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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证券行业的看法范文1
经济学上的一个偏见是:价值是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创造的。由此而简单化地推演出服务业 不 创造价值、服务业的报酬属于社会再分配过程的结论。证券市场本身不创造价值,似乎已 成为人们默认的前提。
事实上,这一错觉起因于证券经营机构参与社会分配过程方式的倒置。在证券市场上,由于 证券业者的劳动,社会资金的优化配置功能对社会总产品的价值附加,本应通过最终产品的 价值增值得到反映。但在现实生活中,证券机构的发行承销费用是在发行结束时做了预先扣 除;而进入发行公司资金账户的,仅仅是做了这种预先扣除之后,企业所得到的净现金流。 经纪业务的手续费收入,更表现为股民对证券公司的一种费用支付,而显得与企业的生产过 程毫不相干。但是,这仅仅是经济生活的表象,分配过程的倒置并不改变经济关系的实质: 证券业者的劳动是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必要环节,因而这种劳动属于价值创造中的"社会必 要劳动",是价值的源泉之一。
进一步说,在证券业的价值创造中,管理阶层和金融专业人才起着主导的作用。证 券业是知识密集型产业,生产知识产品的劳动包含着更大的价值创造力。这种价值创造力不 取 决于实际的活劳动投入的量,而取决于所创造的知识产品的应用所引起的社会总劳动节约的 量。根据这种看法,在证券市场对社会总产品的价值增值方面,证券业管理阶层和金融专业 人才起着首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推论:在证券市场总体运行中,有巨大的社会新价值产生,而证券市场这种价值创造功能, 是传统经济学没有明确阐明的;证券业者的价值创造主体地位的确立,意味着对这一行业崇 高社会地位的确认;同时,管理阶层和金融人才在价值创造中主导和首要地位的发现,意味 着应当承认他们与银行业、保险业等其他金融领域的专业干部一样,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宝 贵的干部资源;应当建立证券业高级人才的社会管理制度,而不应任其在商海风涛中自发沉 浮;应当支持员工持股、管理层持股制度和其他有效的激励机制,不应当继续保持计税工资 制之类的做法,从而把证券业价值贡献与激励措施有机地联结起来。
对证券行业的看法范文2
1、“体验式学习”教学模式的内涵
“体验式学习”理论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由美国人大卫?科尔博完整提出的。他构建了一个体验式学习模型即“体验式学习圈”,提出有效的学习应从体验开始,进而发表看法,然后进行反思,再总结形成理论,最后将理论应用于实践当中,在这个过程中,强调知识的共享与应用。与传统学习方式相比,体验式学习具有主动学习、寓教于乐、学以致用、虚实结合的特点。体验式学习要求参加者去“做”去“感受”,更注重向内学习,强调知行合一。该理论给当时西方的教育管理者很大的启示,他们认为这种强调“做中学”的体验式学习,能够将学习者的潜能真正发挥出来,是提高学习效率的有效方式。
因此,可以这样说,所谓“体验式学习”教学模式是借鉴哲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最新研究成果,依据现代教学理念和教学手段,形成了有别于传统教学方式的新型模式。新型教学模式与传统教学相比,不是简单的教学方式的改变,而是将认知过程与情意过程融合与统一,在教学目标、教学主体、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式、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都具有综合优势。
2、“体验式学习”教学模式的作用
(1)有利于加速知识、经验的转换。体验式学习可以为学习者及时提供一个运用知识的空间,使学习者成功地进入活生生的语言表达和思想交流之中。学生在传统课堂教学中不断接受知识、积累经验,但是这种知识和经验往往是平面的、抽象的,难以内化为学生独特的知识和经验结构。这就需要在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之间建立一个通道,这个通道就是体验。通过这个通道,认识主体就能够较快地进入到认识对象之中,从物境到情境、再到意境,有所感悟。也就是说,体验式教学打破了学习中机械孤立的学习状态,促使学生在解决问题时能综合运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从而获得新的结果和感受。
(2)有利于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体验是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以产生的中介。体验是相当个体化的心智活动,它总是与个体的自我意识、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密切相关。在积极的体验中,个体可以充分摆脱外界的束缚,不断产生新的联想和想象。也就是说,体验式学习可以帮助学生养成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习惯。没有体验,学生就容易失去自我;没有体验,感知就不会深刻;没有体验,就不会有自我的建构;没有体验,就不会有创造的发生;没有体验,实践不会得到深刻的反思,实践能力自然也不会得到长足发展。因此,体验式学习有利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和发展。
(3)有利于综合素质的提高。素质构成了教育的基础和条件,是个体身心发展的重要前提。只有当主体对客体产生了感受、领悟、内心反应,客体才会真正进入主体的内心结构,与主体发生融合,在主体的内心世界扎根、繁殖,从而促进主体素质的实质性发展。体验就是主客体融合的中介,体验的本质特征是亲历性。只有亲历,才能触动人的心灵深处;只有触动到心灵深处,才能产生情感、生成意义、发展素质。因此,体验是素质形成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体验通过改变个体的内心结构而实现个体素质发展,所以体验式学习更加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4)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体验式学习”教学模式为寓教于乐开辟了新思路。“乐”并非教师单方面制造乐趣,而是学生通过参与教学过程主动体会到乐趣。“乐”包涵两层含义:一是指教师把传授的知识融入到能激发学生兴趣的教学方法中去,使教学过程像娱乐活动一样吸引人;二是指教师通过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将被动学习变成主动掌握的过程,使学生明确学习的目的,并体验到学习的成功与快乐。
二、目前对《投资学》课程教学模式研究的文献梳理
