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行业发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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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行业发展

家政服务行业发展范文1

关键词:家政服务业 现状 对策

家政服务业是我国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伴随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需求增加,而出现的一个新兴产业。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欠发达地区的贵阳市家政服务产业也应运而生,并获得了一定的发展。但其在发展过程中,仍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以期推动欠发达地区家政服务产业的快速发展。

1.贵阳市家政服务产业发展概况

家政服务在我国是一个久远而现代的行业,在不同的年代里一直存在着。但把家政服务作为一个新兴产业来经营,则是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1983年11月,我国第一家家政服务公司在北京注册成立。随后,家政服务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在各国各地相继出现。据有关部门的统计,全国目前现有家政服务企业50余万家,从业人员达1500多万人。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贵州,2014年,根据贵州省家政服务协会的不完全统计,贵州省各类规模的家政服务企业至少1200家,从业人员约在40万人左右,主要集中在贵阳市、遵义市和六盘水市等中小城市。而在贵阳市,已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营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有420家,相关从业人员约3万余人。

2.贵阳市家政服务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家政服务企业规模小,服务项目尚处于低端化阶段

贵阳市家政服务企业总体上讲,规模小,服务内容低端化。在目前注册的420家家政服务企业中,除了两家家政服务公司员工人数上千人,年营业额达到千万元以外,大多数的家政服务公司均属于中小型企业,平均员工人数在80―100人之间。而在服务项目方面则主要集中在保洁(包括家庭保洁、社区保洁和商场保洁等)、月嫂和育儿嫂、生活照料和病患陪护等低端化的传统意义上的家政服务项目上。

2.2家政服务企业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低,且大多数人员无证上岗

调查结果显示,目前贵阳市家政服务企业员工,绝大多数来自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城市里的弱势群体。从员工专业背景来看,一线员工除少部分人员接受过短期的培训外,大多数人员没有接受任何家政培训就直接上岗;从学历结构上来看,员工学历结构普遍偏低。例如,贵阳市某大型家政服务公司,公司从业人员达1200多人,其中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仅为4.6%、中专学历的人数占3.6%、中学学历的占10.8%、小学及以下学历的占81%。此外,从业人员年龄普遍偏大,平均年龄在45岁以上。

2.3家政服务行业间的竞争仍显混乱

从总体上来看,贵阳市家政服务行业间的竞争仍处于无序竞争状态之中。据贵州省家政服务协会的不完全统计,贵阳市除了有420家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正规家政服务公司外,还有大约400多家非注册的非正规家政服务公司。这些非注册的非正规家政服务公司常采用低于市场的价格、熟人介绍、打小广告等方式进入市场,而与正规的家政服务公司竞争。在这样的家政市场环境里,不仅影响了正规家政服务企业的发展,而且给家政服务消费者埋下了许多不安全的隐患。

2.4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工资偏低,相关权利缺乏保障

据贵阳市家政服务协会2014年提供的资料显示,贵阳市保洁一线员工工资每月1300-1500元,月嫂5000-12000元,幼婴儿看护2000-3000元,住家型保姆3200-4000元,钟点工每天100元。显然,从上述数据来看,除了月嫂工资较高外,从事其他家政业务的员工的工资偏低。同时,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与家政服务企业在劳动关系上松散、不稳定,除少部分特殊岗位外,大部分的从业人员没有与企业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多数人没有购置社会保险。

3.推进贵阳市家政服务产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3.1加强政府对家政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使家政服务市场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早在2000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颁布了《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2012年,商务部又颁布了《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这两个文件就家政服务的经营与管理及家政服务人员职业标准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由于政府相关部门对市场监管理力度不够,家政服务市场仍显混乱。因此,加强政府对家政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使家政服务市场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则显得尤其迫切。就目前家政服务市场的现状来看,政府相关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家政服务市场的准入审批

政府工商管理部门应从从业资格的认证审定入手,加强对家政服务市场的管理,严格把好家政服务企业市场的准入关。对于不具备开办家政服务条件的申请人,工商部门应该禁止其进入。

