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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范文1
【关键词】城市建设 历史文化遗产 城市规划
一、合理协调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无疑是存在矛盾的。通过实施城市规划,可以调和两者之间的矛盾。城市建设需要的是建筑空间的拓展,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需要的则是现存建筑空间和建筑形式的保留。两者是对立的两级,水火难以相容,但在目前的情况下又必须找到和谐相容的方法。政府可以根据根据城市长远发展的需要以及文物保护法规的规定,出台相应的城市规划,合理协调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在实际运行中,既重城市建设,也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给两者以合理的运行空间。关键是出台的城市规划要有具体的史文化遗产保护内容,甚至要在总体城市规划中,建立保护专章或建立独立的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否则的话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就成为一句空话,城市规划的内容重点就落到了城市建设上。如青岛市近年来的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建设速度发展很快,但城市中的关历史文化遗产也同时得到了很好的保护,这与青岛市具体而详细的城市规划有关。1994年青岛被认定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2001年关近代建筑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青岛市政府及时出台了《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青岛关近代建筑保护规划》等城市规划和关保护条例,这些规划,协调了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矛盾,使城市在快速发展建设的同时,关也得到了很好的保护。
二、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性开发
让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在社会前进的进程中处于静止的状态并不能起到最佳的保护作用。城市中历史文化遗产需要维护、修缮,只有这样它才能更长久的留存下去。历史上,西安城墙、太原晋祠都是进行了常态化的维护、修缮,才成为今天的样子。通过保护性的开发,让历史文化遗产发挥一定的实用价值,可以获取维护、修缮资金,在发挥使用价值的过程中,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会不断地受到人们的重视,这样也会增强人们的保护意识。在今天,“城市文化遗产作为城市特色的重要内容,在城市特色塑造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越来越多的城市愿意申报历史文化名城,以此作为打造城市特色的筹码”。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性开发已经成为提升综合形象、增加历史文化意蕴的一个重要手段。而对历史文化遗产实现保护性开发的途径就是把历史文化遗产的开发有效地纳入城市规划中。如《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将小西门、天心阁、潮宗街、开福寺规划为“历史风貌保护区”,总面积约5平方公里。保护区内以保护古建筑为主体,适度引入旅游产业、文化产业,与岳麓山形成呼应,整合开发成“山、水、洲、城”特色突出的古城风貌特别保护区。在青岛,因为有完善、合理的规划,关的旅游功能越来越突出,而在关一带进行建设则有着严格的限制,就连街具建设都纳入关的整体建设保护规划当中。
三、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城市规划说的通俗点就是帮助城市算未来的账,算的好这笔账就会多一些、早一些地变现,而算的不好,变现的数目就会少一些、变现的时间就会迟一些,甚至还会赔本倒贴。合理、可行的城市规划总是把历史文化遗产做为宝贵的资源,注重城市建设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并举。好的城市规划是通过历史文化遗产提炼城市的人文历史精神,推进城市的文化建设,创造宜居、宜投资的内环境,进而还能释放出城市的旅游价值、创造绿色无污染的经济收益。
通过良好的城市规划完全可以实现城市规划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和谐统一。在这方面斯德哥尔摩是做得非常成功的城市,它既是一座现代化程度极高的城市,也是历史文化非常浓厚的城市。它的基本做法是:一些新开工建设尽量走上郊区,打造卫星城,历史文化遗产一般不动。斯德哥尔摩也开发历史文化遗产,但原则是保留传统建筑外墙、拆除内部设施重建,既发挥了实用价值,又保留下了历史风貌。如今,斯德哥尔摩既有发达的现代工业体系,又因其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成为世界著名旅游城市,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城市以文化论输赢,城市规划决定着城市的价值。在这里,我们也确实需要重新评估政府的职责,政府应“着重从综合决策与实际运行两个方面构建有效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涉及的问题很多,城市规划虽然不能解决全部问题,但有了良好的城市规划就给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一个合理、有序、正确地进行的依据。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实际作用的发挥,必须以完善的立法保障、严格有效的执法为基础。通过各个环节的紧密衔接、有效配合,城市规划可以发挥最大的价值。
参考文献: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范文2
1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发展与现状
国外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观念由来已久,而从现代意义的文物保护并通过国家立法开始于19世纪。最有代表性的文件就是1964年制定的《威尼斯》,它是一部关于文物古迹保护及修复的国际。2005年10月在中国通过的《西安宣言》延续了《威尼斯》的文物古迹周边环境的概念并加以扩展,是国际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它把历史建筑、古遗址和历史地区的环境界定为:直接的和扩展的环境,即作为或构成其重要性和独特性的组成部分。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也日益得到重视,并且取得了较快的发展。近年来,全国各地出于振兴地方经济发展的目的,大力开发当地的历史文化资源。这些开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也出现了各种各样不利于保护的问题。比如有些地方片面地认为保护的目的就是为了利用,急功近利,只重近期效益,竭泽而渔,过度开发,破坏了永续利用。还有些地方为了旅游效果,不顾历史真实盲目复建,造假古董,仿古一条街方兴未艾。这些做法不仅损害了历史信息,损害了文物真实性和完整性,违反文物法原则,损害文物价值,也损害了国家和群众的利益。
2世界文化遗产—平遥古城
