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儒家伦理学的核心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儒家伦理学的核心范文1
伦理学属于哲学的一个范畴,是一门关于道德的科学。又称道德学、道德哲学。在西方,伦理学这一概念源出希腊文,本意是“本质”、“人格”,也与“风俗”、“习惯”的意思相联系。道德现象是伦理学的主要研究对象,中西方的伦理学在道德现象的研究上存在很大的差异。这些差异表现在中西方生活中的各个方面。本文就以伦理学为切入点浅析西方伦理学和中国儒家思想伦理之间的矛盾。
西方伦理学起源于古代希腊,在西欧和北美演变和发展的各种学说、道德观点和理论体系的总称。西方伦理学在不同的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西方古代伦理学强调个人利益、个人价值、理性。中世纪重视强调上帝意志、仁爱、禁欲和神学他律;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之后,重新返回对个人价值的准求,追求个人自由。西方伦理学发展到现代其核心是对个人主义的一种推崇。
儒家思想是中国文化的根基,几千年来影响着中国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儒家伦理从先秦孔子的仁与礼,孟子的性善论,到西汉董仲舒的天人合一,一直到宋明的程朱理学。总体上来看儒家伦理强调人从属于自然,从属于国家、社会与家庭。因而儒家文化历来推崇个人牺牲自己维护家庭和集体利益的道德准则,所以说儒家思想伦理的核心是集体主义思想。
中西方伦理学的矛盾表现
家庭关系。西方伦理的家庭关系强调家庭成员的平等,自由。父母不会过多的干涉子女的个人生活,特别是个人的隐私。而儒家的思想伦理则截然不同,儒家伦理强调长有尊卑。父子、母子、子女之间都有严格的道德规范。在西方家庭子女通常直呼父母和长辈的姓名,这在儒家文化中是不可思议,是对长辈的一种严重不尊重。《弟子规》中说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否则便是反了,大逆不道。而在西方伦理中却没有这么严格的规定,家庭事务通常由成员集体商议,子女并不一定要绝对的服从父母。在教育子女的方法上,儒家思想影响下的中国家庭,父母可以严厉教训子女甚至是体罚。在电影“刮痧中”爷爷打了孙子的屁股,爸爸说打你是为了你好,这正是儒家伦理思想的一种特有表现,所谓“打是亲,骂是爱”,“棒下出孝子”。这种思想对于受西方伦理影响的西方人来说是难以理解的,打骂怎么可能是一种爱的体现呢。
朋友关系。中西方在朋友关系上都认同互相帮助的价值观,但是仍然有很多区别。中国伦理对朋友的要求有时候甚至超过了法律。儒家伦理中必须对朋友绝对的忠诚,即使朋友的要求过分,对于中国人而言,往往都难以拒绝。电影“刮痧”中,主人公希望自己的美国朋友在法庭上作伪证替自己说话,而朋友确没有。这在主人公看来是一种出卖自己的行为,认为既然是朋友就应该去维护自己的利益。而作为深受西方伦理影响的美国朋友看来,法律精神更为重要,朋友关系并不意味着可以踩踏法律。
师生关系。西方社会的师生关系更为开放和平等,在课堂上学生可以随时提问,甚至将脚放在课桌上都被允许,课堂气氛非常自由。儒家伦理影响下的师生关系确截然相反,儒家伦理历来强调“天地君亲师”,“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思想,把老师的地位推崇到很高的高度,老师和学生之间具有严格的尊卑关系。西方的课堂师生之间互动频繁,老师善于启发学生自学。而深受儒家思想的课堂,老师高高的站在讲台之上去给学生灌输知识。这种表现跟儒家历来对老师赋予是传书、授道、解惑的职责是分不开的。而西方在自由精神的影响下历来强调个人价值的发挥和实现。
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西方伦理强调个人主义,个人主义是西方文明的核心价值,个人主义是西方文明在历史的沉淀积攒的一种文化。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西方社会更加推崇个人价值的实现,因而西方人更加重视民主与法制,人们善于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儒家思想却不同,儒家思想更加强调集体主义。集体主义是儒家伦理的核心。儒家思想认为我们每一个人都从属于一个集体,国家、民族、宗室、家庭。我们人都应该自觉去维护集体的利益,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合理利益。这种舍己利他的精神一直被儒家思想伦理所推崇。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儒家思想伦理历来强调个人父母、宗长、统治者的无条件服从。因为这些人被看做是家庭、宗族和国家利益的代表。
儒家伦理学的核心范文2
一、国际上对儒家生态哲学的研究
国际上对儒家生态哲学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华裔学者和美国有关中国哲学、历史学研究的学者中。杜维明较早提出了“超越启蒙心态”的问题,认为应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金则代替自私自利的原则,把“天人合一”发展成为“更为全面的环境伦理学”。在中国哲学的自然观方面,他提出了富有启发性的“存有的连续性”的概念,认为中国哲学的“气”是物质和思维的统一,构成了中国哲学的“存有的连续的本体论”;他还提出了“儒学生态学”的概念。玛丽・塔克尔提出了“气”可以对生态哲学做出贡献的七个具体方面。[1]成中英提出,儒学是包容性的人本主义,在圣人那里,天地人在道和太极的本体宇宙论上三位一体,人是“自然的完成者(consummator)而不是征服者,是自然的参与者而不是掠夺者”。[2]罗泰勒认为,儒学关注人类与宇宙的内在关联,当人性得以实现时,“仁”作为人性之核心亦成为宇宙之中心。因此,“成仁”就是要超越人类自身,这是儒家生态学的根源所在;儒家的仁就是生态学。[3]
关于儒家生态哲学的一些具体问题和具体人物也有不少研究。布拉克雷(Donald Blakeley)分析了《论语》中的三原结构的动物价值论问题。艾文荷(P. J. Ivanhoe)认为《荀子》中有一种可称为“快乐的对称”(happy symmetry)的“清晰且非常有趣的环境伦理观”。[4]日本学者桑子敏雄认为,朱熹把人如何与他的环境宇宙相关的思想整合进了一个相容的系统。“这种整合不仅导致了对环境宇宙展现的结构的解释,而且导致了我们对一个困难问题的探究,即我们在何处定位最基本的价值,并且根据这一价值评价人的行为。” [5]艾周思(Joseph Adler)指出,宋代新儒家把“恕”拓展到自然界,使“应”(感应)具有了环境伦理的意义。其他如黄勇分析了二程的事实与价值统一的思想。[6]韦巴(Ralph Weber)研究了天人合一的“合”的形式,白诗朗(John Berthrong)则对“一”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提出“把儒家关于修养和社会伦理的洞见扩展到新的领域”的八种设想。
二、国内儒家生态哲学研究
在20世纪90年代,国内学术界已开始对生态哲学或环境问题展开研究。当时的讨论热点是天人关系问题。1992年,中国政府在主题为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的《里约宣言》上签字,此后“可持续发展”成为政治与学术话语。因为传统哲学的“究天人之际”的主题和人与自然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重合,于是引发了学界对中国哲学史上天人关系的探讨。
(一)以“天人合一”为儒家生态思想研究的核心内容
“天人合一”是儒家生态思想研究的核心内容,正如余谋昌先生所说:“天人合一的思想可以作为现代环境伦理学的哲学基础。”[7]学者们在研究儒家生态思想时都不能绕开“天人合一”这个命题。季羡林、汤一介、张世英、余谋昌、牟钟鉴、陈来、蒙培元、李存山、柴文华、何成轩、胡伟希、陈国谦等学者都论述了天人合一含义及其与生态环境的关系问题。
在1993年,牟钟鉴就著文,认为“天人合一”表明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儒家的‘天’或‘天地’的概念,大体上相当于‘自然界’的概念,当然也包括自然界的神秘性和超越性;其‘人’的概念,大体上相当于‘社会人生’,群体与个体都在其中了。因此,天人关系基本上同于人与自然的关系。”[8]同年,季羡林在《东方》创刊号发表《“天人合一”方能拯救人类》。1994年李存山发表文章认为,天人合一之“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主体与客体的相互接触与符合”;另一类是“客体就在主体之内,或客体是由主体的活动所产生”。[9]