《投资学》作为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程,如何改革教学模式,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已经有很多学者作了大量的探索,从现有的文献资料看,主要研究成果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强调在教学过程中要加强实践教学、强化学生的实训操作。如李晓君(2006)认为:证券投资学的教学方法与其他课程相比较有很大的不同,该课程的教学特点是基础理论与市场实践结合紧密。由于证券投资学的实践性很强,所以在讲述基础理论时,一定要与市场实践相结合才会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每介绍一个基础理论,都要跟上市场实践,基础理论与市场实践起一个相互论证的作用。证券投资教学应改变原有的以教师为中心、以书本教学为主体的静态教育教学模式,采用以提升应用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为中心的实训教学模式。黄华继(2007)认为:实训教学是现代高等教育教学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而金融证券课程的理论性与实务性并重,在证券实训教学内容的设计上,应充分考虑到本学科的特点,以课程发展为导向,以学生创新力的培养为起发点,以实训基地的建设为手段,通过模拟教学、理论验证性教学,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巩固所学理论知识,积极发展创新性、开放性教学,加强对实训教学的绩效评估,才能全面提升证券投资实训教学的水平。程兴火、熊惠平(2004)认为实践教学体系包括认识实习、模拟实习、课程实习、综合实习和第二课堂等五项内容。张晓晖、徐萍(2004)提出应着重建设以关键能力、创造性思维和创业能力为主的实践教学体系的观点。刘迎春(2007)提出通过改变教学方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缩短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距离,从而探索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教学方法。
另一方面是强调模拟教学法与案例教学法的有机结合,认为模拟教学及模拟投资活动是实现证券投资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可以增加教学的直观性与趣味性、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课程教学效果的有效办法。彭明强、徐熠明(2000)认为,证券投资学最好的教学形式应该是以模拟证券投资活动为主线,采取教师讲述知识与学生进行模拟投资活动相结合的授课形式,通过模拟投资实训,能使学生掌握股票投资的基本操作技能,能培养学生正确的投资意识和投资理念,为学生走向社会进行投资理财奠定基础。何秧儿(2006)认为,通过对证券投资学教学模式的实践探索,从教学目标及教学内容的设计入手,结合课程内容及学生的特点,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积极创设优质的现实课堂与虚拟课堂,通过提供优质的导学服务,落实课程教学要求,通过开展证券投资的模拟实战及合作交流学习,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及综合素质,达到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王冰(2007)通过总结传统的证券投资课程教学方法的缺陷,探索采用证券投资模拟加课堂教学的模式来提高教学的效果。王晓渝(2003)认为在证券投资专业教学活动中,传统的以课堂讲授为主的教学方法很难适应证券业人才培养的需要,将案例教学法引入证券专业教学活动具有不可替代的教学价值。兰虹(2000)认为将证券投资学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勇于创新的能力,使其在走向工作岗位时,能够很快熟悉工作环境,熟悉实际操作,成为有开拓精神的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邱冬阳、许晓东(2009)针对重庆理工大学实际,提出了发展模拟教学法需要在硬件、制度、实验室管理、部门协调等方面加以改正的设想。
从上述研究成果的总结可以看出,已经有不少学者意识到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实训操作等在《投资学》课程教学中的重要性,但是他们都只是从某一个视角所做的探讨,其实要提高《投资学》课程的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以上几个方面缺一不可,如何将这些教学模式和方法有机结合,仍然需要我们做进一步的探讨。
三、目前《投资学》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1、实验教学环节效果不佳
虽然开展证券投资模拟实验已普遍成为各高校《投资学》课程教学的重要环节,但目前的教学环节设计基本是模拟实验与理论教学在时间段上的分离,使得体验式教学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其实,模拟实验在技术上可以是开放式的,即一方面在实验室完成模拟实验,另一方面也可鼓励学生在课下利用相关开放式软件进行模拟交易。为了让学生在实验过程中获得对证券市场的切身体验,授课老师除了实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时和内容可安排在实验室进行外,可给每一个学生一个模拟证券账号,并适当给予指导,这样学生就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全天候在校园网内自行开展模拟实验。
2、课堂分析讨论不充分
即使学生通过课外学习能够获得较多的关于证券市场的感性认识,而且老师上课对相关内容的讲授也相当到位,但是如果没有提供一个平台进行交流,没有一位有经验的老师的点评,那么每个同学的体验都是碎片化的,由于没有进行碰撞,所以难以升华,而这恰恰是很多《投资学》课程教学过程所严重缺乏的。
3、学生缺乏真实的体验
目前的《投资学》课程教学基本还是以课堂的理论教学为主,条件好的学校再穿插一些实验教学课程。但是,这种教学模式并没有让学生体验到真实的交易场景和真实的交易过程,也无法体会交易过程中由于决策失误带来的心灵上的震撼,教学效果自然非常有限。
四、《投资学》课程“体验式学习”教学模式的构想
1、科学设计和全过程实施证券投资模拟实验
在实验内容设计上,除了安排股票、期货、权证等证券品种的交易实验外,按照证券投资“准备、了解、分析、决策、管理”等五个阶段对相关理论、知识、方法的要求,实验的重点应引导到证券投资基本分析和技术分析上。在实验指导设计上,除以实验大纲和实验指导书等作为实验指导的基本依据外,对开放式实验应有适时进行跟踪、监控的机制,根据实验进展情况和发生的问题及时引导、调整。在实验进程设计上,应尽力保持实验与理论教学的同步。