位于山西的平遥古城,是一座具有27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是中国目前保存最为完整的四座占城之一,也是目前我国唯一以整座古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获得成功的古县城。平遥旧称“古陶”,明朝初年,为防御外族南扰,始建城墙,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在旧墙垣基础上重筑扩修,并全面包砖。以后景德、正德、嘉靖、隆庆和万历各代进行过十次补修和修葺,更新城楼,增设敌台。康熙四十三年(公元1703年),因皇帝西巡路经平遥,而筑了四面大城楼,使城池更加壮观。平遥城墙总周长6 163 m,墙高约12 m,把面积约2.25 km2的平遥县城一隔为两个风格迥异的世界。城墙以内街道、铺面、市楼保留明清形制;城墙以外称新城。这是一座古代与现代建筑各成一体、交相辉映、令人遐思不已的佳地。
平遥古城历史悠久,文物古迹众多。它完整地体现了17世纪一19世纪的历史面貌,为明清建筑艺术的历史博物馆。其古建筑及文物古迹,在数量和品位上均属国内罕见,对研究中国古代城市变迁、城市建筑、人类居住形式和传统文化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这座坚实完整的砖石城池,数百年来在军事防御和防洪挡险等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城内街道、古建衙门、市楼、商店、民居等还保留原有的明代形制,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7年12月3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平遥古城为世界文化遗产,列人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平遥古城的评价是:“平遥古城是中国汉民族城市在明清时期的杰出范例,平遥古城保存了其所有特征,而且在中国历史的发展中为人们展示了一幅非同寻常的文化、社会、经济及宗教发展的完整画卷。”
3平遥古城的保护现状和经验
平遥被列人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后,古城在一瞬间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了完整保存平遥古城,山西各级政府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1998年,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平遥古城保护条例》,随后平遥县据此编制了《平遥古城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平遥古城环城地带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地方性保护办法,对古城进行了全面综合的环境治理工作。
为了改善环境质量,平遥县开展了“蓝天碧水”工程,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企业,不符合环保政策的企业一律不准审批,同时,对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取缔;为改变古城内多年形成的基础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的状况,当地政府先后投资数亿元,对古城内10l?余条中小街巷进行了硬化改造,并完成了古城内主干街道的管线人地工程,改变了城内各种网线、电线杆如蜘蛛网密布的状况;为了保持古城的原汁原味,当地政府开展了有序的移民行动。居民搬迁后,原与古城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被拆除,古文庙、城陛庙、清虚观、日升昌票号等一系列具有文物价值的建筑和明清宅院相继受到保护,得到应有的原貌恢复。为配合大规模居民搬迁,平遥县在古城外建了几个居民小区,同时推行集中供热、集中供气,使住在古城内取暖、用气不便的居民自行逐渐搬迁。
另外,当地政府针对不同文化遗产的性质和特点制定相应的保护和开发措施,使古城在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保持活力。比如为了保护性开发素有“古代中国华尔街”之称的西大街,使其既保存街道的古朴风貌,又延续自身的商业价值。政府将其辟为步行街,对其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一切机动车辆行驶。西大街被划定为古城内的一级保护区,其街面建筑严格保持传统建筑的群体布局、空间风貌、形体色彩和建筑材料等,在维护、修复、重建中也必须按原有风貌进行施工。如今,西大街不再拥有“华尔街”的地位,但却给平遥老百姓带来可观的财富,成为保护和开发相得益彰的典范。
4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原则和方法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要遵循保护和发展兼得的原则。既要使历史文化遗产得以保护,又要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实现城市现代化。积极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促进各项事业发展。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还要遵循一定的保护方法。从城市总体角度采取综合措施,确定合理的城市发展战略,积极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确定城市合理布局,开发新区,保护古城。分区控制建筑高度,保护古城空间秩序。做好城市设计,延续风貌特色。
另外,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根据不同特点采取不同方式。对于文物保护单位,要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存历史的原貌和真迹。对于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典型地段,要保存历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历史文化名城,不仅要保护城市中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还要保护和延续古城的格局和历史风貌。
这些原则和方法是平遥多年来在庞大细密的古城保护和发展的工作中总结出来的,具有非常现实的借鉴和推广意义。笔者认为,其他城市和地区在学习的同时,应根据各自地域特征和具体情况,制定出相应的保护规划,确定明确的保护目标,确定保护内容及重点,提出保护措施。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范文3
论文摘要:基于对中国与西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式的对比分析,期望以国际上先进的保护经验作为参照来认识自身的不足,使我国能吸取经验,并根据我国目前的保护现状,提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保护方法,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道路。
简·雅各布斯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中写到:“老建筑对于城市是如此不可或缺,如果没有它们,街道和地区的发展就会失去活力”“老建筑对街道和街区的安全和公共生活是一种必需,人们离不开他们提供的方便和亲近的人际关系”。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我们清晰地认识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保存城市历史发展的轨迹,留存城市的记忆,同时也是城市进步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契机之一。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目的,是对构成人类记忆的历史信息及其文化意义在城市中的具体表现进行保存,使新的作用和活动与历史城镇和城区的特征相适应,确保历史城镇和城区作为一个整体的和谐关系,并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1 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已经走过了很长一段道路。在这个过程中,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我们已经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但同时,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人们对历史保护的认识水平还普遍很低,尤其是某些城市领导者的认识还有些欠缺与模糊。尽管近年来很多地方政府已经发现一些古镇有很大的经济价值进行保护,但是,有些地方仍然把保护历史环境看成是经济发展的障碍,因而不能以积极的态度将保护纳入地方建设的规划中;某些城市把文化遗产仅作为吸引大量游客的资本,旅游业的不恰当与过度开发和管理不善引起了许多新的问题。这些不利于保护的现象,都源于没有以全面、长远的观点来看待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从而对环境发展的策略造成误导,致使一些有价值的文物建筑、历史街区等文化遗产继续遭受着人为的破坏。虽然目前可持续发展的呼声日高,但理论的探讨却并未用以指导政策的制定。目前虽有许多专家不懈地为保护振臂高呼,尚且不能有效扼止破坏的强势,如若保护不主动,其后果可想而知。另外,还有些操作中的问题。