陈国谦吸收冯友兰哲学思想,提出了“环境境界”的概念。他指出:“环境哲学是对人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形上学反思”;环境哲学的功用“是提高人的环境精神境界,使人的环境意识从人与环境的彼此分离提高到人与环境相融一体”。[10]张世英深入比较了中西哲学关于主客关系的思想,认为中西方各有天人合一与主客二分的思想。[11]在90年代天人关系的讨论中,主张天人合一和主客的“互补”成为主调。
胡伟希则认为,“‘天人合一’这一古语,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自然与人类合一’的意思。”[12]他还指出,将“天人合一”的观念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来理解,认为“天人合一”的意思是提倡人类要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这一观点“深化了对儒学的认识,并为传统儒学如何现代化提供了一个新的维度和前景。”[13]
对于“天人合一”思想的现实意义,汤一介说:“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不可能直接解决当前人类社会存在的‘生态’问题。但是,‘天人合一’作为一个哲学命题,一种思维模式,认为不能把‘天’、‘人’分成两截,而应把‘天’、‘人’看成是相即不离的一体,‘天’和‘人’存在着内在的相通关系,无疑会对从哲学思想上为解决‘天’、‘人’关系,解决当前存在的严重‘生态’问题提供一有积极意义的合理思路。”[7]
(二)以生态伦理为儒家生态思想研究的主导方向
生态伦理学,也称环境伦理学,“主张把道德对象的范围从人际关系的领域扩展到人与自然的关系领域,把伦理‘公正’概念扩大到对生命和自然界的关心,道德‘权利’概念扩大到自然界的实体过程,尊重生命的生存权利。”[13]生态伦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形成于20世纪40年代的西方工业国家。然而,早在中国先秦时期,中国的儒家思想中已经蕴涵了生态伦理学的思想。随着儒家生态哲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儒家的生态伦理学成为学者们所青睐的研究方向,越来越多的学者力图发掘儒家生态伦理思想,并探讨其现实意义。学者们的研究,大多是从儒家传统的人伦概念中寻找生态伦理的意蕴。
“仁”是儒家思想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传统意义上对于“仁”的理解,学者大多关注于“仁”所涉及的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随着对于儒家生态思想的深入研究,“仁”由传统的人的伦理扩展出生态伦理意义。王正平认为儒家“仁”的思想,在生态伦理思想史上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先哲从‘天人谐调’思想出发,确信‘天地之大德曰生’。‘天只是以生为道’,尊重天地间的一切生命,歌颂生命价值,倡导‘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物我兼照’,‘衣养万物’,‘歙歙焉为天下浑其心’的超我的仁爱观念,是人类生态伦理思想的重要先声。”[14]对于“仁”的生态意义扩展,是根据“仁”的人的伦理推导出来的。张永刚指出,“儒家主张‘天下归仁’,把万物作为人类道德关怀的对象,把原本用于人类社会的道德原则和道德情感扩大到天地万物之中,维护着天地的‘生生之德’。”[15]
陈来认为,“宋明理学把自然的‘生’与道德的‘仁’等量齐观,使‘生’不仅具有宇宙论的意义,也被视为人类道德的根源。”[16]蒙培元的《人与自然――中国哲学生态观》以及围绕生态哲学问题发表文章多篇,对于儒家哲学的“生”、自然的目的性、仁的差异性与普遍性等生态思想进行了系统而又深入的论述。他指出:“自然界作为生命整体,当然是有内在目的的。”自然的目的就是生生,是向完善、完美发展,故可称为善,善即是目的。人是自然目的的“实现原则”,由此他特别强调儒家的“为天地立心”“不是为天地立法”,而是对于自然的照管;是肯定自然生生不息的事实,把自然的生生不息作为价值,自觉地、主动地帮助自然实现生生不息的过程。[17]柴文华注意到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儒家思想和现代生态伦理学共同的思考客体;[18]何成轩也认为,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思想,与当今生态伦理相吻合。[19]任俊华认为,儒家生态伦理思想表现为天道与人道一致的生态伦理信念,万物平等的生态价值观念以及仁爱好生的生态伦理情怀。[20]
陈义军认为,“仁”是儒家生态伦理思想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和中心问题。“由于‘仁’内在天然地具有一种可以不断外推的特征和心理机制,‘仁’的实现过程,就是一种不断推己及人的过程,如此推衍,行‘仁’就不但要爱自己、爱别人,而且可以扩展到自然界的一切事物,这是儒学内含的由人道推衍天道的具体体现,也是人类道德视野的一次革命性拓展。”他进一步说明董仲舒将“仁”扩展到爱鸟兽昆虫,无所不爱才是真正的“仁”,“从此,施仁的内在规定性便有了实质性进展,并且获得了生态道德的意蕴。”[21]学界有很多学者持这种观点,赵媛、方浩范也指出, “儒家的生态道德是一种真正地推己及人,由己及物的道德。它以‘仁爱’为基点,把人类社会的仁爱主张,推行于自然界,其维护自然生态环境的目的,首要是人类自身的生存需要,其次才是对自然万物的爱护和同情。……同时,儒家已经清楚地认识到,尽管人类的价值高于自然万物的价值,但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又是相互依存的,人类也是自然大家庭中的一员。为了使自然界为人类提供更多的物质财富,必须把管理社会的原则推广到自然界中去,对天地万物施以仁爱的精神,在人与自然界中建立起协同互济,相互制约的秩序。”[22]
(三)以解读概念为儒家生态思想研究的主要方法
学者们在进行儒家生态思想研究的时候,主要采取的方法是选择儒家思想中的重要概念、命题加以解析,从中发掘出具有生态意义的内容。
前文中提到的“天人合一”、“仁”都是学者们非常看重的概念,学者们通过对儒家思想中这些重要的概念进行详细的阐释,从中找到生态思想的因素。此外,还有其他的一些概念,如“时”、“通”、“民胞物与”、“尔汝群物”等,学者们也做了解析。
“时”也是学者们比较关注的一个概念。儒家的“时”的范畴中也包含了丰富的生态意蕴。孔子的“使民以时”,孟子的“待时”,荀子的“应时”都具有生态意义。“儒家认为‘天’即自然界有着独立不倚的运行规律,‘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荀子基于对自然界的认识,提出了‘天行有常’的著名论断,即人类社会出现种种殃祸,正是有悖规律所导致的。尊重自然规律,当然要体现在生产和生活实践上,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和农业生产实践,儒家提出了‘取物以顺时’等符合生态农业规律的思想,认为人们应该根据时节,即按照大自然的节奏、生命万物的节律以及四季来决定什么时候该‘取物’,什么时候不该‘取物’。”[23]
笔者曾对“通”这一概念,做了全面的解析,论述了“通”的生态意义。“通”的意义在于自然规律向生态规律的转化。“‘通’范畴可以深化我们对于儒家自然哲学关于自然物体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联系的认识,由此使我们可以对天人合一获得一些新的理解,认识到人和自然的生态一体性、相关性与依赖性。尤其是,人与自然的精神的沟通能够促进当今人类在面对生态危机时,能承担更大的责任。”[24]
可以看到,解读概念的研究方法就是选择儒家思想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对其进行详细解读,发掘其中的生态意义,从而使研究更为深入。
三、结语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外学术研究互动得到加强。国内儒家生态哲学研究在吸收当代西方生态哲学的基础上、基于社会发展和学术研究的内在逻辑而展开。关于具体人物,如孔、孟、荀、董仲舒、二程、朱熹、王阳明等都得到了研究。然而,儒家思想中还有许多有关生态思想的内容等待学者们去发掘。笔者认为,研究儒家生态思想不仅能够拓宽儒家思想研究的道路,重新理解儒家思想,有利于儒学自身的发展,而且能够为解决人类面临的生态危机提供新思路,因此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Mary Evelyn Tucker(玛丽・塔克尔).气的哲学:一种生态宇宙论[A].Mary Evelyn Tucker,John Berthrong.儒学与生态[C].彭国翔,张容南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8.160-176.
