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市场调研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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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市场调研

证券公司市场调研范文1

关键词:证券公司;经纪业务;营销策略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5)08-0125-02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证券公司只有科学分析其面临的营销环境,重新审视自身的发展定位,对经纪业务的营销模式、客户管理等问题进行认真思考,建立有效的市场营销策略,才能够在激烈的价格战争中开辟蓝海,不断扩大自身市场份额。

1 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内涵

证券经纪业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证券经纪业务是指证券经营机构通过收取一定比例佣金的形式,接受客户委托,在二级市场上代其购买股票、基金、债券等证券品种,并负责相关结算工作的过程;在广义上,证券经纪交易是指通过收取一定的中介费用,促成买卖双方交易成功的证券中介业务,它包含了在证券交易所发生的所有中介行为。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是指证券商以证券类产品为核心所开展的金融服务营销活动,具体包含客户开发、产品销售、客户服务等环节,涉及产品和服务的设计、价格设计、营销渠道选择等内容。由于在我国证券经纪业务占证券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大,因此通常意义上的证券公司营销所指的就是证券经纪业务的营销。

2 7 Ps营销组合理论

7 Ps营销理论是对4 Ps营销组合理论的丰富和发展,该理论认为成功的营销策略应该包含七方面因素:

①产品(Product)是指企业通过市场调研开发出能够满足市场需要的功能。

②价格(Price)是指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品牌和不同的不表市场定位,对于实现不同功能最大利润而制定的价格策略。

③渠道(Place)是指通过何种方式或途径来帮助目标群体买到需要的产品。

④促销(Promotion)是指企业采取什么样的销售手段来刺激消费者购买。

⑤人员(People)是企业产品或服务的推广者。

⑥过程(Process)是指服务的创造和传递过程。

⑦有形展示(Physical Evidence)是指企业如何对自己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包装,并让消费者在一定环境下亲身感受产品或服务所带来的体验。

3 当前证券公司经纪业务营销存在的问题

3.1 缺乏对潜在客户有效细分

市场细分能够帮助企业发现市场机会,区分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从而有助于目标市场的选择。从证券公司当前的营销策略来看,对客户分级通常是按照潜在目标群体的资产情况以及其对公司的贡献率,并没有对这些等级客户的消费目的、心理、交易规模、风险偏好程度等进行详细分析,尤其是未对高贡献率客户的风险偏好情况进行细致分析。

3.2 目标客户结构单一

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国内的证券公司普遍将股票交易客户作为目标客户群,并为此展开了激烈的市场竞争,由于目标客户相同,因此各证券公司只能通过不断调整佣金率来吸引潜在客户。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良好的客户结构不仅意味着稳定的盈利能力,更重要的是能够降低经营风险。目前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非常不稳定,往往遇到了股票牛市,证券公司的收入就能够显著上升;而一旦遇到熊市,收入就锐减。

3.3 营销团队建设有待提升

证券营销工作除了自然增长以外,最主要的还是要依靠营销人员的营销努力,因此营销团队的建设非常重要。目前国内证券公司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虽然新招聘的客户经理都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但由于大部分是应届毕业生,因此在营销推广以及客户维系方面的经验略显不足;资源投入方面,证券公司并未充分重视营销人员的重要性。

3.4 营销渠道较为单一

营销渠道主要是银行网点销售以及营业部网点销售,基本是行业内通用的渠道,非常单一,基本没有开展有特色的促销活动,这也造成各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

3.5 无法提供差异化的产品与服务

产品同质化是目前证券行业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近年来随着证券行业的迅速发展,各券商在交易软件以及交易路线设计上都已经非常成熟,这就导致客户在享受证券经纪服务过程中体验不到明显的差异性。与一般的零售商品不同,金融产品的销售与服务是密不可分的,当前各大券商纷纷全面进攻投资顾问业务,如果无法在交易通道上进行创新,就必然需要依靠差异化的服务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而现阶段大部分证券公司显然不具备上述水平。

4 基于7 Ps组合理论的营销策略设计

证券企业大多提供的是一种大众化、同质化的“通道类”营销,降低佣金是其参与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而证券行业的整体发展趋势则倒逼证券公司业务转型,单纯的依靠通道业务收入来维持公司发展的策略已经行不通。在消费者旺盛的理财需求下,谁能够把握客户的需求,并为之提供差异化的服务,谁就能够抢占市场先机,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通过借鉴服务营销的“7 Ps”营销组合理论,能够深入分析客户需求与期望,据此开发新的产品与服务,在满足客户差异化投资需求同时帮助客户控制投资风险、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4.1 产品策略

①确保通道服务产品的差异化。为确保客户能够及时、便捷地享受各种通道类服务的同时,证券公司应定期对自己的交易设备和通讯设备进行升级,加强系统备份,不断进行升级改造,确保现场、网上、电话等多种证券投资交易方式的可行性,以便满足客户最基本的通道类服务需求。

②对于投资理财产品,要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理财分析团队,能够向客户传递正确的投资理念和投资操作技巧;结合客户需求提供差异化投资理财产品,以此来区别竞争对手产品。

4.2 价格策略

市场营销学中关于产品定价的方法有成本导向、竞争导向和价值导向三种,对于证券交易服务产品而言,价值导向的定价方式更适合在证券商进行激烈时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价值导向又可以具体细分为随行就市、非价格补充以及稳定发展三种,证券公司应结合自身的资源与实力选择合适的定价方法。增值理财服务和经纪业务分离将会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未来类似于证券交易服务的收费将会不断降低直至取消,证券公司未来收入的重心在于提供资讯类服务和信息服务。因此,证券公司应该对客户价值进行区分,对于资产价值高或者交易量较为活跃的客户免费,而对于那些资产总值较小或者不活跃的客户收取一定的费用,以弥补营业部的成本损失。

