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工作实践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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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工作实践总结

村委会工作实践总结范文1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这项工作是全区当前一项重要的中心工作。下面我就具体工作部署讲三点意见,概括讲就是: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两个重点,抓住五个关键。

一、围绕一个目标,做好换届选举各阶段的工作

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同时,选出一个政治素质好、发展能力强、群众公认的村委会班子,是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基本目标。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目标来开展。为了加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确保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区委常委会的决定,我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自XX年4月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4月上旬–5月下旬)。这一阶段,各镇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认真做好选举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工作准备。具体做好六项工作: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二是按照区委要求,完善工作方案。三是建立督查巡视制度,明确各级包村责任。四是认真搞好调查研究,逐村制定工作预案。五是切实做好培训工作,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六是广泛做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瀛海镇是我区本次换届选举的试点,各项工作已先行开展。从整体看,进展比较顺利,已经按照程序推选产生了村民代表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完成了选民登记,正在做提名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各项准备工作。应该说,该镇的工作是扎实有效的,各项措施也比较到位,在实践总结摸索出了不少好的经验,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下旬–7月底)。这个阶段是选举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镇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做好各项工作。一是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各镇原则上应于5月24日-5月31日之间完成此项工作。二是认真做好选民登记。选民名单确定后,必须在选举日前20天张榜公布。根据投票日,各村应于6月12日、13日,6月19日、20日前公布选民榜。三是提名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具体职位、职数以及候选人条件,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根据投票日,各村应于6月27日、28日前,7月4日、5日前公布正式候选人。四是组织投票选举。我区确定7月3日、4日和10日、11日为全区投票日。各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投票日期。五是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交接。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在7日内完成交接工作。六是推选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

需要强调的是,以上工作的开展和完成时间都是严格按照法律和程序要求确定的,一环紧扣一环。为统一进度,便于区选举办集中指导,请各镇不要擅自变更。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要及时同区选举办沟通、协商后决定。

(三)总结验收培训阶段(8月初–8月底)。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认真做好新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

村委会工作实践总结范文2

 

关键词:村民自治;乡镇行政权;村民自治权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和治理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两种力量及其制度模式构成我国农村社会“乡政村治”的格局。一是自上而下的国家权力,具体表现为党的政治领导下的乡镇政府行政管理权;二是存在于农村社会的村民自治权,村民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对自己进行管理,按照民主的原则实行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我国西部贫困地区由于经济、历史和自然条件的原因,在推行村民自治过程中两者产生了诸多矛盾,乡镇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的冲突成为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而当前西部贫困农村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交通落后、土地分散、粗放经营效率低、公共卫生建设严重滞后、公共水利工程年久失修等现状,急需充分发挥村民自治背景下村民的民主创造性和主动性,并且需要国家负责任的引导和帮助绝不能将国家应承担的责任和费用变相转嫁于农民或压制村民自治运行。所以正确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十分必要和重要。

一、贫困地区乡镇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关系现状分析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4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此规定明确界定了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实质上是村民自治权与乡镇行政权关系在法律上的定位,他们应是“指导与被指导,协助与被协助关系”。但对西部贫困地区村民自治现状而言,现实中的乡镇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关系常常与法律法规存在着种种偏离,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乡镇政府对村民自治组织的频繁干预与过度控制,将村民委员会当作乡镇政府的下属机构进行行政领导,布置各项任务并下达行政指令,从而将乡镇行政权应承担的责任和费用转嫁于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造成国家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的空挡与错位。一般表现为以下四种方式:

第一,乡镇行政对村民自治组织的人事控制。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对村民会议负责,乡镇政府无权任免,但实际操作中乡镇政府通过在村干部中培植自己的人实行对村的问接控制。例如在选举中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资格进行限制,使他们认为“听话的”、“有能力”的人当选。将村民自治组织的“当家人”转变成乡镇政府的“人”,造成村民自治组织角色错位。虽然便利了乡镇政府对村的管制和所属行政责任的完成,但往往造成村民心目中精英人物落选,压制了村民民主权利实现的构想与向往,实质上是对村民自治权的一种剥夺。

第二,在日常事务中进行行政干预。在现行压力型体制下有时乡镇政府为了实现其行政管理职能,不仅是对村委会进行“指导”,它还直接“领导”村委会;要村民完成乡镇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村委会仅仅协助是不行的,必须由村委会“负责”完成。所以实践中村委会承担着诸多乡镇政府应该履行的职能,使村委会成为“准政府”,这样以来村民自治组织便陷入忙于繁多的政务而无暇顾及村务的局面当中,以至于村民自治组织的自治功能日益萎缩,村民自治原则也被消解于无形之中。

