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管理方面的建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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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管理方面的建议

关于学校管理方面的建议范文1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家校合作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2〕34号)精神,避免陷入家校合作的误区,让家校合作真正成为学校、师生共同发展的重要平台,我们嘉善高级中学根据学校的实际,探索出一种家校合作的新模式――“家长夜巡”模式。

创新合作新模式

适应新时期教育发展要求

“家长夜巡”是我校提升教育管理水平、走向教育管理现代化的一次重大尝试。主要包括下述几方面内容:

交流沟通信息。学校组织家长与学校校级领导、中层职能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家长通过深入沟通,可以深入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管理策略、课程规划等情况,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并为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同时通过与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交流沟通,准确而充分地了解学生在校生活与学习的真实详细情况,及时发现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为解决问题提出建议。

指导家庭教育。即指导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开展对学生的教育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活动,一方面学校向学生家长传达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另一方面,学生家长也向学校提供各种家庭教育所必需的真实信息,以便学校和家长在教育理念、教育方法上达成共识,提高家庭教育的实效,并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形成合力,共同完成育人任务。

参与教育教学服务。学校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成为学校活动的自愿参与者,自愿为学校提供各类无偿教育服务。如组织一些拥有一定知识信息量尤其与教育相关知识信息且教育能力较强的学生家长,积极协助教师检查作业、辅导功课,或是协助班主任教育学生等微观层面的教育教学活动。另也可以请学生家长就自身经历给学生作非正式报告,甚至参与到选修课程设计与开发等宏观层面的教育活动。

参与学校管理。家长享有学校管理的知情权、监督权等,并能够对学校进行评价,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如学生家长通过参与学校选修课程的实施、夜间巡查、学生公寓检查等具体性管理活动,享有对学校教育管理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又如学生家长可通过参与查阅学生成长记录等管理活动,享有对学校各方面教育教学结果进行评价和提出发展建议的权利。经统计,家长在“家长夜访”后对氛围环境、教师工作方式、教育管理、开放办学等方面提出了不少改进意见。

“家长夜访”家校合作模式,让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共同探讨解决问题,而不是简单地要求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子女,可以最大限度地弥补传统教育管理模式中存在的合作地位不平等问题,从而使家校间在平等的合作中推进学校教育的民主化和现代化。也在一定程度上监督学校的管理中的不足。

科学顶层设计

为“家长夜访”模式打好基础

“家长夜巡”作为一种家校合作新模式,是一个具有众多相关因素构建起来的复杂的系统,在实际操作时,我们从五大要素入手进行总体规划与设计:

一是建立由家长、学校行政领导、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组成的相对固定的“家长夜访”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开展各项“夜访”活动。

二是聘请相关专家讲授“家长夜访”管理理念、管理方法和技能,以转变教师等相关人员的管理素养与管理能力。

三是根据学校教育的条件和需要,搭建由“家校面对面现场交流室”“家校共同巡查校园活动”“学校教育管理信息公开室”“家校共商学校发展研讨会”等组成的“家长夜访”管理平台。

四是在“家校夜访”管理活动中摸索出一套协调家长与学校合作管理权限规则――“学校管理负面清单制度”。

五是各类“家校夜访”管理活动的文字载体:《学校夜自修手册》《学生参加夜自修申请书》《家校联系本》《学校管理手册》《家长建议手册》。

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科学的顶层设计为“家校夜访”管理模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为“家校夜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多维度推进

扎实落实“家长夜访”管理模式

任何一种良好的学校管理模式都是在实践中取得实效的。“家长夜巡”管理模式能取得如此良好的育人效果,归功于学校能够始终扎实稳步地落实和推进每一个育人环节,最终实现整体管理效果的最大化。

从浅层合作向深度合作推进,扎实走好每一步。“家长夜巡”管理实施之初,我们侧重于利用学生家长夜晚来校访问之际,组织值班行政领导、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与相关学生家长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学生信息、沟通教育学生的方法与观念及共同商讨学生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之后,我们在公开学校教育管理信息、让家长知情学校各项教育管理政策与措施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家长参与夜间巡查甚至是住校生公寓管理活动,让学生家长在参与具体事务管理中对学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在家校合作进入较为成熟时期后,我们利用“家长夜巡”所提供的新平台,以开会讨论、书写建议书等形式与家长一起商讨学校发展的问题与机遇、讨论学生、学校进一步发展的政策与措施等。

从“关注小众”向“大众整体发展”推进,切实解决每一个问题。“家长夜巡”刚刚实施时,我们邀请的家长集中在两类:学业“精英”学生的家长和成绩差的“弱势”学生的家长。因为他们与学校的声誉直接相关(前者关乎升学率,后者关乎平均分)。着眼于学业成绩的管理方式集中表现为:学校与家长分别就各自的做法进行深入交流与沟通,商讨学生学业长期发展的具体目标、对策与实施方案等。当“家长夜巡”实施一段时间并在社会上产生一定影响后,学校及时转移管理关注对象,转向全体学生尤其大量处于中间层次的学生,而且关注的点突破狭隘的学业成绩,移到了学生特长发展和全面发展上。这一阶段来校“夜巡”的学生家长类型多样:有针对家庭教育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来的,如网络沉迷问题、早恋问题、心理脆弱问题、单亲子女问题、流动或留守儿童问题以及价值迷失等问题;有针对学习习惯、学习方法问题来的,如初高中衔接、理综文综复习问题、语文或英语写作问题、数学解题能力提升问题等;有针对学校教育管理中需要问题来的,如关于食堂经营问题、校园布置问题、选修课开设问题、学习作息安排问题等等。面对诸多不同类型的“夜巡”家长,学校在进一步完善家校沟通交流平台、真诚地为家庭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为家长提供各种了解学校、参与教育的便利和服务的基础上,建立起相应的管理机构与配套政策措施:如为解决家庭教育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设立了以心理老师、班主任及有专业知识能力的家长为核心的领导小组,由他们具体负责开展活动;为解决学生学习习惯学习方法问题,设立了以各类经验丰富的名师和“精英”家长为核心的领导小组,由他们具体承担管理职责;为解决学校管理中的问题,设立了以学校领导、师生代表及学生家长为核心的领导小组,由他们商讨,提出建议。

关于学校管理方面的建议范文2

一、校园听证会概述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国家管理模式由“管理”到“治理”的一次进步,是充分激发各方主体参与社会管理的创新之举。同时,全会也倡导“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让学校运营模式由“管理”走向“治理”是各个学校需要进行的一项关键改革。