(2)做好家政服务项目的价格与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工资的监管

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应对家政服务公司的服务项目的价格进行监管,根据服务内容,提出最高收费价和最低收费价,同时,对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工资亦应提出工资指导价,以保障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与用户的权益。

(3)受理举报投诉

在家政服务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应通过热线电话或书面举报、投诉,处理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及客户就服务的质量等问题的纠纷。如果非正式协调不能解决,则按法律程序,上诉到法院,由法院裁决。

(4)加强行政治理与处罚的力度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市场监管的力度,适时对家政服务市场进行检查。对那些有问题的家政服务企业应督促其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营业。而对那些私自设置的非正规家政服务公司则应对其实施处罚,并予以取缔。

3.2重视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职前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颁布的《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里对拟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人员就明确规定“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而且对家政职业的特点、职业技能的要求和工作规范等都作了详细的说明。然而,有些家政服务企业对此却认识不足,没有对新进人员进行培训,就直接安排进岗;有些家政服务公司虽然开展了岗前培训,但时间短,培训质量不高;有些甚至是为了骗取政府的培训补贴而从形式上为之。因此,重视岗前培训则显得尤为重要。

第一,家政服务企业应制定好入职人员的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对入职人员实施培训。

第二,家政服务行业协会与教学培训机构,应依据行业的标准与市场要求,设计出专业化的培训科目、课程与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方法等。

第三,政府相关部门应对培训的内容、形式和过程及效果进行检查,确保培训的质量。

第四,充分利用高校及相关科研机构的教育资源,参与到家政服务行业的人才培训活动中来,为家政服务行业的人才培训发挥作用。

3.3充分发挥家政服务协会的作用,使家政服务行业朝着规范化方向发展

协会是行业性组织,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协会的产生往往是该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物。中国家庭服务协会1994年6月在北京成立。贵阳市家政服务协会成立于2009年11月。

行业协会作为一种行业性组织,它具有多种功能,其中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协调功能和监督功能。即制定并执行行规和各类标准,协调同行之间的经营行为与对本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竞争手段、经营作风进行严格监督,维护行业信誉,鼓励公平竞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然而,就目前地方上的家政服务行业协会来说,这方面的功能仍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正如一位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公司经理所说的那样,在现阶段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过程中,我们面临许多困境,而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家政服务行业缺乏一个统一的行业规范和标准。也正是由于家政服务行业的规范及标准的缺失,使它成为导致家政服务行业发展混乱的原因之一。

因此,家政服务行业协会作为家政服务这一行业的权威组织,应担负起其职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统一的家政服务行业的规范和标准,从而使家政服务行业在运行的过程中有章可行。同时,按照家政服务行业协会所制定的行业标准对各个企业的运行过程实施监督,确保家政服务行业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3.4注重开拓家政服务行业新的服务项目,满足市民新的需要

近些年来,贵阳市的经济获得了快速发展。例如,2012年,贵阳市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为23944.73元,与2011年相比增长了3.45%。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796.26元,与2011年相比增长了12.24%,受物价影响,事实也增长了9.39%,很大程度上提升了人均可支配收入。伴随经济的快速发展,贵阳市城市居民在家政服务方面的消费投入也在增长,并成为改善消费结构的新动力。据相关部门的测量,2012年,贵阳市城镇居民人均在服务型方面的支出为328.869%,与2011年相比增长12.81%,占消费支出的比重的27.54%。因此,在家政服务消费层次上,人们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果把目前的家政服务项目,如保洁、月嫂和育儿嫂、生活照料和病患陪护等视为基本的家政服务需要的话,那么,知识技能型家政服务需求,如专业护理、营养育儿、家庭教育和家电维修等和专家管理型的家政服务需求,如家庭理财、聚会策划等也正逐渐成为人们在家政服务方面消费的新热点。因此,注重开拓家政服务行业新的服务项目,已成为家政服务行业发展的方向。