第三,乡镇政府对村委会进行财政监控。西部贫困地区农村普遍存在着集体经济薄弱,财政基础有限的现象,而乡镇政府往往凭借自己的财政监控职能对村级财务进行管理,进而影响整个村的管理形式,缺乏经济基础的村委会也只能听任乡镇政府控制。

第四乡镇政府对村委会进行价值控制。贫困地区社会发展缓慢,需要国家提供各种贷款救济及其它资源供给,使得乡镇政府可凭自己手中掌握的这些社会价值分配权对村委会进行调控。

二是村民自治的偏斜运行,导致村民自治功能萎缩。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自治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个环节。但贫困地区在村民自治运行过程中,只注重强调民主选举,认为“对大多数村民而言,自治权利不过就是在三年中参加一次投票而已”。村委会也片面重视村级换届选举而忽视其它环节运行;自治组织结构中除村民自治中的执行环节存在村民委员会这个“实在”机构之外,民主决策环节及相关的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等环节都是“虚位”的,因此,在自治实际运作中出现失衡现象,造成村民自治呈偏斜状态运行,使村务管理实践中出现大量的非理性决策行为和损害村民利益的现象,降低了村民自治的实效。

二、实现贫困地区乡镇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关系良性发展的思路

通过上述对西部贫困地区乡镇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关系现状的分析,为保证村民自治的健康运行和乡镇工作的顺利开展,应该立足贫困地区现实,从改善乡镇治理和提高村民自治两方面出发,努力寻求乡镇管理与村民自治的有机衔接。

(一)依法改善乡镇治理体制和方式,界定村务与政务,增设派出机构,为村民自治提供广阔的空间

首先,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乡镇政府管理范围,实行依法行政。《村民委员组织法》只是笼统的、原则性规定,缺乏明确性和具体操作,使乡镇干部很难把握。所以可在总结村民自治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组织法实施细则》,从实际工作考虑,对乡镇政府行为进行明确规范,明晰那些是属于正常政府行为,那些是属于不合理的干预。

村委会工作实践总结范文3

2O世纪8O年代以来,我国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和治理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两种力量及其制度模式构成我国农村社会“乡政村治”的格局。一是自上而下的国家权力,具体表现为党的政治领导下的乡镇政府行政管理权;二是存在于农村社会的村民自治权,村民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对自己进行管理,按照民主的原则实行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我国西部贫困地区由于经济、历史和自然条件的原因,在推行村民自治过程中两者产生了诸多矛盾,乡镇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的冲突成为最为突出问题之一,而当前西部贫困农村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交通落后、土地分散、粗放经营效率低、公共卫生建设严重滞后、公共水利工程年久失修等现状,急需充分发挥村民自治背景下村民的民主创造性和主动性,并且需要国家负责任的引导和帮助,绝不能将国家应承担的责任和费用变相转嫁于农民或压制村民自治运行。所以正确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十分必要和重要。

一、贫困地区乡镇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关系现状分析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4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此规定明确界定了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实质上是村民自治权与乡镇行政权关系在法律上的定位,他们应是“指导与被指导,协助与被协助关系”。但对西部贫困地区村民自治现状而言,现实中的乡镇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关系常常与法律法规存在着种种偏离,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乡镇政府对村民自治组织的频繁干预与过度控制,将村民委员会当作乡镇政府的下属机构进行行政领导,布置各项任务并下达行政指令,从而转嫁乡镇行政权应承担的责任和费用于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造成国家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的空挡与错位。一般表现为以下四种方式:

第一,乡镇行政对村民自治组织的人事控制。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对村民会议负责,乡镇政府无权任免,但实际操作中乡镇政府通过在村干部中培植自己的人实行对村的间接控制。例如在选举中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资格进行限制,使他们认为“听话的”、“有能力”的人当选。将村民自治组织的“当家人”转变成乡镇政府的“人”,造成村民自治组织角色错位。虽然便利了乡镇政府对村的管制和所属行政责任的完成,但往往造成村民心目中精英人物落选,压制了村民民利实现的构想与向往,实质上是对村民自治权的一种剥夺。

第二,在日常事务中进行行政干预。在现行压力型体制下有时乡镇政府为了实现其行政管理职能,不仅是对村委会进行“指导”,它还直接“领导”村委会;要村民完成乡镇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村委会仅仅协助是不行的,必须由村委会“负责”完成。所以实践中村委会承担着诸多乡镇政府应该履行的职能,使村委会成为“准政府”,这样以来村民自治组织便陷入忙于繁多的政务而无暇顾及村务的局面当中,以至于村民自治组织的自治功能日益萎缩,村民自治原则也被消解于无形之中。