所谓校园听证会制度,是指学校在做出与学生息息相关的决策之前,通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听取同学们的意见,保证同学们的利益得到保障,使学校的决策更加合法、合理与科学而实施的一项制度。

关于听证内容:可以将校园将听证会分为决策听证会、校务公开听证会和处罚申诉听证会三种类型。决策听证会,是对与同学们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有关政策进行听证,比如,学位授予规定听证会、奖学金制度制定听证会、评优制度修订听证会、基础建设听证会、招生政策听证会、人事配置听证会、食堂管理听证会、水电费价格听证会等。校务公开听证会,是学校在学年末就学校相关计划的实施情况向同学们公开,比如对学生团体工作情况、教务教学情况、学校财务情况、计划执行情况等和同学们相关的管理通过听证会向大家公开。处罚申诉听证会,是在某些同学或老师对学校处罚不服时可以申诉举办听证会。

听证程序:听证前:选定议题―正式通告―广泛发动―选定人员―全校调研;听证中:开场导入―情况介绍―代表发言―自由讨论―投票表决―记录审核;听证后:报告公开―学校回应―满意度调查。

二、校园听证会的价值与意义

1.有利于提高对学校管理的认可度。学校是以学生为中心来组织教学与管理的,为学生服务是学校的工作核心,学校进行的决策也只有得到学生的认可才能真正得到贯彻与拥护。而认可是建立在了解与参与基础上的,校园听证会无疑为学生了解与参与学校管理提供了平台,通过校园听证会,学生能过更好了解学校政策制定的依据、执行过程与执行结果,促进对学校的理解与支持,提高对学校管理的认可,进而促进对学校政策的遵守与执行。

2.有利于促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科学的决策至少要包含两个方面:合理性与可行性。传统的学校管理依靠少数人决策,随着信息化发展与学生民主意识的提高,这种情况越来越难以为继,一方面学校面对的问题越来越复杂和多变,仅依靠学校少数管理者来收集、处理信息已经越来越难以满足需求;另一方面学生们民主意识越来越强,越来越不满足仅充当决策的遵守者与服从者,日益渴望参与管理,发挥自己的智慧来改善管理。不同学科背景、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思维方式、不同思考角度的学生如果参与学校管理,无疑会给学校管理注入巨大的智慧活力,提高学校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民主化。

3.有利于加强对学校管理的监督。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当权力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时无疑存在着巨大的腐败风险;没有完全理性的人,即便是在学校这一方净土上,每个管理者也都有各自的利益追求,由此形成了个人利益和部门利益的追求者,相对于掌握学校决策权力的管理者,对决策知之甚少的学生就成了“弱势群体”,为了防止少数人滥用权力,必须让受其权力影响的相关人―公众来进行监督。通过对学校校务进行听证来对学校管理进行监督,让校务在阳光下运行,促进学校管理的廉洁行政。

4.有利于学生权利的实现。学校的决策特别是关于学生管理方面的决策往往会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如果学生在整个决策过程中没有发言权,不可避免地会影响自己的利益。比如学校无线网与食堂饭菜涨价问题,如果学生没有发言权,仅仅是政策的被动服从与接受者,那么就会因为涨价而付出过多的生活成本。反之,如果学生能够通过听证会来表达自己意见,就有可能促使政策的调整或受到其他补偿。校园听证会不仅仅是学生发挥智慧的场所,更是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平台。

三、校园会听证会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1.组织上的可行性。校园听证会可以由已经发展成熟的学生团体承办比如校学生会来承担,校学生会是在学校领导下的学生自助团体,会在老师的指导下承办学校管理的必要职能,也会自主开展多元化的学生活动满足同学们需求。基于这样性的特点,校学生会可以充当纽带桥梁,发挥其沟通作用把学生和学校管理部门连接起来,一方面可以和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沟通,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自身优势鼓励发动学生参与。同时,校学生会往往有自己健全的组织结构与管理运行机制,比如办公室负责财务管理、宣传部负责宣传策划、组织部负责活动筹备、外联部负责外部援助、文艺部负责艺术筹备、实践部负责活动执行等,每个部门分工明确。

2.资金方面的可行性。一方面校园听证会所需要的资金比较少,从组织宣传到活动举办都可以利用学生组织的现有人员来完成,只有会场布置、资料发放、海报宣传会需要些费用。另一方面学校为了培养校园文化、丰富学生生活、锻炼学生能力往往会对学生活动给予一定的资金和物质支持,学生团体可以根据活动举办所需向学校申请。校园听证会是一项由学生参与的学校管理活动,可以根据需要向学校申请。

3.人员参与的可行性。这是一个可以让同学们自己管理自己的活动,关系到每个同学的学习生活,也是一次很好能力的锻炼,大家都不会有抵触情绪,相反参与人会因为自己代表其他同学的利益而会更加努力地把事情做好。另外,关于学校领导,学校领导都希望学校的各项政策能够起到很好的效果受到大家认可与执行,这正好是一个听取大家意见的平台,可以很好地获得同学们的反馈,会在思想与工作开展方面给与重视与支持。

四、校园会听证会可能存在问题与解决方法

1.学校角色定位问题。听证会应该是一个平台,一个双方平等对话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学生和学校应该是平等的,双方是可以自由表达意见,互相探讨协商的。学校应该摒弃之前高高在上管理者姿态,把学生当作学校管理主体一样去尊重,去倾听学生们的心声和想法。学生在听证会上可以自由表达意见、发表看法甚至就某些问题与学校辩论以主人翁姿态来发表自己对于学校管理的看法。

2.听证会参加人代表性问题。因为听证会的时间和场地有限不可能给所有同学表达自己意见的机会,这也就产生了代表。听证会代表要求能广泛吸引不同意见团体的利益,能有责任心去收集自己所代表群体意见,能有思考分析能力并流畅正确的表达观点,能够坚决地维护自己所代表的同学的利益。按听证会程序,代表一般是自愿报名,随机抽选。但是这会出现两个问题:一是同学们对听证会积极性不高,不愿意报名去为同学们服务。二是报名同学很多,但是所代表的群体的不全面,影响所制定政策的合理性。这些情况也就要求听证会在提前准备阶段时充分利用各个渠道宣传发动同学们来报名参与听证会,或者鼓励大家有意识地去组织团队,去为一个议题充分收集意见,以真正起到代表的作用。