3.5加强立法研究,确保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和客户各方权利和义务的有效实现

家政服务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就其目前的现状来讲,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第一,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非员工制。目前绝大多数的家政服务企业所采用的管理模式皆为中介制。因此,家政从业人员与家政公司的关系松散,劳动关系基本上是口头协议。第二,家政服务的内容具有“模糊性”。家政服务劳动大多是不能量化的非生产性劳动。因此,其工作的时间、考核的标准、奖励和惩罚都不能以标准化和量化的形式来衡量。第三,家政服务对象的自然性。目前,家政服务对象即雇主主要是自然人(家庭或个人),而非《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正是由于家政服务行业存在如上的特点,导致其游离于现有法律、法规之外。在没有受到现有法律和法规的保护之下,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和雇主三者的权利和义都没有等到保障。因此,加强立法研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家政服务机构与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关系,维护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客户、家政公司及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之间的合法利益,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2011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家政工人保护公约》是国际社会为维护家政工人的权利而作出的重大决定。我们应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尽快完善或出台相关政策,使我国的家政服务企业与世界接轨,并走向法制化发展的道路。

家政服务行业发展范文2

【关键词】家政服务业;发展;员工制

一、问题的由来与背景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家政服务业的发展开始慢慢落后于城市化进程的步伐。大部分家庭家政服务的企业规模小,服务内容单一,员工的培训和技能达不到需求者的要求和标准。另外由于管理问题,还存在着消费不放心,服务人员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乱象丛生的现实,倒逼市场规范的探索。幸运的是,越来越多的家政从业人员,家政公司,主管家政服务的部门,已经开始就规范家政服务行业进行积极的探索。在这样的背景下,“员工制”似乎成了三者之间比较容易接受的规章制度。

二、研究的意义

家政服务行业的出现是物质生活或精神生活水平提高,从而产生的一种便民性有偿服务活动。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人们对家庭服务的需求种类越来越多,服务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原来城镇中的一些中小家政公司和中介公司已经不能够完全满足用户的需要。从而,健全完善的家政服务体系,对社会上的零散失业人员、农民工、和下岗人员进行招收―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安排工作―后期管理。实施家政人员“员工制”管理模式。这样不仅规范了家政业的杂乱现象,使客户得到更好,更优质的家政服务,同时也解决了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

从理论方面来看,本次研究探索,可以在家政服务业目前发展状况的基础上,总结出其现在存在的优点和缺陷,借鉴西方成功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经济发展脚步和现在的国情,制定出具有可行性的管理模式,即我国刚刚推行的“员工制”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由于刚刚推行。还处在摸索期,所以还存在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需要改善。从现实方面来看,目前家庭服务业发展与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家庭服务需求还不相适应,面临诸多问题。本文针对家庭服务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分析存在的原因,找到妥善解决问题的途径,从而促进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和良性运行。

三、家政服务业现状及存在问题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全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家政服务作为新兴行业迅速发展。但在其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出现各种制约因素。这些因素致使当前的家政服务业提供的服务与城镇居民日益提高的生活需求不相适应。

从产业结构调整进程看,城市家政服务业是具有很大发展空间的就业新领域。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带来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制造业的升级换代促使一部分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而目前,我国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只占全部从业人员的26%,与发展中国家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40%、发达国家60%以上的比例尚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从另一方面来看,就是吸收就业的潜力。

从城市对家政服务的需求来看,目前家庭服务员的数量不足以满足城市的需求。城市家庭4-2-1的结构、中国老龄化的严重、现代化的生活及劳动的社会化,都促使人们产生对家政服务的需求。因此,家政服务行业在城市原有就业岗位之外,又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同时,家政行业的发展,还能带动内需,增加国民经济总值。因此,家政服务行业在未来一个时期内,将为我国城市开发就业岗位做出贡献。

从提供的服务和雇主得到的服务来看,现今城镇中人们对家政服务的种类和质量大大提高了。而目前家政业服务人员众多,但层次分类不明确,优质家政人员稀缺。这就造成了家政人员找不到工作,雇主得不到优质的服务等现象。严重阻碍了家政业的良性发展。

为促进家政服务领域就业的健康发展,提出现存问题。

1.传统观念的影响

家庭服务员作为从传统“佣人、保姆”发展起来的新兴职业,在观念上尚未得到全社会的认同,家庭服务员从农村进入城市后,遭受城市人的污名化过程,带着“侍候人”、“低人一等”的头衔,被社会上一些人瞧不起,得不到用人家庭及城里人应有的尊重。

