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特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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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特点

家政服务特点范文1

家政服务业主要是指卫生清洁服务、初级卫生保健、婴幼儿看护、中小学生家庭教育、养老服务、病人看护、护理孕妇和产妇、家务管理等以家庭成员为服务对象的行业,它是由家政服务员、雇主、家政公司三个方面形成,他们构成了家政服务市场的供给、需求与桥梁的三个方面。

一、我区家政服务业的现状

目前,我区有x家正式注册成立的家政服务部。最早成立的是三替服务社。成立于xxxx年,因为处于区中心,经营状况良好。但店主看好搞家政这一行业,于xxxx年转入xx市成立家政公司。其余一家成立于xxxx年,三家成立于xxxx年,一家成立于于xxxx年,这x家注册的家政服务社由于各方面原因,都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而随着我区经济的高速发展,成功再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机会较多,家政服务的需求量与日俱增,而且相对于我区妇女来讲,思想不够解放,大都也没有意识真正走出来。通过调查也了解到,我区绝大多数用户都要求家政服务员必须是知根知底的本地人,在对人的品行上有一定要求。现在,每天通过电话、经朋友介绍等方式寻找做家政人员的家庭也不在少数。家政服务行业在我区正成为有一定潜力需求的市场。

据对市妇联“xxxx”等服务中心咨询,各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经过最初的积极授课、培训等方式直到最后自愿成为家政服务员的妇女越来越多,她们主要由城镇下岗女性和农村失地女性组成,诚实善良、吃苦耐劳是她们的优势。因此,从总体上看,家政服务正在发展成为一个新型行业,家政服务业也是下岗人员和农村剩余妇女劳动力再就业的一条重要途径。

二、目前家政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家政服务业还没有产业化。

人们还没有从塑造一个新兴产业的角度来看待家政服务业,家政服务业还不是我们社会生活中的正式职业,因此市场管理就有种种不正常的现象,家政服务员、雇主、家政公司三方的权益也得不到很好的维护。

二是旧观念的影响依旧影响择业观。

家政服务业作为从传统“保姆”发展起来的新行业,尚未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从事家政服务职业,受“侍侯人低人一等”等旧观念的影响,被社会上一些人看不起,有些没有得到用人家庭应有的尊重,也使一些劳动者特别是下岗职工产生自卑感,不愿去从事这项工作。

三是家政服务员素质亟待提高。

不少家政服务员自身素质较低,有的接受文化教育少,有的因种种原因没有参加过培训,服务质量低,甚至出现事故;有的还在职业道德上出现问题等等。

四是家政市场亟待规范。

我区家政服务业零零散散,各自为政,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对服务质量也没有一个衡量的标准,市场价格不统一。据调查,一些家政服务中介机构较零散、不规范,缺乏后续服务。在介绍人员质量和保证家庭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制约了家政服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发展家政服务业的对策和建议

根据我区家政服务业目前情况,我们认为,当前和今后我区家政服务业的发展思路应为:以促进劳动者就业和满足用户需求为宗旨,以政府扶持和典型示范为引导,以政府办公益型和社会办效益型相结合,鼓励妇女组织、企业或个人成立家政企业,待有一定的市场和规模后,再进一步走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的道路。

(一)认识我区发展家政服务业的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促进我区经济发展。

当前,我区经济已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人们的消费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劳务消费在全部消费中所占的比重不断增加。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观念的改变,家庭对社会家政服务的需求将进一步扩大,服务层次将进一步提升,家务劳动的社会化、产业化程度将不断提高,家务劳动正逐渐转化为现实的gdp,将日益彰显对我区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二是有利于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就业是民生之本,我区家政服务业虽然已有五六年的发展,但出于多方面原因还未发展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只有通过政府扶持、引导发展,才能创造更多的岗位,使人民群众充分就业,实现最广大群众的安居乐业,以实现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明确扶持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

1、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家政服务业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扶持、树立一批管理先进、服务一流的家政服务业先进典型,提高家政服务业的社会地位,引导家政服务业的产业化发展,为家政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特别要向农村妇女、下岗女工宣传就业形势,动员她们自觉摒弃家政服务“低人一等”、“伺候人”等陈腐观念,积极参与家政服务活动,鼓励她们到家政服务领域寻找就业岗位,实现再就业。

2、家政服务业具有部分公益性,初始阶段仅靠企业自身发展远远是不够的,政府应给予更多的关注。我区的家政服务社大多数靠自身的力量来发展,不具备规模,只是联系到活后找几个人来做就可以了,还未完全走上产业化、社会化的道路。政府应当根据家政服务业的特点实行税收政策扶持,制定促进我区家政服务业的发展财政政策并根据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灵活就业的特点,建立与之相配套的社会保障制度并加以落实。

3、加强家政服务业的规范化建设。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扶持建立家政服务业员培训基地,开展家政服务业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提高我区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快发展我区中、高级家政服务员队伍,并逐步实现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家政服务的经营者应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家庭服务合同,坚持员工上岗前的培训、体检制度,及时接处消费者的投诉,严禁采取欺诈手段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家政服务特点范文2

一、__市家政服务业现状

一是__市家庭对家政服务具有了相当的需求量。调查表明,__市目前有家政需求的居民家庭占家庭总量的38%。对家政服务需求量最迫切的是离退休老人家庭,约占整个需求量的32%;其次是婴幼儿家庭和月稳定收入约在3000元以上的双职工家庭,约占需求总量42%左右;近年来迅速崛起的个体私营业主家庭成为家庭服务需求的第三支大军,约占需求量的17%。所需家政服务项目主要是卫生保洁、照料孩子、月子护理、照顾病人、陪护老人、料理家务等。在规范的家政公司,家政服务的需求呈现出供不应求的局面。

