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要素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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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要素

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要素范文1

关键词:劳动力次级市场;劳动力就业;工资决定机制

次级劳动力市场的说法最早见于二元制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该理论认为,劳动力市场存在主要劳动力市场与次要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在主要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收入高,工作稳定,工作条件好,培训机会多,有良好的晋升机制;而次级劳动力市场则与之相反,劳动者收入低、工作不稳定、工作条件差、培训机会少,缺乏晋升机制。对于主要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而言,培训教育能提高其收入,而对次级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而言,教育培训对他们收入的提高没有作用;并且,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级劳动力市场间的流动较少。近年来,中国学者也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研究,发现劳动力市场分割现象在中国同样存在,并且具有其自身的一些特点。西方国家经历二百多年发展起来的工资决定理论对中国的经济建设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一、中国次级劳动力市场的特点

中国次级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主要是由城镇下岗职工和从农村迁徙出来的进城务工人员构成,其中以被人们称为“农民工”的进城务工人员为主。次级劳动力市场的存在为城市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低成本劳动力,满足了工业化进程对劳动力的需求。尤其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大量进入,更是填补了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岗位的空缺,使城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整体的竞争力,同时也为中国发展出口贸易,承接国际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创造了条件。可以说,次级劳动力市场的存在为中国工业化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同国外次级劳动力市场一样,中国次级劳动力市场同时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制度的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工人集体议价能力低下等。这些问题若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必将影响到中国经济长期、稳定的发展。

二、西方传统的工资决定理论对中国次级劳动力市场工资决定机制的指导

1.西方经济学中关于工资决定的理论。(1)古典经济学派的工资决定理论。古典经济学派在工资决定方面一直认为,工资是劳动力价格的体现,它必须等于维持这种劳动力所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最早对劳动力价值进行论述的是英国经济学家威廉·配第。他指出,工资是维持工人生活所必须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此后,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等人在这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阐述。他们认为,对于需要靠劳动力过活的工人,他们的工资水平至少必须能够维持他们的生活。此后,马克思在继承了古典经济学理论劳动价值说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劳动力也是一种商品,这种商品的价格是由生产这种劳动力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同时,作为劳动力商品价格的工资,它的形成与决定同样受到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的制约,供求与竞争因素的作用使工人的工资水平在劳动力价值的基础上上下波动。(2)新古典经济学派的工资决定理论。美国经济学家克拉克在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中从劳动力市场需求的角度阐释了决定工资的另一个因素,即边际生产力。边际生产力理论认为,由于边际报酬递减规律的作用,可变要素的边际收益产品随着可变要素的不断增加,任何一个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使用可变要素的原则是边际成本与相应的边际收益相等,这个原则也是企业确定劳动力价格的原则。剑桥学派的领袖人物阿弗理德·马歇尔糅合了古典经济学派有关分配理论的思想和边际学派的边际理论,以供给均衡价格论为基础,建立起供给均衡工资理论,从生产要素的需求和供给两方面说明工资的市场决定机制。他认为,工资同其他商品的价格一样,是由供给价格与需求价格两个方面共同决定的,其中决定需求价格的是劳动的边际生产力,而决定供给价格的包括了劳动力的生产成本和劳动的闲暇效用。马歇尔的这种以市场机制为工资决定基础的分配理论为此后的西方工资理论打下了基础,许多工资决定理论就是在此基础上展开的,包括其中影响力比较大的“集体谈判工资理论”。(3)制度学派关于工资决定因素的探讨。与新古典学派的认为相反,制度学派否定了市场性因素对工资起决定作用的说法,而从制度因素角度来解释工资的决定。他们认为,现实中的劳动力市场通常呈现出二元分割的格局,同时处于一种不完全竞争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工资水平的高低并不是简单地由供给和需求双方作用决定,还包括各种影响市场供需变化的制度性因素,这些制度性因素弱化了供给力量在工资决定中的作用。

2.西方工资决定理论对中国次级劳动力市场的指导意义。西方工资理论是随着几百年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发展而逐步发展和完善起来的,它是西方发达国家以往的学者在对当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进行思考的基础上,从中总结并提出的一些理论。中国目前尚处于经济发展阶段,它在发展过程中难免会碰到许多西方国家曾经历过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西方的一些经济理论对中国当下的社会经济建设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但是,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无论是经济发展水平还是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完善程度都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次级劳动力市场也存在一些与西方国家明显不同的特性。(1)在劳动力市场工资确立的问题上,我们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的理论,而应该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在借鉴西方理论的同时遵循市场经济本身的运行规律,完善劳动力市场,健全中国的工资机制。(2)在工资决定问题上面,我们还应该弄清楚决定工资水平的合理因素和不合理因素。现实中存在的

影响因素并不都是合理的,我们只有将合理的影响因素与不合理的影响因素区分开来,才能找出影响工资机制正常运行的原因。(3)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因此商品市场价格必须由市场的供求机制来决定,作为劳动者价格的工资同样必须遵循这个规律。也就是说,在中国,劳动者工资水平的确定既要以劳动者在产品中的贡献——边际生产力为依据,同时必须满足劳动者为维持自身及其家属生存所必须的生活资料的需求。这是中国劳动力市场工资确立所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不管是在主要劳动力市场还是在次级劳动力市场。然而,尽管劳动者工资水平的高低最终是由劳动力市场供需双方的共同作用决定的,但现实中影响工资的因素很多,既有经济因素又有非经济因素,正如制度学派所认为的,影响工资水平的因素包括了所有影响供需变化的制度性和非制度性因素,这些非经济因素对工资水平的影响弱化了市场机制对劳动力工资水平的制定,扭曲了劳动力市场的价格,使得劳动力市场的公平原则受到破坏。因此,要健全中国次级劳动力市场的工资机制,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消除扭曲劳动力市场价格的因素,充分发挥市场对工资的调节作用。

三、中国次级劳动力市场工资决定机制的缺陷及其完善

中国次级劳动力市场工资决定机制的缺陷。中国次级劳动力市场工资决定机制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其外在表现为供给双方在工资决定方面的力量对比悬殊。作为劳动供给方的劳动者在工资决定方面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工资水平的高低几乎完全由企业方单方面决定,工人只能被动地接受。这使得企业方为追求超额利润而刻意压低工人的工资成为可能。这一点在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身上体现得尤为突出。造成劳动者弱势地位的因素很多,这里面既有劳动者自身素质的原因又与中国现行的一些制度分不开。中国在解放后很长一段时间一直实行的是计划经济,虽然改革后中国逐渐建立起了市场经济体制,但计划经济时期留下的许多不适宜的制度依然存在。鉴于以上分析,要完善中国次级劳动力市场的工资决定机制,就必须强化中国次级劳动力市场中供给力量对工资的决定作用,减小非市场因素对工资水平的影响。1.制定和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中国现阶段有关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并不多,常见的有《劳动法》、《工会法》、《工伤保险条例》及各地方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水平等。然而,这些法律、法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作用也极为有限。以最低工资水平规定为例,最低工资水平的制定是以劳动者及其家属在城市生存所需费用为依据的,它指的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获得的最低收入报酬,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和特殊工作条件下享受的津贴。虽然由于“民工荒”的影响,各地政府纷纷提高了对最低工资水平的规定,但事实只有少数企业真正符合这个要求,政府虽然制定了相关政策却未能具体落实到位。因此,制定相关政策并严格执行和落实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关键。

2.制定合理适用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虽然按中国现行的《劳动法》规定,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并不排斥正规就业的农民工,但农民工的参保率还是普遍偏低。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调研组的报告显示,到目前为止,中国农民工的总体参保率不超过20%。究其原因,很大一部分在于现行的社保制度对农民工不适用。因此,建立一个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我们要解决的另一个问题。

3.逐步取消户籍制度。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产物,它曾经对中国社会的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虽然出于各种政策因素的考虑,户籍制度不会在短期内得到彻底的取消,但是作为一种计划时代的产物,它必然无法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求。因此,逐步取消户籍制度不仅是完善中国劳动力市场工资决定机制的要求,同时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题中应有之义。

参考文献:

[1]陆铭.劳动经济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2]舒尔茨.论人力资本[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0.

[3]贝克尔.人力资本[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221-241.

[4]李伟.中国失业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分析[j].广东商学院学报,2005,(5).

[5]周天勇.中国未来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与出路[j].学习与探索,2005,(2).

[6]张车伟.转型中的中国劳动力市场[j].中国经济快讯周刊,2007,(3).