4.3 渠道策略

4.2.1 要重视客户经理渠道的开发,加强对客户经理的培训

培训的重点可分为专业分析培训,营销技巧以及礼仪培训三个方面;规划客户经理的职业生涯。如在行政晋升通道之外再设立一条业务晋升通道,将客户经理的职业生涯发展设计为助理客户经理――见习客户经理――客户经理――优秀客户经理,在每个阶段再设计不同的等级,根据每年对客户经理的抽样调查和实际业绩来决定客户经理的晋升等级,同时结合职业生涯发展的不同阶段辅之以物质激励,随着客户经理能力的提升赋予其更大的权利和责任,以此来鼓励其努力工作。

4.2.2 要加强银行渠道的维护

开展定期交流以及定期拜访,维系与银行之间的良好关系。

4.4 促销策略

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促销主要是指各营业部以合适的方式将服务向投资者进行宣传、展示,引起目标客户的兴趣,并促使其成为营业部客户的过程。证券公司所开展的促销活动从本质上来讲就是将证券产品和服务向目标客户进行传递的过程。在人员推销方面,要深入分析目标客户的投资需求以及风险偏好程度,加强对服务过程的创新;在广告促销方面,证券公司通过各种广告媒体可以宣传自身的业务优势以及新推出的产品服务,提高自身的品牌影响力,以达到扩大业务量和市场占有率的目的。在公关促销方面,可开展小区活动,加强与周边社区居委会的合作,开展公关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一些讲座和培训来向公众传递正确的投资理念和投资技巧,宣传证券投资风险等相关知识,向公众传递证券公司的价值观和经营理念,建立良好的信誉和形象。

4.5 人员管理策略

这里的人员是指证券公司中提供证券经济服务并因此影响客户消费感觉的人员。由于证券经纪服务的特殊性,服务人员的个体因素不仅在其与客户进行互动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营业部差异化营销策略的实施者,服务人员的着装、服务态度、专业性等都对客户感知产生着重要的影响,进而影响客户对营业部的看法,因此有必要对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工作进行周密分析和部署。

4.6 有形展示策略

具体包括环境展示和利益展示两部分内容,其中环境主要包括装修风格、物品摆放、设施舒适程度、环境整洁程度等方面,虽然都是很小的细节,但却可能影响到目标客户的消费体验;在利益展示方面,可通过向客户展示证券公司能够为其带来的利益来增进客户对公司的好感。总而言之,能够展示证券公司及其产品独特性的途径有很多,如专业性、客户基础、总部优势、服务质量等,营销人员可以结合客户需求的特点将其所需要的那一面充分展示给他们。

4.7 服务过程策略

服务过程是服务提供的流程或者载体,它是能够亲身体验到,并应于判断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对于证券公司来说,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要达到三个要求:服务流程的规范化、服务细节的人性化和服务咨询的个性化。目前大部分证券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大致可分为前台服务和后台服务两种,其中前台服务主要是指客户经理直接与客户面对面交流,服务过程要求标准、精炼;后台服务则主要涉及柜台、理财服务、技术支持、日常管理等服务部门,虽然这些部门不直接与客户接触,但却是营业部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得以最集中体现的地方,因此管理者必须对这些过程高度关注。

参考文献:

证券公司市场调研范文2

关键词证券经纪人制度实施策略

从2001年开始,我国证券业大力推行国外流行的证券经纪人制度,以试图改善国内市场对客户服务的质量,但是制度实施以来,各大券商纷纷惨败,特别第一个推出此制度的大鹏证券非但没有提高公司的业绩,反而目前已经破产,这种在国外证券市场非常成熟的一种制度在我国实施起来如何是这样状况呢?

1国内影响和制约证券经纪人制度实施的因素

从2001年以来,中国券商在推广经纪人制度上进行了不懈地探索和努力,然而由于长期以来的种种原因,影响和制约“经纪人制度”发展的因素依然有很多。剥开事件的表面,行业性的经纪人营销模式的失败必然有着更深层次的原因。

1.1战略规划不明确

纵观中国券商的发展,在经纪业务方面,多数是以营业部为前沿,无论是最初的赠送礼品或是后来的经纪人制度均是由营业部首先发起,当形成一定规模后总部相应部门方才着手“规划”,普遍欠缺系统的策划。

技术主导业务是证券经纪业务多年来的发展形式,在信息技术应用与业务发展之间,券商更多的是被技术牵着鼻子走,战略规划根本无从谈起。在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方面,每一次的技术创新都会首先受到证券业的关注,只要在系统扩容和方便交易上有可行性,券商便会不惜代价地应用,并且迅速普及。随着竞争加剧,越来越多的技术创新带来的是越来越少的客户、高昂的运行成本、客户(特别是核心客户)流动的加剧,技术投入的边际效益每况愈下。券商对技术盲目依赖的极致是对call-center的热衷。由于call-center在一定程度上与券商原有的电话委托交易系统具有相通性,迅速得到券商以及技术供应商的认同。从纯技术的角度来看,国内的call-center系统与国外并无二至,然而在实际应用上却有着致命的缺陷。call-center的核心在于其人工坐席向客户提供的专业化信息咨询,其背后是一个由投资理财专家组成的研发团队,而国内券商根本就不具备这一能力,虽然有智能应答,也有人工坐席,能提供给客户的却不过是粗线条的股评而已,因为政策的原因,即使是提供股评也不能带有肯定性的字眼。由于服务内容的缺乏,国内券商的call-center纷纷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另外,虽然很多券商将建立市场营销体系,推广经纪人制度作为自己的“战略转型”方案,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这两者在营销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只是销售渠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身并不能改变中国券商不具备证券业专业技能、无核心产品、无个性化差别服务的现状。这样的状态就如同一个电视机生产企业不能生产电视,既使有完善的销售渠道、有精彩的电视节目,那又有什么用呢?