从现状分析,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出现许多问题,主要是:1)认识上的问题,人们普遍不能认识到保护的重要性,尤其是部分城市的决策者。2)方法策略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部门在如何协调保护和利用关系的认识上不完善,在狭隘的地方、部门、小团体甚至个人利益的驱动下,在制订政府策略时本末倒置,导致出现了许多旅游发展过头、历史文化遗产原真性丧失、居民利益受损等结果。3)管理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历史文化遗产的管理职能部门不清。中央部门管理和地方政府管理权限重叠,规划局、建委、文管会、房地局之间互相责权不明,由此产生政出多门、矛盾百出等问题。4)规划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传统的保护规划偏重宏观控制,缺乏操作性,缺乏和管理手段的衔接,缺乏进一步实施的具体技术指导。5)技术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对适合各种风格和类型的建筑的维护、修复、整治的研究和实践,出现许多画蛇添足、修旧如新的案例,甚至出现大量假古董。
2 西方国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道路
1)保护方法。西方对于文物建筑的保护,基本上遵循《威尼斯》中的规定,即最大限度地保存文物建筑的原有部分,尽量避免增添和拆除,只采取必要的修缮措施,使用具有可逆性和可识别性的保护方法等。关于新、旧建筑的关系,西方虽然经常运用对比的手法,但大体上仍以协调为主。这种协调并非追求建筑风格的完全统一,而在于建筑形体之间的相互搭配,体量和比例的有机组合以及良好的空间关系。2)保护观念。许多欧洲国家在战后都经历了为解决住房短缺而进行的大规模重建时期,以及为改善内城环境而进行的大规模城市改造时期。这种政策在实践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如原有社会结构被破坏,城市中心活力丧失,城市风貌变得呆板、单调。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各国对城市历史遗产都开始采取一种比先前更为谨慎甚至保守的态度,即强调适度发展,限制再开发,希望通过鼓励人们返回市中心居住以便更好地保护旧城风貌;在增强旅游业活力的同时,重视开发本土市场。3)保护制度。西方国家已建立起一套涉及立法、资金机构、官员等方面的较为完整的保护制度。这套制度在保护管理中得到全面的体现,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使自上而下的保护约束和自下而上的保护要求能在一个较为开放的空间中相互接触和交流,并经过多次反馈而达成共识。在这样一个多层次的体系下,民间自发的保护意愿能够通过一定的途径成为具体的保护参与,在其中起关键作用的是各个种类和层次的保护机构以及部分纳入了法制轨道的监督与咨询机制。比立法、诉讼等强制手段更为有效的则是恰当的引导,做好有关法制与规划的衔接,特别是利用经济手段来调动保护的积极性并保证规划意图的实现。
3 关于加强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若干思考
1)加强教育宣传,提高整个民族的保护意识。2)加强法制建设,建立严格完整的法律约束体系,严惩破坏法律的各种行为和个人。法律条文中对奖惩的规定要明确,可操作性强。3)建立多层次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尽可能使各种保护对象都能纳入保护体系,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监督。4)加强技术实力,提高保护规划技术方法,培养高素质的规划人才,加强对保护规划的研究,使其具有较高的科学性,从而得到有效的技术保证。5)提高城市管理者对保护的认识,举办各种学习培训班,使城市管理获得更好的权利保障。
4 在保护内容方面的调整
1)从单一的历史建筑的保护到历史环境的保护,从有形的物质环境的保护到无形的文化保护。2)保护目标从原来的历史留存到价值重现,加深对遗产的认识和利用。3)在保护方法方面,从原来的专业保护到综合保护,保护范围和深度进一步扩大和加深。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范文4
论文关键词:历史文化遗产;价值取向;全面保护;动态保护
论文摘要:历史文化遗产是世界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其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和方法不断完善和发展,保护要以正确的价值取向为原则,坚持全面的、科学的、动态的保护方法;同时,历史文化遗产的再利用要和保护协调统一,正确处理好遗产保护与现代化建设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遗产在现代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文化遗产”是指具有历史学、科学、艺术或文化价值的人类杰作,如文物、建筑群、遗址等;“自然遗产”则指具有地质学、地貌学、生态学、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美学价值的自然地域空间,如九寨沟等;“自然文化遗产”是以具有科学、美学价值的自然景观为基础,自然与文化融为一体的综合体,如黄山、泰山等。本文所研究的“历史文化遗产”,即等同于上面的“文化遗产”。
历史文化遗产是世界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日益受到重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和方法在逐步发展和完善;并且,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在现代化建设中得到了合理利用,达到了保护与再利用的协调统一。
一、遗产保护的历史发展及现状
从当今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无论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在不断地扩展和深化,内容也在不断地增添和丰富。
首先,从保护对象上看,过去只有杰出的、在历史上或艺术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伟大的建筑作品和艺术品才得到考虑。而现在,许多由于时光的流逝而获得文化意义的建筑物、各历史时期的构造物及能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见证物的对象也被列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