[2] 成中英.儒家人格中宇宙论、生态学的三位一体[A].Mary Evelyn Tucker,John Berthrong.儒学与生态[C].彭国翔,张容南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8.179-197.
[3] 罗泰勒.民胞物与:儒家生态学的源与流[A].Mary Evelyn Tucker,John Berthrong.儒学与生态[C].彭国翔,张容南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8.39-57.
[4] 艾文荷.早期儒学与环境伦理学[A].Mary Evelyn Tucker,John Berthrong.儒学与生态[C].彭国翔,张容南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8.58-73.
[5] 桑子敏雄.朱熹的环境关联性哲学[A].Mary Evelyn Tucker,John Berthrong.儒学与生态[C].彭国翔,张容南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8.131-144.
[6] 艾周思.感应与责任:周敦颐与环境伦理的儒家资源[A].Mary Evelyn Tucker,John Berthrong.儒学与生态[M].彭国翔,张容南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8.111-130.
[7] 余谋昌.中国古代哲学的生态伦理价值[J].中国哲学史,1996,(1-2).
[8] 牟钟鉴.生态哲学与儒家的天人之学[J].甘肃社会科学,1993,(3).
[9] 李存山.析“天人合一”[J].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4,(4):12-20.
[10] 陈国谦.关于环境问题的哲学思考[J].哲学研究,1994,(5):32-37.
[11] 张世英.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思想[J].求是,2007,(7):34-37,62.
[12] 胡伟希.儒家生态学的基本观念的现代阐释: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看[J].孔子研究,2000,(1).
[13] 汤一介.儒家的“天人合一”观与当今的“生态问题”[J].国际儒学研究,第14辑.
[14] 王正平.“天人谐调”:中国传统的生态伦理智慧[J].自然辩证法研究,1995,11(12).
[15] 张永刚.先秦儒家生态伦理情怀的现实观照[J].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
[16] 陈来.道德的生态观――宋明儒学仁说的生态面向及其现代诠释[J].中国哲学史,1999,(2).
[17] 蒙培元.人与自然――中国哲学生态观[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18] 柴文华.“天人合一”与和谐社会[J].学习与探索,2006,(1).
[19] 何成轩.中国传统生态伦理观念与当代人类文明[J].哲学研究,1994,(5).
[20] 任俊华.论儒家生态伦理思想的现代价值[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6,(3).
[21] 陈义军.儒家生态伦理思想初探[J].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8(3).
[22] 赵媛,方浩范.儒家生态伦理思想及其现代启示[J].前沿,2008,(3).
儒家伦理学的核心范文3
关键词:儒家;道德评价;德性;德行
西方伦理学主要可分为德性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德性伦理学以亚里士多德的德性论和休谟的德性效用论为代表,规则伦理学的代表是康德的义务论。儒家伦理学在学术界一直被视作德性伦理学,国内外学者认为儒家伦理学仅仅是动机伦理学,只以人的动机来进行道德评价,忽视了对个体的道德行为考察。如有国外学者认为儒家伦理学是强调人格的塑造和个体美德的培养的德性伦理学。这些观点虽然点明了儒家伦理学的主要特征,但对儒家伦理的理解并不全面,以最具代表性的儒家经典《论语》为例,孔子对其众多学生道德评价既重视德性也兼顾德行。从中也可以看出儒家伦理是内在美德“仁”和外在行为规则“礼”的统一,并不是学界认为的仅仅是动机伦理,而实际上儒家伦理既注重内在道德修养又注重道德践履。文章在梳理儒家“仁”与“礼”内涵的基础上,对孔子在道德评价时兼顾德性和德行的思想进行探讨,以阐发其当代借鉴意义。
一、儒家伦理中的德性与德行
“德”字的伦理和道德涵义在先秦时期已基本定型,不仅包括人的内在的“德性”,而且还包括人的外在的“德行”。即在“古代中国文化中,德字的使用,德目的列表,常常兼德行与德性而言。”[1]“德性”不是看出来的,是人本身特有的德的品性,能看出的只是人的“德行”。德性,道德品性。指人的自然至诚之性。正如《礼记・中庸》:“故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 郑玄注:“德性,谓性至诚者也。”[2]孔颖达疏:“‘君子尊德性’者,谓君子贤人尊敬此圣人道德之性,自然至诚也。” 何为“德行”?谓道德品行。在《周礼・地官・师氏》里:“敏德以为行本。”郑玄注:“德行,内外之称,在心为德,施之为行。”上述说明,德性不是看出来的,是人本身特有的德的品性,能看出的只是人的德行。虽说德行包含了内心品性和外在行为,但德行一词实则偏重于“行”。简单的说,德行就是道德之行为。
在儒家思想中,何谓德性?何谓德行?“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万德之目,是儒家伦理道德中的德性。在儒家思想中,“仁”没有统一的具体的概念,“仁”是人们追求的最高的道德品格,也是作为内在于心的精神形态的品格,即我们所说的“德性”。在《论语》中有近十处问“仁”,孔子并没有说出“仁”具体是什么,孔子面对不同的人,做出的回答是不一样的。比如樊迟问仁,孔子曰:爱人。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尽管他没有明确表明“仁”是什么,但是我们也能看出忠恕就是核心的“仁”。《论语》中的“志士仁人,无以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3],“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4],能表明这一观点。
“德行”一词在论语中也出现过。《先进篇》里说到,“子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 “孔门所重,正在‘用之则行,舍之则藏’,不务求禄利、有表现,而遂特尊之曰德行。”[5]这里的“德行”是指能实行孝悌、忠恕等道德,在孔子那里是指道德行为的意思。因此,如何“得仁”,也就是化德性为德行,孔子强调要通过个体作为、个体的道德实践而获得。“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推己及人”是孔子的“仁之方”。而“克己复礼为仁”也说明了遵循礼是自身寻求或意识到仁的情感的重要方式之一,但践行礼必须是以仁为基础的,如孔子讲:“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6]“礼”作为限制行为的外在标准;“仁”则作为塑造稳定道德人格的内在道德。“仁”与“礼”互为表里,“仁”是“礼”的内在理由,“礼”是“仁”外化了的形式,或者说是仪式化、制度化了的“仁”,两者统一于儒家伦理思想中。
可以看出,儒家思想中的“仁”与“礼”的关系表明了儒家伦理学是德性伦理学与规则伦理学的统一。儒家伦理既注重培养内心品格也注重把内心的道德品质在道德规则下表现出来,“在强调美德培养和人格塑造的同时,也强调评价一个人时,应同时考虑其内在动机和所导致的外在结果”。[7]
二、孔子道德评价兼顾德性与德行