2、组织课堂分析讨论,使学生切实感受重大信息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证券投资是遵从统计规律的风险投资,由于风险来源于宏观环境、行业因素、企业层面等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此对证券投资理论的学习和理解,对证券投资价值的判断,对证券市场趋势的预测,这些都离不开对公开信息的获取和分析解读。作为体验式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老师可以每次课后指定几名学生,由其对相邻两次课堂教学期间市场发生的重大信息进行收集观测,在下次课堂上向其他同学报告观测结果。另外,老师在评点时要注意的重要一点是:对课堂分析讨论效果的评价,其标准不应是分析结论与市场走势的吻合程度,而是分析方法的科学性,要使学生能够感受到,任何期望对证券市场或品种的短期走势进行准确预测都是徒劳的。
3、组织学生到证券公司参观
组织学生到证券公司参观比建立金融实验室成本要低廉,而且也更真实。参观时可由证券营业部的工作人员利用现场设备向同学们介绍怎样开户、买卖、交割、清算等一系列市场行为,有兴趣的同学还可以利用这一机会实际开户,这样的实际操作比单纯的课堂讲解更容易让学生了解有价证券的交易程序,能收到比课堂上枯燥讲述更好的效果,而且让学生印象深刻。同学们在证券公司营业大厅可以看到实时交易的大型显示牌,可以深入了解证券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范围,全面了解证券公司的运作机制。
4、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开放式自主学习
证券投资学课程的应用性、适用性特点,不乏有学生会对其产生强烈兴趣,应尽早将这些学生组织起来,成立证券投资兴趣小组,任课教师也要加入其中,以方便随时对兴趣小组给予指导。条件允许时,还可由其开设实际的证券投资账户,注入一定量资金,交由兴趣小组学生进行实战体验,其目的是将兴趣小组打造成证券投资体验式学习型组织的标杆,使其成为其他学生开放式自主学习的楷模,以吸引和激发其他学生对证券投资的学习兴趣,引导更多学生参与到证券投资开放式自主学习中来。
5、利用模拟交易平台举办炒股大赛
对证券行业的看法范文3
关键词:证券诉讼;证券市场;证券监管
中图分类号:DF438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330(2012)01-0109-08
一、证券诉讼和证券监管相比的优越性
诉讼和监管都是重要的执法手段,并各有短长。但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阶段,不同的领域,诉讼和监管各自使用的频率和效用也是不同的。在中国的证券执法领域,监管明显是一种主导性的手段,但诉讼却未必不能发挥较大的作用。简言之,证券诉讼和证券监管相比的优越性主要为如下几点:
1.市场相容性。作为一种在平等主体之间被动、事后、中立地裁断的纠纷解决方式,诉讼强制性色彩较少,较为缓和且与市场自治相容。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用这种方式来帮助解决纠纷和制止侵害行为,以及在什么时候、对哪种行为、哪些主体发起。作为市场自治、自我调整机制的一种延伸,诉讼应当是一种最基本的纠纷解决手段。
事实上,在法律与金融关系的交叉研究中,曾有一种缔约理论(contracting theory)强调信赖金融市场主体自我缔约和惩罚违规者的能力,认为只要有一个高效、公正的法院作为最后保护人,人们就会有激励遵守合同,减少违法行为,监管都不见得有必要。因为违约的当事人除了会遭受信誉损失外,其不自愿履行的合同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
2.适当性。经济和金融活动的发展催生出了很多复杂行为,其合法性难以通过立法事先予以标准化,如公司管理者是否尽到了受信义务。各国立法对新型金融市场不法行为规定不足也是一个普遍性问题,①所以,通过诉讼机制来进行个案分析、一一界定成为一种必须。因为如果让监管者进行规制,就会产生过度干预问题:既然监管者事先很难判定行为的合法性,就会倾向于一律禁止以减少自身的麻烦,从而阻碍有益的商业活动特别是创新的产生。对转轨和新兴国家来说,它们的法律不健全、不精细的问题更为严重,小股东的权利也一直受到了公司内部人的系统犯,②所以迫切需要通过法院诉讼机制来遏制这些行为。
虽然在转轨国家可能存在着较多的对法官的外部压力,法官能力也可能不足,从而会导致诉讼结果出现偏差。但对这个问题必须给予动态的认识。首先,法官能力和独立性的提高只能通过不断的司法实践(伴之以必要的对司法权和司法审判结果的复核与制约机制)而得到加强,等待、观望和单纯的理论学习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其次,相比之将大量证券违法行为设为不可诉,或将多种证券市场行为一律事前禁止,法院在断案摸索时发生偏差属于“前进中的问题”。毕竟,如果法庭不能在法律模糊地带很好地界定公司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那谁又能做得好呢?③
3.分散性。通过证券诉讼实现损害赔偿的机制在美国也被形象地称为“私人执法(private enforcement)”。由于其发动权掌握在当事人手中,遂赋予了当事人主动维护自身权利的可能性。虽然上市公司股权相对分散、股东众多,而容易产生“理性冷漠”、“搭便车”等现象,但因为每一个受到侵害的股东都是潜在的“地雷”,只要有一个愿意出头,就能引发对公司行为的质疑与追究。执行费用由市场调节而不借助政府预算或政府机构的认知,也意味着资源可以迅速调派来以应付需求。④这种触发方式的分散性意味着充分挖掘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如所有之被害人皆能借民事责任之规定,而列举该等之不法行为,则证券交易必可维持稳定之秩序,故民事责任之规定及其适用,确有协助管理市场之机能”,⑤利用民间力量来对证券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既可以节省监管成本,也能对证券违法行为维持一种较大的潜在震慑效应。⑥
进一步讲,如果法律制度能够对小股东原告赋以便利,如实行宽泛的证据开示程序、有利于外部小股东的举证规则、允许集团诉讼、胜诉酬金安排、风险收费(contingency fee arrangements,即原告律师可从胜诉金额中按比例提成)或其他有助于联合众多投资者行使小额请求权的程序规则、允许以间接证据指控自我交易等,都能杠杆化般地扩大证券诉讼机制的威力,形成社会监督氛围,从而遏制不法行为。⑦
对四种法系(普通法、德国法、法国法、斯堪的纳维亚法)49个国家的实证研究也表明:对跳跃式发展的国家证券市场而言,广泛的强制信息披露要求和便利证券投资者在信息披露不实时请求损害赔偿的责任标准,是一种更为有利的市场发展机制。⑧这一观点也得到了中国学者的激赏。⑨