2.家政服务员法律意识低下,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大部分家政服务员出身农村,没有经过系统的文化教育,对于相应的劳动法、民法更是了解甚少。他们在劳动的过程中不清楚自己的劳动权利与义务,当遇到劳动纠纷时,更不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人在职业道德上居然出现问题,无法保证工作的稳定。

3.缺少专业培训,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参差不齐

家政服务市场没有专业的培训机构,企业对员工的培训开展不足。由于职业技能的缺失,致使家庭服务员的服务质量低下,用户对家政服务员提出的素质要求难以实现。影响家政服务健康发展。

4.社会排斥问题影响城市化进程

在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下,广大农村妇女进城务工,从事家政服务行业。户籍制度的限制,以及城乡文化的巨大差异,导致城市和城市人对家庭服务员的排斥,从而使家庭服务员产生自卑感、失落感。无法真正融入城市,阻碍城市化进程。

四、家政服务公司未来的选择

中国经济现在正在迅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也在逐步加快,未来的家政服务行业很有可能成为城市中的支柱产业。带动了城市经济的增长的同时也解决了城市闲置人员的就业问题。而目前家政行业的发展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不能够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简单的中介制和会员制已经不能够满足城市家政服务业的发展需要。现在国家正在推出家政公司“员工制”管理模式,以北京为试点,正在逐渐向城市扩张。以点带面逐渐开始实行这一机制。

目前“员工制”管理制度还处发展的初级阶段,虽然它解决了很多问题,如: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用户得到优质、安全的服务等。但还存在许多现实问题,如:企业承担风险过大,员工不愿承担相应的保险费用,管理系统还不够完善等。面对这样的现实,我个人觉得应该制定标准和规范,运用现念、网络技术、新型营销方式和新的管理制度来发展服务业。按照要求对员工进行统一招生、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统一持证、统一安排工作、统一后期处理。不断完善家政服务业,使其得到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黄进.家政服务业的“非正规性”与发展策略[J].社会科学研究,2004(5).

[2]王瑞.论家政服务业的潜在社会价值[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4(3).

家政服务行业发展范文3

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在讲话中指出,我国当前正处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激发了广大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组织事业新局面,促进各行业健康发展。

“引入SA8000标准,规范家政服务业的发展,北京家政业走在全国的前列。”北京市家政服务协会会长李大经表示,目前,北京有大约37万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她们90%来自农村,且绝大多数没有基本社会保障。为进一步促进家政服务企业对家政服务员的权益保护,最终达到促进就业、维护家政服务员权益的目的,推动北京家政服务业规范发展。

据了解,中国约有2000万名家政工和60万所家政服务机构,家政从业人数居世界首位,主要由教育程度较低的农民工以及城市的下岗工人组成。发展家政服务业已成为缓解就业矛盾、拓宽就业渠道、保障劳动者就业权益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服务需要。

2010年2月23日,“SA8000企业社会责任培训班”在北京召开,本次培训班在“SA8000家政服务行业的社会责任与企业管理研讨会”的基础上,对家政服务企业如何加强对家政服务员的权益保护进行了探讨,为家政服务企业如何依法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了实用工具。

通过介绍和推广SA8000标准,促进家政服务行业实现自身社会责任,在增加就业机会的同时保护家政行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推动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家政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家政工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全国总工会保障部副巡视员银玉清表示,家政服务业面临着家政工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法律法规不健全、家政工权益的维护机制缺失等问题。

在日前结束的“在京外来务工女性就业促进与权益保护项目”总结大会上获悉,主办方代表赵中屹介绍,通过举办SA8000家政服务行业的社会责任与企业管理研讨会,结合目前中国国情和家政服务行业的特点,为从事家政服务的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专家、学者搭建了一个相互沟通、交流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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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钟点工;问题;建议;五险一金

80年代末期至90年代初期,在劳务市场的外面会出现一些零散的外来女务工人员,她们一般所从事的工作就是做保姆。90年代末期,保姆市场就逐步规范起来,由一些看好这个市场的人员开办了家政服务公司。家政公司就是这样开始陆陆续续的发展起来,人们对家政服务的需求打开了这个行业的第一步。