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要素范文2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转移 研究述评 启示

国外文献综述与启示

(一)刘易斯无限供给劳动力转移模型

刘易斯模型是在“零值劳动力”、“工资不变”和“资本家剩余”三个基本假设的基础上阐述了二元经济的发展过程:欠发达经济中存在两个部门:一个是以传统生产方法进行生产、劳动生产率很低、收入仅够维持生计的传统部门;另外一个是以现代化方法进行生产、劳动生产率和工资水平超过传统部门的城市工业部门;传统部门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劳动力供给的弹性是无限的,因此工业部门只要支付略高于农村维持生计收入水平的工资,就会获得无限的劳动力供应;二元经济的发展表现为一个现代部门不断扩张和传统部门逐渐缩小的过程,而这个过程是通过收入分配向利润倾斜所导致的现代部门迅速的资本积累以及现代工业部门从传统部门吸收劳力和经济剩余来实现的(刘易斯,1989/1954)。

刘易斯提出的二元经济发展模型的开创性在于不是停留在对二元经济结构的描述层面,而是由这种落后状态推论出一种发展模式,提出了一整套内容广泛的对内对外经济改革建议。然而,在刘易斯的观点中忽视了农业自身的发展在二元经济中的作用,所以,刘易斯提出的二元经济发展模型为发展中国家指出了一条工业化的道路,加速了农村劳动力要素从农村向城市的单向流动,但是,当与转移来的农村劳动力要素相结合的城市资本供给出现告急,或者说,城市资本聚集的速度小于劳动力要素向城市转移的速度时,就会产生像我国的“农民工边缘化”现象。

(二)费景汉-拉尼斯模型

针对刘易斯模型的缺陷,费景汉与拉尼斯提出了二元经济发展的三阶段模型(John C.H.Fei,1964)。此模型假设由于制度性原因,农业部门的工资水平是固定的,在此基础上将经济发展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农业劳动力的边际产品接近于零(农业部门劳动力转移的机会成本很小),劳动力是无限供给的。由于存在“零值劳动力”,因此农业产出水平不会因为劳动力的减少而下降,劳动力的转移不会受到阻碍。

第二阶段,农业劳动力的边际产品大于零,但低于“制度工资”水平,农业部门存在“隐蔽失业”,在此阶段,如果农业边际劳动生产率没有提高,那么随着劳动力的转移,农业产出水平将会下降,因而可能发生粮食短缺,并引起粮食价格上涨和工业部门工资水平上升,最终引起经济增长和劳动力转移过程缓减甚至停滞。因此,费景汉与拉尼斯认为需要保持农业生产率的同步提高,以此来增加农业剩余和释放农业劳动力。

第三阶段,当农业边际劳动生产率上升到“制度工资”的水平,就意味着整个经济——包括劳动力的配置——完全商品化了,经济发展将由二元的劳力剩余型经济转化为一元的资本主义经济。在这一阶段,由于农业生产实现了资本化,因此工业部门要想通过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扩大再生产就必须在劳动力市场上与农业部门展开竞争,而竞争的前提条件是必须使工业部门的工资水平大于或等于农业部门的边际生产率水平,结果,工业部门的工资水平也将加速增长。

费景汉—拉尼斯模型在农村劳动力要素转移的过程中,虽然考虑到了这种劳动力要素从农村向城市单向流动时,会引起农业劳动力的边际产品的变化,从而促进了劳动力要素供需机制的形成,避免了刘易斯模型所带来的这种局面:劳动力要素有足够的动力流动,却不能充分地和资本结合。换言之,费景汉—拉尼斯模型可以让劳动力要素随着资本聚集的速度流动(必要的时候还可能出现劳动力要素回流的现象,我国沿海一带的“民工荒”或多或少地可以反映这一点),从而让劳动力要素更加充分地和资本结合。但是此模型有一个很强的潜在假定:即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要素已经和土地要素及资本要素充分结合了。这一点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并不相符合,例如,邓晰隆的研究成果测度出我国2003~2006年度农村生产要素综合市场化程度平均为23.87%(邓晰隆,2007),这足以证明费景汉—拉尼斯模型在解决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的局限性。

(三)托达罗的“预期收入”模型

托达罗认为,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决策是根据“预期收入”最大化目标做出的,这种决策主要依据城乡实际工资差距与农村劳动力在城市能够找到就业岗位的概率。由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是根据预期的城乡收入差距而不是根据实际城乡收入差距作出的,因此尽管城市也存在大量失业,农村人口仍然源源不断地涌入城市,造成了城市劳动力市场严重失衡,使失业问题更加严重(托达罗,1999/1997)。由此,托达罗认为,按照刘易斯模型采取资本向现代工业部门倾斜的工业化战略并不能够解决发展中国家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相反应当扩大农村中的就业机会,鼓励农村的综合开发,以缩小城乡就业之间的不平衡,从而缓解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

从此模型中可以发现:实际上农村劳动力要素市场和城市劳动力要素市场存在着巨大差异,两种市场的不兼容导致严重的农民工问题,这一点与我国户籍制度限制下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是相吻合的。但是,托达罗的“预期收入”模型所提出的“扩大农村中的就业机会,鼓励农村的综合开发”等构想在我国的实际操作中是需要以例如“户籍制度、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农地承包制度”等关键问题的解决为基础的。

国内文献综述与启示

国内学者对农村劳动力要素的研究较多地结合了我国的实际情况,从农村到城市的移民规模不断扩张,城市化水平滞后和城乡工资差距不断扩大,以及沿海出现民工荒的现象出发,首先考察了我国城乡政策制定中特殊的制度背景。我国有关城乡劳动力流动的政策一直是城市对农村劳动力的流动进行限制和管理的政策(宋洪远,2004),而这些都体现了有关城乡劳动力流动政策的城市倾向性,是在城市居民出于保护自己的利益而影响政府决策的机制下形成的(蔡等,2004)。农民工进城打工,首先遭遇的就是就业歧视或就业权利不平等。农民工不仅被剥夺了成为城市国有企事业和行政单位正式职工的资格,而且还从制度上被排斥在城市部分就业岗位之外,这使得农民工只能进入城市的“第二劳动力市场”(蒋国保,2005),即便如此,当城市政府面临解决城市下岗工人再就业压力的时候,这些农民工还面临着随时被解雇的命运(余红等,2006)。正所谓“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的是城市剩余的工作”,这是现在城乡劳动力市场的突出问题——劳动力市场分割。

对于这种劳动力市场分割现象,张文龙等从技术和经济性质的层面进行了界定,认为:工资合约的不同性质是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最主要标志,把具有平均主义或相对平均主义基本特征的所有合约总称为体制内劳动力市场,把具有工资——劳动边际产品对应的基本特征的所有合约总称为体制外劳动力市场。不同工资合约的性质有所差别,可以称之为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分割(张文龙等,2005)。在这种制度性分割下,农村劳动力要以低工资水平和低劳动权益保障为代价,才能赢得在非国有部门就业的竞争优势。由此王德文等认为导致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因素主要有:户籍以及由户籍制度引发的养老、医疗、住房、子女教育等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分割;有限的城市就业总量;劳动力市场不完善的法制建设和对非国有部门劳工保障监督的缺失(王德文等,2004)。

在深入探讨劳动力市场分割的过程中,陈钊、陆铭则认为:城乡分割政策的更为根本的制度因素是城市单方面拥有城乡政策的决策权。人口多而资本少的历史条件是导致城乡分割的重要背景。也正因此,随着城市发展中资本的不断积累,城市的生产活动开始对农村劳动力产生需求,于是城市所制订的城乡政策就逐渐在农村劳动力流入的控制上有所松动。这种政策转变是城市从自身利益出发的决策结果,它提高了城市居民的福利水平。然而,进城民工在为提高城市人口福利水平做出贡献的时候,却同时承受着来自于城市的歧视,这种歧视也成为导致城乡分割政策形成的原因之一(陈钊等,2006);相反,城乡之间长期沉淀下来的收入水平、文化背景以及生活质量等方面的感知差异程度,决定了农民工所感知的最佳城市规模大于城市居民所感知的最佳城市规模的程度。

当农民工迁往城市的数量超过城市居民感知的最佳规模时,城市居民就会感到拥挤,代表城市居民利益的城市政府就会设置各种“政策门槛”排斥农民工的继续进入,这种感知差异也是导致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政策形成的重要原因(邓晰隆,2008)。所以,要实现从城乡分割到城乡融合的转变,除了随着城市的资本积累而不断地增加农村向城市的移民外,更为根本的是必须改变城市单方面地制订有利于自身的政策这一现状(陈钊等,2006)。

国内学者的研究大都从我国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分割的现实出发,分别对我国城乡二元分割的劳动力市场进行描述性研究和制度性分析研究,理论成果丰富,对策建议也具体,但这些研究更多地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概念狭义地局限在农村劳动力从农村到城市的单向流动。而笔者认为,劳动力要素的流动应该体现出三个方面,劳动力要素从农村流向城市,劳动力要素从城市流向农村,劳动力要素在农村与农村之间流动。从研究现状来看,国内学者更加注重对第一种情况的研究。