3.听证会主持人问题。听证主持人作为格听证会现场的组织者、协调者,控制着听证会议题的讨论与进程的把握,如果听证会主持人是由校方听证相关部门指定的,在听证过程中不给同学们表达意见的机会或避重就轻规避关键话题交锋,就会让同学们对本次听证会的公正和中立存在质疑。“如果程序操作者和决定制作者与主持或做出决定的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那么他实际上就成了自己案件的法官,人们也无法期望通过这样的程序而产生的结果能够客观公正。”为防止听证主持人因利害关系而产生偏私从而丧失公正性,必须赋予听证主持人以中立、客观的地位及相应的权利,以保证听证的公平与公正。从根本上解决听证主持人的中立性问题,应该从与听证事项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中挑选适当的人选来担任听证会的主持人,比如选取在学生中有较高威望的教授,以期改变校方某些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局面。

关于学校管理方面的建议范文3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上层建筑也根据经济基础的变化而不断地完善,具体表现为依法治国方略的进一步推进、法制化建设的不断完善。而法制化、民主化的不断发展也要求高校学生管理实现程序化、法制化。因此,各高校必须改变旧有的高校管理制度,打破阻碍高校管理模式发展的“瓶颈”,推动高校管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从而推动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进一步落实。

一、高校在学生管理方面的现状与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民主化、法制化观念深入人心。我国各高校逐渐出现新的发展趋势,即公民受教育权逐渐受到重视、高校行使的教育权不断体现服务化性质,因此,各高校应当顺应社会发展规律,改变旧有的高校教师管理为主、忽视学生管理主动性的僵化模式,而应当以保障学生受教育权为前提,对学生管理层面的权限、程序等要素给予明晰和扩大。然而,反观现如今某些高校,为了方便学生的管理,在出台一系列本校的《校园管理准则》中过分的强调学生的义务性条款,而对应的学生的权利性条款则故意模糊化甚至淡化,这种行为不仅会阻碍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活动的积极性,甚至会扼杀学生的责任感,以至于使得高校脱离正常发展的轨道,阻碍高校的发展道路。因此,各高校应当切实保障学生权利,建立起民主、合法的学生管理规范,从而让学生真正参与学校管理。

二、推进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措施

(一)革除旧观念、深入依法治国方略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民主化、法制化的观念深入人心,并且这也使得社会上的微观主体,小到学生群体、大到学校主体的指导思想、行为方式发生转变。如今针对于各高校衍生出了依法治校理念,这是一个由依法治国延伸而来的新观念、新思维,也是依法治国理念的进一步深化。因此,各高校应当主动接受依法治校理念,革除旧有的“人治”为主的管理方式,以“法治”来取代“人治”。应当顺应我国新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内容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工作,适当减少教师的管理参与实践,让教师起“指导”作用,学生起“管理”作用,从而使得学生意识到自己是学校乃至于整个社会的主体,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以法律为准,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各高校的学生管理条文应当与国家有关法律条文同步,达到与社会发展进步与时俱进的目的。然而,当前的各高校的管理制度中仍旧存在着不足,具体表现为管理条文遏制人性、阻碍学生自由发展、甚至与国家法律条款相冲突等特点。例如,前几年北京大学出台的校园管理规定中禁止学生在学校中摆摊规定、最近安徽师范大学针对学生实行军事化的管理方针等等,都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上述高校行为也压制了大学生发展的自由,不利于学生进一步融入社会。因此,各高校应当要以法律为准绳对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彻底规范和清理,还应当在制定法规时考虑学生的个性自由、人身自由等等权利,而绝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与学生的自由发展权利相违背。

(三)完善相关学生管理制度

学生管理新模式要求权衡学校官方和学生群体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制度建设我有一下几点建议:

1.建立学生听证制度:将学生融入到学校管理的核心层面,当学校要制定有关于学生利益的制度时,要积极听取学生建议、接受学生监督。学校的听证会成员应当以学生为主体,例如学生代表、各班班长、学生会主席以及有关部长和干事、各社团负责人等,从而集思广益、听取各方意见,切实制定出符合学生利益的规定。

2.建立学生申诉制度:此制度设定的目的是切实维护学生的权益,改变学生面对高校处分只能够被动接受的局面。建立学生申诉制度,给学生一个表达自己想法以及提供证据的平台,从而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

3.建立学校监督机制:学校在积极听取各方建议后可以制定师生年终考核评优条件、建立绩效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并且将有关条件和有关制度给予公示,实现学生和教师的平等,让师生树立责任感,监督自身行为。

(四)树立探索精神、不断探索适应本校学生管理法制化途径

当今社会发展迅速,因此高校应当树立探索精神、不断探索适应本校的学生管理措施,跟上时展脚步。例如现如今我国社会不断的民主化、法制化,未来社会也更加的强调个人的自由,因此新模式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积极探索出适应大学生个性发展自由的管理模式,呵护学生发展的特殊性,培养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从而为社会提供创新型人才,实现高等教育的目的。

总结

关于学校管理方面的建议范文4

关键词 推门听课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推门听课是指“学校管理者在事先不通知任课教师的情况下,课前或课中突击式进入教室听课,以此来了解和检查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的一种管理行为。”作为一项评价学校教学质量的规范性制度,推门听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学校管理者全面客观地了解教学一线的真实现状,帮助教师总结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提升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水平;同时对少数教学不认真的教师进行有效监管,督促他们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认真专研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从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虽然推门听课作为一种制度,其初衷是为了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和学校发展,但其实施的具体效果并不明显,老师们往往很不满意,觉得自己时刻处于学校管理者的监视之下,严重损害了自己的人格尊严,因而怨声载道。事实上,任何一种制度的建立都需要有一个客观的标准,就推门听课而言,应当建立在三个标准之上,即:合理性标准、合法性标准和现实性标准。推敲当前推门听课制度遭遇到的困境,究其原因,恰恰是不满足上述三个标准。