二是家政公司规模小,多数属于中介机构。目前__市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家政公司大大小小共有83家。其中,专门从事家政服务的有8家;其他75家是经营项目含家政服务的。8家专门从事家政服务的机构中,注册资金50万元的有1家,注册资金30万元的有4家,绝大多数家政公司规模较小,同时调查了解到,它们大多属于中介机构,一次性收取中介费,对用户和家政服务员双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运作管理不够规范,总的看我市家政服务业市场还处于发育期。

三是家政服务业起步晚,发展缓慢,多数家政公司经营状况不良。调查发现,近两年家政公司大批上马,又纷纷倒闭。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家政服务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家政服务具有很大的发展市场,很多人看好这个行业,各种名目的家政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虽然__市家庭对家政服务具有了相当的需求量,但居民选择的倾向性也很明显,普遍认为只有选择信誉度高的家政服务公司,诚实可靠、服务优良、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的家政服务员,得到的服务才会有保障,所以真正能发展起来的还是少数正规、规范的家政公司。另外,家政服务业是一个微利行业,公益性很强,既需要自身对社会的努力贡献,也需要社会各界以及政府的关心支持。__知名家政企业“兴安家政”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迅速成长,与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也是分不开的。

二、__市家政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受旧观念的影响,家政服务尚未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家政服务业作为从传统“保姆”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尚未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受“侍候人”、“低人一等”等旧观念的影响,社会上一些人看不起家政从业人员,认为做家政服务是伺候人的活儿,使一些家政服务人员得不到客户应有的尊重,也使一些劳动者,不愿去从事。而有的下岗职工觉得从事家政工作会被亲戚朋友看不起,因此影响了从事家政服务行业人员的积极性。

二是培训不足急需解决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和相应教材,加上师资欠缺,家政服务的培训开展不足,培训质量不高。由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没有跟上,致使家政服务员质量良莠不分,用户对家政服务员提出的素质要求难以实现。很难做到向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从而导致家政服务质量的低层次。有的出现事故,甚至在职业道德上出现问题,使客户缺少应有的安全感,也使从业者失去工作的稳定性。

三是家政服务业企业化、市场化进程缓慢。目前__市家政服务业还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属于低层次的服务市场形态。多数家政服务公司走的是中介服务的路子,呈现出小型化、胡同化、零散化的特点,从业者随意性很大,远没有形成规模经济和品牌效应,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是家政服务公司管理不规范。__市家政服务业企业化、市场化程度低,直接导致了家政服务公司运作不规范,管理不严格,制度不健全,收费混乱,缺少后续服务;很多家政公司对家政服务员不培训或非常简单地培训就派工,服务质量不高;家政公司与服务员和用人家庭的责权利不明确,有的服务协议不规范,家政服务员与用人家庭发生纠纷争议难以处理。供需双方均存在后顾之忧,阻碍了家政服务业的发展。

五是提供的家政服务层次低、水平低,从业人员职业化程度低。目前__市绝大多数家政公司提供的服务还停留在做家务、看孩子、看护老人、搬家、家教等低层次的基础性家庭服务阶段,衣食住行指导和投资理财及生产经营、教育顾问等高层次的家政服务远远没有开发出来。另外,无论是社会还是家政服务人员,都还只是把从事家政服务作为打零工而不是一种社会职业来对待,家政服务职业化程度有待提高。

六是家政服务市场管理需要加强。至今全市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全市的家政服务市场在服务价格、服务程序、服务质量、服务员技能鉴定、服务监督等很多方面都缺乏标准,急需规范。由于市场准入标准不严,造成家政公司水平良莠不齐,自律能力低。

七是家政服务的消费尚需引导。家政服务行业具有自身的特殊属性:无形性,服务的成本很难确定,价值与服务质量很难在客户的思维里达成同步;差异性,不同的人在同一项服务中也不可能产生同样的结果;即时性,家政服务不能被预先贮存、重复出现或直接进行销售,也不能退还。易消失性:服务在交易完成后自动消失,客户并没有得到“实质性”地、长久地拥有服务(产品),因此用户对家政服务的基本要求是安全可靠和质量满意。目前许多家庭实际上已具备了聘用家政服务员的条件,但由于家政服务市场选择余地小,难以找到合适公司和人选,又没有客 观衡量标准和担保机制,故不得已放弃使用家政服务员,影响了家政服务市场的开发。

八是家政服务人员的权益保障机制不完善。家政服务从某种意义上讲可以说是一种“零距离服务”,当家政服务人员走进了客户的家庭“私人空间”时,就要求家政服务供求双方的责权利必须明确。而目前家政服务协议有的不规范,有的甚至根本不签订服务协议,这样双方权益保障没有依据,家政服务员与客户发生纠纷和争议时,很难得以处理。另外,家政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障和工作期间的伤害、致残、死亡等问题目前也没有妥善的解决办法。这些因素的存在,致使供求双方均存在后顾之忧,造成家政服务行业发展步履维艰。