在进行营销转型时,券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却很少有券商真正进行市场定位,因而出现全国券商步调一致说“转型”的场面。券商的资源是有限的,而客户的需求则是无止境的,因此进行市场细分,在市场细分的基础上选定目标市场、发现市场机会,根据自身优势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营销策略是券商有效利用资源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1.2组织架构上的缺陷

券商现有的组织架构大多采用事业部制,以业务为单元划分的事业部是独立的利润中心,由于不同的事业部的服务对象存在着利益冲突,通过事业部之间的“防火墙”保证了经营上的公正性,有效地避免了风险在不同事业部之间的扩散,但是这样一来也造成了券商三个主营业务的分离。由于受政策影响,证券经纪业务产品单一、创新范围小、业务形态固化,完全依靠交易通道的垄断优势维持经营,而承销业务和自营业务的分离,使券商很难形成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

此外,以职能线、产品线为主导,以地区线为辅助的模式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产品分割、职能分割、地区分割的问题。由于各级部门之间利益的相对而言独立性,而管理者又以利润来衡量各部门的业绩,极易使各部门产生本位主义,忽视长远的整体利益,从而影响各项方案的实施。为了协调这一矛盾,又不得不多设置一些诸如管理总部一类的中间管理层次和中层管理人员,不仅增大了管理成本,也使券商的中间管理层膨胀,损害了组织的运作效率。

从券商管理体制角度来看,事业部之下的区域管理总部体制是一种混合的内部组织结构体制,一方面,证券公司的组织结构采取事业部制的管理体制,以不同的业务为划分标准,采取“纵向”管理;另一方面,设立区域性管理总部采取“横向”管理。在实际运作中,这种混合的体制存在着一些问题。此外,券商在转型时多生硬地将营业部的市场营销体系与运营保障体系分开,使前后台工作反复交叉,造成了大量的问题。

1.3以短期目标为主的考评方式

由于经纪业务收入是券商的主要收入来源,所以对营业部的考核多数是以利润指标来衡量,对短期利润的过分强调使营业部很难着眼于长远来谈发展。营销是一个漫长而坚苦的过程,一个营销体系的建设不可能是一朝一夕就能成功的。而券商在进行经纪人营销模式建设时显然缺乏严谨的定位和论证,回报的长期性和考核的短期性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1.4“经纪人制度”缺乏可操作性

经纪人制度大多是由一批券商的总部各部门人员组成项目小组负责制度的建立,其最大的弊端在于在设计阶段时容易成为设计者的项目,没有考虑到作为最终执行者的营业部的实际情况,使项目脱离实际。而目前,现实就是在营业部极度缺乏营销管理人员和管理经验的情况下,参照国内保险经纪人制度和国外证券经纪人制度建立起来的经纪人制度根本就无法执行。

2解决问题的相应策略

2.1战略性营销规划

(1)市场调研。首先,券商必须进行市场调研,系统地、有目的地收集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各类资料,并用科学的方法加以分析研究,以助于真正地了解市场。目前,券商最迫切需要进行以下三个方面的市场调研。客户调研:客户的交易习惯、服务需求、经济状况、交易动机及其他客户基础资料。服务流程调研:调查各业务流程中的服务质量,以改进营销过程中的各种服务。市场需求调研:从客户的角度出发,了解客户真正的需求。

(2)进行市场细分,选择目标市场。事实上,券商一直都在进行自身市场准确定位的努力,希望通过市场和客户的细分来形成自身的经营特色。无论怎么的市场定位,都必须进行市场和客户的细分,必须明确公司的利润将从什么样的客户身上来以及怎样来。从国外券商的经纪业务发展模式来看,券商根据利润来源而进行的市场定位可走如下几条路:①扩大基础量。以较低的收费水平赚取利润,只向客户提供最基本的服务。这个基础量包括客户量、资金量和交易量;②高度专业化。选定优质客户群体,按照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不同的专业服务,收取不同的服务费用,赚取比较高的利润。这些需求包括不同层次的专业咨询、专业投资理财顾问等;③只提供交易通道。除交易通道外不提供其他任何附加值服务,以极低的价格吸引众多中小客户,赚取超低水平的利润。网上经纪公司即属于这种类型。

2.2调整组织结构

券商的组织架构创新应包括转变盈利方式、优化盈利结构、开拓新的盈利来源、控制成本和提高管理水平等诸手段。在经纪人制度建设方面,设立独立于原有营业部网络之外的营销体系是最佳解决方案。

全国性的券商应考虑按一定的地理位置将国内市场划分为数个大区,建立大区一级的销售经理制度,由大区经理负责在区域内以每个营业部配备一个销售小组为标准,与原营业部合作,进行产品销售、创新业务推进、区域性投资银行和财务顾问等业务,以实现营业部的营销、服务和综合业务拓展的两个平台功能;建立畅通的研究所、经纪业务总部、营业部、客户之间的服务流程,以及多通道的咨询产品发送流程。