4.公开性。证券诉讼的发动,意味着把股市弊案推到了阳光之下,不会存在证券监管中可能有的暗箱操作和公权力与私利交换的问题。其还能引发业界与社会的关注与思考,从而提高整个证券市场的法治水平。例如,当年的凯立诉证监会案虽未实质改变中国的证券发行制度,但推动了社会公众深入认识和检讨中国的证券发行和整个监管制度。⑩
证券诉讼机制还能持续对证券监管机制产生推动作用。当证券争议能顺利进入法院审理流程时,也意味着在形成对证监会执法的一种监督与制约。事实上,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积极违法行为的动因之一就是避免遭遇民事诉讼证明了不当行为的存在,而自身却对同一案件无所作为的尴尬。
5.对证券监管的有效补充。作为社会纠纷的最终解决者,法院实际上必然承担着在法律模糊地带作出决断的功能。只要一国不存在政策性的阻碍法院受理案件的状况,一切在其他途径不能获得解决的纠纷都会流向法院。证券诉讼能赋予市场参与者更多的救济机会,减少公共执行不足导致的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可能得不到惩罚、其带来的损失也得不到补偿的问题。而且事后责任追究机制如果充分发达的话,还可以减少具有更强干预性的事前监管的使用。即使在证券监管机构相对有力的美国,其最高法院也在40年前即指出:证券领域的私人执法行动是美国证交会监管工作的必要补充。
二、证券诉讼机制在中国适用的现状与分析
(一)证券诉讼在中国适用的现状
虽然证券诉讼机制有着前述的诸多优点,但由于我国有着“重行政、轻司法”的国家治理特色,证券法律实施上存在着“重监管,轻诉讼”的状况。对于证券市场这个事关经济生活核心并占据舆论关注点的领域,执政者似乎对自治性相对较强的司法机制发挥作用心存疑虑,唯恐事态“失控”。
故而在中国的现实中,诉讼机制受到了较多限制。例如,最高人民法院一度要求各级地方法院不受理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案件,至今也只有已被刑事判决或行政处罚裁定确认的虚假陈述行为可以被提起证券民事诉讼。这种限制显然不甚合理,因为法院只有在对行为人确认了举证标准较高的刑事责任后,才能追究其举证标准较低的民事责任,因此,也存在着逻辑上的缺陷。
而实践中法院对证券诉讼的消极应对更是屡见不鲜。“证券民事赔偿经常出现不收案、收案不立案、立案不审理、审理不判决、判决难执行、对共同诉讼设置种种障碍等情况”。法院种种对投资者权的限制与其他压力导致了原告群体规模大大缩小,普通投资者追诉证券违法行为的热情被大大地压抑了。
实际上,中国已经具备一些适合证券诉讼进一步开展的现实条件。
首先,如何完善中国证券诉讼制度一直是法学研究的一个热点,相应的知识储备已经颇具规模。中国期刊论文全文数据库()按主题检索2003年至今的“证券诉讼”论文有746篇(2011年8月1日检索)。
其次,2002年以来大庆联谊虚假陈述案等司法实践的艰难推进,已经为法院界、律师界和学界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不少人已经总结出了相当有针对性的看法。
再次,现有法律制度也已经对证券诉讼有了相当的支撑。一个特别有利的条件是中国对律师的胜诉酬金安排的承认。司法部2004年《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第4条、中国律师协会2004年《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93条和第96条等规定均许可律师费可以根据标的比例、诉讼结果等协商收费。此类制度的存在对鼓励律师积极参与普通投资者难以自理的证券诉讼大有裨益。这意味着中国律师在此问题上比很多欧洲同行有着更多的自由。如大庆联谊案件中已有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承诺“不胜诉、不收费”。
(二)证券诉讼在中国适用分析
我国证券诉讼机制能否进一步推进更多地取决于当政者的改革决心。那么,到底中国是否应该“冒险”推进证券诉讼机制,这可以结合我们的社会环境来看待。
Djankov等经济学家提出的一种指标体系认为,任何社会都存在着专制(dictatorship)和失序(disorder)这两种社会成本,专制成本高的表现是个人财产容易被国家侵占,或国家经常通过限制新的竞争者进入市场来间接侵占人们的经济利益。而失序成本高的表现是个人财产容易被其他个人侵占。监管与诉讼等都只不过是消除这些成本的手段。监管手段能较好地减少社会失序成本,但本身却会带来较大的专制成本。诉讼手段在消除失序方面不如监管手段那么有用,但不会带来太大的专制成本。
综合考虑这两种手段和两种成本在市场中的运用,则如著名美国经济学家Andrei Shleifer所言,包括证券监管在内的任何形式的公共干预的作出都应该有一个基本前提条件,那就是市场约束甚至法院机制已经无法控制失序成本了。因为从经济运行的逻辑上看,毕竟是市场机制发生在前,政府监管实施在后,市场是自发的,监管是人为的,监管本身又是有成本的,如果这种成本的付出不能弥补对市场成本的消弭,那发动监管的正当性显然不足。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政府透明度、新闻自由、官僚体系运作效率都较低,过度监管导致的低效可能会格外明显。
中国的现实是:一方面,经济快速发展,政局稳定,特定经济领域有限的进一步法律改革带来不安定因素的风险较小。证券诉讼专业性、技术性较强,通常只针对数量有限的上市公司,不涉及公共政策问题,不会带来太多的社会失序因素。即使证券诉讼最为兴盛的美国被认为有一定的滥诉趋势,但这更多的是美国的一些特殊制度安排所致,如民事裁判中的陪审团制(容易对大公司作出不利判决)、没有实行“败诉者承担诉讼费用(loser pays)”的规则等,因此,即使相应的制度移植到中国来,也不一定会发生类似的滥诉问题。更不用说,中国的主要问题是证券诉讼严重不足。另一方面,中国法治水平有待提高,政府滥权、寻租行为并不鲜见,政府监管在证券法律实施中占据着主导,事前过度监管对市场和创新的压制与事后执法不足并存;中央政府占据主导,地方和证券行业自有限。所以,中国证券市场治理中专制成本较大,而失序成本较小。
因此,中国更需要通过加强证券诉讼机制并相应减少监管,来降低证券领域的专制成本。就证券诉讼的特点而言,整体较为稳定的社会基础、经济体制和政府威权可以保证在此过程中不会大量增加社会失序的成本。证券市场既有的被监管压抑的状况也意味着即使失序成本略有增加,与相应的专制成本的下降相比,仍然是较小的。
三、法院因素对证券诉讼的消极影响及其克服
无论理论上证券诉讼机制有多少优越性,在中国强势国家的背景下,指望突破性地进行制度变革,大规模展开诉讼,不仅在政治上是不可行的,在技术硬件上也会存在适应性上的困难。例如,即使最高人民法院宣布对证券诉讼的提起不再有任何制度上的限制,不少地方法院肯定还是会因为畏难和地方保护主义情绪而推诿受理。故笔者并不指望通过简单照搬美国集团诉讼模式实现中国证券诉讼的大兴,而是建议通过渐进的方式,首先通过对共同诉讼方式的松绑,让现有框架下的制度可能性被用足,使得证券诉讼的正常“供给”得以实现。然后通过集中管辖等并不激烈的制度变革,实现诉讼环境的改善,使得证券诉讼有一个正常的“接收”方。需要注意的是,这实际上都和克服当前法院系统自身的弊端有关。