儒家道德兼顾德性与德行,这也是由儒学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儒家伦理重修养,重践履,主张积极入世,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旨归,是儒W的突出特点。
1.理想人格培养
在孔子看来,如果一个人经过长期的教化后具备了优秀而稳定的品格,他自然就会在行为中表现出自己的品格。这也是儒家学者始终强调品格培养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一点在《论语》中对君子的论述表现得尤为突出。在《论语》中君子更多是伦理学意义上的使用,它代表一个高尚的人,或是一个理想的人。因此,君子则是儒家理想人格。君子必须在他的整个人生中都彰显仁爱,“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8]。他具有坚定的道德意志,并且在任何条件下都不会放弃自己的道德信念。君子不会做任何违背义的事情,“君子义以为质”[9]。“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10]子贡问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后从之。”[11]“君子和而不同”[12],与别人合作时,不会为了迎合别人而丧失了自己的原则。
同时,孔子也把“仁人”和“圣人”看做是理想人格。“仁人”是把仁义作为重要的美德,并因此而具备仁义品格的人。圣人比仁人还要高一个境界,圣人就是能达到“内圣外王”的人。在儒家思想中,一个人要成为仁人,就必须通过加强自身修养,塑造符合“仁”的理想人格。“仁”的范畴充分反映了孔子思想体系的人道理念和人性光辉,是理想人格的一个重要方面,对理想人格的塑造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在《论语》中,“仁”大体可以从两个方面去认识:一方面是对己的,强调如何通过自身修养到达仁的境界;另一个面是对人的,强调如何推己及人。然而对己是根本的,是推己及人的基础。就好像孔子说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只有把自身的人格品质修养好,才能做到推己及人,最终成为“内圣外王”。
2.人格培养与躬行实践并重
儒家伦理在强调美德培养和人格塑造的同时,也强调了在评价一个人时,应同时考虑其内在动机和所导致的外在结果。
孔子评价一个人除了听其言,还要观察他的行为,即听其言观其行。在《公治长》中有记载:子曰:“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于予与改是。”对于子路,子曰:“由也好勇过我,无所取材。”孔子在评价子路时直言不讳,指出子路虽勇敢果断但又存在性情冲动鲁莽的不足。子贡言语高超、巧口利辞、能言善辩,连孔子也自感不如。然而,子贡问孔子怎样才能成为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后从之。”[13]子张问孔子何谓仁,孔子回答: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五者”即恭、宽、信、敏、惠。可以看出得仁之道关键在于行,仅存于心,出于口是不能成为仁人的。这也说明了孔子评价他人不仅看重德性,还看重他人的具体行为,兼顾德性与德行。
在孔子的众多弟子中,颜回所得到的评价最高。孔子对颜回评价如此高是有其道理的,因为颜回不仅把仁内化于心的并能真正将其付诸实践。子曰:“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其余则日月至焉而已矣。”孔子说颜回的心能长久不背离仁,其他人只能在短时间做到仁。颜回的贤德品行已经化为行动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哪怕只有一人独处的时候,同样能做到仁。“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颜渊死的时候,孔子曰:“噎!天丧予!天丧予!”孔子对最接近仁的颜回的死去感到万分痛惜。子曰:“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则亡,未闻好学者也。”[14]《四书通》也云:“颜子之学勇于力行,故虽燕居独处而亦足以行夫子所言之理”,“且不徒发之于人所共见之时,而能发之于己所独知之地,颜子盖真能发夫子约礼之教而为慎独之学者也。”[15]可见,孔子对颜回的道德评价极高,是因为在孔子心中颜回是一个真正把所学知识内化为内心固定的道德品性,把内在品性外化为德行的人。
三、孔子道德评价中兼顾德性与德行的当代意义
社会公民知而不行,言过其行,知行不一的问题日益突出,有一部分人仅仅是把仁义礼智信等道德原则停留在主观认识或口头上,并没有贯彻落实在自己的实际行动上。孔子在道德评价中兼顾德性与德行具有重要的当代价值。
1.避免仅谈德行忽视内心德性的修养
仅谈德行而忽视内心德性修养的人并不能真正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内心没有形成道德品质而去实践是盲目的或者夹杂着某些功利色彩。比如,老师会让学生回家给父母洗脚作为作业,学生给父母洗脚就变成了完成一项任务,不免带着某些功利色彩。即使学生去具体做了该行为,他们也不一定明白其中的道理。相似的事情还有,某些单位机构就着做公益活动的名义,组织人们去给老人洗脚、剪指甲等。也许这些单位机构想通过此种途径让人们去学习和懂得尊敬和关爱老人,但是就单凭一次两次的活动是否能让人们将孝敬老人深入体会还有待考究。因此,意识到德行的重要也要注重内心道德修养。一个人的内心道德修养,即德性,是植根于人的意识属性特别是价值意识属性,通俗的来讲是日常生活所指的良心。而良心是道德行为的发源,一个人去道德实践必定有良心的存在的前提,否则,即使去了也不明白为什么去做。内在道德修养的重要性在《大学》里也有表明,“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从天子到平民,人人都要以修养自身的品德为根本,“修身”,才能“齐家”、“治国”“平天下”,而“修身”又要先“正心”,“正心”是“修身”的前提,如果内心“忿痢薄翱志濉薄昂美帧薄坝腔肌保是不会达到修身养性的目标的。人们的行为是以“心”为向导,如果心术不正,则很容易走上歪门邪道之路,因此,端正心态,提高内心道德修养,以指引自己的行为在正确的轨道上。
2.避免只谈德性疏于道德践履
个体的道德行为是在道德意识的支配下,表现出来的有利或有害于他人及社会的行为,是道德品质的外在表现,更是衡量一个人道德水平高低的主要标志。考察个体的行为是进行道德评价的关键,行为动机深藏于主体行为内部,除他本人之外,其他人往往无法从外在直接地获取其行为善恶的真实动机。《中庸》也云:“或生而知之,或学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16]有的人生来就知道孝道;有的人通过学习之后启蒙开悟;有的人则在经历困难之后,才领悟做人之道。无论通过什么渠道获得道德认知,形成了个体的德性,通过道德实践外化为德行才能说这个人是真正有德性的人。如果善念即是善行,则一切道德实践便成为多余的了。
社会中经常有人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用“道德”掩盖了他的真实内心。正如孔子所言:“听其言观其行”,“行”比“言”更可靠,“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因此,在道德评价时就要以个体行为的效果作为根本的依据。道德评价不仅是社会集体对个人的评价,更是个体自身的自我评价、自我体验,通过评价,褒扬好的道德行为,抵制不良道德行为。当然,道德评价也不能根据个体的某方面的行为而作定论,不能因为小错误而评价这个人为不道德,毕竟,君子也有“失仁”之时。
3.注重知行合一,有助于个人道德境界的提升,社会道德风气的改善
儒家道德评价兼顾德性与德行有利于公民形成道德自觉的品格,公民既明白道德要求对于实现人的价值,做到道德自觉和道德自律,也明白道德实践的意义。儒家的道德自觉主要有“格物致知”、“反求诸己”等方式,通过“内省”、“省察”、“慎独”净化自己的心灵,内化为自己的内在品质,即形成德性。在此基础上自觉地进行道德践履,外化为德行。亚里士多德也说过:德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智慧的德,一种是行为的德。前者是从学习中得来的,后者是从实践中得来的,也就是我们所指的德行。在现实生活中,多数人都知道道德规范上哪些该为哪些不该为,但是真正去亲身实践的只占小部分。