结论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国外的研究成果尽管不能直接所用,但它们为我们理性思考当前农村劳动力要素转移提供了规范的研究方法和基本思路,尤其是托达罗的“预期收入”模型对作者的启发甚大。国内学者的研究恰好弥补了国外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经典理论对我国城乡劳动力市场制度性分割现实了解的不足。但是,如果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概念狭义地局限在农村劳动力从农村到城市的单向流动,那么笔者认为现有的研究成果已经将“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的解决推到了最优求解的极端,但这种结果仍然不能使我们满意,虽然将农地私有化的农地产权人格化改革不可能实现,但是将农地承包权赋予“继承性”是可以尝试的。这些思路将会为我们在“农村劳动力要素在农村与农村之间流动”的领域做出贡献性研究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刘易斯.二元经济论[M].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

2.费景汉,拉尼斯.劳力剩余经济的发展[M].华夏出版社,1989

3.托达罗.第三世界的经济发展[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

4.宋洪远.关于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政策问题分析[A].载兆详(主编).转轨中国审视社会公正和平等[C].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5.蔡昉等.劳动力流动的政治经济学[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要素范文3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劳动力市场;二元劳动力市场

中图分类号:F24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12-0059-03

根据刘易斯的劳动力“无限供给”理论,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看,我国都具备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特性。中国人口发展与研究中心的研究也表明,我国劳动力年龄人口总数将在2016年达到峰值,此后才开始减少。因此,我国劳动力流动的这一特性至少还要持续10年左右的时间。然而,自2003年底以来,从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开始,相继出现农村劳动力供给短缺的现象,并逐渐向其他地区蔓延,2004年严重到被称为“民工荒”的程度,并且这一现象一直持续到现在。相关资料表明,供给不足的劳动力主要集中在服装、食品、玩具等劳动密集且技术含量低的行业,只需稍加培训就可以适应生产需要。因此,对这一突如其来的农村劳动力供给短缺的现象,显然是刘易斯的人口流动理论所不能解释的,欲解读这一现象,必须诉诸于其他角度。

一、现有文献回顾与评述

对于农村劳动力供给短缺的事实,国内很多学者已就其成因从多个角度作了分析,其中提及较多的有两个观点。第一,伴随着2004年以来连续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和新农村建设的启动,农民收入因政策拉动效应比往年有了不少增长,由于农民是理性的,当权衡到外出务工的机会成本时,部分人选择回去种田,因此减少了外出务工的数量;第二,因为工资粘性和工作环境较差等导致劳动力市场不完善,短期内难以形成新的均衡价格,部分农民选择放弃当前的工作转移到其他收入较高的地方就业。此外,赵晓除了认为“劳动工资粘性”是造成“民工荒”的主要原因外,还从宏观经济角度为解释这一现象提供了一个新视角(赵晓,2004)。

上述分析对于认识农村劳动力供给短缺的原因有很大帮助,但仔细推敲这些原因发现,上面的论述有许多疑问仍没有解决。其一,关于政策效应一说,统计数据显示,2004至2006年间,农民人均政策性收入分别为16元、18元和29元①。这对于一个理性的农民来说,正常情况下,虽然外出务工可能比在家务农遭受更多的艰辛,但权衡外出务工的收入要远远高于农业收益的现实,必然选择外出务工。相关研究也表明,由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和农户兼业性的特点,因政策效应而选择回农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毕竟是少数。其二,对于劳动力市场因工资粘性和工作环境较差而不完善一说,实质上只是说明了一个众所周知的现象,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工资和工作条件十几年来基本上没有发生很大改变,但就工资水平来讲,有些地区实际水平甚至出现负增长,问题是,为什么工资粘性得以存在这么长时间?为什么短缺现象出现后,伴随着劳动力待遇的普遍提高,并不见有减缓的迹象?显然,第二种观点并不能解释这两个问题。

然而,尽管农村劳动力市场还不完善,但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实现在本质上仍是市场机制支配的结果,因此,从国民经济波动的角度解释虽有助于从宏观上把握原因,但却无助于对其微观实现机制进行认识。因此,对此次农村劳动力短缺的认识归根结底还应从劳动力市场的分析着手。

二、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及其对农村劳动力短缺的解释

20世纪70年代,由于古典劳动模型特别是人力资本理论越来越不能对诸如教育与培训失效、劳动力市场存在的歧视等问题进行合理解释,许多西方劳动经济学家在这些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而其中的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是诸多流派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理论。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把现实中的劳动力市场分为首属劳动力市场和次属劳动力市场两部分,其中首属劳动力市场具有工资高、劳动条件好、工作有保障、福利优越等特点,而次属劳动力市场则相反。显然,两个劳动力市场在很多方面具有明显的差异,但研究表明,只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比如通过对次属劳动力市场上的劳动力给以适当的教育和特殊培训、改革社会制度等,是可以弥补市场分割程度的。

就目前研究看,在对于我国存在二元劳动市场的认识上已形成共识。从城乡分割的角度看,在我国的二元劳动力市场上,农村劳动力市场显然可归于次属劳动力市场。蔡和王德文的研究表明,由于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的决策与自己的就业预期密切相关,基本上不受城市失业率的影响(蔡、王德文,2003)。这一方面反映了我国城乡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分割非常严重;另一方面也说明,在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得以存在的机制不能改变的条件下,农村劳动力市场的完善对劳动力就业的资源配置效应具有重要作用。

由于我国客观存在的地区差异性、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及信息不对称等特征,决定了即便是在同一劳动力市场上,也可能因为这些因素而存在市场分割的可能性。许经勇等也认为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除了表现为城乡差别外,还表现为行业间同工不同酬的劳动报酬差别和地区间居民个人收入差别(许经勇、曾芬钰,2000)。我国不同城市中最低工资的差异也为农村劳动力市场存在分割提供了现实依据。

由于劳动力市场分割所产生的差异是可以弥补的,因此,当农村劳动力市场因地区差异、经济发展不平衡或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得到改善后而出现农村劳动力从某地区流向另一地区,或者该地区相对于以前的流入量减少,并因此出现劳动力短缺而且得以维持相当长时间时,就不能再拘泥于类似工资粘性或工作环境差等所导致的农村劳动力市场不完善这样的认识,而应站在整体农村劳动力市场的宏观角度上,视之为农村劳动力市场逐渐完善的结果,并且是一个动态的长期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劳动力短缺将逐渐得以消解。

2005年以来的劳动力流动数据也支持这一判断。2005年,来自江西、湖南、安徽等地的数据都显示,务工者流向长三角的热度超过了珠三角。并且春运期间,进城务工者重要流出地安徽阜阳铁路的数据也显示,上海方向比去年增加30%,而广州方向则下降了20%。根据《中华工商时报》的报道,2006年广东省的外来务工者流失率高达70%,其中来自长三角的竞争为最主要原因。在作出这样的判断时,本文依然认为,农村劳动力市场整体上离完善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并且认为那些出现劳动力短缺地方的农村劳动力市场相对于整体水平来说更不完善,现在做出完善的判断是相对于过去而言的。事实上,农村劳动力出现短缺也跟城乡二元的劳动力市场差异的缩小有一定关系。因为近年来户籍制度的改革对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具有重要作用,但由于整体上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依然严重对立,所以本文不打算从城乡劳动力市场的角度探讨这一问题。

农村劳动力市场的完善归根结底要通过劳动力自身在市场上进行配置的效率来体现,而这又跟农村劳动力再就业过程中所呈现的特点密切相关。接下来,本文将根据近年来农村劳动力在流动性就业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特点和变化,对促使农村劳动力市场进一步完善的因素进行分析,以检验对此次农村劳动力短缺所作的判断。

三、农村劳动力市场完善的因素分析

根据对劳动力市场完善所起作用的不同,在农村劳动力诸多就业特点中,本文选取反映市场运作绩效的劳动力流动性和反映劳动力市场价格机制的就业渠道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流动性就业

我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以流动为主而非转移为主。这与刘易斯的人口流动理论的前提假设不同,刘易斯的劳动力“无限供给”理论假设劳动力的流动是从传统部门转移到现代工业部门,并根据古典经济学对最低工资的要求,假定现代工业部门支付的工资至少能够满足劳动力的再生产。而在我国,这一条件基本上不具备。多数情况下,农村劳动力得到的工资并不能满足劳动力的再生产,如果再考虑转移到城市所需的其他成本,农村劳动力“离土不离乡”的流动性就业就成为最现实的选择。从劳动力市场角度看,流动性本身又是反映市场运作绩效的一个重要指标。显然,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性就业的特点有助于劳动力市场的完善。