第三,乡镇政府对村委会进行财政监控。西部贫困地区农村普遍存在着集体经济薄弱,财政基础有限的现象,而乡镇政府往往凭借自己的财政监控职能对村级财务进行管理,进而影响整个村的管理形式,缺乏经济基础的村委会也只能听任乡镇政府控制。

第四,乡镇政府对村委会进行价值控制。贫困地区社会发展缓慢,需要国家提供各种贷款救济及其它资源供给,使得乡镇政府可凭自己手中掌握的这些社会价值分配权对村委会进行调控。

二是村民自治的偏斜运行,导致村民自治功能萎缩。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自治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个环节。但贫困地区在村民自治运行过程中,只注重强调民主选举,认为“对大多数村民而言,自治权利不过就是在三年中参加一次投票而已”。村委会也片面重视村级换届选举而忽视其它环节运行;自治组织结构中除村民自治中的执行环节存在村民委员会这个“实在”机构之外,民主决策环节及相关的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等环节都是“虚位”的,因此,在自治实际运作中出现失衡现象,造成村民自治呈偏斜状态运行,使村务管理实践中出现大量的非理性决策行为和损害村民利益的现象,降低了村民自治的实效。

三、实现贫困地区乡镇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关系良性发展的思路

通过上述对西部贫困地区乡镇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关系现状的分析,为保证村民自治的健康运行和乡镇工作的顺利开展,应该立足贫困地区现实,从改善乡镇治理和提高村民自治两方面出发,努力寻求乡镇管理与村民自治的有机衔接。

(一)依法改善乡镇治理体制和方式,界定村务与政务,增设派出机构,为村民自治提供广阔的空间

首先,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乡镇政府管理范围,实行依法行政。《村民委员组织法》只是笼统的、原则性规定,缺乏明确性和具体操作,使乡镇干部很难把握。所以可在总结村民自治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组织法实施细则》,从实际工作考虑,对乡镇政府行为进行明确规范,明晰那些是属于正常政府行为,那些是属于不合理的干预。

其次,合理划分二者权限,界定村务和政务。所谓政务是政府管理的事务,它具有国家意志性,是需要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事务。村务,是在一村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它涉及的是一村范围内村民的共同利益,是由一村之内的村民共同管理的事务,具有群众自治性,体现的是一村范围内村民的公共意志,由村民共同决策、共同遵守。所以,乡镇政府要区别二者的范围,凡是政府的职权,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属于政府的职权。因此,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属于政府办理的事情,如果是村的共同事务,就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事项;如果不是村的共同事务,就属于村民个人事务。对自治领域的事务要给于指导和支持,要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不加干预;对非自治领域的事务要通过引导和监督的方式进行管理,以保证国家任务的完成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其三,转变乡镇政府工作人员观念,改进工作方法。首先,乡镇政府工作人员要提高认识,明确乡村关系实质,将上下级隶属、指令性执行观念转变为平等互助、民主协商观念。其次,乡镇政府布置任务,要根据村民委员会职权和各村实际情况,与村委会协商,再由村委会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讨论决定,改变过去指令性工作模式。再次,乡镇政府改进工作方法,学会指导村委会依法换届选举,尊重村民民主意愿,不委派干部,广泛开展村民自治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形成健康、有序的村民自治氛围,帮助贫困地区农村进行村民自治。

其四,西部大开发以来,国家对西部贫困地区公共产品供给越来越多、扶贫力度越来越大,国家政权越来越多地需要向村级渗透。鉴于此,对于西部特别贫困的地区国家可适当加大基层管理成本的投入,增设乡镇政府对村的派出机构和工作人员。以减轻困扰在村民自治组织头上的现实行政压力,从而使村民自治组织轻装上阵,投入主要精力搞好村务。真正实现给村民自治组织“减负”。

(二)落实村民自治各个环节,努力提高村民自治能力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四个以民主为主要内容的治活动中,民主选举是基础、民主决策是关键、民主管理是方式、民主监督是保障,四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所以针对西部贫困地区村民自治的偏斜运行方式,应该落实村民自治各个环节,构建科学合理的村民自治结构,平衡和规范自治权力内部关系,努力提高村民自治能力:

一是从权力制衡的角度,科学构建村民自治结构,成立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常设机构,进行会议的有效召集,并代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村民委员会,切实发挥村民议事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一般情况下,西部贫困地区村民比较分散,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常设机构一方面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村民意见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村经济发展计划和项目的建议;另一方面,对村委会提出的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进行咨询论证,取得一致意见后再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策。这样既有利于村民的利益诉求和意愿得到有效充分表达,也对村经济建设项目起着科学参谋和严格把关作用。

二是定期组织进行村干部述职和民主评议,加强监督考核,提高村务公开透明度。可根据不同村的不同情况,村委会一季度或半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报告村民会议决定事项的完成情况、报告村经济发展和财务收支情况,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其进行民主评议,村委会听取意见后积极答复。由此可形成对村委会较强的约束和激励,促使村干部积极工作,管好村务,避免出现过分关注选举阶段而选上后无所作为的现象。

三是对外积极寻求人才和智力支持。西部贫困地区村民自治严重的人才匮乏和知识供给不足,成为制约村民自治能力提高的关键因素,所以,村民自治“知识引援”迫在眉睫。目前可实现的途径有:联系志愿服务西部组织,求助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戈0,持续引进热爱农村的知识青年深入基层,安排他们进入村民自治组织挂职锻炼。同时积极与周边高等院校合作,邀请大学生来村实践活动,以各种形式参与村民自治活动。

村委会工作实践总结范文4

一、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加强民主法治建设

(一)开展民主选举,形成整体合力。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村民自治的前提和保证。选出群众信任和拥护的村委会班子是能否贯彻落实各项制度,做好村级事务的关键。在2002年8月进行的新一届村委会“海选”(直选)中,为了选出村民真正满意的班子,杜绝99年“海选”时的漏洞和缺陷,首先,组织村民学习了《浙江省村委会换届选举和村民自治工作手册》,在村支部领导下成立了三个班子:领导班子——选举委员会由上一届村民代表推选产生;工作班子——由党员、村民代表组成;监督班子——由街道联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组成。第二,出台了更加细致规范的选举办法:①设立若干个固定票箱(消除村民对村干部操控选举的嫌疑)另设一个流动票箱(针对老弱病残人员);②正式选举时,一人一票(办理过委托手续的除外)、不能带票(杜绝七亲八邻中一人代选现象)、不识字的村民只能由本人在场下委托他人;③当场填票当场投票,严禁选票带离现场;④委托投票必须带齐三证:委托人选举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证明书。第三,严格把关坚决执行选举办法,杜绝各种带票、票等不公正或违规现象。最终新一届村委会选举工作得到了村民积极参与,参选率达到94%。选出的新一届班子得到了村民的肯定和信任,70%的选民投了他们的票,这为民主法治工作的开展,村民依法治村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坚持民主决策,稳定凝聚人心。民主决策是提高支部党员凝聚力、村民群众的向心力、村班子的号召力的有效途径。只有发扬民主、广纳良策,让村民参与其中,才能制定出上下一致拥护的政策,才能保证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从2000年开始村委会逐步建立起村民提议,三委会议、村民代表表决的民主决策机制。三委会即村支委会、村委会、社委会。2004年春节前,部分老年村民通过老年协会提出一个建议:由于老年活动室在旧村拆迁中被拆除,村里原打算在村综合楼建成后,再划出几间归老年协会作为老年活动室,但规划又一直未能批下来,要求村里能否想想办法,尽快落实老年活动场所。经三委会认真商量后,提出一个方案:村委会向中心区买二间街面房给村卫生室,村卫生室空出的房子作为临时老年活动室,同时着手办理有关手续,把新村内二间物业管理用房扩建为二楼共六间作为老年人与村民活动室,在一个月内把老年人提出的建议解决了,得到了村民代表的支持。现在新的老年活动室已装修完成,并已投入使用。2000年有不少村民代表、党员对辅属工程按照国家定额价格结算认为对村集体不利,下半年提出了意见,为此,三委会会同村聘请的工程技术人员,拟出了一份调整后的详细价格明细表,在村民代表会上得到了表决通过,从这后所有辅属工程招标按这一价格执行,到现在村民对此都比较满意。

对关系到村民切身利益的政策出台,不单单是村三委会议、代表表决,而是请全体村民一起来议,一起来定。我们村顺利完成的四大块工作(旧村拆迁、货币安置、养老保险、股份制改革)全部用这一方式来实现民主决策。首先把政策讨论稿分发到每户,再分组召开户主座谈会,全村265户至少每户有一人参加座谈会,可以提出不同看法和建议,村三委会根据反映意见及时修订政策。如养老保障政策,村民认为:村委会为了提高参保率,在补助问题上损害了一部分村民利益,认为参保不能用时间早迟来限制村民补助。再如股份制改革政策,讨论中村民提出来不能把原社员代表过渡为股民代表,剥夺他们参加股东代表的机会。由于村委会在出台各类政策及办理各类事务之前,有了一套民主决策程序,在政策制订中得到了村民支持,也为民主管理打下了基础。