道德评价中兼顾德性与德行有利于人们能自觉地进行道德践履既能充分发挥人们自身的主体性,同时也启发了人们的道德判断力和对社会道德问题反思的能力。通过多种途径来获得道德认知,并内化为自己的品性,拥有道德自觉意识和自律意识,然后自己的内在道德品质外化为具体行动,在道德践履的过程中也不断地提升自己从而成为一个真正的有道德的人。继承和发扬儒家知行合一优秀思想,在社会范围内营造“德”“行”兼备的道德氛围,塑造人人自觉提高道德修养、自觉进行道德践履的环境,有助于当今道德问题的解决和道德风气的改善。
注释:
[1]陈来.《论语》的德行伦理体系[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
[2]郑玄:《礼记注》.
[3]《论语.卫灵公》.
[4]《论语.里仁》.
[5]钱穆:《论语新解》,北京:九州出版社,2011.4,第257―258.
[6]《论语.八佾》.
[7]刘余莉:儒家伦理学:规则与美德的统一.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2,第85页.
[8]《论语.里仁》.
[9]《论语.卫灵公》.
[10]《论语.宪问》.
[11]《论语.为政》.
[12]《论语.子路》.
[13]《论语.为政》.
[14]《论语.雍也》.
儒家伦理学的核心范文4
关键词 “五常”伦理;设计伦理学;产品设计;设计责任
伦理学作为以社会性问题,一般情况下大多数考虑的是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随着后工业时代的急剧发展,科技和信息处于一个爆炸性的时代,伦理学就涉及到了生态、科技、经济、社会等等各个领域。设计伦理学就是建立在伦理学的基础上,以设计和道德观念为主体,通过设计这一过程,跨越物质和精神的社会关系,反应人与人、与物、与自然、与消费社会、与设计者自身等的关系。它涵盖了生态伦理学、经济伦理学、科技伦理学等学科的研究内容。它涉及到了心理学、哲学、美学、经济学等学科。“五常”伦理作为传统道德标准,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行为准则,必然具有其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但是当我们摒除其中的封建糟粕内容后,它的内容还存在着超越时代,体现人们向往真善美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它对我们今天研究工业设计伦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1.“五常”伦理的形成过程及其现代意义
“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从孔子的“礼仁”发展而来。“仁”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内容,可归纳为三点:克己、爱人、复礼。孔子提出了“仁者,爱人”的说法。“礼”是达仁的方法和规范。孟子在孔子的思想上有了丰富和发展,提出了“四德”:仁义礼智。他在《告子章句上》写到:“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孟子通过信善说,认为经过我们自身的修养,就能发掘出人内心深处善的一面。汉代的董仲舒在孟子“四德”的基础上增加一个“信”字。即讲诚信,以诚信待人,用诚信做事。至此“五常”将儒家文化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并且建立了一个包含人的基本道德,行为处事的规则,影响了中国人民几千的行为准则。
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作为传统文化的“五常”伦理仍然具有广阔的使用范围和发展空间。“仁义礼智信”作为儒家的道德行为规范,从五个不同的角度,诠释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环境之间和谐共处的原则。对我们今天进行设计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五常”伦理对现代工业设计伦理的影响
随着科学技术、网络信息、经济发展等学科的不断进步,设计领域出现了许多弊端:破坏生态的工业产品运作行为、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工业产品、破坏生态的产品制造、金钱至上的设计观念等等问问层出不穷。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加强设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加强其对产品开发生产产生后果的预测能力。“五常”伦理强调“知行合一”行动有心而生,“仁义礼智信”对设计师的职业道德指导和影响是非常重要的。
2.1 从“仁义”看工业设计中的科技伦理
科技的发展,使人类进入到一个冷冰冰的机器时代,复杂的技术和繁琐的功能给人们带了诸多的困扰。机械的便利使人们变成“宅一族”远离自然,家用电器的辐射对人身体的危害,汽车飞机的噪音造成的城市视觉污染等这些都使人们处于一种亚健康的状态。孔子讲“仁者爱人”,孟子讲:“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在设计的过程中最基础的是要尊重人,要遵从人与人之间的仁爱之情,要有原则有是非,提高人们使用产品的幸福感。人性化的设计不仅仅是心理上的舒畅,更要体现在使用方式上。
2.2 从“礼智”看工业设计中的生态伦理
“有计划的废止”、“一次性”产品、核武器的开发等一切看似有利于人们生活,提高生活节奏,提升生活质量的设计在其背后更多的演变为自然环境承载能力的下降。从人类进入工业时代以来,人类从没停下对环境破坏的脚步。《论语•学而》:“礼之用,和为贵。” 孟子说:“是非之心,智也”“礼智”是说一种有秩序、有形式、自觉地行为。“智”是指人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对自然的的关系的认知。在工业设计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到尊重自然规律,还要做到降低对自然的破坏,节能减排。从两个方向思考设计:横向空间和纵向空间。横向空间是人们现在所处的时代,工业设计要从当代人们自身出发,真正做到绿色设计。纵向空间是考虑到后代人的利益, 节能设计要做到资源共享。
2.3 从“信”看工业设计中的经济伦理
市场的不规范竞争带来了假冒伪略产品。危害消费者的同时也会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左传》记载:“苟信不继,盟无益也。”产品的质量是企业文化、信誉的代表。产品质量的背后代表着设计师道德、企业的价值观等。市场的公平竞争是维系着设计师,企业、消费者的纽带。用诚信打造企业文化、产品品牌是现代市场企业竞争中一个不可或缺的准则。
2.4 “五常”伦理对设计师的职业道德的指导
设计师在设计的过程中承载着重要的设计责任。一方面不断加强设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五常”伦理强调“知行合一”行动有心而生,“仁义礼智信”对设计师的职业道德指导和影响是非常重要的。另一方面加强其对产品开发生产产生后果的预测能力。设计师从构思、草图、设计、选材、成品、销售、服务、回收一系列行为都要符合伦理道德标准,在这个过程中就涉及到了科技、经济、环境等学科,所以必须遵从设计伦理规范。
3.结语
工业设计用其物质的方式承载着文化的内容,也承载了产品设计过程中伦理的规范。用传统的文化道德伦理指导现代的设计,是传统与现代的完美结合,也使现代工业设计真正达到人、机、环境的和谐自然地统一。
参考文献
[1] 罗国杰. 《伦理学》.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论语》. 齐鲁书社,2000.
