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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产品的经济特征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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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子商务课税研究的现状
目前,对数字产品电子商务进行课税的研究,绝大多数研究者(包括官方观点)都是主张不开征新税,而沿用现在的税制。在这一共识的基础上,对如何适用现行税制,即征收哪种税,则产生了严重的分歧。比如,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网上提供的数字产品(如计算机软件),究竟是有形货物、劳务服务,还是特许权转让?有形货物适用增值税,劳务服务、特许权转让则适用于营业税。
已有的观点及理由如下:
1.1 认为是销售货物,应征增值税
此类研究者认为,通过网络直接发送或下载的数字产品(如电子书刊、音乐和影像等),在流转税属性上与其有形的形式,在功能用途上基本相同,在税收上应该与其有形的形式同样对待,视同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
1.2 认为是网络服务或授权行为,应征营业税
认为在线交易中,卖方提供的并非是有形的货物,而是无形的数字产品,或者是转让、许可使用数据资料著作权的行为,应该像无形劳务或特许权转让一样对待,征收营业税。
1.3 认为应该区别对待
持此种观点者认为,数字产品的性质介于有形货物和服务之间,应分类区别对待。其中像计算机软件、电子书籍等,尽管是通过网络传输,也应认定为有形货物销售。至于音乐、影像和动画之类的数字产品,依据消费者是否能通过网络合法下载并可永久性储存于储存装置内,可区分为购买有形商品或服务。近几年来,此类研究基本上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研究结论与以上观点大同小异,分歧和争论一直持续着。
2 现有研究的评价
现有的对电子商务课税问题的研究,始终没有摆脱传统思维的束缚,在研究的视角、研究的方法以及研究的思路等方面,均存在着严重的缺陷。
2.1 研究视角的时代错位
现有研究中的分歧,主要源于对数字产品认识上的模糊,即并未认清数字产品的时代属性,数字产品是知识时代的产物,已经不属于工业时代。当研究者试图用工业时代的税制,去对知识时代的数字产品征税时,发生了时代错位。
2.2 研究方法的形而上学
所谓形而上学,就是指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去看待事物,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孤立的,永远不变的;如果说有变化,只是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这种增减或变更的原因不在于事物内部而在于事物外部。现有研究者没有摆脱传统的思维方式,把数字产品只看成是工业时代产品在形式上的变化,而没有看到其性质的改变,最终得出错误的结论。
2.3 研究思路的舍本求末
现有的研究思路是对现行税制进行微调,以适应数字产品这一新生事物,着眼于怎样适用现行税制。结果陷入“数字产品属于哪种课税对象、征什么税”的细枝末节的问题中去,既浪费了时间精力又难以形成一致意见。而没有关注数字产品属性的根本变化,以及由此产生的“应不应该适用现行税制”的根本问题。
3 数字产品的特征
数字产品是指用数字格式(即编码成一段二进制的字节)进行表示,并可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的产品或服务,包括计算机软件、电子期刊、各种网上音频视频产品、股票指数、电子邮件、定制服务和数据库等。数字产品作为信息产品,与工业产品有本质区别,具有显著的物理学和经济学特征。
3.1 数字产品的物理特征
(1)非物质性。数字产品不同于工业经济中的物质产品,它也许只是一个方法、技术,或者是一个创意、理念,属于信息产品。其存在不具有一定的形态(如固态、液态等),不占有一定的空间,属于无形产品。
(2)可复制性。数字产品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它们可以很容易地以低成本进行复制,即可以无限次地复制而不影响效用。而工业产品的复制,只能是再造一个“同样”的产品。
(3)可修改性。数字产品由载体的物理性质决定,其内容存在可变性。从数字产品的生产,一直到其消费的全过程中,它们随时可能被修改。在生产时、网络的传输途中、到达用户手中后以及生产商对它们进行升级,都可能造成数字产品的改变。
(4)非磨损性。数字产品一旦创制出来,就能永久存在,是名副其实的“耐用品”。不像传统的有形工业产品,会随着使用时间和频率增加慢慢磨损,直至被消耗掉。
(5)传播的快捷性。该特征是虚拟的数字产品所特有的。人们通过网络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把数字产品传送至世界任何地方,如发送电子邮件。而工业产品只能借助各种交通运输工具进行传送,但再快的交通工具也无法与数字产品传播速度相比拟。
3.2 数字产品的经济特征
(1)生产方面。数字产品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制造过程和销售过程,研发后可以大量低成本复制,零库存,成本的虚化,收益的长期性,遵循边际收益递增规律,采用与工业品完全不同的定价方法。
(2)流通方面。数字产品的销售和货款的结算可以在线完成,贸易无形化,可以广泛地、快速地传送。传统的中间流通环节消失,生产消费直接接触,国际交流极为便捷,国际服务贸易持续增长。
(3)分配方面。数字产品在分配上采用更有效的技术,以一种产品或服务代替已过时的产品或服务,或通过其他方式改变获取数字产品的途径,都会导致数字产品分配与利用状况的改变。
(4)消费方面。数字产品属于经验产品、外部性商品。因其可复制性和共享性,又具有公共物品性质,在消费上有非排他性。
4 基于数字产品的课税对策
在认清数字产品的物理和经济特征之后,就要纠正电子商务课税的传统研究视角、方法和思路,立足时代高度进行创新,抛开时代错位下的关于税种适用的无谓纷争,创建知识时代的电子商务新税制。
对电子商务课税实行的具体对策是:本着“简税制、宽税基、低税负、易征管”的思路,设置一个新税种,实行单一比例税率,以在线电子商务交易额为计税依据,以购买方为纳税人,以资金支付环节为纳税环节,以购买地为纳税地点。
在税收征管上,由现行控制信息流变为控制资金流。因为在数字产品的电子商务交易中,物流消失了,而资金流的控制节点少于信息流,实践可操作性更强。为此,要在买方通过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支付进行电子商务交易付款环节,植入计算机程序,自动扣缴税款入库。这种自动扣缴模式,忽略对交易内容信息的监控,免除普通税务人员的人工干预,可极大地简化征管工作,且基本不损害交易者的隐私权。总之,通过在资金支付环节自动扣税,可以形成一个税制简单、征管效率高、征收成本低、完全自动化的新型电子商务课税模式。
参考文献:
[1]陈雪.数字产品研究综述[j].天中学刊,2007(4).