2.3平衡计分卡

绩效评估对于新制度的执行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在券商的转型实践中,正是由于以短期利润为考核目标而阻碍了其实施,多数券商的绩效考核还处在“量化考核与目标考核阶段”,而平衡计分卡的核心思想就是通过财务、客户、内部经营过程、学习与成长四个方面指标之间相互驱动的因果关系展现组织的战略轨迹,实现绩效考核——绩效改进以及战略实施——战略修正的目标。平衡计分卡中每一项指标都是一系列因果关系中的一环,通过它们把相关部门的目标同组织的战略联系在一起;而“驱动关系”一方面是指计分卡的各方面指标必须代表业绩结果与业绩驱动因素双重涵义,另一方面计分卡本身必须是包含业绩结果与业绩驱动因素双重指标的绩效考核系统。之所以称此方法为“平衡”计分卡,是因为这种方法通过财务与非财务考核手段之间的相互补充“平衡”,不仅使绩效考核的地位上升到组织的战略层面,使之成为组织战略的实施工具,同时也是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之间、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之间、指标的前馈指导与后馈控制之间、组织的短期增长与长期发展之间、组织的各个利益相关者的期望之间寻求“平衡”的基础上完成的绩效考核与战略实施过程。

2.4经纪人制度的实施

随着市场的发展,经纪人必将成为券商销售网络中的绝对主角,谁掌握了销售渠道谁就拥有了未来。无论市场怎样发展,客户始终是券商生存发展的根基,经纪人才是客户来源的保证,经纪人在券商中的地位必须得到肯定,经纪人队伍的建设必须成为券商工作中的重点。在经纪人制度中,经纪人是金字塔的塔基,只有塔基稳定了,金字塔才能往上搭建。

由营业部直接经营客户的年代很快就会过去,作为现有利润中心的证券营业部,转型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随着我国证券市场与国际市场的结轨,制度的创新是必然的,因此,各券商应强化“变革”、“危机”意识,形成“客户导向”、“流程导向”、“团队合作”,以先进可行的策略完成其制度的创新,提高整个证券业经纪业务的竞争力,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吴晓求.海外证券市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美]弗兰克.J,法博齐.资本市场[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证券公司市场调研范文3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增加,用户投资理财需求的不断提升,以传统PC到手机终端再到以互动电视为代表的互动新媒体发展也越来越兴盛。

现阶段证券行业主要特征表现在:证券市场开放速度加快。现在中国证券市场最大的趋势是国际化。国际化包括客户的国际化、竞争对手的国际化、投资理念的国际化、市场经营的国际化、经营理念与经营人才的国际化。目前证券市场开放呈现明显加速的态势。金融服务环境多样化。现在银行、信托、资产管理公司、产业投资基金、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全面介入非传统的证券业务领域。纷纷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和私人客户理财等业务,正在迅速改变传统的融资模式、业务模式和资产管理模式,甚至一些科技公司也在利用技术优势向网上证券业务靠拢。金融服务环境多样化的趋势使客户有了更多选择余地。监管模式日益市场化。佣金自由化以后,现在正在推行发行审核制度改革、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制度等。另外,最近推出的基金管理公司货币市场基金产品、证券公司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等,都表明了监管机构鼓励市场创新和监管模式日益市场化趋势,而且我们认为这一趋势对证券公司将有长期和深刻的影响。证券公司竞争白热化。现在证券公司的数量、资本规模都是数倍于几年前的情况。而市场容量变化的速度明显落后于证券公司的数量扩张。这里引发的一个问题就是竞争加剧,新的竞争格局正在出现,新的业务模式正在出现,证券行业也正面临产业重组和升级。

随着数字整转跨过高峰期,运营商关注点从技术上的数字化向业务上的多元化转移。由于芯片等主要硬件成本降低,终端从标清、单向向高清、双向普及,给更高级的业务模式开拓奠定了技术基础。软件平台从各芯片厂家专有操作系统向Linux系统移植,进展速度超过了过渡方案“中间件”的推广速度,大有将“中间件”时代消灭在萌芽中,跑步进入linux时代的趋势。随着芯片处理能力的提升及操作系统一致性等数字电视终端PC化趋势明显,对在传统PC上提供各类应用业务的厂商进入数字电视的准入门槛大幅降低。随着业内巨头ST及Hisi的加入,特别是后者将成本压得极低而性能强劲,会进一步加速终端更新换代的步伐。单向业务市场占有率已经成迅速下滑的趋势。

重庆、广东、江苏、河北等主要业务开展区域分别环绕或依附区域中心城市,使得当地的广电运营商具有更强烈的新业务发展需求,促使终端的升级换代加快,继而挤压传统产品及服务的影响范围。陕西、江西、青海等地区业务模式发展的步伐会落后于上述地区,尚有缓冲余地。

由于券商的运营模式发生变化,各个券商在增开营业部的同时,大幅削减单体营业部的营业面积以节约成本,原来在营业部的散户甚至大户都不得不回家。他们急需在家中有一台与交易所终端高度相似的终端行情获取及下单委托设备。数字电视机顶盒的普及性使得此类设备成为上述群体的第一选择。毕竟采购计算机并加装宽带,在没有更多的应用的环境时并不是一种划算的行为。上述群体中中老年客户占很高比例,由于观念及习惯的原因,很难适应计算机灵活多样的功能。对他们来说,灵活意味不确定,多样等同紊乱。基于的同样原因,遥控器的使用方法看起来好像远远简单过键盘+鼠标组合,虽然事实上在另外的群体眼中这种说法并不准确。由于中老年客户占相当的比例,在视觉上,这部分群体更愿意接收大屏幕的电视而不能适应计算机显示器屏幕上细腻的字体。内嵌电视节目带来新的应用体验对大多数用户有吸引力,信息资源的匮乏本来也是困扰这部分群体的问题之一。多年来忠党爱国的教育使得这类群体对于电视形式的媒体更易于信任和接受。