[3]《孟子》. 浙江古籍出版社,2004.
[4] 许平 刘青青.《设计的伦理―设计艺术教育中的一个重大问题》.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1997.
[5] 裴广川.《环境伦理学》.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儒家伦理学的核心范文5
两汉和南北朝时期两汉时期的经典代表作即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亦为中医四大经典之一。该书的“自序”是关于传统医学伦理学的经典文献。其对于医学的宗旨和医学的道德规范都作了精辟的论述。指出治病应不分贫富贵贱,是“上以疗君亲之疾,下以救贫贱之厄,中可保身长全”的一门科学。“自序”中指出医者当“精究方术”并“爱人知人”。张仲景在自序中不但充分表达了自己对处于战乱和瘟疫中困苦百姓的充分同情,也表达了对“不留神医药”“竞逐荣势”“惟名利是务”医疗作风的强烈谴责。南北朝时期,医界对医德颇为重视。南朝梁文帝《劝医论》云:“天地之中,唯人最灵,人之所重,莫过于命”,充分尊重了人的生命价值,要求医者当“研精之理,考核儒宗”“终夜讲习”“方称硕学”,并充分认可医者救人一命的功德。
隋唐时期隋唐时期关于传统医学伦理学思想的典型代表人物当属药王孙思邈,其代表作《千金方》进一步发展了传统医学伦理学思想的内涵,并逐渐使之系统化,形成一个完整体系[4]。最为经典的论述就在于开篇的“大医习业第一”和“大医精诚第二”。其中“大医习业第一”指出:“若不读五经,不知有仁义之道”“不读《内经》,则不知有慈悲喜舍之德”,提出了要成为大医必须拥有“仁义”“慈悲”之德。“大医精诚第二”则强调医者必须具备“精”和“诚”。“精”即精湛的医术,“诚”即高尚的医德。孙真人认为习医者当首先具备“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的志向,对病患当“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其次治病之时“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惜身命”。只有具备“精”和“诚”的医者方可为“大医”,而孙思邈即被公认为“精诚大医”。如今,孙真人的“大医精诚”篇章已经成为中医习医者必须通诵的经典篇章,已然成为医德的衡量标准。
宋元时期宋元时期传统医学伦理学的内容更加丰富和规范化,同时又发展了一些新的观念。张杲《医说》的“医药之难”“医不贪色”“治病委之庸医比之不慈不孝”等篇章进一步发展了传统医学伦理学的内容。寇宗爽的《医家八要》、林逋的《省心录•论医》等对医德规范均有详细论述,反映了该时期对于医学伦理学思想的理论和教育已经日趋完善。金元四大家进一步发展了医学伦理学的新观点,突出表现为关心人民疾苦、不计名利和回报的高尚情操,遵古不泥古的创新精神以及敢于实践、反对封建迷信的科学态度等。例如,刘完素《保命集•原道论》云:“主性命者在乎人,养性命者亦在乎人,何则修短寿夭皆自人为。”认为人可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天数命定”,这种思想尊重了人的尊严和人的价值,是一种人道主义思想,是医学人道主义的新发展。
传统医学伦理学思想的成熟
明清时期,中国的封建社会经济又进入了一个迅速恢复和发展的时期,这段时期,传统医学伦理学思想已经日趋完善和成熟。明代裴一中在《言医•序》中云:“学不贯古今,识不通天人,才不近仙,心不近佛者,宁耕田织衣取衣食耳,断不可作医以误世!医,故神圣之业,非后世读书未成,生计未就,择术而居之具也。”提出了习医者必须具备的知识才能及德行,并认为医属于神圣的行业,不能随随便便去从事,这种思想与《内经》“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的思想极其接近。明代李时珍《本草纲目》是本草学巨著,它纠正了不少前人的谬误,指出了服食丹药的害处,从而否定了历朝历代妄图服食丹药以达到延年益寿的错误做法。明代陈实功《外科正宗》提出医德守则《五戒十要》,是医学伦理学的重要文献之一。另外,李中梓的《内经治要》《医宗必读》,张景岳的《景岳全书》,徐春甫的《古今医统》,龚廷贤的《医家十要》,李木延的《习医规格》均对医学伦理学思想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清代喻昌在《医门法律•治病》中详细论述了医者当具备的职业道德规范。该书的特色在于一改以往医家“五戒十要”箴言式的的说教传统,而代之以临床四诊、八纲辨证的法则作为医门的“法”,以临床容易发生的错误以及禁例作为医门的“律”,两者结合而称之为“医门法律”。这种把医学伦理学思想贯穿于临床实践中的做法被后人归纳为“临床伦理学”,属于伦理学史上的一大突破[5-6]。
讨论
儒家伦理学的核心范文6
患者自主概念源于生命伦理学的自主原则,它在概念上强调对医患关系的依附和医生对患者自利的尊重。传统儒家的仁学在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同时,没有否定个人的自主,通过对“人”的肯定和对人的“情感自由”的认可来体现自主的力量。传统中国医患关系中,要求医生尊重生命、尊重患者,治病时要了解患者的心理和情感等,表明了中国传统文化能够容纳患者自主。
关键词:中国传统文化;儒家;患者自主;道德主体;医患关系
中图分类号:B82-05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1-1254(2015)03-0007-05
Compatibil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 and Patient’s Autonomy
ZHUANG Xiaoping
(Department of Tourism Management,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Guangzhou 510631,Guangdong,China)
Abstract:Patients’ autonomy derives from the principle of autonomy in bioethics,which emphasizes the doctor’s obligations to respect and protect the rights of the patient.Confucianism places greater emphasis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beings,and on the other hand,it does not ignore autonomy of an individual, which shows the autonomous power of an individual through the affirmation of‘humans’and“emotional freedom”of humans.According to the traditional ideas about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doctors should give priority to patients’ life,respect them,be polite to them,and understand their psychology and emotions during treatment,and so on.This shows traditional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can be compatible with the patients’ autonomy.