数字产品的经济特征范文2
[关键词]数字产品;电子商务;课税;税制改革
1电子商务课税研究的现状
目前,对数字产品电子商务进行课税的研究,绝大多数研究者(包括官方观点)都是主张不开征新税,而沿用现在的税制。在这一共识的基础上,对如何适用现行税制,即征收哪种税,则产生了严重的分歧。比如,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网上提供的数字产品(如计算机软件),究竟是有形货物、劳务服务,还是特许权转让?有形货物适用增值税,劳务服务、特许权转让则适用于营业税。
已有的观点及理由如下:
1.1认为是销售货物,应征增值税
此类研究者认为,通过网络直接发送或下载的数字产品(如电子书刊、音乐和影像等),在流转税属性上与其有形的形式,在功能用途上基本相同,在税收上应该与其有形的形式同样对待,视同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
1.2认为是网络服务或授权行为,应征营业税
认为在线交易中,卖方提供的并非是有形的货物,而是无形的数字产品,或者是转让、许可使用数据资料著作权的行为,应该像无形劳务或特许权转让一样对待,征收营业税。
1.3认为应该区别对待
持此种观点者认为,数字产品的性质介于有形货物和服务之间,应分类区别对待。其中像计算机软件、电子书籍等,尽管是通过网络传输,也应认定为有形货物销售。至于音乐、影像和动画之类的数字产品,依据消费者是否能通过网络合法下载并可永久性储存于储存装置内,可区分为购买有形商品或服务。近几年来,此类研究基本上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研究结论与以上观点大同小异,分歧和争论一直持续着。
2现有研究的评价
现有的对电子商务课税问题的研究,始终没有摆脱传统思维的束缚,在研究的视角、研究的方法以及研究的思路等方面,均存在着严重的缺陷。
2.1研究视角的时代错位
现有研究中的分歧,主要源于对数字产品认识上的模糊,即并未认清数字产品的时代属性,数字产品是知识时代的产物,已经不属于工业时代。当研究者试图用工业时代的税制,去对知识时代的数字产品征税时,发生了时代错位。
2.2研究方法的形而上学
所谓形而上学,就是指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去看待事物,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孤立的,永远不变的;如果说有变化,只是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这种增减或变更的原因不在于事物内部而在于事物外部。现有研究者没有摆脱传统的思维方式,把数字产品只看成是工业时代产品在形式上的变化,而没有看到其性质的改变,最终得出错误的结论。
2.3研究思路的舍本求末
现有的研究思路是对现行税制进行微调,以适应数字产品这一新生事物,着眼于怎样适用现行税制。结果陷入“数字产品属于哪种课税对象、征什么税”的细枝末节的问题中去,既浪费了时间精力又难以形成一致意见。而没有关注数字产品属性的根本变化,以及由此产生的“应不应该适用现行税制”的根本问题。
3数字产品的特征
数字产品是指用数字格式(即编码成一段二进制的字节)进行表示,并可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的产品或服务,包括计算机软件、电子期刊、各种网上音频视频产品、股票指数、电子邮件、定制服务和数据库等。数字产品作为信息产品,与工业产品有本质区别,具有显著的物理学和经济学特征。
3.1数字产品的物理特征
(1)非物质性。数字产品不同于工业经济中的物质产品,它也许只是一个方法、技术,或者是一个创意、理念,属于信息产品。其存在不具有一定的形态(如固态、液态等),不占有一定的空间,属于无形产品。
(2)可复制性。数字产品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它们可以很容易地以低成本进行复制,即可以无限次地复制而不影响效用。而工业产品的复制,只能是再造一个“同样”的产品。
(3)可修改性。数字产品由载体的物理性质决定,其内容存在可变性。从数字产品的生产,一直到其消费的全过程中,它们随时可能被修改。在生产时、网络的传输途中、到达用户手中后以及生产商对它们进行升级,都可能造成数字产品的改变。
(4)非磨损性。数字产品一旦创制出来,就能永久存在,是名副其实的“耐用品”。不像传统的有形工业产品,会随着使用时间和频率增加慢慢磨损,直至被消耗掉。
(5)传播的快捷性。该特征是虚拟的数字产品所特有的。人们通过网络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把数字产品传送至世界任何地方,如发送电子邮件。而工业产品只能借助各种交通运输工具进行传送,但再快的交通工具也无法与数字产品传播速度相比拟。
.2数字产品的经济特征
(1)生产方面。数字产品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制造过程和销售过程,研发后可以大量低成本复制,零库存,成本的虚化,收益的长期性,遵循边际收益递增规律,采用与工业品完全不同的定价方法。
(2)流通方面。数字产品的销售和货款的结算可以在线完成,贸易无形化,可以广泛地、快速地传送。传统的中间流通环节消失,生产消费直接接触,国际交流极为便捷,国际服务贸易持续增长。
(3)分配方面。数字产品在分配上采用更有效的技术,以一种产品或服务代替已过时的产品或服务,或通过其他方式改变获取数字产品的途径,都会导致数字产品分配与利用状况的改变。
(4)消费方面。数字产品属于经验产品、外部性商品。因其可复制性和共享性,又具有公共物品性质,在消费上有非排他性。
4基于数字产品的课税对策