其次,从保护范围上看,作为保护的对象已不再限于建筑本身。从大的方面来说,开始扩大到它周围的建筑环境、自然环境…;从单纯的建筑艺术作品扩大到与历史文化和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街区和城市。也就是说,从点的保护扩大到地段乃至城市的“全面保护”。从小的方面说,延伸到环境中的各个组成元素,包括公园和街道的装饰小品和标志物等。
再次,从保护深度上看,文物建筑、历史地段和城市的保护规划,其内容原来都局限于物质方面,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但正如《马丘比丘》所指出的,一个城市的个性和特征是其形体结构和社会发展的结果”,因而,除了物质环境以外,现在人们也开始认识到还需要保护具有浓郁地方民俗特色的典型社会环境和历史文化传统,保护和发掘城市精神文明方面更广泛的内容。也就是说,从单纯建筑实体的保护演进到对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文化特色都加以保护的综合概念。
此外,在保护方法及手段上,亦由过去单纯文物考古和建筑修复,演进为多学科共同参与的综合行为,采用各种技术手段,更具有多学科、综合性和多样化的特点。城市传统文化的保护也从建筑师、规划师、文物保护者单方面的参与行为转化为更广泛的社会调查和群众参与(见图1)
二、遗产保护的价值取向原则
我国的文物保护法规规定,文物具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三大价值,但这些价值指的都是文物自身固有的特征,基本上都属于历史的价值。而当文物特别是不可移动的文物日渐融人到现代生活之中,它们的社会价值便不可避免地显现出来。世界潮流也是如此,早在1964年,国际文物保护组织——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简称ICOMOS,我国为成员国)的《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简称《威尼斯》)规定的保护宗旨是“把它们既作为历史见证,又作为艺术品予以保护”,因此特别强调保护与修缮的目的是保存文物的历史真实性,即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的“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但30年来的实践,对何谓“真实性”,何谓“原状”出现了许多不同的理解,有的甚至截然相反。例如,《威尼斯》规定:“对任何重建都应事先予以制止”,“任何添加均不允许”。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但实际上,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非洲许多国家就把残毁的原始草棚泥屋重建起来作为文物保存。我国在江西、福建也重建了不少被毁的革命纪念建筑,并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俄罗斯把古迹的重建视为保护的最高标准,莫斯科、圣彼得堡重建了大量的宫殿、教堂。日本甚至把掩埋地下一千多年的奈良时期宫殿寺庙遗址发掘出来加以重建。这就说明,各个国家、民族对文物保护都存在各自的价值取向。因此,1994年11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日本奈良举行的国际会议上制定了一份具有重大意义的文件——《关于真实性的奈良文件》。这份文件的主要理念是:首先要承认并尊重文化遗产的多样性;其次要尊重所有国家、民族的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并用以检验各种文化遗产的真实性;第三,确定文化遗产价值的信息必须是真实的。总之,“不可能按固定的标准来判断价值和真实性”;“真实性判断取决于文化遗产的性质、文化遗产的背景及它的时代演变,可以同多种多样信息来源的价值联系起来”。我国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规也规定,“因特殊情况”,经过必要的审批,文物建筑也可以重建、迁建。
根据上述的实践和认识,当前应当明确一些新的保护理念:第一,保护文物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其文化价值,这种价值既有自身存在的历史价值,也有可能发挥的社会价值;第二,保护措施取决于价值取向,只要有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价值,只要历史价值与社会价值可以相容,无论加固、防护、修复、迁建、重建,都是合理的选择;第三,价值的取向来源于价值判断的信息。文物的真实性或文物的原状主要体现在其信息的真实性,并由此决定了价值取向的合理性。
三、从大树到森林——全面保护观
文化遗产保护专家谢辰生先生曾提出:“以往从事文物保护工作的关注点总放在一座庙、塔等文物保护单位上,但文化遗产并不仅仅是这些,需要保护得更多的是历史文化环境风貌,这些往往是历史文化遗产完整性和真实性的集中体现。”文化遗产的保护如果只停留在一个个具体的物质形态上,那么,在改造后的新城市中,文化遗产的整体性就被割断,沦为“文化孤岛”。散布在新城市中的这些“孤岛”,在常人看来就只能是一个被“崭新的”混凝土、森林包围着的古建筑或旧房子,那么渺小,那么不协调。在新一轮的城市建设中,这些渺小又不协调的“孤岛”,又将成为绊脚石、拦路虎。因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必须遵循保护历史真实载体、保护历史环境,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确保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相关历史环境风貌,保存历史原址、原物、原状。
此前不久在绍兴举行的“全国名人故居保护和利用论坛”上,绍兴在古城保护中将名人故居保护发展为名人故里保护,从保护“文物大树”发展到营造“文物的森林”,恢复文物的原生态,专家称此为“绍兴模式”,此模式值得全国各地学习。
1.“文物孤岛”现象
绍兴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是一座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的古城,历史上曾是越国和南宋小朝廷的国都。在历史的演化中,绍兴形成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城市个性、清晰的历史文脉。但是,自半个多世纪以来,绍兴古城已受到严重破坏,仅1952年至1978年间就填掉河道17条,拆除桥梁百余座,许多文保单位也曾成为文物孤岛。即便是鲁迅故居,周边的环境也惨遭破坏。1972年将周家新台门拆除,建鲁迅纪念馆,一座现代建筑极不协调地矗立在鲁迅故居旁。20世纪80年代的鲁迅路拓宽工程,宽仅6米、两边屋檐隔窗相望的鲁迅路被拓展成25米宽的大马路;咸亨酒店南新建了百草园公园,公园旁挺拔的小区楼群俯瞰着鲁迅故居。
建设性破坏现象在古城中普遍存在,一个个文物孤岛在现代化建设中岌岌可危。“绍兴模式”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
2.从“故居”到“故里”
本世纪初,绍兴开始做鲁迅故居保护规划。此后有专家建议,扩大保护范围,将鲁迅少年时代生活的环境也保护起来,恢复鲁迅当年生活的原貌,建议将鲁迅故居保护扩大成为鲁迅故里保护,并进而保护整个历史街区。2002年8月,由清华大学和绍兴市设计院共同完成的规划方案终于通过了评审。在这个方案中,保护范围已从故居扩展到故里,保护面积从14公顷扩增到51.57公顷。
鲁迅故里2003年9月25日对外开放后,马上引来好评如潮。保护名人故里并不仅仅是保护一两幢建筑,还需要保护建筑周围的环境,营造出历史人物的成长生活环境。
3.从大树到森林
绍兴模式的另一重要贡献是,从保护“文物大树”到营造“文物森林”,以恢复文物的原生态。“森林说”源于著名学者吴良镛教授提出的保护历史街区的概念。
绍兴是一座没有围墙的露天博物馆,市区有74处国家和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79处文物保护点。绍兴古城是个整体,是一片森林,鲁迅、秋瑾、等名人故居都是一棵棵大树。但是这些大树如果孤立地存在,那就成不了森林,要营造大树周边的环境,恢复其历史风貌,把文物的大树连成森林,产生森林的生态效应,恢复文物的原生态。绍兴历史街区的修复把一棵棵文物大树连成文物的森林。鲁迅故里、仓桥直街等历史街区,以粉墙黛瓦、竹丝台门、乌黑柱廊、棕色油漆为基调的绍兴传统民居和谐淡雅,江南历史文化古城的原生态气息完好地保存了下来。
四、科学、动态的保护观
1.现代科学的保护观
