业安全——区安监局
危化品安全——区安监局
特种设备——盐田质监分局
建筑施工安全——区建设局
城镇燃气安全——区建设局
电力设施——盐田供电局
商贸企业安全——区安监局
旅游安全——区旅游局
运输(汽修)企业安全——市交通局沙头角办事处
学校安全——区教育局
职业健康安全——区安监局
违法建筑安全——区综合执法局
无证照经营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事故多发企业——区安监局
各主管部门可参照《盐田区XXX(类别)安全隐患排查内容规范表(参考样式)》(见附件3),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内容规范表的编制工作,要求在6月15日前完成并上报区安委办,区安委办将在7月5日前完成汇审认定工作,统一编印实施。在规范排查内容正式出台实施前,各部门、各单位的排查工作按原来办法进行。
安监、消防等部门应加强隐患排查规范业务的培训,使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具体负责隐患排查工作的同志都能熟练掌握相应类别隐患规范表格的使用。此项制度主要落实排查内容,即“查什么”和“怎么查”的问题。
四、明确“查”与“处”的权限,实现安全隐患处置的程序化
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安监、建设、综合执法、卫生、人力、公安、消防、交警、工商、交通、质监、供电等部门是各有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定监管部门,负有相应的行政执法权。各街道办事处负有行使安监和综合执法的行政执法权。其他各部门虽无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但仍负有本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各部门、各单位在隐患排查过程中,要严格建立安全隐患档案制度。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填写《盐田区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见附件4)逐一建档,详细填写安全隐患的单位、排查时间、排查人、隐患地点和部位、隐患性质和种类、责令整改时限等内容,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同时填写《盐田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参考样式)》(见附件5)责令整改;要落实专人进行跟踪督办,并填写《盐田区安全隐患复查意见书(参考样式)》(见附件6)记载整改完成情况;到期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填写《盐田区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移送书(参考样式)》(见附件7),移送具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处理,同时填写《盐田区安全隐患排查上报表》(见附件8)上报区安委办;被移送的部门或街道不得拒绝接收,有异议的须在接收后的5日内向分管安全工作的区领导提出,区领导在5日内未作出变更意见的,被移送的部门或街道须在接收后的15日内作出处理意见,并回复移送单位,同时抄送区安委办;否则,区安委办将在15日结束后的3日内发出督办函,督办函同时抄送分管安全生产和分管该部门的区领导。
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属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未经消防审批及违法建筑等,一律先送负责行政许可的部门或街道综合执法部门进行查封或取缔处理,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此项制度主要落实对查出隐患的处理,即“查了怎么办”的问题。
五、实行“隐患内容”和“排查清单”双报告制度,落实责任追究
凡没有涉及上述安全管理职能、无下属单位和无承租承包单位的区直部门(即协助管理类单位),不实行定期排查报告制度,其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随时发现随时报告的办法处理。其他涉及安全管理职能、或有下属单位、或有承包承租单位的部门,将继续坚持原区安委会确立的定期排查和“隐患零报告”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调整为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定期报告“隐患内容”和“排查清单”的双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内容表格包括:《盐田区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盐田区安全隐患排查上报表》和《盐田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附件4、8、9),即上报内容不仅要有“有无隐患”和“什么隐患”,还要有“排查了什么单位和内容”。所有须定期报告的部门和单位均可上报“零隐患”,但不能上报“零排查”,隐患可以没有,工作不能为零。
区安委办将以此次隐患排查规范制度为框架,参照区政府“问题管理”系统,开发出我区安全隐患排查应用系统。该系统不仅能反映出排查工作全过程,还能有效分析出隐患本身的状况,同时实现网上报告、转办、督办、预警、通报、考核、监察功能,方便互通信息,减少推诿扯皮,利于落实责任追究。在区安全隐患排查应用系统开发启用前,实行表格书面报告(适用表格见附表)。未按规定报告或督办未按期回复的,区安委办将在安全隐患排查月报进行通报或再次督办时抄送区监察局备案;两次未按规定报告和督办未按期回复的,区安委办将提请区监察局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此项制度主要落实排查责任,解决“不查不报怎么办”的问题。
安全隐患处置措施范文6
基层基础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围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主线,各单位要在巩固前几年抓基层打基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努力创新工作方法,积极运用科技和信息化监管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监管水平。年内,结合重点时段和领域,开展四次以上的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继续抓好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安全月和每个月第一个周的安全周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演讲、“百日安全”等活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群众的监督意识;下大力抓好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和“两会”等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确保重要时期、重点时段的交通运输安全;在推广运用线路班车和旅游包车安装3G视频监控系统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向危化品运输车辆和驾培教练车辆推广,逐步向行业领域全覆盖推进;加大重大隐患筛选上报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力度,争取上半年完成竹岔岛陆岛码头重大隐患整改的基础上,年内再筛选上报2-3处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继续加大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员培训、复训力度,组织3个批次以上300-400人的培训班,督促企业落实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全员教育培训力度。