根据行业调查,非现场交易客户占相当的比例。各大券商都在压缩场地、设备、员工等的维护成本,提高收益率。但压缩场地,不等于把客户赶回家,不为客户服务。所以各个券商都在各个网络平台上开发终端产品,将服务推送至每一个客户面前。在数字电视平台,现在还没有一个理想的产品能够同时满足券商普遍覆盖、简单易用、下单委托、差别服务的理想产品存在。广电的相对混乱的供应商结构抵御了专业领域厂商的大规模进入。对于券商来说,机顶盒的结构简单,功能受限,也大大的降低了终端维护的成本。毕竟用户使用不当对计算机程序的破坏能力远远超出对机顶盒的破坏能力,越是简单的设备,维护成本越低。券商对于视频推送的效果越来越看重,而广电平台对于此项任务有天然的优势,无论是政策层面还是技术层面甚至客户的信任程度都具有其他媒介所不具备的优势。通过走访几家证券公司,了解到券商对机顶盒终端的期望如下:即时可见、可听性:即时行情即时看见,即时委托成交即时可见,即时资讯即时了解,即时语音定制即时收到等;多功能性:集看行情(大盘分析、报价分析、即时分析、技术分析、特别报道、公告信息)、委托交易、收资讯等多种功能于一身;易操作性:采用图形和快捷键方式,操作简单,易学易会(建议采用钱龙界面);安全性:采用网上交易同等加密方式确保交易安全;快捷性:委托下单数据处理迅速;稳定性:全在线方式,保证行情交易稳定;多样性:看电视的同时,还可以看行情、资讯和下单;低维护成本:不要像计算机一样,经常莫名其妙的原因导致上门服务。

迫切需要向客户销售各类新业务,而几乎所有的新业务都是基于高清、互动。发放终端就成为当下最重要的任务。目前还没有特别成功的业务可以为普及终端保驾护航,急需寻找突破点。网络公司下属研究院终端事业部打造了多款性能强劲的终端,却没有足够丰富且有实在市场需求的应用,为体现自身价值也要积极寻找合作伙伴。

证券公司市场调研范文4

一、河南资本市场的现状与不足

与其他省区特别是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在发展速度和水平等方面,河南省资本市场都存在不足。

资本市场总体规模偏小且比例失衡。河南省通过股票市场获得的融资规模占全国融资规模的比重不到3%,与河南省GDP占全国6%比重的现状不相适应,资本市场内部失衡的现象较严重。河南省债券市场和中长期信贷市场发展滞后,在全国所占份额较小,没有起到辅助股票市场调整河南产业结构的作用。

上市公司数量少,后备上市公司资源培育不足。截至2004年底,河南共有境内外上市公司35家,分别占全国和中部地区上市公司总数的2.17%和9.69%,低于全国其他各省市的平均水平,上市公司数量不仅远远落后于广东、上海、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与同处于中部地区的有56家上市公司的湖北、41家上市公司的湖南、44家上市公司的安徽等省份也有不小差距;河南省的A股上市公司累计募集资金224.5亿元,仅占全国的2.7%;流通市值254.37亿元,仅占国内市场流通市值的2.18%,占全省GDP的2.9%。这与河南省全国人口第一大省和经济总量排名全国第6位的地位极不相称,也说明资本市场对河南省国民经济的渗透力还不够。同时,河南省拟上市公司后备资源也不足。上市后备企业是发展资本市场的基础,全国各省市都十分重视上市后备企业的发展,而截至2006年4月河南省已辅导备案的拟上市企业只有19家。

上市公司分布不均衡。从行业分布看,河南省上市公司过分集中于机械、电力、金属和非金属、汽车、食品纺织、医药等领域,高科技上市公司较少。能体现河南优势的上市公司,如资源、旅游、生态环保领域的上市公司数量很少,这对河南经济发展是不利的。从产业分布情况看,河南的上市公司产业分布集中度很高,大多集中于第二产业,没有一家属于第一产业的企业,这与河南省农业大省的地位极不相称;属于第三产业的仅有郑百文,也被山东三联重组。这种产业分布状况与河南省经济发展状况不相适应,与河南省的产业结构优化要求不相符合。不难发现,河南的上市公司对河南产业结构调整贡献不大。从地域分布看,河南省尚有开封、鹤壁、南阳、濮阳4个省辖市没有上市公司。

企业资本运营力度和规模偏小。尽管河南省上市公司中有不少优质企业,业绩出众,但从整体上与其他省份相比,河南省上市公司重视和利用资本市场的力度不够,大多数上市公司经营思路单一,资本扩张能力不强,没有发挥出上市公司应有的资本运营优势。

河南省的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的力量不强。到20世纪末,河南尚没有一家综合类券商,广布全省的证券经营机构达数十家,但均规模不大,实力赢弱。直到2002年11月8日中原证券才在原河南财政证券公司、安阳信托公司证券营业部合并重组的基础上组建成功并进入了中等券商行列,但总体实力仍属国内券商的“第三世界”。由于资本实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业务开展的广度和深度,河南的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在未来的竞争中将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面临严峻的挑战。

投资者数量尤其是机构投资者数量偏少。一方面,河南省投资者开户的比例明显偏低,不仅低于东部各省市,而且低于中部的其他省区。另一方面,河南省的证券市场投资者以个人投资者为主,机构投资者发展严重不足。这种投资者结构既不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发展,也不利于对上市公司经理人员的监管和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