科学地保护文化遗产是通过对具体保护对象的分析研究,探索符合客观规律的保护方法的过程。古建筑、石窟寺、近现代建筑等借助于物质的实体传达了不同历史时期人类生存的信息,保护即是现代人对这些物质实体实施的干预,其目的是延缓物质实体的蜕变从而使历史文化信息更真实完整、更长久地传递下去。
各学科的综合、分化、再综合体现了科学技术进步的轨迹。新的科学突破和学科生长点往往发生在学科交叉点上。文化遗产的保护同样需要科学技术的手段和多学科的合作。
但是,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界仍然存在着学科割裂现象,参与遗产保护的学科门类较少,且多是单兵作战,这种现象制约了保护技术的提高和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在许多人眼里,历史学、考古学是文物保护行业的正宗,其他学科即便参与,往往只在局部的项目上。文化遗产的丰富性、复杂性和其生存环境的多样性使得保护工作的任何一个环节都需要多学科的参与合作(见图1)。因此将现代科学“聚散共生”的概念引入文物保护领域,孕育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学是十分必要的。
2.动态保护观与“可逆性”原则
人类对客观世界和科学的认识始终在进步和发展中。即将公布的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今后继续公布的第七批、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逐年扩大的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不断公布的历史文化名村名镇,日渐丰富的考古发掘成果……都说明文化遗产判定标准是一个动态的认识过程。同样,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和保护技术的提高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如果认为今天所实施的保护措施可以使文化遗产一劳永逸的留存下去,就可能产生过度的行为。动态保护观即是肯定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用发展的观点看待问题,为发展留下余地。
“可逆性”原则是动态保护观的最好体现。即在还不能够肯定现今所实施的保护方法和所采取的保护措施是最科学最有效的时侯,应当采用最少干预与最简单的加固措施,以为今后的发展留有余地。例如,对考古发掘后的遗址,如果没有恰当的保护措施,就应当尽少地发掘和展示。
五、历史文化遗产的合理再利用
1.遗产保护与现代化建设的关系
如何处理好城市现代化建设和文物遗产保护之间的关系,也是遗产地面临的普遍问题。现在很多地方出现了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还有一些地方把世界遗产当作发展经济的“金矿”,进行掠夺性开采和利用,结果使“遗产”受到伤害,甚至导致不可修复的破坏。不少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商等以“现代化”建设等名义,大兴土木,大毁古建,甚至置国家文物保护法律于不顾,将已明确划定的文物保护单位夷为平地。还有的只是象征性地保护一部分,拆毁或改建大部分。有的则将文物古迹拆毁后在异地重建,实行所谓的“异地保护”。
文物保护与城市现代化建设之间,并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关键在于如何科学合理地布局。据英国文物建筑学会的统计,20世纪70年代旧区改造所破坏的具有文物性质的建筑竟比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被炮火摧毁的还要多。中国文物保护界也有类似说法,即中国改革开放20年来以建设的名义对旧城的破坏超过了以往100年。
意大利、西班牙、法国是文化遗产大国,其成功的经验值得借鉴。欧洲城市大多规划设计科学,布局合理,古代建筑、文物古迹与现代化建筑浑然天成,整个城市既是美丽的花园,又是一个别致的“大博物馆”。这自然与其现代化进程和社会大环境密不可分,也与文物保护的理念息息相关。法国普罗万小城位于巴黎以东80公里处,11—13世纪曾是欧洲商旅往来于北海与地中海城市间的必经之地。如今,这座小城从整体布局到每个建筑的风格,都保持着中世纪欧洲古城的浓厚韵味。所以说,文物保护与城市发展并不矛盾。
2.正确发挥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1)历史例证。这是作为文化遗产首先要发挥的作用。文化遗产不仅可以证明历史,而且可以补充历史、修正历史,甚至可以成为一部实物的历史,包括各种历史的例证,如社会发展史、科学技术史、文化艺术史和各门专史。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文物保存门类丰富是一个很大的优势,文化遗产在这方面能起很大的作用。
(2)科学研究参考。我国许多文化遗产蕴藏着许多科学技术的成果,有些东西今天还有重大的现实价值,如天文、冶炼、化学、水利等,都是值得研究并加以应用的。
(3)实物教材。中华民族是一个勤劳勇敢而又富有革命传统的民族,在许多文化遗产中凝聚着先辈们艰苦奋斗、克服困难的精神和聪明智慧。这些文化遗产正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历史唯物主义教育、科普教育等的生动教材]。由于文化遗产是实物例证,借此进行形象化教学,收效更大。
(4)创新借鉴。改革创新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从历代留存的文化遗产上也证明了这一点。但是凭空的创新也是没有的,文学艺术、科学技术都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发展的。文化遗产在这方面可以为改革创新提供实物的、形象的借鉴。
(5)文娱欣赏。有许多文化遗产本身就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能给人们以美的享受,陶冶精神情操,提高文化素质。
(6)旅游参观。文物古迹是旅游参观的重要对象,是发展中国式旅游的优势。万里长城、故宫、十三陵、云冈、龙门、敦煌、秦始皇兵马俑等都是旅游的热点。
在此以名人故居的保护与利用为例,其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从目前我国名人故居的规模、建筑风格等因素看,一些规模较大或建筑形式非常独特的名人故居适合开发成旅游景观。如杭州清代巨商胡雪岩故居,占地面积0.67公顷,故居建筑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修复开放两年来游人如织,成为当地的一大新景观。一些濒临风景名胜区的故居,也可以修复作为景区的一处景点对外开放。但大多数名人故居坐落于老城区的街巷民里,建筑形式与其所生活时代的民居并无大异,曲径通幽,交通不便,游人难免稀少,这时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一些在国内、国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名人故居可以改建为纪念馆、纪念地、研究学会等,举办与名人有关的展览、学术讲座等活动,吸引一批研究学者群体;一些位于居民小区内的名人故居,可以结合社区文化建设,将其建成针对不同层面读者的图书馆、阅览室等,为社区居民提供文化服务,也可供游人参观、休息、阅读;一些位于老城观光旅游区的故居,可以在室内进行适当改造供居民居住,居民可以搞一些经营活动。如云南丽江古城、安徽宏村古民居村落,游人自由出入,参观游览与居民生活两不误。或者,将一些名人故居进行修缮后由原住户居住,政府给予适当补助,住户不得随意改变故居的外貌、内部结构等,也不失为一种很好的保护办法。又如,为使世界文化遗产平遥古城得到有效保护,山西平遥县将在四年内从古城迁出两万多居民,古城内所有单位将搬迁出城,城内人口减少到两万人,生活中心区也移至城外。有关专家指出,和其他地方的移民不同,这是我国为保护世界遗产首次大规模迁移城镇居民。目前,仅有2.25平方公里的平遥古城虽历经沧桑却保存完好,向人们展示出一幅明清时期文化、社会、经济及宗教发展的完整画卷。同时,长期以来困扰着人们的文物保护和经济发展、公民生存发展权之间的各种复杂而尖锐的矛盾,从中得到了解决。类似的例子还有丽江古城的保护,同样采取了“保护古城、另辟新城”的模式,今日的丽江已经成为了中国历史文化遗产地的一个标牌,在中国所有的历史文化名城里,它的保护和发展是做得最好的,我们更希望它通过自我完善,成为中国乃至世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一个经典之作。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范文5