农村劳动力选择外出就业,从经济学的角度上说,是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方式,从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流出地就业机会的稀缺。由于经济是不断发展的,就业机会的稀缺往往只是暂时现象。因此,当流出地因经济发展而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机会时,劳动力选择回乡就业或创业就具备了条件。同样道理,当其他流入地因经济发展,同时又具有相对较高的工资水平时,劳动力就可能流动到另一输入地就业。而劳动力流动性就业因具有相对成本较低的特点,将对其转移就业、返乡就业或创业起直接促进作用。

决定劳动力流动性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但在我国,由于影响劳动力流动性的主要障碍是体制因素导致的,因此,政策性因素也就成为影响劳动力流动性的重要因素。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深化,计划经济时期为实现工业化而建立起来用以限制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一套制度,与改革开放后城市为管理和限制流入到城市中的农村劳动力而建立起来的新的规章制度一起,越来越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对这些制度改革必然促进劳动力的流动。比如,2003年6月20日,《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出台结束了长达21年的收容遣送制度,使农村劳动力在往返城乡之间的流动更加畅通;2001年3月30日,国务院转批了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从而进一步加快了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这标志着束缚农村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制度基础开始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除制度因素外,像近几年劳动力受职业化教育程度的提高等因素也对劳动力的流动具有重要作用。

(二)就业渠道演变

在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中,劳动力就业主要是通过市场价格机制完成的。然而,调查表明,我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主要通过基于血地缘关系的社会网络,而非正规的市场价格机制。杜鹰、白南生等1994年对安徽和四川两省的抽样调查显示,有86.9%的农村外出劳动力就业主要通过社会网络(杜鹰、白南生,1997);蔡1995年对济南市外出务工人员的调查表明,80.4%的省内就业劳动力通过社会网络,93.2%的出省就业劳动力通过社会网络(蔡,1997)。对于这种现象,有学者认为,由于劳动力市场信息传播是非对称的,而社会网络的存在恰恰能弥补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不足,并通过内部化信息费用节省获取信息的成本,加速信息流动,从而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盲目流动,有助于劳动力市场的完善(边燕杰、张文宏,2001)。蔡通过对济南市外来务工人员的实证分析也证实了社会网络对完善劳动力市场的积极作用(蔡,1997)。

虽然社会网路在传递就业信息方面对市场机制具有重要作用,但它并不能替代市场机制的重要性。因为基于血地缘关系的社会网络的存在是建立在农村传统乡土社会结构的“差序格局”基础上,伴随着农村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社会网络得以维持的基础将逐渐弱化,必然使原来已经内部化了的信息费用外部化,这本身则体现为农村劳动力市场价格机制的完善。伴随着这一趋势,可以预见,劳动力市场最终将成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的主要渠道。因为市场化改革与经济发展水平是相辅相成的,从区域发展的角度看,由于我国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在劳动力市场完善程度方面,一般表现为发达地区好于欠发达地区。

上面图1也显示了上述趋势。江苏省依靠社会网络外出务工的劳动力比例比全国低10.3个百分点,有组织的外出也比全国平均水平高;而河南省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在社会网络方面则高出26.3个百分点,有组织的外出也比全国平均水平低。江苏省农村劳动力市场之所以相对于其他省份完善,主要与近些年职业中介的迅速发展、培训力度加大、政府服务意识的增强等具有重要关系,这些都有力地推进了劳动力市场价格机制的完善。

四、结论与启示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认为,我国出现的劳动力短缺现象应为宏观经济高速增长的背景下,农村劳动力市场整体完善的结果。由于农村劳动力市场本身也存在着分割现象,因此,此次劳动力短缺在实际中就表现为农村劳动力向劳动力市场较为完善的地区流动,从而就使得农村劳动力市场相对不完善的地区出现劳动力短缺或加剧本已短缺的程度,而这本身也是劳动市场完善的过程。并且由于导致农村劳动力市场不完善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些甚至是体制性因素,因此这一过程必定是动态和长期的。在此过程中,劳动力短缺的问题将逐渐得到消解。根据上述分析,我们认为,要解决当前的农村劳动力短缺问题,应当致力于深化市场机制,从根本上消除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障碍,这才是治本之策。

图1 江苏、河南与全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渠道结构对比图

数据来源:江苏省:蒋书明、谈琳.关注三农:2004年江苏农村劳动力转移现状解读[EB/OL].中国统计信息网;全国:国家统计局农调队.2003年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1.1亿人[J].调研世界,2004(4):11;河南省:侯锐.粮食主产区农民增收能力待提高[J].中国国情国力,2005(4):17-18.

参考文献:

[1] 边燕杰,张文宏.经济体制、社会网络与职业流动[J].中国社会科学,2001,(2):77-89.

[2] 蔡.劳动力流动、择业与自治过程中的经济理性[J].中国社会科学,1997,(4):127-138.

[3] 杜鹰,白南生.走出乡村――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实证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

[4] 费孝通.乡土中国[A].费孝通.费孝通文集(第5卷)[C].北京:群言出版社,1999:365-395.

[5] 赵晓.“民工荒”:劳工不足还是宏观经济波动[J].学习时报,(252).

[6] 许经勇,曾芬钰.竞争性劳动力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分割[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0,(5):3-7.

[7] 蒋书明,谈琳.关注三农:2004年江苏农村劳动力转移现状解读[EB/OL].中国统计信息网.

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要素范文4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竞争;分割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力资源配置

市场经济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为基础的经济运行方式,其核心是通过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使社会有限的资源、特别是劳动力资源配置到效率或效益最高的部门或领域。市场机制之所以能够对劳动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是由于各种市场经济规律综合作用下而形成的自发调节资源合理分配的机理。这种机理突出表现在市场信号(市场供求与市场价格)能够正确地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并在市场竞争机制作用下,诱导资源由供给过剩向供给不足、由效益低向效益高的部门或领域流动。由于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使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以最有效的方式得到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与重新配置,是以市场信号为导向,以市场竞争为动力,以劳动力流动为条件。唯有不息的流动才能不断地配置劳动力要素于社会生产率最高或劳动力边际产出最大的部门或领域。因此,劳动力要素的流动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变量之一。

同其他社会形态的市场经济一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其配置对象不仅仅是生产资料,还包括其他生产要素,尤其是劳动力要素。在诸生产要素中,劳动力要素居于首要地位,如果其他生产要素是由市场配置的,唯独劳动力这个活的、能动的要素,是由行政计划配置的,企业一定活不了,国民经济也一定活不了。如果把劳动力要素排除在市场机制配置之外,这种市场经济就称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迄今为止,不管是哪一个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都没有把劳动力排除在市场机制作用范围之外,世界上就根本不存在没有劳动力市场的市场经济。又要搞市场经济,又不承认存在着劳动力市场,这是不能自圆其说的。

劳动力市场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是与传统经济体制下行政计划配置劳动力资源方式相对而言的。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同其他资源一样,是伴随着政府的计划而确定的,而政府的计划又是跟着政府的决策转,忽视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和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所依赖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作为弥补市场失灵的政府计划和决策,不但不能破坏这个基础,还必须服从于市场的健康运行,有利于市场配置基础作用的有效发挥。只有用市场机制配置劳动力资源,才能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所谓劳动力市场,概括地说,就是劳动力供求之间在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上达成一系列合约的总和。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是完全出于自愿而进行的劳动力交换活动,反映了以劳动力交换合约为基础的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只有当这种关系成为一种普遍而非单个偶然的社会现象时,才成为劳动力市场。就其结果而言,社会上大量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过程,同时就是劳动力资源在各种用途之间的分配过程。只不过这种分配是通过劳动力交换并由价格引导而自发实现的。可见,劳动力市场的基本功能乃是配置劳动力资源。进一步说,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形式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一系列自由的劳动力交换活动,但这种交换活动实际完成的却是劳动力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

二、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与运作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经济早期雇佣工人起源的研究,撇开了对劳动力资源的分配功能,劳动力市场反映的是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这一交换关系,这一交换关系是与雇佣工人的形成联系在一起,并作为资本原始积累的产物。马克思的分析表明,现代雇佣工人的前身是受土地束缚的农民,农民之所以成为雇佣工人,必须具备两个基本前提:一是农民与土地等生产资料相分离而变得一无所有,转让劳动力使用权是唯一的谋生手段;二是农民摆脱封建宗法关系的束缚和人身依附而成为自由人,从而拥有对自己劳动力自由的转让权。马克思的上述分析,显然是从劳动力供给这个侧面阐述了早期劳动力市场形成的历史条件,但对于劳动力市场分配劳动力资源的功能,以及劳动力市场实际运作过程中劳动力供求双方交易的行为规律及行为基础并未深入探讨。