三、发展家政服务业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要提高家政服务人员的社会地位。家政服务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内涵在实践中已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和发展,它不只是为下岗妇女和农村进城打工妇女提供了工作,也为各种各样的人才施展能力打造了一个平台。为此,全社会应该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改变以往人们对家政服务的观念,认识家政服务在深化管理机构改革和城市文明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家政服务人员的社会地位。从根本上为家政服务产业化扫除障碍,为家政服务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加快“兴安家政”发展,更好地发挥其龙头作用。20__年3月,为帮助下岗失业妇女实现就业再就业,兴安办事处创办了“兴安家政服务社”。在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兴安家政”本着“安置一个人,温暖两个家”的服务宗旨,狠抓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五年多来,培训下岗失业妇女2万人次,安置下岗失业妇女231人,为20__0余户家庭提供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成为__市家政服务品牌。20__年,兴安家政在兴安街办事处领导对社区服务的重视和盟市领导对家政服务业的观注下,得到了自治区发改委项目奖励资金30万元的扶持,为兴安家政的发展上规模,上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装修改造后,建立综合服务大厅、月嫂基地、管理办公室、大教室、小教室、员工宿舍、保洁员休息区已投入使用。同时作为软件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兴安家政服务网已开通了,兴安家政网的建立,居民足不出户就能得到相关的家庭服务,全市乃至兴安盟家政服务加盟后,不仅能解决部分职工再就业问题,而且整个__市地区的家政服务企业将得到整合,资源将进一步优化、对提升__市地区的家政服务业整体水平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20__年4月,又推出科学催乳服务,堪称兴安盟内首创,由此,该中心一举成为__市地区一家专业化服务、规范化管理、科学化运作、市场化发展的新型家政服务组织。公司发展势头良好,社会效益和社会知名度也有明显提高。实践证明,家政服务公司只有走出家庭式小作坊经营,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运行,引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同时精心打造品牌,连锁扩展,规模经营,才能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下一步要支持“兴安家政”规模扩张,发展更多的特许经营连锁店,同时利用盟委所在地的独特优势,发挥其龙头带动作用,辐射带动全盟家政业的发展,推动全市乃至全盟经济的发展。

三是通过丰富服务项目、提升服务层次积极拉动家政服务消费。家政服务业大体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的基础性家庭劳务服务,第二层次的家庭衣食住行指导和第三层次的家庭投资理财及生产经营、教育顾问等服务。家政服务的需求具有较大的潜在性与伸缩性,要靠有效的供给去拉动。当前要不断丰富第一层次的服务,大力开发第二、三层次的服务,不断开发家政服务市场,拉动居民消费,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需求。还要抓住家庭教育这一目前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开发出深受家庭欢迎的服务项目,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家政服务特点范文3

关键词:高端家政服务;女大学生;自主创业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20001502

1 我国家政服务市场的发展现状

我国社会正迅速形成的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劳动社会化等现代经济社会特点,刺激了对家政服务业的需求。社会分工的细化,家政服务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基本构成模块,其内涵也在不断扩大,它超越了原来以单纯清洁、维修、照看小孩等传统家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粗放型结构,朝着更为个性化、专业化、人性化的集约型方向发展。适应都市人生活方式的家政服务需要熟练掌握英语口语及东西方文化习俗的涉外家政服务,更是成为家政行业急需开发的一片新土。而反观当下的中国家政市场,大部分企业创业起点低,资金少,硬件设施不齐全,创办人员受教育水平较低,缺乏高素质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对于市场机会识别度不高,缺乏系统科学的经营管理理念和策略,没有形成企业的整体性经营模式;80%左右的家政公司属于中介制家政公司,职业制度不健全,运作不规范,社会保障体系缺失,对员工既无岗前培训,也无在岗服务跟踪,在介绍人员质量和保证家庭安全方面均无保证,家政服务员和雇主家庭的民事纠纷时有发生,家政市场急需规范的企业提供规范的服务。由于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社会对家政服务作为一种新型产业的重视不够,用户需求的不断提高与家政服务员技能贫乏的矛盾日益显现。相对于急切以及广泛的市场需求来说,能够提供高品质和多元化产品的家政企业更是少之又少。

中国高端家政市场存在的巨大需求和缺口,为深受各种显性和隐性就业歧视之苦的女大学生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职业发展可能。女大学生细腻、认真的性格,使得她们在家政服务这个领域相对于男性大学生拥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另一方面,新近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中,更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家政服务业就业、创业。对自主创业从事家庭服务业的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提供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人事劳动档案保管和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总而观之,创立高端家政服务公司,走自主创业或者合作创业之路,为处于严峻就业形势下的女大学生提供了新的出路。

2 女大学生创办高端家政服务公司可行性发展战略探究

2.1 制约高端家政服务公司发展的因素

(1)大学生家政服务员缺乏社会成就感、职业幸福感。

虽早在2000年8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将“保姆”这一职业正式定名为“家政服务员”,但社会各方的偏见早已根深蒂固,高端家政服务也难逃被认为是不被尊重的“服侍行业”。大学生普遍存在的就业不平衡心态,成为制约家政行业发展的瓶颈。同时,家政服务的工作内容也使得从事家政服务的大学生的职业幸福感相对其他工作偏低。在实践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从工作开放度来看,家政服务员的工作性质单一、机械,没有工作伙伴,更无法接触异性,女大学生在工作中经常感到一种孤独感。加之女大学生大多背井离乡,她们中的多数不懂如何去进行自我心理调节,很多时候雇主甚至不允许在工作中使用手机,封闭了女大学生唯一可能的心理疏压渠道。

从工作强度来看,由于家政服务人员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因而家政服务员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均无明确标准,完全取决于雇主的个人意愿。然而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如雇主家有不能自理的病残者离不开家政服务员的生活料理;担心失去工作或者为了与雇主处好关系,家政服务员主动提出休息的请求;亦或家政服务员为了能够争取到加班费用或奖金而放弃自己的休息,许多刚入行的家政服务员都会超过这一工作强度,长久下来,身心不堪重负。

从工作对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的要求来看,家政服务直接为雇主家庭成员服务,不同的雇主有不同的性格、喜好和生活习惯。少数情况下,女大学生甚至还要应付男主人的性骚扰,这些都对家政服务员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女大学生由于阅历浅,在人情世故、为人处世上没有已婚妇女有经验,因此女大学生宁愿选择单纯体面的工作,如收营员,售货员等。