关键词:价值特色 自然遗产 旅游资源 遗产保护 适度开发 可持续旅游
保护工作作为保护世界自然遗产工作的第一要务,一方面是由于每一处世界文化遗产都有其各自的独特性、唯一性和不可再生性;而另一方面是由于世界文化遗产具有极高的观赏价值、美学价值和历史文化价值,因而具有极高的旅游价值,成为众多游客的旅游目的地。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大力发展旅游业,导致了人类的过度活动,这就有可能会造成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另外,不少地方为吸引更多的游客,追求更高的票房价值,因此在遗产地制造大量假古建、人工景点和服务设施,导致对历史文化遗产“原真性”的破坏更为严重。因此,如何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业开发和谐地统一起来,使之步入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轨道,便成为一个世界性命题。
一、武陵源风景名胜区的价值、自然资源及旅游资源
1.价值特色
亿万年前,武陵源是一片大海,通过大自然不停地搬运、雕琢,变幻出今日武陵源砂岩峰林峡谷的地貌。这里遍地奇花异草,苍松翠柏;奇峰异石,突兀耸立;溪绕云谷,绝壁生烟。武陵源的自然价值和浓郁的原始野性,将人们征服。武陵源更以其具有奇峰、怪石、幽谷、秀水、溶洞这“五绝”闻名于世。
2.自然遗产
(1)地质地貌具有突出的价值。(2)地貌景观奇特多姿。(3)生态系统较为完整。(4)珍奇的地质遗迹景观。(5)气候景观多姿多彩。
3.旅游资源
武陵源有异常丰富的旅游资源,其中以“峰奇、谷幽、水秀、林深、洞奥”为主要风景特色。景区内有形态万千,如刀削斧劈的石峰3103座,有长达2000米以上的沟谷32条,总长约85公里,有清澈明静,纤尘不染的大小溪流800多条。有中国最典型的巨大溶洞,现已探明大溶洞、落水洞40个,最著名的黄龙洞为整个东南亚地区岩溶景观的缩影。境内森林覆盖率为74.75%,保存着两处原始次森林,为我国重要的古老孑遗生物的生长地区。有木本植物比整个欧洲拥有的树木种类还多一倍以上,高等植物3000余种。首批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种子植物有35种。药用植物有黄连、芍药、天麻、杜仲、党参等700多种。有猕猴、大鲵、华南虎、云豹、灵猫等难以尽数的野生动物,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动物有40种之多。这里居住着白族、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民族风情浓郁深厚,有原始粗犷的茅古斯,优美奇特的哭嫁歌,热情奔放的摆手舞,精巧细致的土家织锦,依山而建的吊脚楼,神秘莫测的巫术和硬气功无不令人称奇。
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开发的几点建议
1.政府成立保护机构。由政府的相关部门成立文化遗产保护部门,可以以群众推选代表组成文保协会实行监督保护区的管理,针对古建保护与修复、资金投人的情况加以指导,定期核实文保规划的落实情况,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并定期向镇民公布景区近况,形成良好的保护与发展机制。
2.制定保护规划。科学的保护规划,既是遗产保护的决策依据,也是保护工作实施的法律依据。聘请规划专家指导,制定较为完善的规划目标,站在保护祖国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的高度,从保护独具特色的原始状态的优美风景环境出发,对武陵源世界遗产的保护原则、目标、内容进行详细规划。
3.摸清保护区资源,建立基础档案。应在全镇范围内,深入调查,并登记建档,调查内容应包括名称、位置、年代、面积、材料、价值特色、历次修复情况、产权归属、保护责任者等,实行挂牌保护。同时对建筑遗址的保护修复建设情况在公示栏中公示。
4.适度开发,实现可持续利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业的发展并不冲突。对于文化遗产我们应该实行积极有效的保护方式,通过积极的保护可保持文化遗产的延续。与此同时我们还应注重对文化遗产进行适度的开发,通过适度开发,又可较好地推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武陵源对于文化遗产坚持积极的有效保护,而不是消极的保守性保护,坚持适度开发,而不是闭锁式欣赏。在现实条件下,发展旅游业是开发文化遗产经济学价值,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优先选择方式之一。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业的发展,虽然还有许多深层次的问题尚待研究解决,但是归根结底,文化遗产重点在保护,没有永久性的保护,便没有可持续利用。
三、结语
我们的国家正处在一个飞速发展的时期,历史环境、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飞速变化更加加剧了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我们只有从更本质的层面上去理解文化遗产,在更深入而宏大的体系上去保护文化遗产,把遗产保护与整个社会发展结合起来才得以找到更本源的理论认识、更长远的战略规划和更有效的保护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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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范文6
关键词:蜀道;历史城镇;文化线路;线性文化遗产;保护模式
Abstract:Withthe successful application for World Heritage of the China's Great Wall, China Grand Canal and the Silk Road, the protection and academicresearchoflinear cultural heritage aroused sustained attention of society. Shu Dao, as an important transportation hub and military roads in China's history,connecting many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city (town)and having a great impact,should be given more protection and attention. This paper demonstrated linear culturalheritage characteristic of Shu Dao from time, space and culture,and also discussed the the advantages and value of Shu Dao in three aspects,respectivelymilitary,commercial, resources and system.In addition,based on the above research, this article explored the protection mode of Shu Dao and provided the foundation for the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heritage, to avoid destruction of historical environment and nat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because of those blind development .