二、加快河南资本市场发展的思路

第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大力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重大意义。大力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利于建立国有资本进退流转的机制,推动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加快股份制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各类企业改制上市,催生和培育大企业集团;有利于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完善融资结构,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维护金融安全;有利于壮大河南省的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目前河南省仍然有许多企业对加快河南资本市场发展认识不足,轻视企业通过资本运作达到资源配置优化的作用,缺少资本运营意识。这已成了河南资本市场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因此,要加快河南资本市场的发展,必须对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重大意义有一个充分的认识。

第二,要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河南资本市场规模。河南作为一个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滞后的发展中大省,发展资本市场的任务非常艰巨和复杂。我们要抓住目前中央和地方政府都高度重视资本市场发展并出台一系列有利于资本市场发展政策的大好机遇,开拓进取,在充分利用交易所进行融资的同时,根据国家政策和河南实际,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不仅要加快股票市场的发展,也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债券市场和中长期信贷市场的发展,探索如何利用私募市场和场外流通市场进行融资,建立起适合不同层次企业融资和资本流动需求的多层次交易体系,进一步扩大河南省资本市场规模。

第三,要培育上市资源,增加河南省上市公司数量。要增加河南省上市公司数量,必须采取措施培育河南省上市资源。一是要确立上市资源的开发和培育重点。根据河南省实际,应以高新技术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为切入点,对高科技企业、高科技产品进行重点开发和培育,在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新材料等产业领域尽快形成群体优势和局部强势。充分发挥郑州、洛阳等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作用,制定和实施鼓励高科技产业的优惠政策,培育出更多的高科技企业上市,以改变河南省上市公司中无高新技术板块的现状。要加大河南省优势产业的境内外上市规划,培育粮食、房地产、旅游、文化、金融、自然资源等行业和产业的上市公司。河南省郑州、洛阳、焦作、开封的旅游资源有明显优势,应给予足够重视,重点开发和培育上市资源。同时,要对拟上市重点公司给予经济和政策支持。要制定配套措施,促进河南省拟上市公司的上市进程;根据河南省拟上市公司运作的实际情况,在人才、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具体而实际的政策支持。此外,要重视对企业中

高层人员进行全方位培训。可以组织资本市场培训班,使企业中高层人员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和知识,了解和熟悉资本市场的法律法规。也可以组织专家到企业开展资本市场调研并给予企业上市以指导,指导河南省上市公司的资本运作。

证券公司市场调研范文5

近日,惠普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策,那就是以117亿美元收购英国第二大软件制造商Autonomy Corp,其中102亿美元为现金支付。与此同时,惠普正计划全面彻底地检查自己的业务,认真地权衡是否要将旗下备受争议的个人电脑业务转让出去。

位于英国剑桥市的Autonomy将为惠普提供可以用于包括电子邮件、音乐、视频和社交网站中帖子的大规模数据搜索。伦敦Olivetree证券公司的战略家蒂姆・丹尼尔斯(Tim Daniels)认为,收购Autonomy对惠普来说无疑是一项非常正确,并有强大发展潜力的举措。他说:“Autonomy是无组织数据搜索领域的领先者,它所搜索的数据不仅仅是电子表格或文字数据。”

根据惠普公司出具的声明中显示,收购完成后Autonomy的股东手中的股票价值将瞬间转化为每股42.11美元,这比Autonomy8月18日的收盘价上升了64%。但这一举动并没能为身在水深火热之中的惠普带来丝毫利好消息。如果惠普将个人电脑业务转让,这将意味着公司将放弃使用WebOS软件的产品。加上惠普近期对外公布今年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目标,公司的股价持续出现明显下滑。

PC业务引争议

高科技的个人电脑时代已然离去,如今组装一台高性能的电脑比30年前组装一台半导体还容易。因此,惠普觉得淡出个人电脑业务,追随IBM的脚步或许是更为明智的选择。

2002年,惠普前总裁卡莉・费奥莉娜(Carly Fiorina)以176亿美元收购了康柏公司(Compaq),使惠普成为了全球最大的个人电脑销售商。然而现如今,这项夕日令惠普公司为之自豪,同时为惠普公司创收的业务部门竟成了令人厌恶的拖油瓶。

证券公司市场调研范文6

我国国内迅速增长的投资融资需求和迅速发展的资本市场也需要投资银行业快速发展与完善。但是,我国现存的证券公司在企业形式、管理制度及业务范围上过于单一,难以满足快速发展的资本市场的业务需要。因此,积极引入合伙机制,设立合伙制的投资银行,不仅在企业形式、管理方式上是一种有利的补充,其对市场的迅速反应及专业化的业务定位可以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还可以加强市场竞争,促使现有的证券公司不断完善,提高竞争力,使整个资本市场运作向更有效的方向发展。

因此,尽快完善我国的合伙制企业相关立法,创造更有利的政策环境,对促进合伙制投资银行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一、引入合伙制投资银行的法律环境建设

1997年2月,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合伙关系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又一重要举措。但是合伙企业法颁布后,社会反应不大,其原因是规范、调整的问题十分有限,合伙制的许多问题未纳入法律调整的范畴,给合伙制实践造成了很大的障碍。

1、有限合伙的立法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第八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可以看出,我国的合伙企业法规定了合伙人均承担无限责任,这就排除了部分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的合法性。按照美国的司法解释,所谓“合伙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群体、公司或者社团。如果这种解释成立,那么某些合伙人可以先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再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充当合伙人,从而可以有效回避无限责任。但是,这种司法解释是否能够获得我国司法部门的承认尚未可知。即使司法当局接受这种解释,《合伙企业法》的其它条款同样限制着有限合伙制的组建。例如第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本法共同管理和使用”,第三十二条又规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这两条规定同样使得在国外广为应用的有限合伙难以实现。