(2)信号显示机制未能充分发挥信息传递功能,家政服务业信任机制不健全。

由于家政服务的场所大多是私人住宅,呈现为“零距离”服务,因此雇主迫切需要获得家政服务员的充分信息,通过信号显示机制使有关信息得到充分传递,从而建立起信赖性,这对促成有效交易至关重要。但家政服务市场上的主要信号显示机制——国家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家政人员从业资格证并未充分发挥其“价值魅力”,反而在推广的路上遭遇诸多障碍。首先,当前家政企业所谓的初、中、高级家政服务员并未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评定,含金量大打折扣;其次,由于家政服务员流动性较大,家政服务企业不愿承担家政服务员的职业资格培训费用及考试费用;最后,家庭用户并未从思想上认识到职业资格证的重要性,这反过来阻碍了资格认证的推行。信号显示机制失灵的情况下,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道德风险,使雇主对本土家政服务员的信任度受损。近年来,作为全球专业化家政服务人员的代表品牌,“菲佣”逐渐为中国大部分的高端家庭所信赖,严重冲击着本土高端家政服务公司的成长壮大。

(3)微利和高风险成为困扰家政公司创办及发展的两个重要问题。

家政公司表面看来投资小、成本低,实际上起步过程漫长,利润非常薄弱。与此同时,由于家政公司在法律上被界定为劳务派出机构,除了正常的服务责任以外,还承担了员工意外、客户意外、客户财产意外、客户被盗等诸多风险。许多家政公司基本没有抗风险能力,仅仅因为一起责任纠纷就关门倒闭。微利经营下还要承担与自己的经营利润不成比例的巨大风险,让大多数属于风险厌恶者的女大学生在创办家政服务公司面前望而却步。

2.2 高端家政服务公司发展途径探索

(1)完善和创新企业经营制度,推行员工制,促使家政服务职业化、正规化。

我国现行的家政服务行业主要有四种运行模式,即会员制、中介制、亲朋介绍制和员工制(也称派遣制)。前三种模式是当前家政服务公司运行的主要模式,但在实践中却存在着诸多不足,难以达到家庭对服务质量及服务要求的要求,严重制约了高端家政市场的长足发展。

员工制模式属于发展到一定规模状况下所形成的比较成熟的家政公司经营模式。家政服务公司与家政服务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使他们成为正式员工,并在劳动标准、双方权利义务、社会保险等方面执行与一般劳动法律有区别的特别规定,促进家政服务员体面劳动。家政服务公司与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家庭服务保险产品,建立完善的风险外包体系,以职业责任险和意外险作为突破口,解决家政服务人员在雇主家中从事服务工作时因意外造成的伤残、事故及相关医疗费用,因过失造成雇主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防范和化解风险,解决家政服务公司和家政服务员的后顾之忧。

(2)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完善技能水平与薪酬挂钩机制。

家政服务公司与相关培训机构联合,根据当地家庭服务市场需求和用工情况,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在职培训。培训结束后,家政服务员将被安排到当地雇主家中进行实习,并由这些雇主为其开具一份评估报告,实习期间的表现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家政服务员未来的工资起点。家政服务员正式上岗后,继续强化激励机制,实现家政服务水平与就业待遇对接。制订家政服务公司星级服务评定办法,定期对家政服务人员进行星级评定。评定优秀者被授予相应等级星级,优先介绍工作,享受免费继续教育。定期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对比赛中表现突出的家政服务员予以奖金激励,丰富家政服务员业余文化生活的同时提高员工不断强化职业技能的积极性。

(3)建立并完善家政服务信息化系统。

家政服务信息化系统主要包括家政服务员服务跟踪系统、客户管理系统、客户消费储值系统三大部分。

家政服务员服务跟踪系统包括家政服务员的年龄、籍贯、学历、特长、工龄等最基本的个人信息。同时,为每一名新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建立业绩档案,并提供不少于三次的入户指导。经验丰富的专业指导人员会先后在一周内、一月内、一季度内上门回访,根据家政服务员的服务质量确定从业人员的等级工资、培训奖励以及从业资信。新雇主通过工号可以查询到前雇主对该家政服务员的评价,为新雇主提供客观有效的信息参考。

客户管理系统着眼于建立公司独有的客户数据库资料,对所有雇主信息进行记录并统一管理。公司为每个雇主家庭建立服务档案,有服务协议、客户须知、从业须知和服务质量跟踪反馈表,采用多种方式(如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上门回访等)征询服务评价,并主动询问雇主需求,掌握需求动态,及时为雇主提供亲情服务和新项目服务,保持客源的稳定,提高客户的忠诚度。

客户消费储值系统主要针对计时收费的诸多弊端开发建立。主要经营模式是雇主购买家政服务公司出售的会员卡,预存资金进卡。公司根据雇主的服务消费时间和具体服务价位逐渐冲抵会员卡上的预存费用,直到雇主购买的会员卡中所有预存服务时间用完,提醒客户续卡。实践中,针对会员卡不同的消费充值金额和消费时间提供不同程度的优惠。同时,公司根据客户的入会时间长短、消费频率等内容进行不同的价位调整,以此维护现有客户,同时也吸引新的非稳定客户,扩大公司客户基础。