在认清数字产品的物理和经济特征之后,就要纠正电子商务课税的传统研究视角、方法和思路,立足时代高度进行创新,抛开时代错位下的关于税种适用的无谓纷争,创建知识时代的电子商务新税制。
数字产品的经济特征范文3
关键词:数字经济市场变革企业发展
一、数字经济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潮流趋势
(一)数字经济概念及特征概览
数字经济概念的提出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1995年,加拿大的商业策略大师唐泰普斯科特出版题为《数字经济:网络智能时间的希望和危险》的著作。在书中泰普斯科特详细论述了互联网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他也因此被认为是第一个提出“数字经济”概念的人。尽管人们逐步认识到数字经济对经济的意义,但长期以来对数字经济并没有给出统一的定义。2017年杭州G20峰会的《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对数字经济做出权威定义。该倡议提出,“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ICT)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根据这一定义的界定,可以看出数字经济具有以下特征:首先,技术的应用与普及是数字经济兴起的基础,同时也是数字经济良好运转的重要保障;其次,数字经济具有智慧性、创造性和高附加值的特征;再次,数字经济是新行业、新形式创新与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并举的经济形式。
(二)互联网应用普及为数字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技术发明的动力与国际格局的变化互相作用、互相影响。互联网技术正是在国际格局的变化之下诞生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进入冷战时期,美国和前苏联为争夺世界霸主地位,展开军备竞赛。美国基于军事安全需要,提出建立分布联合的军事指挥方案:即为防止单个军事指挥点被破坏而导致军事指挥的中断,建立多个分散的军事指挥点,同时各个军事指挥点能够互相联通,以提高军事安全度,避免战略风险。于是,将这一构思交由ARPA(美国高级研究计划署)展开研究。1968年,拉里罗伯茨(LarryRoberts)在其研究报告《资源共享的计算机网络》中提出张华博士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欧洲研究系北京102488)中图分类号:F015文献标识码:A了实现计算机互相联结的方案。根据这个方案,各个分布的节点既可以独立运转,节点之间又能够信息交换。美国根据这份研究报告建立了应用于国防部的“高级研究计划网”。这就是著名的阿帕网。1969年,阿帕网正式投入应用。阿帕网的诞生被看作是互联网的起源。尽管阿帕网建立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军事、国防的需要,但这是人类社会的巨大飞跃,使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互联网成为当今最有影响力的技术。以中国互联网发展的现状为例,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18年的报告:截至2017年12月,我国互联网用户已达7.72亿人,应用普及率达55.8%。这一普及率超过了全球平均水平(51.7%)4.1个百分点,超过亚洲平均水平(46.7%)9.1个百分点。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普及,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广泛的技术能力和消费基础,为社会向数字经济转型创造可能性。
(三)数字经济影响经济社会的方式
作为以创新为驱动力,技术与各个部门相结合的经济形式,数字经济对经济、社会发挥着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影响。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数字经济能够为人们提供更多获取经济信息的渠道,促进提高经济效率。互联网连接与沟通特征,使人们能够更加便利的交流,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阻隔。通过使用互联网浏览信息、收发电子邮件、开展社交、休闲娱乐,人们能够准确把握经济脉络,保持对实时资讯的敏感度。其次,数字经济能够实现交易模式多样化,为经济发展创造新的机遇。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等应用得到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形式不断涌现,为经济、生活带来便利,同时创造更多的商机。最后,数字经济通过激励探索,为实现技术的价值助力,带动经济社会共同发展。互联网技术与传统行业融合,如互联网+农业、物联网及智能制造等等融合方式的应用,开拓智慧型社会的发展方式,为人类社会的共同进步谋福利。
二、数字经济是对传统经济的变革
(一)市场力量对比发生变化