(一)《民事诉讼法》中人数不确定的共同诉讼的落实:克服法院的逐利动机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两种共同诉讼:一是第53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另一种是第55条规定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即时人数确定和不确定的共同诉讼。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规定,“法院应当采取单独或者共同诉讼的形式予以受理,不宜以集团诉讼的形式受理”,因为我国法律本来就没有规定集团诉讼,所以这里说的不宜采行其实是第55条规定的人数不确定的共同诉讼。其之所以不被采纳,主要理由首先是狭隘的国家利益观念,即“国有股超过了市场总股本的一半,几乎任何一家上市公司都包含了相当多的国有资产。虽然国家采取措施进行国有股减持,但国有股的减持刚刚起步并且远未结束,采用私有制前提下的集团诉讼方式进行民事赔偿,很可能动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其次是在此理论预设下硬找的技术原因:此类案件受害者人数众多、登记耗费时间长、不经济;且投资者人数庞大,对象不尽相同。我国目前没有类似美国的中介机构来对数以万计的投资者及其损失进行登记和计算,仅靠法院完成这些工作不现实。
上述政治理由姑且不论,技术理由则明显不充分。因为要求投资者分别提讼、法院分别审理而非统一登记受理,显然更不经济。投资者的损失登记和计算工作也可由诉讼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去完成。美国也不是先成立这类中介机构,才适用集团诉讼方式的。事实上,接受我国第一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的宣伟华律师团,在接受投资者委托登记之日起,就运用计算机编程建立了投资者全息数据库,以记载原告所有基本信息,确保工作多而不乱,并根据诉讼进程中不断发生的情况变化自动生成各种数据及信息;首创设计了专门用于计算投资者损失的程序,使通常需要花费数十日、甚至数月的损失计算时间缩短为几个工作日。
此外,当下中国的法院不仅“在制约非常严厉的我国证券集团诉讼运行机制所许可的框架内,也并没有充分利用现有法律与相关司法解释许可的程序制度空间”,没有采纳《民事诉讼法》第55条的公告通知潜在当事人的办法,还出于多收诉讼费的逐利动机,坚持采用分拆受理的方式。如在大庆联谊案中,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数百人的团用单独诉讼的方式,使得诉讼费高达60多万元。后来在原告已经从679名筛减到381人后,是要求他们以15至20人为一个共同诉讼,否则不予开庭。而这除了意味着诉讼费用和诉讼代表人的倍增以外,对提高案件审判速率和准确性没有大的意义。在银广夏案中,法院共受理案件103件,涉及投资人847人。在东方电子案中,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共同诉讼或单一诉讼形式立案,累计受理了6989个投资人提出的2716件案件。ST科龙、杭萧钢构等案件也采取了单独立案的方式。这些复杂的做法不仅造成了当事人的讼累,还形成了同一法院、同一案件裁判不统一的问题。
因此,一个符合当前法律制度但又能显著改善证券诉讼生态的办法,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要求符合《民事诉讼法》第55条的案件按该条执行,公告通知潜在的当事人,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退一步讲,即使只考虑已经登记的当事人,也不得无端对原告进行分组。
(二)实施证券案件集中管辖,克服地方法院的畏难情绪和地方保护主义
证券案件集中管辖的做法在我国已经有了苗头,最高人民法院已经规定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由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现实中的证券纠纷显然不止这么多,各种非典型证券市场民事案件会不断涌现,完全放开受案范围是大势所趋。
但当前不少地方法院对证券诉讼的审理的确有一些主客观条件的不足。一方面,对审理新型证券案件会有畏难情绪,知识储备不足。毕竟此类案件“至少涉及到加权平均法或算术平均法的运用,先进的会计计算方法,K线图的理解和熟练运用证券之星等软件,电脑程序的编制等知识。显然,承办法官不可能全部具备这些知识和技能,以至于有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法庭竟然回避了这些问题”。另一方面,由于证券案件经常涉及对地方利益有较大影响的上市公司(甚至其实际控制人就是地方政府),诉讼请求额又往往巨大,行政部门对司法的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可能会较大地影响案件审理质量。
例如,2008年散户股民颜红上市公司江钻股份的大股东中石化江汉管理局违背股改承诺案,在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试图立案,但屡屡不成。第一次,该院以江钻股份注册地和办公地不一致、管辖权不在该院为由拒绝受理;第二次,律师确认管辖权在该院后,该院又要求原告本人前往方可受理;第三次,颜红与律师一同前往,但该院还是没有给出受理回执。后律师收到了法院通过特快专递退回的材料,且未有任何说明。颜红向当地中级和高级人民法院申诉,也没有结果。江汉管理局则根本不理睬颜红,而是直接给湖北司法厅发函,称颜红的律师违规。如此,就算东湖法院和武汉中院能开庭审案,又如何能确保审判公正?
所以,笔者认为,可以让上海、深圳的法院对上市公司为被告的案件实施公司上市地专属管辖。这样既可以让目前稀缺的证券审判专业人才得到集中(专门的培训强化也更为可行),也可统一审判标准,还能大大提高被告司法寻租的难度,有效摆脱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
此外,上海和深圳等地由于有建设金融中心的政治定位,即使有利益考量,也会更加偏重于有效率地审理金融案件而不是相反。事实上,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在2008年11月已经设了专门性的金融审判法庭,即民六庭;同年12月,黄浦区法院也成立了金融审判庭(民五庭);2009年6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也宣布设立金融审判庭,并据此宣告上海的三级法院金融审判机构体系基本形成。这些地方制度平台的建设为全国性的证券诉讼体制改革提供了基础,使指定管辖能以更小的制度变迁成本实现。
四、强势国家背景下推进证券诉讼的路径:公权和私权结合的探索
在中国国家强势主导的背景下,在涉及浓厚国企利益的证券市场领域单纯强调私权的勃兴,如“来势汹汹”的集团诉讼,可能欲速不达。在诉讼中适当引入公权因素,反而会有较好的效果。
(一)重视对公共规则的私人诉讼机制的作用