Keywords: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Confucianism;patients’ autonomy;moral subject;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当“自主原则”树立为生命伦理学的首要原则之时,患者自主研究成为国内外医患关系研究中的热点。相关研究主要围绕着“患者自主的重要性”“自主原则为首要原则如何被证成”“患者自主的内容”“提倡患者自主的理由”等展开。国外研究认为,提倡患者自主不但因为自是人们的基本权利,还因为尊重它是人类生存和健康的基本保障。尊重患者自是医学人道主义的基本要求,是制衡医务人员权力的重要因素。同时,研究也认为,患者自主理论彰显了个人自由的价值,是西方社会所提倡的独立、理性的价值观体现。部分学者认为,传统中国的儒家文化建立在家庭主义的基础之上,强调的是家庭利益、血缘关系和宗法家族,较少涉及建立在个人主义、权利主义基础上且具有浓厚个人特性的自主性等概念。尽管如此,从当下的生命伦理视角来看,传统中国文化与患者自主并不相悖,它依然能够在一定范围内容纳患者自主。本文拟从患者自主概念及其具体含义分析出发来考察中国儒家文化传统的理论与医疗实践,分析中国传统文化何以能够容纳患者自主。
[BT1]一、患者自主的内涵
患者自主概念源于生命伦理学的自主原则,德沃金、比彻姆、查尔维斯、奥尼尔等学者对患者自主的相关内容研究较多。总的来说,他们是通过“尊重自主原则”来考察患者自主概念的。德沃金认为:“康德主义和功利主义,他们都涉及一个共同的概念‘自主’,并将它表达为‘尊重’。一个自主的个人才是人生有意义的个人。” 比彻姆和查尔维斯认为,尊重自主不仅仅是“尊重态度”而且是“尊重行为”,即尊重一个人有表达观点、做出选择的权利和基于他个人的价值和信念而行动的权利。奥尼尔提出通过对“原则的自主”的理解达到康德的“自主”,必须基于相互义务以及对人的尊重来理解自主原则。
有学者基于以上学者的研究将患者自主定义为:“依存在医患关系中,医生尊重并尽量帮助患者,让患者按照自己的意愿、价值和生活目标,在能力范围内,做出思考、选择、决策等方面的自主。”由此可见,脱离医患关系谈患者自主毫无意义。奥尼尔就认为:“爱、正直、责任心、对自主的尊重都是在人与人交往过程中而需要考虑的因素。如果脱离社会来考虑自主,无疑是毫无意义的。” “之所以认为过分强调自主会导致信任的危机,是因为在强调个人自主中忽视了关系”。比彻姆等也认为:“提倡患者的自主必须放在(社会)关系中来理解自主的概念。所谓的‘独立的’自主是不存在的。”即使备受奥尼尔批评的德沃金,他对“自主”的界定也并非“孤立的”,他侧重从能力来界定自主,认为“自主与其他人的意愿、思想和原则是有关的”。所以,自主并非孤立的,它并非与社会和传统相背离或对立的概念,患者自主应与医者的义务相联系,医者必须尊重患者的权利。
[BT1]二、从儒家文化传统考察个人自主
考察儒家文化传统与患者自主的关系,应先从最能体现儒家传统文化中的个人道德品行的仁学入手,通过阐释其理论内涵来探析儒家文化语境下的个人自主。
[BT2](一)儒家仁学理论的内涵
1儒家之“仁”的基础是血缘亲子之爱。“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矣。”(《论语・学而》)“仁之实,事亲是也。”(《孟子・离娄上》)“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论语・颜渊》儒家将血缘之爱的“仁”推至爱己及人,体现了爱的升华和族类整体意识,利于维系氏族内部的团结和稳定,凸显了个体对氏族以至整个华夏民族利益的道德义务和社会责任。将“仁”由血亲之爱上升至氏族之爱,体现了普遍伦理原则。“仁”就是实行“忠恕之道”。忠,尽己之心而中人之心,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忠恕之道,从忠的方面是积极主动践行“仁”,从恕的方面是被动消极实践“仁”。通过实践“忠恕”之道来实践“爱人”原则,使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宽容。这种从自身义务出发,达到对别人尊重的思路与今人所理解的“自主”有异曲同工之处。
2儒家的“仁”包含着真性情及合“礼”性。“巧言令色,鲜矣仁”(《论语・学而》),“刚毅木讷近仁”(《论语・子路》),可见儒家之“仁”是真性情的表露。这种真性情还体现在“直”上:“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直”与“互隐”是人性中的事实和真情实感,做到情感真实与“仁”的无欺才能走向和谐的人际关系并彼此信任,所以儒家的伦理关系还讲求“情”。韦政通认为:“以家族为中心的伦理,特别重视的是‘情’,情是维系伦理关系的核心……‘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是为了怕破坏父子之情……情与理不但非对立,而且理就在情中……儒家坚持爱由亲始的等差之爱,就是因为这种爱最近情。人与人之间若能‘动之以情’,可以无往而不胜。”“父子相隐”这一人之常情的真实情感是仁的基础和维护人伦基本关系的关键。杜维明认为:“父子关系之所以在儒家思想中居于中心地位,是因为孔子意识到,自我实现绝不可能没有他人的参与”,“儒家的自我需要他人的参与。”美国学者本杰明・史华兹也承认“父子互隐”之“直”的作用:“孔子把家庭置于政体之上。这并不意味着他要替偷窃辨护。而是说,家庭细节是如此之重要,以至于即使在这么难堪的情况下也必须维护它。‘仁’和‘礼’的整个神圣结构要以它为基础。正因为这一结构的存在,社会才能维持下来。”“直”与“父子互隐”是被设定在一个情境中的,其所体现的是一种“直”在情理和法中的表现与实现。赫伯特・芬格莱特认为,孔子不会在尊重法律与尊重亲情之间任选一个,否则将陷入荆棘的丛林,只有用智慧指引才能增加选择的可靠性。“对于孔子来说,在各种真实的取舍之中,从来没有发生过真正的选择的问题”,“孔子仅仅表明了他看待这个问题的方式”。实际上,“直”不仅需要智的指引,包含着学、知等内涵,它还通过礼的约束构成了“仁”的一部分,表达了仁学情理兼备的特点。
[JP2]孔子注重人的性情之自由,但真性情必须合“礼”。“仁”是“克己复礼”,“礼”就是“仁”的节度。“仁”与“礼”相统一,才能使整个社会的人伦关系既有严格的等级秩序又有和谐而温情的人文关怀。李泽厚认为,孔子讲仁是为了释礼,仁的根本目标是对礼的体系的维护或恢复,礼的基础又是直接诉诸于心理依靠的――以亲子关系为核心的人与人之间的世俗关系,它强调个体的社会性的义务和要求,仁不只是血缘关系和心理原则,仁的主体内容是社会性的交往要求和相互责任。杜维明也认为:“仁不是孤立的个人行为,而是一种公共行为,一种对超越的回应。” [JP]
儒家的“克己复礼”体现了对礼的遵守和对仁的践行,也体现了“仁”对个体的自我克制、自我完善的要求。儒家伦理道德中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是“从心所欲不逾矩”,它不但表达了儒家对自律的看重,也表达了在“矩”的范围内的自由愿望。儒家的“仁”学在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同时,没有否定个人的自主,反而强调个人自主在道德修养方面的作用及其“知其不可而为之”(《论语・宪问》)的精神,这正体现着个人的意志和自主性。
[BT2](二)儒家的仁学如何容纳“个人自主”
儒家“仁”学理论具有以下特点:
1“个人”在儒家“仁”的视阈中是一个具体的、相互构建、相互关联的概念。个人是通过某些具体、特殊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情境来确认自我的道德性存在。“自我”的完善与“身份”的建构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过程。“仁”中的“己”不仅仅是“反身而诚”的内省个体,它还必须在与“人”的交往中界定自我和确认自我的道德性存在。“己”和“人”的定位是相对的,两者只有在交往关系中才能存在,并在“仁”的构成过程中融合。