一、钟点工市场的发展现状

当今社会人们的工作和生活节奏快,工作压力大,社会分工细,导致一些人没有时间去照顾自己的家庭和孩子,可他们又不愿意全日保姆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因此家政行业就出现了钟点工。据调查,城市居民约有70%的对家政服务有需求,因此家政行业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并扩大了就业,得到各级政府所支持。

将家政服务企业被理解为介绍保姆。保育员、护理员、月嫂、管家,物业管理员、保洁员,家教、钟点工、保洁、管道疏通,家居装饰、庭院美化,家居保洁,房屋维修,寿宴和各种家庭庆典,等均属于家政服务业内容。而钟点工是家政服务项目中的一种,钟点工的特征是按时计酬,一般不在雇主家睡觉,以女性为主,大多为农村和下岗女工;也有男性,他们一般为医院的护工,多为照顾生病的男性。钟点工的主要服务范围:做家务、带孩子、月嫂、伺候病人、护理工等。由于各地经济水平不一样,每个地区的钟点工小时工资不一样。对周边作钟点工的人员进行调查,南昌市钟点工的小时工资为30元左右,平均每个钟点工每天工作六小时(上午3小时、下午3小时)每周休息一天,月薪达到4000元左右。南昌市2014年的人均工资为3448,因此钟点工的月薪收入还是可以的。

二、钟点工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钟点工市场发展至今,在它的发展中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综合素质偏低

由于家政服务人员普遍为没有学历的和学历低的农村妇女及下岗女工,且这些家政服务人员绝大多数都是未参加过任何相关专业技能培训,就直接从事家庭服务行业工作的;有的钟点工甚至还会出现偷拿、陪睡等现象;有的男护工还没有自卫能力的女病人,因而综合素质偏低。

(二)雇主与钟点工之间的不信任

雇主过分苛刻,雇主怕钟点工偷奸耍滑、偷懒,经常是坐在家里监工,生怕钟点工不干活。有的钟点工本身确实存在着这样的现象,主人不在就不干活,随意拿家里的东西吃,甚至偷吃小孩的东西。

(三)安全隐患

一是雇主的老人和孩子被虐待。品质差的钟点工趁主人不在家的时候,对没有自主能力的老人和孩子进行虐待,发泄他们的情绪。二是雇员在雇主家干活也会存在安全隐患。电视曾经报道,钟点工在为雇主家擦玻璃,从楼上摔下来倒致死亡。

(四)雇主没有通过合法渠道聘请钟点工

有些雇主为了省中介费,就通过熟人介绍请了钟点工。首先,当用工双方出现安全责任时,赔偿问题就很难得到保障机制。其次,当雇佣双方发生纠纷时,没有第三方人员出面解决问题。最后,如果雇佣之间没有签订雇佣合同,出了问题很难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解决。

(五)歧视钟点工

社会分工的不同,造就了家政服务行业的存在,也就成就了钟点工这一职业。钟点工帮众多家庭从繁重的家务劳动中分离出来,让他们专心工作,造就了他们事业上的成功。因此,请不要歧视钟点工,要尊重他们独立的人格。

三、完善规范钟点工市场的建议

社会在不断地进步,各行各业在发展中都会出现一些弊端,为完善和规范钟点工市场,提出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一)对钟点工实施岗前培训

国家劳资部门应对从事家政服务的钟点工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不仅要包括业务内容的掌握,还要进行职业操守的培训,并颁发国家承认的资格证书,以提高钟点工的素质。

(二)实施监督机制

家政公司之间要形成一个网络系统,把这些钟点工的名字输送到系统里,进行考评。对服务质量不同的钟点工进行星级考核,不同星级的钟点工薪资待遇会有所不同。雇主可以像点菜一样用可心的雇员,而使那些没有职业道德的钟点工无立足之地。就像使用信用卡一样,对那些逾期不还,或恶意透支的客户让他们的信誉受损,贷款的时候就不那么容易了。