强化两个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管理落实
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主体责任专项体系和管理体系,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及时排查治理隐患,强化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行业监管部门通过严格的行政许可、强有力的执法监督、警示约谈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抓好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整改、安全例会、安全生产责任等各项安全措施、制度的落实。加强日常监管,行业管理部门每周不少于两天深入企业,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以及违章行为及时落实整改。并加大处罚力度,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推进三项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积极推进网格化、信息化、标准化三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1、网格化建设。认真落实九定要求,实现网格责任全覆盖。加强网格化运行管理,确保运行合格率为95%。一是要有固定设备和专职人员。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指定专用的电脑和相关设备,建立网格化平台和终端,坚实安全生产网格化运行基础;行业管理部门要有网格化监管员,企业要有网格化管理员,具体负责网格化平台的信息更新和接收报送。二是要加强业务培训。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的网格化专职管理人员要依托局和区组织的培训班,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采取传帮带等方式自学提高。三是建立网格信息动态更新机制,确保信息常新。
2、信息化建设。加大科技投入,加快信息化建设是提升科技化监管水平、加强源头治理的有效手段,要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对安全生产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完善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3G视频和GPS动态安全监管,引导鼓励企业安装带有拍照回传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和视频监控系统,强化“两客一危”车辆联网联控监管手段,全面实现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监管信息化网上运行。在基本完成线路班车和旅游包车安装3G视频监控系统的基础上,2014年要积极探讨危化品运输车辆和驾培教练车安装3G视频监控系统的工作,运管部门要早谋划、早筹备,拟制实施方案,争取管委支持,稳步推进实施。继续完善局监控大厅的管理和运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操作应用能力和隐患处置能力。
3、标准化建设。学习贯彻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管理办法》和《达标标准》。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本质安全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办法、标准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进行严格的考评、定级,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2014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各企业,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强化培训引导,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逐步精细化、规范化。按照省、市、区要求,运管、航管等部门要尽快制定方案,按照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管理办法和达标标准要求,组织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严格的考评、定级,确保今年完成客运和危化品运输企业的达标工作,到2015年完成全部交通运输企业的达标定级工作。
提高四个能力,开创安全生产管理新局面
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要结合工作实际,努力提高网格化平台应用操作能力、行业安全监管能力、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和行业的安全稳定。
1、提高网格化平台应用操作能力。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管理手段。利用健全简明、高效、实用的网格化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及时更新补充监管信息,掌握工作动态,逐步实现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的精细化、业务的信息化和管理的规范化。
2、提高行业安全监管能力。一是紧紧围绕“畅安交通”主题,狠抓行业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严把企业的安全生产资质关,特别是把好“四客一危车船”运输企业、客运企业的资质认定和市场准入,达不到条件要求的,坚决不得进入道路水路运输市场;严把从业人员的资格关,把好培训、考试、发证等重点关口,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得上岗;严把车船的技术状况关,逐步提升市场门槛,优化运力结构,提高车船安全技术性能。强化车站、港口的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好“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规定,把安全生产隐患消灭在车辆出站、船舶出港之前。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运输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每一名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