2在构建“仁”的过程中,儒家着重于自我在共同体中的责任分担和自我肯定。在儒家话语系统中,“仁”的构成和作用对主体的责任和义务的指向是对等的。人们处在相互的人伦关系网络中,必须履行相互的道德义务。这种强调相互性的义务是和谐人际关系的前提,而和谐人际关系也是良好社会政治秩序的保障。在“仁”的构建过程中,“己”和“人”的责任与义务需通过人际交往加以把握,并在多样往和多元对象中确证自身行为的合理性。
3“仁”的内涵,除将“己”和“人”看成是一个整体、同类,还包括对他人的尊重。尊重他人的利益、价值、意志和愿望与尊重自己的利益、价值、意志和愿望是一致的。这种对他人的尊重也是为人的责任和义务,并通过同理心、同情心去真正实现对他人的尊重。
[JP3]4儒家不否定“自主”,它通过对“人”的肯定和对人的“情感自由”的认可,来体现自主的力量。“仁”的构建包含着“个体”与“他者”以及“自己”与“别人”的关系链接,人既是仁爱所施予的对象,也是给予仁爱的主体,在仁的体证过程中,道德本体性赋予了人完全自主的力量,其德性成就完全取决于人自身的努力。儒家承认作为道德主体的人是道德行为的承担者和道德原则的推行者,即“为仁由己”。“为仁由己”不限于独善其身,而是以此为基点扩展开去。“忠恕”是为仁之方,通过依赖于主体的理性自觉和情感认同来确立“仁”,从而实现“爱人”。[JP]
5仁学中的爱以“家庭主义”为基准和起点。只有“爱亲”才能“泛爱众”。认为:“吾族于建国以前,实先以家长制度,组织社会,渐发展而为三代之封建。而所谓宗法者,周之世犹盛行之。其后虽又变封建而为郡县,而家长制度之精神,则终古不变。家长制度者,实行尊重秩序之道,自家庭始,而推暨之以及于一切社会也。”
综上,从仁学的特点看,关系中的自我或个人在人际关系中确证自身行为的合理性,这种特质以及儒家尊重他人、“爱人”等观点与当今患者自主概念的涵义不但相容而且相似。它与西方患者自主概念的最大差别在于:需在“家庭”的范畴内去考察儒家传统中的“个人自主”――这里当然包括作为医患关系中的“患者”个人。
[BT1]三、从中国传统医患关系考察患者自主
在我国医药文化传统中,儒家的忠孝仁义思想、道家的行善积德思想、佛教的慈悲救苦理念均对历代医学伦理思想产生了重大影响,尤以儒家“仁爱”思想的影响为重。“医乃仁术”在我国传统医德价值体系中居主导地位,也是中国医德价值体系的核心。因此,在中国传统的医患关系中,对医生更侧重于道德上的严格要求。
一位好的医生必须具备以下特点:第一,以患者生命为重。孙思邈《大医精诚》一文强调医生对待患者要“皆如至亲之想”。(《黄帝内经・素问・金匮真言论》)则强调要尊重生命、对患者负责――“天履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谨察五脏六腑,一逆一从,阴阳、表里、雌雄之纪,藏之心意,合心于精”。“必审察其本末之寒温,以验其脏腑之病”(《黄帝内经・灵枢・禁服》)。那些看病草率、对生命不负责的庸医应受到谴责。对患者生命的尊重,还体现在不论贵贱贫富,均一视同仁,“贫富虽殊,药施无二”(《万病回春》)。第二,不计酬报,不挟技邀财。孙思邈认为:“所以医人不得恃己所长,专心经略财物,但作救苦之心,于冥运道中,自感多福耳。”(《大医精诚》)张仲景在《伤寒论・自序》中批评了“企踵权豪,孜孜汲汲,惟名利是务”的不良风气,提出医生必须“上以疗君亲之疾,下以救贫贱之厄”。第三,出诊不畏艰险疲劳、医治不怕脏臭污秽。凡是病家有请,医生就应不顾艰险疲劳,立即出诊。正如上面孙思邈所言:“勿避d,昼夜寒暑,饥渴疲劳,一心赴救。”(《大医精诚》)第四,医者应像对待亲人一样对待患者。孙思邈的《大医精诚》中提及:“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皆如至亲之想”。待患者如“至亲”是传统中国医德的主要价值观,此所谓“医者父母心”。当然,患者也必须信任医生。
[JP3]“医者父母心”“患者必须信任医生”的要求不等于患者没有了自主。在中国传统医德要求中,医生要尊重患者,对待患者有礼貌,治病时要了解患者的心理和情感。《黄帝内经・灵枢・师传》载:“入国问俗,入家问讳,上堂问礼,临病人问所便,”“夫治民与自治,治彼与治此,治小与治大,治国与治家,未有逆而能治之也,夫惟顺而己矣。顺者,非独阴阳脉,论气之逆顺也,百姓人民皆欲顺其志也。”古代名医不但要了解外感疾病,而且还要联系社会因素、自然环境和人体本身的条件来分析病情,且非常重视“七情内伤”等社会心理因素。名医李中梓在《不失人情论》中描述了三种人情,一为病人之情,二为旁人之情,三为医人之情――对待病人之情,医生除了一般诊察之外,还必须了解患者的心理、性格等特征;对于旁人之情(病人的亲戚朋友喜欢为病人出点子),要善于分析,才不会上当;对于医人之情,要慎重对待,不能被恶劣的习气所侵蚀。[JP]
[JP3]因此,从中国传统医患关系上看,传统医德的要求与患者自主是对他人的尊重,患者自主是体现在医患关系中的,是在与医生、家人、亲朋交流中的“自主”,是医生尽可能地帮助患者进行独立思考和决策。从这方面来看,借鉴古代的儒家思想和医德理论,对于研究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患者自主理论不无裨益。实际上,理论困境并非在于患者自主不能与中国传统文化相容,而是当下的医疗实践已背离了中国文化传统和医德思想的一些基本要求。这是值得学界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ROBERT J LEVINE.Informed consent:some challenges to the universal validity of the western model[J].law,Medicine and Health Care,1991,19:207-213.
[2]范瑞平.当代儒家生命伦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121.
[3]DWORKIN,GERALD.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Autonomy[M].New York:Gmr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8:34.
[4]TOM L BEAUCHAMP,JAMES F CHILDRESS.The Principles of Biomedical Ethics[M].5th ed.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0:123.
[5]ONORA O’NEILL. Autonomy and Trust in Bioethics[M].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1:87.
[6][ZK(#]庄晓平.西方生命伦理学自主原则“自主”之涵义辨析――从比彻姆、德沃金和奥尼尔的观点切入[J].哲学研究,2014(2):93-98.
[7]朱贻庭.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38.
[8]韦政通.伦理思想的突破[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7.
[9]杜维明.儒家思想新论――创造性转换的自我[M].曹幼华,单丁,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130,134.[ZK)]
[10][ZK(#]本杰明・史华兹.古代中国的思想世界[M].程刚,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102.
[11]赫伯特・芬格莱特.孔子――即凡而圣[M].彭国翔,张华,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23.
[12]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第1册[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