1 “推门听课”的前提假设缺乏合理性

推门听课的假设前提为:教师有好逸恶劳的本性,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加强对教师行为的监控,否则,教师就会偷懒,就会影响教学质量。把教师之本性定位于“恶”的层面,从消极防范、强迫控制的角度来管理教师,这正是传统学校管理的典型特征。单就其假设而言,是对其人格和师德的不信任和彻底否定,也因此遭到广大教师的普遍反感和情绪抵触。教师职业是具有显性道德导向意义的专业化职业之一,教师群体代表的是人类精神文化的传递者和创造者的知识分子角色,更具有“自我实现人”的特点。所以,只有充分尊重教师,尊重教师独立人格,教师才有可能在新时期我国“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中发挥更大的情感潜力和精神贡献。根据马斯洛的层次需要理论,“只有当较低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时,较高层次的需要就会被激活。”也只有当教师感觉自己的人格受到尊重时,他才会把自己的关注点指向更高层次,即在自我实现中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教师的人生价值。也只有在教育工作中能充分感受这一职业的内在尊严和充分实现自己人生价值,教师才能真正体验到职业幸福感。

2 “推门听课”的价值导向具有不合法性

推门听课是一种突然袭击式的课堂听课评价法。从管理学角度看,突击性检查多指古典管理理论中对产品生产过程所采用的一种抽样检测的管理方式。在标准化的生产过程中,标准化管理可能适用于企业生产,但却不适用于以培养学生为根本目标的学校。学校是教书育人之场地,教学的对象是个个鲜活的有独立价值的生命体,需要教师在这个过程中投入智力与情感去感染学生。因此,对于教师独立教学权利和人格的尊重,是每个学校管理者所面临的重要内容。在实际教学管理中,学校管理者应当从对教师教学的领导者、监管者转变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服务者和组织者。现代学校制度对管理者要求具有高度负责精神和服务意识的创新人才,学校作为社会组织的子系统,教师在学校系统内和系统外的流动也超越以往任何一个时期。因此,学校管理者对于教师的管理角色也在发生着变化,管理者为了学校长远发展,必须依靠先进管理理念,实施人性化管理,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更多平台,使更多的教师投入学校教学质量提高的自觉实践中。

3 “推门听课”不具有可操作性

推门听课和普通听课方式相比较而言,都是通过听课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状态,分析教师教学中的优缺点,与之进行平等、诚恳的对话,以合作、协商的姿态,鼓励教师发扬自己的教学风格,认识自己的不足,明确努力的方向,达到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课堂教学质量共同提高的目的。但由于“推门听课”与教师缺乏必要的交流、沟通,往往在课后评价环节流于形式。听课人员对课堂教学的评价或是谷子芝麻类的纠错,或是泛泛而谈的指导,或是隔靴搔痒的折衷,结果只会让教师觉得推门听课成为触霉运的心理负担。即使听课人员真正能提供一些中肯性的建议,但对教师而言,或许只是被动的附和,并不会引起足够的重视与反思。因为缺失了情感信任的底色,再多技术层面的涂抹都是徒劳的。从格林菲斯的人际关系的管理模式来看,管理“不只注意计划、组织、指挥和控制方面的问题,更应该重视职工之间的关系,培养和形成职工的归属感和整体感。”因此,强调人际关系调整的目的是学校管理者实现提高学校管理的效益和质量的关键要素。学校管理者和教师作为学校人际关系的子要素,往往是学校整体声誉和高效管理的风标。学校管理者依据听课制度履行教学课堂预约、观察和评价职能,和教师之间就是客观的协作过程,只有让教师真切体验到在校主人翁般的归属感和与学校发展紧密相关的荣辱感时,学校管理的成效才能显现出来,才能构建起学校管理者和教师之间和谐关系模式。

因此,要摆脱传统的推门听课制度的种种缺陷,建立起有效的规范性制度,学校管理应从领导突击监管到制度保障的转变。学校管理的最佳状态便是组织机构自动运行的常态化与长效性。听课制度成为常态化运行机制,让听课在教师主动邀请、学校预约下成为常态,便可大范围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这样可使授课教师的心态由“被动听”转变为“请来听”。一方面,教师自己占据主动地位,可以潜心研究学生、研究教材、研究教法,在课堂中充分展现自己教学特色。另一方面,教师卸下了不必要的心理负担,在课堂当教学中会更加得心应手,更有利于教学智慧的提升和思想火花的碰撞。通过课前预约,学校管理者能准确预判课堂行为的有效性,更能抓住课堂过程中教师教学思路的关键,也为教学目标的实施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建议,从而避免“突击式”听课的尴尬。只有教师的独立人格和师德操守得到学校管理者的尊重和信任,教师的自由精神才能充分伸展,才能使规范与自由和谐沟通、巧妙融合。

总之,教学常规的执行、教学质量的提高、教师水平的提升,靠的是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制度,而不是突击检查。只有帮助教师苦练“内功”,才是提高教师“常态课”水平的有效途径。也只有在教师乐于教学、享受教学的过程才能真正发挥听课制度的调节作用,才会形成“寓教于乐,乐教其中”的良好教学风貌。

参考文献

[1] 许莉莉.从教育学、心理学视角看教师抵触“推门听课”问题.教育探索,2008(6).

[2] 田文.对“推门听课”的几点审视.现代中小学教育,2011(11).

关于学校管理方面的建议范文5

华威大学PULSE教师满意度调查背景介绍

PULSE调查,即脉搏调查,在企业管理中具有比较广泛的应用。通常是组织用来衡量和评价员工满意度,了解员工对组织评价、工作态度的一种调查方式。这种调查方式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灵活性,近些年被逐渐引入教育领域。通常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来保证隐私和公平性。

华威大学从2005年起开始采用教师满意度PULSE调查模式。调查由学校和第三方咨询公司ORC国际公司合作开展。ORC国际公司代表学校组织实施,调查问卷结果不通过学校,而直接反馈给ORC国际公司,保证结果的公平性。调查结果以匿名报告的形式由公司反馈给学校。经过多年的宣传和实施,华威大学的教师逐渐接受并认可PULSE调查模式,有效问卷回收率从2005年的40%上升到2010年的62%。学校认为PULSE调查中所反映的教师意见对学校未来发展至关重要,所以将倾听教师意见作为职责所在。

调查的内容集中在管理改革、交流沟通、领导力、教师贡献、教师满意度等方面。该调查,广泛地调查了每一位教师的意见,给予每一位教师参与华威大学未来发展的机会。调查的结果将用于学校和部门的未来发展。华威大学认为,PULSE调查能够反映学校教师的整体敬业度。面对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和挑战,学校可以通过2005年以来PULSE调查的结果趋势判断学校当前的状况。