由于有限合伙比普通合伙更容易保持资本的稳定、营业的持续,从这个意义上说,有限合伙比普通合伙更具有企业特征,更宜纳入企业立法的范畴之中。我国的企业立法思维定势决定了我国要制定一部规范合伙为组织方式的合伙的企业法而不是合伙契约法;从企业的角度、把合伙作为一种主体来规范,而不是作为一种关系或契约来规范。这一点从《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中反映得很明显,如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了合伙企业的申请、批准、领取执照的程序等。我国这种立法框架及我国现有的一套对企业管理登记的行政管理办法,决定了我国从立法和实施技术上有条件规范有限合伙。因为有限合伙比普通合伙更宜也更应该纳入以强制规范为主的企业立法中,更应该实行严格的注册登记和行政监管制度。

为有限合伙投资银行的组建消除法律障碍、构建法律基础有两种选择。其一是修改现行的《合伙企业法》;其二是单独制订《有限合伙法》。从立法的逻辑、体系来考虑,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在许多方面都存在差异,在实行单行立法的英美国家,也都是将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分别立法。若统一规定在一部立法中,很难实现对有限合伙全面、得体的规范。这也是我国在审议《合伙企业法(草案)》时最终取消了整个第八章对有限合伙的规定的原因之一。因此,单独建立《有限合伙法》是比较可行的举措。

从合伙制在美国的运作可以看出,合伙企业的行为所受的约束主要是合伙内部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普通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的相互约束。这种合伙内部约束的执行比法律更及时和有效。同时,这种约束的内容由合伙人之间的讨价还价决定,有利于形成自发性的制度创新。所以,建立《有限合伙法》的目的应该在于明确社会对合伙的约束,同时明确合伙的合法权益,而不应该对相关细节规定过细。笔者认为,有限合伙的概念可表述为“有限合伙是指企业在有一个以上的合伙人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前提下,允许更多的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的投资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中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法》规定的一般合伙人责任;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以其投入企业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不得担任企业的事务执行人,并不得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此外应对有限合伙人的地位、出资、权利与义务、清偿顺序、收益分配方法及两种合伙人相互关系的规定等做出规范。在颁布相关法律的同时,考虑制订“有限合伙制协议范本”将有助于提高有限合伙制企业制订合伙协议的水平。

至于业内对一些国有机构参与有限合伙,从而导致该机构因承担无限责任而使其资产处于不稳定状态,甚至引起国有资产流失的疑虑,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途径解决:

一是要参与合伙企业而成为无限责任承担者的国有企业,必须取得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的同意;

二是国有企业可以拿出一部分的资产与他人合作设立一个新的法人企业去参与有限合伙,从而在该国有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之间形成一道“防火墙”。

2、有限责任合伙的立法

目前采用有限责任合伙是审计、法律等行业的国际惯例,普遍认为其是对公司、合伙等传统商业组织形式的重大突破,是企业组织法律制度的重大变革,不仅可以满足专业人士的需要,作为企业组织形式的创新对一般中小企业也具有适用意义。中国也必须尽快建立并完善这方面的立法。

有限责任合伙即使在国外也属于比较新的事物,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即使在英美两国,也存在很大分歧且不甚完善,有些领域要依赖于判例的法律效力,应该看到有限责任合伙的立法决非易事。提到有限责任合伙在英国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而在美国则不具有。英国的情况与我国授予有限合伙企业民事主体资格的实践更为相近,更具参考价值。

笔者认为,在建立有限合伙的立法的同时,应该为有限责任合伙提供一个法律框架并逐渐补充。有限责任合伙的法律规范及合伙人与债权人的利益平衡,可适用以下法律:

(一)有限责任合伙的登记设立、账目管理、成员资格、清算以及外部监管,考虑适用《公司法》的规定

《公司法》有关上述规则的主要目的,在于为公司出资人提供责任庇护的同时,适度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一个普通的合伙是不需要受到上述监管措施的约束的。有限责任合伙的成员既然也享受了有限责任的益处,也应当适用《公司法》的监管规则。主要包括:

(1)有限责任合伙必须与公司一样按照“真实与公允反映”的原则编制财务报表;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审计人员的任免适用与公司类似的成员大会批准程序;经审计的合伙账目和财务报表须报合伙登记机关备案,提交合伙成员以及合伙所发行债券的持有人。

(2)对有限责任合伙成员执行合伙事务的行为,适用《公司法》关于董事行为和董事资格的规定;不符合条件的,法院可以剥夺其作为成员的资格。

(3)有限责任合伙因违法行为而受处罚,有关当局可以像对公司事务进行调查一样,对合伙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4)合伙的破产、清算事宜准用公司破产清算的规则,合伙清算人可以行使产取回权。

有限责任合伙的内部管理留给合伙协议去确定。有关有限责任立法可以考虑规定合伙协议内容,或列出默认的内部管理规则,其应该与有限合伙的管理原则一致,不再赘述。

(二)对债权人的保护

由于合伙没有最低资本的要求,在解除了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个人连带责任的情形下,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就成了有限责任合伙立法的关键问题。根据英美立法,可考虑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建立替代性赔偿资源。一种为强制保险,或行业保险,即有限责任合伙必须建立一定数额的保险金,以作为合伙人个人连带责任的替代物。可根据合伙人数、合伙资金规模或从事业务种类分别规定,由行业自律组织进行配合做出进一步的详细规定。另一种是设定独立财产或基金,以偿付经法院判决的、但受有限责任保护的错误、不作为、疏忽、不合格或轻罪下的赔偿。该项基金应存入信托或单独银行账户,可采用银行存单、国库券、银行信用证或保险公司担保债券等形式。