对公共规则的私人诉讼(private litigation using public rules)机制,是法律较为细致地规定公司及经营者应当履行的义务尤其是程序义务,当其被违反时,投资者可据之。作为一种介于纯粹的民事诉讼和政府直接监管之间的一种法律实施机制,这种机制的好处一是投资者的诉讼举证责任大为减轻,二是由于裁量权受到了限制,法官无能、纵和腐败的可能性所带来的危险也大为减少。故许多学者都盛赞此种机制。实证研究也表明在证券发行和银行监管方面,此种机制具有优越性。同时,笔者认为,让行政监管以“预审查”的方式参与到证券诉讼程序中的思路也值得考虑。
(二)倚重公共投资者保护机构发动诉讼
美国的证券诉讼大都纯由普通投资者和律师发动,但在我国台湾地区,有关部门设立的证券投资人保护基金在代表普通投资者发动证券诉讼的过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我国台湾地区证券交易所于1993年颁布了“证券投资人保护基金设置及运用办法”,2003年根据“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法”,设立了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其董事均由主管机关负责遴选指派,有不少是退休的政府官员或前官员。证券期货交易委员会也有权修改该中心的章程和运作细则,并且能够对中心的资金和活动予以检查监督。“对造成多数投资人受损害的同一证券、期货事件,进行团体诉讼或仲裁”是中心重要职责之一。其成绩斐然,到2007年已经有6万多名投资人委托其进行诉讼,合计求偿金额近300余亿元新台币。已获民事判决胜诉之案件10余件,达成和解协议者有20余件,和解金额合计约 10亿多元新台币。
此种倚重公共投资者保护机构发动诉讼的机制既能有效地承担诉讼的成本,保护投资者权益,又堪对证券诉讼予以适当的控制,减少滥诉。具言之:
首先,公共投资者保护机构专业能力较高,拥有一定的物质和人力资源可以有效地承担诉讼成本。
其次,公共机构的目的较为纯正,作为非营利组织,其没有太强的逐利和冒险动机以至于滥诉,和潜在被诉的市场主体有私下勾连和利益交换的可能性也较低,故而更可能选择有影响力、有代表性的案件,而不是选择能更多的实现金钱回报(无论是通过诉讼还是和解)的案件。美国的一些研究显示,虽然机构投资者参与证券诉讼的比例在《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通过后大幅度提高,但主要贡献来自于公共机构投资者如养老基金(public pension funds),而不是私人机构投资者。后者往往面临着一些利益冲突,不想和上市公司翻脸,以免危及日后的商业合作。而公共机构投资者则无此种束缚,更多地会去追诉真正的违法行为做出人,迫使上市公司高管注意公司的长期发展与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前景。例如,在对WorldCom公司欺诈案的集团诉讼中,作为牵头原告的纽约州养老基金坚持“损人不利己”,非要在总赔偿额不变的情况下,让有责任的董事交出部分赔偿金。这被学者评为是在进行具有刑事追诉功能的半监管活动。
虽然养老基金和公共投资者保护机构有所不同,但这生动地说明,集团诉讼机制的社会效益的实现,需要一个至少部分地被公共利益或者说政治压力和相应的社会政策考虑所驱动的机构,因为在这些机构工作中的社会和政治活动家(entrepreneur)们具有政治抱负,会希望从这些活动中得到个人名声的提高等收益,故而能克服普通投资者不愿意个人去推动诉讼的防止“搭便车”问题。一个“公”的因素对于有效公共产品是必要的。
再次,在中国的现实环境下,让一个政府背景的公共保护机构控制诉讼进程,会比较容易得到国家机构的认可。法律在不可能赋予证券诉讼普通原告诸多诉讼便利时,可以先行赋予公共保护机构相关便利。我国台湾地区“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法”第34条和第36条便规定了保护基金在诉讼中申请假扣押、假处分、假执行(即冻结和先予执行)对方财产时,豁免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第35条则规定了对标的金额超过一亿元新台币的部分,保护基金可免缴裁判费(诉讼费)。
我国大陆地区也已经有了相应的投资者保护机构。2005年,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虽然该保护基金的主要职责中还不包括证券诉讼,但是完全可以通过法律修订,赋予其从事此类活动的权利。如规定对于同一案件,在20名以上的投资者授权后,保护基金可以以自己之名义,但投资者可以在一审终结辩论前撤回授权。
On Securities Litigation in China: the Application Prospect and Improvement Strategy
MIAO Yin-zhi
对证券行业的看法范文4
我叫xx,现在想大家作工作总结报告,请予审批,并请领导提出意见。
时间一晃而过,弹指之间,学生时代已经离我而去,在这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了诸多不足。
一、学生时代回顾
毕业于xx市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应用及维修专业,上学期间考取了专业等级中级证书,在毕业以后一直在寻求合适的升学机会,做到只有不断的充实自己才不会被时代的脚步所遗忘。
二、工作经验回顾
在学生期间,一直以勤工俭学的方式,老充实自己的课余生活,04年初期刚接触社会懵懂的我,在学校附近的广告公司兼职文员,每天用课余时间上班,这样持续了一年因为公司变更地址,告别了我的第一份工作。
05年初,通过同学介绍,进了xx超市,起初学习收银,表现突出掉到了客服,处理日常的客诉、退换货、赠品兑换以及广播,那时才真正的踏入社会,看到了事态各异的人群获益良多,但因为去总校考证的缘故结束了这份有意义的工作。
06年学校通知实习,来到了xx网实习做广告销售,这份工作让我接触到了一些公司的高级领导,从中学习到很多为人处事的道理,但因为学校论文的缘故我离开了这份工作。
07年学校的事情已经告一段路,漫长的学历等待成了我生活中的依托,这是我开始为我的以后打算,一个巧合我做了xx美容院的实习店长,学到了一门不错的手艺,每天接待着各行各业的杰出女性,让我觉得自己好像很渺小,每天和她们的交流,觉得自己好像生活的没有动力,没有风波,每天的推销成了生活的中心,没有波澜起伏,没有奋斗,好像不符合这个年纪的我,所以我离开了那份待遇不错的工作。
在上学和上班的期间我一直在闲暇的时候,接一些大规模的剪裁和秀展,看着一个个新开业的公司和时代的进步,我觉得自己的自身价值没有得到体现,好像生活的没有动力,寻寻觅觅中,我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图书馆看书,随手拿起了一本关于证券的书,从此改变了我的看法。
三、明智的选择
人生的改变好像总是在那么一刹那,就是那一本随意拿起的书,改变了我寻找工作的初衷。每个人生活的方式都不一样,追求的理念也不尽相同。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本精彩的小说,迭起的人生是精彩的、是值得深思的,但谁又能说平淡不是另一种精彩呢?