正因为PULSE调查有诸多优势并已形成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它被广泛地在各个领域使用。高等教育界也有一些高校采用了这种方式,除了英国的华威大学外,美国的明尼苏达大学、俄亥俄州立大学、哈佛大学分别从2004年、2008年和2011年开始引入PULSE调查。

华威大学PULSE调查模式的核心内容

(一)紧凑高效的调查步骤

华威大学的PULSE调查每年进行一次,准备充分,节奏紧凑。每次面对3,000多人的调查量,从启动到公布结果,用时不到3个月。调查在每年2月或3月进行,结果于同年5月。整体进程一般持续2个月~ 3个月。调查中学校、教师、第三方调查公司密切合作、相互配合,整个调查过程非常紧凑和高效。以2010年为例,华威大学的PULSE调查工作进度如表1。

表1:2010年华威大学PULSE调查工作进度

时间(2010年) 工作进度

2月中旬 学校各部门收到关于PULSE调查的海报、传单通知等宣传资料

2月22日 调查正式开始,调查系统开放

3月12日 网上调查系统关闭

4月底 收到第三方公司递交的调查结果分析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完成分部门或专项报告

5月初 面向全校全面分析报告,向部门领导递交分部门报告

资料来源:Pulse Staff Survey Information 2010 [EB/OL]. http://www2.warwick.ac.uk/insite/pulse.

(二)切中要害的满意度关键因素设定

PULSE调查模式中的满意度因素设定具有鲜明特色,除了一般调查常规的对工作和环境的基本看法等普适因素外,PULSE调查模式增加了关键因素的设定。关键因素的选取是核心内容,也是用户诊断问题,提升短板的重要环节。这就需要用户提前对组织的目标、现状有相当程度的了解和预判,才能准确地找出影响工作满意度的关键因素。

华威大学认为,关键因素的设立有助于学校根据调查结果更具针对性地调整战略方向和改革措施,对各部门的发展方向也是一种有效引导。2010年起,华威大学根据学校发展现状采用了新的关键三因素,即领导力、沟通、变革管理。调查问题的设计、分析和政策建议等都基于这三个关键因素。华威大学为每一个关键因素指派一位高层领导负责,并尽量控制调查问卷题目的质量和数量,提高反馈率。

每一个关键因素都由一组问题构成,通过对问题的反馈能够了解教师对关键因素的看法,也能反映出关键因素对学校整体发展的影响。问题为单选客观题,大部分问题是对一句客观描述的评判,答案由非常同意、同意、中立、不同意和非常不同意组成。教师也可提供署名或匿名的书面建议。

1. 领导力

领导力关键因素是针对学校战略层面提问的,目的在于广泛征询教师对学校管理层领导能力和战略执行力的看法。这一因素的调查对象由高层管理和部门管理两个指标群构成。具体问题,如“学校高层领导具有很强的领导力”“学校高层领导对学校未来发展具有清晰的规划”“学校的管理改革有效”“我与我的主管领导能够经常沟通”“我的主管领导支持我追寻发展机会”“我可以定期从我的主管领导那里得到建设性的意见”等。

2. 沟通

近年来,加强教师个人、部门、学校三者间的沟通成为华威大学的重要战略措施,学校认为有必要在PULSE调查中检测这些改革措施是否有效。调查中设计的问题包含学校的信息公开、教师个人与学校和部门间的沟通渠道等,是对学校建立开放而有效的内部沟通机制的评价。具体问题,如“我认为学校的相关部门能够将关键信息有效地传达到我的部门”“我可以方便快捷地找到学校的相关信息”“我认为学校管理工具(例如校园网、邮箱等)有助于我的工作”“学校内各部门间能够有效地进行沟通”“在影响我工作的决定作出前,我能够有机会向主管领导表达想法”“我认为我对学校中进行的事情能够自由地向相关部门表达想法和意见”等。

3. 变革管理

近年来,华威大学越来越重视内外部环境变化会对管理和发展产生的影响。变革管理也作为关键因素进入PULSE调查的视野范围。在这一关键因素的问题设定中,针对学校面对挑战采取的管理改革的方式方法和平稳有效程度进行评价。具体问题,如“我认为学校对环境变化作出了相应变革”“我认为学校在衡量改革成效时考虑了教师个体贡献”“我认为学校有能力应对未来的挑战”等。

(三)科学务实的调查分析及建议

华威大学每年通过PULSE调查采集和收集大量的调查数据,学校和第三方机构对数据进行年度纵向分析和跨部门横向分析。学校也会根据需要对其中的专项数据进行分析,如从2010年起,学校以三个关键因素为专项给出专门的建议报告(见表2)。

表2:2010年华威大学PULSE调查关键因素专项建议汇总

关键因素 建 议 负责人/部门

领导力 学校应继续发展学校的战略,并考虑如何能将战略意图和已取得成果最好地传达给全体教师 学校管理层

应考虑如何将学校战略分解为部门战略,如通过年度考核的途径 人事部门、学校管理层

学校应继续扩大高层领导的沟通渠道,如通过部门座谈、董事会开放会议、校长沟通论坛、校园教师小聚会等其他方式 交流办公室

学校战略和高层领导的信息随时准备通过各种沟通渠道传递。为了取得更深层次的理解,学校及部门管理层应更积极地鼓励教师多进行沟通 学校管理层、交流办公室

沟 通 学校采用的层级信息传递方式应该进行评估,这种方式能够确保部门与学校间信息沟通的频度 交流办公室

新的战略改革将告知学校的全体教师,并会通过一系列沟通方式传达,以确保对学校战略方向的支持与理解 交流办公室

学校应对战略交流资讯的表达方式给予更多的思考,有时它们显得过于光鲜 交流办公室

管理改革 学校应反思管理改革的方式,使学校能够灵活地应对挑战,保持教师的热情和士气 人事部门

学校应进一步反思专项报告中指出的管理评估建议,并应找到合适的方式使员工感到参与了学校政策的制定 人事部门、学校管理层

在管理变革中,学校应采取措施衡量教师的贡献 人事部门

学校应继续关注教师的工作压力,并鼓励部门对压力报告进行反馈 安全与职业健康服务办公室、人事部门、部门主管

其他 为了提升学校的影响力,学校将以下3个关键因素作为战略规划的重要部分 校级管理层

PULSE调查的目的之一是使定期征询教师意见和有效推进改革措施之间保持均衡和协调 人事部门

为了更好地推广PULSE调查,应继续努力提炼和精简问题 人事部门

关键因素由学校指派校级管理层中的专人负责,主要负责结果分析及后续改革措施的实施 校级管理层

PULSE CHAMPIONS将继续参与和推进部门一级的调查后续工作 人事部门、交流办公室

资料来源:Central Pulse Action Team Report 2010-Executive Summary [EB/OL]. http//:www2.warwick.ac.uk/insite/news/intnew2/pulse_central_action/central_pulse_action_team_forweb.doc.