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形式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一系列自由的交易活动,但这些交易活动实际完成的却是劳动力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劳动力买卖当事人的行为及动机怎样,构成了劳动力市场运作最基本的规定。劳动力市场运作对劳动力供求双方行为及动机的基本的规定是:一、劳动力供给者只有通过劳动力的出售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因此,他必须是一个具有理性行为的自由人。所谓“理性行为”,即劳动力的供给者具有追求收入和福利最大化的动机。正是这种动机支配着劳动力供给者的行为。所谓“自由人”,即劳动力供给者对其劳动力具有自由的转让权,没有任何形式的人身依附关系,也不存在任何超经济的强制。因为,对于商品交换来说,除了它自己的性质所决定的交换者双方以契约形式表现的权利关系以外,不应带有任何形式的强制关系。货币所有者能够在市场上找到劳动力,只是因为劳动力的所有者愿意把劳动力当作商品出售。而劳动力要成为商品,首先必须是劳动力的所有者是自己人身的自由所有者,能够支配自己的劳动力。其次是劳动力需求者必须是独立自主的经济人。所谓“经济人”乃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动机,这个动机决定着厂商对劳动力的需求。显而易见,只有劳动力供求双方作为“理性的自由人”和“独立的经济人”的身份出现时,才能发生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的自由交易活动,而正是这些活动本身构成了井然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的实际运作。

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运作的基本特征是:

(1)市场主体地位明确,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就业。劳动者作为就业主体,具有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利,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市场价格的信号,选择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作为用人主体,具有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和工作岗位特点选择必要数量、相应素质劳动力的权利。这就是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这种双向选择权利的充分贯彻,需要有一个统一、开放的市场,不仅要消除所有制、职工身份的界限,还要冲破城乡隔离、地区封锁的格局。劳动力必须能够自由地在各个部门、地区和企业之间流动,不存在任何行政规定和人身依附性而阻碍这种自由流动。劳动力的供给方能否自主决定劳动力使用权转让或是否为自由人这一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规定之一,是由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来体现和印证,而劳动力的现实流动则是实现劳动力资源在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优化配置的充分条件,没有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调节资源分配的劳动力市场就失去了生命。(2)是价值规律、供求关系调节着劳动力的流动。劳动力供求双方的行为都接受价格信号(工资率)的引导,这一信号引导或调节着劳动力资源在社会各种用途之间的分配。在劳动力市场上,价值规律的作用,是通过收入分配反映出来的,劳动者主要是根据劳动力价格信号来决定就业或转业;用人单位则主要根据社会平均劳动力价格信号及经营情况调节分配和用人数量。在一定时期内,需要就业的劳动者或多或少,用人单位需要的用人数量也各有不同,这种供求关系也直接影响着收入分配的变化。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共同决定着劳动力的配置和组合,推动着劳动者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合理流动。显而易见,价格(即工资率)作为劳动力需求与供给之间的一种比例,既是反映现有劳动力在各部门、各企业供求状况的显示信号,同时又给出了引导劳动力供求状况,以及进一步调整的指示信号;不仅引导劳动力供求行为调整,而且同时也受劳动力供求状况的左右,由劳动力供求双方利益的共同平衡点来决定工资率的水平或具体位置。因此,任何单个劳动力供给者和需求者都以这个社会决定的工资率为前提,按照各自利益最大化原则决定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的数量。如果说,在劳动力市场上有谁来主持劳动力资源分配和保证劳动力供求双方行为必须按照市场规则行事的话,那么,它决不是具体的人或者人格的代表(如政府),而是劳动力的价格即工资率这只“看不见的手”和劳动力供给之间、劳动力需求之间以及劳动力供求之间的优胜劣汰的生存竞争。竞争的规律会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恪守劳动力合约并在合约范围内行事强制地开辟道路。利益驱动和自由竞争是劳动力市场调节劳动力资源分配至高无上的权威,是劳动力市场的灵魂。

从目前中国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来考察,也大都可以从排斥市场机制和市场化程度低中找到根源,这些问题同样有待于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来解决。因此,提出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确认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方式,不仅是理论探索的必然,也是中国劳动就业体制改革和劳动力资源配置方式转换,如何适应整个经济体制市场取向改革客观要求的必然选择。

三、现实经济运行中的劳动力市场分割

理论意义上的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在部门间、行业间、区域间的配置,表现为市场供给与市场需求之间,通过自由交换而自动平衡的结果。这种纯粹由市场力量决定的劳动力在部门间、行业间、区域间的流动,形成竞争性劳动力市场。在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作为流动行为主体的劳动力供给者(即流动者)具有完全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力,即劳动者作为流动行为主体,对于其是否流动,以及怎样流动,具有完全决定权。对于流动者即劳动者来说,流动行为是否发生,主要取决于流动的机会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差数。当然,劳动力流动的规模和程度,还要受经济结构变动因素的制约。正是经济结构的变动,直接导致劳动力在部门间、行业间、区域间的流动。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或者说,现实的劳动力市场竞争是不充分的,存在着形形色色的劳动力转移障碍,以及由此引起的劳动报酬上的显著差别。西方经济学家把它称为劳动力市场歧视。劳动力市场歧视,指的是在所有经济因素方面都相同的个人之间的报酬差别。这些劳动者具有同等的生产能力,但由于某些社会性、制度性因素的作用,从而引起劳动报酬或待遇上的悬殊差别。对这种现象的研究,旨在确定歧视对报酬差别的影响的重要程度,并由此引出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新概念。

同等劳动不能获得同等报酬,由此引起的劳动报酬上的显著差别,是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具体表现。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是把这种被分割了的劳动力市场,看成是同一个劳动者由于从事不同种类的工作,因而领取不同的劳动报酬。换句话说,这些劳动者之所以领取较低的劳动报酬,并不是因为其劳动素质低,而是由于他们无法进入可以领取较高劳动报酬的那部分劳动力市场,失去了在其中谋职的机会。出现劳动者素质和劳动报酬不相对称的情况,即同工不同酬。

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首先表现为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所形成的城乡就业隔离政策,不仅是行政上的隔离,同时又是体制上的隔离,即不允许农村劳动力自由进入城市就业。在城乡两种就业体制的差别性还没有完全消除的情况下,彻底启动城乡之间长期隔离的劳动力市场闸门,即建立全方位开放的统一劳动力市场,其风险性是不可忽视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特别是80年代中后期以来,政府对农民的自由流动和就业选择权利的有条件认可,城市对农村劳动力进入的行政控制逐步放松,以及城乡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收入差距,使得流向城市寻找就业机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呈日益增长的趋势(目前已突破1亿人)。但是,至今还不可能形成稳定的、制度化的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城市化机制,城市劳动力市场还没有条件对农村实行全方位开放,农村劳动者和城市劳动者还不可能真正享受平等竞争的权利。在相当程度上还存在城市劳动力市场和农村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状况。由于城市的开放性劳动力市场尚未确立以及政府对城市劳动者就业采取不同于农村劳动者的特殊保护制度,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市场性流动方式进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还无法同城市劳动力一样,进入同等待遇的职业领域并获得制度性工资。流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大多从业于劳动强度大的、劳动条件差的非技术性行业,领取比城市劳动者相对低得多的劳动报酬。这种对农村流动劳动力的就业限制和歧视,在短时间内还难以消除。它使我国劳动力市场规模难以通过无障碍流动而迅速扩大,也不可能使劳动力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平均价格。

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集中反映在城乡居民收入的差别上。改革初期由传统体制遗留下来的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是相当大的,城镇居民的人均生活费收入与农村居民的人均生活费收入或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的比率(简称城乡收入比率)高达2.37。当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率先在农村地区展开后,城乡收入比率开始下降,到1983年达到1.70这一最低点。随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从1984年起,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又开始拉大,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速率有所加快,1992年开始超过1978年的差距,1994年进一步扩大到2.86,此后虽然有所缩小,但1999年仍然达到2.65。

劳动力市场分割,也表现在行业之间同工不同酬的劳动报酬的差别上。即在行业之间,也没有形成统一开放的竞争型劳动力市场。1998年,我国最高行业的平均工资为10633元,最低行业的平均工资为4528元,相差6105元,极值比2.35。我国垄断行业高工资、高福利状况的存在,说明城镇内部不同行业的劳动力市场仍然处于相互分割的状态,缺乏必要的竞争性和流动性。垄断行业在缺乏适当约束机制的条件下,将垄断收益大量地分配给职工个人,形成这些行业不合理的高收入,如金融保险业、城市供应业、邮电通信业和房地产等行业。这既是市场化不够、市场机制不健全的结果,也是国家对这些企业监督管理不力的结果。