在传统经济中,厂家作为商品的生产者和提供者,居于主导地位。消费者从已有商品中进行选择,相对厂家来说,处于被动从属地位。在数字经济中,情况则有所不同。得益于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消费者的作用和影响力变得重要,不仅能够更全面地了解自身需要,更能参与到生产过程中。首先,消费者能够在消费之前,通过社交网络和网络评价等渠道充分了解商品的相关信息,选择能够满足需要的目标商品;其次,在消费中,消费者能够通过网络与生产者进行沟通与洽谈,使定制化、个性化成为潮流和趋势;最后,消费者能够将使用体验通过更多渠道反馈给生产者或分享给其他消费者,将商品信息、使用价值及效用进一步推广。在数字经济中,消费者是生产灵感的来源、生产设计的参与者和产品宣传的推广者。通过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消费者能够参与到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主动性。
(二)市场格局发生改变
经济形势犹如为市场主体提供表演的舞台。市场主体融入其中,在经济浪潮的变迁中拼搏、壮大,同时促进经济格局的形成、发展。数字经济作为新的经济形式,带动市场主体调整、改进,推动市场格局的变化。一方面,互联网技术提供更加开放、自由的市场氛围,因此市场的进入壁垒在降低,中小企业能够获得更加均等的参与机会。另一方面,在市场竞争中,企业并不是孤立存在的,需要与上、下游企业共同打造产业价值链,实现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数字技术的应用,使传统经济中流线型的产业价值链向矩阵型产业价值链升级,促进整个行业效率的提升。
(三)数字商品形成促进交易模式改变
信息是数字经济的核心生产要素,具有与土地、资源等传统生产要素同等意义的作用。在互联网中,信息以“0”和“1”形式的数字进行表达、存储和传输。基于信息技术使得如在线音乐、视频、体育节目、网络直播等数字表现形式的产品构成数字经济中商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颖、时效和创新的数字商品对交易模式产生影响。不同于传统商品,数字商品具有可复制、可传递、可重复消费的特征。这些特征使得数字经济突破传统经济的购买-消费模式,即支付费用获得商品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模式成为可能。在数字经济中,体验-支付-消费三环节的体验式消费模式成为交易模式的主要形式,即厂商向消费者提供部分的数字产品免费试听、试用,消费者对满足自身需要的商品及周边产品支付以获取所有权或使用权模式。
(四)数字技能成为社会要求
数字经济的蓬勃兴起,对人们进行生产与实践的技能提出新的要求。人们需要掌握更多满足现代科技要求的技能,才能适应各种变革所带来的挑战。一方面,数字经济既是创造力的体现,同时也是对原有经济形态的革新。经济中交易规则和运转方式发生转变,职业类型也将随之发生更迭和转换。只有具备数字技能才能更好适应职业发展的变化。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已向经济、社会和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推广、渗透,提升在庞杂的信息中获取、辨别和利用资讯的能力,避免形成与他人之间的数字鸿沟,是找到通往未来的钥匙,开启人们在数字经济中发展之路的有效途径。数字经济数字技能成为人们发展的必然选择。只有具备更多的数字技能,才能够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要。
三、数字经济给企业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一)数字经济给企业带来的机遇
1.激发经济增长动力,提供市场活力。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引发的经济动荡波及全球,传统经济陷入长期的低迷状态。与传统经济不同,以高新技术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实现快速的增长,呈现出繁荣景象。数字经济正在从政策、投资和需求等方面为经济转型提供动力,使企业获得宝贵的发展机遇期。首先,政策支持为企业的创新、创造提供宽松的环境。作为蓬勃兴起的经济形式,数字经济展现良好的发展前景,各国将数字经济提升到战略高度,制定政策支持数字经济的发展。政府制定激励政策,构建鼓励创新开拓的市场环境,能够给企业更大的前行动力。其次,数字经济建设带动投资的活跃,增加市场活力。在数字经济的建设中,各项基础设施和前沿技术如宽带高速网络、5G技术等的研发与实施,需要大量的资金。数字经济的预期收益将带动投资的增加,促进资本流动,为市场的繁荣增加活力。最后,更优的消费条件促进消费增长。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时间更加碎片化,对消费的形式和效率提出新的要求。数字经济的快速、便捷能够满足人们的需要,带动消费的增长。电子商务、电子竞技等新型的消费、娱乐、休闲模式的需求正在实现突破性的发展。与数字经济相关的消费需求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待开拓领域。2.打破界限,提供更大的空间。在科学技术的推动下,全球化浪潮席卷世界。数字经济的发展打破时空的阻隔,使全球化进一步深化,世界联结成为更大的市场。经济交流更加密切,经贸往来更加易行,这将使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互联网作为开放的平台,跨境贸易变得更加便利、企业面对更具有吸引力的发展前景。一方面,通过互联网技术,消费者通过搜索、点击鼠标便可畅享全球市场的商品和服务。