每次PULSE调查收集和分析的重点包括:学校整体调查结果,每一个问题的答案汇总及数据分析发展趋势;关键因素分析,针对PULSE调查设定的三个关键因素进行特定分析;归属度指标,一组衡量教师为学校发展贡献个人努力的意愿和能力的指标;在调查过程中教师提供的各种建议;人口学分析报告,从人口学的角度分析调查结果,包括从性别、年龄、来校时间、种族、合同类型、岗位类型等方面分析;对学校重点关注的其他问题进行专项分析。

每次调查结束,学校将分层次公布调查结果。PULSE调查的总报告在校园网上公开,全校师生都可以下载查阅。三个关键因素的分项调查结果和深入分析,则通过纸质版本送达学院层面。近几年的调查数据在学院层面共享,院长会得到针对学院的详细调查报告。从中可以看出学院的发展趋势和与其他学院的比较结果。

此外,学校还要求各部门将结果告知教师,并围绕以上三个关键因素向教师征询改革建议。各部门的改革重点要与学校制定的三项关键因素相吻合,体现在部门战略中。在下一次调查启动前,学校将要求部门汇报改革成果。

(四)周密完善的组织保障

为了顺利有效地推进调查进度,学校成立了专门的PULSE调查行动小组,由人力资源部的正职领导担任组长。小组的职责之一是指导和保障调查的进行,深入分析结果,并提出学校层面的改革动议。职责之二是汇总、撰写和各级各类调查报告。小组成员来自校长办公室、交流办公室、安全与职业健康服务办公室、人力资源等部门。

在PULSE调查的实施过程中,调查行动小组出台的一些保障性措施有利于调查的实施。例如,调查小组为调查的设计定下三条原则:一是专人负责原则,即每一个关键因素都由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二是问题精简原则,为了使问题更有针对性、更加切中要害,也为了调查能够顺利推广,问题数量一直被压缩。三是频度适当原则,调查的间隔一直是小组慎重考虑的问题。正因为有了PULSE调查行动小组的高效性和专业性,调查工作才能顺利开展。

华威大学PULSE调查的特点

与传统的满意度调查模式相比,PULSE调查具有一些理念和做法上的显著优势,这也是其在国外为众多企业、高校和第三方咨询公司所使用的原因。

(一)关键因素法有的放矢

华威大学所采用的PULSE调查模式的亮点就是其中关键因素法的有效应用,取“脉搏”二字正是为了描述这种调查像心脏电子监控仪一样监测组织的健康情况。华威大学认为,这种方法可以使学校聚焦战略要点,并在调查、分析和战略改革中一脉相承,并充分利用每一年的满意度调查倾听教师的意见,不断改进,逐渐形成提升关键因素的良性循环。所以,PULSE调查模式中的关键因素法也成为其区别于传统教师工作满意度调查的重要方面之一。

(二)在学校内部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

PULSE调查模式有助于学校逐渐在普通教师和管理层之间建立起良性沟通的渠道,给教师充分的空间表达想法。在PULSE调查模式中,由于采用网络和匿名方式,教师能够毫无保留地表达个人观点,不必担心身份被泄漏;管理层则可从中掌握并仔细研究和探讨更多工作中的信息,包括问题、机会和障碍等。同时,华威大学规定各部门必须向教师反馈调查结果,并听取教师的改革意见。这些做法都能促使学校更好地与教师互动。

(三)全面科学的数据采集和深度分析提供强有力的决策依据

注重数据积累和深度分析是华威大学PULSE调查的另一显著特点。华威大学不仅将PULSE调查看作了解教师满意度的平台,而且将在调查过程中围绕战略关键点采集的大量数据作为决策数据库。此外,学校非常重视对数据的深度分析,每次数据采集后的数据专项深度分析类别近十种,包括调查整体报告、各部门分报告、关键因素分析报告、人口学分析报告等。学校的调查行动小组和第三方公司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完成所有报告。在数据分析中,PULSE调查还注意横纵结合,除了横向比较外,更注重积累历次数据进行纵向比较,查看趋势。

(四)关注反馈率,使调查全面和高效

关于学校管理方面的建议范文6

关键词:家长角色 学校教育 成长环境 关键人物 家庭 教师 责任 扮演 

 

一、学校教育中家长角色的理论分析 

 

学校教育和学校相联系,但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按照通常的理解,学校教育指狭义的教育,即“由专职人员和专门机构承担的,有目的、有系统、有组织的,以影响入学者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活动。”故其本质乃一动态发展之过程,围绕此过程有诸多主体参与其中,最主要的包括学生、教师及学校、家长、政府(代表国家和社会)。我们的讨论并不想把学校教育限定在学校之中,而是从参与主体的角度进行分析,这样更能全面地把握学校教育的真实存在。 

“角色”原指戏剧中的人物,20世纪20年代,美国社会心理学家米德(g.mead)首先将其引入社会心理学理论中,称为社会角色。“社会角色是由人们的社会地位所决定,为社会所期望的行为模式。”说得具体些,即“处于一定社会地位的个体或群体,在实现与这种地位相联的权利与义务时,表现出符合社会期望的行为与态度的总模式。”社会地位总是特定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也总是与其他主体相联系,故家长角色即指在特定社会关系体系中,家长面对不同主体所获得的身份和所处的地位,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比较稳定的行为模式。这种理解包含三个层次,其一强调家长角色是在特定社会关系体系中形成和发展的,其二由家长所处的地位和获得的身份决定,其三表现为比较稳定的行为模式。因此完整意义的家长角色就是家长所处的社会关系体系、身份和地位以及行为模式的总和。 