(三)落实民主芾恚銮看逦裢该鞫取C裰鞴芾砉ぷ魇恰八南蠲裰鳌钡暮诵墓ぷ鳎挥忻裰鞴芾淼穆涫担磺忻裰餍瓮樯琛J紫仁墙ㄕ铝⒅莆鹊肌4逦嵩?9年底、2000年初,把《村规民约》修改为《村民自治章程》,减少了强制性、增强了自治性。村党支部为支持村委会工作有效开展,也相应出台了《村党支部转变领导工作作风、推进村级民主化管理》文件,同时三委会相继修订了各自的工作办法。其次是狠抓管理落实。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社员看干部。在工作中,党员干部以身作则是关键。在旧村拆迁中,我们村党员干部都能做到第一个丈量,第一个签订协议,第一户进行搬迁,从而推动了整个村拆迁工作顺利完成。公平、公正处理村政事务,做到不偏心、不私心,才能让村民口服心服,树立干部威信。有二件事为村委会顺利开展工作打下了基础。一是2000年底有村民反映支部书记的堂姐夫在搭建违章建筑,支部书记得知后,二话没说就带领村委会人员到现场叫其自行拆除,致使村内的违章建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二是2002年前漕自然村拆迁中,有村民向村里反映,村主任的小舅子把19平方米仓库算作了住宅房子,认为这样不合理(由于中心区拆迁人员在丈量中看到是厨房,再加上房产证中未注明是仓库就把它算为住宅了),村主任到中心区查看资料证实后,当即把情况向中心区拆迁办反映,及时纠正了错误。拆迁办方国勇主任一句话充分说明了我村民主管理的真正落实:“汪董村顺利拆迁有二个关键因素,一是干部带头积极工作、以身作则,二是违章建筑没有,而且临时建筑比较少。”第三是建立起干群信息沟通渠道。①建网络,以党员、村民小组长为骨干,以村民代表、各类自治组织成员为基础的信息反馈网络,通过平时个别反映和开会集体汇报相结合,村委会能及时了解村民的动态;②落实谈话制度。规定村支部书记必须一年内与支部党员谈话一次以上、村民代表一届内谈话2次以上,村主任必须与村民代表一年谈话一次以上。这样既了解了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思想动态和村民的情况,又能增进感情,减少矛盾。如原村支部书记李金法,对村里很有意见,多次与村委会发生矛盾,后通过多次交流沟通后,与村里的关系大为好转,特别是陈家自然村的拆迁工作中,区府要求二个月内拆除,时间紧,同时也是我村第一次旧村拆迁。他不但第一个主动拆迁,还做好了二个儿子工作。在原村支部书记配合和影响下,陈家自然村在不到二个月内顺利拆迁完成;③多奔田头,多坐桥头,多接“拳头”(这里指激烈的意见),贴近村民。有些村民在村办公室单独谈话或座谈中比较拘束,不怎么提意见和建议,但在桥头、街头这些地方会把不敢发的牢骚发出来,所以作为村干部要多到这些地方听取意见和牢骚。就拿“房屋困难户”一事来说吧,公示后村民意见很大,反映强烈,村干部及时到这些场合听取意见,了解到部分村民认为“房屋困难户”是村里决定的,认为不公平、也不合理,村干部有私心,肯定得了什么好处,还有一部分村民要去上访。为此,村干部耐心地进行了针对性的解释:首先,“房屋困难户”是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界定的,不是哪一个干部能随便改变或决定的。其次,公示也正是为了防止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出现,并不是最终决定,村民有意见可以按正常方式向中心区有关部门反映。同时,及时召开了支部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解释说明,随后村主任带三名村民代表向中心区有关部门反映了村民的看法和意见,并向村民作了详细的结实,得到了广大村民的理解和支持,致使一起群访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民主监督,增强工作实效。加强民主监督是还民于知情权、监督权的有效途径,也是保证村干部依法办事和清政廉洁的必要措施。村委会为了更好地还权于民、取信于民,加强了村级事务的村民监督。一是成立村级理财监督小组,并从广度和深度上对公开的内容进行细化;村里每月的费用支出先由监督小组审核,每季度财务予以公开,并对“其他栏”一项,明细到每一笔使用原因及经手人。二是在工程上按规定进行民主决策后再公开招标,并让村监委成员与村三委会一起全程参与工程的招投标,因此减少了村民对此项工作的不信任,从而使这项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变成了现在村委会工作的亮点。以前村民认为做工程是村干部为了捞好处,投资建厂房村民不相信、也不放心,人民来信也上告不断,现在村里每年投入三、四百万元,村民不但放心了,并积极支持村里投入,认为不投,哪里有福利的提高、股金的发放,只要村干部做得公开、公正、合理,投资越多越好。三是加强上墙张榜公布,特别是涉及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如各类经济的补助、货币安置、股份制改革等的人员界定及通过的各项政策及时张榜公布,并把政策分发到每一户村民家庭,接受村民的监督。四是每年的工作计划、支部总结分发到村民代表手里,向村民汇报支部的工作成绩。