人生如何规划取决于自己,别人无法操纵就连最亲的父母,也不能不是嘛?在我和家人探讨未来规划的时候,谈到了未来的工作趋向,父母觉得女孩子应该找一份稳当的文员工作,比较稳妥,但我觉得那种平淡的人生不适合我,每天没有期待、没有动力,只是一味这埋头苦干,生活的精彩在哪里呢?二十几岁的就决定平淡无味的生活,好像不是当下年轻的人作风,所以我选择了一份每天充满期待的工作,都是不尽相同的人生,生活着带一点与众不同也许更适合我,所以我选择了现在这份极富挑战的工作。
四、对证券的理解
我刚刚接触证券行业只有三个月的时间,可能理解的观念比较片面希望各位领导和同事多提意见,谢谢。
对证券行业的看法范文5
[关键词]家庭理财;储蓄;股票开放式基金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45-0126-02
经济的快速发展一般都伴随着物价上涨,社会就业水平的提高也伴随着一定的通货膨胀,在这种经济环境下,储蓄这种传统的理财方式已不能实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更不能实现家庭全方面、多层次的理财目标,而证券投资可以弥补这种缺失。在今天理财投资的趋势下,证券投资在家庭理财规划中已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只要能根据家庭资产状况合理地选择投资工具和进行资产投资配置,证券投资就能弥补储蓄的不足,起到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作用,同时通过长期的投资规划可以使家庭资产的深化配置更加趋于合理,以实现家庭不同阶段的理财目标。
家庭理财就是管理自己的财富,进而提高财富的效能的经济活动。理财也就是对资本金和负债资产的科学合理的运作。通俗地说,理财就是赚钱、省钱、花钱之道。理财就是打理钱财。就家庭理财规划的整体来看,它包含三个层面的内容:首先是设定家庭理财目标;其次是掌握现时收支及资产债务状况;最后是如何利用投资渠道来增加家庭财富。
如何使自己家庭的财产实现一定的保值、增值,以应对各种不确定因素,如通货膨胀、紧缩等带来的财产贬值对每一个家庭和个人都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俗话说,“你不理财,财不理你”,这句话形象而又生动的告诉了我们只要用心去打理你的资产就能实现预期的理财计划。
理财计划包括很多方面,如消费和储蓄计划、保险、养老规划、投资筹划等,本文从投资的角度来论述,通过具体实例来阐述投资特别是证券投资对于当今社会和环境下的家庭理财的重要性。
谈到证券投资,人们就会想到股票、债券、基金这些名词,它们都是证券投资的不同方式,尤其是在2006年年底到2007年,中国股市出现了大牛市,这也给社会中不同阶层的人们带来了不小的影响,出现了当时“全民炒股”的现象,从企业白领到街头摆摊的小商贩,人人手里都有几只股票,不管是否懂得股票投资的来龙去脉,大家都能说出个子丑寅卯,也都盼望着自己的股票不断的涨停。这说明人们在追求财富方面都有迫切的愿望,也正是大家这种迫切的心情让当时的人们近乎疯狂的参与到股票交易中,结果是绝大多数人都失去了理智,一味地追涨,当股市大跌时连割肉都没来得及,面对跌去76%市值的中国股市,中国的股民的发财梦一下子随着股市泡沫的破灭而破灭了。
上述情况反映的是当时社会公众的投资状况,当然,除了股票外还有很多人选择了股票和基金两种投资工具相结合的方式。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人们的对资产保值、增值的意识已经从定期储蓄、国库券开始向证券投资转变,因为大家都知道储蓄的实际利率是负的(实际利率=名义利率-通货膨胀率),把钱放到银行里得到的利息已抵御不了通货膨胀所带来的货币贬值的影响,想要实现个人或是家庭的资产保值、增值及长远的更高的财富追求已不能靠储蓄来实现了。于是大家开始互相了解、学习、交流证券投资方面的一些名词、知识,在考虑到风险因素的影响时,一些人首选开始尝试投资基金,在经济向好的势头下,基金的收益率要大大高于储蓄所带来的收益,而股票的收益又优于基金,当然,风险也高于基金,后来越来越多的人纷纷到证券公司开户,开始尝试股票投资,都获得了不同的收益。
以笔者本人的投资经历为实例来证明证券投资在个人和家庭理财中不可或缺的地位和对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作用。笔者在2006年年底至2008年上半年也先后进行了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和股票的投资,本金是4万元,其中2万元进行了基金投资,另外2万元进行了股票投资,2007年的投资收益已达到近1万元,投资收益率近25%,远远地超过了这一段时期的银行一年期定期储蓄利率(2006年8月为2.52%,2007年8月为3.6%,2007年12月为4.14%),而2007年的通货膨胀率为4.8%。可见在2007年的实际利率已为负值,通过储蓄已不能实现资本保值,更谈不上资本升值,而证券投资带来的收益不仅弥补了储蓄方面的损失,且实现了资本增值,从理财角度来说,证券投资的优势大大高于储蓄。在此基础上,可实现资本的不断积累,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可以实现长期的良好的投资操作,有助于实现稳定的收益。
当然,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收益与风险是成正比的,风险越高收益也就越高,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这是每一个投资者都要面对和接受的,证券投资也不例外。以股票为例,股票能带来高收益,也具有高风险,如果没有一定的股票投资知识,盲目进行投资,势必会在投资中承受着巨大的风险,最终导致投资亏损。
笔者认为如果要想规避股票投资的风险,使投资收益最大化,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学习掌握必要的股票投资知识,深入了解股票市场,让自己掌握尽可能多的理论知识,如通过图形来分析股票的走势,这是进行股票投资的基础和前提。
(2)积极关注基本面的信息,掌握经济动向。政府出台的一些经济和宏观调控的政策等重要信息对股票市场大的环境会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这些具有导向性的信息往往决定近期大盘的走势。
(3)积极关注某些重点行业的各方面消息,无论是利好消息还是利空消息都要掌握,这对某些行业的股票的长期投资都会有很大的影响。
(4)分散投资,风险对冲。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选取不同类型的股票进行交易,在不同股票有涨有跌的情况下,上涨股票的收益可以弥补下跌股票的损失,这样可以规避某只股票连续下跌对投资收益带来的影响。
(5)合理的运用资金进行投资。在投资股票时合理分批的将资金投入到股票市场中,尤其是在一只有潜力的股票下跌时,当股票下跌到一定的价格时,适时补仓,将投资成本逐渐拉低,以待股票上涨时获得较高收益。
(6)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良好的投资心态,适时的进行卖出。如果一味地追求更高的收益,没有根据的判断股票的持续上涨,不在适当的价格卖出,盲目的盯住眼前的收益,忽略了潜在的风险,很可能落得一败涂地。
就当前的经济形势和市场信息综合分析,现在我国股票市场与2006—2007年的牛市相比处于一个震荡调整的市场,对于个人投资者投资股票来说相对风险较大,而基金投资对于家庭理财就现在的形势下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以开放式基金为例,目前可投资的开放式基金有900多个,其中又大体分为股票型、债券型、股债平衡型、特定策略混合型等不同类型的开放式基金。从理财角度出发,可以根据风险承受能力及厌恶程度来选择不同类型的基金进行投资,股票型基金的走势与大盘联系较密切,风险相对较大,而债券型基金的风险则相对较低,在投资时可根据家庭资产具体情况和近一段时间内的市场走势在不同类型的开放式基金中进行不同比例的资金配置,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同时做到规避股票市场上的投资风险。随着基金管理规模的不断扩大,基金已然成为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上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其投资理念、投资取向、投资风格和管理水平,对证券市场的走势,乃至整个市场的结构化和制度化的完善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以上就是笔者对证券投资在家庭理财中的作用和地位的一些看法和浅显的论述,证券投资对于家庭资产的保值、增值有很大的积极作用,它是家庭理财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要想利用好证券投资工具,实现理财计划,保证资产投资的较高收益,就要在具备一定的投资知识,掌握一定的经济信息,充分了解市场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投资,以良好的心态应对市场波动对投资带来的影响,适时地做出调整,才能在证券投资的道路上立于不败之地。
利用好投资工具,成功实现各阶段的理财计划和最终的财务自由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动态的研究课题。
参考文献:
[1]吴云勇,范树杰.证券投资分析方法研究[J].中国市场,2012(27).