这种消费习惯的变化为企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企业所面对的市场不再囿于某地区,而是全球性的市场,这为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另一方面,提供个性化、特色化的商品,填补市场空白,开发新的市场。在传统经济中,企业往往从大众化的观点出发向市场提供商品,这导致个性化、小众化的需求难以满足。数字经济中,企业能够更加精准地了解消费者的需求,满足消费者的喜好,获得宝贵的市场份额。3.技术应用提高企业的效能。企业在保持持续的规划、运转和调整中实现既定的目标,获得收益和成长。数字经济的出现,为企业的运营和发展提供了更大的机遇。通过现代技术的革新,能够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更加智能化、科学化、现代化。互联网技术的应用,能够促进企业提高效率。首先,企业能够实现更加灵活多样的办公方式,移动办公、异地办公等方式可以使企业能够大力开拓更广阔的市场。其次,组织结构变化使企业信息的送达和回馈通路畅通。在数字经济下,企业的组织结构正在由金字塔型向扁平化转变,这样能够避免层级繁复造成的信息失真和扭曲,使企业信息传递的清晰度有所提高。最后,各环节之间衔接流畅,能够使企业降低沟通与协调的管理成本。
(二)数字经济给企业带来的挑战
1.面临向数字经济转型的阵痛。得益于新技术的应用,数字经济能够更加精准地提供服务。这对企业提供服务的内容和方式提出新的要求,也使企业的生存环境变得更加变幻莫测。作为传统经济与现代经济分水岭,数字经济正在成为“破”与“立”更替和变换的推手。一方面,传统企业面临被淘汰、被替代的风险。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技术手段的应用,能够提供甚至优于传统经济中企业提供商品和服务,这使传统企业面临艰巨的挑战。从当前来看,传统实体商超正呈现出消费额大幅下降的态势,从长远来看咨询业、信息服务业等相关服务性企业也都存在被淘汰的风险。另一方面,数字经济跨界、融合的特点加剧竞争格局的变化,使之更加复杂化。与传统经济企业往往在相关领域探索拓展不同,数字经济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如百度、谷歌等原互联网企业开发地图、导航、无人驾驶等新领域、新应用,使数字经济的竞争更加白热化。2.复杂的信息环境影响企业战略制定和信息反馈。市场发展瞬息万变,风险与机遇并存。企业唯有通过更好地了解信息、判断环境的变化,来规避风险把握机遇。数字经济中,信息传递速度加快,范围扩大使信息环境变得更加神秘,这对企业的反应能力、辨别能力和信息可获得能力都提出更高的要求。首先,负面信息传播速度更加快,对企业形象的树立与维护提出新的要求。不同于传统渠道的一点对多点式信息传播模式,互联网的信息传播具有多点、多角度、多维度联结的特点,使负面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影响范围远超从前。这对企业的应对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其次,虚假、失真的信息干扰,降低经济环境分析和判断的能力。在数字经济中,开放的互联网环境由多种信息构成,这其中也充斥着大量的失真、不实的信息。信息的扭曲与失真不仅不利于企业分析经营环境,更有甚者会导致企业制定错误的战略。最后,信息获取迟滞,导致错失发展机遇。企业进行前瞻性的战略规划与决策,是以全面搜索和判断信息为基础,立足于未来为发展制定的方向。只有充分了解经济社会信息,才能更加准确地制定战略。市场机遇稍纵即逝,如果企业不能及时掌握信息,存在错失发展良机的风险。3.权力与义务调整与改变。数字经济中,企业角色变得更加多样化,从原来单纯的产品生产者和提供者向服务提供者、平台的搭建者和信息收集和保管的守护者转变。这不仅是对企业运营能力和关注焦点的考验,更是对企业承担责任和义务提出全新要求。一方面,商品和服务提供内容和类型的转变,需要企业担负起监管和维护的责任。在互联网中,网络平台需要对产品的合法化、健康化和符合公序良俗进行监督和管理。这在平台经济中具有最突出的表现。作为新型的交易形式,企业作为平台的搭建者和维护者,为交易双方提供经济交易的桥梁。尽管平台企业不是最终商品与服务的提供者,但是对商品及服务的质量、安全具有重要的监管和维护责任。这对企业任务和角色的调整和转换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企业需要肩负尽职保管信息、确保存储和使用安全的责任。在数字经济中,信息具有宝贵的价值,是人们能够享受便利的基础。与此同时,庞杂的信息中具有海量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的不当流出会给消费者带来风险,甚至造成损失。因此,信息的安全和隐私权的保护对企业提出新的要求。企业需要对信息进行妥善保管、保护和维护,确保企业所掌握信息不泄露、不滥用和被不当获取。
四、新环境下企业建设的应对之策
(一)提高技术应用的能力
首先,扩大技术应用,提高办公效率。通过新技术的使用帮助企业进行各业务单元的协调与管理,提高成本控制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其次,运用互联网手段,实现宣传推广手段的现代化。互联网提供了更好的交流媒介,拉近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距离。企业应当更好地使用微博、微信、APP客户端等应用,直接与消费者沟通和交流,更好地了解消费需求变化,建立良好的消费者关系。最后,增强企业的信息获取、分析与反应的速度与能力。市场竞争中,充分、完备的信息有利于企业科学地制定发展战略,确定发展方向。企业应当通过正式渠道获取官方信息,剔除杂音和干扰,为企业的战略制定提供准确、客观的依据。