(三)实行合同制管理

家政公司在对外招聘钟点工时,应与他们签订就业合同,实行规范管理。按劳动法的规定给他们购买五险一金,让这些人员老有所养。雇主只需把费用直接交给公司,钟点工个人不需要向雇主讨要工资。对于雇主反映好的钟点工可以提高星级待遇或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四)呼吁客户使用正规途径招聘的钟点工

一方面家里的财产不担心被偷,如果万一被某个道德水准低的偷走了,还可以通过家政公司索赔;另一方面这样如果出现劳资纠纷问题的话,雇佣双方的问题都可以通过正规途径得到解决。

四、结束语

近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劳动分工日趋专业化,中国家政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市场需求急速增长。钟点工市场随着家政市场的发展到今天,市场需求也是呈现上升趋势。然而目前家政市场还面临小、散、弱局面,存在服务市场不够规范、培训工作不到位、规范监督机制缺失等问题,造成市场供需矛盾突出。因此,要呼吁政府规范钟点工市场,让钟点工市场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2011年中国家政行业市场行业发展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团》.中国市场调查网,2011,11月.

家政服务行业发展范文5

关键词:家政服务服务业行业发展

一、石家庄市家政服务业发展现状

石家庄市家政服务业已经有10多年的历史,目前在省会从事家庭服务范畴的各类组织约300余家,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约70余家。其中纯粹从事产妇护理、育婴、保姆职业介绍和保洁的企业大约50余家。石家庄市家政服务业的发展状况如下:

(一)家政服务市场需求比较大,供需失衡

随着社会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对家政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目前省会石家庄从事家政服务的人群大约有1万多人。缺口为5000一6000人。石家庄家政服务市场供需严重失衡,“用工荒”困扰家政服务公司,目前石家庄家政服务市场上的工作人员有五六千人左右,暴露出来的用工缺口至少为2000人,比例约为30%。

(二)家政公司数量多,规模偏小

石家庄市家政服务公司数量众多,大概有300多家。但是经过注册的公司比例却只有不到1/4,只有70多家公司注册。大部分家政公司只有简单的几个人几间屋子就开始营运。服务范围比较单一。

(三)家政服务市场无序竞争。缺乏监管,无统一规范

目前省会石家庄家政服务市场比较混乱,没有部门出面管理,也没有行业协会,自己管自己,自己定价,自己评星级。自己决定提成比例。家政市场行业内的无序竞争恶性竞争明显存在,用互相压价、无原则的让利来争夺客户,极大损害了家政公司的利益,制约了家政企业的健康发展。更有一些无证经营的家政服务点采取欺诈手段,不顾服务质量,不信守合同规定,严重影响到行业的形象。

二、石家庄市家政服务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从业人员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1 家政服务员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差。石家庄市现有的家政服务人员大都来自贫困农村,文化水平不高,社会知识偏低。具备高级家政服务人员资格的人极少。甚至中级水平的也不多。经过我们调查发现,家政人员教育程度分布如下:小学及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家政工人员占38.6%,初中文化程度的占46.8%。石家庄市家政服务员普遍缺乏维权意识。调查得知,相当一部分保姆同家政公司或雇主通常是双方口头协定,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2 对家政服务人员存在健康安全及身份核查漏洞。调查得知,雇主与保姆之间矛盾纠纷不断,比如保姆在雇主家提供服务期间发生失窃行为,导致保姆说不清道不明:保洁工在服务间意外受伤,雇主与家政公司相互推脱;雇员身份核查出现漏洞,导致用工权利保障困难。有些用工单位因为人员短缺。甚至出现了未经过体检就直接上岗的现象。有些家政员工不知道自己患了传染病,如乙肝肺结核,导致雇主家庭传染。石家庄家政市场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非法中介组织发展无序。这就使得雇主对雇员的信任度比较低。本次调查显示,有1/3的家庭不敢聘用家政服务员,用户家庭普遍反映了对家政服务员的不放心,其中有45.8%的用户对服务员的来历不放心。