[2]寇改红,周勇.高职高专《证券投资分析》课程教学改革探索[J].中国市场,2010(19).
[3]张卫,黄亚坤.我国股票型开放式基金选股能力和择时能力实证研究[J].中国市场,2009(13).
对证券行业的看法范文6
证券公司暑期实习报告一
7月21号,来到大连华泰证券开始我的实习生活。虽然还只有一周,不过在实习过程中,我可以感受到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始终把顾客的需要放在第一位,这是作为一间公司逐渐形成了良好的企业文化,也就是说,公司已公文有约采编经具备了足够的亲和力和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从无知到认知,渐渐的我了解到这个全新的专业,让我深刻的体会到学习的过程是最美的,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每天都有很多的新的体会。
我们的实习是分三个部分的,分组进行,每组4个人。我们组按从理财团队到综合柜台部,再到运行部的顺序,像各个击破一样掌握不同的部门工作职责。
第一周我们是在理财团队,开始并不知道理财团队具体是做什么的,以为是直接接受客户的委托进行具体的理财项目,以满足客户的要求。进到这个部门在杜老师的带领下,在刘波哥哥和王生阳哥哥的帮助下,我们才知道部门的宗旨是从基本面和技术面上对股市进行分析,以便给客户一些投资上的建议。当然我们作为初学者不能给投资者进行分析,不过我们能在股市方面开始有了些自己的认识,加上老师们的讲解,股市这个原本对于我们来说很神秘的市场开始变得清晰化。我们知道了股市要受到宏观经济消息的影响,分析股票时要对这只股票的公司进行了解,还要对行业的发展有所看法,一些公司发生的大事都能影响股票的价格。这也就是常说的基本面。此外,从日线图,k线图等方面分析就是属于技术指标了。不过这只能给股票的购买者一些参考,具体的选股以及合适时机就要自己琢磨了。当然我们也还没有学到那么精通的地步,因为那些前辈都是通过很长的时间自己总结分析得到些自己对股票的思路和见解。用前辈的话说,股票是门美丽的艺术,艺术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理解透彻的。我们毕竟还是处于最初接触股市的状态,还有很多需要学习。
在理财团队实习期间,杜老师每天在晨会后都会给我们开个小会,听取一下部门其他人员对晨会消息面的理解,我想这个小会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工作开始。可以让我们这些新来的人知道今天会有哪些板块可能涨跌,这样就便于我们有目的性的关注某个行业。在下午收市的时候杜老师还会给我吗开个总结的小会,总结一天股市的变化,给第二天的开市做一些预期。这样我们经常可以听到一些股市中的专业术语,对股市也有更多的了解。
公司在每天下午四点还对新进人员进行培训,在一些我们不太熟悉,或者需要注意的方面给我们强化训练。毕竟我们还在校园生活中,职场的要点我们还有很多都还不了解,还有很多我们要去学习,这是其他公司很难提供的培训,这也让我感觉到公司以职员为重的理念,公司进步,职员也一同进步。
在实习过程中还认识一些朋友,每天我们一起工作,一起下班,自然也成为了好朋友,这也就让我学会了怎么在公司里与同事相处。这也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实习是一个认识社会,认识职场很好的途径,特别是对于我们这些还在校园中的学生们来说。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虚心学习,多听,多看,多想,多做,毕竟很多我们都还是不懂的。华泰证券给了我们这么好的一个学习平台,让我们可以在公司各个不同的部门学习知识,我们就要充分利用好这得来不易的资源,好好学习。刚过去的一周让我对理财团队开始有了全面的认识,这一周要在柜台部学习更多与客户直接交流的方法,这又是一个完全不同的职位,我们同样会更认真的去学习。
证券公司暑期实习报告二
在实习的工作中,我对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有了深刻而且较为全面的了解。我想对我的工作做以下简要的鉴定:
1.开户与转户的流程
第一:经纪人所开发客户需带齐以下证件亲临公司与经纪人联系办理业务。
第二:新开户的:填写自然人申请表两张并复印本人身份证在其(两张自然人申请表)的背面,然后去打股东账户卡。
第三:在办理完相关业务后,若所用的银行卡由要求到银行去确认第三方存款的,则拿柜台人员所交的资料去所对应的银行办理相关业务。
2.客户开发的方式
第一种就是电话营销
第二种就是银行驻点
第三种方式就是客户转介绍
3.如何选择股票
在公司的实习过程中还要学习如何选择股票。总的来说选择股票就得有一套自己的标准,因为每个人的看法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其中的一点确实每个人都要考虑的,那就是这只股票他的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前景如何。
在实习过程中,我还掌握了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是真诚:你可以伪装你的面孔你的心,但绝不可以忽略真诚的力量。
第二是沟通:想在短暂的实习时间内,尽可能多的学一些东西,这就需要跟领导和同事有很好的沟通。
第三是激情与耐心:激情与耐心,就像火与冰,看似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却能碰撞出最美丽的火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