Key words:Shu Dao ; historic towns ; cultural routes ; linear cultural heritage ; protected mode
中图分类号: C9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6)-04-72(6)
1 前言
古蜀道是蜀国和秦国之间进行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交流的重要交通要道,至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是中国历史上陆路交通的“活化石”,是世界上最早的“国道”。蜀道沿途连接了数量颇多的历史文化名城(镇),还有大量栈道遗存和文物古迹,这些都是蜀道保存和延续不可或缺的因素。
我国已有三处线性文化遗产登上《世界遗产名录》,而蜀道作为中国历史上最早交通要道,不仅拥有丰厚的文化底蕴和历史内涵,还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环境;它不仅仅在交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更是促进文化交流,带动四川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纽带。因此,我们更应该重视对蜀道的研究和保护,不仅是为了蜀道能在以后能申遗成功,更是为了把这唯一的蜀道保存并延续下去。
2 线性文化遗产
2.1 线性文化遗产发展历程
早在1964年欧洲理事会上,文化线路就在报告中被提及,而后又逐渐衍生出线性文化遗产的概念,此后又融合了廊道遗产、文化廊道、历史路径和现状遗迹等与之相近的理论,使线性文化遗产的内容被不断丰富。(图1)
线性文化遗产是指拥有特殊文化资源集合的线形或带状区域内的物质和非物质的文化遗产族群,往往出于人类的特定目的而形成一条重要的纽带,将一些原本不关联的城镇或村庄串联起来,构成链状的文化遗存状态,真实再现了历史上人类活动的移动,物质和非物质文化的交流互动,并赋予作为重要文化遗产载体的人文意义和文化内涵[1]。包括了铁路、道路、运河、河流峡谷等不同的表现形式,内容丰富。同文化线路、遗产廊道、历史路径、现状遗迹等理论一样,线性文化遗产也主要强调时间、空间、文化因素,强调各个文化资源点共同的构成的文化价值功能以及至今对人类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产生的深刻影响。
2.2 国内外相关研究
国际上对线性文化遗产的研究是一个需循渐进的过程,以美国为代表,率先在此领域开展研究,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研究:①线性文化遗产对当地旅游经济的影响,以DanielStynes等人为主;②对遗产廊道的评估研究,以ConzenTuxill等人为主;③从遗产的开发利用和提升其价值的角度开展研究,以Cottle、Harkness&Sinha等人为主。
国内对于线性文化遗产的研究起步较晚,以单霁翔先生为代表,首先总结出我国线性文化遗产的主要特性,随后刘庆余在此基础上又对线性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进行了全面梳理,分别是“线性文化景观”、“现状遗迹”、“运河遗产”、“文化线路”四个方面。之后我国的众多学者分别从遗产的保护规划与利用、遗产的旅游开发与保护、构建国家线性文化遗产网络三个方面开展研究。
3 蜀道的线性文化遗产特征及与沿线历史城镇的关系
古有“蜀道难,难于上青天”的著名诗句,广义上的古蜀道全长约1000余km,涉及沿线11座城市[2]。(图2)现存蜀道中经专家考察并承认的有七条,其中4条过秦岭,分别是陈仓道、褒斜道、傥骆道和子午道;三条过巴山,分别是金牛道、米仓道和荔枝道。而人们常说的蜀道主要指以汉中为分界点,从关中过秦岭到汉中的“褒斜道”和从汉中到成都的“金牛道”。而狭义的蜀道主要指四川境内的金牛道,《四川通史》曾记载,金牛道是由汉入蜀的主要通道,其核心路段为剑门蜀道,本文主要探讨位于广元境内的剑门蜀道。(表2)
3.1 蜀道的线性文化遗产特征
蜀道历史文化悠久,作为曾经的军事要道和商业要道,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以剑门蜀道为例,笔者将从时间、空间、文化三个方面来论述蜀道所具有的线性文化遗产特性。
3.1.1 时间特性
狭义上的古蜀道主要指四川境内南起成都,北止广元七盘关路段,全程约450km,有3000多年的历史,其中最核心的部分就是广元境内的剑门蜀道。剑门蜀道,由七盘关进入四川,向西南经明月峡,利州(今广元),昭化,天雄关,入剑门关,经剑阁入梓潼到演武镇,全程200多公里。最早产生于战国时期,后经过几次变迁,在清末恢复由昭化入剑门,一直沿用至今。剑门蜀道是明清时期遗留至今的秦蜀官方驿道,是古金牛道的一段。
3.1.2 空间特性
剑门蜀道地势险要,风景秀丽,剑门七十二道峰犹如一道天然的屏障,保护着四川太平。早期剑门蜀道由于地形和历史原因采用沿江崖壁架设木栈或开凿石栈,形成嘉陵云栈,后来改由沿溪铺设石板路通行,道路两旁种植表道古柏。其沿线保留了许多文物古迹,如广元的明月峡,千佛崖,昭化古城,剑门关景区,翠云廊等著名景点。剑门蜀道作为重要的纽带,将这些景点都串联起来,形成链状文化遗产保存下来。在宋元时期,沿线设置了专门的行政管理机构,清代形成“二十里置一邮铺,六十里置一驿”的格局,并保留至今。
3.1.3 文化特性
由于战争原因,在不同时期产生了大量的人口迁徙,导致当地人口结构发生变化[3]。人口迁徙带来了文化传播和文化交流,同时也刺激了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使剑门蜀道成为当时四川地区经济、政治、文化、军事发展的重要纽带。剑门蜀道沿途不仅有当地最突出的三国文化和军事文化,同时还包含了红色文化、宗教文化、饮食文化、生态旅游文化等等,这样的多元文化也是促进其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因素。
综上所述,蜀道不论是在空间上或是时间上,亦或是文化上,都能完美的满足线性文化遗产的特性。并且,由于剑门蜀道的存在,将周边一些不相关的文化遗产串联在一起,使其不论是在物质,非物质或是文化方面都能交流互动,促进发展。(表3)
3.2 蜀道作为线性文化遗产的优势
世界上已经有22处线性文化遗产登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④,其中三处在中国,而我国境内一共有19处线性文化遗产是值得被研究和保护的,蜀道作为其中一处,有着它不可替代的优势。
3.2.1 军事防御和商业贸易
自古剑门关便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名句,也有“天下第一关”的美誉。剑门关作为剑门蜀道的核心区域,且沿途的明月峡是连接南北的唯一路径,自然成为了兵家必争之地。剑门关又依托剑门山脉,同周边的城寨相互照应,形成完整的防御体系。
蜀道的作用不仅仅是为巴蜀地区提供保护屏障,更是连接南北经济的重要纽带。蜀道发达的交通网,为商品的流通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在秦汉隋唐时期,就形成了以汉中盆地为纽带的西部经济带,到了宋朝,茶马、茶盐贸易蓬勃发展,促进了蜀道沿线城市带的形成,使西北秦陇市场和西南川蜀市场相互间的经济联系更加密切。由于气候的影响,蜀道沿线南北方的商品形成互补,更加强了蜀道城市带的向心力[4-5]。
3.2.2 自然资源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郑孝燮曾如此评价:古蜀道全世界只有一个”[6]。这表明蜀道在中国,亦或是在世界上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蜀道沿途有很多著名的旅游景点,其中翠云廊可以说是其精华所在。翠云廊内古树众多,以古柏为主,据考察,现存的古柏有8000余株,其年龄几乎都是数千岁。翠云廊的建立最早可追溯到秦汉时期,由当时的守城将领张飞带人种植,形成“三百里程十万树”的景观,被誉为“东方的古罗马大道”[7]。
3.2.3 邮驿道路
世界上最早建立邮驿制度的国家是古埃及,但蜀道是至今保存最完整的邮驿道路。蜀道的邮驿制度可以追溯到蜀汉时期,诸葛亮致力于道路建设,在蜀道沿线修建大量的驿馆、邮亭等等;宋元时期,又拓宽道路,方便马车通行,最后在明清时期形成“二十里置一邮铺,六十里置一驿”的格局。如今在剑门蜀道200多公里的路段内,不仅较为完整的保留了明代时期的砭石道路系统,还有道路沿线的配套设施,如驿铺、拦马墙、驿道古桥等等都以它们的原始风貌保存下来,是中国邮驿制度的“活标本” 。
3.3 蜀道与沿线的历史城镇关系