劳动力市场分割,还表现在地区间居民个人收入差别上。改革开放以来,由于选择渐进式道路,东部地区率先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较快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从而使得东西部的经济增长速度逐渐拉开了距离。1949-1978年,以现价计算,国民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东西部之比为7.08:7.52。西部地区高于东部地区0.44个百分点。到1978年东西部年人均收入差距缩小到200元左右。而1979-1995年的17年间,我国经济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速度为12.8%,西部增长速度为8.7%。东部地区高出西部地区4.1个百分点。使一度缩小的地区差距又呈拉大之势。在近几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比率中,东部地区占65%以上,西部地区仅占15%左右。在全国人均创造国内生产总值中,东部地区超过平均数4成以上,西部地区只有平均数的一半左右。农民收入的地区差距也进一步拉大。1978年东西部农民人均收入不相上下,1998年东部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3600元,比西部高出3倍。东西部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从1989年的1.01∶1,上升到1997年的1.40∶1,绝对收入差距则从西部高于东部的11元变为东部高于西部1793元。不同地区居民个人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与不同地区之间劳动力缺乏流动性和开放性有关,市场不能通过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来平衡区域间的工资水平差异以及相应的收入差异。归根到底,在于东西部地区间还存在着劳动力市场分割。

在过去的20年里,越来越多不拘泥于传统理论的经济学家,对劳动力市场的运作方式提出了不同的解释,并试图构建新的范式。很多人放弃了居于主流地位的劳动力市场竞争式分析法,转而强调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属性,强调制度性、社会性因素对劳动力流动、劳动者就业以及劳动报酬的重要影响,这种理论就被冠之以劳动力市场分割学派,并被确认为劳动经济学的前沿问题。

参考文献:

?1?科斯. 契约经济学?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要素范文5

[论文摘要]分割劳动力市场条件下,大学生择业面临着较大的职业选择风险。在职业风险约束下,部分大学生选择等待性或自愿性失业以暂时规避职业选择带来的风险,其目的实际上是为了追求个人职业价值最大化。

一、研究背景

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并不完善—信息不完全,市场呈明显的分割状态,加剧了大学生职业选择的风险性。转型时期我国劳动力市场呈多元分割状态,许经勇和曾芬任认为: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表现为三个方面:城乡分割、行业之间同工不同酬的差别、地区间居民个人收入差别(许经勇、曾芬任,2000)0李健民(2002)认为,中国的劳动力市场是多重分割交织在一起,即城乡分割、地区分割、部门分割、正式劳动力市场与从属劳动力市场分割等。本文借鉴赖德胜的提法,认为我国劳动力市场可以分割为城镇和农村两个劳动力市场,农村劳动力市场上的生产部门主要是乡镇企业,包括农村集体企业(乡镇、村及村以下办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企业和私营企业两大类)。在城镇劳动力市场内部,又可分为两大块:一是体制内劳动力市场。在这个市场上,工资水平较高,且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和较高的工作稳定性。二是体制外劳动力市场。体制外劳动力市场的情况比较复杂,既包括外企和高新技术企业等知识技术密集部门,这一部门工资相对较高,待遇比较好,但职业风险比较大,还包括一些小型企业和社区服务部门,这些部门工资较低,待遇比较差,没有社会保障,工作亦不稳定,属于非正规就业部门。由此,我国分割劳动力市场具体可以体现为城乡之间及城市内部行业之间的分割。

为了弄清分割劳动力市场上,在职业风险约束下,大学生职业选择的行为特点及其对大学生失业问题的影响。本文以武汉市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为例,对大学生择业行为进行了调查。选取好、中等偏上、中等、中等偏下各4所高校,共发放问卷400份,回收有效问卷355份,涵盖教育学、外语、社会学、计算机、经济学、广告、化学、机械等多个专业。

二、分割劳动力市场条件下大学生职业选择现状

1.职业价值判断标准

作为一个理性个体,大学毕业生择业的最大愿望是实现职业价值最大化。从大学毕业生择业行为看,其择业标准依赖于对职业价值的判断。以往关于大学毕业生就业的调查研究,主要是从工资收入、个人兴趣爱好、福利待遇、生活环境、工作稳定性和发展前景及职业地位和声望等方面进行考察。从个体收益的角度看,可以将这些因素归纳为物质性收益和精神性收益两个方面,具体表现为个人收入效应和职业效应两个方面,其中收入效应,指的是经济利益,包括直接经济收入和间接影响收入的其他利益。职业效应,是指某一种职业为就业者带来除经济收益外的其他利益,比如地位、声誉、精神享受等。

为了很好地揭示职业选择及其风险之间的关系,从个体收益的角度出发,结合当代大学毕业生职业价值观的特点,本文选取了大学毕业生择业过程中趋同性较高的“职业收入”、“职业转换成本”、“职业声望”和“职业环境”4个因素作为大学毕业生职业价值构成的主要指标。

2.城乡分割劳动力市场上大学生择业现状

体现城乡择业行为的标准主要是“是否愿意去农村、西部等基层地区就业”。统计显示,愿意去西部或农村地区就业的大学生占的比例并不高,仅占21.9,而不考虑去农村或西部等基层地区就业的比例占24.5。如果达到一定的条件,有较多的大学生会考虑去西部或农村地区就业,占到了总体比例的53.6 % 。

在影响去西部、农村、基层就业的主要因素中,各因素所占的比重依次为:没有发展前途(42.6 % ),环境不好( 39.8% )、待遇差(39.3% ),信息不灵通(32.8% ),户口障碍(27.2% )。调查结果和大学生择业特点基本符合,即“个人发展前途”或“单位发展前景”是大学生择业的第一要素,“工作环境”及“待遇”紧随其后,“户口障碍”因素所占的比例虽然不是很高,但仍是影响大学生去西部、农村及基层就业的重要因素。

3.行业性分割劳动力市场上大学生择业现状

劳动力市场的行业性分割体现在不同的单位性质上,本文以“最想去的工作单位”以及“影响择业的主要因素”为选项对大学生择业行为进行了调查。

“最想去的工作单位”:包括6个二级指标,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乡镇企业。前三个单位属于收入一般、风险较低的职业,后三者属于高收入高风险的单位,其中乡镇企业在不同的地区情况完全不同,在多数人的观念中仍然认为乡镇企业收入一般,且风险较大工作稳定性较差。从大学生择业行为看,30.3%的大学生选择了事业单位,40.1%的大学生选择了国有企业。选择党政机关和民营企业的大学生斗匕例持平,分别是14.1%和15.0,虽然党政机关工作较为稳定,但进入相对不容易,民营企业进入门槛不高,但职业风险也相对较高。外资企业职业风险较高,但收入也较高,是大学生青睐的类型之一。乡镇企业收入低,环境差,大学生对该类部门的认同比例较低,仅为2.6。

在影响择业的因素中,个人发展前景(73.0% )、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71.6% )、单位发展前景(51.1%)分别排在前三位,工作的稳定性(35.8% )、工作所在地及其环境(31.7%)、解决户口问题( 24.8%)紧随其后。

三、分割劳动力市场上大学生职业选择的风险性分析

(一)分割劳动力市场职业选择面临的收入风险

1.城乡及行业收入差异与职业选择的风险性

我国城乡收入差异明显,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城乡差距几乎一直呈不断扩大的趋势。按现价计算,1995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比农民高出1578元,2004年高出6486元,2006年高出8172.5元。也就是说,在过去17年期间,城乡之间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扩大了近10倍。

从城市内部各行业部门收入水平看,由于各部门工资决定机制的不同,其工资水平也呈现出了较大的差异,具体可以从城市体制内和体制外劳动力市场上来分别加以考查。首先,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为代表的城市体制内劳动力市场,其沿袭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资制度,工作稳定,社会福利和保障制度完善。其次,在体制外劳动力市场上,以外企、软件业等知识技术密集部门为代表的体制外劳动力市场,其管理体制中的责任、权利和利益较为明确,就业者普遍能够获得较高的工资。而以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服务性行业为代表的体制外劳动力市场,竞争激烈,工资水平不高。

我国城乡及城市内部行业间收入差异明显,己经构成了一定的劳动收入风险。对于风险厌恶型的大学毕业生来说,为了分散城乡及行业部门间的劳动收入风险,大学毕业生不会选择进入农村劳动力市场或者城市体制外次要劳动力市场,而愿意进入收入水平较高,风险性较小的城镇劳动力市场和城市体制内劳动力市场。 2.职业转换成本及职业选择的风险性