随着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制度的不断完善,村民们越来越体会到“村委会没有权,村里事务都是村民说了算”,参与村级事务的热情也越来越高,对村里工作也越来越关心。

二、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民主与法治氛围

村民素质的提高是开展依法治村的基础,只有村民的素质提高了,民主意识加强了,村民才会自觉参与民主管理。2000年下半年村委会提出以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来推动村民素质提高。首先,加大投入,改善硬件设施,建立起宣传阵地,投资近五十万元,建立起了村法制学校、一条宣传街、一块黑板报、二个二十平方米宣传阅报栏、五十余块宣传牌。第二,配备一名专职村委会干部抓好法制宣传工作,定期出黑板报和宣传图片,不定期分发法制宣传资料。第三,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对党员、村干部主要是让他们了解和掌握农村有关政策,学习《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读本;对村民代表主要是加强如何运用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教育,去年新一届村民代表选出后,马上邀请区司法局宣教科老师给村民代表上法制课;对村民主要是进行实用性和实效性的法制教育。如这几年我村拆房、分屋,划分产权比较多,就邀请区司法局法制老师给村民上怎样分家划产,怎样规范办理相关手续的课程;再如去年上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出台前,由于村民对这部法律不理解、误解很多(认为生一个小孩要押金五仟,生二个小孩却不用押金,就是在鼓励生二胎等),就及时邀请了区计生局领导对村民进行上课解读政策。通过三年多的各类法制教育和培训,全村村民接受教育和培训达1000多人次,培训面达80%。

三、取得的效果

村民委通过“四个民主”的真正落实,全村社会面貌有了明显好转。

(一)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通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促进了群众观念的转变,增强了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提高了村干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自觉性。通过村级法制学校和其他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一组对比数字就能说明情况,1999年一年村民写人民来信到上级上访,涉及财务、工程等方方面面的事达六次。而现在特别是从2001年开始到完成四大工作期间,只有一封人民来信,无人员上访、更无群访现象。

(二)健全了村级管理的各项制度。通过制定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工程设施招投标规定》等一系列制度,把村民的权利义务、村务活动的程序、规划建设、社会治安、村风民俗、婚姻家庭等方面的要求规定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使村务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增强了财务决策、村务管理的民主性、科学性。

(三)保障了村级集体经济的稳步发展。实施招投标制度,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和集体资产承包经营时进行公开招投标,不仅减少了重大工程中的支出,提高了透明度,而且较大幅度地提高了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基数,增加了村集体经济的收人,最大限度地实现了集体资产的增值、保值。2003年租赁费达到180万元,比2002年增加了28%,村集体可用资金达到231万元,村经济合作社股东每人年分红1200元。

(四)更加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健全监督机制,加强了村干部的廉政意识和照章办事的自觉性。群众对村里的意见少了,与干部的矛盾少了,对村务的猜疑少了,关心村集体荣誉的人多了,参与村里事务的热情高了。今年的股东代表推选就体现这一特点。全村现有股东655名,由于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村委会召开全体股东大会,下发选举票推选股东代表,很多村民踊跃争当。由于村里的股东代表推选必须有二十一名股东的签名,一些村民还挨家挨户走访,发表竞选演说,通过激烈竞争,推选出了29名股东代表,并进行了选票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继续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逐渐改变村委会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努力适应城市化发展要求。

村委会工作实践总结范文5

一、我县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现状

**县全县辖5镇3乡81个村委会486个村民小组,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90%以上。近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档案部门和农、林、水、土、民政等涉农部门相互配合,全县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成效显着:全县各乡镇机关档案室管理全部达到四星级以上等级标准;各乡镇涉农站所及村委会建档率达100%,其中已有5个社区和5个村委会档案室建设达到三星级等级标准;农村第二轮土地延包档案、土地经营权证补换发档案、农村税改档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等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档案全部规范建档,部分已接收进馆。