3 家政服务员培训率低,服务技能有待提高。目前,在石家庄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人员主要以外省市的中年女性,尤其是农村中年女性为主,占到80%之多,而石家庄籍的家政服务员只占20%。家政服务员呈现出文化程度偏低、流动性大、缺乏专业训练的基本特点。本次调查显示,现有的家政服务员普遍缺乏专业训练,约90%的家政服务员未接受过任何专业培训。尤其是外地籍的家政服务员因为要承担培训费用而不愿意参加培训。而很多参加过培训的家政服务员尤其是石家庄籍的家政服务员则因为工资待遇太低,认为家政服务低人一等而不再愿意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家政市场出现了“培训的不上岗、上岗的不培训”现象。

4 家庭服务人员的就业观念有待改变。家政服务业作为从传统保姆发展起来的新行业尚未得到全社会的认同,从事家政服务行业受“侍候人”、“低人一等”等旧观念的影响,被社会上一些人看不起,没有得到用人家庭应有的尊重,也使一些劳动者特别是下岗职工感到自卑,不愿去从事。现在很多家政服务人员从事家政服务这个工作只是为了维持基本生活,并没有从心里上把这一行业正视起来。

(二)雇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石家庄市家政市场的无序竞争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雇主对保姆不信任、随意延长工作时间、对家政工不尊重等。同时雇主也有苦难言,存在对家政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愿意承担费用偏低等一系列问题。

1 雇主自身权益难以保障,对服务人员缺乏尊重及信任。家政人员与雇主之间存在许多问题:如家政服务人员健康状况不明,传染病不能及时有效控制,职业能力品行道德不清,服务质量难以保障,造成雇主生活用品、电器住房受损以及人身伤害等现象较为普遍。大部分雇主认为,把家政服务员请到家中来是干一切杂活的,雇主对服务人员缺乏基本的信任。

2 雇主对服务需求细化与多样化,但愿意承担的费用偏低。雇主对服务需求的差异现象比较突出,对家政服务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被调查者在选择“认为家政服务人员全日工每月的工资范围”时,认为全日工每月低于500元的占29.3%,每月在501-1000元的占49.3%,每月在1001―1500元的占9.3%,每月在1501-2000元的占4.3%,每月工资在2000元以上的占2.3%。

(三)家政服务中介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1 家政服务公司多为传统模式。即中介型家政公司。家政服务公司只是对服务员和用户进行简单的登记建档,对服务员只是进行简单的培训,时间比较短,重点放在注意事项上,缺乏实际操作和技能培训。家政公司只是起一个提供信息和传递信息的作用。

2 家政服务公司缺乏行业规范,缺少监管。石家庄家政行业协会至今没有建立,原因是担心经费没有人出和公信力影响力不够。

3 家政公司门槛低、规模小。目前市里开办家政公司的门槛太低。无证经营现象严重。有的家政公司甚至只有十几个人,只进行简单的卫生清理工作。

4 输送渠道不畅。信息不畅通。目前省会石家庄绝大部分家政员是个人通过家政公司的宣传以及从业人员的相互介绍来的,类似“嫂子家园”通过建立基地进行人员输送的家政公司比例少之又少。

三、发展石家庄市家政服务业的对策和建议

(一)转变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就业观念

要逐步改变家政服务工作在人们心中低人一等的陈旧观念,加强对家政服务业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人们明白家政服务业是社会进步的产物,不再对

其有不当的歧视。在用工家庭中树立起尊重家政服务人员的心态。

(二)加强自身的职业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相关高校已经开设了家政教育方面的课程,从业人员要重视这一行业的发展前景和地位,积极学习相关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同时还应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学习专业技能。

(三)建立一条规范高效的家政服务产业链

家政服务业要想取得长足稳定的发展必须建立一条规范的产业链。从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家政服务中介企业到雇主,形成高效整合的一体化产业链,使三者之间建立有效的信息传导机制,有利于矛盾的解决和效率的提高。家政服务企业应当有专门的人才输送机制和渠道,高素质用工人才的保证是一个企业成长的保证。同时,家政服务公司自身必须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使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元后顾之忧,安心工作。这是一个企业获得利益和成功经营的保障。

(四)树立家政服务业良好形象。实现品牌效应

家政服务企业要有超前意识,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先、人先我优。根据不同的服务需求,提供相应的及时的服务,创立独特的企业文化,对教育、健康、理财进行综合性开发和深度开发。有实力的大公司应该注重开发有特色、有深度的家政服务项目,实现家政服务业专业化和产业化。