职业转换成本,也称工作转换成本,是指一旦就业后想要离开原单位所必须支付的成本,包括三个方面:工作接受成本,工作离开成本、与原单位的交易成本。

在我国乡一城职业转换中,职业接受成本和职业离开成本是次要的,主要是与原单位的交易成本很高。在农村和乡镇,大学毕业生十分稀缺,就业单位一般不会轻易让其流失,通常以漫长的工作年限和高额的违约金等显性或隐性的约束,防止人才流失。大学毕业生一旦选择农村劳动力市场一定程度上就意味着被“锁定”在农村,风险成本较高。

由表3所示,我国带户籍人口流动的比例非常低,其中还包括了大量的升学户籍流动和从城到乡的流动等。可见,户籍制度实际上使大学毕业生一旦将户籍迁到农村、西部等基层地区,在短期内要再迁回大城市的风险相当高。

在城市内部行业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上,职业转换的接受成本是很高的,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包括那些交通费、邮费、电话费、报纸的广告费等。间接的成本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工作搜寻所花费的时间内一个人可能从事其他活动所带来的效用或收入:另一方面的机会成本更加重要,这就是决定放弃当前的工作机会继续进行搜寻时所放弃的收入。职业转换成本越高,大学生可能面临的损失越大,风险性也越高。

(二)分割劳动力市场上职业效应的比较与职业选择的风险性

1.职业声望的比较及其为大学毕业生带来的效应和风险

职业声望是人们对不同职业的价值评价,从事不同职业的社会成员,会因其职业地位和职业声望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威望、权力和财富,故社会成员谋求职业地位较高、职业声望较好的职业是个体获得心理满足并肯定自己社会价值的必然选择。

根据现代风险观,不同职业选择为个人带来的声望及地位的“损失风险”亦不相同。在本次的调查过程中,选择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外资企业的大学毕业生人数分别占到了前三位,而选择去乡镇企业的仅占2.6%。同样地,一半以上的大学毕业生选择去沿海地区,而愿意去农村、西部等基层地区就业的大学毕业生连1/4都不到。除了收入差距的原因之外,职业的社会声望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大学毕业生是我国人才层次中较高的一类,去乡镇企业或者农村、西部等基层单位工作难以让大学生获得心理上的满足和社会价值的肯定,一旦选择在该类地区或行业工作将面临较高的社会声望及地位的“损失风险”。

2.职业环境的比较及其为大学毕业生带来的效应和风险

‘职业环境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从其为个体所带来的效应看,它包括工作环境和人文环境两个方面,其中工作环境主要是指物理环境,包括工作单位的硬件设施、环境美化以及工作地区的自然条件等;人文环境主要指社会环境,包括社会公德、传统美德、礼仪、人际关系和安全环境等。

在我国,农村一直都是落后的代名词。多数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生活环境、信息通讯等基础设施乃至文化氛围的建设依然较为落后。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高密度人口、建筑、财富和信息已经成为城市的基本特征。城市不仅基础设施良好,硬件设施完备,而且城市中多种生活方式、文化观念并存,文化交融速度较快,生活在其中的人们视野更加宽阔。

城市内行业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上,以国企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为代表的城市体制内劳动力市场和以外企等知识技术部门为代表的城市体制外主要劳动力市场,其工作条件较为优越,企业文化氛围良好,完善的培训体系能为个人提供不断向上发展的机会。

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要素范文6

关键词:要素市场扭曲;资本深化;技术选择

一、 引言

经过三十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我国已基本建立了市场经济体系。市场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了广泛地认可和加强,但当前我国要素市场的不完善性和不成熟性特点仍然十分突出,生产要素市场价格被人为压低和所有制歧视现象依然十分普遍,从而产生了严重的生产要素市场价格扭曲。己有不少学者(如:史晋川等,2006、2007、2012;黎精明、郜进兴,2010)注意到要素市场价格扭曲会对企业的技术选择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均未对要素市场扭曲与技术选择的关系进行系统的整理和实证研究。本文将基于诱致性技术变迁理论视角,对要素市场扭曲与制造业企业技术选择之间关系进行分析,并结合相应的控制变量条件下进行验证。

二、 文献回顾

企业对资本与劳动的技术选择过程实质上是如何对资本与劳动最优化组合的过程。根据诱致性技术变迁理论,一个地区要素禀赋会通过要素的供给和价格对该地区产业的要素投入结构产生重大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Acemoglu,2001;速水佑次郎,2009;Atkinson & Stiglitz,1969)。林毅夫和张鹏飞(2005)的研究也表明工业的技术结构由资源禀赋结构所决定,并指出在一个资本相对稀缺的国家,只要技术选择不过分以资本替代劳动,则仍可以维持经济的持续增长(林毅夫,1999)。反之,就有可能造成资本出现边际效率快速递减从而使得经济增长趋缓(张军,2005)。

诱致性技术创新理论说明,当资本与劳动的相对价格发生变化时,资本与劳动之间的最优替代关系也会随之而改变(Raurich et al.,2010)。也就是说要素相对价格的变化可以诱使企业对要素投入比例进行调整,如当劳动力成本上升之后,厂商倾向于使用资本来替代劳动投入,比如采用革新工艺、嫁接新技术等以致力于保持竞争力,从而使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得到提高(叶振宇、叶素云,2010)。那市场价格体制扭曲条件下的要素市场是如何诱致企业的技术选择呢?按照Rodrik和Crossman(1995)、Seddon和 Wacziarg(2002)等人的观点,由市场的不完善所导致的资源配置对帕累托最优状态的偏离,即要素市场扭曲是市场机制不健全的发展中国家在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着的一种常态。史晋川和赵自芳(2007)指出,我国资本要素市场的价格扭曲程度总体要高于劳动力要素,国有经济部门中要素相对价格的扭曲程度要高于非国有经济部门,所有制约束是资本市场出现二元分割的关键,也是影响我国企业生产效率差异的重要原因。杨帆和徐长生(2009)指出我国工业行业的市场扭曲程度在不同的时间段内差异很大, 但总体上呈现出下降的趋势;其中主要得益于劳动市场价格扭曲降低,而资本市场的扭曲并没有显著降低的趋势。朱轶和吴超林(2010)提出与体制相关的政府以及国有经济层面层次引起的要素市场扭曲成为资本深化的一个显著性原因。杨俊和邵汉华(2009)、姚战琪和夏杰(2005)等人认为,具有资本增强属性的技术进步和过快的资本深化,偏离了现阶段我国要素禀赋结构,需要进行一定的政策调整。

但目前尚无文献就要素市场扭曲对中国制造业技术选择的诱致作用进行实证分析,更无技术进步方向、所有制条件等因素共同作用下,要素市场扭曲对技术选择的作用分析。综合以上的分析,本文提出如下的研究假设,以此研究要素市场扭曲条件下,制造业诱致性技术变迁的存在性:

假设H1:资本市场的价格正向扭曲有会促进企业的偏资本技术选择,从而激励企业的资本深化过程;

假设H2:劳动力市场的价格正向扭曲会抑制企业的偏资本技术选择,抑制企业的资本深化过程;

假设H3:所有制因素中,国有资本会对企业的偏资本技术选择产生正向的影响。

三、 要素市场扭曲与有偏技术选择关系及模型设计

为了验证以上假设,本文设计了考查企业的技术选择和以资本和劳动力为代表的要素市场价格扭曲关系的计量模型:

TCI=αPDK+βPDL+Z

式中,TCI和PDK、PDL分别为技术选择指数、资本市场的价格扭曲和劳动力市场的价格扭曲。Z为控制变量,即除要要素价格扭曲因素之外的其他影响因素。

1. 技术选择指数及其计算方法。

由于不同行业在要素的投入中资本与劳动力的投入比例会有很大的差异,所以有必要引入反映相对资本深化的“技术选择指数”概念来去除行业因素的影响。本文借鉴并改进了林毅夫(2002)的方法,构建了企业的技术选择指数(TCI)。其具体的计算公式为TCIi=■,在式中,ki和li分别为样本企业的资产总值和职工人数,两者比值反映了企业人均资本,K/L为企业所在行业人均资本的平均水平。 TCI说明了在既定企业的资本深化水平对企业所在行业资本深化水平的偏离程度,是对某一产业内部不同企业的人均资本差异的衡量。显然当TCIi>0,企业的技术选择是相对有偏资本的,反之则相对偏于劳动。当TCIi=0时,技术选择为相对无偏。

2. 要素市场市场价格扭曲及计算方法。

在解释变量的计量结果中,资本价格扭曲(PDK)和劳动力价格扭曲(PDL)在的系数和显著性是我们重点关注的对象。基于要素价格扭曲的定义,我们设计了要素市场扭曲的测度方法,即要素边际产出与要素价格之间的差异值:pdkit=■it-rit;pdlit=■it-wit,式中■it和■it分别代表特定厂商的边际生产率。由于数据条件的制约,在实际的计算过程中,本文采用分别计算同种3分位代码行业内为同种所有制结构企业的平均边际生产率来替代相应的企业。rit和wit分别代表各企业的资本和劳动力价格,其中前者为“财务费用”和“负债总额”的比值,后者为“本年应付工资总额”与“年末从业人员合计”的比值。