(4)以品牌特许连锁加盟的方式快速进入中国高端家政市场,提高公司品牌竞争力。

与传统家政服务的受体不用,高端家政服务的用户多为高收入、高学历的家庭或者外国家庭,用户更看中公司的品牌定位而非服务价格。树立一个品牌至少需要三个因素,第一是知名度,没有知名度就谈不上品牌;第二是服务品质,只有高品质的服务才能赢得市场;第三是数量,扩展地域辐射范围增加顾客服务的可得性与便捷性,打造区域性甚至全国性的品牌影响力,而这些因素的达成都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并且对公司的资金实力、管理水平、营销策划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女大学生初始创业起点一般较低,有能力创办的家政服务公司规模小、设备简单,在高端家政市场竞争力极为有限。若能以品牌特许连锁加盟的方式加入某个知名的家政服务公司,可以有效利用母公司的品牌影响力、顾客资料、销售渠道、培训基地等,拓展公司业务范围及地域辐射,迅速进入中国的高端家政服务市场,降低经营风险。

(5)实行直复式营销的市场运营模式,扩大公司的知名度。

不同于传统的营销模式,直复式营销主要基于互动媒介,或者互动媒介与传统媒介相结合的一种营销活动。这些互动媒介包括网站、直邮、电话、MSN/QQ,以及未来的3G和数字有线电视等。在“酒香也怕巷子深”的今日,直复式营销在扩大公司的知名度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高端家政服务公司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开展直复营销的市场运营。

B2C网络服务。即搭建家政服务公司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家政服务信息与就业市场对接,有效解决家政服务信息不畅通、异地家政市场信息不对称、劳务洽谈不透明等问题,延伸家政服务触角。网站开通后,有家政服务需求的客户只需通过网络便可查看家政服务员的相关资料,并通过网络电话、网络视频等手段直接与家政公司或者特定的家政服务员进行沟通,决定是否聘任。

手机短信及3G服务:艾瑞在2007年8月的调研数据显示,高端家政服务公司客户高收入、高学历或者白领用户集中的特点为手机广告价值的传播提供了可能。家政服务公司可以通过提供对消费者具有高价值信息的“健康信件”如生活小常识、旅游攻略、理财之道等,降低消费者对广告信息的抵触情绪,消费者在享用这些信息的过程中,也更容易接受公司的服务。另外一个提升可信度的方式是给每个潜在客户提供一封专为其定制的简短的信息,用亲和力强的口吻推荐公司的高端家政服务产品。

直邮广告:家政服务公司自每位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阶段起,就为她们策划、拍摄几套自我推荐的短片,让家政服务员在十几分钟的时间内尽情展示各类看家本领。这些短片随后被精心剪辑成DV,插入到电子邮件中,借助公司客户数据库的客户信息及相关社区、妇联及中介公司的数据资料传递到老客户及潜在客户的邮箱中。通过短片,客户能够直观、全面地了解每位家政服务员的形象、素质与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家政服务员。这不仅大大增加了家政公司和家政服务员顺利获得家政服务的机会,也能增强雇主用工的信心,可谓实现“三赢”的推广方案。

3 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居民家庭经济收入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消费结构都随之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寻求质量上乘、形式多样的高端家政服务,成为很多家庭越来越迫切的需求。另一方面,在岗位就业开发方面,高端家政服务业的健康发展,能够有效地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发展高端家政服务行业是大势所趋。在这种形势下,各种教育培训,包括家政概念的高等教育,都将成为这一产业发展的基本条件。为做大做强我国的家政服务业,国家需要加强立法,规范家政服务市场管理,推动家政服务行业有序快速发展。将家政服务纳入劳动保障管理范围,逐步建立家政从业人员就业政策保证体系。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家政服务业的社会地位,为家政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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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特点范文4

论文关键词 家政服务人员 法律关系 法律适用

一、家政服务人员的概念及家政服务的特征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分析家政服务人员是否具有劳动者的地位时,我们必须首先明确家政服务人员的概念及特征,对家政服务业中的家政服务人员和雇佣关系的法律现状进行分析,以便准确地找出应对方法。家政服务人员是指,为了满足雇主及其家庭的需要,保持雇主家庭的舒适和家庭成员的享受,在私人住所进行的家务服务。比如对幼儿的临时照顾者,家庭清洁工,对病患的护理者、司机等等。一些国家对于家政服务人员作的范围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如法国;相反,另一些国家的法律则对家政服务做了否定式列举,例如阿根廷明确将私人司机排除在家政服务人员之外。

目前,世界各国的法律对于家政服务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探讨其特殊性则是不可避免的。家政服务工作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家政服务总体上来说具有非营利性。雇主多是私人家庭,雇佣家政服务人员人并不是为了从事经营活动,这与在经营场所雇佣的员工有着莫大的区别。家政服务人员是在雇主的直接指挥、安排和监督下进行工作,是通过付出金钱来获得自己生活上的便利与舒适,进一步获得自己精神上的满足。而经营场所的雇员从事的服务工作是为了增加雇主的经营场所的舒适性,目的是为了更多地招揽顾客,最终增加经营活动的收入。

2.工作场所的私人性。家政服务人员的工作场所不是像工厂一样的公共领域,而是封闭的,隔绝的雇主的住所,这对于家政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都是一种巨大的挑战。家政服务人员的自身生活往往与工作联系甚密,工作对于其生活的限制和约束是不可避免的,有可能一定程度上影响其生活自主权、休息权、财产权甚至人身权。

3.工作内容具有主观性和不可量化性。家政服务人员工作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保持雇主及家庭成员的舒适和享受,从其产生原理来说,一个人的渴望是由内心的需求产生的。只有渴望才有舒适与享受可言,而雇主和家政服务提供者的经济基础决定了他们内心的需求是不一致的,所以难免出现双方对工作内容产生分歧。其次,从舒适与享受的性质来说,它们是没有标准,不可测量的。因为所有的主观事物都不可被测量。家政服务的质量除了受家政服务人员人的技能和智能的影响外,更多的通常是受其道德品质的决定的。在这种条件下,如何制定一个统一的劳动标准是非常棘手的问题,仅由雇主单方面说了算,容易导致雇主权利的滥用和家政服务人员人在诉讼中的举证困难。