(五)家政服务公司要实现从中介型向员工型的转变

目前石家庄“嫂子家园”已经实行了员工制,但是这在石家庄毕竟是少数。中介型家政公司不能按科学的组织程序进行招工,只顾收费,对服务员把关不严,不进行服务培训,家政服务人员流动性较大,缺乏跟踪管理,不能定期回访,服务质量以及服务员、用户的安全不能得到充分的保证。而员工型家政服务公司相比却具有很多优势,服务员作为公司员工签订正式合同,纳入公司的统一监管和管理,服务员用户和公司三方签订服务合同,明确三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实行全过程的动态服务。

(六)规范家政服务业的经营行为,加大国家对家政服务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

根据李斯特幼稚工业保护理论及M-B-K标准判定,家政服务业在我国是一个幼稚产业。政府应该给予一段时间的保护,使该产业能够发展壮大,以充分实现规模经济,降低成本。尽管我国已经出台涉及家政服务业的许多政策和法规。但是政策的落实和细化问题仍需要考虑。如应尽快出台临时工作和灵活工作的社会保障政策,家政服务人员员工应当享有养老、医疗、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障。

参考文献:

[1]石家庄“用工荒”逼餐饮业家政公司涨一成,燕赵都市报,2010-2-26.

[2]李卫光,吴鸣,回顾・构想・展望一从家政学、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的历史与现状谈我院家政教育的发展,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12).

家政服务行业发展范文6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4]1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服务局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企[2004]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改委(计委)、经委(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厅、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行为,我们制定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是向我们反映。

附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四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不含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第三条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执行。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五条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会同财政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支持方式及额度

第六条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方式。企业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企业以银行贷款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取贷款贴息方式。

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可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不得同时以两种方式申请专项资金。

第七条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控制在200万元以内。无偿资助的额度不超过企业自有资金的投入额度。

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确定。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贴息额度最多不超过150万元。

第八条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第三章项目资金的申请

第九条申请专项资金的中小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经济效益良好。

(四)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第十条申请专项资金的中小企业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经营范围、主要产品、生产技术、职工人数等。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印件)。

(五)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评价意见。

(六)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第十一条申请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的,除提供第十条所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已落实或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有效凭证(复印件)。

申请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除提供第十条所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提供项目贷款合同(复印件)。

第四章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核及审批

第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地区项目资金的申请审核工作。

第十三条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在本地区范围内公开组织项目资金的申请工作,并对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第十四条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建立专家评审制度,组织相关技术、财务、市场等方面的专家,依据本办法第三章的规定和当年度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申报的项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专家评审意见底稿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送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应按照项目的重要性排列顺序。

第十六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财政部对各地上报的申请报告及项目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项目计划。

第十七条财政部根据审核后的项目计划,确定项目资金支持方式,审定资金使用计划,将项目支出预算指标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并根据预算规定及时拨付专项资金。

第十八条企业收到的无偿资助项目专项资金,计入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共享。收到的项目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冲减财务费用。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建成后1个月内向省级财政部门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报送项目建设情况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于项目建成后2个月内向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总结报告。

第二十一条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财政部将收回全部资金。项目因故中止(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财政部将收回全部专项资金。

第二十二条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每年对本地区中小企业使用专项资金的总体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于年度终了1个月内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比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附件:

版权所有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所在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

申请时间: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企业名称:

企业

基本

情况

组织

形式

注册

地点

注册

时间

注册

资本

经营

范围

主要

产品

职工

人数

利润

总额

上缴

税金

资产

总额

负债

总额

所有者

权益

项目

基本

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工艺技术水平

批准或备

案文号

项目建设

起止年限

投资

构成

投资总额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资金

申请

支持

方式

贷款

贴息

已贷款额或已签贷款合同额

申请贴息金额

无偿

资助

已投入自有资金数额

申请无偿资助金额

专家

评审

意见

签章年月日

省级

中小

企业

管理

部门

审核

意见

签章年月日

省级

财政

部门

审核

意见

签章年月日

一、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二、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复印件);

四、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五、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及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申请无偿资助的企业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凭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