古蜀道属于线状文化遗产区,不仅涉及范围广,且遗存丰富。沿线串联了西安、成都、重庆、汉中、阆中等历史文化名城。以阆中为例,阆中古城是古蜀道上保存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城市,至今,有米仓道和大大小小的金牛支道5条从其过境,是连接荔枝道、金牛道和米仓道的重要节点。以阆中为起点,有从阆中到巴中再到汉中的米仓道,有从阆中到梓潼再并入金牛道的阆梓道,有从阆中到剑阁再并入金牛道的阆剑道等等。蜀道沿线有历史名城、历史名镇、历史名村。如利州、昭化、剑州、柏林沟、恩阳、清溪、陕西宁强青木川、陕西周至老县城、陕西洋县华阳古镇等,金牛支道的天宫院村和米仓道上的老观古镇等等。蜀道沿线串联的历史城镇等更与剑门蜀道相辅相成――蜀道的存在,使得其沿线的历史城镇得以发展,而沿线城镇的发展也给蜀道带来了经久不衰的人气。在空间上,形成“片”状的历史城镇群,带动了其周边城镇的经济发展。(表4)
蜀道的价值已经超越了其本身,沿线的道路、铺驿、栈阁、古柏、古墓、关隘、古遗址、古镇等古文化遗存是构成其历史文化价值内涵的重要因素,而沿线的历史城镇是蜀道线路上的重要节点。这些历史城镇似一颗颗璀璨的明珠,被蜀道串联在一起,更加弥足珍贵。现在蜀道正在全面准备申遗,希望通过申遗,让这条珍贵的线路整体得到保护和延续。因此,更需要将这些历史城镇和蜀道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不仅能提升蜀道自身的历史文化价值,更能在宏观层面提升这些历史城镇的价值内涵,让沿线的历史城镇得到更好的利用和保护。
4 蜀道保护模式建议
从文化遗产角度来认识蜀道,其价值和内涵已远远超过了道路本身,蜀道两旁及其附近与之有关的古遗存、遗址、古建筑物、古居民点等,更使蜀道具有浓厚的历史感及立体感,它们是古蜀道在历史上的见证,尤其沿途的兵站、驿馆、码头、商贸等古人活动的区域和范围,全方位展示了古蜀道的风貌,但如何有效保护与展示则对文物保护提出了难题。
目前,我国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从三个层面进行: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而相对应的法律法规主要以《文物保护法》、《中国文物保护准则》等为主,缺少针对巨型遗产的保护体系,通常用隔断式的保护方法将其沿线的重要遗址遗迹、建筑或聚落作为重点保护文物,重点保护建筑和历史文化名城来保护。以剑门蜀道为例,其沿线重要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或遗址遗迹都给予了较好的保护,而对于其整体的保护仅仅是简单的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50米和100米为分界线,这样整齐划一的保护模式不仅不能全面完整的保护剑门蜀道,反而会破坏蜀道的整体性。因此,在蜀道的保护模式上,我们不仅是要考虑文化遗产单体的保护,还应该注意遗产与周边环境的有机联系,并通过文化线路将其串联起来,构成有机整体。
4.1 三位一体保护模式
刘蒋等部分学者提出了三位一体保护模式,将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线路本身结合在一起[8]。陈韵羽又在此基础上对三位一体保护模式做了进一步的说明和深入,认为以前的三位一体模式仅仅从宏观角度将三大文化内涵融为一体,没有从微观的角度来将其融合在一起,单纯以静态的舞台剧的方式呈现出来,没有真正将物质和非物质文化融入人们的生活[9]。笔者认为三位一体的保护模式不但要在宏观上体现出来,也应该重视在微观层面上的联系,应该是让非物质去解释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线路,让非物质文化在当地生活中体现出来并传承下去。
蜀道本身的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十分丰富,在重新构建保护模式的时候,应该摒弃以往的以单一的资源点或遗产点为主要对象,只注重“点”的保护,而忽视了对“面”的保护。比如,昭化古镇,阆中古城等,每一处遗存都是相对于其他遗存各自独立的,在保护利用方面都没有任何联系。历史城镇作为线路上的物质遗产点,和周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将文化线路囊括在其所覆盖的范围内,形成有机整体。同时,对历史城镇的保护与利用应该是建立在保护其原真性和完整性的基础上,让非物质文化融入到文化线路中的物质遗产中去,从单纯的表演模式真正过度到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与利用。让蜀道继在经济、政治、交通、文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成为一条新的连接纽带。
4.2 静态动态结合的保护模式
单霁翔曾提出现在遗产保护趋势正在从保护“文物”向“文化遗产”保护过度[10]。在此基础上,俞孔坚等人指出现在文化遗产保护应该从单一因素保护向混合因素保护过渡,以面涵点,从静态保护到动态保护,让曾经的“死”遗产都变成“活”遗产[11]。
对于蜀道的保护如果我们只是一味的保存和修复,像博物馆里陈列的珍品一样,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那么在历史长河中的蜀道也会随之消失殆尽。针对蜀道沿线的各种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可以将其相互结合起来,在保护了物质文化遗产这类有形的载体的同时,让你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其中体现出来。历史城镇作为最重要的载体,应该将它们视为一个群体,弱化它们“点”的性质,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在不失地方特色的前提下,又和周边的历史城镇形成“片”。这样动静结合的保护模式,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能延续其自身的价值内涵。
4.3 因地制宜的保护模式
蜀道拥有优越的自然资源,在保护文化资源的同时也应当考虑道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在开发利用之时,要以不破坏原有的自然资源为前提条件,合理利用,做到同时保证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由于蜀道本身尺度过大,涉及范围广,遗存多,且由于历史原因,很多文化遗产没有得到应有保护。再加之其分布不均,各个遗存的重要性也不同,因此,在确定保护模式时,应该根据对象的具体情况,如它本身的文化价值,所处地段位置,和周边环境的关系等等一系列因素,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现有的保护机制仅仅是针对节点型国家保护单位,对于非节点型的文化遗产并没有明确的方案或措施。非节点型文化遗产可能会因为地处位置偏僻,游人少,或因为对其内涵挖掘不够深入而不被重视,一些物质遗存还遭到了破坏,因此在对待非节点型文化遗产应该把零散的遗产串联起来,再将它们和节点型国保单位进行有机整合,从而达到保护利用的效果。
5 结论
2009年,9位专家联合发出《关于中国蜀道文化线路整体保护及联合申遗的公开信》,呼吁群众和领导对蜀道引起重视。2014年,大运河、丝绸之路申遗成功更让人们意识到蜀道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在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重视遗产的保护,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线路紧密结合在一起,真正做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注释:
①英国的哈德良长城(1987年)-德国的上日耳曼-雷蒂安边墙(2005年)(与英国共有) 德国
②包括多瑙河岸、布达城堡地区和安德拉希大街(1987年,2002年):布达佩斯,多瑙河岸和布达城堡地区(1987年)-安德拉希大街和地铁(2002年) 匈牙利
③塞哥维亚古城及输水道、塞哥维亚水道桥、塞哥维亚古城及其水道
④数据来源:作者根据前文的表格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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