从上述对学校教育和家长角色的理解可以看出,要想建构学校教育中家长角色的理论框架,分析家长与其他学校教育活动相关主体的社会关系也许是一个最好的突破口。如上所述,在围绕学校教育过程所结成的总的社会关系体系中,主要存在着四方主体,即家长、学生、作为独立实体的学校(包含教师)以及国家或政府(通常由学校来代表其在教育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地,我们可以逻辑地推论出:如果以家长的视角来考察,则这一总的社会关系体系中又存在三种亚层次的社会关系体系,即家长与子女的关系体系、家长与学校(教师)的关系体系以及家长与国家(政府)的关系体系。进而我们可以推论,在不同的社会关系体系中,由于家长面对的主要对象不同,其身份和地位就不一样,因而其行为模式也各有差别,换言之,家长在三种社会关系体系中分别有着不同的角色定位,但这些角色定位和行为模式又都是指向子女学校教育的。 

 

二、学校教育中家长角色的实践反思 

 

理论分析所建构的框架对反思实践中的家长角色具有纲举目张的效果。以下我们主要讨论目前我国家长角色的现状,并尝试对其原因进行分析。 

 

(一)现状描述 

之所以在家长角色的分析中涉及政府,乃是由于以国家力量作为后盾的国民教育体系建立起来——特别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义务教育(compulsory education)制度普遍实行以后,家长就不在独享其对子女的教育权了。子女的教育不仅依然是家长的职责,同时也成为政府的重大事业,甚至有时对后者的强调超过了前者。现代社会中只要一考虑子女学校教育的问题,家长就不可避免地与政府产生了某种联系,进而通过政府在教育上的直接代表——学校和老师——与政府结成了一种社会关系体系,而在这一社会关系体系中的焦点则是有关教育权的争论。我国在实践中更多强调家长在子女教育方面应该承担的义务,而相对忽视了应该享有的权利。很多时候家长角色行为是遵守法律、服从政策、配合学校、接受安排,他们很少考虑自己在子女学校教育中的权利,也没有努力去为自己争取这方面的权利,除非发生重大事件(如子女在学校中出现伤亡事故),家长们通常会保持沉默。在教育领域内,很少出现因伤亡事故之外的原因而导致的法律诉讼。 

在与子女的社会关系中家长拥有特殊的身份和地位。在学校教育过程

中,由于儿童青少年不具有成人的判断力,无法决定什么对他们是有利的,也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需要得到家长的监督和保护;同时,由于学校教育需要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儿童青少年不具有养活自己的能力,因而也需要家长为其学校教育提供支持。因此,家长起码需要担负起监护人的角色。另一方面,制度化的教育尽管发达,却不能剥夺家长的教育权利,家长也不应该借口学校教育的完善而放弃自己的职责,因此家长同时也需要扮演教育者的角色。而目前我国家长大多只是作为监护人和传统的家庭教育者,其行为主要是保护子女的安全、对子女的学校教育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持,有意识的教育行为较少而主要是共同生活对子女产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在我们的调查中,不少教师反映,他们所接触到的大多数家长只是偶尔在家辅导孩子学习,而且除了辅导孩子完成学校功课以外,家长很少开展其他教育活动,家长的教育者角色意识不强。 

在与学校的关系体系中,我国家长主要仍是传统意义上的学校教育活动的支持者,作为学校合作伙伴和主人的角色没有确立。如果按照l.德克等人对美国家校关系模式的结论来分析,我国家校关系主要属于“保护性模式”和“由学校到家庭的传输性模式”,目前有向“课程丰富性模式”演变的趋势,但是“伙伴关系模式”尚没有形成。家长们主要的行为模式是接受学校传递的信息和教师的召见(出席家长会,因孩子在学校的不良表现而被教师“传讯”等),只有少数地区的少数学校开始重视家长对学校活动的参与,家长因此被吸引到一些非教学的活动中,并在校本课程开发中发挥有限的作用。而除了2005年出现在成都等地区的几个家长参与校长竞聘评审的例子外,我国家长很少能够在学校管理和决策中发挥作用。 

总之,目前我国家长角色比较单一,对学校教育的参与度明显不足,这种状态很不利于学校教育质量提高和子女健康发展。 

(二)原因分析 

由于近年来对基础教育改革的关注以及对国外经验的介绍,家校合作和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已经开始受到普遍关注,一些相关研究也对我国家长角色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我们基本同意关于家长角色的结论,但我们发现,我国家长角色单一的原因可以从表层和深层两个层面来解释。 

1.表层原因 

简言之,我国家长角色的现状是由各方主体对家长的角色期待及其由此形成的现实条件所决定的。如果说家长角色不够积极,对学校教育参与程度不足,那正是由于各方主体并没有给予家长角色以积极期待,相应地也并没有为家长扮演积极角色提供现实条件。 

首先,现行法律中缺乏对家长教育权利的相关规定,致使家长积极角色的扮演缺乏法律支持。例如,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中规定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政府有领导管理教育事业的权利和责任,但是没有提及家长在教育方面的权利。作为教育基本法的《教育法》第六章第四十九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家长的角色仅被定位在“义务主体”、“支持配合者”和“接受培训者”上,虽然第六章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可以通过适当形式,支持学校的建设,参与学校管理”,但什么是适当的形式并不清晰。 

第二,现实中缺乏支撑家长多元角色的活动平台。目前我国供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以及与学校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的“适当的形式”并不健全。中小学虽大多设有“家长会”,有些学校还设有“家长学校”,但是“家长会”和“家长学校”几乎名存实亡,既便有的学校在运作,其活动也显单一,主要是“通气会”、“先进表彰会”。而且现有的各种协会和机构多是由学校主导的,缺乏自主性和主动性,不能与学校进行平等交流和对话。同时,地方一级和全国范围的有活力的家长组织尚没有出现,使得家长不可能在有关学校教育政策方面有足够的发言机会。最后,由于学校管理体制的影响,我国没有为家长设立可参与决策的机构和委员会,家长角色始终在校外徘徊。 

第三,家长自身的受教育水平也使其多元角色的形成受到限制。家长多元角色的形成是以家长自身受教育水平的普遍提高和能力的增强为基础和前提的。目前我国基础教育的主要部分在广大农村,而农村学生的家长相对而言受教育水平不高(至少相对于老师而言是这样的),很多家长虽然重视子女的学校教育并愿意和学校配合,但具体应该怎么做并不清楚,而且随着子女年龄的增长家长能够指导子女学校功课的能力也相对降低了。至于作为合作者和伙伴对教师进行帮助和指导更是由于家长的能

力而受到了限制。 

2.深层原因 

有研究者认为我们所面对的大多数家长缺乏参与意识,这当然是现实。但家长参与意识的缺乏却又是由我国文化传统、教育发展的惯性和人们对教育的观念、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 