(2)对合伙的分派进行直接的限制。如规定合伙不能偿付到期应付债务时,或合伙资产数额不能偿付应当偿付的合伙内的优先权时,不得进行分派。也可考虑直接将公司法的利润分配规则适用于有限责任合伙。在传统的合伙制账户制分源方式下,合伙人不计劳务报酬,而是按照账户中的盈余来进行分派,为了避免对合伙人的基本经济权利的损害,限制分派应将合伙人在合伙的正常营业过程中,作为合伙的雇员参与业务经营而获得的合理报酬,或因提供财产而获得的常规报酬,作为分派限制的例外。

需要指出的是,有限责任合伙的分派行为如果处理不当,不仅影响到债权人的利益,而且也会在无个人责任之虞的合伙人与有个人责任之虞的合伙人之间形成利益冲突。由于合伙人不承担个人连带责任,因此,那些受到完全责任保护的合伙人就有将合伙财产完全分派出去的利益驱动,而负有监管责任的合伙人以及从事的业务风险大、容易触发个人责任的合伙人就会希望多留一些合伙财产,以减轻个人实际负担的直接责任。因此,有限责任分派限制规则也有助于减少有限责任合伙内部管理上的摩擦。

(3)资产取回。指当合伙清算时的财产不够偿付合伙债务时,合伙人在合伙无清偿能力前一段时间内从合伙的提款,可以由合伙清算人取回。英国把这个期限定为2年。但是同时也应该规定如果提款系支付合理的家庭开支,合伙人无须将等额资产退还合伙清算人。

(三)合伙企业的纳税问题

按照传统合伙法的理论,合伙是合伙人的集合,并不是一个实体,因此,典型的合伙是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合伙人从企业中取得的收入被分解为合伙人个人的收入,由合伙人分别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一般的公司则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公司将其利润分派给股东时,股东需要再就该项红利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即通常说的“双重税收”。合伙可以免于缴纳企业所得税一直被认为是合伙与一般公司的基本区别之一,也是合伙的优点之一。合伙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也是国际通例。

但我国1997年的《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也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合伙人的收入照例仍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合伙企业在税收的待遇上是与公司一样的。如果说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尚有股东的有限责任作为一种补偿,因而获得了某种利益平衡的话,那么,合伙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则是显然失去公平的,因为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要承担连带责任。这种税收制度使合伙人从制度上就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事实上,目前的合伙组织基本上限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一些行业,在同样具有专业特征的投资银行业远未实现,而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的非专业合伙企业几乎没有。合伙这种具有高度灵活性和广泛适应性的企业的法律形式被人为地限制在极为狭小的范围之内,也影响了人们利用合伙形式的积极性。在美国,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从来都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且一直有进一步扩大免除企业所得税的趋势。美国近年来出现的“有限责任公司”(这是一种与我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性质不同的企业组织的形式,兼有封闭公司、有限合伙与合伙的优点)一般也都可免于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际上,中小规模的公司常常需要花费较高的费用达到合法避税的目的。这样使得企业的成本增加,而政府和社会可以从中得到的企业所得税十分有限,征税的成本又高昂。不利于合伙制的推广。国内目前即使针对专业性强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在政策上对合伙制、有限责任制事务所也都是“一视同仁”的,缺乏税收、业务范围等方面的有力政策支持,无法激励专业人士以承担无限责任的方式从业,合伙制优势无从发挥。

二、引入合伙制投资银行的行业环境建设

1、行业协会需要明确定位

在国外投资银行被归入专业服务产业,在这个产业中,有75%的收入是由7个主要的专业服务部门创造的,包括投资银行、审计、税务和会计咨询、商业法咨询、营销沟通、管理和IT咨询、招聘和就业中介、市场调研。这些行业具有相近的行业特征,包括对专业人才和客户关系的依赖、对诸如时间、个体专业知识以及集体专业技能等无形资产的管理和掌握等。行业自律组织对具备专业服务资格人员的管理是专业服务行业的典型特征,其发挥的职能主要是维护会员的利益、行业协调、提高会员的业务水平等。我国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可视为投资银行业的自律组织,但其作用和定位尚有待完善。

《证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证券业协会的职责包括:

(一)协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教育和组织会员执行证券法律、行政法规;

(二)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三)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

(四)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

(五)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

(六)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

(七)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赋予的其他职责。

可见在发挥行业组织应有职能的同时,证券业协会还承担了一部分的政府职能。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手段,这部分职能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在几家证券公司有所牵涉的违法违规事件中,证券业协会往往是“后知后觉”。而如果证券公司、证券从业人员最终被证明是无辜的,协会又很难承担起维护行业利益、为会员追讨公道的职责。

另外,国外的行业协会也有定期的、不定期的行业自查,目的是防范行业风险、相互促进业务水平的提高。而国内的证券业协会在这方面显然还有待发挥更大的作用。

业内专家指出,协会的定位必须进一步明确,否则,一个强大的中介体系将很难建立起来。市场经济是效率经济,没有一个强大、公正、公平、讲信誉的中介体系的参与,社会经济的效率是无法充分激发出来的;而构建一个强大的中介体系,没有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没有一个统筹安排和战略规划,是无法想象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推行合伙制的投资银行就绝不只是该行业自身的事情。

2、信用制度有待建立

对中介行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推行合伙制的出发点,也是促使投资银行家保持道德操守的根本保证。但目前,国内对自然人的财产申报制度尚未建立,相关职能部门根本无法确切掌握个人的财产数量,无限责任也就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