4.雇佣关系的非典型性。从合同法的角度考虑,合同分为典型合同和非典型合同。所谓典型合同,又叫做有名合同,是在市场交易的过程中由于频繁地出现和发生,为了保护交易的安全与快捷而定型化的合同;非典型合同即无名合同,这种合同在交易中出现的频率较低,或者是由于不能抽象出固定化的要素而在合同法上没有规定的合同。家政服务中的明确雇佣关系的合同就没有被合同法定型为有名合同,所以在合同法上只能根据法律原则和总则性的法律条文来保护,毕竟这种救济没有有名合同周全,从合同法的角度上来是非典型性的。

家政服务工作是一种特殊的工作,家政服务工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家政服务人员人无疑是自由的,享有自主权的,然而,家政服务人员人实际上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其法律地位悬而未定,既不是一个旧式仆人,也不是一个雇员。因此,我们在规范家政服务人员作时,必须充分考量其特殊性,予以特别规制。

二、有关家政服务的立法现状

中国对于家政服务人员的保护目前只是以民法为依据而展开,主要是针对雇佣双方之间的对价交易关系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保护,遗憾的是,家政服务人员至今仍不是我国劳动法调整的对象。从最早的《劳动法》到《劳动合同法》再到《社会保险法》,家政服务人员始终没有被纳入到我国劳动法部门的调整对象。首先是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不予调整雇主和家务服务员之间的关系。同年由劳动部制定的《关于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条明确指出了家庭保姆不适用于劳动法。这种立法政策在2008年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中仍然没有改变。对家政服务人员的忽略在《社会保险法》中也有所体现,该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而该法第三十三条对享有物质帮助权的主体进行了限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虽然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由家政服务人员自己进行缴纳,但是工伤保险是以职工的身份为前提的,是必须由职工和单位共同缴纳的,这就在家政服务人员和像职工这样的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了不太明显但在实践中非常难以逾越的鸿沟。

通过对于家政服务人员概念的界定和工作特征、立法现状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家政服务人员并非劳动法调整和保护的劳动者,其权利救济存在法律上依据的不足,但笔者认为我们不应过多地将注意力放在家政服务人员是否属于劳动者的争论上,因为如果推翻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会消耗过多的立法及司法资源,对于法治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也会有负面的影响,其意义与效果并不大。

三、家政服务人员权益保护的法律适用模式及其构建

通过之前的分析可知,现阶段对保护家政服务人员的法律适用模式的构建将直接影响法律本身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目前,国内大部分学者的观点是家政服务人员涉及的各方法律关系由劳动法律和民事法律协同调整,笔者认为其包含的法律关系内容如下:第一,家政服务人员人与雇主之间直接建立的或者是通过中介建立的雇佣关系;第二,居间合同关系,包括家政服务人员人或者雇主和中介公司之间订立的居间合同;第三,劳动关系,家政公司与家政服务人员人之间;第四,劳务派遣关系,家政公司与用户之间。

根据以上四种法律关系与实践中家政服务人员提供服务的三种模式相结合,从劳动法与民法的角度选择适用调整范围。

(一)散工制模式

此种模式下雇主和家政服务人员人双方的法律关系是未经中介直接建立的,通说认为这种关系是一种雇佣关系可以适用民事法律。即主要受《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及其他民事法律法规调整,只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定性,适用不同的民法规范会得出不同的结果。如是由《合同法》调整,则适用的是关于合同订立的原则,双方权利义务的内容和违约责任的承担,如是由《侵权责任法》调整,则主要看是否有侵权的行为,损害结果,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来认定双方责任的大小。

(二)中介制模式

对于与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是由家政公司向雇主处派遣的家政服务人员,不妨适用劳动立法,属于就业。劳务派遣通常是指劳动力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签订派遣契约,在得到派遣劳工同意后,使其在被派企业指挥监督下提供劳动的一种形式。这种用工形式与家政服务业中的情形非常相似,宜参照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并不存在理论上的障碍。

(三)员工制模式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非正规就业劳动关系已普遍存在,因而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就新增了对非全日制用工这种非正规就业劳动关系的规定,在员工制模式下,家政服务人员作为家政服务机构的员工,接受其培训管理。这种情况下可以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为家政服务业人员解决工伤保险方面的难题,即家政公司应当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家政服务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综上所述,三种模式中员工制模式能够使家政服务人员获得最大程度的保障。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做保障,除了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的家政公司实行员工制外,员工制模式在全国并不普遍。即使适用了员工制模式来调整,也并非是规范运作,这就导致了家政服务人员与家政公司之间因缔结契约形成的劳动关系不具有长期性与稳定性。诚然,在我国未来对家政劳动立法的规制上,制定能够从根本上规范家政劳动的法律法规将是大势所趋。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发展实践,家政服务人员劳动保障的专门立法的建立和有效实行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对家政服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已迫在眉睫。因此,笔者认为立法机关应当将现阶段所有能够调整家政工人的法律法规进行充分地整合,同时根据家政服务市场中凸显的问题分阶段,分步骤地制定各级配套法律规范,以最小的立法成本达到对家政工人最大的保护。而在司法实践中,笔者建议对于家政服务中的纠纷采取以民法调整为主,以类推适用劳动法律规范为辅的方式来适用法律法规,除此以外还需要将家政服务人员纳入到各级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中,与合同法、劳动法协同配合。相关立法部门可以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制定家政服务人员权益保护的规范,待到理论研究和立法经验成熟时,国家立法机关就可以以此为基础制定调整家政服务市场的专门性法律。