首先,在文化传统方面,我国长期封建社会形成的“民不与官争”和“师道尊严”思想对目前的家长角色产生了制约。普通百姓都不愿意和政府以及政府官员惹上官司,既便自己在某些方面吃点亏,也奉行“忍一时之气”“退一步海阔天空”的观念,宁可放弃某些方面的权利,也不愿意破坏“和谐”。这当然是专制社会在文化上留下的印记,但正是由于文化发展的相对独立性和持续性,这种思想同“和为贵”的思想一直持续到现在。因此,当作为普通百姓的家长在某些方面的权利受到侵害特别是当侵害来自政府部门或者类似政府的事业单位的时候,家长要么选择沉默和忍受,要么采取温和的协商措施,而很少采用诉讼手段。“师道尊严”的思想使得教师在普通百姓心目中有着崇高的地位,特别是在文化变迁缓慢的农村地区,人们对老师往往充满尊重和信任,因而倾向于相信老师的能力并服从老师的安排。正是由于这种尊重和信任,家长们往往不会干涉教师和学校的工作,并完全将教育子女的责任托付给教师和学校,并处处维护和加强教师的权威。这就使得学校成为家长不便涉足的领地,教师成为家长不能妄加非议的对象。两个方面其实都一定程度地反映了我国文化传统中对“权威”的遵从。这种对“权威”的遵从也体现在亲子关系中,正是由于家长是家庭中的“权威”,因此家长在子女面前的角色往往是指挥者、裁判和决断者,在作为教育者的时候其行为方式也多了一些高高在上和不容辩驳的味道,少了一些平等交流和耐心倾听的意味。

第二,我国教育发展中所潜藏的教育观念也不利于家长在学校教育中扮演积极角色。理论上讲,家庭和学校都应该是教育的主体,而且只有当家庭和学校以及全社会在儿童教育方面达成共识并齐心合力,教育才能够收到最大的成效。但是现实中家庭的教育职责被弱化了,而学校则被要求承担了过多的教育责任。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失去了应有的平衡和互补,变成了向学校教育的一边倒。在学校教育中,长期以来“一直以为学校教育、教学主要是向学生提供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知识,培养学生探索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能力,而缺少对学生进行生活知识的传授和生活能力的培养。”并且在知识和能力教育的时候,也往往忽视了习惯的重要性,单纯强调结果而忽视过程。由此引发出两种后果:一是以结果为指向的知识和能力教育当然是学校和老师的强项,无需家长干预,家长的角色难以延伸到学校教育中来;二是学校也不会对学生进行如何为人父母的教育,因而家长角色的获得只能在实践中摸索。 

此外,虽然我们倡导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已有多年,但由于教育发展的惯性,目前以升学为导向和以学生分数为主要教育评价指标的现状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应试”之风不减。使得教师处于高度工作压力之下,学校由于竞争惶惶不可终日。任何教育改革和“新花样”都可能成为极具风险的事情而不愿意被教师和学校轻易采纳。因此学校和教师即便有吸引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活动的愿望,出于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的恐惧也不敢轻易行动,家长的角色因此受到限制。 

第三,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也对家长多元角色的形成造成了影响。由于现实条件的限制,在中小学阶段,与广大普通家庭收入相比较的相对个人教育成本仍然较高,加之家长还需要为子女上大学准备经费,因此家庭的经济压力都比较大。在这样的情况下,加之我国妇女地位提高后女性外出工作成为普遍现象,中国家长大多双双全职工作,相对而言能够用在子女学校教育方面的时间和精力都大大减少了。在广大农村地区,近年来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已经成为大规模的社会现象,并因此产生了很多所谓“留守儿童”,这些孩子的家长更缺乏和学校进行有效合作、参与学校教育活动、在家辅导孩子的条件。这都决定了很大程度上我国广大家长只能扮演子女学校教育的“物质支持者”(breadmaker)角色,而其他角色的形成面临重重困难。 

 

三、学校教育中家长角色的发展路向 

 

大量关于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家校合作的研究已经向我们揭示出国外家长角色从“义务主体”到“权利主体”、从“旁观者”到“参与者”、从“被动式”到“主动式”、从“局外人”到“局内人”的变化趋势。我国家长角色也有必要从单一走向多元,而在当前条件下,强调家长的权利主体、学习者、学校和教师的合作伙伴以及学校管理者等角色有积极现实意义。 

我们在强调家长关于子女学校教育方面的义务的时候,也有必要重视家长的教育权利。这不仅符合中

国文化传统,也是保障公民基本人权的要求,同时也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和子女的健康发展。目前我们特别需要强调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相关权利,具体而言,应该倡导家长充分享有知情权、建议权、质询权。知情权指家长有权获得关于自己子女就读或将要就读的学校的各种信息,包括学校的教学水平、学校环境、教师的基本情况,学校平时的各种活动、教学的内容和进度,学校和教师对子女的评价和各种处置等等;建议权是指家长对于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作出和将要作出的影响自己子女受教育的各种决策和相应管理活动,有权提出自己的主张和建议;质询权是指家长对于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工作,特别是与其子女直接相关的各种工作,有提出质疑并要求给予满意解释的权利。 

家长的学习主要包括两方面:首先是学习子女教育、营养、权利等方面的知识和技巧,提高教育子女的能力和艺术性;其次是学习一般的科学文化知识,以提高家长协助学校辅导孩子学业的能力。家长的学习者角色将从两个方面影响到子女的学校教育:其一是由于家长通过学习使教育观念得到更新、知识得到增强、能力得到提高,因此可以通过自己直接的、有意识的教育行为促进子女健康发展;其二是由于家长的学习行为本身创造了一种良好的家庭氛围,使家庭向着“学习型组织”发展,这一环境使得深处其中的子女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有利于培养子女的学习兴趣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合作伙伴的角色定位要求家长和学校及其老师经常保持双向交流和沟通,并竭尽所能相互帮助,不仅使家长成为学校的资源,同时也应该使学校成为家庭的资源,真正做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优势互补、相得益彰。 

我国《教育法》赋予了个人以“适当形式”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家长作为学校的利益关系人,更应该也更有必要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参与到学校的管理活动当中。家长作为学校管理者要求家长不仅要为自己的孩子谋取福利,也应当站在广大家长和儿童的立场为所有的家庭代言,积极促使学校为家庭提供满意的教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