(二)提高互联网应用的安全系数
首先,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安全的管理与监督。一方面,企业可以将信息采取分级管理机制统一管理,既将企业的信息分为:宣传信息/公开信息、保密信息和机密信息三个等级。对企业人员与外界进行联系时可以了解、使用的信息等级和内容具有明确的界定和规范。另一方面,加强内部人员保密意识的教育和监督。通过提高人员网络风险识别与防范的意识与能力,从信息的源头进行安全性把控,避免在网络使用过程中信息的不当外泄。其次,企业应当加强网络接入设备安全性能的维护与监测。一方面,对需要接入互联网的设备安装杀毒软件、设置防火墙。通过对设备安全措施的管理、维护和监测,确保网络接入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安全性能良好。另一方面,设置专门的设备维护、监测与保障人员,及时发现网络设备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异常情况进行修改与更正。从设备设置和应用维护两个方面入手识别和干预接入设备的非法入侵,增加网络使用安全性。最后,企业应当加强网络运营环境的净化。尽管互联网环境是复杂的,企业难以进行把握和控制,但是可以通过网络区分和访问控制,提高网络的安全程度。企业可以严格区分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的建设、规划和使用权限。根据业务的需要和要求规范网络访问的范围,对于机密的、核心的部分划分为内部网络,对需要经常外界联系的部分划分为外部网络。通过技术手段在内部网络与外部网络之间建立安全的隔离机制。同时,严格限制内部网络的访问权限,禁止移动存储介质在内部网络的读取功能。通过网络隔离和访问权限控制,打造更加安全干净的网络使用空间。
(三)竞争优势的重塑
在传统经济中企业在长期经营和发展中形成特色和优势,具有相对成熟的客户群体。这使得企业进入相对稳定的生存和成长时期。当今数字经济条件下,发展环境、消费习惯和产品需求都在发生变化,传统经济中企业的优势难以满足竞争的需要。裹足不前将使企业已有的优势消失殆尽,最终导致企业的失败,因此企业需要主动变革,塑造数字经济中新的竞争优势。善用技术手段,能够使企业适应数字经济的需要,为自身变革助力。一方面,企业应当调整组织架构,实现职能的优化和组合。在组织结构上应当基于互联网思维剔除陈旧的机构、组合重复机构,通过结构重组,提高企业的反应速度和运行效率。对传统生产部门进行机械化、智能化改造,使之更加符合数字经济的需要。另一方面,企业应当以网络化、智能化为基础,提品的功能。通过建立网络化产品生态系统,实现产品覆盖的集成化,提高消费忠诚度。
数字产品的经济特征范文4
在知识经济时代里,文化产业已经发展成为重要的经济支柱产业,促进了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创意产业是文化产业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在全球化经济背景下产生的,以科技为支撑,以网络等先进的传播方式为主导,向社会提供文化、艺术、精神、娱乐等需求的新兴产业,已经成为当下经济发展的趋势。作为以先进科技为核心的数字媒体,它包括图像、声音、文字等各种形式,还包括传播形式和内容的数字化。数字媒体的范围比较广泛,包括影视制作、广告制作、服装设计、游戏研发等等,同时涵盖了艺术、文化、科技、销售等诸多领域。目前,数字媒体已经成为推动创意产业发展的关键力量。
数字媒体是创意产业的重要内容
1.数字电影
数字电影,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就是以数字化的特效对电影进行处理,以创造出惊艳的视觉效果,让人们在观影过程中,有身临其境感。对于目前的商业电影而言,数字特效的应用影响着电影的票房。通常情况下,没有使用数字特效的电影,电影的制作成本会加大,而且票房也会降低。例如,我们熟悉的《少年派之奇幻漂流》、《星球大战》、《魔戒》、《套坦尼克号》、《捉妖记》等等商业电影,通过运用数字特效,为观众的视觉带来了强烈的震撼,也创造出了极高的票房纪录,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2.动漫产业
动漫产业是基于数字媒体技术产生的一种文化产业,动漫产业除了自身会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外,主要还是依靠动漫带来的衍生产品来实现经济效益的。在动漫发展过程中,不仅利用数字媒体技术创造经济效益,与动漫相关的产品,例如衣服、玩具、食品等也能够创造极高的经济价值。
3.电子游戏
随着数字媒体技术的出现,游戏产业也得到了较大发展。游戏产业是一种潜力巨大的行业,网络游戏每年都为我国的国民收入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近些年来,不仅是网络游戏发展迅速,手机游戏、家用机游戏等也为社会创造了很大的经济效益。目前,全世界许多国家都在大力发展游戏产业,韩国甚至将发展游戏产业当作自己国家经济发展的国策。在游戏产业和电影产业发展过程中,二者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一部优秀的游戏作品,完全可以将其翻拍成电视剧或电影。比如,我们熟悉的《仙剑奇侠传》。而同样的,一部优秀的影视作品也能带动电子游戏的制作,例如,2015年红遍了大江南北的《花千骨》,由于影视剧本身就取得了较大成功,其改编的电子游戏便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其中,进而再一次创造出巨大的经济利润。