二、我县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档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县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在管理体制、人员和设施设备的配备、经费落实、档案资源建设及建立档案工作长效机制方面还存在不足,还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发展的需要。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档案管理体制不适应发展的需要。农业农村档案难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原有的档案工作体制不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发展的需要。乡镇作为一级政权组织,既有齐全的职能部门,还有村委会(社区)、站(所)等单位,但是乡镇作为一个立档单位,其在县档案馆中只有一个全宗,乡镇档案室作为综合档案室,必须集中管理乡镇各类档案。而事实上,乡镇各类档案无法做到综合管理,而只是保管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群团的文件材料,所辖站(所)等单位的档案都是分散在各站(所)管理,由各单位自行整理立卷保管,因而难以实现档案集中统一管理,使乡镇档案无法反映乡镇档案的全貌,阻碍了乡镇档案作用的发挥。

(二)农村基层档案意识淡薄。多数乡镇分管领导和档案人员对档案工作的认识相对到位,但多数村委会干部对档案工作知之甚少。受“就档案抓档案”、“重藏轻用”的传统思维影响,基层单位普遍只重视对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而没有把农业和农村档案与“三农”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地联系起来,缺乏主动服务的意识;档案的价值具有滞后性、潜在性和间接性,导致基层干部群众缺乏对农业和农村档案需求的迫切性,档案工作在他们心目中地位不重要,有的对档案还不甚了解。上述原因致使农业和农村档案在服务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方面,还显得内容单一、服务不力。

(二)发展不平衡。乡镇与乡镇之间,站所与站所之间,村与村之间明显存在差异;乡镇档案工作明显好于村级档案工作。

(三)档案人员变动频繁、业务不熟练。目前,各乡镇档案人员均为兼职,档案人员由于兼职过多,不能专心从事档案工作。加之变动频繁,档案人员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难以得到提高,造成档案业务不熟,难以独立完成立卷归档工作任务,更不能从事对基层档案业务的指导工作。少数兼职档案人员甚至把档案工作当作一种额外工作,敬业精神不强,不能全身心地投身农业档案工作。

(四)设施设备难以满足安全保管需要。少数乡镇受办公用房的限制,没有专门的库房,综合档案室成为了杂物间;部分乡镇机关档案室缺少防盗、防火、防潮、防尘设备;少数乡镇档案室档案装具老化、数量不够,对档案安全保管极为不利。村民委员会档案保管条件更差,还存在无房无柜无设备现象,档案资料分散在个人抽屉里。

(五)归档整理和管理还不够科学。突出的表现在,一是收集不够齐全;二是整理不规范;三是重文书档案轻其他如图片、影像、实物等档案。

(六)现代化管理水平普遍较低

5镇3乡虽然全部按要求统一安装了“南天档案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但目前还处于文书档案目录的录入阶段,部分档案人员对“南天”软件的操作还够熟练。多数乡镇现代化管理档案的工作仅仅是处于起步阶段,距原文数据库的建立还任重道远。村委会一级现代化管理档案工作几乎所有为零。此外,服务手段还不够健全,档案检索方法还比较原始。

(七)撤并乡镇档案迟迟未接收进馆。撤并乡镇档案的移交和接收制约因素较多,至今尚未接收进县档案馆,难以确保齐全、完整和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加强我县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对策

针对以上我县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为推动档案工作切实有效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按照省委农办、省档案局、省民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各级档案部门、县属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实际,扎扎实实地做好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