“劳动者是最美的人”,在此,笔者也想借本文向社会及相关部门呼吁,加大对家政服务人员社会保障的投入,尽快制定专门法律法规,让法律的阳光普照每一个劳动者,让中国的每一位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的劳动者都能相对公平地体面地享受自己的辛勤劳动带来的美好生活。

根据以上四种法律关系与实践中家政服务人员提供服务的三种模式相结合,从劳动法与民法的角度选择适用调整范围。

(一)散工制模式

此种模式下雇主和家政服务人员人双方的法律关系是未经中介直接建立的,通说认为这种关系是一种雇佣关系可以适用民事法律。即主要受《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及其他民事法律法规调整,只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定性,适用不同的民法规范会得出不同的结果。如是由《合同法》调整,则适用的是关于合同订立的原则,双方权利义务的内容和违约责任的承担,如是由《侵权责任法》调整,则主要看是否有侵权的行为,损害结果,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来认定双方责任的大小。

(二)中介制模式

对于与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是由家政公司向雇主处派遣的家政服务人员,不妨适用劳动立法,属于就业。劳务派遣通常是指劳动力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签订派遣契约,在得到派遣劳工同意后,使其在被派企业指挥监督下提供劳动的一种形式。这种用工形式与家政服务业中的情形非常相似,宜参照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并不存在理论上的障碍。

(三)员工制模式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非正规就业劳动关系已普遍存在,因而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就新增了对非全日制用工这种非正规就业劳动关系的规定,在员工制模式下,家政服务人员作为家政服务机构的员工,接受其培训管理。这种情况下可以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为家政服务业人员解决工伤保险方面的难题,即家政公司应当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家政服务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家政服务特点范文5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农民依靠社会网络进城务工,但以家政服务员为代表的农村进城务工女性在社会网络构建方面相对处于不利地位。虽然农村进城务工女性多渠道努力构建社会网络,但基础依然是乡土社会网络,在社会变迁中出现内生性关系网络和外延性关系网络交替并行的融合状态。她们的社会网络以初级群体为主,选择有限。因此,还需要从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等方面优化农村进城务工女性的社会网络构建。

关键词:家政服务员;社会网络;内生性关系网络;外延性关系网络

中图分类号:C913.6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074(2012)05017205

伴随中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深入,进程务工人员从“亦工亦农、亦城亦乡”的“候鸟式”流动状态逐渐转变为“常住”或“居住”,“事实移民”的特征愈来愈清晰,进城务工人员城市融入变为现实的迫切需要,逐步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国家人口普查统计标准对此做出了回应,从第5次人口普查开始,我国将进城就业、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村流动人口计入城镇人口,按照这一标准,农民工进城成为影响我国城镇化率提高的重要来源。作为制度变迁产物的进城务工人员,虽然对城市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城市融入还面临诸多难题,与城市居民存在社会距离是其中关切到他们日常生活的重要问题。12

研究显示,社会资本有助于缩小本地居民和农民工之间的社会距离,3因此农民工构建自己的社会资本对于融入城市具有重要意义。只是已有研究通常将农民工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尚未完全与分化中的农民工群体进行现实匹配,更别说加强社会性别视角的审视。根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显示,农民工总量达25 278万人,其中男性农民工占65.9%,女性占34.1%。数量如此庞大而且在社会网络构建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农村进城务工女性,45她们如何通过构建社会网络寻求城市生存发展,她们构建的社会网络有何特点,国家和社会应如何保障她们的权利,这些问题都值得且需要进一步探讨。

一、研究对象的选取

进城务工人员从业以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为主有目共睹,而农村进城务工女性主要集中在服务业,其中为数众多的女性又选择了进入城市家庭从事家政服务工作,成为“保姆”或者小时工,现在的正式称呼为“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在城市的工作具有典型性,她们虽工作、生活在城市家庭,但很难融入雇主家庭,有时候遭到雇主排斥甚至虐待;她们多数远离家乡、远离亲人,在并不属于她们的城市和家庭里,她们会与谁交朋友,向谁倾诉,寻求谁的帮助?农民工、女性、家政服务员的三重身份决定了她们的社会地位较低,不能完全享受城市的现代文明,她们又如何构建自己的社会网络?家政服务员社会网络的构建,对于了解农村进城务工女性的社会网络构建具有典型意义,因此本研究选择家政服务员作为研究对象。

根据研究目的,最后选取了北京5家家政公司的200名家政服务员进行问卷调查,同时对其中一家家政公司的20名家政服务员辅以半结构式访谈,并对家政服务员的雇主和家政公司工作人员等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她们联系密切的富平学校、“打工妹之家”、“花旦”工作室等NGO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二、家政服务员社会网络的构建及其特征

调查发现,家政服务员社会网络的构建具有一些共性,以下案例具有代表性。

19岁的刘燕(化名),家在河南乡下,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后来由于村里土地被工厂征用,便和姐妹们一起寻找外出打工的机会。三年前,刘燕第一次进京投奔表姐,表姐大学毕业后留在北京某机关工作。在表姐家住了一段日子,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刘燕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无奈之下,只好去表姐的一位同事家当保姆。刘燕很珍惜这份工作,在雇主家干活很卖力气。