4.商业广告
电视广告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对相关产品的信息进行宣传,具备创意的广告,能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还能达到宣传的效果。广告要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需要不断挖掘数字技术,提高广告的创意性。
5.移动产业
我国是世界上的人口大国,手机用户的数量十分庞大。据相关调查显示,目前我国手机的用户量,已经达到了13亿,这说明了手机在中国市场上前景的可观程度。而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特别是4G网络的出现,使得人们可以利用手机玩游戏、看电视、进行银行支付等等,这也说明了移动领域在我国市场上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数字媒体是创意产业的重要传播途径
随着现代传播媒介的不断发展,多媒体技术、宽带技术、互联网的兴起,对文化的传播方式,也造成了巨大冲击。然而,信息技术能为创意产业的传播和推广提供重要技术支持,无论是文字、音乐、图片等,都能通过网络和相应的终端机来传播和显示。同时,网络媒体也能使语音广播、电影、图书等文化信息进行融合传播。网络媒体的大容量、互动性、及时性等优点,为人们了解社会信息,提供了重要的传播途径。
数字媒体能够提高创意产业的竞争力
产业要想具备竞争优势,可以从两方面入手:即差异化和低成本。对于文化创意产品来说,产品的差异性,是其重要特征。信息技术的不断改进和应用,为产品的差异性提供了有力支撑。一些涉及图像、影像等多媒体文件创意产品,都需要利用网络、计算机等载体进行特色化、个性化制作以及传播。这些个性化创意产品,能够服务于差异性群体,取得经济利润。而低成本,指的是数字媒体的数字化以及双方传播,能够降低创意产业的成本。创意产业的产异化和低成本,有利于提高创意产业的竞争力,进而能够提高创意产业的经济效益。
结束语
数字产品的经济特征范文5
当前,以数字经济为特征的新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经济成长的“新常态”,并对各行各业以及全社会发展产生着深远的影响,新华三对此一直非常关注。紫光集团董事长赵伟国在大会致辞中提到,作为中国乃至全球信息技术产业的领先厂商,新华三希望能通过自身努力,在新常态下带动产业链价值提升,推动新经济发展;举办Navigate 2017领航者峰会,就是新华三围绕这一愿景的具体举措。
如何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新挑战,为新经济的前行提供“引擎”,是此次新华三Navigate 2017领航者峰会讨论的重点话题。新华三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于英涛在演讲中指出,数字经济的发展,依靠的是信息技术的创新与应用的创新交替引领、彼此促进。新IT则是数字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信息化技术变革的聚合,它从IT基础设施的虚拟化、资源池化开始,融合了大数据、大互联平台、大安全防护以及创新的服务与模式,为应用的创新提供支撑。
作为新IT解决方案领导者的新华三,面对数字经济的发展态势提出了“应用驱动,云领未来”最新战略,重点在于让应用驱动IT的云化,在广义的新IT环境中,实现技术与应用的双轮驱动,持续引领、推进数字经济走向未来。
围绕着“应用驱动,云领未来”这一战略,新华三通过云平台、大数据、大互联和大安全四个方面的技术能力进行支撑,并分别规划了明确的创新“路径”。未来的新华三,将通过全面支持云生应用的H3Cloud 2.0,带动基于云的业务与模式创新;为用户提供数据平台和数据服务的大数据引擎;借助应用驱动、万物互联的应用驱动网络,构建数字经济的神经系统;并借助“自主创新+生态共建”,为数字经济打造全面升级、主动防御的大安全体系。
此次峰会专设了9000平方米的互动体验式展区,从“大互联、大数据、大安全、云计算、IT基础架构、运营商、智能家庭消费类产品、新华三大学”等八个维度,向大家详细介绍了新华三在新IT领域的创新成果。
数字产品的经济特征范文6
报告显示,2013年中国信息社会总指数(ISI)达到0.4712,同比增长12.4%,增速较上一年提高1.68个百分点,仍处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加速转型的历史进程中。2007~2013年年均复合增长9.16%。
依据信息社会的内涵和基本特征,国家信息中心“中国信息社会测评研究”课题组重点对知识型经济、网络化社会、数字化生活等维度,以信息社会指数的标准评价体系考察信息社会的发展水平。
走向知识型经济
知识型经济发展是第一项测评指数,从一个地区经济的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发展方式以及人力资源情况,来反映信息社会经济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潜力。
2013年,全国共有北京、上海、浙江、天津、江苏等5个省份、以及深圳、广州、南京、无锡、杭州、西安、济南等20个地级以上城市(不含直辖市)20个信息社会指数超过0.6,也就是说,已经了进入信息社会初级阶段。其中,青岛、宁波、太原、镇江、长沙等5个城市首次进入,北京、上海仍处于领跑地位。