3. 控制变量选取及其计算方法。

依据企业技术选择的影响因素,在充分借鉴相关文献基础上,我们集中添加了3大类控制变量,即:企业自身的内部内素、政府的政策因素和行业的技术进步总体方向。其中具体包括以下几个变量:(1)企业规模(gm)。理论上企业规模对企业的技术选择有差重要的影响, 在本文的研究中,规模因素主要是用企业资产总值的对数来衡量。(2)企业的年龄(nl)。企业的技术选择的路径依赖性使得企业的年龄对企业的要素选择倾向有着重要的影响。在本研究中,企业年龄为企业从成立年份到取样年份之间的跨度。(3)政府补贴(bt)。政府补贴、税收倾向和行政性调控等因素,对企业的技术选择显然有着重要的影响。但由于许多政府的政策倾斜因素,如土地、机会等因素的数据无法获得,所有本文仅以政府补贴做为衡量政府支持倾向的变量。(4)技术进步方向偏度(fx)。从理论意义上说,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当要素供给市场条件不变时,那么企业在资本与劳动力间的投入选择倾向取决于资本边际产出和劳动边际产出比值的变化情况,即技术进步方向。技术进步方向是一种对技术进步有偏性的反映(戴天仕,2010),根据Acemoglu(2002)的定义,本文对行业技术进步方向及偏度测算方法如为:fxit=■-■,式中,fxit为样本行业i第t期的技术方向偏度,代表样本行业i第t期和第t-1期资本的边际产出水平与劳动的边际产出增长量之比的变化值。显然当fx大于零时,企业的技术进步方向是偏资本的;反之,则偏向劳动力。(5)所有制结构。所有制问题是要素市场扭曲的一个重要症结所在(Connor et al.,2006)。在本文的研究中,我们在去除无法分类的企业后,把企业资本分成4种所有制形式,即“国有资本(gy)”、“集体资本(jt)”、“外资资本(wz)”和“私营资本(sy)”,在实际的计量过程中采用各种所有制股权比例进行计算。

四、 要素市场扭曲与有偏技术选实证分析

1. 样本的数据来源及处理。

我们选择了自1998年~2007年国家统计局的工业企业统计数据库作为企业数据来源,其统计对象为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的非国有企业。在实际的运算中,我们按2分位的行业划分标准挑选了2分位代码为13~46的行业。 考虑2002年我国颁布了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了保持行业口径的一致性,我们根据新的行业标准对行业进行了一定的微调。并按张杰、周晓艳(2011)和聂辉华(2010)等人的方法,依以下逻辑关系对数据进行了样本删除处理:(1)企业生产总值为负;(2)要素投入为负,包括劳动力、工资、固定资产;(3)企业总资产小于固定资产;(4)中间投入大于总产出。另外,对其他明显的登记错误企业样本也进行了删除处理。

2. 要素市场扭曲与有偏技术选择关系实证分析。

(1)计算方法及变量间相关性分析。

考虑数据工业企业数据库样本存在较为严重的非正态和重尾型误差分布现象,为减少特异值的牵引作用,在模型的计量过程中,笔采用基于LS估计法的经典线性回归和基于M估计法的稳健回归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计算。在对产出的生产效率计算中,考虑以往常采用企业的产出值作为因变量中,常存在高估了企业的产出能力现象,笔者采用去除中间投入品后的企业产出增加值作为衡量企业产出的变量。考虑变量间的相关性可以会影响到主要解释变量系数之间的稳定性和偏差,因此我们首先关注了各个解释变量之间的多重共线性存在性问题。我们使用Person方法估算了各主要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各主要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均小于0.2。说明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可以进行回归拟合过程。

(2)各主要控制变量对有偏技术选择的影响。

综合表1各模型,可以看出企业规模(gm)因素对企业的偏资本技术选择构成显著的正向影响。这是由于我国的企业规模大的制造业企业更多的是偏向于重工业,实证研究表明,重工业显然相对于轻工业的资本深化程度要更高一些。企业年龄因素(nl)对企业的资本深化水平有着显著的负向影响,这可能是由于历史及制度的原因,老企业普遍存在一定的冗员现象,而且老企业相对较大的沉没成本和技术选择的路径依赖性,使得老企业不会过快地对原有设备进行全面更换;而新企业成立过程中,技术起点水平相对较高,新雇用的劳动力生产率高且冗员较少,从而使得企业的年龄与企业的资本深化水平存在负向相关关系。

由表1可以看出,政府补贴(bt)与企业技术选择之间不具稳定的关系,也就是说模型并未有效证明政府补贴激励或抑制了企业的有偏技术选择。黎精明和郜进兴(2010)指出我国的国有企业承担了一定的“企业办社会”成本,所以政府有激励和义务对其进行政策性补贴,而这种补贴并非以激励某种技术选择为目标,而更多是倾向于某种社会目标。因此,政府以补贴方式给企业的补助,虽然可能会加大了要素价格扭曲,但未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技术选择。

在本文中有偏的技术进步方向(fx)并没有构成有偏技术选择的显著性原因,也就是说行业的技术进步方向对企业的技术选择没有构成明显的影响,企业在对资本与劳动两要素的投入选择中,并没有充分考虑到两要素实际的边际生产率变化情况。这是由于要素价格扭曲和投资饥渴症等现象存在,使得企业的有偏技术选择也可以外生于市场机制和技术进步存在(刘维臻,2007)。

(3)要素市场扭曲对技术选择的影响。

从表1的模型可以看出,资本市场的要素价格扭曲对偏资本的技术选择产生了显著的正向作用,而劳动力市场的价格扭曲则对对偏资本的技术选择产生了显著的负向作用,验证了要素价格扭曲可以诱致企业的技术选择这一理论假设。与此同时,通过对不同所有制因素对企业的技术选择的影响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国有资本(gy)和外资资本(wz)的比例水平对企业偏资本的技术选择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私营资本(sy)则相反。对应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偏高的资本价格扭曲,可以推断资本价格的扭曲诱致了这两类企业的偏资本技术选择。在这说明外资企业相对内资企业更倾向于有偏资本的技术选择同时,也为史晋川(2007)等人所提出的国有经济过度资本深化而民营经济资本深化不足现象并存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国要素市场扭曲这一论断提供了实证依据。

五、 研究结论与现实意义

要素市场扭曲是中国当前广泛存在的经济现象。企业的有偏技术选择不但影响到我国要素禀赋优势的发挥,更将影响到产业效率的提升过程。本文基于1998年~2007年工业企业数据样本数据,动用LS估计和M估计结合的办法,并在控制了“企业规模”、“企业年龄”、“技术进步方向”、“政府补贴”和“所有制属性”等变量后发现:(1)正向的资本市场市场价格扭曲诱致了企业的偏资本技术选择,劳动力市场扭曲则相反。(2)拥有较高资本价格扭曲程度的国有资本和外资资本更倾向于偏资本的技术选择。这些为基于要素市场扭曲的“二元资本深化”解释理论提供了实证依据。(3)企业规模和企业年龄会对企业的技术选择产生显著的影响,但是政府补贴未不会对企业的有偏技术选择产生稳定而显著的影响。(4)我国企业的技术选择并未依赖于我国的技术进步方向,即企业在技术选择的变化,并不依赖于要素的边际产出变化。

企业基于自身技术进步条件和区域的要素禀赋进行技术选择是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本文的实证结果表明,要素市场扭曲刺激了我国企业脱离我国要素禀赋条件和自身的技术进步方向进行了有偏技术选择,在导致了我国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同时,也导致了企业低效率。这就需要国家加快要素市场的市场化改革,为经济发展提供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

参考文献:

1. (日)速水佑次郎 著, 蔡等译.发展经济学.Journal of the European Economic Association March,2003,(1).

2. Acemoglu D..Factor Prices and Technical Change:From Induced Innovations to Recent Debates, Working Paper, MIT Department of Economics, 2001.

3. Rodrik, D., Crossman. G.. Getting interventions Right: how south Korea and Taiwan grew richJo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 2002, 40(3).

4. 戴天仕,徐现祥.中国技术进步方向.经济研究,2012,(3).

5. 史晋川,赵自芳. 所有制约束与要素价格扭曲.世界经济. 2005,(1).

6. 叶振宇,叶素云.要素价格与中国制造业技术效率. 经济研究, 2002,(6).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知识经济下专业服务企业治理机制研究:基于模型构建的方法”(项目号:11YJCZH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