不久,雇主的妹妹生孩子需要雇用家政服务员,刘燕就介绍了自己的初中同学小林过来。后来,雇主的单位需要一位看自行车棚的管理员,刘燕又介绍了自己的父亲老刘进京当车棚管理员。由于刘燕父女的诚实、敬业,得到了雇主及其邻居和单位的信任。不久,与雇主同楼层的一位医生退休后想雇用家政服务员,刘燕这次向老医生推荐了自己的妈妈。就这样,刘燕的妈妈也来到北京,到老医生家当家政服务员。后来,小区招聘保安,刘燕赶紧把这个信息告诉老家的人,刘燕老家来了6名男青年,结果3个人符合条件,另外3个人只好去了劳动力市场,后来被介绍到建筑工地当工人了。刘燕就这样不停地利用各种信息来建构自己的社会网络……

在北京3年多时间,刘燕直接介绍进京务工的有20多人,间接介绍进京的有100多人。刘燕的城市社会网络得以构建。

刘燕是当前家政服务员的典型代表,年轻,文化程度中等偏低,但具有基本的读写能力,来自中西部农村,跨省流动,流动目的地是大中城市甚至省会城市,逐渐形成家庭集体流动,从事服务业。她建构起来的社会网络具有典型的农村进城务工女性的特征。

刘燕建构社会网络的过程表现的农村进城务工女性的共同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努力多渠道构建社会网络

家政服务特点范文6

【关键词】校企合作 高职院校 家政专业 “双师型”教师 培养途径

“双师型”教师是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特色和重点项目之一,但究竟什么是“双师型”教师,目前还没有一个权威性的科学解释。结合高职院校家政服务专业的特点,笔者认为,家政专业“双师型”教师是指教师在获得高校教师系列资格和职称外,还取得了家政业务资历,即拥有家政专业理论教学素质和实践教学素质的“双职称”和“双素质”的专业教师。

一、家政服务专业“双师型”教师的现状

(一)家政专业师资来源单一,教师实践操作技能薄弱

目前,家政服务专业人才的培养仅局限于大中专或本科学历的培养,因此,高职院校家政服务专业的师资大多是来自于社会学、教育学、护理和营养学等相关专业领域的本科生或研究生,尚未有真正的家政专业“科班”师资,他们大多数是从学校毕业后就直接走上高职讲台,缺乏必要的家政领域实践锻炼,导致其理论教学水平尚可,但实践教学能力相对薄弱的局面。

(二)具有较强操作技能的家政服务技师不愿意担任专职教师

家政服务是一个非常具有前景的朝阳行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高端家政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在国家大力扶持家政行业发展的政策下,全国各地的家政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具有“一技之长”的家政服务技师逐渐成了人们追捧的“香饽饽”,她们的收入往往达到或超过“白领”的水平。他们不愿意到高职院校担任专职教师,一方面由于他们学历普遍偏低,教育教学理论相对不足,教学表达方式学生不能适应等,不符合高校教师的准入条件,一方面由于高职院校教师的工资待遇不高,而高职院校也没有认定他们资质的相应条件和制度。因此,他们往往只能以兼职的身份承担一些实训教学项目。

(三)“双师”认定重量轻质,双师教师难当大任

根据《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要求,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必须达到相关标准。因此,多数高职院校为了迎接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会制定相关教师双师认定的标准、方式,要求教师尽可能地成为“双师型”教师。如让家政专业教师参加国家高级育婴师、高级家政服务员、高级营养师等培训认证,获得家政领域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以增加双师型教师的比例。但在当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评制度不够完善的情况下,这些“重量轻质”的 “双师”素质教师的质量和实践操作能力就有待商榷了。

二、基于校企合作,培育家政专业“双师型”教师的途径

(一)通过“走出去”,培养家政专业教师的“双师”素质

所谓“走出去”,是指家政专业教师走出校园,到家政企业去挂职锻炼。

家政服务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一是利用寒暑假到校企合作单位顶岗挂职,教师以家政企业员工的身份承担一定的工作量,履行明确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实践,专业教师可以了解到家政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和盈利模式,了解目前家政市场前景和社会对家政技师的规格要求,掌握家政服务技能,逐渐丰富家政教学案例,锻炼实践技能。二是利用带学生顶岗实习的机会到企业锻炼,教师在带领家政专业学生参加顶岗实习的同时,可以一边负责指导、管理学生的顶岗实习,一边在家政企业承担相应的工作。在实践中了解家政企业工作内容和对家政技能的规格要求,并学习家政行业里的最新技术,增加实践操作技能。三是采取兼职的形式在家政企业实践锻炼,专业教师在承担学校教学工作任务的同时,到家政企业兼职锻炼,以旁观者或助理的身份跟随家政企业某一职位工作人员一起工作,观察他们的工作情况,熟悉家政业务工作流程和安排,了解岗位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以此为标准锻炼自己的实践操作能力。

(二)通过“请进来”,充实家政专业“双师”型教师队伍

所谓“请进来”,是指高职院校邀请校企合作单位中的技术精英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

家政企业中的技术精英大多来自于家政服务工作第一线,他们有着较为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了解家政行业的最新动态和知识、技术要求,动手能力强,能把实际工作中的直接经验、最新技术带入教学中,促进教学和实践的结合。虽然他们缺乏必要的教育理论知识,教学基本功、教学管理能力较弱,但在学校的教学技能培训和与家政专业教师共同组织教学的过程中,他们的教育教学理论、教学基本功等能力会得到大幅度的提高,成为名副其实的“双师型”教师,充实家政专业“双师”素质的教师队伍。

高职教育的发展需要确立企业、行业引领职业教育发展的主体地位。同样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亦需要发挥企业、行业的引领作用。校企合作是建立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基础之上的。因此,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共建校企合作平台,必能实现高职院校家政专业“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

【参考文献】

[1]张斌.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探讨[J].中国成人教育,2004 (4).

[2]王金华.“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研究与实践[J].高等职业教育―天职业大学学报,2004 (3).

[3]李芬芳.高职院校 “双师型”教师培养探究[J].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3):5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