从测评报告测算的指标中可以看出,使用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比重来进行综合,将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纯收入转换为人均收入,这个更能反映当地实际富裕状况的测算,反而比使用GDP指标的测算结果更趋合理。
长期以来,我国政绩考核注重GDP,取得了丰硕成绩。但是,近年来GDP导向引发了一些问题。从理论上讲,在资源性城市或国有经济发达地区,会出现国有企业收入转移或财政收入转移等问题,导致GDP并不是与完全与当地富裕程度挂钩;另外,在全球产业价值链可以跨越国境分解情况下,外向型程度高的城市的GDP很大部分是境外公司创造的。这些因素的存在使得GDP指标的重要性正逐步下降,甚至出现了GDP和人们富裕程度关联度弱化现象。对此,十报告明确提出人均收入大幅提高的战略目标。对于一国或一省而言,GDP或许意义更大,但是对于一座城市,老百姓的收入体现了实实在在的经济发展水平。
国家信息中心“中国信息社会测评研究”课题组研究员表示,“山东东营的GDP得分大幅高于济南、青岛――2010年东营人均GDP116404元,济南、青岛分别为57947、65812。如果采用人均GDP指标,东营知识型经济指数、信息社会指数将大幅提升,信息社会指数将达到0.4800,仅次于大连0.4823,处于三省45市的第二位。但是,我们发现在其它三级指标得分上,东营并没有表现出与第二位相符的数据。此外,还发现:东营的人均收入反而低于济南、青岛。在使用人均收入后,例如东营各项三级指标排位基本稳定,总排名也下降到第6位。”
其次,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产业结构适应信息社会需要的程度,决定着该地区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快慢与稳定,服务业尤其是包括信息服务业在内的大量使用信息技术的现代服务业在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是信息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而地区在研发、创新和能效方面的发展情况,创新能力的建设,绿色经济的发展,也是知识性经济发展的重要衡量指标,代表信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在知识型经济领域,2013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首次超过第二产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09%。北京、深圳、上海、南京、厦门、东莞依靠产业结构带动转型的代表。
近年来,随着区域分工合作的深入发展,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和环渤海地区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加深,东部地区信息社会发展的板块效应开始出现。中西部地区普遍低于全国水平。2013年全国进入信息社会的23个地级以上城市(含直辖市)中有20个城市位于东部三大区域,占比约为87%。
网络化社会和数字化生活
网络化社会和数字化生活是报告中的两个重要的测算领域。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层出不穷,信息产品应用门槛降低,数字化生活日益丰富,是2013年信息社会的利好趋势。2013年北京、上海、江苏、天津、浙江、广东的网络化社会指数超过0.6,排在前6位。之后依次是辽宁、福建、吉林、山东、河北等省。不过,中西部地区大部分省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报告显示,数字化生活和网络化社会对全国信息社会指数提升的贡献最高,贡献率分别达到45.74%、34.88%,是信息社会发展中最活跃的领域。得到这样的结论,一方面需要从社会的视角考察信息社会发展水平,反映信息社会发展的信息基础设施、数字包容以及社会发展水平。另一方面,需要了解居民个人对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反映信息技术在居民中的扩散和普及程度。
基础设施是否完善、城乡之间在信息技术应用方面的差异大小,以及社会居民的消费水平和城镇化程度,都影响着网络化社会的进程。
信息社会的基础设施主要是指面向广大社会公众的信息化基础建设,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络是信息社会重要的基础设施,在“宽带中国”布局下,信息基础设施接入不断完善;在移动互联技术推动下不断增强的信息产品支付能力;以及随着信息产品应用门槛降低,不断提升的信息产品普及率都是全国信息社会加速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宽带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了信息产品“用得上”。2013年中国网络化社会指数达到0.5250,同比增长8.64%。2007-2013年年均复合增长8.39%。对于西部地区,2013年广西、青海、宁夏、新疆网络化社会指数有所上升。不过,整体来讲,中西部地区大部分省份仍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其中,全国数字包容状况,即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在拥有和使用现代信息技术方面存在的差异情况,是重要的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