(一)完善机制,统筹规划全县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县档案行政部门要把做好为“三农”服务方面的档案工作当成档案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认真履行筹划、组织、管理、监督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职责,依法加强对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要讲究工作方法,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宏观指导与具体指导相结合。要针对我县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加强**县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意见》,要制定和出台《**县村级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县村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二)加强协作,促进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不断发展。档案部门、县属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新修订的《云南省档案条例》的有关规定,把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整体规划和计划中,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发展。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在研究部署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同时,强调切实做好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二是在下达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规划、计划和任务时,强调将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收集归档;三是在检查新农村建设工作时,同步检查新农村建设文件材料的归档情况;四是要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不断加大投入,改善档案工作条件,为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健全机制,强化乡镇档案工作职能。乡镇档案工作是我国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乡镇要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把档案工作列入本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有关部门的工作目标,与其它工作同布置、同检查;二是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了解本乡镇档案工作情况,分管领导要落实责任,积极协调理顺关系,从人力、财力、物力上对档案工作给予支持;三是要创造条件,为乡镇档案室建设、村委会(社区)档案室建设解决好经费、库房、设施设备等各种实际问题;四是要保持专(兼)职档案人员的相对稳定,保证他们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履行乡镇档案的行政管理职能,做好对乡镇机关、基层站所、村委会(社区)档案的监督和指导工作。五是要注意收集与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切身利益、农村政权建设、小城镇建设密切相关的文件材料。以服务为宗旨,依托乡镇综合档案室积极开展档案咨询、利用等服务,为农民查阅利用档案提供方便,为农业农村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四)整体推进,全面完成村级建档升星级工作。村委会(社区)建档工作是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也是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难点和重点。一是各村委会(社区)文书要担负起兼职档案人员的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本行政村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工作;二是各村委会(社区)要积极筹措档案工作必须的经费,有条件的要设立档案室,条件好的要建成档案、图书、资料、科技信息合一的综合档案室,条件有限的至少要有一组档案箱柜,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三是要以档案管理升星级工作进一步促进村级档案的规范管理。已完成升星级验收的要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巩固提高工作,在安全保管、提供利用、搞好服务上下功夫;还未开展升星级工作的,要按照年初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升星级验收工作。各村委会(社区)要建立健全归档、保管、借阅、移交制度,并执行到位,维护集体和村民的利益。村委会换届时,有关人员应进行档案移交,履行交接签字手续,不得将档案资料据为己有或销毁。行政村撤销、合并时,应明确档案的归属与流向,防止档案流失。四是要注重加大农村基层党群工作、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村务工作、农业生产活动、土地山林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文化建设等活动中产生的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力度,并按时整理归档,丰富农村档案信息资源。

村委会工作实践总结范文6

在峪口村工作快两年了,回想刚来报到时的自己,同现在的我比起来判若两人。一样的是我的满怀激情,不一样的是多了几分成熟;一样的是规划整洁的村庄,不一样的是多了几分熟悉;一样的是勤劳朴实奋发向上的村民,不一样的是认可了我的存在。但是那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奉献自已的心未变,那全身心的投身于农村基层工作当中的心不移。推荐:工作总结范文专题

这一年中,我在乡党委与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关心、培养下,静下心思工作,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水平。遵纪守法,努力开展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同事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在农村这样广阔的天地为有志青年发挥才能、施展才华提供了舞台,而我要在这个舞台上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不断的去学习、锻炼、充实、提升。从实践中吸取经验,从基层工作中了解民情,从优秀干部身上学习领导艺术。以服务农民、服务农业、服务农村的思想为宗旨,不断摸索农村工作的特点,不断提升为人处事的能力,不断创新服务群众的载体。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全身心的投身于农村基层工作当中。现将这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请组织和领导给予批评指正。

转眼间2012年的上半年已经过去,回顾这段时间,我在领导和各位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较好的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通过半年来的工作和学习,工作模式上有了新的突破,工作方式有了转变,工作心态也逐渐成熟起来。与此同时,在工作中也注意发现自己的不足,并努力去弥补,不断追求自我完善。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日常的助理工作

上半年主要围绕环境整治、3.25村务公开、退耕还林补植、六一儿童节慰问、七一纪念党的座谈会等方面开展工作,作为一个村委主任助理我认真做好村主任交给我的每一件事情。听取相关政策精神、汇报工作完成的进度、反映本村实际情况、实际工作中的困难;积极传达政府的惠农政策、涉农信息.结合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在今年的下半年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作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1、做好村主任的助理,协助支部搞好党建工作,协助村两委其他人员做好村内工作,同时协助村委会搞好村政建设,推进本村新农村建设。

2、当好村村主任的参谋,协助村制定经济发展计划,明确经济发展目标,努力保证计划实施。同时负责收集与本村发展相关的信息,并将其整理后交给支部。

3、负责实用技术推广,落实好对村民的教育培训工作。主要包括科学知识、计算机知识、等内容。

4、作好政策的解读者、法律知识的传播者。扎实推进依法治村,提高村干部和村民的法律意识。

5、承担起所学专业涉及的各项专业工作,制定各项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抓好具体落实。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助理工作的点点收获

作为一名大学毕业生,不仅要掌握自己的专业知识,更需要把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相结合,做到在实践中灵活运用专业知识,通过实践不断完善自己的专业知识体系,提升自己的能力。

(1)离校不断学,用先进的思想武装头脑,提高理论水平。自觉加强理论学习,从服务农村、服务基层、服务农民为出发点,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